在商業交易中,簽訂合同協議是保障權益,確保合作順利進行的重要步驟。通過查看合同協議的范例,可以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合同編寫的技巧。
醫院合同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一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我院的合同管理工作,維護醫院正當權益、保護醫院利益和規避合同風險,促進醫院對外經濟、技術、醫療、科學研究等合作活動的開展,規范合作行為,確保合同履行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合同法》、《zz大學合同管理暫行辦法》及國家的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并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的適用范圍:醫院各職能部門、臨床科室與外單位以zz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名義簽訂的經濟、技術、醫療、科學研究等合作的所有合同。
第三條醫院合同管理的內容包括:合同簽訂、合同履行、合同監督和合同檔案管理等。
第四條醫院根據業務類型對合同進行分類,授權相關部門對合同實行歸口管理,即授權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對其業務范圍內的合同進行管理。
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的合同業務為:。
一、人事處負責醫院人事合同、勞動合同的管理;。
二、設備科負責設備及醫用耗品的采購及維護等合同的管理;。
三、財務處負責金融業務往來合同的管理;。
四、后勤處負責基建、修繕、房屋租賃、物資采購等合同的管理;。
五、藥學部負責藥品、試劑采購等合同的管理;。
七、院長辦公室負責對外合作項目合同的管理及全院合同的協調工作。
其它未列明的合同原則上按管理職能歸屬相關科室管理。
第五條醫院所有對外合同必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合同法》、《zz大學合同管理暫行辦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并遵照醫院的有關規定進行簽訂,確保醫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對所管理的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負責,并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審查合同他方的主體資格及資信狀況。具體包括:。
(二)從事合同項目的`資質證明等;。
(三)合同他方的法人代表身份或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四)必要時要求合同他方提供主要的財務報表以及其從事相關業務的業績證明材料。
四、負責或協助處理合同糾紛;。
五、負責簽訂補充合同或變更合同。
第七條合同初稿由職能部門起草后,經各相關部門會簽、定稿,主管部門必要時征詢法律顧問意見。定稿后的合同,由主管部門或審計部門報院長審批并組織簽訂,重大合作項目(指合同金額在100萬人民幣以上或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的合作項目)須經院長書記辦公會討論決定。各類合同的補充及變更照此程序辦理。
第八條非法定代表人簽訂的合同須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權簽署的《授權書》。未經醫院法定代表人授權,醫院任何科室或個人不得擅自代表醫院簽訂任何合同。
第九條對外合同一經簽訂,主管部門負責跟蹤落實合同的執行情況,并監督合同他方履行合同義務,及時向分管院領導報告異常情況,確保合同條款的履行。重大合作項目須每年檢查合同落實情況并將書面總結呈交分管院領導。
第十條各職能部門在訂立、變更、解除合同時,必須按規定使用“zz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合同專用章”印章。若有需要,可申請合作“zz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印章。
第十一條“zz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合同專用章”印章以及法人代表章由院長辦公室妥善保管、并在規定范圍內使用。
符合規定審批程序的合同,方可加蓋“zz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合同專用章”,履行登記手續,連同審批、會簽、《授權書》等資料一并留檔備查。
第十二條合同簽訂份數視實際情況確定,合同簽訂完畢,正本合同由主管部門保管,如涉及款項結算事項的,其中必須有一份標注“財務”專用字樣的合同作為款項結算的依據。
第十三條各職能科室按照合同的分工管理指定專人負責合同相關資料的分類、整理、立卷、歸檔工作。
第十四條合同檔案整理立卷后,凡保管期在16年以上(含16年)及合同金額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投資合同檔案,移交院辦綜合檔案科保存。
第十五條部門保管的合同檔案保管期限的劃分:。
四、執行期在1年以下的合同,合同檔案保存期限為合同期滿后2年。
第十六條醫院成立由院辦、監察、財務和審計等部門組成的合同監督、檢查工作小組。院辦負責牽頭與組織協調,采取定期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對醫院各部門所管理的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違反本辦法的部門和科室進行責任追究。
第十七條未按本辦法規定報批、審核、備案,擅自對外簽訂合同給醫院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負責簽訂合同的人員須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科室或個人在合同簽訂或執行過程中玩忽職守、循私舞弊、索要財物或收受賄賂,醫院視情節嚴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九條合作協議、合同條款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如相抵觸,一律以法規為準。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院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之前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
醫院合同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二
一條為加強醫院感染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保障醫療安全,提高醫療質量,制定本規范。
二條根據國家和本地區衛生行政部門有關醫院感染管理的法規、標準,擬定全院醫院感染控制規劃、工作計劃,組織制定醫院及各科室醫院感染管理規章制度,經批準后,具體組織實施、監督和評價。
三條負責全院各級各類人員預防、控制醫院感染知識與技能的培訓、考核。
四條負責進行醫院感染發病情況的監測,定期對醫院環境衛生學、消毒、滅菌效果進行監督、監測,及時匯總、分析監測結果,發現問題,制定控制措施,并督導實施。
五條對醫院發生的醫院感染流行、暴發進行調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組織實施。
六條參與藥事管理委員會關于抗感染藥物應用的管理,協助擬定合理用藥的規章制度,并參與監督實施。
七條對購入消毒藥械、一次性使用醫療、衛生用品進行審核,對其儲存、使用及用后處理進行監督。
八條開展醫院感染的專題研究和講座。
九條及時向主管領導和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上報醫院感染控制的動態,并向全院通報。
xxx堰衛生院
醫院合同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三
為了改善職工的健康狀況,增強體質,提升精神面貌,集中注意力,緩解工作疲勞,提高工作效率,以適應各項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單位全體員工。
三、領導小組及成員。
單位領導、分管領導和員工代表組成工間操領導小組,在單位辦公室領導下開展工間操活動。單位工會負責活動的組織和開展,并負責監督檢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領導:鄒學敏成員:各科室主任。
四、工間操時間和地點。
工作日每天下午14:00―14:20,每天工間操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在醫院做工間操。
五、要求。
1)單位工會負責組織每天的工間操活動,工間操領導小組每天派專人對工間操出勤情況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納入年終個人考核。
2)工間操內容必須達到一定的體能強度的鍛煉,完成基本的跑步后,可添加相應的體操項目。
3)工間操以科室為單位進行鍛煉,各科室負責人必須現場組織,除值班人員以外,所有職工必須參與工間操鍛煉,無故不參加工間操鍛煉的職工處以5元/人?次的處罰。
4)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工間操的`必須向組織人員請假,否則視為缺勤,處以5元/人?次罰款。
(5)工間操期間,職工必須服從組織人員的組織,隊伍整齊,做到“快、靜、齊”,(橫、縱、斜一條線)。做操要嚴肅認真,動作準確優美,剛勁有力,整齊一致,體現出良好的精神風貌,不得妨礙正常工作。
六、各科室要對參加工間操的情況進行考勤,并建立考勤登記本,做好考勤記錄,并對參加工間操情況進行評價。
七、本制度自xx年1月1日起執行。
醫院合同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四
第一條??為了保護廣東南粵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和員工(下簡稱乙方)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以適應市場經濟競爭的需要,根據《勞動法》及省(市)勞動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勞動合同是甲方與乙方用以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責、權、利的協議,也是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的法律文本。
第三條?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全面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推行人事、勞動、分配三項制度的全面改革,打破干部與工人、固定工與臨時工的界限,取消行政級別,變職務管理為崗位管理。甲方用工以定崗定員、職位分析為準則,實行競聘擇優上崗并按勞付酬。
第四條?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統一使用廣東省或廣州市職工勞動合同范本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簽訂要求和程序
第五條??凡符合國家用工條件及甲方聘用條件,經批準錄用到甲方工作的人員(包括原國家干部身份、軍轉干部、大中專畢業生,交通系統內部商調流動人員、社會就業人員等),愿意為甲方服務,履行本人的崗位承諾書,服從甲方的管理與合理調配,接收甲方給予本人的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的,一律按本規定要求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條??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所明確的工種或崗位,合同期內由于工作、生產需要而變換工作崗位時,為簡化手續,只要雙方同意,不再另行補簽合同,以書面通知為依據,只要乙方到新崗位工作即視為有效。
第七條??甲方實行崗位結構工資制,并制訂薪酬福利方案等配套制度,以維護乙方合理的勞動報酬。合同期內,乙方工資支付的標準變動,不再另行補簽新的合同,按甲方統一制訂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方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才能辦理,勞動合同的簽訂及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簽訂及續簽按如下程序辦理:
(一)經甲方批準錄用的,在到職30日內,由人力資源部填寫勞動合同書并交本人,經乙方確認合同條款內容無意見后簽名,然后送公司法人代表審核簽名(蓋章),合同簽訂完畢。
(二)乙方合同期滿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由本人提出書面報告,所在部門根據其工作、思想、學習、身體等方面情況做出綜合評價,人力資源部對其進行考核后提出是否轉正意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按上述第(一)點程序辦理續簽勞動合同手續。經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續簽合同。
第三章? 勞動合同期限及工齡計算
第十條??勞動合同期限根據實際需要,可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三種(合同期限包括試用期之內),具體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按如下原則由甲方確定:
(一)公司本部聘用的普通員工按1年一簽原則簽訂。
(二)公司本部聘用的中層管理人員按其職務聘用文件發布之日起3年一簽。
(三)關于改制人員,在本公司工作滿十年者,經商定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否則按1年一簽原則簽訂。
(四)對子公司勞動合同的簽訂,公司本部只與子公司總經理及財務部負責人簽訂勞動合同,子公司其他人員則由子公司總經理簽訂。
(五)非上述情況或特殊情況下的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討論確定。
(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后,今后無論任何情況,任何人員(包括甲方兼并、重組和收購行為接收的人員),其合同期限一律按上述規定執行。
(七)公司在兼并、重組和收購時,如有關收購協議、合同中有明確對人員的處理條款的,按收購合同協議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后,員工的工齡按如下辦法確定:
(一)本企業工齡:凡因工作需要,由省直交通(含航運)系統內各單位商調進入本公司的人員,其在省直交通系統的工作年限,視同本企業工作時間連續累計。兼并、重組和收購行為接收省直交通系統的人員,沒有發放補償金的,其在原單位的工作時間視同本企業工齡連續累計。在社會上招聘及辭職后重新招聘到公司的,從到公司之月起計算本企業工齡。
(二)基本工齡: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凡屬自動離職,辭職、辭退、開除、除名及終止勞動合同同時已領取補償金的,不再計算連續工齡。
第四章? 試用期管理
第十二條??凡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后新進入公司的員工(含本系統商調人員),一律按本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按如下規定執行試用期:
(一)商調即停即招及招聘區域經理及以下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
(二)新分配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為6個月(見習期仍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三)中層管理人員、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一般實行試用期,急需專業及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在面談時商定,并報公司批準是否實行試用期。
第十三條??試用期滿,乙方應提前1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轉正申請,并交工作小結一份,逾期者,作放棄轉正處理。
第十四條??人力資源部接到轉正申請后,按崗位不同對乙方進行考試及考核,并根據乙方各方面表現及業務能力,做出是否給予轉正的決定。
第十五條??轉正決定分為三種:
(一)經考核合格,同意按期轉正,正式履行勞動合同。
(二)經考核不具備轉正條件,延長試用期(但以不超過3個月為限),延期期滿,經考核仍不合格,解除勞動合同。
(三)經考核不符合甲方聘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四)凡做出上述任何一項決定,甲方應提前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六條??乙方的轉正考核考試辦法由甲方另行制定,轉正考核工作由人力資源部會同所在部門進行,然后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結果擬出處理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
第五章?勞動合同內容及其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有:
(一)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
(四)工資待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十二)調解與仲裁。
(十三)其他。
第十八條??在下列情況下雙方可變更合同內容:
(一)甲方根據市場變化和其它原因需要轉產或轉換經營范圍的。
(二)乙方不適應原工作崗位的。
(三)一項工作任務完成后,參加另一項工作任務或內部機構調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改變工種或調整工作崗位。
第十九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一)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六)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八)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勞動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按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四)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二)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學歷教育、業務技能培訓等)沒有達到培訓合同或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三)擔任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或甲方重要工作任務尚未完成的。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已完成。
(三)乙方死亡。
(四)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第二十四條??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和《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被辭退、開除、除名、勞教、判刑及本規定另有其他特殊情況,甲方可以直接解除、變更勞動合同,不需提前通知本人。除此以外,任何解除、續簽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二十五條??勞動合同一經終止或解除后,雙方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退休人員按退休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六條??由甲方出資培訓學習的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還應根據員工培訓開發辦法,簽訂《培訓與開發協議書》。
第二十七條??達到退休年齡或被辭退、開除、除名、勞教以及判刑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自行解除。
第六章?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賠償或生活補助費
第二十八條??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勞部發[1994]481號《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和勞部發[1995]223號《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等有關規定,分別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
(一)乙方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征收或免征個人所得稅,按廣州市地稅局穗地稅發[2000]246號文規定執行。
(二)乙方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處理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和生活補助費。
(三)合同期滿,甲方不與乙方續簽合同,甲方按規定支付乙方生活補助費。
第二十九條??合同期滿,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不低于勞動合同終止前的標準下不愿與甲方續簽勞動合同的,甲方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第三十條??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在未經對方同意而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方,應按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獨自承擔的違約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培訓開發費、住房或保守甲方投資經營秘密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第七章? 在職工資、保險、福利待遇
第三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工資政策,制定本單位的保險福利制度,分配制度,確定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執行廣州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女員工生育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
第三十三條??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員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醫療期的保險福利待遇,按省(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期終結,經指定醫院和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門喪失勞動能力的,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于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乙方因公或非因公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部門或甲方分別計發。
第三十七條??此外,甲方還將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依法制定相應的職工保險福利待遇等制度配套執行。
第八章? 組織管理
第三十八條?在甲方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中,乙方不愿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作辭職處理,不發生活補助費;甲方不愿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的,按省、市有關規定標準分別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
第三十九條?乙方提出辭職,甲方應在30日內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乙方辭職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向未與甲方取得一致意見的,或擅離職守、無故連續曠工超過15日被除名的,均應按勞動合同規定承擔約定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第四十條?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其中一份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一份由乙方保存,合同期滿前或在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前,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會簽手續。如從事經濟或業務工作,必須辦理審計手續后,甲方才予以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
第四十一條甲方經營班子成員勞動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根據國家及省交通集團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雙方履行勞動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首先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再向甲方所在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于收到判決書15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合同制職工所簽合同,存入乙方檔案。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實行全員合同制后,甲方還應按有關規定與工會簽訂集體合同。
第四十六條?本規定由甲方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一、員工因私請假,應填寫請假單(人力資源部領取),按請假單上的批準程序辦理。
二、上述經批準的因公外出和因私請假單,與本部門的考勤表放置一起,作為考勤依據。每月底由考勤員將考勤表和請假單一起交給人力資源部。
三、員工未按上述要求辦理請假手續而外出或未上班的,一律作曠工處理,并按醫院相關規章制度作出相應的處理。
四、中層干部超過三天以上外出者必須報請院長審批,方可外出。
五、員工因公外出(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包括三天),本人應出具書面說明,注明外出的時間、事由、去向等。批準程序如下:(一)臨床和醫技科室主任,由醫教部主任審批后,交分管院領導批準,方可外出;臨床和醫技科室員工,由本科主任批準后上報醫務部備案,方可外出。
(二)護士長,經本科主任同意,交護理部主任審批,報分管副院長同意,方可外出;各科的'護士,由護士長批準,報護理部批準后備案,方可外出。
(三)各行政部門、科室主任,由院領導批準,方可外出;其他員工由本部門、科室主任批準后備案,方可外出。
六、未盡事宜由人力資源部作出解釋。第一條為規范xx-xx國際醫院(以下簡稱醫院)勞動用工,保障醫院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第二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制定的勞動合同文本,是醫院與職工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醫院依據勞動合同對職工進行管理,職工依據勞動合同履行職責并使自己的權益得到法律保護。
第三條職工享有國家規定的勞動、學習、培訓、休息的權利和義務,有參加醫院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物質獎勵的權利。
第四條醫院和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文本中的規定辦理。
第五條職工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有權了解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勞動報酬,以及職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醫院應當如實告知職工。
醫院在招聘用職工時,有權了解勞動者的年齡、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并查驗有關證件,被聘用者應如實說明和提供。由于勞動者自己提供給醫院的所在具體地址等資料不詳或者有誤而造成的后果由勞動者自己來承擔。
本人不愿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的不予錄用;尚未與其他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不予錄用。
第六條新招聘職工,經考核合格,被醫院正式錄用之日起,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醫院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并經醫院與職工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醫院與職工各執一份。
第七條除勞動合同文本規定的條款內容外,醫院與職工可以協商約定培訓、保守秘密、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具體約定的其他事項主要是:
1、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與甲方簽訂的相關補充協議書都作為本勞動合同的補充。
2、甲方將根據崗位和乙方的需要,為乙方出資提供專項培訓。并與乙方訂立協議,同時約定服務期及乙方違反約定服務期應承擔的違約金。
3、對負有保密義務的職工,同時要與醫院簽訂保密協議。
4、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對乙方予以崗位變動時,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其勞動合同中的工作內容。
5、外派、外借到其他單位工作的職工,由醫院與其所在工作單位一方簽訂外派、外借工作協議,協議由本醫院人力資源部保存。
6、乙方離職時,應歸還聘用期間因工作需要領用的物品、交接有關工作和業務資料并結清所有債務。
第八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情況與職工協商確定:
1、所有職工第一次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的,其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
2、第二次簽訂勞動合同時,經雙方協商,期限為三至五年。
3、距法定退休年齡五年以內的,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4、因特殊工作需要,以完成一項工作任務為目的招聘(用)人員,可以簽訂以完成一項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職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醫院與職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職工在醫院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連續與醫院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職工沒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
醫院職工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相關
醫院合同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五
醫院應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醫院的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醫院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第二條管理人員及部門
醫院應當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住院床位在50張以上的醫院應當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一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1人,二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2人,三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3人。
各科室、獨立的門診部、衛生所(室)、診所應當確定專(兼)消防管理人員,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負責檢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場所火災隱患。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防火巡查
醫院應當開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確巡查的重點和人員。
醫院住院樓(部)、門診部等白天應當每兩小時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樓(部)、急診部夜間應當至少開展兩次防火巡查,其他場所每日應當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五)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條防火檢查
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有各部門、各科室負責人參加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醫護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七)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督促整改。
第五條消防控制室、設施維保檢測及安全評估
醫院應當對依照規定依照規定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對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醫院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檢測,單項檢查每月至少1次,聯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動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全面檢測1次。
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熟悉應急處置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竣工后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
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醫院,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并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
醫院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等應實行標識化管理。
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并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樓層顯著位置應設置本樓層疏散指示圖,在病房門后應設置疏散逃生線路示意圖;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設置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張貼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
第七條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醫院應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醫護人員上崗前、轉崗前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醫護人員應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醫院對入院治療的病員和陪護人員應及時開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條志愿消防隊
醫院應建立志愿消防隊伍,消防隊員的數量不應少于本單位從業人員數量的30%,并能保證每班次隨時能夠出動足夠的滅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隊應配備必要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并定期開展訓練。
第九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
醫院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門診樓、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配電房等應分別制定針對性的預案。預案應明確每班次每崗位的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任務分工和職責要求,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十條禁止性條款
嚴禁下列行為:
(二)違規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作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筑;
(三)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施設備;
(四)鎖閉、遮擋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撲救場地;
(五)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病房樓內使用液化石油氣;
(六)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使用非醫療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室內吸煙和違章使用明火。
(八)在門診樓、住院樓(部)的外窗設置鐵柵欄等障礙物。
醫院合同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六
為維護某某全體利益,形成有章可循的薪資福利管理制度,保證中心的穩定與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中心的所有人員,包括:中心運營總監、業務主管、口腔醫生、咨詢、護士、后勤、保潔員、市場人員等等。
二、中心運營總監實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以公司考核為主。
三、前期中心業務主管以保底工資為主。后期底薪加提成。
四、其他口腔中心人員薪酬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基本月薪;
2、績效月薪;
3、獎勵月薪;
4、法定福利和保險;
5、培訓、考核優秀者獎勵。
五、基本月工資:
1、以每個月10號發放,按時核發;
3、新聘(或新晉升)人員的基本工資按照現行標準進行核定;
4、特殊情況、特別人員可匯報公司主管再進行彈性調整。
六、績效月薪:
1、在每月結束后,根據考核評價結果進行核定,在次月十號一次性核發;
2、任職不滿一個月者按實際天數進行核定。
七、考試獎金:每月進行一次口腔業務與營銷服務考試。按末位淘汰制度實行,連續三次考試不及格者解聘,第一名或優秀者可以適當獎勵部分現金。
八、口腔中心人員凡發生以下情況者,均考慮停發、緩發或減發工資:
1、違反口腔中心政策、規定嚴重者;
2、辭職或辭退者;
3、以往工作中未發現問題,但對當前中心業績帶來不利影響者;
4、透露中心業績者、相互透露討論各自工資待遇者;
5、工資發放、停發的決定權在口腔運營總監處;
九、口腔中心的所有人員不享受雙休日,國家法定假期等。福利保險
十、上班滿一年人員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和保險,其享受內容和享受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上班滿一年人員可享受特別福利保險,但中心若發生經濟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可停止支付。
十二、福利保險中心負責60%,個人負責40%。
十三、國內進修學習:
1、口腔中心醫生任職滿一年者,考核結果良好者,可以到公司指定的學習地進行學習。費用中心負責。
2、中心員工績效考核優秀者,運營總監可以匯報公司給予到總部參觀學習、旅游。費用由中心負責。
十四、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十五、本規定的解釋權在中心人力資源部。
十六、醫院上班時間暫定為早上8:00—11:30。下午1:30—6:00。每星期天休息,醫護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休。
醫院合同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七
2.醫院感染管理科(辦公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擬購入的消毒、滅菌藥械的資質進行審核,并具體負責醫院消毒、滅菌藥械的購入、存儲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措施。
4.采購部門應根據臨床需要和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的對審核意見進行采購,按國家規定查驗所需證件,監督進貨質量。
5.醫院必須建立消毒、滅菌藥械的采購和出入庫登記制度并由專人負責。
6.醫院自配消毒藥時,應建立消毒劑使用登記冊,登記配制濃度、配制日期、有效日期、操作人姓名等內容,并嚴格按照無菌技術操作程序和所需濃度配制。
7.醫院使用消毒器械時也應建立使用登記冊,登記消毒對象、消毒時間、操作者和定期消毒效果的監測結果以備查驗。
8.使用部門應嚴格按照消毒、滅菌藥械的使用范圍、方法、注意事項;掌握消毒、滅菌藥械的使用濃度、配制方法、消毒對象、更換時間、影響因素等,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
9.禁止醫院使用過期、淘汰、無合格證明的消毒、滅菌藥械。
醫院合同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八
1、從事內鏡診療和內鏡清洗消毒工作的`醫務人員,應接受相關醫院感染管理知識培訓。
2、設診療區和清潔消毒區,保持室內清潔。
3、不同部位內鏡的診療應當分室進行。
4、工作人員清洗消毒內鏡時,應當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
5、內鏡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滅菌程序必須遵照國家2004版《內鏡清洗消毒技術規范》進行操作。
6、進行內窺鏡診療前需對病人做乙肝表面抗原(hbsag)過篩檢查,必要時進行抗-hbv、hcv、hiv過篩檢查。對hbsag陽性者或特殊感染和非特異結腸炎患者等應使用專用內鏡或安排在每日診療工作的最后。
7、每日診療工作結束,用75%乙醇對消毒后的內鏡各管道進行沖洗、干燥,儲存于專用潔凈柜內。對吸引瓶、吸引管、清洗槽、酶洗槽、沖洗槽進行清潔消毒。
8、每日診療工作前,必須對當日擬使用的消毒類內鏡進行再次消毒。采用2%戊二醛浸泡,消毒時間不少于20分鐘。
9、做好內鏡診療、清洗、消毒登記工作。
10、儲存柜每周清潔消毒一次。
11、每日監測使用消毒液的有效濃度并記錄,低于有效濃度立即更換。每日室內紫外線消毒。
12、每月一次對空氣、物表、工作人員手、戊二醛培養。
醫院合同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九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我院編外合同制用工人員(下稱合同制員工)的管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完善醫院人事管理制度,制訂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對本院合同制員工的聘用、待遇、考核及續聘等問題進行了統一規定,本院各科室需使用合同制人員均須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在編人員聘后管理、考核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條:人員招聘由人力資源部門歸口管理,各科室所用合同制人員應經醫院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核定,沒經核定,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招聘合同制人員,人力資源部門不予核發工資,不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條:科室確因工作需要增加崗位時,應書面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同時,提交所需崗位類別、從事具體工作范圍,上崗資格要求、工作職責、人數等要求。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根據科室編配情況進行核定,并報經院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人員招聘。
第六條:科室如出現空崗,應提前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核實后進行招聘。
第七條:招聘過程中應嚴格按照《**縣人民醫院各崗位上崗資格》進行篩選,通過面試、筆試、考核、體檢等,擇優錄用。
第八條:經擇優錄用的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錄用。
第九條:新錄用人員首次簽訂合同期一般為3年,合同期滿,如醫院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合同;雙方或對方不愿續簽合同的,合同到期終止,本院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轉移、終止等手續。
第十條:合同制用工的進出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統一管理,到院時間以到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報到時間為準,離職醫院應辦理交接手續,不辦理交接手續者,不予移交社會保險等。
第十一條:合同工職工的日常管理及考核由所在科室和主管職能部門負責,每年進行年終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四個等次,即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如考核為不合格者,或不能勝任工作的,醫院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特種崗位需具備上崗資格,新畢業的衛生技術人員應參加國家相應資質的考試,取得相應資格,進院滿3年仍未取得執業資格,勞動合同自然終至。
第十三條:合同制人員在院工作期間應服從醫院安排,認同醫院精神、價值觀,積極參加醫院的各項活動,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履行崗位職責。
第十四條:薪酬的核定按進院時所具備的條件為依據,進院后所取得的學歷不作為薪酬核定的依據,但在考核評優時可作為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條件。
第十五條:初中考的大專生自學考試獲得本科以上學歷、參加高考的大專生本院工齡3年整,在聘期未受過處分者,可享受公積金;全日制本科生進院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享受公積金;在崗期間被聘中層以上干部者自聘日起,聘期內享受公積金。具體薪酬待遇見《醫院合同制人員工資標準》,遇國家政策性調資,醫院將作相應調整。(國家正式編制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關于社會保險的繳納及保險的種類。
合同制用工的人員醫院辦理參加保險手續,保險的險種、繳納保險費的基數及比例按**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執行,醫院繳納部分由醫院承擔,個人繳納部分由醫院在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應按規定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考核等次(按人事部門的考核要求)即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第十八條考核規定。
1.合同制人員工作滿一年后,醫院將對其工作及表現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聘、晉升、晉級的依據。考核每年1次,未滿1年者不評定等次。
2.考核由所在科室提出評價意見,主要根據平時工作、學習表現、業務能力、培訓等方面進行,醫院對其德、能、勤、績進行綜合考評。
3.相關職能部門制訂相應崗位的考核細則,量化考核標準,至少每半年考評一次。
4.因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人員不參加考核。
5.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經教育后仍然拒絕參加的,所在科室可以直接確定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
第十九條優秀標準:。
1.熱愛專業,有職業使命感和奉獻精神。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服務態度好,愛傷觀念強。
3.立足崗位,勤奮工作,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團結協作,得到群眾好評。
4.虛心好學、刻苦鉆研、專業理論知識扎實、基本技能熟練、得到服務對象好評。
5.個人平?計分得分名列前茅。
6.各項業務考試、考核成績優秀。
7.民意測評名列前茅。
8.全年出勤率不低于95%。具備以下條件者優先:。
1.在醫院組織的各項活動中獲獎。
2.評為優秀醫生、優秀護士者。
3.在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
4.在新技術、新項目的開展中為主要項目實施人。
5.在展科研工作為主要項目實施人。
6.工作出色,為醫院作出突出貢獻。
第二十條下列情況有二項者或二項以上者,評為不合格:。
1.年內有違反勞動紀律,發生二次遲到、早退及脫崗、串崗者。
2.不團結協作,同事間爭吵、打斗行為造成不良影響者。
3.酒后上班者。
4.上班期間玩電腦游戲、賭博、睡覺者(崗位職責不允許夜班睡覺的崗位)。
5.工作不負責任,損壞公物或造成重大后果。
6.有服務態度投拆者,經查屬實的。
7.醫院組織的各種集體考試、考核成績后三名者。
8.職業道德教育及考試,有一次或一次以上不參加者。
9.醫院組織的學術活動及業務學習參加率低于平均數者。
10.推諉病人索要病人錢物者。
11.因醫療缺陷引發醫療糾紛者。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評為不合格。
1.曠工一次者。
2.事假超過1個月者。
3.違反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常規,以及標準、流程等造成不良后果。
4.違反醫院行風規定,工作敷衍、缺乏責任性、給醫院造成不良影響或導致不良后果者。
5.利用工作之便私自侵占公共財產者。
6.違反勞動紀律,年內三次或三次以上遲到、早退或脫崗、串崗者。
7.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不能完成工作任務者。
8.不服從管理,不服從醫院工作安排者。
9.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違紀者。
第二十二條考核程序:。
個人填寫考核登記表,對一年來工作進行總結。科室考核小組在部門主管領導評語及等次意見欄填寫考核評語,相應主管職能部門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和考核依據,提交醫院考核領導小組討論確定。
第二十三條: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四條:如在合同期內合同制職工提出解除協議或合同者,應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醫院,經醫院同意的,可解除合同,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五條:受聘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醫院可以解除協議或合同:。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且符合勞動法規定解除合同條件的。
2.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
3.受聘者同時與其它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對醫院工作造成影響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5.受聘者因病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仍不能正常工作,又不能勝任醫院安排的其它崗位工作者。
6.因醫院崗位變化不再需要或國家政策調事需裁減人員時。
7.經營方式發生變化,需要裁減人員時。
第二十六條:勞動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全面履行規定的義務,違反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醫院在合同期內提出解除合同的,符合勞動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等情形的應予支付,補償標準按《勞動合同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受聘人員經醫院出資培訓的,如在受聘期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按照雙方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沖突的相關管理辦法自行作廢。
第二十九條:如有與本辦法沖突的相關規定,以本辦法為主,綜合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單位使用的不屬勞動法調整范圍的如勞務人員、在校實習生、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參照本辦法有關規定操作。
第三十一條:本單位依法制定的有關工作時間、請銷假制度、勞動紀律和獎懲等規章制度均適用合同制員工。
醫院合同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
一、新病員人院每天測體溫、脈搏、呼吸四次,連續三天;體溫在 37,5 ℃以上及危重病員每隔四小時測一次。一般病員每天旱晨及下午測體溫、脈搏、呼吸各一次,每天問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員測血壓和體重一次 ( 七歲以下小兒酌情免測血壓 ) ,其他按常規和醫囑執行。
二、病員入院后,應根據病情決定護理分級,并做出相應標記。具體制度見《分級護理制度》。
附:死亡病員料理注意事項
1. 醫師檢查證實死亡的病員方可進行尸體料理。
2. 醫師填寫死亡通知單,即送住院處,由住院處通知死者家屬或單位。
3. 需有兩人在場檢查死者有無遺物,如錢、票證、衣物等各種物品,交給死亡家屬或單位。如家屬或單位人員不在,應交由護士長保存。
4. 當班護士要用棉花塞好死亡病員之口、鼻、耳、肛門、陰道等。如有傷口或排泄物,應擦洗干凈包好。使兩眼閉合。穿好衣服,用大單包裹,系上死亡卡片,通知太平間接尸體。
5. 整理病室,撤走床單、被褥,通風換氣,床鋪、床頭柜按常規消毒處理,如系傳染病員,即按傳染病消毒制度處理。
6. 整理病案,完成護理記錄。
醫院合同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一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的管理,嚴格考勤制度,建立醫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全院員工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周休息日。第二項實行全院員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醫院的規定進行上下班打卡。工作中不得隨意外出,如遇特殊情況上報科室負責人,方可離崗。
第三項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第四項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院辦公室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各科室負責人應在每周日下午前將下周排班表報院辦公室。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每月考勤表于次月3-5日前交院辦公室。
第八項院辦公室在每月5日前將全院本月總排班表打印上報財務科。并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檢查上班員工的簽到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考勤處罰管理。
第一項上下班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二項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由此產生的醫療糾紛后果自負。第三項忘記簽到者,應寫出書面說明經院領導簽字后交院辦公室登記。
第三條假期管理。
第一項請假:職工請假需到各部門填寫請假條。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準,并報院辦備案,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報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第二項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30分鐘電話征得科室主任的批準,回院后,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第三項員工請假后,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科領導提出續假申請,經分管院長批準后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征得科領導同意后方可續假。回院后,須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員工請假結束回醫院后,應及時到院辦公室銷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后果自負。
第五項休假:醫院實行每月休息4天和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每月的休息日,由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季度休息。
第六項婚假:員工結婚,可享受七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七項喪假:直系親屬去世當天至直系親屬去世安葬后3天,發給基本工資。第八項產假:員工產假為90天,發放基本工資。
第四條加班管理。
第一項加班種類。1、節日加班;2、周日加班;3、夜班{含總值班};4、臨時加班。
第二項加班調休和工資的補貼。
1、凡遇到需要加班的時間,應事先通知加班人員。醫院因特殊情況安排加班者必須按時到崗,否則按曠工一天處理。
2、加班人員的積休,原則上予以調休,并在當季休完,否則做清零處理;。
3、法定節假日加班者,如不愿調休者,可予以相應的加班補貼,補貼標準按每天100元。平時加班按80元/天計算。聘用人員按50元/天計算。并由加班者和科室負責人或相關領導簽字認可。
第五條上班制度。
第一項若醫院上班職工一月內無任何請假,發給滿勤工資50元。
第二項。
1、衛技人員上班應著裝整潔,并佩帶胸牌、護士帽等。
2、規范服務用語與行為規范。若發現上班醫師故意無理取鬧與病人發生爭吵,扣取當班醫師30元。發現三次待崗一月。三次以上報衛生局處理。
3、盡量簡化流程,方便患者,能提供簡單便民措施。
4、新農合按制度操作。
5、科室標志醒目,急診電話上墻。
6、開展健康教育宣傳欄。
7、常見藥品價格與醫療收費標準上墻。
8、抓好院容院貌的整潔。
9、上班不準穿拖鞋,配帶任何首飾、一均發現一次扣30元。
10、上班期間不準做以上班無關的其它事項,一均發現,扣30元/次。
醫院合同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二
衛生部。
1982年4月7日,衛生部。
前言。
為了加強對醫院的科學管理,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改善服務態度,提高醫療護理質量,防止醫療差錯事故,使醫院工作適應社會主義建設的要求,在總結試行《醫院工作制度試行草案》的基礎上,重新修訂了《醫院工作制度》。各級醫院可根據本制度的原則要求,結合具體情況,制定工作細則。
一、醫院領導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領導要經常深入科室,調查研究,直接掌握情況,抓好典型,協助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2.深入科室,重點抓醫療、護理、教學、科研、后勤保證以及服務質量、病人生活等工作。聽取病員和醫務人員的意見,表揚好人好事,改進工作。
3.院領導查房每周一次,帶領有關干部深入科室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院領導要參加部分業務實踐,如查房、重大手術、疑難病例的會診、危重病員的搶救及其他有關業務活動等。
二、會議制度。
1.院辦公室會:由院長主持,副院長、機關各科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參加。每周一次,傳達上級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會:由正、副院長主持,科主任(負責人)、護士長及各科負責人參加。每周一次,傳達上級指示,小結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會:由正、副院長主持,科(室)主任或負責人參加,匯報研究及交流醫療、管理、科研、教學等工作情況。
4.科周會: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門診負責醫師等和護士長參加。每周一次,傳達上級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務會: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員參加。每月一次,檢查各項制度和工作人員職責的執行情況,總結和布置工作。
6.護士長例會:由護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總護士長主持,各科室、病區護士長參加。每周一次,總結上周護理工作,布置本周護理工作。
7.門診例會:由醫務科或門診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門診工作的各科負責人參加,每月一次,研究解決醫療質量、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急診搶救、病人就診以及門、急診管理等有關問題,協調各科工作。
8.晨會:由病房負責醫師或護士長主持,全病房人員參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鐘內召開,進行交接-班,聽取值班人員匯報,解決醫療、護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布置當日工作。
9.工休座談會:由病房護士長或指定專人召開,工休代表參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聽取并征求住院病員及家屬的意見,增強團結,改進工作。
三、請求報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況,必須及時向院領導或有關部門請求報告:
1.嚴重工傷、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類傳染病及必須動員全院力量搶救的病員時;。
3.緊急手術而病員的單位領導和家屬不在時;。
4.發生醫療事故或嚴重差錯,損壞或丟失貴重器材和貴重藥品,發現成批藥品變質時;。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問題以及有自殺跡象的病員時;。
6.重大經濟開支報批時;。
7.增補、修改醫院規章制度、技術操作常規時;。
8.工作人員因公出差、院外會診、參加會診、接受院外任務時;。
9.參加院外進修學習,接受來院進修人員等。
1.院總值班由院級領導、機關干部和有關人員參加,負責處理非辦公時間的醫務、行政和臨時事宜,及時傳達、處理上級指示和緊急通知,簽收機密文件,承接未辦事項。
2.負責檢查夜間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
3.做好值班記錄,認真交接-班,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五、衛生工作制度。
1、把愛國衛生運動列入醫院工作的議事日程。成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或小組,每年至少開會四次。
2.宣傳“除四害、講衛生”知識,教育群眾養成衛生習慣,樹立以衛生為光榮,不衛生為恥辱的社會風尚。醫院應成為“除四害、講衛生”的模范單位。
3.要認真搞好室內、環境和個人衛生,切實貫徹飲食衛生“五、四”制,認真執行隔離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處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堅持突擊與經常相結合,建立每日清掃和每周大清掃的衛生制度,節假日大搞突擊衛生運動。
5.認真抓好衛生檢查、競賽、評比,定期公布檢查結果。
6.有計劃地植草、種樹,美化環境。
7.認真做好環境保護工作,按國家規定,對“三廢”(廢水、廢氣、廢渣)進行無害化處理。
1.醫院必須建立病案室,負責全院病案(門診、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門診和住院病員應有完整的病案。病員出院(死亡)時,由醫師按規定的格式填寫,病案室應定期回收并注意檢查首頁各欄是否完整,同時要填好分類卡片,依序整理,裝訂成冊,并按號排列后上架存檔。
3.本院醫師借閱病案,要辦理借閱手續,閱后按期歸還。對借用的病案,應妥善保管和愛護,不得涂改、轉借、拆散和丟失。院外醫療單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時,需持有介紹信,經醫務科批準,可以摘錄病史。
4.住院病案原則上應永久保存。
七、醫療登記、統計制度。
2.各種醫療登記,要填寫完整、準確,字跡清楚,并妥善保管。
臨床各科要填寫好病案首頁、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記,并按時填報病員流動日報。
門診各科應填寫好病員流動情況和門診登記。
醫技科室應做好各項工作的數量和質量登記。
3.醫療質量統計,一般包括出入院數、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轉次數、平均住院天數、病員疾病分類、初診與最后診斷符合率、臨床與病理診斷符合率、手術前后診斷符合率、無菌手術化膿感染率、手術并發癥,以及醫技科室工作數量、質量等。
4.醫院應根據統計指標,定期分析醫療效率和醫療質量,從中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改進工作。
5.統計員要督促檢查各科室醫療統計工作,按期完成各項統計報表,經領導審閱后,報衛生行政部門。
1.圖書室開放時間,除每日辦公時間外,每星期日及晚上亦要適當開放。
2.凡院內職工、進修、實習人員借書,必須遵守圖書室一切規定,持借書證辦理借閱手續。離院時,必須辦理好還書手續。
3.每次借書不得超過規定借閱的數量和時間。規定在圖書室內閱覽的圖書、報刊或是其它資料,不得拿出室外。
4.必須妥善保管圖書,不得在書刊上批畫、撕剪、涂寫,不得損壞或丟失,否則應按規定賠償。
5.圖書室工作人員應定期購買、登記、整理、收集、分類編號、裝訂圖書、雜志和報紙等。
6.建立圖書目錄索引卡片,方便查閱。
7.圖書室必須保持清潔、安靜和應有的照度(不得低于50勒克習)。有條件的醫院圖書室和閱覽室應分別開設。
8.密切配合醫療、預防、教學、科研等各項任務,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定期介紹新書刊內容。
九、進修工作制度。
1.進修工作由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有關規定統一計劃安排。
2.醫院要有專人負責進修工作,認真執行進修工作的有關規定,嚴格掌握進修人員條件。各科要選派有經驗的醫務人員指導進修。帶教者應根據進修人員具體情況擬定計劃,定期檢查,努力完成。
3.進修人員要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不得自行調換進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學,不得隨意延長學習時間。進修期間不安排探親假。
4.進修人員的處方權,由指導醫師提出,經科主任批準,報醫務科備案。
5.醫院領導要經常了解進修人員思想情況,關心他們的學習和生活,定期召開座談會,征求意見,改進工作。
6.進修人員在醫療工作中有特殊貢獻者應給予表揚。醫療作風惡劣或犯有嚴重錯誤者,由醫院提出意見后,連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單位處理。
7.進修期滿,應做好考核和書面鑒定,辦妥離院手續。
十、賠償制度。
1.因工作失職、不負責任、違反操作規程,致使國家財產損失,根據情節輕重、本人一貫表現,給予批評教育、處分或酌情賠償。
2.凡屬使用太久以及在搶救病員時損壞之器材,經有關人員證明可免予賠償,但要填寫報損單。
3.遇有大批財物遺失或霉爛,藥品失效、蟲蛀時,除及時向領導匯報外,應檢查原因,追究責任。
十一、傳達、門衛制度。
1.住院處和病房應隨時將入、出院和轉科病員的姓名送交傳達室。傳達室要建立并管好住院病員一覽表,按探視制度準予探視。
2.傳達室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文明禮貌。
3.凡出入醫院住院部的人員按規定配帶證件;出、入院憑出、入院通知單;陪伴憑陪伴證。危重探視憑病危通知。門衛有權查驗有關證件。
4.凡住院病員和陪伴人員攜物品進院、出院時(憑放行證),必須經過檢查后方可放行,否則傳達室有權查問或扣留。
十二、入、出院工作制度。
1.病員住院由本院門診醫師根據病情決定,憑醫師開具之住院證,門、急診病歷,公費醫療證,記帳單(自費者按規定預交住院費)到住院處辦理手續,住院處再通知病區。危重病員可先住院后補辦手續。
2.病員住院應登記其聯系人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進行必要的衛生處理。傳染病員住院必須嚴格進行衛生處理。醫務人員要主動、熱情地接待住院病員,介紹住院規則及病房有關制度。
3.病員出院由主治醫師或負責醫師決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處辦理出院手續。病房護理人員應賃結帳單發給出院證,并清點收回病員住院期間所用醫院的物品。
4.病員出院前,經治醫師應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項,并主動征求其對醫療、護理等各方面的意見。
醫院合同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三
1.醫院要設立醒目、明晰的診療區域指示標識和路標,并責成專人負責管理。
2.所用標識,要規范統一,美觀大方。通用標示應按國家慣例進行繪制,衛生系統通用標示按衛生部統一規定制作。
3.醫院內部標示設立部位,要根據醫院環境,統一規劃,不準隨意亂設。
4.所有標示的色彩、圖形、比例、字體均應嚴格按醫院提供版圖制作,以示嚴肅;字體應統一規范,不用繁體字。
5.院內已經陳舊的標識,應及時修整更換,已經過時的標示應及時清除。
6.所有標示的語言文字應符合國家語言文字規范的規定要求。
7.工作人員佩戴胸牌,至少有姓名、職稱、所在科室,進修、實習人員與本院工作人員應有區別。
8.要關注與安全有關的防跌倒、防燙傷、消防通道等標示。
醫院合同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四
1、每天收集各臨床科室醫院感染病例報告,并及時分析、核對,每月總結匯總一次。
2、每月15—20日組織各科室監控人員進行重點區域、物品及消毒液的細菌培養檢測,并總結匯總一次。
3、每月一次對全院各科室進行醫院感染管理、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總結并反饋。
4、每季度一次對全院院內感染率、環境微生物監及細菌藥敏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并以院內感染通報的形式進行反饋。
5、至少每年二次對全院各診療組進行抗菌藥物使用情況的調查,并進行總結反饋。
6、每年組織全院醫生、護士、工勤人員、新職工和進修實習人員進行醫院感染管理知識的培訓。
7、經常督促檢查醫院一次性醫療用品、醫療廢物及消毒藥械的進購、儲存、使用管理及回收處理工作。
8、每年召開全院監控人員會議,布置監控計劃,加強業務培訓。
9、隨時關注醫院感染流行、暴發的跡象,及時調查、分析并采取相應措施。
醫院合同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五
為確保醫院工作質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強化醫院管理,健全內部監督約束機制,在員工中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的服務宗旨,以經濟杜桿為手段,從嚴治院,充分調動全院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依據《醫院工作制度和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上班后各科室人員應迅速就位,各司其職,不準聚集聊天或打電話聊天,不準披頭散發、化濃妝、涂指甲、穿拖鞋(b超室人員除外)不準擅自離崗、脫崗、串崗、大聲喧嘩、談笑風生、看與醫療或本職工作無關的書刊、看電視、聽收音機、打游戲機、打瞌睡、做私事,不得在工作時間會客,更不準在診室、導診臺、倉庫、藥房、藥庫、收費處會客。
1、所有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替代打卡,違者當事人雙方各罰款50元。因工作原因漏打,需領導簽字為證。無故漏打一次罰款10元。
2、病事假兩天以內(包括兩天)扣發假內工資,3—7天扣發假內工資及獎金。曠工一天扣發當月工資的30%,曠工兩天扣發當月工資的50%,兩天以上者給與辭退。
3、遲到、早退、脫崗10分鐘以內每次罰款5元,10分鐘以上每次罰款10元,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
4、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在不影響科室正常工作的安排下可以補休,到月底未補休完的按每小時3元的加班費計算。
注:凡加班者必須由相關科室負責人簽字認可,否則無效。
(一)診療制度
1、要樹立法治觀念,加強法律意識。
2、嚴格按照醫療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嚴格遵守消毒隔離制度、院內感染制度及無菌操作原則。
3、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逐級上報,及時解決。
4、各科室負責人要以身作則,帶頭執行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5、建立健全醫療文書管理制度。病歷、處方書寫要規范,完成各種操作后當事人必須簽字。及時向有關科室、醫生、領導反應患者的意見。
6、加強醫療安全意識及醫護法律法規的學習。
(二)制度服務標準
1、全程導診制:為患者進行正確引導,協助患者進行掛號、交費、檢查、取藥等,指導患者辦理各種診療手續,提高就診效率,降低患者的時間和精神成本。
2、首問負責制:患者向醫院任意工作人員咨詢時,都要耐心解答。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詢問,直至患者得到滿意答復。
3、診療保密制:醫護人員要嚴格保守患者的診療秘密,實行一醫一患一室的就診模式。尊重患者的.隱私。
4、知情選擇制: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權、選擇權,醫務人員要向患者進行詳細的解釋,征得同意后方可進行特殊操作。
5、診后隨訪制:定期對患者進行回訪,了解康復情況,對其進行康復指導。提高治愈率及康復速度。
員工有病有事需休班者,必須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病、事假半天,由本人填寫假條,經科室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離開。請病、事假一天以上,須經科室負責人及院長簽字批準后,方可離開。所有請假條必須統一交辦公室備案。不得打電話、帶口信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1、院例會
每周一次,定于每周五下午,各科室負責人參加。總結上周工作,同時布置下周工作。
2、全院職工會
每月一次,定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下午,全院職工參加。總結上月工作,同時布置下月工作。
全年每月經濟基本任務為23萬元(毛收入,其中含中西科
12000元),完成基礎任務數,發給員工基本工資,超額完成部分按毛收入的2:8比例提成(醫院得80%;全院員工得20%),參與分配待年終進行核算,人員以算進不算出的辦法,即12月份在工作崗位者,可以參與分配提成,年初參與上班,但年終未在單位上班者,自然得不到提成,所有參與人員以實際上班天數計算提成(效益工資),提成以次年10月前計算發放。所有醫務人員試用期滿后,按各科室的收入情況進行提成。
所有科室負責人每季度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隨時調整,考評成績突出者,年終給予一定的獎勵。
1、日常休假
所有醫務人員每人每月在出勤滿24天的前提下,可以正常休假兩天。14天至23天者,可享受休假一天;14天以下者,不享受休假天。
2、法定節假日休假
按照國家所規定的節日休假11天。具體休法:(清明節1天、五一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十月一3天、元旦1天、春節3天)。春節留守值班人員每人發放人民幣200元,節后補休3天。每人每個假日均應在本月內輪流休完,不得攢在一起休。沒法輪休的人員,按本人日工資金額乘天數補給工資。其它法定假日,如醫院工作需要加班者,每天發放加班費50元。
3、其它休假
(1)婚、喪假:婚假3天;喪假(夫妻雙方父母亡故、夫妻中的對方亡故、子女亡故)三天。另根據路程遠近適當給予路程假。在規定的天數內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2)產假:員工產假為30天,休假期間發給500元的生活補助費,不享受基本工資和效益工資。
(3)哺乳假:女員工哺乳期間內上班,每天有一小時哺乳時間(至嬰兒一周歲),視同出勤,可與主管領導商議將哺乳時間定為固定地推遲上班或提前下班。
員工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辭退。如需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否則一切責任自負。
本院職工及后勤人員家屬在本院治療時,可享受一定的優惠待遇,治療費優惠50%,藥費優惠10%,中草藥優惠20%。凡屬本院職工親屬來我院就診,手術費、治療費優惠20%,藥費優惠10%,中草藥優惠20%。但必須由蔡院長簽字后方能生效,其他人員簽字一律無效。
醫院制定獎懲制度的目的:
為了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部分
1、對工作中成績突出,積極開展新業務,在臨床實踐中受到病人表揚的(收到錦旗或表揚信)給與獎勵50~200元。
2、搶救病人積極主動,獲得成功的主要成員獎勵100~200元。
3、避免醫療事故或嚴重差錯發生的主要成員(上報事情經過),情況屬實的獎勵50~200元。
4、凡介紹病人來我院治療,經查實情況屬實者,給與獎勵50~200元。
5、凡在醫院改革創新中提出書面合理建議并采納實施,確有成效者,獎勵100~200元。
6、及時發現和制止事故苗子和嚴重差錯可給予50—100元獎勵。
7、合理化建議經采納并取得良好效益者或對醫院建設有突出貢獻,年終給予一定金額的紅包獎勵。
(二)處罰部分
1、曠工一天扣發當月獎金,當月曠工累計兩天及兩天以上者扣除當月獎金外,還要扣發當月工資的30%。
2、凡以醫謀私,私自給親戚和朋友做任何治療,未經辦公室同意者,除照價賠款外,同時給與5~10倍罰款,并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
3、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患者的紅包。經查實除退款外,同時給與5~10倍罰款,并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
4、凡私自收取病人的現金者,除了罰收取現金外,給當事人10倍的罰款,并扣發當月的獎金。
5、工作人員不得私自賣藥和劃價。發現后除沒收非法所得外,處于5~10倍罰款,并扣發當月獎金。
6、凡有意來醫院看病就診的病人,介紹其去他處看病或檢查并拿提成者,發現一次扣發當月獎金,并在全院大會上做檢查,情節嚴重的辭退。
7、收費人員因工作馬虎,缺乏責任心,收費、劃價、結算出現嚴重差錯,視不同情節扣罰責任人50—100元。如漏收費用、誤收假鈔,按損失的金額全額賠償。
8、無論什么原因與病人發生爭吵,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
9、不愛護醫院公共財產,造成設備、物資、儀器、器械缺少或者損壞者,照價賠償。
10、各科室、部門的設備、物資、材料不得私自外借,違者發現一次扣發當月獎金。
以下每違反一條罰款10元,在每月的獎金中扣除:
1、工作時間著裝不整、化濃妝、披頭散發,未到下班時間提前脫工作服者。
2、工作時間吃零食者,非加班人員或值班人員將飯盒帶入診室吃飯者。
3、操作時不戴口罩、帽子,工作時間大聲喧嘩、嘻笑、打鬧者。
4、值班下班未打掃衛生、空調未關、紫外線燈未關、門未鎖好者。
5、未經科室負責人同意私自調班未造成后果者。
6、交接班藥品、器械交接不清,未作交接記錄者。
以下每違反一條罰款20元,在每月的獎金中扣除:
1、執行醫囑有誤、漏執行醫囑,未造成后果者。
2、醫療器械、備用物品丟失,由當班人員按價賠償后,罰款20元。
3、通知參加院及科室內活動或學習,無故不來、不請假者。
4、治療、處置時間接聽電話,發信息、戴聽mp3者。
5、工作時間脫崗、串崗、聚崗,看非業務雜志、玩游戲者。
6、出入手術室未換鞋者。手術期間未戴口罩、帽子者。 以下每違反一條罰款50元,在每月的獎金中扣除:
1、責任心不強,解釋不到位,未造成后果、病人投訴者。
2、溝通不到位,與病人及家屬發生爭吵者。
3、巡視不及時,造成藥物外滲或針頭脫落未及時發現者。
4、無菌包過期,未發現者。
5、術后記錄與病情不相符者。
6、因查對制度不嚴或違反無菌操作規程,未造成后果者。
7、門診、病房醫生、護理人員,藥房、收費人員,以及報賬人員違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政策規定而造成醫院被罰的款,按10%扣發有關人員的工資。
以下情況除從工資(提成)中按比例扣除該由個人承擔的經濟損失后,予以解聘:
1、病人投訴,造成后果者。
2、散布謠言,損害醫院聲譽或影響醫院形象者。
3、發生醫療糾紛,給病人提供資料者。
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工作中拉幫結伙,造成科室人員不團結者。
5、打架斗毆,甚至卷進來其他社會人員參與,影響、干擾醫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和醫院正常管理。
6、執行醫囑有誤,漏執行醫囑造成后果者。
7、責任心不強,解釋不到位,造成后果者。
8、違反無菌操作規程及查對制度,造成后果者。
9、工作中不服從安排、調動和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者。
本規定從宣布之日起執行。
醫院合同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六
4.感控風險評估制度。
5.多重耐藥菌感染預防與控制制度。
6.侵入性器械/操作相關感染防控制度。
7.感控培訓教育制度。
9.醫務人員感染性病原體職業暴露預防、處置及上報制度。
10.傳染病相關感染預防與控制制度。
1.醫院感染暴發應急處理預案。
2.醫院感染暴發應急處理流程。
1.醫務人員職業暴露應急處理預案。
2.乙肝職業暴露處理方法與報告流程。
3.丙肝職業暴露處理方法與報告流程。
4.梅毒職業暴露處理方法與報告流程。
暴露處理方法與報告流程。
3.傳染病報告登記制度。
4.傳染病報告自檢自查制度。
6.結核病報告、轉診制度。
醫院合同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七
2、藥庫必須建立藥品驗收登記制度,按照難收工程逐一驗收,并按照要求認真填寫記錄。驗收登記本要妥善保管,不得喪失,以防范查。
3、藥庫應按照藥品劑型、分類和性質,分別保管儲存。在倉庫和冷藏柜內分別放置干濕溫度計,并觀察記錄每天的.溫度、溫度,以保證藥品良好的儲存條件。
4、特殊藥品的管理應專人、專帳、專柜管理。
5、藥品出入庫時要先辦理出入庫手續和微機出入帳,先后放、驗收藥品,做到發近存遠,不合格藥品不得入庫。
6、藥庫每月要清點盤存,做到帳物相符。各種單據要書寫清晰,妥善保管,不得喪失。
7、藥庫不得私自外借藥品,臨床科室如急需使用,必須履行借用手續。
8、藥庫人員工作調動,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9、下班前要關好水電門窗,嚴禁煙火和無關人員入內,及時消除不平安因素。
醫院合同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八
1、貴重藥品要專人、專帳、專柜保管,做好逐日消耗統計,日清日結,帳物要相符,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或上報科室領導。
2、處方調配時,調劑員憑處方到貴重藥品專柜領取,處方作為逐日消耗統計憑據,專管人員憑處方支出做好日清日結統計工作。
3、加強對貴重藥品處方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每天做好貴重藥品處方交接工作,處方統計人員要對貴重藥品的日處方數、日支出數、結存數等全面核對無誤后,專管人員、處方統計人員雙簽名,以示負責。
4、組長要經常檢查貴重藥品的管理和使用情況,月底全面審核無誤后,妥善保存貴重藥品統計本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