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組織中,規章制度是保持秩序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可以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規章制度是組織和管理工作、生活等方面所做出的一系列規定和條例。規章制度的存在可以規范行為,維護秩序,確保工作生活的順利進行。有了規章制度,人們的行為將更加有規范性,能夠減少沖突和矛盾的發生。編寫規章制度前,需要對相關的業務、工作流程進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規章制度的編寫應該以實際需求為導向,避免過多的繁文縟節。在編寫規章制度時,需要讓相關人員參與,確保其實際可行性和可接受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規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規章制度的具體實施情況需要通過監督檢查和評估來確保其有效性。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自己的規章制度。
工廠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一
根據供電、供水以及供氣部門關于用電、用水、用氣管理的`有關規定,特對本住宅小區做出如下規定。
1、住宅每戶電表設計容量為 10a,請業戶累計用電容量,若超過負荷,須申請增容。
2、請業戶檢查電線回路負荷,驗證開關,插座及導線是否滿足用電要求,及時更換不符合要求的開關、插座和導線,不得超負荷使用。
3、業戶用電過程中,若發現電線未接好,蓋板、開關、插座處冒煙等異常現象,請及時關閉電源,檢查電絲是否接好,用電是否超過容量,設備是否異常。
4、每隔一段時間,請業戶按漏電開關試驗按鈕,檢查漏電開關是否可靠。
5、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在公共用電場所、消防、綠化用水場所私自接電、用水,違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罰。
6、電、氣、水管線及排水管道已按設計精心安裝,請住戶不要隨便改動,如確需更改,請報金華庭物業服務中心同意,方可進行。
7、住戶若暗埋給水管道,須先試壓,不滲不漏才可批灰隱蔽。
8、請保持排水管道暢通,切勿將可以引起堵塞的物體投入排水系統。
9、請業戶安全使用燃氣,切勿在使用燃氣時離人,非專業人員切勿拆卸、維修燃氣管道、器具。
10、業戶出門前應將燃氣、水閥和不用的電器關閉,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11、因業戶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業戶承擔。
工廠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二
我廠選礦生產、輸電和用電較為復雜,為了加強管理,確保用電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專業電工要接受安全技術教育,考試合格后,方能獨立操作。
2、電器設備、線路的一切修理工作,必須由電工進行,其它人員一律禁止上述工作。
3、倒閘操作和有可能接觸帶電體的一切工作,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4、嚴格控制安裝臨時線路。在一般情況下,都應有計劃正規安裝,如果生產十分緊急,必須裝設臨時線路。應經有關部門(廠部或設備科)批準,按規定裝設短路保護。導線絕緣應良好,對地距離、室內不得低于二點五米,室處不得低于3米,跨越公路不得低于五米,安裝后要有記錄,交待清楚,還應加強檢查,用后應迅速拆除。
5、在現場檢修電器設備時,應在變電所,配電室拉斷電源開關后(高壓設備線路還應接地)必須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6、使用臨時手提行燈,電壓不超過24伏,在潮濕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電壓不得超過24伏,低壓變壓器的低壓接頭,其中一個應有可靠接地。
7、凡電動工具(如手提砂輪等)在使用結束時或暫時停止使用時應切斷電源。
8、使用電鉆時,必須戴好絕緣手套或墊好絕緣板。
9、在沒有安全措施保護的情況,禁止任何帶電作業。修理時必須切斷電源,經試驗確實無電后再接上地線,方可進行修理。因生產不允許停電而需要修理時,應在安全工作規程許可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進行工作。
10、任何電器設備(包括停電的電器設備)未經驗證無電時,一律當有電看待,絕對不能接觸。
11、運行中的電器設備帶電部分,非電工人員不得接觸,已安好的安全罩或攔桿等隔離裝置不準隨意拆除。
12、電器設備要注意保護,防止水、汽、酸、堿、易燃物和其它雜物進入,影響絕緣,損壞設備。
13、掛放在電器設備上的警告標志非原掛放人員或未經原掛放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移動。
14在調換燈炮時,必須切斷電源,然后進行調換。
15、發現有斷頭或拆開的電線,立即通知電工處理。
16、裝在潮濕、有灰塵、有腐蝕性氣體,酸、堿處的電器設備應使用封閉式。
17、新裝電器設備在通電使用前,應檢查絕緣、接地是否符合有效技術規范要求,其額定電壓,是否與所接線路電壓相符合(允許較定額不超過正負百分之五)方可通電使用。
18、電器設備的拆卸、(裝拆)移動、調換、增減設備主要附件或變更操作條件,必須經有關部門的主管人員批準,否則不得擅自進行。
19、在變電所、配電室倒閘操作,應填寫操作表,到少應有二人進行,其中一人作業,另一人負責監護。
20、所有電器設備接地、防雷保護裝置應嚴格按規定定期檢測和校驗,試驗資料按時入檔保存。
21、橋式吊車在鋼軌的兩端要有可靠的接地。
22、電器裝置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帶電的電線,必須要保留的電線應半電源切斷,試驗資料按時入檔保存。
21、橋式吊車在鋼軌的兩端要有可靠的接地。
22、電器裝置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帶電的電線,必須要保留的電線應將電源切斷,并將電線頭用絕緣布包好。
23、蹬高作業應檢查所有的蹬高用具,梯子、安全帶、保險繩、蹬高板、絕緣防護用品,工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
24、配電室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嚴禁堆放雜物(包括電工用具)應配備四氯化碳,“1211”等滅火器。
25、電纜溝應隨時保持清潔衛生,無雜物,嚴禁水、油、堿浸入。
26、電器設備停車二十四小時后再開車,應經電工測量絕緣電阻,并經電工允許后,方可啟動開車。
27、嚴禁在一切電線上曬衣服和懸掛東西。
28、崗位操作人員檢查電機機殼溫度時,宜用手背接觸外殼,不能用手掌接觸,以免被電接觸脫離不開。
29、各用電設備保險絲熔斷了,嚴禁崗位操作人員用其它金屬導體代用,一定要找電工按規格、型號、要求更換,決不允許私自更換。
30、電器設備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只準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1211”滅火器或干燥砂去撲滅。
31、萬一發生了觸電事故,應千方百計斷開電源,嚴禁采取人拉人的辦法搶救。在一時無法斷開電源的情況下,可用干燥的竹桿、木棒、木條、木板斷開電源,一定要沉著、冷靜、慎重。
32、凡觸電休克人員必須爭分奪秒,進行人工呼吸或采取強制輸氧進行搶救。堅決禁止沒有觸電搶救經驗的醫務人員采用打強心針的辦法,進行搶救。
33、電氣檢修時,必須執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人簽發,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工作許可手續后方可作業。
34、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無論高壓或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和拉下深斷器,同時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志牌或送電。
35、必須帶電檢修時,應經主管電氣的工程技術負責人員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應由有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
36、在停電線路和設備上裝設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側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37、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
38、外線、桿、塔、電纜檢修,在作業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規定后方可作業。
39、變、配電所出入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以上線路鄰近時,應明確檢修的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在停電線路的桿、塔下面作好標志,設專人監護,防止誤登桿、塔。
40、對有兩個以上供電源的線路檢修時,必須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41、對地下直埋或隧道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42、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在桿、塔多回路線中進行部份線路停電檢修作業。
43、在立、撤桿和修正桿坑及在桿、塔上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防止倒桿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線撤除后,應認為線路帶電,嚴禁任何人再登塔,并按工作終結辦理匯報手續。
44、在同桿共架的多架線路中,部份線路停電檢修,安全距離應小于在帶電線路桿、塔在工作的安全距離,為此,線路不但要有線路名稱,還要有上、下、左、右的稱號,凳桿、塔和檢修作業時,每基桿、塔都應設專人監護。
45、在帶電設備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w及以下的.為1.5米,10kw以上的為3米。
46、架設臨時線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辦理“臨時接線裝置申請單”,380伏絕緣良好的橡皮臨時線懸空架設距地面,室內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47、更換熔斷器,要嚴格按照規定選用熔絲,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屬絲代替。
48、雷電時嚴禁登桿作業。
工廠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三
為保障公司用電安全,杜絕發生觸電死亡和火災、燃爆事故,特制訂如下安全規定:
(1)從事電氣作業中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在取得相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2)電氣作業人員在進行電氣作業前應熟悉作業環境,并根據作業的類型和性質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3)電工作業時,要按規定穿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絕緣手套、絕緣鞋)。
(4)當非電氣作業人員有需要從事接近帶電用電產品的輔助性工作時,應先主動了解或由電氣作業人員介紹現場相關電氣安全知識、注意事項或要求,由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帶領和指導下參與工作,并對其安全負責。
(5)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定期維修、檢查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隔離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
(6)配電室的門、窗關閉應密合;與室外相通的洞、通風孔應設防止鼠、蛇類等小動物進入的網罩,直接與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風孔還應采取防止雨、雪飄入的措施。
(7)一般環境下,用電產品以及電氣線路的周圍應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間,且不應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2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
(8)配電箱、開關箱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系統接線圖,配電箱、開關箱箱門應配鎖,并應由專人負責。
(9)箱、柜、板都要符合電氣設計安裝規范要求,各類電器元件、儀表、開關和線路應排列整齊,安裝牢固,操作方便,內外無積塵、積水和雜物。
(10)柜、屏、臺、箱、盤的金屬框架及基礎型鋼必須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裝有電器的可開啟門,門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間應用裸編織銅線連接,且有標識。
(11)經常被觸及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按鈕開關、插座及導線等帶電設備必須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損。
(12)電纜線路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埋地電纜路徑應設方位標志。
(13)禁止使用絕緣老化或失去絕緣性能的電氣線路。軟電纜或軟線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不能用做相線。
(14)箱、柜以外不得有裸帶電體外露。必須裝設在箱、柜外表面或配電板上的電氣元件,必須有可靠的屏護。
(15)不得濫用電線。絕不能用電線搬運、拉動電動工具或拔出其插頭;使電線遠離熱源、油、銳邊或運動部件。受損或纏繞的軟線會增加電擊危險。
(16)臨時用電必須遵守作業管理規定,應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并有專人負責管理,限期拆除,嚴禁將電源線頭直接插入插座孔內。
(17)需移動某些非固定安裝的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移動。
(18)插頭與插座應按規定正確接線,插座的保護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都應單獨與保護接地線可靠連接,不得在插頭(座)內將保護接地極與工作中性線連接在一起。
(19)單相兩孔插座,面對插座的右孔或上孔與相線連接,左孔或下孔與零線連接;單相三孔插座,面對插座的右孔與相線連接,左孔與零線連接。
(20)插座、電器開關不得安裝在可燃材料上;開關、插座和照明燈具靠近可燃物時,應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
(21)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22)人員離開工作崗位或下班時,必須關閉用電設備、設施。
(23)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24)車間配電實行二級保護,總配電箱和生產用的電氣設備末端必須安裝剩余電流保護裝置;在tn系統中,必須將tn-c系統改造為tn-c-s、tn-s系統或局部tt系統后,才可安裝使用剩余電流保護裝置。
(25)當燈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時,燈具的可接近裸露導體必須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應有專用接地螺栓,且有標識。燈具電源回路應安裝額定剩余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一般型(無延時)的剩余電流保護裝置。
(26)使用行燈電源電壓不大于36v,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27)i類電動工具的絕緣線必須采用三芯(單相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銅芯橡套軟線;其中,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做pe線,電動工具的電源線長度限制在6米以內,中間不允許有接頭及破損。
(28)在使用移動式的i類設備時,應先確認其金屬外殼或構架已可靠接地,使用接pe保護線的插座,同時安裝設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禁止使用無pe保護線插頭插座。
(29)電焊機械的二次線應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電纜長度不應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代替二次線的地線。
(30)弧焊設備外露的帶電部分必須設置完好的保護,以防人員或金屬物體(如:貨車、起重機吊鉤等)與之相接觸。
(31)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應大于5m,其電源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32)任何個人不得私自更改用電設施用途,不得私自拆、裝用電設施。
(33)設備或電路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報告維修人員進行處理,不得私自處理。
(34)嚴禁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架設臨時線;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場所,應使用防爆電氣設備。
(35)對于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應加強維修保養和定期檢修工作,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嚴禁“帶故障”運行。
(36)不得私自安裝床頭燈、臺燈,不得違章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電炒鍋、電飯鍋等電熱器具。
(37)當發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斷開電源,并采用專用的消防器材進行滅火。
(38)發現人員觸電,要立即就近關閉電源或是上報專業人員處理,情況緊急時,可站在絕緣木板上或是用絕緣桿挑開電源線,然后再實施搶救。
工廠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四
為保證本公司安全經營管理工作有序運行,加強各部門工作的協調,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如下例會制度:
一、本公司安全經營管理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安會全體成員參加,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主持。
二、會議的主要內容:
1、主管安全的公司領導傳達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文件、通知、要求。
2、各部門負責人匯報本季度工作情況,需提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以及其他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
3、匯報總結本季度安全經營管理、治安、產品質量工作情況,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護措施。
4、由本部門經理對本季度本部門的安全工作進行講評,提出下季度的工作要點,并進行布置安排。
三、全體參會人員要暢所欲言,允許持有不同觀點和保留意見,但會上一旦形成決議,無論個人同意與否,都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四、參會人員要嚴格按照會議通知的時間準時參會,不得遲到,遇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或無法參會,須向會議主持人提前請假,并派有關人員參加。
五、參會人員要認真做好記錄,會后嚴格落實,傳達會議精神。
六、各部門小組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并做好記錄。所有會議記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存檔。
工廠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五
1、飯堂應做到安全用電,嚴格遵守電氣設備使用規程,用電量不得超過額定負荷。
2、飯堂使用的電氣、電動、照明等設備,要設專人負責,每天下班前,要認真進行安全檢查,關閉廚房、餐廳所有電閘,切斷電源,還有氣源和火源并檢查安全情況。
3、用電設備必須嚴格按電氣設備操作規程作業,防止用電設備及電氣線路過載、過熱及引起短路。
4、嚴禁2臺蒸飯柜、強排風機、熱水器等大功率設備同時使用,需交錯使用避免產生用電過負載現象。
5、確保飯堂所有的用電設備金屬外殼有牢固的保護接地措施。
6、飯堂定期每月一次對飯堂內的配電柜、配電箱、電線、電纜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電加熱部分以及有水接觸的部分,對檢查出的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7、凡能碰觸到的設備導電部分,均應采取相應防護措施,嚴禁用濕手觸摸開關、電纜及其它所有電氣設備,以防觸電。
8、飯堂電氣開關箱內不準放置雜物,并注意定期檢查漏電保護開關,以確保靈活可靠。
9、飯堂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專業電工維修,不得私自處理。為了確保人身安全必須先切斷電源,嚴禁帶電作業或維修。
10、提高節能意識,餐廳內夏天平時使用吊扇,空調設備在室溫超過30℃時才啟用,空調設置溫度不低于25℃,開餐前10分鐘空調開啟,用餐結束后及時關機。
11、由于電氣設備、用電線路起火而發生火災,應先切斷電源,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滅火器滅火,或用砂子滅火,嚴禁用水直接滅火。
12、禁止在電源附近堆積雜物,禁止封堵進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
工廠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六
為了節約能源,培養學生節約習慣,創建節約型社會。
各班選出一名工作認真負責的節能員,班主任負責督促,管理本班的用電工作。
1、根據室內光線明、暗情況使用電燈。
2、室內其它用電設施根據實際情況使用,用完即關掉電源。
3、學生離開教室,如做課間操、上體育課,美術課,或到實驗樓上課,即將教室內的燈、風扇等用電設施全部關閉,做到人走電停。
1、學校總務部門將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記錄,并納入教師目標管理考核和文明優秀班級的評比。
2、每學期由總務部門根據節能員的工作情況進行學校優秀節能員的評選,并進行獎勵。
班主任:
責任人:
總務室
工廠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七
一、安全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上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動用明火需到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申請,并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三、對批準使用的明火施工區域,由用電管理部門和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進行現場監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營業期間施工。
四、營業場所、辦公樓待防火重點部位,嚴禁私設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子、電熱褥子、電熨斗等)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七、易燃易爆位置,倉庫的電器設備線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八、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九、對消防用電的檢查和管理要有專人負責,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工廠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八
(一)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由學校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
(二)電器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防爆、防潮、防塵的部位安裝電氣設備應符合有關安全要求。
(四)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應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
(五)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3、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5、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六)學校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電氣線路改造、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批手續,不得私拉亂接電氣設備;
3、非使用期間應關閉非必要的電器設備;
4、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
(七)學校應加強用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5、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的倉庫、實驗室,嚴禁動用明火;
6、教室、宿舍、圖書館等場所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工廠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九
為了確保人身安全、機電設備正常運行,降低消耗,保證生產用電、維修用電的.安全,特制訂車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質量環境安全管理手冊》
3.1 嚴禁指派無證電工管電,生產線上停送電操作由值班電工執行。并且辦理停送電手續,其他任何人不得進行操作。
3.2 車間所有臨時用電(電焊機、電風扇、照明、切割機、磨光機等)必須由電工安裝接線,不得私拉亂接,特殊情況的接電必須經車間領導同意。
3.3 設備投料前,盡量減少空機運轉時間。減少耗電(指不檢查設備時)。
3.4 車間電力室、變壓器室、電器設備上的安全標志牌,除原來放置人員或負責的運行值班人員外,其他任何人員不準移動,也不得隨意亂掛或摘除。
3.5 車間電力室非工作人員及外來人員不準隨便出入。
3.6 崗位巡檢人員進入電力室巡檢時,不準分合電柜上的任何開關,也不得隨意移、用電氣設備上的安全標志牌,只允許巡檢記錄規定的設備情況(電流、電壓表的指示以及各儀表的讀數)。當發現異常情況首先要通知電工處理。
3.7 車間照明由各個崗位負責人開和關,由值班電工修理。
3.8 電焊機使用時應檢查電纜有無破損及燒壞,不用時應切斷電源。
3.9 檢修設備時應先辦理停電首先,切斷電源,掛好警示牌,必要時派專人監護。
3.10 本車間值班電工在配電站操作應熟練倒閘操作規程。
3.11 所有車間人員不準用電爐,碘鎢燈等燒水、取暖。
3.12 未經批準,外來施工單位用電不準私自從車間接電,如果需要接電,必須經公司批準,辦理相關手續,并裝電表。
3.13 電工作業時,應正確穿戴勞保用品。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下,須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監護。檢修高壓電氣設備,必須先斷電、放電、驗電,確認已經放電完全了才可進行檢修。
3.14 使用電鉆、砂輪機等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檢查電纜有無破損,燒蝕以及絕緣情況。注意如下事項: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同時金屬外殼應進行防護性零或接地;使用單相手持電動工具,其導線、插頭、插座必須符合單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手持電動工具,其導線、插頭、插座必須符合三相四線的要求。其中一相用于防護性接零。嚴禁將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不能將工件等重物壓在導線上,防止軋斷導線發生觸電。
3.15 使用電氣設備時,遇緊急情況的應立即切斷電源。
3.16 露天的電氣設備在雨天,必須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打雷天氣禁止在室外電氣設備上進行操作和維修工作。
3.17 不準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不準將電氣設備電源線直接插入插座內。嚴禁用鋁線、鐵線、普通銅線代替保險絲、保險絲規格應與電器設備的容量匹配,嚴禁隨意換大或調小。
3.18 在易燃易爆的場所,嚴禁進行帶電作業,以防止電弧引發爆炸。
3.19 在帶電設備周圍嚴禁使用鋼卷尺、皮卷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者)進行測量工作。
3.20 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設備的帶電部分,特殊許可的工作,應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10kv及以下: 0.70米
35kv 1.00 米
3.21 非電工不準拆裝、修理電氣設備, 發現破損的電線、開關、燈頭及插座應及時與電工聯系修理,不得帶故障運行。
3.22 移動非固定安裝的電氣設備時,如:電風扇、照明燈、電焊機等,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移動。導線要收拾好,不在地面上拖來拖去,以免磨損。
3.23 進入電場工作前要先辦理停電手續并且掛好警示牌,然后對電場進行放電即用接地開關把整流器和電場都打到接地位置,方可打開檢修門進入電場檢修。
3.24 進入磨機檢修必須使用行燈。使用行燈要有良好的絕緣手柄和金屬護罩。燈泡的金屬燈口不得外露。引線要采用雙芯軟線,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特別危險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內、潮濕的地溝處等等,其電壓不能超過12v。
3.25 工作臺上機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燈的電壓不得超過36v。
3.26 不準使用檢修中機器的電氣設備。
3.27 不準用水沖洗各帶電體,如電機、開關盒、線槽等。
3.28 發現有漏電情況時,馬上停機,將電源關掉后立即去找電工處理。
3.29 在搬動落地扇時,必須先關閉電源后才能移動風扇。
3.30 各線電源開關標識要準確,發生事故時能立即斷開。
3.31 在使用動力設備前,應認真檢查開關、馬達和機械設備各部分的安裝是否正確。
3.32 在更換保險絲時,要按負荷選擇合格保險絲,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銅絲代替。
3.33 嚴禁用鐵柄毛刷清掃或用濕布擦拭電器開關。
3.34 凡電器動力設備發生過熱現象,應立即停止運轉。
3.35 禁止在電器設備或線路上灑水,以免漏電。
3.36 如遇到高壓電線斷落到地面上時,以導線斷點為圓心,周圍半徑10m以內,禁止人員進入,以防止跨步電壓觸電。如果有人在10m以內,應用單足跳離危險區,不能奔跑,以免發生跨步電壓觸電。
3.37 發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黃沙、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材滅火。切不可用有導電危險的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救火時應注意人身防護,身體的任何部位及滅火器材不得與電線、電器設備接觸,以防發生危險。
3.38 打掃衛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濕手和金屬物去扳動帶電的電氣開關,以免發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3.39 遇有電氣設備著火時,應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然后進行救火。對可能帶電的電氣設備以及發電機、電動機等,應使用干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對油開關、變壓器(已隔絕電源)可使用干式滅火器、1211滅火器等滅火,不能撲滅 時再用泡沫滅火器滅火,不得已時可用干砂滅火。地面上的絕緣油著火,應用干砂滅火。
工廠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
為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以下規定: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電活動。
1、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房。
2、高壓電房只準合格電工操作,并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程進行,經常監視變電房和低壓室運行情況,并做好記錄。發生故障由電工處理。
3、變電室接地檢查每年自行進行兩次。避雷器每年請指定認可機構檢測一次(如無則省略之)。
4、配電房操作,必須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電時,先合上閘刀開關;
b、停電時,先停空氣開關,后停閘刀開關;
c、設備運行時,嚴禁帶負荷拉閘刀開關;
d、記錄每天的用電情況。
5、每臺生產設備應設專人負責,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設備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閘送電。
6、設備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
a、每天下班前,車間崗位的班組長負責檢查、停開關、關電房門。
b、遇上加班時,加班后由組長或帶班負責人檢查是否停電、關電房門。
7、按安全消防規定,有防靜電接地夾的設備,使用前一定要夾上接地夾才能開機,使用者要經常檢查接地夾兩端接觸金屬的情況。
8、公布電力故障、搶修、搶救緊急聯系電話。
9、在高壓線路附近或周圍設置警示標志。
1、車間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電工,不得私自處理,當班電工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機電車間解決。
2、嚴禁任何崗位將溶劑灑在電纜橋架或電纜溝內,如發生此類事件,必須及時通知當班電工處理,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3、出入變電房或配電房,大門必須隨手關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動物溜入電房,造成線路被咬損或短路等故障。
4、高壓設備檢修停送電由崗位工和中控操作員填寫《停電申請單》及《送電申請單》由生產科批準后送交值班電工,值班電工接票要認真核對票及現場后才能執行,值班電工執行后懸掛標示牌及并在回單上加蓋“已執行”章,現場人員見到蓋章票后才能進行設備檢修。
5、高壓開關操作一律執行工作票制度由班長填寫,主任批準后執行。
6、現場低壓設備檢修必須嚴格執行停電掛牌制度,崗位檢修停送電需書面通知值班電工,由值班電工斷電掛牌并記錄,同一任務的停送電必須有一人完成,其他人送電時見有牌均不得送電應查看記錄聯系停電電工。
7、各崗位加裝照明、插座、用電設備需由工段長申請生產科批準交由機電車間執行,新加裝照明、插座、用電設備的電工安裝完畢后要填寫施工記錄及材料用量交回車間。
8、辦公大樓、食堂、浴室、員工宿舍樓等的用電、節電規范由行政部單獨制定管理辦法。
9、安全用電納入新進員工職前培訓科目中,并有培訓考核記錄。
10、規定未盡事宜,由公司行政部牽頭動力部門制定臨時規定并及時補充完善本管理辦法。
附件:
《停電申請單》
《送電申請單》
配合管理辦法建議:
1、空調使用管理辦法
2、飲水機使用管理辦法
3、電腦等oa設備使用管理辦法
4、照明燈使用管理辦法
(以上可以寫在一個管理辦法中,也可以分別制定,亦可以加入“用電管理辦法中的節電章節中)
工廠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一
配電室由陳永江同志負責,負責全校安全用電的管理,規范用電行為,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用電。
(1)為了加強用電的管理,保證供電系統及電氣安全運行,嚴禁其它人員和非工作人員入內。
(2)電工職業道德,忠于職業責任,忠于職守,盡職盡責,遵守職業紀律,禮貌待人,在電器安裝與檢修等業務時禮貌待人。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3)使用好電工用其所具,做好用具絕緣性高壓試電筆,絕緣靴,絕緣手套。分別使用,做好絕緣用具應定期進行試驗。
(4)配電室防火安全責任,非本室人員嚴禁入內,室內不準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經常檢查變壓器負荷電流,防止產生移動電火花,認真做好設備運行情況,保持設備處于良好狀況,保證學校的安全用電,使用好滅火器具。
學校用電由主管校長和總務主任負責,由學校電工具體負責管理,根據國家的電力法的要求對有危險的用電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觸電事故發生,電工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進行檢查,檢修,規范學校的電路,經常檢查校內的電氣設備和檢修,保障校內的正常用電,要和各處室簽訂用電安全責任書。
三、學校用電設備的維護與維修管理。
(1)學校電工在維護與維修電器設施必須實行規范操作,不得亂接亂拉,要符合國家規范與要求。
(2)要對全校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氣開關每月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性更換,確保用電安全。
(3)嚴禁各辦公室、教研組、各班使用大功率的電氣和照明燈具,不得隨意增加用電設備,增加時要向總務處申請或電工批準,禁止學生和教師隨意改變線路,不得私自安裝電氣插座,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4)要注意節約用電,教室內白天光線充足時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長明燈現象要扣宿舍的分。教室、辦公室、宿舍及其它房間內嚴禁使用是爐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除因工作需要,經學校批準的不得使用,違者沒收電器。
(5)做好用電安全,負責向全校師生介紹用電常識和用電安全防護,觸電搶救措施的教育。
(6)配合上級供電部門對校內配電室內維護,不留漏洞,禁止越級跳閘,保證上級的正常用電。
工廠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二
(一)酒店廚房用火管理。
1、酒店廚房包括營業部門出品部廚房和員工食堂廚房;。
3、部門指定檢查人在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能自行處理的,須即時處理;無法處理時報部門消防責任人,后者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簽認后,送工程部處理或通知合同維保單位前來處理。
2、營業部門消防負責人須督促每班值班經理對顧客使用的明火爐、蠟燭、燃氣燈等明火進行安全監控。每日營業結束后,值班經理組織部門相關人員清理明暗火種,與營業主任共同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去。
1、物業服務部負責施工單位動火作業的審批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施工單位填寫《臨時用火作業申請表》物業服務部安全生產主管須在一個工作日內對申報單位的資質、用火人員《動火作業上崗證》及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方案等進行審查--簽署審查意見--物業服務部經理于一個工作日內復審簽認后返施工單位,物業服務部復印一份留存。
3、用火現場監督程序:。
2)發現未按規定用火的,須現場糾正。存在安全隱患的,由物業服務部簽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限期內仍不整改的,物業服務部提交工程部按有關規定處理。
1、各部門消防負責人須確保本部門日常用電安全,做到人離電斷;公共區域的用電(含照明和設施、設備用電)由工程部指定專人負責日常安全管理。
2、每周由物業服務部安全生產主管組織消防監控員,對公共用電和部門用電進行一次檢查,填寫《用電安全檢查表》(,發現安全隱患,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隱患所在部門經理簽名后送工程部處理。
2、商鋪裝修施工前,物業服務部須督促商鋪業主填寫《裝修施工審批表》并經物業服務部經理簽名確認后方可為施工人員辦理施工人員施工許可證。
后者據此按上述第(三)款執行。發現安全隱患時須及時制止,并聯系工程部前來配合處理。
工廠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三
1、全體員工必須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執行酒店制訂的安全管理制度,協同保衛部認真做好飯店各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
2、各崗位人員必須嚴守崗位,發生事故或發現可疑情況,應迅速處理、上報,并負責保護好現場。
3、未經工程部領導批準,外來人員(參觀學習、訪友、施工等),禁止進入配電室、電梯機房、鍋爐房、空氣調節器機房、水泵房、液化氣站、油庫。經批準進入人員必須做好登記手續,由當值班長及值班人員負責執行。
4、各崗位值班人員除負責設備安全運行外,必須對所屬機房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所屬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及時向上級報告。
5、認真執行操作規范制度、停電檢修制度。
6、清洗、維護發現機及其附屬設備時,必須切斷發電機的“功能選擇”開關,工作完成后恢復正常。
7、在高壓室內進行工作、檢修時,至少有兩人在場。搖測或檢修電容和電纜前后應充分放電。
8、事故處理及拉合開關的單一操作應記入操作記錄簿和運行日記上。
9、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由低壓到高壓,由分開關到總開頭順序進行。送合閘的順序與之相反,嚴防帶負荷拉刀閘。
10、操作人員和監護人員應根據模擬圖板或結線圖核對所填寫的操作項目,并經值班負責人審核簽字。
11、操作前應核對設備名稱、編號和位置,操作中應認真執行監護制度。必須按操作完一項做一個記錄,全部操作完畢后進行復查,并校正結線圖。
12、電動合開關時,應注意電流表的變化。
13、當兩路或多路同時使用轉為一路負擔時,要注意轉換相應的硅整流操作電源。
1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為違章用電:
(1)私自增加用電容量和用電設備者;
(2)定時電力用戶規定時間以外使用電力者;
(3)在電價較低的供電線路上,私自接用電價較高的用電類別的電氣設備者;
(4)私自移動電業局的電度表、線路或其它供電設備以及攀登電桿操作設備者;
(5)未經電業局同意,向其它處所轉供電源或自行引入備用電源者;
(6)私自改變用電類別者;
(7)使用經電業局規定暫停使用的電氣設備者。
安全用電保證書。
工廠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四
1.1為確保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用電相關的安全技術標準并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
2 適用范圍
2.1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的用電區域
3 內容
3.1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管理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3.2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3.2.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程,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3.2.2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2.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2.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3.2.5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急救法。
3.3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3.3.1電器設備安裝規則
3.3.1.1本公司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3.3.1.2必須采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與第二級必須配合.
3.3.1.3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并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3.3.1.4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堅決不允許采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3.3.1.5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 1停電 2驗電3掛接地線,即“三措”,如沒有交待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無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3.3.2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3.3.2.1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3.3.2.2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并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于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干燥、陰涼的專用柜中。
3.3.2.3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3.3.3 低壓帶電作業
3.3.3.2 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3.3.3.3在帶電的電度表和斷電器回路上工作時,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阻應可靠接地,斷開電流回路時應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專用端子短路,不許帶負荷拆入表尾線。
3.4現場配電安裝及檢查
3.4.1 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3.4.2 柱上變臺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臺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并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臺。
3.4.3 變臺圍欄內應保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臺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3.4.4 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3.4.5凡未經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均不得安裝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絕對禁止帶故障運行。
3.4.6 各種絕緣導線均得架空敷設,無條件做架空線路的工程地段,應采取護套纜線,纜線易受傷的線段應采取保護措施。
3.4.7 多層建筑施工用的動力照明干線垂直敷設時,應采用護套纜線,當每層設有配電箱時,纜線的固定間距每層不少于兩處,直接引至最高層時,每層不應少于一處。
3.4.8 遇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時,應立即進行配電線路的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4.9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件必須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3.4.10 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作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獨股鋁線。
3.4.11接地線或接零線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設在明顯處,并絕緣保護,導線不應隨拉力。
3.4.12 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干燥處理,經搖測絕緣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3.4.13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就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3.4.14 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采用套纜線,其長充一般不應大于3米,當采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3.4.15 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3.4.16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扎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3.4.17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3.4.18 非專業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3.4.20 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行電工進行違章作業。
3.5 觸電急救:
3.5.1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尚未脫離電源,救護者不應直接接觸其基身體。應設法迅速使其脫離電源,并防止觸電者摔傷。
3.5.2脫離電源的方法:
3.5.2.1斷開電源開關;
3.5.2.2用相適應的絕緣物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3.5.2.3現場可采用短路法使開關掉閘或用絕緣桿挑開導線等。
3.5.3急救:
3.5.3.1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動,如果沒有其他致命的外傷,只能認為是假死,必須立即進行搶救,爭分秒是關鍵,請醫生和送醫院過程中,不準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摩為主。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強校風校紀和安全文明校園建設,保障學校財物及學生人身財產安全,配合學校節約型校園創建,根據《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結合目前學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 宿舍供電辦法
第一條 學生宿舍實行智能控電,宿舍供電按照“電量定額、超額付費、先購后用”的辦法進行管理。
第二條 電量定額:學校按每個學生每月8度電的標準核定,每學期補貼5個月,每間宿舍的總補貼電量按該宿舍實際居住人數核定。每學期開學時學校一次性補貼到位。
第三條 超額付費:宿舍實際用電超過宿舍的總額定電量為超額用電,超額部分由學生自己購買,出資方式由同宿舍同學自行商定,電費單價為0.56元/度。
第四條 先購后用:超額用電部分實行先預交費購電量再消費的方式。當宿舍可用電量少于5―10度時,用一卡通消費卡到值班室為本宿舍電表充值,宿舍成員應主動進行查詢并及時充值,如果不能及時充值,宿舍將停止供電。
第二章 安全用電管理
第五條 學生宿舍是學生住宿、生活和學習的公共場所,更是人員密度極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和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學生應牢固樹立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意識,自覺學習和掌握用電常識,做到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
第六條 全體學生應愛護用電設施,如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
第七條 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區域私自拆接電源;不得私自安裝燈頭、增設供電設施及供電線路;不得拆修配電設施等。
第八條 學生合理使用電器時,應自覺做到:
1.各類電器應為正規廠家生產、質量合格,且處于安全使用期限內。
2.學生離開宿舍應及時關閉相應電源,不得在無人使用時讓電器處于通電或待機狀態,養成安全、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
第九條 禁止使用假冒偽劣電器、無國家強制性3c安全認證標志或者有故障的電器產品;任何學生不得擅自接觸配電設施或將照明燈頭、電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帳、棉質、紙質物品等)使用。
第十條 智能控電系統支持違章電器識別功能,熱得快、電爐、電熱杯、電飯煲、電炒鍋、電熨斗、電發夾、電熱毯、電熱水器、電水壺、電烙鐵、飲水機、電磁爐、電視機、電取暖器、小型電烘干機、電暖寶等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如果違規使用,系統將會強制斷電,撤除違章電器后,系統在10分鐘內自動恢復,兩次恢復后,第三次系統將對該宿舍停止供電。
第十一條 為節約用電,合理使用空調。夏季氣溫超過30℃,方可開啟空調制冷,冬季氣溫低于5℃,方可開啟空調取暖;學生在使用空調時應注意對空調的維護,發現有異常情況,應迅速到值班室報修,不得私自打開機殼或者拆卸空調機件;雷雨天氣應主動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更換宿舍時該宿舍的`同學應配合學校對空調進行移交,如發現人為損壞,應按實賠償。
第十二條 學生發現宿舍的用電設施有損壞后應主動、及時向宿舍管理部門申報維修。
第三章 違紀處理
第十三條 任何人不得變動現有的供電設施和供電線路。因違反本規定造成供配電設施、線路損壞者,應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 凡因使用違章電器而導致宿舍斷電,第一次發現沒收違章電器,批評教育,第二次發現沒收違章電器,報學生處按學校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第十五條 凡因使用違章電器等原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校財產損失等安全事故者,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依照《揚州職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暫行)給予處分;嚴重者,將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工廠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五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范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1、用電管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總務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范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范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范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匯報后,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范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表的。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
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后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范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準后,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表入戶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表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三)、要注意節約用電。
1、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2、教師用電夏季度/月,冬季度/月。超出部分教師自行承擔。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什川初級中學。
工廠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六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范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1、用電管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總務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范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范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范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匯報后,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范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表的。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
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后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范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準后,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表入戶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表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三)、要注意節約用電。
1、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什川初級中學。
工廠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七
一、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用水設施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對老化電線及時更換,對水電設施進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水用電安全。
二、各部門、各處室、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內用水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三、學校辦公場所無特殊情況必須在晚22:00前熄燈,由各部門、各處室、各班級人員負責關閉,22:00以后由值班保安負責。無重大活動體育館不得開燈,或者是如活動結束后,當事人不關燈,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50元。
四、各辦公室、教室責任人下班前必須在確認辦公室、教室和門前走廊照明燈已經關閉后才能離開,確實做到人走燈滅,計算機、飲水機等電器均應關閉,每發現一次罰相關責任人30元;節假日期間,保安負責全校燈的關閉,如有長明燈現象,將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五、鍋爐工要嚴格按照送水時間供水,每次洗澡完畢后值班人員應檢查各浴室的水龍頭是否關閉,如發現有長流水現象或里面有長明燈,每次罰款30元。禁止在浴室內洗衣服,每發現一次罰款30元。
六、禁止教職工私自在住宿區和公共場所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違者罰款50元。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確需要布線的,請到總務申請,由學校電工統一規范布線。
七、禁止任何人在辦公場所或公共場所(如洗手間)用電爐或電炒鍋做飯,如有違反,每次罰款200元。在學校生活區住宿的生活指導老師,禁止在生活區做飯,禁止使用電爐、電炒鍋等大功率電器,違禁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視情節處以200~300元的罰款。
八、各宿舍、辦公室空調要在適宜溫度開放,如夏天在26°以上;冬天在8°以下時開空調。下班時或沒有人時,一定要關好空調,否則罰責任人30元。
九、任何教職工一律不充許用學校消防水沖洗衛生,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十、總務處要經常對公共場所的水電、鍋爐、浴室、食堂及生活區等處的用水用電情況進行檢查、通報,并按照上述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罰。
工廠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八
1.電器設備的安裝、修理,應由電工人員按照電氣安全操作規程進行。非電工人員不準擅自安裝、修理電氣設備。
2.電動機不能超負荷運行,電壓不能過低,要經常維護保養,防止匝間和相間短路、碰殼和電刷火花。轉動部位要經常加油,保護清潔潤滑。連續起動次數不能超過3-5次。
3.變壓器應安裝在單獨的房間內,房間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變壓器底部要有貯油槽和排油溝。槽內應墊卵石。室內要保持干凈,不準存有無關物品。
4.電線不能超負荷使用。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液體、氣體和大量可燃粉塵的場所、暗裝電線應穿管保護。如用鋼管時,管口應有和橡皮圈襯墊。陳舊老化的電線應及時更換,不準將電線纏繞在鐵釘上或用鐵絲牽拉。
5.配電房要保持清潔,配電盤的設置要與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離。配電盤上布線要整齊,接頭要牢固。
6.電閘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誰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
7.電加熱器具,如電爐、電燙斗、烘干燈泡等,在使用時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斷電源。
8.照明燈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離,不準用紙做電燈罩。
9.避雷設備、防靜電裝置的接地導線每年要進行一至兩次的檢查測試,電阻不準大于10歐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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