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是互聯網時代的重要品質,它保障了網絡交流的真實性和可信度。以下是一些經典的誠信名言,讓我們一起來品味它們的深意。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21篇)篇一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做人之本,立德之源,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公民個人層面的價值準則。講究誠信,回歸誠信,是當代中學生對優秀傳統的繼承和發揚,為進一步增強自身的誠信意識,樹立自身良好形象,努力使自己成為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我們莊嚴做出如下承諾:
一、學習誠信:態度端正,嚴謹求實。
努力學習,刻苦鉆研;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抄襲他人作業,不剽竊他人學習成果,學習上不弄虛作假,遵守考試紀律,自覺抵制各種考試違紀行為。
二、經濟誠信:以信立人,履約踐諾。
借用他人財物及時歸還,不欺騙家長,不惡意拖欠他人費用,不弄虛作假騙取各類困難補助;不強行索要、偷竊、詐騙他人財物。
三、生活誠信:遵紀守法,弘揚正氣。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不欺騙他人;不惡意損壞學校公共財物,愛護公共環境;遵守學校各項管理制度,不打架、不賭博、不酗酒,不參與其它擾亂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校名譽的行為。
四、上網誠信:自省自律,知行統一。
不通過短信、互聯網編造與傳播帶有迷信、色情、反動內容的各類非法信息;不在互聯網上詆毀謾罵他人;不盜用他人賬號與密碼、竊取和泄露他人隱私。
五、遵規誠信:嚴守規則,表里如一。
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與管理規定,養成良好的文明行為習慣;按時起床,按時就寢,不晚歸、不無故夜不歸宿;不染(燙)發、不吸煙、不酗酒、不打架斗毆;不損壞公物;不浪費糧食;不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不在宿舍使用違章電器。知錯及時改正,有無監督都嚴守規則。做到自覺規范,自覺行為,達到表里如一。
為將自已塑造成誠實守信的新時代青少年,我將按照以上承諾嚴格要求自己。
xxx。
20xx年x月x日。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21篇)篇二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單招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并愿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4.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高考(單考單招)報名號:
考生(簽字):
二0xx年月日。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21篇)篇三
我申請參加宜春職業技術學院20xx年單獨招生考試,已了解20xx年單獨招生考試相關規定。本人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材料和證件真實、準確。如有作假行為,本人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2、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江西省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管理規定。
3、報考前已與家長協商并取得家長同意。
4、考試錄取后遵守江西省單招相關規定,不再參加20xx年江西省普通高考。
考生(簽名):。
身份證號碼:。
家長(簽名):。
身份證號碼:。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21篇)篇四
期末考試將至,為創造誠信、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我系全體同學如下:
一、主動自愿簽訂誠信考試書,嚴格遵照書上去準備每一場考試,杜絕考試作弊行為,做誠實守信的學生!
二、正確認識考試對評價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個人時間,認真復習,滿懷信心地迎接考試。
三、嚴格按照學院《考試規則》認真復習每一門功課,精心準備每一場考試,考出自己真實水平。做到我系期末考試“零作弊、零違紀”。
四、尊重每一位監考老師,嚴格遵守考試、考場規則,杜絕一切考試作弊行為。
五、樹立與不良風氣作斗爭的勇氣和決心,敢于檢舉揭發考試作弊行為。
六、自覺攜帶學生證或考試證明參加考試。
名字:__。
20__年__月__日。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21篇)篇五
我是20xx年參加河北體育學院單招考試的考生,現鄭重承諾:
1.遵守《考生守則》。
2.遵守與考試相關的規定,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理。
3.保證本人的報名材料真實有效。
4.保證本人參加考試,并接受考試期間違禁物品檢查和身份認證。
5.保證所填寫的個人信息真實有效。
承諾人:??????身份證號: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21篇)篇六
期末考試來臨,為了圓滿完成此次考試,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三、如果本人在考試中違紀或作弊,本人服從學校按照相應規定對本人的處理;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樹道德之新風,立誠信之根基,更是當代大學生青年義不容辭的責任。我愿意以誠信的態度面對考試,通過自己的努力付出來獲得相應的回報。
承諾人:
擔保人(家長簽字):
20xx年x月x日。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21篇)篇七
我是參加xxx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并知曉了xxx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有關規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招生考試規定,為表明本人的誠信品質,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公平性,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同意報名組織機構讀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采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信息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本人愿意承擔責任,并接受處理。
2.報名后到錄取入校報到前不變更二代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信息,保證報名、考試、錄取時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3.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信號屏蔽儀和安裝視頻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每科開考前提前30分鐘到考場,接受入場身份驗證檢查和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場考試所誤時間不補。
4.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扣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5.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后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按規定時間(在公告之日三日內)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
6.體檢后本人須上網確認體檢表信息,否則在填報志愿時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如對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像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行為及擬處理決定(在考試成績公布前一日,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后七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考生(簽名):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21篇)篇八
根據國家教育部要求,凡參加cet考試的考生,在考前必須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簽字認可。為此,請考生認真閱讀、知曉、認可、遵守“cet考生守則”、“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等考試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實、準確信息及有關證件,如有違反將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本校校紀校規嚴肅處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的,須進行誠信考試承諾簽名,以表明其對考試規定和紀律要求的知曉、認可并承諾自覺遵守。
一、cet考生守則。
一、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
二、必須按規定的時間(上午8:45開始,下午2:45開始)入場,入場開始15分鐘(即上午9:00,下午3:00)后,禁止入場。入場時必須主動出示準考證以及居民身份證(或軍人或武警人員證件),接受考試工作人員核驗,并按要求在考場座位表上簽名。
三、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入場,如鉛筆(涂答題卡用)、黑色簽字筆、橡皮。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物品。考場內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四、入場后,要對號入座,將本人準考證以及居民身份證放在課桌上,以便核驗。
五、答題前應認真填寫答題卡中的姓名、準考證號等欄目。凡答題卡中該欄目漏填涂、錯填涂或字跡不清、無法辯認的,答題卡一律無效。
六、在考試結束前禁止提前退場。
七、必須嚴格按要求做答題目。書寫部分一律用黑色簽字筆做答,填涂信息點時只能用鉛筆(2b)涂黑。只能在規定考生做答的位置書寫或填涂信息點。不按規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無效。
八、遇試卷分發錯誤或試題字跡不清等情況應及時要求更換;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九、在考場內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于違反考場規定和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者,取消考試成績并按校紀校規處理。
十、考試結束鈴聲響時,要立即停止答題,將試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監考員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離開考場時必須交卷,不準攜帶試卷、答題卡離開考場。
十一、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進行正常工作。監考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作出相應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威脅考試工作人員的將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其責任。
二、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摘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18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參加cet考試違紀舞弊考生的處理辦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六)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七)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九)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九)其他作弊行為。
三、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后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一)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二)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四)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
(五)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四、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行為: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五、考生有以上第一至三條所列考試違規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所在學校按校紀校規給與相應紀律處分。
六、考生有第四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考試,考試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考生注意事項。
1、部隊考生可憑軍官證、士兵證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證遺失、換證等,可憑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
2、因手機等通訊工具不準帶入考場,所以請考生不要將手機及其它貴重物品帶到考點,以免遺失,否則后果自負。
3、如填涂信息卡不符合要求,后果由本人自負。考生在考前應事先準備好所需的2b鉛筆、塑料橡皮、小刀等,以免影響考試。
4、考試時不得使用各種字(詞)典。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21篇)篇九
為維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考生遵守考試紀律教育,強化考生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文明良好的社會風尚,請考生認真閱讀以下內容后,簽字承諾。
考試規則如下:
一、考生要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它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以及對隨身物品等進行必要檢查。
三、考場配置電子掛鐘,考生入場,不準佩戴手表。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刮紙刀等物品進入考場。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題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號、考場號、座位號等信息。凡漏填(涂)、錯填(涂)或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影響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題、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開考后,再行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不得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問題。
五、開考鈴聲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考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要在答題卡規定區域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寫在試卷、草稿紙上或答題卡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答題過程中只能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喧嘩、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答題卡、草稿紙,不準傳遞文具、用品等,不準將試題、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鈴聲發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筆,在監考員依序收齊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試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屬于考試違紀的,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屬于考試作弊的,取消當次所有報考科目成績。
承諾人:
日期: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21篇)篇十
為維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考生遵守考試紀律教育,強化考生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文明良好的社會風尚,請考生認真閱讀以下內容后,簽字承諾。
考試規則。
一、考生要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它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以及對隨身物品等進行必要檢查。
三、考場配置電子掛鐘,考生入場,不準佩戴手表。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刮紙刀等物品進入考場。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題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號、考場號、座位號等信息。凡漏填(涂)、錯填(涂)或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影響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題、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開考后,再行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不得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問題。
五、開考鈴聲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考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要在答題卡規定區域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寫在試卷、草稿紙上或答題卡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答題過程中只能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喧嘩、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答題卡、草稿紙,不準傳遞文具、用品等,不準將試題、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鈴聲發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筆,在監考員依序收齊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試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屬于考試違紀的,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屬于考試作弊的,取消當次所有報考科目成績。
對攜帶違規物品進入考場及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報考科目的成績外,同時給予下一年度學業水平考試全科停考處理。
我已認真閱讀了以上內容,我承諾在本次考試中自覺遵守,做誠信考生。如有違反,將自愿接受考試管理機構按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21篇)篇十一
我是報名參加20xx年中央財經大學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的考生,我已閱讀并了解了中央財經大學20xx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章的有關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證件和其他有關材料均真實、準確。如有虛假信息和作假行為,本人承擔一切后果。
二、承諾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招生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接受學校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理。
承諾人(簽名):。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21篇)篇十二
本人自愿參加國家和本省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我已閱讀考試有關規定,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遵守國家及本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接受處理。
二、堅決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三、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試名稱:20xx年上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考點(學校)名稱:報名號或學號:
考生身份證號或學員證號:考生院系:
承諾人:
日期: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21篇)篇十三
xx學院: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并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愛揚教育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2、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5、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后才開始答題。
8、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后再有序離開。
9、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并知曉、認可,愿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愿意接受處理,并愿意在《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承諾人:
日期: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21篇)篇十四
我報名參加寧鄉縣20xx年公開招聘(選調)優秀教師考試,已認真閱讀了發布的公告、相關政策和違紀違規處理規定,清楚并理解其內容,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如下:
3、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或協助他人舞弊;
4、自覺主動、及時關注招聘(選調)各個環節,準時參加考試考核,誠實守信,不隨意放棄;如因本人自身原因未及時關注"寧鄉人才"官方微信平臺和寧鄉人才網考試事項通知而耽誤考試,責任自負。
5、自覺接受考務工作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服從工作人員根據有關規定所做出的處理決定,接受處理。如有虛假信息和作弊行為,承諾自愿放棄本次考試資格或錄取聘用(選調)資格并承擔相應后果。
特此承諾。
承諾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21篇)篇十五
樹道德新風,立誠信根基,是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營造良好考風,培養自立自律、刻苦學習的'作風,塑造高尚的品格也為展現我們學校學子優良學風,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三、在不良念頭面前,嚴于自律。通過入學教育及校紀校規、考風考紀教育,我已知曉有關考場紀律各項規定,考試中如有違反,愿接受學校的相應處分;四、我將在考試中遵守以下規定:
3、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絕不代替,不抄襲他人答案;4、不在試卷上故意書寫他人姓名、考號;5、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人員管理。
承諾人:xxx。
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21篇)篇十六
本人自愿參加廣東省20xx年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閱讀了廣東省20xx年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廣東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二、本人堅決遵守廣東省20xx年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有關報名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假證書。如有違反,自愿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否則,本人愿意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四、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生簽名:。
二〇xx年三月日。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21篇)篇十七
我已仔細閱讀xx省xxx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相關政策和違紀違規處理規定,清楚并理解其內容。我鄭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及xxx年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政策。
二、準確、慎重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并對自己的報名負責。
三、誠信報名,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不虛報、瞞報,不騙取考試資格,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不干擾正常的報名秩序。
四、誠信考試,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或協助他人舞弊;考后不散布、不傳播考試試題,不參與網上不負責任的議論。遠離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法高壓線,避免一次作弊,悔恨終生。
五、誠信履約,珍惜機會,不輕易放棄,珍惜信譽,認真對待每一個招考環節,認真踐行每一項招考要求。特別是進入面試環節后,不臨時隨意放棄面試、體檢、考察、錄取資格,以免錯失實現職業理想的機會,影響其他考生權益和招錄機關的正常補員需求。
六、對違反以上承諾所造成的后果,我自愿承擔相應責任。
承諾人:
日期: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21篇)篇十八
我是一名光榮的武漢大學的學生,我珍惜我的'榮譽20__年大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20__年大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我將以誠實守信的態度自愿參加無人監考考試。
我已認真學習了并嚴格遵守學校關于考試的有關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遵守考場紀律,維護考試秩序,考試決不違紀,做一名誠實守信的大學生。
承諾人所在院__系:__。
專業:__。
學號:__。
本人簽名:__。
__年__月__日。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21篇)篇十九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xxxx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并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2.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后才開始答題。
8.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后再有序離開。
9.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并知曉、認可,愿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愿意接受處理,并愿意在《xxxx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21篇)篇二十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xx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并知曉: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1.做到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2.做到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3.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4.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5.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6.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后才開始答題。
7.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后再有序離開。
8.做到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9.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并知曉、認可,愿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愿意接受處理,并愿意在《20xx年xx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單招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21篇)篇二十一
xx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2.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3.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4.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5.保證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教育,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并愿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高考(單考單招)報名號:xxxx。
考生(簽字):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