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存在可以維護社會秩序,提高社會運行的效率,促進社會的穩定和繁榮。掌握規章制度的要點和原則,對于提高工作和學習效率具有重要的幫助。
員工退休管理制度(優質19篇)篇一
根據政府有關規定以及對應公司各職位的要求,制定本退休規定。
凡從業于本公司的中方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應該退休。
男性員工:年齡滿60周歲
女性員工:在46級(含46級)以下級別的職位上工作,年齡滿50周歲在47級(含47級)以上級別的職位上工作,年齡滿55周歲2、男性員工年齡滿50周歲,女性員工年齡滿45周歲,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1、員工退休時間的認定,以身份證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
2、執行中如發現身份證記載的出生時間與員工本人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
致,人事課應會同員工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查證核實,并以其批準認定的出生日期作為計算退休年齡的依據。
在到達規定年齡的當月的20日由人事課發出關于退休的《人事通知單》,本人辦理退休手續。
(一)養老金待遇:
1、從辦理退休手續次月起,停發退休員工工資,由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按月發給其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的發放標準,由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按政府規定核準執行。
2、公司為員工辦理的“補充養老金”、“住房公積金”以及公司“住房基金個人帳戶”,在員工辦理退休手續時,由公司結算一次性發給員工。
3、退休金:員工退休時,公司按退休人員在職最后12個月的標準月收入(包括月基本工資、月獎金)的平均值為基數,每滿1年本公司工齡給付1個基數額的退休金,最多不超過12個基數額,員工辦理退休手續時一次性發給。
工齡計算標準:
(1)員工工齡是指:從到本工作之日起至在公司工作的最后之日計算的工齡。
(2)工齡計算的余數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計,超過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
(二)醫療待遇:
在南京市未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之前,本公司退休員工的醫療待遇按公司在職員工的醫療報銷標準執行,由人事部門按公司規定負責審核批準;在醫療保險制度建立之后,按醫療保險制度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1、退休員工需要時,公司可為其出具在公司工作期間的有關證明。
2、公司確因工作需要繼續聘任已退休的員工,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提議,在員工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后,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返聘任職協議》。返聘期限最多為1年,期滿后是否續聘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決定。返聘人員不作為公司正式員工。
3、退休員工死亡,喪葬費和撫恤金由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按規定發給其親屬。
4、每年春節和公司成立紀念日,公司將組織慰問退休員工。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退休管理制度(優質19篇)篇二
尊老敬老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新中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對離退休工作人員最基本的要求。因此,離退休工作部門及人員要努力做到:
1、敬業愛崗,以熱情周到地為離退休老同志服務為中心,以讓離退休老同志滿意為標準,更好地從政治上關心,生活上照顧老同志,發揮他們的作用的要求,克服困難,落實政策,為老同志做好事、辦實事。
2、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積極主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開展尊老敬老教育活動,宣傳離退休老同志為水利事業所做的貢獻和他們的優良品質,宣傳尊老敬老的好人好事。樹立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社會風尚,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美德。
3、做好離退休老同志的來信來訪工作。對離退休老同志的來信,要做到認真研究,件件有回音。對來訪的離退休老同志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百問不厭,耐心聽取他們的意見,能夠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幫助解決,不拖拉、不推諉、不敷衍。暫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或不能辦的事,要解釋清楚。
4、為老同志服務要全心全意、滿腔熱忱,吃得苦、受得累,做老同志的.貼心人。努力創造條件,拓展活動內容,開展豐富多彩的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使老同志老有所樂。
5、堅持定期向離退休老同志通報情況,征求意見,讓老同志及時了解本單位的改革、發展的情況,為堤防事業建設出謀獻策。
6、要堅持經常、有計劃地適時開展走訪慰問活動,把走訪慰問工作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去抓。新年(春節)、“十、一”(老年節、中秋節),對離退休老同志普遍慰問,發慰問品或慰問金。離退休老同志住院后,由離退休工作部門代表局領導前去探視,其探望費用為100--200元。
7、離退休職工去世后,要前往職工家中慰問,并協助辦理善后事宜。對家屬提出的不附和規定的要求,要做好解釋工作;對喪事過程中的各種迷信活動,要進行教育制止。認真按政策規定落實撫恤金、喪葬費、遺留問題等。
8、離退休職工活動經費按中共湖北省00局鄂漢發(2014) 號文執行,即退休職工活動經費每人每年300元。
9、退休職工管理服務費及辦公費,由退休管理科會同計財科根據費用成本核定一定標準執行。以上經費由退休管理科統一掌握使用,各項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但可以跨年度使用。
員工退休管理制度(優質19篇)篇三
1、離退休職工的管理由醫院老齡工作委員會及人事科負責。
2、為了更好地依靠離退休職工本身力量把自身管理工作做好、做活,在離退休職工中推選群眾威信較高、辦事公正、熱情為離退休職工服務的同志參加醫院老齡工作委員會,配合工會、人事部門開展工作。
3、職工離退休時,醫院召開歡送會,實事求是地肯定他們的成績,勉勵他們離退休后發揮余熱,繼續為醫院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4、將離退休職工管理工作列入醫院議事日程。領導帶頭,敬老尊賢,經常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定期召開座談會,及時征求意見,盡可能解決他們存在的一些問題。
5、職工離退休后,醫院通過走訪、慰問、召開座談會及茶話會等形式與他們溝通感情,密切聯系,把黨的關懷送到每位離退休職工心中,對居住外地的離退休職工可經常通訊問候,必要時進行走訪調查。
6、離退休職工因病去世,有關喪事按國家和醫院職工死亡善后工作有關規定辦理。
7、離退休職工活動、服務工作所需活動經費,按有關規定執行。
員工退休管理制度(優質19篇)篇四
尊老敬老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新中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對離退休工作人員最基本的要求。因此,離退休工作部門及人員要努力做到:
1、敬業愛崗,以熱情周到地為離退休老同志服務為中心,以讓離退休老同志滿意為標準,更好地從政治上關心,生活上照顧老同志,發揮他們的作用的要求,克服困難,落實政策,為老同志做好事、辦實事。
2、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積極主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開展尊老敬老教育活動,宣傳離退休老同志為水利事業所做的.貢獻和他們的優良品質,宣傳尊老敬老的好人好事。樹立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社會風尚,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美德。
3、做好離退休老同志的來信來訪工作。對離退休老同志的來信,要做到認真研究,件件有回音。對來訪的離退休老同志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百問不厭,耐心聽取他們的意見,能夠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幫助解決,不拖拉、不推諉、不敷衍。暫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或不能辦的事,要解釋清楚。
4、為老同志服務要全心全意、滿腔熱忱,吃得苦、受得累,做老同志的貼心人。努力創造條件,拓展活動內容,開展豐富多彩的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使老同志老有所樂。
5、堅持定期向離退休老同志通報情況,征求意見,讓老同志及時了解本單位的改革、發展的情況,為堤防事業建設出謀獻策。
6、要堅持經常、有計劃地適時開展走訪慰問活動,把走訪慰問工作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去抓。新年(春節)、“十、一”(老年節、中秋節),對離退休老同志普遍慰問,發慰問品或慰問金。離退休老同志住院后,由離退休工作部門代表局領導前去探視,其探望費用為100--200元。
7、離退休職工去世后,要前往職工家中慰問,并協助辦理善后事宜。對家屬提出的不附和規定的要求,要做好解釋工作;對喪事過程中的各種迷信活動,要進行教育制止。認真按政策規定落實撫恤金、喪葬費、遺留問題等。
8、離退休職工活動經費按中共湖北省00局鄂漢發(2xx-x)號文執行,即退休職工活動經費每人每年300元。
9、退休職工管理服務費及辦公費,由退休管理科會同計財科根據費用成本核定一定標準執行。以上經費由退休管理科統一掌握使用,各項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但可以跨年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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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退休管理制度(優質19篇)篇五
為鼓勵職員長期服務,并維護退休職員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正式編制內的從業人員,但訂有服務協議期限的雇傭契約者和臨時工除外。
3.1申請退休,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請退休:
3.1.1服務5年以上,年齡滿55歲。
3.1.2服務滿15年以上。
3.2命令退休,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命令退休:
3.2.1年滿60歲。
3.2.2因工傷病逾24個月未復職者或身體殘廢不勝職務者。
3.3以上規定的退休年齡,如其主管因業務需要而認為必需留用者,經呈請項目總經理核準,酌情延長或反聘為顧問。
4.1退休金為一次性給付形式。
4.2員工的退休金以退休職員最后服務日的基本工資為基數乘以工作年份一次性發放退休金。
4.3退休職員最后一年的獎金按在職時間比例仍予一次性給付。
4.4退休職員在服務期間對本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者,可經項目總經理提請董事局核定,酌情加發退休金。
4.5退休金于職員經核準退休,辦妥離職手續后即予給付。
4.6因工傷而接受命令退休者,除一次性給付退休金外,其余工傷賠款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的規定給付。
4.7人事部門在員工辦理退休時,應協助辦理社保養老金領取手續。
員工退休管理制度(優質19篇)篇六
(一)公司員工退休年齡將按照國家現行退休年齡規定執行:企業職工退休法定年齡為: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二)退休人員待遇:達到退休年齡并按照規定辦理完退休手續后,退休人員工資將由當地社保局依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進行核算和統一支付。
(一)公司為保證人員結構(年齡、學歷、技術職稱)配置的合理性、提高整體人力資源配備的水平,且依據經營管理需要,需聘用高級職稱技術專家或具有豐富經營管理經驗的已退休人員在公司從事相關的技術管理工作。
(二)聘用條件
1.退休返聘人員最高工作年齡:副高級職稱及以上人員不超過75歲,副高級以下職稱人員不超過65歲,公司特別需要的超過上述年齡的技術或管理人才經身體健康檢查合格并經公司法人代表批準后可一年一聘。
2.退休返聘人員應身體健康,滿足工作崗位對身體條件的基本要求,擬返聘人員需接受公司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且合格后方可簽訂退休返聘合同。
3.公司將每年定期組織退休返聘人員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如出現癌癥、嚴重心腦血管疾病、精神疾病和老年性智力障礙等嚴重影響正常工作的疾病,公司可終止與返聘人員的返聘協議。
(三)工資及福利待遇:
1、返聘人員的工資待遇分為固定薪酬和基本薪酬加績效獎金兩類,具體待遇依返聘人員意愿與公司在返聘協議中約定。
2、返聘人員依法不再繳納社保、醫保等法定保險費用。
3、返聘人員的其他福利待遇在返聘協議中約定。
(四)聘用程序:
1.公司高管崗位如需聘用退休人員,需提交董事會審議決定;
2.公司關鍵技術或管理崗位如需聘用退休返聘人員,需提交公司高管會審議決定;
3.各生產所(含控股公司、分支機構)需聘用退休管理人員,需嚴格按本管理辦法的年齡和健康條件執行聘用,并及時將聘用情況提交綜合行政部備案。
4.公司將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工作人員返聘流程:
(1)自愿返聘:如意欲在公司繼續工作,需提前90天或以上向綜合行政部提出返聘申請交綜合行政部進入返聘審批流程。
(2)公司聘用:公司欲主動留用的將退休人員經公司決策層討論決定后由公司最高管理者或相應分管高管與其協商留用,將退休人員同意后由綜合行政部完善返聘協議等手續。
員工退休管理制度(優質19篇)篇七
尊老敬老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新中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對離退休工作人員最基本的要求。因此,離退休工作部門及人員要努力做到:
1、敬業愛崗,以熱情周到地為離退休老同志服務為中心,以讓離退休老同志滿意為標準,更好地從政治上關心,生活上照顧老同志,發揮他們的作用的要求,克服困難,落實政策,為老同志做好事、辦實事。
2、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積極主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開展尊老敬老教育活動,宣傳離退休老同志為水利事業所做的貢獻和他們的優良品質,宣傳尊老敬老的好人好事。樹立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社會風尚,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美德。
3、做好離退休老同志的來信來訪工作。對離退休老同志的來信,要做到認真研究,件件有回音。對來訪的離退休老同志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百問不厭,耐心聽取他們的意見,能夠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幫助解決,不拖拉、不推諉、不敷衍。暫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或不能辦的事,要解釋清楚。
4、為老同志服務要全心全意、滿腔熱忱,吃得苦、受得累,做老同志的貼心人。努力創造條件,拓展活動內容,開展豐富多彩的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使老同志老有所樂。
5、堅持定期向離退休老同志通報情況,征求意見,讓老同志及時了解本單位的改革、發展的情況,為堤防事業建設出謀獻策。
6、要堅持經常、有計劃地適時開展走訪慰問活動,把走訪慰問工作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去抓。新年(春節)、“十一”(老年節、中秋節),對離退休老同志普遍慰問,發慰問品或慰問金。離退休老同志住院后,由離退休工作部門代表局領導前去探視,其探望費用為100―200元。
7、離退休職工去世后,要前往職工家中慰問,并協助辦理善后事宜。對家屬提出的不附和規定的要求,要做好解釋工作;對喪事過程中的各種迷信活動,要進行教育制止。認真按政策規定落實撫恤金、喪葬費、遺留問題等。
8、離退休職工活動經費按中共湖北省00局鄂漢發(2008)號文執行,即退休職工活動經費每人每年300元。
9、退休職工管理服務費及辦公費,由退休管理科會同計財科根據費用成本核定一定標準執行。以上經費由退休管理科統一掌握使用,各項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但可以跨年度使用。
員工退休管理制度(優質19篇)篇八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老干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切實做好老干部工作,本著幫助照顧好老干部,努力發揮老干部余熱的精神,結合我休養所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第一條老干部是黨的寶貴財富,是不能忽視的一支力量。關心照顧好老干部,是我黨一貫傳統,是四化建設的需要,也是實現安定團結、新老交替的重要一環。
第二條要教育好廣大干部職工,對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樹立敬老愛老的風尚,妥善照顧好老干部,使他們愉快地安度晚年。
第三條建立離退休老干部領導小組,開展爭黨“五好老干部”的活動、聘請老干部參加本單位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工作,充分發揮老革命的特長為職工上黨課,擔任人生導師,結合實際,每月組織有益于社會事業、有益于健康的學習、娛樂活動。
第四條休養所按有關規定為老干部提供閱讀文件、訂雜志、報刊,建立閱覽室和老干活動室,為老干部提供了學習娛樂條件。
第五條逢重大節日,市領導、民政局領導及老干部管理人員,要看望和慰問老干部。
第六條每半年由休養所領導向全體老干部通報一次工作情況,聽取老干部的意見和建議。
第七條醫療保健。建立老干部健康檔案卡片。為老干部辦好醫療保險。老干部住院期間,市領導休養所要去探望。
第八條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政治待遇不變,福利待遇從優的原則。
第九條老干部參觀考察。
第十條參觀、考察堅持個人自愿,出發前應進行體檢,集體外出時,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有醫務人員前往。
第十一條按規定提取部分老干經費,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盡量不超支。
第十二條活動經費用于老干部辦公用品、文體、學習費、考察、工具費及其它開支。
第十三條要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一把手親自抓,民政局領導每季聽取一次老干部管理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第十四條老干部日程管理服務工作,由民政局和休養所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員工退休管理制度(優質19篇)篇九
為加強對老干部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1)要按上級規定向老干部傳閱上級有關文件,為老干部訂閱有關報刊。不準截留應向老干部傳達的文件,不準以經費緊張為由,減少應為老干部訂閱的報刊。違者對單位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主要領導黨內警告處分。
(2)某委老干部局要經常組織老干部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必須認真做好“五個一”工作,即:每年組織老干部代表進行一次視察;舉辦一次老干部運動會;召開一次老干部座談會;召開一次向老干部通報工作的情況通報會;組織老干部召開一次形勢報告會,如沒完成好上述任務,對主要領導給予通報批評,并取消評優資格。
(3)各單位要加強老干部活動室建設,經常組織老干部開展活動。對因開展活動不好而引起上訪的`單位和單位主要領導,要進行通報批評,并取消評優資格。
各單位要按上級規定標準把離休干部的特需經費和公用經費每人每年600元,退休干部公用經費每人每年200元,列入各級財政預算,按期撥付。在某委老干部局活動的老干部經費,由某財政統一撥付到老干部局;在各鄉鎮和其它單位活動的老干部經費,由各鄉鎮;各單位撥付到各自的老干部,活動室。對老干部經費不準挪用占用,如有不納入財政預算或挪用占用的,對主要責任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嚴格執行《“秘書工作”某實行離休干部離休費、醫藥費統籌,完善社會保障機制工作方案》。對拖欠離休干部的醫藥費、離休費,各相關單位要按政策規定盡快解決,單位確有困難無力解決的,由主管部門解決。對不認真執行《方案》,仍拖欠離休干部醫藥費、離休費的單位及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對主要領導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員工退休管理制度(優質19篇)篇十
一、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體系健全,有負責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工作人員。
二、凡在本轄區居住的退休人員全部納入社區管理服務。
三、管理制度落實
1、信息管理:建立健全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庫。做到所掌握的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完整準確,查詢便捷,實施計算機動態管理。
2、業務管理:退休人員接轉、協助社會保險待遇資格認證、待遇申領,走訪慰問、接待來訪、組織活動等各項業務工作操作規程規范,執行效果良好。
3、人員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明確,考核辦法健全。
四、社會化管理服務內容豐富和完善
1、為轄區內退休人員發放社會化管理服務聯系卡。
2、退休人員自管組織健全、作用顯著,自管組織工作人員日常管理和考核制度規范。
3、協助為企業退休人員中的黨員接轉組織關系,并組織他們參加社區黨組織活動。
4、退休人員活動場所建設成效顯著。建立退休人員活動場所。
5、退休人員精神文化生活豐富,體育健身活動普及。積極組織退休人員參加社區組織的政治、文體、健身等活動,每年至少舉辦兩次政治時事學習、一次文藝會演和一次適合退休人員的體育健身比賽等活動。
6、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健康檔案,組織醫療服務機構為退休人員提供日常醫療服務和健康保健咨詢服務。
7、開展幫困互助保障活動,對鰥、寡、孤、獨、傷病和其他特殊困難的'退休人員進行幫困救助。
員工退休管理制度(優質19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推進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建立獨立于企業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根據《關于加快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通知》(勞社部發[20xx]9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按規定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企業職工或個體從業人員,在達到規定離退休條件并辦理離退休審批手續后,均應對其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第三條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直接發放或委托社會服務機構向離退休人員支付基本養老金的形式,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工作。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基本原則是:按時、足額、方便、安全。
第四條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可分為基本形式和過渡形式。基本形式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發放或委托國有商業銀行、郵局或社區服務組織等社會服務機構發放養老金;過渡形式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銀行或郵局設立基本養老金發放專戶,并與企業簽訂委托發放協議,由企業退管組織從專戶領取基本養老金,再將基本養老金分別發到離退休人員手中。
過渡形式是為遠離城市、地處偏遠地區的企業而設立的一種特殊形式,要創造條件盡快向基本形式轉化。
第五條對居住外埠的離退休人員也要通過銀行聯網或郵局郵寄實行社會化發放。對有特殊困難的離退休人員要增設送發養老金業務。
第六條實行社會化發放,要同銀行、郵局簽訂必要的協議,以保證資金安全、核算準確、發放及時。協議中應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及違反協議應承擔的責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權對違反協議的社會服務機構撤銷其委托發放的資格。銀行、郵局等部門應為離退休人員開設個人活期儲蓄帳戶,并適當增加發放網點,方便離退休人員就近領取,做到熱情服務。
第七條建立和完善企業離退休人員數據庫。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通過對離退休人員有關數據的采集,審核、整理、錄入、匯總等幾個環節保證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數據庫應包括離退休人員自然狀況、個人帳戶儲存額、離退休待遇標準、基本養老金發放和領取情況。
第八條建立業務流程制度。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依據全省統一業務流程,結合本地區社會化發放的工作實際,制定嚴密的業務流程制度,實現社會化發放科學、規范、平穩的工作秩序。
第九條建立和完善計算機網絡系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抓好計算機網絡硬件設施的配備、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軟件的開發和計算機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要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與四行一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委托其發放養老金的文件,加強同委托銀行、郵局的聯系,取得設備配置、軟件開發及數據錄入等資金的支持。計算機應用軟件的開發應符合全省的統一要求,從事計算機管理和硬件維護工作的`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學歷和專業水準,不能適應工作需要的,應抓緊進行培訓或予以調整。
第十條建立生存狀況調查制度。生存狀況調查可以采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調查、委托銀行和郵局幫助調查及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助調查等三種辦法。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調查可采取走訪慰問信、請離退休人員郵寄戶籍證和身份證等有關證件、照片的辦法。委托銀行、郵局幫助調查可采取要求離退休人員每季或每半年親自來銀行領取養老金、郵局工作人員直接同意退休人員見面等辦法。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助調查,可采取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家居外埠的離退休人員按市、縣(區)排列名單,由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調查的辦法。對三個月內不按規定提供生存證明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停發其其基本養老金。生存狀況調查還應與公安、民政等部門密切配合,爭取支持。
實行舉報制度,對舉報屬實的給予鼓勵,對冒領者給予處罰。
第十一條建立查詢服務制度。查詢服務的內容包括離退休人員自然狀況、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情況、個人帳戶儲存額情況、基本養老金發放和領取情況。查詢服務可采取三種形式:一是組建社會化發放服務部門,專門負責接待退休人員查詢,設立值班人員面對面解疑答難,為離退休人員可隨時直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自行查詢;三是開發語音查詢系統,可通過電話查詢離退休人員的有關情況。
第十二條建立投訴監督制度。為加強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監督工作,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同委托的銀行、郵局和其它委托機構區同制定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投訴監督制度。制度應明確投訴監督受理機構,受理及處理程序、處理規定、處理結果的公布制度和報告制度,并公布投訴電話。
第十三條建立評估檢查制度。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都要對下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化發放情況定期開展評估檢查工作。重點檢查實行養老金社會發放的各環節的運行及退休審批、基礎管理等方面的情況。評估檢查辦法按遼勞合字[]30號文執行。
第十四條嚴格界定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項目。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保證對統籌項目內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對統籌項目外的補貼由企業負責發放。同時在基本養老金社會發放過程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得為企業和任何部門從基本養老金中代扣任何費用。
第十五條要制止濫收費。委托銀行、郵局發放基本養老金一律不得向離退休人員本人收取任何費用。語音查詢只允許按市話標準收取電話費。向外埠郵寄基本養老金按規定郵寄費減半收取。
第十六條設立專門的社會化發放機構。要結合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移交地稅部門的實際情況和強化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要求,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調整內部處(科)室設置,組建專門的社會化發放處(科)室。要充實力量,選派思想素質好,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的人員從事這項工作。要明確職責和崗位責任制,教育每位工作人員強化服務意識。
員工退休管理制度(優質19篇)篇十二
1、“三會一課”制度。
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和黨小組會,組織黨員聽黨課及參加黨內其他活動。
(1)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1次。
(2)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1次。
(3)黨課應根據不同時期的形勢和任務,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和黨員的思想狀況有針對性的進行。
(4)根據實際情況,合理、靈活安排組織生活。
(5)因疾病等原因行動不便的黨員,可以不參加集體學習和活動,支部要定期派人走訪,向他們傳達重要會議精神和活動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
2、黨員學習制度。
(1)一般每月組織1次集中學習,學習時間可靈活掌握,提倡自學。
(2)學習內容主要是政策理論、方針政策、時事政治、本部門單位政策措施等。
(3)學習形式可采取聽報告會、觀看黨員電教片、座談會、武當數字選學城網上學習、發放學習資料、參觀考察等;對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老同志,要送學上門,幫助他們參加學習。
3、報告工作制度。
(1)教育局黨組每年至少向離退休干部黨支部通報工作情況2次。
(2)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應每月向教育局黨組匯報1次工作,遇有重大問題應及時匯報。
(3)支部委員會每半年向黨員大會匯報1次工作(特別情況下可通過適當形式向黨員匯報)。
(4)黨小組每月向支部匯報1次工作。
4、聯系黨員制度。
(1)教育局黨組、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委員會成員要分工聯系本支部的黨員,及時了解他們的思想、學習、生活和身體情況,經常溝通聯系,切實給予關心。
(2)要建立健全談心談話制度、走訪慰問制度、“四必訪”制度、開展結對幫扶活動等,教育局黨組、離退休干部黨支部要建立各種記錄檔案以備檢查。
(1)離退休干部黨員外出3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的,應辦理《流動黨員活動證》,持證參加流入地黨組織活動。
(2)離退休干部黨員外出在6個月以上、地點固定的`,應將組織關系轉到臨時居住地黨組織,居住地黨組織要主動安排外來離退休干部黨員參加黨組織活動。
(1)離退休干部黨員必須按《黨章》規定自覺地按期足額交納黨費。
(2)離退休干部黨支部負責做好離退休干部黨員的黨費收繳情況調查統計工作,及時督促黨員繳納黨費,由教育局黨組織統一上繳縣委組織部。
(3)離退休干部黨支部要定期向教育局黨組了解黨費收繳、管理、使用等有關情況,并向全體黨員公布,接受上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的監督。
7、監督檢查制度。
(1)離退休干部黨支部要對黨員學習、遵守、貫徹和維護黨章以及政治學習、參加組織生活、履行黨員義務、遵守黨紀黨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對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組織所分配的工作的黨員,支部要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組織所分配的工作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3)出現違紀問題的黨員,交紀檢部門處理。
8、年度考評制度。
按照教育局黨組要求,離退休干部黨支部要嚴格程序,做好本支部的迎評工作。離退休干部黨支部要將黨員的年度考核結果及時報教育局黨組,提請教育局黨組對優秀黨員進行表彰獎勵,對不合格黨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員工退休管理制度(優質19篇)篇十三
為了進一步做好對離退休老同志的服務工作,并逐步使這項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特制訂如下制度:。
1、離休干部閱文件、聽報告等政治待遇,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2、老干部以支部為單位集中學習、活動一般每月一次,每次半天。
3、集團公司舉辦的重大活動,邀請離退休干部參加。
4、根據老干部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集團公司自身實際,限額為離退休干部訂閱報刊雜志。
5、每年組織離退休老同志參觀兩個文明建設新成果。
6、集團公司明確一位負責同志分管老干部工作。定期由集團公司向離退休老同志通報一次e主要工作情況,并認真聽取老同志的意見和建議。
1、離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如有新的文件和規定出臺,及時傳達并認真貫徹落實。
2、協助e醫院做好離退休干部的醫療保健和定期巡診、體檢工作。
3、對離退休干部住院,協助其家屬辦理入、出院手續,并及時向集團公司分管老干部工作的領導報告。
4、每逢重大節日,對離退休老同志分別進行走訪慰問。
5、根據有關文件精神,每年春節前看望老干部遺屬。
6、不定期地向離退休干部征求意見,了解并掌握有關情況。
1、集團公司為離退休干部辦公室配備專用車輛,為老干部提供專門服務。
2、離退休干部看病和遇重大活動,安排車輛接送。急診就醫,隨時安排車輛接送。
3、離退休老同志因私事用車,收取一定的汽油費。
員工退休管理制度(優質19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離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做好人民銀行的離退休干部工作,實現離退休干部工作管理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離退休干部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離退休干部工作是黨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落實好離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是各級組織和離退休干部工作部門的一項政治任務,應列入本單位工作的議事日程。各有關部門應密切配合、齊心協力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第三條對離退休干部實行統一管理,待遇分開。切實從政治上關心、生活上照顧,發揮他們的作用,使他們愉快安度晚年。
第四條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對離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老年法》,宣傳離退休干部工作,宣揚離退休干部的歷史功績,激勵老同志珍惜榮譽、發揚優良傳統、樹立良好形象。開展好“敬老月”活動,把尊老敬老教育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來抓。教育在職干部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形成關心離退休干部的良好風尚。
第五條離退休干部工作在各單位黨委領導下進行,確定一名領導分管離退休干部工作。可成立由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的離退休干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離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解決離退休干部工作中的難點和重點問題;指導開展尊老敬老的宣傳教育;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離退休干部工作。
第六條人民銀行對離退休干部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干部離退休后,均按照該原則,由本人行政關系所在的單位進行管理服務,各分行監管辦的人員退休后,原則上就地安置,由所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代管。
第七條分行和省會城市中心支行設離退休干部處,按“管理本級,指導下級”的原則開展工作。分行離退休干部處負責分行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轄區內離退休干部工作。省會城市中心支行離退休干部處負責本中心支行和分行委托的離退休干部工作。
第八條離退休干部工作部門職責:
(四)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經費預算,管理使用好離退休干部工作經費;
(五)負責離退休干部來信來訪的處理和離退休干部信息統計工作;
(六)指導檢查本轄區離退休干部工作;
(七)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離退休干部工作人員的配備,必須與擔負的任務相適應。各單位要根據中編〔1993〕5號文件精神和本單位實際情況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地市中心支行應在人事科有一名副科長主管離退休干部工作。
第十條干部離退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變。各級領導要注意從政治上關心老同志,使他們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做到政治堅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保持晚節。
第十一條離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由各單位黨的工作部門、離退休干部工作部門、離退休干部黨支部負責組織實施。加強離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應采用靈活多樣的方法,如報告會、座談會、學習討論會、組織生活會、讀書班、政治理論講座、談心等,緊密聯系離退休干部的思想實際,經常進行理想信念及唯物史觀等方面內容的教育。對思想認識問題以正面引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為主;思想政治工作要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經常的思想政治工作與個別的思想政治工作相結合。做離退休老同志的思想工作一定要耐心細致,啟發誘導,化解矛盾,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中。
第十二條各單位要根據中組部《關于加強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的意見》和總行《關于加強離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規定》精神,本著有利于離退休干部參加組織活動的原則,建立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或黨小組。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嚴格黨員組織生活,發揮黨組織對離退休黨員的教育和管理作用。
第十三條各單位黨委要把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建設納入黨建規劃,關心、支持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工作,并在活動場地、經費、學習資料等方面給予保證。
第十四條建立健全離退休干部政治學習制度,按規定組織離退休干部看文件、聽重要報告、參加重要會議和重要政治活動。加強與老同志的聯系,定期召開離退休干部座談會,及時通報有關情況,注意傾聽老同志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五條經常開展對離退休干部的走訪慰問活動,特別是元旦、春節期間的慰問要形成制度。各單位領導和離退休干部工作部門在慰問中要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對老同志的實際困難要及時給以解決。
第十六條有計劃地組織離退休干部就地就近參觀工農業建設項目,使他們了解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成就,加深對黨的方針政策的理解。
第十七條重視做好離退休干部來信來訪工作,對老同志提出的合理意見和要求要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妥善地予以解決;對尚不具備條件解決的問題,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對違背政策、要求過高的老同志,要做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對不聽勸導的要批評教育,努力使問題解決在基層。
第十八條落實離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確保老同志離退休金按時足額發放,醫藥費按規定及時報銷。
第十九條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對不同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按時發放生活補貼費以及護理費。對第一、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老紅軍、老干部的生活困難應給予特殊的照顧。
第二十條按照老同志也應分享改革成果的精神,凡國家明文規定提高離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要不折不扣兌現,各單位內部提高在職干部福利時,對離退休干部應同時考慮。
第二十一條離退休干部的`住房標準享受同級在職干部的待遇,離退休干部與在職干部一樣參加房改。
第二十二條做好離退休干部的用車服務,配備必要的車輛,保證離退休干部因病及集體活動用車。
第二十三條離休干部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一次性探親待遇,按現行差旅費開支標準報銷探視父母、子女或回原籍往返車船費。
第二十四條干部離退休后按工會章程的規定,保留會籍、免交會費、享受工會的福利。工會對離退休老同志應在生活、學習、文體、娛樂等方面予以照顧。
第二十五條符合國家政策或當地政府規定條件,本人申請易地安置的離退休干部可以在本人原籍或配偶所在地安置。對申請易地安置的離退休干部,主管部門應負責與其安置所在地的有關部門取得聯系,就被安置人員的住房、政治學習、生活服務以及黨員組織生活等事宜簽訂協議,保證易地安置的離退休干部安度晚年。
離退休干部易地安置必須堅持一次性安置的原則,按黨中央、國務院、各省、市、自治區有關規定已作安置的離退休干部不再重新安置。
離退休干部工作部門對本單位安置在外地的離退休干部應保持聯系,定期看望。
第二十六條離退休干部享受與同級在職干部的門診、住院待遇。離休干部的醫藥費用在制度規定范圍內實報實銷;退休干部與同級在職干部一樣,按醫療制度改革有關規定執行。定期組織離退休干部體檢。
第二十七條離退休干部生病住院,離退休干部工作部門要前往醫院看望。重病期間主管領導應去醫院慰問,對患絕癥、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同志要多加關照。
第二十八條離休干部健康休養提倡就近就地。有條件的單位可根據離休干部的身體狀況,適當組織去外地健康休養。
第二十九條離退休干部逝世,應堅持移風易俗、喪事從簡的原則。離退休干部逝世后,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應與在職干部去世一樣。
第三十條易地安置的離退休干部逝世其喪事由原單位主辦,遺留問題由原單位負責研究解決,安置所在地的代管部門應積極協助,提供方便,共同處理好離退休干部逝世的善后事宜。
第三十一條各單位要重視發揮離退休干部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中的作用。離退休干部發揮作用,應堅持自愿和量力、社會需求同本人志趣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十二條組織離退休干部發揮作用,要堅持面向社會,面向群眾,面向基層,多做拾遺補缺的社會工作。
第三十三條加強對發揮作用的離退休干部的管理,教育他們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遵紀守法,提倡奉獻精神,定期匯報在外思想和工作情況。
第三十四條組織離退休干部積極開展適合老年人的文化、體育活動,鼓勵老同志參加老年大學,豐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陶冶情操,提高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
第三十五條根據老同志的興趣和愛好,建立各類老年文體活動小組和活動制度,組織文體骨干培訓,及時交流情況,總結經驗,表彰先進,推動老年文化體育活動的健康發展。
第三十六條各單位應積極支持老年文體活動的開展,搞好活動場所的建設,提供必要的活動經費,為離退休干部開展健康的文化、健身活動創造條件。
第三十七條建立人民銀行離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統,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總行、分行、中心支行三級設立離退休干部信息庫。
第三十八條各單位應加強對離退休干部信息庫的管理,配備專用設備和操作人員,建立相應制度,實行定期維護,確保信息數據完整、準確、全面。
第三十九條按時填報離退休干部情況統計報表及有關統計資料,做好離退休干部統計工作,發揮信息統計數據資源的作用。
第四十條重視離退休干部工作隊伍建設,選配政治素質好,熱愛離退休干部工作的同志充實離退休干部工作部門。
第四十一條離退休干部工作人員要加強學習,注意提高思想理論和政策業務水平,按照人民銀行總行頒發的《離退休干部工作人員守則》的要求,嚴格規范自己的言行,樹立全心全意為老同志服務的思想,扎扎實實地做好本職工作。
第四十二條各級領導要關心離退休干部工作人員的成長進步,在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交流及其他待遇方面與其他部門干部一視同仁。離退休干部工作“雙先”表彰獎勵納入單位表彰工作統一規劃。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適用于人民銀行系統各分支行。各行屬院校、企事業單位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四條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各單位可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屬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從頒發之日起執行。
員工退休管理制度(優質19篇)篇十五
為了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財務資產管理制度,做到開源節流、增收節支,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對部門單位“人權財權事權”監督制約的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本局實際情況,特修改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如下:
一、財務管理
1. 嚴格執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相結合和副職分管、正職監管的財務管理制度,對重大財務問題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一律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和程序。
2.計財科具體負責全局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管理機關財務收支預算、審核、報銷。
3.局機關的各項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專項經費、科研項目經費、預算外收入及其他收入)都要無條件的全部納入單位財務帳戶,統一核算,統一管理支配,嚴禁帳外設帳和私設小金庫,杜絕資金體外循環。
4.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進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預算管理的,要及時上繳國庫,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規定。
5.資金使用實行計劃審批制度,由業務科室提出詳細的用款計劃,由分管領導簽字,主要領導審核。財務支出時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由經辦人簽字、報請分管財務的領導簽字報賬;對1000-10000元(不含10000元)的支出,由經辦人簽字,報請分管財務的領導和主要領導會簽才報銷,對于10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要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討論后,實行會簽。
6.工作人員往來款項每季度清理一次,當年無法還回、欠款數額較大的按當期貸款利息加收滯納金。
7、局機關資金使用年初要做出預算,年終進行決算。分管財務的領導要定期向主要領導匯報財務開支情況,所有開支每月由主要領導審核一次,計財科每月要向分管財務的領導和主要領導提交財務報表,每半年進行一次財務公開,每年進行一次內部審計。
二、差旅費報銷管理
1. 局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報銷嚴格按照省財政廳《關于甘肅省省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甘財行發[1997]第001號)執行。
2.工作人員到外地出差、參觀考察、學習培訓,必須經分管領導批準、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實施,并嚴格控制人數和時間。出差期間,非因工作需要發生的支出費用等,均由個人自理。
3.工作人員到省內外出差原則上一律乘座火車或汽車,縣級干部到外地出差一般不帶小車、不乘飛機、盡量減少工作人員,特殊或緊急情況下需帶小車或乘飛機時,必須經主要領導準許。
4.嚴格控制住宿標準和交通費用。無特殊事由,超標準費用由個人負擔。
5.工作人員出差需借差費或臨時周轉金時,須經分管財務的領導批準后借支,借款額度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確定。
6.出差人員在返回單位一周內報銷差費,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司助人員差費、車輛維修費、油料費、停車費、過路費等每半月報銷一次,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下鄉補助按月報銷,不得累計到年底一次性報銷。
7.嚴格差旅費報銷程序,出差人員在報銷差費時,應先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由計財科審核簽字,須經分管財務領導簽字后,財務人員方可辦理付款手續。
三、辦公用品購置管理
1. 局機關辦公用品的采購和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統一采購,統一管理。
2.各科室如有需要采購的物品,每季度由科室提出申請,經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屬于需辦理政府采購手續的',由計財科負責辦理政府采購手續,辦公室負責采購。
3.物品采購嚴格按計劃進行,嚴把質量關,盡可能做到貨比三家,質優價廉。
4.辦公用品實行領用登記制度。消耗品由各科(室) 按計劃每月統一領取一次,局領導可由辦公室安排通訊員領取。借用庫存物品時要履行審批手續。
四.資產管理
1.財產物資管理嚴格執行驗收、登記、領用制度。局機關采購的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物品,由計財科統一入賬,辦公室配備專管人員,負責財產物資的驗收、登記、領發、調撥、保管、檢查、維修等工作。
2.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設備由三紅公司負責管理。
3.專用設備及低值易耗品由辦公室負責管理。流動式專用設備,如照相機、攝像機、投影儀等,實行登記借用制度。
4.財產物資的報廢處置,嚴格履行研究、報批、評估程序,公開進行處置。報廢的財產物資,領用科室及時進行清理,上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按財務管理制度進行處理。使用者和管理者造成財產毀損和丟失的,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處理。
5.使用科室變更及使用個人調離、退休,應向單位交清財產、開具證明后,方可由人事科、計財科辦理手續。
6.財產使用和管理科室要定期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油墨、紙張等易耗品要厲行節約,控制用量。嚴格執行計劃購置、領用登記、年終清查核算制度。
員工退休管理制度(優質19篇)篇十六
為更好的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老干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切實做好老干部工作,本著妥善安置,幫助照顧好老干部,努力發揮好老干部余熱的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指導思想
第一條 老干部是黨的寶貴財富,是不能忽視的一支力量,關心照顧好老干部是我們的出發點、落腳點,老干部工作人員的標準是:“三心,四負責,二到位,一滿意”即:三心:解決問題要有誠心,聽取意見要有耐心,對待老干部要有孝心。四負責:政治負責,生活負責,生命負責,家屬負責。二到位:政策到位,服務到位。一滿意:讓老干部滿意。。
第二條 要教育好廣大干部對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樹立敬老、愛老的風尚。妥善照顧好老干部,使他們愉快的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條 建立離退老干部黨支部,每月組織黨支部活動一次。
第四條 為保證離退休干部享受同級在職干部的政治待遇,對有關重要文件,原則上每月組織一次老干部閱讀,對年老多病不能參加學習的老同志,應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
第五條 按照有關規定,為不同級別的老干部訂閱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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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志。
第六條 必要的會議和報告要組織老干部參加,縣上組織的各項活動,視老干部的身體狀況,吸收老干部參加。
第七條 逢重大節日,縣上領導及老干部管理人員要看望和慰問老干部。
三、生活待遇
第八條 醫療保健,老干部住院期間老干部局領導要去探望。
第九條 文娛活動,購置老干部活動器械,如撲克、象棋等放在活動室中供老干部娛樂之用,購置日常生活用書,供老干部閱讀。
第十條 生活困難補助,離休老干部生活確有困難的,經研究批準后予以補助。
四、參觀、考察、學習
第十一條 老干部參觀、考察堅持個人自愿,出發前應進行體檢,集體外出時,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有醫務人員前往。
五、加強領導
第十二條 要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一把手親自抓,縣委、縣政府領導每季聽取一次老干部管理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第十三條 老干部日常管理服務工作由老干局負責。其它部門也要給予支持,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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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地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老干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切實做好老干部工作,幫助照顧好老干部,努力發揮老干部余熱,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局離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務工作在黨總支領導下,由專職副書記具體負責,辦公室要積極配合搞好各項服務。離退休黨支部負責組織老干部開展黨建活動,做好支部黨務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離退休干部的各項政策規定,教育好全局干部職工,對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樹立敬老愛老的風尚,妥善照顧好老干部,使他們愉快地安度晚年。
三、專職副書記和離退休黨支部要經常組織老干部開展有益于社會事業和本局業務工作、有益于健康的學習、娛樂活動。
四、局機關按照有關規定為老干部提供活動場所和閱讀文件、訂雜志、報刊等服務,為老干部提供學習娛樂條件。
五、逢重大節日,局領導及老干部管理人員,要看望和慰問老干部。
六、老干部家中發生了特殊情況、住院或病危,要及時走訪探望,并盡力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七、每年重陽節或春節前后召開老干部座談會,由局領導向全體老干部通報本局工作情況,聽取老干部的意見和建議。
八、對老干部重要來信來訪,對上級批示要求處理的老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問題,有關領導要親自過問和處理。
九、及時辦理老干部工資發放、醫藥費報銷、定期體檢等服務工作。
十、市財政拔付的老干部經費專款專用,并本著量力而行的原則從本局辦公經費中列支部分經費,用于老干部活動。
為加強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堅持老干部政治待遇基本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的原則,不斷滿足老干部物質、文化、精神需求,提高為老干部服務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好“離退休干部活動日”
每半年組織一次離退休干部集體活動日,離退休人員管理處與老干部黨支部具體安排落實。活動內容:政治學習,閱讀文件。請一名局領導參加活動,負責向離退休干部通報半年來有關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解答提出的問題。
二、召開老干部座談會
(一)每年春節前后,召開一次離退休干部迎春座談會。
(二)為新辦理退休手續的干部召開一次座談會。
(三)九月初九“老年節”開展敬老活動。
三、走訪慰問離退休干部
(一)每年春節前由局領導帶隊慰問離退休干部。
(二)離退休人員管理處要經常家訪,及時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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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退休管理制度(優質19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了做好軍隊離休退休干部服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軍隊離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民政部門服務管理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離休退休干部(以下簡稱軍休干部)。
第二條軍休干部服務管理應當從維護軍休干部的合法權益出發,貫徹執行國家關于軍休干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完善軍休干部服務保障和教育管理機制,落實軍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軍休干部服務管理堅持政治關心、生活照顧、服務為先、依法管理的原則。
第三條軍休干部服務管理由政府領導、民政部門主管、服務管理機構組織實施。
民政部門應當加強對軍休干部服務管理的指導,及時研究解決軍休干部服務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服務管理機構是服務和管理軍休干部的.專設機構,承擔軍休干部服務管理具體工作。
第四條軍休干部服務管理應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軍隊后勤保障社會化的要求,逐步實行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
第五條對在軍休干部服務管理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和軍隊各級組織在舉行重大慶典和重大政治活動時,民政部門應當按照要求組織軍休干部參加。
第七條在建軍節、春節等重大節日時,民政部門應當協調當地人民政府和軍隊有關負責人走訪慰問軍休干部。
第八條民政部門、服務管理機構應當按照規定落實軍休干部相應政治待遇,組織軍休干部閱讀有關文件,聽取黨和政府重要會議精神傳達。
第九條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做好以下服務保障工作:
(一)按時發放軍休干部離退休費和津貼補貼;
(四)組織開展適宜軍休干部的文化體育活動,引導和鼓勵軍休干部參與社會文化活動;
(五)定期了解軍休干部情況和需求,提供必要的關心照顧;
(六)協助辦理軍休干部去世后的喪葬事宜,按照政策規定落實遺屬待遇。
第十條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加強思想政治工作,開展學習宣傳活動,提高軍休干部遵紀守法和遵守服務管理機構規章制度的自覺性。
第十一條服務管理機構應當組織軍休干部開展文明創建活動,引導軍休干部保持和發揚優良傳統,發揮政治優勢和專業特長,參與社會公益活動。
第十二條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為軍休干部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創造條件。
第十三條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全時值班,并采取定期聯系、定人包戶等方式,為軍休干部提供及時、方便的日常服務保障。
第十四條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堅持共性服務和個性化服務相結合,為軍休干部提供細致周到的服務。對身邊無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軍休干部,應當重點照顧并提供必要幫助。
第十五條服務管理機構應當拓展社會化服務,根據需要引進郵政、銀行、生活服務等社會服務項目,提高服務管理的質量和效益。
第十六條鼓勵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社會力量為軍休干部提供服務。
第十七條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建立軍休干部服務管理信息系統,配備必要的技術設備,提高服務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十八條鼓勵和支持軍休干部成立各種文體組織和興趣小組,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
第十九條軍休干部管理委員會是在服務管理機構內軍休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群眾性組織。
服務管理機構內設有軍休干部管理委員會的,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軍休干部管理委員會的指導,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活動,發揮軍休干部管理委員會的作用,定期聽取軍休干部管理委員會工作情況報告,研究解決其反映的問題。
第二十條民政部門根據安置管理工作需要,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精干高效、便于服務的原則設置、調整服務管理機構。
第二十一條服務管理機構實行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對重大問題實行民主決策。
服務管理機構應當政策公開、財務公開、管理公開,接受軍休干部和工作人員監督。
第二十二條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加強黨組織建設,落實組織生活制度,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
第二十三條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設置會議室、活動室、閱覽室、榮譽室等場所,建立必要的室外文化體育活動場地,創造良好休養環境。
第二十四條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加強軍休經費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二十五條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安全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第二十六條軍休干部服務管理工作人員應當加強政策和業務知識學習,掌握服務管理技能,培養良好作風和職業道德,尊重軍休干部。
第二十七條服務管理機構新聘用工作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外,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服務管理機構應當逐步提高社會工作、護理等專業技術人員比例。
第二十八條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定期開展教育培訓、崗位練兵、業務競賽等活動,提高工作人員思想政治素質、政策理論水平和服務管理能力。
第二十九條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士官的服務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7月18日民政部發布的《軍隊離休退休干部休養所暫行規定》(民政部令第3號)同時廢止。
員工退休管理制度(優質19篇)篇十八
為加強離退休人員黨支部建設,做好離退休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使離退休黨員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制定如下制度。
一、離退休人員黨支部單獨設立,在局機關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離退休人員黨支部要定期召開會議,并組織離退休黨員開好組織生活會。支部會議一般情況下每季度召開一次,遇有特殊情況隨時召開。組織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內容除局機關黨委統一安排外,離退休人員黨支部可根據老同志的情況,自行研究決定。
三、離退休人員黨支部要根據局機關黨委的.安排,研究制定離退休黨員政治理論學習計劃。老同志的政治理論學習一般每月集中一次,遇有中央和省委部署的活動,隨時組織集中學習。對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參加學習和組織生活會的離退休黨員,離退休人員管理處應幫助離退休人員黨支部送學上門。
四、離退休人員黨支部要積極組織老同志參加離退休人員管理處組織的各類文體活動,豐富老同志的晚年生活。加強與老同志的溝通,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向局機關黨委反映老同志的合理要求。倡導老同志在社會需要、就地就近、自覺自愿、量力而行的前提下發揮作用,為推動“三個文明”建設作出新貢獻。
五、局機關黨委和離退休人員管理處要重視離退休人員黨支部書記的選配工作,要把有精力、有熱情、有經驗的同志選進支部班子。要加強離退休人員黨支部成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六、離退休人員黨支部要按照黨組織建設的有關規定,按期進行換屆選舉,確保黨支部工作的正常開展。要積極做好辦理離退休手續黨員組織關系的接轉工作,關心新轉入黨支部的黨員,按規定收繳黨費。
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員工退休管理制度(優質19篇)篇十九
為進一步做好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實現管理服務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結合辦公室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切實加強老干部工作,不斷提高服務離退休干部工作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政策水平,端正服務態度,認真貫徹落實好離退休干部政策。
2、要做好機關離休干部的服務及帶有全局性、政策性的工作。各有關室(部)應積極主動做好退休干部、職工的日常服務工作。
3、離退休干部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崗位職責,高效優質服務。要加強與離退休干部的聯系與溝通,對他們提出的實際問題,按照權限范圍給予答復和解釋。需要有關單位解決的,要做好協調工作;需要辦公室領導解決的,要及時請示報告。
4、建立健全離退休干部學習制度,堅持以自學自教為主。認真學習,學習黨的方針政策,了解辦公室及國內外大事,做到政治堅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5、每年要向老干部通報一至二次工作情況,并建立健全在職領導與離退休干部的聯系制度,每年要聯系或走訪慰問一至二次。
6、堅持家訪制度,重大節日或離退休干部住院時,辦公室和有關領導要走訪慰問和探視。
7、充分發揮離退休干部的政治優勢,積極組織他們為兩個文明建設服務。根據老干部實際和特點,本著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則,適當安排他們開展一些調查研究、傳統教育、宣傳政策、化解矛盾等社會公益活動。
8、有關室(部)要積極為離退休干部發揮作用創造條件。要總結離退休干部發揮作用的先進事跡和典型經驗,對做出成績的應給予表彰。
9、離退休干部工作由縣紀委組織部負責,各科室做好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