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應該具有明確的目標和規定的執行方式,以確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公司為提升企業文化和員工素質,特整理了以下規章制度以供參考。
試驗工作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一
1、愛護小學財產,保持實驗室財物完好。
2、按規定有組織地進入實驗室。
3、嚴禁擅自開關水電,嚴禁向水槽扔放雜物。
4、保持實驗室地面潔凈,定期打掃實驗室。
5、嚴格按照教師要求進行實驗操作并特別注意安全,防止酸堿對桌椅的腐蝕。
6、結束離開時,應將桌椅擺放整齊,并全面檢查門窗水電。
試驗工作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二
1、化學危險品應設專用安全柜存放,柜外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雙鎖保險,雙人負責,領用危險品必須按規定執行,杜絕事故發生。
2、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3、實驗室應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中毒、防創傷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砂箱等消防設施及化學實驗防護和急救器材。
4、實驗室應安裝防盜設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儀器、藥品保管室內。
5、實驗室工作人員是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直接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小學領導應經常督促檢查。
試驗工作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三
第一條 圍欄網維護試驗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試驗室良好環境條件。
第二條 安全規定
(一) 高壓試驗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人身、設備安全。
(二) 從事高壓試驗室(包括戶外高壓試驗場)試驗及其工作人員都應認真貫徹執行本辦法。
(三) 高壓試驗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具有高壓試驗專業知識,熟悉掌握試驗設備和試品性能,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相關內容。
(四) 新參加高壓試驗的實習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在監護下參加指定的高壓試驗工作,但不得擔任工作負責人和監護人。
(五) 從事高壓試驗室的人員應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規程考試并合格。
(六) 從事高壓試驗的人員應身體健康,無妨礙工作的病癥。
(七) 應學會緊急救護法,特別要學會觸電急救法。
(八) 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識,會使用試驗室消防設備。
第三條 高壓試驗室(場)應保持有良好的接地系統,以確保測量準確和人身安全,接地電阻不超過0.5歐,試驗設備的接地點與被試驗設備的接地點之間應有可靠的金屬性連接,試驗室(場)內所有的金屬構架,固定的金屬安全屏蔽遮(柵)欄均必須與接地網有牢固的連接,接地點應有明顯可見的標志。
第四條 為了保證接地系統始終處于完好狀態,每6年應至少測量一次接地電阻,并檢查接地點的`連通狀態。
第五條 精密、貴重儀器、標準物質、儀表庫應長期保持干燥狀態,并有專人維護干燥設備的使用,保持干燥設備長期運行。定期對充電型儀器儀表進行充放電,保持儀器功能正常使用。
第六條 試驗室應保持光線充足,門窗嚴密,通風設備完備。通往試驗區域的門與試驗電源聯鎖裝置應定期檢查,使之正常發揮作用。定期檢查試驗場的電源開關緊急按鈕,確保在發生危急情況時可迅速切斷電源。
第七條 試驗室(場)內功能分區標示清晰。通道內布置整潔,不許隨意堆放雜物。試驗室周圍應留有消防通道,并保證暢通無阻。
第八條 高壓試驗室應按規定設置安全遮攔、標示牌、安全信號燈、警鈴。控制室(控制臺)應鋪橡膠、絕緣墊等。
第九條 根據試驗室的性質和需要,配備相應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線、防燙傷的防護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設施,并配備應急照明裝置。并定期進行試驗檢查、更新,確保器具發揮作用。
第十條 試驗設備應保持良好狀態,發現缺陷及時處理,并做好缺陷處理記錄,不準試驗設備帶缺陷強行投入試驗。試驗室的高、低壓配電裝置應符合有關標準,定期維修。
第十一條 高壓試驗室建立各項技術檔案的管理(包括圖檔、使用說明),試驗設備、儀器的使用應做好登記記錄,儀器借用應履行完整手續。
第十二條 電氣計量裝置應具有有效的檢定合格證書,并根據有關規定,定期對試驗室電氣計量裝置、儀器、儀表等進行校對、檢定,確保試驗測量準確可靠。
第十三條 試驗室內禁止吸煙,嚴禁煙火。對易燃、易爆或放電后可能產生毒性物質的設備應做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第十四條 試驗人員在工作期間禁止喝酒,酒后以及情緒異常時不得參加試驗工作。
試驗工作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四
為了維護實驗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實驗室良好的環境條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神華福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電氣高壓試驗室管理。
第三條安全規定。
(一)高壓試驗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人身、設備和試品的安全。
(二)從事高壓試驗室(包括戶外高壓試驗場)試驗及其工作人員都應認真貫徹執行本規定。
(三)高壓試驗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具有高壓試驗專業知識,熟悉掌握試驗設備和試品性能,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相關內容(dl560-95高壓試驗室部分、dl408-91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dl409-91電力線路部分、電安生[1994]277號文熱力和機械部分)。
(四)新參加高壓試驗的實習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在監護下參加指定的高壓試驗工作,但不得擔任工作負責人和監護人。
(五)從事高壓試驗室的人員應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規程考試并合格。
(六)從事高壓試驗室的人員應身體健康,無妨礙工作的病癥。
(七)應學會緊急救護法,特別要學會觸電急救法。
(八)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識,會使用試驗室消防設備。
(九)發現任何人有違反本規定,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
第四條高壓試驗室(場)應保證有良好的接地系統,以確保測量準確度和人身安全,接地電阻不超過0.5歐,試驗設備的接地點與被試設備的接地點之間應有可靠的金屬性連接,試驗室(場)內所有的金屬架構,固定的金屬安全屏蔽遮(柵)欄均必須與接地網有牢固的連接,接地點應有明顯可見的標志。
第五條為了保證接地系統始終處于完好狀態,每6年應至少測量一次接地電阻,并檢查接地點的連通狀態。
第六條精密、貴重儀器、標準物質、儀表庫應長期保持干燥狀態,并有專人維護干燥設備(如抽濕機)的使用,保持干燥設備長期運行。定期對充電型儀器儀表進行充放電,保持儀器功能正常使用。
第七條試驗室應保持光線充足,門窗嚴密,通風設施完備。通往試驗區域(以下簡稱“試區”)的門與試驗電源聯鎖裝置應定期檢查,使之正常發揮作用。當通往試區的門打開時應發出報警信號,并使試驗電源跳閘。應定期檢查戶外試驗場的電源開關緊急按鈕,確保在發生危急情況時可迅速切斷電源。
第八條試驗室(場)內功能分區標志清晰。通道室內布置整潔,不許隨意堆放雜物。試驗室周圍應留有消防通道,并保證暢通無阻。
第九條高壓試驗室應按規定設置安全遮欄、標示牌、安全信號燈、警鈴。控制室(控制臺)應鋪橡膠、絕緣墊等。
第十條根據試驗室的性質和需要,配備相應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線、防燙傷的防護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設施,并配備應急照明裝置。并定期進行試驗檢查、更新,確保器具發揮作用。
第十一條試驗設備應保持良好狀態,發現缺陷及時處理,并應做好缺陷及處理記錄,不準試驗設備帶缺陷強行投入試驗。試驗室的高、低壓配電裝置應符合有關標準,定期維修。
第十二條高壓試驗室建立各項技術檔案的管理(包括圖檔、使用說明),試驗設備、儀器的使用應做好登記記錄,儀器借用應履行完整手續。必要時試驗室可設專人進行管理,大型試驗設備的調試運行、缺陷維修等也應留有完整的記錄。以便查詢,做好狀態跟蹤。
第十三條電氣計量裝置應具有有效的檢定合格證書,并根據有關規定,定期對試驗室電氣計量裝置、儀器、儀表等進行校對、檢定,確保試驗測量準確可靠。
第十四條試驗室內禁止吸煙,嚴禁煙火。對易燃、易爆或放電后可能產生毒性物質的設備應作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第十五條試驗人員在工作期間禁止喝酒,酒后以及情緒異常時不得參加試驗工作。
第十六條試驗室的裝置、設備應放置整齊有序,每月清掃一次衛生;每周清掃一次環境衛生。
第十七條未經主管人員同意,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試高壓驗室。
第十八條試驗室主要設備應編制使用操作規程和作業指導書,并經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執行。
第十九條試驗室應設立專職或兼職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負責日常各項試驗管理、維護、檢修工作,并監督檢查有關安全生產制度的貫徹執行。
第二十條高壓試驗工作由試驗室技術負責人下達任務,進行高壓試驗時,試驗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指定其中之一為試驗負責人,試驗負責人擔任監護工作。對涉及到主要試驗設備的重要試驗項目,試驗負責人應組織編寫試驗方案,試驗方案中必須明確保證現場作業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試驗任務、試驗時間、試驗接線、使用設備、人員名單及分工、操作步驟、安全措施、安全監護人(員)等,試驗方案由試驗室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一條試驗方案的編寫人不得擔任試驗方案批準人,重要的大型試驗項目的方案應經技術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十二條高壓試驗室技術負責人應由從事高壓試驗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人員擔任。
第二十三條試驗負責人應由從事高壓試驗工作2年以上的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人員或技術熟練的高壓試驗人員擔任。
第二十四條試驗負責人應對試驗工作的安全全面負責,在試驗過程中由試驗負責人統一發布操作指令,在試驗過程中試驗負責人應始終留在現場,因故必須離開時應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或暫停試驗工作。大型或危險性較大的試驗任務根據現場的安全條件可由試驗負責人指定專責監護人。專責監護人不得兼任試驗操作人或從事其他工作。
第二十五條試驗負責人名單應經本單位技術主管部門批準書面公布。
第二十六條安全距離與遮攔。
(一)在高壓試驗試區周圍應設置遮欄,并在遮欄上懸掛適當數量的'“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標示牌的標示必須朝向遮欄的外側。在戶外試驗場進行試驗時,除設置必要的遮欄和標示牌外,應派專人監視,以防人員誤闖入試區。
(二)高壓試驗設備及帶電引線至安全遮欄(含屏蔽遮欄)的距離必須大于表1和表2中的數值。
表1交、直流試驗的安全距離要求。
試驗電壓(kv)501002005007501000。
安全距離(m)1.21.535710。
(三)當交直流試驗電壓(有效值)高于1000kv、沖擊試驗電壓(峰值)高于20xxkv時,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控制室觀察室或金屬屏蔽遮欄(高度不低于2m),以防異常放電危及人身安全。
表2沖擊試驗(峰值)的安全距離要求。
試驗電壓(kv)250500100015002000。
操作沖擊安全距離(m)3571015。
雷電沖擊安全距離(m)23579。
注:適用于海拔高度不高于1000m的地區。
(四)在試驗室內同時進行不同的高壓試驗工作時,各試區間必須按各自的安全距離用遮欄隔開,同時設置明顯的標示牌,留有安全通道。
第二十七條接地保護方面。
(一)高壓試驗設備試品和動力配電裝置所用的攜帶型接地線應采用多股編織裸銅線或外覆透明絕緣層銅質軟絞線或銅帶,高壓試驗設備和試品上所用的接地線其截面應能滿足試驗要求,不得小于4mm2。動力配電裝置上所用的攜帶型接地線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攜帶型接地線應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嚴禁用纏繞法進行接地,短路接地線與接地體的連接應用螺栓連接在固定的接地點上,接地線應盡可能短,接線狀況應明顯可見,接地線嚴禁接在水管和低壓電氣回路的中性線上。
(二)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必須接觸良好。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
(三)高壓試驗接地方式應保證測量準確度和人身設備安全,應該接地的高壓試驗設備和試品外殼必須良好接地,進行高壓試驗時,鄰近的其他儀器設備應有防止感應電壓的措施。
(五)為防止高壓試驗時電磁場影響和地電位升高引起反擊,試驗室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重要的儀器和弱電設備應裝設防止放電反擊和感應電壓的保護裝置或其他安全措施。
(六)氣體絕緣高壓試驗設備及試品應密封良好,試驗現場應按規定裝設強力通風裝置和防護設施。
第二十八條試驗開始前試驗負責人應對全體試驗人員詳細布置試驗任務和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第二十九條試驗設備的電源開關應有明顯可見的斷開點。
第三十條在加壓前試驗前,試驗負責人必須檢查試驗設備和試品,檢查試驗接線表計倍率、調壓器零位及測量系統的開始狀態,檢查試驗設備高壓端接地線是否已拆除,檢查安全措施的完成情況,檢查保護功能是否正常,均正常無誤后方可加壓。
第三十一條升壓試驗。
(一)試驗人員離開試品和高電壓試區轉移到安全地帶,一切檢查無誤后由試驗負責人下令加壓,操作人員應復誦“注意合閘!”,并鳴鈴示警。
(二)升壓過程中應有人監護并呼唱,在高壓試驗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保持與工作負責人保持通訊暢通、復誦,口音清晰,嚴禁用打手勢。并有專人監視試驗設備及試品。
(三)在升壓過程中,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止試驗,并在電源開關把手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容性試驗設備和試品只有經充分放電接地后才能進行檢查,待查明原因處理后才能恢復試驗。雷雨時應停止戶外試驗場的高壓試驗。
(四)加壓結束后電壓降至零,由加壓人員或指定的專人斷開電源,高壓試驗設備和試品經充分放電并可靠接地后方可更改接線或結束試驗。
第三十二條容性設備和試品的放電。
(一)對試驗設備和試品放電應使用接地操作棒,使用接地操作棒時,手不得超過握柄部分的護環,接地線與人體的距離應大于接地操作棒的有效絕緣長度,接地操作棒的絕緣長度按安全作業的要求選擇,但總長度不得小于1000mm。其中絕緣部分700mm握手部分300mm。
(二)對高壓試驗設備及試品的放電,應確保接地線可靠接地。對電容較大的直流試驗設備、試品以及直流試驗電壓超過100kv的設備和試品進行放電時,應先用帶放電電阻的接地操作棒放電,再直接短路接地放電,變更沖擊電壓發生器波頭和波尾電阻或直流發生器更換極性前,必須對電容器逐級短路接地放電或啟動短路接地裝置。
(三)對高壓試驗設備和試品在進行高壓試驗前后的放電時間一般不短于5min,對大容量的直流試驗設備和試品,放電時間應在5min以上,放電后將接地操作棒掛在高壓端接地線上保持接地狀態。
第三十三條試驗間斷時應斷開試驗電源,電源回路應有明顯開斷點并在刀閘負荷側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恢復試驗時應重新檢查試驗接線和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條試驗結束后應拆除自裝的臨時短路接地線,清理現場。
第三十五條在停電設備上進行改接線及設備維修等工作時,應在斷開的電源開關的負荷側裝設接地線,并在斷路器和隔離開關(或低壓開關)的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必要時應加鎖。試驗人員必須在確認設備已停電,電源開關負荷側已裝接地線,驗明設備無電壓并可靠接地后方可進行工作。
第三十六條試驗人員離開試驗室前應切斷有關電源,對于必須繼續使用的電源應在電源開關處懸掛相應的標示。
第三十七條試驗室(場)內為高壓試驗設備配套的機械、架構、電氣、油槽、起重等設備均應制定維護管理制度,設備應定期檢查、維修。
第三十八條起重和運輸。
(一)起重設備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經培訓考試合格并上崗的人員使用,起重機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負荷不準超過銘牌規定。
(二)起吊搬運大型或精密試驗設備(試品)時,應事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由有經驗的專人負責進行,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熟悉起吊搬運方案和安全措施。起吊搬運時只能由1人指揮。
(三)每年至少進行1次技術檢查,應檢查保險裝置聯鎖裝置和防護裝置是否完好,檢查繩索、鏈條、吊鉤齒輪和傳動裝置和固定物的狀況。對電力傳動的起重機,還應檢查接地狀況。
(四)吊工作開始前,應由工作負責人或指定專人檢查工具、機具及繩索質量是否良好,起重機械的載荷、制動限位聯鎖及保護等安全裝置必須靈活可靠,不符合要求者嚴禁使用。
(五)起重物品必須綁牢,吊鉤鋼絲繩應垂直掛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使用吊鉤斜著拖吊重物,起吊重物稍一離地(或支持物)就須再檢查懸吊及捆綁情況,確認可靠后方準繼續起吊,在起吊過程中如發現繩扣不良或重物有傾倒危險,應立即停止起吊。
(六)工作人員不得隨起吊物升降,起重機正在吊物時,任何人員不準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在登高作業和起重現場作業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第三十九條高處作業。
(一)凡在離地面2m以上的地點進行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擔任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等的人員不準從事高處作業。
(二)高壓試驗室內的高空作業車應由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的專人操作,在試驗加壓期間不得開動高空作業車。
(三)高處作業前應檢查欄桿、梯子、安全帶是否牢固可靠、高處作業時應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工具材料不準拋扔傳遞,必須用繩索吊送。
(四)使用梯子時,梯子應安置穩固,人字梯須具有堅固的絞鏈和限制開度的拉鏈。
(五)在消防方面,遇有電氣設備著火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然后進行救火。
(六)在帶電設備周圍嚴禁使用鋼卷尺、夾有金屬絲的皮卷尺或線尺進行測量工作。
(七)對有劇毒易燃易爆的試驗用藥品和試劑,應根據有關規定儲放并由專人負責保管,對接觸有害物質的試驗,必須制定專門的防護措施。
(八)試驗室的安全工器具和起重機械設備應按規定作預防性試驗。
試驗工作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五
1、試驗室是進行檢測、檢定工作的場所,必須保持清潔、整齊、安靜。
2、試驗室內禁止隨地吐痰、吸煙、吃東西。禁止將與檢測工作無關的物品帶入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在恒溫恒濕室內喝水,禁止用濕布擦地,禁止開啟門窗。
3、要換鞋、換衣的.試驗室,不管任何人進入,都要按規定更換工作服、鞋。
4、試驗室應建立衛生值日制度,每天有人打掃衛生,每周徹底清掃一次,空調通風管每季要徹底清掃一次。
5、下班后與節假日,必須切斷電源、水源、氣源,關好門窗,以保證試驗室的安全。
6、儀器設備的零部件要妥善保管,連接線、常用工具應排列整齊,說明書、操作手冊和原始記錄表等應專柜保管。
7、儀器維護維修時,嚴禁帶電作業,地面應采取絕緣措施。電烙鐵應放在烙鐵架上,電源線應排列整齊,不得橫跨過道。
8、試驗室內設置消防設施、消火栓和滅火桶。滅火桶應經常檢查,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動位置,不得挪作他用。
9、化學藥品由專人負責保管,專柜存放。有毒化學藥品單獨存放并建立嚴格領取使用手續。
試驗工作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六
第一條為確保工程質量,加強試驗工作用管理,提高試驗檢測水平,規范檢測人員的行為,根據國家、建設部和鐵道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檢測的有關規定,結合xxl6合同段試驗室檢測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試驗檢測人員、現場試驗檢測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交通部有關部門頒發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和試驗方法,開展試驗檢測工作。
第二節試驗室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xxl6合同段試驗室負責l6合同段試驗檢測工作。
第五條配備足夠的試驗人員,由上到下建立試驗管理體系。
第六條試驗室主管及試驗檢測人員必須持有交通部試驗檢測工程師證書,試驗技術人員必須持有交通部試驗檢驗員上崗證,方可上崗。
第七條xxl6合同段工地試驗室職責:。
1、負責所轄范圍的原材料取樣、試驗工作,砂漿、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校驗,試件的養護及強度測試工作。
2、負責水泥、粉煤灰、礦粉、碎石、砂、鋼筋等原材料的檢驗工作。
3、負責收集提供試驗原材料的驗證、比對工作,(使用認證證書、材料檢驗報告、使用說明書,即"三證"收集整理)。
4、負責試驗報表的統計上報,工程試驗資料的整理、匯總、歸檔等工作。
5、負責混凝土、砂漿等配合比的設計選定并指導現場施工。
6、負責試驗站檢測儀器的送檢和校準工作。
7、參與施工現場質量控制及質量檢測工作。
8、施工現場抽檢不合格,及時向現場和上級領導報告,并分析原因,提出改進和處理方案,并做好可追溯記錄。
9、積極配合業主及現場監理,做好施工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檢測工作。
10、根據承建工程項目實際,按照規范、驗標要求,結合工程試驗、計量管理規定,制定工作細則。
11、指定專(兼)職人員1~2名,負責試驗測量儀器設備管理、維護工作。
第三節工作要求。
第九條項目部嚴格按照投標書、合同要求及有關規定,建立試驗檢測機構,配齊試驗檢測儀器設備和試驗檢測人員以及辦公交通設施,滿足工作需要和施工現場試驗檢測需要。試驗室必須具有省部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資質和技術監督部門的計量認證合格證書,并在其資質許可的范圍內開展檢測業務,檢測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崗位證書。
第十條試驗室必須堅持公正、科學地開展試驗檢測工作,不受來自行政的、經濟的以及其他方面的干預。檢測人員應秉公辦事,不謀私利,認真按規范、標準等進行檢測。
第十一條試驗室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自身建設,積極采用先進的檢測設備和工藝,不斷完善檢測手段,提高質量檢測人員的素質,確保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公正性。
第十三條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單,必須實事求是,字跡清楚,數據準確可靠,要有試驗、校核、技術負責人簽字,加蓋工地試驗室章。
第十四條試驗室應建立單獨的不合格檢測報告臺帳,凡檢測為不合格的項目應及時通知項目部負責人。
第十五條試驗室不得具有下列行為:。
(1)超出批準的試驗檢測范圍,出具試驗報告。
(2)隨意更換試驗檢測儀器、設備和試驗檢測人員。
(3)弄虛作假,降低建設工程質量標準。
(4)捏造數據,偽造試驗檢驗報告。
(5)不遵守職業道德、玩忽職守、營私舞弊,影響工程質量。
第十六條試驗檢測人員須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試驗檢測崗位證書。
(2)具有所檢測內容的專業知識、能力。
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兼職安全員崗位職責建筑安全員崗位職責。
項目安全員崗位職責車隊安全員崗位職責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
試驗工作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七
為了維護實驗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實驗室良好的環境條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神華福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電氣高壓試驗室管理
第三條安全規定
(一)高壓試驗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人身、設備和試品的安全。
(二)從事高壓試驗室(包括戶外高壓試驗場)試驗及其工作人員都應認真貫徹執行本規定。
(三)高壓試驗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具有高壓試驗專業知識,熟悉掌握試驗設備和試品性能,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相關內容(dl560-95高壓試驗室部分、dl408-91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dl409-91電力線路部分、電安生[1994]277號文熱力和機械部分)。
(四)新參加高壓試驗的實習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在監護下參加指定的高壓試驗工作,但不得擔任工作負責人和監護人。
(五)從事高壓試驗室的人員應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規程考試并合格。
(六)從事高壓試驗室的人員應身體健康,無妨礙工作的病癥。
(七)應學會緊急救護法,特別要學會觸電急救法。
(八)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識,會使用試驗室消防設備。
(九)發現任何人有違反本規定,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四條高壓試驗室(場)應保證有良好的接地系統,以確保測量準確度和人身安全,接地電阻不超過0.5歐,試驗設備的接地點與被試設備的接地點之間應有可靠的金屬性連接,試驗室(場)內所有的金屬架構,固定的金屬安全屏蔽遮(柵)欄均必須與接地網有牢固的連接,接地點應有明顯可見的標志。
第五條為了保證接地系統始終處于完好狀態,每6年應至少測量一次接地電阻,并檢查接地點的連通狀態。
第六條精密、貴重儀器、標準物質、儀表庫應長期保持干燥狀態,并有專人維護干燥設備(如抽濕機)的使用,保持干燥設備長期運行。定期對充電型儀器儀表進行充放電,保持儀器功能正常使用。
第七條試驗室應保持光線充足,門窗嚴密,通風設施完備。通往試驗區域(以下簡稱“試區”)的門與試驗電源聯鎖裝置應定期檢查,使之正常發揮作用。當通往試區的門打開時應發出報警信號,并使試驗電源跳閘。應定期檢查戶外試驗場的電源開關緊急按鈕,確保在發生危急情況時可迅速切斷電源。
第八條試驗室(場)內功能分區標志清晰。通道室內布置整潔,不許隨意堆放雜物。試驗室周圍應留有消防通道,并保證暢通無阻。
第九條高壓試驗室應按規定設置安全遮欄、標示牌、安全信號燈、警鈴。控制室(控制臺)應鋪橡膠、絕緣墊等。
第十條根據試驗室的性質和需要,配備相應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線、防燙傷的防護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設施,并配備應急照明裝置。并定期進行試驗檢查、更新,確保器具發揮作用。
第十一條試驗設備應保持良好狀態,發現缺陷及時處理,并應做好缺陷及處理記錄,不準試驗設備帶缺陷強行投入試驗。試驗室的高、低壓配電裝置應符合有關標準,定期維修。
第十二條高壓試驗室建立各項技術檔案的管理(包括圖檔、使用說明),試驗設備、儀器的使用應做好登記記錄,儀器借用應履行完整手續。必要時試驗室可設專人進行管理,大型試驗設備的調試運行、缺陷維修等也應留有完整的記錄。以便查詢,做好狀態跟蹤。
第十三條電氣計量裝置應具有有效的檢定合格證書,并根據有關規定,定期對試驗室電氣計量裝置、儀器、儀表等進行校對、檢定,確保試驗測量準確可靠。
第十四條試驗室內禁止吸煙,嚴禁煙火。對易燃、易爆或放電后可能產生毒性物質的設備應作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第十五條試驗人員在工作期間禁止喝酒,酒后以及情緒異常時不得參加試驗工作。
第十六條試驗室的裝置、設備應放置整齊有序,每月清掃一次衛生;每周清掃一次環境衛生。
第十七條未經主管人員同意,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試高壓驗室。
第三章組織管理措施
第十八條試驗室主要設備應編制使用操作規程和作業指導書,并經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執行。
第十九條試驗室應設立專職或兼職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負責日常各項試驗管理、維護、檢修工作,并監督檢查有關安全生產制度的貫徹執行。
第二十條高壓試驗工作由試驗室技術負責人下達任務,進行高壓試驗時,試驗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指定其中之一為試驗負責人,試驗負責人擔任監護工作。對涉及到主要試驗設備的重要試驗項目,試驗負責人應組織編寫試驗方案,試驗方案中必須明確保證現場作業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試驗任務、試驗時間、試驗接線、使用設備、人員名單及分工、操作步驟、安全措施、安全監護人(員)等,試驗方案由試驗室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一條試驗方案的編寫人不得擔任試驗方案批準人,重要的大型試驗項目的方案應經技術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十二條高壓試驗室技術負責人應由從事高壓試驗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人員擔任。
第二十三條試驗負責人應由從事高壓試驗工作2年以上的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人員或技術熟練的高壓試驗人員擔任。
第二十四條試驗負責人應對試驗工作的安全全面負責,在試驗過程中由試驗負責人統一發布操作指令,在試驗過程中試驗負責人應始終留在現場,因故必須離開時應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或暫停試驗工作。大型或危險性較大的試驗任務根據現場的安全條件可由試驗負責人指定專責監護人。專責監護人不得兼任試驗操作人或從事其他工作。
第二十五條試驗負責人名單應經本單位技術主管部門批準書面公布。
第四章技術管理措施
第二十六條安全距離與遮攔
(一)在高壓試驗試區周圍應設置遮欄,并在遮欄上懸掛適當數量的“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標示牌的標示必須朝向遮欄的外側。在戶外試驗場進行試驗時,除設置必要的遮欄和標示牌外,應派專人監視,以防人員誤闖入試區。
(二)高壓試驗設備及帶電引線至安全遮欄(含屏蔽遮欄)的距離必須大于表1和表2中的數值。
表1交、直流試驗的安全距離要求
試驗電壓(kv) 50 100 200 500 750 1000
安全距離(m) 1.2 1.5 3 5 7 10
(三)當交直流試驗電壓(有效值)高于1000kv、沖擊試驗電壓(峰值)高于20xxkv時,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控制室觀察室或金屬屏蔽遮欄(高度不低于2m),以防異常放電危及人身安全。
試驗工作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八
1、試驗室是進行試驗工作的場所,必須保持清潔、整齊、安靜。
2、試驗室內禁止吐痰、吃東西。
3、試樣檢測完畢后應把試驗所清理干凈,儀器清潔后放回原來的'位置
4、試驗室應建立衛生值日制度。
5、儀器通電運轉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
6、廢棄材料應按規定要求處理,符合環境要求堆放到指定的地點。
試驗工作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正確實施xxx水電廠及設備維護部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規定、規程、制度,實現保護班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科學化、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合理正確的使用合格的工器具、儀表器具,特制定《試驗用工器具、儀表器具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xxx水力發電廠。
3.1建立儀器儀表工器具的領用與臺帳,確定尚不齊全或應該添置的項目。按說明書上規定的技術指標進行逐項檢查大型、精密、稀有儀器,同時將圖紙,技術資料交上級主管部門存檔,班組一般只保存說明書。
3.2保證使用儀器儀表正常工作和數據的可靠、準確。
3.3做好維護、存放、檢驗、鑒定報廢、記帳統計等工作。
3.4保管好技術資料(包括合格證)。
3.5處理好儀器、儀表事故,始終使儀器儀表和工器具保持良好狀態。注意儀器儀表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正常情況下,儀器工作處要通風,沒有強磁場,無腐蝕物和強烈震動,注意防塵。
3.6在技術規范允許尺度內使用儀器儀表要按規定范圍使用,要保證儀器儀表都不帶病工作,不以粗代精,不超負載使用。并未經許可不能拆卸分解儀器儀表。
3.7注意儀器儀表的操作規程,使用前應檢查電源和其它動力源是否匹配,接觸或密封良好,各外設附件是否配置得當。
3.8守周期校驗制度,為了保證儀器儀表功能的準確性、一致性、可靠性,必須按照主管部門有關周期檢定制度的規定,按時、按量把儀器儀表送交檢驗、檢定,搞好計量儀器的傳遞工作,并保存好檢定卡片或表格、記錄。
3.9搞好儀器儀表的維護保養工作。儀器儀表的維護保養的主要內容是防塵、防潮、反腐、防老化工作,要每天工作結束后用干布擦拭外殼,停用時應用布罩遮蓋,部分儀器還有避光的`要求,對于儀器儀表中的灰塵要請有關人員定期清除。
3.10做好精密儀器儀表的管理工作。精密、貴重、稀有儀器儀表應該從使用、保管、維護、檢查等幾個方面切實做好工作。
3.11搞好儀器附件的管理做好儀器技術資料保管工作。公用儀器儀表的遺失或對于個人保管的儀器儀表遺失,不管主客觀原因發生的遺失情況都應認真進行處理。
3.12外借出的儀器儀表和工器具必須登記記錄,還回時必須檢查是否完好。
4.1本制度由xxx水力發電廠設備維護部負責解釋。
4.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gb/t1.1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
gb/t15497企業標準體系技術標準體系構成和要求;
dl/t600電力行業標準編寫基本規定;
dl/t800電力企業標準編制規則;
xxxx集團標準化管理的有關規定;
xxx水力發電廠規章制度編制、發布等相關規定;
設備維護部書面報送材料管理規定。
試驗工作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十
第一條工程試驗在施工生產中占有重要位置,是質量保證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工程質量控制并驗證其結果的必要技術手段。因此為保證本公司工程質量,加快工程進度,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檢測人員應具備思想品德端正、工作作風踏實、有良好的素質修養,具備上崗條件才能從事檢測工作的開展,針對施工工作量大、資料繁鎖,要求:全室人員精誠團結、自潔自律、不貪不占、公正無私、不受任何形式干擾,把質量放在首位,堅守原則、端正思想、擺正位置。正確處理監理、業主、隊與試驗人員的關系,尊重與重視業主要求和意見,無條件執行監理指令,主動了解監理想法,并匯報科室負責人采納、配合業主、監理抽檢工作的開展。
第三條試驗鑒定各項主要工程材料的質量是否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檢驗工程的結構和構件的成品、半成品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和施工的技術要求。
第五條通過工地測試及施工檢查,保證工程的施工質量。
第六條監督檢查主要工程材料的合理保管與使用。
第七條為施工提供可靠的試驗資料和技術數據。
第八條各種配合比的試配和優選。
第九條試驗室定員4人,設主任1人,原材料檢驗兼資料員兼現場檢測試驗員3人。
第十條各綜合隊設兼職試驗人員2人,試驗人員必須進行培訓上崗,業務上接受試驗室指導。
第十一條試驗室。
1.對路基、橋涵、軌道工程、軌枕預制、通信信號及所需的原材料進行試驗,參加砂、石料場的選擇及質量復驗。
2.合理選定混凝土配合比,做好現場施工質量控制。
3.協助工地料庫做好有關材料的驗收、保管,并掌握砂、石、水泥、外加劑及鋼材等儲存數量和質量情況。
4.參加有關工程質量檢查及事故分析。
5.負責換算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填發施工配料單經技術負責人簽字后,交付施工隊施工,并做好各項檢查記錄。
6.認真按施工規范的要求進行各項施工控制及檢查試驗,如發現違反操作規程影響質量時應及時做出處理,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十二條試驗室主任職責。
1.組織指導本室試驗人員進行經常性試驗工作。
2.組織選定試驗方法,質量標準和安全措施。
3.簽審試驗報告、資料,并對數據全面負責。
4.組織檢查試驗設備,及時維修、保養。
5.檢查人員崗位責任制執行情況。
第十三條現場試驗員職責。
試驗員按照試驗主任的分工,履行責作,對分區域進行各種試驗、資料的填發,對所試驗負有直接責任。鑒于某些試驗工作靈活性較大、標準不易達到的特點應報據實際情況,以妥善處理,但須經業主、監理、本部總工、試驗主任許可。其分別如下:。
1.自檢或報檢情況。
對于原材料進場進行自檢,自檢合格率不低于96%,報檢合格率100%,發生不合格一次扣款20美元/次,二次50美元/次,三次自動辭職。由于原材料本身的特殊性或規范所限制試驗人員應從優選擇,完善自檢、報驗、抽檢程序。一方或二方檢驗認可,才能堆放料場。
2.工地各種試驗,按照分工區域規范操作,并熟悉操作過程,土方施工試驗、自檢合格率報監理抽檢合格率不低于96%。混凝土施工試驗、試件制作與混合料合格率100%。
第十四條原材料檢驗兼資料員職責。
1.對進場的砂、石、水泥、鋼材等材料及時取樣自檢或送檢,嚴格把好原材料質量關。
2.對所檢材料及時提出試驗報告,對外送材料及時索取完整的試驗資料,并登記試驗臺帳。
3.負責試驗檢測原始記錄、報告和檔案的管理。負責全面資料的收集,復核整理、歸檔、建立當日臺帳和儀器設備檔案工作,履行資料員職責,提供計量資料。上報試驗資料及水泥試驗、規范各類檢查工作的內容和程序。
第十五條所有儀器設備按規定周期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條使用時試驗人員必須了解儀器設備性能,了解狀態是否正常,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第十七條出現故障要立即停機檢查或送維修部門修理。
第十八條設備檢定證書及使用說明書由資料員負責保管并建立檔案。
第十九條所有儀器設備必須按規定周期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條使用時試驗人員必須了解儀器設備性能,了解狀態是否正常,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第二十一條出現故障要立即停機檢查或送維修部門修理。
第二十二條設備檢定證書及使用說明書由資料員負責保管并建立檔案。
試驗工作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十一
本制度旨在確保我部工地試驗室安全生產,確保試驗檢測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試驗檢測設備儀具的正常使用。使全試驗人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觀念、增強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1、試驗室主任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項目部工地試驗室的安全管理全面負責;。
4、試驗檢測人員負責執行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程序,對本崗位的安全負責,加強對電、火和水、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管理。
試驗工作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十二
1、愛護小學財產,保持實驗室財物完好。
2、按規定有組織地進入實驗室。
3、嚴禁擅自開關水電,嚴禁向水槽扔放雜物。
4、保持實驗室地面潔凈,定期打掃實驗室。
5、嚴格按照教師要求進行實驗操作并特別注意安全,防止酸堿對桌椅的腐蝕。
6、結束離開時,應將桌椅擺放整齊,并全面檢查門窗水電。
1、化學危險品應設專用安全柜存放,柜外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雙鎖保險,雙人負責,領用危險品必須按規定執行,杜絕事故發生。
2、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3、實驗室應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中毒、防創傷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砂箱等消防設施及化學實驗防護和急救器材。
4、實驗室應安裝防盜設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儀器、藥品保管室內。
5、實驗室工作人員是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直接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小學領導應經常督促檢查。
試驗工作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十三
2 檢測報告應及時填寫,數據要與記錄表中對應項目一致,統一采用法定計量單位。
3 檢測報告應按工程建設單位要求使用統一格式。檢測試驗報告一律用微機打印。
4 出具的報告不允許有更改內容,凡有更改情況的報告一律作廢重寫。
5 報告要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數據準確。結論做到文字簡練,公正確切。
6 報告要嚴格簽字手續,試驗、復核、技術負責人要分別簽字,嚴禁一人代簽。
7 報告須經過質量負責人審核,技術負責人或授權負責人簽發,加蓋試驗檢測專用章與認證標志章,以保證報告的`法律效力。
8 試驗檢測報告應及時提交,除對試驗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項目外,一般項目各級試驗室應于接受委托后的48小時內,出具試驗檢測報告。
9 建立試驗報告發放登記臺帳,寫明試驗報告名稱、發放份數、發放人、領取人、領取日期;發放人、領取人和領取日期,要求手簽。
10 試驗檢測資料使用統一編號。
試驗工作管理制度(優秀14篇)篇十四
1、各種檢測儀器、設備均屬管理范圍。
2、儀器、設備實行中心試驗室和檢測室二級管理,由中心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員統一管理、調度,各檢測室由各室檢測人員專人管理。
3、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儀器設備使用說明書,熟悉各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方法。
4、儀器保管員有權對儀器設備使用者進行監督。
5、熟悉各儀器設備的常見故障及排除方法,定期維護、保養,使儀器設備常期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6、儀器、設備使用完后應歸原位,有利于下次使用。
7、儀器、設備管理人員應負責儀器設備的清潔衛生、清洗、換油。長期不用的電子儀器,停用三個月應通電一次,每次通電不宜少于30分鐘。
8、儀器設備應做到專人專機,持證操作,其他人不經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
9、儀器設備必須按鑒定周期進行鑒定,還應進行不定期的抽檢、保養、校核,確保其正常功能、性能完好,精確度達到標準要求。
10、發現事故苗頭及時處理,并向檢測室負責人匯報。
11、儀器設備因事故損壞,應寫出事故報告,明確事故發生的責任及損失。
12、工作變動時,做好交接,辦理交接手續。
13、檢測完的儀器一般不準向外借用,確需向外租用時必須簽定租用合同。經中心試驗室主任同意后方可簽訂租用合同,主任簽字后方可租用,用完后應及時歸還。
14、儀器設備的購置、驗收、維修、降級及報廢:
15、儀器設備的購置應由各檢測室填寫報告,提出計劃,經中心試驗室主任同意后報公司總工和總會計師批準方可購置。
16、儀器設備到貨后,由儀器設備保管人和使用人共同開箱驗收,并建立儀器設備卡,然后由管理人員驗收到財務科報銷。不合格的產品由合同簽字人負責和生產廠家聯系,妥善處理。
17、各檢測室的儀器設備使用人應認真填寫履歷表,本人可作為檢修者自行檢修。如不能檢修時提出申請,由儀器管理人員安排維護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維修。本室不能完成維修任務時可聘有關人員進行維修,維修期間,儀器、設備懸掛明顯的'停用標志,嚴禁使用。經過計量鑒定的儀器設備必須實行標志管理,由計量負責人按鑒定結果分別貼上標志。儀器設備的清洗、換油工作由專業檢測人員負責,并記入履歷證書中。18檢測儀器的精度降低或損壞時,應由使用人提出申請,主任批準后報公司財務處方可降級或報廢。降級使用的儀器設備應載入設備檔案,已報廢的儀器設備均不得放在檢測室內,其檔案由資料員統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