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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調查報告大全(13篇)篇一
當前,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試點工作正在全國各地迅速推開。新農合涉及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關系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應當及時總結經驗,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
所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種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我國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工作從20xx年起在各地逐步推開,計劃到20xx年,在全國基本建立起覆蓋農村居民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新農合試點工作推開后,特別是去年試點工作會議后,各地加大了工作力度,加快了工作進度,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新農合已經覆蓋了全國約半數的地區和農業人口。截止到20xx年3月底,全國開展新農合試點的縣(市、區)達到1369個,占全國縣(市、區)總數的47.83%;覆蓋農業人口近4.74億人,占全國農業人口的53.44%;參加合作醫療的人口3.74億人,占全國農業人口的42.25%,參合率為79.06%。二是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已初步形成。試點地區建立起了合作醫療的組織管理體系,各項管理制度不斷完善,管理資源的數量和質量不斷提高;因地制宜形成了多樣化的補償模式;初步建立了較為有效的管理監督機制,特別是資金的封閉運行管理和信息公開、公示制度,為加強基金管理和群眾監督發揮了較好的作用。三是參合農民的衛生服務利用水平提高,抵御大病風險能力明顯增強。據有關部門對27個試點縣16198戶農戶調查,有57.6%的參合家庭獲得醫療費用補償,其中14.1%的家庭獲得了住院補償,51%的家庭獲得了門診補償;參合農民住院次均補償783.6元,占次均住院總費用的23.2%。四是合作醫療制度運行比較平穩,受到廣大農民群眾普遍歡迎。據對上述27個縣的調查,農民參合率總體較高,達到82.7%。合作醫療得到大多數農民的支持,90%的參合農民認為合作醫療對自己有益,要繼續參加;在未參合的農民中,51%的農民明確表示下年度要參加合作醫療。
在新農合試點工作推行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需要盡快加以解決。一是認識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門的同志對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于這項工作的艱巨性、復雜性和長期性準備不夠,沒有將這項工作擺到應有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去推動。二是新農合管理網絡不完善。一部份地區鄉鎮新農合經辦機構編制不落實;縣鄉新農合經辦機構普遍人員不足、業務經費不足,缺乏基本的辦公設備,有些地區甚至無辦公經費。三是新農合財政補助經費不到位。有些地區財政補助資金仍然留有部分欠帳,個別地區甚至至今沒有下撥補助資金;一些財政困難縣往往只有補助資金指標,難以籌集補助資金,新農合基金財戶存款不足。四是基金沉積過多,參合農民受益程度低。以廣西為例,到20xx年5月31日止,全區參合農民獲得的補償金額占當年全區新農合應籌集總基金的16.94%,最低縣僅達到2.2%;參合農民平均獲得住院補償僅占住院總費用的27.68%。
首先,提高對新農合的認識,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
其次,加強新農合管理網絡建設,提高經辦機構服務能力。在當前新農合覆蓋面越來越大、扶持新農合資金越來越多、新農合管理任務越來越繁重的情況下,必須將健全新農合管理網絡,解決新農合管理與經辦機構、人員編制和工作業務經費等問題作為當務之急,切實抓緊抓好。同時,還要著眼于提高經辦機構服務能力,對管理和經辦人員實施政策和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
第三,落實財政補助資金,切實保障農民權益。各級財政的撥款是否及時到位,不僅關系政府自身的形象,也直接影響到農民交款和社會捐助資金的積極性,是決定新農合成敗的最重要條件。各級政府要調整財政投入方向,按照各自分擔的比例,千方百計落實財政補助資金,并進入新農合基金帳戶。新農合基金是農民群眾治病救命的保命錢,必須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成立各級合作醫療監管委員會,對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基金實行監管,對報銷及大病補償資金實行監督,提高基金合作透明度,確保基金安全。
第四,進一步擴大合作醫療保障范圍,提高合作醫療保障水平。要制定科學的補償方案,調整補償比例和封頂線。堅持以保大病為主、適當兼顧受益面的原則,安排一定比例資金用于門診補償,門診補償可在村衛生所報銷,解決“小病不出村”問題。盡可能將大額的慢性病門診費用、住院分娩、白內障手術等費用納入合作醫療補償范圍,不斷擴大使用基金的群體。總的來說,就是要逐步擴大合作醫療的受益面,盡量使當年基金當年基本用完,不要沉積太多,讓農民真正獲得實惠。
第五,為五保戶和特困戶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切實解決好特困農民“看病難”問題。解決農村五保戶、低保戶、特困戶等特困人口就醫問題是解決“看病難”問題的重點。可使用農村醫療救助中的一部分基金,為老復員軍人、軍烈屬、五保戶和特困戶等民政救助對象參加合作醫療代繳參合費。制定農村醫療救助基金二次補償辦法,參加新農合的一部分因患大病重病住院的民政救助對象,在獲得合作醫療規定補償后,還可憑相關材料到民政部門報銷一定比例的醫藥費。加大農村醫療救助基金籌資的力度,為農村貧困群體提供更多的醫療救助。
第六,強化農村醫療機構的監管,規范醫療服務,控制醫療費用。要強化對農村醫療機構的監管,防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農民帶來的利益被醫療費用上漲所吞噬。制定新農合《基本用藥目錄》招標辦法,對新農合用藥進行統一招標采購和統一價格,從源頭上控制藥品費用增長。建立健全定點醫療機構各項診療規范和管理制度,嚴格基本醫療服務價格,堅持合理檢查、合理治療,控制醫療費用,減輕農民醫藥費用負擔,為農民提供安全、有效、優質、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調查報告大全(13篇)篇二
所謂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出資、地方財政配套、集體經濟支持、農民個人繳費三個出資主體,農民自愿參加,報銷一定比例的門診、住院費用及意外傷害等醫療費用的一種制度。在新農合制度中的政府的專項資金支持,在新農合制度中各級政府是不僅是出謀劃策的主要人,更是承擔責任最多的主體。遼寧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于20xx年成立,至今運行已經有十年的時間。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占常住農業人口比例為99%。十年來,新農合籌資標準逐步提高,從十年前的20元/人,增加到20xx年400元/人,其中農民個人80元;各級政府配套320元。農村五保戶、低保戶及優撫對象個人繳費資金由財政全額代繳。新農合工作得到廣大農民的認可。
(一)缺乏全省統一的管理及監督機制。
目前,遼寧省并沒有建立全省統一的新農合管理平臺,各市分頭制定政策進行管理,執行標準差異很大。
1、缺乏全省統一的定點醫療機構信息化網絡平臺。20xx年,遼寧省衛計委投資建設全省統一的信息化平臺,旨在使全省的定點醫療機構全部實現聯網,方便各市農民看病、轉診及報銷。
2、缺乏省、市、縣(區)三位一體的全透明資金監管審核機制。目前,各市執行的新農合資金監管機制都是以經辦單位為主的督查機制,只有遼陽市作為試點正在運行審核軟件系統,其他各市均為人員定期現場監督檢查,沒有一套完整統一的電子化信息監管系統,難免出現監管不到位的情況。
3、缺乏全省統一的管理、執行方案作為指導工作的依據。遼寧省各市縣的新農合都是作為獨立的系統在省的統一指揮下工作,但是省里面并沒有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流程和切實可行的操作方案。比如門診報銷的比例統一是多少,是否封頂,住院報銷的比例是多少,是否包干,這些都沒有明文的規定,只是要求不能透支,導致各市都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出臺相應的政策,基金剩余量大的地區農民享受的待遇就好一些,資金結余量小的地區農民享受的待遇就差一些。
(二)乏工作執行依據及法律保障。
1.藥品目錄和醫療目錄體系尚不健全。目前,遼寧省沒有出臺統一執行的適用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機構執行的醫療目錄,暫行的目錄是醫保的醫療目錄。而新農合的藥品目錄已經過于老舊,很多常用藥沒有收錄其中,不能滿足農民日常用藥的基本需求。
2、缺乏相關法律切實保障參合農民、經辦單位和醫療機構的權益。目前,遼寧省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屬于協議合作階段,即經辦單位和醫療機構簽署協議規范權利義務來約束雙方行為,并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可以依照,一旦出現重大糾紛則沒有依據保護相關單位的權益。
(三)基層醫療單位服務水平參差不齊,醫生素質普遍偏低。
1、遼寧省范圍鄉鎮醫院服務水平差距很大,比如,遼陽的穆家醫院是首山的一個鄉鎮醫院,工作人員61人,其中正高5人,副高5人,科目基本全覆蓋,該醫院甚至可以進行關節移植手術和血液透析這樣的高難手術。而同樣是鄉鎮醫院的遼陽河東衛生服務站只有13個工作人員,不能提供住院治療,門診基本只賣一些常用藥,有兩個中醫輪流坐診,醫療服務范圍十分狹窄,水平跟穆家醫院相差甚遠。
2、招人難,招聘高素質人更難已經成為全省各地鄉鎮醫院甚至縣醫院共同面臨的問題,隨著我省進人制度的改革,各單位基本很少進入正式在編制的員工,基本都處于只出不進的情況,一些實例較強的醫院則花高新聘請其他醫院退休職工坐診以增強本院的服務水平,但是一些實力較弱或者公立醫院則用人缺口則更加明顯。
(一)建立全省統一的信息化平臺,實現定點醫療機構及基金監管系統網絡全覆蓋。
將全省的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全部實行聯網,方便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建立全省統一的基金監管系統,統一管理模式,使基金使用充分透明,實時可查,建立電子病案系統,隨時可監可控。
(二)完善新農合相關政策,出臺新農合法律法規。
新農合工作開展十年,一直沿用醫保的醫療目錄,盡早組織編寫新農合醫療目錄,以實現為參合農民就醫更好服務;新農合的藥品目錄已經過時,很多藥品不能滿足農民常見病的需要,應該組織重新編寫,根據當下實際情況,更好解決農民實際問題;制定新農合的相關法律法規,使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效保障農民、經辦機構和醫療機構的合法權益。
(三)統一醫療機構服務能力,提升基層醫生基本素質。
各地相關部門應該著手改革、整合、基層醫療機構,縮短同級別醫療機構差距,讓農民公平的享有就醫的權利;地方政府應該制定一些利于基層醫療機構進人的利好政策,以保證基層醫療機構的服務能力,保障農民的權益。總之,做好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是關系農民醫療保障的大事,遼寧省新農合實行十年,服務水平和支付能力逐步提高,做好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讓廣大農民得到實惠,是實現中國夢的重要一步。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調查報告大全(13篇)篇三
我國從20xx年開始進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試點,逐漸在全國普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一般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這是我國政府歷史上第一次為解決農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問題進行大規模的投入。
其特點如下:
1、實行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
2、實行大病統籌的醫療保險制度;
3、實行縣(市)級統籌;
1、概念和基本原則不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其基本原則一是強調自愿參加,多方籌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黨中央國務院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
2、覆蓋范圍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為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我縣規定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要逐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覆蓋范圍只有農民。我縣縣委縣政府則允許城鎮非農業人口無固定收入的家庭(包括未參加城鎮醫保的下崗職工)自愿參加合作醫療。
3、繳費辦法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辦法規定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交費是嚴格實行農民個人交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
4、有利于促進城鄉協調發展,是農村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實現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調查報告大全(13篇)篇四
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在“十一五”期間要“加強農村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基本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這無疑是對正在全國大面積推行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的肯定,在此背景下,對正在進行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行綜合分析評估,總結成功經驗、發現存在的問題與難題、探尋制度的發展方向,對于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良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本文以武漢市洪山區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為樣本,以期在上述方面做一點探索。
洪山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取得的成效包括:一是參合人數逐漸增加,農民醫療負擔有所減輕,切實獲得實惠。截至底,洪山區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10萬余人,住院總人數1685人,出院報銷1504人次,占參合人數的1.54%,人均補償費用達到910.3元,門診補償29170人次,占26.7%,已支付住院醫療費用137萬元,醫療費在萬元以上的96人次,享受到二次報銷的95人次,享受到最高補償金額的是30000元(含大病救助金5000元)。二是設立了嚴格的基金監管制度,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既要保證農民受益,又要保證經費不超支,在嚴格的醫療費用控制機制下,全年基金沉淀1/3,基金沒有出現挪用、透支現象,運行較安全,資金的使用比較合理,沒有為制度的持續運行帶來隱患。三是制度方案在試點中不斷完善,洪山區的試點開展1年來,已經兩次調整起付線和封頂線,在增加年底二次報銷制度的同時還增加了重癥門診,不僅從多個層面提高了農民的受益面,而且也使試點方案在實踐中不斷得到完善。四是規范定點醫院運作,維護農民利益,區合管辦組織專家對定點醫院的組織管理、醫療服務管理、醫療服務質量進行了全面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當場進行了反饋并限期整改,此外合管辦與各定點醫院簽訂了醫療服務協議書,提出要認真履行醫療服務協議,更好地為參合農民服務的具體要求。
存在的問題有:
一是資金籌集還需規范。在資金的籌集方面存在的最大問題是部分經濟基礎比較好的鄉鎮為了實現提出的參合目標,采用了一些“捷徑”即先由集體經濟組織代為農民繳納應繳的資金,這種不規范的操作不僅影響了制度的權威,而且也為制度的運作埋下了一些隱患。
二是對鄉鎮醫院滿意度不高,醫療資源的分布不均,導致鄉鎮醫療基礎設施建設相對不足,農民對其服務的質量、藥品質量以及醫生素質等認可程度不高,對鄉鎮醫院的滿意度低。
三是資金支付壓力較大,定點醫療機構的增加、級別的提高,導致有關管理機構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乏力。定點醫療機構的藥價普遍比市場零售價格要高,部分醫院存在一定的贏利傾向,最終將轉嫁到國家財政和看病的參合農民身上,實際的補償水平不高,農民的積極性受到影響。后付制容易導致醫院對病人產生誘導需求,導致衛生費用急劇上漲,不僅加大農民的經濟負擔和基金的支付壓力,而且造成衛生資源的浪費。
四是制度風險逐漸增高。定點醫院的選擇過多地考慮到農民日益增長的需求的增長,選擇了較多的高級別、高服務質量的醫療機構作為定點醫療機構,在醫療服務質量和醫療費用剛性特征下,合作醫療基金面臨著一定的支付危機,在對醫院監控乏力的情況下,將引起制度風險擴大。
五是保障水平較低與合作醫療資金沉淀并存,目前參合農民的實際補償水平并不高,這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首先,醫藥市場的過度市場化,使醫療服務的傳遞也過度市場化,擁有較好設備和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的醫藥品價格和醫療服務價格高于市場平均水平,農民獲得的實際補償水平大大降低;其次,醫院用藥不規范。或者是以技術的壟斷優勢來多開藥、開大藥方,或者是多開藥品目錄以外的藥品,還有的是不按藥品目錄規定的價格收費,這一方面使農民的醫療負擔加重,另一方面也使患病的農民不能得到足夠的補償從而降低了補償水平。
1、進一步加強藥品流通體制改革,建立合作醫療藥品集中配送制度。針對藥品流通市場比較混亂,目前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制定《報銷項目目錄》和各種藥品的指導價格。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藥品市場的混亂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沖擊。但從長期來看,還需要采取進一步的措施推進藥品流通體制改革。一種有效的規避方法就是四川省都江堰市采用的藥品“直配制”,建立定點醫療機構藥品的集中采購、集中配送制度。
2、加速推進醫療服務的網絡化,加快信息化的進程。加速推進醫療服務的網絡化,盡早建立網上直報系統,提高辦事效率,同時也能就制度運行中的問題及時作出處理。
3、充分發揮監管制度的作用。為規范制度的運作,需要充分發揮監管制度的功能和作用。在人力、物力有限的情況下,監管工作需要抓住重點,即準確把握監管的關鍵———對醫院的監管。
4、采用精算技術對現行的各種水平線進行修正。借鑒有關精算師或者精算機構的作用,在繳費水平與補償水平之間建立起確定的數量關系,并以此為基礎,確定合理的繳費水平與補償水平。
5、改革費用支付方式。目前的各種費用支付方式都各有其優缺點和適用范圍,可在綜合考慮的基礎上選擇多種方式的組合。如海南省在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時的模式逐漸獲得社會各界的認同:首先是所有項目自付20%,然后按單項核算醫療服務費用,最后在扣除上述兩項后分段核算費用。此外,為簡化報銷手續,也可以推廣病種定額支付方式。
6、積極探索商業保險公司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運行。目前,中國人壽、中國太平洋人壽等保險公司在河南等8個省的38個縣參與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中的大病保險工作,涉及參合農民1765萬人。洪山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區位優勢完全可以吸納保險公司的參與,這也是順應制度發展潮流的一個必然方向。
7、加大對鄉鎮醫院改革力度,加大對鄉鎮醫療基礎設施投入,提高醫務人員素質。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調查報告大全(13篇)篇五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下文簡稱為新農合)制度的參與主體和認知主體都是農民,同時農民也是受益和監督主體。但從實踐中可以發現,農民的主體作用并沒有得到體現,這對新農合制度的持續發展造成了不良影響,必須對其進行解決。
治病難治病貴長期以來都困擾著農民,農民家庭一旦出現重大疾病患者,將會使農民家庭背負沉重的負擔,容易引發多種問題。為了解決農民看病貴看病難,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得到了推廣和發展,但其在實際應用過程中依然存在一些問題,必須對存在的問題加以解決,促進其持續發展。
(一)籌資問題。
1.原則問題。衛生組織在籌資上應當遵守以下兩個原則:第一,垂直公平,收入不同人群需要支付的衛生費用不同。第二,水平原則,收入相同的人群繳納的衛生費用相同。當從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這兩項原則沒有得到充分的體現。
2.籌資渠道問題。雖然我國加大了在醫療事業上的財政支持,但是同快速增長的醫療費用相比,仍然是杯水車薪。而且農民自愿參合意愿較低,缺乏信任,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了解程度不夠。
(二)補償機制問題。
1.補償效果有限。新農合的報銷主要以大病為主,慢性病有一定比例的門診報銷,普通病和慢性病住院則不予報銷。對于大病的報銷設定的封頂線偏低,因此農民在看病過程中的多數費用仍需要自行承擔,這對于一些貧困家庭來說,看病貴看病難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
2.報銷手續過于繁瑣。隨著大力的宣傳以及政府在財政上的支持,新農合參合率逐漸提高,但是在報銷上仍然遭受許多因素的限制,過于繁瑣的手續降低了農民參與的積極性。在進行報銷時不僅會有時間限制,而且需要準備大量的報銷材料。一些地區還對農民在生病的就醫需要到定點醫療機構看病才可以報銷。這些限制,都降低了農民參與新農合的積極性。
(三)定點醫療機構監督機制問題。
參與新農合的農民,在就醫過程中需要在定點醫療機構接受醫療服務,因此,在新農合補償下,定點醫療機構是核心。但是,醫療行業同一般行業不同,其對技術的要求較高,醫生和患者的信息天平并不平衡,醫生清楚地知道采取何種的治療方式能夠使患者在治好病的同時獲取最大的實惠。信息的不平衡加大了對定點醫療機構監管的困難性,醫療機構服務價格上漲超出了農民的承受范圍,同時在患者就診過程中,可能會對患者進行誘導,使其過度消費,更有一些醫院的人員為了私利,對患者的病例進行篡改和虛擬住院的違法現象。
(一)完善籌資機制。
1.優化籌資原則。努力使籌資變得更加公平,新農合籌資過程中,在垂直和水平上都應使公平性得到體現。對于經濟能力較低的人群,政府可應當通過社會籌資或財政轉移的方式給其一定的幫助。此外,還應當依據人們的需求不同,提供相應的健康服務。
2.增加籌資渠道。首先,應當提高政府的對新農合的支持,政府應當為大額籌資的主體,并且開展專項資金制度。其次,通過合理的宣傳,提高農民對新農合的認知。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收入的提高,以及農民對新農合認知的提高,農民的參與度將會有所提高。再次,集體組織應當增加投入,經濟收入較高的農村可以給農民提供一定的幫助。最后,可以努力爭取社會資金,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對新農合進行宣傳,鼓勵社會各種形式對新農合的支持與幫助。
(二)完善補償機制。
1.補償目標要合理。在新農合推廣過程中,需要想法設法提高農民參合率,使新農合的覆蓋面積能夠得到不斷擴大,從而使更多農民在看病過程中可以享受到新農合給他們的保障。同時,在新農合推廣過程中,要提高擴大籌資主體,將根基打牢,盡量實現對大病、小病、慢性病都能夠有所補充的宏偉目標。此外,針對資金結余方面遇到的問題,應當對二次補償機制進行不斷的完善。例如,將結余資金能作為農民健康體檢費用,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提高保險上限度,降低報銷起限度。住院治療費用報銷的上限和起限長期以來都是農民所關心的主要問題。例如旬陽縣對尿毒癥三期腎透析、惡性腫瘤放、化療等病的報銷比例為70%,其報銷封頂為2萬元;對于重性精神、再生障礙性貧血等類型的疾病報銷比例為60%,對于患一種該類型疾病的患者報銷封頂線為0.15萬元,患兩種以上病的患者,報銷封頂限為0.23萬元。住院統籌補助限額。參合患者新農合補助封頂限每人每年30萬元(其中,門診統籌和門診慢性病2萬元,一般疾病住院報銷封頂線13萬元,重大疾病二次報銷封頂線15萬元),報銷封頂線的調整,提高了農民參合的積極性。
3.簡化報銷手續。在新農合醫療制度下,應當簡化報銷手續,降低醫療報銷過程中的時間限制,同時應當取消在報銷過程中對一些不必要資料的需求。
(三)加強定點機構的監督。
定點機構容易出現道德風險,因此,各地在監督上需要從制度上加強,定期對定點醫療結構進行考核,如果發現問題,必須要進行嚴肅處理。對定點醫院中醫生的收入進行規范,其收入不能與處方、藥品等費用產生關聯。
新農合的持續發展需要解決新農合應用推廣過程中遇到的籌資、補償、定點醫療監督幾個方面的問題,并采取針對性的措施對問題進行解決,提高農民對新農合的滿意程度,促進新農合的持續發展。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調查報告大全(13篇)篇六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
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1、社會滿意度低。
社會保險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點就在于,它強調的不是個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險金的社會滿意度[7]。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一種社會保險,受益的農民和政府補助資金來源的納稅人的滿意度對其成功與否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而調查中發現一些農民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主要是基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保障水平低,農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變,認為是把自己的保險金拿去補償別人了等的考慮。而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不滿主要是因為保障水平低,參加和理賠程序繁瑣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導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社會滿意度低。
2、保障水平低。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以大病統籌兼顧小病理賠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這個定義顯示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救助農民的疾病醫療費用的而門診、跌打損傷等不在該保險范圍內,這項規定使得農民實際受益沒有預想的那么大。
現有的宣傳多集中在介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農民帶來的表面好處上,沒有樹立起農民的風險意識,也沒有體現出重點,沒有對那些不參加的農民進行調查,使得宣傳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許多農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義,他們僅從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慮,由于自己身體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沒有必要花那個冤枉錢。還有一些農民認為它跟以前的義務教育保證金一樣,最后被政府騙走了,認為是把自己的保險金拿去補償別人了。宣傳也沒有把具體的理賠標準發給農民,使得他們在理賠時,看到那么多藥費不能理賠一些農民有被欺騙上當的感覺。
首先,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登記程序繁瑣。其次農村合作醫療的理賠程序也很繁瑣。城鎮居民的醫保都是可以拿來抵押一部分醫藥費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醫療費的,事后再來結算。國外的醫療保險更是讓醫院、醫生與保險公司而不是患者發生直接的利益關系。而武夷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要農民先墊付,這樣如果一些農民借不到錢還是看不起病,然后持著有關手續到合作醫療報帳中心申報,最后又要去信用社領錢。有的村莊離報帳中心和信用社很遠,來回的車費都比較貴。繁瑣的登記、理賠程序增加了農民許多不畢業的麻煩,降低了農民的滿意度。
我市從今年開始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后,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其住院醫療費用補助范圍及比例為:
一.在各鄉鎮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農民,住院費用在_______元(含_______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補助,_______元以上—_______元補助40%;_______元以上—_______元補助50%;_______元以上部分補助60%。
二.在縣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農民,住院費用在_______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補助,_______元以上—____________年元補助30%;____________年元以上—_______元補助40%;_______元以上部分補助50%。
三.在縣外縣以上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農民,住院費用在_______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補助,_______元以上—____________年元補助20%;____________年元以上—_______元補助30%;_______元以上部分補助40%。
四.個人年內累計補助最高封頂線為_______元。
越在基層醫療機構就診,新農合報銷比例就越大,在鄉鎮醫院以下門診可報銷20%,在一級醫院住院補償比為55%~70%;在二級醫院住院實行三段式段補償,起付線至_______元段,補償比25%~35%;_______元至_______元段,補償比35%~45%;_______元以上段補償45%~70%。農民開始大量進入基層醫院就診,住院最高可獲2萬元補償。
第十一條定點醫療機構。
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區人民醫院、電力三職工醫院。
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濰坊市市立醫院。
在一級定點醫療機構的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報銷25%,在其它醫療機構門診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住院費用報銷。
通過轉診在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費用起報標準為_______元_______元(包括_______元)以下不予報銷,______________元報銷30%,_______元報銷40%,_______元以上報銷50%;年內患同一種疾病多次住院者只計算一次起付線,患同一種疾病連續轉院治療的,只計算其中最高級別醫院的一次起付線。
7、每人每年累計最多報銷_______元;。
一.報銷范圍與標準。
1、門診補償:
(1)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
(2)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_______元。
(3)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_______元。
(4)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_______元。
(5)中藥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_______元。
(6)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_______元。
2、住院補償。
(1)報銷范圍:
a、藥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_______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準,超過_______元的按_______元報銷)。
b、60周歲以上老人在興塔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_______元。
(2)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3、大病補償。
(1)鎮風險基金補償:凡參加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__________以上分段補償,即_______元補償65%_______元補償70%。
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癥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_______萬元。
二、不屬報銷范圍。
3、車禍、打架、自殺、酗酒、工傷事故和醫療事故的醫療費用;。
4、矯形、整容、鑲牙、假肢、臟器移植、點名手術費、會診費等;。
5、報銷范圍內,限額以外部分。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調查報告大全(13篇)篇七
當前,建立的試點工作正在全國各地迅速推開。新農合涉及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關系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應當及時總結經驗,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
試點工作的進展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所謂,是一種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我國建立試點工作從20xx年起在各地逐步推開,計劃到20xx年,在全國基本建立起覆蓋農村居民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新農合試點工作推開后,特別是去年試點工作會議后,各地加大了工作力度,加快了工作進度,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新農合已經覆蓋了全國約半數的地區和農業人口。截止到20xx年3月底,全國開展新農合試點的縣(市、區)達到1369個,占全國縣(市、區)總數的47.83%;覆蓋農業人口近4.74億人,占全國農業人口的53.44%;參加合作醫療的人口3.74億人,占全國農業人口的42.25%,參合率為79.06%。二是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已初步形成。試點地區建立起了合作醫療的組織管理體系,各項管理制度不斷完善,管理資源的數量和質量不斷提高;因地制宜形成了多樣化的補償模式;初步建立了較為有效的管理監督機制,特別是資金的封閉運行管理和信息公開、公示制度,為加強基金管理和群眾監督發揮了較好的作用。三是參合農民的衛生服務利用水平提高,抵御大病風險能力明顯增強。據有關部門對27個試點縣16198戶農戶調查,有57.6%的參合家庭獲得醫療費用補償,其中14.1%的家庭獲得了住院補償,51%的家庭獲得了門診補償;參合農民住院次均補償783.6元,占次均住院總費用的23.2%。四是合作醫療制度運行比較平穩,受到廣大農民群眾普遍歡迎。據對上述27個縣的調查,農民參合率總體較高,達到82.7%。合作醫療得到大多數農民的支持,90%的參合農民認為合作醫療對自己有益,要繼續參加;在未參合的農民中,51%的農民明確表示下年度要參加合作醫療。
在新農合試點工作推行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需要盡快加以解決。一是認識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門的同志對于建立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于這項工作的艱巨性、復雜性和長期性準備不夠,沒有將這項工作擺到應有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去推動。二是新農合管理網絡不完善。一部份地區鄉鎮新農合經辦機構編制不落實;縣鄉新農合經辦機構普遍人員不足、業務經費不足,缺乏基本的辦公設備,有些地區甚至無辦公經費。三是新農合財政補助經費不到位。有些地區財政補助資金仍然留有部分欠帳,個別地區甚至至今沒有下撥補助資金;一些財政困難縣往往只有補助資金指標,難以籌集補助資金,新農合基金財戶存款不足。四是基金沉積過多,參合農民受益程度低。以廣西為例,到20xx年5月31日止,全區參合農民獲得的補償金額占當年全區新農合應籌集總基金的16.94%,最低縣僅達到2.2%;參合農民平均獲得住院補償僅占住院總費用的27.68%。
進一步建立健全的對策建議。
首先,提高對新農合的認識,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
其次,加強新農合管理網絡建設,提高經辦機構服務能力。在當前新農合覆蓋面越來越大、扶持新農合資金越來越多、新農合管理任務越來越繁重的情況下,必須將健全新農合管理網絡,解決新農合管理與經辦機構、人員編制和工作業務經費等問題作為當務之急,切實抓緊抓好。同時,還要著眼于提高經辦機構服務能力,對管理和經辦人員實施政策和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
第三,落實財政補助資金,切實保障農民權益。各級財政的撥款是否及時到位,不僅關系政府自身的形象,也直接影響到農民交款和社會捐助資金的積極性,是決定新農合成敗的最重要條件。各級政府要調整財政投入方向,按照各自分擔的比例,千方百計落實財政補助資金,并進入新農合基金帳戶。新農合基金是農民群眾治病救命的保命錢,必須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成立各級合作醫療監管委員會,對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基金實行監管,對報銷及大病補償資金實行監督,提高基金合作透明度,確保基金安全。
第四,進一步擴大合作醫療保障范圍,提高合作醫療保障水平。要制定科學的補償方案,調整補償比例和封頂線。堅持以保大病為主、適當兼顧受益面的原則,安排一定比例資金用于門診補償,門診補償可在村衛生所報銷,解決“小病不出村”問題。盡可能將大額的慢性病門診費用、住院分娩、白內障手術等費用納入合作醫療補償范圍,不斷擴大使用基金的群體。總的來說,就是要逐步擴大合作醫療的受益面,盡量使當年基金當年基本用完,不要沉積太多,讓農民真正獲得實惠。
第五,為五保戶和特困戶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切實解決好特困農民“看病難”問題。解決農村五保戶、低保戶、特困戶等特困人口就醫問題是解決“看病難”問題的重點。可使用農村醫療救助中的一部分基金,為老復員軍人、軍烈屬、五保戶和特困戶等民政救助對象參加合作醫療代繳參合費。制定農村醫療救助基金二次補償辦法,參加新農合的一部分因患大病重病住院的民政救助對象,在獲得合作醫療規定補償后,還可憑相關材料到民政部門報銷一定比例的醫藥費。加大農村醫療救助基金籌資的力度,為農村貧困群體提供更多的醫療救助。
第六,強化農村醫療機構的監管,規范醫療服務,控制醫療費用。要強化對農村醫療機構的監管,防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農民帶來的利益被醫療費用上漲所吞噬。制定新農合《基本用藥目錄》招標辦法,對新農合用藥進行統一招標采購和統一價格,從源頭上控制藥品費用增長。建立健全定點醫療機構各項診療規范和管理制度,嚴格基本醫療服務價格,堅持合理檢查、合理治療,控制醫療費用,減輕農民醫藥費用負擔,為農民提供安全、有效、優質、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調查報告大全(13篇)篇八
當前我國所推行的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改善了農村醫療條件,對于衛生事業的發展也發揮著一定助推作用。但其也不免存在一定弊端,給和諧社會的發展造成一定制約。本文就的走向進行簡要分析和研究,以促進的不斷優化,僅供相關人員參考。
走向是一種農民醫療互助經濟制度,由政府組織引導的,農民自愿參加,通過政府、集體和個人多方籌資來實現。的建立與完善,滿足了社會主義發展條件下新農村建設的現實需求,對于城鄉社會經濟發展也具有重要意義。
盡管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農村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率,改善了農村醫療條件,為衛生事業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但其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不足,自愿性因素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難度較大,并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存在不公平性問題,這種不公平主要體現在制度上和受益上,導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實際效用受到嚴重影響,在風險分擔上也存在一定不足,給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造成制約,因此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走向社會醫療保險,具有一定必要性。
1.社會需求上的必要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已經無法滿足現代社會發展條件下群體對醫療保險的`需求,而社會保險能夠最大程度上彌補其不足,更具全面性和靈活性。
2.社會價值取向上的必要性。社會醫療保險的建立健全,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相比更具優越性,正逐步體現并完善以人為本的價值取向,也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走向指明方向。
3.分擔風險的必要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能力較低,風險分擔能力薄弱,而社會醫療保險在風險分擔上占據優勢地位,能夠有效緩解醫療風險壓力。因此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走向社會醫療保險,將是大勢所趨。
1.強制性與自愿性相結合。研究發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投保方式上比較獨特,以自愿性為主,對于低收入者和身體健康年輕人來說,極易出現逆向選擇,此種方式下導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籌集難度較大。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下,以強制性投保方式為鮮明特征,這就能夠有效彌補自愿性投保方式的不足,降低逆向選擇的幾率,減小資金籌集難度,并且對于社會的和諧發展也具有重要意義。
2.全覆蓋與部分覆蓋相結合。在自愿性投保方式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覆蓋范圍有限,與社會醫療保險相比則處于劣勢地位,并且逆向選擇正成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所面臨的一個重要挑戰,自愿性醫療保險無法根本上實現普遍覆蓋。而疾病具有不可預知性和不可避免性,因此的走向,應當基于疾病的普遍性這一要素出發,全面提高覆蓋面,而介入社會醫療保險不失為一種可行的方式,強制性投保方式下的社會醫療保險能夠實現全面覆蓋,通過全覆蓋與部分覆蓋的有機結合,實現投保對象的全面覆蓋,并保證醫療保險涉及醫療相關內容的全面性,滿足不同病種及個體的差異需求,通過至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走向,保證醫療保險管理體制的靈活性、全面性和便捷性。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能夠實現基本醫療與大病醫療的有效統籌,為參保者提供可靠保證,最大程度上降低重大醫療費用負擔,降低醫療風險。向社會醫療保險的轉變,能夠基于醫療救助制度和商業醫療保險解決效率問題,滿足不同群體在醫療保險上的多元需求,具有一定可行性。
3.高效性與多樣性相結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投保方式上以自愿性原則為主,但這就給資金籌集帶來一定難度,并且加劇了農村醫療風險,導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疾病風向的承擔與抗擊上效率較低。與此同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門診補償率較低,常見病與多發病無法得到更好的治療和補償,因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整體效果并不理想。而社會醫療保險在投保方式上側重于強制性,這就使得社會醫療保險具有一定強制性,其主要是對法律手段加以合理利用,在立法基礎上執行相關保險制度,促進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規范實施,保障雙方的權利,具有一定優越性。走向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具有一定可行性,實現高效性與多樣性的有機結合,全方位、多層次的為保險人和被保險人提供可靠保障,增強抗擊醫療風險的實際能力,對于整個社會的穩定和諧發展也具有重要意義。
綜上所述,存在一定弊端,走向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并且具有一定可行性,通過強制性與自愿性結合、全覆蓋與部分覆蓋結合、高效性與多樣性結合,來增強抗擊醫療風險的能力,為全體居民提供公平可靠的醫療保障,滿足個體差異需求,有效解決效率問題,提高醫療保險的實際價值,為社會的和諧發展打下良好的基礎。
[1]楊熙.“新農合”制度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以陜西省銅川市為例[d].西安理工大學,20xx.
[2]王蕊.山西省運行情況分析[j].《勞動保障世界》,20xx(29).
[4]唐文元.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以安順市為例[j].《華中師范大學》,20xx:6-9.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調查報告大全(13篇)篇九
(以下簡稱“新農合”)是國家的一項惠農政策,主要由政府提供,突出政府責任,因此有學者,依據公共物品的屬性、政府職責以及的自身性質,將其定義為準公共物品。新農合制度作為一項準公共物品,自20xx年全國試點以來,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但是由于其自身的一些局限性,涉及主體的復雜性,也導致其在產品供給、資源配置、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層出不窮,本文以武漢市為例,分析武漢市新農合的發展現狀、找出存在的相關問題,并給出對應的建議。
20xx年,武漢市自籌資金,在全國副省級城市中率先開展了新農合,選擇洪山區、蔡甸區和漢南區作為首批試點單位,此后,在試點經驗的基礎之上,不斷推廣,至20xx年底,實現了全市以區為單位的新農合的全面覆蓋。武漢市新農合已經歷時12年,這期間,取得了顯著地進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武漢市新農合試點之初,僅在三區推行,參合人數為33.7萬人,參合率為54.1%,為了使農民對新農合有更加準確的理解,擴大新農合的覆蓋面,武漢市市、區兩級政府制定了系統性的宣傳計劃,印發宣傳手冊、懸掛宣傳標語、組織宣傳車、編排文藝節目,以及發動基層干部走村入戶,營造了良好的新農合工作氛圍,引導農民自愿參加新農合,使新農合深入人心,截止到20xx年,全市參合人數達到282.98萬人,參合率為99.9%,已經基本實現新農合制度全覆蓋。
武漢市新農合,試點之初屬于自籌資金,只有市、區兩級財政對其進行補貼,且補貼金額較低,均為每人每年10元,由于在制度試點階段,農民對制度的信任度不高,并且受制于當時的農村居民收入水平,規定農民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5元,即20xx年試點時,武漢市新農合的籌資水平為35元/年。20xx年,黃陂、新洲、江夏、蔡甸、東西湖、漢南等6個遠城區全部納入國家和省級財政補助范圍,此后,新農合的籌資水平不斷上升,至20xx年,武漢市新農合個人籌資水平已達到430元,其中個人繳費70元,中央、省、市、區各級財政分別補助180元、93元、43.5元、43.5元,東西湖區的籌資水平達到人均470元,屬于全省最高。
新農合是國家的一項惠農政策,最終目的是為了減輕農民的醫療費用負擔,提高農民的健康水平,因此,參合農民的補償水平成為新農合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評價指標。武漢市新農合自試點以來,補償水平顯著提高,受益人次由8.70萬人次增加到605.46萬人次、門診補償人次由8.00萬人次增加至573.79萬人次、住院補償人次由0.70萬人次上升到27.72萬人次、住院例均補償金額由758元上升到2838元,住院補償率由20xx年的30.60%到20xx年的75.3%。
《武漢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方案》(武政辦[20xx]123號)規定:“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持就醫憑證在區級以下機構就醫的費用采用直接減免的方式給與支付;在市級以上醫療機構就醫的費用一般先由農民墊付,再按規定方式報銷”,報銷程序復雜,給參合農民就醫帶來諸多不便。為了方便參合農民的醫療費用報銷,武漢市于20xx年在湖北省率先實現了參合農民到市級轉診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即時結報工作,并與20xx年啟動新農合一卡通工程,20xx年底實現武漢市參合農民在各級定點醫療機構持卡就醫、住院和醫療費用數據實時上傳、即時結報。為解決廣大外出農民工的醫療費用報銷問題,20xx年,江夏區在該區農民工比較集中的湖南省株洲市展開農民工異地醫療費用報銷試點,選擇株洲市中醫院作為江夏區異地就醫定點醫院,實現省外農民工享受與區內醫院同等報銷政策,達到新農合就醫“一卡通”跨省即時結報的目的。
籌資能力差穩定的、充足的資金供給是新農合得以有效運行的根本保證新農合的準公共物品性質使得政府在其供給上需承擔主要責任從新農合的籌資機制來看主要有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市級財政和區級財政進行財政補助以及農民個人繳費而集體經濟扶持由于缺乏強制性和明確性的規定導致這一部分在基金的籌集過程中作用不大甚至可以忽略不計。武漢市新農合20xx年進行試點之初只獲得市、區兩級財政補助財政補助比例為57.14%20xx年黃陂、新洲、江夏、蔡甸、東西湖、漢南等6個遠城區全部納入國家和省級財政補助范圍財政補助比例在新農合的籌資總額中進一步上升20xx年財政補助比例已達83.72%而個人負擔比例偏低20xx年至20xx年不到20%見表2。依據這些統計數據不難發現武漢市新農合目前在基金的籌集方面面臨著財政負擔重、個人繳費水平低、集體經濟扶持弱甚至于無、籌資能力差的嚴峻挑戰。此外新農合是城鄉二元化的產物隨著社會經濟的進步以及城鄉一體化建設新農合會逐步先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合在一起最后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并軌這必然會進一步的加重財政負擔。
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的公平性與合理化直接影響著新農合的運行效果,武漢市醫療衛生資源分布的不公平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首先,武漢市的城市醫院、縣級醫院和農村衛生院獲得的財政補助收入存在差距,本文以20xx年至20xx年的統計數據為例加以說明(表3)。20xx年,武漢市城市醫院獲得的財政補助收入是30038萬元,分別是縣級醫院的5.71倍和農村衛生院的2.51倍,20xx年,城市醫院獲得的財政收入是縣級醫院的4.46倍,農村衛生院的`1.02倍,20xx年,城市醫院則是縣級醫院的3.28倍。參加新農合的農村居民在選擇就醫時,考慮到醫療機構的距離遠近、報銷程序的復雜程度、不同醫院級別的收費和補償比例等綜合情況,往往會首先選擇農村衛生院,然后依次是縣級醫院和城市醫院,這顯然是與各級醫院獲得的財政補助收入是相反的。
其次,武漢市醫療機構的醫師、護士等醫療技術人員配置不合理。武漢市的縣級及以上的醫療機構,利用自身的區域優勢、薪酬待遇優勢以及未來的發展機遇優勢,吸引大量的人才,具有強大的醫療人才隊伍。與之相比,農村醫療衛生機構在吸引、留住人才方面面臨困境,《20xx武漢衛生年鑒》中的統計數據顯示,就武漢市平均水平而言,20xx年武漢市村衛生室中,衛生人員3417人,其中,執業(助理)醫師占6.50%,注冊護士占1.32%,衛生員占0.91%,均低于當年湖北省平均水平,但鄉村醫生有3119人,占91.28%,高于湖北省平均水平88.01%。針對鄉村醫生,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108人,僅占3.46%,中專學歷水平的1848人,占59.25%,在職培訓合格者1098人,占35.20%。農村衛生室技術人員數量少,質量低,導致農村醫療衛生機構實力弱化,反過來,更加難以吸引、留住高質量的醫療技術人員,從而形成惡性循環,也會造成大量病人涌入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出現“看病貴、看病難”問題,以及農村衛生資源的閑置與浪費。
近年來,武漢市新農合在緩解農民“看病貴、看病難”,減輕農民醫療費用負擔方面確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出現了與制度本身籌資能力差相矛盾的醫療費用快速上漲的問題。以住院例均費用為例(表1),20xx年武漢市的住院例均費用為2480元,20xx年1至3月份的住院例均費用為5826元,20xx年1至3月份的住院例均費用為6392元,比去年同期增長了9.71%。醫療費用的快速上漲,會對新農合的基金安全帶來風險,甚至出現收不抵支,影響新農合的可持續發展。新農合涉及醫療服務提供方、需求方以及該制度的制定者和管理者,三方之間關系復雜,在醫療費用監管方面存在漏洞。
首先,醫療服務供方:醫患雙方之間,信息不對稱,醫療服務具有很強的專業性,醫生對患者的病情比較了解,處于優勢地位,患者缺乏相關專業知識,無法對自身病情及醫生的處方做出正確判斷,處于劣勢地位,這就為醫院的誘導需求行為提供了機會,開大處方、小病大治十分常見;針對醫療服務的需求方,參加制度之前的逆向選擇以及進入制度之后的道德風險,都會造成醫療服務過度需求與醫療資源浪費,甚至會出現醫患合謀共同騙取保費問題,最終導致醫療費用的快速、不合理上漲。其次,武漢市新農合屬于衛生部門所屬的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主管模式,衛生部門負責政策及方案的制定,下設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司負責各項具體業務的經辦,部分經辦人員屬于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基于理性經紀人假設,缺乏相應的約束激勵機制和有效的外部監督機制,經辦人員對醫療服務機構的誘導需求等問題主動約束能力差,對醫療費用的控制能力低下。
首先,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水平。新農合作為一項準公共物品,既要強調政府責任,也要強調參合農民的個人責任,只有履行了一定的繳費義務,才能享有制度賦予的相應權利。新農合實施之初,基于當時人們對于新制度存在疑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低下、醫療技術水平有限等現實條件,繳費水平較低。推行至現在,醫院先進的醫療設備、醫療服務質量的提高;人們得到了制度帶來的實惠,對制度的可持續性充滿信心;農村居民的人均收入也不斷上升,20xx年武漢市農村居民全年人均純收入為3497元,繳費水平為15元每人每年,占0.428%,20xx年武漢市農村居民全年人均純收入為16160,繳費水平為70元每人每年,占0.433%,20xx年武漢市農村居民全年人均純收入是20xx年的4.62倍,但繳費比例幾乎沒有變化。應亞珍(20xx)通過測算新農合籌資增長需求,并結合我國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的增長趨勢,提出建立以農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為基數的動態籌資機制。因此,本文認為適當的提高新農合的個人繳費水平已經具備一定的經濟基礎和思想基礎,進而提高廣大參合農民的新農合待遇水平。
其次,創新籌資模式。新農合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各級政府的財政補助和農民個人繳費,集體扶持能力弱,為獲得充足的資金保證,在強調政府責任的同時,還必須拓寬籌資渠道、創新籌資方式。充分發揮社會力量,鼓勵商業保險公司參與到新農合的運行過程中,形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供給的ppp模式,即公司合作伙伴關系,認為既可以獲得穩定的資金來源,又可以借助市場力量降低運行成本、有效控制醫療費用、提高服務質量。目前全國有6家保險公司參與新農合試點工作,中國人壽、中國太平洋人壽、中國平安人壽、泰康人壽、新華人壽以及中華聯合保險公司。充分調動民間慈善力量,募集善款、形成互助基金,對新農合進行補充支持。
根據湖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網站《20xx年1-3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運行情況的通報》統計,20xx年1-3月,武漢市新農合參合農民的住院流向為省2.7%、市20.0%、縣48.9%、鄉鎮25.9%、其他2.5%。可見,縣、鄉鎮兩級醫療機構是參合農民的主要就醫選擇,而縣、鄉鎮醫療機構卻存在獲得財政補助收入少、醫療設備落后、醫護人員質量參差不齊等現實問題。合理配置醫療資源,加強對縣、鄉鎮、村醫療機構的財政補助力度,改善醫療機構的工作環境與薪酬福利待遇;與商業保險公司合作,共同為其提供高技術含量的大型醫療設備,并提供設備使用相關培訓;制定相關優惠政策,鼓勵吸引醫療專業的高校畢業生進入基層工作;要求縣級以上的醫療技術人員分批、分期去縣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輪崗、坐診;加強對縣級及以下醫療機構醫護人員的培訓力度,努力提高基層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質量。同時還要建立完善的農村公共衛生網絡,分解農村醫療保障壓力,降低新農合成本,提高新農合制度運行效率。
首先必須加強對各個制度主體的監督管理即衛生部門、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參合農民、以及衛生部門下設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竇吉有等人提出發揚民主監督提高支出透明來保障監管。實行補償支出公示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衛生部門負責衛生政策和方案制定要嚴格依法進行;嚴格定點醫療機構的準入和退出機制制定明確、詳盡的醫療費用報銷目錄及報銷比例并嚴格執行;改革醫務人員的績效評價體系避免出現“以藥養醫”為供方的誘導需求行為提供機會;通過制定科學、合理的起付線、封頂線和自付比例以及有效的醫療知識宣傳引導參合農民合理的選擇就醫方式與就醫機構;建立獨立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做到管辦分離更加便于對醫療機構的監管。其次改革按服務項目付費方式探索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以及混合模式的付費方式先在小范圍內試點在取得成效后可在武漢市全市進行推廣。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調查報告大全(13篇)篇十
(一)組織管理制度方面,由傳統農村合作醫療的鄉或村組織村辦村管、鄉辦村管、衛生院代辦,改進為現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以縣為單位。這樣就有了完善的管理機制、監督機構、運行體系來確保合作醫療的有效實施。
(二)資金籌集方面,由傳統農村合作醫療的倡導個人繳費,但是沒有明確標準,和各地的地方政府規定不一,有的有適當資助,縣以上政府沒有資助。改進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集體扶持、政府資助三方結合。這樣就為提供了穩定的資金支持,三方都分擔了一定的責任。同時與城鎮醫療保險不同,城鎮醫療保險的資金主要來源于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單位繳費占了其中的大部分。但農村合作醫療卻不是基于勞動關系,這樣國家財政就必須給予一定的財政支持。可是在中國,農民占全國人口比例的63.9%,因此三方結合的資金籌集方式,形成了“取之于全體人員,而用之于部分人員”的醫療格局。這樣就可以降低了政府、財政的負擔。
(三)資金使用方面,由傳統農村合作醫療的以福利為主,或以小病為主,特殊群體無醫療救助和基金無審計監督。改進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以補助大額醫療費用或住院醫療費用為主,特殊群體有醫療救助和基金專款專用,有監督審計。確保了資金的使用可以得到有效的監督。
(一)受益面小缺乏公平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目前是以大病統籌為主,小病補償為輔。這樣雖然是確保了資金發揮較大的作用,但是不利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可持續發展。因為這樣使得參合農民對其的使用率降低,受益面小,進而導致參合率降低,影響的可持續發展。
(二)自愿參加原則與“逆向選擇”問題目前,遵從自愿參加的原則。但是自愿參加的原則雖然尊重了農民的自主選擇權,卻不利于資金的籌集。一般的青壯年的參合積極性都不高,身體健康狀況好的人的參合積極性也比身體健康狀況差的人積極性低。自愿參加原則會使部分健康的青壯年進行“逆向選擇”,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這就會使得參合率降低,影響籌資。如果籌資得不到保障,就會直接影響到補償程序的進行,進而影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可持續發展。
(三)新農合制度對社會環境適應不足隨著人口老齡化日益嚴重,而老年人又是的主要受益者,而且得大病的幾率大。個人繳費、集體扶持、政府資助三方結合的.資金籌集方式決定了制度運行一定要考慮三方利益因素,一旦有哪一方資金出現問題就會影響整個制度的運行。因此每年每人20元的個人繳費數額偏低,且受益率低導致參與人數少,這樣一定不能保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有效運轉,會影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可持續發展。
(一)改變“保大不保小”的政策,切實體現出公平性公平性不單單是指每一個農民都有參合的權利、受益的權利,更要體現出參合農民受益的公平性。“保大不保小”的政策使得青壯年和身體健康的人參合積極性低,不利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建議改變這一政策,使不僅僅為生大病的農民解決資金問題,還要把積極健康生活的理念帶進農村。小病給予補償,可以避免小病拖成大病的情況,還可以使農民更加注重自己的身體健康,提高整個農村的健康衛生狀況。
(二)自愿原則與強制原則相結合目前農民是按照完全自愿的原則決定是否參加,以致有些對新型合作醫療認識不夠的農民,只顧眼前的利益,沒有看到長遠的利益,拒絕參加。導致了合作醫療的資金籌集困難。同時如果采用強制性原則,會使農民產生逆反心理,進而更加強烈反感。
(三)完善持久穩定的基金籌集機制因為“保大不保小”的政策需要改進,以及擴大受益面的要求,這些都需要資金的支持,而且由于農村人口老齡化的趨勢,同樣也要求有更多的資金確保的可持續發展。無論是從長遠需要上講,還是從實際操作性上講,提高個人繳費都是可行的。同時,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最好可以由村里承擔這部分資金,例如把一些村里出租的地所得的費用,抽出一部分用來在農民同意的情況下統一繳費。這樣還節省了時間,加快了效率。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調查報告大全(13篇)篇十一
治病難治病貴長期以來都困擾著農民,農民家庭一旦出現重大疾病患者,將會使農民家庭背負沉重的負擔,容易引發多種問題。為了解決農民看病貴看病難,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得到了推廣和發展,但其在實際應用過程中依然存在一些問題,必須對存在的問題加以解決,促進其持續發展。
(一)籌資問題。
1.原則問題。衛生組織在籌資上應當遵守以下兩個原則:第一,垂直公平,收入不同人群需要支付的衛生費用不同。第二,水平原則,收入相同的人群繳納的衛生費用相同。當從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這兩項原則沒有得到充分的體現。
2.籌資渠道問題。雖然我國加大了在醫療事業上的財政支持,但是同快速增長的醫療費用相比,仍然是杯水車薪。而且農民自愿參合意愿較低,缺乏信任,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了解程度不夠。
(二)補償機制問題。
1.補償效果有限。新農合的報銷主要以大病為主,慢性病有一定比例的'門診報銷,普通病和慢性病住院則不予報銷。對于大病的報銷設定的封頂線偏低,因此農民在看病過程中的多數費用仍需要自行承擔,這對于一些貧困家庭來說,看病貴看病難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
2.報銷手續過于繁瑣。隨著大力的宣傳以及政府在財政上的支持,新農合參合率逐漸提高,但是在報銷上仍然遭受許多因素的限制,過于繁瑣的手續降低了農民參與的積極性。在進行報銷時不僅會有時間限制,而且需要準備大量的報銷材料。一些地區還對農民在生病的就醫需要到定點醫療機構看病才可以報銷。這些限制,都降低了農民參與新農合的積極性。
(三)定點醫療機構監督機制問題。
參與新農合的農民,在就醫過程中需要在定點醫療機構接受醫療服務,因此,在新農合補償下,定點醫療機構是核心。但是,醫療行業同一般行業不同,其對技術的要求較高,醫生和患者的信息天平并不平衡,醫生清楚地知道采取何種的治療方式能夠使患者在治好病的同時獲取最大的實惠。信息的不平衡加大了對定點醫療機構監管的困難性,醫療機構服務價格上漲超出了農民的承受范圍,同時在患者就診過程中,可能會對患者進行誘導,使其過度消費,更有一些醫院的人員為了私利,對患者的病例進行篡改和虛擬住院的違法現象。
(一)完善籌資機制。
1.優化籌資原則。努力使籌資變得更加公平,新農合籌資過程中,在垂直和水平上都應使公平性得到體現。對于經濟能力較低的人群,政府可應當通過社會籌資或財政轉移的方式給其一定的幫助。此外,還應當依據人們的需求不同,提供相應的健康服務。
2.增加籌資渠道。首先,應當提高政府的對新農合的支持,政府應當為大額籌資的主體,并且開展專項資金制度。其次,通過合理的宣傳,提高農民對新農合的認知。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收入的提高,以及農民對新農合認知的提高,農民的參與度將會有所提高。再次,集體組織應當增加投入,經濟收入較高的農村可以給農民提供一定的幫助。最后,可以努力爭取社會資金,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對新農合進行宣傳,鼓勵社會各種形式對新農合的支持與幫助。
(二)完善補償機制。
1.補償目標要合理。在新農合推廣過程中,需要想法設法提高農民參合率,使新農合的覆蓋面積能夠得到不斷擴大,從而使更多農民在看病過程中可以享受到新農合給他們的保障。同時,在新農合推廣過程中,要提高擴大籌資主體,將根基打牢,盡量實現對大病、小病、慢性病都能夠有所補充的宏偉目標。此外,針對資金結余方面遇到的問題,應當對二次補償機制進行不斷的完善。例如,將結余資金能作為農民健康體檢費用,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提高保險上限度,降低報銷起限度。住院治療費用報銷的上限和起限長期以來都是農民所關心的主要問題。例如旬陽縣對尿毒癥三期腎透析、惡性腫瘤放、化療等病的報銷比例為70%,其報銷封頂為2萬元;對于重性精神、再生障礙性貧血等類型的疾病報銷比例為60%,對于患一種該類型疾病的患者報銷封頂線為0.15萬元,患兩種以上病的患者,報銷封頂限為0.23萬元。住院統籌補助限額。參合患者新農合補助封頂限每人每年30萬元(其中,門診統籌和門診慢性病2萬元,一般疾病住院報銷封頂線13萬元,重大疾病二次報銷封頂線15萬元),報銷封頂線的調整,提高了農民參合的積極性。
3.簡化報銷手續。在新農合醫療制度下,應當簡化報銷手續,降低醫療報銷過程中的時間限制,同時應當取消在報銷過程中對一些不必要資料的需求。
(三)加強定點機構的監督。
定點機構容易出現道德風險,因此,各地在監督上需要從制度上加強,定期對定點醫療結構進行考核,如果發現問題,必須要進行嚴肅處理。對定點醫院中醫生的收入進行規范,其收入不能與處方、藥品等費用產生關聯。
新農合的持續發展需要解決新農合應用推廣過程中遇到的籌資、補償、定點醫療監督幾個方面的問題,并采取針對性的措施對問題進行解決,提高農民對新農合的滿意程度,促進新農合的持續發展。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調查報告大全(13篇)篇十二
實施以來,得到了廣大農民的擁護和支持,有效緩解了大病患者“因病致困、因病返貧”的問題。為切實提高農民群眾醫療保障水平,加快推進我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經研究,決定進一步完善20x'x年度。具體實施意見如下:
戶籍在我區的所有農業人員(包括在校學生)以及征地農轉非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者均可以戶為單位參加。戶籍在我區的城鎮人員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者也可以參加。
籌資標準為每年人均籌資x'x元,即個人繳費x元,區、鎮鄉(街道)兩級財政各按應參保人口總數分別給予每人每年x元和x元的補助,其中區財政x元包括省、市補助。個人繳費以年度為單位由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收繳后,統一交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財政專戶,全年費用一次繳清。區和各鎮鄉、街道要確保補助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員,均應在規定的繳費截止日(20xx年x月x日)前繳納費用,中途不可辦理補、退繳手續。
重點優撫對象的個人應繳款由區財政全額承擔,低保對象個人應繳款由區民政部門補助和社會慈善捐助等方式解決。農村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放棄二胎生育的家庭(父母及子女共3人)個人應繳款年人均x元仍由區財政承擔,新增部分(即年人均x元)由其個人自行負擔。
(一)可報銷范圍。
納入可報銷范圍的費用為100的中西藥費(丙類藥除外)、手術費、治療費和50的化驗費、檢查費、放射費(腫瘤病人放射治療享受特殊病種待遇的除外)、材料費。
(二)門診報銷起付線和報銷比例。
門診報銷起付線標準為200元。在鎮鄉、街道衛生院及社區衛生服務站就診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超過起付線后20,在區屬醫院就診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超過起付線后10。門診可報銷的基本定點醫療機構為各區屬醫院、鎮鄉(街道)衛生院和經區衛生局審核批準的社區衛生服務站以及民營醫院中的x'xx'x骨科醫院、星都門診部、x'xx'x農村衛生協會中西醫結合門診部、崇賢鎮沾橋中西醫結合門診部、同仁門診部。省、市定點醫院的門診(特殊病種除外)均不予報銷。
(三)住院報銷起付線和報銷比例。
住院報銷起付線標準為500元。超過起付線后,住院醫療費用采用分段按比例計算的辦法報銷,在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醫療費用各段報銷比例如下:
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部分,報銷50;
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含20x'x0元)部分,報銷60;
20x'x0元以上部分,報銷70;
惡性腫瘤、血友病、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腎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療、列入診療項目的器官移植后抗排異治療、精神分裂癥等7個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發生的費用視同住院,參照住院待遇報銷。
凡在省、市級醫院就診的,其實際報銷金額分別下浮20和15,省外醫院下浮50。
參保者每一結算年度醫藥費報銷,門診、住院、特殊病種門診三項全年累計報銷封頂額為60000元。
繼續實行大病特困二次補償制度,當年超過報銷封頂線以上的大病特困二次補償封頂額為40000元。二次補償需由病人家庭提出申請,所在村委和鎮鄉、街道出具特困證明,并經區農醫辦實地調查情況屬實后,予以補償。
低保家庭在取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后,個人自費比例超過一定數額標準的,還可獲得區民政部門的社會醫療救助。
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連續三年以上的人員,從第4年度起,其住院醫療費用最高報銷封頂額增加1萬元,即7萬元。
省、市定點醫療機構為:浙一醫院、浙二醫院、省人民醫院、邵逸夫醫院、省中醫院、省婦保、省兒保、省腫瘤醫院、省立同德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117醫院、新華醫院和杭州市一、市二、市三、市五、市六、市七、市中醫院、市燒傷專科醫院(筧橋醫院)、x'xx'x醫院分院,其中省中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117醫院、市中醫院、市二、市三、市五院已經實現住院信息化聯網,可以直接刷卡報銷。原定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和周邊區縣定點醫療機構保持不變,區內各定點醫療機構已實現信息化聯網,可以直接刷卡報銷。
各定點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各項政策制度,切實規范和提高醫療服務行為。區衛生局、區農醫辦應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和管理,確保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平穩運行。
本意見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此前有關規定與本意見相抵觸的部分,以本意見為準。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調查報告大全(13篇)篇十三
新農合實施以來,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從微觀層面講,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村居民看病難的問題,保障了農民獲得基本的醫療衛生服務,緩解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從宏觀層面講,為維護社會和平穩定,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出了貢獻。但是,新農合在實施過程當中也暴露出一些的問題,本文以陜西省渭南市大荔縣西寨鄉新農合實施情況調查為基礎,結合新農合的特點來分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對策。
第一,從籌資機制來講,新農合實行的是個人、集體、政府三方相結合的籌資機制,并且以政府投資為主,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級政府每年安排專項資金予以支持,緩解了農民參合繳費壓力。而傳統的農村合作醫療資金來源于個人繳費和村集體補助。
第二,從農民自愿參合來講,新農合明確規定在實施的過程當中堅持農民自愿參合的原則,農民可以根據家庭收入情況以及自己身體狀況來決定是否參合。提高了制度的公開性、公平性和公正性。而傳統的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以村為單位統一建立,無自愿問題。
第三,從管理的統籌層次來講,新農合提高了統籌層次,新農合的實行以縣為單位而進行管理,即報銷情況認定和報銷金額發放等都以縣為單位進行,提高了抵御風險的能力。而傳統的農村合作醫療以村為單位進行管理,抵御風險能力較弱。
第四,從報銷范圍來講,新農合以大病統籌為主,報銷客體重點放在可能導致農民因病致病、因病返貧的大病上。報銷范圍一般界定為住院費用或者大額的醫療費用,一般門診的小額費用不予報銷,提高了保障水平,而傳統的農村醫療合作報銷范圍一般為小病和小額費用。
第三,從新農合實施的配套制度及措施來分析,配套制度尚不完善,配套措施的實施尚不到位。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新農合的政策宣傳不到位。通過調查了解到,對于政策中規定的門診報銷比例,80%的人表示不清楚,并且出現同一個村對同一項政策有不同說法的情況,這充分說明表明農民對新農合政策的了解度很低。二是存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條件差、醫療人員技術及服務意識較差、醫療設備落后、缺乏定點體檢所等問題,給農民體檢和看病帶來極大的比便。三是,公立醫療機構公益性差,運行機制出現市場化傾向,“以藥補醫”現象嚴重。在利益驅動下,部分公立醫院以損害群眾利益為代價來追求高收入,損害群眾利益。例如,給農民的開藥起不到實際效果,有意拖長住院時間。新農合配套制度及措施的不到位嚴重影響著新農合的實施效果。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對緩解農村居民的貧困壓力,維護社會和平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必須對新農合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予以解決。針對以上問題,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加強宣傳教育,提高農民的健康投資意識和參合意識。新農合實行的是農民自愿參合,因而農民的健康投資意識和自愿參合意識對新農合的貫徹落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關鍵性作用。因此,各級政府不僅要在財政投入上采取積極的態度,而且要正確引導農民自愿出資參合,為新農合的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一方面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報紙、村宣傳欄、新聞媒體、專題欄目等進行宣傳,讓農民真正了解國家政策,讓農民切實體會新農合的好處,培養他們的健康風險意識和自愿參合意識。另一方面,要保證農民對參合的知情權、管理權和監督權,提高農民對新農合的信任度。基層干部應當定期或不定期下訪民情,與民溝通,及時了解農民思想動向并傳遞國家政策變化情況,增強農民參合的積極性。
第三,完善配套制度,制定和落實配套措施,為新農合的實施提供保障。任何一項制度的實施都需要相關的配套制度和配套措施來做保障。保證新農合的實效果,不僅要對新農合本身進行改進,而且要落實好相關的配套措施。筆者認為有以下幾點:一是要完善藥品采購制度,規范采購藥品價格,切斷“以藥養藥”的鏈條,保證基本藥物的廉價性,同時將新農合所規定報銷的藥品納入政府采購范圍,最大限度地減少中間環節流通,降低藥品的成本。二是建立健全對基層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管機制。基層政府應組建一支“公立醫療機構督察隊”。一方面,定期或者不定期派人到醫院視察。另一方面,走訪群眾,通過與農民民溝通來了解醫院的服務情況。另外,“督察隊”應與工商、稅務、檢查等機關相結合,建立一套完整的監督機制。三是要提高基層醫療衛生隊伍的素質,改善基層醫療條件。各級基層政府應當定期對基層醫療衛生人員的素質進行培訓并進行考核,同時組織成績優異者進行外出學習和考察,有效提高醫療技術和服務意識,努力培養基層醫院做好健康“守門員”的意識。
當今,全國醫療改革問題是熱點話題,農村醫療改革作為其重要的組成部分,直接關系著農民的切身利益,關乎整個社會醫療改革的全局問題,從20xx年開始,本著多方籌資,農民自愿參加的原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地區不斷增加。這一政策的實施,將會給農村醫療帶來一個新的局面。但是,在醫療保險制度實施過程及相關政策的貫徹中,會伴隨著一些問題的出現。因此,我們應當在實踐當中關注新農合的實施情況,不斷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和配套制度,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