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明確了員工的職責和義務,有助于員工明確自己的工作范圍和目標。規章制度的執行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
修理廠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一
通過對生產、生活活動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減少施工生產、生活造成的環境影響,達到改善環境,保護人身健康的目的。
適用于公司項目部生產、辦公和生活活動中對環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3.1項目部:。
3.1.1負責監督相關單位對環境污染進行監測,對施工現場各種污染進行控制。
3.1.2負責從技術上做好施工過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
3.1.3負責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活動過程中用水、用電的節能降耗控制。
3.1.4負責汽車尾氣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鍋爐的污染控制,生活區噪聲、生活污水的控制。
3.2項目專業公司負責對施工過程中大氣污染、揚塵、噪聲、廢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和控制。
3.3資產管理部負責在新購機械設備選型時,考慮機械設備對環境的影響。
3.5機械化公司負責現場施工機械設施的維護和保養,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3.6物資公司負責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4.1化學品及油品的控制。
4.1.1物資公司負責化學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檢驗,在接收過程中保證外包裝無破損,發現泄漏應及時退還供貨方。
4.1.2施工單位在使用化學品及油品時,應保證無跑、冒、滴、漏現象,廢油應及時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交物資公司集中處理,嚴禁將廢油直接傾倒。
4.1.3鍋爐水壓及化學清洗后的排放,項目部要負責制定方案,并與業主方聯系排放到指定地。
4.2噪聲控制。
4.2.1施工作業指導書要涵蓋施工活動、機械生產噪聲的控制措,施工單位按批準的作業指導書進行施工,同時做好作業人員的防護工作,工程管理部對施工過程進行管理。
4.2.2在聲源處利用隔音、吸音、消聲器等方法降低噪聲。
4.2.3現場作業人員佩戴防護用具降低噪聲的影響。
4.2.4增加綠化面積降低噪聲。
4.2.5進入生活區的車輛不準高音鳴笛。
4.2.6鍋爐吹管要編制吹管降噪措施,當地環保部門有要求時,方案和措施報當地環保部門批準。
4.2.7加強宣傳教育,生活區內養成講文明、講禮貌的良好習慣,自覺控制音響、音量、以免妨礙他人。
4.3大氣污染控制。
4.3.1禁止焚燒瀝青、油氈、橡膠、皮革、塑料及其它能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4.3.2禁止在生活區、辦公區附近從事露天噴砂和散發粉塵惡臭及有害氣體作業。
4.3.3積極使用低污染滅火器材。
4.3.4生活鍋爐大氣污染的防治。
4.3.4.1使用燃煤鍋爐時燃煤選用含硫量低,發熱量高的煤種,以充分燃燒,降低排放,使用燃油鍋爐時,選用霧化燃燒裝置,充分燃燒。
4.3.4.2燃煤鍋爐煙氣應采用除塵裝置,并定期檢查除塵器的使用情況,保證除塵器的正常運行。
4.3.5路面揚塵大氣污染的控制。
4.3.5.1車輛限速行駛。
4.3.5.2路面灑水。
4.3.5.3車輛上路要將車輪清理干凈。
4.3.5.4管溝開挖時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4.3.6各種車輛尾氣排放執行相關的國家法規。
4.3.7易揮發性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密封好,優先選用環保型化學品。
4.3.8砼的作業場所應做好防護措施;水泥和泥土運輸過程中采取封蓋措施,防止揚塵。
4.3.9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中的廢棄物按要求進行分類,由責任單位統一處理。
4.4.1辦公區域的垃圾要分類放置;。
4.4.2更換下來的廢硒鼓、墨盒等廢舊辦公設施及配件統一交項目部,由供應商回收處理。
4.4.3一般文件要求雙面打印,如非保密文件不應將單面已用過的紙張扔進垃圾箱,此類紙張可用于非正式文件的再次利用。
4.4.4每天下班離開辦公室時,應關閉辦公電源。
4.4.5用水完畢及時關閉水閥,節約水資源。
4.5廢水控制。
4.5.1項目部負責對生活污水的控制管理制定相應的措施,并負責同地方環保部門保持聯系。
4.5.2食堂嚴禁將食物的加工廢料、食物殘渣及剩飯菜倒入下水道。下水道應經常清理,防止淤積堵塞。
4.5.3施工生產的污水應按照污染程度分別處理。
4.5.3.1鍋爐化學清洗產生的污水要根據業主的要求進行處理后排入指定區域,盡量減少對水或土壤的污染。
4.5.3.2對污染影響嚴重,排放時間較長的污水,要編制污水處理方案,經工程部批準后實施,有特殊要求的要經當地環保部門批準。
4.5.3.3施工過程中各種高濃度的有機溶劑,化學廢液和油類不能直接倒入下水道,要用專門容器進行收集,統一處理。
4.5.4施工過程中應節約用水,減少不必要的浪費。
4.5.5工程管理部要加強對施工用水和污水處理的管理和監督。
4.6環境監控和檢查。
4.6.1環境監督檢查執行《安全環境檢查制度》。
4.6.2建立暢通的溝通渠道,對現場周邊群眾的投訴及時溝通與處理。
4.6.3項目部進駐現場后要向業主索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4.6.4現場環境的監控和檢查由項目部進行,發現問題時應由責任單位及時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實施。
修理廠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扣發責任單位當月獎金額的10%外,還將扣發責任單位主要領導當月獎金的50%,罰款作為環保獎勵基金:
1、環保設施操作者不按規定進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閑置環保設施的;
3、環保設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超標的;
4、環保設施停運造成污染和危害,未報公司環保組的;
5、環保工作開展不利,造成周圍居民*的;
6、生產過程與環保工作嚴重脫節,環保設施管理混亂的。
二、因環境污染對周圍居民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要進行合理賠償,本著誰污染誰付款的原則,賠償費用由造成污染的單位負責解決,同時扣發該單位主要領導當月獎金。
三、環保統計報表每發現有一處錯誤,罰報表人10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1、設施運行管理良好,無污染事故的;
2、對環保設施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造效果顯著的。
五、各單位要嚴格執行本規定,對執行不利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同時對責任者罰款100元。
修理廠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三
公司的領導十分重視環境保護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根據環評的要求,加強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廠內需要設置專門的環境管理和監測機構。根據工廠的規模和特點,設置與其它行政科室平行的安全環保部。建立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在建設期和運行期要設置環保專職機構——安全環保部,在總經理的領導下,由副總工程師分管該部門,負責全廠的安全環保工作,同時任命安全環保部經理一名,專職環保員一名,協助環保工作的監控技術人員兩名,并制定了安全環保部工作職責、安全環保部經理工作職責和環保員崗位職責,具體如下:
安全環保部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在廠長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公司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方針、目標的制訂、分解、實施和考核;參與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書的編制。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績效和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書的考核工作。
3、負責組織編制、修訂有關安全標準化的規章制度、作業標準及安全技術規程等,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安全大檢查。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
5、參與新建、擴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時”監督工作。
6、負責新入廠職工的廠級安全教育;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負責監督車間及相關部門的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活動計劃。
7、會同生產部門負責壓力容器、安全設施附件和罐體安全監督工作。
8、負責動火證、高處作業證、設備內作業證的簽發工作。
9、負責監督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10、深入現場監督檢查,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11、參與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各類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到公司匯報。
1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崗位,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定期開展安全專業人員會議,并作會議記錄。
13、負責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考核、評級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七)探索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與其他制度的銜接。重點探索與環保專項資金使用、清潔生產示范、循環經濟試點、企業上市環保核查、限期治理、停產整治等環境管理制度或環保工作相銜接的方法。
xx年x月x日。
修理廠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四
(1)所有原材料及工程剩余材料應堆放整齊,不得隨意亂放;并應劃分原材料和成品區域,不得混放。庫房材料成堆、成型、成色進庫。鋼材必須按規格、品種堆放整齊;油漆材料、焊材等輔助材料要存放在通風倉庫內,并堆放整齊。
(2)噪聲必須限制在95分貝以下,對于某些機械的噪聲無法消除時,應重點控制并采取相應的個人防護,以免帶來職業性疾病。嚴格控制粉塵在10mg/m3衛生標準內,操作時應佩帶有良好和完善的勞動防護用品加以保護。進行射線檢測時,應在檢測區劃定隔離防范警戒線,并遠距離操作。
(3)保持車間整潔干凈,成品、半成品、零件、余料等材料要分別堆放,并有標識以邊識別。要使食堂、廁所等特殊部位保持清潔,防止流行病的傳播。
(4)施工現場必須做到道路暢通無阻,排水通暢無積水,現場整潔干凈,臨時建筑搭設整齊,宣傳、安全標志醒目;施工現場應封閉,完善施工現場的出入管理制度;施工人員在現場佩帶工作卡,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在居民區附近施工要避免夜間施工;施工現場的螺栓、電焊條等的包裝紙、袋及廢鐵應及時分類回收,避免污染環境,保持施工場地清潔;在焊接時周圍用彩條布圍住,防止弧光和焊接的煙塵外露。
(5)對施工人員進行文明施工教育,加強職工的文明施工意識;實行區域管理,劃分責任范圍,定期進行文明施工檢查。
(6)高強度螺栓連接施工中擰下來的梅花頭,要隨擰隨收到地面集中存放和處理。
(7)涂裝施工前,做好對周圍環境和其他半成品的遮蔽保護工作,防止污染環境。反腐涂料施工中使用過的棉紗、棉布、滾筒刷等物品應存放在帶蓋的鐵桶內,并定期處理掉,嚴禁向下水道傾倒涂料和溶劑。施工現場應做好通風排氣措施,減少有毒氣體的濃度。
(8)夜間施工時不得敲擊壓型鋼板,以免噪聲。
修理廠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五
為了合理利用可再生資源,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又要切實加強環境保護,走可持續發展之路,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環境保護工作,首先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環境保護的第一責任人,應把環保工作放到重要地位,緊繃環境保護這根弦,認真研究,精心布布置,對公司的環保工作負全責。
二、配備與開展工作相適應的環保管理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技術及生產運行狀況。
三、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實現全過程、全天侯、全員的環保管理,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必須有環保工作內容。
四、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有關部門及崗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環境保護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五、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辦公室主任兼職環境保護干事,負責環境保護日常管理工作,切實做到環保無小事,事事有落實。
六、認真落實環境保護有關措施,生產、拆解、儲存等重點區域要定期檢查,防止有重金屬及其它污染物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
七、環境保護小組成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環保意識,經常檢查、督促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一旦發現問題,及時清理,消除隱患。
八、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管理制度及有關環境保護的義務。凡發生污染事故后,必須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態的發展,并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門,公司安全環保部門按照有關事故處理規定分級負責,逐級上報,接受處理。
修理廠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六
第一條我廠環境保護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推行清潔生產、實行生產全過程污染控制的原則;實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原則;堅持環境保護工作作為評選先進的必要條件,實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條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應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配備與開展工作相適應的環保管理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技術及生產運行狀況。
第四條每年根據公司下達的環境監測計劃開展環境監測工作。企業環境管理制度。監測時如有超標情況,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不得私自減少監測次數或停止監測。
第五條每月3日上報前一個月的環境報表。
第六條生產辦除開展常規監測外,要承擔對突發性的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工作。
第七條外排污水和大氣的監測外委進行。
第八條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實現全過程、全天侯、全員的環保管理,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必須有環保工作內容。
第九條積極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環保知識,提高全員的環保意識。重點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環境日”的宣傳工作。企業環境管理制度。
第十條完善環保各項基礎資料。
第十一條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施工作業的環境管理,承攬環保設施施工的單位,要持有上級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施工許可證,在施工過程要防止產生污染,施工后要達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對有植被損壞情況的,施工單位要采取恢復措施。
第十二條污染防治與三廢資源綜合利用:。
(二)開展節水減污活動,采取一水多用,循環使用,提高水的綜合利用率;。
(六)凡在生產過程中,開停工、檢修過程產生噪聲和震動的部位,應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聲達標排放。
第十三條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簡稱為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應積極推行清潔生產,采用清潔生產工藝。
第十五條凡由于設計原因,使建設項目排污不達標,設計單位除負設計責任外,還應免費負責修改設計,直至排污達標,并承擔在此期間由于排污不達標造成的排污費和污染賠款,對由于施工質量造成生產裝置污染處理不能正常運行,施工單位應免費限期進行整改,直至達到要求。在此期間,發生的環保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第十六條生產辦要將環保設施的管理納入設備的統一管理。
第十七條環保設施需檢修或臨時搶修,要對其處理或產生的污染物制定應急處理方案,并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保證污染物得到有效處理和達標排放。
第十八條污染事故是由于作業者違反環保法規的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污染事件,事故的處理按*局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污染事故級別劃分根據國家污染事故劃分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凡發生污染事故后,必須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態的發展,并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開展事故調查等工作(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12小時內將事故報告或簡報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公司安全環保部按照有關事故處理規定分級負責,逐級上報,接受處理。
第二十一條凡外來施工的承包單位,在簽訂工程合同時,簽訂雙方要明確環保要求及規定,施工隊伍主管部門要監督檢查,發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中油集團、管理局、實業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生產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修理廠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七
為了加強對公司員工環境保護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全體員工對環保工作的認識,使全體員工自覺愛護環境,掌握環保設備的控制參數和操作規程,提高環保設備運轉率,保障環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1本規定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
2.2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管理是指公司內部組織培訓和外部委派專業培訓。
3.1企業管理部制定對員工的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計劃。
3.2技術動力部負責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的實施。
3.3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的形式主要有:公司內部的環保教育培訓、委派特殊環保教育培訓。
4.2公司日常的環保教育培訓:對在職全體員工每年進行一次環保教育培訓。
4.3由企業管理部每年委派主管環保工作的人員進行外部專業培訓二次,考取相應的資格等級證書。
4.4兼職環保管理人員也應自學環保知識,熟知國家有關環保的各項法規、政策、方案,運用到日常的工作中。
4.5加強員工的環保知識和法制觀念,使環保工作深入到日常工作中,也使環保成為員工的自覺行為。
修理廠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八
第一條為了保護公司生活和生產環境,防治污染,確保全面完成污染減排指標,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并逐步實現清潔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董事長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認真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加強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環境保護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不定期召開公司級會議,解決有關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并對本制度的貫徹落實負領導責任。
第四條公司領導實行環境保護“一把手”負責制,對本單位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制定環境保護目標,并進行內部考核。組織本單位職工專業技能培訓,確保職工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避免因錯誤或習慣性操作引發污染事故。
第五條公司建立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的、健全的環境保護管理體系和從事環境保護工作的專業或監管隊伍,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制度。
第六條公司安環部負責具體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配合生產部共同推進公司清潔生產工作,對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各排污單位進行考核,負責組織對污染事故的調查,并有權力提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第七條公司生產部門在組織生產過程中,必須將保護環境放在重要位置,確保環保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并對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環境事件負責。
第八條工程管理部門在組織新、擴、改建項目論證審查時,要將環境保護列入項目重要內容,確保環保“三同時”,并采用先進適用的污染物治理、防護技術。
第九條設備管理部門要將環保設施納入生產設施的統一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達到設計要求,并對環保設備的技術狀況和正常運行負責。
第十條安保人員對廠區綠化維護負有兼管責任,將對廠區花草、樹木等的管理納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花草、樹木等踩踏、壞死、丟失等現象。
第十一條公司各單位要重視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方面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
第十二條各部門在進行職工培訓教育時,應把環境保護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不斷提高職工環境保護的意識和環保專業技術水平。
第十三條安環部要對公司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統計調查,并匯總上報公司領導。
第十四條公司任何員工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破壞環境、毀壞花草、樹木的行為向公司領導或有關部門舉報。
第十五條公司各產生廢氣、煙霧等生產工序必須采用環保處理設備設施。
第十六條生產車間必須保證環保設施隨生產同步運行,環保設施或設備進行檢修,須向設備處、安環部報告,經同意后,方可實施。環保設施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說明書進行操作。
第十六條固體廢棄物應積極回收利用,禁止亂排亂堆現象,杜絕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事故。
第十八條對于新、擴、改建項目,在建設之前,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對建設項目的選址、設計和建成投產后可能對周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進行調查、預測和評估,提出防治措施。環境管理部門在工程籌建過程中對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籌建部門在對項目進行論證時必須考慮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評價中提出的或優于評價中的治理工藝。
第十九條公司各單位對于新、擴、改建項目的相關資料(包括技術協議等)必須上報安全環保處環保科一份備案。
第二十條建設項目的環境治理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應不低于國家規定。
第二十一條未經安全環保處、設備機動處等有關部門的同意,各單位對現有環保設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動、改造。
第二十二條對于投入使用的環保設施應按照設計使用說明書定期進行維護,以保證其運行效果。
第二十三條對于可能產生較大污染的部位、工藝,要查找產生污染的原因,改進工藝操作,加強人員操作,盡量避免污染。
修理廠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九
第一條為了保護公司生活和生產環境,防治污染,確保全面完成污染減排指標,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并逐步實現清潔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董事長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認真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加強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環境保護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不定期召開公司級會議,解決有關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并對本制度的貫徹落實負領導責任。
第四條公司領導實行環境保護“一把手”負責制,對本單位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制定環境保護目標,并進行內部考核。組織本單位職工專業技能培訓,確保職工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避免因錯誤或習慣性操作引發污染事故。
第五條公司建立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的、健全的環境保護管理體系和從事環境保護工作的專業或監管隊伍,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制度。
第六條公司安環部負責具體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配合生產部共同推進公司清潔生產工作,對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各排污單位進行考核,負責組織對污染事故的調查,并有權力提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第七條公司生產部門在組織生產過程中,必須將保護環境放在重要位置,確保環保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并對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環境事件負責。
第八條工程管理部門在組織新、擴、改建項目論證審查時,要將環境保護列入項目重要內容,確保環保“三同時”,并采用先進適用的污染物治理、防護技術。
第九條設備管理部門要將環保設施納入生產設施的統一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達到設計要求,并對環保設備的技術狀況和正常運行負責。
第十條安保人員對廠區綠化維護負有兼管責任,將對廠區花草、樹木等的管理納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花草、樹木等踩踏、壞死、丟失等現象。
第十一條公司各單位要重視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方面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
第十二條各部門在進行職工培訓教育時,應把環境保護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不斷提高職工環境保護的意識和環保專業技術水平。
第十三條安環部要對公司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統計調查,并匯總上報公司領導。
第十四條公司任何員工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破壞環境、毀壞花草、樹木的行為向公司領導或有關部門舉報。
第十五條公司各產生廢氣、煙霧等生產工序必須采用環保處理設備設施。
第十六條生產車間必須保證環保設施隨生產同步運行,環保設施或設備進行檢修,須向設備處、安環部報告,經同意后,方可實施。環保設施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說明書進行操作。
第十六條固體廢棄物應積極回收利用,禁止亂排亂堆現象,杜絕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事故。
第十八條對于新、擴、改建項目,在建設之前,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對建設項目的選址、設計和建成投產后可能對周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進行調查、預測和評估,提出防治措施。環境管理部門在工程籌建過程中對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籌建部門在對項目進行論證時必須考慮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評價中提出的或優于評價中的治理工藝。
第十九條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其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一)工程設計階段,建設項目的工藝設計應該積極采用不產生或少產生污染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最大限度的提高資源、能源利用率,從源頭減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潔生產”的要求,盡可能在生產過程中把污染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設項目的環境治理工藝設施盡可能采用國家推薦的技術工藝,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術設備。
(三)工程施工階段,籌建處安排專人負責,落實施工計劃與進度,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環保處環保科人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要對項目“三同時”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確保建設項目的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試生產或試運行前,由籌建部門申請,督察室、安全環保處、設備機動處、設計管理處、安全科、生產使用單位等部門對設施進行驗收,方可進行試生產或試運轉。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第二十四條建設項目的環境治理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應不低于國家規定。
第二十五條未經安全環保處、設備機動處等有關部門的同意,各單位對現有環保設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動、改造。
第二十六條對于投入使用的環保設施應按照設計使用說明書定期進行維護,以保證其運行效果。
第二十七條對于可能產生較大污染的部位、工藝,要查找產生污染的原因,改進工藝操作,加強人員操作,盡量避免污染。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單位對于新、擴、改建項目的相關資料(包括技術協議等)必須上報安全環保處環保科一份備案。
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時,安環部應當按規定統計企業擁有的污染物排放設施、處理設施和正常作業條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有較大改變時,應當及時更新。
三、新、擴、改建工程的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必須執行環保“三同時”及本制度第五章相關條款。
一、各單位在生產工藝中易產生無組織的部位或場所,必須采取相應措施收集和處理,在達到國家規定環保要求內,做到有組織排放。
二、禁止在廠區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枯草、落葉、垃圾及其它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或惡臭氣體的物質,各單位有責任教育其職工遵守上述規定。
三、道路保潔清掃應當防治揚塵污染,清掃后的粉塵及垃圾及時運走。
第三十一條定義固體廢物:指在生產建設、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動中產生的污染環境的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一、產生固體廢物時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污染。
二、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必須存放到固體廢物回收處。
三、應當根據公司的經濟、技術條件對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積極回收利用。
四、需在指定地點傾倒垃圾,垃圾分類,及時清理,禁止隨意扔撒或堆放各種垃圾。
第三十三條定義:本辦法所稱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違反操作規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廠區環境受到影響,員工身體健康受到危害,給公司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第三十四條環境污染事故根據類型可分為水污染事故、大氣污染事故、噪聲危害事故、固體廢棄物污染事故、有毒的化學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一)定義:指由于管理不當、操作失誤或環保設施使用不當,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標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不含1萬元)的。(二)處罰措施: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經濟處罰。
(一)定義: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較大環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標3倍(含3倍)以上,5倍以下(不含5倍),或造成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的事故。
2、人員發生中毒癥狀。
3、因環境污染引起廠群沖突。
4、對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二)處罰措施: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同時對其直接主管視情節輕重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經濟處罰。三、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一)定義: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標5倍(含5倍)以上,10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的事故。
2、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癥狀、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
(二)處罰措施: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同時對直接主管視情節輕重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對分管環保的領導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經濟處罰。
(一)定義: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大環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標10倍(含10倍)以上或造成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的事故。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二)處罰措施: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做出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同時對直接主管視情節輕重予以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對分管環保的領導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經濟處罰。相關責任人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一、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責任者或最先發現人,必須立即報告班組長、車間主任、廠長等有關領導,有關領導必須及時采取措施,組織搶救,保護現場,防止事故擴大,同時立即上報總經理。屬較大環境污染以上的事故,應在兩個小時內報至總經理,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經過總經理確認后,由公司辦公室48小時之內報至上級行政環境保護管理部門。
二、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由產生污染單位填寫《環境污染事故報告單》,除留存外,送至公司總經理一份,送達時間不得遲于事故發生后的48小時。
一、在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公司應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調查組,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事故的調查與確認,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分級負責進行:一般環境污染事故,由生產副經理負責;較大環境污染事故,由公司安環部負責人員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與確認;重大和特大污染事故,由總經理直接負責組織調查。
二、在事故調查中,要通過現場調查和必要的技術分析、鑒定或試驗,查明下列事項:
3、危害程度,人員或動植物受害情況,經濟損失數額等。
4、事故發生前生產情況,導致事故發生的起因,作業人員作業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法設備工作參數(如壓力、溫度、流量)。設備有無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發生前有無異常反映和征兆。
三、事故調查組在查明事故有關情況后進行事故分析時,應從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從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確認事故危害程度和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或領導責任者。
一、通過事故的調查分析,根據事故發生的直接和間接原因、事故危害程度等,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或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應當追究直接責任者和主要責任者的責任,并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經濟處罰。
1、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對違規指揮者或違規作業者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處罰。
2、違反工藝操作規程,野蠻操作。對違規操作者予以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處罰。
3、設計、施工、安裝上的失誤。對相關失職者予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處罰。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應當追究責任單位領導和有關部門責任人的責任。
1、下達和公布的指示、命令、決定以及規章制度等違反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環境保護法規、標準、規定。
3、設備超過檢修期、超負荷運行或設備、設施有缺陷又未采取措施的。
4、生產設備和環境保護設施在計劃檢修和保養時,對設備設施中殘余污染物未經妥善安置和處理,隨意排放的。
5、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項目,違反國家關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規定,擅自投產使用的。
6、對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從而導致事故的發生或發生事故后仍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的擴大或蔓延的。
二、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和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
1、發生事故后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推遲報告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以下處罰。
2、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弄虛作假,甚至嫁禍于人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500元以上至20xx以下處罰。并移送公安機關。
3、事故發生后,由于瀆職,不積極采取措施造成污染事故擴大和蔓延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以下處罰。
4、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程序,濫用職權,擅自處理或袒護、包庇事故責任者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以下處罰。
第三十九條確定污染事故依據確定污染事故的程度以國家和地方下達的排放標準為依據。
第十一章附則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安環部負責解釋。
修理廠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十
通過對生產、生活活動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減少施工生產、生活造成的環境影響,達到改善環境,保護人身健康的目的。
適用于公司項目部生產、辦公和生活活動中對環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3.1項目部:。
3.1.1負責監督相關單位對環境污染進行監測,對施工現場各種污染進行控制。
3.1.2負責從技術上做好施工過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
3.1.4負責汽車尾氣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鍋爐的污染控制,生活區噪聲、生活污水的控制。
3.2項目專業公司負責對施工過程中大氣污染、揚塵、噪聲、廢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和控制。
3.3資產管理部負責在新購機械設備選型時,考慮機械設備對環境的影響。
3.5機械化公司負責現場施工機械設施的維護和保養,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3.6物資公司負責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4.1化學品及油品的控制。
4.1.1物資公司負責化學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檢驗,在接收過程中保證外包裝無破損,發現泄漏應及時退還供貨方。
4.1.2施工單位在使用化學品及油品時,應保證無跑、冒、滴、漏現象,廢油應及時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交物資公司集中處理,嚴禁將廢油直接傾倒。
4.1.3鍋爐水壓及化學清洗后的排放,項目部要負責制定方案,并與業主方聯系排放到指定地。
4.2噪聲控制。
4.2.1施工作業指導書要涵蓋施工活動、機械生產噪聲的控制措,施工單位按批準的作業指導書進行施工,同時做好作業人員的防護工作,工程管理部對施工過程進行管理。
4.2.2在聲源處利用隔音、吸音、消聲器等方法降低噪聲。
4.2.3現場作業人員佩戴防護用具降低噪聲的影響。
4.2.4增加綠化面積降低噪聲。
4.2.5進入生活區的車輛不準高音鳴笛。
4.2.6鍋爐吹管要編制吹管降噪措施,當地環保部門有要求時,方案和措施報當地環保部門批準。
4.2.7加強宣傳教育,生活區內養成講文明、講禮貌的良好習慣,自覺控制音響、音量、以免妨礙他人。
4.3大氣污染控制。
4.3.1禁止焚燒瀝青、油氈、橡膠、皮革、塑料及其它能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4.3.2禁止在生活區、辦公區附近從事露天噴砂和散發粉塵惡臭及有害氣體作業。
4.3.3積極使用低污染滅火器材。
4.3.4生活鍋爐大氣污染的防治。
4.3.4.1使用燃煤鍋爐時燃煤選用含硫量低,發熱量高的煤種,以充分燃燒,降低排放,使用燃油鍋爐時,選用霧化燃燒裝置,充分燃燒。
4.3.4.2燃煤鍋爐煙氣應采用除塵裝置,并定期檢查除塵器的使用情況,保證除塵器的正常運行。
4.3.5路面揚塵大氣污染的控制。
4.3.5.1車輛限速行駛。
4.3.5.2路面灑水。
4.3.5.3車輛上路要將車輪清理干凈。
4.3.5.4管溝開挖時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4.3.6各種車輛尾氣排放執行相關的國家法規。
4.3.7易揮發性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密封好,優先選用環保型化學品。
4.3.8砼的作業場所應做好防護措施;水泥和泥土運輸過程中采取封蓋措施,防止揚塵。
4.3.9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中的廢棄物按要求進行分類,由責任單位統一處理。
4.4.1辦公區域的垃圾要分類放置;。
4.4.2更換下來的廢硒鼓、墨盒等廢舊辦公設施及配件統一交項目部,由供應商回收處理。
4.4.3一般文件要求雙面打印,如非保密文件不應將單面已用過的紙張扔進垃圾箱,此類紙張可用于非正式文件的再次利用。
4.4.4每天下班離開辦公室時,應關閉辦公電源。
4.4.5用水完畢及時關閉水閥,節約水資源。
4.5廢水控制。
4.5.1項目部負責對生活污水的控制管理制定相應的措施,并負責同地方環保部門保持聯系。
4.5.2食堂嚴禁將食物的加工廢料、食物殘渣及剩飯菜倒入下水道。下水道應經常清理,防止淤積堵塞。
4.5.3施工生產的污水應按照污染程度分別處理。
4.5.3.1鍋爐化學清洗產生的污水要根據業主的要求進行處理后排入指定區域,盡量減少對水或土壤的污染。
4.5.3.2對污染影響嚴重,排放時間較長的污水,要編制污水處理方案,經工程部批準后實施,有特殊要求的要經當地環保部門批準。
4.5.3.3施工過程中各種高濃度的有機溶劑,化學廢液和油類不能直接倒入下水道,要用專門容器進行收集,統一處理。
4.5.4施工過程中應節約用水,減少不必要的浪費。
4.5.5工程管理部要加強對施工用水和污水處理的管理和監督。
4.6環境監控和檢查。
4.6.1環境監督檢查執行《安全環境檢查制度》。
4.6.2建立暢通的溝通渠道,對現場周邊群眾的投訴及時溝通與處理。
4.6.3項目部進駐現場后要向業主索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4.6.4下列材料的分類、標簽、儲存和處理作為重點檢查對象:。
修理廠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十一
(2)公司所屬各施工單位必須遵守本制度。
2.組織機構。
(1)各項目經理部必須成立現場環保領導小組。組長由總工程師擔任,設專(兼)職環保員一人,負責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的日常管理工作,技術管理部為常設辦事機構,負責處理日常管理工作。
(2)各項目經理部必須建立有效的環境保護組織機構和自我保證體系,并保持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工作的正常運行。
3.職責。
(l)公司技術管理部主要職責。
2)認真學習環保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深入施工現場,對各單位的環保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不斷提高全公司環境保護管理水平。
4)組織各單位環保員進行業務學習和交流,積極推廣環保科研革新等項活動。
5)負責制訂、吏新公司的《環境因素識別、評價及控制措施》、《環境目標、指標》、《環境管理方案》、《重要環境因素清單》等有關環境管理體系文件。
(2)項目經理部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公司及其他上級部門下達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及工作任務,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檢查。
2)組織項目部人員學習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規章制度,加強環境保護意識。
3)組織實施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及時配備環保設備。
4)負責施仁現場的環境監測,確保各項指標符合要求。
(3)環保人員的主要職責。
l)貫徹執行環境保護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
2)工程施工前到所在區環保局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3)掌握并執行公司的有關規定,編制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并落實執行。
4)制訂并組織實施施工現場的環保治理方案及治理措施。
5)負責施工現場的環境監控,進行施工現場噪聲測定報告、噪聲測定原始記錄、污染源登記表等環保資料的積累和整理。
6)每月組織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現場環保工作的教育,并做好《應知應會教育》的記錄。
7)每月按規定對所在工地環保工作進行檢查評分,同時填寫《施工現場檢查評分記錄表》(環境保護部分)。
8)按照公司《環境因素識別、評價及控制措施》、《環境目標、指標》、《環境管理方案》、《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和《程序文件》及《管理手冊》要求,填寫、編制項目部《環境因素調查表》、《環境因素識別、評價及控制措施》、《環境目標、指標》、《環境管理方案》、《重要環境因素清單》、《環境法律、法規遵循情況統計表》、《環境目標、指標完成情況統計表》、《施工單位環境管理監督檢查表》,并按時向技術管理部上報。
9)協助領導及時妥善處理重大污染事故、施工擾民等問題,及時上報公司并做好相關的記錄《環境信息記錄表》。
10)積極組織施工現場環保宣傳教育、普及環保科研革新等項活動。
(l)防止大氣污染措施。
l)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施工現場應采取覆蓋、固化、綠化、灑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濘、不揚塵。施工現場的材料存放區、大模板存放區等場地必須平整夯實。
2)施工現場不得使用鍋爐、燒煤的茶爐、大灶等;現場食堂必須使用清潔燃料,設施符合環保要求。
3)規劃市區內的施工現場,澆筑混凝土量超過100耐的施工現場,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未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工地,必須在攪拌設備上安裝除塵裝置并將攪拌棚封閉。
4)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物應在庫內保存或嚴密遮蓋。
5)建立灑水清掃制度,配備灑水設備并指定專人負責灑水及清掃。
6)建筑物內的施工垃圾清運必須采用封閉式專用垃圾道或封閉式容器吊運,嚴禁凌空拋撒。施工現場應設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施工垃圾清運時應提前適量灑水,并按規定及時清運銷納。
7)施工現場出人口必須設置洗車池,施工車輛出人現場要嚴格清洗車輪,防止泥砂帶出現場;運土方、渣土車輛必須封閉,運輸和卸運時防止遺撒。
8)市政道路施工銑刨作業時,應采用沖洗等措施,控制揚塵污染。灰土和無機料拌合,應采用預拌料,碾壓過程中要灑水降塵。
9)遇有四級風以上天氣不得進行土方以及其他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工序的施工。
10)拆除舊有建筑時,應隨時灑水,減少揚塵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內清運完畢,并應遵守拆除工程的其他有關規定。
(2)防止水污染措施。
l)施工現場必須設清洗處、排水溝、沉淀池,廢水經沉淀處理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2)現制水磨石作業必須控制污水流向,設置沉淀池,污水沉淀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3)施工現場臨時食堂,用餐人數在100人以上的,必須設置簡易有效的隔油池;廢水經除油處理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3)防止施工噪聲污染措施。
1)施工現場遵守《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規定的降噪限值,制訂降噪制度。在四環路內,施工過程中使用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設備,應按事先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環保部門申報。
2)凡在居民稠密區進行有噪聲作業時,必須嚴格控制作業時間,晚22時至早6時不得作業。
3)制訂人為活動噪聲管理、獎罰制度,特別要杜絕出現人為敲打、叫嚷、野蠻裝卸等現象。
4)電鋸、電刨、攪拌機、空壓機等強噪聲機械必須安裝在工作棚內,工作棚四周必須嚴密遮擋,并采取一定的措施。
5)施工現場應定期進行噪聲值監測,監測方法執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gb12524),噪聲值不應超過國家或地方噪聲排放標準。
(4)內業資料。
1)環保資料應做到齊全(不散失)、清晰(字跡工整、不涂改)、準確(不錯記、不漏記)、及時(與工程同步進行)。
2)借閱環保資料時,應辦理借閱登記手續。
3)環保資料應由專人保管,除特殊規定外,工程竣工后應保留半年至一年,備查。
4)記錄表。
a.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組織機構和自保體系及人員分工。
b.施工現場環保工作制度和措施。
c.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針對性的環保技術措施復印件。
d.施工現場污染源登記表。
e.施工現場噪聲監測記錄和環保自檢記錄表。
f.施工現場職工應知應會教育記錄和考核記錄。
g.施工現場所在區域環保局批復的《排污申報登記表》。
5.附則。
修理廠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十二
全公司的環境文明衛生,包括生產車間、辦公場所、道路、食堂、宿舍、廁所、綠化等方方面面,分別制訂標準如下:
1、生產車間:生產現場環境保持文明整潔,做到“五定、四清、四無、一直線”和“三不落地”、“二不進車間”。五定,即生產現場清整潔工作“定時間、定工具、定人員、定周期、定檢查”;四清,即高空清、地面清、機臺清、四角清;四無,即高空無掛花、機臺無積花、地面無雜物、車間無死角;一直線,即車間內各種半制品、車輛、工具箱、容器、器材等實行定置管理,按規劃就位,成線排放;三不落地,即保全保養機配件、工具、機油不落地;二不進車間,即與生產無關的物件不進車間,與生產無關的人員不進車間。
2、科室(車辦室)內:做到“七無、一明、一齊”。七無,即室內無蛛網、燈管燈罩無積塵、墻壁無灰塵、地面無痰跡、臺上無雜物、櫥頂無積灰、鏡框無灰塵;一明,即玻璃明亮;一齊,即辦公用具排列整齊。
3、道路:做到“七無一通一清”。七無,即道路無落棉、無積花、無紙屑、無垃圾、無雜物、無積水、無違章堆放的機件和建筑材料;一通,即廠內通道平整暢通;一清,即建筑垃圾由技發部負責及時出清。
4、食堂(餐廳):做到“六無兩全一規范”。即灶臺清潔無油污雜物,操作間清潔無蚊蠅,臺凳清潔無湯水剩飯,地面清潔無垃圾污漬,門窗清潔無灰塵破洞,洗碗池清潔無回絲回條剩飯剩菜;兩全,即“三證”齊全、消毒設施齊全;一規范,即所有食品符合《食品衛生法》規范要求。
5、宿舍:做到“四無一齊一靜”。四無,即四周無蛛網、室內無什物,地面無垃圾、門凈窗亮無積灰;一齊,即生活用品排列整齊美觀;一靜,即宿舍區保持安靜。
6、浴室:做到“七無三禁一通”。七無,即淋浴處地面和浴池壁無積垢打滑,更衣室地面及四角無垃圾雜物、無蛛網,坐凳無積灰、便器無臭味,衣柜蓋板完好無缺、衣柜內無雜物;三禁,即禁止在浴室內隨地大小便、洗衣服,禁止性病和傳染性皮膚病患者入浴池;一通,即下水道暢通。
7、廁所:專人打掃,做到“七無一通一明”。七無,即高空無蛛網,便池無蠅蛆,四角無積塵,地面無廢報紙和垃圾,無煙頭,無痰跡,室內無臭氣;一通,即糞便槽暢通;一明,即窗戶玻璃明亮。
8、室外:做到“五無一通一凈”。五無,即屋面無雜物、地面無垃圾、綠化帶和通道無機件和雜物、四周無死角、空地無雜物;一通,即陰溝疏通;一凈,即;垃圾箱、痰盂每天出清倒凈。
圾、不亂扔廢舊機配件和雜物、不亂涂亂貼亂畫、不采花摘果、不破壞綠化、不破壞宣傳設施、不亂倒剩飯剩菜、不在宿舍區喧嘩,提倡文明衛生行為,對臟、亂、差等不文明行為要敢于批評教育,對一些嚴重損害企業形象的丑惡行為要及時揭露曝光。通過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員工的文明衛生意識,人人參與創建活動,個個爭做文明員工。
2、明確職責,強化管理。全公司的環境文明衛生管理,在總體上必須堅持“誰的區域誰包管,誰污染誰清理,員工不良行為由主管者負責”的原則。公司辦公室作為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每年要制訂文明衛生創建規劃,并持之以恒抓好落實。建立完善全公司范圍內的衛生包干區管理網絡,廠內通道、辦公大樓樓梯、門廳及紡織路由專職環衛工人打掃。公司辦公室下屬環衛人員每天要高標準、高質量做好環境衛生工作,確保上述區域以及分管范圍綠化帶、廁所、垃圾箱的清潔衛生。各部門室內外的環境衛生由本部門負責清掃干凈。同時,公司辦公室要做好各部門衛生包管區的調整、劃分工作,明確責任,加強監督。各分廠、部門要認真執行公司環境衛生管理制度,把環境衛生納入各自正常管理內容中,認真落實“門內達標,門前四包”責任制(門內達到規范要求,門前包墻壁清潔,包地面干凈,包窗戶明亮,包無雜物堆放),做到文明生產、文明辦公。各分廠、部門每天清掃的垃圾必須入箱,生活垃圾由環衛組負責,垃圾清運工每天必須將公司所有垃圾箱清理打掃一次,做到日產日清,確保廠區環境整潔衛生。要突出抓好各種施工現場的環境衛生工作,技發等部門在與施工單位洽談施工合同時,要將施工現場的'保潔工作列入合同,確保施工中不污染周圍環境,施工完要及時清理施工現場,交付的項目要干干凈凈。對施工單位不及時清理或清理不達標的由公司組織清理,費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3、搞好企業的環境保護。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技術發展部要認真做好廠區生活污水處理、監測、排放,確保污水及時排放,不積水發臭。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車間噪音,使噪音檢測達標。要加強廠區、生活區下水道、化糞池的管理與疏通,使之保持正常排放不污染環境。
4、抓好食堂、餐廳的清潔衛生工作。食堂、餐廳是企業文明衛生的重點部門,也是企業的窗口,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內部的衛生管理制度。裕恒公司要加強食堂衛生的檢查、監督和考核,督促飲事人員搞好食堂衛生,尤其是食品衛生,不買不賣腐爛變質食品,按規定做好炊具餐用具、碗筷的消毒工作,杜絕病從口入和食品中毒事故。衛生所作為企業的衛生部門有責任加強對食堂、餐廳的監督與檢查。
5、開展環境衛生專項整治。重點抓好“臟、亂、差”及衛生死角的治理。廢棉處理運輸過程中的落棉,以及各車間對外排放的除塵棉和飛花,對廠區路面及車間周圍環境影響較大,各分廠、儲運部、技發部、裕恒公司要針對各種污染源由各自部門、分廠采取相應措施整治,確保路面無落棉和飛花。同時,要抓好集體宿舍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與市環衛部門、居委及鄰近村隊加強聯系,齊抓共管搞好社區的清潔衛生工作,所有員工嚴禁向室外亂倒亂扔雜物。
6、配合市愛委會、轄區居委做好除“四害”工作。每年在全公司范圍內開展兩次滅鼠、滅蠅、滅蚊、滅蟑活動。專業環衛人員要負責做好生產區、生活區藥物的布撒和滅殺工作。裕恒公司要督促食堂配備和完善隔蠅的紗窗、紗門,還要做好“四害”的滅殺工作,使我公司的除“四害”工作達標。
護管理工作,確保新廠區綠化帶樹木、花草旺盛生長。同時,各部門要教育員工愛護公司的一草一木,保護綠化。對尚未完工的地塊,要抓緊在綠化季節內完成。環衛綠化人員要適時做好樹木花草修剪、治蟲、除草工作,精心養護,科學管理,減少病蟲害,努力降低樹木的死亡率。要根據季節做好盆花、草花的培育,提高暖房的利用率,動腦筋、想辦法保證四季有鮮花,確保公司各種會議、活動的環境布置需要。
8、加強廢品回收工作。各類廢舊物資亂堆、亂放、亂丟,不僅影響環境整潔,也造成了不應有的浪費。各分廠領用機配件,必須嚴格按照公司《物資管理規定》的要求,實行“以舊換新”;同時,各分廠小改小革廢舊配件、廢舊物品及各類包裝箱必須送到廢品倉庫,由物供部、儲運部負責定期處理。
環境文明衛生工作抓一朝一夕并不難,難在持之以恒。為了抓好長效管理,提高全體員工的文明素質,保證環境始終處于衛生、整潔、優美狀態,必須加強檢查與考核力度,堅持三個方面的檢查相結合。
一是各分廠(部門)自查。各分廠(部室)、工段、班組要對照環境文明衛生的標準,認真自查,自我整改。對自查中發現的屢教不改的員工,要列入日常管理考核。
二是有關職能部門專職查。公司辦公室重點對全公司除生產車間以外區域的環境衛生情況進行管理和檢查考核;公司技術發展部、綜合檢查辦公室重點對生產車間的現場管理、文明生產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公司人事保衛部重點對車棚、集體宿舍、浴室的文明衛生情況進行管理和檢查考核。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將日常檢查與突擊抽查相結合,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給各分廠(部門)整改,同時將每月的檢查情況進行匯總,提交公司綜合。
修理廠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十三
1.1我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推行清潔生產、實行生產全過程污染控制的原則;實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原則;堅持環境保護工作作為評選先進的必要條件,實行一票否定制。
1.2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應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
1.3配備與開展工作相適應的環保管理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技術及生產運行狀況。
2.1每年根據公司下達的《環境監測計劃》開展環境監測工作。監測時如有超標情況,要按照管理程序文件要求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不得私自減少監測次數或停止監測。
2.2每月3日上報前一個月的《環境報表》。
2.3生產部除開展常規監測外,要承擔對突發性的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工作。
2.4外排污水和大氣的監測外委進行。
3.1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實現全過程、全天侯、全員的環保管理,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必須有環保工作內容。
3.2積極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環保知識,提高全員的環保意識。重點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環境日”的宣傳工作。
3.3完善環保各項基礎資料。
3.4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施工作業的環境管理,承攬環保設施施工的單位,要持有上級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施工許可證,在施工過程要防止產生污染,施工后要達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對有植被損壞情況的,施工單位要采取恢復措施。
3.5污染防治與三廢資源綜合利用:
3.5.2開展節水減污活動,采取一水多用,循環使用,提高水的綜合利用率;。
3.5.6凡在生產過程中,開停工、檢修過程產生噪聲和震動的部位,應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聲達標排放。
4.1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簡稱為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4.2建設項目應積極推行清潔生產,采用清潔生產工藝。
4.3凡由于設計原因,使建設項目排污不達標,設計單位除負設計責任外,還應免費負責修改設計,直至排污達標,并承擔在此期間由于排污不達標造成的排污費和污染賠款,對由于施工質量造成生產裝置污染處理不能正常運行,施工單位應免費限期進行整改,直至達到要求。在此期間,發生的環保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5.1生產部要將環保設施的管理納入設備的統一管理。
5.2環保設施需檢修或臨時搶修,要對其處理或產生的污染物制定應急處理方案,并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保證污染物得到有效處理和達標排放。
6.1污染事故是由于作業者違反環保法規的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污染事件,事故的處理按當地政府規定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6.2污染事故級別劃分根據國家污染事故劃分有關規定執行。
6.3凡發生污染事故后,必須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態的發展,并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開展事故調查等工作(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12小時內將事故報告或簡報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公司安全環保部按照有關事故處理規定分級負責,逐級上報,接受處理。
6.4凡外來施工的承包單位,在簽訂工程合同時,簽訂雙方要明確環保要求及規定,施工隊伍主管部門要監督檢查,發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責任方承擔。
7.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7.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7.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修理廠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十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要求,為實現環境保護與經濟建設以及公司發展統籌規劃、同步實施、協調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保障公司安全生產和全公司職工及周圍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令。
第二條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任務是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以管促治,講求實效”的方針,保證公司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和能源,防治“三廢”污染、噪音污染,為廣大職工創造清潔適宜的勞動和生活環境,促進生產建設的發展。
第三條防止“三廢”污染,要做到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充分挖掘內部潛力,盡力少花錢,多辦事,辦實事。
第四條凡需新建、擴建、改建的生產裝置,必須選用無污染或減少污染的新工藝,新技術。如有“三廢”生產,首先搞好綜合利用,而后采取治理措施。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環境的行為進行制止、批評和檢舉。
第六條公司成立環境管理委員會(組長:總經理;副組長:副總經理和有關高級管理人員;成員: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對環境保護全權負責。各級領導都要高度重視環保工作、切實把環保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認真學習有關環保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標準,正確指揮、協調、監督、檢查有關環保工作。
第七條公司必須設置專業環保機構安環部,配備專業環保人員,具體負責環境保護工作。
第八條公司生產事業部對公司的環保管理工作,有權監督,應不定期地對公司環保工作進行抽查。提出整改意見并跟蹤檢查。
第九條公司要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不斷完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第十條具體要求。
1、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要求以文件的形式下發,文件發放按照文件和資料的控制程序執行。
2、相關部門要有相應的制度,要組織學習并熟知。
3、制度要科學,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4、制度在運行中如存在問題,應不斷修改、補充、完善。
第十一條治理“三廢”污染,堅持“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第十二條加強生產技術管理,杜絕或盡量減少跑、冒、滴、漏現象,制止亂排亂放。搞好技術革新,開展綜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種資源和能源,把“三廢”消除或減少在規定要求以內。
第十三條生產裝置排放的廢氣、煙塵、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使有毒、有害物質達到排放標準,對有利用價值的熱能,要因地制宜地充分利用。
第十四條生產裝置排放的廢水,必須經過處理達到國家排放標準才能排放。
第十五條凡生產裝置所排放的廢渣,不得隨便傾倒,應統一放置在指定場所,定期清理或處理。
第十六條對可能導致環境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質的排放,公司安全環保部或分管的副總經理要制訂排放方案,并報有關負責人批準后派專人負責執行。
第十七條建立污染事故報告制度。出現環境污染事故,車間應立即向分管領導匯報,同時積極組織處理。大型、重大污染事故,應該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上報公司。生產事業部要積極參與調查處理。對事故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找出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和處理意見。
第十八條根據國家頒布的“三廢”排放標準,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制定“三廢”控制指標,作為技術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的一項內容。各分子公司應制定本部門的環境保護制度,并健全環保方面記錄和統計。
第十九條加強環保監測。公司對生產裝置污染源排放點應配備儀器和人員進行按期監測。
第二十條新上的技術、工藝、產品必須是減少“三廢”污染的項目。
第二十一條對新建、擴建、改建項目進行設計審查及工程竣工驗收時,應邀請安全環保部和生產事業部參加,簽署意見后,方可投產。
第二十二條從國外引進的項目,環保指標要達到國外先進水平。引進生產裝置時應同時引進“三廢”治理技術和設備。
第二十三條對“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項目所需要的資金、設備、材料、施工力量等,公司各有關部門要切實給予保證,不得以任何借口把“三廢”治理項目擠掉。
1、操作事故:因操作人員操作不當或指揮失誤以及運輸、裝卸原因引起跑料造成的污染事故。
2、設備事故:因各種生產設備運動系統缺陷、損壞、泄漏等原因引起跑料造成的污染事故。
3、生產事故:由于開停車及工藝條件、流程等原因導致的排放而造成的污染事故。
4、意外事故:由于交通、火災、爆炸、破壞以及外界因素引起的跑料造成的污染事故。
第二十五條環境污染事故分級標準。
1、小型事故:生產設備或管道發生小的跑、冒、滴、漏,未造成人員中毒和大面積污染現象;污染物排入水體,濃度(檢修排污除外),超過排放指標20倍以上30倍以下。
2、中型事故:生產設備或管道發生大的跑、冒、滴、露,造成廠區內部局部污染,但未發生人員中毒現象;污染物排入水體,濃度(檢修排污除外),超過排放指標30倍以上40倍以下。
3、大型事故:生產設備或管道、貯罐等發生破裂,造成全廠污染,發生人員中毒事故;污染物排入水體,濃度(檢修排污除外),超過排放指標40倍以上50倍以下。
4、重大事故:生產設備、管道或貯罐、運輸鋼瓶發生破裂、爆炸,造成大面積環境污染,影響到廠區外圍居民生活,發生人員中毒,甚至死亡的事故;污染物排入水體,濃度(檢修排污除外)超過排放指標50倍以上。
第二十六條對在保護環境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部門和個人。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標準、規范、法規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安環部負責監督實施并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