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可以為組織提供一個穩定、安全和可預測的環境,有助于組織的發展。希望以下這些規章制度范例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祝大家在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實施中取得成功。
危險品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一
1、民用爆破器材的倉庫應符合國家有關倉儲設計安全規范。
2、民用爆破器材的倉庫應設倉庫負責人,并配備相應的倉庫管理人員和足夠的保衛人員。保衛人員按公安部門規定,配備必要的警用器具,設置固定的崗哨和流動崗哨,門衛設立嚴格的民用爆破器材進出庫檢查制度。
3、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掌握產品安全性能,防火、防爆等知識,熟悉倉庫各項安全規定并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4、外來人員進入倉庫應經本單位保衛部門審查批準,在了解倉庫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的前提下由倉庫工作人員帶領進入,并按規定辦理出入庫登記。
5、民爆器材必須嚴格執行“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領料、雙賬本、雙鎖”的“五雙”管理規定。對出入庫產品嚴格檢查驗收產品合格證,堅決杜絕付印合格證產品出入庫。
6、各類民用爆破器材宜單獨品種專庫存放,倉庫內嚴禁儲存無關物品,當受條件限制,需在同一倉庫內存放兩種以上民用爆破器材時,應按wj9049規范要求執行,包裝完整無損進行存放。
7、民用爆破器材存放應遵守下列規定:
7.1產品按生產批號成垛堆放,不同規格的民用爆破器材應分垛堆放。
7.2倉庫內裝運的主要通道寬度不小于1.2米,人行檢查清點通道寬度不小于0.8米,通道上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邊緣距離墻體不應小于0.3米,堆垛之間距離不應小于0.1米。
7.3堆放炸藥成品箱的堆垛高度不應大于1.8米,雷管不應大于1.6米。
7.4庫房應按規程要求執行定置定位標準,按不得超過最大定量的規定,定出合理的擺放位置及定出高度線。
8、民用爆破器材倉庫宜根據產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熱、防凍、防雷、防洪、防火、防鼠、防蟲、防盜、防破壞(十防)和庫內無塵土、無禁物、無滲水、無事故差劃、無銹蝕、無霉爛、無鼠咬、無蟲蛀、庫邊無雜草、庫區周圍范圍內無針葉樹或竹林、水溝無阻塞(十二無),庫內設置干濕溫度計表。
9、嚴禁在民用器材倉庫內開箱取產品,如需開箱取貨,移至防護屏障處指定地點進行,用不產生火花的安全工具開啟。
10、維修庫房時,應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小修移至指定地點進行,庫房大修應將倉庫內的產品全部搬出,清掃后方可進行。
11、嚴格按照庫房的安全定量儲存民用爆破器材,存儲量不得超過最大臨界儲量。
12、入庫人員嚴格在定員標準以內(6人),特殊工作需要請示企業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入庫。
13、要做到庫存產品賬物相符、賬票相符、賬卡相符,出入庫產品必須進行登記并做到日清月結。
14、產品出入庫必須做到審批手續齊全,準確無誤,認真填寫出入庫記錄,按先進先出的原則發放民爆器材產品。
15、對庫區的消防設備、通訊設備、報警裝置和防雷裝置定期檢查、保養、防護犬要定期體檢。
16、堅持每日巡查制度,發現民爆器材丟失、被盜,必須立即向公司主管領導和公安機關報告,并做好相關記錄,保護好現場。
危險品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二
1油罐汽車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車輛行駛證和危險化學品準運證等相關證照齊全。
(二)實際裝載量不得大于核定裝載量。
(三)罐體和附件良好有效,無影響強度的損傷、變形,無嚴重銹蝕,沒有滲漏。罐體經有資質的檢定部門檢驗合格。
(四)排氣管安裝有效防火帽,電路系統應有切斷總電源裝置。
(五)罐體必須設置靜電接地端子,并在端子上方涂寫明顯標識;安裝導電橡膠拖地帶,裝油后保持觸地。
(六)配備兩只4公斤以上干粉滅火器,位置要擺放合理,使用方便。
2駕駛員和押運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駕駛員、押運員應持有所在地方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書和相應培訓合格證。
(二)必須接受有關成品油安全特性、裝卸油作業操作規程、防火滅火知識、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以及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等方面的崗前培訓,更多油品資訊油品信息調油技術請關注微信公眾號油品圈。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定期參加崗位安全教育、安全培訓和預案演練。
(四)按規定穿著防靜電工作服上崗。
3.油庫裝油管理:
油罐車入庫前,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進入油庫前,油庫工作人員應對油罐汽車防火帽、滅火器、防靜電膠帶及有關證照等進行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條件的油罐車,拒絕入庫。
(二)駕駛員、押運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遵守入庫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入庫手續后方可入庫。
油罐車裝油前,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發油工作人員引導油罐汽車安全停靠在準確位置,駕駛員協助工作人員按貨單核實油料品名、規格和數量。發油工作人員檢查確認油罐汽車設備完好、放油閥關閉、發動機熄火、車鑰匙拔出,并在油罐汽車前面設置警示牌。
(二)裝油前,連好具有報警功能的靜電接地線,鶴管插到罐底部并放好防溢油報警探頭后,發油工作人員發出裝油指令。
裝成品油油作業時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控制輸油速度,禁止噴濺式作業,遇有雷鳴電閃、發生火警等異常情況,立即停止收發作業,按照發油工作人員指令,采取相應安全措施。
(二)禁止使用手機、禁止修車作業。
(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溢油。
(四)裝油作業期間,駕駛員、押運員和發油工作人員必須全過程在場監控。
4.裝油作業完畢的安全管理:
(一)裝油完畢,穩油2分鐘以上,撥出鶴管、關閉罐口、撤除靜電接地線,并由發油工作人員檢查確認,移開警示牌,發出指令后車輛方可駛離。
(二)油罐汽車駛至門衛處,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出庫。
5.加油站卸油管理:
油罐汽車進入加油站卸油作業前,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卸油作業前,油站工作人員引導油罐汽車進入車位,備好消防器材,連好靜電接地端子,對油罐汽車鉛封進行檢查,核對所運油品的品種和數量,并在油罐汽車前設置“正在卸油,嚴禁煙火”警示牌。
(二)危險品運輸油罐汽車靜置15分鐘后,方可計量;更多油品資訊油品信息調油技術請關注微信公眾號油品圈。駕駛員將卸油膠管與油罐汽車卸油口連接牢固,卸油員將卸油膠管與加油站油罐卸油口連接牢固。
(三)卸油員檢查確認與卸油罐連接的加油機是否已停止加油作業,檢查確認卸油管線連接是否正確、牢固。卸油員和駕駛員雙方履行確認手續后,卸油員發出卸油指令。
卸油作業時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卸油員開啟加油站油罐卸油管線閥門,駕駛員緩慢開啟罐車卸油閥,卸油員監督檢查卸油管線、相關閘閥等設備運行情況,隨時準備處置突發事件。卸油員、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全過程在場監卸,嚴禁離開。
(二)嚴格控制輸油速度,禁止噴濺式卸油,遇有雷鳴電閃、發生火警等異常情況,立即停止卸油作業,按照加油站卸油員的指令,采取相應安全措施。
(一)卸油完畢,卸油員確認罐車油品卸凈,駕駛員關閉罐車閘閥,排空卸油膠管余油,卸油員關閉加油站油罐卸油管線閥門,拆除卸油管。
(二)卸油員檢查確認罐口蓋是否關閉緊固并加鉛封,拆除靜電接地線,移開警示牌,發出指令并引導汽車安全離站。
危險品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三
一、嚴禁無證運輸。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必須同時配備駕駛人和押運員,駕駛人和押運員必須持有從業資格證,運輸劇毒化學品必須申領公路運輸通行證,并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二、嚴禁使用不合格車輛、容器。運輸車輛及其容器、包裝和槽罐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按規定安裝或噴涂警示標志、告示牌、“毒”、“爆”文字,粘貼反光帶,配備通訊工具,攜帶《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卡》。
三、嚴禁疲勞駕駛。運輸車輛必須有計劃的選擇安全地點,安排途中休息,駕駛人連續駕車不得超過4小時。
四、嚴禁有險不報。運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危險品泄漏或者其他險情的,駕駛人、押運員應當立即采取應急措施,有條件的'應當迅速駛離人員密集地區,并迅速如實向公安機關110報警服務臺報告車輛位置、危險品名稱、危險特性、裝載質量等情況。
五、嚴禁違反公安機關通行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必須按照公安機關規定的時間、路線行駛,嚴禁超裝、超載,嚴禁進入禁止通行區域;中途停車住宿或者遇有無法正常運輸情況的,必須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六、嚴禁違反通行證核定內容。必須按通行證核定的運輸車輛、駕駛人、押運人員、裝載數量、有效期限、指定速度運輸危險品。
七、嚴禁偽造、變造、買賣、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或者使用作廢通行證。
八、必須自覺接受安全檢查。駕駛運輸車輛進入高速公路,必須按公安機關指定的收費站點和收費通道行駛,經過治安卡口、公路收費站和其他危險品道路運輸檢查點時必須自覺接受安全檢查。
九、必須徹底整改各類安全隱患。違規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一經查獲必須立即整改。未改正前,運輸單位必須派員嚴密監管,嚴防發生安全事故。
危險品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四
1、憑采購訂單和送貨單進行實物驗收。
2、送到生產現場的物資,倉庫管理員必須到達現場進行實物驗收。
3、對不能計數的物資必須計量后方可入庫驗收。
4、領料人員不得自由出入倉庫,確需進入倉庫領料的,管理員須全程陪同,禁止領料人員單獨自由的在貨架上拿去物資。
5、對于危化品的包裝不符合要求的,拒絕卸貨驗收入庫,如油脂、酒精等易燃物。
6、對于氧氣、乙炔、丙烷、氮氣入庫時要檢測壓力是否達到要求,不否和要求的,不入庫。
8、每天做好倉庫內的溫度濕度檢查記錄。
1、化學危險品入庫前進行嚴格檢查,入庫后要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其安全和質量。入庫的化學危險品要有相應的標識。
2、氧氣與乙炔、丙烷應分庫擺放,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柴油和油漆分倉庫擺放,柴油桶灌裝后蓋好桶蓋,防止揮發,灌裝時溢出的柴油及時清理。在高溫天氣,庫內溫度大于35℃時,應打開倉庫門進行通風。
4、氣滿瓶與空瓶不能混放,要分開堆放在相應的劃線區域內,并要做好標識。
5、危化品倉庫中的消防通道不能堆塞,滅火器必須確保在有效期內。
6、嚴禁火種帶入危化品倉庫,對進入危化品倉庫的領料人員要檢測是否帶有火種,并做好檢查臺賬,以備查。
7、倉庫內不準動火作業,特殊情況需采取安全措施,開出動火證后方可進行動火或維修作業。
8、易燃、易受潮的物品包裝要嚴密,應存放在通風、干燥的倉庫內,并且保持的相對溫度、濕度。
9、每次氣瓶入庫前要檢查鋼瓶是否在檢驗有效期內(氧氣瓶、乙炔瓶每3年檢驗一次氮氣瓶每5年檢驗一次),超出檢驗有效期的不合格氣瓶不得入庫,對于氣瓶鋼印模糊不清,不能確認檢驗期的氣瓶應視為不合格氣瓶。氣瓶嚴禁敲擊、碰撞。
10、送貨車輛必須停在安全距離以外卸貨。
11、禁止在危險品倉庫存儲區域內堆積可燃性廢棄物。
三、滅火方法。
易燃易爆性物品滅火方法。
危險品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五
一、危險品是指我院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及刺激性強烈的藥品、衛材及試劑等。為加強危險品的安全管理,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險品必須按其性質和安全要求,分門別類分庫儲存。
三、危險品倉庫設施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要有醒目的“嚴禁煙火”及“危險品”和安全警示系列標志,按規定配備消防與安全器材。
四、危險品倉庫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工作人員應熟悉和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五、危險品管理應嚴格執行入庫驗收、出庫驗發、在庫養護的管理原則。收、發雙方應認真核對物品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并檢查包裝及容器是否完整,如發現包裝破損、物品泄漏及其他異常現象應及時更換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倉庫管理必須保持帳、卡、物三者一致。
六、危險品的變質及失效品、殘液及殘渣、廢棄空容器和包裝等應妥善處置,不得亂丟亂放,應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危險品倉庫必須做好安全防患和勞動保護工作,防止危險品泄漏、失竊、傷害和火災等事故發生。
八、醫院保衛科應對危險品倉庫管理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
危險品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六
1、憑采購訂單和送貨單進行實物驗收。
2、領料人員不得自由進出倉庫,確需進入倉庫領料的,保管員須全程陪同,禁止領料人員單獨拿取物資。
3、負責危化品報檢工作。
4、對于危化品入庫驗收時要檢查核對運輸車輛的資質,不符要求的運輸車輛拒絕下貨驗收。
5、做好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登記臺帳。
6、每天做好倉庫內的溫度濕度檢查記錄。
1、危險品化學入庫前要進行嚴格檢查,入庫后要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其安全和質量。入庫的化學危險品要有相應的標識。
2、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甲苯、丁酮灌裝后蓋好桶蓋,防止揮發,灌裝時溢出的及時清理。在高溫天氣,庫內溫度大于33℃時,應打開倉庫門進行通風。
4、危化品倉庫中的消防通道不能堆塞,滅火器必須確保在有效期內。
5、嚴禁火種帶入危化品倉庫,對進入危化品倉庫的領料人員要檢查是否帶有火種,并做好檢查臺帳,以備查。
6、倉庫禁止叉車等任何機動車輛的進出,領料必須用液壓車短駁。
7、倉庫內不準動火作業,特殊情況需采取安全措施,開出動火證后方可進行動火或維修作業。
8、化學危險品倉庫的保管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實行持證上崗。
9、送貨車輛必須停在黃線外卸貨。
10、禁止在危險品倉庫儲存區域內堆積可燃性廢棄物。
危險品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七
一、危險品是指我院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及刺激性強烈的藥品、衛材及試劑等。為加強危險品的安全管理,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險品必須按其性質和安全要求,分門別類分庫儲存。
三、危險品倉庫設施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要有醒目的“嚴禁煙火”及“危險品”和安全警示系列標志,按規定配備消防與安全器材。
四、危險品倉庫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工作人員應熟悉和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五、危險品管理應嚴格執行入庫驗收、出庫驗發、在庫養護的管理原則。收、發雙方應認真核對物品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并檢查包裝及容器是否完整,如發現包裝破損、物品泄漏及其他異常現象應及時更換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倉庫管理必須保持帳、卡、物三者一致。
六、危險品的變質及失效品、殘液及殘渣、廢棄空容器和包裝等應妥善處置,不得亂丟亂放,應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危險品倉庫必須做好安全防患和勞動保護工作,防止危險品泄漏、失竊、傷害和火災等事故發生。
危險品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八
一、危險品駕駛員須知:
1、凡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或個人)必須符合交通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和《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規定條件,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規定審檢合格,并發給相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
2、凡從事道路危險品貨物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掌握危險貨物運輸的有關知識,經當地(市)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關考核合格,發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3、凡從事道路危險品貨物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有兩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或安全行車里程達五萬公里以上。
4、凡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員必須身體健康,年齡在50周歲以下,并一年檢查一次身體(在縣級以上的醫院檢查)。
5、有一定機械常識及故障判斷和排除能力,并且具備較強的臨危處置能力。
6、須一次交納風險抵押金3000元以上。
二、嚴格遵守國家、行業的法律法規和企業的管理規定,按時參加政府、行業和企業組織的駕駛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學習和考核。
三、隨車攜帶運輸危險、化學品貨物的有關證件,如道路運輸證、駕駛證等有效證件。運輸危險貨物時,經過特殊地段,要按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路線行駛。
四、運輸危險、化學品貨物時必須索要運輸貨物的運單、數量及品名,并要保管好運單。
五、隨車攜帶的滅火器、gps設備,防滑鏈、三角木、防靜電地線必須齊全、有效,并按時檢查。
六、全車所有各種警告標志(如反光帶和防爆、防毒文字圖案,駕駛室頂部放置的危險品標志燈),必須潔凈明目、干凈、平整牢固。
七、嚴格遵照車輛及其設施的“強行保養”制度,發現隱患或故障應及時排除或維修。
八、自覺保護gps監控車載終端設備,嚴格執行gps車載監控管理制度。
九、主動和自覺接受公安、交警、運管人員和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監控和檢查,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
十、熟練掌握事故現場處理程序和規定要求,防止危險、化學品因事故釀成爆炸、瀉漏、污染等重大事件。
十一、招聘危貨車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定期接受再教育,并做好自檢自糾工作,定期匯報工作情況。
危險品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九
1、所有貨物,無論是新入庫、退貨,應嚴格檢驗物品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確保無滲漏后方可入庫。
2、新入庫貨物在桶身統一位置貼上物料名稱小標簽。
3、清點并核對數量,并在標識牌上寫明品名、入庫時間、數量。
4、在倉庫管理臺賬上,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入庫數量、入庫后現存數量、單價等信息。
1、貨物出庫在無特殊要求時,同種貨物相同規格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
2、貨物出庫時,注意運輸的輕拿輕拿,防止掉落。
3、在倉庫管理臺賬上,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出庫數量、出庫后現存數量等信息。
目的:為了加強危險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員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失,制定本管理制度。
適用范圍:適用公司危險品的采購、運輸、搬運、儲存、使用以及廢棄物的處理。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性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毀的物品,均屬危險物品。
本公司危險品是指:機油類、油漆、稀料、化學溶劑等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
1、危險品申請、采購與發放,必須嚴格執行申購、領用審批手續,根據控制和限定數量的原則:“用多少、申購多少、領用多少”。
2、危險品貯存必須嚴格執行分類儲存的原則,做到分間、分架、分類、分堆貯存,要有物質品名、安全標識等,并做好通風、防潮、遮陽、降溫、防火等安全措施。
3、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設施和火源的道路應保持暢通。嚴禁在倉庫堆放雜物、廢品。
4、嚴禁在倉庫內亂接電源,臨時電線,臨時照明。
5、危險品倉庫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識,并按貯存物資的性質配置合適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并經常檢查,確保滅火器材的完好無損。
6、搬運危險品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拋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防止散落,不準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注意按危險品標識要求放置。庫房嚴禁火種和明火,庫房周圍10米之內不準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7、危險品入庫必須登記造冊,要做到帳目清楚、嚴密把管。并做好危險品及其危險品容器的領用和回收工作。
8、庫存物資應建立嚴格的出入庫驗收及領用審批制度,做到帳、卡、物相符。
9、危險品的領用,必須填寫專用領料單,領料單上必須完整填寫用量、使用地點、范圍、使用時間、領用人等。
10、嚴禁在密閉的房間內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學危險品。
11、使用危險品場所,必須事先落實防火措施,嚴禁火種,并指定專人負責安全、保衛并配備好相應的滅火器等防護措施。
12、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體清洗物品時,應在具備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間內進行。生產現場臨時清洗場地,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廢油用有色金屬容器盛裝,統一回收存放并加蓋封閉,嚴禁倒入地下溝道和亂存亂放。 13、嚴禁在倉庫內吸煙,使用手機等各類非防爆電子設備。
14、易燃、易爆、劇毒品,必須隨用隨領,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庫房。
15、危險物品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等情況,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16、儲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庫房、貨場區的附近,不準進行封焊、維修、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進行這些作業,必須經批準,采取安全措施,派人進行現場監護,備好足夠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后,應當對現場認真進行檢查,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場。
17、庫區、場區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雜物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棉紗、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和及時處理。
18、庫房、車間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19、操作者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專用的防護用品。
危險品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
為保證施工安全,加強危險品的管理,根據我標段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危險品的管理制度:
1、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
2、存儲高壓氣瓶時應旋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加以固定。
3、氣瓶庫房應與高溫、明火地點保持10m以上距離。庫房內必須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4、氧氣瓶在運輸時應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槽幫。
5、嚴謹用自行車、叉車或起重設備吊運高壓鋼瓶。
6、氧氣瓶應設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運和使用時嚴禁撞擊。
7、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灰塵。不得用帶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觸氧氣瓶閥。
8、氧氣瓶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暴曬,夏季漏天工作時,應搭設防曬罩、棚。
9、氧氣瓶與焊炬、割炬、爐子和其它明火的距離不小于10m。與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0、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操作人員不得面對減壓器,應用專用工具。開啟動作要緩慢,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必須保持不小于49千帕德壓強。
11、嚴禁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作業。
12、安裝減壓器時,應首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閥門清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作業人員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閥門時,必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13、作業中,如發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不得用明火試。冬季閥門被凍結時,可用溫水或蒸汽加熱,嚴禁用火烤。
1、現場乙炔瓶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5瓶以上時應放在儲存間。儲存間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5m,并應通風良好,設有降溫設施、消防設施和通道,避免陽光直射。
2、儲存乙炔瓶時,乙炔瓶應直立,并必須采取防止傾斜的.措施。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間儲存。
3、儲存間必須設專人管理,應在醒目的地方設安全標志。
4、應使用專用小車運送乙炔瓶。裝卸乙炔瓶的動作應輕,不得拋、滑、滾、碰。嚴禁劇烈震動和撞擊。
5、汽車運輸乙炔瓶時,乙炔瓶應妥善固定。氣瓶宜橫向放置,頭向一方。直立放置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6、乙炔瓶在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
7、乙炔瓶與熱源的距離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溫度不得超過40℃。
8、乙炔瓶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減壓器與瓶閥的連接可靠,不得漏氣。
9、乙炔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保留不小于98千帕的壓強。
10、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
1、液化石油氣瓶必須放置在室內通風良好處,室內嚴禁煙火,并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2、氣瓶冬季加溫時,可使用40℃以下溫水,嚴禁火烤或用沸水加熱。
3、氣瓶在運輸、存儲時必須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運時不得碰撞。
4、氣瓶不得倒置,嚴禁倒出殘液。
5、瓶閥管子不得漏氣,絲堵、角閥絲扣不得銹蝕。
6、氣瓶不得充滿液體,應留出10%~15%的氣化空間。
7、膠管和襯墊材料應采用耐油性材料。
8、使用時應先點火,后開氣,使用后關閉全部閥門。
危險品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一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使用的易制毒危險品的貯存管理,確保易制毒危險品的儲存、發放能得到有效控制,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而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公司所有的易制毒危險品
1、防火負責人管理職責:
a.易制毒危險品庫的防火負責人為制造一課經理、生管企劃課經理、制造三課經理,柴油庫的防火負責人為總務課經理,全面負責易制毒危險品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防火負責人要負責組織倉管學習相關消防法規,完成公司安委會部署的各項消防工作。
c.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制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d.組織對倉管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倉管員的安全素質。
e.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f.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2、易制毒危險品庫倉管管理職責:
a.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
b.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防火工作。
c.對進出倉庫易制毒危險品的品種、數量、簽發人等資料進行核查登記。
d.對易制毒危險品庫進行定期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防火負責人。
e.出現異常情況時,要及時上報防火負責人。
1、入庫:
a.易制毒危險品入庫前,倉管員應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隱患后方準入庫。
b.所有易制毒危險品入庫時,倉管員必須核對進料驗收入庫單,確定易制毒危險品的品種,數量與實際相符。
c.所有進入倉庫的易制毒危險物品必須先通過檢查,看包裝是否完好,標識是否清楚,有無使用說明、密封是否完成好,有無泄漏等。
d.入庫易制毒危險品的品種和數量要及時記錄在原料進取卡和帳薄上,并核對帳、物、卡是否相符。
2、出庫:
a.需要使用易制毒危險品的個人或部門必須先向部門主管申請,開出庫領料單,由主管簽字后到倉庫領用。
b.發貨時倉管員必須憑主管簽字的領料出庫單,按其數量、規格、品名發給使用部門。
c.出庫時要認真檢查包裝是否完好,采用整包、整瓶發放,避免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污染。
d.發完料后,領料人員須在領料出庫單上簽名確認,倉管員及時入帳和填寫物料卡。
1、庫存的物品經分類、定點、定位存放,不同種類的物品不能混放。
2、在倉庫里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3、倉庫必須通風、透氣、有充足的光線,照明設施必須有防爆防漏裝置。
4、倉庫內嚴禁閑雜人員進出、除領料人員、倉管和檢查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禁止入內。
1、易制毒危險品庫必須設置醒目的防火標識。
2、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用明火申請手續,經危險庫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
1、倉庫內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器材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上,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2、設施由倉管員負責管理,并每月公司安排專人巡查作好記錄。
2、卸油,應嚴格控制溫度,輸油軟管應有可靠的接地。
3、卸油過程中,若遇雷雨天氣或附近發生火災,應立即停止卸油作業。
4、卸油過程中,工作人員應經常巡視,防止跑、冒、漏油,濺落地面的油料應及時立即清理干凈。
5、柴油庫周圍必須設置圍墻,圍墻高度不應低于2米,并掛有“嚴禁煙火”等明顯警告標志。
6、柴油庫內應杜絕火種,嚴禁穿易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服裝和帶鐵掌的鞋入內。
7、柴油庫內一切電氣設施均應用防爆型,電力線路必須是電纜或暗線,不準有架空線。
8、柴油庫內應保持清潔、無雜草、無油污,不得儲存其它易燃物和堆放雜物,不得搭建臨時建筑。
9、柴油庫內的一切檢修工作均應停電狀態下進行。
10、柴油庫應保持暢通,嚴禁堆放雜物。
11、柴油庫內應有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及器材,庫內的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油庫著火的滅火方法以及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12、油庫內系統設備需動火作業時,應嚴格執行《動火工作管理制度》。
危險品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二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管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
1、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2、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質監部門檢驗合格證明、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已到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志和標志燈。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超載報警器和行駛記錄儀。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有資質的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2)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抵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域內。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后方可準予導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匯報并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到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傾倒殘液。
4、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必須取得規劃許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環保、安監、質監等部門的.要求。
5、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1)停車場要保證專用車輛有地方停放,專用停車區域(周圍)懸掛或粘貼“危險”標志。
(2)所有在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不允許裝載有危險貨物。
(3)停車場有專人值守,對車輛出場、回場進行登記,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并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4)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車輛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擋消防栓。
(6)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7)停放車輛按順序停放在專用停車場所,現場應設置定置線、區域標志、警示標志、道路指示標志、限速標志、進出口標志、減速帶等。
(8)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9)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10)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11)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和監控系統,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12)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停車場。
(13)做好《停車場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停車場場記錄》等相關記錄。
6、公司建立專用停車場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7、車場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
危險品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三
為加強學校實驗室危險品管理,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及公共安全,保證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險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放射性等危險性的物質,并在一定條件下能引起燃燒、爆炸和導致人體中毒、灼傷、死亡等事故的化學物品及放射性物品。學校使用的危險品主要有:氧化劑、自燃物品、遇水燃燒物品、易燃固(液)體、毒害物品、腐蝕物品等幾類。
二、危險品必須存放于專門倉庫中,雙人雙鎖管理,不得存放于實驗室、儀器室內。
三、危險品入庫前必須進行嚴格的檢查和驗收,存儲的危險品必須有明顯的標簽(標簽上應注明該危險品的名稱、采購時間、規格、數量、質量),無標簽的危險品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存儲的危險品要在有關帳簿中反映。
四、危險品應分級分類存放,性質互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得混放,并且不得堆垛過密、過高或過量儲存。
五、危險品倉庫必須按規定定期檢查防止變質、自燃和爆炸事故。對變質、過期的危險品應及時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要加強對危險品倉庫的治安、消防管理,危險品倉庫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和防護設備。
七、危險品的領用必須由專人審批,根據使用情況領取最少量。
八、領用劇毒物品,如氰化物、砷化物等,必須詳細說明其用途,經學校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領用。使用后如有剩余必須全部收回。
九、學生在使用危險品時,教師應加以指導,傳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須的安全保護措施。
十、使用后,多余的劇毒、易爆物品應及時退還給實驗室,任何人不得將危險品帶出實驗室。
十一、盛裝危險品的容器、廢液、殘渣不得隨意拋棄,必須由實驗室統一處理。
十二、學校實驗室主管部門及總務部門和使用危險品的學科(教研組),要對危險品的管理工作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檢查,并且列入制度。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防患于未然。
十三、對于因疏忽大意造成損失(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批評或處分,對于因違反操作規定,玩忽職守,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涉及人身安全的,必須要追究責任者的法律責任。
十四、以上管理制度未盡事宜,由學校主管部門研究酌定。
危險品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四
根據國務院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結合公司經營的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危化品采購、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
1、采購生產使用產品的數量必須按照每次生產計劃的定制采購數量不得造成每批次生產完后,危化品原料剩下400公斤以上;油漆采購必須保證兩周以內的用量。
2、采購人員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采購危險化學品。
3、采購人員不得向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采購危險化學品。
4、采購人員不得委托不具備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危險化學品;禁止驗收不具備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運輸單位運輸的危險化學品入庫。
5、采購劇毒品,必須取得公安部門核發的劇毒品準購證和準運證。
6、采購人員應向危險化學品生產或經營單位索取所采購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
1、生產和使用有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及相關作業證,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方可進入作業場所作業。
2、安全檢查以查思想、查紀律、查制度、查隱患為中心邊檢查,邊改進,制止違章作業,及時防范和整改隱患。對檢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認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隱患,避免事故發生。每次生產前必須做好應急預案。
3、生產車間內嚴禁煙火,任何人不得攜帶火柴、打火機、煙卷等火種進入車間和倉庫。
4、凡使用危險化學品,必須隨用隨領,所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
5、目前公司的一部分產品在其他公司代加工,員工必須遵守他人公司的規章制度。如與本制度有沖突以他人公司制度為準。
1、銷售人員不得將危險化學品銷售給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
2、銷售人員不得將危險化學品銷售給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
3、銷售人員不得將危險化學品銷售給未取得《安全評估審查意見書》和《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登記證》的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企業。
4、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銷售危險化學品時,應附有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
1、油漆部分必須委托儲存在有危化品儲存資質的倉庫內并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提出雙方的責權利。
2、生產所需的危化品存放在代加工公司的按其相關制度管理,存放在本公司庫房的必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危險化學品運輸必須委托具有化學品承運資質的單位采用專門運營汽車、專業司機進行運輸,并與承運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明確提出雙方的責權利。
2、少量的樣品可以由普通車輛運輸,但數量不得超過50公斤,車內必須配備干粉滅火器。
集中收集,統一處理,達到國家排放標準方可排放。
危險品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五
為了加強對gps車輛的管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發揮科技裝備在管理、安全生產和經營活動中的作用,有效制止道路違法行為和預防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晉中燃氣汽車隊危險品運輸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gps車載系統是為車輛準確定位和行駛提供安全保證,車輛在運輸途中gps終端要處于開機狀態,嚴禁人為破壞車載終端的正常使用,嚴禁私 自拆卸或改變車載終端結構。車載終端若不能正常使用應及時向管理平臺反映,以便及時維修。
2、 車輛出車前駕駛人員應仔細檢查gps車載設備,保證行駛過程中gps車載系統工作正常。
3、車輛在行駛途中,駕駛人員不得關閉gps車載系統。
4 、車載系統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應及時向本汽車隊匯報。
1、所有安裝gps的.車輛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行駛路線行駛,嚴禁擅自改道行駛。遇有特殊情況確需改道的(如塌方、道路阻斷等),要請示車隊領導后方可行駛。
2、駕駛gps車輛的駕駛員應按照規定速度行駛,嚴禁超速行駛。 根據晉中市道路狀況,危險物品運輸車最高行駛時速為60/小時,縣鄉級公路限速40公里/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