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讀后感絕不是對原文的抄錄或簡單地復述,不能脫離原文任意發揮,應以寫“體會”為主。什么樣的讀后感才能對得起這個作品所表達的含義呢?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讀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福爾摩斯讀后感福爾摩斯讀后感篇一
在《福爾摩斯偵探集》一書,我的心被福爾摩斯的勇氣震撼了。他在最后以自己生命換來了恐怖組織的消停。在生死關頭,他竟然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社會的安寧。
這使我不禁開始思考什么是勇氣?
世人眼中的勇氣或許是不顧一切的挺身而出,但我認為不是。不顧一切地挺身而出,那叫魯莽。
那勇氣到底是什么呢?
勇氣,是能在茫茫大海中有生存的意念;勇氣,是面對刀山火海時信心穿起;勇氣,是在面對困難時仍堅持不懈。勇氣是冷靜地面對困境,勇氣是對自己有長足的信心,勇氣是在任何環境中都不屈不撓!
細細品味,福爾摩斯不正是真正的勇士嗎?他自信,哪怕再難的案子也絕不輕言放棄,就算置身于水深火熱之中,也不慌亂,沉著、冷靜。
勇氣,不是一時沖上頭腦的瘋狂舉動,而是經過深思熟慮后的緊定決心。
勇氣,不是一時,它是永久存在于心間的一種責任、一種心態。
勇氣,不是面對困難時的動搖,而是用不輕言放棄的信念。
魯迅先生曾說過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慘淡的人生,敢于正視淋漓的鮮血。生于xx世紀的我們,不需要面對鮮血,但是勇字確是從古至今仍值得擁有的優秀品質。
大瀑布下福爾摩斯落入深谷,這一刻他釋放了,他直面死亡。他身先死,但是他的勇氣卻長存我們的心中。
真心祝愿每一個中國人都擁有這樣的勇氣!
福爾摩斯讀后感福爾摩斯讀后感篇二
夏洛克·福爾摩斯是英國偵探小說家柯南·道爾筆下的一位神探,《血字的研究》是他的第一部長篇偵探小說。
此書是以華生作為第一視角敘述,華生是一位前陸軍軍醫,由于負傷,無法繼續工作而被準假回家休養。他在租房子時通過朋友介紹而與福爾摩斯相識。在他的回憶錄中可以看出,起初他對福爾摩斯的各種行為感到不理解,而后在親眼目睹了他的所有推理過程后又對他肅然起敬,感到深深的佩服。
福爾摩斯是一位邏輯思維能力很強的偵探,他不但有著令人驚嘆的天賦,而且對自己要求十分嚴格,因此他能夠熟練掌握化學知識、解剖學知識以及十九世紀所有兇案文獻的知識。我們應該學習他這種做事認真的態度。
福爾摩斯是一個不追求名利的人,雖然他取得的成就已經足矣讓他出好幾本自傳了,但是他依然很低調,日復一日地等待一個個案件上門,就算是在閑暇時間里,他也喜歡不停地思考、不斷的探索,如同機器一般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工作,可見他對于工作的喜愛似乎超越了自己的生命。如果是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像他這樣的工作狂一定沒有什么朋友,華生醫生是他這些年來唯一的朋友,也許天才都是孤獨的吧。
小說雖然有幾分陰森恐怖的氣氛,但是推理過程十分詳細,這也是我比較喜歡的一部分,通過閱讀小說可以鍛煉我們的邏輯推理能力。通過一段時間的閱讀推理小說,讓我養成了在生活中也處處留心、細心觀察的習慣。在我們日常的學習中更要學習福爾摩斯的細心、堅持、不斷探索的精神。
福爾摩斯讀后感福爾摩斯讀后感篇三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福爾摩斯,他在推理方面十分感興趣,什么再難的案件在他手上都能迎刃而解。而且福爾摩斯對其他的方面也略知一二,算是全能偵探了。只要一碰到難以破解的案件就會廢寢忘食,像個上了發條的機器人,不停地工作。一但得到了答案,就像個孩子,開心得大吼大叫的。
翻開目錄,看到那些令人直發抖的題目:帶面紗的房客,夜伴哭聲,斑點帶子案……讓我打了個冷顫。
福爾摩斯的樂趣就是破案,一天沒案子就心癢癢。他破了許多離奇古怪的案子。就連警方都佩服他,福爾摩斯比那些笨蛋警方好多了,但他從來都不在意功勞還有報仇,只覺得有案件破自己就十分滿足。而那些功勞,常常被那些什么都沒做,耍耍嘴皮子的警方搶走了。
如今,福爾摩斯已經成了偵探的榜樣。但他從不驕傲,讓我們在心里深深地刻畫下這位,象征著希望與智慧的名偵探——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讀后感福爾摩斯讀后感篇四
五一節前幾天,我看完了《福爾摩斯》中的一篇——雷神橋之謎。故事講的是一個人在橋上被殺,沒有留下任何兇器,福爾摩斯在破案時注意到了石頭上的缺口,做了個實驗,猜出兇手。
讀了這篇文章后,我覺得我們要學會從一件事想到另一件事。如果福爾摩斯不這樣,發現了缺口也沒用。
又一次,我和馬拉等人發現了一只千足蟲,準備抓走它,但是一不小心把它的一條腿弄折了。它拖著一條搖搖欲墜的腿掙扎,可是沒有逃脫。直到我們去找用來裝它的盒子時,它跑了。
我們很失望,盡管知道它不會跑遠,但卻怎么也找不到它。雖然如此,我們還是不肯放棄,于是在墻邊毫無頭緒地找。突然,我看到了一條留在墻上的斷腿。它又細又長,沒有帶毛,明顯的是節肢動物的腿。而且很有可能正是千足蟲留下的。我小心翼翼地觀察著那條腿,腦海中浮現出了長著千萬條腿的千足蟲,想到千足蟲腿部復雜的結構。后腿在后退時會被前腿卡到,所以千足蟲是不會倒走的。腿斷處指的地方一定就是它去的方向!
我把這個發現告訴大家,他們恍然大悟,用手指一邊往腿尖的地方劃著,一邊仔細找,不放過每個角落。就這樣,沒過多久,我們果然找到了千足蟲。
我覺得思考很重要,我們要把一件事和另外一件事結合起來,這樣才能有所發現,有所發明,有所創造,有所成就。
福爾摩斯讀后感福爾摩斯讀后感篇五
雖早已聽說福爾摩斯的傳奇事跡,但一直無緣一睹,這不,在寒假前幾天,我向同學借來了兩本《福爾摩斯探案集》準備在寒假中大飽眼福。當看完書后,我就已被故事情節的撲朔迷離牽著走,心也已被福爾摩斯的膽量與智慧深深吸引。雖是虛構人物,但他已成為我不可磨滅的偶像!福爾摩斯,一位傳奇般的人,他就是智慧與正義的化身。他雖然沒有動畫中柯南用的高科技產品,但他們都擁有縝密的心思和機智的大腦。
福爾摩斯還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來的廢寢忘食,他可以為一個問題想一下午,飯也顧不得吃,華生勸福爾摩斯說這樣對身體不好,可福爾摩斯卻說:“頭腦是我的全部,身體只是我的一個附件。”赫德森太太問他幾點吃早飯,他總是說:后天七點半。他不慕名利,只為將犯人繩之以法,享受破案的過程的樂趣與成功的喜悅,那些愚笨的英國警察來搶他的功勞,福爾摩斯卻毫不在乎。
福爾摩斯不僅有個機智的頭腦,還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閑暇無聊時,他會拉一些曲子,或者去聽音樂會,高尚的情趣,更為他的存在添彩。
福爾摩斯雖偉大,但畢竟是虛構人物,誰能塑造出令千百萬人深深著迷的人,來記住這位傳奇般人物,英國著名偵探小說家——阿瑟柯南道爾!
福爾摩斯讀后感福爾摩斯讀后感篇六
1661年3月,鄭成功收復臺灣,而1894年日本侵略中國,中國臺灣又被日本戰領了。
文章主要講的是:抗日戰爭勝利后,文中的我在一座鄉村小學,看到了一位中國臺灣老師正在教孩子們學習國語的動人場面。讓我感到深深的溫暖。
日本人為什么要傷害中國人?為什么要把中國的土地奪走?望著那些不平等的條約,作為一個中國人,難道不覺得憤怒嗎?日本人妄想使中國人永遠受日本的統治,妄想用戰爭把中國的土地“租借”給日本。不!這不可能!
中國,一個巨人,一個覺醒的巨人,一個震驚世界的巨人。
福爾摩斯讀后感福爾摩斯讀后感篇七
夏洛克·福爾摩斯用自己寶貴的生命來挽救那一場場悲劇的發生,而我呢?只能用滿腔的敬佩來祭奠這位天生善于觀察和推理的偵探。
直到“歪唇男人”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這樣離奇的案件對福爾摩斯來說只是小菜一碟,此時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樣的渺小,那樣的不值一提,那樣的不堪一擊。
好一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哪!“五個桔核”中,那個毫無線索,毫無根據的兇殺案,根本就無懈可擊,而福爾摩斯竟以一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來懲罰并破了這個至今我仍摸不著頭緒的案子。
終于,我讀到了“最后一案”,此時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讀下去的,因為我知道,福爾摩斯的最后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當我看到“我懷著悲痛的心情握筆寫下這個最后的案件”時,我深深的明白了,福爾摩斯離我們遠去了,看到這幾個比兇殺案更能恐怖的字眼,我不由得心頭一顫,這位杰出的天才就這樣走了,無聲無息的……我想,他一定是為了破案才犧牲的,我想,他一定是!
知道書本只剩下最后三頁的時候,我再也沒有什么勇氣接下去讀了,只是看著福爾摩斯就這樣即將斷送了自己的性命。
一個“肺結核后期”就將華生引開了,雖然這也是福爾摩斯的意思,但是,這畢竟讓人痛心了點,假如華生一直與福爾摩斯同行,事情的結果會不會改變呢?也許不會,也許會斷送兩個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爾摩斯,他的選擇是正確的。
福爾摩斯讀后感福爾摩斯讀后感篇八
第一次與福爾摩斯接觸,是在我大概六七歲時。
這本書由英國著名作者柯南·道爾所著。書中描寫了一個人物,他有點“怪”,研究學問的勁頭十足,他又是一個一流藥劑師。他研究的雜亂又古怪,頭腦里裝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識。
柯南·道爾給每篇文章都起了一個題目,如“血字的研究”、“帶斑點的帶子”、“水利工程師”、“斷指案”……聽起來都耐人尋味。
福爾摩斯最大的特點在我看來不是聰明,而是堅持。他可以為了一個問題思考一個下午,只為了求出那個問題的答案。他可以為了破案或制裁犯人,長時間隱匿自己的身份。再想想我,一個數學問題,還沒想多久就放棄了,一件事總是做不到底,心里總覺得還是放棄吧!
不過自從看了福爾摩斯探案集后,讓我明白了一件事,要堅持到底,不要因為有結果就放棄研究它,因為結果是別人得到的,歸屬于別人。你應該堅持,可能還會有另一種結果,那才是你想要的結果。
凡是勤奮的人,都有契而不舍的精神。
福爾摩斯讀后感福爾摩斯讀后感篇九
每年,媽媽都要給我買一批精神食糧——書。今年,媽媽照常給我買了一批書,可我卻不再感到乏味,因為其中有我最喜歡的《福爾摩斯探案集》。
這書中的七個故事分別是《帶血的字跡》、《溪谷慘案》、《新娘失蹤案》、《丟失的寶石》、《慷慨的雇主》、《神秘的紅發會》以及《恐怖的帶子》。每個故事都描繪出華生與福爾摩斯的勇敢、聰明的品質。其中,讓我百看不厭的是《神秘的紅發會》。福爾摩斯和華生等人在星期六晚上捉住了一個名叫約翰的犯罪團伙的頭兒,更是體現出他們的智勇雙全。
看完這本書后,我想起之前一個畫畫同學的“抓賊經歷”。
這個同學叫胡依,她有一個弟弟,叫胡浩。胡依十二歲生日時,她的爸爸給她買了一盒巧克力,胡依可高興啦,把它放在自己的抽屜里,就和同學狂歡去了。可是這一切被小胡浩發現了,他偷偷摸摸地拿出巧克力,大口大口地吃了起來。不過一會兒,這盒糖便成了胡浩的“胃中之物”。當胡依回來發現巧克力失蹤時,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胡浩,后來經過證實,發現“小偷”正是他,我實在是佩服胡依的判斷力呀!
大偵探福爾摩斯栩栩如生地存活了百余年,依舊魅力不減。在《福爾摩斯探案集》中,他帶領我們進入驚險的兇案現場,查找狡猾兇手的蛛絲馬跡,邏輯縝密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開一個個跌宕起伏的兇案真相,使我的生活更加豐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