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程合同免費篇一
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下列產品。
二、工程地點:( )。
三、甲方先付給乙方定金( )元,材料運到甲方工地后,甲方再付給乙方材料費( )元。工程完成后甲方把剩余的安裝費( )元一次性全部付給乙方。
四、施工期間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水電,解決工人住宿,因停電或天氣等特殊情況無法施工時,工期順延。
五、乙方應按施工圖紙及國家有效地技術規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六、乙方應按同行業規定驗收。乙方對本工程保修壹年。
七、現金結算:如甲方需開發票另加增值稅。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如遇特大自然災害,本合同自然終止。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加條款:
1、乙方在施工中應自己帶好所有的使用工具及設備。
2、乙方的所有的工人必須是專業的施工人員,自己安排,甲方概不負責,乙方對自己的工人的一切保險及人工費由乙方自己解決,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3、乙方在施工中一定要保證安全,在施工中的一切安裝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免費篇二
簽定地點:______市____區電教教儀站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實驗中學
乙方:___________教學儀器設備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名稱:______市______實驗中學電子監控系統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市______實驗中學校園內
工程范圍:詳見______市______實驗中學監控系統招標文件和投標書
工程內容:監控系統布線、設備安裝及調試
:xxxxxxxxx元
合同金額:人民幣貳拾捌萬壹仟肆佰玖拾伍元整(¥____________元)。
注:工程總款中,中標工程總款為____________元,后續附加四畫面分割器____________元,為甲、乙方及江北區電教教儀站認可,為必須附加項,見工程價格匯總表第9項。
本工程在學校監控系統工程招標文件、投標書范圍內采用總價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學校監控系統工程招標文件、投標書范圍內的項目若學校需要增加,由雙方協商定價。
1.乙方須按附表1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正品設備,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發現有非正品則乙方以一賠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設備有關品質證明書,合格證,說明書,相關軟件等資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設備應保證產品內外包裝完好無損,若不能達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合格產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在簽訂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負責設備安裝、調試,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線規范,便于使用及維護,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
4.由甲方提供安裝場地及電源。
(1)布線標準:乙方監控系統布線施工,嚴格遵照國際《民用閉路監控電視系統技術規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設備均以生產廠家提供的產品技術資料為技術標準。
(3)乙方保證本項目所供產品均為合同中指定的產品,且包裝為原包裝。產品進場時提供供貨證明,經甲方驗收后進行施工。
(4)乙方對監控布線、設備質保見附件1(工程價格匯總表質保說明)
合同簽定后5日內進場施工,整個施工工期 30 天。(____________開工,____________以前乙方按設計要求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1.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設備,從驗收之日起,所有產品及零配件質保期按投標書規定辦理。在質保期內,若有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免費更換或維修。質保期滿后,設備維修時,乙方按成本費計算。更換的產品必須是新的,且質保期限從當時算起。
2.凡由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各類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報修通知后,在4小時內響應,24小時內解決故障,若在24小時內不能排除故障的,則應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設備標準的備用產品保證學校的正常行課。
3.在驗收合格后的三年內,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報修通知后4小時內沒有響應或24小時內沒有排除故障且沒有提供不低于原設備標準的備用產品保證學校的正常行課,則每出現上述情況一次扣除乙方合同總金額的0.1%作為對甲方的賠償,直到扣完,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每次售后服務,均要求有甲乙雙方簽字的書面記錄)。
4.乙方向甲方免費培訓1-2名設備操作管理人員,要求達到能正確使用與維護本合同的設施、設備。
項目施工安裝、調試完畢,由乙方通知甲方組織驗收,并提供相應完整的驗收資料。乙方自書面通知之日起,10天內由于甲方拖延不驗收視為工程驗收合格。
項目施工安裝、調試完畢后,由江北區電教站與學校一道組織驗收,并簽注驗收結論。自驗收合格之日起5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 ____________),使用一年后(即_________年內)無質量問題和用戶投訴的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 %(¥____________)(此部分資金不計算利息),使用二年后(即_________年內)無質量問題和用戶投訴的支付合同總金額的60%(¥ ____________)(此部分資金不計算利息),逾期不付按0.1%支付滯納金。
(1)為確保工期,爭取提前竣工,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工程實施小組。
(2)合同如需變更,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變更事宜,雙方簽章生效,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招標文件、投標書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1作為本合同要件,乙方必須遵照執行,否則視為違約。
1.乙方必須嚴格按合同要求按時、按質(即合同要求的設備的規格、型號)、按量完成供貨與安裝調試完畢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超過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證按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項,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條款執行。
十一、合同執行中,若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直至提交法院審理。
十二、施工期間出現工傷事故,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執二份(存檔一份,財務一份),乙方執一份,電教站備案一份。
十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貨款兩清后,合同效力終止。
甲方:______市_____實驗中學 乙方:_____教學儀器設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工程合同免費篇三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簽訂日期:
天津市小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方:(簡稱甲方)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天津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1.4 承包范圍:
1.5 承包方式:
1.6 合同價款:本工程造價¥
金額大寫:第二條 工程期限
2.1 全部工程開工日期:本工程定于日開工。
2.2 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日竣工。
2.3 全部工程總日歷天數
2.4 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三條 工期延誤與工期獎罰
3.1 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時開工,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到來之前提前五天,向甲方書面提出延期開工的要求和理由。甲方代表應在三天內書面答復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內不予答復,工期相應順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3.2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認為必要時,可提出暫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在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應及時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時內予以答復。甲方未能在規定時間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時限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停工責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3.3 工期延誤。下列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3.3.1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3.2 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影響施工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3.3 施工中遇到不可預見障礙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處理時。
3.3.4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供應材料,甲方未按時撥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簽認同意給予順延的情況。
3.3.5 不可抗力(指戰爭、動亂、空氣飛行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五天內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后五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4 工期獎罰。根據工期定額標準雙方約定的工期完成日期,工程提前或延誤的獎罰費用,雙方應擬訂如下條款:
第四條 甲方工作
4.1辦理施工所需證件、批件,清理場地,修復現場干道,保證運輸暢通。
4.2 將施工所需水、電源、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施工現場雙方商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4.3 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4.4甲方在開工前
4.5 組織設計院、乙方進行圖紙會審,并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4.6 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要求,并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工作造成施工損失,應承擔經濟責任,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乙方工作
5.1 按雙方約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并提供施工用電、用水計劃。
5.2 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將施工組織設計(或
施工方案)交與甲方,甲方應在 日內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即可認為已經批準。
5.3 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5.4 已竣工程在驗收之前,負責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系乙方責任由乙方負責修復,系甲方提前使用后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5.5 按約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5.6 嚴格執行我市關于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建筑物無污染,現場無建筑垃圾。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損失,應承擔經濟責任。
第六條 價款支付與調整
6.1 工程預付款:在合同簽訂后,按天津市有關文件規定,三日內甲方按工程合同造價 %,計人民幣元,支付給乙方。
6.2 工程進度款按天津市關于工程進度款撥付辦法的規定。
6.3 合同價款的調整。在合同簽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但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可以調整。
6.3.1 甲方同意的設計變更及工程量增減。
6.3.2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6.3.3 雙方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6.4 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撥付工程款時,乙方可向甲方發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 天內仍不能按要求支付
工程合同免費篇四
合同是一種契約,是當事人之間依法確定、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市場經濟要求公平有序地競爭,競爭的秩序要靠法規來規范。依法簽定的工程合同是工程實施的"法典"、競爭的"規則"、運行的"軌道"。
目前,從建筑市場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看,工程建設的參與各方缺乏市場經濟所必須的法制觀念和誠信意識,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發生,承發包雙方合同自律行為較差,加之市場機制難以發揮應有的功能,從而加劇了建筑市場經濟秩序的混亂。因此,必須加強合同管理,規范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本文結合有關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實踐經驗,從項目施工合同管理的角度對項目合同管理予以簡述。
任何一個建設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發包合同來實現的。通過對承包內容、范圍、價款、工期和質量標準等合同條款的制訂和履行,業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環境下調控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態。通過對合同管理目標責任的分解,可以規范項目管理機構的內部職能,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開展項目管理工作。因此,無論是對承包商的管理,還是對項目業主本身的內部管理,合同始終是建設項目管理的中心。
建設項目由于建設周期長、合同金額大、參建單位眾多和項目之間接口復雜等特點。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主與承包商之間、不同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以及業主與材料供應商之間不可避兔地產生各種爭執和糾紛。而調處這些爭執和糾紛的主要尺度和依據應是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種約定和承諾,如合同的索賠與反索賠條款、不可抗力條款、合同價款調整變更條款等等。作為合同的一種特定類型,建設工程合同同樣具有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屬性。所以,合同是建設項目順利實施的法律保障。
3.1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其主要表現在
(1)少數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分非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2)合同文本不規范。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為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體現雙方的責任、權利和風險。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
(3)“陰陽合同”充斥市場,嚴重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有些業主以各種理由、客觀原因,除按招標文件簽訂“陽合同”,供建設行政主管部分審查備案外,私下與承包商再簽訂一份在實際施工活動中被雙方認可的 “陰合同”,在內容上與原合同相違背,形成了一份違法的合同。
(4)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
(5)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對于承包商來講是一種保護自己、維護正當權益、避免損失、增加利潤的手段。而建筑市場的過度競爭,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受損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6)違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義簽訂合同或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簽訂合同的情況普遍存在。
(7)違法簽訂轉包、分包合同情況普遍存在。
3.2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3.3專業人才缺乏也是影響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4不重視合同歸檔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1)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通過嚴把建筑承包商資質管理關,從總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隊伍的規模,解決目前建筑市場上供求失衡與過度競爭問題,從根本上杜絕壓級壓價。
(2)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3)借鑒國際經驗,推行適用于市場經濟的合同示范文本。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參考了fidic文本格式,較以往合同文本有較大的改進,有利于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應該嚴格執行。
(4)推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
(5)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對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辦理工程報建手續,不得組織招投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施工許可;堅決取締墊資、帶資施工現象,努力凈化建筑市場,進一步維護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6)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產生。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承包商要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7)加強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8)加強合同及相關文件歸檔管理工作。為合同順利履行創造條件。做好資料歸檔工作決不是簡單的文檔管理問題,應專人負責,負責到底。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時應用先進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條件,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合同履約這一管理意識,已成為約束建設市場經濟行為的普遍準則,企業緊緊把握工程建設全過程的合同管理,切實保證合同的履行,維護合同雙方的權益,真正把合同管理落到實處,只有這樣,才能為企業自身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才能使企業在競爭激烈的今天立于不敗之地。 [科]
[1]陳燕.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安徽省高等學校省級規劃教材”.
[2]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命題研究組”.
工程合同免費篇五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風險防范與控制
任何一個企業從設立、存續、發展一直到解散,風險無處不在。風險中的法律風險也是如此伴隨著企業存續的每個階段。
然而,我們在向企業提供訴訟、仲裁法律服務時,深深地感受到絕大多數企業很少在防范法律風險上下功夫,通常將律師、法律顧問當成消防員(代理打官司),要求他們完成“滅火”工作;而對于企業設立、合同簽訂、變更、履行以及解除、投融資、購并、員工聘用、解聘以及商業秘密保護等重要經營環節,不能主動邀請律師提前介入,結果出現這里剛“滅完火”,那邊又“著了火”。如此一來,企業把精力不是放在經營和健康發展上,而是放在 疲于應對各類訴訟、仲裁案件上。
建筑施工企業的法律風險主要來源于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部是施工企業最基本的生產經營單位;項目經理部的法律風險常常體現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簽訂、履行以及勞動用工、勞務分包等各個方面。而貫穿在項目經理部承包經營活動始終的建筑工程承發包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則主要是通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來確定的。由于建筑市場實行的是先定價后成交的期貨交易,其遠期交割的特性決定了建筑行業的高風險性。因此,盡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風險是每個施工企業應該十分重視的問題。 本部分包括三個問題: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
(二)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分析和對策
(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風險防范的措施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的客觀存在是由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不穩定性、長期性、多樣性、復雜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點而決定的。 常見的建設工程合同風險分為三類:發包人(業主)資信的風險,外界環境的風險,工程本身涉及工程技術、工程承包價在履行中是贏利還是虧損、索賠和保險等方面的風險。
1.發包人(業主)的`資信風險:主要是指發包人能否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包括發包人項目手續的合法性、業主能否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結算款,發包人是否是項目的真正業主以及發包人既往履約情況等等。
2.外界環境的風險:實際是建設工程合同的客觀風險,包括天災人禍以及市場波動、國家政策和法律的變化等。如鋼材、商品混凝土、瀝青等主要材料的市場價格變動;政府、國家政策和法律發生變化等影響項目順利實施。這些風險是法律法規、合同條件以及國際慣例規定,其風險責任是合同雙方無法回避的,例如fidic條款規定工程變更在15%的合同金額的,承包商得不到補償。索賠事件發生后的28天內,承包商須提出索賠意向通知等,因此,這類風險可歸類為工程變更風險、市場價格風險、時效風險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對承包人
行使工程款優先權設置了一定限制的條件:(1)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后,承包人就該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2)建筑工程價款包括承包人為建設工程應當支付的工作人員報酬、材料款等實際支出的費用,不包括承包人因發包人違約所造成的損失;(3)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先權的期限為六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
3.工程技術、經濟索賠等方面的風險:
主要源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有關工程本身而產生的風險,如工程技術變更引發的工程量的變化,業主違約導致的經濟索賠等。上述風險,業主常常會利用其有利的競爭地位和起草合同的便利條件,在合同中把相當一部分風險轉嫁給承包人。主要表現有:合同存在單方面的約束性,不平衡的責權利條款,合同內缺少和有不完善的轉移風險的擔保、索賠、保險等條款,缺少因第三方造成工期延誤或經濟損失的賠償條款,缺少對發包人駐工地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工作效率低或發出錯誤指令的制約條款等。
(二)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分析和對策
從建設施工合同形成、履行過程來分,建設工程合同風險分為三個方面:(1)參與投標取得合同資格;(2)通過合同談判進行正式簽約;
(3)合同履行中的風險。 作為承包人,要充分利用有利于自己的因素,請教法律專業人士,力求使雙方責權利關系平衡,沒有苛刻的單方面約束性條件。
1.參與投標取得合同階段
施工企業在投標前要深入了解發包人(業主)的資金信用、經營作風和簽訂合同應當具備的相應條件。了解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有關設計的施工圖,是否有計劃部門立項文件、土地、規劃、建設許可手續,應拆遷是否已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到位等。從側面調查了解業主資信情況,特別是該工程的資金到位率,如果是房地產開發單位最好應充分了解其以往工程招標簽訂的合同條款。在投標過程中,對招標人的招標文件進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確理解招標文件,具體地逐條地確定合同責任,吃透業主意圖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標人須知,詳細勘察施工現場實地,仔細研究審查圖紙,認真復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條款,并與項目經理部認真確定各個子項的單價和各項技術措施費用并制定投標策略,以減少合同簽訂后的風險。
有時業主會在未發中標通知書之前,提供條件苛刻的非示范文本合同草案,要求施工企業無條件全部接受,其合同條款往往把相當一部分風險轉嫁給施工單位、缺乏對業主的權利限制性條款和對承包商保護性條款。由于此時施工企業所處的境地十分被動,因此要盡可能地了解各方面的可靠信息,堅持原則,運用政策法規盡可能修改完善,規避風險。
2.合同談判及簽約階段
在取得建設工程合同資格后,施工企業應把主要精力轉入到合同談判簽約階段,其主要工作是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查,結合工程實際情況進行合同風險分析,并采取相應對策以及最終簽訂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合同談判前,承包人應明確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如經營處,負責施工合同的審閱,根據發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條進行研究,實施監督、管理、控制。在合同實質性談判階段,談判策略和技巧是極為重要的,應選擇有合同談判能力和有經驗的人為主進行合同談判。
通過合同談判,使合同能體現雙方的責權利關系平衡,盡量避免業主單方面苛刻的約束條件,并相應提出對業主的約束條件。雖然合同法賦予合同雙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權力,但在實際的經濟活動中,絕對的平等是不存在的。權利還要靠自己去爭取,如有可能,應爭取合同文本的擬稿權。
對業主提出的合同文本,應對每個條款都作具體的商討,切不可把自己放在被動的地位。在這個階段可以要求具有建筑專業知識的律師參與,共同把好簽約關。
3.合同履行中的風險防范
合同簽訂只是雙方合作的開始,合同中約定的雙方權利義務以及簽約目的的實現,最終要通過合同履行來完成。而合同履行是一個比較漫長的過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常常會出現合同部分條款的變更、合同解除甚至終止等情況。
作為施工企業,如果說在合同簽訂時是被動的,那么在合同簽訂后、進場施工將變成主動。作為業主、發包人總是希望承包人能盡快按質按量完成項目施工。因此,這時的施工企業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優勢,對合同履行中涉及權利義務變化的證據要積極搜集,整理和完善索賠、簽證資料的工作,力求使自己權利最大化。這也是建設行業的低中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