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組織和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項手段,它為工作流程和行為規范提供了明確的指導。接下來,我們將一起來看看一些規章制度的范文,它們展示了不同領域的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實施過程。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一
1.負責學校體育器材的保管、維修、出借及回收工作。
2.執行器材室的管理制度,及時準備好體育課、課外活動所需器材物品,保證正常教學及課外活動的'順利開展。
3.建立完整、規范的體育器材帳冊,器材設備分類入冊,定櫥、定位存放,做到帳物相符,并與學校總財產帳一致。
4.經常清理、整理、檢查器材物品,及時保養和維修,做好品材的報損和新器材的驗收、登記、入冊、存放工作,并根據需要,及時做好有關物品的請購工作,保證教學的正常進行。
5.注意經常、及時保養體育場地設施,如平整操場、掘松沙坑等。
6.負責全校學生廣播操、眼保健操的廣播播放工作,負責全校學生課外活動、各類文體活動所需體育用品出借及回收工作,協助體育教師管理課外活動。
7.負責學校室內籃球場、體操房的清潔衛生工作和安全工作,每天下班前檢查門窗和水電開關是否都關好。
8.完成主管領導、體育教研組長布置的其他工作。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二
7、及時充實常用必備器材,管理人員(教師)要為學校添置新器材做好參謀;
8、定期做好器材的保養和維護工作,對有安全隱患的器材應及時加以整修和處理;
10、期初、期末做好器材整理、清理、核對和報損工作.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三
一、體育器材必需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體育器材室。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器材及設備,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三、體育器材及設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登記,做好帳冊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帳物相符。
四、體育器材及設備原則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準,辦理手續,并按時歸還。
五、日常管理中,做好防潮、防霉工作。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四
第一條體育器材主要保障我校體育俱樂部教學、課外體育、運動隊訓練、體育競賽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等活動使用。為加強體育器材管理,規范使用程序,提高利用效率,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體育器材包括體育俱樂部教學器材、運動隊訓練器材、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器材和體育競賽器材。
第三條體育器材申購遵循“安全、實用、夠用”原則,品牌以國產品牌為主,數量以報廢量和庫存量為依據,統計分析后確定申購數量。
第四條體育俱樂部教學器材申購,只能申請本俱樂部相關體育教學器材;各運動隊只能申購本項目器材。
第五條體育俱樂部教學器材申購,在每學年末由場館器材管理中心和俱樂部主講教師共同完成盤底報廢工作。由俱樂部主講教師依據實際需求提出申購計劃,報體育教學部場館器材管理中心審核,經體育教學部簽署意見后,報學校立項批復,由資產與后勤管理部進行申購。
第六條運動隊訓練器材申購,在每學年末由運動隊教練,結合實際情況提出申購計劃,報競賽訓練管理中心和場館器材管理中心共同審核,經體育教學部簽署意見后,報學校立項批復,由資產與后勤管理部進行申購。
第七條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器材申購,在每學年末由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中心,結合實際情況提出申購計劃,報場館器材管理中心審核,經體育教學部簽署意見后,報學校立項批復,由資產與后勤管理部進行申購。
第八條體育競賽器材申購,由競賽訓練管理中心在賽前2個月提出申購計劃,報場館器材管理中心審核,經體育教學部簽署意見后,報學校立項批復,由資產與后勤管理部進行申購。
第九條體育器材須經相關負責人驗收合格后,入體育器材室存放。
第十條場館器材管理中心主管體育器材,管理員負責執行日常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一、組織并參與新購器材的`驗收,驗收合格方可正式登記和入庫,建立體育器材匯總清單。
二、對入庫體育器材,應按相應的體育俱樂部需要分類存放。
三、負責器材室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霉等工作,室內無人時鎖門,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五、保持器材室內衛生,保持清潔。
六、根據器材的技術要求,要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正常使用。
第十一條對于存放于專用器材室的器材,如高爾夫球器材、網球器材、棒壘球器材、瑜伽器材等,日常使用由對應俱樂部主講教師負責管理,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使用。場館器材管理中心須將各器材室納入總體管理范疇。
第十二條全校師生員工要自覺遵守廈門大學嘉庚學院體育器材管理辦法,體育器材借用需辦理手續,按期歸還,損壞須照價賠償。
一、俱樂部教學器材借用:教學所用器材,須任課教師或指定學生帶證件簽領,下課及時歸還,教師課前、課后要進行清點,嚴防器材丟失。
二、運動隊訓練器材借用:訓練所用器材,須帶隊教練或指定學生帶證件簽領,使用后由教練或指定學生負責及時歸還,教練訓練前、訓練后要進行清點,嚴防器材丟失。
三、競賽器材借用:校級大型體育活動或賽事,由裁判長或場館器材管理中心完成借用手續。
四、各院系、校團委和學生會開展學校體育活動借用體育器材,須借用單位相關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經體育教學部審批同意后方可借用。
第十四條原則上,學校體育器材、設備不對校外單位借用,如有特殊情況需借用體育器材,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或證明,經學校審批同意后方可辦理正式借用手續。
第十五條借用的體育器材必須按時歸還。凡因使用不當或有意損壞或丟失的,由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照價賠償。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廈門大學嘉庚學院體育教學部負責解釋。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五
為管理好本校的體育用品,讓這些用品發揮更大的作用,豐富同學們的課余生活,增強體質,更好地為廣大同學服務,制定此管理辦法:
1、根據教學安排,及時作好準備工作。師生借用,做好借用記錄。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器材及設備,保證教學正常進行。體育器材及設備入庫,憑單據及時登記,做好帳冊管理,每學期期末全面清查一次,做到帳物相符。
2、體育器材為學校公共財產,只限本學校學生借用,借用者要對所借用物品愛護好,人為損壞或遺失要按價酌情賠償。
3、各類體育器材必須當天借,當天還。要愛護器材,如有損壞或丟失要照價賠償。
4、體育課、運動訓練等出借器材,原則上由任課教師、體育委員填寫借物登記表借用,用后即還,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5、訓練運動專用田徑跑鞋由教練員統一借用;比賽服裝由教練員在賽前統一借用,賽后一周內交還。訓練服、比賽服必須清洗干凈后歸還,若有遺失,按單價的`三至五倍賠償。保管員應對服裝經常整理、晾曬。日常管理中,作好防潮、防霉工作。
6、做到定期保養、及時維修。如有損壞,應及時填寫“體育器材及設備損壞報告單”,按有關規定報損。保持常用器材、設備完好無損。
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關閉水、電、總開關和門窗。
8、器材檢查:認真管理好器材,做到每天一小查(當天器材點數歸類),一周一大查(清點與整理),每月一次整理,修補并配齊器材,保證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
9、體育器材補給機制:每年6月末,學校教務處、總務處、政教處、體育組一起根據下一年度招生人數、足球特色學校開展的活動、藝體2+1項目和各級運動會等實際情況,擬定下一年度體育器材和設備采購清單。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六
一、體育器材設備是學校的基本建設之一,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體育教學的正常進行和課外訓練活動的正常開展。
二、體育器材設備要按省教委頒發的《廣東省中小學體育器材設施基本標準》的目錄進行分類、入帳,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每學期末清點一次,每年底與總務處對帳一次。
三、體育器材應分類存放,定位定櫥,陳列有序。要保持室內整潔,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照射等工作。損壞的器材要及時維修,使器材設備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四、各種器材設備一般不外借。外單位借用,應經分管領導審批,出據借條,定期歸還。對私人一律不外借。
五、一切器材設備的領用和歸還均應辦理登記手續,并檢查器材的完好情況。對于損壞、丟失的器材應按有關規定處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占用。
六、任課教師使用時必須提前一天填交“體育器材使用通知單”。保管人員應按時準備好器材,并作必要的檢查,確保體育課教學的正常進行。
七、所借器材設備在使用時,任何人不得擅自轉借或持物離開教練場地,如發現,保管人員有權收回,并提出批評。
八、保管人員如有變動,應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學校領導應當場監交,按帳點物,逐件交接。遇有帳物不符時,要查明原因。并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最后應由三方簽方能生效。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七
一、學校各項體育器材,分類擺放,造冊登記,專人管理。
二、教師上課所用器材,需辦理登記手續,課后按數按量歸還,放回原處。
三、課余時間,需用器材,應辦理借出手續,并按時歸還,如有遺失損壞,追查責任,按價賠償。
四、體育器材,每學期全面查點一次。逐年購置和自制,保證按省規定的器材要求達標。
五、搞好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整潔。
六、注意,做好防失防盜工作。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八
二、體育器材專供師生教學與鍛煉使用,原則上不借給私人使用。
三、借、還器材須認真登記,核實無誤方可出庫;上課和訓練后及時歸還。
四、師生借用體育器材,學期末必須歸還。
五、要愛護器材,嚴防損壞與丟失,否則,按損失程度酌情賠償。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九
一、體育器材室是體育器材存放、保管的重要場所,其主要管理者為總務主任和體育教研組長。
二、室內各類體育器材應分類存放有序,登記注冊,便于借取使用。
三、凡使用本室內器材,應由各班體育委員及體育小組長借取、存放,體育教師有責任經常檢查、整理。
四、借用本室器材,凡有損壞的,管理者可根據損壞程度、性質作出賠償決定。
五、體育教師有責任經常檢查室內器材完好情況,及時修補器材。剔除不能使用的器材須經管理人員同意。管理人員根據省器材標準提出添置器材的要求,及時補充器材。
六、室內保持干燥,經常清掃,做到器材擺放有序,整齊、整潔。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十
1.學校各項體育器材,分類擺放,造冊登記,專人管理。
2.教師上課所用器材,需辦理登記手續,課后按數按量歸還,放回原處。未經體育室管理人員的同意,不準任何人進入室內拿玩體育器材。
3.課余時間,需用器材,應辦理借出手續,并按時送還,如有遺失損壞,追查責任按價賠償。
4.體育器材及場地設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隨意損壞。違者,一經發現,追究賠償責任。
5.體育器材,每學期全面查點一次。逐年購置和自制,保證達到天津市規定的體育器材使用標準。
6.搞好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整潔。
7.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盜工作。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十一
一、體育器材設備是學校的基本建設之一,必須切實加強,確保體育教學的正常進行和課外訓練活動的正常開展。
二、體育器材設備要按省教委頒發的《廣東省中小學體育器材設施基本標準》的目錄進行分類、入帳,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每學期末清點一次,每年底與總務處對帳一次。
三、體育器材應分類存放,定位定櫥,陳列有序。要保持室內整潔,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照射等工作。損壞的'器材要及時維修,使器材設備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四、各種器材設備一般不外借。外單位借用,應經分管領導審批,出據借條定期歸還。對私人一律不外借。
五、一切器材設備的領用和歸還均應辦理登記手續,并檢查器材的完好情況。對于損壞、丟失的器材應按有關規定處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占用。
六、任課教師使用時必須提前一天填交“體育器材使用通知單”。保管人員應按時準備好器材,并作必要的檢查,確保體育課教學的正常進行。
七、所借器材設備在使用時,任何人不得擅自轉借或持物離開教練場地,如發現,保管人員有權收回,并提出批評。
八、保管人員如有變動,應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學校領導應當場監交,按帳點物,逐件交接。遇有帳物不符時,要查明原因。并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十二
一、認真學習教育理論,樹立全心全意為教育教學服務的思想,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
二、保管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期間不得隨便離開保管室。
三、保管員對器材借還必須要做好登記、驗收,如發現有保管不善或無故損壞、遺失器材者,應要求有關人員照價賠償,情節嚴重者要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四、保管室內要每天整理,保持其環境的清潔,保管員要熟悉各種器材的保管方法,學會簡單修理器材的技術,對所有器材要注意進行經常性的保養和維修。
五、建立、健全體育器材臺賬制度,及時申請購置教學用品,及時報損、處理廢舊器材。
六、保管室內嚴禁煙火,保管員要及時關鎖好門窗,認真做好保管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七、每學期開學前和放假前,都要對保管室內所有器材進行清理,以保證教學和訓練的需要。
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匯總13篇)篇十三
為了確保護學生在安全情況下合理使用學校體育設施,特制定本制度。
1.學生要愛護體育設施,必須在體育教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體育設施,在沒有體育教師在場指導時禁止使用體育設施,否則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2.學校明確規定,學生在校期間不得擅自或結伙到肋木架、單雙杠、云梯、聯合訓練器玩耍,必須在老師帶領下一起搞活動,以確保學生安全。
3.課外活動時,學生要使用體育器械時,必須經體育教師認可而且由老師看護下才能進行,以確保學生平安。
4.體育課時,由體育教師負責管理好學生,學生在做體育器械方面的活動,如單雙杠、云梯等,必須在教師帶領下進行,以確保體育課順利進行。
5.學生借用體育器械,必須經體育器械管理員同意、必須在有老師陪同下,才能借出器材,以確保學生活動順利進行。
6.學校的體育設施在沒有老師的同意、陪同下,不允許任何學生隨意到體育器械上玩耍。
松坪一貫制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