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告的撰寫是一個復雜而細致的過程,需要對問題進行深入思考和全面分析。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調查報告范文,供大家參考學習。通過閱讀和借鑒這些范文,我們可以更好地理解調查報告的寫作要點和技巧,同時也可以獲取更多有關不同領域的實際調查案例并加以應用。
最新事故調查報告范文(18篇)篇一
上海靜安火災是20xx年來發生的最為嚴重的火災事故。其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所造成的社會影響都是近期輿論討論的焦點。靜安火災已經過去,但是這件事故卻沒有真正完結,緊接著而來的是對死者的悼念,對生者的安慰和對人們和政府的警示,責任重于泰山。
調查的目的:將以互聯網為主要資源,完成一輪整體的報告,將整個靜安事故的前后因果展示給家,并提出我們小組成員對于這次事故的意見。
調查的意義:鍛煉我們小組成員搜集資料,整合資料以及分析資料的能力,體驗分工合作帶來的好處,并且通過互聯網的調查,體會對資料的篩選過程,了解調查的基本事項以及書寫調查報告書的格式。
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
經過初步分析,起火樓在裝修作業施工中,有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在短時間內形成密集火災。
這起事故還暴露出5個方面的問題: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操作規程,引發火后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火迅速蔓延;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后復工的項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政府:
1、下午2時5分左右樓層發生火災。
2、14時16分,接到火警報警電話。
3、火警之后的第18分鐘,有消防車輛出現在火災現場進行救援。緊接著救護車趕到,消防車利用水救火,并沖入樓救人。
4、14時40分許,警用直升機也已經趕赴現場。
5、15時30分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壓水開始控制火勢。
6、15時50分三架警用直升機已經飛抵著火樓的頂部,實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樓頂的居民。
7、16時,警用直升機飛離頂樓。
8、18時30分,火勢基本撲滅后,消防人員及時進入火災現場,逐層收拾殘火,仔細搜救各樓層的居民,200官兵挨家挨戶搜救;45個消防中隊122輛消防車出動,救出100余人。
居民自救:
1、理智的受災人果斷關閉電源和煤氣,用濕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發現火情后直接跑到樓外腳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從樓上跳下去。
4、跑到樓頂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傷員救治:
上海市衛生系統第一時間全力以赴救治傷員,120市醫療急救中心調集30輛救護車搶救、轉運傷員和投入應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傷員醫院的醫務人員徹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災受傷者。
災民安置:
緊急安排16家賓館的700余個房間,將發生火災樓以及同小區另外兩棟樓的居民800余人緊急安置到賓館中。對于當晚有30多戶找不到親人的受災戶,靜安區安排專人陪同他們到醫院、接待點和各安置點尋找親人,開展心理疏導等工作。16日上午,靜安區安排尋親者到殯逸認領遇難者。與此同時,靜安區已經將第一批臨時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并在全區募捐首批240余萬元善款。
賠償事項:
靜安區“1115”善后工作小組公布了每位遇難者96萬元賠償和救助金的具體構成。除去政府綜合扶和社會愛心捐助資金31萬元以外,事故責任單位將承擔65萬元的一次性死亡賠償金。據介紹,包括火災中遇難死亡的賠償金在內,受傷人員的傷殘賠償、失火房屋和財產損失賠償金都將全部由事故單位進行賠償。平安保險上海分公司成立了重應急小組,統計事故傷亡人員名單,并及時提供理賠服務。該公司人員已經前往相關醫院,確認客戶信息,可提供現場理賠。另外,該公司還在3個居民安置點設立了理賠臨時受理小組。太平人壽上海分公司也成立應對小組,由客戶部門核實客戶信息并負責理賠。
1、靜安火災帶給了社會巨的損失,影響了人民正常的日常生活。
人員傷亡:上海”1115”特別重火災確認遇難人數為58名。其中男性為22人,女性為36人。
經濟損失:根據官方統計數據,火災造成的物質損失同樣非常巨。記者初步估算,僅房產一項,這場火造成的損失就將接近5億。
交通影響:來自靜安區交警監控中心消息,目前膠州路余姚路、膠州路常德路、膠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響。采取的交通管制是:從安源路到西康路然后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后再到安源路。
2、靜安火災的發證證明了某一些部門的監督力度不夠,影響政府在人民群眾的權威。
事故調查證明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操作規程,引發火后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火迅速蔓延是因為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后復工的項目安全管理不到位。這樣的話會影響政府在人民群眾心中的權威,致使政府的影響力下降,從而影響到其他法律法規的實施。
3、靜安火災還影響了社會的安定。
事故調查表明這起事故的責任人是其引起事故的幾位無證電工。其犯罪嫌疑人也被機關拘留了。但是就是因為這樣有著更多的人越來越不相信政府。以下引用網友的一段話:這就是中國式的資本主義經濟體系,工程層層分包,賺的最多的是老板,其次是項目經理,再次是包工頭,包工頭也分幾層,工資待遇最低,干活最辛苦,人最多的就是我們的農民工,我的父母包括很多親戚就是全國兩億多農民工中的一員,他們的生活條件最艱苦,但他們從沒有說過苦,樸素樂觀勤勞的工作態度,從源頭保證了工程的質量,也正是因為他們無數辛勤汗水的付出,才有中國現在城市化的迅速發展,才有中國開放的偉勝利,社會就是這么現實,包工頭項目經理以最婪的壓榨方式,剝削農民工的基本權益,出了事故就將抓我們可憐的工人。這樣的言論可能會引起家的共鳴,從而擾亂我們的社會安定,引起民眾對政府機關的普遍不滿。
最新事故調查報告范文(18篇)篇二
市信訪局:
大約,我們公司的司機把車從上海開回來。開車到路口時,公交車司機因為紅燈停在引導車道,正常等待。在等的時候,我聽到公共汽車后面有一聲巨響。司機下車查看時,發現一輛摩托車(一輛甲板車)撞在公交車左下尾部,摩托車司機和一名女乘客倒地受傷。司機立即撥打110報案,撥打120搶救傷者。目前受傷的摩托車手在市中醫院治療,女摩托車手在普濟醫院治療。兩名傷者傷勢嚴重,正在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
經調查了解到,摩托車司機,本地人,26歲,在泰國工作;女摩托車手,黑龍江人,26歲,昆山工作。事故發生后,我公司立即派人到現場搶救傷員,并積極配合交警隊。根據事故現場分析,我公司車輛正常停車等待信號燈,摩托車從后面撞上公交車。按照法理,責任不在我們。目前交警隊的責任狀還沒有開具,交警部門只要求我司在交強險范圍內預付1萬元。
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傷者家屬來我公司交涉,無理要求支付醫藥費。傷者家屬情緒激動,在交警隊辦公室毆打我司司機,無理指責說不停車就不會出事。我們公司要求家屬依法辦事,但受傷人員家屬置若罔聞,一次又一次到我們公司糾纏。
4月2日是清明節假期交通的高峰期。在不合理的要求沒有得到滿足的情況下,10點左右幾十人聚集在南站車輛出入口堵門,極大影響了乘客出行,引起乘客的不斷投訴,嚴重擾亂了我公司的正常生產秩序。
鑒于上述情況,我公司認為事故應由交警部門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只要交警隊認為我們公司要承擔相關責任和費用,我們公司就責無旁貸。但傷者家屬一直一次又一次纏著我公司,企圖用非法手段迫使我公司遵守其無理要求,難以實現。當今社會是法治社會,不是大麻煩小麻煩的時代,而是講道理的時代。此外,本著人道主義精神,我公司已支付醫療費用2萬元,合理適當。
我們希望政府有關部門能夠秉公執法,依法處理事故。
xxx。
xx年xx月xx日。
最新事故調查報告范文(18篇)篇三
1.事故名稱(簡題)____違章觸電事故事故編號:
2.事故單位全稱:_____電業局__農電所地址_______。
3.業別:供電企業省電力公司(直屬公司):上級主管單位:___電業局。
4.事故發生時間xxx年xx月x日xx時xx分。
5.事故類別:一般人身事故主要原因分析違章作業,觸電死亡。
6.事故傷亡情況:死亡1人。
7.事故的經過、原因、直接經濟損失:。
關正是xx和xx工作地段電纜電源控制開關)。xx就去和xx開始拆除路燈電纜導線接頭絕緣膠帶,膠帶拆除后,xx用右手去摸拆開絕緣膠帶的導線接頭,被電擊了一下,喊了聲“怎么有電”往后退了一步,同時xx也趴在裸露的線頭上。這時xx正好到現場送膠帶,發現xx趴在電線上、立即拉xx的衣服把他翻過來,先拉xx左胳膊,使左手脫離電源,又發現xx右手也握著導線,又拉xx右胳膊使右手脫離電源,由于xx左右手分別抓住裸露的兩根導線致使電流通過杜波的心臟,(兩根導線間電壓為220v)。在xx脫離電源后,xx立即對王波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壓。大約1-2分鐘后陳__開車路過現場,看到不少人圍觀,就下車查看,看見xx在救治王波,xx就和xx一起搶救,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8.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對策(),執行人、完成期限以及執檢查人:
1)加強檢修現場安全措施執行力的管理,杜絕習慣性違章行為的發生。避免不停電、不驗電、不裝設接電線(使用個人保安線)就進行工作。
2)針對低壓作業麻痹思想,展開學習。加大員工技術培訓和培訓,提高員工技術水平和安全意識。
9.事故的責任分析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線路(包括用戶線路)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和熔斷器,并驗電、接地后,才能進行工作”。而當事人xx、xx違章作業,王波工作中操作開關后、沒有驗電、使用個人保安線等安全技術措施,造成王波一人觸電死亡。
2)由于xx兩手同時分別握住兩根導線。以至于觸電后,沒有立即脫離電源。
3)xxx未執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線路部分中的規定“任何人發現違反本規程的情況,應立即制止,經糾正后才能恢復作業”。未發現和制止xx、xx違反安規違章作業的行為。
處理意見:
依據xxxx〔20xx〕x號文件《______電力有限公司安全工作獎懲規定的通知》處理如下:電工xxx工作中,作為工作負責人,嚴重違章,停電時拉錯開關、沒有驗電、使用個人保安線等安全技術措施,是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負主要責任。應處以解除的處罰,因xxx已經死亡,不再追究其相關責任。電工xxx違章作業,對安規學習不徹底,沒有發現違章作業,負次要責任。給予警告處分,并罰款5000元。xxx所副所長xx在工作現場讓杜波合上控制箱總開關后,沒有監督王波拉開路燈電源的三個控制開關,也沒有檢查工作現場的安全措施,監管不到位。對此次事故負有次要責任。給予記過處分,并處以罰款8000元。所長xxx作為xx所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員工安全管理不到位,負有次要責任。給予通報批評,并處以罰款8000元。
事故單位負責人:
主持事故調查單位負責人:主持事故調查單位蓋章:日期:xxxx年x月x日
最新事故調查報告范文(18篇)篇四
1、事故地點:xxx。
2、事故類別:xxx。
3、事故原因:xxx。
7、事故嚴重級別:輕傷。
xxx。
(一)直接原因:
崔xx、王xx違章將竹梯立在易失穩的金屬支架上,王xx登高作業不系安全帶,冒險作業,在維修滑道時用力較大,導致金屬支加側傾,垮架,王xx從高處墜落,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xx有限公司結構工場,對這類危險性較大的高空作業沒有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而且在這次維修作業時本應使用高空作業車或搭建腳手支架,為圖省事未使用使用作業車或搭建腳手支架,作業票也沒有注明安全事項,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2、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尚未貫徹實施,沒有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二。
3、班組管理混亂。該維修班未設班長,沒有明確負責人,職責不清,責任不明,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三。
4、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職工安全意識不強,缺乏安全知,冒險蠻干,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四。
1、x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此起事故的發生負主要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給予x萬元罰款。
2、xxx,xx有限公司經理,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此起事故的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給予x萬元罰款。
3、xxx,xx有限公司結構工場場長,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建議對其給予x仟元罰款。
4、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班組安全管理混亂,職工缺乏安全教育,導致此起事故發生,建議對xx有限公司給予x萬元罰款。
5、其他有關責任人,由企業按其所應承擔的責任另行處理。
1、xx有限公司,要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配備滿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員,夯實安全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x有限公司,要加強各工場、班組的安全建設和安全管理,明確責任,加強對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水平。
3、xx有限公司,要認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訓,舉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圍開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查措施、抓整改、反違章活動,防止種類事故再次發生。提高各級人員安全生產及安全法規意識,完善各項制度和措施,防止種類事故發生。
附件:
1、調查人員名單(簽字)。
2、事故有關材料。
3、現場照片。
最新事故調查報告范文(18篇)篇五
荊州市保險行業協會,根據20xx年在中國保監會《關于印發〈中國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財產保險市場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監發[20xx]70號)中,將理賠問題作為規范財產保險市場秩序的重點工作之一,要求保險公司建立健全理賠服務標準、規范理賠流程、提高理賠服務質量。按照這一要求,協會組織專人于20xx年5月10日至6月8日在城區各財險公司、城區相關的修配廠、荊州市交通局運輸管理處相關部門、荊州市汽車維修檢測行業協會及客戶進行個別的座談,集中座談了解分析荊州市保險事故車輛定損維修的情況,得到了各個部門領導支持和重視,使這項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荊州市城區經發證部門頒發資質證書的修配廠,城區修配廠共300余家。其中具有一類資質的11家,二類資質的70余家,三類資質的200多家。保險公司有業務往來和協議的修配廠共有30家,其中:一類修配廠家、二類修配廠家、三類修配廠家、無證修配廠家。人保財險荊州分公司在城區四家固定(指定)定損修配廠四家,并簽訂協議書。公司實行遠程定損、24小時對定損單位進行監控。除人保財險對四家修配廠簽訂書面協議外,其他公司沒有規范的協議書,調查中相關人員反映只是口頭協議和客戶自選修配廠。
(二)城區修配廠維修中存在問題。
保險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客戶對修理廠反映:一是擴大損失項目,報價不真實。對車輛的結構、零部件不了解、承修方怎么說,保險公司就怎么定。不然就要發生爭議和糾紛。二是修配廠和司機(客戶)聯合騙保,擴大修理范圍和隨意提高修理和配件價格,引起保險公司與客戶的矛盾。三是修理廠拉業務給回扣,造成有的修配廠無事做,自己業務不能保時保質,影響了理賠效果和質量。四是客戶反映修理廠不能保質維修,正品更換次品。如:保險杠有80元/根、120元/根/、400元/根,定損是400元/根的只給更換200元/根的現象時有發生。
(三)保險公司定損維修中存在的問題。
通過座談了解,修配方反映,一是查勘人員素質不商(業務素質),不能準確定損,不能給客戶一個滿意的答復,引起客戶與保險公司發生矛盾。同時給修配廠帶來維修中的難處。二是保險公司選修配廠,不是以維修技術和質量,而是用業務換業務,例如(4s店提供車輛保費,產險公司提供維修業務)并簽訂了交換協議書。不能保證維修質量,損害了客戶的利益和公司的形象。三是個別查勘人員和客戶合伙做假案。例如:查勘人員要求車主(客戶)換上舊件進行第二次碰撞,偽造現場,騙取賠款進行分利。四是個別查勘員到修配廠拿錢物用修理費沖帳。
(四)修配廠和保險公司合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有的公司年終在修配廠報銷費用和職工福利。二是按修理金額提取適當利潤(提成)。三是個別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在修理廠有股份(分紅)。三是保險公司與修理方共同得利,定損只是一個擺設,存在“人情損”、“指定損”,不能公正、公平、公開、合理地現場出具車輛損失定損價格,還要等幾天才能出單。報價下來后,保險公司還要對價格進行壓價,承修方怕得罪保險公司,只能以次充好,共同贏利,受害方是客戶(車主方)。四是大型車與小轎車定損維修標準不合理,某些項目上要高,有些查勘人員業務不熟悉,對大型車零部件定價高,特別是工時價及折裝費(比如:大型貨車的大梁校正工時就達七八千元,換一個全車的大梁,價格才1萬元),車輛只要一出險,維修企業風雨無阻,比保險公司的查勘人員跑得還要快,吊車、拖車一起上,特別是外地的代查勘車輛,涉及不到自己公司的理,價格定的更高,因為都有好處:1、維修企業施救費、拆定損費,不在該修配廠修理還要收其他費用;2、查勘人員得到客戶好處(事故方)明明知道是假現場,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給客戶出謀劃策,使假現場改為真實,擾亂汽車維修市場。3、客戶在現場給查勘員承諾,只要你辦好事,花點錢也無所謂。
(五)近幾年來,保險車輛事故逐年增加,賠付率逐年上升,xx年共賠付9039.7萬元,賠付率48%;xx年年共賠付1.29億元,賠付率50.4%;20xx年共賠付1.53億元,賠付率54.1%;20xx年一季率共賠付5181.11萬元,賠付率51.5%,由于保險車輛事故發生頻繁,保險車輛定損維修糾紛不斷增多,引起的糾紛和爭議既影響了保險行業的形象,也影響了客戶對保險投保率,同時引起了社會矛盾和不安定因素。
經過調查情況,反映我市保險事故車輛維修市場確實還存在一些問題,規范修理市場克不容緩,是保險業發展的需要。規范保險事故車輛維修市場是提高理賠服務質量,提高汽車維修質量,是防賄賂、防腐敗,維護客戶利益,維護行業利益的重要舉措。
建立行業標準,規范保險事故車輛維修市場,是維護消費者和保險行業的利益。汽車修理廠與車險理賠有著密切關聯,必須循求一個最佳最好最適合措施和方法,解決現行矛盾,推動行業標準的建立。要建立合作有效的機制、搭建合作的平臺,獲得者得三贏的.效果,建立行業標準,不斷提升車險服務質量,不斷提高汽車維修水平和質量。
(一)建立行業標準日益迫切,規范查勘定損及維修市場勢在必行。一是汽車產業發展迅猛,汽車市場汽車出售逐年增加,既給保險公司帶來了機遇,也伴隨著危機。xx年荊州市汽車總量達輛,其中私家車輛,20xx年汽車總量達輛,其中私家車輛。汽車保有量快速增加,尤其私用汽車保有量增加迅速,汽車家庭化、社會化程度增高,這一發展趨勢將使消費者對汽車修理質量與服務更加關注,相關糾紛和矛盾將更加突出,如果建立一個有效的機制,保險公司在理賠服務中越來越被動,特別是汽車保險事故定損和汽車維修矛盾糾紛越來越突出,必須建立行業標準,維護客戶利益,減少矛盾和糾紛的發生。二是新保險法對理賠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保險法將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保險法對理賠程序和時限做出了更為嚴格的規定,對保險公司和維修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監管部門日益關注。“理賠難”是目前我們保險發展過程中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現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20xx年中國保監會印發了《中國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財產保險市場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監發[20xx]70號)中,將理賠難的問題作為規范財產保險市場秩序的重點工作之一,要求保險公司建立健全理賠服務標準、規范理賠和維修程序,提高理賠服務質量。四是車險業務影響廣泛。車險作為一個大眾化的險種,涉及面廣,影響大,在理賠方面,特別是定損維修的問題上更容易引起矛盾和糾紛,也容易激化為社會矛盾。建立車險行業維修標準,是提高理賠服務水平,無論對保險公司和對消費者,還是對維修企業都大有裨益。
最新事故調查報告范文(18篇)篇六
××××年××月x日晚x點××分,××醫院門前發生了一起出租車與摩托車相撞的嚴重交通事故,導致摩托車駕駛員死亡。十一假期末,××月x日晚x點左右。××x出租車公司駕駛員××開出租車行至××到××方向,過紅綠燈后有乘客打車到××大學新校址。××越雙黃線違章調頭,想走××大橋到××路再上××路。調頭時沒有觀察情況與對面正急速駛來的一輛摩托車相撞,導致摩托車駕駛員死亡,死者名為××,××x人,年僅××歲。當晚××被公安交警連人帶車一并扣留,等待處理結果。
此次事故,駕駛員××負主要責任,事故發生后,公司積極的和公安部門處理善后事宜。在二天的事故調解中,死者××家屬20多人男女老幼病殘在市公安交警事故調處大隊協商賠償問題。由于死者家屬不按法律程序辦案,無法達成賠償協議。隨后又到××××出租車公司領導辦公室圍坐,嚴重影響了公司的正常辦公。公司領導x總、x總出面,經過五天的艱苦協商調解,終于與死者家屬的達成協議。最終賠償死者家屬22萬。
血淋淋的事實,必須留下血淋淋的教訓!回首此次交通事故,表面上能給我們廣大的駕駛員留下最直接的教訓,就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雙黃線違章竟然要用一條鮮活的生命作為代價!這樣的教訓足夠深刻了,這是其一。第二,透過表面看本質,駕駛員××為什么會違章駕駛,全因其淡薄的交通意識和無視交通法規的態度。在出租車行業中不僅只有××平時違章駕駛,這是公司出租車普遍存在的問題。由于駕駛員心抱僥幸心理,想著不會那么倒霉,但是等到發生交通事故那一刻,你還能后悔嗎?這次的教訓足夠要求駕駛員朋友,在平時的駕駛過程中必須強化交通意識,樹立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的態度。“寧等三分不搶一秒安全行車遠離車禍”是我們每個駕駛員都應該牢記的警訓。經過此次慘痛的教訓后,希望我公司廣大駕駛員從心底認識到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更要時時刻刻遵守交通法規、不違章,注意行車安全,這用生命換來的教訓,必須扎根于每位駕駛員的心中,警鐘長鳴。
xx年8月11日,曲靖市羅平縣發生一起11人死亡、4人受傷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經省政府批準,成立了由省安全監管局牽頭,省監察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總工會和曲靖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組成的省政府曲靖市羅平縣“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調查組),邀請省檢察院派員參與。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對事故進行了全面調查。
(一)事故發生經過。
xx年8月11日,曲靖市羅平縣阿崗鎮戈維村委會挖玉沖村郭雙海駕駛一輛號牌為云dv5586“長安”牌微型普通客車,載乘15人(核載7人),從挖玉沖村前往阿崗鎮。當日8時許,車輛行駛出約146米,在阿崗鎮戈維村委會挖玉沖村“大轉彎”下陡坡左轉急彎路段,車輛駛出路面,翻下22.8米山坡,墜落于該道路下一臺路面上,造成10人當場死亡(含駕駛人)、1人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4人受傷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情況。
8月11日8時05分,羅平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過路群眾吳永平電話報警“阿崗鎮戈維村委會挖玉沖村有輛面包車翻在路邊,具體情況不清”,指揮中心立即指令阿崗鎮派出所出警;8時09分,指揮中心再次接到吳永平電話報稱“有7人受傷”后指令縣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出警;9時28分接到阿崗鎮派出所反饋的“有10人死亡、5人受傷”的情況后,迅速組織交警、特警、刑警等警力50余人于11時50分左右到達現場,開展救援處置。阿崗鎮黨委、政府有關領導率領在崗的所有干部職工于9時30分左右趕到現場參與救援。
事故發生后,羅平縣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縣委、縣政府領導率相關部門人員于12時30左右趕赴現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曲靖市政府接報事故信息后,按照市委書記高勁松、市長范華平作出的批示要求,市委副書記李云忠、副市長早明光率領安監、衛生、公安等部門于13時30分趕到現場,指揮救援和指導事故處置。與此同時,成立了市、縣兩級事故救援處置工作指揮部,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調查組、善后工作組、醫療救治組、秩序維護組、宣傳組、后勤保障組等7個工作組。羅平縣設立了由縣級領導、縣直相關部門負責人和阿崗鎮黨政班子成員組成的9個善后工作組,進村入戶“一對一”包戶做好死者家屬思想穩定工作,羅平縣對每名遇難人員給予6000元救助費;每名受傷人員,設1個醫療小組,實行“一對一”救治。
省委書記秦光榮、省長李紀恒、副省長劉慧晏、尹建業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組織開展事故救援,搶救傷員、妥善做好遇難者善后處置和安撫工作;成立事故調查組,認真查明事故原因,開展責任倒查;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頻發的勢頭,確保人民群眾出行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領導要求,省安委辦副主任、省安全監管局副局長白光福與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董家祿及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波帶領安監、公安、交通、監察、衛生、檢察院等部門組成的省政府工作組,立即趕往事故現場,指導事故救援和處置工作。省政府工作組于當日下午17時左右趕到事故現場,初步查看現場后,召集現場有關人員對現場搜救和善后處理,晚上到羅平縣醫院看望了傷員,并召開專題會議,傷員救治提出了具體要求。8月12日上午在羅平召開有100多人參加的事故調查組成立大會,宣布了經省政府批準的事故調查組組成單位和成員,白光福為“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組長。聽取縣政府工作匯報和省級有關部門領導發言后,事故調查組組長對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領導批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做好事故調查和處理善后等有關工作提出要求。
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也派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事故處置工作。
(一)肇事駕駛人基本情況。
郭雙海,男,42歲,居民身份證號:530324197103092319,住云南省曲靖市羅平縣阿崗鎮戈維村委會挖玉沖村257號;持準駕“b2”類車型機動車駕駛證,檔案編號:530300411141,初次領證日期xx年5月31日,發證機關為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xx年4月1日換領xx年有效期駕駛證,有效期至20xx年5月31日,狀態正常,系云dv5586號“長安”牌微型普通客車駕駛人。經查詢,駕駛人郭雙海于xx年12月24日,駕駛車輛未按規定車道行駛;xx年8月21日,駕駛未按規定安裝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裝置載貨汽車;xx年8月25日,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機動車,均已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給予行政罰款處罰。
(二)事故車輛基本情況。
云dv5586號“長安”牌微型普通客車,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車輛所有人:袁曉書,車架號為ls4bab3d3bg266382,發動機號為b5ha091897,初次登記日期:xx年3月13日,檢驗有效期至xx年3月13日;該車核定載人數為7人,肇事時實載15人。該車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號:pdzaxx5303t000008961;商業保險保險單號:pdatxx5303t000009696,其中車上人員責任險(2萬/人,共14萬)、機動車損失險(2.5萬)、第三者責任險(10萬),有效期均至xx年03月07日。經查詢,該車無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記錄;有6條交通違法記錄,其中,3條為張金強駕駛,xx年7月8日該車因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且不服從交警指揮被處罰;另外3條為袁曉書駕駛,分別是xx年11月23日,在師彌線64公里+600米處超速20%以上未達50%;xx年3月24日因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xx年6月22日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被處罰。
(三)事故路段道路及隱患排查整治情況。
事故路段位于曲靖市羅平縣阿崗鎮戈維村委會挖玉沖村,系村民自籌自建村中盤山道路,技術等級為等外公路,道路坡陡彎急,道路起點位于挖玉沖村小學門口,終點至挖玉沖村小橋處與縣道法(羅平縣阿崗鎮法朗村)蔭(師宗縣蔭涼箐)線k23+250米處相連,全長980米。肇事地點道路為潮濕水泥路面,中心現場車道由北向南呈“s”形走向。現場起點為“s”左轉彎道(車輛行駛方向),彎道半徑r=8.45米,坡度i=-8%,現場止點在“s”右轉彎直線道路上(車輛行駛方向)。車輛駛離路面處以北進彎道路寬為3.5米,彎道路面最寬為9.6米,出彎道路寬為5.4米。事故地點距羅平縣阿崗鎮23千米,距羅平縣城75千米,距師宗縣城40千米。道路西側為高出路面的建筑擋墻,東側為低于路面的山體,南側為低于路面的山崖。現場道路無安全防護設施,無交通標志、標牌。肇事后云dv5586號車因村民搶救傷員時翻轉至頭西尾東停于村中道路北側(該車原始狀態為頭西尾東左側翻),該段道路路面寬3.5米,為東西走向,道路北側為坡地,南側為空地。
xx年5月,阿崗鎮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排查、大整治,要求6月底上報檢查排查情況。6月24日,阿崗鎮交警中隊將6份“羅平縣阿崗鎮危險路段排查表”(其中包括事故路段---阿崗鎮挖玉沖路段隱患表)上報鎮政府國土與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簡稱建設服務中心)副主任楊偉平。楊偉平于7月初將14份道路隱患排查表(含建設服務中心排查發現隱患8份)上報分管副鎮長楊林。楊林請示鎮長楊畫,楊畫答復:因近期工作太多,過幾天召開班子會或專題會研究。
7月15日14時30分,楊畫主持召開鎮長辦公會議,楊林逐一匯報14個道路交通隱患點,并提出治理方案。鎮長楊畫在會議上就戈維村委會挖玉沖路段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安排:此條路已建設使用多年,彎大、坡陡、路窄。若需要改道,請楊偉平與縣交通局聯系下來幫助測設。若不需要改道,通過協調當地煤礦出資等渠道爭取6至7萬元對該路段增設安全防護設施。
由于其他工作原因,至事故發生時,楊偉平仍未向上級交通部門匯報協調此事。
(四)現場勘查、檢驗鑒定情況。
1.現場勘驗情況。云dv5586號“長安”牌微型普通客車駛離路面時,在道路南側邊緣形成一寬1.6米的壓印痕,壓印痕東側起點距勘查基準點(現場車輛南側標有“挖玉沖村變線d-2-050”電線桿)26.3米。車輛駛出路面后與現場南側山體距壓印痕5.2米的第一棵樹木刮擦(擦痕面積為1.3×0.11平方米,距地高1.3米)。之后又與距第一棵樹木6.0米的第二棵直徑0.07米的一樹木相撞并折斷該樹木(該樹折斷點距地面水平高3.8米),后車輛墜落于下一臺路面上并翻覆,車輛右側與道路南側電桿(標有“挖玉沖村變線d-2-050”)相撞后車輛左側著地,肇事后車輛因村民搶救傷員時翻轉至頭西尾東停于村中道路北側。經測量,車輛駛離路面點距第一落地點22.8米,車輛墜落高差為11.4米。
2.對當事人的調查情況。通過對云dv5586號“長安”牌微型普通客車車主袁曉書進行調查,其陳述:8月11日早上,其駕駛云dv5586號車在挖玉沖村小學門口(距車輛駛離路面位置464米)等人,劉石英、周汝蘭、楊瑞仙、張卓瑤、郭雙海、郭海發、郭和珍、劉會平、張杰、王開先、秦陸秀12人陸續上車后,袁曉書駕駛車輛行駛至其家門口停車(行駛距離為318米),陳曌華、陳錦華先后上車,袁曉書回家與丈夫張金付從家中搬來一袋約40公斤的苕子種并裝入車輛后尾部,張金付坐于苕子袋上。之后,袁曉書回到家中,由郭雙海駕駛云dv5586號“長安”牌微型普通客車前往阿崗鎮,8時許,郭雙海駕駛車輛僅行駛146米,在雨后濕滑路面下陡坡左轉急彎過程中車輛駛離路面,墜落于距路面22.8米的該道路下一臺路面上。
3.檢驗、鑒定情況。
(1)經曲靖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檢驗:送檢的.郭雙海尸體血樣中未檢出有機磷、有機氯、氨基甲酸酯、擬除中菊酯類農藥和鼠藥類毒物及乙醇。
(2)經云南云通司法鑒定中心檢驗:云dv5586號車發生事故時轉向系功能有效、制動系功能有效、刮水器功能有效、行駛系功能有效,未檢見該車的機械故障,該車駛離路面時的車速約為42km/h,發生事故路段坡度為-8%,彎道半徑為8.45m。
(3)經云南云通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被鑒定人郭雙海符合云dv5586號小型普通客車肇事時駕駛人位置上人員。
(4)經羅平和諧司法鑒定所檢驗:陳錦華、劉石英損傷構成重傷。
(5)經曲靖珠源司法鑒定中心檢驗:秦陸秀損傷構成重傷。
(五)經濟損失情況。
經初步測算,該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約為人民520萬元。
(一)直接原因。
1.主觀原因。郭雙海駕駛嚴重超過核定載人數的云dv5586號小型普通客車(核載7人,實載15人,超員達114%),在下陡坡轉左急彎潮濕路面路段超速行駛(急彎路、下陡坡時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超速40%),致使車輛駛離路面墜落在該道路的下一臺路面上,是造成事故的主觀原因。
2.客觀原因。事故路段為村民自籌資金村中道路,事故現場道路坡陡(坡度為-8%)、彎急(彎道半徑為8.45米),且路面凸凹不平,雨后路面濕滑。
(二)間接原因。
1.羅平縣公安交警部門指導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督促指導相關部門開展工作和監督檢查不到位;阿崗鎮派出所在村莊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上存在盲點和疏漏。對農村車輛運行監管不到位,對超員、超載、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打擊不力,對重點時段、重點路段、重點車輛的管控力度不夠。
2.羅平縣、阿崗鎮政府督促指導相關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力,落實道路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農村地區小(微)型普通客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等活動不夠深入和細致。資金投入不足,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缺失,特別是縣鄉公路及村道缺乏安全設施、安全警示標志等,部分農村道路安全隱患突出。阿崗鎮對轄區道路安全隱患治理不及時,對安全隱患沒有采取臨時防護措施。
3.羅平縣、阿崗鎮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力度不夠,沒有切實做到深入鄉村責任到戶、管理到人。在農村地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手段,農村地區駕乘人員安全意識、法制觀念不強。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該起事故為重大道路交通責任事故。
(一)建議不再追究責任人員。
郭雙海,肇事車駕駛人。對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其行為涉嫌交通肇事罪,因其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二)司法機關已采取措施人員。
楊偉平,中共黨員,阿崗鎮國土和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副主任,負責交通建設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為阿崗鎮道路交通整治責任人。在接到挖玉沖村道路隱患情況后未及時組織協調隱患整治,也未及時上報縣交通局整治立項事宜負有主要責任。涉嫌玩忽職守罪,檢察機關已立案偵查,待司法機關作出處理后,由有關單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及時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三)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人員。
1.黃穩林,羅平縣公安局阿崗交警中隊中隊長,主持中隊全面工作。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路面監管不到位,對肇事車輛超載、超速嚴重違法行為失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2.金艷生,中共黨員,阿崗鎮政府副鎮長、鎮派出所所長、黨支部書記,分管鎮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對車輛運行監管不到位、打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力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3.楊林,中共黨員,阿崗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分管交通運輸等工作。落實交通安全有關制度不到位,對事故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整治不夠及時、督促檢查不到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4.楊畫,中共黨員,羅平縣鐘山鄉黨委書記(xx年2月至xx年7月任阿崗鎮鎮長)。在任阿崗鎮鎮長期間,落實有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不到位,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力度不夠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5.聶應斌,中共黨員,羅平縣公安局副局長兼交警大隊大隊長,擔任縣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工作。對落實上級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大檢查等專項行動督促指導不到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四)建議給予行政問責人員。
1.方梓仲,羅平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分管農村公路建設和隱患整治,分片聯系阿崗鎮交通建設、管養工作。對村中道路隱患排查治理及監督檢查不夠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由羅平縣人民政府對其進行問責,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2.彭安輝,中共黨員,羅平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分管縣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對督促有關部門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力度不夠,督促公安交警部門落實路面管控有關制度不到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建議責成羅平縣人民政府向曲靖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責成曲靖市人民政府向云南省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一)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羅平縣應組織對全縣范圍內縣、鄉、村道路安全隱患進行逐條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對隱患整改過程中,不能保證安全通行的,應采取限制車輛通行措施,特別是要對營運車輛通行條件重新組織評估,確保安全。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改善農村道路交通基礎設施條件,努力解決農村群眾出行難、出行不安全的問題。
(二)特殊時段要采取群防群治措施。趕集天、婚喪嫁娶、學生收放假日、重要節假日等群眾聚集出行比較集中時段,出村路口要有專人盯守和提醒,重要路口要有執勤點,安排警力上路執法,加強路面管控,嚴處非法營運、超員、超速、酒后駕車、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
(三)扎實開展農村地區微型面包車和摩托車專項整治。要全面摸清底數,落實車輛及駕駛員“一車一檔”、“一人一檔”,實行戶籍化管理,落實“一盯一”、“一幫一”監管措施,村委會、村民小組、交通協管員、交警和片警要落實具體責任。對駕駛員安全教育要注重提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增強處置突發問題的技能。
(四)專項排查平交路口隱患。324國道師宗至羅平段,平交路口較多,安全隱患突出。曲靖市交通運輸局要立即進行專項排查,結合實際,在主要的涉村(寨)、人員交叉通行等路口,設置減速帶、安全警示提醒標志等安全防護設施。
(五)結合實際加強宣傳教育。宣傳工作要深入廣大農村和邊遠山區,加強本地區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報刊、廣播、電視、電影放映等形式,重點加強農村群眾不乘座非法營運、違法載人、超員行駛等危害交通安全行為的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安全出行意識。
(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羅平縣、鄉(鎮)兩級政府要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依法履行職責,切實落實政府安全生產監管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有關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協作,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
省人民政府羅平縣“8·11”重大事故調查組。
調查顯示:駕駛員過高的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
根據來自4538位新浪網友的調查顯示,有81.29%的被調查者同意酒后駕駛屬于違法行為,但在被問及是否有過酒后駕駛行為時,僅有20.63%的被調查者從未有過酒后駕車的行為。在被問及酒后駕駛人員存在何種心理時,有39.84%的被調查者認為酒后駕駛人員過高的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27.35%的被調查者認為酒后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不強。另外,有18.97%的被調查者認為酒后駕駛人員存在僥幸心理。
飲酒與開車——致命的結合。
然而事實并非想象中那樣簡單,來自某國際組織的一項統計數據顯示:每33分鐘就會有一人死于與飲酒有關的交通事故。盡管有大多數人認為酒后駕車釀成的交通事故永遠不可能發生在自己的身上,但專家的統計結果證明:在每個人的一生中卷入與喝酒有關的交通事故的可能性為30%。顯而易見,飲酒與開車是多么可怕的致命結合,正是由于酒后開車這個“罪魁禍首”使得一幕幕本不該發生的慘劇接連上演,造成一個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支離破碎。
酒精對駕駛員身體的影響。
酒精在人體血液內達到一定濃度時,人對外界的反應能力及控制能力就會下降,尤其是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下降。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發生撞車意外的機會越高,受到酒精影響的司機通常會有如下特征:
1.對信號燈反應慢;。
2.逆向行駛;。
3.搖擺不定、突然轉向、飄忽不定或在道路中線駕駛;。
4.亂踩剎車;。
5.轉彎幅度大;。
6.蛇行;。
7.沒有原因就停車;。
8.開車速度極慢;。
9.突然轉彎或違法轉彎;。
10.天黑時不開前燈;。
最新事故調查報告范文(18篇)篇七
20xx年7月14日晚22:00點鐘左右,xxxxxx單位砼工xxx在進行dk216+900右側擋墻施工過程中不慎從高4.7米作業平臺墜落,經搶救醫治無效于當晚22:15分死亡。事故發生后項目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將事故報告xx縣安監局,xx縣安監局工作人員及相關人員組成的事故調查小組,對本次事故原因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事故經過:
據現場技術人員、工班長和在場操作人員介紹,7月14日晚20:00時經現場監理檢驗,作業現場具備作業條件,準予施工后開始砼澆筑,作業進行至21:53分死者xxx與工友xxx協同進行最后一節砼澆筑,xxx負責操作混凝土震動棒,協助作業,因振動棒被操作平臺腳手架鋼管拌住,xxx見狀急忙前往協助,不慎失足自操作平臺墜落。事故發生后,現場技術員立即電話報告工區負責人xxx,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21:56工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抵達事故現場,此時工人已經在對傷者進行緊急救治。22:00救護車抵達事故現場,22:10,救護車抵達安圖縣人民醫院,經搶救,22:15分醫生宣告傷者搶救無效死亡。
二、當晚相關人員調查:
2、安全員xxx:事故當天我們要求施工班組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不然不得作業。19:00我們抵達作業現場,向工人們講了作業安全注意事項,半小時后工人按照要求做好了各項準備工作,我和xxx一起檢查了操作平臺的,其強度,穩定性,安全護欄,作業人員勞保用品佩戴都符合要求。自檢合格后我們向現場監理報檢,監理來現場檢查拍照記錄后在開工監理申請單上簽字準許作業。20:00混凝土澆筑準時開始,期間工人一直按章作業,作業進行非常順利。過了約兩個小時,混凝土澆筑接近完成。我們正在指導收面作業人員作業,突然聽到有人喊:xxx掉下去了,我們立即跑過去,只見傷者躺在平臺下面的地上昏迷過去了。見狀我馬上安排工人按照應急演練的方法進行救治,并撥打了120急救電話,此時xxx也打電話向值班領導報告了事故情況。我看了下時間是21:56分,很快值班領導xxx趕到現場,我簡單的向他報告了事故經過。約22:00急救車抵達現場我們將傷者抬上急救車。經10分鐘的車程抵達醫院,醫院已經做好了搶救準備,我們協助將傷者推進急救室,此時時間事22:12分。五分鐘后醫生宣告傷者搶救無效死亡。死者進場時已經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作業安全技術交底也在作業前完成,當日死者精神狀況良好。現場操作平臺均按要求設置。
2、班長xxx:下午領導安排晚上進行混凝土澆筑作業,并要求我配合安質部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晚上19:30完成操作平臺和欄桿的搭設,對工人進行了班前安全交底,向大家講了需要注意的安全和技術要求。19:50監理看了現場,允許混凝土澆筑。20:00開始打混凝土,一個多小時后,只剩下最后一節,突然看到xxx從平臺上掉了下來,現場技術員立即給值班領導打了電話,我馬上打了120,其他的工人將張抬出來放平,根據應急演練教過的方法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臟起搏,幾分鐘后值班領導到了現場,了解了事故情況,要求一定要保住傷者性命,又過了幾分鐘120到了,我們將xxx抬上車一起前往醫院,大概10分鐘后到了醫院,我們將xxx抬進手術室,幾分鐘后醫生出來說已經盡力了。我打電話給值班領導說明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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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事故調查報告范文(18篇)篇八
一、 事故發生的經過:20xx年5月8日上午在福泉高速公路擴建工程莆田pa2合同段木蘭溪高架橋右側11#-1樁基(k311+556.3)鉆機沖孔,在施工中發現配電箱控制柜面板按鈕脫落,樁機操作人員余曉剛在未停電的狀態下私自打開配電箱維修按鈕,造成觸電事故。 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及時報“120急救中心”并迅速送往涵江醫院,中途“120急救車”邊搶救邊送往醫院搶救,于中午時分經全力搶救無效死亡。項目部及時派員做好了現場保護工作,并及時上報了三江口邊防派出所和涵江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三、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意見: 1、事故全部責任為死者余曉剛私自打開電源箱引起的,應負全部責任。 2、事故發生后,項目部領導高度重視及時召開各有關部門緊急會議,將事故善后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分工布置處理善后有關事宜。 (1)、向有關部門報告。 (2)、項目部立即成立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和善后處理小組。 (3)、工地停工整頓,對全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4)、組織有關部門對工地施工用電整頓排查。
四、預防事故重復發生的主要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和下一步的要求:
1、通過本事故的調查分析,項目部領導高度重視,認真總結分析項目部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認真吸取5.8事故的教訓,進行“舉一反三”,落實“四不放過”的原則找差距,在全標段內開展安全專項教育活動以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2、開展安全專項整治排查工作,組織各有關部門對工地全線的施工用電進行整改排查。(1)、對全線布設電桿、電源線路進行排查。(2)、對工地全線所有的配電箱、開關箱按規范整治。(3)、對工地所有機械設備進行整治排查。(4)、在整治排查中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整改更換,做到橫向到邊,豎向到底,堅決不留死角。
3、加強各施工段、施工班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擺在議事日程,經常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4、現場施工技術負責人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一定要有針對性的布置安全技術措施,對施工班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在施工過程中,施工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以及班組長經常檢查,督促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
5、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教育,認真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保用品,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作業。應該說在各級領導的關心及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現已處理 完畢,做到不拖延、不擴大。
最新事故調查報告范文(18篇)篇九
20xx年8月12日23:30左右,位于天津濱海新區塘沽開發區的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所屬危險品倉庫發生爆炸。截至8月13日中午12時,此次爆炸事故共造成44人死亡,其中包括12名消防官兵;住院治療520人,其中重癥傷員66人。
發生事故后,市運管局立即召開了專項主題會議,針對“8。12”天津爆炸事故提出三點要求:
一是結合公司實際開展自查自糾專項活動;
二是分析事故原因,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三是總結事故經驗,杜絕事故發生。
會議結束后,我公司領導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召開了企業內部專項會議,要求在取得實效上下功夫,明確分工,將工作嚴而又嚴、細而又細的開展。現依據運管部門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將隱患專項自查自糾工作報告如下: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認真排查治理各類安全隱患,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為確保隱患排查專項行動順利開展并取得實效,特成立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針對公司實際,突出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認真查找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各種危險源、隱患漏洞。堅持把隱患自查自糾工作與日常安全監管結合起來,加大整改力度,加強安全監管。
(一)專項隱患排查主要分4個方面:
1、車輛設施設備、消防器材排查。
2、對車輛牽引車進行全面排查;
3、對車輛罐車進行排查;
4、gps動態監控排查;
(二)發現的問題:
1、豫mxxx。
9、豫mxxx1等部分車輛存在共震問題;
2、豫mxxx。
1、豫mxxx、豫mxxx號車排氣軟管壞、曲軸后油封漏油。
3、車輛磨損嚴重、“吃”胎。
4、gps客戶端系統不穩定。
(三)風險分析;
2、牽引車曲軸后油封漏油原因是由于油封口密封不嚴或磨損松曠,軸頸磨損起槽,螺絲紋松動導致曲軸后油封漏油,如長期不整改處理,為事故埋下隱患,很可能發生事故。
3、驅動輪胎“吃”胎,由于位置調整存在誤差,一邊花紋磨損的比同一車軸的另一邊磨損的快,長期會造成偏磨、爆胎導致輪胎報廢或引發事故。
4、gps監控系統由于升級為北斗系統,網絡全面升級,導致車輛終端數據經常出現異常超速、異常疲勞駕駛情況,部分車輛信息監控不到。
(四)整改措施。
1、對于車輛共震、油封漏油情況:我公司安全經理給東風車輛售后部門電話聯系,告知車輛各種隱患后,昨日東風車輛售后部安排專家來我廠了解車輛情況,實地勘查部分車輛隱患部位后,積極討論解決方案,一周后將隱患陸續解決完畢。
2、gps系統異常:我公司安全員給gps客戶終端(三門峽金燕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技術人員取得聯系,反映了車輛數據異常情況,三門峽金燕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員積極配合工作,現已恢復正常。
(五)組織學習,加強教育。
“8。12”天津爆炸事故發生后,在開展自查自糾專項行動的同時組織公司所有駕駛員、押運員進行安全教育,利用新聞信息和新聞材料并與上級通報的會議內容相結合的方式傳達此次爆炸事故,教育引導所有從業人員,積極踴躍分析事故原因、舉一反三總結事故經驗、吸取事故教訓,堅決杜絕此類事故的發生。
xxx儲運有限公司。
20xx年8月14日。
最新事故調查報告范文(18篇)篇十
該工程總建筑面積20660平方米,是集體育、住宿、餐廳、車庫為一體的綜合樓。經現場勘驗,事發部位位于基坑3標段,深約13米、寬約42.2米、長約58.3米。底板為平板式筏板基礎,上下兩層雙排雙向鋼筋網,上層鋼筋網用馬凳支承。事發前,已經完成基坑南側1、2兩段筏板基礎澆筑,以及3段下層鋼筋的綁扎、馬凳安放、上層鋼筋的鋪設等工作;馬凳采用直徑25mm或28mm的帶肋鋼筋焊制,安放間距為0.9至2.1米;馬凳橫梁與基礎底板上層鋼筋網大多數未固定;馬凳腳筋與基礎底板下層鋼筋網少數未固定;上層鋼筋網上多處存有堆放鋼筋物料的現象。事發時,上層鋼筋整體向東側位移并坍塌,坍塌面積20xx余平方米。
20xx年7月,建工一建公司清華附中工程項目部制定了《鋼筋施工方案》,明確馬凳制作鋼筋規格32mm、現場擺放間距1米,并在第7.7條安全技術措施中規定“板面上層筋施工時,每捆筋要先放在架子上,再逐根散開,不得將整捆筋直接放置在支撐筋上,防止荷載過大而導致支撐筋失穩”。《鋼筋施工方案》經監理單位審批同意后,建工一建公司項目部未向勞務單位進行方案交底。
20xx年10月,楊澤中與安陽誠成勞務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合同中包含輔料和部分周轉性材料款的內容,且未按照要求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勞務單位相關人員進場后,作業人員在未接受交底情況下,組織筏板基礎鋼筋體系施工作業。田勇只確定使用25mm或28mm鋼筋制作馬凳。基坑1、2段底板澆筑完成后,趙金海、李雷、李成才組織作業人員綁扎3段底板鋼筋。
20xx年12月28日下午,勞務隊長張煥良安排塔吊班組配合鋼筋工向3標段上層鋼筋網上方吊運鋼筋物料,用于墻柱插筋和掛鉤。經調看現場監控錄像,共計吊運24捆鋼筋物料,其中12月28日17時58分至22時16分,吊運21捆;12月29日7時27分至7時47分,吊運3捆。12月29日6時20分,作業人員到達現場實施墻柱插筋和掛鉤作業。7時許,現場鋼筋工發現已綁扎的鋼筋柱與軸線位置不對應。張煥良接到報告后通知趙金海和放線員去現場查看核實。8時10分,經現場確認筏板鋼筋體系整體位移約10厘米。隨后,趙金海讓鋼筋班長立即停止鋼筋作業,通知信號工配合鋼筋工將上層鋼筋網上集中擺放的鋼筋吊走,并調電焊工準備加固馬凳。8時20分許,筏板基礎鋼筋體系失穩整體發生坍塌,將在筏板基礎鋼筋體系內進行綁扎作業和安裝排水管作業的人員擠壓在上下層鋼筋網之間。
事發時,上層鋼筋整體向東側位移并坍塌,坍塌面積20xx余平
方米。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立即施救,并撥打報警電話。市區兩級政府部門立即啟動應急救援,對現場人員開展施救,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據統計,事故共計造成10人死亡、4人受傷。
事故直接原因是未按照方案要求堆放物料、制作和布置馬凳,致使基礎底板鋼筋整體坍塌。施工違反規定堆放物料,將整捆鋼筋物料直接堆放在上層鋼筋網上,現場堆料過多,且局部過于集中,導致立筋上、下焊接處斷裂,致使基礎底板鋼筋整體坍塌。
此外,現場未按照方案要求制作和布置馬凳,導致馬凳承載力下降。施工現場管理缺失、備案項目經理長期不在崗、專職安全員配備不足、經營管理混亂、項目監理不到位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十個鮮活的生命就這樣凋謝了,他們本身有什么過錯呢?他們只不過是按進度施工,他們不懂得施工步驟,方法,他們只是每天重復做最基本的的綁扎鋼筋的工作。可是施工決策者,監理者的失誤,卻要他們付出生命的代價。雖然事故的原因調查清楚了,各種領導們也得到了相應的處罰。可是如果不作出根本的改變,這些處罰又有什么用呢?丟掉的官位,以后還可以再升上去。
每年我國都有大量的工程事故發生,歸根結底都是施工方違反施工操作,監理發現不了施工存在的問題,發現問題以后不能及時解決。還有就是,施工人員無相關資格。作為一名土建類的大學生,我深有感觸身邊有很多同學考二建,九大員為的是掛靠出去,或為了以后工作加薪。一些施工單位就利用他們的這些資質來進行相關的工程項目的施工。如果相關部門在審查施工單位資質的時候能夠嚴格把關,把不具備施工資質的單位拒之門外,或許就不會有那么多的事故發生。同時施工單位,也要嚴格審查相關技術員的資質,嚴格把關不弄虛作假。如果一切施工操作都按科學的步奏來實施,有怎會有如此多的工程事故發生!
最新事故調查報告范文(18篇)篇十一
市信訪局:
左右,我公司駕駛員駕駛大客車從上海返回途中,在行駛至交叉口時,因紅燈,大客車駕駛員在導向車道內正常停車等待。在等待過程中聽到車后一聲巨響,駕駛員下車查看時發現一輛二輪摩托車(為套牌車)撞在大客車左下尾部,摩托車駕駛員及一名女乘客倒地受傷。駕駛員立即撥打110報案、120搶救傷者。目前,受傷摩托車駕駛員在市中醫院接受治療,摩托車女乘員在普濟醫院接受治療,兩傷者傷情較重,正在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
后經調查了解,摩托車駕駛員,人,現年26歲,在泰打工;摩托車女乘員,黑龍江人,現年26歲,在昆山打工。事故發生后,我公司立即派人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并到交警隊積極配合處理。從事故現場分析,我公司車輛正常停車等待信號燈,摩托車是從車后撞上大客車的,按法理講,責任不在我方。目前,交警隊責任認定書尚未下達,交警部門只要求我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墊付壹萬元費用。
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傷者家屬到我公司交涉,無理要求支付醫療費用。傷者家屬情緒激動,并在交警隊辦公室毆打我公司駕駛員,無理指責說:你不停車,就不會有事故發生。我公司要求家屬依法辦事,但傷者家屬置若罔聞,一再到我公司胡攪蠻纏。
4月2日正是清明節假日運輸高峰期,傷者家屬在無理要求沒有得到滿足的條件下,于10時左右糾集數十人在南站車輛進出口攔堵大門,給旅客出行造成很大影響,旅客投訴不斷,嚴重擾亂我公司正常生產秩序。
鑒于以上情況,我公司認為事故發生,應由交警隊按照法律法規處理,只要交警隊認為我公司需承擔相關責任及費用,我公司當有有義不容辭的責任。但傷者家屬一而再、再而三到我公司胡攪蠻纏,妄圖用非法手段迫使我公司答應其無理要求,這是難以辦到的。現在的社會是法制的社會,不是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的時代,是講法講理的時代,而且我公司本著人道主義精神,又墊付了兩萬元醫療費用,于情于理,恰如其分。
我們希望政府相關部門對該事故能夠秉公執法,依法處理。
二oxx年xx月xx日。
以上調研報告希望大家喜歡。
最新事故調查報告范文(18篇)篇十二
20xx年8月21日,航城街道深圳機場碼頭貨運區發生一起起重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發生后,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的要求,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機場公安分局、市交通運輸局寶安管理局、寶安市場監管局、區總工會等部門有關人員參與,組成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區監委派人參加,展開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現調查組對本起事故調查完畢,具體情況如下:。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深圳前海龍海物流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海物流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xx年12月11日,法代表人:林錦濤,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326702248j,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公司經營范圍:碼頭倉儲、貨物裝卸。
(二)事故相關單位概況。
深圳市機場港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機場港務公司),該公司成立于1991年12月23日,法代表人:王威,公司總經理:曾慶藝,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1922041467,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住所: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機場南路機場碼頭候船樓三層,公司經營范圍:碼頭管理等(客運、貨運、游艇)。
(三)事故相關概況。
1.20xx年6月20日,機場港務公司通過招投標方式引進龍海物流公司,由龍海物流公司包干深圳機場碼頭建材、木材類堆場堆存業務,雙方簽有《碼頭堆場堆存作業包干協議》及《業務合作安全協議》,協議包干使用范圍包括:堆場20000平方米、現有碼頭泊位1#一個、臨時兩層辦公場地350平方米、配備非專屬使用的碼頭40噸門座式吊機一臺及裝卸服務所需的10噸叉車兩臺。
2.涉事設備概況:涉事設備為mq型港口門座式起重機,20xx年1月5日制造,設備編號:47104403002010000471,設備額定起重量40t、起升高度20m、起升速度35m/min、最大幅度25m、回轉速度1rpm、大車運行速度25m/min,設備登記單位為深圳市機場(集團)有限公司,該設備使用地點為深圳市機場碼頭,目前按照《碼頭堆場堆存作業包干協議》配備給龍海物流公司使用。
(一)事故發生經過。
經查:。
1.涉事鋼卷直徑1880mm、寬度1166mm,重量21070kg。
2.深圳市特種設備安全檢驗研究院提供的《門座式起重機定期檢驗報告》、《寶安機場碼頭起重傷害事故技術分析報告》結論:(1)涉事門座式起重機檢驗結論為合格;(2)涉事門座式起重機未見損壞。
3.事發時涉事工人的工作區域位于起重機吊臂半徑范圍內。
4.事發時賀蘇堂站立位置位于(船頭方向)船艙右上角,發生事故時賀蘇堂面向涉事鋼卷(相隔約1.5米),背后與右側緊貼艙壁,左側緊鄰另一鋼卷,當涉事鋼卷轉動撞向賀蘇堂時,因所站立位置空間狹小導致其未能躲避。
5.工人韋海勇未取得特種設備起重機械指揮證(項目代號q3),不具備涉事吊裝作業信號指揮知識及技能。
6.涉事起重機司機陳軍(具備門座式起重機司機證q6)在駕駛室能清楚看到下方作業人員(韋海勇、林炳軍、賀蘇堂)活動狀況,但仍在賀蘇堂未撤離到安全位置就起吊涉事鋼卷,不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第1部分:總則》(gb6067.1-20xx)第17.1條“起重機械安全操作一般要求如下:d)司機應對自己直接控制的操作負責。無論何時,當懷疑有不安全情況時,司機在起吊物品前應和管理人員協商”的規定。
7.龍海物流公司未安排專門人員對事故吊裝作業現場進行現場安全管理;事發時死者是第二天上班,公司僅在口頭上跟死者交代做事要注意安全,沒有培訓記錄和考核記錄。
8.龍海物流公司主管張云韜安排未取得特種設備起重機械指揮證工人韋海勇及未經過吊裝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的賀蘇堂從事涉事吊裝工作。
9.機場港務公司對龍海物流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不到位,其員工龍雄仔未認真巡檢,公司也未督促龍海物流公司派專門人員對涉事吊裝作業現場進行監管。
(二)事故救援情況。
事故發生后,陳軍立即將涉事卷鋼吊開,賀蘇堂隨即倒在船艙內并大聲呼救。張云韜趕到后立即報了120和110,約過了20分鐘,120趕到將賀蘇堂送醫院搶救,后其經搶救無效死亡。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文書》(深公(司)鑒法病字[20xx]08003號)證明賀蘇堂的死亡原因為:符合胸部受巨大外力作用造成胸廓嚴重變形,心肺挫傷導致死亡。
(一)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情況。
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死者賀蘇堂,男,49歲,山西省鄉寧縣人。
(二)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事故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17萬元。
(一)直接原因。
1.龍海物流公司工人賀蘇堂安全意識淡薄,在涉事鋼卷被吊起后仍停留在船艙角落位置(與被吊物距離僅約1.5米),導致被突然發生擺動的鋼卷撞擊至胸部受傷死亡。
2.起重機司機陳軍明知工人賀蘇堂未撤離到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起吊涉事鋼卷,因吊鉤前端碰觸到相鄰鋼卷,導致涉事鋼卷突然發生擺動,擺動的鋼卷撞向賀蘇堂,將賀蘇堂擠壓在鋼卷與船艙壁之間,導致其胸部受傷死亡。
3.龍海物流公司工人韋海勇未取得特種設備起重機械指揮證、無證上崗,明知工人賀蘇堂未撤離到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起指揮起吊涉事鋼卷,導致賀蘇堂被鋼卷撞擊受傷死亡。
(二)間接原因。
1.龍海物流公司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在進行涉事吊裝作業時未安排專門人員對作業現場進行現場安全管理。
2.龍海物流公司主要負責人林錦濤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到位,未認真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未認真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未及時消除員工違章作業存在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3.龍海物流公司主管張云韜安排未取得特種設備起重機械指揮證工人韋海勇及未經過吊裝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的賀蘇堂從事涉事吊裝工作。
4.機場港務公司對龍海物流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不到位,公司員工未認真巡檢,公司也未督促龍海物流公司派專門人員對涉事吊裝作業現場進行監管。
(三)事故性質。
調查組認為,本起事故是一起因作業人員違章冒險作業、公司及其負責人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根據事故調查情況,調查組對事故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責任認定和追究提出如下意見。
(一)事故責任單位。
1.龍海物流公司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在進行涉事吊裝作業時未安排專門人員對作業現場進行現場安全管理,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十條的規定,應對本起事故負主要責任,建議由深圳市寶安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2.機場港務公司對龍海物流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不到位,機場港務公司員工未認真巡檢,公司也未督促龍海物流公司派專門人員對涉事吊裝作業現場進行監管,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應對本起事故負有責任,建議由深圳市寶安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二)事故責任人。
1.龍海物流公司主要負責人林錦濤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到位,未認真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未認真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未及時消除員工違章作業存在的生產安全隱患。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第(五)項的規定,應對本起事故負管理責任,建議由深圳市寶安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2.龍海物流公司工人韋海勇未取得特種設備起重機械指揮證、無證上崗,明知工人賀蘇堂未撤離到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起指揮起吊涉事鋼卷,導致賀蘇堂被鋼卷撞擊受傷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由深圳市公安局機場分局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3.涉事起重機司機陳軍明知工人賀蘇堂未撤離到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起吊涉事鋼卷,導致賀蘇堂受傷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由深圳市公安局機場分局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4.龍海物流公司主管張云韜安排未取得特種設備起重機械指揮證工人韋海勇及未經過吊裝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的賀蘇堂從事涉事吊裝工作。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由深圳市公安局機場分局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5.龍海物流公司工人賀蘇堂安全意識淡薄,在涉事鋼卷被吊起后仍停留在船艙角落位置,導致被擺動的鋼卷撞傷死亡,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應對本起事故負直接責任。鑒于其已經死亡,建議免予追究其責任。
6.機場港務公司員工龍雄仔對涉事吊裝作業現場未認真巡檢。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應對本起事故負有責任,建議由深圳市寶安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一)龍海物流公司應認真吸取本起事故的深刻教訓,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并做到如下要求:。
1.要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并及時進行演練。
2.召開事故警示教育會,加強對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嚴格督促員工認真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與操作規程,杜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及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3.加大對作業現場的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并督促教育作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公司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嚴格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公司的生產安全隱患。
(二)機場港務公司應吸取本起事故的深刻教訓,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做到如下要求:。
1.加強對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管理,嚴格審查承包人資質,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公司或個人。
2.加強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和管理,并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加大對作業現場的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加強對施工單位管理,督促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作業。
最新事故調查報告范文(18篇)篇十三
上海靜安火災是20xx年來發生的zui為嚴重的火災事故。其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所造成的社會影響都是近期輿論討論的焦點。靜安火災已經過去,但是這件事故卻沒有真正完結,緊接著而來的是對死者的悼念,對生者的安慰和對人們和政府的警示,責任重于泰山。
調查的目的:
將以互聯網為主要資源,完成一輪整體的報告,將整個靜安事故的前后因果展示給大家,并提出我們小組成員對于這次事故的意見。
調查的意義:
鍛煉我們小組成員搜集資料,整合資料以及分析資料的能力,體驗分工合作帶來的好處,并且通過互聯網的調查,體會對資料的篩選過程,了解調查的基本事項以及書寫調查報告書的格式。
二、火災原因。
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
經過初步分析,起火大樓在裝修作業施工中,有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在短時間內形成密集火災。
這起事故還暴露出5個方面的問題: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引發大火后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大火迅速蔓延;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后復工的項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營救過程。
政府:
1、下午2時5分左右樓層發生火災。
2、14時16分,接到火警報警電話。
3、火警之后的第18分鐘,有消防車輛出現在火災現場進行救援。緊接著救護車趕到,消防車利用水槍救火,并沖入大樓救人。
4、14時40分許,警用直升機也已經趕赴現場。
5、15時30分。
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壓水槍開始控制火勢。
6、15時50分三。
架警用直升機已經飛抵著火大樓的頂部,實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樓頂的居民。
7、16時,警用直升機飛離頂樓。
居民自救:
1、
理智的受災人果斷關閉電源和煤氣,用濕毛巾掩面。
2、
不少人都是發現火情后直接跑到樓外腳手架上以求逃生。
3、
有人從樓上跳下去。
4、
跑到樓頂呼救。
5、
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災后安置和賠償工作。
傷員救治:
上海市衛生系統第一時間全力以赴救治傷員,
120市醫療急救中心調集30輛救護車搶救、轉運傷員和投入應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傷員醫院的醫務人員徹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災受傷者。
災民安置:
緊急安排16家賓館的700余個房間,將發生火災大樓以及同小區另外兩棟大樓的居民800余人緊急安置到賓館中。對于當晚有30多戶找不到親人的受災戶,靜安區安排專人陪同他們到醫院、接待點和各安置點尋找親人,開展心理疏導等工作。16日上午,靜安區安排尋親者到殯儀館認領遇難者。與此同時,靜安區已經將第一批臨時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并在全區募捐首批240余萬元善款。
賠償事項:
靜安區“11·15”善后工作小組公布了每位遇難者96萬元賠償和救助金的具體構成。除去政府綜合幫扶和社會愛心捐助資金31萬元以外,事故責任單位將承擔65萬元的一次性死亡賠償金。據介紹,包括火災中遇難死亡的賠償金在內,受傷人員的傷殘賠償、失火房屋和財產損失賠償金都將全部由事故單位進行賠償。平安保險上海分公司成立了重大應急小組,統計事故傷亡人員名單,并及時提供理賠服務。該公司人員已經前往相關醫院,確認客戶信息,可提供現場理賠。另外,該公司還在3個居民安置點設立了理賠臨時受理小組。太平人壽上海分公司也成立應對小組,由客戶部門核實客戶信息并負責理賠。
五、
損失和影響。
1、
靜安火災帶給了社會巨大的損失,影響了人民正常的日常生活。
人員傷亡: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確認遇難人數為58名。其中男性為22人,女性為36人。
經濟損失:根據官方統計數據,火災造成的物質損失同樣非常巨大。記者初步估算,僅房產一項,這場大火造成的損失就將接近5億。
交通影響:
來自靜安區交警監控中心消息,目前膠州路余姚路、膠州路常德路、膠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響。采取的交通管制是:從安源路到西康路然后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zui后再到安源路。
2
靜安火災的發證證明了某一些部門的監督力度不夠,影響政府在人民群眾的。
事故調查證明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引發大火后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大火迅速蔓延是因為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后復工的項目安全管理不到位。這樣的話會影響政府在人民群眾心中的,致使政府的影響力下降,從而影響到其他法律法規的實施。
3、
靜安火災還影響了社會的安定。
包括很多親戚就是全國兩億多農民工中的一員,他們的生活條件zui艱苦,但他們從沒有說過苦,樸素樂觀勤勞的工作態度,從源頭保證了工程的質量,也正是因為他們無數辛勤汗水的付出,才有中國現在城市化的迅速發展,才有中國改革開放的偉大勝利,社會就是這么現實,包工頭項目經理以zui貪婪的壓榨方式,剝削農民工的基本權益,出了事故就將抓我們可憐的工人。這樣的言論可能會引起大家的共鳴,從而擾亂我們的社會安定,引起民眾對政府機關的普遍不滿。
最新事故調查報告范文(18篇)篇十四
道路交通案件的數量大有其多重原因,一方面公民的安全意識不強,不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不看紅綠燈,甚至還有翻越隔離欄桿的行為,電動摩托車在馬路上隨意行駛,造成事故頻發。另一方面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淡化了交警部門的調解職能,改變了原來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所規定的行政調解為提起訴訟的前置條件,導致案件大量涌向法院。依某地法院為例,20xx審判年度某地法院民一庭共受理案件共計811件,其中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419件,占當年民一類案件51%。20xx審判年度該地法院民一庭共受理案件共計730件,其中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共計362件,占當年民一類案件50%。
(二)案件審理期限長。
依某地法院為例,20xx審判年度該地法院民一庭共受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共計362件,其中需要傷殘鑒定以及財產損失鑒定的案件為270件,約占總數的3/4。這類案件從立到審,大都經歷較長時間的中止程序來進行鑒定,造成大量案件審理期限過長。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一般包括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害,根據《民法通則》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對于人身受到傷害的,一般應自醫療終結后或者作出鑒定之日起一年內起訴;對于財產受到損害的,一般應在二年內起訴。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的規定,又無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受害人將失去獲得法律保護的權利。在司法實踐中發生交通事故后受害方會立即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防止事故責任方逃避、隱匿、轉移賠償財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1條的規定,當事人會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盡管此時受害方尚未醫療終結或作出鑒定。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往往會采取中止審理的方式,避免案件超過審理期限。待當事人醫療終結后有些案件還需要經過司法鑒定這一個步驟,也就是說治療終結后申請法院委托鑒定,無形中將該項程序納入了法庭的審理步驟。當事人的鑒定申請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但是,如果當事人申請鑒定的事項屬于提出反駁證據、相反證據、新的證據范圍內的,提出鑒定申請的時間可不受舉證期限的限制;另外,對申請鑒定的事項涉及重大利益的,為了解決矛盾、平衡雙方利益,提出鑒定申請的時間也可不受舉證期限的限制。在審理過程中進行司法鑒定的也不計入審限。這自然造成了案件審限過長,因此部分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在審理時往往會因證據來源的條件顯得較為繁瑣復雜,由簡易轉為普通審理。
(三)大部分案件相對簡單,但雙方不容易達成調解。
在交通事故發生后,公安機關會根據現場情況作出責任劃分明確的交通事故責任報告,此份報告是審理案件的重要證據之一且證明力強。在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一方要求盡快得到賠償救治。事故責任一方以及責任主體之一保險公司則表示在責任劃分明確后進行合理賠償。法院的審理往往就是在理清事故的責任、費用等問題后作出裁判。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后,該法第74條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4條的規定,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調解,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書。據此,可以理解為: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程序選擇權,即可以選擇申請公安機關調解或向法院起訴。在審判實踐中責任主體之一保險公司也不認可調解書,交強險是一種社會性質的保險,它區別于商業保險,不盈利、不虧損是其自身特點。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條的規定,事故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支付搶救費用。該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雖然調解書在執行上也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保險公司根據其自身的業務需要拒絕調解,往往雙方當事人拿到的是調解而成的判決文書。
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因制度缺陷,致使的現象。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件是明確的侵權案件,機動車保險是典型的合同案件,二者屬于兩種案由。但為提高審判效率,保障當事人權利。在審判實踐中法院往往追加機動車責任方投保的保險公司為被告直接參與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的審理,雖然有法釋【20xx】19號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作為依據,但法理依據欠缺。
案件自身特點(在這個鏈條中涉及到案件當事人、公安機關、醫療機構、司法工作人員、鑒定機構、審判組織、以及執行機構的參與其中)及監督制度缺失,造成因交通事故各個環節多又缺乏制度約束,各個環節的機構又很難統籌的達成更高的監督體制。造成部分司法及保險機構工作人員利用法律漏洞(即不違法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而進行牟利的現象時有發生。
目前,一些南方城市(已有向北方城市蔓延趨勢)已經出現部分人員通過先行墊付治療費用而盈利的現象。即機動車交通事故受害方在未得到賠償又等不到法院判決執行款的情況下,部分人員提供先行墊付治療費用,待判決生效后提取賠償執行款中除治療費用外更多的利益。
(一)部分案件較為復雜,需要具有經驗的法官加以審理。
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雖然大部分是經公安機關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權責明確的案件,但在實踐中還存在很多復雜情形例如:判定未辦理過戶手續的車輛買受人、受贈人責任問題;判定車輛掛靠人、承租人、承包經營人責任問題;判定車輛借用人責任問題;判定駕駛員的責任問題;判定車輛被盜搶后的責任承擔問題;判定車輛維修人、保管人的責任問題;判定學習駕駛員在駕駛培訓機構學習期間發生事故的責任問題;判定道路施工人、道路產權人、維護人責任問題;判定行為人的違法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或者破壞道路及道路配套設施的問題;判定無償搭乘人責任問題等情況,這需要富有經驗的法官結合案件實際情況運用法律加以解決。
(二)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數量大,審判人員短缺,案件審理期限長且不易調解。
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數量大,通過數據已經充分顯現出來。法院審判人員在未增加的前提下在審理此類案件中面臨較大壓力。雖然有些案件案情相對簡單,但因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的自身特點造成審理期限過長且案件往往不能以調解結案。這樣為審判工作帶來很大不便,往往案件當年立案不能在當年審理結案變成積案轉而給第二年的工作造成負擔,影響法院的綜合指標。
(三)案件執行難。
當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有《交強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保障,但在實踐中往往有很多事故責任者是未參加保險的司機或是摩托車駕駛人員,案件發生后有些人員責任方或逃逸或下落不明,有些人員在事故發生后自身受傷需要治療,沒有能力對被害人進行賠償。往往原告拿著法院生效的判決書對責任人不能執行,案件只能中止執行。
(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件在實踐中已經形成了固有鏈條以及審理模式,在法律法規未作改進的情況下很難對案件進行快審快結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的審理依據是現有的法律法規在實踐中已經形成了固有的模式。在這個鏈條中涉及到案件當事人、公安機關、醫療機構、司法工作人員、鑒定機構、審判組織、以及執行機構的參與,可以說動一發便觸動全身。在現有的法律法規的執行下,這些人員及部門的存在是不可或缺的。為保障案件的公正,提高案件審判效率質量,即使通過加強管理,調配人員提高某一個環節也難以追趕上這類案件增長的速度。
任何一項好的措施或者制度都是針對問題產生并隨著事物的發展而隨之變化,應以疏導為主,防治為輔。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隨著時代的發展產生新的規律。因此找到這一規律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我們還應大力加強對人民群眾對交通安全的意識,完善法律法規從而達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機動車交通案件的審理模式以及這一鏈條是在處理問題過程中運用法律與實踐結合形成的,它已經形成了穩定模式。問題也突顯出來,針對法院的實際情況,可以通過優化環節,達到更好的效果。
思考一案件繁簡分流,以一個審判庭為例,這個審判庭共9人在面對基數龐大的道路交通事故審理案件中,會遇到案件審理周期平均分攤在這9個人身上,盡管有大部分案件是權責明確極易審理的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與此同時這9個人還負責審理較為復雜的合同及土地糾紛等一系列民事糾紛案件上,每名審判人員都要經過很長審理周期才能將案件審理完畢。這樣造成案件無奈的積壓,若能根據案件情況,劃分出容易和復雜交通事故案件,由1-2名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集中負責這項工作,將審理周期長的交通事故案件由這幾名同志負責處理,進而讓其余審判員從案件簡單且周期長得案件中解放出來審理其他案件,也許會在審判工作中達到很好的效果。但這個辦法在實際中也會存在很大的弊端,在整體上看,案件依舊滯留在我院只是將此類轉移到幾個人員那里去;這樣做也會造成權利過于集中,審判工作中會產生帶有個人色彩較濃不良的慣性。此法在實際操作中能不能達到很好的效果,還需進一步實踐。可以考慮定崗不定員的交流辦法加以改進。
思考二案件審理前置,在司法實踐中也有部分法院成立機動車交通事故法庭,將此機構直接設立在公安機關的交警部門,這樣做會使當事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后不久就能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簡化了訴訟程序。但這一制度并不適合全部法院,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發生具有多樣性、地域性、行政行為先行且分布不均等諸多特點。在操作過程中需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加以運用。
思考三嚴控收案范圍,為提高案件審理的效率,部分法院采取限制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的收案范圍,即明確凡此類案件如原告未治療終結或提出訴前保全便不予立案,其目的就是為了防止部分案件原告在事故發生后就立即立案而在醫院接受長時間的治療,造成案件中止、積壓。表面上降低了部分案件的收案數量,但于法無據。造成此類案件社會上的積壓,也不利于社會穩定,效果不佳。可以進一步改進為嚴控收案范圍的同時擴大現予執行的受案范圍。
思考四加強業務培訓。在審判工作中更應加大對審判人員的業務培訓以應對復雜多樣的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可以加大普通案件簡易審理的模式,將雙方爭議不大且權責明確的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進行普通案件簡化審理,做到案件的快審快結。
將機動車交通事故的責任計算設置成如同規范化公式模式上來,并待有一定幅度的自由裁量權。這樣可以使案件在審理時更為簡便。
思考五完善法律法規。在審理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中,審判人員適用的主要法律、司法解釋是《民法通則》、《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若干法律解釋》。這些法律法規可操作性強,但取消了調解前置環節,造成大量此類案件涌入法院。《侵權責任法》等部分新法雖然實施,但在審判實踐中缺少可操作性的司法解釋。改進這一方面的工作。完善交通法規中關于保險規定及執行法規,增強力度。擴大將可能造成機動車交通事故的機動車輛及駕駛人員納入到強制保險的范圍,使得這一社會性質的保險能更大的發揮作用,解決針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受害人這一弱勢群體的救治。
最新事故調查報告范文(18篇)篇十五
20xx年6月1日21時32分,重慶東方輪船公司所屬“東方之星”號客輪由南京開往重慶,航行至湖北省監利縣長江大馬洲水道時翻沉,造成442人死亡。
經國務院批準,成立了安全監管總局牽頭的國務院調查組,并聘請有關方面院士、專家參加。調查組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圍繞“風、船、人”三個關鍵要素,組織上百名國內外專家科學分析論證,判定了事發時的天氣狀況;多次進行風洞風載模型等試驗,對船舶進行了細致全面勘察,并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了認真復校核算;收集匯總各類證據資料1607份、711萬字,對生還旅客、船長、船員及目擊者進行逐一調查取證,形成50余萬字的筆錄,召開各類會議200多次。經過反復研究論證,形成了調查報告。
20xx年12月30日,長江沉船事故調查報告公布,經國務院調查組調查認定,“東方之星”號客輪翻沉事件是一起由突發罕見的強對流天氣帶來的強風暴雨襲擊導致的特別重大災難性事件。
調查組認定,“東方之星”號客輪航行至長江大馬洲水道時突遇颮線伴有下擊暴流襲擊,瞬間極大風力達12-13級并伴有特大暴雨。船長雖采取了穩船抗風措施,但在強風暴雨作用下,最大風壓傾側力矩達到該客輪極限抗風能力的2倍以上,船舶持續后退,處于失控狀態,傾斜進水并在一分多鐘內傾覆。
調查組查明,該客輪抗風壓傾覆能力雖符合規范要求,但不足以抵抗所遭遇的極端惡劣天氣。船長及當班大副對極端惡劣天氣及其風險認知不足,在緊急狀態下應對不力。
天有不測之風云,人有旦夕之禍福。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
最新事故調查報告范文(18篇)篇十六
:后勤部門。
:責任事故。
20xx年2月24日我礦司機邱玉成一如既往的將夜班下班員工送往阜康市市區指定地點,送完職工后,邱玉成駕駛三菱車(新a91262)返回礦區,以及時的返回礦區用三菱車將外派學習(采掘機司機)人員送至米泉技校,當天下雪,路面積雪比較厚,根據邱玉成說以每小時20公里行駛(通過詢問得知車速為:20km/h)在通向我礦區簡易的公路上,在行駛離礦區不到2公里處時,這段路的坡度比較大,(通過詢問得知當時邱玉成以2檔行駛),這時(當時時間為:12::00左右)車轱轆開始打滑,邱玉成馬上采取制動,減檔,這是車頭偏東(以駕駛員的位臵區分方向)行駛,方向盤失去控制,剎車失靈,順路巖滑行了大約13米左右,整個車身一下側翻在公路左側防洪溝里,當時邱玉成困在車里,他趕緊采取熄火,慢慢的打開車門從駕駛室位臵爬出來,邱玉成看看自己身體沒有受到任何傷害,邱玉成馬上采取打電話向礦辦及楊坤肅(法人代表)匯報情況,由于翻車地點沒有信號覆蓋,電話未打通。邱玉成徒步走到礦區,把事情匯報給礦領導及調度室,礦調度室及礦長召集礦區管理人員和在礦職工到現場去勘察,到事故現場勘察一番。午飯后14:00時左右,在礦長的指揮下現場人員用大繩將車頭拉正,將整個車身正翻過來,之后周春祈檢查事故車輛,發現地面有少部分漏油的痕跡,副駕駛車門窗戶玻璃全部破裂,副駕駛整個車門凹陷,副駕駛后面的車門有部分凹陷,靠副駕駛一邊的后視鏡掉落。周春祈發動事故車輛,車輛能夠正常發動著,事故車輛能正常行駛,之后周春祈將事故車輛開向礦區,停在指定位臵。
2、間接原因:由于霧霾較大,積雪較厚,路面滑。
1、根據事故分析導致這次事故直接原因是駕駛員行駛過快,根據天氣情況和路面情況未能及時有效的控制車速,從而導致車輛側翻和車窗玻璃、后視鏡等損壞,駕駛員邱玉成負主要責任。根據我礦司機崗位責任制度規定,邱玉成承擔事故車輛損壞維修費用的20%。
1、及時安排鏟車清理路面積雪。
2、必須以我礦車輛行駛時速為界(進入礦區車輛時速為15km/h)。
3、駕駛員做好防范措施,提高自保,增強安全意識。
4、駕駛員行駛中提高警惕。
5、嚴禁超載人員。違者,按超拉一人罰款100元。
責任人意見:
阜康市磨盤溝煤礦。
最新事故調查報告范文(18篇)篇十七
事故發生時 間:x年x月x日x時x分 4、事 故 地 點: x x廠房內 5、事 故 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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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月x日8時30分,x x機械有限公司結構工場維修班維修鉗工崔 x x、王 x x,按工場下達的工作票要求,來到工場結構廠房東門,維修“掉道”的總高約7米的鋁合金卷簾門。2人先搭起一個長2.8米、寬1.25米、高1.97米的金屬支架,在其上部固定三塊金屬跳板,并將一長約5米的竹梯子搭在東門北側加上, 竹梯子的最下面的“橫稱” 與 跳板固定,竹梯搭在東門北側加固墻上。9時許,王x x未配戴安全帶登上竹梯,手持撬棍和方木,從上往下修理鋁合金卷簾門滑道,崔xx剛站在地面手扶金屬支架監護。
大約10時30分,王x x從上往下維修到5.5米高度時,下部金屬支架失穩、向南側傾倒,王x x隨竹梯一起落下砸 金屬支架后附至地面,造成重癥顱腦損傷、腦挫裂傷等傷害,急送至市中心醫院,于次日凌晨2時死亡;崔x x 被倒塌的金屬支架和竹梯砸在下面,幸好沒有受傷。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崔x x、王x x違章將竹梯立在易失穩的金屬支架上,王x x登高作業不系安全帶,冒險作業,在維修滑道時用力較大,導致金屬支加側傾,垮架,王x x從高處墜落,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x x有限公司結構工場,對這類危險性較大的沒有制定切實可行的,而且在這次維修作業時本應使用高空作業車或搭建腳手支架,為圖省事未使用使用作業車或搭建腳手支架,作業票也沒有注明安全事項,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2、、安全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尚未貫徹實施,沒有高空作
業安全操作規程,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二。
3、混亂。該維修班未設班長,沒有明確負責人,職責不清,責任不明,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三。
4、對職工的不到位,職工安全意識不強,缺乏安全知,冒險,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四。
四、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x x x,x x有限公司、董事長,未切實履行監督,對此起事故的發生負主要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給予x萬元罰款。
2、x x x,x x有限公司經理,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此起事故的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給予x萬元罰款。
3、x x x,x x 有限公司結構工場場長,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建議對其給予x仟元罰款。
1、x x有限公司,要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本公司工作,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配備滿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員,夯實安全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 x有限公司,要加強各工場、班組的安全建設和安全管理,明確責任,加強對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水平。 3、x x有限公司,要認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訓,舉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圍開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查措施、抓整改、反違章活動,防止種類事故再次發生。提高各級人員安全生產及安全法規意識,完善各項制度和措施,防止種類事故發生。 附件:
最新事故調查報告范文(18篇)篇十八
xx年6月8日下午2點半左右,在二廠圓錐破檢修時,發生一齊安全事故,檢修工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個手指嚴重受傷。事故發生后,王見立即向公司領導打電話匯報狀況,公司立即派車送王海林去平泉縣西壩骨科醫院,因傷勢過重,骨科醫院推薦轉承德266醫院,并聯系266醫院修院長做好手術準備,患者到達后做了檢查和妥善處理后,醫院推薦轉北京積水潭醫院,立刻送王海林趕往北京,李華云總經理在積水潭醫院等候,患者到后由于醫院將手術安排在下半夜,李華云總經理又及時聯系空軍總醫院進行手術,到6月9日上午8:00手術完成。
xx年6月8日下午2點30分,在二選廠檢修圓錐時發生一齊安全事故,根據當事人輔助車間主任王見所寫事故經過,事故受傷者王海林同馬振海協助王見在起吊圓錐內1.5噸重的檔料斗圈時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將王海林四個手指剪斷。事故發生后,王見立即上報叫車,傷者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事故發生后趙錫波、尚燁、于勇、郝義坤到現場了解狀況。還原現場狀況同王見所寫經過一樣,王見站在靠近門口位置,馬振海在其左手邊,王海林在其右手邊位置,檔料斗圈起吊時,未水平吊起,馬振海這端低,王海林這端已經超過短頭上沿有150毫米,王海林拇指在上四個手指在下雙手往下壓,由于檔料斗圈外圓和短頭內圓只有5毫米間隙,在這么小間隙、這種不平衡狀態下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時和短頭上沿接觸構成剪子,檔料斗圈脫落王海林的左手手指被剪切,結果出現這一齊安全事故。
事故分析如下:
1、現場指揮人員在拉手拉葫蘆,沒有起到指揮作用和觀察協調作用。
2、對擋料斗圈磨損狀況決定不準,沒有充分思考到起重過程的偏重問題,致使部件起吊后偏斜嚴重,為了插托起木板而對吊裝物進行按壓晃動調平造成事故。
3、由于對起吊部件按壓晃動,瞬間產生巨大力量使制作的吊鉤變形而滑落。
4、檢修前沒有進行詳細的方案論證。
5、王海林為新招職工,對大型設備檢修經驗不足,雖然參加了縣安監局組織的安全培訓,但現場培訓不足。
6、安全部門沒有全程對檢修過程進行監控和指導。
7、在本次事故中生產副總經理趙錫波、生產部經理尚燁、技術部經理于勇、機電維修車間主任王見負有不可推卸的職責。
本次事故的教訓是慘痛的,透過對本次事故的詳細分析和研究,舉一反三,得到以下教訓:
1、不管項目大小,都要有詳盡的組織實施方案和安全保護措施。
2、在安全三級教育過程當中,必須要做好職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的培訓。
3、現場指揮和安全監督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起到作用。
4、施工過程當中所使用的工具、器具必須要選取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自制的工具、器具要經過檢驗方可使用。
5、任何工程不能因為節約成本而簡化維修設施和安全設施。
6、施工過程中,相互提醒和相互保護嚴重不足。
1、針對特種作業人員招聘和錄用務必持有由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上崗資格證,無證人員不予錄用或經培訓獲證后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務必經過縣防疫站體檢合格后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務必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廠礦、車間、班組)滿48課時。培訓后透過考試和技能測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現有人員每月安全培訓不低于8課時。
2、每次施工作業之前務必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安全措施,保護措施,構成文字材料上報領導批準后,傳到達每一個參與施工的人,所有人嚴格執行。每班工作務必進行班前班后會,要求參與施工的全體人員參加。
3、施工前要對施工現場的場地、環境、設施、路線、空間做充分考察,對有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預測,制定出相關的預案和規避辦法。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需經過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物資、工具按規定擺放,施工現場不得放置與施工無關的雜物,防止緊急狀況時阻礙人員撤離。起重工具的采購務必有安檢標志、合格證。
5、施工過程指揮人員務必觀察每個操作人員,嚴禁指揮人員親自操作而忽視指揮工作,嚴禁多人指揮和違章指揮。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員需對施工的措施、方案、工具、器具進行檢查和確認。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護、監督和檢查。
7、全面排查公司各個施工場所現有的起重工具、安全設施、電力線路、供電裝置、管線道路、防護欄桿等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8、施工現場要準備急救醫藥箱,礦區內24小時常備車況完好的值班車輛1輛,以便緊急使用。
9、與醫療單位、救援單位建立聯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