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組織或社會中,規章制度是為了維護秩序、促進協作和確保公平而確立的基本原則。規章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是組織運行和員工行為的基礎和保障。
駕駛員的管理規章制度大全(19篇)篇一
1、車輛維修,采用定點維修和指定點維修相結合的辦法,必須到定點(或指定點)修理廠修車。
2、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首先向車隊負責人提出維修項目,簽字同意后由黨政辦公室分管主任審核,然后報分管機關領導,經批準后憑維修通知單,到指定廠并按指定項目進行修理。一次性維修價格超過一千元的,須經街道辦事處主任審批,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3、維修車輛零部件更換完畢后,必須如實帶回,交黨政辦公室分管主任備查。
4、因公出發,如遇故障確需及時修理,所需費用由乘車人簽字后,按有關程序報銷。
5、車輛采用定點加油的辦法,由黨政辦公室集中購油,憑加油卡加油。特殊情況,由分管機關領導酌情處理。
6、每月底由駕駛員將當月行車里程數和所用油料數報黨政辦公室登記,再由辦公室將各車的行車里程、燃油量和百公里耗油量統一列表公布。百公里油耗明顯高于車輛油耗標準的,應向黨政辦公室主任作出合理解釋,否則扣發當月補助。
7、駕駛員不得私自借用外單位的油料、油票。嚴禁外借油料和串換油票標號,發現一次,扣發當月補助,發現兩次扣發半年補助,累計三次扣發全年補助。
8、車輛長途出車,臨行前須一次性加足燃油,正常情況下不允許中途加油,如確需購油,必須由隨車人員證明,經辦公室分管主任簽字后按規定報銷。
9、未經批準購買或借用的油料一律不予報銷或償還。
10、車輛使用由黨政辦公室統一調度管理,日常工作采用相對固定用車與派車相結合的辦法,由黨政辦公室統一調度。
11、出車地點若在本市范圍內,由用車領導或部門具體安排。若車輛到區外,需報告黨政辦公室。車輛返回單位后,應立即將途中過路費、過橋費等交黨政辦公室分管主任審核后按規定報銷,一次一報,不得累積報銷。
12、車輛與駕駛人員外借必須經分管機關工作的領導批準后方可執行。對未經領導批準私自外借車輛的,一經發現,扣發全年補助。
13、所有車輛必須在晚8:00以前(夜間值班車輛在晚6:00前)停放在指定位置,并上好安全裝置。如遇特殊情況需動用車輛,應及時向辦公室分管領導匯報。公休日必須全天停放指定位置。如遇特殊情況,須及時報告辦公室分管主任。不按規定執行的,發現一次扣發補助50元。
14、凡未按規定和程序派遣、批準、報告用車的。一律視為出私車,一切責任后果由當事人自負。
1、駕駛員作為街道工作人員,必須遵循街道各項規章制度,接受街道黨政辦公室統一管理,遵章守法,嚴格遵守駕駛員崗位紀律,保守有關秘密,維護機關團結。
3、駕駛員必須定人定車,嚴禁混開和駕駛執照不符的車輛。嚴禁開快車、開私車和酒后駕車,此類情況發現一次,扣發補助50元,發現兩次,扣發補助100元,發現三次以上,予以辭退。
4、因正常工作需要外出,應按照有關規定合理停放車輛,做到人不離車、車不離人,避免車輛停放期間安全事故的發生,此類問題造成的損失由本人自負。
5、執行完出車任務后,必須及時返回司機辦公室。不出車時必須在司機辦公室或車內待命,不得隨意離崗、串崗,保持聯絡暢通,做到工作用車隨叫隨到。
6、駕駛員遇到夜間和公休日值班時,應提前向用車領導進行說明,值班時間一律在機關辦公區待命。
7、駕駛員必須注意愛護保養好車輛,確保車輛正常使用和不受損失。要認真做好司機辦公室、宿舍公共財物的維護,按照值班安排,保持辦公室和宿舍衛生。
1、若因公出車發生交通事故,交警及有關部門認定為負全部責任的,駕駛員一律辭退;如認定為部分責任的,對駕駛員扣除當月出車補助;若因出私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負責,并予以辭退。
2、對違反車輛與道路交通管理有關規定和本街道管理規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駕駛員的管理規章制度大全(19篇)篇二
一、必須服從統一安排,認真做好工作,謹慎駕駛,確保行車安全,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嚴禁酒后開車,不開賭氣車,不開英雄車,安全禮讓,服從管理,維護交通安全。
二、駕駛員不得將所駕車輛交于他人駕駛,不得交于無證人員駕駛或練習開車。
三、駕駛員要愛護車輛,使車輛保持良好車況,要經常檢查車輛機油、水等各個部件,保證車況良好和整潔,不開裝置不全的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湊合車”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駕駛員在開車時應集中精力安全駕駛并遵守交通法規,因個人行為造成違章罰款和輕微交通事故應個人承擔。
五、駕駛人員因操作不當造成事故需經交通部門處理后,駕駛員負主要責任者應承擔損失數額30%,負次要責任應承擔損失數額20%。
六、駕駛員需認真駕駛,安全行車,一年內沒有交通事故和沒有造成財產損失的,年底獎駕駛員500元獎金。
七、駕駛員如需要辭職,需在15天之前通知公司,并積極處理完自已所駕車輛的一切違章。
駕駛員的管理規章制度大全(19篇)篇三
(一)自覺遵守和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全操作規程。
(二)負責按照指定路線,安全、準時接送員工上下班。
(三)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及清潔工作。
(四)負責車輛使用狀況的經常性檢查。
(五)負責車輛維修工作的監督檢查。
(六)負責車輛的定期年檢。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駕駛員的管理規章制度大全(19篇)篇四
公司為了加強班車管理更好地為企業服務,特制定規章制度如下:
二、服務質量極差并造成后果的,當天營業額取消,并罰款人民幣__元;
三、在廠區內及規定停車區域(包括汽車內)嚴禁吸煙、洗車,違者罰款人民幣100元;
四、車輛車頭牌必須放在顯著地方,違者罰款人民幣50元;
六、車輛在廠區內及規定停車區域不按規定地點亂停亂放,違者罰款人民幣100元;
八、車輛進出廠區及規定停車區域轉彎時速度不得超過15公里,違反規定罰款100元;
十、車輛未停穩及行駛途中,嚴禁打開車門,違者罰款人民幣1000元;
十一、不準在廠區內踐踏草地,違者罰款人民幣50元;
十三、不準在廠區內及規定區域隨地大小便,違者罰款人民幣100元;
十四、嚴禁在規定地段使用喇叭,違者罰款人民幣100元;
十五、嚴禁在規定地段使用收錄機,違者罰款人民幣100元;
十六、嚴禁帶載非租車單位人員,違者罰款人民幣500元,如再次發現清除出本公司;
十七、在車輛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并負有責任的,罰款人民幣500元;
十九、嚴禁遲到、早退(以起始站為準),違者罰款500元;
二十、嚴禁駕駛員私自增減站點,變更線路,違者罰款200元;
二十一、按秩序停放發車,嚴禁搶道爭行發車,違者罰款200元;
二十二、不參加公司安全活動者,罰款200元;
二十三、私自更換司機的(有特殊情況報公司批準除外)罰款500元;
二十四、司機衣著應整潔,車里車外應保證整潔,有員工投訴車輛清潔的,司機衣冠不整的`,每次扣50元。
二十五、如發現車廂內沒有投訴電話或駕駛員私自撕毀,罰款人民幣1000元。
駕駛員的管理規章制度大全(19篇)篇五
安全工作是我們客運行業的第一件大事,也是關系到公司的生存與發展,也足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我們必須按照安監,運管、交警部門的要求,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以隱患排查工作為重點。在安全工作上,有一個思想意識和責任緊返感,必須做到,管哪行,就抓哪行,抓出成就,抓切底,實行責任到人,各負其責,特制定本安全責任狀。
一、思想認識:安全責任重大,是我們客運工作中的一項大事,切底分清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及交通事故,對社會的影響力,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損失和慘痛,分清當前的安全形勢,是要承擔安全責任,沒有做到位的工作責任。
二、堅持以隱患返排查為目標,重點以車輛的前輪胎,轉向、橫直拉桿,剎車等每天的監督工作,必須達到一天一次的例檢便有例檢單據。
三、排班車輛裝客時的工作監督:強調駕駛員、及當班售票員,對車上乘車的乘客行禮包,進行檢查,是否帶有危險化學物品上車,必須做到與帶有危險品的乘客作解釋、讓乘客知道危險性。
四、臨督車輛的各證件有效期,即車輛的檢驗,保險、定級。二級維護等,每車駕駛員的宣傳,凡是超期的一律報公司作停班處理。對二級維護等,按運管的要求,對此車輛維修過程的監督,做到維修各項清楚有底。
五、對駕駛員的資質,審查,凡是進本公司駕駛員都要嚴格審查,駕駛工年,資格證,三年內是否有重特交通事故,在駕車時的駕駛技能等各項必須復合公司規定,從群眾中選優,嚴格審查。
六、駕駛員的管理,一律按照公司的規定,嚴格管理,每月招集駕駛員一月一次安全學習,傳達上級的一些文件和會議精神強調駕駛員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管理規定。
七、團結一致,統一思想,配合公司各管理人員的各項工作,分給的各項任務如實的完成,出現有難事,上報公司,共同協商處理。認真執行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和研究決定,做好工作的上報。和一些車輛存在的隱患情況,駕駛員違規情況的報工作,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共同配合一項不可推卸的工作,各自做好各自的`工作,為保公司的全面工作順利、安全、平安、認真完成。
駕駛員的管理規章制度大全(19篇)篇六
第一條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車輛系公司管理的公務車輛。
第三條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處統一管理、統一調度,并實行“一人一車制”。車鑰匙統一放在綜合管理處。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駕駛員或私自利用備用鑰匙出車。
第四條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駛證、保險卡、附加稅告知證由駕駛員隨車攜帶外,其余均由綜合管理處統一保管。隨車攜帶資料由車輛責任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交接或移轉時應辦理移交手續,隨車攜帶資料一并移交。
第五條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需要用車時,應填寫經部門負責人核準的《車輛使用申請單》報綜合管理處,綜合管理處將根據公務的重要性安排車輛。未辦理申請的,綜合管理處不予安排。
第六條每輛車內均設有《車輛使用記錄表》,供駕駛員記錄車輛使用詳細情況,駕駛員應認真填寫,并于每月1日將《車輛使用記錄表》報綜合管理處。
第七條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除公司許可自駕者外)。駕駛前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包括:水箱、油量、機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
第八條車輛在行駛途中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
第九條駕駛員不得將公務車開回家,不得公車私用或將車擅自借給他人駕駛。
第十條出車期間,車輛應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
第十一條駕駛員出車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須當天把車輛開回公司車輛停靠地。
第十二條車輛的維修、保養由公司統一安排。未經許可,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保養,否則費用自理。
第十三條需要維修、保養的車輛,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綜合管理處審核批準后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保養費用由駕駛員申請,維修保養后憑有效單據報銷。
第十四條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它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應向綜合管理處匯報并請求批示。事后再補辦申請手續。
第十五條未經許可將車輛借予他人駕駛以致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所發生的罰款及責任由責任駕駛員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發生車禍,除及時報案外,還應即刻與公司綜合管理處聯系。綜合管理處除即刻派員前往處理外,還應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第十七條駕駛員因超速、超載、任意停車及其他違反交通規則行為所發生的一切罰款和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特殊情況需報銷的,駕駛員應寫書面情況說明并由用車人證明,報經總經理特批。
第二十條駕駛員應絕對服從公司領導和綜合管理處的管理,認真、熱情地做好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駕駛工作。
第二十一條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用車的,駕駛員不得無故推諉。
第二十二條駕駛員應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車不能及時趕回公司簽到、簽退的,應及時告知部門負責人,否則按違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三條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凡享受公司手機費補貼者必須24小時開機,否則取消手機費補貼。
第二十四條駕駛員若有私自出車、公車私用、公車出借等行為,經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條駕駛員應保持清潔的車內衛生,禁止車內吸煙。
第二十六條駕駛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駕駛員的管理規章制度大全(19篇)篇七
1.為了更好的調動車輛駕駛員的主觀能動性,做好車輛維護保養工作,提高服務質量,做到安全、高速、優質、低耗的完成運輸任務,特制此制度。
2.此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運輸車輛的駕駛員。
3.公司車隊要建立駕駛員個人檔案,內容包括:安全行車里程、事故情況、遵章守紀及違章情況。
1.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駕駛員職業道德,克己奉公,努力學習業務技術,積極做好駕駛技術,爭當優秀駕駛員。
2.熟悉所駕駛車輛的技術性能,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國家頒發的道路交通管理規定和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開好安全車。
3.“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做到禮貌行車,安全禮讓,不開賭氣車、英雄車,自覺服從交通管理,維護交通安全。虛心接受交通管理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監督檢查。
4.駕駛員出車時,必須證件齊全。
5.嚴禁酒后駕車,嚴禁未經允許將車交給非車輛指定駕駛人員駕駛。
6.出車時做到“三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精心愛護保養車輛,使車輛經常處于良好的狀態。每星期必須進行日常保養作業,其內容包括:保持車體清潔,檢查運轉是否正常等。
8.發生交通事故或途中有特殊情況,駕駛員不要驚慌失措,要立即通知公司管理人員,發生交通事故的要注意保護現場。如司機個人原因造成碰擦、追尾等事故,則有司機承擔產生的費用。
9.駕駛員在行駛途中應集中精神安全駕駛,并遵守交通規則,因違章被罰款,個人承擔費用。如有特殊情況違章,則由公司承擔費用。
駕駛員的管理規章制度大全(19篇)篇八
(一)車輛駕駛員一定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行車思想,嚴格執行交通法規,堅持文明駕駛,嚴禁酒后駕車和疲勞駕駛,杜絕違章駕駛,嚴禁晚上長時間打牌甚至賭博,確保行車安全。
(二)要切實做好車輛防火、防盜工作,車輛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違禁物品,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到實處。
(三)駕駛員應服從學院辦公室統一安排,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出車和隨意交換車輛,更不得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四)駕駛員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五)駕駛員對車輛要經常進行保養和檢查,保持車輛整潔。
(六)駕駛員應及時填寫車輛技術檔案,對車輛的行駛里程、維修保養情況及發生交通事故情況進行詳細記載。
(七)車輛保險、加油、維修應在學院指定的保險公司、加油站、維修廠家進行,杜絕在車輛維修和油料使用中弄虛作假、虛列名目或者夾帶其他費用等舞弊行為。
(八)車輛實行單車核算,一車一檔,發現問題要及時查處,定時進行統計并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九)自覺主動地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學習,提高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提高自控能力和約束能力。要注重提高業務技能,確保行車安全。
(一)除學院駕駛員外,任何人不得駕駛學院車輛。
(二)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調度,并指定專人負責車輛的使用管理。除院領導和辦公室主任外,其他人員不得指派用車。
(三)嚴格車輛派遣審批制度,切實履行車輛派遣審批手續,完善公務用車日常派車手續,認真做好出車記錄。
(四)嚴格車輛回場停放和節假日封存制度。特殊情況不能回場停放的,由單位領導批準,指定就近停車場或安全地點寄放。
(一)車輛發生故障確需維修時,無論問題大小,先由駕駛員申報維修項目,填寫一式兩份的《車輛維修申報、驗收表》,經駕駛班班長提出意見或報辦公室領導審批后方可進廠維修,若執行公務時發生故障,應就近維修,并報告駕駛班班長和辦公室主任。
(二)車輛應送申報表指定的廠家送修,不得隨意變更廠家。未經批準私自維修的,費用不予報銷。
(三)嚴格按申報表申報維修的項目檢修,對在修理過程中發現的新故障,應經辦公室領導同意后方可續修。
(四)對維修更換下來的部件,駕駛員應帶回交辦公室,否則辦公室不簽驗收表。
(五)駕駛員應隨車進廠督修,以便掌握維修項目的到位情況和質量,不隨車進廠或車進廠人就離,按缺勤處理。
(六)駕駛員應親自調適維修后的車輛,確認合格后方可在廠家的維修項目單上簽字認可,并填寫驗收表內容報辦公室審批結算。
(七)需維護、更新車內設施及購買相關用品時,均應填寫申報表辦理手續后方可實施。
(一)獎勵制度。
對駕駛員認真執行管理規定、安全用車的,給予部門通報表揚,并給予以下獎勵:
1.全月安全行車無責任事故者,發月度安全獎100元。全年安全行車無責任、無交通違章者,年終發安全獎500元。
2.駕駛員補貼實行行駛里程補貼制度,海陵區外長途加報長途補助,政策不變。駕駛員夜餐補助100元/月。
(二)懲罰制度。
對駕駛員卻有違紀違規行為的,給予嚴肅批評教育,并進行以下處罰:
1.不服從調度或無正當理由拒絕出車者,每次扣50元。
2.工作時間內因擅離職守耽誤出車者,每次扣50元。
3.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院領導本人要求駕駛除外)發現后,一次扣100元,發生交通事故責任自負。
4.行車中因人為原因造成違章罰款的,財務不予報銷。
5.因公出車發生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的,經濟損失或致人傷害醫療費500元以上的扣發當月安全獎;1000元以上的扣發季度安全獎;3000元以上的扣發半年安全獎,重大交通事故或因違反駕駛員管理制度發生交通事故的扣發全年安全獎。
駕駛員的管理規章制度大全(19篇)篇九
第一條為鼓勵先進,規范管理,提升服務形象,打造服務品牌,根據《溫州醫學院車隊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對駕駛員的考核與獎懲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標準統一、有獎有罰的原則。
第三條駕駛員的考核內容:遵守法律法規和紀律情況、履行職責情況、服務質量情況等。
第四條考核方式包括日常巡查、突擊檢查、師生問卷調查、受理投訴等。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每月匯總一次。
第五條對考核結果實行獎扣分制度,并作為發放崗位津貼、獎金、評選先進、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獎扣分標準按照《駕駛員考核獎扣分表》執行。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獎勵分值:
1.車輛服務得到處級及以上領導認可,并以書面形式建議后勤發展處予以表揚的;2.車輛服務質量調查滿意率高于95%的;3.在參加搶險救災或處理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4.積極為車隊出謀獻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取得明顯效果的;5.積極參加各類比賽,并取得一定名次的;6.全年沒有被扣點數的;7.其他可予以表揚獎勵行為情形的。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事業編制的駕駛員退回人事處,學校聘用的駕駛員解除勞動合同:
3.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處理或報告,逃離現場,或故意破壞現場,偽造事實的;。
4.酒后駕車并發生交通事故的;。
5.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受到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及以上處罰的;。
6.因駕駛員自身的行為給學校造成惡劣影響的;。
7.發生機務事故,應承擔金額超過5000元的,或一年內發生2次機務事故的;。
8.當年累計獎扣分超過18分的。
第八條駕駛員每年12分的基準分,中途進入我校的駕駛員按照每月1分乘以當年所剩月份數為基準分。當年累計獎扣分超過基準分的,超過部分按照每分100元扣發崗位津貼。試用期駕駛員試用期滿獎扣分累計超過5分的,視為試用不合格,不予聘用。
第九條駕駛員公車私用的,私自出車、借車的,每次處罰500元。
第十條駕駛員全年沒有發生交通事故的,或一年內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小于(含等于)3次的,年終發放安全獎500元。被評為溫州市安全駕駛員的,另行獎勵500元。
第十一條每年年終匯總一次駕駛員獎扣分數,并進行以下獎勵。
1.推選各級各類先進時,按照分數從高向低排序,分數高者優先推選。
2.設立年終獎。按照分數從高向低排序選前3名,分別獎勵800元、600元、400元。
第十二條駕駛員的獎扣分由車隊長具體負責,并制表登記。發現違反規定的,應及時核實,按照規定獎扣分,并書面通知駕駛員本人。被獎扣分的駕駛員,如對獎扣分有異議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后勤發展處申請復議。
第十三條本實施辦法由后勤發展處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實施辦法自20xx年x月x日起實行。
駕駛員的管理規章制度大全(19篇)篇十
第一條所有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第二條按車輛保養的`基本要求及時進行沖洗、擦拭、加油、加液、車內衛生整理等,使車輛始終保持清潔、漂亮、性能良好。
第三條發現故障及時維修,小修不出廠自己動手干;大修報請領導批準,要派專人負責維修,杜絕病車上路,確保車輛安全不出事故。每周定期向領導匯報車輛情況,確保車輛安全上路,否則后果自負。
第四條司機要認真填寫行車記錄,全方位記載出車情況,要做到一次一記,具體、準確無誤,為財務成本核算和追查事故提供依據。同時辦公室做好每輛車的出車記錄,出現違章、事故由當事人負責。
第五條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相關行政法規,絕不違章開車。嚴禁酒駕,酒駕產生的一切后果司機負全責。
第六條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厚違章,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使用人承擔一切后果。
第七條加油一般實行定點制,由財務辦理油卡,特殊情況由加油站憑證直接報銷。嚴禁將加油卡私用,一經發現按挪用金額的雙倍進行處理,視情節嚴重情況處理。
第八條司機在開車之余,應首先做好車輛的保養和小修,此外,應服從辦公室統一安排,從事廠內環境衛生或其他雜活等工作。做到忙時跑外,閑時忙內。
第九條公司員工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用公車學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駕駛員的管理規章制度大全(19篇)篇十一
1、駕駛員必須服從管理與調度、聽從安排,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專職司機應愛車、護車。各車專職駕駛員有義務搞好所駕車輛的內、外清潔衛生,做到整車清潔、室內舒適。
2、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舉止文明、禮貌待人、優質服務、樹立高尚的職業道德作風。駕駛員必須愛車、護車,時刻保持車輛的`良好技術狀況。
3、新、舊車輛室內裝修,需配正常物品,駕駛員須向車隊申請,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才能辦理。車輛實行定人定車管理,所有車輛及隨車所有證件和工具均由責任駕駛員負責妥善管理。如遇新、舊車交接,原車駕駛員必須將車鑰匙、所有證件和隨車專用工具全部移交給另一位司機,有義務說明原車輛技術狀況。
4、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聯系暢通,隨時聽從公司及車隊安排出車任務,亦可直接聽從領導的吩咐出車。自覺服從上級的管理和調派,因事因病或車輛故障,不能承擔出車任務時,應及時報告,不得無故拒絕出車。
5、加強安全學習,加強行車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嚴禁駕駛員違反操作規程,嚴禁駕駛員違法違規行車、停車,預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增強安全行車意識。做到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箴言駕駛、不得怠慢丟棄乘客,不得私自出車,嚴禁酒后駕車。
6、嚴禁將車輛交由無證及證件不符人員駕駛。
7、駕駛員完成當日任務后,應將車輛及時入庫,停放安全可靠,不得私自將車在外停放、寄宿,防止車輛被盜和損壞。嚴禁駕駛員擅自出車。
8、行駛途中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嚴格執行維護修理制度,落實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三檢”制度;愛護車輛設備及隨車工具,(丟失工具照價賠償)確保車輛特別是安全系統的完好有效。
9、待人和氣、搞好團結,相互之間不得撥弄是非,維護車隊團結,維護車隊集體利益。
駕駛員的管理規章制度大全(19篇)篇十二
公司為了加強班車管理更好地為企業服務,特制定規章制度如下:
二、服務質量極差并造成后果的,當天營業額取消,并罰款人民幣xx元;
三、在廠區內及規定停車區域(包括汽車內)嚴禁吸煙、洗車,違者罰款人民幣100元;
四、車輛車頭牌必須放在顯著地方,違者罰款人民幣50元;
六、車輛在廠區內及規定停車區域不按規定地點亂停亂放,違者罰款人民幣100元;
八、車輛進出廠區及規定停車區域轉彎時速度不得超過15公里,違反規定罰款100元;
十、車輛未停穩及行駛途中,嚴禁打開車門,違者罰款人民幣1000元;
十一、不準在廠區內踐踏草地,違者罰款人民幣50元;
十三、不準在廠區內及規定區域隨地大小便,違者罰款人民幣100元;
十四、嚴禁在規定地段使用喇叭,違者罰款人民幣100元;
十五、嚴禁在規定地段使用收錄機,違者罰款人民幣100元;
十六、嚴禁帶載非租車單位人員,違者罰款人民幣500元,如再次發現清除出本公司;
十七、在車輛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并負有責任的,罰款人民幣500元;
十九、嚴禁遲到、早退(以起始站為準),違者罰款500元;
二十、嚴禁駕駛員私自增減站點,變更線路,違者罰款200元;
二十一、按秩序停放發車,嚴禁搶道爭行發車,違者罰款200元;
二十二、不參加公司安全活動者,罰款200元;
二十三、私自更換司機的(有特殊情況報公司批準除外)罰款500元;
二十四、司機衣著應整潔,車里車外應保證整潔,有員工投訴車輛清潔的,司機衣冠不整的,每次扣50元。
二十五、如發現車廂內沒有投訴電話或駕駛員私自撕毀,罰款人民幣1000元。
駕駛員的管理規章制度大全(19篇)篇十三
第一條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同時遵守本局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駕駛員應愛惜所駕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駕駛員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管科,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把車輛停在車庫或校內。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七條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第九條駕駛員酒后駕車或私自用車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第十條駕駛員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追尾、爭道、賽車等)。對于旁人包括領導的指令,駕駛員認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異議,請求變更指令。行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能適用快速處理的,應采用快速處理方式解決;如必須現場處理,應當立即報警待處,不得逃離現場。如因違反交通規則而發生事故的,駕駛員應承擔全部后果和責任。
第十一條駕駛員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單位不予報銷,由駕駛員自行承擔。違章造成事故的由當事駕駛員承擔責任和后果。
第十二條單位用車時,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出車后,按要求作好行車記錄,詳細記錄行車時間、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坐人簽字確認(如僅有單位外客人乘坐,由安排人員簽字確認)。
第十三條上班時間內駕駛員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司機室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司機室時,要告知科室負責人或其他同事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科室報到。
第十四條駕駛員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上級領導反映。
第十五條駕駛員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負責人,并說明原因。
第十六條任何時候,駕駛員必須隨身攜帶手機。對領導或有關人員的呼叫,應立即應答。情況特殊確實不能應答的,事后一定要說明原因。當月三次以上通訊聯系不上,取消該月手機補貼。
第十七條駕駛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其他人駕駛;如領導批準同意將車交給其他駕駛員駕駛,當事司機應負責檢查借車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駕駛資格(包括駕照有效期、車型及駕照真實性);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練習開車;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學開車。
第十八條費用報銷:司機所有因公費用(停車費、過路費、加油、修理等等)必須以正式有效憑證作為報銷憑證,由駕駛員整理粘貼報銷憑證后交負責人審核簽字,再交處長簽字,方可報銷。
駕駛員的管理規章制度大全(19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警車使用的管理,保障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依法執行緊急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警車,是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用于執行緊急職務的機動車輛。
第三條警車包括:公安機關用于偵查、警衛、治安、交通管理的巡邏車、勘察車、護衛車、囚車以及其他執行職務的車輛;國家安全機關用于執行偵查和其他特殊職務的車輛;監獄、勞動教養機關用于押解罪犯、運送勞教人員的囚車或者專用車和追緝逃犯的車輛;人民法院用于押解人犯的囚車、刑場指揮車和法醫勘察車;人民檢察院用于偵查刑事犯罪案件的現場勘察車和押解人犯的囚車。
第四條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使用警車,應當填寫《警車申請審批表》,提交符合申請民用機動車牌證所需憑證,由本部門地、市級主管機關匯總送當地公安處、局審查(監獄直接送當地公安處、局審查)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審批。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根據各部門的工作需要,對警車實行定編管理,統一核發警車號牌和行駛證,并建立車輛檔案。
領取警車號牌和行駛證前,已有民用機動車牌證的,需先將民用機動車牌證交回原發證機關。
第五條警車車型限制:汽車為大小型客車和緊急救援專用(貨)車;摩托車為兩輪摩托車和側三輪摩托車。
第六條警車車身應當噴涂藍白相間的顏色。
警車車身底色為白色。汽車在駕駛室車窗以下車身范圍的下半截噴涂周邊框型的藍色裝飾漆。兩輪摩托車在油箱和配箱兩側的下半截噴涂藍色裝飾漆。三輪摩托車在油箱和邊車的下半截噴涂藍色裝飾漆;藍漆顏色使用國家標準《漆膜顏色標準卡》規定的pb02號藍色。
第七條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警車應當分別噴涂白色簡稱漢字“公安”、“安全”、“司法”、“法院”和“檢察”。
汽車噴涂在駕駛室兩側車門的藍色裝飾漆上;兩輪摩托車噴涂在油箱或者配箱的主要藍色裝飾漆上;三輪摩托車噴涂在油箱和邊車外側的藍色裝飾漆上。
漢字字型為長黑體,字高為藍色裝飾漆高度的四分之三。
第八條警車應當安裝固定式警燈,其中汽車在駕駛室頂部安裝頂檐支撐式固定警燈;摩托車在后輪右側安裝桿連接式固定警燈。警燈應當符合國家標準《特種車標志燈具》的規定。
第九條警車應當安裝緊急調頻調或者雙音轉換調警報器。警報器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車用電子警報器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的規定。
第十條警車號牌分汽車、摩托車兩種。均為鋁質材,底色為白底反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交通管理部門按照公安部《機動車號牌生產管理辦法》負責監制。
第十一條警車號牌安裝應當使用固封裝置,號牌不得彎折、打孔。汽車號牌應當懸掛一副兩面;摩托車號牌懸掛一副一面。
第十二條各級公安機關車輛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警車號牌的車輛進行審查。審查內容除按民用機動車要求外,增加以下項目:
(一)車身顏色、各部門簡稱漢字、警燈、警報器是否符合本規定;
(二)警車行駛證所用照片是否反映本車實際狀況。
第十三條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對所屬警車的使用實行嚴格的管理。警車除執行本規定第三條所列任務外,不得挪做它用。
警車應當由警車所屬單位的正式駕駛員駕駛。
第十四條警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警車駕駛員應當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和檢查。
第十五條警車執行下列任務時可以使用警燈、警報器:
(一)趕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發事件現場;
(二)追捕在逃的違法犯罪分子;
(三)追緝交通肇事逃逸人員和車輛;
(四)押解人犯或者趕赴刑場;
(五)執行警衛、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邏等任務。
第十六條除護衛國賓車隊和追捕現行犯罪分子外,其他警車在使用警燈、警報器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二)兩輛以上警車列隊行駛時,前車如使用警報器,后車不得再使用警報器;
(三)在公安機關明令禁止鳴警報器的道路或者區域內不得鳴警報器。
第十七條警車執行緊急任務使用警燈、警報器時,享有優先通行權;警車及其護衛的車隊,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可以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信號燈的限制。
遇使用警燈、警報器的警車及其護衛的車隊,其他車輛和人員應當立即避讓;交通警察在保證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應當提供優先通行的便利。
第十八條警車及其牌證嚴禁冒領、轉借、挪用。牌證遺失或者損壞的,要及時按申辦途徑報告發牌機關,申請補發。
警車改變用途,應當辦理車輛變更手續。
第十九條對私自噴涂警車外觀標志,安裝警燈、警報器以及偽造、涂改、冒領警車牌證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并沒收警燈、警報器和警車牌證,責令其取消警車外觀標志。
第二十條對不按規定使用警車,濫用警燈、警報器,不按規定攜帶警車證件以及挪用、轉借警車牌證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過去制定的有關警車使用管理的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規定執行。
駕駛員的管理規章制度大全(19篇)篇十五
一、公司副經理分管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協助經理的全面工作,負責監督、指導、落實安排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安排指定具體安全管理人員在每天車輛發班前對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方面的談話教育。每月組織駕駛員學習,教育、培訓、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對社會的道路交通事故進行通報。要讓每個駕駛員都知道交通事鼓危害性。
二、嚴格執行《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協處安管人員對本公司車輛穩患排查工作和二級維護、安全例檢的監督工作:徹底杜絕代有隱患車輛上路運行。
三.組執安金生產大檢查,深入基層和營運線路督促指導工作.對查出違章違紀行為涉及安全隱患,要有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四、協處經理搞好安全管理全面工作,加強安全基礎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對違章違規的`駕駛入和員工,嚴格處理,使公司的管理層次達到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
五、監督gps平臺管理人員,加強客運車輛的運行情況,實行24小時監控,必須做到100%有記錄.對違規車輛要有處罰記錄并上報。
六、對公司的安全情況,車輛違章情況,每月一次小結上報工作,對每月的安全工作做到管理有序、處罰有序、上報工作有序,做到層次清楚,分工管理責任明確。
七、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嚴把營運駕駛員從業資質審查關,便建立,檔案管理臺賬,制定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管理措施力案,認真履行職責把安全工作的職責落實到人,做到長抓不懈。
八、嚴禁吸毒駕駛人駕車,酒后駕車、疲勞駕車、超速、趣員和病車運行,把危險化學物品杜絕上車。
九、服務是我們行業的根本,安全是我們不可捶脫的責任、必須各自抓好各自的工作,把每項安全工作抓細、抓徹底決不留半點隱患,對違規違法必須從嚴管理從嚴處罰,齊抓共管責任到人,各自旅行各自的職責。如果那項出現責任事故,就必須承擔責任。
駕駛員的管理規章制度大全(19篇)篇十六
為了完善駕駛員行車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質,確保車輛使用及時、合理及安全化,提高車輛使用效率、降低維修成本,延長汽車使用壽命。特制定規章制度如下:
一、范圍:分派到公司有關部門使用的車輛駕駛員:
1、駕駛員需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情親切、禮貌待人,提供良好的服務,嚴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后駕車。
2、駕駛員須無條件接受調派命令,憑派車單出車(包括上班前、下班后),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諉,如有意見應在執行任務后向有關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反映。為了隨時保持良好的溝通與聯系,駕駛員的手機從7:00-22:00必須處于開機狀態,并保證有充足的話費及電量。如更改號碼要在當天告知辦公室。
3、駕駛員出車前要確保證件齊全,做到剎車、轉向、機油、汽油、水、輪胎氣壓、喇叭、燈光等完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出車前應啟動引擎試運行,詳細察看有無異常情況,一經發現立即報告。嚴禁帶病出車。出車前要搞好車容衛生,車外要擦洗干凈,車內要勤打掃,不得有垃圾、雜物、保持車內整潔、美觀,車內不得零亂堆置雜物。做到臟車不出門。
4、駕駛員出車到達目的地后,要服從用車人員安排,協助用車人員做好工作。
5、車輛安全使用結束后,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不得擅自將車輛開回家中和停放在公司外其他地方。
6、駕駛員一人一車,對號執駕,未經使用部門領導同意,不得擅自將車借予公司其他駕駛員使用;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不得借車給公司外駕駛員駕駛;不得借車給無證者駕駛。否則,造成一切后果及損失自負。
7、駕駛員出車歸來后應填寫當日出車情況表。
三、考核。
1、考核責任人:由公司辦公室和檢查隊負責考核。
2、考核方法:(1)月初檢查駕駛員在崗情況、車輛狀態、清潔情況和出車記錄。(2)聽取車輛使用部門人員意見,組織車輛使用部門人員在《駕駛員考核表》上進行無記名投票測評,《駕駛員考核表》中設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三個等級,無記名投票測評每月進行一次。
駕駛員的管理規章制度大全(19篇)篇十七
為了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增強駕駛員的責任心,明確各方面的責任權利,特訂如下制度:
1.駕駛員必須服從公司的統一管理,統一安排、調配。
3.對所駕車輛必須認真負責,及時對車輛進行燃油、機油、水、電路等常規的檢查,確保車輛良好的技術狀態。
4.主駕做好車輛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檢查工作,并認真做好記錄。
5.必須要做車輛隨時檢查無故障,全年安全無事故。
二、安全獎勵制度:
1.對所有車輛實行月度、季度、年終安全獎勵,月度安全獎200元,季度500元,年度5000元。按公司安全考核表進行考核發放。
2.對公司有特殊安全貢獻的駕駛員另行獎勵。
人自行負擔30%,該兩項必須在工資中扣除。同時扣除當月及當季度安全獎,年度安全獎扣除四分之一,年底發獎金時直接扣除。2.對方責任人造成的交通事故,對方賠償金計該車收入(除去修理費及配件),同時取消月度安全獎。雙方責任事故按第一款承擔責任及扣除相應安全獎。
3.不可抗拒的和意外的安全事故另行處理。4.違章駕駛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當事人完全負責。
5.酒后駕駛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當事人完全負責,公司作開除處理。6.駕駛員必須隨時保持通話暢通,如果手機關機或不服從安排管理和調配,每次罰款100-200元,并嚴重警告,屢教不改者(全年累計發生3起以上者)即予辭退。
7.車輛臨時發生故障必須及時通知公司主管人員,記錄在案,司機必須留守現場,確保零配件更換到位,并現場核實零配件價格及工價等情況,盡量節約開支,不經許可不予報銷。
8.車輛停運時,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區域,不準擅自亂停、亂放,違者每次罰款50元。
9.不準將車輛交給非本公司安排的無關人員操作,違者每次罰1000元,如果無關人員操作發生事故,一切損失由當事司機與肇事者共同承擔,如后果嚴重將司法機關處理。10.必須做到車輛整潔。
11.在工作中必須做到團結一致,絕不允許打架現象。12.在工作期間,嚴禁有賭博行為。
13.在運輸途中確保貨物的數量、質量,到對方卸貨后,如有損失按市場價賠償,另公司按賠償金額的兩倍罰款,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14.泄露公司業務機密及客戶機密者,予以開除。
15.由于個人造成的違法行為,有當事人自己承擔一切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16.在運輸途中,輪胎、燃油、貨物的丟失,有當班駕駛員承擔一切經濟損失,損失在工資中扣除。
17.嚴格按交通法規執行,每年超過3次交通違規扣分行為,予以開除。另外交通管理部門將吊銷其從業資格證,3年內不得重新取證。18.車載gps超三小時以上不在線,一律罰款50元。
駕駛員的管理規章制度大全(19篇)篇十八
為了公司適應的發展,根據目前工作需要,為更好地調動司機工作積極性,維護企業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順利,特定本規定。
1、司機每月能完成當月任務及安全準時行車的,發給安全獎200元/月。
2、當班司機撞壞車輛的,扣當月安全獎200元,并負責修理費的70%。
3、缺水、缺機油、缺牙油造成燒壞發動機、尾牙、波箱、水箱的`,扣當月安全獎200元,并負責修理費50%。
4、運行班車在途中發生機械故障,當班司機要盡力排除故障,如無法修復行駛,應立即通知車隊長,請求救援,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開車輛,違者扣100元;當班司機無論何原因,被扣車輛行駛證或駕駛證,必須在當天內向車隊長匯報,若隱瞞不報,每次扣100元。
5、司機收車后要負責檢燃油、機油、凡燃油量不足1/4,機油不足4/3以上;要負責加油方能下班,如違反扣50元/次。
6、出車前,司機要對車輛進行檢查,不檢查出畫造成車輛在中途缺燃油、機油影響運行的,當班司機扣50元/次。
7、未經車隊負責人同意,擅自將車輛交由非本公司人員駕駛或他人駕駛,(包括將車交與持有的駕駛證與駕車型不相符的人駕駛)每次扣100元。
8、嚴禁車輛載乘客進入油庫加油,若有違反每次扣100元。(只限于客車)。
9、司機每班次必須檢查車內清潔衛生,每日清潔車輛,保持車輛外表清潔,違者扣50元/次。
10、司機的出車任務必須由車隊負責人指派方可執行,違者每次扣100元。
11、當班司機必須定時定點發車,并做好行車登記,違者每次扣100元。
駕駛員的管理規章制度大全(19篇)篇十九
為嚴格車輛管理,確保交通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有關制度。
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警指揮;
聽從工作安排,積極完成任務;
愛護車輛設備,認真維護檢查;
車輛勤擦勤洗,保持車容整潔;
尊重乘車人員,提供優質服務;
鉆研業務技術,確保行車安全。
嚴禁公車私用;
嚴禁酒后駕車;
嚴禁疲勞駕車;
嚴禁帶故障出車;
嚴禁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
1、駕駛員應加強政治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努力鉆研業務知識,提高工作技能,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本單位各項規章制度。
2、駕駛員必須服從工作安排,認真完成工作任務。
3、加強對車輛的保養和檢查,做到車容整潔、各機件安全完整可靠,確保行車安全。
4、駕駛員須儀容整潔,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和飽滿的工作熱情,文明駕駛,尊重乘員,提供優質服務。
5、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規定時間上下班。有事須事先請假,不準擅離工作崗位。領導出差不用車期間,駕駛員須按作息時間正常上班,有事需經請假。車輛修理期間,駕駛員報經車管同意后可在政府投標選中的汽修廠維修車輛。
6、未經請示和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車輛。
一、機關車輛由辦公室統一檢查管理;直屬單位車輛日常管理由單位自行負責,辦公室不定期進行檢查。
二、車輛的日常保養和一般性維護,由駕駛員自行完成。
三、辦公室每月組織一次車輛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車況檢查:發動機、轉向制動、燈光、潤滑、輪胎;
車容檢查:發動機、車身、底盤、內飾、滅火器、警示牌等。
四、需要進廠修理的車輛,必須填寫報修單,確定修理項目,經辦公室領導批準后,到指定工廠修理,駕駛員不得隨意進廠或任意增加修理項目。如增加項目,應先請示辦公室車管后實施。更換下的零件由駕駛員帶回以備查。
五、車輛在規定的地點停放,必須擺放整齊,禁止亂停亂放、堵塞通道;車輛必須入庫,夜間必須在指定停車場停放以防被盜。次日啟動車前要仔細檢查車輛本身及周圍有無異物和其它異常情況。
六、凡行駛區域超出本市的長途任務,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并由辦公室負責對駕駛員進行長途會簽和安全教育,方可出車。
為充分調動駕駛員的積極性,確保交通安全,提高車輛服務水平,根據車輛管理工作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情況,擬定內部考核規定,以此鼓勵先進,鞭策后進,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為機關提供優質的后勤服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本單位各項規章制度,無嚴重違章違紀行為。
2、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執行本單位車輛管理規定,確保行車安全,不發生重大責任事故。
3、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工作安排,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4、熱情服務,講究文明。
5、愛護車輛,勤于保養,注重節約,努力降低各類消耗。
由車輛管理員依據車輛管理規定及相關的考核內容,每月對駕駛員的工作實績進行綜合初步評議,報辦公室審核。
為增強機關臨時工駕駛員的工作責任心,加強管理力度,駕駛員須繳納風險抵押金5000元。扣風險抵押金按照考核細則執行,全年考核合格以上者(含合格)全額返還。
1、未經請示和批準,擅自動用車輛干私活的。
2、酒后駕駛車輛的。
3、曠工一天以上的。
4、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工作命令的。
5、因亂停亂放,造成車輛被盜的。
6、發生責任性的各類事故,造成實際經濟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
7、違反法律法規,受到執法部門警告以上處理的。
8、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的。
9、未經批準,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的。
10、因違章或事故待處理,不能正常工作10天以上的。
11、向業務協作單位索要物品或拿回扣的。
12、無正當理由,連續2次查車不達標的。
1、違反勞動紀律,遲到或早退的。
2、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時間出車,影響工作的。
3、擅離崗位,消極怠工,影響工作秩序的。
4、發生各類責任事故,造成實際經濟損失20元以上不滿5000元的。
1、因保管不善,丟失行車文件和物質器材的。
2、發生負責任各類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不滿20元的。
3、非特殊情況,不按規定辦理長途出車會簽的。
4、不認真保養車輛,一次檢查不達標的。
1、拒絕或不配合車管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的;
2、不按規定程序辦理報修手續,隨意進廠修理或隨意增加修理項目的;
3、發生各類責任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000元的;
4、發生各類事故,不論有無責任,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未及時報告的;
5、清潔衛生工作差,受到上級或相關部門批評的;
6、工作時間內參與明令禁止活動的;
7、車輛被損壞,不能說明原因,無法認定責任的,且損失不滿1000元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數)。
按照考核內容,對于安全工作,完成工作任務、油材料消耗和修理費較低,在服務工作中受到上級和相關部門好評的駕駛員,以及除完成本職工作,積極完成領導交界的其他任務,模范執行《車輛管理規定》,積極協助和配合車輛管理小組工作,在實際工作中較突出的,車管員應結合檢查情況和個人的工作實績,提出獎勵方案,報辦公室批準后,對相關人員給予適當獎勵。
2、積極認真完成工作任務,吃苦耐勞,受到用車部門好評,并建議給予表揚或獎勵的;
3、行駛里程多,無任何事故及違章現象的;
4、愛護車輛設備,自己動手維修保養,在同類車輛中使用維修費較低的;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