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雙方約定的一種合同形式,它規定了借款的具體條件和雙方的權利義務。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關于借款合同的相關范文,希望能給大家提供一些參考。
個人借款合同買復印機(優秀14篇)篇一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在省市簽訂。
貸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借款人(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因出資設立公司,向甲方申請借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借款事宜訂立本合同。
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萬元(cny:)。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項下借款僅供乙方出資設立公司所用,乙方不得隨意改變。
其使用用途。
上述借款月利率為%,按資金實際使用天數計息(一個月按30天換算)。
第五條還款方式。
1、借款期限屆滿后日內,乙方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及利息。
2、乙方支付借款利息時,甲方需提供正規發票。
第六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借款金額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自生效后如需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3、若乙方續借本合同項下借款的,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同意續借前述借款的,則本合同按照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浮動%的計息方式自動延期一年。
4、乙方提前還款的,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本合同至乙方自乙方全額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之日即終止。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加收罰息。
2、乙方如逾期未還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本息,并從到期日起每日支付借款金額%的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附身份證復印件)。
個人借款合同買復印機(優秀14篇)篇二
第一條:外匯借款金額(大寫)。
第二條借款用途:外匯貸款用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本期借款年利率為______%,乙方按季度收取利息。甲方未按期支付利息的,轉入貸款本金復利。合同履行期間,國家調整利率或者變更計息方式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條貸款用途: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訂單卡作為付款依據。甲方授權乙方憑相關進口部門的付款確認通知主動從貸款賬戶付款。甲方委托乙方從貸款賬戶中扣除以外幣計算的保險費和外國銀行手續費。付款通知”發給甲方。
第六條償還貸款: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內,按照還款計劃以相同的外幣償還貸款本息(如以其他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償還,則按還款日外匯交易報價折算為所借外幣)。還款計劃附后。
第七條還款保證: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擔保單位應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計劃使用款項,乙方應就少用或多用部分支付2%承諾費。乙方因自身責任未能按付款計劃提供貸款,向甲方支付2%的違約金。
2、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對挪用的貸款按原貸款利率加收100%的罰息。
3、如因不可抗力導致甲方在貸款終止日未能足額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前十日向乙方申請展期。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原合同貸款期限,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未按期歸還貸款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賬戶中扣劃,自到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條其他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立即或限期停止發放貸款并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陳述和材料不真實;
(2)與第三人打官司敗訴并支付賠償金后,甲方無法向乙方償還貸款本息;
(3)甲方總資產不足以抵銷其總負債;
(4)甲方保證人違反或喪失保證中約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報告和資料。
3、甲、乙任何一方如欲變更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條款,必須事先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中的所有條款在雙方達成一致之前一直有效。
4、甲方提供的貸款申請、工貿合同(或協議)、貸款及還款計劃等與本合同有關的書面材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個人借款合同買復印機(優秀14篇)篇三
甲方:
乙方:
保證方:
乙方為進行,向甲方申請借款,并請證方,甲方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元正,大寫元整。
第二條借款利率:借款的手續費為借款額的%,即元,借款時支付;借款利息為月息‰,,不足整月時按整月計算,利隨本清。
第三條借款和還款期限:自20_年月日起—20_年月日止,借款期總計月,年月日本金和利息合計元乙方一并歸還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第四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五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時,甲方有權處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抵押品由甲方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所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保證人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協議規定的利率及手續費雙倍收取。
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
第七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甲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乙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地址:
個人借款合同買復印機(優秀14篇)篇四
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債權人住所:_________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郵政編碼: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買復印機(優秀14篇)篇五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大寫)(小寫: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借款期不足十天的按十天計息,超過十天按借款實際期限計息。
三、甲方將借款本金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
四、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____________(汽車登記證號)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____________。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由乙方無償使用,乙方應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檢查。如乙方在使用抵押物時所造成的撞車,撞人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獨自承擔。
抵押期間,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因恢復抵押物原狀或設定新增的抵押物所花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采取以上措施的,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還本金,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于清償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則向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抵押情況說明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個人借款合同買復印機(優秀14篇)篇六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族,身份證號碼:
乙方(出借人):,,族,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之規定,為了明確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在遵循自愿、平等、恪守信用得原則基礎上,經各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種類、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主要用于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2.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整)。
2.2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期限為:個月,從年月日起計算。
第三條借款利率、計息、支付方式:
3.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月利率為%,即月息人民幣元(大寫:元整),本合同項下的結息方式:按月結息,付息日為每月的日。
3.2本合同項下借款利息為固定利息,合同期內不調整。
3.3甲方本金及利息的支付賬戶為:
戶名:,賬號:
開戶行: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5.1甲方的權利、義務:
5.1.1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5.2乙方的權利義務:
5.2.1依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甲方提供借款(因甲方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5.2甲方到期不償還本金及利息的,乙方有權限期清償,同時對逾期未能支付或清償的款項按借款總金額%/月按日計收延遲履行金。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首先應當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買復印機(優秀14篇)篇七
借錢的時候,人們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一般要求債務人是寫張借條。我們為什么要借條?因為,萬一打官司,我們手中有憑據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隨著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人們在借貸過程中為了更好的保障雙方的權益不僅僅單純的寫一張借條,而是簽訂書面的借款合同,同時,有的時候還找2個以上的保證人做擔保,將保證條款和保證人在借款合同中寫明。但我們律師借錢給別人,一般是不寫借條的,我們要的是雙方簽一份借款合同。我們為什么要借款合同?因為,萬一發生爭議、訴訟,借款合同可以更加有利維護債權人的權益。所以,我們應該樹立一個觀念,借錢給別人需要的是簽訂一份借款合同,而不僅僅是張借條!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應該包括以下部分的內容:
簡單說,就是要債務人借錢的時候提供身份資料。
為什么要債務人借錢的時候提供身份資料呢?因為《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起訴條件之一有明確的被告。打官司的時候,法院第一時間要求我們提供被告的準確身份資料,我們必須提供,否則法院不予立案。如果事先沒有債務人的身份資料,等到真的要打官司的時候,才向債務人要身份資料,一般情況下債務人肯定不愿意給。
沒有資料就立不了案,怎么辦?屆時只能委托律師去公安機關調查,如果朋上債務人不是本地人,那還得到外地公安機關去調查,相當的麻煩。
所以,簽訂借款合同時一定要債務人提供身份資料。債務人向你借錢的時候,什么要求都是會答應的。
債務人借錢,為什么要配偶簽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證明呢?
因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4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簡單說,一人負債,夫妻償還。
所以,在實踐中,借款債務訴訟,我們都是把夫妻倆作為共同被告。同理,債權人也應該提供關于被告夫妻關系的證據,如果不在債務人向你借款的時候準備,等到要打官司的時候才收集,不僅浪費時間,而且不一定能夠收集到相應的證據。
為什么要明確約定借款利息呢?因為:合同法211條規定借款不約定利息的,視為無利息。所以,利息必須明確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種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超出合同約定還款期限的利息。
現行的人民銀行規定逾期貸款利率為原利率上浮30%-50%。
民訴法第23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也就是說,如果債務人未能按生效判決或仲裁裁決規定的期限履行,則從遲延之日起,即原約定利息加倍計算。
什么是復利?就是利滾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7條規定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由于司法解釋對復利的態度不支持,所以,建議大家在借款合同中盡量不要約定復利。
這是一項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視的權利。對債權人有利的還款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如果約定不明確,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常常會按照先本金后利息來處理。
為什么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呢?舉例:法院判決給付還款本金10萬元,合同期內的利息是2分息20xx元/月。債務人每月還款20xx元。如果借款合同約定了還順序款為先利息后本金,那么債務人一輩子還不完。但如果沒有約定還款順序,那么債務人用4年2月可以還清本金,再用4年多還清利息。
可見,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約定還順序款為先利息后本金,可以促使債務人積極履行債務、積極支付利息。
當債務人逾期還款,要打官司解決的時候,為維護債權人的利益,最好還是委托律師全程跟進。那么由此而發生的律師費,應該由債務人承擔、由違約方承擔。但如果你不明確約定,法院就不會支持。
有條件的,應該盡可能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擔保有以下2種形式:
1、保證人。這是最簡單的擔保方式,擔保人簽字即可。
通常我們要求債務人的親屬提供擔保。理由有2點:1)如果其近親屬不同意擔保,那么就要打個問號,為什么連近親屬不信任債務人?2)尤其要求債務人的成年子女、父母擔保。因為,如果債務人有心逃債,經常會將財產轉移至父母子女的名下,尤其是子女。所以,要求成年子女擔保,可以斷其逃債的念頭。
2、抵押登記。
比如房屋、汽車等財產。但抵押登記的手續比較繁瑣,要辦理公證,登記,手續費。
在信任的情況下,我們不需要辦理財產抵押登記,但可以要求要求債務人告知其財產情況并提供有關資料。
如:房屋產權證原件交給債權人、其他財產的復印資料。
掌握債務人的財產線索,一旦有動靜,債權人可以立即查封其財產。
什么是管轄條款?就是萬一要打官司的時候,我們去哪里打官司的條款?債權人應當事先約定對自己有利的管轄條款。
因為:如果不事先約定,那么法院執行的原告就被告的訴訟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也就是說,債權人要到債務人的地頭去打官司。是實踐中,這絕對是對債權人不利的。
合同通常有哪些條款?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根據交易的具體情況約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標的是一個常用的法學術語,是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標的物可以是物,如借款合同的標的是貨幣,買賣合同的標的是出賣物。標的也可以是行為,如貨物運輸合同中的勞務。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訂立合同。
個人借款合同買復印機(優秀14篇)篇八
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二)借款用途:。(三)出借人以現金方式支付元,其余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借款匯入借款人賬戶:
戶名:開戶行:賬號: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執行固定借款利率,為月利率‰。借款期限內不變。(五)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借款償還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規定到期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月日。(三)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
(一)本借款由用作為該筆借款的抵押擔保物,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二)本借款由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后,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五)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
第四條權利義務。
(一)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人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出借人為規避風險,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三)借款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出借人的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財產(動產和不動產)作借款擔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上述資產采取保全措施。
(一)出借人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自由轉讓給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異議。
(二)如出借人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保證人承諾對轉讓的債權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借款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必須經出借人書面同意。
第七條在借款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承諾以其全部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條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必須提供真實的信息資料、印鑒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
資料和印鑒章不真實,導致出借人該筆出借款損失的,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認可出借人以經濟詐騙的方式來追償。
第九條如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還款義務,提起訴訟的,出借人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其他條款。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借款人、保證人有權清楚的知悉貸款的各項條款。
2.借款人、保證人已經全面閱讀、準確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借款人、保證人要求,出借人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后果都已經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簽章):借款人(簽字):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聯系電話:聯系電話:住宅地址:。
保證/抵押人(簽章):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保證/抵押人(簽字):
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住宅地址: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借款合同買復印機(優秀14篇)篇九
個人借款合同樣本,以下是由文書幫小編提供個人借款合同樣本閱讀。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個人借款合同買復印機(優秀14篇)篇十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1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_),于_20xx年11月15日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每年支付總額的8%_(即:8000元/年)。
三、借款期限:___一年(如要續借,再由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借款協議)。
四、還款日期:___20xx年11月14日___
五、本合同自__20xx年11月15日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個人借款合同買復印機(優秀14篇)篇十一
借款人:
貸款人: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d、經濟適用房貸款。
e、集資建房貸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4.1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據此確定年利率為%,并按照以下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并按照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后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為。
5.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分次劃入下列賬戶,貸款的發放和支付通過本賬戶進行。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戶名:賬號:開戶行:
5.3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通過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后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并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5.4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a、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b、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復抵押等;。
f、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還款。
d、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月/三個月/六個月/一次性)還本;。
6.2每期還款日: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戶作為專門的還款賬戶:
6.4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并授權貸款人于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戶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戶,并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b、貸款發放后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后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于初貸金額(合同金額)的20%。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
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
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后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罰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后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周期與利率變動周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g、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h、發生第10.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i、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違約,除第11.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于因借款人聯系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11.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四條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4.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14.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并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14.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4.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4.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14.9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范圍第3頁: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抵押登記。
16.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16.2抵押物為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應在30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1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為。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7.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7.4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7.5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八條質物。
18.1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8.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18.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于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8.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8.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第十九條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交付和登記。
20.1本合同簽訂后,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后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20.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經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并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二十一條質物的處分。
2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18.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的;。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21.2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于主債務履行期的,貸款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貸款人依前款約定兌現價款后,應與出質人協商,將兌現的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21.3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后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借款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30天內仍未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提前兌現或提現,以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如果質物在借款人債務履行期屆滿30天內到期的,貸款人應在質物到期日按第21.2條約定的方式處分質物。22.4未經本質押權人同意,質押人不得將本質押合同項下的質押物再行質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質押權人權利的行為。質押人違反此約定的,質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1.5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保證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二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十三條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四條保證期間。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
24.1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但是自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且貸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24.2全程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二十五條扣收。
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的,保證人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扣收保證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條的約定執行。貸款人扣收時應當通知保證人。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范圍第3頁: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轉讓。
26.1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以配合。
26.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和擔保人承諾。
27.1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質量、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減少或免除借款人的還款責任,也不限制、減少或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27.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a、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b、貸款人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c、貸款利率依據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d、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條保險。
28.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押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
28.2保險單中應當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賬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28.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30.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0.3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征用、被列入拆遷范圍或發生權屬爭議;。
30.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31.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的,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31.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條款、質押條款或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33.1提交仲裁委員會在進行仲裁。
33.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3.3。
第三十四條其他。
34.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4.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于登記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補充條款。
貸款人(公章):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共同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個人借款合同買復印機(優秀14篇)篇十二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連帶責任保證人):。
乙方因購買復合肥原料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提供房屋和土地為其抵押擔保并自愿擔任連帶責任保證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三方就借款、抵押等相關事宜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肆佰萬元整(小寫:人民幣400萬元整)。
借款用途:購買復合肥原料。
借款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月,期限屆滿即歸還本金及利息。借款利息:如乙方按期還款,則借款期間按月息2%計算;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則自借款之日起乙方按月息3%支付利息直至借款全部還清,同時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還款金額部分萬分之八的違約金。
第二條丙方愿以其享有土地使用權的位于郴州市沿江路6號和壹舍a棟202(土地使用權證號:郴國用(20_)第s00074號;產權證號:郴房權證蘇仙字第711017836號)土地和房屋為乙方該項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并自愿擔任連帶責任保證人。
1、抵押物權利憑證:郴國用(20_)第s00074號;。
郴房權證蘇仙字第711017836號)。
2、抵押期間:。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全部借款為止。
3、乙方、丙方保證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再抵押或以方式處分。
第三條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均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通過司法強制拍賣抵押物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甲方實現債權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
第四條抵押借款合同簽訂后,應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辦理抵押登記時房管部門提供的合同不是本合同的變更或替代,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第五條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簽字蓋章生效,三方各執一份,辦理抵押登記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個人借款合同買復印機(優秀14篇)篇十三
甲方(出借人):,身份證號,地址。
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地址。
丙方(擔保人):,身份證號,地址。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的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因資金周轉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幣萬元,該款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戶名,開戶行,賬號)。
二、乙方借款的期限為個月,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利息為月利率%,利息按月支付;借款到期后,本金一次性償還。
三、乙方未按約定支付借款利息,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借款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借款總金額的%承擔違約金;若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提起訴訟,乙方還應承擔甲方為此支付的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財產保全擔保費用、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四、丙方對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的范圍為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財產保全擔保費用、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丙方擔保的期限為借款到期之日兩年止。
五、因本借款合同發生糾紛,經協商不成的,甲方有權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身份證上載明的各方通訊地址作為送達催款函、對賬單、法院送達訴訟文書的地址,因身份證上載明的地址有誤或未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未能實際被接收的,郵寄送達的,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退回之日即視為送達之日。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個人借款合同買復印機(優秀14篇)篇十四
出借人: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身份證號碼:
保證人:
法人代表:
一、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一筆資金。
1、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元(大寫)。
2、出借人以現金方式支付元,其余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借款匯入。
借款人賬戶: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三、借款利率: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雙方約定利率為月息%,綜合。
服務費%,借款人如果不按期歸還借款,視為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止,共個月。
五、借款償還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規定到期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月日。
(三)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但是不足十五日。
的按十五日計算,超過十五日的按月計算。
(四)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按每天計收違約金,直到全部本息還清。
為止。
六、權利義務。
(一)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
款人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出借人為規避風險,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出借人有權收回全部借款。
(二)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出借人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財產(動產和不動產)作借款擔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上述資產采取保全措施。
七、擔保條款。
(一)本借款用由用,小車車牌號為作抵押擔保,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二)本借款由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后,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
八、債權轉讓和債務轉移的約定。
(一)出借人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自由轉讓給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異議。
(二)如出借人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保證人承諾對轉讓的債權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借款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必須經出借人書面同意。
九、在借款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承諾以其全部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借人以經濟詐騙的方式來追償。
十一、若借款人到期不還款,甚至本合同項下的電話出現關、停、掛機等現象的,出借人將通過法律手段和社會輿論壓力等多種手段來追償。出借人有權在公共場合包括重復公布借款人及保證人的姓名及拖欠、逃避情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廣播、網絡、張貼布告等,直至全部實現清償為止。
十二、特別規定:凡借款人應當償還的利息、違約罰息、本金等一律通過銀行卡轉賬的方式匯入出借人的銀行卡上。出借人賬戶:
戶名:
開戶行:
卡號:
凡由借款人匯入該賬號的款項一律視為償還本合同項下的欠款和利息。該帳號不作另外的用途。
凡以其他方式償還借款的,一律與本合同無關。任何一方不得據此提出任何異議。
十三、如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還款義務,提起訴訟的,出借人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五、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保證人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