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建設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不斷地完善和修訂。規章制度的執行需要全體成員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以下是一些成功的規章制度執行案例供大家學習。
校門保安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一
(1)門衛值勤服務提供規范。
a.每天按時開啟和關閉服務大門。
b.值勤時站立姿勢規范。
c.對問詢人員詢問的問題,要準確回答所提問題。
d.外來車輛來訪,指揮停車及指引人員進出大樓方向。
e.無關車輛一律謝絕進出或停放。
f.在值勤中發現顧客有困難要及時提供幫助,對有生理殘疾的顧客要主動提供幫助。
(2)安全巡視人員服務提供規范。
a.在每天巡視中要仔細檢查各類設施和門窗等安全設施,發現故障或設備運行異常要及時報告相關人員或負責人。
b.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是否過期。檢查是否缺少消防器材。
c.對巡查中發現的可疑情況和可疑人員要進行情況追蹤和匯報。
d.每天對巡查情況要進行記錄。
項目服務標準。
禮儀禮貌文明、整潔、大方、規范、
統一按《物業管理人員禮儀禮貌行為規范》。
車輛管理指揮進出和停放進出有序、停放整齊、規范有序。
門衛值勤。
1、提高警惕、安全防衛。
2、發現火警及時撲救,避免發生火災。
3、《消防管理條例》及時疏散人員。
咨詢提供各類咨詢面帶微笑、回答正確,提供各類幫助。
校門保安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二
第一條、為了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員接待和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的管理,保安人員在值勤和執行任務時有所依據,當好企業衛士,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保安崗位24小時執勤不間斷;當值保安認真做好安防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四條、主要職責。
1.責任范圍:適用于本公司所管轄全部區域。
2.貫徹執行公司關于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范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3.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門衛崗位職責。
1.遵紀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值班時應著制服,服從管理、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2.嚴格執行《保安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堅守崗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
3.不得酒后上崗或擅離職守,須正規正確佩戴廠牌,禁止在保安室內吸煙。
4.對非本公司的人員、車輛進出要實行查詢登記。
5.所有物品出公司必須憑公司職能部門書面通知方可放行。
6.及時做好報紙、快遞/信件的收發工作。
7.保持門衛室環境衛生,物品保管整齊有序。
8.上下班時間(上班時間為8:30、下班時間為17:30)的前后10分鐘須到大門口站崗,維持監督打卡秩序,迎送職工上下班。如未佩戴廠牌的員工禁止出入公司。
9.執勤期間要做到大門隨開隨關,關閉時大門不留缺口;門衛室時刻保持有人,杜絕閑散人員進入。
10.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11.如門衛室有設施損壞,需填寫報修單交至負責人處。
12.完成領導交付的其他任務。
1.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于萌芽狀態,防患于未然。
2.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并進行妥善處理。對于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并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節嚴重的可直接撥打110并上報公司領導。
3.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支持、協助相關安全人員履行工作職責。
第七條、人員出入管理。
1.任何外來人員因事需進公司必須填寫《來訪登記表》,內容包括姓名、單位、事由、時間、車號、聯系部門及人員等,門衛應電話向被訪人員或部門核實后方可放行,無正當理由、不填寫《來訪登記表》者不得進入公司。
2.外來人員出公司時,將經被訪人簽字的《來訪登記表》交門衛核對注銷后,方能離開公司,如攜帶物資出公司必須出具經負責人審批同意后的《放行條》,方能放行。
3.廠區內臨時作業,需安排外單位人員進公司施工,用工部門應事前將施工期限、人員名單報總經辦,并須領取《臨時出入證》,施工期間,外來施工人員憑證進出公司,并且佩戴《臨時出入證》,否則保安將要求其離開公司。
4.凡已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勞務關系者,視同外來人員按以上1、2條執行。
5.非工作時間外來人員無預約一律謝絕訪問。
6.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神色有異者不得進入公司。
7.如遇態度惡劣,強行闖入者,門衛應立即上報辦公室或公司相關領導處理。
8.各類團隊來公司參觀,參觀者須憑單位介紹信和帶隊人身份證到公司辦公室辦理預約手續,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通知門衛放行;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將外來人員帶入生產區域參觀、拍照錄像。
9.上級單位領導來公司調研、指導工作,由總經辦人員在門口迎接的,門衛應予以放行。
第八條、車輛出入管理。
1.外來車輛因事出入公司時,需填寫《來訪登記表》,不填寫者不得入內。
2.門衛應對外來車輛進行引導,維持停放秩序。
3.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辦公室保持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4.進出車輛如有損壞公司財物,門衛應立即報告辦公室或公司相關領導處理。
第九條、物資出入管理。
1.公司物資。
物資出公司時,須由主管部門開具《放行條》,由相關人員填寫,部門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審批后,門衛核對物資無誤后方可放行。
2.外來物資。
《放行條》,核對無誤方可放行。
b.外來運輸車輛進入公司時,門衛需了解物品情況,如有危險品等須向相關負責人核實后方可放行。
第十條、日常安全巡邏管理。
1.保安管理辦公室根據各部位具體情況和安全管理的需要,確定或調整保安巡檢線路,安排固定安全哨位,并排定保安班組以及對人員、物資進行分配。
2.保安人員應熟練掌握安全裝備的使用,了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a.判斷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采取行動,并報告上級。
b.判斷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c.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判斷情況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或救護單位120。
d.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
e.保安在當值時間出現周界監控報警或接到中控室警報通知,須迅速確定方位、立即出動處理,并且及時向中控室或公司領導回饋現場狀況,如狀況危急須即時聯系當地派出所;事后填寫《治安報警處理記錄表》。
3.白班每2小時巡邏一次。當值保安進行首次巡邏,并按規定將巡邏情況記錄在《保安值班記錄》。辦公室可根據需要調整巡邏間隔時間,保安個人不得擅自變更。
4.保安在巡邏時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多聽多看,發現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處理,并報告公司相關負責人。
5.正常工作時間(8:30—17:30)結束后,對公司公共部位進行巡邏,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
6.如發現火警應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領導。
第十一條、意外事故。
1.員工急病,即刻通知辦公室,及時派人送往醫院治療或撥打120,及時報備公司領導。
2.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查看,若發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立即向119火警臺報案,且通知相關領導至現場,保安仍然堅守崗位,指揮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取公司財務。火勢熄滅后應清查人員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第十二條、糾紛事件處理。
a.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并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b.發生打斗,應迅速予以制止,將當事人交由公司領導處理為原則,如當事人不聽制止時,可與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員合力制止。
c.打斗現場若有其他員工圍觀時,為防止圍觀者鼓噪起哄或使現場復雜化,應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再行處理。
d.事態有愈超嚴重態勢,應立即請派出所協助處理。
e.注意立場要保持公正,千萬不可偏袒打斗當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戰局,喪失理智。
f.若為下班時間,應即刻電話通知公司相關領導;有安全之慮時,即刻撥打110尋求協助。
第十三條、不良分子前來滋事處理。
a.保安人員不得與不良分子對打。
b.關閉大門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進入尋釁滋事。
c.通知后勤人員和公司領導前來支援處理。
d.認清來著容貌、特征、人數、有無攜帶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為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e.將狀況報告公司領導并隨時保持聯絡,若下班以后應立即通知派出所并電話聯絡相關領導。
第十四條、被盜事件。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并應立即呈請處理,事后做好記錄。
2.聯系公安部門,保持失竊現場原樣,便于取證。
第十五條、請示報告制度。
1.保安員遇有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具體、準確地向上級領導請示、報告。
2.對上級領導和主管部門有關處置緊急情況的指示,要立即、堅決執行,執行結果要及時回饋。
第十六條、工作考核。
1.保安與員工同時記錄指紋考勤,公司按各人的考勤按實際出勤天數記發工資。
2.保安因個人原因需請事假、病假(病假須有鎮級以上醫院開出的病假單)或調班者,必須報告總經辦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調班。病事假一律按休息天數計扣工資。
3.未嚴格執行人員出入管理,放行外來人員。
3.1一經發現第一次即作書面“警告”通告批評。
3.2一經發現第二次即作書面“警告”并罰款200元。
3.3一經發現第三次即作書面“警告”并直接辭退。
4.所有員工及保安人員禁止在保安室內吸煙。
4.1一經發現第一次即作書面“警告”通告批評。
4.2一經發現第二次即作書面“警告”并罰款200元。
4.3一經發現第三次即作書面“警告”并直接辭退。
5.未嚴格執行車輛出入管理,放行外來車輛,一經發現即作書面“警告”并罰款200元處罰。
6.未嚴格執行物資出入管理,造成公司損失,視情節輕重作書面“警告”或開除處罰,并賠償公司損失。
7.未嚴格執行日常安全巡邏,視情節輕重作書面“警告”或辭退處罰。
8.未履行門衛崗位職責,作出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視情節輕重作書面“警告”或辭退處罰。
9.未按要求執行門衛交接班,造成權責不清,所經手班組相關人員共同承擔責任。
10.違反門衛工作紀律,視情節輕重作書面“警告”或辭退處罰。
11.每發生一次“警告”、連續一個月累積發生三次、一年內累積發生三次者,須罰款500元并視情節輕重還將作辭退處理。
12.如在值班過程中挽回公司物資流失,發現不安全隱患,避免公司經濟損失的,公司將視情況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七條、工作態度。
1.對工作具有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對自身的責任心:鉆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對待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第十八條、日常行為規范。
1.愛護公司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2.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干凈整潔;
3.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第十九條、保安工作紀律。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對公司及員工人身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保安員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2.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3.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4.參與追索債務、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5.刪改或者擴散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6.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泄露公司商業秘密。
7.儀容不整,言語行為輕浮、粗暴無禮。
8.值班時間聚眾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說報紙、看電視錄像,打瞌睡等。
9.對群眾、來賓故意刁難或挾怨報復。對員工、來賓或送貨人員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
10.脫崗、漏崗、睡崗、遲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員睡覺。
11.未經許可擅自調班。
12.暴行犯上,不服從指揮。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總經辦負責解釋,并根據施行情況適時修訂。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校門保安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三
(1)保安人員應統一居住在公司宿舍。
(2)外來人員禁止在宿舍留宿。
(3)結婚人員如配偶在項目駐地,可申請在外住宿,如是班長的,每周應有兩天在宿舍居住,在外居住需保證移動電話不關機,接到緊急通知在10分鐘內能趕到指定地點。
(4)如果女朋友在項目駐地的,可申請周六周日在外居住。
(5)每個班至少保持有一名班長在宿舍,以便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1)宿舍內應保持整潔統一,物品擺放有序,空氣清新。
(2)洗漱用品統一放置于臉盆內,毛巾置于盆沿。
(3)鋪上被子疊于床頭,枕頭置于另一頭,鋪面整潔,無其它物品。
(4)床下放置兩人的拖鞋與臉盆。兩個臉盆置于中間,拖鞋分別放在臉盆外側。
(5)便衣除西服外一律放入自己的箱包中,衣柜只掛工裝。換洗衣物可裝入紙袋放置于衣柜下層或鐵皮柜中。
(6)衣服要勤洗勤換,不能積壓堆放臟衣物,進入宿舍后將鞋放置在陽臺,換拖鞋并洗腳。
(7)早班人員負責每日倒兩次垃圾。
(1)愛護宿舍內公共設施,自公司配給后,如果是人為損壞,能找出當事人的由當事人賠償,如找不出當事人的,由宿舍內所有人員承擔。
(2)宿舍內水電氣費由宿舍內人員共同承擔。
(1)嚴禁在宿舍大聲喧嘩。
(2)嚴禁私拉電線。
(3)嚴禁在宿舍內酗酒。
(4)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
(5)嚴禁將垃圾扔在地上。
(1)要離開項目駐地區域時應寫請假條,并報班長、主管批準后,方可實施。
(2)與同事換休、換班時應寫換休申請,換休申請上應有換休雙方人員簽名。
(3)離開宿舍一天以內應向班長請假,超過一天時班長批準后應請示主管審批。
(4)除當班人員外,夜間就寢時間為22:30點,夜班人員在下班后1小時內應當就寢。需在外留宿的應寫請假條并寫明原由,由主管審批。
(5)假期滿后應及時歸隊,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續假的應根據請假權限及時匯報,逾假不歸或不按請假程序請假者按曠工處理。
校門保安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四
1、主動、熱情、耐心、周到地為師生服務;說話和氣,禮貌待人,不打人、罵人。
2、按規定時間、路線巡視,認真檢查登記靜態車輛及各種硬件設施(門窗、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管道,強弱電豎井等)的運行情況,認真填寫巡視記錄。
3、檢查消防通道是否通暢,有無物品堆放,消防器材是否被挪用或丟失,消防栓有無跑、漏、滴水現象。
4、巡視中注意發現各種火險隱患、安全隱患(如草坪上的煙頭、用電設備、線路故障等),發現后根據情況予以排除或匯報,并做好記錄。
5、巡視中發現不明身份的人員(如推銷員、發小人員等),禮貌督促其離開。
6、對區域內的施工人員,認真核對登記相關證件(出入證、作業證、動火證等)。
7、接到報警后,及時到達報警點,進行現場維護及情況。
8、處理各種違章,文明禮貌、及時有效、機動靈活、不失原則。
9、及時向當班領導匯報崗上情況。
校門保安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五
(七)負責公安、消防等外部關系的協調工作。
(一)按照公司總體安排,負責整個中俄自由商場的財產安全、防火安全、人身安全工作;
(二)保安人員分班執勤,實行帶班長制度。所有人員實行定崗、定責、定置、定位管理;
(三)保安人員著裝上崗,堅決做到按時上班下班,實行實到實簽制度;
(五)做好倉庫、電梯、空調等貴重物品的重點保護工作;
(六)做好商戶財產安全的保護工作;
(七)逢節假日及重大活動時要切實做好保安加強工作,不能出現任何疏漏;
(九)負責監督商戶的裝修工作,并執行撤場例行安全檢查及財物檢查工作;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
(一)熟悉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二)對總經理負責,組織領導保安部工作,對保安工作和消防工作負全面責任;
(三)熟悉和掌握賣場內商戶的地理位置,重點要害部位和設施布局的基本情況;
(四)貫徹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和消防工作,做好對保安的領導工作,調解各種糾紛;
(六)主持部門例會,傳達貫徹公司領導的指示精神;
(十)配合監督商戶裝修工作;
(十一)以身作則,不許濫用職權;
(十二)對保安員的聘用,解聘提出建議;
(十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在保安部長的領導下開展對中俄自由商場的治安保衛工作;
(二)嚴格按照《消防法》有關規定:建立消防合格證制度及消防工作檢查監督制度;
(三)負責整個責任區的消防管理工作;
(七)組織安全疏散,控制局勢,調查火警火災原因,拿出處理意見;
(八)負責按規范配置警械、消防器材,做好日常的測試、保養、管理工作;
(九)定時不斷巡視中俄自由商場各區域、督導當值各崗的工作;
熟悉商場的火災危害性和相應的防火措施;
熟悉重點消防保衛部位存在火險隱患和控制方法;
熟悉各有關的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及其貫徹落實情況;
熟悉義務消防組織建設情況及及其防火、滅火能力;
熟悉消防設施器材、裝備狀況;
(十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火災預警、演練機制、并落實實施;
(十二)對保安員及公司員工進行防火宣傳,提高遵守法規和切實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覺性;
(十三)對自己主管的工作負責。制定計劃,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工作情況;
(十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一)在保安部部長的領導下,安排本班各項具體工作,分配隊員崗位,發放器材;
(二)領班以身作則并監督本班員工執行上級各項工作指令及公司規章制度;
(三)檢查本班各崗工作情況,及時糾正工作偏差;
(四)如實記錄并小結本班工作情況,并及時向上級匯報;
(五)做好保安器材的交接和保管工作。
(一)熟悉中俄自由商場地形及消防設備的分布和使用知識;
(九)提高警惕防止以購物為由進行扒竊、盜竊或詐騙財物的人員;
(十)查看有無物品或雜物阻礙或占用公共場所的現象;
(十一)查看商場內有無煙火、水侵等異常現象,如發現及時報告;
(十三)對商場非法拍照、攝像行為及時進行制約和管理;
(十四)作好巡視記錄,按規定程序進行交接班。
(一)負責維持中俄自由商場出入口進出秩序,保證出入口暢通;
(四)制止打架斗毆事件的發生,防止事態擴大,影響營業秩序;
(五)積極協助配合其他班組的保安人員,作好安全消防防范工作。
(一)負責中庭人流疏導,維護營業秩序及如發現商戶或顧客需要幫助的給予必要的幫助;
(二)負責開啟各層電子顯示屏;
(三)負責滾梯、觀光梯的人流控制和安全防范;
(五)制止吸煙人未滅煙前進入中俄自由商場;
(六)如遇商戶之間的糾紛、打架斗毆事件,及時匯報并防止事態擴大,影響經營秩序。
(三)當值時要站到車場較明顯的位置,指揮車輛時動作手勢要標準、正確;
(五)當值時不得睡覺、看報、不得吸煙、吃零食;
(六)指揮車輛泊位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態的司機,防止撞傷、碰傷、擦傷等;
(七)負責車輛的安全管理,維持車場秩序。
(一)負責監控室電視屏幕及消防監控設備的監視工作;
(二)負責監控室內的衛生清掃工作;
(三)發現異常情況和可疑人員及時報告,并通知相應保安員到現場查看;
(四)負責監控錄象帶的管理工作;
(五)發現火警立即報告并按報警程序報警;
(六)正確操作和愛護消防報警設備、安全監控設備等;
(七)做好值班詳細記錄和交接班工作,保持室內整潔和設備無故障;
(十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一)按規定著裝配帶保安裝備;
(二)隨時在制定部位侯命,接到命令迅速到達現場;
(三)隨時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準備,服從部長或主管調動;
(四)協助內保清場。
(一)總則:保安部負責中俄自由商場管轄內的治安保衛工作。保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堅守崗位,恪盡職守。為維護商場的正常營業秩序和有效處理突發事件,達到規范化管理、提供優質服務的目的,特制定以下部門管理制度。
(二)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遇事要在第一時間報告上級領導。
(三)堅守崗位,保持高度警惕,防止治安案件的發生。
(四)堅持原則,是非分明,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五)積極協助公安機關開展各項治安防范活動,努力完成治安服務工作。
(六)保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20個不準1、不準酒后值勤和在上班時飲酒;
2、不準在崗位上與他人發生爭吵或打架;
3、不準在值勤時間吸煙、吃零食;
4、不準在夜間值勤時打瞌睡;
5、不準在工作時間看書、看報、下棋、打牌、做私活;
6、不準擅離崗位、脫崗、串崗;
7、不準彎腰曲背,不準在崗位上與人閑聊;
8、不準留鬢角、長頭發、長指甲、小胡子;
9、不準向業戶、司機、攤主及其他客戶借錢或索討財物;
10、不準帶親友到崗位上“陪崗”;
11、不準私分或挪用拾遺物品、無主車輛及現金;
12、不準打人、罵人;
13、不準知情不報或包庇壞人。
14、不準當班員工下班后進入工作場所;
15、嚴禁打架斗毆,聚眾鬧事和賭博;
16、不得故意損壞公物和他人財物;不得影響他人工作;
17、嚴禁賣淫、xx和出租傳播淫穢錄像及物品;
18、嚴禁攜帶xx、彈藥、易燃、劇毒物品進入轄區。
本班接辦的事情明;
物品器械清點明;
本班情況清;
交待問題清;
物品器械清;
(六)接班人員未來,交班人員不得下班。若接班人員未來,交班人員下班,這期間發生問題,兩班共同承擔責任。
(二)無特殊情況或未經保安部批準,嚴禁將警用器械提供給他人;
(三)嚴禁用警棍等警用器械嬉笑打鬧或交他人玩耍;
(四)若有丟失或損壞要予以賠償,分不清具體責任時由該崗位人員共同賠償;
(五)交接班記錄,確保其處于良好使用狀態。
(一)每個隊員都有責任和義務保證對講機的正常使用;
(三)嚴格按規定頻率使用,嚴禁私自亂調頻率,否則按違紀處理,若損壞視情節賠償;
(四)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發現問題應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五)帶班長負責交接,并進行充電,妥善保管充電器,丟失照價賠償。
(一)記錄停車場車牌及車輛號碼并辦理停車證;
(二)維持好車輛的進入停放秩序,對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進行引導、確保車輛停放整齊;
(五)未經保安部批準,不許在停車場內洗車或維修車輛;
(八)停車場保安人員就餐要輪班。
(三)帶班長對本班出現的好人好事及存在的問題及時匯報,保安部經核實后予以恰當的獎勵或處罰。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律,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防火工作;
(三)安裝使用電器設備,必須符合有關技術規范,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五)嚴禁將未熄滅的煙頭等帶有火種的物品扔進垃圾箱內;
(六)嚴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帶進中俄自由商場;
(七)不得在中俄自由商場的任何地方燃放煙花爆竹;
(八)保護中俄自由商場內道路的暢通,不得在公共場所、樓道、安全出口堆物、堆料,停放車輛或者搭建棚屋,否則無條件清除。
(四)舉行大型活動時必須有專人監護,各通道門嚴禁上鎖;
(五)對違反本制度的部門或個人,將按公司的安全制度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責任。
(一)消防安全培訓是確保市場運轉的重要保障;
(二)由公司制定總的培訓計劃,領導進行審核批準,保安部實施;
(四)培訓內容包括:消防法規、電器火災、滅火常識、報警和疏散、自救和救災等;
(六)每位員工認真學習做好記錄,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不參加培訓,由保安部負責檢查培訓情況。
4、高低壓配電室,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并經常維護保養,以保證完備好用。值班人員必須掌握電器滅火知識,會使用滅火器材。
1、機房內禁止存放各種雜物和xx,機房不得改作他用;
2、電梯機房、梯箱頂部和梯井底部,要定期清掃,及時清除布毛、紙屑、垃圾等易燃物;
3、對電器線路和檢查部分,要檢查維修,以防打火短路等事故的發生;
4、檢修擦洗零部件用到汽油時,要采取有效防火措施,確保安全。汽油、擦過油的布要妥善處理,不得亂扔亂放。
4、及時清理本樓層的廢紙及紙箱、紙盒等易燃物品,減少隱患;
6、各樓層通道、樓梯內不準堆放雜物,以保持暢通無阻;
8、商鋪要設立禁止吸煙的標志。
1、辦公區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辦公區內禁止吸煙;
3、辦公區要根據實際需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預備急需之用。
校門保安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六
為加強宿舍管理,保證員工的正常休息,使員工擁有一個舒適、干凈的居住環境。
1、宿舍由項目分管領導統一協調安排,調整調配,宿舍現場由部門領導直接管理。
2、宿舍配置的床、桌、椅、櫥柜、各類設施等物品,須由倉庫管理員進行財產登記,并由使用者辦理領用手續。
3、倉庫管理員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宿舍用品盤點情況報項目分管領導。
4、凡離職的員工,必須將宿舍鑰匙交到倉庫管理員,經倉庫管理員到宿舍檢查后,一切設施、用具完好無損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若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
5、宿舍的設施、設備若有非人為損壞須修補或更換的,須報物業服務中心分管領導批準后,由維修部派人進行維修或更換。
1、住宿員工須遵紀守法,禁止在宿舍內進行違法活動,違者將視情節輕重按公司《員工守則》進行處理。
2、團結友愛、和睦相處、講究衛生。宿舍長應安排人員輪流衛生值日,每天應保持室內干凈整潔,檢查時發現衛生不達標者,按《員工守則》考核。
3、愛護公物,若有損壞、丟失公物的要照價賠償。
4、不準隨意破壞房間設施,污染墻面等。
5、注意防火、防盜,保證宿舍安全。
6、禁止留宿外來人員,不準帶家屬和異性在宿舍留宿,如發現外來人員或家屬及異性留宿,要追究相關責任。
7、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等高功率電器。
8、禁止穿背心、短褲、拖鞋出入宿舍以外的公眾場所。
9、禁止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和打鬧,隨時保持安靜,晚上11點后,不得在宿舍內交談和進行其它娛樂活動。
10、分配宿舍不住者,取消其住房資格,將宿舍轉租他人者,取消其住房資格,并依情節輕重,加以經濟處罰。
11、員工搬離宿舍,須將其所借宿舍物品,房間鑰匙等物交回公司。
12、電視機開放時間為:14:00—23:00,音量適中,不得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13、節約能源,禁止出現水長流、燈長明現象,做到人走熄燈。
1、床架擺放整齊,做到床架之間橫、平、豎、直成一條直線,床板、涼席、被子應擺平放好成同一平面線,并做到干凈整潔,棱角分明。
2、床下擺放的鞋,鞋尖須朝外,并保持干凈整齊成一直線,床鋪下不能有任何雜物。
3、漱口杯(牙刷牙膏)、毛巾、水桶等日常用具必須按規定擺放并保持整齊干凈。
4、衣服及其他生活用品必須存入指定的地方或柜內,不能亂擺放,任何時候宿舍內不準晾掛衣物。
5、任何時候宿舍,包括存放的任何物品都必須保持整潔、無塵污,痰盂、煙缸、紙簍應及時清倒,不得把剩飯剩菜等容易變質的食物留在宿舍內,避免帶來鼠患和影響宿舍衛生。
6、不得在宿舍內接待客人,不得高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不得從事法律、法規、治安處罰法禁止的行為(黃、賭、毒)。
7、嚴禁留宿外來人員。如情況特殊必須以書面形式報主管審批。
8、根據主管編制的衛生值日表每天由值日人員負責宿舍的清潔清理,主管將不定時進行抽檢,對衛生不達標的值日人員將按績效考核制度處罰。
1、宿舍實施三級管理檢查管理制度(辦公室管理、部門管理、室長管理)。
2、秩序維護部主管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
3、物業服務中心領導每月定期對宿舍安全衛生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將作為班組及個人每月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校門保安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七
保安人員在公司中代表公司形象的一面旗幟,門衛保安的形象直接影響到來訪人員對公司印象的好壞;再者確保公司安全和防盜,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時要穿保安服并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上班時間不能吃零食、看書報、打瞌睡;并按月對考勤打卡機的時間進行調對。
3、嚴格按訪客登記表來執行來客登記和進出廠車輛的記錄。
4、必須對出廠車輛進行檢查防止不必要(偷盜)現象的發生。
5、人員攜帶物品出廠,經憑各部門出具的證明才予放行。
6、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經過問事由并記錄出入時間。
7、負責管理公司場地的車輛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公司大門均應下車推行,疏導大門內外無關人員。
8、在上下班時間嚴格監督和控制員工攜帶公司內部物品出廠(嚴防員工偷盜公司物品)。
9、工人下班后要注意檢查各車間是否已關水、關電、關氣、關窗,如未關好,要及時關好,并做好登記報告上級,若發現本廠防范不足或本廠員工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上級。
10、定期配合生產主管進行檢查消防設施,消除安全隱患。
11、值班室內不得打牌、賭博,嚴禁無關人員在內閑聊。
12、負責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的`“四防”工作。
13、負責每天員工打卡的監督工作,在每天上下班時保安應提前調好考勤打卡機,防止員工代人打卡、亂調機打卡、錯位打卡等現象的發生。
14、負責司機對內部放行單的簽署工作,如果司機沒有簽署內部車輛放行單就不給放行。
15、晚上值班保安必須按每小時一次在廠區內巡視。
16、每天應搞好廠區內衛生。
校門保安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八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物和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員。
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訂及執行的監督,總經理核準執行。
4.1工作守則:
4.1.1保安人員為公司形象的代表,必須做到:
1.精神飽滿。
2.紀律嚴明。
3.禮貌待人。
4.反應迅速。
4.1.2主要任務:
1.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
2.維護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維護廠內正常秩序。
4.協同人力資源部處理相關事宜。
4.2保安職責:
4.2.1共同職責:
1.值班時,應著制服,隨身攜帶對講機,保持通信聯絡。
2.督導員工打卡,按規定穿工衣、戴廠證。
3.上班時間,員工憑放行條外出,車輛憑派車單外出,無單者保安有權阻止其外出。
4.不準在保安室閑聊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5.不定時巡察廠內各區域,對廠內物品進行檢查,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6.廠內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并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人辦資源部處理。
7.不定時巡察各樓層水、電源開關及倉庫物資,保證重要區域的安全。
8.保持保安室、公告欄、打卡機及廠門的清潔衛生。
9.監管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定期舉行消防演練。
4.2.2值班規定:
1.各崗位保安必須保持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佳、態度和藹、認真負責。
2.熱情接待來訪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及貴賓來訪時應敬禮問好。
3.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崗位必須有人代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安室。
4.值班保安嚴禁睡覺、看小說雜志、酗酒、聽收錄機、監守自盜。
5.保安人員進入廠區和餐廳時,應穿制服,配戴廠證,并糾正違紀人員,維護廠內秩序。
6.早上7:00打開寫字樓及辦公室大門,晚上10:00鎖閉寫字樓大門、辦公室大門及通向倉庫和生產部的小門;于生產部上班前一小時打開生產部大門。
7.加強對廠區、宿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察,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處理,對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者,追究當班保安責任。
4.3門禁制度:
4.3.1人員進出管理:
1.員工出入廠門時,應將廠證戴于左胸前。對違紀且態度惡劣者,保安應記下其姓名、部門,交人力資源部處理。
2.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如果公司生產部沒加班,后門保安應阻止員工進入生產部及倉庫,其它特殊情況須經相關部門審核并登記。
3.員工上班時間出廠應持部門主管核準的放行條,有攜帶物品時,須有副總以上檢核,無放行條時,保安有權限制止其外出。(特殊情況應解釋清楚并備案)
4.員工應自覺維護廠內及宿舍環境衛生,保安有權制止亂扔果皮紙屑以及在廠內邊走邊吃東西的行為。
5.被公司除名及離職人員,保安應憑核準后的放行條給予放行,并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志的公司物品出廠。
6.外來人員因公入廠,保安應先幫其聯絡,征得受訪人同意,并持有效證件登記后發放訪客接洽單進入。
7.上班時間,嚴禁私訪,若有特殊情況需部門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門保安室會客,會客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下班后如需在公司前門保安室會客者,會客時間為:17:30-21:00,節假日8:00-21:00。
9.所有須進入宿舍樓的來訪人員須經副總經理以上批準后方可進入。非本廠人員一律不準在公司宿舍住宿,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核準。
4.3.2車輛進出管理:
1.本公司車輛外出,須持副總經理以上簽核的派車單交保安登記。
2.外來車輛入廠應在保安室登記,出廠時,保安應嚴格檢查,攜帶本公司物品應由副總經理或代理人在放行條出廠貨物內容一欄上注明并簽字,值班保安將車內所載物品名稱、數量、型號與放行條核對,無誤后才予以放行。
3.所有車輛入廠后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出入廠門時,必須下車推行。
4.3.3物品進出管理:
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門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與登記。
2.攜帶物料、加工零件、樣板或模具出廠,須有副總經理以上審核,在放行單據攜帶物件一欄上注明,經核實無誤后方可出廠。
3.廠商來廠交貨,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員接洽。
4.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應由保安代收發,保安應及時準備做好收、發工作,并例行登記。
5.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4.3.4嚴禁進廠的外來人員: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或是洽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4.3.5嚴禁進廠的公司員工:
1.攜帶違禁物品者。
2.邊吃東西邊走者。
3.不戴廠證者。
4.上班穿拖鞋、短褲、背心者。
5.衣帽不整、形象太差者。
6.未經主管核準擅自帶客參觀者。
7.已離職者。
4.3.6嚴禁出廠人員、車輛及物品:
1.人員與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者。
2.貨物出廠無出門條或所裝貨物與放行條不符合者。
3.雖有放行條,但放行條注明貨物未經副總以上或職務代理人簽核者。
4.本廠車輛外出,無派車單者。
5.員工上班外出,無放行條者。
6.員工出廠,攜帶物品,放行條上無副總以上簽核者。
7.員工攜帶物品有放行單據,但物單不符者。
4.3.7檢查時應注意的事項:
1.不可觸及人身。
2.主要是檢查有無公司產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公司財物為主。
3.檢查時態度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并請諒解。
4.嚴禁公報私仇,故意刁難。
4.4突發事件的處理:
4.4.1遇火災、水災、臺風等自然災害時應勇于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匯報,如遇臺風警報,保安人員應時刻準備著。
4.4.2遇打動、偷盜等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隊長及其它保安聯絡,并立即打當地派出所電話報警,處理完事件后,應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保安日志上,嚴重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
4.4.3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有不軌行為,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并制止事態的發展,本廠員工與外廠人員發生爭吵、斗毆等行為,應協助調解,并及時報告保安隊長處理。
4.4.4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和人力資源部,以便安排廠車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4.5工作交接:
4.5.1值班狀況交接:
1.按時交接班,詳細了解上一班值班情況。
2.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檢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證件。
3.檢查來訪人員情況。
4.上級規定或指示的事項。
5.送貨或寄存物品的轉交。
4.5.2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
2.接班后,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于無關人員玩耍。
3.接班時警具如有人為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所有交接物品,應在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并詳細記錄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時能投放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
4.6查勤及巡邏
4.6.1目的:為了加強保安勤務管理,做好保廠護舍工作。
4.6.2內容:
1.隊長對保安崗哨及人員堅持不定時查崗查夜,及時糾正保安人員的不規范行為。
2.查崗查夜的時間由隊長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于2次。
3.在查看時發現有違紀行為,應及時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每日查勤情況應詳細記錄于查勤日報告上,次日交人力資源部審查。
5.查勤內容:
a)保安儀容儀表
b)當班保安日志。
c)物件簽收事宜。
d)人、車、物出廠稽查。
e)異常事件的處理。
f)保安的巡邏事項。
6.保安巡邏內容:
a)員工著裝穿戴及廠證佩帶。
b)上班員工有無睡覺、抽煙、閑聊等違紀現象。
c)員工的上下班打卡。
d)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壓力是否夠,有無超過無效期。
e)消防栓是否供水。
f)防火標志、疏散方向標志是否正確。
g)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h)作業現場有無隱患。
i)水電設施是否正常。 j)洗手間衛生。
k)樓梯、通道、公共區域衛生。
l)辦公室衛生。
m)房間衛生。
n)餐廳衛生。
o)地面、水溝衛生。
p)門窗安全及衛生。
q)晚上00:00以后宿舍內有無熄燈。
r)有無其它異常情況。
4.7考核辦法:
4.7.1考核目的:對保安人員工作的評定,督促保安人員執行廠規、廠紀,履行保安職責,保證公司財物及人員的安全。
4.7.2考核內容:
1.服從執勤日程安排,認真做好上下班交接及填寫好值班日志。
2.按規定著裝,穿制服,打領帶、扎腰帶、戴帽子、配帶標志,注重儀容、儀表的整潔及保安室周圍的衛生。
3.熱情接待來訪人員,注意接電話的禮節。
4.自學遵守廠紀廠規,隨時督導員工遵守制度,與同事之間互相協助及團結。
5.堅守崗位,當班期間對責任區物資的巡視檢查,值班時不飲酒,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遇緊急情況的處理和其他崗哨的支援。
7.積極參加有關保安及消防安全的訓練、組織活動和部門主管指派的其他義務活動。
8.對公司規章制度及保安有關規定的了解與執行。
9.對公司物品的保護及警具警械的保養、愛護與配帶。
10.品行端正,言行誠信,忠于職守。
4.7.3評分標準:
1.依據考核內容,對保安人員執行廠規、保安職責情況作出評定。
2.考核內容每條10分,總分100分,根據工作表現列出分數高低,并排出名次。
3.每月考核一次,連續三次前三名者,給予嘉獎一次,連續三次第一名者,給予記功一次,連續三次名列最后一名者,給予記過處分。以作為年終評核加薪的參考。
4.8獎懲條例:
4.8.1獎勵:
1.有下列事跡之一者,給予嘉獎一次或發放獎金:
a)維護公司利益,有具體事跡者。
b)熱心服務,有具體事跡,足可為其它員工楷模者。
c)工作盡心盡責,阻止公司財物被盜者。
2.有下列事跡之一者,給予記大功一次或發放獎金:
a)遇有意外或突發事件,奮不顧身,拼力搶救而減少損失者。
b)維護公司安全,冒險執行任務,避免重大損失者。
c)維護本公司重大利益,竭盡全力,避免重大損失者。
d)具有其他重大功績,足為他人表率者。
4.8.2懲罰:
1.凡保安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除名或記大過。
a)工作不交接,擅離崗位,玩忽職守者。
b)當班酗酒或睡覺者。
c)監守自盜者。
d)因工作失職造成本公司損失5000元以上者。
e)對來賓言語輕浮、下流或粗暴無禮者。
f)對來賓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或故意刁難者。
g)暴行犯上,不服從管理,工作不認真,造成失誤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或罰款50元。
a)值班時看小說雜志,寫私人信件者。
b)利用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c)交接班時,對應交接事項未交接而造成失誤者。
d)不請假外出,晚上不歸者。
e)對員工言語輕浮、下流、粗暴無禮或故意刁難者。
f)值班時間,電話及對講機私用,影響勤務者。
g)未經許可,擅自調班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或罰款20元。
a)不穿制服,不戴廠證或儀容不整者。
b)滿口污言穢語者。
c)對來訪人員未能嚴格檢查,未發放訪客接洽單而放行者。
d)對違反安全、衛生管理規定的人員,未加制止,視而不見者。
e)對員工不戴廠證不加詢問而放入廠者。
f)未能按時打掃保安室內外衛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亂者。
g)不執行本辦法者。
4.9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5.1《員工進出登記簿》
5.2《訪客登記簿》 5.3《保安值班日志》
5.4《保安查勤日報》
6.相關/支持性文件
6.1《衛生、秩序和安全管理制度》
6.2《人事管理制度》
6.3《宿舍管理制度》
6.4《辦公室管理制度》
校門保安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九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保安管理制度如下:
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校且不準停靠在校門口,可以停靠在校門外楊山路南側;需進校車輛須經領導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入內,同時必須按指定路線行駛停放;運輸工具或材料的工程車輛和攜帶物品外出者,應憑主管部門的批條可以進出校門。
1、走讀生早晨6:30后可以進入學校,下午5:40要離校;住校生周日下午3:00后可以進校,周五下午3:30要離校。
2、走讀學生在上放學期間正常進出校門并必須著裝學生校服(無校服者保安要盤問登記反饋,否則不準進入學校)。
3、住校生從周日下午來校至周五下午離校期間,不準私出校門。
4、學生如有特殊情況(生病等)出校門,必須憑班主任或值班領導的批條(批條由德育處統一制定,班主任統一領取),并在約定時間內按時返回學校。學生出校時,保安收回出門證并予以登記。學生返校時,憑出門記載進入學校。
5、學生翻越圍墻進出學校,一律按違紀進行處分。
1、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平時不接待來訪者。家長需經邀請并辦理相關手續后來訪。家長主動來訪需要經過被訪者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來訪。(保安應驗查家長的有效證件如:身份證、工作證等)
2、住校生家長來校送衣物不得進入學校,需在保安登記領取回執并由保安負責通知學生領取。
3、周日下午3:00后住校生返校時,隨同家長經保安確認后可以進入校園。
4、周六周日因活動需要進校的學生或人員需主辦者的說明同意后方可進校,否則不得入內。主辦者要對準許進校的人員負責。
1、校外人員因事來訪的,經被訪者同意后并辦理相關手續后進入校園(保安要檢查入校人員的有效證件如:身份證、工作證等)。
2、校外人員無正當理由到校或形跡可疑者,保安值班人員不得讓其進入校園。如果外來人員強行入內,保安值班人員要強行制止并及時報警,以防止意外發生,必要時采取強制措施。
3、學校受訪對象接受校外人員來訪,應在《來訪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來訪人員離校時,應將該表的《回執》交回保安值班室。
4、保安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如果因執行封閉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損害,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1、學生及員工攜帶物品出校門,必須出示有關部門出門證件。
2、外單位物品進入校內,嚴格驗看送貨單,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工程車輛出校門必須有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經檢驗核實后方可放行。
1、學生違反上述規定,由保安交德育處處理,德育處扣減班級考核分,并通報班主任,嚴重者將給予紀律處分。
2、保安違反上述規定,除德育處批評教育外,還應按事業局考核規定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保安負責人要每月分類整理檔案資料。相關表格要提前到德育處或校辦領取。
全體師生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火、防盜、防毒措施,強化安全防范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發現任何意外事故跡象,及時報告學校或公安部門。
校門保安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十
保安培訓基地學員管理規定為加強培訓基地學員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培訓成效,特制定本規定。
一、培訓基地主任主持全面培訓工作,人力資源部設專人負責教學管理工作(培訓主管),負責教學管理工作和學員隊的日常管理,學員隊長、班長協助做好學員日常管理工作。
二、為方便管理,基地將參訓學員按照隊、班的建制實施組織管理。設學員隊長一名(向培訓主管負責),班長多名(協助學員隊長工作),每班約為12-16人,實行混合編班。學員隊長、班長在參訓學員中指定或選任。
三、學員隊長和班長的職責如下:
(一)學員隊長職責
1、協助人力資源部培訓主管開展學員日常管理工作,遇到問題及時向培訓主管報告;
2、負責課前檢查教學設備是否正常,做好考勤工作、維持課間紀律,課后整理教學設備;
3、負責集合點名,飯前整理隊伍,統一有序就餐,嚴禁浪費現象;
4、起帶頭作用,不遲到,不早退,守紀律,愛學習;
5、晚上休息時間和值勤班長一起清點人數,檢查衛生,并監督學員有無違反基地紀律。
(二)班長職責
1、配合學員隊長做好考勤和內務管理工作,實行輪流值勤;
3、就餐前帶領本班學員自覺排隊,愛護餐廳物品,講衛生;
4、負責宿舍內安全檢查,監督本班學員有無在床上抽煙、賭博、酗酒、不講衛生情況;
5、遇有學員離開基地情況及時上報學員隊長,不得因為同事關系為其隱瞞。
五、培訓期間,學員應按作息時間規定,提前到達指定地點,并在指定位置就座。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保持課堂安靜。不講話,不抽煙,手機調成振動,不做與課堂無關的事。
六、講究衛生,愛護環境,不亂扔果皮紙屑,不隨地吐痰,不隨意踐踏草木,不損壞宿舍物品(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七、尊敬授課教師,講文明,樹新風,弘正氣;認真聽講,積極發言,并做好培訓筆記。
校門保安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十一
第二條認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四條公司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值勤時間,由后勤主管進行合理安排。
第五條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隱患于萌芽狀態,防患于未然,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六條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第七條保安應除負責門衛室日常清潔衛生工作外,還應按《辦公樓衛生管理制度》落實衛生情況。
第八條工作態度。
1.對工作具有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對自身的責任心:鉆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對待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第九條日常行為規范。
1.愛護公司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2.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干凈整潔;
3.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第十條工作紀律。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對公司及員工人身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保安員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2.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3.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4.參與追索債務、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5.刪改或者擴散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6.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泄露公司商業秘密。
7.儀容不整,言語行為輕浮、粗暴無禮。
8.值班時間聚眾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說報紙、看電視錄像,打瞌睡等。
9.對群眾、來賓故意刁難或挾怨報復。對員工、來賓或送貨人員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
10.脫崗、漏崗、睡崗,遲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員睡覺被發現每次罰款50元。
11.未經許可擅自調班。
12.暴行犯上,不服從指揮。
第十一條訪客人員及車輛的管理規則對于外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絕進入公司。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人員及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顯帶有惡意的人員。
3.推銷產品、商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非洽公人員及車輛且拒絕登記和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第十二條外來車輛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規定者,保安人員應即時糾正。
第十三條除實際需要,禁止員工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第十四條火警事件處理。
1.保安人員應熟記辦公樓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定期對消防水管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發現有失效的`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對重要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2.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查看,若發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立即向119火警臺報案,且通知相關領導至現場,保安仍然堅守崗位,指揮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取公司財務。火勢熄滅后應清查人員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第十五條打劫被盜事件處理。
1.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并進行妥善處理,保安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領導聯系。
2.對于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并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節嚴重的可直接撥打110并上報公司領導。
第十六條不良分子前來滋事處理。
1.保安人員不得與不良分子對打。
2.關閉大門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進入尋訊滋事。
3.通知后勤人員和公司領導前來支援處理。
4.認清來著容貌、特征、人數、有無攜帶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為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5.將狀況報告公司領導并隨時保持聯絡,若下班以后應立即通知派出所并電話聯絡相關領導。
第十七條糾紛事件處理。
1.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并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2.發生打斗,應迅速予以制止,將當事人交由公司領導處理為原則,如當事人不聽制止時,可與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員合力制止。
3.打斗現場若有其他員工圍觀時,為防止圍觀者鼓噪起哄或使現場復雜化,應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再行處理。
4.事態有愈超嚴重態勢,應立即請派出所協助處理。
5.注意立場要保持公正,千萬不可偏袒打斗當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戰局,喪失理智。
6.若為下班時間,應即刻電話通知公司相關領導;有安全之慮時,即刻撥打110協助。
第十八條意外事故。
1.員工急病,即刻通知辦公室或救護員,及時派人送醫院治療。
2.請救護車隨帶醫生。
3.及時報備領導。
第十九條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以命令形式補充或修正。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起實施。
校門保安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十二
8、禁止會客接友、打電話、看書看報等;
9、嚴禁吸煙、喝酒、睡覺等。
10、儀容儀表:
(1)保安人員上崗前不得飲酒,上崗時要求穿制服、佩戴員工號牌,直至下班為止;
(3)保安人員不準留長頭發、胡子、長指甲,違者警告,限期改正。
11、執勤部分:
(2)值班時不準打與業務無關的電話;不準會客;不得將非酒店人員在酒店留宿。
(3)值班人員必須經常打掃衛生,保持值班室干凈、整齊。
校門保安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十三
根據國務院《保安員服務管理條例》和公安部有關規定,新保安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崗前培訓,明確保安工作在國家建設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熟悉保安員職責,增強集體榮譽觀念,筑牢遵紀守法根基,提高個人素質和服務意識,激發愛崗敬業、爭當優秀的自信心,為維護首都安全、和諧、穩定做出應有的貢獻。為此特做出如下管理規定:
1、自報到入職之日,必須服從培訓教官的管理,聽從指揮;
2、必須積極參加學習教育,盡快完成由老百姓到一名保安員的思想轉變;
3、認真參加隊列訓練,盡快掌握保安員應具備基本軍事素質;
4、嚴肅對待站崗、著裝、整理內務及衛生等勤務,盡快適應保安服務環境;
5、嚴格落實請假銷假制度,培養嚴謹扎實的工作作風;
6、新保安員從辦理入職手續之日起,開始記錄考勤;自第4日起為有薪考勤。
7、為保證崗前培訓結果,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