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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實用17篇)篇一
第一條:為加強學院檔案的科學管理,有效地為、科研、醫療事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我院檔案是指院內在各項管理工作,教學、科研等工作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數據、音像等各種形式載體的文字材料。
第三條:學院檔案是學院工作活動的真實歷史記錄,是教學管理、行政管理、科研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我院工作效率和教學質量的必要條件。
第四條:學院檔案工作是維護我院合法權益和歷史真實的一項重要工作,應列入全院教學、科研、行政事業的發展規劃,納入學院行政管理、教學管理、科學研究計劃之中。教學工作和建檔工作實行“四同步”管理:下達計劃任務與提出文件材料歸檔要求同步;檢查計劃進度與檢查文件材料形成情況同步;驗收、鑒定成果與驗收、鑒定檔案材料的完整、準確系統情況同步;上報登記和評審、獎勵科技成果及科技人員提職考核與檔案部門出具專題歸檔情況證明材料同步。
第五條:學院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各門類載體檔案實行集中統一管理。
(一)對本院各部門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二)負責保管全院全部檔案和與業務工作有關的資料,積極提供利用,為全院各項工作服務,并為黨和國家積累檔案史料。
(三)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保衛制度,確保檔案和檔案機密的安全;
(四)辦理院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的檔案業務工作。
第二章檔案工作體制、機構和人員。
第七條:我院設立檔案科,配備專職檔案員,各科(室)配備兼職檔案員,檔案科受辦公室領導。
第八條:檔案科在業務上受包頭市檔案局二科的監督、指導、檢查。
第九條:檔案人員要具備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一定專業知識,參加業務職務評聘,并保持相對穩定。
第十條:檔案人員要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鉆研業務,熱愛檔案事業,忠于職守,熱心為學院各項工作服務。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實用17篇)篇二
第一條 為加強基層水利員隊伍建設,提高基層水利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根據水利部、中央編委辦、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健全完善基層水利服務體系的指導意見》(水農〔2012〕254號)、浙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加快水利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2012〕49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基層水利員是指在基層水利服務機構(包括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流域區域水利站、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所屬的鄉鎮水利站、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等)中,從事水資源管理、防汛防臺抗旱、農田水利建設和水利科技推廣等基層水利管理與公共服務工作,具有一定專業技術水平的人員。
第三條 基層水利員實行公開招聘、擇優錄用和持證上崗的管理制度。調入或新招聘基層水利員,須有水利類及相關崗位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制訂具體實施辦法。各縣(市、區)基層水利員隊伍中,水利專業技術人員比例不低于80%。
第四條 省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全省基層水利員的上崗管理及考核工作,頒發《浙江省水利行業崗位管理證(水利員證)》(以下簡稱《水利員證》),負責首席水利員評選認定、組織首席水利員研修培訓、技術交流等。
設區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指導所轄縣(市、區)水利員管理工作,負責水利員任職資格審核,推選首席水利員,開展水利員培訓交流活動。
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水利員日常管理工作,建立水利員檔案管理制度,負責水利員資格審查、業務培訓、繼續教育、年度考核等,負責推薦首席水利員,發揮首席水利員作用。
第二章 任職程序
第五條 實行基層水利員全員持證上崗。進入水利員崗位后須取得《水利員證》。其中,從事水利專業工作的人員持《水利員證》a證,從事財務等非水利專業工作的人員持《水利員證》b證。
第六條 《水利員證》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編號、監制、頒發,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利員證》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七條 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水利員證》的申請和換證,時間為每年3月份?!端麊T證》有效期為5年。
第八條 初次申領《水利員證》的人員,須再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二) 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或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在編在崗證明;
(四)已取得的工作業績材料。
申請材料原件,經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真實性后,返還申請人。
第九條 已取得《水利員證》的,有效期滿,繼續從事水利員崗位工作的人員,須申請換證。換證申請時除提供第八條所列材料外,還需提交原《水利員證》和任職期內年度考核表、參加繼續教育(含業務培訓,下同)記錄原件和復印件。
第十條 初次申領和換證申請的材料經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并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匯總合格人員名單(見附件2)后,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申領或換證:
(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連續兩年未參加繼續教育或繼續教育考核未達到標準的;
(三)調離水利員工作崗位的;
(四)調入或新招聘水利員學歷不符合要求的。
第十二條 《水利員證》遺失的,應在一個月內持有效身份證件到頒發機構辦理補辦手續。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基層水利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從事水資源管理、防汛防臺抗旱、農田水利建設、水利科技推廣等基層水利活動;
(二)按照有關職責,承擔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技術服務;
(三)協助水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水政執法有關工作;
(四)申報承擔水利科技推廣項目應用研究及實施農技推廣項目;
(五)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工作交流和考察活動;
(六)對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工作建議與意見;
(七)參加首席水利員推薦評選。
第十四條 基層水利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水利建設和管理規定;
(二)保證工作成果的質量,承擔相應責任;
(三)定期參加繼續教育,提高業務水平;
(四)接受上級部門的管理和考核;
(五)協助登記管理機構完成相關工作。
第四章 崗位管理
第十五條 建立健全“科學設崗、按崗聘用、競聘上崗、合理流動”的水利員崗位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 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全省基層水利員信息管理平臺,實行水利員動態管理,分析掌握水利員隊伍建設狀況,研究落實專業能力建設的措施。
第十七條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更新水利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系統相關基層水利員信息數據,掌握所轄區域內水利員崗位調整、職務晉升、考核評價等情況。
第十八條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有計劃地組織基層水利員參加繼續教育,安排各類技術服務、業務交流活動,充分發揮首席水利員的領軍作用。
第十九條 基層水利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時間應不少于12天。鼓勵水利員參加崗位工作需要的專業學歷教育,申報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第二十條 基層水利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注銷其《水利員證》:
(一)解聘、調離、離崗及因其它原因不再從事水利員崗位工作的;
(二)違反法律法規行為,受到查處的;
(三)工作中有重大過失或造成重大損失,承擔相應責任的。
第五章 工作考核
第二十一條 基層水利服務機構實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制度。建立完善“多元參與、量化標準、定期考核、績效掛鉤”的水利員考核機制,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工作區域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會同基層水利服務機構對基層水利員進行工作考核。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水利員考核辦法,將水利員業務能力、工作業績、投入水利專業工作精力時間、服務作風及農村服務對象認同度等作為主要考核內容,設置量化考核項目、評價標準和分值權重。水利員年度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
第二十二條 基層水利員考核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考核結果作為職稱晉升、職務任免、解聘續聘、首席水利員推選,以及申報省水利責任農技推廣項目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三條 省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對首席水利員每兩年考核一次,內容主要為:
(一)所在基層水利服務機構年度考核等級和本人年度考核結果;
(三)指導村級水利(水務)員隊伍、農民水利合作組織等開展水利業務工作的情況;
(四)創新基層水利管理和公共服務的經驗,解決水利實際問題情況;
(五)繼續教育、專業技術職務晉升等情況;
(六)受獎勵表彰及取得的其它業績情況。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浙江省農村水利局指導基層水利員管理工作,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廣與發展中心承擔有關具體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省水利廳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農田水利管理,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農田水利規劃、建設、管護、使用和監督管理等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農田水利,是指為防治旱、澇、鹽堿等災害和實現農業增產而實施的農田灌溉、排水工程及相關措施。
第三條農田水利工作應當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作、農民參與、社會支持的方針,遵循因地制宜、統一規劃、建管并重、注重效益的原則,逐步實現耕地灌區化、灌區節水化、節水長效化、環境生態化。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農田水利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農田水利資金投入,強化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農田水利發展長效機制。
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農田水利工作協調機制,統籌解決農田水利規劃、建設及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田水利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財政、農業、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林業、價格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做好有關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落實上級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在農田水利建設、管護、使用等方面的任務和措施,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農田水利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
第六條對在農田水利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規劃與建設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糧食高產創建等農業發展規劃、林業發展規劃、生態保護規劃,以水源為依托,以灌區為基本單元,統一編制農田水利規劃,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編制農田水利規劃應當采取多種方式,聽取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村民以及有關專家的意見。
第八條農田水利規劃應當包括水源保障、工程布局、工程建設、節水措施應用、管理能力建設以及生態保障措施等內容。
第九條經批準的農田水利規劃是農田水利建設管理工作的依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嚴格執行規劃,不得違反規劃建設農田水利工程。
農田水利規劃進行修改的,應當按照規劃編制審批程序報經批準。
第十條新建、改建、擴建農田水利及其他涉及農田水利的建設項目,應當符合農田水利規劃,并在辦理項目立項審批、核準或者備案手續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水資源論證。
第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穩定增長的農田水利建設投入機制,逐步增加農田水利專項財政資金,并從國有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10%專項用于農田水利建設。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應當優先用于農田水利建設。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農民投資投勞和社會投資進行農田水利建設。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建設的農田水利工程,應當給予適當補貼;符合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條件的,應當優先納入獎補范圍。
第十二條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發展改革、財政、水利、農業、國土資源、林業等部門,統籌安排與農田水利建設有關的項目,集中連片推進農田水利建設。
第十三條屬于基本建設范圍內的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建設監理制、招標投標制和合同管理制,其設計、施工、監理應當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其他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按照省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應當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水利工程建設的標準和技術規范,所需材料和設備的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和要求。
國家規定節水灌溉水利工程所需材料和設備應當經過節水產品質量認證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認證,未經認證的,不得參與工程招投標。
第十五條農田水利及其他涉及農田水利的建設項目竣工后,應當按照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標準的有關規定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六條農田水利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通過合同約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章管護與使用
第十七條大中型農田水利工程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水利工程管理機構負責管理、維修、養護。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由投資者確定管理主體和管護方式。
鼓勵支持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參與工程管理、維修、養護。
第十八條大中型農田水利工程的運行與維修養護費用,由本級財政承擔。
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運行與維修養護費用,由受益者承擔,政府給予適當補助。各級人民政府可以從土地出讓收益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中,安排日常維護管理費用。
農田水利工程運行與維修養護資金應當??顚S?,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和截留。
第十九條農田灌溉實行計劃用水??h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水資源條件合理確定農業灌溉用水量,制定灌區水量分配計劃。
水利工程管理機構或者鄉鎮水利服務機構負責制訂相應的用水計劃,并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二十條農田灌溉用水實行有償使用,計量收費,逐步實行終端水價制度和計量水價制度。具體價格由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水行政主管部門核定。
第二十一條農田灌溉實行節約用水、定額管理,逐步推行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制度。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推廣使用管道輸水灌溉、噴灌、微灌等高效節水技術。節水效益明顯的,應當給予獎勵;農民購買的節水設備與產品,應當按照規定給予農機購置補貼。
第二十二條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基層水利服務機構、防汛抗旱供水專業服務組織和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強化其水利公共服務功能,加強對農田水利工程的維護管理。
防汛抗旱供水專業服務組織的公益性服務所需經費由政府承擔。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執法巡查制度和違法行為舉報制度,及時發現和糾正農田水利工作中的違法行為,保障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和工程正常運行。
第二十四條農田水利工程應當依法劃定管理和保護范圍。
國有灌區的灌排干、支渠以及閘壩、水電站、排灌站等工程的管理和保護范圍,按照《山東省灌區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其他農田水利工程由鄉鎮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標準組織劃定保護范圍:
(一)灌排溝、渠為邊線兩側各2米;
(二)地下輸水管道、暗渠、涵洞為垂直軸線水平方向各5米;
(三)泵站、水閘、塘壩、池窖為邊緣外延伸10~50米;
(四)機井、田間出水口為周邊5米。
第二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從事取土、采石、挖砂、排污、傾倒垃圾、棄渣以及在渠道內設置阻水建筑物等影響工程運行、危及工程安全等活動。
第二十六條從事工程建設及其他開發活動,不得擅自占用農業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設施。確需占用的,應當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農田水利工作的考核,建立和完善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及運行維護獎懲機制。
第二十八條報廢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應當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報廢大中型農田水利工程的,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在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從事取土、采石、挖砂、排污、傾倒垃圾、棄渣以及在渠道內設置阻水建筑物等影響工程運行、危及工程安全等活動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法律、法規未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占用農業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從事工程建設及其他開發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補救措施,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規定編制農田水利規劃或者違反規劃批準建設項目的;
(二)擠占、挪用、截留農田水利建設與運行維護資金的;
(三)不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四)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所稱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包括:
(一)10萬立方米以下的水池、水窖、塘壩等蓄水工程;
(二)灌溉機井和裝機1000千瓦以下的小型灌溉泵站、排水泵站;
(三)流量1m3/s以下的引水堰閘、灌排渠系、輸水管道、高效節水灌溉工程。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實用17篇)篇三
由于干部人事檔案內容客觀地反映干部的各個方面的情況,是干部德、能、勤、績等情況的綜合記錄。所以,干部人事檔案是組織人事部門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確選拔、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據。
憑證作用。
由于干部人事檔案收存的材料形成于不同的時間,材料上留有組織公章、個人手跡或印鑒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標志,因此,干部人事檔案能為落實干部政策、調整工資級別、解決生活待遇、更改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編史修志等有關問題提供重要憑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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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實用17篇)篇四
為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黨員素質,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特制定本辦法,黨員教育管理辦法。
1.1黨員教育的基本目標。
全面提高黨員隊伍的素質是黨員教育的根本任務。通過教育,提高黨員的思想覺悟、政策理論水平和活動能力,加強黨性修養,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發揮先鋒模范作用。這便是黨員教育的基本目標。在黨員教育的實施過程中,黨組織必須緊緊圍繞這個基本目標,密切聯系黨員的思想實際,努力做到動機和效果相統一,針對性和有效性相統一。
1.1.1提高黨員的思想覺悟。
黨員的思想覺悟,包括崇高的革命理想、飽滿的革命熱情、堅強的革命毅力和旺盛的革命斗志。它是共產黨員黨性的重要標志,是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基礎。黨員的思想覺悟中,崇高的革命理想是最重要的。崇高的革命理想,即為實現共產主義的社會制度而奮斗,是共產黨員的精神支柱,是革命熱情、革命毅力、革命斗志的內在動力。黨組織應當把幫助黨員樹立崇高的共產主義理想以及崇高理想所要求的革命熱情、革命毅力、革命斗志,作為黨員教育的首要任務。
黨員的政策理論水平,指的是黨員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認識和掌握運用的程度,管理辦法《黨員教育管理辦法》。它是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政治基礎,決定著黨員能否正確理解和自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在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我們黨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制定和實行了一系列新的方針、政策,需要廣大黨員模范地執行。然而,目前一些黨員的政策水平還較低,對黨的現行政策缺乏正確的認識和理解不深,甚至做了一些政策不允許的事情,影響了黨的政策的貫徹落實。黨支部應當針對黨員隊伍中帶有的傾向性問題,通過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教育,切實幫助黨員提高政策水平。
1.1.3提高黨員的活動能力。
黨員的活動能力,主要指黨員履行義務、行使民主權利的實踐能力。黨員的`活動,直接影響黨員個人的影響力和帶動力,影響黨支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然而,黨員的活動能力不是自然而然地產生的,它需要有一個反復強化的教育、訓練過程。黨支部必須通過黨員教育,提高黨員在現代化建設中的實際本領和完成黨的特定任務的工作能力;增強黨員的民主意識,使他們學會正確運用一賦予的民主權利,全面提高黨員素質。
1.1.4提高黨員的黨性修養。
共產黨員的黨性是黨的先進性在黨員身上集中體現。它要求共產黨員堅定信念、牢記宗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勇于開拓、忠于職守,關心同志、敢于批評,聯系群眾、遵紀守法等等。黨員的黨性修養程度直接關系到黨的先進性、純潔性,關系到黨支部的戰斗力。黨支部要通過黨員教育,著力加強黨員黨性修養和黨性鍛煉的自覺性,不斷提高黨員的黨性修養水平。
1.2黨員教育的基本內容。
1.2.1思想理論教育。
包括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教育、黨的基本路線教育;黨的基本知識教育、共產主義理想和道德教育、黨規法制教育;形勢政策教育等。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實用17篇)篇五
一、巡檢主要針對教學樓內多媒體教室、百人教室和視頻會議室。主要巡檢內容為教室內所有pc系統以及多媒體設備。
二、根據學院教學安排,清楚了解每天在各個教室授課的教師與上課的相關班次,并提前與相應的帶班老師或是相關負責人進行溝通,詳細了解每個教室在上課時所需要的設備器材,并確保提前做好所有準備。
三、對于有課程安排的教室,必須在課前30分鐘打開所有多媒體設備并一一進行測試,確保所有設備均可正常使用。如出現異常則需要在正式上課前解決。
四、在課程開始后,維護人員應在現場提供技術支持,配合教師正確使用多媒體設備,并及時響應在課堂進行時所出現的問題。
五、每堂課結束時,要整理并關閉教室內相關設備。
六、每日晚22:00對所有多媒體教室進行日常巡檢。巡檢完畢后必須嚴格填寫巡檢服務單。
七、巡檢期間發現設備異常,及時聯系圖書信息中心相關負責人協調處理。
八、注意事項:維護與巡檢工作由圖書信息處運維中心所有成員共同完成,無故不得缺席。所有現場維護人員必須佩帶員工牌。嚴格按照所規定時間進行日常維護與巡檢工作。每日的巡檢工作都必須如實記錄在《中國延安干部學院多媒體教室日常巡檢記錄》中,并統一歸檔。每周一向圖書信息運維中心負責人遞交上周巡檢報告和相關文檔。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實用17篇)篇六
基層黨支部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基層黨支部建設,強化支部工作制度,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的能力,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使我們黨始終走在時代前列,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基層黨支部必須在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始終保持高度一致。必須積極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決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要充分發揮支部每一個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帶領、團結和組織黨內外的干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本部門、本科室所擔負的任務。要鞏固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建設好“黨員示范崗”、“黨員示范窗口”“黨員示范科室”和認真做好“一幫一”黨員示范行動實踐活動,健全幫扶困難黨員和群眾制度,充分展示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在實際工作中認真解決和處理好黨務工作和業務工作的關系,相互支持、相互促進。
二、基層黨支部要認真組織全體共產黨員學習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業務技能,要把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作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黨員每年要向組織匯報學習情況,基層黨支部要堅持每月一次“三會一課”制度;每年檢查通報一次,并作為評優的重要依據。要對黨員隊伍思想狀況定期分析。各支部應結合本身實際,對每一位黨員的理論修養和水平定期進行測評,對黨員的本職工作情況和業務能力進行考核。
三、加強黨員的嚴格管理和監督,增強黨性修養,發揚黨的優良傳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切實使每一個黨員嚴格履行黨員義務和保障每一個黨的權利不受侵犯。健全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建立健全與黨員群眾交心談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四、建立征求群眾意見制度、服務群眾制度、群眾滿意測評制度,密切黨和群眾之間的關系,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進一步調動和激勵黨員和群眾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健全發展黨員制度和處置不合格黨員制度。黨的基層組織要善于發現、培養和推薦他們中間的優秀人才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要把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自覺為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斗,經過長期考驗,符合黨員條件的積極分子進行幫助教育和培養,認真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確保黨員質量,進一步增強黨組織的活力和戰斗力。
五、各基層黨支部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堅決同一切腐敗現象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堅持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每個黨員對黨組織做出的廉政承諾方式。建立黨員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函詢制度、談話誡勉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永葆黨的先進性。
六、建立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責任制度?;鶎狱h支部要不斷加強自身組織建設,建立內部“三測評”制度,提高執政能力和工作執行水平。要堅持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支部一班人的團結,做到分工協作。要熟悉支部工作情況,正確把握發展黨員的工作程序,做好黨費的收繳和管理,嚴格組織生活考勤制度,對好人好事、受獎和違紀情況要作好登記。支部組織生活會要有詳細記錄,支部工作要做到半年小結,年終總結。支部書記要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匯報支部工作情況。
本制度從下達之日起實施,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充實。
二oxx年五月二十五日。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實用17篇)篇七
基層黨支部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本文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基層黨員管理規定,歡迎參閱。
基層黨支部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基層黨支部建設,強化支部工作制度,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的能力,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使我們黨始終走在時代前列,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基層黨支部必須在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始終保持高度一致。必須積極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決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要充分發揮支部每一個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帶領、團結和組織黨內外的干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本部門、本科室所擔負的任務。要鞏固。
先進性教育。
活動成果,建設好“黨員示范崗”、“黨員示范窗口”“黨員示范科室”和認真做好“一幫一”黨員示范行動實踐活動,健全幫扶困難黨員和群眾制度,充分展示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在實際工作中認真解決和處理好黨務工作和業務工作的關系,相互支持、相互促進。
二、基層黨支部要認真組織全體共產黨員學習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業務技能,要把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作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黨員每年要向組織匯報學習情況,基層黨支部要堅持每月一次“三會一課”制度;每年檢查通報一次,并作為評優的重要依據。要對黨員隊伍思想狀況定期分析。各支部應結合本身實際,對每一位黨員的理論修養和水平定期進行測評,對黨員的本職工作情況和業務能力進行考核。
三、加強黨員的嚴格管理和監督,增強黨性修養,發揚黨的優良傳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切實使每一個黨員嚴格履行黨員義務和保障每一個黨的權利不受侵犯。健全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建立健全與黨員群眾交心談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四、建立征求群眾意見制度、服務群眾制度、群眾滿意測評制度,密切黨和群眾之間的關系,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進一步調動和激勵黨員和群眾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健全發展黨員制度和處置不合格黨員制度。黨的基層組織要善于發現、培養和推薦他們中間的優秀人才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要把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自覺為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斗,經過長期考驗,符合黨員條件的積極分子進行幫助教育和培養,認真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確保黨員質量,進一步增強黨組織的活力和戰斗力。
五、各基層黨支部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堅決同一切腐敗現象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堅持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每個黨員對黨組織做出的廉政承諾方式。建立黨員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函詢制度、談話誡勉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永葆黨的先進性。
六、建立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責任制度。基層黨支部要不斷加強自身組織建設,建立內部“三測評”制度,提高執政能力和工作執行水平。要堅持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支部一班人的團結,做到分工協作。要熟悉支部工作情況,正確把握發展黨員的工作程序,做好黨費的收繳和管理,嚴格組織生活考勤制度,對好人好事、受獎和違紀情況要作好登記。支部組織生活會要有詳細記錄,支部工作要做到半年小結,年終總結。支部書記要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匯報支部工作情況。
本制度從下達之日起實施,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充實。
二oxx年五月二十五日。
一、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制度。
1、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制度主要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的黨員大會,黨小組會以及支部委員單獨召開的民主生活會。
2、根據我局工作實際,一般情況下,黨支部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小組會每季度召開一至兩次,黨支部委員的民主生活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二、黨支部的集體領導制度。
1、開好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
2、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三、黨內支部的表決制度。
1、主要形式有:口頭表決、舉手表決、記名表決和無記名表決等。
2、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3、表決時,每個表決者不論贊成或是反對,實行一人一票表決制。
四、黨支部大會制度。
1、黨支部大會的主要任務。
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本支部貫徹落實的計劃、措施;定期聽娶討論支部委員會的。
工作報告。
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議和監督;討論接受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討論和審議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意見;選舉支部委員會或補選支部委員;討論決定其他需要由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重要問題。
2、會議準備。
由黨支部委員會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確定黨支部大會的議題。并將會議內容、要求事先通知全體黨員。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有時可以吸收非黨干部或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列席會議。
3、大會決議。
黨支部委員會把準備付諸表決的問題提交支部大會,組織黨員進行充分醞釀討論,然后按照規定的表決方式進行表決,形成決定。
4、會議的組織。
黨支部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因故不能到會,可由副書記或指派支部委員主持。
5、會議記錄。
每次舉行支部大會,都要指定專人做好詳細記錄。詳細記載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到會人數及名單、缺席人數及名單、會議議題等,每名黨員的發言內容、決定的內容及表決情況。會議記錄要認真保管,存檔備查。
6、黨員應按時參加黨支部會議,認真聽取和記錄會議有關內容,積極參與討論。
五、黨支部委員會議制度。
1、會議次數。
黨支部委員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遇特殊問題需要研究,可隨時召開。
2、會議主要內容。
黨支部委員會議主要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和黨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和意見、黨支部。
工作計劃。
檢查和總結黨支部成員參加民主生活會情況。
3、黨支部委員會與黨支部黨員大會的關系。
黨支部委員會在黨支部黨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處理黨支部的日常工作。黨支部委員會對黨支部黨員大會所作出的決定不能修改或推翻。黨支部委員會可根據會議內容提出初步意見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強加給黨支部大會,更不允許把黨支部委員會置于黨支部黨員大會之上。黨支部委員會作出的決議和決定,黨支部大會有權修改或否定。如果發現黨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不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的決議時,黨支部委員會可請示上級黨組織裁決或重新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4、到會人數。
黨支部委員會決定重要問題時,到會黨支部委員必須超過黨支部委員人數的半數;對重大問題的研定,到會委員不超過半數時,必須召開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5、會議記錄。
為保證黨支部委員會決議、決定的正確貫徹,召開黨支部委員會議應指定專人認真做好記錄。記錄的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缺席人員名單、會議議題、黨支部委員的發言要點、會議決議等。會議記錄要專人保管,存檔備查。
六、黨小組會制度。
黨小組會是黨員組織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小組活動的主要形式之一。黨小組會一般每季召開一至兩次,如黨支部有特殊任務,可隨時召開黨小組會。
黨小組會的主要內容:
1、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傳達黨支部的決議,討論貫徹黨支部決議的具體措施及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
3、黨員匯報思想、工作、學習和執行黨的決議的情況。
4、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根據黨支部的統一安排,定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5、分析群眾的思想狀況,研究如何做好群眾的工作;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發展對象。
6、評選優秀黨員;討論對黨員的處分等黨務方面的有關工作。
開黨小組會要講求效果。會前要有準備,會議的內容要集中,每次黨小組會都要力求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
七、黨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制度。
黨支部委員的民主生活會,是指黨支部委員除參加所在黨小組或支部的民主生活會外,專門召開的黨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它是黨的組織生活會議的一種形式,是加強黨支部班子建設的一條重要途徑。
(一)會議的主要內容。
緊緊圍繞黨的基本路線,密切結合黨支部的建設和自己的思想實際,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著重檢查解決以下問題:
1、能否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科學發展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和黨中央保持一致。
2、能否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卓有成效地開展黨支部的各項工作。
3、能否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領導,發揚民主,搞好黨支委一班人的團結。
4、能否樹立為社會主義榮辱觀和人民服務的思想,為政清廉,遵紀守法,能否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克服官僚主義,轉變工作作風。
5、能否聯系群眾,和群眾打成一片,解決群眾關心的問題等等。
(二)會議次數及方法。
黨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應遵循團結——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應圍繞議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既要弄清思想,又要指出不足,既要開展批評,又要團結同志。
(三)會前準備。
1、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每次會議的中心議題,使會議內容集中。
2、黨支部書記會前應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并事先通知每個黨支部委員,讓大家做好準備。
3、會議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引導大家暢所欲言。
4、黨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應由本支部解決的,要積極制訂整改措施,切實加以解決,需要上級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黨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要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會后將記錄報送機關黨委。
為加強黨支部建設,嚴格黨員教育和管理,制訂本制度。
一、組織生活制度。
嚴格執行“三會一課”規定;每年根據上級部署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每個黨員都要自覺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應無故缺席。黨支部要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一)支部黨員大會制度。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主要任務是:傳達學習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討論通過支部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對吸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作出決議;討論決定黨員的獎勵和處分;討論決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項,監督支委會正確執行黨的決議。
(二)支部委員會制度。支委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進展情況和黨員、群眾的思想狀況;討論如何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決定;檢查黨支部實行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活動落實情況;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研究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動。
(三)黨小組會制度。黨小組會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學習黨內文件和上級指示,落實黨支部的決議和工作安排,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聽取黨員的。
思想匯報。
要求和反饋;討論改選小組長等有關黨務方面的工作。
(四)黨課制度。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黨課,聯系實際對黨員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教育;進行理想、宗旨、法紀、黨的優良傳統和形勢教育;進行黨風、黨紀、廉政勤政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黨課由支部組織,也可由上級黨組織統一組織。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講黨課。黨課可吸收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參加。
二、集體領導制度。
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重大工作任務的部署,黨的自身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群眾利益方面的重大問題,以及上級規定應由黨支部集體決定的問題,都應提交黨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不得由個人或少數人專斷。
三、黨內表決制度。
決定黨內重大問題時,要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或支委會進行表決。表決時要遵循黨內表決制度,不論贊成還是反對,執行一人一票表決制,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于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表決;在特殊情況下,也可將爭論情況向上級黨委報告,請求裁決。
四、民主生活會制度。
黨支部每年按上級黨委規定時間召開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前要做好準備工作,根據上級黨委的要求和實際情況,確定會議的主題、內容、時間,向上級黨委報告,并通知每個支部委員;支委之間相互溝通談心;廣泛征求各黨小組、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會議期間要學習有關文件,統一思想認識。會議主持人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引導與會的支委暢所欲言。會議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要認真制訂整改措施,切實加于解決。會議要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會后將會議記錄和會議情況報送上級黨委。
五、交納黨費和請假制度。
黨員每月按規定標準自覺向黨支部交納黨費。黨員外出半個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參加黨支部活動,必須向黨支部請假。對黨員無故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要及時給予幫助教育。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視為自行脫黨。黨支部應當決定予以除名,并報上級黨委批準。
六、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系制度。
黨支部建立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系制度。各黨支部委員要按分工聯系各黨小組。聯系人要根據黨員的具體實際,做好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黨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幫助黨員排憂解難;對于聯系對象的情況要定期向黨支部匯報,黨支部要進行督促和檢查。
七、換屆選舉制度。
黨支部換屆選舉要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進行,要切實尊重黨員的民主權利。黨支部委員會任期三年。
八、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制度。
黨支部從以下四個方面實行目標管理:
(一)政治思想。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用“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裝頭腦。
2、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牢固樹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思想。
3、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堅持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4、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市場經濟知識、科學文化知識、法律法規知識和業務工作知識。
(二)黨內生活。
1、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各項活動。
2、按時按標準交納黨費。
3、在黨的生活會議上主動匯報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的重要情況,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
4、正確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自覺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積極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作風要求。
1、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作風民主,為人正派,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顧全大局,團結協作。
2、堅持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深入實際,了解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3、認真執行《黨章》和《準則》,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及廉潔自律規定,堅決反對腐敗,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4、模范遵守單位的各項。
規章制度。
和勞動紀律,堅持按政策、按制度、按規定辦事,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活動。
(四)工作任務。
1、認真履行職責,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地圓滿完成本職工作和單位或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樹立無私奉獻的敬業精神,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解放思想,敢于開拓,真抓實干。
3、服從組織安排和調動,在各項工作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工作效率高,質量好,在本職工作崗位上努力創一流業績。
黨支部根據目標管理的具體內容,年初認真制定計劃,半年檢查分析,年終總結表彰,抓好落實,注重效果。
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和原則。
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團結、組織黨內外干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的戰斗堡壘。為了充分發揮這種重要作用,基層黨組織必須經常地吸收新鮮血液,不斷發展壯大黨的隊伍。基層黨組織的任務之一,就是要經常不斷地教育和培養各條戰線涌現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誠心誠意為人民謀利益,帶領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實績的先進分子,在他們具有入黨要求并具備黨員條件時,及時地把他們吸收到黨內來。要切實有效地做好這項工作,必須掌握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和原則、明確此項工作的程序。
一、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
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是“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簡稱十六字方針。
(1)堅持標準。發展黨員必須嚴格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降低標準,更不得另立標準。
(2)保證質量。在工作上要正確處理好數量與質量,需要與可能的關系,把質量放在第一位。
(3)改善結構。在發展新黨員工作中,要注意使結構合理。逐步改善黨員隊伍的結構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改善結構包括改善年齡、文化結構和職業分布。
(4)慎重發展。發展新黨員必須按照黨章規定,堅持個別吸收原則,嚴格履行入黨程序,成熟一個發展一個,防止把不具備黨員條件的人吸收到黨內來。
二、發展黨員工作的原則。
(1)入黨自愿和個別吸收原則。有了入黨要求,自愿提出入黨申請,經過黨組織的培養和考察,確實具備黨員條件,才能被吸收入黨;黨組織要堅持逐個培養考察,逐個履行入黨手續。支部大會和黨委會討論接收新黨員時要進行逐個討論和表決。在堅持入黨自愿和個別吸收的原則過程中,要防止突擊發展和關門主義的現象發生。
(2)科學規劃原則。依據組織建設的需要,入黨積極分子成熟情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發展工作制定長遠規劃,減少盲目性和隨意性。對發展計劃,每年年初上報一次,黨委半年研究調整一次。
(3)責任追究原則。對組織發展工作必須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對把隊伍帶少了、帶老了、帶丟了,任期內沒有發展黨員或違規發展黨員的支部書記必須追究責任。
(4)總量控制原則。發展黨員要適當控制數量,切實提高質量。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各基層黨委要根據全縣的發展總量科學規劃本單位的發展數量,既不搞關門主義,又不搞突擊發展,防止盲目追求數量、大起大落。
(5)突出重點原則。發展的重點就是黨的力量薄弱的單位以及農村、新經濟、新社會組織、各類社會團體。要在優秀的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及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中加大發展工作的力度。但也不能以突出重點為由,忽視其他行業和階層,防止形成新的死角。
(6)常抓常議的原則。發展黨員是集黨員的教育與管理為一體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提高黨員素質、保證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重要環節,它是各級黨組織的一項基本職能,必須作為經常性的工作來研究、部署、落實,而不是集中發展、突擊發展。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實用17篇)篇八
為確保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取得實效,建立黨員教育管理長效機制,充分發揮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在實施“2542”經濟發展活動,加快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的先鋒模范作用,現結合我鎮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隊伍建設的現狀,特制定本辦法:
一、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隊伍分類管理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為指導,圍繞“農村穩定、農業增效、農牧民增收”這個主題,大膽探索,勇于創新,走出一條符合全鎮的黨員隊伍建設路子,把我鎮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隊伍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二、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分類及管理目標。
根據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居住較分散,老齡黨員的特點將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分為干部黨員、支部書記、中青年非干部黨員、機關單位黨員、事業單位黨員、企業單位黨員、老齡黨員三大類進行管理。
(一)干部黨員。
1、副科以上干部:按照分工履行干部工作目標。
2、各支部書記:按照黨支部書記主要職責履行年度工作目標。
3、支委:按照單位分工履行年度工作目標。
(二)中青年一般干部黨員。
1機關單位黨員。
一是認真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是黨組織根據黨員標準,通過黨內民主生活和征求黨外群眾意見的方式對黨員進行評價和鑒定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自覺接受黨內外監督的一種重要方式。民主評議黨員每年進行一次,一般結合年終工作總結進行。表彰優秀黨員,清除腐敗分子和處置不合格黨員,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民主評議黨員的內容,主要有五個方面:一是信念、宗旨;二是各項方針政策的執行;三是利益關系的處理;四是遵紀守法;五是聯系群眾。黨支部可結合上述精神,結合形勢要求和本單位實際,進一步提出具體要求。民主評議黨員要注意掌握好四個原則:一是實事求是;二是民主公開;三是在黨員標準面前人人平等;四是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民主評議黨員要在黨委領導下,以黨支部為單位有步驟地進行。一般方法是:搞好教育;自我評議;民主評議;組織考察;表彰和處理。
二是妥善處置不合格黨員。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是新時期從嚴治黨的要求之一。處置不合格黨員不是非等到民主評議黨員時才進行,而是作為黨支部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及時發現,及時處置。
不合格黨員從廣義上講,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違反黨紀,受到黨紀處分的黨員;二是指那些喪失共產主義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黨員義務,長期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起黨員作用的人。這里主要指的是第二部分黨員。這部分黨員雖沒有嚴重違紀,但長期滯留在黨內影響黨的.先進性,削弱黨的戰斗力。必須嚴格按照黨員標準,認真、嚴肅地加以妥善處置。
處置不合格黨員的方法有勸退、除名、限期改正、延長預備期、取消預備資格、給予紀律處分等。處置不合格黨員的方針是:“堅持標準、立足教育、區別對待、綜合處理”。處置不合格黨員的工作原則是“事實清楚、理由充分、處理恰當、手續完備”。其基本的程序是經支部黨員大會討論,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三是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叭龝徽n”制度是黨支部的重要組織生活制度?!叭龝保壕褪嵌ㄆ谡匍_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一課”:就是按時上好黨課。具體內容是:
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傳達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支部委員會報告工作,布置工作;討論黨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吸收新黨員,處分犯有錯誤的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選舉新的支部委員會。
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討論制定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決定的措施;分析黨員的思想狀況和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情況;研究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對黨支部的重要工作任務作出安排。
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一至兩次,主要內容是學習黨的文件;傳達上級黨組織的指示精神;向黨員布置工作;了解黨員思想情況和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組織黨員聯系思想、工作和學習實際,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醞釀討論發展新黨員。
上黨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主要是對黨員進行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黨的基本路線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針對一個時期黨內的思想傾向,開展有關增強黨性觀念的教育;進行國內外形勢和時事政治的教育。
四是在全體機關黨員中開展“進村入戶、宣傳群眾、幫民脫貧、助民致富”主題實踐活動;在學校黨員中,開展“守住陣地、抵制滲透、為人師表、教書育人”主題實踐活動。
2、事業單位黨員。
一是一個月至少組織一次學習,使他們及時掌握上級的方針政策,準確把握大局,增強能謀善斷的能力,提高創新意識。通過學習,進一步提高理論素養和實際工作能力。
二是。
3、企業單位黨員。
一是創新管理理念,實施有效管理。對企業單位黨員管理要從管理“社會人”向管理“單位人”轉變。使他們積極參與到企業的改組改制,樹立現代的就業觀念,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帶動和影響群眾支持企業的改革發展。
二是加強學習教育,內容突出政治性。要進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新黨章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學習教育,進行黨紀黨規學習教育,黨員權利義務學習教育、組織觀念學習教育,“雙帶”先進事跡學習教育,幫助黨員增強黨性。教育內容實現廣泛性。對企業黨員既要進行市場經濟理論、產業行業知識、法律法規的教育,又要幫助他們提高工作能力,培養職業技能,增強他們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幫助他們樹立信心,提高文化素養。教育形式力爭多樣性。要通過學習原文、形勢報告、輔導講座、電化教學、廣播電視專題、圖片板報展覽、心得交流、民主評議等形式,把學習教育活動搞得豐富多彩、喜聞樂見、入腦入耳。利用網絡平臺,為企業黨員學習創造便利條件,讓黨員不受時間、空間、自身素質差異的限制,時時接受黨的教育,處處感到黨的關懷。
(三)老年黨員(離退休職工黨員)。
1、老年黨員按居住情況,人數在3人以上,可單獨建立老齡黨員黨組織并堅持每季度開展一次組織生活。
主要任務是:
(1)、組織該黨小組黨員學習,學習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為鎮三個文明建設獻計獻策。
(2)、定期召開支部大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3)、組織督促黨員按時參加黨支部的活動,按時足額收繳黨員費。
(4)、積極參加各種健康有益的活動,積極參與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5)、管好自己的子女和家人。
老干部黨支部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各黨小組的工作。
三、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分類考評及獎懲辦法。
實行建檔立卡和目標責任管理。根據不同的分類,在摸清現有黨員底子的基礎上,以黨支部為單位,分類建檔立卡,對不同類型的黨員,分別提出目標責任和具體量化指標,并以工作為年終評議黨員的主要依據,增強評議和考核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堅持和完善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的民主評議要依據不同類型的黨員發揮并開展評議工作,對不同類型的黨員,評議的重點和方式也有所不同,對老齡黨員的評議,應側重于:精神文明建設中是否發揮了較好的作用,是否按規定交納黨費,是否遵紀守法。對其他黨員的評議,應側重于是否帶頭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在大是大非面前是否堅持原則立場堅定,是否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是否按規定交納黨費,是否按時參加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是否帶頭遵紀守法,切實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是否認真履行了崗位職責。
對臨界合格黨員不合格黨員,要認真做好幫教工作,對經教育不改,不符合黨員條件的要依據《中國共產黨黨章》和有關規定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同時對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進行推介,選樹典型。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實用17篇)篇九
1、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2、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本單位的各項指示、決定,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團結機關全體干部職工,保證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3、搞好黨支部的自身建設,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負責對要求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4、密切聯系群眾,經常聽取黨員和群眾對黨支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了解、分析黨員和群眾的思想情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支部大會由全體黨員參加,支委會由支部成員參加。在討論和研究工作時,根據工作需要可邀請有關人員參加。
2、支部大會、支委會在召開前,應將會議召開時間、地點、議事內容等通知與會人。
3、黨支部議事的形式為支部大會和支委會,每月應召開一次,特殊情況隨時召開。凡屬黨支部職權范圍內的事項,支委會應提出初步意見,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
4、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決定重要問題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進行表決,獲得應到會正式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才能有效。
5、支部書記和支委成員應按照集體領導下的個人分工負責制,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支部書記對決議實施過程中出的問題應承擔責任,并迅速采取相應措施。
6、支部大會、支委會由支部書記主持,會議均要有專人負責記錄,文件、材料由支部書記簽字后方可上報、下發。
1、支部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以上。由支部書記主持,主要內容是: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討論研究決定重大事情,總結部署工作,研究黨員發展、轉正和自身建設問題。
2、黨員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由支部書記或副書記主持,主要內容是:學習上級黨組織有關文件、傳達會議精神;通報支部工作情況、聽取黨員意見和建議,部署工作;討論通過黨員發展、轉正。
3、民主生活會,每半年召開一次。圍繞上級黨委確定的主題,精心組織學習,匯報黨員個人的思想工作情況。堅持黨性原則,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對存在的主要問題要開展批評教育,解決問題,團結同志,干好今后工作。
4、黨課,每季度進行一次。參加人員為全體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
1、民主評議黨員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重要制度,也是黨支部從嚴治黨,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的一項經常性的活動,一般每年進行一次。
2、評議內容:理想信念是否堅定;在政治上是否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有大局意識;能否堅決執行黨的'決議、履行黨員義務;是否密切聯系群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1、嚴格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為方針堅持個別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按黨章規定做好接收新黨員工作。
2、支部堅持把發展黨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和原則,制定發展黨員工作計劃,做到每半年討論發展黨員工作一次。
3、對于表現突出的入黨積極分子,支部要經常吸收他們參加黨課等形式的活動,增加他們黨的基礎知識,并分配一定工作,在實際工作中接受考察鍛煉。
4、支部指定兩名正式黨員培養一名積極份子,使積極份子端正入黨動機,樹立共產主義理想;指導他們學習政治理論,在市場經濟中鍛煉成長,奮發向上,盡快成熟。
5、要求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后,經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同意,可列為發展對象。
6、對發展對象,要進行政治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發展入黨。發展對象須經為期2-3天或不少于二十個小時的短期集中培訓,因客觀原因不能集中進行培訓的,應安排他們學習指定的檔,并搞好輔導;未經培訓的,不能發展入黨。
7、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宣誓。由黨支部組織儀式的,須請上級黨組織派人參加。黨支部每季度聽取一次預備黨員的工作思想匯報,并進行討論和回饋。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及時討論其轉正問題,不得拖延。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實用17篇)篇十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創新黨員管理模式,調動廣大黨員立足崗位比貢獻、創先爭優促發展的積極性,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探索黨員管理長效機制。根據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實行黨員積分管理,建立個人積分檔案,作為黨員履職履責、評先樹優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本辦法的適用對象為黨組織關系隸屬于本單位的所有在冊黨員(含流動黨員)。
第四條 對于公司借調、退休及長期生病等原因無法正常參加黨組織生活的黨員,可不列入積分管理范圍。
第五條 黨群工作部負責黨員積分管理辦法的制定及修訂,對單位全體黨員積分進行考核、統計、分析,定期對積分情況進行公示,管理黨員積分系統。
第六條 紀檢監察審計部負責對黨員違反黨的紀律情況進行統計。
第七條 安全環保部負責黨員不安全行為扣分情況統計。
第八條 其他業務部門負責所管轄業務范圍內的積分事項統計。
第九條 各黨支部、黨小組負責管轄黨員的積分上報、公示。
第十條 黨員積分以年度為考核周期,進行月度考評,基準分100分,次年重新統計。黨員積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類。
第十一條 扣分項包括標準扣分、重復扣分、加重扣分、連帶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標準扣分。從黨的紀律、黨員義務、崗位建功、組織生活、政治學習及其他6個維度進行考核扣分(詳見附件1)。
(二)重復扣分。再次違反同一扣分標準,在原扣分分值基礎上浮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黨內及行政職務的黨員違反扣分標準,上浮10%扣除。
(四)連帶扣分。黨員個人積分扣除3分及以上時,黨支部書記(黨小組長)負連帶責任,連帶扣除10%。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時,根據“一崗雙責”制度分管領導負連帶責任,連帶扣除20%,聯系點領導負連帶責任,連帶扣除10%。
(五)其他扣分。黨員違反公司、單位相關規定,扣分大于5分時,根據實際情況議定扣分。
第十二條 加分項包括合理化建議、崗位建功、獲得榮譽、新聞宣傳等(詳見附表2)。
(一) 合理化建議加分。合理化建議、黨員創新管理等亮點,被采納使用的。
(二) 崗位建功加分。在急難險重任務中有突出貢獻的黨員。
(三) 獲得榮譽加分。獲得單位黨委、兩級公司黨組織、地方黨委及全國性榮譽的黨員、集體。
(四) 新聞宣傳加分。在國家能源集團公司網站、省市媒體和國家級媒體發表新聞報道。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實用17篇)篇十一
1、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要獨立建立銀行帳戶。實行單位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管財務主席"一支筆"審批。
2、堅持遵紀守法原則。嚴格執行國家財務政策、規定和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3、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人為出、收支平?quot;的原則?;鶎庸涃M應重點用于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教育和職工群眾活動方面。
4、堅持預算和管理原則。一切費用均應納入預算,并按上級工會要求,認真編報和執行。
5、堅持勤儉節約原則。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節約開支,依靠職工用好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6、堅持民主管理原則。要定期公布帳目,接受會員監督和經審會審查。
7、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1、會員活動費。用會費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及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如會員活動日、郊游活動、聯歡會、參觀、電影、舞會、游園以及其他集體活動的費用等。
2、職工活動費。用于開展職工教育、文娛、體育、宣傳活動以及其他活動等方面的開支。
職工教育方面。用于工會舉辦的職工教育、業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秀教師、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各種知識培訓等。
文體活動方面。用于工會舉辦職工業余文藝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展覽;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費與維修;文體匯演、比賽獎勵;以及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誤餐費、夜餐費等。
黑板報。
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節日工會組織活動的宣傳費;工會舉辦圖書館、閱覽室、讀報組所需圖書、報刊以及工會廣播站的消耗用品費等。
其他活動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會開展的其他活動的費用。如:職工集體福利事業補助等。
3、工會業務費。用于履行工會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等方面的費用。如: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學習政治、業務所需費用;如: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學習政治、業務所需費用;培訓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所需教材、參考資料和講課酬金;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工會積極分子的獎勵;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費用;建家活動費用;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開展的法律咨詢服務、勞動爭議協調等各項工作活動的費用;慰問困難職工的費用;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維修等方面的費用。
4.事業支出。用于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附屬事業的相關費用以及對所屬事業單位必要的補助支出。
5.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會組織的活動費用。
6.上解經費支出。按規定比例上解上級工會的經費。
基層工會在保證正常工作活動且經費有結余的前提下,可用部分結余經費或實物開辦為職工服務的"三產"或作投資經營。但必須進行可行性經濟分析論證。經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同意,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后編列預算,并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續,確保投資項目的保值增值。
基層工會應根據實際需要和經費可能以及本規定的開支原則、范圍。編列預算,掌握使用?;鶎庸绻涃M確有不足,影響工會工作正常開展時,可按(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商請行政給予補助。
三、國家規定由行政承擔的費用開支。
根據工會法》、全總、財政部及國家的有關規定,下列費用應由行政列支:1、基層工會辦公用房、文藝、體育、教育和服務等活動場地設施、設備及其維修取暖等費用。
2、基層工會專職人員的工資、獎金、醫療、補貼、勞動保護費用及其他福利待遇。
3、基層工會專職人員的離退休費及退職生活費。
4、基層工會兼職干部短期學習工資及差旅費。
5、工會組織的勞動競賽、技術交流、技術革新活動所需的獎勵費用。
6、企業光榮榜制作的設備材料費。
7、企業車間、科室、班組訂閱的報刊費。
8、企業行政主辦由工會進行管理的廣播站;人員、設備等費用。
9、由行政方面或委托工會布置的床祝"五一"節、國慶節及其他重大節日所需的宣傳活動費。
10、行政方面委托工會舉辦的勞模、積極分子及先進生產(工作)者等方面的會議費和獎勵費。
11、基層工會為搞好勞動保護工作所需的費用以及勞動保護宣傳教育費。
12、企業+事業單位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所需的各項費用。。
13、由工會管理的企業職工困難補助費。
14、基層單位行政辦學的職工教育費。
15、工會組織勞模、先進生產(工作)者休養活動的往返差旅費、宿費、伙食補助。
16、工會組織職工療(休)養活動的費用。
四附則。
1、各省、市、自治區總工會和自管經費的全國產業工會,可根據本規定結合本地區、本系統的實際情況,作相應的補充規定。
2、基層工會可根據本辦法和上級工會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3、本辦法自1999年1月起執行,全國總工會工發財字(1981)136號文印發的《關于基層工會經費使用原則、開支范圍試行規定(草案))等自行廢止。
為了突出和強調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新《工會法》規定:“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其各工會組織代表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薄熬S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币员U瞎M織切實發揮作用,保護、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
當前一些企業無視職工的勞動條件與安全,隨意延長勞動時間、克扣職工工資、不提供勞動安全保護,甚至限制職工人身自由,嚴重侵犯了職工的合法權益,以致引發惡性安全事故和職工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定。對此,工會有責任及時反映情況,并代表職工與企業方面就維護職工勞動權益的問題進行交涉,使企業予以糾正,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因此,新《工會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有下列侵犯職工勞動權益情形,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事業單位交涉,要求企業、事業單位采取措施予以糾正;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予以研究處理,并向工會作出答復;企業、事業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可以請求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處理:
(一)克扣職工工資的;。
(二)不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三)隨意延長勞動時間的;。
(四)侵犯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權益的;。
(五)其他嚴重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增加這些規定,有利于工會開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工作,增強工會組織的凝聚力,更好地發揮其職能作用。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實用17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公司檔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貴州省檔案管理條例》、《會計檔案案卷與格式》、《**檔案管理工作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主管單位的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檔案包含:管理性文件檔案、文書檔案、資質維護(使用)檔案、人事檔案、財務及會計檔案、招投標文件、合同文件、工程項目的預算與結算文件、技術資料檔案等。
第二章檔案工作職責。
第三條公司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綜合管理、分部門負責的原則??偨浝韺n案工作負總責,副總經理及總工程師負責指導分管各職能部門檔案歸口管理、保密安排部署,批準檔案內部借閱,對需外部借出的檔案進行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對各職能部門提出的檔案鑒定及銷毀建議進行審核。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檔案工作職責。
(一)黨委辦公室:負責黨委管理性文件檔案、文書檔案、工會關聯文件的歸口管理及保密;黨委辦公室主任對需內部借閱、外部借出的黨委管理性文件檔案、文書檔案進行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提出檔案鑒定及銷毀建議。
(二)綜合辦公室:負責主持培訓公司各部門檔案業務工作;負責行政管理性文件檔案、文書檔案、資質維護資料的歸口管理及保密;綜合辦公室主任對需內部借閱、外部借出的行政管理性文件檔案、文書檔案進行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提出檔案鑒定及銷毀建議。
(三)人事科:負責人事檔案及關聯文件的歸口管理及保密;人事科主任對需內部借閱、外部借出的人事檔案進行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并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提出人事檔案鑒定及銷毀建議。
(四)財務科:負責公司財務及會計檔案的歸口管理及保密;財務科主任對需內部借閱、外部借出的財務及會計檔案進行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提出賬務檔案鑒定及銷毀建議。
(五)市場發展部:負責公司招投標文件、合同文件、資質證書和人員證書使用文件(電子版)、工程項目的預算與結算文件的歸口管理及保密;市場發展部主任對需內部借閱、外部借出的招投標文件文件、合同文件、資質使用文件(人員資質)、工程項目的預算與結算文件進行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提出相關文件鑒定及銷毀建議。
(六)總工辦:負責公司技術資料檔案的歸口管理及保密;總工辦主任對需內部借閱、外部借出的工程項目的技術成果及過程記錄檔案進行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提出檔案鑒定及銷毀建議。對檔案工作進行創新,不斷完善檔案管理制度。
(七)各生產部門:負責本部門各類技術資料向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進行匯交歸檔;負責本部門內部各類技術資料(檔案)的管理及保密;各生產部門主任對需本部門內部借閱的各類技術資料(檔案)進行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無權審核及批準向外部借出任何技術資料(檔案)。
(八)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資料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應指定一名專職檔案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相關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
(九)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檔案工作的有關法律、法令、法規、條例。
(十)檔案管理條理化、排放規格化、衛生制度化;定期檢查檔案保管情況,做到無差錯、無丟失、無霉爛、無蟲蛀、無損壞;保證檔案的齊全和完整。
(十一)嚴格貫徹黨和國家保密制度,確保單位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第五條檔案員職責。
(一)貫徹、執行、宣傳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規劃單位檔案工作,落實執行資料歸檔和檔案鑒定、整理、保管、統計、利用、移交等有關規章制度,檔案管理科學、規范、標準。集中統一管理公司公務活動中形成的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為公司各項工作活動服務。
(二)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規定及檔案管理工作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忠于職守,具備檔案專業知識和業務水平。對集中統一管理的檔案,不得私自借出和帶到其他場所,控制閱讀范圍的檔案不得向個人提供利用。嚴守工作紀律,對借出的檔案及時催還,凡不符合借閱檔案的人員應予拒絕。做到檔案材料不丟失、不泄密,確保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三)接受上級檔案管理部門對我公司檔案工作的監督、指導,完成上級檔案管理部門安排的各項檔案工作任務。
(四)負責對部門(各生產單位)在各項工作中,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及歸檔等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五)保持檔案室內的通風、干燥,做好檔案防火、防水、防盜、防蟲、防鼠、防高溫高濕、防光、防塵、防污染(微生物)、防有害氣體等工作。
(六)按規定負責將要匯(移)交的檔案,向相關的上級部門匯(移)交檔案。
第三章檔案歸檔規定。
第六條文書檔案(資料)由公司黨辦、綜合辦根據《**檔案管理工作制度》、及國家相關規定進行鑒定分類立卷歸檔;人事檔案由人事部按《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及國家相關規定,由人事科立卷管理;合同管理文件按《合同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由市場發展部進行歸檔;技術檔案(資料)由各生產部門進行分類匯總,交總工辦立卷歸檔;會計檔案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會計檔案案卷與格式》的相關規定執行,由財務部進行分類立卷。
第七條聲相檔案、實物檔案,由承辦人整理后兩周內移交綜合辦公室歸檔。
第八條歸檔數量和要求。
(一)一般文件一式一份;重要文件和技術資料一式二份;電子文件至少一式二套,一套封存保管、不外借,一套供查閱利用。
(二)檔案移交和接收必須履行移交手續。移交者應將需歸檔文件登記造冊,一式二份,接收人應按冊核實內容、數量、質量合格后,辦理交接簽收,一式二份,各存一份。
(三)檔案的接收、移出、借閱和銷毀,必須嚴格執行審批制度、保密制度,并認真做好有關記錄。
(四)各種門類載體的檔案,按不同要求進行收集整理、立卷,保證檔案的齊全完整、系統、準確、科學。
(五)保管期限應劃分準確,便于查找。
(六)電子文件應進行檢驗,無劃痕、清潔、無病毒,檢驗合格率應達100%。
第九條公司在公務活動中形成應歸為檔案的文件材料(含微縮儲存器、照片、錄音、錄像、光盤等),由各部門檔案員負責積累、系統整理,組成保管單位(件、盒),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查后,向綜合辦公室移交。
第十條歸檔的文件資料,要求內容真實、系統、準確、完整,能真實反映本部門公務等各項活動及其過程。
第十二條字跡材料一律用黑色碳素字跡墨水書寫或電腦打印,不得用鉛筆、圓珠筆、彩色筆和復寫紙記錄,字跡必須工整、清晰。如有不符合書寫要求、又難以整改的文件材料,應對文字材料進行復印,將復印件附在原件后面,復印件不編頁號。
第十三條歸檔材料必須層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規律,審批簽署手續完備。
第十四條歸檔材料除圖紙外,文字材料要去掉金屬物,裝訂成冊,對破損的文件材料應按裱糊技術托裱;字跡已擴散或褪色的文件材料,應復印并與原件一并歸檔。
第十五條歸檔文件材料要逐頁編號。不裝訂的圖紙應在圖章上方空白處或圖紙圖章的背面處加蓋檔號章,并逐件填寫檔號。聲像材料應用文字標出說明,并標明拍攝活動的時間、事件、責任者等內容。(復核公司是否有檔號章)。
第十六條電子文件應具備安全措施,保證電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動。重要價值的電子文件,應同時生成紙質或縮微儲存器拷貝同步保存。
第十七條文書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底稿、請示與批復、轉發文件與原件,不得分開。
第十八條文書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30年、10年期保存,文件必須按規定格式打印盒(卷)文件目錄,題名為文件名;技術檔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保存三種,案卷必須按規定格式逐件填寫盒(卷)內目錄,對文件材料的題名不得隨意更改和簡化,沒有題名的應擬寫題名。卷內備考表應說明卷內文件材料的情況和立卷人、時間。會計檔案保存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其中,需永久保存的包括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年度會計報表、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需定期保存的包括憑證(15年)、帳簿(15年)、日記帳(25年)、月和財務報告(15年);實物檔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定期(30年、10年)。
第十九條歸檔案卷、文件封面,應用碳素墨水書寫或用計算機打印,字跡工整、清晰,案卷題名簡明,能確切反映卷內材料內容。文件材料歸檔時,必須辦理歸檔移交手續,填寫移交清冊一式兩份,雙方當面點清無誤后在移交清冊上簽字。同時,移交單位保存一份,另一份留檔案室存查。
根據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定期對已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進行鑒定。
第二十條檔案鑒定與銷毀工作,一般每十年開展一次,也可根據情況提前或推遲。
第二十一條鑒定檔案必須在公司分管領導的主持下,由綜合辦公室和有關職能部門、檔案歸口管理部門組成檔案鑒定工作組共同進行。
第二十二條鑒定工作結束后,對確無保存價值的檔案,由檔案歸口管理部門編寫清冊,提出銷毀報告,經公司領導審核并報上級主管單位批準同意后,由鑒定小組組織人員銷毀。
第二十三條檔案的銷毀,須在檔案歸品管理部門負責人的主持下,根據檔案鑒定工作組的鑒定意見,由檔案歸品管理部門編制檔案銷毀清冊(注明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及銷毀時間等),由公司領導在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由檔案鑒定工作組一起監銷。銷毀后,應在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公司領導。
第二十四條銷毀檔案前應再次重新進行認真鑒定,如果發現有保存價值的,應重新立卷歸檔。
第二十五條銷毀檔案,應指定兩人負責監銷,防止檔案遺失和泄密。監銷人要在銷毀清冊上簽字,任何人不得私自銷毀檔案。
第二十六條銷毀檔案時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檔案鑒定小組必須將已銷毀的檔案送造紙廠打成紙漿后方能離去。
第五章電子文件檔案保管規定。
第二十七條管理要求。
(一)電子載體檔案應當遵循管理制度中的要求,各部門進行文件資料立卷歸檔時,將電子載體中文件信息轉入檔案管理人員的計算機系統,形成數字檔案系統中的基礎資源。
(二)各檔案管理部門要執行電子檔案歸口管理的職責,對電子檔案定期檢查,按照電子檔案保管環境的要求,嚴格執行管理制度。
(三)各檔案管理部門應及時對電子檔案進行登記、建賬,賬目中要注明相應紙質檔案的檔號,同時建立機讀目錄。
(四)由電子檔案轉換成的紙質檔案,要及時歸入相應檔案門類的紙質檔案中,按紙質檔案管理要求進行管理,并在登記賬中注明所在的電子檔號及文件名。
第二十八條保管環境。
(一)歸檔光盤、硬盤(u盤)必須嚴格按規定保管,不得擦洗、刻劃,觸摸光盤盤片裸露處,不得彎曲、擠壓、摔打,防止光盤盤片、硬盤(u盤)接口沾染灰塵和污垢,避免陽光直接照射。
(二)遠離熱源、酸堿等有害氣體和強磁場。
(三)檢測與維護:電子檔案應每5年進行一次有效性、安全性檢查,如發現光盤、硬盤(u盤)損壞或出現問題,應及時拷貝。如軟、硬件平臺發生改變,則應及時轉換。檢查、拷貝、轉換等情況要登記。
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工作的管理,建立會計檔案管理規章制度,確保會計檔案安全、準確、完整和有效利用。財務部負責單位會計檔案的保管及提供利用,會計檔案管理工作除遵照本辦法外,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管理內容及要求。
(一)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及其他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我單位及所屬機構經濟業務的賃證和依據,具體包括:
(二)會計憑證:原始票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其它會計憑證。
(三)會計帳簿: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其它會計帳簿。
(四)財務報表: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清產核資報告(包括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電費上交匯總)、其他財務報告。
(五)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帳單、資產變更及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六)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財務部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年度終了后,由財務部兼職檔案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二年,保管期滿后在次年4月份由財務部兼職檔案員負責本部門歸檔文件的收集以及著錄信息的錄入工作,并打印《會計檔案移交目錄》,列明應交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以及本冊報表、帳簿、憑證張數、起止年度、編號、保管期、移交人),簽字確認后將整理好的歸檔文件及其著錄信息一起統一保存。
(七)移交的會計檔案,必須符合歸檔要求。
(八)財務部保存的會計檔案,一律不得借出。如因工作需要借閱或復制,必須經單位領導或財務部負責人批準并指定專人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提供查閱或者復制。查閱或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九)會計檔案銷毀,由財務部提出銷毀意見,編制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存期限、已保存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經單位會計檔案鑒定小組簽署意見后,報局財務處批準后,由單位財務部、綜合辦公室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員應按照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后進行銷毀。銷毀后,應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并將銷毀情況報單位會計檔案鑒定小組和單位負責人。
(十)保存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單獨抽出重新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的債權債務完結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保管清冊中列明。
(十一)基建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在辦理竣工決算、移交建設項目時一并移交給建設項目的接收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未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的項目,財務部應不予付清建設單位相關費用。
(十二)在接受基建項目移交時,由財務部負責會計檔案的交接及驗收。會計檔案未移交完畢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接受。
(十三)會計檔案的庫房管理、借閱、保管、利用、統計,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技術資料檔案管理規定。
第三十條公司技術資料檔案是指各生產部門在生產技術、科研成果、質量等技術活動中形成的應當歸檔保存的圖紙、圖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術資料以及外來、外購的圖紙、資料、圖書等。
第三十一條總工辦負責承擔技術文件資料的接收、復制、借閱、發放和建檔,提供技術資料為公司有關單位和技術人員服務。
第三十二條總工辦要把技術資料檔案工作納入公司的技術業務管理工作中,按照集中統一管理技術資料檔案的基本原則,在公司總工程師的領導下,集中統一管理公司的生產、開發、質量等技術資料檔案;建立、健全技術資料檔案工作,達到公司技術資料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安全和有效利用。技術資料檔案應收集齊全、整理系統、并按制度及時歸檔。保證技術資料檔案的積累,保證公司技術資料檔案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三十三條技術資料的歸檔。
(一)各生產部門在每個工程項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準確、系統的技術文件資料;由項目負責人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按單位形成技術文件資料的歸檔范圍和要求,將所形成的技術文件資料加以系統的整理,組成保管單位(卷、代、冊、盒),提交生產部門負責人或主任工程師審查后及時向總工辦移交歸檔。
(二)各生產部門在向總工辦移交技術檔案或技術文件資料時,交接雙方應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簽字歸檔備查。凡不符合組卷要求或技術文件資料不全的,總工辦檔案員有權拒絕接收。
(三)凡公司各部門外來(不含外借需歸還且不復制)、外購回的圖紙、技術資料,均應由公司各部門相關人員及時向總工辦移交歸檔并辦理借閱手續方可借閱使用,未辦理借閱使用手續前任何人不得據為私有或拿走。
第三十四條技術資料檔案的保管。
(一)對接收來的技術資料檔案進行分類、編目、登記、統計和必要的加工管理,編制《檔案查閱目錄》,做到定位存放,妥善保管,方便利用。
(二)認真執行技術資料檔案的保管檢查制度,每年年底全面檢查、清理一次,做到帳檔一致。并于12月30日以前整理出檢查報告,交公司總工程師審查。公司總工程師根據檢查報告的結果,對檢查報告的真實性進行復查,對出現的問題勒令相關部門進行整改。
(三)做好技術檔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嚴格履行借閱手續。經常保持技術檔案室清潔通風,注意防塵、防火、防水、防潮、防曬和防盜,防止檔案被蟲蛀、鼠咬、霉爛等。如有破損或變質的檔案,管理人員要及時修補和提出復制。
第三十五條技術資料檔案的保密制度。
(一)公司保存的技術資料檔案原則上不對外開放,主要供公司內部使用;職工借閱技術資料檔案必須與公司承擔的工程項目任務、工程總結、專業學習、參考等有關。
(二)離退、停薪留職、下崗人員一般不予借閱公司技術資料檔案,如因反聘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借閱,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借閱;職工在辦理離退、調動、停薪留職、下崗手續前必須還清所有借閱的技術資料檔案。
(三)職工必須嚴守機密,維護技術資料檔案的安全。借閱技術資料檔案須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借閱。借閱者必須妥善保管借閱的技術資料檔案,不得遺失。
(四)技術檔案如有丟失、被盜、泄密等情況,應立即上報并采取措施作妥善處理。
(五)不得私自翻拍、翻錄、復印、摘抄、在網絡發送借閱的技術資料檔案,如需翻拍、翻錄、復印、摘抄、在網絡發送,應辦理相關手續,經公司總工程師批準方能翻拍、翻錄、復印、摘抄;非涉密技術資料檔案辦理相關手續并經總工程批準后可在網絡發送;涉密技術資料檔案不得在網絡發送。
(六)未經主管部門批準,禁止將任何技術資料檔案攜帶、傳遞、寄運至境外;嚴禁攜帶秘密技術資料檔案旅行、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技術資料檔案;不與他人談論有關公司秘密技術資料檔案的事宜。
(七)非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技術資料檔案室,不得隨意翻閱技術資料檔案。
第三十六條技術資料檔案的借閱。
(一)技術資料檔案均在公司內控制使用,技術資料檔案臨時查閱不得借出檔案室,僅供在室內查閱。若需借出室,應辦理借閱手續,經公司總工程師批準方能借出。為確保技術資料檔案資料的周轉、利用,職工每人借閱在手中的檔案資料累計不得超過二份。
(二)經同意借出的技術資料檔案,每次最長借閱時間為一個月。如工作需要,到期后需繼續使用的,應辦理續借手續。如遇假期,必須將所借技術資料檔案退回。到期未歸還或未辦理續借手續者,由檔案管理員負責催收,并要求其限期歸還。
(三)借閱者應保持所借技術資料檔案的完整、安全、整潔,不得轉借、拆散、涂改、抽換和丟失。借、還雙方應共同清點份數、頁數,并檢查完整情況,做到認真負責。如發現問題或有損壞者,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四)遺失或損壞技術資料檔案資料的職工,需寫出書面報告,經所在部門主任、檔案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領導,根據技術資料檔案資料的重要性和損壞程度、損壞和遺失原因,分別按不同情況給予批評、賠償、行政處罰、追究責任。
(五)凡借閱(出)的檔案資料,應由借閱(出)人和所借部門負責保密,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不準折卷、涂改、損壞,違者追究責任。
第三十七條技術資料檔案和受控技術文件的更改。
(一)當技術文件編制部門需對技術資料檔案實施更改或補充時,應有更改通知單。對用戶提供的文件資料進行更改時,還應有用戶同意更改的書面證明,并存檔備查。更改人員根據通知單的內容對技術資料檔案實施更改。更改時統一做好修改標記,堅持技術責任簽字,標明日期。同時修改清單中的更改級別,并將修改通知保留備查。
(二)技術資料檔案更改后,技術資料檔案管理人員應及時將更改通知單發放各相應的文件受控場所,以保證技術文件的使用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十八條技術資料檔案室有關要求。
(一)技術資料檔案室條件和防火、防水、防潮、防日光及紫外線照射、防污染、防有害生物、防震、防盜等要求,應符合jgj25的規定。
(二)技術資料檔案室應保持整齊、清潔,應有嚴格的使用和存放規則。
第三十九條實物檔案是指公司在主要職能活動時,有參考利用價值的實體物品,如獎狀、獎牌、錦旗、獎章、報廢印章等。
第四十條歸檔范圍:公司從事經營活動的合法證照;上級領導機關授予公司的獎狀、錦旗、獎章、獎杯、證書、獎牌、光榮冊等;上級領導人到公司視察工作或從事其他活動以及在其他場合形成的題詞等;公司在對外活動中形成的饋贈品等;公司人員參加重大活動而被授予的榮譽獎章和證書等;公司建設工程的模型;公司在重要活動中形成的實物及其它有保存價值的實物。
第四十一條實物檔案歸檔。
(一)實物檔案歸檔應遵循收集齊全完整的原則。凡是公司有關工作、社會活動中獲得的獎狀、證書、錦旗、獎杯、獎牌、題詞、獎章等實物檔案均應收集齊全完整,整理歸檔;歸檔實物必須整潔,完好無損,并由承辦人員加以必要的文字說明;標明收到實物的事由,實物發放者、數量、領取實物的時間、地點、人員。歸檔時由移交人填寫《實物檔案移交清單》,注明實物檔案的名稱(如實填寫)、頒發單位、獲獎單位、獲獎時間、獲獎種類、數量和移交日期,移交人;由移交人將實物及其附屬材料、包裝盒一并移交歸檔。所有實物檔案拍成數碼照片,進行數字化管理。
(二)公司有關人員在獲得實物檔案后一周內辦理檔案移交登記手續。最遲歸檔時間不超過一個月。
(三)實物檔案形成部門兼職檔案人員應對實物檔案進行錄入、編輯、移交,一月內將實物檔案移交綜合辦公室保管,并履行移交手續;檔案管理人員應瀏覽未歸檔的各部門錄入的歸檔目錄,監督歸檔整理工作情況。
(四)各實物檔案形成部門兼職檔案人員負責對本部門實物檔案的收集、整理和著錄信息的錄入工作,并編制《實物檔案移交清冊》,簽字確認后將整理好的實物及其著錄信息一起移交,檔案人員檢查移交的實物和著錄信息,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移交部門重新整理,符合要求在《實物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字接收。檔案工作人員補充著錄信息后整理入庫。
(五)實物檔案整理原則是按照實物自然形成規律及其制成材料不同的特點,保持實物檔案的歷史聯系,并區別不同制成材料形成的特點和不同保存價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六)實物檔案以“件”為單位,管理層次為一層;
(八)排序方式以年度、類別代號、流水號進行排列;
(九)對于一些禮品、紀念品等整理中要用文字說明,包括贈送(頒發)單位、接受單位、贈送(頒發)時間、原由。
(十)實物檔案目錄:《實物檔案移交清冊》和《實物檔案臺賬》《印章記錄冊》。
(十一)實物檔案移交目錄應包含:序號、檔案名稱、頒發單位、獲獎單位、獲獎時間、物品種類、移交時間、移交人、接收人、備注。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公司各類檔案資料保存期限、銷毀嚴格按國家、省市、行業主管部門及上級主管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未提到的內容按國家、省、行業單位、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實用17篇)篇十三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獲悉,內蒙古最近出臺政策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就業。
內蒙古明確提出,自治區級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均應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等人員中錄用;對在公益性崗位就業并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所需經費從各級政府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在繼續組織實施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的同時,內蒙古每年將選調一定比例的優秀大學生到蘇木鄉鎮工作;全自治區公務員考錄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錄總數15%的職位用于定向考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旗縣及旗縣以下事業單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總數40%的崗位、盟市及盟市以上事業單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總數20%的.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
內蒙古明確規定:凡是到艱苦邊遠地區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機關工作的,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后工資確定,試用期滿后級別工資提高1至2檔;在事業單位工作的,可提前轉正定級,轉正定級時薪級工資提高1至2級。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實用17篇)篇十四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根據白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市?政辦發?〔2015?〕193?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為民服務、為民解困的理念,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1?〕39?號?)、民政部等17?部委《關于印發〈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督導檢查辦法〉?的通知?》(民發〔2012?〕202?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見》(甘政辦發〔2015?〕140?號?),以保障流浪乞討人員基本權益和幫助其回歸家庭、融入社會為目標,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健全救助機制,整合救助資源,完善救助網絡,改進救助方式,提高救助能力,確保流浪乞討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
二、目標任務
減少城市、鄉鎮、旅游景區流浪乞討人員數量,消除未成年人流浪現象,構筑起“及時發現、有效救助、妥善安置”的新型救助管理模式;建立起上下聯動、部門配合、區域協作、社會參與、管理服務規范的救助管理機制;形成以縣救助管理機構為骨干,鄉鎮、社區救助點為依托的救助管理工作網絡。
三、基本原則
(一)積極救助、分類施救?。?對流浪未成年人實施保護性救助,切實保障其生存權、發展權、參與權和受保護權;對精神病人和急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討人員,及時護送到定點醫院,先救治后救助;對極端天氣情況下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主動救助、勸導護送其到救助站,對本人拒絕救助的,實施關愛性救助,發給必要的食物、衣被等生活用品;對其他救助對象,?堅持“自愿求助,無償救助”原則,積極施救。
(二)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落實政府在救助管理中的主體責任,加大財政投入,健全工作機制,推動部門協作,發揮鄉鎮、村(社區)基層組織作用,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救助服務,動員社會熱心人士提供救助信息、物資援助和智力支持,開展心理疏導、教育矯治、行為干預、康復訓練和技能培訓等救助服務。
(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按照“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堅持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建立救助服務網絡,消除救助管理盲區,形成全時空、廣覆蓋、網格化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體系。
(四)源頭預防、標本兼治。?堅持關口前移,綜合運用教育、經濟、行政、司法等手段,加強對流浪乞討現象的預防和治理。加大部門協調,運用多種方式,強化家庭、學校、社區、村委會的管理責任,落實義務教育、社會保障、扶貧開發、就業扶持等政策,從源頭上遏制流浪乞討現象。
四、職責分工
(一)縣民政局?。?負責組織落實國務院《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意見》、民政部等17?部委《關于印發〈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督導檢查辦法〉?的通知?》,制定有關救助措施和管理制度,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推動部門協作,通報救助管理工作情況;指導救助管理機構與公安、城-管、衛生等部門做好街面巡查和流浪乞討急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和救助工作;指導救助管理機構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轉化、心理疏導、行為矯治、妥善安置、法律援助等工作;指導鄉鎮、村(社區)做好流浪乞討人員的安置工作,落實社會救助保障政策。
(二)?縣發改局?。?將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場所建設,支持流浪乞討人數多的鄉鎮改善救助管理機構服務設施。
(三)縣教育局?。?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內的流浪未成年人義務教育納入本部門工作范疇,指導有關學校及時安排返鄉適齡流浪未成年人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搞好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協助救助管理機構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導、教育矯治工作,對不適合入校接受教育的流浪未成年人開展替代教育;幫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做好教師、心理咨詢師的培訓、專業資格考試等工作;資助家庭困難的流浪未成年人參加職業教育或技能培訓。
(四)縣公安局?。?在救助管理機構設立警務室并派駐民-警,協助做好安全防范、戶籍查詢、信息采集等工作,及時處置影響治安秩序的各類問題;嚴厲打擊拐賣、拐騙流浪未成年人及脅迫、誘騙、利用和組織未成年人、殘疾人乞討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處置強討惡要、滋擾他人、擾亂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等流浪乞討人員;按規定為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辦理戶口登記手續;利用數字化監控系統,為民政、衛生部門提供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信息;接到群眾報警電話或執行公務時發現流浪乞討人員要及時告知、引導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對其中的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以及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流浪乞討人員護送到救助管理機構,對急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直接送到定點醫院救治。
(五)縣司法局?。?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為涉及法律事務的救助管理機構和流浪乞討人員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
(六)縣財政局?。?將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救治)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并會同民政部門加強資金監管。
(七)縣人社局?。?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技能培訓和就業幫扶工作,按規定將符合條件且有就業能力的流浪乞討人員和流浪未成年人納入就業扶持政策體系,提供職業培訓、職業介紹和就業服務;對就業困難的按規定納入就業援助范圍,提供公益性崗位進行重點幫扶。
(八)縣住建局?。?依法做好流浪乞討人員影響市容環境衛生行為的管理工作,對流浪乞討人員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教育和制止;利用城市管理信息監控平臺,為民政部門和救助管理機構提供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信息;執行公務中對坐臥街頭、強討惡要的流浪乞討人員進行制止或勸導,配合民政、公安等部門對流浪乞討人員履行告知、引導、護送職責;配合民政部門在車站、繁華街區、交通要道、旅游景區、城鄉結合部等區域設立救助引導牌。
(九)縣交運局?。?協助救助管理機構在為流浪乞討人員購買返鄉公路、鐵路客運車票和進出站等方面提供便利。因特殊情況,救助管理機構對購買的車票進行退票時,工作人員應持當地民政部門介紹信到購票窗口辦理退票,退票時不收取退票費。非救助管理機構人員對“政府救助、禁止倒賣”字樣車票進行退票時,不予辦理退票。
(十)縣衛生局?。?指定流浪乞討人員救治定點醫院,指導救助管理機構做好疾病防控、衛生防疫、救治康復等工作;指導醫療機構做好流浪乞討人員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傳染病人、殘疾病人的救治工作;醫療機構接到救治流浪乞討人員的急救電話后,應及時安排醫護人員出診救治,同時通知救助管理機構做好費用結算和移交工作。
(十一)團?。?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納入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的考核內容,納入“希望工程”總體規劃;動員、組織青少年社會工作者、青年志愿者積極參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開展教育矯治和結對幫扶活動。
(十二)縣婦聯?。?幫助救助管理機構做好流浪乞討婦女兒童的救助保護工作;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納入婦女兒童維權、家庭教育工作總體計劃,積極幫助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提升家庭撫育和教育能力。
(十三)縣殘聯?。?幫助救助管理機構做好流浪乞討殘疾人救助工作,開展康復、教育和就業培訓援助,將流浪乞討未成年殘疾人納入扶殘助學等項目。
(十四)其他相關部門?。?宣傳、政法、法院、檢-察-院、人大-法工委、扶貧、政府法制辦等單位要結合自身職能,主動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服務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責任,靠實工作??h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問題,制定并落實協調聯絡、工作例會、信息通報等制度,加強部門協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督導檢查力度,每年年底對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并作為評先表彰的重要依據。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責任追究制,對工作不力、流浪乞討現象嚴重、流出量大的鄉鎮,追究該鄉鎮相關領導的責任。
(二)完善救助網絡?。?縣救助管理機構要加大場所建設力度,?配備救?助專用車、工作電腦、指紋識別儀、電子監控、電視、圖書等設備設施。?有條件的'鄉鎮要設立救助管理機構,暫時沒有條件的鄉鎮要依托農村互助幸福院、敬老院等設立救助服務點,并配備或指定工作人員負責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社區要建立救助咨詢引導員,依托綜治員隊伍設立救助聯絡員。環衛部門依托環衛工人設立救助信息員。公安交-警、巡警和城-管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時要充當救助引導和護送員。要建立健全縣、鄉(鎮)、村(社區)三級聯動的救助工作網絡,使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
(?三)動員社會參與?。?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主動救助、保護性救助、人性化救助等理念和做法,宣傳救助法規政策、救助途徑渠道和程序規范,以及救助管理工作中的先進典型事跡,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社會知曉度,動員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救助工作,形成全社會關心關愛流浪乞討人員的良好氛圍。各鄉鎮要采取積極措施,鼓勵、支持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救助工作,為社會力量開展慈善捐助、實施公益項目以及開展心理疏導、教育矯治、行為干預、康復訓練和技能培訓等救助服務提供便利條件,引導企事業等單位為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提供資金、物品、設施設備和智力支持。
(四)強化源頭治理?。?各鄉鎮、村(社區)要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大對外出流浪乞討返鄉人員的教育、救助和安置,對因貧困導致流浪的人員及其家庭,要根據政策規定及時納入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和孤兒保障范圍,落實入學、醫療、就業、扶貧開發等優惠政策。要指導和幫助返鄉的流浪乞討成年人參加培訓,掌握技能,自食其力。對長期外出討要的家庭,鄉鎮、村(社區)要制定救助計劃,村社干部要結對進行幫扶,及時掌握思想動態,提前預防干預,杜絕重復流浪乞討。共青團、婦聯、學校和基層組織要合力辦好“家長”學校,加強對流浪未成年人家庭監護的指導。村社要建立隨訪制度,對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責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要予以勸誡、制止,情節嚴重的,要報告公安機關予以訓誡,責令其改正,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五)拓寬安置渠道?。?原則上,屬于本縣籍的流浪乞討人員,對查找到原籍、親屬或監護人的,由發現地民政所及時護送返村社并妥善安置;對救助期內查無住址和監護人的,由縣救助管理機構協調送所在鄉鎮妥善安置;對患精神病的,應及時送當地醫療機構進行救治并妥善安置。屬于外縣籍流浪乞討人員的,由縣救助管理站通知戶口所在地救助管理機構接回,或者護送至戶口所在地救助管理機構,由當地政府部門予以安置。
靖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第一條為規范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場所管理養護工作(以下簡稱“管理養護”),發揮政府投資的民生工程效益,切實做好我縣城鎮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場所的管理養護。
第三條指導思想:以人為本,保障流浪乞討人員等特殊困難群體救助需求,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工作制度,持續發揮民生工程效益,切實保障流浪乞討人員基本生活權益。
第四條工作目標:基本建立起以依法救助、主動救助保護、心理矯治、教育管理、回歸安置、有害乞討治理、基層源頭預防為主要內容,以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流入地與流出地聯動的工作機制為保障,以縣、鄉鎮、村三級救助服務為平臺,以信息化為支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平臺式、網格化、綜合性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體系。實現城鎮街面基本無流浪未成年人。
第五條依法救助城鎮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
(一)救助范圍
城鎮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正在流浪乞討度日的生活無著的人員;因被盜、被搶、被騙或其他原因有臨時性生活困難的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正在城鎮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
(?二)?救助內容
根據救助對象實際需求,提供生活救助、醫療救治、教育矯治、返鄉救助和臨時安置等救助服務。
(三)工作機制
1?、實行首接負責制。公安、民政、城-管、衛生等部門在執行公務時發現流浪乞討人員或接到群眾反映有流浪乞討人員的,要在第一時間按照有關規定實施救助服務,不得推諉。
2?、強化責任追究,對相互推諉、不履行救助職責,造成流浪乞討人員未能及時受助的,追究相關部門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流出地鄉鎮政府是源頭預防和治理流浪乞討現象的責任主體,對源頭預防和治理工作不力、外出流浪乞討現象嚴重、流浪乞討人員返鄉后救助管理不到位的地區,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3?、建立聯動巡查制度。民政部門和救助管理機構要會同公安、城-管等部門共同做好對街面流浪乞討人員主要活動場所的巡查工作,重點加強對繁華街區、橋梁涵洞、地下通道、熱力管線、廢棄房屋、車站碼頭、城鄉結合部、風景游覽區等流浪乞討人員集中和露宿區域的巡查;主動勸導、引導流浪乞討人員進入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對不愿入站的,根據其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飲食、衣被等救助服務;對智力和精神障礙人員、殘疾人、孕婦、流浪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要積極主動地實施保護性救助。
4?、建立救助服務網絡制度。健全縣、鄉鎮、村(居)委會三級救助服務網絡,完善發現、報告、反應機制;鄉鎮、村(居)委會要建立救助管理信息員(聯絡員)制度;鄉鎮要及時掌握本地流入流出的流浪乞討人員信息,加強監管、早期預防和干預,最大限度減少反復外出流浪乞討的現象。
5?、堅持“先救治、后救助、再結算”的原則,做好流浪乞討人員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險傳染等病人的救治工作,開辟“綠色通道”,確保患病的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及時醫療救治。
6?、做好返鄉、安置和流出地源頭預防工作。要暢通受助人員返鄉渠道,流出地和流入地政府要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建立受助人員離站返鄉和接回制度,幫助受助人員及時返鄉;對因智力障礙或其他原因無法查明身份、戶籍等基本信息的流浪乞討人員,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在具備一定隔離設施、治療條件的專業精神病院或敬老院予以臨時照料。
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走訪制度。流出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要將符合相關政策的返鄉流浪乞討人員納入當地社會保障;充分發揮村(居)委會等基層組織在源頭預防中的積極作用,督促監護人履行監護義務,防范虐-待、遺棄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減少外出流浪。
7?、建立救助數據(信息)報送和救助檔案管理制度。建立救助數據季報制度,民政辦及時向上級民政部門報送救助數據;建立救助情況通報制度,救助管理機構要定期向流出鄉鎮通報外出的流浪乞討人員情況;縣級救助管理機構要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檔案規范化建設,在救助管理機構內設立檔案室,并由專人負責檔案管理工作。
8?、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或公民個人通過開展慈善捐助、實施公益項目、志愿服務、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參與流浪乞討人員主動救助服務、專業救助服務和預防幫扶服務;鼓勵在救助管理機構開展家庭暴-力庇護等救助服務工作;引入社工在救助管理機構開展心理輔導、教育矯治、法制教育和技能等服務工作;民政部門和救助管理機構要積極引入當地相關院校在救助管理機構設立實習基地。政府購買救助服務所需經費從救助經費中列支。
9?、相關單位和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形成信息共享,工作互通,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
第六條設施與設備
縣級救助場所的設施和設備應當參照國家三級救助管理機構評定標準設置。
救助管理機構功能布局合理,獨立設有接待室、值班室、居室、教室、觀察室、活動室、儲藏室、物品保管室、餐廳、衛生間、洗浴室。各功能室應配備相應的設備。
第七條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縣級民生工程協調小組統一領導下,建立縣級民政、財政等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協調研究和解決問題,部署管理養護工作重點和任務,制定下一步工作計劃。對管理養護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民政部門是救助場所管理養護的責任主體,救助管理機構承擔管理養護具體責任,主要負責人是管理養護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加強對救助場所用房、水電設施等管理維護,制定衛生餐飲、安全管理、護理體檢、檔案管理等各項制度,確保項目正常使用。
(二)落實管養經費
每年初,民政、財政部門根據常年生活救助、醫療救助、教育矯治、返鄉救助、臨時安置支出情況和近年內支出變化規律,測算當地年度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資金總額,編制年度專項資金預算。預算總額扣除上級財政補助基數的差額部分,應全額納入本級財政預算。預算執行過程中,因不可預見因素導致救助資金缺口時,縣級財政部門應通過追加預算及時予以解決。每年應從本級福彩公益金、社會捐贈等渠道中安排資金,支持救助場所的管理養護。對從事相關服務的工作人員經費,可以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法解決。
(三)開展監督評價
救助場所建后管養機制建設和工作開展情況納入民生工程考核評價體系。民政部門要加大建后管養督查督導力度,全面了解救助場所民生工程管養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發現、研究和解決問題。建立救助場所民生工程績效評估機制,既考核評價新建項目完成情況,又考核評價建成項目管養工作。以民生工程形象化標識、基層公示欄、為民服務窗口等為載體,公布工程類項目責任單位、具體責任人、聯系方式等內容,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實行建后管養責任追究,對救助場所出現的閑置浪費、利用率不高、群眾不滿意等問題的,追究相應責任單位、具體負責人的責任。
第八條本辦法由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實用17篇)篇十五
今年我局的黨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委組織部和市直機關工委的正確指導下,始終認真開展學習貫徹“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強化“四個意識”,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設、機關黨的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圍繞發展大局,充分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不斷增強黨組織的戰斗力、創造力和凝聚力,提升機關黨建水平,促進各項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為完成全年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下面,我就20__年度黨建工作述職述廉如下:
(一)我局將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安排、同檢查、同考核,不斷加強黨建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建設。
召開多次班子會議深入分析研討,將基層黨建作為工作重點,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把黨建工作列入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抓黨建落實主體責任。
作為價監局黨支部書記,我認真履行黨建第一責任人職責,認真落實市委決定和會議精神,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活動和貫徹傳達學習十九大精神,不斷提高全體黨員的政治理論素質。要求支部委員要履行“一崗雙責”,并定期組織召開黨建工作例會,確保黨建工作落在實處。同時,強化領導班子學習示范作用,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進一步落實黨支部領導班子理論學習制度,把黨性修養和作風養成作為黨員干部的必修課,納入班子集體學習內容,以班子成員率先帶學,推動機關理論學習真學真用。
(三)抓黨建促“兩學一做”深入開展。
按照市“兩學一做”學習計劃要求,我局認真執行“三會一課“制度。嚴格落實市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實施方案,按照學習計劃定期開展學習,做到了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計劃,組織本單位黨員干部經常學、長期學,做到將“兩學一做”學習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按照規定我局每月第一個周五定為主題黨日,其余星期五組織召開全局干部大會進行集中學習。切實增強了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與創造力,充分發揮了黨支部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等工作。
(四)抓黨建促黨建互聯網建設。
推廣“互聯網+黨建”工作,推進互聯網等信息技術與黨建工作相結合,不僅建立了黨建微信群,同時全局在職黨員全部下載安裝了“____”app,實現了黨建傳統優勢與信息技術有機融合。并充分利用新媒體,搭建微信公眾平臺,利用微信公眾平臺、___app等軟件,制播黨員教育節目,并督促本單位黨員利用新媒體平臺進行學習。
(五)抓黨建促精準脫貧工作。
自脫貧攻堅工作開展以來,我局黨組高度重視,創新機制,認真謀劃,精心組織,使脫貧攻堅工作有序開展。至20__年__月底,我局全年共開展2次“扶貧送溫暖”捐贈活動。_月份我局面向社會募集資金__元,為我局包保的貧困戶每戶發放精神補助現金___元,用于購買春耕所需種子等物資。__月份,我局扶貧鄉鎮由___三個鄉鎮下轄村組變為__下轄村組,局黨組再一次組織下鄉扶貧送溫暖活動,動員全局黨員干部為貧困戶共計捐款____元,為每一戶貧困戶送去兩袋面、一桶油。并對新調整包保扶貧戶進行摸底調查制定精準扶貧方案,在扶貧工作中我局開展不定期走訪慰問貧困戶行動,及時與貧困群眾交流溝通,了解貧困對象的家庭情況、經濟狀況、致貧原因及希望政府對其給予何種幫助等問題。截止目前包保干部人均入戶9次。納入低保20余戶,民革房改造3戶,提供就業信息20余條,免除教育費用5戶,幫助貧困戶優惠購買種子化肥10戶。我局將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市扶貧辦的指導下,結合部門工作實際,進一步加大幫扶工作力度,按照脫貧攻堅工作計劃,全力打好脫貧攻堅戰,努力解決貧困戶當前所需。
(六)抓黨建促機關各項活動開展。
組織機關干部積極參與組織活動。一是參加全市職工籃球、羽毛球、乒乓球比賽和市里組織的各種知識競賽活動,活躍了機關干部的文化生活提高了凝聚力。二是利用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__周年之際,組織全體黨員干部集體觀看了建軍__周年閱兵。通過觀看閱兵,全局黨員干部深刻的認識到祖國的強大,更激發了愛國主義情懷。三是利用在職黨員進社區活動,組織在職黨員進社區服務2次。組織全局干部為社區捐衣物___多件。在全市開展的環境衛生整治活動中,局領導親自帶隊組織全體干部在分擔的三個市棄管小區集中清理衛生_次。實現了機關黨員和社區的有效對接,有力地推動了活動的深入開展。為活動的廣泛開展提供了扎實的組織保障。
(七)抓黨建加強意識形態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切實加強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進行了相應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做到強化責任擔當,高度重視意識形態工作。創新工作方法,切實增強意識形態工作的凝聚力。以經常性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工作為契機,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責任、落實措施,做到把思想意識形態工作做實、做好、做出特色。深入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基層黨建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不斷強化本單位黨員干部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政治能力,在思想、政治、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了高度一致。
(八)抓黨建開展從嚴治黨教育。
抓黨建落實從嚴治黨各項決定。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部署,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不折不扣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定期播放黨風廉政電教片,進一步健全落實懲防體系建設。大力加強局機關作風建設,把踐行“三嚴三實”和整治不作為亂作為工作為重點,深入開展了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組織機關黨員干部深入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自覺用準則條例規范言行。開展多種形式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組織全體黨員干部集體觀看黨風廉政宣傳教育片《永遠在路上》、《打鐵還需自身硬》。運用正反典型教育警示廣大黨員干部,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不斷聚合向善向上的正能量,推動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轉化。
述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實用17篇)篇十六
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切實加強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堅決制止奢侈浪費。下文是最新基層工會經費使用管理辦法,歡迎閱讀!!
基層工會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勤儉節約的有關規定和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切實加強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合理有效地使用資金。要堅持工會經費為工會工作和職工群眾服務的方向,確保工會經費取之于職工用之于職工,把更多工會經費用在職工身上,為職工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讓工會經費真正惠及職工群眾和工會會員。
(一)遵紀守法原則。各項經費收支,必須嚴格執行中央規定、國家法律法規、所在地方政府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工會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依法獲取原則?;鶎庸母黜検杖胍鶕吨腥A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依法獲取。
(三)經費獨立原則。基層工會要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單獨開設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
(四)預算管理原則?;鶎庸涃M各項支出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按照全國總工會《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五)服務職工原則?;鶎庸涃M使用要突出重點,優化支出結構,集中財力保證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開展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六)勤儉節約原則?;鶎庸瀼刂醒雲栃泄澕s,反對浪費的要求,經費使用要精打細算,少花錢多辦事,節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則。要依靠職工和工會會員管好、用好經費,定期公布賬目,實行民主管理,接受職工和工會會員監督以及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基層工會的各項經費收入,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依法獲得。包括:。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經費,或上級工會委托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后按規定比例轉撥基層工會的經費。
(三)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
(四)單位行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組織的補助款項。
(五)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六)基層工會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工會經費支出范圍。
工會經費應當全部用于為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鶎庸凑账谑〖壒_定的經費分成比例,及時足額上解經費。工會經費支出包括:。
(一)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產生的支出?;鶎庸攲T繳納的會費全部用于會員活動支出。
1.職工教育方面。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業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法律、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各種知識培訓等。
2.文體活動方面。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業余文藝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等各類活動;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與維修費;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及獎勵費;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用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
3.宣傳活動方面。用于工會開展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等宣傳活動;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網絡宣傳以及舉辦展覽、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工會組織的重大節日宣傳費;工會舉辦的圖書館、閱覽室所需圖書、工會報刊以及資料費等。
4.其他活動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會開展的技能競賽費用及其他活動的各項支出。
(二)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服務、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生的支出及參與立法和本單位民主管理、集體。
合同。
等其他維權支出。
(三)工會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開展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學習和培訓所需教材資料和講課酬金等;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協作活動;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工作會議;開展外事活動、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經費、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等其他專項業務的支出。
(四)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等資本性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在行政方面承擔資本性支出的經費不足,并且基層工會有經費結余的情況下,工會經費可以用于必要的資本性支出。
(五)對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
(六)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會員個人和家庭發生困難情況的補助,以及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等。
(七)以上支出項目以外的必要開支。
(一)基層工會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全國總工會《工會預算管理辦法》《關于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各項開支實行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下的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集體研究決定。
(二)不準將工會經費用于服務職工群眾和開展工會活動以外的開支。
1.不準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搞請客送禮等活動。
3.不準用工會經費支付高消費性的娛樂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五、本通知下發后,全總20xx年10月28日印發的《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總工發〔20xx〕47號)同時廢止。
基層工會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勤儉節約的有關規定和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切實加強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合理有效地使用資金。要堅持工會經費為工會工作和職工群眾服務的方向,確保工會經費取之于職工用之于職工,把更多工會經費用在職工身上,為職工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讓工會經費真正惠及職工群眾和工會會員。
(一)遵紀守法原則。各項經費收支,必須嚴格執行中央規定、國家法律法規、所在地方政府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工會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依法獲取原則?;鶎庸母黜検杖胍鶕吨腥A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依法獲取。
(三)經費獨立原則。基層工會要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單獨開設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
(四)預算管理原則?;鶎庸涃M各項支出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按照全國總工會《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五)服務職工原則?;鶎庸涃M使用要突出重點,優化支出結構,集中財力保證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開展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六)勤儉節約原則?;鶎庸瀼刂醒雲栃泄澕s,反對浪費的要求,經費使用要精打細算,少花錢多辦事,節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則。要依靠職工和工會會員管好、用好經費,定期公布賬目,實行民主管理,接受職工和工會會員監督以及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基層工會的各項經費收入,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依法獲得。包括:。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經費,或上級工會委托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后按規定比例轉撥基層工會的經費。
(三)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
(四)單位行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組織的補助款項。
(五)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六)基層工會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工會經費支出范圍。
工會經費應當全部用于為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基層工會要按照所在省級工會確定的經費分成比例,及時足額上解經費。工會經費支出包括:。
(一)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產生的支出?;鶎庸攲T繳納的會費全部用于會員活動支出。
1.職工教育方面。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業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法律、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各種知識培訓等。
2.文體活動方面。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業余文藝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等各類活動;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與維修費;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及獎勵費;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用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
3.宣傳活動方面。用于工會開展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等宣傳活動;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網絡宣傳以及舉辦展覽、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工會組織的重大節日宣傳費;工會舉辦的圖書館、閱覽室所需圖書、工會報刊以及資料費等。
4.其他活動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會開展的技能競賽費用及其他活動的各項支出。
(二)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服務、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生的支出及參與立法和本單位民主管理、集體合同等其他維權支出。
(三)工會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開展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學習和培訓所需教材資料和講課酬金等;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協作活動;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工作會議;開展外事活動、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經費、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等其他專項業務的支出。
(四)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等資本性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在行政方面承擔資本性支出的經費不足,并且基層工會有經費結余的情況下,工會經費可以用于必要的資本性支出。
(五)對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
(六)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會員個人和家庭發生困難情況的補助,以及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等。
(七)以上支出項目以外的必要開支。
(一)基層工會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全國總工會《工會預算管理辦法》《關于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各項開支實行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下的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集體研究決定。
(二)不準將工會經費用于服務職工群眾和開展工會活動以外的開支。
1.不準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搞請客送禮等活動。
3.不準用工會經費支付高消費性的娛樂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五、本通知下發后,全總20xx年10月28日印發的《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總工發〔20xx〕47號)同時廢止。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實用17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規范黨員檔案管理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黨員組織關系在我區的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
(一)入黨申請書、轉正申請書、思想匯報。
(二)入黨積極分子、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票決結果報告單。
(三)接收預備黨員、預備黨員轉正公示結果材料。
(四)政審綜合材料、外調、函調材料。
(五)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培訓考試材料。
(六)黨委(工委)派人談話記錄。
(七)《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記實表》、《預備黨員考察表》、《入。
1黨志愿書》。
(八)團員推優材料、計劃生育證明、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主要出資人、民辦非企業主要出資人)的財產審查說明、其他有關材料。
第五條黨員獎懲材料。
(一)黨員榮獲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等各類榮譽稱號的審批表、主要事跡材料、表彰通報、榮譽證書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二)支部出具的黨員評議考核不合格書面鑒定及評議結果材料。
(三)黨員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材料,黨員受到通報批評、限期改正、誡勉、勸退、除名等組織處理的材料,黨員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延長預備期等相關材料。
黨員組織關系接轉后,接收黨委(工委)應及時將黨員相關信息錄入到黨員黨組織信息庫中。
第七條申請人提交入黨申請后,由所在黨支部負責建立檔案;
2批準為預備黨員后,檔案由所在黨委(工委)管理;預備黨員轉正1個月內,黨委(工委)要及時將有關材料入檔。黨員有人事檔案的,由所在黨委(工委)及時將黨員檔案轉交主管部門保管。第八條各黨委(工委)要于每年5月底前集中進行一次黨員檔案的立卷歸檔。
第九條在我區發展的黨員檔案因故遺失的,由黨員所在黨委(工委)按規定予以補辦。
(一)本人提出補辦檔案申請。
(二)入黨介紹人證明。入黨介紹人要寫明何時何地介紹其入黨,由誰主持召開接收其為預備黨員或通過預備黨員轉正的黨員大會,是否形成決議。如兩位入黨介紹人均去世或無法查找,則應有兩名以上熟悉當時情況的黨員出具書面證明。
(三)黨支部證明。接收預備黨員和批準預備黨員轉正的黨支部證明要寫明入黨申請、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接收預備黨員和批準預備黨員的具體時間和黨員大會決議情況。并附支委會議、黨員大會會議記錄復印件。
3個人證明材料均需本人簽字。
(五)黨員所在黨委(工委)要形成確認黨員身份的請示,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報工委(區委)組織部審批。工委(區委)組織部審核確認其黨員身份后,出具確認黨員身份的批復。
(六)黨員所在黨委(工委)組織黨員本人補填由青島市委組織部統一制作、封面印有“補”字的《入黨志愿書》。2004年12月31日前入黨的補填舊版《入黨志愿書》,2005年1月1日以后入黨的補填新版《入黨志愿書》。
(七)補填舊版《入黨志愿書》,1-6頁按照現在的情況如實填寫,落款時間為補填時間,7-10頁不需填寫。補填新版《入黨志愿書》,1-7頁要按照現在的情況如實填寫,落款時間為補填時間,8-10頁不需填寫。
(八)《入黨志愿書》中“支部大會通過預備黨員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決議”欄中,由現單位黨組織填寫“經調查,xxx同志于x年x月x日,由xxx、xxx同志介紹,經xx黨支部研究,xx黨委(工委)審批,接收為中共預備黨員;x年x月x日,經xx黨委(工委)審批,按期轉正。因其《入黨志愿書》遺失,特此補填?!?原單位黨組織已撤銷的,須在黨組織名稱前加“原”字注明),現單位黨組織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黨組織印章;“總支部審查(審批)意見”欄可不填;“黨委審查(審批)意見”欄中,由現單位黨委(工委)填寫“同意補填《入黨志愿書》,入黨時間為x年x月x日?!爆F任黨委(工委)書記簽字并加蓋黨委(工委)。
4印章。
以上各個欄目的落款時間均為補填時間。
(九)現單位黨委(工委)將補填好的《入黨志愿書》報工委(區委)組織部審核。經審核確認后,由工委(區委)組織部在《入黨志愿書》第12(13)頁的“備考(備注)”欄內,填寫“經調查核實,xxx同志系中共黨員,同意補填《入黨志愿書》,其入黨時間為x年x月x日。”落款并加蓋黨委組織部門印章。
(十)現單位黨組織將補填完整的《入黨志愿書》,連同有關請示、批復及相關證明材料按黨員檔案管理權限送交有關部門存檔。
第十條黨員檔案缺少入黨申請書、轉正申請書、政審函調材料、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材料、入黨志愿書等必要檔案材料和黨支部相關決議、黨委審批意見等必要程序的補辦程序。
(一)核實黨員身份。
(二)經核實,黨員身份是真實的,所在黨委(工委)協調發展該黨員的有關黨組織將有關材料、手續補齊。
(三)經核實,黨員檔案不真實的,所在黨委(工委)要形成關于核實檔案的調查報告,說明調查核實的過程、結果,要按照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同時要將檔案材料報工委(區委)組織部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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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黨委(工委)應確定政治可靠、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正式黨員管理黨員檔案,確定一名分管領導負責。
第十二條黨委(工委)應設立專柜保存黨員檔案,完善黨員檔案管理各項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盜等工作。第十三條黨員檔案實行制式化管理。檔案盒、檔案袋、檔案卷皮、目錄等統一到檔案部門購置。黨員檔案材料使用同種規格辦公用紙,不得使用不耐久書寫材料。材料盡可能避免用復印件或針式打印機打印。
第十四條黨員死亡后,無人事檔案的,其黨員檔案由黨委(工委)單獨存放并長期保管;有人事檔案的,黨員檔案隨同人事檔案交由檔案管理部門保存。
第十五條黨員檔案管理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檔案發生丟失、損毀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六條黨員檔案的保管期限參照人事檔案有關規定執行,嚴禁擅自銷毀黨員檔案。
6管理人員的監督下查閱。查閱前必須由黨委(工委)負責黨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準,并辦理檔案利用的登記審批手續。無特殊情況,黨員檔案不外借查閱。
第十八條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外借本人及親屬(包括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檔案。
第十九條查閱黨員檔案必須嚴格遵守閱檔規定和保密制度,嚴禁涂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材料,查閱者不得泄漏或對外公布檔案內容。對違規者,要視情節輕重予以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黨員跨區、跨黨委(工委)轉移正式組織關系后,其黨員檔案應當一并轉交。有人事檔案的黨員轉移正式組織關系或職務變動后,如果人事主管部門相應變動的,黨員檔案與人事檔案一并轉交。轉交檔案要辦理書面交接手續。書面交接手續要寫明移交黨員檔案的明細,轉交時間、地點,并由經辦人簽名。書面交接手續要及時存檔。
一、第二流動黨員管理服務中心。
第二十二條黨員出國出境定居停止黨籍或因私出國出境逾期不歸的,其黨員檔案交由上級黨組織保存備查。
第二十三條區外轉入的黨員,基層黨委(工委)在接收時應與黨員本人談話,并將談話情況與黨員檔案比對,審查黨員身份真實性。
第二十四條轉交檔案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對應轉出的黨員檔案,不得無故扣留,轉出時應密封包裝,并加蓋黨委(工委)密封公章。
(二)接收黨員檔案后,基層黨委(工委)負責審核檔案的真實性、全面性。如果檔案材料不全面、不真實按照第十條有關規定辦理。
(三)接收黨委(工委)要及時將檔案接收情況予以回執。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中共青島市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黃島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