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內容應當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能夠為組織成員提供明確的行為指導。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其他組織的規章制度范本,為我們的編寫提供一些靈感和思路。
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一
責任人:門診、病區藥房責任人、藥庫保管。
程序:。
2、在庫儲存藥品應按品種、劑型、規格、批號分別碼放,同品種不同批號的藥品,應按效期遠近依次碼放。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個月的藥品為近效期藥品,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4、藥品調劑員在藥品調劑、發放、補充工作中應查看藥品的有效期,發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報告。
5、發放距失效期短于三個月的藥品時應向患者(家屬)說明藥品的效期情況,叮囑其及時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調劑、發放的藥品距有效期短于患者(家屬)處方上標示的用藥時間時,應拒絕調劑、發藥,請醫師修改處方換藥。
1、部門責任人、藥庫保管每月檢查、核對、匯總庫存近效期藥品,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報告表》上報質量監督管理小組,每月質量監督管理小組對近效期藥品匯總分析,提出處理措施。
2、對繼續保留使用的近效期藥品建立跟蹤表;督促臨床盡快使用。
3、采購員應盡快完成近效期藥品的退換貨工作,避免因藥品過期失效而造成損失。
4、在庫儲存的藥品超過有效期的,按《過期藥品報損制度》的規定執行。
5、質量監督管理小組負責藥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二
3、適用范圍:門店經營管理的全過程。
4、責任人:門店全體員工。
5、內容:。
5.1藥品應標明有效期,未標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藥處理。
5.2藥品應按批號先后順序陳列,做到“先產先出、近期先出,按批號發貨”的原則。
5.3未標明有效期的藥品,質量驗收時應判定為不合格藥品,驗收人員應拒收。
5.4近效期藥品,是指藥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9個月的藥品。
5.5近效期藥品在計算機軟件系統中應設置自動報警程序,實行動態監控,按月匯總,生成“近效期藥品催銷表”,分別傳遞至質管科和業務部門。
5.6有效期不到12個月的藥品不得購進,不得驗收入店。如遇到特殊情況,需申請并說明。
5.7銷售近效期藥品應向顧客告知有效期,必要是須經顧客簽字確認。
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三
1、組織貫徹各項方針目標,對本店內的經營管理及質量工作全面負責。
2、積極實施并完成經營質量目標及各項任務,認真執行各制度和規定。
3、督促各崗位履行質量職責,確保藥品經營質量。
4、負責進貨計劃的報送,調整好進貨與庫存的合理結構。
5、組織質量管理工作的檢查、考核,做好月審核查工作進度表,確保各項考核指標完成。
6、負責督促藥品質量的處理和近效期藥品的促銷落實工作。
7、每月定期召開質量分析總結會議,提出措施,以防為主,不斷改進。
8、負責對消費者提出意見及建議進行分析,不斷改進服務質量,提高管理水平。
9、負責定期上報藥品質量信息,及藥品不良反應報告。
10、以身作則,團結員工,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尊重員工的創造性,增強凝聚力。
11、認真抓好安全保衛工作,協調外部公共關系。
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四
(1)為合理控制藥品的經營過程管理,防止藥品的過期失效,確保藥品的儲存、養護質量,根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藥品應標明有效期,未標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藥處理,驗收人員應拒絕收貨。
(3)距失效期不到6個月的藥品不得購進,不得驗收入庫。
(4)藥品應按批號進行儲存、養護,根據藥品的有效期相對集中存放,按效期遠近依次堆碼,不同批號的藥品不得混垛。
(5)近效期藥品在貨位上可設置近效期標志。
(6)對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藥品應按月進行催銷。
(7)對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藥品應加強養護管理、陳列檢查及銷售控制。
(8)及時處理過期失效品種,嚴格杜絕過期失效藥品售出。
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五
1、藥品是一種規定了有效期的特殊物質。為了保障臨床用藥安全有效,防止藥品過期失效,造成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藥品的采購應根據我院臨床用藥的需要對購進藥品的數量進行科學預計,并應遵循勤購勤銷的原則,盡量減少藥品庫存。采購藥品時盡量選擇距失效期較遠的藥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個月、其它藥品不少于一年)。
3、按照藥品的儲存條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4、藥品的有效期應專門登記,并由科室藥品質量管理人員定期(每周)到各藥房、藥庫檢查并作好登記,發現臨近失效期且用量較少的藥品要及時向科室報告,以便各藥房間調劑使用。不能調劑或調劑后不能在有效期內用完的品種應及時與藥品供應商聯系退貨事宜。
5、有效期藥品應按批號存放,遵循先進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號發貨的原則。
6、各藥房從藥庫領取藥品時,應控制品種、數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臨床用藥的需要,又要防止過期失效。
7、藥房對距失效期3個月的常用藥品不能領用;發給患者帶走的效期藥品,必須計算在藥品用完前有一個月的時間;院內使用的效期藥品應在距失效期前1月發出。失效的藥品不能發出。
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六
l、藥品的有效期是指藥品在規定的儲存條件下能保持其質量的期限。藥品采購計劃嚴格貫徹“以用定進”的原則,未經負責人批準,不得購進近華年內失效的藥品。
2、藥品的外包裝及標簽應有明顯的有效期標志,對沒有有效期標志的,驗收人員應拒絕驗收。
3、效期藥品的堆垛儲存及陳列,必須按藥品生產批號的順序分層擺放。
4、藥品在調配及使用時必須執行“先產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則。
5、近效期藥品嚴格復核效期,藥品失效期前6個月,應列入近效期商品催銷表內,報質量管理機構采取措施催銷。
6、過期藥品不準調配及使用,應移入不合格區.按《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執行銷毀。
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七
1.目的:合理控制藥品的經營過程管理,防止藥品的過期失效,確保藥品的儲存、養護質量。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3.適用范圍:本公司進貨驗收、在庫養護、出庫復核和銷售過程中的藥品效期的管理。
4.責任:質量負責人、驗收員、養護員、保管員、營業員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藥品應標明有效期,未標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藥處理,驗收人員應拒絕收貨。
5.2.距失效期不到*個月的藥品不得購進,不得驗收入庫。有效期不到一年的藥品,每月應填報《近效期藥品催售表》,上報質量負責人。
5.3.藥品應按批號進行儲存、養護,根據藥品的有效期相對集中存放,按效期遠近依次堆放,不同批號的藥品不得混垛。
5.4.對有效期不足*個月的藥品應按月進行催銷。
5.5.對有效期不足*個月的藥品應加強養護管理、陳列檢查及銷售控制。
5.6.及時處理過期失效品種,嚴格杜絕過期失效藥品售出。
5.7.嚴格執行先進先出,近期銷出,易變先出的原則。
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八
1藥品應標明有效期,未標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藥處理,驗收人員應拒絕收貨。
2距失效期不到12個月的藥品不得購進,不得驗收入庫。有效期不到一年的藥品,每月應填報《近效期藥品催售表》,上報質量管理人員。
3藥品應按批號進行儲存、養護,根據藥品的'有效期相對集中存放,按效期遠近依次堆放,不同批號的藥品不得混垛。
4對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藥品應按月進行催銷。
5對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藥品應加強養護管理、陳列檢查及銷售控制。
7及時處理過期失效品種,嚴格杜絕過期失效藥品售出。
8嚴格執行先進先出,近期銷出,易變先出的原則。
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九
一、化學藥品保管室要陰涼、通風、干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電爐通電)時,必須有人看守。
二、化學藥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學專業知識的人專管。
三、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并采用科學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變質的應裝在避光容器內;易揮發、溶解的,要密封;長期不用的,應蠟封;裝堿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所有化學試劑(包括標樣、溶液、固定試劑)的試劑瓶上都應貼有醒目的標簽,標簽上應注明:試劑名稱、配制時間或購置時間、保存期限、存儲人、試劑體積。
五、禁止在貼有標簽容器內盛裝與標簽不符的物品。
六、禁止使用實驗室器皿盛裝食物;切勿用茶具、食具盛裝藥品;切勿用燒杯充當茶具使用。
七、稀釋硫酸時,必須在硬質耐熱燒杯、錐形瓶中進行,只能將濃硫酸慢慢注入水中,邊到邊攪拌,溫度過高時,應等冷卻或降溫后再繼續進行,嚴禁將水倒入硫酸中。
八、開啟易揮發液體試劑之前,先將試劑瓶放在自來水中冷卻幾分鐘,開啟時瓶口切勿對人,最好在通風櫥內進行。
九、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或沙浴中進行,避免明火。
十、配制試劑或在實驗室中會產生有毒和腐蝕性氣體的操作過程應在通風廚內進行。
十一、用電應遵守安全用電規程。
十二、實驗室中應備有急救藥品、消防器材和勞保用品。十三、下班前檢查水、電、門、窗等,確保安全。
十四、對危險藥品要嚴加管理:
1、危險藥品必須存入專用倉庫或專柜,加鎖防范。
2、互相發生化學作用的藥品應隔開存放。
3、危險藥品都要嚴加密封,并定期檢查密封情況,高溫、潮濕季節尤應注意。
4、對劇毒、強腐蝕、易爆易燃藥根據使用情況和庫存量制定具體領用辦法,并要定期清點。
5、危險藥品倉庫(或柜)周圍和內部嚴禁有火源。
6、用不上的危險藥品,應及時調出,變質失效的要及時銷毀,銷毀時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環境。
7、主動爭取當地公安部門對危險藥品管理的指導和監督。
8、劇毒藥品,用后剩余部分應隨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柜)。
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十
一、質量不合格藥品不得采購、入庫和使用。凡與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不符的藥品,均屬不合格藥品,包括:藥品的內在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的藥品;藥品的外觀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的藥品;藥品包裝、標簽及說明書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藥品。
二、加強近效期藥品管理,有效期在半年內的藥品確定為近效期藥品。
三、在藥品驗收、儲存、養護、使用過程中發現有近效期的藥品,必須采取措施,爭取在效期內用完;發現質量問題或過期藥品醫療器械時,應及時確認,確定為不合格的應集中存放。
四、不合格藥品、醫療器械應按規定進行報損和銷毀。
五、不合格藥品的.報損、銷毀由藥房負責人統一負責,不合格藥品的報損、銷毀要填報不合格藥品報損有關單據,并填寫報損藥品銷毀記錄。特殊藥品按規定處理。
六、應認真、及時、規范地做好不合格藥品、醫療器械的處理、報損和銷毀記錄,記錄應妥善保存。
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十一
一、本衛生室藥品管理制度,依照《xx市藥品監督管理局、xx區教育局》普藥檢[20xx]10號文制定,以切實保證師生用藥安全有效。
二、衛生室應當嚴格執行藥品的質量管理與采購驗收制度,衛生室不得擅自采購醫療機構的醫院制劑,衛生室老師要堅持對購進的藥品,做到根據原始憑證逐批驗收。
三、衛生室應當嚴格使用規定藥品目錄范圍內的藥品,堅決不使用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對師生的用藥情況,必須及時記錄于藥品登記本。
四、對于破損、過期、失效的藥品報損銷毀,應當詳細記錄造列清單,及時交報有關部門處理。
五、經常保持藥柜的清潔,注意采取有效的防潮、防霉措施,嚴格防止人為的污染藥品。
六、藥品存放必須分類定位: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串味藥與不串味藥要注意分開放至不同藥柜,并以標簽注明。
七、對藥品實行效期管理,做到“先進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則,堅持定期對藥品進行質量的檢查,禁止使用過期、變質、變霉的藥品。
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十二
1、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學,又要保證安全的原則,管好用好化學藥品,加強危險藥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教育。
2、危險藥品要存放在專用櫥內,在存放專用櫥的儲藏室;有陰涼、通風、防潮、避光等條件;有防火防盜安全設施;實行專專人管理制度。
3、不同性質,互相會發生化學作用的危險藥品要隔開存放。
4、危險紅品容器應封閉,防止漏氣、潮解。見光容易起變化的危險藥品應裝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對危險藥品包裝和藥品質量要定期檢查。
5、要加強對火源的管理。危險藥品儲藏室周圍及內部嚴禁火源。
6、危險藥品要有可靠的懂得危險藥品管理知識的人員管理。
7、化學藥品容器都要有標簽,并涂蠟保護;對分裝的藥品在容器標簽上要注明名稱、規格、濃度;無標簽藥品,不難擅自亂扔、亂倒,必須請化學老師經化學處理后方可處置。
8、管理人員要建立危險藥品(化學藥品)各類賬冊,藥品購進后,及時驗收、記賬,使用后及時消賬,掌握藥品的消耗和庫存數量。
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十三
1、藥房、藥庫應配備專職的養護人員,養護人員應經專業或崗位培訓,熟悉藥品保管和養護要求。
2、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儲存藥品的倉庫應陰涼、干燥、通風,配備必要的控溫、防潮、避光、通風、防火、防蟲、防鼠、防污染等設施設備,保證藥品質量。
3、每月對各類養護設備定期檢查并記錄,記錄保存2年。定期對儲存藥品進行檢查和養護,防止藥品變質、失效造成損失。對6個月內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藥品,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催銷表”。
4、發現藥品質量問題,及時與質量管理員聯系,懸掛明顯標志,停止調劑。報廢、待處理及有問題的藥品,必須與正常藥品分開,并建立不合格藥品臺賬,防止錯發或重復報損,造成賬貨混亂和嚴重后果。
5、倉庫應建立藥品保管卡,記錄藥品進、存、出狀況。
6、養護人員應對藥品實行色標管理。待驗品、退貨藥品庫(區)——黃色;合格品、零貨稱取、發貨藥品庫(區)——綠色;不合格品庫(區)、報損藥品(區)——紅色。
7、養護人員做好溫濕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9時—10時,下午15時—16時各記錄1次溫濕度。根據溫濕度的情況,采取相應的通風、降溫、增溫、除濕、加濕等措施。重點做好夏防、冬防養護工作。每年落實專人負責,適時檢查、養護,確保藥品安全度夏、冬。
8、建立健全重點藥品養護檔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斷總結經驗,為藥品養護提供科學依據。
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十四
5.1不合格藥品:指藥品質量(包括外觀質量、包裝質量和內在質量)不符合國家設定標準和有關管理規定的藥品。
6.1、不合格藥品包括:。
6.1.3、過期、失效、霉爛、變質及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藥品;。
6.1.4、各級藥品監督部門抽檢驗不合格的藥品;。
6.1.5、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禁止銷售的藥品。
6.2、各環節不合格藥品處理程序:。
6.2.4、上級藥監部門抽查,檢驗為不合格藥品,或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禁止銷售的不合格藥品由公司質管科電話通知各連鎖門店立即停止銷售。同時出具“藥品召回通知單”,下發至各連鎖門店。門店填寫“退貨通知單”直接退回配送中心。若由門店首先發現,立即電話通知公司質管科,并填寫“退貨通知單”直接退回配送中心。
6.2.6、質管科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情況應進行歸檔、匯總;。
6.2.7、如違反上述現象,不按規定操作及造成不合格藥品的銷售和質量事故的將在質量考核中處罰相應的責任人。
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十五
為規范醫院相關工作人員在藥品使用過程中的行為,保證臨床用藥的安全、合理、經濟,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根據《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處方管理辦法》、《陽江市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范》等相關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醫生:應根據病人診斷結果為病人選擇合適的藥物,嚴禁醫生開大處方、亂開貴重藥品,實行大處方登記跟蹤制度。對不合理用藥的大處方,給予醫生業務警示,并處以一定的經濟處罰。
二、藥學技術人員:應認真審核處方,準確調配藥品,正確書寫藥袋或粘貼標簽、包裝;向患者交付處方藥品時,應當對患者進行用藥交待與指導。藥學技術人員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認為存在安全問題時,應告知處方醫師,請其確認或重新開具處方,發現藥品濫用和用藥失誤,應拒絕調劑,并及時告知處方醫師,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發代用藥品,對于發生嚴重藥品濫用和用藥失誤的處方,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按有關規定報告。
三、護理人員:應做好最后把關工作,發現有不合理使用或其他失誤的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并作處理。對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物應認真執行。患者出院帶藥,一律由護理人員代領送到床前,并詳細介紹藥品名稱及服用辦法。
四、抗菌素的使用管理:要根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實施細則,明確各級醫師非限制使用、限制性使用和特殊使用的權限,嚴格處方行為,落實分級管理要求。同時要建立健全醫院促進、指導、監督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的管理和評價制度,將藥物的合理應用納入醫療質量和綜合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規范醫師的用藥行為。
五、特殊藥品的使用:
1、有麻醉處方權的醫生才可開具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處方。
2、處方的調配人、核對人應當仔細核對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處方,簽名并進行專冊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處方,拒絕發放。
3、每張處方的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數量不得超過規定的要求。
4、麻醉的藥品注射劑型僅限于醫療機構內使用或者由醫務人員出診至患者家中使用。
5、醫院使用放射性藥品必須符合國家放射性同位素衛生防護管理的有關規定。
6、醫院供應和調配醫療用毒性藥品,憑執業醫師的正式處方。調配處方時,由配方人員及具有藥師以上職稱的復核人員簽名蓋章后方可發出。如發現處方有疑問時,須經原處方執業醫師重新審定后再進行配制。
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實用16篇)篇十六
為加強藥品入庫檢查驗收環節的質量管理,確保在庫藥品質量穩定,保證臨床科室及患者用藥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藥品的入庫驗收包括購進藥品和發出退回藥品的檢查驗收。
二、藥品檢查驗收必須進行藥品內外包裝及標識的檢查。藥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要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相關規定。
(一)檢查藥品內、外包裝。藥品包裝應清潔、完整、無滲漏、包裝外觀字跡清楚。外觀包括:木箱、紙箱、包材及襯墊物、麻袋、塑料袋等包物。藥品外包裝應堅固耐壓,防潮、防震動。包裝用的'襯墊應清潔衛生、干燥、無蟲蛀,紙箱要封牢、捆扎堅固、封條不得嚴重破損。驗收整件包裝應附有產品合格證。對儲存溫度有特殊要求的藥品應按規定包裝并符合說明書上的溫度要求。
(二)核對標簽和說明書。藥品包裝標簽及說明書上應印字規范、清晰,內容應包括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藥品的名稱、規格、批準文號、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標簽或說明書上還應有藥品的成分、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癥、不良反應、注意事項及貯存條件等,要求貼牢貼正,不得與藥品一起放入瓶內。
(三)特殊管理藥品、外用藥品、非處方藥品應有標識。
(四)進口藥品應檢查藥品包裝是否注明中文名稱、生產企業、國別、批號、有效期、主要成分、中文說明書等。
三、特殊藥品應雙人驗收。
四、驗收進口藥品、生物制品時應索取加蓋供貨單位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等相關證件的復印件。
五、發出退回的藥品驗收,必須核對藥品名稱、生產廠家、生產批號、有效期限等相關信息是否與我院發出的藥品相一致,外包裝必須完好無損。對貯存條件要求比較嚴格的藥品(例如需要冷藏),一律不得回退。
六、對不合格的藥品,按照《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處理。
七、藥品驗收入庫后,倉庫管理員要及時完成藥品驗收記錄,驗收記錄至少保存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