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一
根據“國務院446號令”精神,為嚴格控制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確保煤礦生產安全和職工身體健康,為實現我礦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
1、一煤礦主要負責人必須認真執行《煤礦安全專篇》編制的回采工作面、掘進工作面個數,以此為據組織定員,不得增加回采工作面及掘進工作面個數來達到增加定員超能力生產的目的.。
2、回采工作面及掘進工作面必須按照《作業規程》中規定的定員上崗作業,不得任意增加每班作業人數來提高生產能力,違反規定,處罰責任人200-500元/次。
3、不得超勞動強度、超時工作,嚴格實行8小時工作制,除特殊情況處理安全隱患外,不得隨意加班延點。
4、特作人員和其它崗位人員實行崗位定員:安檢員、瓦檢員、放炮員、機電工、絞車工、監控員、其它井下后勤人員均按安全生產的實際需要配備,不得隨意增減。
5、定員職工必須同煤礦簽定勞動合同、安全生產責任書并如實配合礦方建立職工檔案。
6、定員職工必須按礦方要求配合醫院進行健康檢查,以便煤礦建立職工健康檔案。
7、職工必須經煤礦或上級煤炭主管部門培訓后考試合格才能入井工作。特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
8、上崗職工必須遵守煤礦勞動紀律。堅守崗位,干好、干足8小時。按時上下班,特殊情況要請假,礦方同意后方可離開礦上。
9、煤礦職工必須參加每月二次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認真做好學習聽講,考試不及格者,須補課學習后重新補考。
10、業余時間可開展正常娛樂活動,不允許賭博和酗酒鬧事,違者按《三違處罰條例》處罰50元-500元/次的罰款或者開除出礦。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二
1、出勤。
工作時間:以部門現行工作規定時間;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需提交《員工加班申請表》經部門一級主管批準后至人力資源部登記,方可實施。
打指紋: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打指紋(共計每日兩次)。
注:忘記打指紋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指紋的時間交至人力資源部審核同意予以補簽。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部門行政助理處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一級主管及總經理室批準,并至人力資源部登記。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一級主管事前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一級主管和人力資源部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
全勤獎:每月50元,以考勤卡為準。(開會遲到兩次者,不參加滿勤考核)。
例:
行政人員上班9:3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30以前下班或離開,視為早退。
遲到細則,處理如下:
a:遲到15分鐘內,扣個人工資20元;
b:遲到30分鐘內,扣個人工資50元;
c:遲到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2倍;
d:遲到2小時以上,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3倍。
注:如遇特殊情況,須于上班前一小時之內親自打電話向部門一級主管請假,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早退細則:
a:早退15分鐘內,扣個人工資20元;
b:早退30分鐘內,扣個人工資50元;
c: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2倍;
d:早退2小時以上,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3倍。
2、曠工。
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滿三天后的.兩天內交“辭退處分報告”。
3、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獎罰單應在完成流程后的3個工作日內交由總經理室審核后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計。
上級主管在批示員工請假單、休假單時,必須保證該部門營運工作的正常進行,若因人員請假或者補休影響部門營運工作,則追究上級主管責任。
每月調休次數兩次,包括自調和被調。
xxxx部門。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三
為了加強井下勞動定員及入井人數的控制、管理,防止超定員進行生產建設,根據本礦建設工程進度、作業場所設置等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全礦每條井筒每班入井人員不得超過15人。
1、各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井下勞動定員管理全面負責,隊長要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做好該項工作,并對當班的井下勞動定員管理負責。
2、在編制作業規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時,必須嚴格按照井下作業場所的生產條件、工程量、生產工藝及作業方式等實際情況,編制合理可行的勞動組織和出勤內容,明確作業場所每班的實際作業人數。
3、各隊的主要負責人及帶班下井干部必須在班前點名統計當班的實際下井人數。
4、本礦人員下井時,必須到充燈房領取礦燈和自救器。
5、充燈房、檢身房要嚴格按照《煤礦上下井人員清點制度》及時、準確地統計好每班的上下井人員數量,做到“三對口”。
6、安檢人員要對各單位的井下勞動定員情況開展日常檢查。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四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有效提升員工工作效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公司上班時間: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
1、打卡次數:全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一天共計兩次。
2、打卡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班到崗時間—上午9:00。
下班離崗時間—下午17:00。
3、周末及節假日加班人員按實際打卡時間計(前臺工作人員實行周末輪休制,不計加班)。
公司全體員工(除高層及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可不定工作時間無需打卡。)。
利用指紋生物識別唯一性特征進行考勤,更加客觀、公平、公正。
1、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外出辦事,未能按時打卡的,須在前一日或當日到前臺填寫《打卡異常登記表》(附表1),登記未打卡時間,并說明原因。
2、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返回打卡的,須在次日到前臺登記說明。
3、上下班忘記打卡的,須在次日前到前臺登記說明。每月累計忘記打卡五次,按遲到一次處理,以此類推;累計三次遲到按事假半天處理,以此類推;累計三天事假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遲到、早退超過1個小時,以事假半天處理。
5、周末及節假日加班人員嚴格執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加班務必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附表2)交至人力資源部(臨時加班請于之后第一個工作日補交);換休時間以實際加班打卡時間為準,并且提前填寫《換休申請表》(附表3)交至人力資源部方可換休。
6、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按時打卡也沒有登記說明的,根據時間按遲到或事假處理;每天缺少一次打卡的,又沒有登記說明的,按曠工半天處理,全天未打卡又沒有登記說明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7、因遇停電或考勤系統故障無法正常打卡時,至前臺進行簽到和簽退。
1、每月初,前臺根據指紋打卡記錄和《打卡異常登記表》進行考勤統計。
2、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核對考勤記錄,記錄結果作為員工領薪的基本依據。
1、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執行本細則;
2、本細則自頒布起執行,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五
為了貫徹執行國家的勞保方針政策,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規范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發放工作,進一步增強職工的安全防護意識,從而保護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號令《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
(1)、采購人應到國家定點經營單位或企業購買勞動防護用品和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2)、在購買過程中,應要求經營或生產方提供出示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和生產檢驗合格證。在采購特種防護用品時,應要求經營或生產方提供出示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
2、勞動保護用品入庫前,采購人員應對購買的勞保用品仔細驗收檢查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3、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
(1)、倉庫保管應對勞動防護用品實行驗收、發放、保管,并實行失效報廢制度,從而保證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質量。
(2)、倉庫保管應對勞動防護用品定期檢查,如有庫存不足等情況,要及時上報部門負責人。
4、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
(1)負責勞動防護用品責任人要建立統一臺帳,詳細填寫記錄人姓名、工種、品名、發放標準、領用時間等事項。
(2)勞保用品必須按時足額發放,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克扣勞保用品。
(3)勞保用品用于勞動保護,不得轉讓、買賣。
(4)按崗位分發的勞保用品(如雨衣、雨鞋等),只準上班時使用不得帶離崗位。
(5)特殊工作崗位職工,另發特種崗位勞動防護用品。
5、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
(1)、本公司職工在勞動防護用品的領取后要根據勞動需要對勞動防護用品應做到“三會”(會正確使用、會檢查可靠性、會簡單的維護和保養)。使用者要在使用前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確保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期內防護性能完好。
(2)、本公司職工要互相監督,在作業時嚴格按照規定方法正確使用、佩戴、維護勞動防護用品。防止意外發生。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經發現,由安全生產組織機構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第一次發現罰款20元,再經發現罰款50元,第三次發現進行勸退。
1)采購的勞動防護用品無“三證”或屬偽劣產品的;
2)故意損壞勞動防護用品的;
3)不按規定使用、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的;
4)弄虛作假騙領勞動防護用品的;
5)使用已損壞或失效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6、倉庫保管定期檢查,并實行失效報廢制度,從而保證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質量。
7、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附件)發放明細(附件)
勞動安全防護用品發放登記表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六
除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之外的所有南之非一線員工。
注:新產品拓展部因工作環境限制,考勤以記錄統計為準。
1、打卡規定:
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打卡次數:2次,即上班1次和下班1次。若出現故障,請及時聯系綜合管理部陳晨。
注:無論任何原因,到達公司和離開公司必須打卡。
2、因公外出需要填寫《外出申請單》,并需在回公司后一個工作日內交至綜合管理部。
3、所有請假必須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待相應審批權限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的,必須在休假之前以電話方式請假,上班后立即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
4、請假的.審批權限:
1、基本定義:
1)、遲到:上班時間已過,因非工作原因20分鐘以內到崗者;
2)、早退: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提前20分鐘以內離崗者;
3)、曠工: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且無領導批準的'請假單。
2、未打卡的定義:上班或下班無打卡記錄。
3、對缺勤的相關處罰規定參見補充說明。
本制度于20xx年4月1日起正式實行,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七
勞動防護用品是保障從業人員免遭或減輕各種人身傷害或職業危害的重要措施,是保障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的.基礎。為規范項目施工中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1項目部根據作業場所中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規及《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等標準規定,為從業人員免費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護品。
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護品。
2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購買須到有資質的專營商店或生產企業,必須具有“三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質量鑒定證)。采購人員應索取“三證”的復印件備案存查。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絕緣鞋、絕緣手套…等。
3對于分包隊伍自行配置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項目部應索取其“三證”的復印件備案存查。
4購置的護品須經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驗收。
5專職安全員在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前,應按照使用要求對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6項目部應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護品的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和配戴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從業人員做到“三會”(會檢查護品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會正確維護保養)。
7專職安全員必須隨時檢查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配戴使用是否正確,對違規行為及時糾正。
8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規定: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且應調整好帽箍、帶扣后,系緊帽戴;
2)電工作業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嚴禁酒后操作;
3)搭、拆腳手架及無可靠防護措施的臨邊、高空作業時,必須配戴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禁止打結或接長使用,系掛牢固。
4)使用打夯機、砼振搗器時,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5)使用電鉆、砂輪等手持電動工具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戴絕緣手套;
6)吊籃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帶必須系掛在保險繩上;
8)高處作業時不得穿硬底和戴釘易滑的鞋;
10)使用園盤踞時,操作者應戴防護眼鏡;
11)粉塵作業環境下按規定配戴口罩;
12)在有機動車通行的環境下、及人機配合作業時,須穿反光背心;
13)使用木工機械時,操作者的工作服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
14)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背,衣褲無破損殘缺;
15)其他有關個人防護用品的配戴規定。
9項目部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及時更換、報廢過期和失效的勞動防護用品。
10項目部應建立保存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記錄(包括“三證”)資料,并應由專職安全員備案,以備查驗。
附注:
1)安全帽上面應有四項永久性標志,包括:制造廠名稱、商標、型號,制造年月,生產合格證和檢驗證,生產許可證編號。
2)塑料安全帽的有效期為2.5年,玻璃鋼(包括維綸鋼)和膠質安全帽的有效期為3.5年,超過有效期的安全帽應報廢。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八
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1、公司在冊員工。
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2、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1、考勤規定。
(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后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60%;80%;100%。
(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閑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煙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煙,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煙)。
2、請假、外出手續。
(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后補辦。
(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周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干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3)請假同意后《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后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采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簽具《出門單》。
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xx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干、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xx市至xx市xx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6、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8、其他售后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九
(1)員工分類工作是酒店制定各級崗位職責的基礎,也是對各類崗位的考核和評定工資的依據。
(2)酒店人員按工種崗位分為五大類崗位系列:管理崗位、廚師崗位、服務崗位、工程技術崗位、普通工崗位。按崗位系列性質劃分,可分為生產服務人員、輔助生產服務人員、部門管理人員、后勤服務人員和其他人員。
a、生產服務人員:指總臺接待人員、廚師、服務員、營業員、收銀員、行李員、話務員、賓客理發員等直接從事生產服務的人員。
b、輔助生產服務人員:指間接服務于生產的工程維修人員和洗衣房人員、保衛巡邏人員等。
c、部門管理人員:指在酒店各職能機構、業務部門,即從事行政及經營部門的管理人員。
d、后勤服務人員:指服務于員工生活或帶有間接服務于生產的人員,如員工浴室、員工宿舍、員工餐廳、員工理發、環境衛生等后勤服務人員。
e、其他人員:指由酒店開支工資,但所從事的工作或活動與酒店經營活動基本無關的人員,包括:六個月以上患病休假員工、工傷假人員、長期脫產學習人員、出國援外人員、派往外單位工作人員等。
(3)勞動定員范圍是指酒店正常服務和經營活動中所必須的工作人員,即在酒店中從事固定性或臨時性工作,由酒店支付工資的各類人員。
(1)編制定員是根據酒店的規模、經營范圍、服務內容等,確定各類人員的數量和質量。
(2)編制定員應貫徹以下原則,一是要服務和工作實際需要出發;二是精簡、統一、效能,防止層次過多人員臃腫,要建立統一指揮,精干的工作系統,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先進合理;四是應變原則。保持相對的穩定的同時,視情況變化及時調整。一般核編后保持一年不變,不斷提高編制定員的管理水平。
(3)酒店計算定員的具體方法一般分為以下幾種:。
a、按崗位定員。根據崗位計算定員。采用這種辦法,首先要確定酒店內部的機構設置、經營方向、服務規格和設施設備,再考慮各崗位的工作量、效率、班次及出勤率等因素。這種方法一般適用于無法按勞動定額計算定員的工種。如非經營部門人員、行李員、大門應接員和采購員、倉保員、設備維修工及管理職能部門的人員。
b、按設備設施定員。根據酒店設備設施的數量和員工看管的定額計算定員。此種辦法適用于客房部、工程部、餐飲部等部門中部分工種。如客房服務員一般可按一人負責十二間標準客房清潔工作,并按酒店房間數的70-75%計算定員(按此方法計算是指客部包括前廳部、康樂部、客房樓層、公共區域、洗衣房、夜總會、桑拿等部位);餐飲工作人員應根據宴會餐廳與點菜餐廳的.不同比率,爐灶數量的多少、其他服務功能等,并結合客人上座率,一般按70-75%計算定員;工程維修人員的電工、管道工、機械工可視酒店的電器、管道等設備的新舊程度等具體情況加以確定。
c、c以及各工種之間的比例都可以采用這種辦法。如員工餐廳廚師可按就餐人數的一定比例計算定員,尤其是后勤保障與職能部門人員控制在一定的比例內,推行并崗位。從整個酒店來講,人員配備應首先依據比例定員辦法進行宏觀控制,即酒店員工總數與客房總數配備形成一定的比例關系。
d、按勞動效率定員。就是按崗位工作量和勞動定額計算定員。企業不同于一般生產性企業,它是一種綜合性的行業,勞動過程中隨時服務的比率較大。因此,勞動定額很難確定,但又確實存在,只不過有顯化和潛化兩種表現形式而已。目前,按勞動效率定員的辦法適用于酒店的洗衣房、餐飲等部門。
(4)實行編制定員的關鍵是實施工作過程中的管理。因此,應采取必要的技術組織措施,如引進先進設備、改善勞動組織;不得隨意批調經營部門人員從事非生產服務活動,經營部門人員外借要限期返崗等;要妥善調劑崗位余缺人員,特別要及時地把多余人員減下來,不然就會使編制定員流于形式;要保持定員水平的先進合理,可以采取調整某些環節的工作任務,或者采用臨時調動和借用的辦法,來解決勞動力不平衡的問題,在特別忙的季節,勞動力又無法平?的情況下,可臨時招用季節性勞工或實習員來解決,但忙季過后,應堅決清理,還要建立健全各項有關勞動管理制度,將編制定員工作真正落實到實處。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
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為強化勞動紀律管理,增強員工勞動紀律性,特制定《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竄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午餐時間未到提前就餐者視同早退。
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后上班,違者每次罰1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50元。
5、各部門、車間必須在早7:50前組織召開班前會,8:00后所有人員需進入工作狀態,違者每次罰30元。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6、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5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直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辭退處理,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并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9、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后,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1、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降職、開除的處分,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3、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50元處理:
(1)員工出廠,除正常下班時間以外必須持有出門證(出門證需注明出廠時間和返回時間同時門衛室要做好登記)。無出門證出廠門衛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廠或報公司管理部處理。
(2)著裝得體,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著裝要求的,車間主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衛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游戲。
(5)不服從企業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7)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倉庫、財務部門等。
(8)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9)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嘩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0)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1)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2)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3)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
(14)設備、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
(1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6)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煙區域吸煙的,造成損失的并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7)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
14、存在以下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100元處理:
(1)不經批準,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礦工除扣發三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2)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代打卡的,給予雙方處理。
(3)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4)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5)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6)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7)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并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沖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15、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予以辭退并處罰款200元:
(1)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曠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2)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3)嚴禁酒后進廠返工,對于有明顯飲酒跡象的,值班保安有權拒絕入內。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6)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7)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
(1)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行為足以嘉獎或立功者。
(3)及時發現并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嘉獎或立功。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嘉獎或立功。
(5)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責任,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嘉獎或立功。
(6)連續長期對使用的設備進行良好的保養,使設備長期處于良好的運作狀況,得到設備管理人員或車間主任的確認。嘉獎或立功。
(7)非本屬職能者,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嘉獎或立功。
(8)工作崗位中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并得以認定,嘉獎或立功。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積極為客戶、商戶服務,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評。給予嘉獎或立功。
16、員工因違紀受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17、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18、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一
(1)學習勞動教學大綱,在此基礎上認真制訂學期授課計劃及進度安排計劃。
(2)認真備課,在寫好教案的同時,要為學生在勞動課中做到手腦并用而做好一切準備工作。
(1)教師在響預備鈴前要到達教課現場,為學生上課和實習做好一切課前準備。
(2)要按計劃完成課堂教學,提高四十分鐘的效率,精講多練,讓學生有充分的動手時間。
(3)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無離開課堂,不提前下課。
(4)必須教育學生愛護一切公共財物及教學設備,凡有損壞現象要及時查明原因,進行批評教育,嚴重者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5)嚴格上課紀律和上課的考勤制度,記錄每節學生出勤的情況。
作業要適當,使學生既動手又動腦。基本上當堂完成,每次作業要批改、打分、作記錄,作為勞動課的評分成績。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職業健康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第三條、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當包括下列資料:
(一)職業健康培訓資料,包括培訓內容、培訓人數、考試情況等內容;
(二)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資料,包括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和分布、接觸人群情況等內容;
(四)健康監護資料,包括職業健康檢查、禁忌癥處理、職業病病人管理等內容;
(七)職業健康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為應當存入職業健康檔案的資料。
第四條、職業健康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指定專人負責職業健康檔案管理工作,并做到:
(一)按照要求填寫職業健康檔案有關內容,保證職業健康檔案的準確性;
(二)每年定期對職業健康檔案進行復核,并及時修訂;
(三)及時將職業健康檔案信息錄入計算機,加強職業健康檔案信息管理;
(四)妥善保管職業健康檔案及相關原始資料。
(五)嚴格職業健康檔案借閱管理,非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一律不得外借。
第五條、接受相關政府管理單位對職業健康檔案工作進行技術培訓和業務指導、對職業健康檔案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職業健康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職業健康檔案數據采集和匯總,建立分公司職業健康檔案信息管理系統,對檔案信息實施動態管理,及時更新數據。
第七條、職業健康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職業健康檔案負有保密義務,應當由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三
為了加強對全校教職工勞動紀律的管理,增強教職工勞動紀律觀念,使教職工的勞作有規可循,有據可依,制定本制度:
全年工作日原則上不超過250天。周三至周日為工作日,周一、二為雙休日。單周二為學習、會議時間,周學習時間不低于4小時。行政班作息時間:夏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教育教學崗位作息時間:在行政班作息時間基礎上,上班時間提前10分鐘,晚自習作息時間為:19:00—21:30。
節假日以及學校規定的其它值班時間納入作息管理。會議、學習、監考、輔導、培訓和集體活動等業務工作時間納入作息管理。后勤、安全保衛管理工作,實行全天候作息管理和輪班休息制度。后勤經營、服務和非學校常規工作人員另行管理。
(一)考勤。
實行學校、部門兩級考勤管理。學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考勤工作,提前15分鐘到崗。實行逐日考勤,每月公布考勤結果,每日備查。學校、部門考勤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工作考核目標,教職工考勤情況納入對教職工獎懲和崗位評價雙重管理。學校作息制度規定的值班時間、會議、學習、監考、培訓和集體活動等均納入考勤管理。
簽到:實行上班、學習、會議簽到制度。學校教職工(含校委會領導和中層管理干部)必須按規定時間在學校、部門辦公室或指定地點簽到,并標明簽到時間。超過規定時間,用紅筆在綜合辦公室簽到。
簽退:實行下班簽退制度。學校教職工在學校、部門辦公室或指定地點簽退,并標明簽退時間。提前離校不得簽退,按請假或公差手續處理。
考勤不得弄虛作假。每日由校長或部門主要負責人對簽到、簽退情況簽注復核。考勤人員不堅持原則,弄虛作假,每次扣除本人當年津補貼或績效獎50元。代簽與被代簽人每次扣除本人當年津補貼或績效獎各100元。
(二)崗位督查:學校綜合辦公室對教職工在崗情況進行隨機抽查。
(三)缺勤處理:
1、上班、學習、會議等遲到、早退、脫崗在1分鐘內每次扣發當年津補貼或績效獎20元,3分鐘內每次扣發當年津補貼或績效獎50元,10分鐘以內每次扣發當年津補貼或績效獎200元,30分鐘以內每次扣發當年津補貼或績效獎500元,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
2、一個月內遲到、早退、脫崗累計3次及以上視為曠工半天;月累計遲到、早退、脫崗5次以上視為曠工一天。
3、一個月內曠工半天,當年不再享受津補貼和績效獎;一月內曠工累計一天,再按降級或待崗處理。一個月內曠工兩天或以上,按辭退處理,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學校不負由此引起的勞動補償責任。
4、教職工因故停崗、待崗期間,只發合同工資。
5、教學教師曠課一節視為曠工半天。
6、教師因事、因病請假調課,應提前至少一天報教務科,由教務科統一安排,私自調課,違者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7、學校安排的會議、學習、組織生活、工會活動以及其它集體活動,請假一次,扣發當月津補貼或績效獎50元,無故缺席視為曠工半天。
1、全校教職工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因故必須請假的,以不影響學校、部門工作布署安排為前提,并嚴格控制請假人數和請假時間。
2、嚴格執行請假書面審批程序,不假(含未準假)離校離崗按曠工處理。
審批程序:教職工臨時請假(1到2小時)由科室長書面審批;半個工作日至一個工作日,科室報綜合辦主要負責人書面審批;二個工作日至三個工作日,副校長書面審批;四個工作日及以上,按以上程序再報校長審批;十個工作日及以上,由校務委員會決定。中層干部及校領導請假,須由校長審批;五個工作日及以上,由校務委員會決定。
3、凡請假人員必須具備書面請假條當面請假,按請假程序辦理。
4、按程序批準的請假條,統一交學校綜合辦公室登記保管,同時發給準假條。假滿必須到綜合辦公室憑準假條銷假,回工作部門報到。不銷假或超假不續的,視為曠工。如需續假,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按程序批準后續假方能有效。除重大疾病外,口頭請假、托人請假視為請霸王假,一律按曠工處理。因病或其它學校認同的特殊情況無法或來不及當面提出書面請假或續假的,應按審批程序由本人電話說明或親屬說明,同意后視為暫時準假,批準人向綜合辦說明情況,請假人返校后必須出具相關證明及補假條或申請,按程序批準后視為有效。
5.病假:因病需請假者,應有縣級以上或醫保定點醫療單位出具的證明,急、重病人住院的,當天應報告綜合辦,并履行請假手續。當月門診病假限額天數為:50歲以下3天以內,年齡50歲以上(含50歲)的7天以內(住院病假加倍計)。在限額天數以內的病假者,按每天30元調減本人當月津補貼或績效獎,超過天數的`,原則上按事假處理。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療半月以上的應作停崗處理,按醫療保險、福利等有關政策執行。
6、事假:(1)一般事假每月不能超過1次,每學期不能超過2次,每學年不能超過3次。請假原則上每次不能超過5天,學期累計不能超過10天,學年累計不能超過15天。一般事假5個工作日內(休息日除外),經批準后按每天扣除當月津補貼或績效獎50元;超過五天,按每天扣發80元津補貼或績效獎,直至扣完。超過半月作停崗處理。(2)家庭重大事情可準假1-3天,按每天20元扣發當月津補貼或績效獎,超過準假期限,同意續假的,按一般事假規定執行。
(3)一般事假學期內超過5天的,原則上不評優評先進;學年超過10天的,不享受績效工資評定。
7、婚假7天,超過規定時間,學校同意續假的,按一般事假處理。
8、喪假(指直系親屬死亡)3天,超過規定時間,學校同意續假的,按一般事假處理。
9、產哺假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勞資待遇按南勞社發(20xx)69號文件執行。
1、學校教職工上班實行坐班制,在崗工作期間應盡職盡責,勤勉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2、按時上崗,不遲到、早退。有下列情況者視為曠工:不經批準擅自不上班、不上課、不參加集體活動;請假期限已滿,但仍不返校,又不續假,無正當理由不到崗上班。
3、服從工作安排。凡拒絕學校工作安排或拒絕履行崗位職責者,作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作待崗處理,進行待崗培訓。經培訓后仍不到崗或無法勝任崗位工作,作辭退處理。
4、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和限時辦結制。對學校、部門領導交辦或有期限要求的工作任務,無正當理由不如期完成,視情節輕重,扣減當月津補貼或績效獎50元—500元。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四
為預防、控制和消除我公司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物質引起的職業病,保護全體勞動者的健康及相關權益,促進生產經營快速、穩定發展,根據《職業病防治法》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勞動者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制度。
一、督促并協助公司行政,利用會議、板報、專題學習討論等形式,經常開展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二、動員、組織勞動者積極參與本礦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有程序地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參與公司職業病防治領導機構,并就勞動者反映的有關職業病防治的問題與行政協調、督促解決,制定防治措施。
四、對本公司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行使要求予以糾正的權利。
五、對產生職業病嚴重危險時,行使要求公司行政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或向政府有關部門建議,采取強制措施的權利。
六、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行使參與事故調查的權利。
領導應立即做出處理。
八、督促公司行政為勞動者發放防暑降溫費和冬委取暖費,提出工會意見。落實每年防暑降溫和各級冬季取暖措施。
九、督促公司行政為勞動者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防護用品。教育勞動者遵守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講究個人衛生,搞好自我防護。
十、督促公司行政定期請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對勞動者職業健康狀況進行檢查,對確診有較嚴重職業病的勞動者除發放藥物,安排給予治療外,建議對其崗位盡可能地進行調整。
十一、積極協助、支持公司行政推進科技進步,開發新產品,采用新技術,不斷改進生產設備,改善勞動者作業環境和條件,從根本上防止職業病,減少職業病危害,確保勞動者健康。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勞動合同管理,指導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在職員工均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建立起合法勞動關系。
第三條由公司返聘的人員及聘用的臨時工作人員,簽訂專項勞動協議。
第四條公司編印的《勞動合同》應符合勞動法律有關規定,合同一經雙方簽字確認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條勞動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與員工簽訂,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勞動合同的簽訂及存檔工作。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六條訂立勞動合同必須遵守平等自愿,協商一致,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原則。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紀律等,本合同的變更、終止、續訂、解除,違反本合同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等內容。
第八條初次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均由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
錄入c6協同辦公平臺,并建立勞動合同管理臺賬。
第九條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員工需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障公司需保密事項的安全。
第十條司原則上與員工簽訂有固定期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首次簽訂的期限為一到三年(根據崗位實際情況),期滿后根據工作業績、行為表現及雙方意向決定是否續簽。
第十一條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適用于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新聘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3個工作日內,公司與其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試用期)中約定合同期限及試用期期限,新聘用員工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具體根據公司有關招聘與錄用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與續延第十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或所依據之法律、法規發生了變化,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變更的條款超過百分之五十時,合同須重新訂立。
第十四條經公司與員工雙方協商一致,或其中一方出現勞動法規定的符合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則雙方勞動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屆滿不再續簽的人員,按終止勞動合同處理,由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協作對方做好工作交接、保險轉移等離職善后工作。
合同到期需續簽的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向員工發出《續簽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如員工同意續簽,則帶通知書到人力資源部辦理續簽手續;如員工本人不愿再續簽,則按終止勞動合同處理。
第十六條公司與員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離職手續,人力資源部可以根據員工要求,為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簽訂、變更、續訂、終止解除程序按法律法規定執行。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具體法律責任依據勞動合同及其簽訂的可以作為勞動合同附件的雙方約定的條款和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二十條人力資源部應加強勞動合同管理,設立勞動合同管理臺賬,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辦法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1.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
附件1:
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存根。
編號:
本公司與簽訂的勞動合同,將于年月日屆滿,如您同意,公司將與您續簽合同,請您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內到人力資源部辦理續簽手續。
人力資源部年月日。
編號:同志:
您好!
本公司您簽訂的勞動合同,將于年月日屆滿,如您同意,公司將與您續簽合同,請您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內到人力資源部辦理續簽手續。
聯系人:聯系電話:
人力資源部。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六
為了規范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在本公司工作的所有員工,無論是公司管理人員還是一般員工,必須熟悉了解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辦理勞動關系。
第3條管理職責。
公司勞動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依據本制度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手續。
3.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
第4條合同文本。
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提供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第5條知情權。
在締約過程中,員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與提供勞動有關的情況;公司在招用時,可以了解員工健康狀況、學歷、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雙方應當如實說明。
第6條合同條款。
根據《勞動法》規定,本公司勞動合同具備以下必備條款:
2.工作內容。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勞動報酬。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同時,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合同雙方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等其他條款。
第7條合同期限。
本公司勞動合同期限為1—3年,根據不同崗位和任職資格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8條試用期。
本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第一個月為試用期,兩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兩個月為試用期,三年期以上合同開始履行時前6個月為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9條服務期。
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3—5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第10條保守秘密。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七
為真正體現“按勞取酬”的分配原則,不斷改善和提高員工在工資分配上的公正和公平感,使員工在勞動與工資之間達到動態平衡,達到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促進公司發展的目的,特制訂本制度。
本制度規則適用于公司全部員工。包括實習和試用員工,不包括臨時用工。
公司員工的薪資分為年薪制和月薪制。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實行年薪制,對其他員工實行月薪制。
員工的工資由“基礎工資”和“考核工資”兩大模塊組成。
基礎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各種津貼+加班工資。
考核工資=月度考核工資+季度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
實行計件制員工按計件辦法實行。
實行年薪制的員工平時的月發工資與核定的年薪工資的差額部分,到年底一次性補發。但績效考核的被扣部分不予補發。
績效考核基本原則是按照目標利潤、目標成本和費用控制進行考核。績效考核將根據部門及員工不同的職務、職責(技能)和崗位職責等因素,分為若干種考核辦法并設立多個考核級別或系數。
績效考核由財務計劃部根據年初公司確定的各項指標,按財務統計數據進行分部門考核。按月度預發、按季度小結、年度全部兌現。
公司籌建期按計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與工作業績等進行考核,籌建及試生產期間的月季年考核比例根據崗位與職務不同分為:部門負責人按5:3:2比例考核;部、系長按7:2:1比例考核;一般員工均按8;1:1比例考核。
20xx年的績效考核辦法及工資發放比例另定。
月薪工資總額在3000元以下的按50%確定為基本工資。
月薪工資總額在4000―8000元之間的按45%確定為基本工資,低于4000元的按3500元計算。
月薪工資總額在8000元以上的按40%確定為基本工資,低于5000元的按4500元計算。
公司在籌建期和試生產階段實行每日工作制、日工作時間為8―9小時。對超出規定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根據國家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法定假日3倍;周日2倍;平時加班加點1.5倍。
加班計算方法為:。
日加班工資=本人的基本工資/50元每天×加班天數×相應的倍數。
(零星加班累計8小時為1天)。
科級(包括副科級)以上干部和實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員加班不發加班費,可以安排調休輪休。
計件制人員均按工序定額單價實行計件工資,不再考慮基礎工資和加班工資。
事假工資扣發:。
本人月工資總額/50每天×事假天數=應扣工資。
病假工資扣發:。
先前有調休的經部門領導批準后可以使用調休日充抵病假天數。(當月有加班的可以充抵,但不得用以后的調休充抵)。
一年工齡以下員工:按本人基本工資的50%計發;。
一年工齡以上員工:按本人基本工資計發;。
公司確定的工資標準除特殊情況下均為稅前工資。員工工資欄的稅前年薪即為核定的工資報酬。
員工應按國家標準交納工資所得稅。
工資所得稅由公司財務部門代為交納。
由于公司實行績效考核制度,員工離職時的工資計算按不同的情況分別處理:。
1、被公司勸辭員工:。
因工作不稱職或其他原因被公司勸其辭退的員工,離職時可以按最后一季度考評得分結清季度考核與年度考核工資部分。
2、自已請辭員工:。
公司對自已請求辭職且經批準的員工,按離職日期發放月工資、補發季度考核部分滿月的部分(未滿月的部分不予補發),年度考核部分不予兌現。
3、擅自離職或被辭退的員工:。
公司對擅自離職或被辭退(開除)的員工不再發放任何工資。
離職員工的工資結算單由人事部門出具,交給財務部的工資結算員造冊發放。
1、人事部門的勞資管理員根據《工資管理制度》中界定的內容和方法核算好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信息存檔,并按時報送給財務部確保員工工資的準確計算與及時發放。人事部門的勞資管理員按員工出勤記錄(包括加班)及績效考評得分為計算依據,于次月2日前(季度月份于5日前)將相關工資計算資料以書面形式交財務部工資結算員。
2、正式生產后的績效考核工資的結算工作由財務部門按考核辦法計算完成,季度與年終考核由相應部門配合、財務計劃部完成,報總經理批準后才能造冊發放。
3、每月10日為上月工資發放日(遇公休日則提前或推遲1天)。公司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需延期發放工資的,將于發放日前通知公告。遇重大節日可以提前發放。
1、員工之間不允許互相打聽工資情況。
2、與工資管理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打聽、傳閱、查看相關工資管理文件資料。
3、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將有關工資管理、發放等文件資料隨便放在工作臺面上。
4、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允許其他無關人員查看、翻閱包括電腦中的工資文檔。要設定好工資操作相關密碼和鎖放好工資管理、發放等相關的文件資料。
5、如有有關人員因工作需要查看相關工資管理、發放等文件資料和工資單等,應遵循審核、批準程序,即必須經過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
6、對故意泄漏工資機密的相關人員,公司將按《員工獎懲條例》給予處理。
本制度從20xx年元月1日起試行。公司以前所發的相關規定若與本制度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本制度的解釋權以人事部門的意見為準。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八
1、新員工錄入后,公司安全部將為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2、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內容包括:
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與職業的資料。
3、這些資料將為員工的.健康追蹤、職業病診斷、有關健康損害責任劃分以及職業病危害評價提供依據。這些資料必須由安全部妥善保管,檔案保存期為10年。
4、對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的基本情況和日常監測情況,以及員工的詳細職業史、職業危害接觸史、職業性健康檢查結果等個人健康資料,分別記錄在檔案中,進行動態管理。
5、員工離職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公司將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九
為規范員工的行為,保證員工行為與公司政策、規章制度和程序相一致。改善員工的工作表現,創造和諧、融洽的勞動關系。
2、適用于xxx有限公司。
1.職責與權限
1.1行政人事部:勞動關系管理的統籌部門,負責編制、改進勞動關系管理的相關制度,統籌勞動關系管理。
1.2其他部門:在行政人事部門指導下,正確開展勞動關系管理工作。
1、勞動關系分類
勞動關系管理、獎勵與違紀事件處理、健康管理、特殊時期員工關系管理等。
2、勞動合同管理
2.1.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公司實際情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2.2.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組織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具體合同由行政人事部核準。
2.3.勞動合同辦理時間:
新入職員工: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雙方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在職員工:合同期滿前30天由行政人事部知會該員工直屬部門,根據該員工的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公司用人狀況并結合該員工的意愿,共同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如果繼續聘用,則由行政人事部通知該員工續簽勞動合同;否則合同期滿自動終止雙方勞動關系。
2.3.3行政人事部將勞動合同信息錄入電腦系統,便于集中、規范管理。
2.3.4行政人事部對已給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3、勞動關系證明
行政人事部應員工本人的要求,經調查核實后為員工開具相關證明,包括工作證明、離職證明和退社保證明。
4、勞動爭議處理
4.1勞動爭議是企業運轉過程中產生的正常現象,各級管理人員要本著沉著、冷靜、務實、靈活的原則,規避法律風險,妥善處理勞動爭議。
4.2勞動爭議的情形:因職工重大違紀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等。
4.3處理勞動爭議的原則:著重調解;及時處理;依法處理;積極配合。
5、員工意見管理
5.1.員工是公司最大的財富,加強對員工意見的管理,可集思廣益,最大限度的利用和開發人力資源,并可有效化解員工矛盾。
5.2.離職面談:離職面談可在一定程度上挽留優秀人才,并可從側面找出公司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為以后的工作改進提供獨特視角。
6、員工投訴管理規定
6.1.員工投訴:規范投訴管理,妥善解決員工的不公正待遇和公司內部違規事件,維護公正,以保證公司整體工作的全面健康運作。
6.2.投訴原則:內容客觀、真實、具體;處理公正、及時、務實;逐級投訴,不提倡越級投訴;提倡署名投訴。
6.3.投訴范圍:員工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損害公司利益或不利于公司發展的行為;其它違規、違法行為。
6.4.投訴方式:口頭投訴;書面投訴。
6.5.投訴程序:向直接上級申述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向間接上級申訴――解決不成的,向行政中心申述――解決不成的,由總經理裁決。
6.6.投訴處理:
6.6.3.投訴受理部門對投訴事件及投訴人負有保密的責任;
6.6.4.檢舉揭發對公司有重大損害的違法違紀行為的個人,根據《獎懲制度》規定,將得到相應獎勵;對泄露投訴人資料、打擊報復投訴人的行為,將對當事人和相關人員給予相應處分,對性質嚴重者,公司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7、員工糾紛調解
控制事發現場局面,避免糾紛繼續升級。特別在發生打架、斗毆時要首先制止雙方,調查事實真相,分清責任。通過聽取當事人的陳述、找相關人員了解等方式調查清楚事實真相后,分析糾紛雙方的責任,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做好糾紛雙方的思想工作,使員工能自覺的接受處理結果,對糾紛事件備案并跟蹤調解效果,為以后工作提供參考。
8、健康管理
8.1社會保險: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員工保險由行政人事部辦理。
8.2身體保健:員工體檢、健康宣傳、建立員工健康檔案。
9、特殊時期勞動關系管理
9.1特殊時期類型:公司架構變動、人員調整、勞動訴訟、員工傷亡及員工受到嚴重騷擾事件、天災(傳染病、臺風、暴雨等)。
9.2特殊事件處理原則:
9.2.3最糟后果預測:預測事件可能會有的最糟結果,然后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二十
(3)勞動保護用品采購,必須按照本礦的實際情況、按照計劃進行采購。
(1)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儲存在專用的庫房中;
(2)勞動保護用品要按大、中、小規格分類別進行儲存;
(3)建立勞動保護用品保管崗位責任制和有關帳簿齊全。
(1)凡從事本礦的'勞動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2)按照規定使用的時間,及時更換勞動保護用品;
(3)建立勞動保護用品發放帳、卡、做到入庫、發放帳、卡相符。
勞動定員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二十一
1、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一切規定。
2、嚴守崗位、盡職盡責、履行站規。
3、上崗時穿好工作服、工鞋,不準穿拖鞋和帶鐵器底面鞋。
4、不準帶火種、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工藝區。
5、禁止帶任何閑雜人員進入工藝區。
6、按時上下班和做好交接班記錄,保持設備、環境衛生清潔。
7、交接班時對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8、值班時不準吸煙、串崗、玩耍、喝酒。
9、不準隨意亂動機械設備和損壞站內花草樹木。
10、按時準確完整地填好值班報表和值班記錄。
本站職工必須遵守站規,若違反上述規定,按公司關于交通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