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規(guī)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給大家?guī)淼暮贤姆段哪0澹M軌驇偷侥銌?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篇一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bf--20__--0114)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bf--20__--01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fā)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fā)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jiān)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yǎng)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zhí)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fā)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xù)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zhèn)髡婊蚱渌行Х绞较蛞曳教峁┧杌炷恋臉颂枴盗考肮こ虧仓课弧⒒炷翝仓绞剑夹g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huán)保要求。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篇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建設單位: ;
施工單位: ;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
第二條 混凝土的標號、單價、數量、金額(單位:元/m3)
第三條 交貨的時間、數量、地點
l、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混凝土用量計劃單,本周的混凝土用量計劃單和三天混凝土用量計劃單。
2、甲方須提前壹天書面?zhèn)髡婊蚱渌行Х绞酵ㄖ曳剿杌炷恋墓獣r間、標號、準確用量和澆筑部位,如有特殊情況要臨時變更,應至少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按甲方通知的時間、數量地點完成混凝土的交付任務。
第四條 混凝土款支付方式:
1、甲方需在每月5日前付清乙方所澆筑混凝土款項的80%,超過付款期限的,按照甲方應付款總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乙方違約金。
2、最后一次混凝土款在本項目混凝土主體屋面澆筑完畢后一個月內一次付清 。
3、混凝土貨款由乙方委派專人 持乙方結算單作為收款憑據,其他票據和人員一律無效(如變換人員乙方需書面通知甲方方可付款)。
第五條 計量驗收及結算方式
1、該條以下內容的計量驗收及結算方式僅針對甲乙雙方。
3、每次混凝土澆完后,甲方對過磅量如有疑問必須在混凝土澆完24小時內提出,如未提出則視為雙方認可。
4、結算單上甲方指定簽字人: ,乙方指定簽字人:,經雙方代表簽字認可的混凝土用量結算單是甲方付款的最終結算依據,以后不再對該依據作任何補充、修改。
5、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續(xù)停工三十天(以甲方最后一次簽收混凝土的日期作為停工日),甲方應于停工日起十五日內與乙方辦理結算,并于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乙方支付已供混凝土的全部款項。
6、甲方須于每月終了5日內與乙方辦理混凝土的方量結算,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辦理結算,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供應混凝土。
第六條 混凝土質量驗收標準
1、乙方供應的預拌混凝土我國國家標準《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_)有關規(guī)定進行驗收,乙方應當在每次混凝土交付(澆筑)完后,向甲方提供該次混凝土7天和28天乙方出具的試壓報告資料。
2、甲乙雙方應對混凝土進行現場見證取樣,甲方作標識乙方負責保養(yǎng)。
3、為了保證混凝土質量,甲方不得指定和提供任何原材料。如甲方有特殊原因指定使用及購買抗?jié)B、膨脹等外加劑,則該部分的質量和資料由甲方保證,乙方保證供應混凝土的質量和資料。甲方需提前15天將提供的外加劑送乙方作相溶實驗和對混凝土有無損害的實驗,經乙方同意后方能使用。甲方派人到乙方攪拌站保管和添加。
4、甲方如對混凝土質量有異議,應于主體封頂完畢后90日內提出,并申請專業(yè)機構鑒定,超過異議期,即視為對混凝土質量認可。
第七條 甲方的工作
1、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澆筑混凝土時占道,環(huán)保等城管手續(xù)。由于甲方的相關手續(xù)(如夜間施工等原因)不完善而造成乙方的混凝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甲方應當在合同簽訂生效后一周內,向乙方無償提供建設工程的施工圖和混凝土澆筑施工進度計劃表。如有變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并提供變更后的施工圖和施工進度計劃表。
3、在乙方澆筑混凝土前,甲方需完成當次要澆筑混凝土的模板安裝、鋼筋配臵、施工定位放線及其它必要的前期準備工作。
4、甲方保證混凝土在澆筑前,孔樁為無水狀態(tài),在每次混凝土澆筑完畢后,應當按施工規(guī)范對澆筑后混凝土進行正常振搗和施工養(yǎng)護。對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甲方應當根據乙方提出的指導說明進行現場施工養(yǎng)護。
5、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及必要的配套設施。
6、甲方按合同約定按時和乙方辦理結算,不能以其它任何理由推遲辦理結算手續(xù),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7、因特殊原因雙方無法再繼續(xù)合作時,甲方必須付清所有貨款雙方終止合同乙方退場,否則雙方在未結清本工程所有貨款之前,甲方不得與其他商混公司再簽訂本工程混凝土買賣合同。
8、甲方每次澆筑完混凝土后必須使用塑料薄模進行覆蓋,否則因此產生的質量及裂縫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 乙方的工作
l、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混凝土的等級要求,制作混凝土調配報告,并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混凝土的檢驗報告,使用水泥和外加劑的出廠檢驗報告單和其它資料等。
2、乙方人員在甲方施工工地交付(澆筑)混凝土時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自覺保護甲方現場鋼筋、模板等,維護甲方施工現場的環(huán)境衛(wèi)生。
3、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對工程特殊部位進行養(yǎng)護的混凝土,向甲方提出必要的指導建議。
4、在正常澆筑時乙方必須保證施工現場有兩臺混凝土泵,每臺混凝土泵每小時泵送混凝土不能少于20m?,保證每次均能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混凝土供應量,不能滿足供應由乙方承擔甲方相應損失。
5、洗管廢渣乙方必須保證每次澆筑完后負責清理干凈。
第九條 安全文明生產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程,以人為本。乙方不違章冒險作業(yè),甲方不得強行安排乙方從業(yè)人員在帶有明顯安全隱患的環(huán)境中作業(yè)。
第十條 混凝土損耗
1、在混凝土澆筑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混凝土損耗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由于甲方的準備工作不充分,導致混凝土無法澆筑或澆筑后影響質量損失,由甲方承擔。
3、混凝土的爆模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地震、下雨、政府禁令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雙方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經甲方書面催告后三日內,仍無法按合同約定履行,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2、甲方逾期付款,經乙方催告后十五日內,仍無法按合同約定履行,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付清全額貨款,并承擔每天本合同混凝土總金額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時,應賠償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甲乙方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本合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zhí)貳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篇三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fā)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fā)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jiān)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yǎng)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zhí)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fā)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xù)的,雙方應按第種方式結算。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4.價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雙方義務1.甲方義務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zhèn)髡婊蚱渌行Х绞较蛞曳教峁┧杌炷恋臉颂枴盗考肮こ虧仓课弧⒒炷翝仓绞剑夹g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huán)保要求。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yè)用水及照明環(huán)境,作業(yè)現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應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guī)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2.乙方義務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yōu)質服務。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澆筑混凝土前后,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篇四
賣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理》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工程具體實際,本著團結協作、互惠互利、共同發(fā)展的方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具體合同條款如下,由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 2、施工單位: 3、工程名稱: 4、工程地點: 5、單程運距: 第二條 預拌混凝土單價、泵送費、冬施費及抗?jié)B費用:潤管砂漿按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價格結算。 2、泵送費:20元/m3,費用另計,由甲方負擔。
3、冬施費:甲方如需冬施,乙方因冬施所發(fā)生的費用按/m3另計,如按設計要求抗凍融f200每立方增價30元.f250每立方増價40元.f300每立方増價50元.早強每立方増價25元.防凍:-5度每立方増價25元.-10度每立方増價35元.-15度每立方増價45元.由甲方負擔。 4、抗?jié)B混凝土,抗?jié)B等級在上表價格的基礎上另加/m3、p8 35元/m3,后澆帶另加 元/m3,由甲方負擔。
第三條 預拌混凝土的計劃用量、供貨時間、澆筑方式、澆筑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條 預拌混凝土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甲方依據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對乙方提供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及質量進行驗收,并在乙方混凝土發(fā)貨單上簽字確認。
一、供貨數量的驗收確認:
雙方約定,乙方為甲方提供的預拌混凝土量,以m3為計算單位,其體積的計算應由混凝土拌合物表觀密度除運輸車實際裝載量求得。工程結構部位使用的混凝土雙方如采用下列第1款第(2)種方式結算時,甲方工程實際量與乙方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量相比其誤差應不超過±2%。
(1)、甲方驗收簽認的乙方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量。
(2)、以施工圖紙(不扣除鋼筋體積)及相應的工程變更簽證計算的實際量加 %損耗。 2、對于非工程結構部位使用的混凝土(潤管砂漿、基礎樁、基礎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以甲方驗收簽認的乙方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量作為混凝土貨款的最終結算依據。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預拌混凝土強度等級等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并在甲方提出異議期限內予以負責。甲方現場交貨檢驗抽取試件進行強度檢驗,并在32天內提出異議,如未能及時提出則視為混凝土質量合格。
1、稠度:詳見甲方提供的《預拌混凝土(砂漿)申請單》,并依照《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試驗方法》(gb/t50080)及《預拌混凝土》(gb/t14902)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強度:依據《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gb/t50081)、《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4)及《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外觀:乙方為甲方運送到現場的預拌混凝土,經甲方外觀檢驗發(fā)現有質量異常現象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的,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未經外觀檢查驗收即擅自澆筑混凝土,則因此造成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負責。
4、施工: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fā)現有質量異常現象時,應在24小時內書面(或傳真)通知乙方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jiān)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認定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振搗及養(yǎng)護不當、凍害或向混凝土拌合物中任意加水等原因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為甲方運送到現場的預拌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而造成坍落度損失或混凝土失效報廢的,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檢驗規(guī)則:
1、預拌混凝土出廠檢驗的取樣試驗工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2、預拌混凝土交貨檢驗的取樣試驗工作及費用由甲方承擔。
3、預拌混凝土交貨檢驗的正常試驗結果,甲方應在試驗結束后7天內通知乙方。 4、預拌混凝土交貨檢驗混凝土試樣的采取及坍落度試驗,應在混凝土運到交貨地點時算起20min 內完成,試件制作應在40min 內完成。
5、預拌混凝土交貨檢驗試樣,由同一攪拌運送車中隨機抽取,取樣部位為攪拌車卸料過程中卸料量的1/4~3/4之間。
1、甲方在簽訂合同后、第一次澆筑混凝土前,必須向乙方提供全套混凝土施工圖紙及變更簽證;在每次澆筑混凝土前24小時,必須填寫《預拌混凝土(砂漿)申請單》(詳見附件一)書面(或傳真)通知乙方,說明本次澆筑混凝土的結構部位、澆筑數量、澆筑方式、混凝土標記、進場時間等施工技術要求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進行書面(或傳真)通知乙方,則因此造成混凝土出現質量問題,其責任由甲方自行負責;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全套混凝土施工圖紙及變更簽證,致使雙方對混凝土供貨量發(fā)生爭議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混凝土供貨量結算確認手續(xù)時,則以甲方驗收簽認的乙方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量作為雙方的最終結算依據。
2、甲方應負責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場地的堅實、平整、暢通,且具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和車輛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并應指定專人負責現場調度指揮,確保乙方的人員、車輛安全進出施工現場。否則,由此給雙方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yè)用水及照明環(huán)境,并且負責協調解決施工現場停車引發(fā)的交通違章問題和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澆筑及振搗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
4、甲方必須在混凝土初凝前或規(guī)定時間內,將運送車內的混凝土卸出并澆筑完畢。嚴禁甲方在混凝土泵送過程中,向混凝土拌合物中任意加水。如坍落度損失后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時,應加入原水灰比的水泥漿或二次摻加減水劑進行攪拌。混凝土澆筑完畢后,甲方必須按規(guī)定及時進行養(yǎng)護,否則由上述原因造成混凝土質量問題,甲方自行負責。
預拌混凝土專用
5、甲方在混凝土澆筑過程中,如出現停電、停水、堵管、炸管、跑模及脹模現象或其它故障而影響混凝土正常施工時,應及時采取措施處理,同時必須通知乙方攪拌及運送時間有無變化,以免延遲卸料時間,致使混凝土發(fā)生質量問題,否則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必須指定專人(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或傳真通知乙方)于施工現場負責簽收,在乙方發(fā)貨單上簽字確認。否則,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書面下達的《預拌混凝土(砂漿)申請單》,保質、保量生產供應混凝土,并隨車攜帶工程所需要的相關技術資料,28天強度報告在每批混凝土澆筑完畢后32天內提供給甲方。混凝土的運送頻率必須保證混凝土施工的連續(xù)性。
2、乙方在混凝土生產過程中如出現故障,不能連續(xù)供應混凝土時,應及時通知甲方采取相應措施,避免造成混凝土澆筑的不連續(xù)及堵管現象。
3、乙方人員及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后,應當服從甲方施工現場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確保混凝土順利澆筑。
4、乙方應當積極配合、協調解決甲方在混凝土施工過程中出現的相關問題,提供優(yōu)質文明的服務。
第七條 交貨地點方式:
由乙方攪拌車運至甲方施工現場指定地點。 第八條 付款辦法: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甲方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混凝土或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停止供應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或乙方停止供貨之日起一個月內付清乙方未結貨款;因甲方違約造成乙方停止供貨時,甲方還應按預計需用砼總價款每月的 3%支付乙方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給付乙方貨款時,自應付貨款之日起甲方須按拖欠款的3%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它責任及義務的,應按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責任及義務的,應按向甲預拌混凝土專用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 在甲方執(zhí)行合同的情況下,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證混凝土的及時供應,否則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向商品砼管理站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2、向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所述商品,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時,乙方不負責任。 2、對本合同的修改、補充或提前終止,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后以書面形式表示方為有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后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3、本合同除《預拌混凝土(砂漿)申請單》以外的附件必須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方為有效,所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