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可以幫助我們總結和回顧一段時間內的工作成果,同時為今后的工作提供參考和指導。這是一份包含多個領域的報告范文,涵蓋了商業、科研、教育等多個方面的案例和分析。
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規定(精選13篇)篇一
20xx年第三季度全院共上報各類傳染病報告卡53張,其中肺結核未痰檢37,乙肝10例,甲肝1例,流行性腮腺炎3例,水痘1例,其它感染性腹瀉1例。甲類傳染病無報告。
1、腸道傳染病:發病0例。
2、呼吸道傳染病:發病0例。
3、自然疫源及蟲媒傳然病:發病0例。
4、血源及性傳播疾病:發病0例。
本季度與上一季度相比,霍亂、狂犬病、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無報告,也無新發傳染病的報告。手足口、菌痢無報告、流行性腮腺炎增加3例、其它感染性腹瀉增加1例,與腸道傳染病流行季節特征吻合。
1、第三季度我院共計報告乙類傳染病27例,丙類19例,其它法定管理以及重點監測傳染病7例,合計53例。
2、報告病例均登記在各相關科室傳染病登記簿,登記內容與報告卡內容一致無差錯現象,無診斷不符現象。
3、個別科室傳染病報告卡,存在報告不及時,有漏填等現象發生。
1、督促相關科室負責人要提高責任意識,充分認識到傳染病上報工作的重要性,加強對科室人員的宣傳教育。
2、進一步就傳染病相關知識,對全院醫務人員進行系統的學習與培訓,使科室醫護人員能熟練掌握傳染病登記上報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要求。
3、針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制定相對應的整改措施和方案并加以落實。
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規定(精選13篇)篇二
為加強我園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園內的發生與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為嚴防傳染病疫情在幼兒園內傳播流行,我園設置園長為疫情的責任報告人;園內的保健醫、班級教師、保育員等其他人員為疫情的義務報告人。一旦發生傳染病疑似疫情和疫情時,責任報告人應立即報告社區醫院,醫院聯系電話:。
二、幼兒園疫情報告人要依法履行職責,要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2、對患傳染病兒童返校情況進行管理。(如要求提供病愈證明)。
3、建立并保管在校學生健康檔案。配合醫院做好每年新入園兒童的接種證查驗工作。
4、做好托幼兒童的預防保健及消毒隔離工作;
三、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各班教師、保育員)發現傳染病病人或傳染病疑似病人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
四、園長作為幼兒園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理的第一責任人。一旦發生疑似疫情和疫情時,應立即按規定報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隔離病人及密切接觸者。
2、及時護送病人到指定的醫院進行治療。
3、認真落實衛生部門提出的衛生管理、隔離、消毒等措施,協助疾控中心完成疫情調查、應急接種等工作。
4、疫情期間,實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加強晨檢,嚴格控制進出校園的人員。
5、教師要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幼兒家長的思想工作,維持幼兒園正常的秩序。
6、不得擅自向社會公布疫情。
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規定(精選13篇)篇三
為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時、科學的防治決策信息,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以下簡稱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傳染病防治法、應急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規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
第三條。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堅持依法管理,分級負責,快速準確,安全高效的原則。
第四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鼓勵、支持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國際交流合作。
第六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
第二章。
第八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專業分工,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工作,具體職責為:
(一)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對行政轄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進行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負責收集、核實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資料;設置專門的舉報、咨詢熱線電話,接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的報告、咨詢和監督;設置專門工作人員搜集各種來源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二)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和實驗室,負責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與處理,搜索密切接觸者、追蹤傳染源,必要時進行隔離觀察;進行疫點消毒及其技術指導;標本的實驗室檢測檢驗及報告。
(三)負責公共衛生信息網絡維護和管理,疫情資料的報告、分析、利用與反饋;建立監測信息數據庫,開展技術指導。
(四)對重點涉外機構或單位發生的疫情,由省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報告管理和檢查指導。
(五)負責人員培訓與指導,對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轄區內醫院和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疫情報告和信息網絡管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第九條。
國家建立公共衛生信息監測體系,構建覆蓋國家、省、市(地)、縣(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的信息網絡系統,并向鄉(鎮)、村和城市社區延伸。
國家建立公共衛生信息管理平臺、基礎衛生資源數據庫和管理應用軟件,適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法定傳染病、公共衛生和專病監測的信息采集、匯總、分析、報告等工作的需要。
第十條。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任務,具體職責為:
(一)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信息監測報告制度,包括報告卡和總登記簿、疫情收報、核對、自查、獎懲。
(二)執行首診負責制,嚴格門診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報告制度,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工作。
(三)建立或指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配備必要的設備,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監測信息的網絡直接報告。
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等應按照規定時限,以最快通訊方式向發病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報告,并同時報出傳染病報告卡。
報告卡片郵寄信封應當印有明顯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疫情”標志及寫明xx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收的字樣。
(四)對醫生和實習生進行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工作的培訓。
(五)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標本采樣。
第十一條。
流動人員中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的報告、處理、疫情登記、統計,由診治地負責。
第十二條。
鐵路、交通、民航、廠(場)礦所屬的醫療衛生機構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應按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第十三條。
軍隊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軍人中的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直接報告。
軍隊所屬醫療衛生機構發現地方就診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按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第十四條。
醫療衛生人員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得將傳染病病人及其家屬的姓名、住址和個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會公開。
第十五條。
各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轄區內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負責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三章。
第十六條。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采供血機構均為責任報告單位;其執行職務的人員和鄉村醫生、個體開業醫生均為責任疫情報告人,必須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十七條。
責任報告人在首次診斷傳染病病人后,應立即填寫傳染病報告卡。
傳染病報告卡由錄卡單位保留三年。
第十八條。
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時,或發現其他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發時,應于2小時內將傳染病報告卡通過網絡報告;未實行網絡直報的責任報告單位應于2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向當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并于2小時內寄送出傳染病報告卡。
對其他乙、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規定報告的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診斷后,實行網絡直報的責任報告單位應于24小時內進行網絡報告;未實行網絡直報的責任報告單位應于24小時內寄送出傳染病報告卡。
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收到無網絡直報條件責任報告單位報送的傳染病報告卡后,應于2小時內通過網絡進行直報。
第十九條。
獲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應當在2小時內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向屬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要同時進行網絡直報,直報的信息由指定的專業機構審核后進入國家數據庫。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應采用最快的通訊方式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報送屬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專業機構,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的專業機構,應對信息進行審核,確定真實性,2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同時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
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盡快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現場調查,如確認為實際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根據不同的級別,及時組織采取相應的措施,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如尚未達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由專業防治機構密切跟蹤事態發展,隨時報告事態變化情況。
第二十條。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傳染病信息報告的其它事項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及《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規范》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第二十一條。
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判定性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時報告調查情況。
不同類別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應當按照《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規定要求執行。
第二十二條。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現場調查應包括以下工作內容:
(二)相關標本或樣品的采樣、技術分析、檢驗;。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確證;。
(四)衛生監測,包括生活資源受污染范圍和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在突發事件發生地及相鄰省市同時進行。
第二十三條。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有關領域的專業人員,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第二十四條。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傳染病疫情或接到傳染病疫情報告時,應當及時采取下列措施:
(三)指導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施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傳染病疫情的處理。
第二十五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管理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信息系統,各級責任報告單位使用統一的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第二十六條。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人員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調查、采樣與處理。
第五章。
第二十七條。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所設與診治傳染病有關的科室應當建立門診日志、住院登記簿和傳染病疫情登記簿。
第二十八條。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指定的部門和人員,負責本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報告卡的收發和核對,設立傳染病報告登記簿,統一填報有關報表。
第二十九條。
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報告卡、報表的收發、核對、疫情的報告和管理工作。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公共衛生監測體系網絡系統平臺的要求,充分利用報告的信息資料,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報制度,常規監測時每月不少于三次疫情分析與通報,緊急情況下需每日進行疫情分析與通報。
第三十條。
國境口岸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港口、機場、鐵路等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國境衛生檢疫機構,發現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時,應當互相通報疫情。
第三十一條。
發現人畜共患傳染病時,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農、林部門應當互相通報疫情。
第三十二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和公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授權,及時通報和公布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發布內容包括: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性質、原因;。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的發病、傷亡及涉及的人員范圍;。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處理措施和控制情況;。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發生地的解除。
與港澳臺地區及有關國家和世界衛生組織之間的交流與通報辦法另行制訂。
第六章。
第三十三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第三十四條。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的技術指導。
第三十六條。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積極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責任報告單位或責任疫情報告人有瞞報、緩報、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情況時,應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第七章。
第三十八條。
醫療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會同有關部門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據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瞞報、緩報、謊報發現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
第三十九條。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瞞報、緩報、謊報發現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
(二)未按規定建立專門的流行病學調查隊伍,進行傳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四)未按規定上報疫情或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
第四十條。
執行職務的醫療衛生人員瞞報、緩報、謊報傳染病疫情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或者吊銷其執業證書。
責任報告單位和事件發生單位瞞報、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不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傳染病疫情的,對其主要領導、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由其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個體或私營醫療保健機構瞞報、緩報、謊報傳染病疫情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造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傳播、流行的,責令停業整改,并可以處200元以上元以下罰款;觸犯刑律的,對其經營者、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未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報告職責,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的,對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第四十三條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醫療衛生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參照本辦法的規定和軍隊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規定(精選13篇)篇四
根據門診上報數據統計,2011年第三季度全院共上報傳染病卡5張。
丙類傳染病:報告發病3種,其中流行性腮腺炎1例,占發病總數20%;急性出血性結膜炎2例,占發病總數的40%,手足口病2例,占發病總數的40%,無死亡病例。
1、腸道傳染病:發病0例,無死亡。
2、呼吸道傳染病:發病0例,無死亡。
3、自然疫源及蟲媒傳染病:發病0例,無死亡。
4、血源及性傳播疾病:發病0例,無死亡。
本季度與第二季度相比,流行性腮腺炎1例、急性出血性結膜炎、手足口病均報告2例,也無新發傳染病的報告;有手足口病報告與腸道傳染病流行季節特征吻合。
1、我院共計報告丙類傳染病5例,傳染病病人均及時進行了報告,無遲、漏報現象。
2、報告病例均登記了科室傳染病登記簿,登記內容與報告內容相符,無差錯現象、無診斷不符現象。
3、傳染病報告卡的填寫有項目不完整現象。
1、督促門診醫生嚴格按傳染病管理規定填寫報告卡,加強對全院醫進行培訓等。
2、科室主任要切實加強對傳染病診療、登記、報告工作的管理,督促醫生嚴格按傳染病管理規定及時、準確的上報傳染病信息。
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規定(精選13篇)篇五
(2)乙類傳染病:甲型h1n1流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炭疽、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結核、傷寒和副傷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兒破傷風、猩紅熱、布魯氏菌病、淋病、梅毒、鉤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
(3)丙類傳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黑熱病、包蟲病、絲蟲病、手足口病、除霍亂、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的感染性腹瀉病。
(4)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決定列入乙類、丙類傳染病管理的上述規定以外的其他傳染病(其他傳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水痘、森林腦炎、結核性胸膜炎、人感染豬鏈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5)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按照乙類、丙類管理的其他地方性傳染病。
(6)執行職務的醫務人員發現其他傳染病暴發、流行以及原因不明的傳染病后、應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規定(精選13篇)篇六
1、嚴格執行《消毒隔離管理總則》的有關規定。
2、在院感科的指導下配合做好各項監測,按要求報告醫院感染發病情況,對監測發現的問題及時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則應為:感染病人與非感染病人分開,同類感染病人相對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單獨安置。
4、病室內應定時通風換氣,每周空氣消毒一次,地面應濕式清掃,遇污染時即刻消毒,每月大掃除一次。
6、病床應濕式清掃,一床一套(巾),床頭柜應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轉科或死亡后,床單位須進行終末消毒處理。
7、彎盤、體溫計等用后立即消毒處理。
8、加強各類監護儀器設備,衛生材料等清潔與消毒管理。
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潔。
10、對傳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傳染病管理的有關規定,采取相應的消毒隔離和處理措施。
11、傳染性引流液、體液等標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2、治療室、配餐室、病室、廁所等應分別設置專用拖把,標記明確,分開清洗,懸掛晾干,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料袋內,送定點站處理。
文檔為doc格式。
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規定(精選13篇)篇七
為了控制以霍亂,感染性腹瀉,手中口病為主的腸道傳染病,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對傳染病防治實行預防為主的方針,分類管理,使我院的傳染病管理納入規范化。我院針對傳染病管理進行了自查,現報告如下:
醫院領導對傳染病管理非常重視,成立了以院長、副院長為組長、副組長,各相關處室負責人為主要成員的“預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相應成立了“傳染病防治領導小組”、傳染病管理科,從組織機構上保證了傳染病的規范化管理。
以《傳染病防治法》為依據,建立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包括:“疫情報告制度”、“疫情登記制度”、“門診病歷日志制度”、“傳染病管理制度”、“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傳染病疫情管理檢查制度”、“傳染病疫情資料建檔制度”、“傳染病疫情管理獎懲制度”、“消毒隔離與個人防護制度”、“發熱門診工作制度”、“隔離留觀室工作制度”、“腸道門診工作制度”、“傳染病法規知識培訓制度”等,做到了對傳染病的管理有法可依、有據可查。
從院領導到傳染病管理的相關人員,進行了具體的分工,做到了分工明確,相互配合,職責分明。
為了規范傳染病的管理,規定了全體醫務人員必須進行傳染病相關知識培訓,對全院醫務人員進行傳染病相關知識定期培訓,組織全體職工反復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組織學習傳染病相關的理論知識,反復學習我院有關傳染病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提高了醫務人員對傳染病的認識和專業水平。
我院成立了由院長任組長的預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成立了由院長為組長的傳染病防治領導小組、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相關人員立即報告院傳染病防治領導小組,采取相應的措施。
根據我院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報告疫情有專人負責。門診、急診室,均填寫了門診日志,若發現傳染病人或可疑傳染病人,填寫在傳染病登記本上,并填寫疫情報告卡,送本院防保科,各登記本均逐項詳細填寫。
每季度接受市疾控中心對我院的`疫情管理及報告質量檢查一次,接受主管部門的批評指導。業務院長、防保科科長對本院的疫情報告管理進行了不定期檢查。
醫院對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制訂了處置予案,必要時可立即啟動預案。
醫院成立了以主管業務的副院長和護士長牽頭的消毒管理小組,與各科室部門密切配合,使消毒隔離措施落實到位。定期進行消毒監測,保證了消毒效果。
我院由基層衛生科主辦傳染病宣傳板報,定期更新,宣傳傳染病的防治知識。
1、人員學習不夠,決定以后在每年定期培訓學習的基礎上適當增加。
2、制度還需進一步落實。
3、有關傳染病管理的硬件條件還需進一步改善。
4、門診日志項目不齊,現已按排重新印制。
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規定(精選13篇)篇八
是傳染病學中可能會考到的部分,整理如下:
(一)組織管理。
衛生院按照專業分工,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工作,具體職責為:
1、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當地衛生院負責對行政轄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進行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負責收集、核實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資料;設置專門的舉報、咨詢熱線電話,接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的報告、咨詢和監督;設置專門工作人員搜集各種來源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負責配合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和處理,搜集密切接觸者、追蹤傳染源,必要時進行隔離觀察;進行疫點消毒及其技術指導。
3、負責傳染病監測信息網絡維護和管理,疫情資料的報告、分析、利用與反饋;開展技術指導。
4、負責人員培訓與指導,對下級衛生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衛生機構的疫情報告管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1、衛生院防保科每天應進行疫情信息網絡監控;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例異常增加、罕見傳染病病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相關公共衛生信息,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并為業務科室及時提供傳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員每日應分別登錄系統進行審核確認與查重。
3、疫情工作人員必須24小時保持疫情電話通訊暢通,節假日將疫情報告電話轉接辦公室電話上,同時保證24小時信號通暢。
傳染病疫情的通報與公布,按衛生部《法定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發布方案(試行)》執行。
1、定期向上級衛生行政單位、政府和有關領導報告并通報本級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周邊省份和地區傳染病疫情等相關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傳染病疫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2、發現甲類傳染病、按甲類管理乙類傳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發等未治愈的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離開報告所在地時,應立即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同時報告上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后,將該病人的相關信息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其到達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通報。
3、衛生院當轄區內發現動物間和人間發生的人畜共患傳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魯氏菌病、鉤端螺旋體病、黑熱病、包蟲病等)暴發、流行時,及時向轄區畜牧站報告(專報),并在疾病流行期間互相通報各有關疫情信息。
4、衛生院傳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專職人員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對《疾病監測信息報告系統》的疫情數據進行統計分析,主要內容有法定傳染病監測分析、各類傳染病分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分析、報告及時性評價和重點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時限及內容。
1、報告程序防保科接到電話、傳真或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發現甲類及甲類管理的乙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其它乙類及丙類傳染病疫情暴發、流行時,及時對疫情報告進行核實、分析,同時填寫《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電話記錄表》后,報相關部門。
2、報告內容主要報告內容有疫情發生基本情況(發生地點、波及范圍、波及人數、可能傳播途徑等),疫情發生簡要經過,當地衛生機構對疫情處理措施等。
3、報告時限從防保科接到疫情,報告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整個過程在1小時內完成。當轄區內發現甲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及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于2小時內向相關部門進行報告。
1)對甲類傳染病和按甲類管理的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衛生部規定按甲類傳染病管理的其他乙類傳染病如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以及衛生部規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應在2小時內完成網絡直報。
(2)對其他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傷寒副傷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瘧疾的病原攜帶者,衛生部列入乙類傳染病管理的其他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列入乙類傳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應在24小時內,通過網絡進行信息的錄入報告。
3)對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應在24小時內,通過網絡進行信息的錄入報告。
(五)調查。
衛生院接到甲類傳染病、傳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類傳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質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等的`疫情報告后,應立即派專業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接到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疫情報告后,應在12小時內派專業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
(六)衛生院及有關科室和個人應遵照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用戶與權限分配管理規程》(試行)有關規定,分配給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詢帳號及密碼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將負責人名單報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備案,如發現帳戶和密碼信息泄露,請立即報告疫情室,以便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否則,后果自負。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切實履行法律賦予的責任,疫情資料對外公布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執行,任何人不得隨意對外泄露疫情資料,如有違反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八)質量控制。
衛生院負責責任范圍內的疫情報告管理工作,應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務,承擔疫情資料收集、上報和反饋工作。對轄區內個體診所和下級衛生所的疫情報告工作進行培訓、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
(九)獎懲措施。
各級衛生醫療機構(個體診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1、瞞報、緩報、謊報發現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規定建立專門的流行病學流行隊伍,進行傳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4、未按規定上報疫情或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
各責任報告單位對周末及節假日加班進行疫情報告、監測和分析的工作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排補休并給予補貼。
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規定(精選13篇)篇九
根據年初市級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工作的部署,我醫院為使我院傳染病管理工作更加規范、科學、高效、有效遏制疫情的傳播蔓延,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規范》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調整了以于院長任組長的傳染病管理領導小組,制定了本醫院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傳染病救治制度”“轉診制度”“網絡直報制度”“不明原因肺炎等會診排查制度”等相關的工作制度,醫院的相關科室及工作人員在傳染病工作中有制度可依,有規范可循,使各項工作的開展有了立足之本。
(一)組織建設:設立預防保健組織或人員,明確崗位。
職責,成立傳染病管理領導小組,傳染病管理辦公室設在院保健科,傳染病管理專職人員。
1、傳染病管理領導小組由院領導、預防保健科負責人、各科室負責人及具體疫情報告工作人員四方面組成。
2、預防保健科指導傳染病的預防、監督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見并組織實施。對疫情報告工作經常進行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及時提出工作意見反饋各科室。
3、預防保健科有傳染病報告卡審核、收發登記本,對各科的疫情報告工作進行日查、周查、半月查和季度檢查,向區疾控中心報告疫情和向本院領導隨時匯報工作。
(二)基礎資料建設。
建立健全各科室門診日志、病房住院登記、化驗室化驗結果登記、放射科診斷結果登記和傳染病病例登記,規范了門診日志、傳染病報告卡的上報,通過責任報告人到職能科室傳染病管理人員層層把關,從根本上杜絕傳染病例的漏報。
(三)疫情報告的人員、物資的保障。
1、最快通訊方式報告:醫院在網絡直報方面配備了專用。
2、醫院配備網絡直報員兩名,節假日值班不休息,按照傳染病疫情信息網絡直報的有關規定履行職責。
3、如果我院發生甲類傳染病(鼠疫、霍亂)和乙類傳染病中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病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時,白天及時報到保健科,休息時間報告院總值班,解決不了時找有關科室(保健科)解決,上報區疾病控制中心。
今年保健科對責任疫情報告人進行疫情報告有關知識的培訓,進行了兩次,主要內容為《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法定傳染病診斷標準》、《傳染病報告卡》的填寫要求等;醫務科對新分來及新調入醫務人員關于重點傳染病知識的培訓,培訓了三次并進行了考試。
1、五種重點傳染病分別成立了醫療救治專家組,制定了sars、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等救治方案,發現緊急疫情(甲類傳染病:鼠疫、霍亂和乙類傳染病中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質炎、艾滋病的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時,在首診醫師報告疫情的同時,醫務科組織采取傳染病防治措施,控制疫情傳播。
如:今年8月?日兒科門診病人中發現一例異常腹瀉患兒,保健科通知醫務科組織專家會診并確診,感染辦到場協助控制隔離消毒,經排查,確診是感染性腹瀉合并其他疾病時,所有相關職能科室參與并且按照制度規范,相當于進行了一次很好的演練,交了一份滿意的答卷。
傳染病工作重點是腸道傳染病,加強腸道門診管理至關重要。腸道門診設有專用診療室、觀察室、藥房及專用廁所,配有專兼職醫護人員、檢驗人員,配有專用醫療設備、搶救藥品、消毒藥械,有嚴格的工作規范和隔離消毒制度及腸道傳染病搶救小組、防治措施。感染辦配合感染疾病科的工作按照規范要求一項項落實到位。
針對不明原因肺炎也加大管理力度,在鑒別診斷上下功夫,加強會診和排查工作,對病人按照流程處置。同時我們醫院在門診分診和感染疾病科的預診工作常抓不懈,在源頭上把關,杜絕院內交叉感染。
針對各科的死亡登記本、死亡病例的上報和死亡醫學證明書的填寫,由醫務科直接管理要求,按照有關的制度檢查、督促、落實,避免漏報情況發生。
06年度發現結核病例107例轉診率100%;法定傳染病報告卡片3052例,
絕大多數醫務人員都能夠按照醫院的要求嚴格遵守,履行職責,對于個別人繁忙工作中出現的遺漏和遺忘,檢查人員發現時督促整改,及時補報是目的,處罰是手段,完成傳染病的救治任務是關鍵,杜絕傳染病的傳播是根本。我們做的所有工作都盡力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的要求,盡職盡責做好每項工作,盡力達到目標的考核標準。迎接上級部門的檢查。
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規定(精選13篇)篇十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提高報告的效率和質量,為疾病預防控制提供及時、準確的監測信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根據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本院為法定傳染病責任報告單位,本院執行職務的醫務人員均為責任報告人。
3、報告病種:
乙類傳染病:傳染性非曲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診、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炭疽、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結核、傷寒和副傷寒、流行腦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兒破傷風、猩紅熱、布魯氏菌病、淋病、梅毒、鉤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
丙類傳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傷寒、黑熱病、包蟲病、絲蟲病,除霍亂、細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的感染性腹瀉等。
衛生部決定列入乙類、丙類傳染病管理的其他傳染病。
4、由預防保健科負責全院傳染病的收集、審核、上報、訂正和查看工作,并定期進行疫情資料分析。
5、責任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病中的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質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攜帶者時,應于2小時內以最快的方式向當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發現其他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發時,也應及時報告。對其它乙、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在診斷后,就于12、24小時內進行網絡報告。其它符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標準的傳染病暴發疫情,按規定要求報告。
6、醫院各門診分別建立病門診日志,腸道門診設立腸道門診日志,對各類傳染病予以詳細登記,并填報病報告卡。住院部臨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記簿,對本科所有入院傳染病人進行詳細登記,按照規定及時上報。
實驗室應根據化驗結果,對所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的患者進行疫情報告。
7、對報告病人診斷變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錯誤時,應及時進行訂正報告,卡片類別選擇訂正項,并注明原報告病名。發現漏報的傳染病,應及時補報。
8、傳染病報告卡應使用鉛筆填寫,內容完整、準確、規范,字跡清楚。
9、本字任何人員不得瞞報、漏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疫情。
一、設立傳染病檢點分診點,具備消毒隔離條件和必要的防護用品,嚴格按照遠規范進行消毒和處理醫療廢物。
二、從事預檢、分診的醫務人員應當嚴格遵守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認真執行臨床技術操作規范、常規以及有關工作制度。
三、各科室的醫護人員在接診過程中,應當按要求對病人進行傳染病的預檢。預檢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將病人分診至感染性疾病或分診點就診,同時對接診處采取改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據傳染病的流行季節、周期、流行趨勢和上級部門的要求,做好特定傳染病的預檢、分診工作。初步排除特定傳染病后,再到相應的普通科室就診。
五、對呼吸道等特殊傳染病病人或穎似病人,應當依法采取隔離或控制傳播措施,并按照規定對病人的陪同人員和其他密切接觸人員采取醫學觀察及期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傳染病診斷及轉診制度。
一、醫院實行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
二、對疑似傳染病病人,應當引導至相對隔離的分診點進行初診。
三、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傳染病診斷標準和治療要求,采取相應措施;對不能確認的疑似傳染病應及時上報疾控中心,按照規定報告病疫情。
四、按照規定對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提供醫療救護、現場救援、接診,對不具備傳染病診療條件的科室,在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時,要認真、詳細地做好登記,按照傳染病管理相關規定進行報告,非危重病人轉到當地傳染病專科醫院治療,危重病人先就地搶救,待病情穩定后再轉診到傳染病專科醫院進一步治療。
五、對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書寫病歷記錄以及期他有關資料,并妥善保管。
六、不外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
七、對肺結核病人應按相關規定轉診到規定醫院歸口治療,同時填寫傳染病報告和結核病人轉診三聯卡。
一、培訓對象為所有醫務人員、總值班人員。
二、培訓計劃:每年對所有醫務人員至少培訓一餈,新來人員在崗前培訓時必須進行《傳染病防治法》及傳染病報告相關內容培訓。
三、培訓時間: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訓一次。
四、培訓內容:根據需要選擇性的培訓《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機構預分診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傳染病信息報告與管理規范》、部分《傳染病診斷標準》等。
五、考核:根據培訓內容對參訓人員進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補考至合格為止。
二、電子疫情報告卡、統計表等每月硬盤、軟盤備份,全年光盤記錄存檔。
三、其它疫情管理資料也要妥善保存。
四、對全年的商情資料進行統計分析。
一、搞好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有分管領導、科室、人員。每月召開疫情例會一次,研究疫情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種疫情管理制度,并認真實施。
三、加強培訓工和,提高醫務人員的疫情報告意識。
四、健全門診日志、住院登記本、傳染病登記本、檢驗、檢查傳染病登記本等,備足報告卡,以保證疫情報告工作的正常開展。
五、每月對全院進行一次疫情漏報檢查。檢查門診日志、傳染病登記本、住院病人登記本及傳染病登記本、檢驗科的傳染病檢驗登記本、放射科的傳染病檢查登記本。把疫情檢查情況納入醫院全年目標考核體系中,并將每月疫情檢查結果進行公布,按制度進行獎懲。
六、負責對全院傳染病報告卡的收集、核對、網絡直報、登記、卡片保存等工作。
七、負責對全院醫務人員的傳染病知識及相關法律法夫的培訓,對入入人員傳染病知識的崗前培訓。
八、配合疾病控制中心的流調及采樣工作。
組長:段曉波(院感辦主任)。
成員:胡繼躍(門診醫師)、王瑩(檢驗科)、馮曉芳(供應室、手術室)、高宇(治療室)、焦艷琴(輸液室)。
一、每月對全院傳染病報告情況進行自查,主要對傳染病登記本、門診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對照,看是否符合,有無漏報、遲報現象。
二、查登記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寫完整,清楚,及時。
三、對在自查中發現的問題給予獎懲。
1、如傳染病漏報率達零且門診日志填寫及時、準確、完整,則每年給予500元獎勵。
2、出現傳染病遲報扣科室質量考核0.1分,當事人扣100元。
3、出現傳染病漏報扣科室質量考核分0.2分,當事人扣除全月資金。
4、卡片填寫不準確或缺項扣5元。
門診日志、住院病人登記管理制度。
一、門診日志包括就診日期、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發病日期、診斷、初診/復診九項基本內容,必須逐項填寫完整,不能用癥狀代替診斷。
二、門診日志由臨床醫生填寫,各科室保存或交保健科保存;掛號與日志登記符合率不低于90%。
三、住院病人登記:住院登記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診斷、出院日期,出院診斷,轉歸情況,須逐項填寫,由各病區妥善保存。
檢驗科、泌尿科傳染病登記管理制度。
一、檢驗科登記及反饋:登記項目包括送檢科室或醫生、送檢日期、姓名、
性別、送檢樣品、化驗項目、化驗結果、檢驗人員和報告日期,異常結果必須反饋送檢醫生處,并有記錄。
二、泌尿科登記及反饋:登記項目包括開單科室、檢查日期、病人姓名、
性別、檢查結果、初步診斷和報告日期,異常結果必須反饋送醫生處并有記錄。
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規定(精選13篇)篇十一
為認真貫徹實施《傳染病防治法》,保證疫情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傳染病的科學管理,特制定傳染病管理制度。
一、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人員、衛生防疫人員為傳染病責任報告人。
二、門診醫生診治病人,必須登記門診日志,要求登記項目準確、完整、字跡清楚。
三、責任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以及乙類傳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傳染性非典性肺炎、人感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時,城鎮2小時內、農村于6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防疫站報告,并同時報出傳染病報告卡;發現乙類傳染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城鎮12小時內、農村24小時內;丙類傳染病24小時內報出傳染病報告卡。
四、責任報告人發現麻疹、白喉、百日咳、脊髓灰質炎、流腦、乙腦、傷寒及副傷寒、鉤體、瘧疾、出血熱等我院重點管理的傳染病及疑似病例,以最快方式報告疾控中心并配合檢診。
五、責任報告人填寫傳染病報告卡片應準確、完整、字跡清楚,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交醫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員。
六、診治傳染病病人時,要按規定作好消毒、隔離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員要按規定作好疫情的收集報告工作,每月一次傳染病漏報自查,做好門診日志、疫情旬報、傳染病花名冊、自查統計、獎懲情況等資料并存檔。
八、責任報告人、疫情管理人、醫院負責人不履行職責,違反以上規定,按《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九、責任人不認真履行職責,一經查出,扣除當月工資100元,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規定(精選13篇)篇十二
核心內容:關于我們呢相關的傳染病防治的問題工作,下文是關于實施傳染病防治的工作進展與及實施的情況,具體的問題如下文分析,法律快車小編希望下文內容可以幫助到您。
傳染病防治工作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穩定。近年來,特別是2003年抗擊非典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傳染病防治工作,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全國人大對傳染病防治法進行了修訂并加強監督指導,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實施傳染病防治法,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通過健全體系、提升能力、完善機制、強化保障,初步形成了政府領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傳染病防治法得到了較好貫徹實施,傳染病防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法律法規制度不斷完善。
2004年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修訂之后,國務院相繼公布《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艾滋病防治條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等配套行政法規,批轉了防治艾滋病、結核病等一系列專項規劃或行動計劃。2013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又對傳染病防治法進行了修訂,完善了傳染病病種和防控措施調整制度,更好地配置防治資源。各省(區、市)公布了40多部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衛生計生部門公布了《結核病防治管理辦法》、《性病防治管理辦法》等10部部門規章,制(修)訂了50項傳染病診斷相關標準;教育部門建立了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及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制度;農業部門發布了人畜共患病名錄;水利部門發布了《水利血防技術導則》;質檢部門制定了口岸衛生檢疫行業標準,從制度上保證了傳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實。
(二)傳染病防治體系基本建立。
一是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逐步健全。中央和地方加大投入力度,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明顯改善。構建了艾滋病、脊髓灰質炎等專病實驗室網絡,傳染病病原學檢測能力明顯增強。目前,全國共有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3490家,衛生人員19.3萬人,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2728個,初步構建起功能完善、反應迅速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二是醫療救治體系得到加強。加大傳染病院、緊急救援中心以及醫療機構救治能力建設力度,2012年傳染病院的床位數、注冊醫師數分別比2004年增長64%和58%。目前,2243家綜合醫院設立了感染性疾病科或傳染病科,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普遍設立發熱門診、腸道門診,建立了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確定了232家醫院作為中醫藥防治傳染病臨床基地建設單位,初步建立了中醫藥防治傳染病臨床網絡。
三是傳染病監督體系基本形成。目前,全國共有省、市、縣三級衛生監督機構3088家,監督員7.3萬人。加強了對醫療衛生機構、采供血機構、公共場所和消毒產品企業的有效監管。近5年,監督檢查醫療衛生機構200萬戶次,查處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案件12萬余件。
(三)傳染病防治能力全面提升。
一是監測預警能力不斷加強。我國已建成全球規模最大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系統。目前,100%的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98%的縣級以上醫療機構、94%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現了法定傳染病實時網絡直報,從醫療衛生機構發現、診斷后逐級報告的平均時間由直報前的5天縮短為4小時。設立3486個國家級監測點,重點監控霍亂、流感等28種傳染病和蚊、蠅、鼠、蟑4種媒介生物;加強醫療機構癥狀監測和中小學學生因病缺勤報告;在285個對外開放口岸和168個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開展了出入境傳染病監測;動物疫病監測覆蓋所有縣(市、區),提升了傳染病早期發現和預警能力。
二是重大突發疫情應對能力明顯提高。加強衛生應急組織管理和制度建設,完善了衛生應急協調機制和應急物資儲備與調用機制。建立了一整套涵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自然災害等方面的衛生應急預案。組建了衛生應急處置專家庫和34支國家衛生應急救援隊伍,衛生應急水平不斷提高。
三是醫療救治能力進一步增強。制(修)訂傳染病診療、醫院感染控制等技術方案,加強技術指導和人員培訓,提高醫療機構傳染病早診早治能力。對重癥病例實施分級分類救治,按照“集中患者、集中專家、集中資源、集中救治”原則,完善病例轉運會診的工作機制,有效降低了病死率。
(四)傳染病防治工作機制逐漸完善。
一是健全疫情信息公開制度。建立了傳染病疫情發布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疫情動態及防控工作信息,確保信息及時、公開、透明。衛生計生、農業、教育、交通運輸、質檢等部門建立了疫情信息通報制度,確保信息共享。
二是健全聯防聯控機制。成立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建立了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構建了人畜共患傳染病防治、應對口岸公共衛生事件等部門間合作機制。衛生計生、農業部門分別就布魯氏菌病、血吸蟲病和麻風病等防治工作,與重點省份建立了省部聯動機制。鼠疫、包蟲病和瘧疾等傳染病流行省份建立了區域聯防聯控機制。
三是健全社會參與機制。各級政府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進行預防傳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導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斷提高公眾對傳染病的防治意識和應對能力。加強環境衛生建設,2009年起實施了為期三年的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覆蓋了近700個城市和26萬個村莊。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由2003年的51%提升到2012年的71.7%,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質監測覆蓋2005個涉農縣(區)近5萬處工程。充分利用大眾媒體和新興媒體及學校教育渠道,宣傳傳染病防治政策,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中央電視臺播放傳染病防治公益廣告750條次,約1500分鐘。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學會、慈善組織等社會組織和志愿者的作用,有針對性地開展傳染病防治宣傳和行為干預,搭建政府與社會公眾的橋梁,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是健全國際交流合作機制。全面參與全球傳染病防控合作行動,及時與世界衛生組織、世界動物衛生組織、有關國家以及港澳臺地區相互通報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在大湄公河次區域、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等合作機制下,加強跨境傳染病防控合作。
(五)傳染病防治保障措施不斷加強。
一是建立健全財政投入機制。不斷完善財政政策體系,加大對傳染病防治的經費投入。根據全國公共財政支出決算數據,2012年各級財政共安排公共衛生補助資金1102億元,相當于2003年同口徑投入106億元的10倍。其中,中央財政安排358億元,是2003年10億元的35.8倍。落實傳染病防治法關于對國家免疫規劃項目預防接種實行免費的規定,中央財政承擔了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和注射器的購買費用,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預防接種予以補助。2007年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種類由6種擴大到14種,預防的傳染病病種由7種增至15種。2009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后,增加了15歲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補種、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農村改水改廁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面向城鄉居民免費提供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國務院先后批準實施全國農村飲水安全等項目,2005年至2012年,解決了3.53億農村居民和2400多萬學校師生飲水安全問題。此外,國家還投入185億元用于動物疫病防治體系和血吸蟲病綜合治理工程建設。
二是不斷完善傳染病醫療保障政策。制定了基本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政策,對重大傳染病患者的醫療費用予以減免,將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保障范圍。將符合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條件的傳染病患者納入相應救助范圍。對艾滋病患者實施“四免一關懷”政策,對血吸蟲病、包蟲病、瘧疾等患者免費提供治療藥物和住院治療補助。
三是充分發揮科技支撐作用。加快推進生物安全實驗室建設工作。建成傳染病診治方面的6個國家重點實驗室、2個國家工程實驗室、11個技術平臺以及11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啟動實施“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傳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藥創制”兩個科技重大專項,以及科技支撐計劃、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衛生行業科研專項等項目,在艾滋病第四代診斷試劑、結核病快速鑒別診斷方法等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為有效防控傳染病發揮了積極作用。
過去的十年,是傳染病防治工作投入力度最大、整體防控能力提升最快的時期,我國傳染病防治事業和法律制度建設得到了長足發展。2004年以來,我國傳染病疫情形勢總體平穩,甲乙類傳染病年報告發病率、死亡率分別控制在272/10萬和1.25/10萬以下。繼續保持無脊髓灰質炎狀態,2007年率先在全球消除絲蟲病,2012年成功消除新生兒破傷風。提前實現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區“5歲以下人群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攜帶率降至2%以下”的目標。重大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總體處于低流行水平,涂陽肺結核患病率、死亡率明顯下降,血吸蟲病疫情降至歷史最低水平。有效應對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新發傳染病疫情,實現了汶川地震、玉樹地震及舟曲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災害的大災之后無大疫。特別是2013年上半年,面對新發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各地、各部門迅速行動、通力合作、科學應對、公開透明,有效控制了疫情,得到了社會各界的肯定,也獲得了世界衛生組織和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的積極評價。
盡管我國傳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但是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傳染病防治形勢依然嚴峻,與全面落實傳染病防治法的要求相比,防治工作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亟待進一步改進和加強。
(一)傳染病防治面臨著嚴峻挑戰。一是來自傳統傳染病和新發傳染病的雙重壓力。傳統傳染病威脅持續存在,新發傳染病不斷出現,近10年來我國幾乎每1—2年就有1種新發傳染病出現,許多新發傳染病起病急,早期發現及診斷較為困難,缺乏特異性防治手段,早期病死率較高。二是人口大規模流動增加了防治工作難度。流動人口容易成為傳染病的易感人群,預防接種等防控措施難于落實。頻繁的國際商貿往來加劇了傳染病跨國界傳播風險,2012年我國報告瘧疾病例中境外輸入性病例占91.1%。三是環境和生產生活方式的變化增加了傳染病防治工作的復雜性。一些地區令人堪憂的城鄉環境衛生狀況以及傳統的生產生活方式,使一些人畜共患病持續發生。不安全性行為的增加導致梅毒發病數逐年上升,艾滋病經性途徑傳播的比例已經達到87.1%。
(二)長效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傳染病防治工作投入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一些地區存在重應急、輕預防的傾向,聯防聯控機制有待進一步加強,傳染病源頭控制、重點人群防控等方面的責任措施落實還不到位。傳染病防控的社會管理政策措施相對滯后,發揮社會力量參與傳染病防治工作的機制有待完善。預防傳染病的健康教育還需要加強,一些新聞媒體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無償開展傳染病防治和公共衛生教育的公益宣傳責任有待進一步落實。
(三)工作中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特別是基層機構的人員業務能力、基礎設施條件與日益繁重的防病任務不相適應。邊境地區的疾病防控措施需要進一步加強。學校、托幼機構校醫和保健人員配備不足的問題仍比較突出。部分醫務人員傳染病防治知識不足,傳染病診斷能力和報告意識有待提高,對醫務人員的職業衛生防護和傳染病宣傳教育還需進一步加強。在傳染病引起的醫源性感染方面的防控措施需要完善。
做好傳染病防治工作關系到每個人的健康、每個家庭的幸福和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我們將按照黨中央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貫徹落實好傳染病防治法的各項規定,創新機制,強化責任,全面提升傳染病防治工作水平。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強化責任,進一步凝聚各方力量。進一步完善傳染病防治法律制度和相關措施,加大執法監督和績效考核力度,強化傳染病防治工作的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單位責任和個人責任的落實;進一步完善信息通報和會商制度,健全部門間聯防聯控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及衛生監督機構在傳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職責,實現預防、治療和監督管理的有效銜接。
(二)突出重點,進一步落實防控措施。圍繞新發傳染病、重點疾病、重點人群、重點地區和場所,抓好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健全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系統,提高傳染病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處置的能力,尤其是提高新發傳染病的識別和診治能力。繼續落實“四免一關懷”政策和“五擴大、六加強”(即:擴大宣傳教育、監測檢測、預防母嬰傳播、綜合干預、抗病毒治療覆蓋面,加強血液管理、醫療保障、關懷救助、權益保護、組織領導和隊伍建設)防治措施,減少艾滋病新發感染,降低病死率;推動結核病患者的主動發現,擴大耐多藥肺結核規范化診治覆蓋面,提高發現率和治愈率;強化乙肝疫苗免疫接種,繼續降低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攜帶率;強化以機代牛、洲灘禁牧等綜合措施,加快實現血吸蟲病防控規劃目標。積極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著力提高流動人口免疫規劃接種率和質量。結合重大公共衛生服務等項目,加大對邊境和疫情嚴重地區的支持力度,提高其防控傳染病工作的能力。加強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抓好學校、托幼機構等重點場所的防控工作。積極發揮中醫藥在傳染病防治中的作用。
(三)夯實基礎,進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傳染病防治體系建設,重點加強基層傳染病防控機構基礎設施建設,配置必要的檢驗檢測設備。加強口岸衛生檢疫能力建設,提升出入境口岸傳染病監測能力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傳染病防治隊伍能力建設,研究擬定并科學確定人員編制標準,強化對基層傳染病防治機構的技術指導和專業培訓,提高傳染病疫情監測預警和重大傳染病防控等能力。進一步完善財政投入政策、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傳染病防治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創新發展,進一步強化科技支撐作用。完善國家傳染病防控科技創新體系建設。開發相關快速診斷或檢測試劑,重點研發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傳染病的實驗室檢測鑒定技術。提升重大疫情的預測、預警和溯源能力。加強傳染病疫苗研發及評價體系建設,著力解決第一類疫苗產能不足及產品更新換代問題,積極支持新型、多聯疫苗研發的產業化。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傳染病防治相關藥物,推進防治工作所需藥品的國產化。加強對傳染病防治策略效果評價的應用性研究。
(五)社會動員,進一步形成良好氛圍。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促進衛生城鎮創建和健康城市建設活動,推進農村改水改廁,加大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力度,改善城鄉環境衛生面貌。加強傳染病防治法律法規和防病知識的宣傳普及,移風易俗,倡導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眾的衛生防病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積極探索社會組織參與傳染病防治的工作機制,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協助政府做好傳染病防治工作。
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規定(精選13篇)篇十三
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會議精,神保證師生的健康,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我校認真開展預防傳染病工作。現將學校傳染病工作自查情況匯總如下:
學校及時召開領導班子會議,認真落實上級預防傳染病有關會議精神,研究預防傳染病的具體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并成立了預防傳染病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對各項應急工作以及各項管理制度及時監督落實。切實做到對傳染病“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早處置”的原則。
1、建立了疫情報告制度,在學校一旦發生流行性疾病時,就必須及時采取防控措施。及時有序地把疫情報告上級,力爭把疫情控制在萌芽狀態之中。不瞞報、不謊報、不漏報、不遲報,確保疫情準確無誤地上報。并做好記錄。
2、建立了晨檢制度。我校加強了晨檢制度。每天早上學生到校后,班主任首先檢查學生是否正常到校,有無發熱現象,其他癥狀。認真執行晨檢制度,有晨檢記錄和因病缺課記錄。
3、加強學校的消毒、通風工作,制定消毒通風制度,學校所有需要消毒場所都有專人負責。
4、進行家校溝通,行車我那個防控合力。
教育。真正使每一位師生對傳染病的防治有高度的認識,上下一致,齊心協力,嚴防傳染病在學校發生和流行。
2、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積極進行病媒生物消殺滅活動。學校利用國旗下講話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亂吐痰,保證了校園環境衛生的干凈、整潔。每周開展1次大掃除,每日開展2次小掃除。教育學生講究個人衛生,養成勤洗手的習慣。教育學生生病時及時讓家人陪同就醫,對疑似有傳染病的學生先勸其先治好病再上學,并及時與家長溝通,防止發生學生因帶病上課而傳染他人的現象。
3、建立和健全家校聯系制度,保證每一個學生都有與家長隨時可以聯系的通訊方式。教育學生有事要請假,來不及請假的要及時打電話告訴老師,因病請假的要把病因告訴老師,并做好記錄。
學校配備了充足的84消毒液,每個班級配備了消毒壺、拖把等物品。設立了隔離室,配備了溫度計,口罩等物品。
總之,我校進行一系列宣傳預防傳染病措施,今后我們依然會嚴防死守做好傳染病的預防工作。確保不發生重大衛生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