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體會是對過去所學所做的一種總結和回顧,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認識自己并不斷成長。下面是一些來自不同領域的心得體會范文,大家可以借鑒其中的經驗和思考。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熱門20篇)篇一
為適應我國道路通車里程、機動車和駕駛人數量、道路交通運量持續大幅度增長的形勢,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始終把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為核心,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重點,全面加強人、車、路、環境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執法,推進交通安全社會管理創新,形成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協調聯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經濟社會發展、人民平安出行創造良好環境。
(二)基本原則。
——安全第一,協調發展。正確處理安全與速度、質量、效益的關系,堅持把安全放在首位,加強統籌規劃,使道路交通安全融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
——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嚴格駕駛人、車輛、運輸企業準入和安全管理,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深化隱患排查治理,著力解決制約和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源頭性、根本性問題,夯實道路交通安全基礎。
——落實責任,強化考核。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政府及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健全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強督導檢查和責任倒查,依法嚴格追究事故責任。
——科技支撐,法治保障。強化科技裝備和信息化技術應用,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加強執法隊伍建設,依法嚴厲打擊各類交通違法違規行為,不斷提高道路交通科學管理與執法服務水平。
二、強化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
(三)規范道路運輸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嚴格道路運輸市場準入管理,對新設立運輸企業,要嚴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條件審核關。強化道路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鼓勵客運企業實行規模化、公司化經營,積極培育集約化、網絡化經營的貨運龍頭企業。嚴禁客運車輛、危險品運輸車輛掛靠經營。推進道路運輸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將誠信考核結果與客運線路招投標、運力投放以及保險費率、銀行信貸等掛鉤,不斷完善企業安全管理的激勵約束機制。鼓勵運輸企業采用交通安全統籌等形式,加強行業互助,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
(四)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道路運輸企業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加強安全班組建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規范和技術標準,強化對車輛和駕駛人的安全管理,持續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產費用。建立專業運輸企業交通安全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客運、危險品運輸企業安全評估制度,對安全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依法責令停業整頓,對整改不達標的按規定取消其相應資質。
(五)嚴格長途客運和旅游客運安全管理。嚴格客運班線審批和監管,加強班線途經道路的安全適應性評估,合理確定營運線路、車型和時段,嚴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長途客運班線和夜間運行時間,對現有的長途客運班線進行清理整頓,整改不合格的堅決停止運營。創造條件積極推行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或實行接駁運輸。客運車輛夜間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日間限速的80%,并嚴禁夜間通行達不到安全通行條件的三級以下山區公路。夜間遇暴雨、濃霧等影響安全視距的惡劣天氣時,可以采取臨時管理措施,暫停客運車輛運行。加強旅游包車安全管理,根據運行里程嚴格按規定配備包車駕駛人,逐步推行包車業務網上申請和辦理制度,嚴禁發放空白旅游包車牌證。運輸企業要積極創造條件,嚴格落實長途客運駕駛人停車換人、落地休息制度,確保客運駕駛人24小時累計駕駛時間原則上不超過8小時,日間連續駕駛不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不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于20分鐘。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超時、超速駕駛的駕駛人及相關企業依法嚴格處罰。
(六)加強運輸車輛動態監管。抓緊制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規范衛星定位裝置安裝、使用行為。旅游包車、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危險品運輸車和校車應嚴格按規定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臥鋪客車應同時安裝車載視頻裝置,鼓勵農村客運車輛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應在出廠前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并接入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運輸企業要落實安全監控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對所屬車輛和駕駛人的動態監管,確保車載衛星定位裝置工作正常、監控有效。對不按規定使用或故意損壞衛星定位裝置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和企業負責人的責任。
三、嚴格駕駛人培訓考試和管理。
(七)加強和改進駕駛人培訓考試工作。進一步完善機動車駕駛人培訓大綱和考試標準,嚴格考試程序,推廣應用科技評判和監控手段,強化駕駛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識和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客、貨車輛駕駛人培訓考試要增加復雜路況、惡劣天氣、突發情況應對處置技能的內容,大中型客、貨車輛駕駛人增加夜間駕駛考試。將大客車駕駛人培養納入國家職業教育體系,努力解決高素質客運駕駛人短缺問題。實行交通事故駕駛人培訓質量、考試發證責任倒查制度。
(八)嚴格駕駛人培訓機構監管。加強駕駛人培訓市場調控,提高駕駛人培訓機構準入門檻,按照培訓能力核定其招生數量,嚴格教練員資格管理。加強駕駛人培訓質量監督,全面推廣應用計算機計時培訓管理系統,督促落實培訓教學大綱和學時。定期向社會公開駕駛人培訓機構的培訓質量、考試合格率以及畢業學員的交通違法率和肇事率等,并作為其資質審核的重要參考。
(九)加強客貨運駕駛人安全管理。嚴把客貨運駕駛人從業資格準入關,加強從業條件審核與培訓考試。建立客貨運駕駛人從業信息、交通違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機制,加快推進信息查詢平臺建設,設立駕駛人“黑名單”信息庫。加強對長期在本地經營的異地客貨運車輛和駕駛人安全管理。督促運輸企業加強駕駛人聘用管理,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以及有酒后駕駛、超員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個月內有3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的客運駕駛人,要嚴格依法處罰并通報企業解除聘用。
四、加強車輛安全監管。
(十)提高機動車安全性能。制定完善相關政策,推動機動車生產企業兼并重組,調整產品結構,鼓勵發展安全、節能、環保的汽車產品,積極推進機動車標準化、輕量化,加快傳統汽車升級換代。大力推廣廂式貨車取代欄板式貨車,盡快淘汰高安全風險車型。抓緊清理、修訂并逐步提高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督促生產企業改進車輛安全技術,增設客運車輛限速和貨運車輛限載等安全裝置。進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車和公共汽車的車身結構強度、座椅安裝強度、內部裝飾材料阻燃性能等,增強車輛行駛穩定性和抗側傾能力。客運車輛座椅要盡快全部配置安全帶。
(十一)加強機動車安全管理。落實和完善機動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強制性產品認證、注冊登記、使用維修和報廢等管理制度。積極推動機動車生產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加強機動車產品準入、生產一致性監管,對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或者與公告產品不一致的車輛,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生產企業要依法依規履行更換、退貨義務。嚴禁無資質企業生產、銷售電動汽車。落實和健全缺陷汽車產品召回制度,加大對大中型客、貨汽車缺陷產品召回力度。嚴格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依法嚴厲打擊制造和銷售拼裝車行為,嚴禁拼裝車和報廢汽車上路行駛。加強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和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嚴格檢驗檢測機構的資格管理和計量認證管理。對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車輛非法生產、改裝、拼裝以及機動車產品嚴重質量安全問題的,要嚴查責任,依法從重處理。
(十二)強化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修訂完善電動自行車生產國家強制標準,著力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嚴禁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省級人民政府要制定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辦法,質監部門要做好電動自行車生產許可證管理和國家強制性標準修訂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的行業管理,工商部門要依法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的日常監管。對違規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的企業,要依法責令整改并嚴格處罰、公開曝光。公安機關要加強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管理,嚴格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通過加強政策引導,逐步解決在用的超出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問題。
五、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十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標準和制度。加快修訂完善公路安全設施設計、施工、安全性評價等技術規范和行業標準,科學設置安全防護設施。鼓勵地方在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本地區公路安全設施建設標準。嚴格落實交通安全設施與道路建設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新建、改建、擴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驗收時要吸收公安、安全監管等部門人員參加,嚴格安全評價,交通安全設施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車運行。對因交通安全設施缺失導致重大事故的,要限期進行整改,整改到位前暫停該區域新建道路項目的審批。
(十四)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科學規劃,有計劃、分步驟地逐年增加和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在保證國省干線公路網等項目建設資金的基礎上,加大車輛購置稅等資金對公路安保工程的投入力度,進一步加強國省干線公路安全防護設施建設,特別是臨水臨崖、連續下坡、急彎陡坡等事故易發路段要嚴格按標準安裝隔離柵、防護欄、防撞墻等安全設施,設置標志標線。加強公路與鐵路、河道、碼頭聯接交叉路段特別是公鐵立交、跨航道橋梁的安全保護。收費公路經營企業要加強公路養護管理,對安全設施缺失、損毀的,要及時予以完善和修復,確保公路及其附屬設施始終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要積極推進公路災害性天氣預報和預警系統建設,提高對暴雨、濃霧、團霧、冰雪等惡劣天氣的防范應對能力。
(十五)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治理措施和治理資金,根據隱患嚴重程度,實施省、市、縣三級人民政府掛牌督辦整改,對隱患整改不落實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有關部門要強化交通事故統計分析,排查確定事故多發點段和存在安全隱患路段,全面梳理橋涵隧道、客貨運場站等風險點,設立管理臺賬,明確治理責任單位和時限,強化對整治情況的全過程監督。切實加強公路兩側農作物秸稈禁燒監管,嚴防焚燒煙霧影響交通安全。
(十六)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礎。深入開展“平安暢通縣市”和“平安農機”創建活動,改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嚴格落實縣級人民政府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主體責任,制定改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狀況的計劃,落實資金,加大建設和養護力度。新建、改建農村公路要根據需要同步建設安全設施,已建成的農村公路要按照“安全、有效、經濟、實用”的原則,逐步完善安全設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統籌城鄉公共交通發展,以城市公交同等優惠條件扶持發展農村公共交通,拓展延伸農村地區客運的覆蓋范圍,著力解決農村群眾安全出行問題。
(十七)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組織體系建設,落實鄉鎮政府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調整優化交警警力布局,加強鄉鎮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發揮農村派出所、農機監理站以及駕駛人協會、村委會的作用,建立專兼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隊伍,擴大農村道路交通管理覆蓋面。完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加強對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的支持保障,積極推廣應用農機安全技術,加強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管理。
(十八)嚴厲整治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加強公路巡邏管控,加大客運、旅游包車、危險品運輸車等重點車輛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和整治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吸毒后駕駛、貨車違法占道行駛、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嚴禁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拖拉機違法載人。依法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車學生安全。健全和完善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長效機制。研究推動將客貨運車輛嚴重超速、超員、超限超載等行為列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為,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制定客貨運車輛和駕駛人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并將車輛動態監控系統記錄的交通違法信息作為執法依據,定期進行檢查,依法嚴格處罰。大力推進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創建活動,加強城市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規范機動車通行和停放,嚴格非機動車、行人交通管理。
(十九)切實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執法效能。推進高速公路全程監控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建設,強化科技裝備和信息化技術在道路交通執法中的應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資源,建立部門、區域聯勤聯動機制,實現監控信息等資源共享。嚴格落實客貨運車輛及駕駛人交通事故、交通違法行為通報制度,全面推進交通違法記錄省際轉遞工作。研究推動將公民交通安全違法記錄與個人信用、保險、職業準入等掛鉤。
(二十)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健全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聯動的省、市、縣三級交通事故緊急救援機制,完善交通事故急救通信系統,加強交通事故緊急救援隊伍建設,配足救援設備,提高施救水平。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建設,制定并完善實施細則,確保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
(二十一)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每年要制定并組織實施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加大宣傳投入,督促各部門和單位積極履行宣傳責任和義務,實現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社會化、制度化。加大公益宣傳力度,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要在重要版面、時段通過新聞報道、專題節目、公益廣告等方式開展交通安全公益宣傳。設立“全國交通安全日”,充分發揮主管部門、汽車企業、行業協會、社區、學校和單位的宣傳作用,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識、安全意識和公德意識。
(二十二)全面實施文明交通素質教育工程。深入推進“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廣泛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活動,推行實時、動態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在線服務。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發布平臺,加強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開展交通安全文明駕駛人評選活動,充分利用各種手段促進駕駛人依法駕車、安全駕車、文明駕車。堅持交通安全教育從兒童抓起,督促指導中小學結合有關課程加強交通安全教育,鼓勵學校結合實際開發有關交通安全教育的校本課程,夯實國民交通安全素質基礎。
(二十三)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設。積極拓展交通安全宣傳渠道,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基地,創新宣傳教育方法,以學校、駕駛人培訓機構、運輸企業為重點,廣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推動開設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網站、電視頻道,加強交通安全文學、文藝、影視等作品創作、征集和傳播活動,積極營造全社會關注交通安全、全民參與文明交通的良好文化氛圍。
(二十四)加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聯合督辦。嚴格執行重大事故掛牌督辦制度,健全完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聯合督導、統籌協調調查、掛牌通報警示、重點約談檢查、跟蹤整改落實”的聯合督辦工作機制,形成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的監管合力。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獎懲制度,對于成效顯著的地方、部門和單位予以表揚和獎勵;對發生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內發生3起及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級人民政府要向國務院作出書面檢查;對一年內發生兩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發生性質嚴重、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約談相關地方政府和部門負責同志。
(二十五)加大事故責任追究力度。研究制定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規范,完善跨區域責任追究機制,建立健全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開制度。對發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個月內發生兩起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道路運輸企業,依法責令停業整頓;停業整頓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準予恢復運營,但客運企業3年內不得新增客運班線,旅游企業3年內不得新增旅游車輛;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取消相應許可或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責令其辦理變更、注銷登記直至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道路交通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單位及其負責人,依法依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依紀追究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責任。
(二十六)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組織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將其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并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實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勢,研究部署重點工作。嚴格道路交通事故總結報告制度,省級人民政府每年1月15日前要將本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向國務院作出專題報告。
(二十七)落實部門管理和監督職責。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履行職責,落實監管責任,切實構建“權責一致、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協調聯動機制。要嚴格責任考核,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為有關領導干部實績考評的重要內容,并將考評結果作為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二十八)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機制。研究建立中央、地方、企業和社會共同承擔的道路交通安全長效投入機制,不斷拓展道路交通安全資金保障來源,推動完善相關財政、稅收、信貸支持政策,強化政府投資對道路交通安全投入的引導和帶動作用,將交警、運政、路政、農機監理各項經費按規定納入政府預算。要根據道路里程、機動車增長等情況,相應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設,完善道路交通警務保障機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研究出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發展的相關保障政策,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執勤執法營房等配套設施與高速公路建設同步規劃設計、同步投入使用并給予資金保障,高速公路建設管理單位要積極創造條件予以配合支持。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熱門20篇)篇二
聽了今天上午鄭增儀講的安全講座,感受很深,尤其是聽到那一幕幕摻不仁睹的安全事故:縱火殺人,駕駛員車上睡覺撞傷跑操學生等。
孩子是社會未來的接班人,他們能否健康成長,關系到民族的興衰和社會的進步。育人不僅要進行智力教育,還要進行道德、紀律教育。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從幼兒學生抓起,使學生從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識教育,達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是能達到一代人和一個社會的良好秩序的百年大計。
新學期一開始,為確保學校師生上放學的道路交通安全,維護校園的教學、生活秩序,與學校一道一方面加強對校園內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面加大學校“綠色通道”的建設和學校周邊交通環境的整治。以進一步增強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意識,提高他們的自防自護能力,遏制交通事故的發生。據了解,每年因各種事故,數以萬計天真無邪的兒童少年死于非命,而因交通意識缺乏和淡薄引發的交通傷亡事故,在中小學生傷亡事故中占有較大的比例。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牽涉到千萬個家庭的幸福,需要交警、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負責,齊抓共管。
我建議定期或不定期選派民警或教師勸導員在交通復雜的學校門口或路口維持上、放學高峰的交通秩序,保障“綠色通道”安全暢通。同時將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列入學校管理的內容,每所中小學平時就必須按照驗收考評標準抓工作,并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素質教育督導評估的內容之一。建議小學生上放學實行“排路隊”和戴“小黃帽”的方法,把同路、同方向的學生編排成隊,由教師護送過馬路,保證學生走路安全;在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或組織春、秋游時,嚴格規范審批手續,把好審批關,堅決制止病車、超載車運送學生,保證學校師生的交通安全。同時,加強了對學校及周邊交通環境的整治,堅決取締校園門口擺攤設點、占道為市等妨礙學校師生通行的違章行為。為廣大師生創造了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
說了這么多,我想大家應該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了。那么,就請大家“保護生命,拒絕違章”,珍惜自己的生命吧!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熱門20篇)篇三
根據學校寒假的要求,xxxx年2月26日我有幸以大學生志愿者的身份參加了鄭州市“文明與我同行”交通協管活動。我們分派于花園路和農業路的交匯路口處當交通協管員。作為志愿者,我的工作時間為四個小時,雖然時間不長,但是在協助維持過路行人秩序的過程中,我切實地體驗到了作為一名交通協管員的不易和辛苦。
在參加這次活動之前,我自以為對交通協管員的工作挺簡單那,但經過培訓后,發現我對協管員的職責真是知之甚少,雖然總是在路口看見他們執勤的身影,也很多次作為行人接受過他們的管理和幫助,卻一直以為交通協管員就是“紅燈停,綠燈行”的協助執行者。我只知道他們有時需要協助管理行人,我知道有時會有行人不聽你的,對這種情況我心里也有了一定的預警。也做了很多的準備,但無疑的是現在的交通發為我的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當我穿上警示衣,帶著袖箍,口含哨子站到執勤崗上起,心中的輕松和自信逐漸變成了沉重和敬佩。沒想到原本看似簡單的工作,實際上卻并不簡單。
這看似簡單的工作要求其實還挺多。
首先就要掌握交通狀況。交通規則雖然有統一的標準,但是交通狀況卻是各個地方都有不同。比如說,人們出行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執勤地點的主要行人群體;執勤路口車輛轉彎規則等。掌握這些信息可以有針對性的對執勤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情況做出預判,提升交通協管的效果。花園路和農業路是兩條大路,車道分明,人行道在路邊上,非機動車道在兩邊,中間是機動車道和brt車道,各部分分工明顯。因為是大路的交叉口,紅綠燈安排的時間等方面交通部都有過詳盡的研究,可是車多人多,再加上時長擁堵,也增加了執勤的那難度。執勤過程中我也逐漸摸出了規律,犯過錯誤,也在不停改進。例如,開始時只是當行人指示燈紅燈亮起時,攔住過路的行人,當綠燈亮起時便放行。而且以為綠燈亮起時當前道路上的車輛已經停止,行人應該不會有危險,卻忽略了在正常行駛道路上還有要轉彎的車輛,而沒有給予行人關注和提醒,所以經常出現有行人在穿過路口的時候被轉彎車輛擋在路口中間。當發現這一問題后,在行人等待和穿行的時候,都給予關注和提醒。另外,有很多行人出行時是騎電動車,而且車速很快,有時在行人指示燈紅燈亮起的一刻,會有行人騎電動車想要加速通過,結果自己沒過去,還阻礙了車輛的正常通行,造成危險。針對這一現象,對于紅燈即將亮起時的騎車行人給予更多的關注,提前對他們做出提醒。還有,我執勤的地點附近有大型超市,執勤當天又是周末,行人中有很多大人領著小朋友。對于這類行人,會提醒在穿越道路的時候,大人要牽好小朋友,盡量快速通過路口。
除了規則,便是態度問題了。你太溫柔,行人不聽你的,太嚴厲又容易起爭執,老的執勤大爺茍蘇我三分嚴厲和七分耐心才是正確的工作方法。雖然,當站上執勤崗的時候,自認為成了一名管理者和執法者,但是面對過往行人的時候,還是有很多人并不認為應該服從你的管理,只要稍不留神,他就會無視交通燈的存在。有些人即使你鳴哨提醒,也根本不理睬你,依然我行我素,更有甚者會投來不友善的目光和言語。面對這種情況,我心里多少有些生氣。另一方面,也因為自尊心的緣故,不愿對不服從的人重復提醒。當聽到那些真正的協管人員急促、響亮的哨聲,重復地大聲告誡行人,我能感受到的是他們的嚴厲和耐心,我想行人正是也感受到了這些,才會服從他們的管理。看來做好交通協管員也需要正確的工作方法。這次經歷也讓我對交通協管員產生了一些敬佩,在眾多人群中總會有人不聽你的,遇見多了自然會生氣,所以有時兇你也不是故意的,但你就會認為是故意找你麻煩而偷取白眼,看來哪一行都不好做啊。
第三點感悟就是要有責任感和毅力。交通協管員的工作環境是在露天的`道路兩旁,風吹、日曬、雨淋、塵土和廢氣是不可避免的。在這樣的環境下,固定地站立在一個位置上,的確是一種考驗。雖然也有換崗,但是更多時候是一個人站在那里執勤,除了身體上的疲憊還有心理上的疲憊。我們僅僅執勤四個小時,就已經覺得疲憊、無聊并有所懈怠,而他們卻是日復一日地從事著這份工作,為建設和諧社會貢獻著自己的一份力量。如果沒有對社會、對行人的一份責任感和自身的毅力,是無法將這份工作做好的。面對著他們,我真是有些羞愧。
這次交通協管活動對我感觸很深,收獲也很多。我深刻地體會到交通協管工作的不易,理解了作為一名交通協管員所承受的工作壓力以及責任的重大,同時也發現了自身所存在的很多問題。無論工作還是生活,不僅需要知識和技能,更需要責任,毅力和自我約束。作為一名大學生,以后社會上更多的責任需要我們去承擔,現在我們不僅需要不斷學習知識、掌握技能,更應該在工作中擺正態度、承擔責任、調整心態和鍛煉意志。我們作為社會的一員,作為未來社會發展的頂梁柱,更應該懂得自身的使命和對社會的責任,在成為一名優秀學生的同時更要成為一名和諧社會下的優秀公民。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熱門20篇)篇四
近年來,我國加強了道路交通安全的法治建設,不斷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這一系列的舉措,使我深切領悟到法治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只有依法行駛,才能保證交通秩序的正常進行,減少事故的發生。法律是人們共同的規范,它的權威性可以強制所有人遵守,制定并執行合理的法規,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途徑。
第二段:法律意識的必要性。
在當今社會,我國的道路交通問題依然十分突出。交通擁堵、交通事故層出不窮。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培養每個人的法律意識尤為重要。法律意識可以幫助人們明白自己的法律責任,不僅是對自己的負責,更是對他人的尊重。只有每個人的法律意識得到提高,才能形成全社會的文明安全行車氛圍。只有大家有了法律意識,才能文明駕駛,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段:依法行駛的實踐。
作為一名駕駛員,我始終把依法行駛作為第一原則,積極踐行。在日常駕車過程中,我始終遵守交通法規和規定,不違規超速、逆行、闖紅燈等,尊重行人和其他車輛的通行權益,主動禮讓等待的行人和轉彎的車輛。在繁忙的交通路口,我會主動遵守交通信號燈,不占用非機動車道,不停車在機動車道上等待。只有大家都能夠依法駕駛,才能夠保證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
第四段:法律的普及教育。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積極參與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普及教育,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我們可以通過參加相關的學習培訓班,學習規章制度,掌握相關的駕駛知識。同時,還可以通過各類媒體,如電視、廣播、網絡等,了解最新的交通法規和相關案例。只有廣泛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識,提高每個人的法律素養,才能夠營造良好的交通法治環境。
結語:本文從法治的重要性、法律意識的必要性、依法行駛的實踐、法律的普及教育四個方面,闡述了我對道路交通安全法治的心得體會。道路交通安全事關人民生命安全,尊重法律,培養法律意識是每個人的責任和義務。只有通過法治的手段,大家共同遵守法律法規,共同營造良好的交通環境,才能實現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熱門20篇)篇五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交通安全是社會上普遍存在的話題,也是引起普遍關注的問題,牢記交通安全常識,造福你我他。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學習心得體會大全,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目前,中國仍然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絕對人數最多的國家之一。與發達國家相比,交通事故死亡率仍然相當高,交通事故仍在上升。而在我們身邊,因交通事故造成學生傷亡的案例也不在少數。學生的交通安全是擺在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面前的嚴肅話題。上帝是公平和吝嗇的。他只給每個人一次生命,所以我們要珍惜。生命安全與我們息息相關,它就像我們的朋友2。日夜陪伴在我們身邊,教育我們,勸誡我們。
生命寶貴。人的一生只有一次生命。我們應該珍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珍惜生命的一部分。孩子是社會未來的接班人。他們能否健康成長,關系到國家的興衰和社會的進步。育人不僅需要智育,更需要德育和紀律教育。十年、百年育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從小學生做起,讓學生從小接受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做到教育自己、管理自己,并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是實現一代人、一個社會良好秩序的百年大計。提高兒童和學生的安全文化素質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大事。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刻不容緩。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摩托車普及到千家萬戶,駕駛摩托也不是什么難事,所以就有學生在不懂交通規則,不具備駕駛資格的情況下駕車上路玩耍,這是極大的安全隱患。當然,這與做家長的不負責任也有相當大的關系,不要等出了事故再去后悔,那已經是均可挽回的了。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在農村是普遍現象,社會也應該切實承擔起這個責任。
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知識一般都在學校里獲得,因此,學校必須重視交通安全教育,發揮學校內在的教育因素,滲透交通安全教育。課堂教學是教育的主渠道,這并非是某個領導或教師決定的,這是規律。課堂教學的內容與課堂教學的環節蘊含著不少的交通法規、交通安全教育等資源,教書與育人猶如形與影、光和熱、密不可分。對交通法規、交通安全教育而言,課堂教學有其特殊的意義,為其它渠道所不能替代。因此,要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在教學中,要不斷轉變觀念,改變脫離實際單純灌輸的陳舊方法,堅持“以學生為本”,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形式可采用適合學生生理和心理特點的教學方法。“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你聽你忘記了,你看你記住了,你做你學會了’,一句中國寓言,一條外國諺語,說的都是一個道理,實踐出真知。我們以往的交通安全教育就是管得太多,放得太少,說教太多,實踐太少。因此,學校要重視社會實踐,勇于探索,不斷求實創新。要積極開展“以實踐為主的自主性教育”的活動,讓學生通過身臨其境來體驗、感悟。如果認識的主體不能進入狀態,那么體驗將會大打折扣,還學生以主體地位,推動學生在社會實踐中自我認識、自我體驗、自我感悟、自我教育,充分發揮學生的自主性,這才是實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根本動力。
遵章守紀,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當我們能做到這一切的時候,我們的社會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視交通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更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讓我們把“交通安全”這四個字在心里永遠扎下根,讓全世界人民都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讓交通事故永遠在我們生活中消失,讓我們的明天充滿鮮花,充滿陽光。那么,交通安全便是你的朋友,它將永遠保護著你,帶給你幸福。
人們的生活處處離不開交通,無時無刻不在交通之間徘徊。也許,一時的疏忽會給你帶來終身的遺憾。因此,為了朋友、家人和我們自己,我們應該遵守交通,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在日常生活中,許多人不注意交通安全,而是魯莽行事。司機開著車,跳了過去。馳騁的過程中還剩下什么,只留下飛揚的塵埃?你看到身后巨大的恐懼和悲傷了嗎?醉駕者在“黎明”的暮色中搖曳,你迷迷糊糊,沒有任何思緒。你怎么能冒這樣的風險?當我看到“司機的飲料,親戚的眼淚”的標語時,我為你的無知深感羞愧。在你心目中只是一張白紙嗎?只是意味著空虛嗎?這讓我陷入了沉思!
有一次,在一個炎熱的夏天,一個小男孩為了撿一個心愛的球,拼命地直奔路中間。也許,他還年輕,他簡單的想法沒有預料到可悲的后果。不幸的是,一張卡片。
車飛奔而來,把他壓得粉身碎骨,把他永遠壓在土地深層,父母的淚猶如傾盆大雨,從天而降,又有誰能夠聽到他們的呼喚,上天是仁慈的,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可又能怎樣,只有無可奈何的哀嘆,忍受著痛苦,真是可悲啊!一輛載重汽車由于超載以至被滾下那萬丈深淵,那轟隆聲回響山谷,可那位年輕的司機卻拋棄一切毫無聲息的走了,走得那樣傷感,那樣的悲痛。
那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實在我們的眼前一閃而過,可那悲痛的情景卻銘刻于心,那是血的掙扎,那是痛苦的淚痕,那是同情的目光。在一次次惡劇不斷重演之時,我們是否有所體會,難道不應該為此而珍惜寶貴的生命嗎?也許他們死不瞑目,在黑暗中,那哀嘆永不停息。也許,他們在告誡我們:應該注意交通安全,珍惜擁有。這是他們唯一的話語,這是他們一生中最為精典的佳話。他們已深深領悟到生命的脆弱與頑強,它取決于你對它的珍惜。
遵守交通,注意交通安全,這是全人類的呼喚,大家沒有理由,只有責任,有為全人類生活美滿幸福的責任,這便是大家唯一的準則。
親愛的同學們,朋友們,珍惜自己的生命吧,做一個合格的公民,遵守交通安全、交通法規,讓幸福永遠伴隨著我們,在那時候,你將會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與對于生命的壟斷,為了一切,讓我們共同為交通事業而努力、共同歡呼、共同為祖國取下最為燦爛的一頁,讓那交通的淚痕永不滲出,在那張白凈的臉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聽完交通安全知識講座我深刻體會到:“珍愛生命,安全出行。”
聽到那些觸目驚心的數字,我的心怦怦直跳:去年,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達50萬人,其中中小學生占了10萬多。而我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竟排在了世界第一。我國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都在10萬多人,平均每天死亡達300人,這真是一個比戰爭還要無情,還殘酷的數字。山西沁源縣二中900多個學生在公路上晨跑時,一輛大東風帶掛貨車向學生橫沖直撞過來,造成21名師生死亡,18人受傷。當時公路上躺滿了遇難學生的尸體。這一起起慘烈的事故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親人,有多少歡樂變成了悲劇,有多少幸福化為烏有。在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是一個個家庭失去了頂梁柱,是一個個白發人送走了黑發人,是一個個孩子與父母陰陽兩隔。這些不能不使我們感到心有余悸。
是什么原因導致我們道路交通事故頻頻發生?據交通警察調查統計,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除極少數屬意外原因造成,75%以上的事故是駕駛員或行人的人為因素造成的。引發事故的主要原因有無證駕車、超載、超速行駛、疲勞駕車、酒后駕車、強行超車、行人不守交通規則等。
我們真應該都來反省一下我們自己和身邊同學的交通行為,曾經有過的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為,曾因自己不安全的交通行為而給自己和他人帶來過一些傷害。我們當中很多人每天好幾趟往返于學校和家庭之間,途中又大多要走馬路,不管步行也好,騎自行車也好,都應避讓來往的車輛。
美好的人生從安全開始,只有保證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創造美好的未來,為了我們大家一定要培養文明交通意識,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始終把交通安全牢記在心,落實到行動,讓交通事故遠離我們。
在日常生活中,道路交通安全時刻圍繞著我們,只要我們一出門上路,便于交通安全打上了交道,交通事故也是對我們生命安全威脅最大的因素之一。
現代的交通發達給我們的出行帶來了無盡的便利,但同時也給我們的安全增加了隱患。有時一些人因為有急事而闖紅燈,而在那刻一個生命從世界上消失;有時有的人圖便利而橫穿馬路,不去走天橋或附近的斑馬線,導致車輛追尾等事故的發生給交通運行帶來極大不便。
當在馬路上的一次走神,過馬路的一次僥幸,僅僅是一次小小的疏忽,這一切都可能會使一個生命轉瞬即逝。看著那些鮮紅的統計數字,那些血的教訓我們是該沉靜下來深思一番,正確認識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嚴重性。每一個生命都是一個傳奇,相信每個人都不想因為自己的一次小小疏忽而導致一個生命的離去,給自己及其親人帶來無法磨滅的創傷。
所以,我們應該以正確的心態積極主動去學習交通知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保護他人、保護自己、文明開車、文明走路,營造一個良好的交通運行環境,為創建一個和諧的社會添磚加瓦。
生命對于人僅有一次,在浩瀚的宇宙成長與繁衍過程中,生命就是一瞬間的火花,多么的短暫與美妙!誰不想在這美好的世界里多一聲歡笑,多一次與親友相聚呢,生命是那么的美好,我們有什么理由不去好好珍惜與愛護呢?因為生命只有一次,我們更應該珍惜生命,擁抱健康!只有保證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創造美好的未來。因此,我們教師一定要培養自身與學生文明交通意識,使自身與學生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始終把交通安全牢記在心,落實到行動,讓交通事故遠離我們。
城市交通環境和秩序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以遵章守法、安全有序、暢通快捷為主要取向的交通文明建設,是文明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門。打造交通文明,是交巡警部門的職責所在,也是一項社會工程。
打造交通文明,首先要著力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建成區面積逐步擴大,但為數不少的城市居民是“洗腳上岸”的農民,交通安全意識相對較差。應當以這部分群體以及車輛集中單位、學校、企業和城市周邊的鄉村為重點,通過交通安全知識講座、案例分析、警示宣傳、創建交通安全村等形式,強化交通行為人的文明意識。
打造交通文明,需要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的有機結合。我們認為,交通文明建設必須防止宣傳教育與嚴格執法“兩張皮”傾向。據調查,95%以上的交通違章行為,都是行為人在明知違章的情況下發生的。對這種“習慣性違章”,教育的作用雖然有效,但是也很有限。應當打破“法不責眾”的慣例,按照交通法規規定的處罰上限執罰,以形成相應的威懾力。同時,應當加強對交巡警隊網伍的教育管理,以理服人,以法服人,文明管理,以良好的執法形象樹立執法權威。
打造交通文明,離不開必要的物質投入特別是交通管理設施投入。--建市以來,城市框架拉開很快,公路密度成倍增加,但交通管理設施建設比較滯后,我們多方籌資,投入320萬元,先后在市區8個主要道口增設了“電子警察”、多相位信號燈等設施,提升了管理設施建設檔次,為交通文明建設提供了必要的物質支撐。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熱門20篇)篇六
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十一條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第七十七條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熱門20篇)篇七
以遵章守法、安全有序、暢通快捷為主要取向的交通文明建設,是文明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門。下面小編就和大家分享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心得,來欣賞一下吧。
最近,學校組織我們學習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我們深刻的體會到了道路交通與人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我們熱愛生命,我們就必須遵守交通安全。
對以下幾條,我特別有感觸:
1.交通信號燈分為:機動車信號燈、非機動車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車道信號燈、方向指示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交通標志分為:指示標志、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路標志、旅游區標志、道路施工安全標志和輔助標志。道路交通標線分為:指示標線、警告標線、禁止標線。
我們在平時的生活中,并不太在意這些標志和符號,所以有時就會犯規,但是學習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后,我對這些道路交通符號有了更新的認識,也會在自己行車和走路的時候注意標志,自覺維護交通安全,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2.道路交叉路口和行人橫過道路較為集中的路段應當設置人行橫道、過街天橋或者過街地下通道。在盲人通行較為集中的路段,人行橫道信號燈應當設置聲響提示裝置。
回想我在路上時,有時會不看信號燈,直接就過馬路,現在想想這是對自己和他人的極度不付責任,人行橫道和天橋就是為我們行人設計的,我們不能因為怕麻煩或者圖省事,就橫穿馬路,只有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才能讓我們的社會更加穩定健康的發展。
這是我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點體會,希望與大家共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新手學車,體會心得從第一上車手忙腳亂,到現在能夠自己駕車,雖然技術還不夠熟練,但是感覺自己已經有了很大進步,lg讓寫篇體會總結總結。特將自己的學車經驗與大家一起分享,和新手交流,請高手指教。
起步:記得第一次開小v,上車就忘了拉手剎,在小區里幾乎都是1檔怠速行駛,lg讓換檔,俄不是沒聽見,只是不敢放手,出門到了直行道才換。現在不是了,起步之后稍踩油門、換2檔,慢松離合,車子不搓不頓,不一定非要等到轉速到20xx(不知道這樣好不好)。
換檔:在駕校里,教練只交了如何從低到高掛檔,因為只考這個,所以對從高到低掛檔一點概念沒有,在路上只會提速,最怕減速,結果車速偏高,lg一再喊減速。lg問:“你速度這么快不好控制,要是沖出一輛車你怎么辦?”俄地回答讓lg發暈:“大不了手腳撒開,什么也不管了……”現在俄知道了,速度在減慢的時候,如果不能保證順利換檔,可以把離合踩下去,相當于空檔,在有把握的時候再把檔從高位摘到低位,松開剎車,放開離合,稍給油門,哈,換檔ok,不知道這樣好不好,至少不磨損變速箱了。
拐彎:拐彎時一定要減速。第一次拐彎時速在七八十公里,感覺快被甩出去了,好在路上沒車。lg較我空檔滑行再換檔,我總覺得不習慣,現在拐彎有點感覺了:提前減速,換檔,速度越慢越好控制,一般3檔足以。拐到2/3時就可以踩油門加速了。控制方向盤是另外一個關鍵因素,到現在俄還沒有找到感覺,方向時大時小,慢慢練啊。
紅綠燈:遇到紅綠燈別緊張,起步熄火是新手最容易遇到的問題,千萬別管后面的車,任它喇叭響破了天,你都要不慌不忙,實在受不了,就下車把后面的車吼一頓——一個朋友就這樣,受不了了,下車把后面的車罵了一頓,丟下一句話:“看見實習還不讓著點,有本事你給我開過去啊!”哈哈,強!有機會俄也試試。
其他:千萬別跟著大車走,擋視線,有緊急情況也撞不過它;超車時、過路口時別猶豫,看好情況,千萬別扭來扭去,在路上跳舞只怕不是什么好事。
開車上路最大的感覺就是一定不要緊張,緊張心亂,心亂腦迷,那么該干嘛就分不清了。
總之,記住要領,遵守規則;放松心情,享受過程。相信每個人都能輕松駕車。
嚴格執法是對執法人員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貫徹落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一法制建設基本方針的重要內容之一。實踐告訴我們,只有嚴格執法,才能糾正違法行為,保護公共利益和群眾利益,才能體現法律的尊嚴。嚴格執法至少有兩方面的意義。一方面,要求執法人員必須秉公執法,嚴肅執法,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程序辦案,真正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例如在執法過程中至少要有兩位執法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佩戴執法證件,儀表端莊,語言文明,而不能行為野蠻,濫用職權吃拿卡要,亂罰款,以罰代管,甚至搞所謂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處罰,以教代管,該糾正的不糾正,該罰的不罰,對違法者聽之任之,這也是執法不嚴、玩忽職守的表現。嚴格執法要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綜合素質,提高依法辦案的能力和水平。要進一步制定、完善各項執法責任制,強化落實各種形式的執法監督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加強隊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設,樹立交通執法隊伍文明執法、公正執法的形象。加強執法規范建設,讓依法執法、文明執法成為制度。要認真并貫徹行政復議法,保障國家法律監督制度在交通各項工作中的貫徹執行。
執法不嚴、執法不公,收受當事人錢物、吃喝拿要辦人情案、執法行為不文明,舉止粗俗、態度蠻橫。這些都嚴重損害了執法人員在群眾中的整體形象,作為執法人員并非僅僅是某個單位的一員,在群眾眼里,你是執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權威的法律在行使職權,是為人民排憂解難的,是群眾的保護神,因而我們的言行舉止是否文明、有無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就顯得尤為重要。
二、公正執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執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執法就是不偏不縱,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行使法定職權,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執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職權執法。公正執法要求執法人員必須盡職盡責,對發生的違法行為敢于糾正并依法處罰,不搞因違法行為人的態度不好而加重處罰或態度很好而從輕處罰“態度執法”、不以違法行為人與我們有關系或親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從輕處罰的“關系執法”、“人情執法”,做到見違必糾,違法必罰,罰而有據。只要違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應依法予以追究。據資料報道,20xx年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已經審議和通過各種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文件就有328件,這期間國務院還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規,各地方省級人大制定和批準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規。僅八屆人大五年間,就立法118件。通過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識也有了很大提高,這就要求我們在執法中,更加注意執法的公正性。
三、文明執法是社會精神文明的體現。
文明執法是社會文明的一個縮影,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所謂文明執法,是指執法人員以人為本,依照法律規定的職權和程序,運用法律規范辦理各種案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文明執法是行政執法的屬性所決定的。我們執法的對象大多是人民群眾(駕駛員),遇到的問題大量的屬于人民內部矛盾,有的違法行為輕微沒有造成后果的,應教育其糾正。如果言語粗魯,行為野蠻,不但不能糾正其違法行為,而且會增加違法者的對立情緒,破壞政府形象。執法講文明,要求有禮在先,出示證件在先,態度和藹,舉止端莊,教育疏導,以理服人,既是執法人員文明素養的展示,也是行政執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實踐表明,大多數違章違法者是通情達理的,只要執法者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工作做到家,違法行為是會糾正的。因此,文明執法是行政執法工作永恒的主題,也是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樹立交通行政執法隊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證。行政處罰法第五十條、六十條和六十二條中的法律責任規定,行政執法人員違犯法律規定,徇私舞弊,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這些都是對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具體要求。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熱門20篇)篇八
第七十八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質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交通警察進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業務培訓、考核。交通警察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執行職務。
第七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應當依據法定的職權和程序,簡化辦事手續,做到公正、嚴格、文明、高效。
第八十條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指揮規范。
第八十一條依照本法發放牌證等收取工本費,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并全部上繳國庫。
第八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實施罰款的行政處罰,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收繳的罰款以及依法沒收的違法所得,應當全部上繳國庫。
第八十三條交通警察調查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
(二)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三)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案件的公正處理。
第八十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執法活動,應當接受行政監察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
公安機關督察部門應當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法律、法規和遵守紀律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
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
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不嚴格執法以及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控告。收到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依據職責及時查處。
第八十六條任何單位不得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款指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以罰款數額作為考核交通警察的標準。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超越法律、法規規定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并同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于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八條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罰款;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千元罰款。
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第九十二條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采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第九十四條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超過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費用的,退還多收取的費用,并由價格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檢驗,出具虛假檢驗結果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所收檢驗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并依法撤銷其檢驗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九十六條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并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第九十七條非法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制拆除,予以收繳,并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九十八條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并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依照前款繳納的罰款全部納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條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一百零二條對六個月內發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負有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專業運輸單位,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消除安全隱患,未消除安全隱患的機動車,禁止上道路行駛。
第一百零三條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未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嚴格審查,許可不合格機動車型投入生產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機動車生產企業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不執行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或者不嚴格進行機動車成品質量檢驗,致使質量不合格的機動車出廠銷售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擅自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機動車成品及配件,可以并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
生產、銷售拼裝的機動車或者生產、銷售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依照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處罰。
有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所列違法行為,生產或者銷售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機動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零四條未經批準,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從事其他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由道路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恢復原狀,可以依法給予罰款;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有前款行為,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迅速恢復交通。
第一百零五條道路施工作業或者道路出現損毀,未及時設置警示標志、未采取防護措施,或者應當設置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設置或者應當及時變更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及時變更,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的,負有相關職責的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零六條在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樹木、其他植物或者設置廣告牌、管線等,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妨礙安全視距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行為人排除妨礙;拒不執行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強制排除妨礙,所需費用由行為人負擔。
第一百零七條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罰款,交通警察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依據、處罰內容、時間、地點以及處罰機關名稱,并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一百一十條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第一百一十一條對違反本法規定予以拘留的行政處罰,由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當于縣一級的公安機關裁決。
第一百一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非機動車,應當當場出具憑證,并告知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被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來接受處理,并且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第一百一十三條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從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計算;處罰決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扣留一日折抵暫扣期限一日。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后重新申請領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規定辦理。
第一百一十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可以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處罰。對能夠確定駕駛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罰。
第一百一十五條交通警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機動車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的;。
(三)為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未經考試或者考試不合格人員發放機動車駕駛證的;。
(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七)違法扣留車輛、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車輛號牌的;。
(八)使用依法扣留的車輛的;。
(九)當場收取罰款不開具罰款收據或者不如實填寫罰款額的;。
(十)徇私舞弊,不公正處理交通事故的;。
(十一)故意刁難,拖延辦理機動車牌證的;。
(十二)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的;。
(十三)違反規定攔截、檢查正常行駛的車輛的;。
(十四)非執行緊急公務時攔截搭乘機動車的;。
(十五)不履行法定職責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第一百一十六條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給予交通警察行政處分的,在作出行政處分決定前,可以停止其執行職務;必要時,可以予以禁閉。
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交通警察受到降級或者撤職行政處分的,可以予以辭退。
交通警察受到開除處分或者被辭退的,應當取消警銜;受到撤職以下行政處分的交通警察,應當降低警銜。
第一百一十七條交通警察利用職權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索取、收受賄賂,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八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有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所列行為之一,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一百一十九條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二)“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三)“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四)“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第一百二十條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在編機動車牌證、在編機動車檢驗以及機動車駕駛人考核工作,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有關部門負責。
第一百二十一條對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由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行使本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職權。
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依照前款規定行使職權,應當遵守本法有關規定,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本法施行前由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發放的機動車牌證,在本法施行后繼續有效。
第一百二十二條國家對入境的境外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實施統一管理。
第一百二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本法規定的罰款幅度內,規定具體的執行標準。
第一百二十四條本法自5月1日起施行。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熱門20篇)篇九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秩序和社會安定,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占有突出位置,責任重大。道路交通安全從來就是衡量社會秩序的一個重要標準。而交通管理則是社會管理的一個不容忽視的組成部分。據統計,我縣去年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124起,死亡18人,受傷19人,其中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2起,死亡10人。同時查處交通違法行為13829余起,其中超速1121起,酒后駕車16起,無證駕車13起,客車超員465起,貨車超載231起,駕駛報廢車拼裝車36起,駕駛無牌無證車364起,貨車、拖拉機載人126起,治理亂停亂放675輛次,扣留駕駛證10個,吊銷駕駛證4人,拘留13人次,刑事拘留6人,逮捕5人。
雖然這些數字與2015年相比有所下降,但卻說明,作為社會秩序的一個重要方面,我縣道路交通秩序依然面臨嚴峻挑戰。因此,加強交通管理,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打擊交通違法,確保一方平安,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堅強保障,公安交通警察肩負著義不容辭的重任。
在創建平安大道方面,大隊通過先進的技術手段和合理的巡邏執勤方式,建立了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公路交通、治安打防控機制。在與其他警種密切配合中,充分發揮交警優勢,嚴厲打擊車匪路霸、盜竊、敲詐勒索、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建立了良好的交通治安秩序。據不完全統計,全縣去年共接警562次,處理交通事故124起,先期處置事故案件5起,偵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2起,為民排憂解難96次。這些有效措施,為我縣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和促進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隨著城區建設飛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城區居民車輛消費驟增,僅去年我縣就注冊登記五類車976輛,核發駕證683個。針對城區交通擁擠狀況,大隊積極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加大力度改善城市交通環境。比如在城區設置交通事故報警點,增派事故處理巡邏車流動接警,推行交通事故快速處警工作機制;采取警便結合方式,加大對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對事故多發段采取增設警示標志、設置減速帶;同時開展夜檢夜查,嚴厲查處酒后駕車、超速、逆行、違法超車等具有嚴重交通安全隱患的交通違法行為,有力保障了城區交通秩序安全暢通。
進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和交通法制意識。現在,在宜川縣交通易擁堵的街道上方懸掛這樣的交通宣傳橫幅,以往的事實說明,交通安全意識和交通法制意識淡薄,是造成交通事故多發的重要原因。為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和交通法制意識,大隊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頒布實施,圍繞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這一中心工作,充分發揮電臺、電視臺、報刊等媒體優勢,通過多種形式開辦專欄、懸掛大型橫幅、張貼宣傳標語、散發宣傳材料、播放宣傳光盤等多種形式,大張旗鼓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為我縣道路交通安全奠定了良好基礎。同時,大隊積極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組織全縣中小學生利用寒假時間觀看縣電視臺播放“關愛生命、安全出行”專題片、撰寫進行交通安全知識論文等,號召全縣中小學生和家長積極參與,通過這一嶄新的宣傳形式使全縣12000余名中小學生和3萬多家長受到了一次全面的交通安全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為營造和諧的人際關系開辟了新局面。也正是由于開展了交通安全宣傳“五進”(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等活動,不僅擴大了我縣交通安全宣傳面,同時也使廣大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和交通法制意識得到顯著提高。
文明執法,熱情服務,營造和諧的人際關系。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發揮著窗口的作用,是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人民群眾看公安機關的形象,主要是通過交通民警。因此,提高公安交通民警的執法水平和服務質量,加強執法檢查,對營造和諧的人際關系至關重要。本著“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宗旨,大隊遵循“以人為本”的原則,樹立了“我為人民管交通”的服務觀念,并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為執法準繩,在執法過程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執法理念,使我縣在新法頒布實施后,交通民警的執法水平進一步提高,各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穩步發展。同時,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大隊進一步規范了辦理行政案件的法律文書和程序,切實改善了以往無法可依的混亂狀況,開創了公安交警法治工作新局面。在執法檢查方面,大隊加強了對法制建設與法制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機制,并對全隊民警執法水平進行嚴格考評。通過建立有效的執法監督機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制度,執法監督現已貫穿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執法行為中。公正、規范、嚴格、文明的執法,加上熱情的服務,為營造良好的警民關系,構建和諧社會奠定了堅實基礎。
周永康部長在視察我省時強調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將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現在,我縣已初步形成了行為規范,公正透明,運轉協調,廉潔高效的公安交通管理機制。我們相信,通過我縣全體公安交通民警的努力,我縣的交通秩序會有更大的改觀。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熱門20篇)篇十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機動車、非機動車。
第二節機動車駕駛人。
第三章道路通行條件。
第四章道路通行規定。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三節非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四節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定。
第五節高速公路的特別規定。
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
第六章執法監督。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道路交通發展的需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
第七條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加強科學研究,推廣、使用先進的管理方法、技術、設備。
第二章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機動車、非機動車。
第八條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第九條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并監制。
第十條準予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申請機動車登記時,應當接受對該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但是,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依據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認定的企業生產的機動車型,該車型的新車在出廠時經檢驗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獲得檢驗合格證的,免予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一條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辦理相應的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二)機動車登記內容變更的;。
(三)機動車用作抵押的;。
(四)機動車報廢的。
第十三條對登記后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志。
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地方,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檢驗收取費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準。
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第十五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按照規定噴涂標志圖案,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其他機動車不得噴涂、安裝、使用上述車輛專用的或者與其相類似的標志圖案、警報器或者標志燈具。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和條件使用。
公路監督檢查的專用車輛,應當依照公路法的規定,設置統一的標志和示警燈。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第十七條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八條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
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的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
第二節機動車駕駛人。
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第二十條機動車的駕駛培訓實行社會化,由交通主管部門對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實行資格管理,其中專門的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由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實行資格管理。
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學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駛技能的培訓,確保培訓質量。
任何國家機關以及駕駛培訓和考試主管部門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
第二十一條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對機動車駕駛證實施審驗。
第二十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三章道路通行條件。
第二十五條全國實行統一的道路交通信號。
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
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并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
根據通行需要,應當及時增設、調換、更新道路交通信號。增設、調換、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號,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廣泛進行宣傳。
第二十六條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第二十七條鐵路與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應當設置警示燈、警示標志或者安全防護設施。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應當在距道口一定距離處設置警示標志。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占用、損毀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
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的樹木或者其他植物,設置的廣告牌、管線等,應當與交通設施保持必要的距離,不得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不得妨礙安全視距,不得影響通行。
第二十九條道路、停車場和道路配套設施的規劃、設計、建設,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并根據交通需求及時調整。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已經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頻發路段,或者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存在交通安全嚴重隱患的,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隱患的建議,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三十條道路出現坍塌、坑漕、水毀、隆起等損毀或者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等交通設施損毀、滅失的,道路、交通設施的養護部門或者管理部門應當設置警示標志并及時修復。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設置警示標志的,應當及時采取安全措施,疏導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設施的養護部門或者管理部門。
第三十一條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
第三十二條因工程建設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應當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門的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
施工作業單位應當在經批準的路段和時間內施工作業,并在距離施工作業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采取防護措施;施工作業完畢,應當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經道路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復通行。
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道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交通安全監督檢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三條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筑、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筑等,應當配建、增建停車場;停車泊位不足的,應當及時改建或者擴建;投入使用的停車場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施劃停車泊位。
第三十四條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門前的道路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施劃人行橫道線,設置提示標志。
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應當按照規劃設置盲道。盲道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第四章道路通行規定。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第三十六條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第三十七條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準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
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第四十條遇有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實行交通管制。
第四十一條有關道路通行的其他具體規定,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節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四十二條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第四十三條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二)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三)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四)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第四十五條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
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條機動車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應當減速或者停車,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第四十八條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明顯標志。在公路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并應當依照公路法的規定執行。
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經公安機關批準后,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條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第五十條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
貨運機動車需要附載作業人員的,應當設置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一條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第五十二條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第五十三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優先通行權。
第五十四條道路養護車輛、工程作業車進行作業時,在不影響過往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駛路線和方向不受交通標志、標線限制,過往車輛和人員應當注意避讓。
灑水車、清掃車等機動車應當按照安全作業標準作業;在不影響其他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不受車輛分道行駛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駛。
第五十五條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區內的道路,禁止拖拉機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機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在允許拖拉機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機可以從事貨運,但是不得用于載人。
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三節非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五十七條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第五十八條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條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六十條駕馭畜力車,應當使用馴服的牲畜;駕馭畜力車橫過道路時,駕馭人應當下車牽引牲畜;駕馭人離開車輛時,應當拴系牲畜。
第四節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定。
第六十一條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第六十二條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第六十三條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六十四條學齡前兒童以及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在道路上通行,應當由其監護人、監護人委托的人或者對其負有管理、保護職責的人帶領。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應當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導盲手段,車輛應當避讓盲人。
第六十五條行人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信號和管理人員的,應當在確認無火車駛臨后,迅速通過。
第六十六條乘車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
第五節高速公路的特別規定。
第六十七條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
第六十八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應當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辦理;但是,警告標志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并且迅速報警。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無法正常行駛的,應當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曳、牽引。
第六十九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攔截檢查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法執行緊急公務除外。
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
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十一條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執法監督。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熱門20篇)篇十一
1、通過系列活動,讓幼兒體會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2、組織幼兒認識一些常用的道路交通標志,知道交通標志與我們的實際生活中的關系。
3、聯系實際,樹立幼兒對自己安全的責任感。
活動一、認識交通標志。
1、向幼兒介紹一些常見的交通標志,知道交通標志與我們生活的關系。
2、學會看交通標志,遵守交通規則。
3、鼓勵幼兒畫交通標志。
過程:見教案。
活動二、警察叔叔來我園。
通過警察叔叔的道路交通安全講座,使幼兒明白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
過程:警察講座。
活動三、找對錯。
1、通過與實際生活相聯系的圖片,學會判斷對與錯。
2、鼓勵幼兒大膽與父母交流交通安全心得,向父母做宣傳。
過程:見教案。
活動四、汽車上的燈怎樣說話。
1、幫助幼兒理解汽車燈的意義。
2、引導幼兒學習依據汽車燈判斷汽車的行駛狀況。
故事:《尾燈兄弟和大燈兄弟》。
大圖片“馬路上的對與錯”、交通標志(幼兒和教師共同完成)。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熱門20篇)篇十二
近日,縣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組織開展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訓會。邀請縣公安交警大隊領導到會進行培訓。
會上,與會人員集中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就道路交通常見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案例分析,警示大家始終把安全行車放在第一位,做一名遵紀守法的文明駕駛員。要求每一位駕駛員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明出車紀律,堅決杜絕酒駕、醉駕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全面做好全縣公務用車綜合保障工作。
要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做好車況日常檢查,確保車輛性能良好。要嚴格遵守單位車輛安全管理規定,安全駕駛、文明出行,樹立機關后勤服務保障良好形象。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熱門20篇)篇十三
為深入推進公安交警隊伍教育整頓和學習黨史教育,近日,嶧城交警大隊邀請二十八中、蘇堂小學、實驗小學、荀子學校、匡衡小學、城郊中學相關負責人到大隊召開了校園交通安全座談會。
會議指出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問題,直接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安寧和社會穩定,多年來交警大隊立足本職、發揮職能,采取多種有效措施,努力為中小學生創造了安全祥和的.道路交通環境。
大隊長張文奎與學校負責人進行了面對面交流,詢問了學校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遇到的難點問題,征求了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并表示將緊密結合隊伍教育整頓,立足主責主業,扎實開展好“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深入細致了解學校需求,把學校、家長普遍關心、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作為工作重點,認真分析調研,全力以赴保障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今后一定會持之以恒的堅持護校崗制度,確保學生上放學期間的交通安全;強化巡邏,確定固定時間段、固定路線、固定巡邏人員,在學校門前和周邊巡邏,做到學生上、放學高峰時段“見警車、見警燈、見交警”;定期聽取學校的意見和建議,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僅憑自身無力解決的,逐級上報,協調解決。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熱門20篇)篇十四
第四十九條【核定載人量】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條文注釋。
本條規定的“機動車”既包括客運機動車輛,也包括貨運機動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上都標有該輛機動車核定的載人數量,如果超出這個數量,機動車就會負荷過重,造成車身不穩,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客運機動車主要是用來運載乘客的,但有些客運車輛,特別是大型客運車輛和長途客運車輛都裝有載貨的行李架。這時載貨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所載貨物的寬度和長度不得超出行李架,并應將貨物在行李架上固定好,以免旅途中由于車輛顛簸或是因緊急剎車行李落下砸傷車內人員。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熱門20篇)篇十五
第五十四條道路養護車輛、工程作業車進行作業時,在不影響過往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駛路線和方向不受交通標志、標線限制,過往車輛和人員應當注意避讓。灑水車、清掃車等機動車應當按照安全作業標準作業;在不影響其他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不受車輛分道行駛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駛。
【釋義】本條是關于道路養護車輛、工程作業車、灑水車、清掃車等機動車進行作業時在通行方面所享有的權利的規定。
為了給道路養護車輛、工程作業車、灑水車、清掃車等機動車進行作業提供必要的條件,本條根據這些車輛執行任務的需要,在通行方面規定了不同程度的權利。本條共分兩款。
第一款是關于道路養護車輛、工程作業車進行作業時在通行方面所享有的權利。這里的道路既包括城市道路也包括公路。為保證道路的正常使用和提高道路質量,需要對道路進行經常性的保養、維修,道路的養護維修單位應當按照道路養護維修的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定期對道路進行養護、維修,保證道路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為給道路養護車輛、工程作業車輛提供必要的作業條件,本款規定了道路養護車輛、工程作業車輛進行服務業時在通行方面的權利。有兩層意思:第一,道路養護車輛、工程作業車輛在作業時享有以下權利:(一)不受其行駛路線和行駛方向的限制;(二)不受交通標志、標線的限制。《公路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公路養護車輛進行作業時,在不影響過往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駛路線和方向不受公路標志、標線限制;過往車輛對公路養護人員和車輛應當注意避讓。”《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城市道路養護、維修的專用車輛應當使用統一標志;執行任務時,在保證交通安全暢通的情況下,不受行駛路線和行駛方向的限制。”本款規定與《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的規定是一致的。這里的“道路養護車輛”是指除灑水車、清掃車以外的其他道路養護車輛。如鏟雪車輛等。“工程作業車輛”主要是指道路養護工程施工的作業車輛,如挖掘機、攤鋪機、軋路機等。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熱門20篇)篇十六
為全力做好元旦期間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給廣大人民群眾創造安全暢通、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道真自治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全警動員、堅守崗位,采取多項舉措,圓滿完成了元旦期間交通安保任務。
在認真總結往年元旦交通管理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根據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實際情況,針對近期天氣嚴寒、人流出行較多等特點,認真分析,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強化巡邏管控、做好值班備勤、完善應急處置機制。
為進一步確保節假日期間轄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強化客運企業安全監管,有效預防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大隊組織民警深入轄區各客貨運輸有限企業,就“元旦”期間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行了督導檢查,從源頭上筑牢交通安全防線。
節日期間,大隊合理部署警力,加大對酒駕醉駕、無牌無證、超員超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在轄區重點路口路段設置臨時檢查點,加強對大客車、危化品運輸車、重型貨車等重點車輛的檢查,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教育一起,形成嚴防、嚴控、嚴懲的高壓態勢,確保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式平穩有序。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熱門20篇)篇十七
先說一段故事。有一位中國男孩,到德國留學深造,談了一個德國女朋友。有一次,男孩和德國女朋友晚上逛馬路,在一個交叉路口遇到紅燈。當時夜深人靜,馬路上沒有車也沒有人,中國男孩就義無反顧,闖了紅燈走過馬路,身后的德國女友高聲喊叫,卻阻止不了。德國女朋友認為男孩不遵守規則,沒有自我控制能力、素質不高,就和他斷絕關系,他們的戀愛在紅燈下停止了。幾年后,男孩學成回國,在國內又處了一個女朋友。此時的他已形成了德國人那種循規蹈矩的良好習慣,凡事都遵守法律和有關規定,特別是養成了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一天晚上,他和中國女朋友逛街,走到交叉路口遇到紅燈,這時剛好也是夜深人靜,周圍沒車沒人,他的女友很坦然地闖紅燈過馬路,而他卻站在停止線前,任憑女友千呼萬喚,決不跨出一步。于是他的女友生氣了,認為他是木頭腦袋,不靈活,肯定沒出息,就和他分了手,他們的戀愛又在紅燈下停止了。
再說一段故事。中國文化的先行者余秋雨先生一次去歐洲講學,在法國朋友的陪同下上街游覽,走到一個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當時路上沒有一輛車子,也沒有人,即使闖紅燈過馬路也是很安全的,但是法國朋友卻停在那兒耐心地等待。余先生問法國朋友:“您如果現在過馬路,肯定不會發生危險,也沒有人看到,而且節約了你的時間,符合提高效率的原則,何樂而不為呢?”你猜猜法國朋友怎樣回答?他說:“我知道現在闖紅燈過馬路肯定很安全,而且沒有人看到,不會被處罰。但有可能這時在我身后的樓房中,有一個小女孩正站在窗前看著我。如果我闖紅燈安全地過了馬路,就會給她發出錯誤的信息,闖紅燈過馬路很安全,今后她就很可能模仿我的行為而受到傷害。”同學們,不要以為這位法國朋友是杞人憂天。他是真正地為自己負責,為他人負責,為社會負責。我們設想一下,當時不外乎有三種情況:一是他在紅燈下停止前進,既使此時沒有車輛,沒有別人看到,也不例外。這樣他給女孩發出正確的信息:“不能闖紅燈過馬路,不管是什么情況都不能例外”。二是他闖紅燈安全地通過馬路,他就是給女孩一個完全錯誤的信息,“闖紅燈過馬路是安全的”,女孩今后就可能去模仿而受到傷害。三是他闖紅燈過馬路的過程中發生車禍,被車子給撞了,這樣給女孩的也是一個正確的信息:“闖紅燈過馬路不安全”。很顯然,這個信息是以他被撞傷為代價的,太高昂了,太不合算了。所以這位法國朋友所能做的、唯一的、正確的選擇就是:不闖紅燈,不管是什么情況,都不例外。
從這兩個故事我們可以看出,中國人和歐洲人對待交通安全的二種截然不同的態度,東、西方不同的觀念在這里發生碰撞。西方人已形成了現代文明社會必備的文明交通習慣,而我們中國有的人還在耍小聰明,玩見縫插針,管你紅燈綠燈,能過我就過。但這個代價是昂貴的,它是以人的生命,以對人的行為準則的踐踏為代價的。所以,我們不能用如此之高的代價去違反交通規則,應該養成良好的、文明的交通習慣,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規定,無論何時何地。
第二個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對生命的規范。
有這么一對夫妻,親生女兒16歲,又抱養了一個7歲的小男孩,家庭生活非常幸福。去年大年二十四晚上12時許,老公開車老婆坐,從城關回楓亭家中,在郊尾車子突然撞到路邊的房子,夫妻兩人當場遇難,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卻真的同年同月同日同時死。現在一對兒女成了孤兒,死者的父母天天以淚洗臉,少年喪父母,老來失兒女,人生最大的悲劇,莫過于此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對生命的規范。我們每個人,不管是開車,不管是坐車,不管是走路還是進行與道路交通有關的活動,都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加大處罰力度,罰過相當,提高交通違法成本。
首先是對酒后駕車、超載、超速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規定了嚴厲的處罰措施。如飲酒后開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駕駛證,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駕駛證,并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飲酒后或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按最高幅度頂格處罰。一年內二次醉酒后駕車被處罰的,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對車輛超載的,罰款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客車乘員超20%以上、貨車超30%以上的罰款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對機動車超速50%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原來的交通法規規定,飲酒后駕車罰款五十元以下,扣證三個月以下,醉酒的罰款二百元以下。對超載、超速只規定處五元以下罰款,扣證一個月以下。
其次是對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也就是終生禁止駕車。
接著是駕駛報廢車、拼裝車上道路行駛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駕駛證。
最后是罰款幅度調高,對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處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對機動車駕駛人可以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4、規定機動車實行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利用強制保險解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通過浮動保費減少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用于支付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搶救費用,對于盡力挽救傷者生命,體現社會對生命權的尊重,減少社會矛盾,具有積極的意義。
5、規定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符合現代社會的生活節奏和時間效率至上的觀念。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熱門20篇)篇十八
為切實加強元旦期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確保轄區群眾在元旦節期間平安、暢通出行,天峻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結合以往經驗和當前重點工作,提前謀劃,強化部署,克服嚴寒、低溫等諸多不利因素,全力預防和減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大隊提前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分析研判元旦期間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難點,對節日期間各項工作進行再部署、再強調,要求切實履行職責,確保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并要求全體民輔警要打好新一年的開局戰,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增強風險防范意識,鼓足工作干勁,確保轄區假日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根據元旦期間低溫寒
冷天
氣和路面實際情況,大隊即時啟動工作預案,加強路面隱患排查,對事故多發易發路段進行重點排查,以確保第一時間排除安全隱患。同時,進一步加大路面警力指揮調度,加強與氣象部門的協作,及時掌握惡劣天氣變化情況,及早發布預警信息,確保元旦期間轄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大隊開啟“白+黑”、“定點+流動”模式,以交通主干道及重要路口、路段為重點,加大對過往車輛的檢查力度和道路交通秩序現場維護力度,重點查處客車超員、車輛超速、酒后駕駛、無證駕駛、違法超車、貨車超載,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違法載人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嚴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節日期間,群眾探親訪友出行增多,為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切實筑牢交通安全防線,大隊深入客運企業進行節前道路交通安全檢查及宣傳工作,督促客運企業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加大對客運車輛的動態監管力度,時刻為客運車輛駕駛員敲響交通安全警鐘,從源頭筑牢客運車輛駕駛員思想防線,警企聯手共同為人民群眾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乘車環境。
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平臺,發布轄區“兩公布一提示”及節日期間的天氣情況、道路交通流變化,提前告知元旦期間出行高峰時段、路段,引導群眾合理出行,避免擁堵,確保元旦期間廣大群眾擁有一個歡樂、祥和的假期。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熱門20篇)篇十九
1月4日,從省公安廳交管局傳來消息:節日期間,全省公安交管部門結合實際,提前謀劃制定出臺措施;廣大公安交警輔警不畏嚴寒、堅守崗位,與交通、衛健等部門密切配合,認真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確保了全省高速公路和主要國省道路交通秩序良好,為人民群眾歡度佳節創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元旦假期,全省公安交警支隊以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堅集中行動”為牽引,統籌推動事故預防“減量控大”等系列工作,緊盯城市、高速公路、國省道、農村“四大戰場”,深入開展嚴重交通違法專項整治,繼續加大對“兩客一危一貨”、面包車等重點車輛“三超一疲勞”、酒駕醉駕等突出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同時,各地還加大了對拼車包車、非法營運的`6座以上小型客車的檢查力度。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熱門20篇)篇二十
10月14日下午,海東公路總段舉辦《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識培訓,此次培訓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要求,以線上形式開展。培訓以“文明守法駕駛、堅守安全底線”為主題,從安全理念、遵紀守法、敬畏生命等方面闡述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全體干部職工交通法規意識和道路交通文明意識。各單位專(兼)職安全員、工區長、機駕人員共159人參加培訓。
培訓主要從三個方面展開,一是詳細解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結構和主要內容,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提升機駕人員懂法、守法意識,營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駕駛氛圍。二是深入學習其主要變化及特點,對立法宗旨、適用范圍、基本原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管轄等內容跟進學習,并結合公路養護作業實際,引導一線職工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規范操作意識。三是以重點法律條文和案例分析為主線梳理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強調培養良好的駕駛作風、精心維護車輛、熟練掌握操作要領及安全駕駛方法的.重要性,為持續樹立機駕人員“知紀、明規、守法”意識,奠定堅實基礎。
會后,養護科結合當前安全生產形勢及工作實際提出三點要求:一是進一步提高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增強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從思想深處真正把安全工作重視起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把安全時常掛在嘴上、放在心上,做到警鐘長鳴、高度警惕。二是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根據道路狀況,車流量及氣候條件隨時調整車速,穩駕慢行。保持車況處于良好工作狀態,不開“帶病車”,做到一日三查,即出車前查、行車中查、收車后查,同時檢修要及時,保證常規保養不脫期,季節保養不忘記。三是加大公路巡查頻率,對出現坑槽等路面病害及時處治,特別對易發生積雪、淤冰路段進行重點巡查,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備足防滑料、融雪劑等物資,及時打冰除雪,做好公路防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