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目的是為了維護組織的正常運轉,保障各方的權益。規章制度是組織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和基礎,需要大家共同維護和遵守。
系統人員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一
1、礦井必須按規定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員定位系統,同時,按規定配備人員定位系統管理人員。
2、人員定位系統管理人員,必須經有資質的部門培訓,并持證上崗。
3、人員定位系統所涉及的各種儀器儀表必須定期校正,定期檢修。
4、井下要按規定設置分站和識別器,并能如實向中心站終端傳輸真實信息。
5、地面中心站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必須全天24小時進行監視。
6、人員定位系統要按規定建立各種管理臺帳,以及各種記錄。
7、對出現的`各種故障必須在8小時之內處理完畢,如處理不了的,必須及時向上級領導反饋。
8、地面中心站設值班技術員,值班技術員必須對當日獲得的信息進行分析處理,將主要情況問題及處理意見寫在日報上,報送礦長和礦總工程師審閱。
9、礦長、總工程師、通風科長應經常通過終端了解井下人員動態變化,隨時掌握控制井下人員的工作情況。
系統人員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二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信息系統的操作系統和數據庫系統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結合學校系統建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學校所有二級機構及所有系統使用部門和人員。
第三條信息管理部門是學校系統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學校系統的維護和管理。
第四條信息管理中心負責人員的權限分配,權限設定遵循最小授權原則。
1)管理員權限:維護系統,對數據庫與服務器進行維護。系統管理員、數據庫管理員應權限分離,不能由同一人擔任。
2)普通操作權限:對于各個系統的使用人員,針對其工作范圍給予操作權限。
3)查詢權限:對于管理人員可以以此權限查詢數據,但不能輸入、修改數據。
4)特殊操作權限:嚴格控制管理方面的特殊操作,只將權限賦予相關部門負責人。
第五條加強密碼策略,使得普通用戶進行鑒別時,如果輸入三次錯誤口令將被鎖定,需要系統管理員對其確認并解鎖,此帳號才能夠再使用。
用戶使用的口令應滿足以下要求:
1、8個字符以上;
第六條定期安裝系統的最新補丁程序,在安裝前進行安全測試,并對重要文件進行備份。
第七條對操作系統進行安全漏洞掃描,及時發現最新安全問題,通過升級、打補丁或加固等方式解決。
第八條關閉信息系統不必要的服務。
第九條做好備份策略,保障系統故障時能快速的恢復系統正常并避免數據的丟失。
第十一條對于系統重要數據和服務器配值參數的修改,必須征得領導批準,并做好相應記錄。
第十二條對各項操作均應進行日志管理,記錄應包括操作人員、操作時間和操作內容等詳細信息。
第十三條審計日志應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內容:包括重要用戶行為、系統資源的異常使用和重要系統命令的使用等系統內重要的安全事件。
第十四條應對審計日志進行審查,對異常事件及時跟進解決,并定期形成日志分析報告。
第十五條系統審計日志應定期做好備份工作。
第十六條學校工作人員申請賬戶權限需寫《系統權限申請表》,經系統管理員批準后方可開通。賬號申請表上應詳細記錄賬號信息。
第十七條人員離職或調職時需交回相關系統賬號及密碼,經系統管理員刪除或變更賬號后方能離職或調職。
第十八條嚴禁私自在辦公計算機上安裝軟件,以免造成病毒感染。嚴禁私自更改計算機的設置及安全策略。
第十九條嚴格管理口令,包括口令的選擇、保管和更換,采取關閉guest和匿名用戶、增強管理員口令選擇要求等措施。
第二十條計算機設備應設屏幕密碼保護的用戶界面,保證數據的機密性的安全。
系統人員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三
第一條為加強杭州市長征中學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學校網絡與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和人員的安全管理,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杭州市長征中學所屬部門及所有人員。
第三條杭州市長征中學信息安全相關人員崗位管理由杭州市長征中學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第四條信息安全人員崗位管理執行機構由信息化辦公室、相關業務部門和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組成。
(二)信息化辦公室和相關業務部門負責涉密人員的使用和管理(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三)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信息安全人員的培訓。
第六條信息安全人員應當政治可靠、業務素質高、遵紀守法、恪盡職守。
第七條信息安全管理人員應有計算機專業知識,具備專科以上學歷,關鍵崗位管理人員需要在學校工作兩年以上經歷。
第八條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受到處罰的人員,不得從事信息安全管理與技術工作。
第九條信息化辦公室負責信息安全人員審查工作,對人員的身份、背景、專業資格和資質進行審核;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對人員進行技術技能審查和考核,保存相關文檔。
第十條關鍵崗位管理人員需要有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并簽署崗位安全協議。
第十二條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信息安全人員的配備和變更,并向信息化辦公室報備。
第十三條信息安全人員調離崗位,必須嚴格辦理調離手續,經杭州市長征中學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方可離開。
第十四條信息安全離崗人員需承諾其調離后的保密義務并簽署書面離崗保密協議。
第十五條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杭州市長征中學信息安全相關人員的崗位管理。
第十六條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制定安全崗位職責,崗位職責包括安全責任、違約責任等。
第十七條應配備系統管理員、網絡管理員、安全管理員、安全審計員等崗位,管理員、安全員和審計員之間必須嚴格進行崗位分離,每個崗位應至少有一名備崗人員。
(二)開展信息安全檢查工作;
(三)負責維護和審查有關安全審計記錄,及時發現存在問題,提出安全風險防范對策;
(四)開展信息安全知識的培訓和宣傳工作;
(五)監控信息安全總體狀況,提出信息安全分析報告;
(六)及時向安全主管領導及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信息安全事件。
第十九條信息安全人員發現本單位重大信息安全隱患,有權向杭州市長征中學信息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第二十條信息安全人員發現信息系統關鍵崗位人員使用不當,應及時建議杭州市長征中學信息安全領導小組進行調整。
第二十一條信息安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杭州市長征中學有關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信息系統關鍵崗位人員,是指與重要信息系統直接相關的主管、系統(網絡)管理員、安全員、審計員、重要應用開發人員、系統維護人員、重要業務操作人員等崗位人員。
第二十三條重要信息系統,是指杭州市長征中學所開發的門戶網站、辦公oa系統等核心業務或有保密要求的信息系統。
第二十四條關鍵崗位人員上崗前必須經單位人事部門進行政治素質審查,技術部門進行業務技能考核,工作經歷和工作經驗考查等,合格者方可上崗。
第二十五條關鍵崗位人員有責任保護信息系統的秘密,并以簽署保密協議的方式作出安全承諾。
第二十六條關鍵崗位人員上崗必須實行“權限分散、不得交叉覆蓋”的原則。系統管理人員、網絡管理人員、系統開發人員、系統維護人員不得兼任業務操作員;系統開發人員原則上不應兼任系統管理員。
第二十七條對關鍵崗位人員應實行定期考查制度,關鍵崗位人員應定期接受安全培訓,加強自身安全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
第二十八條關鍵崗位人員調離崗位,必須嚴格辦理調離手續,承諾其調離后的保密義務。涉及杭州市長征中學業務保密信息的關鍵崗位人員調離單位,必須進行離崗審計,在規定的脫密期后,方可調離。
第二十九條關鍵崗位人員離崗后,必須即刻更換操作密碼或注銷用戶。
第三十條系統管理員安全責任。
(一)負責系統的運行管理,實施系統安全運行細則;
(二)嚴格用戶權限管理,維護系統安全正常運行;
(三)認真記錄系統安全事項,及時向信息安全人員報告安全事件;
(四)為安全審計員提供完整、準確的主機系統的運行日志;
(五)對進行系統操作的其他人員予以安全監督。
第三十一條網絡管理員安全責任。
(一)負責網絡的運行管理,實施網絡安全策略和安全運行細則;
(二)安全配置網絡參數,嚴格控制網絡用戶訪問權限,維護網絡安全正常運行;
(四)為安全審計員提供完整、準確的記錄網絡設備和網絡運行活動的運行日志。
(五)對操作網絡管理功能的其他人員進行安全監督。
第三十二條安全管理員職責。
(一)監督檢查各項信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執行,及時查處安全隱患;
(二)協助安全管理員制定網絡和主機設備安全配置規則,并監督落實執行;
(四)對信息系統按照要求進行備份;
(五)負責參與安全事件的調查。
第三十三條安全審計員職責。
(一)負責對整個信息系統進行安全審計,對安全管理員所做的安全評估報告進行審計;
(五)及時對第三方接入信息系統行為進行跟蹤審計。
第三十四條系統開發員安全責任。
(一)系統開發建設中,應嚴格執行系統安全策略,保證系統安全功能的準確實現;
(二)系統投產運行前,應完整移交系統源代碼和相關涉密資料;
(三)不得對系統設置“后門”;
(四)對系統核心技術保密。
第三十五條系統維護員安全責任。
(一)負責系統維護,及時解除系統故障,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二)不得擅自改變系統功能;
(三)不得安裝與系統無關的其他計算機程序;
(四)維護過程中,發現安全漏洞應及時報告信息安全人員。
第三十六條業務操作員安全責任。
(二)不得向他人提供自己的操作密碼;
(三)及時向系統管理員報告系統各種異常事件。
第三十七條各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法規和有關信息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十八條由于因工作疏忽或失誤而產生所在崗位的安全事故,應追究相關人的責任。
第三十九條第三方人員包括軟件開發商,硬件供應商,系統集成商,設備維護商和服務提供商,以及實習學生和臨時工作人員。
第四十條應對第三方人員的物理訪問和邏輯訪問實施訪問控制,根據其在系統中完成工作的時間、性質、范圍、內容等方面的需要給予最低授權。
第四十一條第三方人員的現場工作或遠程維護工作內容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如工作涉及機密或秘密信息內容,應要求其簽署保密協議。
第四十二條一般情況下第三方人員的現場工作,如數據庫、系統、漏洞掃描、入侵檢測、滲透測試以及其他軟件的安裝和管理等,不得接入未經允許的自帶設備。
第四十三條第三方人員的現場工作應在本單位信息部門有關人員的陪同和監督下完成。第三方人員自帶設備接入信息系統應得到特別授權,其操作應受到審計。
第四十四條第三方人員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清除有關賬戶、過程記錄等信息。
第四十六條外部人員訪問杭州市長征中學信息系統安全受控區域前,應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人員全程陪同或監督,并登記備案,外部服務人員則須佩戴證件上崗。
第四十七條杭州市長征中學信息系統安全關鍵區域不允許外部人員訪問,若有特殊情況,則必須得到現代教育技術中心領導的書面批準并簽署保密協議并由專人全程陪同。
第四十八條外部人員未經許可禁止攜帶移動介質和便攜式設備進入相關區域。
第四十九條由學校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員的信息安全意識教育,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制定人員信息安全意識教育計劃,詳細規定人員意識教育的內容、方法和過程。
第五十條安全意識教育包括信息安全基礎知識、各類人員的安全責任和懲戒措施等。
第五十一條采用常規宣傳、短期培訓等方式,每年至少一次對各類人員進行安全意識教育。
第五十二條安全意識教育要覆蓋到本系統全體工作人員。
第五十三條每年定期對信息安全人員進行下列信息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一)信息安全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章制度的培訓;
(二)信息安全基本知識的培訓;
(三)信息安全專業技能的培訓。
第五十四條信息安全人員應定期接受政治思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
第五十五條(至少每年一次)對所有人員進行基本的信息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第五十六條安全意識教育應進行必要的考核(至少每年一次),并將考核結果及日常情況進行記錄、保存,作為人員考核的內容之一。
第五十七條本辦法由杭州市長征中學負責解釋。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系統人員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四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懷化學院信息系統信息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操作風險,確保我校信息系統的信息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屬于管理辦法,適用于所有懷化學院信息系統信息安全管理人員。
第三條在首次聘用、內部轉崗成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人員時,除遵循有關處室制定的相關制度規定外,有關處室須對人員的身份、背景和專業資格等進行審查,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其所具有的技術技能進行考核。
第四條信息安全工作人員錄用后,應立即簽署安全保密協議,《懷化學院信息安全保密協議書》(見附件1)。
第五條信息安全工作人員錄用后,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須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訓,使錄用人員意識到信息與網絡安全威脅及利害關系,確保被錄用人員支持和遵守單位的信息安全策略。
第六條信息安全領導辦公室應制定年度信息安全培訓|計劃,對員工定期進行信息培訓,《信息安全年度培訓計劃》(見附件3)。
第七條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須定期組織對所有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至少包括:我局信息與網絡安全策略、安全職責、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
第八條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定期對安全教育和培訓進行書面規定,針對不同崗位制定不同的培訓計劃,對信息安全基礎知識、崗位操作規程等進行培訓。
第九條本辦法由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由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和維護管理。
第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系統人員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五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使用kj133(c)人員定位系統的生產單位和相關管理部門。
第二條使用kj133(c)人員定位系統的生產單位對本單位區域內的系統設備、設施維護、升級和正常使用管理負全責。
第三條加強人員定位系統管理,明確分管領導和人員,充分保證系統運行使用、維護。制定相應的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確保系統安全、可靠、正常運行。
第二章系統安裝與維護。
第四條使用單位必須配備專業系統維護人員和硬件設施維修人員,維護定位系統軟件運行正常,確保硬件設施無損壞。
(一)軟件系統必須建立權限分級管理,一級為最高權限,具有一級權限的人員可對系統升級、更改、數據錄入、授權控制、設備設施的增減有最終權限。二級權限可進行人員信息的錄入。三級權限只能進行實時監測,但不能更改任何信息。
(二)各單位要建立權限審批手續,明確授權群體,根據具體要求授予權限和安裝軟件,嚴禁給予無關人員授權和安裝軟件。
(三)設備維護人員要定期維護各種設備、線路。設備必須保證穩固、清潔,配件齊全;線路必須保證吊掛規范,設備檢修或移動位置時,必須經過單位和一級權限人批準,一級權限人必須及時完成系統圖紙補充。
(四)基站、分站和無線信號接收裝置嚴禁隨意移動、搬遷,如影響巷道施工時,必須經公司企業管理和安全管理部門同意并備案后方可進行調整。杜絕人為損壞情況發生。
第五條識別卡為入井人員的唯一標識,因此,攜卡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必須執行以下要求:。
(一)所有下井人員必須攜帶識別卡,嚴禁一人攜帶多卡入井。
(二)攜帶識別卡下井人員通過井口專用檢卡設備時要檢查識別卡是否正常,如發現電量不足,卡號錯誤,信息不全時與維護人員聯系,換識別卡或更換識別卡電池,并能在換卡的同時進行信息關聯。
(三)井下工作人員未經本單位同意,嚴禁隨意更換、拆卸識別卡,若有問題,及時與維護人員聯系更換識別卡。
(四)井口檢身人員,必須對下井人員是否攜帶檢識別卡進行查驗如發現未驗卡或未佩戴識別卡的人員,有權限制其下井作業。生產安全處根據工作安排隨機抽查員工攜卡情況,如發現有未攜卡人員,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攜帶識別卡下井人員必須保護好本人識別卡,禁止隨意啟動呼救功能,如發現屬于虛假呼救信息,則追究本人責任。
(六)當識別卡接收到呼叫信息時,攜卡人員應立即停止作業并立即撤離作業地點,并選擇最近的安全地點集合,待接到單位領導或當班安全管理人員口頭或書面通知并確認安全后再重新返回作業點。
(七)接到系統報警后,值班員應立即通知生產調度及值班領導,生產調度及值班領導應立即采取措施.處理結果應記錄備案。
(八)調度員負責監視系統設備的運轉和監測數據變化情況,核實和匯總人員跟蹤監測信息,對信息出現異常或設備報警時,立即通知維護人員,并做好中心站運行日志,相關人員查明原因后向有關負責人匯報。
第四章技術管理。
(一)要按標準化的`要求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以下帳卡和報表:。
a)設備、儀表臺賬;。
b)設備故障登記表;。
c)檢修記錄;。
d)巡檢記錄;。
e)中心站運行日志;。
f)監測日(班)報表;。
g)設備使用情況月報表。
(二)使用單位應繪制人員定位設備布置圖,圖上標明分站、電源、中心站等設備的位置、接線、傳輸電纜、供電電纜等,根據實際布置及時修改,并報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
(三)中心站應每3個月對數據進行備份,各份數據應保存1年以上。
(四)圖紙、技術資料應保存1年以上。
第五章罰則。
(七)使用單位未按規定配足人員定位系統操作、維修人員,或系統操作、維修人員未經培訓上崗的。根據公司相關管理辦法考核使用單位3-5分。
(八)故障排查不及時,8小時之內未及時處理故障影響安全生產的,或因停電時間過長,服務器不能運行而及時恢復系統運行的,根據公司相關管理辦法考核使用單位5-10分。
(九)使用單位不及時更新系統人員巷道定位界面及人員定位系統設備布置圖的,根據公司相關管理辦法考核使用單位3-5分。
第八條對故意破壞、盜竊人員定位系統設備及其附屬設施者,嚴格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九條設備處、企管處和生產安全出負責人員定位系統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使用單位必須將人員定位系統運行情況納入安全標準化體系,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必須經常通過人員定位系統終端了解礦井生產人員組織等相關情況,分析、研究系統的各類數據,掌握設備運行情況及入井人員活動規律,以提高安全生產科學管理決策和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能力。
第十條使用單位必須編制人員定位系統發現問題應急處置預案,每年按應急處置預案進行一次預演。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20xx年8月1日開始執行。
系統人員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六
為使專業技術人員職位的任用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規則第三十九條規定制定本辦法。
1.專業技工:同工務員。
2.專業技術員:同助理工程師。
3.專業技師:同副工程師。
(一)專業技工。
凡具備下列三項條件者,可晉升為專業技工:
1.擔任同種專業技術工作的熟練工人在本職位中有四年考績甲等以上。
2.參加本企業專業技工檢定合格或取得國家乙種相同性質技術檢定合格者。
3.經直屬科長推薦者。
精彩專題推薦:企業規章制度。
二)專業技術員。
凡具備下列三項條件者,可晉升為專業技術員:
胰擔任專業技工員或工務員在本職位中有四年考績甲等以上。
2.參加本企業專業技術員檢定合格或取得國家甲種相同性質技術檢定合格者。
3.經直屬廠處長推薦者。
(三)專業技師。
凡具備下列三項條件者,得晉升為專業技師:
1.擔任專業技術員在本職位中有四年考績甲等以上。
2.參加本企業專業技師檢定合格者。
3.經直屬經理推薦者。
(四)新進人員具有專精熟練的.特殊技術者可比照公司內相同技術及資格的人員核定其職位。
(一)任用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者,不得同時任用于其他職稱。
(二)從業人員在年度內受記過的處分而未抵消或上年度考績在乙等以下者,本年不得晉升。
系統人員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七
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kj133(c)人員定位系統,充分發揮其在礦井安全生產動態管理過程中可靠的安全保障功能,創建本質安全型高產高效現代化礦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行業標準,結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特制定本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使用kj133(c)人員定位系統的生產單位和相關管理部門。
第二條使用kj133(c)人員定位系統的生產單位對本單位區域內的系統設備、設施維護、升級和正常使用管理負全責。
第三條加強人員定位系統管理,明確分管領導和人員,充分保證系統運行使用、維護。制定相應的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確保系統安全、可靠、正常運行。
第二章系統安裝與維護。
第四條使用單位必須配備專業系統維護人員和硬件設施維修人員,維護定位系統軟件運行正常,確保硬件設施無損壞。
(一)軟件系統必須建立權限分級管理,一級為最高權限,具有一級權限的人員可對系統升級、更改、數據錄入、授權控制、設備設施的增減有最終權限。二級權限可進行人員信息的錄入。三級權限只能進行實時監測,但不能更改任何信息。
(二)各單位要建立權限審批手續,明確授權群體,根據具體要求授予權限和安裝軟件,嚴禁給予無關人員授權和安裝軟件。
(三)設備維護人員要定期維護各種設備、線路。設備必須保證穩固、清潔,配件齊全;線路必須保證吊掛規范,設備檢修或移動位置時,必須經過單位和一級權限人批準,一級權限人必須及時完成系統圖紙補充。
(四)基站、分站和無線信號接收裝置嚴禁隨意移動、搬遷,如影響巷道施工時,必須經公司企業管理和安全管理部門同意并備案后方可進行調整。杜絕人為損壞情況發生。
第五條識別卡為入井人員的'唯一標識,因此,攜卡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必須執行以下要求:
(一)所有下井人員必須攜帶識別卡,嚴禁一人攜帶多卡入井。
(二)攜帶識別卡下井人員通過井口專用檢卡設備時要檢查識別卡是否正常,如發現電量不足,卡號錯誤,信息不全時與維護人員聯系,換識別卡或更換識別卡電池,并能在換卡的同時進行信息關聯。
(三)井下工作人員未經本單位同意,嚴禁隨意更換、拆卸識別卡,若有問題,及時與維護人員聯系更換識別卡。
(四)井口檢身人員,必須對下井人員是否攜帶檢識別卡進行查驗如發現未驗卡或未佩戴識別卡的人員,有權限制其下井作業。生產安全處根據工作安排隨機抽查員工攜卡情況,如發現有未攜卡人員,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攜帶識別卡下井人員必須保護好本人識別卡,禁止隨意啟動呼救功能,如發現屬于虛假呼救信息,則追究本人責任。
(六)當識別卡接收到呼叫信息時,攜卡人員應立即停止作業并立即撤離作業地點,并選擇最近的安全地點集合,待接到單位領導或當班安全管理人員口頭或書面通知并確認安全后再重新返回作業點。
(七)接到系統報警后,值班員應立即通知生產調度及值班領導,生產調度及值班領導應立即采取措施.處理結果應記錄備案。
(八)調度員負責監視系統設備的運轉和監測數據變化情況,核實和匯總人員跟蹤監測信息,對信息出現異常或設備報警時,立即通知維護人員,并做好中心站運行日志,相關人員查明原因后向有關負責人匯報。
第四章技術管理。
第六條使用單位要建立人員定位系統技術資料管理與使用制度,技術資料要定期保存。
(一)要按標準化的要求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以下帳卡和報表:
a)設備、儀表臺賬;
b)設備故障登記表;
c)檢修記錄;
d)巡檢記錄;
e)中心站運行日志;
f)監測日(班)報表;
g)設備使用情況月報表。
(二)使用單位應繪制人員定位設備布置圖,圖上標明分站、電源、中心站等設備的位置、接線、傳輸電纜、供電電纜等,根據實際布置及時修改,并報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
(三)中心站應每3個月對數據進行備份,各份數據應保存1年以上。
(四)圖紙、技術資料應保存1年以上。
第五章罰則。
(七)使用單位未按規定配足人員定位系統操作、維修人員,或系統操作、維修人員未經培訓上崗的。根據公司相關管理辦法考核使用單位3-5分。
(八)故障排查不及時,8小時之內未及時處理故障影響安全生產的,或因停電時間過長,服務器不能運行而及時恢復系統運行的,根據公司相關管理辦法考核使用單位5-10分。
(九)使用單位不及時更新系統人員巷道定位界面及人員定位系統設備布置圖的,根據公司相關管理辦法考核使用單位3-5分。
第八條對故意破壞、盜竊人員定位系統設備及其附屬設施者,嚴格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九條設備處、企管處和生產安全出負責人員定位系統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使用單位必須將人員定位系統運行情況納入安全標準化體系,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必須經常通過人員定位系統終端了解礦井生產人員組織等相關情況,分析、研究系統的各類數據,掌握設備運行情況及入井人員活動規律,以提高安全生產科學管理決策和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能力。
第十條使用單位必須編制人員定位系統發現問題應急處置預案,每年按應急處置預案進行一次預演。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20xx年8月1日開始執行。
系統人員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八
第一條公司辦公自動化系統(以下簡稱oa系統)是以建立起來的覆蓋全公司管理人員的辦公信息管理系統,實現網上辦公和信息資源共享。oa系統是公司信息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辦公整體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第二條oa系統運行應堅持優化業務辦公流程程、提高辦公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原則,利用oa系統處理辦公業務應符合公司公文管理及其它業務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三條為保障公司辦公自動化系統(以下簡稱oa)安全、有效、規范運行,根據企業網建設及oa系統實施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四條oa系統由總部技術處負責升級、網絡維護,保障網絡服務器始終在線,保持正常的運行狀態,并建立服務器運行日志。
第五條人資處負責oa系統的建設、管理、運行和維護檢查工作。并經行系統使用的培訓。
第六條各部門有專人負責本部門相關電子文檔的保存,各部門發起流程應有專人負責oa流程的跟進與追蹤。
第七條oa系統的運行是為了達到公司內部無紙化辦公及對外信息交流。系統正式運行后,系統所有用戶必須在每個工作日上午、中午的上班后一個小時內,中午和下午下班前一個小時內分別進入系統瀏覽一次。
第八條為公司實行信息化戰略目標。首先是全面實現公司內部辦公無紙化;進階實現公司成員企業之間的信息交換、網絡辦公等。
第九條在公司內,有簽章的電子文件(包括打印版)與相同內容的紙質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各部門可以將電子文件作為公司內部貫徹執行工作和辦理的依據。
第十條公司內部各類會議通知、有關工作情況通報、部門之間的信息傳遞、日常請假申請,以及其他只在系統內部需要貫徹的、部署性的、告知性的、事務性的文件等,只通過oa系統傳遞和辦理,不再發送紙質文件。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應熟練掌握oa系統的操作方法,在使用oa系統處理辦公業務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1、通過oa系統發布的信息、發起的協同,oa使用人員視同知曉,應及時登錄系統獲取辦公信息,處理相關業務。
2、公司員工應保證通過oa系統發布、流轉的信息和文件的內容完整準確,并對所發布的內容負責。
3、公司員工應保證oa系統處理辦公業務的響應時間。網上公文及協同處理流程涉及到的工作人員處理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個工作日。如有出差、請假、培訓等特殊原因離開時,須通過代理設置功能委托相關人員代為辦理。
第十二條oa系統公共信息管理實行實名制,不得在oa系統上發布與公司工作無關的公告或調查;應避免在討論區發布私人事務,尊重他人權益及隱私,言論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第十三條發文。
公司各管理部門發布正式公告,由各部門職員擬稿,交部門主管審核修訂后后,提交人資處復核編碼,人資處根據文件性質提交給相關部門領導討論,通過后文件傳遞給人資處正式發布并對文件存檔,并分發到各相關部門和人員。
第十四條收文(包括紙質文件和網發文件)。
1、公司收文,總經辦收到政府及相關企業、合作伙伴來文后登記,傳遞給總經辦負責人,如需接收辦理的掃描后上傳oa系統。在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后提交公司領導閱示,領導閱覽后批示意見,總經辦根據領導批示意見轉交相關部門辦理。
2、部門收文,由部門文員完成收文登記、部門領導擬辦、領導批示、轉到具體辦事人辦理自動歸檔。
3、工作流的建立、變更和注銷。
部門因工作需要新建、變更、注銷工作流時,經本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人資處審批后,由系統管理員在接到通知后4個工作日內進行工作流的新建、變更及注銷。
第十五條其他辦公事項。
1、日常請假。
單位人員請休病假、事假或公出,須經oa系統傳遞填寫請假單,并根據情況提交給本部門領導或直接交給公司領導審批,由人資處核實存檔。
2、協同辦公。
公司各部門人員需要傳遞文件,須用oa與部門內部或其他部門人員、部門領導或公司領導進行日常的文件的交流和消息溝通。
3、會議通知。
召開會議前,由各部門人員填寫會議通知或方案,通知相關人員,描述會議相關信息,提交部門領導審核,部門領導溝通相關參會人員。需要分管領導以上參加的提交總經辦申請。
4、公告調查。
由各部門起草公告通知等信息,人資處核定公告內容及格式,核實無誤后編號,交由該部門領導審核或直接交領導審核后在辦公oa系統上直接發布。
5、新聞稿件登記。
由各部門擬稿后交由相關領導審批發稿,稿件刊發后,再交由總經辦審核登記、相關領導查閱后,由總經辦文檔管理員歸檔。
第十六條oa系統使用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商業秘密保護的有關規定,確保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的安全。
第十七條oa系統中公文傳輸為非涉密電子公文。對涉及國家秘密,以及公司商業秘密機密級以上的公文,仍以紙質文件傳遞。
第十八條通過oa系統生成的'電子文檔或公文與相同內容的紙質文檔或公文具有同等效力,除按有關規定必需采用紙質文件存檔外,無需打印存檔。
第十九條由人資處負責現有用戶、及新增用戶的審核、開通,并確認需要開通的人員名單和使用權限。
第二十條oa系統通過用戶名和密碼進行身份管理和認證,使用人員首次登錄系統應及時更換密碼,不得泄露給他人,由于密碼泄露造成的損失由本人負責。
第二十一條oa系統涉及使用電子印章和人員簽名,由人資處統一制作并授權使用,對電子印章的使用、管理等同于實物印章。
第二十二條有權使用電子印章和人員簽名的人員,應定期更換其密碼,妥善保管,不得泄露;電子印章及簽名在oa系統上(包括oa系統文件打印版)與鮮章具有同等效力,非oa打印格式紙質打印無效。
第二十三條原則上有權使用電子簽章的管理人員,再請假期間也需要按照本制度要求按時登陸oa系統處理工作,如果確實需要有工作替代人。必須在休假前oa發送工作替代申請到人資處備案。因出差耽擱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委托直接上級代為處理。
第二十四條為避免計算機病毒傳播和網絡攻擊保證數據及網絡安全,oa服務器應安裝防火墻及網絡防病毒軟件,系統管理員應指導檢查本單位操作用計算機安裝防病毒軟件并及時更新操作系統安全補丁及病毒特征碼。
第二十五條系統管理員負責每日對oa數據進行本機備份,每周末對oa完整數據進行一次異地備份。
第二十六條oa系統定時關閉維護時間為:“五一”、“十一”及春節長假期間。
第二十七條總經辦應與軟件開發單位簽訂技術支持協議,確保故障得到及時處理及軟件版本升級。
第二十八條oa系統自動對協同工作進行跟蹤,并對每位公司員工工作事項的處理周期、處理件數、延誤情況進行記錄。并將使用情況納入部門年度考核范圍。
第二十九條oa系統發布的相關信息如需要一定時間段內回復的,發件人必須注明答復時間,并抄送總經辦督導處,并在后續進行2次答復提醒。
第三十條相關收件人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對協作部門發出的信息做出及時答復的,未影響工作進行警告一次,對工作造成影響依狀況懲處。
第三十一條oa系統撰文、附件,必須認真確認,有出現錯別字及附件格式不對(包含但不限于:附件錯誤、附件不完整、所附掃描件方向不對等),回復期間要求不準確或漏要求,對于發件人警告一次。
第三十二條處罰。
1.對長期不使用oa系統、不按統一要求提供共享數據;網上辦公數據不準確,對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將按照考核的相關辦法進行處理。
2.偵測、盜用他人帳號和密碼,刺探網絡配置、服務器配置和數據庫信息,造成oa系統運行中斷的;遺失或泄露帳號、密碼等安全認證信息,造成公司損失的,將根據有關情節和所造成的損失大小,依據相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3.違反保密規定,造成失密泄密的,按《保密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未包括事項仍按原程序辦理。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由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
系統人員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九
第一條為了保障甘肅醫學院信息系統人員管理的安全性和規范性,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人員安全管理包括人員錄用、崗位人選、人員轉崗和離崗、人員考核、人員懲戒、人員教育和培訓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信息中心。
第四條對人員錄用實施管理,并注意以下安全要求:
(二)規范人員錄用過程,對被錄用人的身份、背景、專業資格和資質等進行審查;
(三)對于可接觸較多機密或更高級別信息資產或特殊工種的人員,需要簽訂保密協議;
(四)應從內部人員中選拔從事關鍵崗位的人員,并簽署崗位安全協議,明確應盡的信息安全保護義務,保證其在崗工作期間和離崗后按照保密協議所規定的時期內,不得違反崗位安全協議。
第五條所有信息安全崗位人員應明確其在信息系統中信息安全保護的職責和權限,其工作、活動范圍應當被限制在完成其任務的最小范圍內。
第六條安全管理員、安全審計員和數據庫管理員等信息安全關鍵崗位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查并考核其業務能力。
第七條轉崗和離崗人員,應及時通知行政部,只有簽署過保密承諾文檔后才能辦理轉崗和離崗手續。
第八條行政部應通知系統建設和運維人員在24小時內終止離崗人員的所有訪問權限,及時變更轉崗人員的訪問權限。
第九條對離崗人員,要理清離職交接單的各項交接內容,及時收回各種身份證件、鑰匙、以及機構為其提供的軟硬件設備等,對設備上保留的數據進行安全處理,包括備份需要留存的數據以及刪除不必要的數據。
第十條對關鍵崗位轉崗和離崗人員需要向其重申調離后的保密義務,應在保密承諾文檔上簽字,承諾相關保密義務后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應注意轉崗人員的崗位變化,根據崗位需要,重新簽署保密協議。
第十二條技術研發部每年對所有技術人員進行一次安全考核,并注意以下安全要求:
(一)應對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意識考核;
(三)應將發生的安全事故、安全檢查結果和安全審計結果納入考核內容。
第十三條安全考核結果應進行存檔,以便查詢,每次考核后,都應與上次考核進行對比。
第十四條對于考核中發現有違反信息安全法規行為的人員或發現不適于承擔信息安全關鍵崗位的人員要及時調離崗位。
第十五條人員違反安全策略和規定,依照其違規程度及影響,適度進行懲戒,情節嚴重的可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如該安全違規涉及法律層面,則可追究該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新員工在正式上崗前,應進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訓,明確崗位所要求遵守的信息安全制度、技術規范以及操作流程。
第十八條針對信息系統的維護人員和管理人員應定期開展安全技術教育培訓(每月一次),明確如何安全使用有關系統,包括各業務系統、主機操作系統、以及計算機周邊硬件設備等安全技術知識。
第十九條應開展由供應商或廠家提供的專業安全技術培訓,幫助相關安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了解掌握正確、安全地安裝、配置、維護系統。
第二十條應在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訓后實行書面的考核,確認教育和培訓的效果。對安全教育和培訓的情況和結果進行記錄并歸檔保存。
第二十一條日常的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訓應以內部培訓為主,對于暫時沒有條件實施內部培訓的,可根據需要,邀請廠商、合作伙伴或者專業的培訓機構實施培訓。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的解釋權歸信息中心。
系統人員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十
1、每天檢查總控制鍵,報警閥及供水壓力針是否正常。
2、每周檢測水流指示器,信號閥及末端試水裝置是否正常,系統水量水壓是否正常。
3、每月應檢查消防水池,高位水箱的儲水情況,保證主儲水不被他用,如有故障及時修復,并避免腐蝕。
4、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測定。
5、每二年應對儲水設備的結構材料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重新油漆防腐。
6、每月起動運轉消防水泵,結合消火栓按鈕啟動作檢查自動與手動狀態模擬運轉。
7、每季度應對自噴水系統進行一次模擬試驗,末端放水檢查水流指示器、信號閥、報警閥、壓力表、管網及水力警鈴各器件是否正常,并作好檢查記錄。
8、每月對噴頭進行外觀檢查,發現不正常的`噴頭及時更換。
9、每月應對系統室內、外管網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室外消火栓、泵接器及配套附件和扳手,及時上油檢修,完好無損,無滲漏水情況。以上各條的檢查、維修須作好記錄、完善工作日志。
系統人員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十一
1、礦區成立防排水工作小組,每年對礦區的重點部位,如:總出入溝口、平硐口、排水井口等處,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
2、防排水工作小組,每年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排水措施,并定期檢查措施的執行情況。
3、雨季來臨期間,安排專人監管防排水泵站,把責任落實到個人頭上。個人根據預測的天氣情況,積極主動地進行雨中和雨后檢查,一旦發現水害,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如因檢查不細出問題,必須追究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4、雨季來臨期間,礦區必須搞好宣傳工作,提高全體員工的防洪意識。
5、雨季期間,防洪工作小組必須詳細調查并隨時掌握情況,便于發現水害時立即進行安排部署。
6、根據地形設置的防排水系統,必須保證水流暢通,不積水,并做好相應的措施,并嚴防四周水倒流進入排水系統。
7、嚴防地表、地下水滲漏進入采場。
8、雨季來臨之前,必須組織人員對防排水溝及涵洞等進行清理疏通,做到溝涵相通、溝不積水、涵不堵塞。
9、礦床疏干過程中出現的陷坑、裂縫等,應及時圈定,設立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0、定期檢查各防排水設備,確保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11、防排水設備要能夠接納各種污水,并順利通過防排水溝渠排出。嚴禁往防排水溝渠內傾倒垃圾、雜物等,以防堵塞。
12、雨季的大量排水可能會給采場邊坡帶來坍塌等影響,故應在采場的每個臺階都設置相應的符合要求的防排水系統,并安排專人對各臺階的防排水溝渠進行管理,隨時注意觀察是否暢通,如發現堵,應及時進行清理。
系統人員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十二
為了設備設施檢維修、檢測過程中,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證公司財產和職工生命的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1、計劃檢修包括設備大修、中修等有計劃的維修。
2、非計劃檢修是因特殊情況(如管道泄漏、機器突然損壞等)而作出臨時檢修決定。有短期檢修,局部檢修、日常維修,事后檢修等。
1、大修、中修計劃由各崗位提出,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屆時實施。
2、短期檢修、局部檢修、日常維修和事后檢修由車間主任提出和實施,并報安全科備案,以便監督,確保檢修能順利進行。
3、裝置停車大修應參照《裝置停開車管理制度》進行,必須做到事項。
1)大修由生產部作為檢修項目負責人組織技術、安全等相關人員進行實施,負責搞好項目落實,材料的準備,安全施工方案的確立及勞力的準備等工作。
2)大修時,做到由檢修項目負責人統一指揮,面向現場,分工負責,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3)特種設備檢修必須由具備相應檢修資質的單位進行。
1、加強檢修工作小組領導,做到安全組織、安全任務、安全責任、安全措施“四落實“。
2、一切檢修項目應根據檢修計劃都應到安全、生產部門處辦理“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
3、凡在廠區內需要動火、入罐、動土、高處作業、抽堵盲板、吊裝作業等都應到安全科監督下進行。檢修應嚴格執行行業標準aq3026-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檢修作業安全規范》,并檢查和落實安全措施。
4、檢修傳動設備或傳動設備上的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撥掉電源熔斷器),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合閘牌或上安全鎖卡。
5、使用移動電器應配備漏電保護裝置。
6、安全科相關負責人應對檢修現場的爬梯、欄桿、平臺、蓋板等進行檢查,確定安全可靠后,方可進行現場檢修施工。
7、檢修人員在檢修施工中應嚴格遵守各種安全操作規程及相關規章制度,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和安全科有關人員的指導,檢修人員不得任意更改施工方案及作業證指定的范圍、方法、步驟。
8、在禁火區內施工,要嚴格執行禁火區內相關規定,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防止產生火花。
9、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崗位檢修時,要經常與生產部聯系,確保檢修安全,一旦生產發生故障,出現突然排放或緊急停車等情況時,應先停止檢修作業,迅速撤離現場。
10、檢修完畢后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一切安全設施恢復正常狀態;
2)檢查閥門的開關情況。
3)檢修所用工器具,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應及時搬走或拆除,保持現場整潔。
11、開車前,崗位操作人員認真檢查確認維修部位和安全部件,保證其安全可靠,儀表管線暢通。
12、生產崗位交接班時,操作人員必須將檢修中變動的設備管道、閥門、電氣、儀表等情況相互交接清楚。以免下一班操作人員誤操作。
3、按照gb50057在廠區安裝防雷設施;
5、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規范管理,建立監視和測量設備臺賬,定期進行校準和維護,保存校準和維護活動的記錄,對風險較高的系統或裝置,要加強在線檢測或功能測試,保證設備、設施的完整性;對于監視和測量設備,各部門按照公司《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建立臺帳、維護、保存記錄。
6、要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安全設施,建立“安全設施臺帳”。
7、為確保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公司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相關設備等必須進行定期委托有特定資質的監測單位對其進行檢測,并做好相應的臺帳。
系統人員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十三
規范空調系統管理。確保空調系統運行正常。
適用于xx嘉園管理處維修值班人員的值班管理。
2、工程部主管負責監督、檢查。
1、嚴格按運行、檢查和維修養護等規程操作,保障空調系統的.正常運行。
2、嚴格按設備啟動、關閉時間操作,每日定時巡視檢查,認真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維修,遇到重大問題及時通知工程維修部進行搶修,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3、嚴格按保養規定對空調系統進行保養、維修工作。
4、定期對空調系統進行清潔工作,保證設備表面無灰塵,運轉良好。
系統人員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十四
根據《安全生產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要求,為確保防排水系統的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1、存在水害的礦山企業,建設前應進行專門的勘察和防治水設計。勘察和設計應由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完成。
2、水害嚴重的礦井,應成立防治水專門機構。在基建、生產過程中持續開展有關防治水方面的`調查、監測和預測工作。
二、地面防水。
1、應查清礦區及其附近地水流系統和匯水面積河流溝渠匯水情況、疏水能力、積水區和水利工程的現廈門市和規劃情況,以及當地日最大降雨量、歷年最高洪水們,并結合礦區特點建立和健全防水、排水系統。
2、礦井(豎井、斜井、平硐)井口標高,應高于當地歷史最高洪水們1m以上。
3、受水威脅的礦井,應隔離礦柱。
三、井下防排水。
1、調查核實礦區范圍內的老井、空區,現有生產礦井積水區、含水構造,并填繪礦區水文地質圖。
2、根據水文地質條件,設計預留防水礦(巖)柱,制定預防突水的安全措施。
3、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井,應在關鍵巷道內設置防水閘門,一級礦井,應在主要泵房井口裝設防水門。
4、井下主要排水設備,至少應由同類型的三臺泵組成,工作水泵應能在20h內排出一晝夜的正常涌水量;除檢修泵外,其他水泵應能在20h內排出一晝夜的最大涌水量。井筒內應裝設兩條相同的排水管,其中一條工作一條備用。
四、礦井主排水系統應每年檢測一次,檢測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
五、組織經常性的防排水系統安全檢查和維護。每年汛前應進行全面防排水系統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
六、水泵工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后方可上崗。
七、做為防排水系統檢查、維護、達到記錄。
系統人員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十五
規范車輛管理系統保養工作流程。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分行大廈車輛管理系統保養。
3職責。
3.1運行班負責監控車輛管理系統主機的維修保養。
4工作流程。
4.1車輛管理系統應由經過專門訓練的`人員負責使用、管理和維護,無關人員不得隨意觸動。
4.2值班員應熟悉車輛管理系統報警信號與車輛出入口的對應和編排。
4.3設備投入正常使用后,為確保運行正常,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檢查:。
4.3.1每日檢查:車輛管理系統控制主機各項功能是否正常,電腦接線、接口接觸狀況;鍵盤系統要注意防塵保護;檢查攝像機工作是否正常,擦抹干凈再使用,鏡頭定期更換;檢查軟件運行有無異常;將檢查結果填寫在相關記錄中。
4.3.2每月保養:讀卡機讀寫感應器應靈敏高效,線路保持接觸完好,如感應出現'死機',則按自動、手動狀態轉換復位,并檢查感應裝置,外部除塵以保持讀卡機干凈;道閘里行程開關是否正常;出卡機出卡裝置運行狀況,按鈕及到位檢測裝置是否損壞,如損壞應立即更換;對電纜、接線盒、設備作直觀檢查、清理塵埃;將檢查結果填寫在相關記錄中。
4.3.3每年保養:道閘的地感線圈及控制器是否正常,如失效應及時更換;主控制器里的電機驅動部分加油,磨損部分應及時更換,可控硅和繼電器如損壞,則更換;對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對車輛管理系統的數據庫進行數據清理,刪除無用數據;檢查結果填寫在相關記錄中。
4.4車輛管理系統設備出現故障后,首先應分清故障類型、部位,并及時排除,一時排除不了的故障,應立即通知有關專業維修單位檢修,以便盡快修復投入正常工作,并記錄在案。
4.5軟件及數據維護:。
不當操作,嚴重損壞硬盤,系統不能進入主菜單,硬盤引導文件不能正確。
4.5.1啟動系統要用修復磁盤文件的軟盤啟動系統,重新修復硬盤引導區即可;。
4.5.3在維護方面無任何特殊的要求,如發生突然停電,可在再次啟動后,退到dos狀態,用scandisk命令把硬盤檢查一下,刪除不連續簇。
5相關文件和質量記錄表格。
系統人員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十六
第1條目的。為規范工廠的工藝管理工作,提高車間工藝管理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范圍。本制度規定了工藝管理制度的組織職責、工藝規程、崗位操作規程、崗位作業指導書、工藝變更管理、生產過程工藝管理、工藝事故管理、工藝質量記錄管理、技術開發等內容,適用于工廠生產中車間的工藝管理。
第3條責任權限。
1.工廠工藝管理工作由技術部負責,其他各部門配合。
2.生產車間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車間工藝員對車間工藝管理負責。
3.對生產中工藝異常問題,由技術部和生產車間共同進行分析,提出改進意見,車間進行實施。
4.技術部負責工廠工藝備品及備件計劃的審核,對設計生產技改工藝輔材采購計劃進行審核。
第2章車間工藝文件管理。
第4條工藝規程、崗位操作規程與作業指導書。
2.新產品或新工藝的工藝規程和操作規程,由技術部負責組織編寫,總經理批準實施。
3.對原產品工藝規程和操作規程的修改由技術部組織,生產人員配合進行。
4.技術部應對工藝規程和操作規程的實施進行健康,對工序質量偏離控制范圍的情況及時進行糾正。
第3章生產過程的工藝管理。
第5條生產過程工藝管理。
1.在車間的生產過程中,技術部應派工藝員在生產現場進行巡檢、監督、指導工藝規程與生產操作規程的實施。
2.生產中出現不合格品時,應迅速查明原因,并做出以下有效處理。
(1)若屬于工藝本身原因,現場的工藝員應及時上報技術部、由技術部根據工藝的更改方法進行工藝的改進。
(2)屬于工藝執行原因時,現場的工藝員上報技術部后,技術部負責制定更改措施和預防方法。
(3)不合格品與工藝無關時,現場的.工藝員應協同相關部門進行解決,提供與工藝相關方面的幫助。
第6條關鍵過程管理。
2.關鍵過程的能力達不到要求時,由技術部和生產車間組織人員查明原因,及時采取糾正措施以提高過程能力。
3.短期查不出原因時,技術部應組織人員進行技術攻關,確保生產過程處于受控狀態。
第4章工藝變更管理。
第7條工藝變更范圍。工藝變更范圍包括生產能力變更、管線的改動、主要操作方法改變、工藝參數改變、指標測試手段改變、閥門的增減、控制方案的改變以及設備、生產原料的改變等。
第8條工藝變更程序。
1.進行工藝變更時,需由車間工藝員提出詳細工藝方案,以書面形式報技術部,并填寫工藝變更審批單。
2.技術部接到工藝變更報告后,組織車間進行可行性分析和驗證,并根據驗證報告報技術副總審批。
3.工藝變更后,由技術部負責對有關技術標準及時進行修訂。
4.對重大工藝變更,直接由技術部制定技術方案,并由專家定委員會論證,報工廠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5章工藝事故處理。
第9條事故處理原則。
1.查清事故原因。
2.處罰事故責任人。
3.制定事故預防措施。
第10條事故處理與上報。
事故一旦發生應及時報工廠企業管理部并組織搶險,重大事故要報工廠有關領導。對工藝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應在3天內提交事故報告。
第6章工藝記錄管理。
第11條工藝記錄。
1.工藝記錄由車間工藝員負責收集保管。
2.工藝記錄主要包括崗位操作記錄、生產交接班記錄、中控質量分析記錄、巡回檢查記錄(工藝、設備、機修)、工序能力分析記錄、工藝月度總結、工藝變更文件等。
第12條工藝記錄要求。
1.記錄要求真實、準確、及時、無涂改、無超前和滯后現象。
2.原始記錄必須字體清楚整齊。
3.記錄有誤時允許及時更改,但要進行標注。
4.記錄保持清潔、完整,并按要求及時裝訂。
第7章獎罰辦法。
第13條獎罰辦法。
2.對違反工藝管理規定、對產品質量和消耗造成影響、違反工藝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的人員按工廠相關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8章附則。
第14條本制度有技術部制定,解釋權歸技術部所有。
第15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系統人員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十七
1.1保安隊員負責日常監控中心的設施設備的操作和對小區安全消防等各系統的監控,及時處理發現的異常情況,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1.2保安領班、主管和駐場經理負責指導、監管和每日檢查。
2.1電視監控和報警系統晝夜開通運行,設立24小時監控值班,熟悉設備性能和操作方法,全面了解和嚴密監視小區的治安狀況。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密切注意報警信號,嚴密監視電視畫面,發現可疑的情況立即通知有關崗位保安和領班處理,發現可疑人員要及時跟蹤監視并呼叫有關崗位上的保安隊員進行監控,必要時向管理處領導匯報。
2.2發現火警報警或其它重大突發事件,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和保安巡邏隊員。除值班監控人員和門崗人員外其余保安隊員應及時趕赴現場,查明情況,按照緊急事件處理預案執行。如為誤報,應在設備上消除信號,并做好記錄。
2.3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切實做好監控室的安全、保密工作,電腦映像保存時間為7天,除部門主管及駐場經理外其他人員不得查看。
2.4愛護使用監控等設備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應立即匯報,通知檢修,做好記錄,保證設備完好有效。
2.5嚴禁無關人員及非工作人員進入監控室,如需入室參觀、檢查工作、維修,均應登記。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必須經本部門主管以上領導批準,并做好登記手續。
2.6保持監控中心內的環境整潔、衛生。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以及工作記錄。
2.7保持與外圍崗位保安聯絡暢通,每一小時與執勤崗位安全通報一次,確保人員安全及到崗。
2.8按照規定開啟、關閉照明設備。
2.9保管物業區域的公共應急鑰匙箱,發生突發事件需要啟用備用鑰匙由領班啟用,完成后填寫突發事件處置表,并在監控記錄中說明,報告主管。
2.10認真接聽每一個投訴電話,語言規范,做好記錄,并向領班匯報,由領班向有關部門傳達做出處理。
2.11值班保安應按照操作程序使用監控設備,不得隨意調試和作其他用途。
2.12圖像模糊或跳躍不清時,值班保安應按正常程序重新操作,如無法消除故障,通知機電人員檢查修復。
2.13如遇失去圖像或失去報警功能等嚴重故障,工程部應通知廠方派員維修。
2.14機電人員每周檢查紅外線探頭及攝像頭一次,對報警遲鈍、轉動失靈、松動、生銹等故障即時維修;每月用清洗帶清洗錄像機一次,并填寫《設備保養記錄》。
2.15故障期間,巡邏保安須加強物業周邊的巡查,以防不法分子乘虛而入。
2.16錄像帶標識清楚,保存一周,無可疑情況發生的可重復錄像。值班保安嚴格按照一天一盒帶的錄像順序攝錄。
2.17保安員在值班過程中發現可疑情況,應對可疑點放大攝錄,并通知巡邏保安前往查看核實,以防止事故發生。
2.18用餐時間為半小時,不得在崗位上用餐(夜班除外)。并搞好環境衛生。
2.19當值時間不得在崗位上看書、刊、報紙,不得打瞌睡、睡覺。
2.20認真做好每天之當班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清楚并簽名記錄。
2.21 負責保障報警電話的暢通。
2.22 若有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監控中心,必須登記進入人員姓名、單位、進出時間和工作內容。《監控中心進出人員登記表》(pm-d1-001))。
2.23 在崗時需及時填寫《崗位工作記錄表》(pm-d4-002)。
監控中心
處警監視
緊急報警 火警報警 發現情況
按火警操作流程 報告領班
通知領班通知相關崗
詳細記錄
pm-d1-001《監控中心進出人員登記表》
pm-d1-004《總控室值班記錄》
pm-d1-005《監控中心查看影像記錄》
pm-d1-008《光盤錄制保存記錄表》
系統人員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十八
為規范公司管理信息系統的權限管理工作,明確不同權限系統用戶的管理職責,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定義。
(一)管理信息系統:包含已經上線的財務會計、管理會計、供應鏈、生產制造、crm(客戶關系管理)、決策管理和后續上線的所有管理信息系統模塊。
(二)權限:在管理信息系統中用戶所能夠執行的操作及訪問數據的范圍和程度。
(三)操作員:上述軟件系統使用人員。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xx、公司)、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股份有限公司控、參股的其他公司,應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參照本制度制定相應管理制度,報xxxx質量信息部備案。
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統由質量信息部負責管理和維護,同時也是管理信息系統用戶權限的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各系統內用戶權限的審批、開通、監控、刪除及通知等管理工作。
第五條管理信息系統操作部門。
除管理信息系統管理部門外,其他使用管理信息系統的部門,均為管理信息系統的操作部門,使用人員為各崗位操作員。
系統人員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十九
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制度,僅供參考!
為了加強車輛智能車閘系統及電腦管理,確保系統正常運行,切實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使系統更好的發揮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智能車閘系統及電腦設備,實行專人負責制,使用責任到人。工作人員要加強電腦知識的學習,按規范要求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電腦設備的保養和維護,嚴防病毒侵入,保證正常運轉;嚴禁擅自使用,如因保管不當造成電腦被盜或因使用不當、違規操作等造成電腦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如人為造成設備損壞,除追究責任人和負責人的責任外,其維修費用從本人工資中扣罰。
二、電腦是車輛信息處理和整理資料的重要工具,嚴禁在工作時間利用電腦玩游戲、看影碟或進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三、嚴禁私自安裝聊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軟件。電腦使用中出現軟件系統損壞應及時聯系維修,加強安全管理,個人不得隨便安裝網上下載的軟件,不能私自對電腦軟件進行改動、安裝或刪除等操作。如因私自安裝無關軟件造成電腦系統損壞的,應賠償等值電腦。
四、嚴禁私自拆卸電腦,調換配件。一經查實,按損壞程度進行相應處理;電腦使用中出現故障需要維修的,請與管理員聯系。由于操作不當造成硬件損壞,由個人自行維修或賠償等值同類硬件。
五、不得將來歷不明的軟件裝入機器運行,防止染上'病毒'。發現機器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進行維護,防止造成損失。嚴防電腦病毒入侵,個人的.外部存儲設備(如軟盤、u盤、硬盤等)不得隨意連入電腦,確有必要連入的必須事先進行病毒掃描,不得使用未經病毒檢查的軟盤。
六、上機人員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拆卸和連接各種硬件設備;不準在非正常狀態下使用電腦,蓮嚴禁私自拆卸機箱,硬件或應用軟件出現異常,應及時與管理人員聯系。不得私自修改系統配置、拷貝系統使用的軟件;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不準擅自增刪統一配置的電腦軟硬件設備。
七、無論是本單位,還是外單位人員,凡與本崗位無關人員,嚴禁上機操作。
八、電腦周圍應保持干燥,不應把裝水的容器放于桌上。注意電腦用電安全和防火、防潮,做好衛生清潔工作,確保電腦有一個安全的運行環境。
九、操作電腦要嚴格按操作規程運行,不得用力敲打鍵盤和隨意開關電源。因操作不當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未經授權私自安裝軟件,一次警告后,不改正的罰款50元;。
2.未經授權復制外來文件,警告后不改正的罰款50元;。
3.在電腦上玩游戲、看影碟的,一次罰款50元,發現第二次調離工作崗位;。
4.當班期間,不及時阻止外來人員上機操作的,罰值班人50元。
系統人員管理制度(熱門20篇)篇二十
一、為切實加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上級文件要求和指示精神,公司對所有營運車輛安裝了gps衛星監控、行駛記錄儀,配備了專用gps監控設備,統一納入監控平臺進行監控。為全面加強營運車輛動態監控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gps平臺管理人員、值班監控人員和駕駛員.
內容。
1、公司設立gps監控平臺,配備專職人員進行動態監控管理。監控平臺24小時不間斷監控車輛行駛狀態,建立監控臺賬,做好監控記錄,分析、處理動態信息。
2、監控人員利用gps設備信息發送功能每天廣發安全行車信息,特別在雨雪、霧天等惡劣天氣,及時提醒廣大駕駛員杜絕違法違章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3、對在監控過程中發現的超速行駛、疲勞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執行夜間行駛規定的營運車輛通過發送gps信息、電話通知等形式責令其立即整改,并做好記錄,并依據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公司所屬營運車輛全部安裝gps終端,監控人員要在其營運時間內實時監控信息,實時與運輸車輛保持聯系,發現可疑情況,立即處理。
5、監控人員密切注意車輛終端使用情況,發現設備出現故障立即通知進行維修,確保監控設備正常使用。對破壞監控終端、違規關停終端的駕駛員責令其脫產培訓并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駕駛資格。
管理主體及職責分工。
2、監控員負責實時監控公司運行車輛,實時警示和記錄違章車輛,對嚴重違章或多次違章車輛的有關情況報公司相關部門處理,并認真做好日常監控記錄。準確、完整地錄入車輛的基礎資料、維修信息、保險信息、駕駛員信息,設定公司車輛的限制速度。
3、駕駛員職責:必需按操作規程使用gps,確保設備正常運行。不得擅自拆裝、斷線、斷電、屏蔽和修改程序。在使用過程中若發現gps不能正常使用,應及時通知公司聯系維修商。在行車過程中必需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gps管理規定駕駛車輛。
安裝規范和管理要求。
1、公司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必須安裝gps。gps安裝由運營商按安裝規范進行安裝。
2、管理要求:
(1)長途車出車前安全教育中必需重申gps管理規定,并對gps車載終端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完好才能出車。
(2)任何人不得通過gps發送與工作無關信息。
(3)車輛行駛中接受監控中心信息時,為了安全可以有押運員操作,或在停車時閱讀。
(4)車輛在行駛中接近預設的分段限速值時,gps車載系統會發出即將超速的報警提示,駕駛員應減速行駛;如果超過限定時速,gps車載系統會發出報警,同時監控中心會發出安全提示信息,駕駛員應按規定速度行駛。
(5)車輛在行駛途中需要監控中心幫助的,可以向中心發送求助信息。監控中心根據情況向有關部門匯報處理。
(6)車輛在行駛途中發生緊急情況(如拋錨和搶劫),駕駛員、押運員向監控中心發出緊急報警。監控中心接到報警信息后,根據情況向附近的公安機關報警,以便處置險情。
(7)除遇緊急情況發送緊急報警外,一般情況不發送緊急報警信息,以免發生不必要的誤報。
(8)監控中心應及時將駕駛員違章信息向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對違規的車輛和駕駛員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監控內容和程序。
(1)實時監控公司運行車輛,實時警示和記錄違章車輛,對嚴重違章或多次違章車輛的有關情況報公司相關部門處理,并認真做好日常監控記錄。
(2)準確、完整地錄入車輛的基礎資料、維修信息、保險信息、駕駛員信息,設定公司車輛的限制速度。
(3)指導和督促公司駕駛員正確使用和維護gps車載設備,對本公司所安裝了gps車載終端的車輛進行使用情況分析統計,包括在正常運行監控狀態的車輛數、停駛車輛數、不在監控狀態車輛數,對不在監控狀態的車輛要具體分析其原因,發現車載終端出現故障應及時報告當地售后服務人員。對駕駛員人為破壞或屏蔽gps車載終端的'現象及時報告公司并做出嚴肅處理。
(4)對gps車載終端進行有效管理,定期寫出監控統計分析報告報市運管處,根據公司管理需要向gps車載終端發送有關政策、法規和管理信息。
信息發送。
(1)對上級平臺發送的信息,監控員要單獨建立文檔保存,根據信息內容和要求,及時向負責人匯報。
(3)對于天氣、路況等安全提示,通過監控平臺發送駕駛員;
(4)對于超速提示,監控人員及時發送短息提示,降低行駛速度。
監控記錄及違規處理。
1、平臺監控記錄包括《實時動態監控平臺監控日志》、《車載終端故障維修記錄》、《車輛違章處罰登記表》。
2、(1)監控人員違反規定的:
a、不按規定發送信息的,每次處罰責任人20元;
b、監控時脫崗的,每次處罰100元;
c、錄入監控資料不全的,每次處罰20元;
d、監控記錄不全的,每次處罰5元;
f、發現監控異常未及時匯報的,每次處罰50元。
(2)駕駛員違反gps車載系統規定的:
a、損壞gps車載系統的,按照實際損失照價賠償并處500元罰款;
b、駕駛員超速處罰:駕駛員違反限速規定,經監控中心短信提示后仍然超速的,經核實非漂移或誤報的,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對駕駛員進行談話,并進行安全教育。處以100元罰款。嚴重超速的要求駕駛員做出書面檢查并處以200元罰款。
c、駕駛員不按照規定時間和規定路線行駛的,處以2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