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對突發事件時,一個完善的應急預案能夠幫助我們迅速作出反應,有效減少損失。對于組織來說,應急預案的及時更新和調整是非常重要的,以應對不斷變化的風險和挑戰。
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一
(1)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是要在發生事故時,能以最快的速度發揮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達到盡快控制事態發展,降低事故造成法人危害,減少事故損失。
(2)成立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組并進行分工,擬定編制方案,明確職責。
(3)根據需要收集有關資料本轄區的地理,氣象,水文,環境,人口,重大危險源分部情況,社會公用設施和應急救援力量現狀。
(4)進行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
(5)對應急資源進行評估(包括軟件,硬件)。
(6)確定指揮機構和人員及其職責。
(7)編制應急救援計劃。
(8)對預案進行評估。
(9)修訂完善預案。
(10)形成應急救援預案的文件系統。
(11)將預案報告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
(12)對應應急救援預案進行維護。
(13)明確每項計劃更新,維護的負責人;
(14)描述每年更新和修訂應急預案的方法、
(15)根據演練,檢測結果完善應急計劃。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要形成完整的文件體系,以使其作用得到充分發揮,成為應急行動的有效工具。一個完成的應急預案是包括預案,程序,說明書,對應急行動的記錄等構成的完整的預案文件體系。從記錄到預案,層層遞進,組成了一個完善的預案文件體系,從管理角度而言,可以根據這四類預案文件等級分別進行管理,即保持了預案文件的完整性,有因其清晰地條例性便于查閱和調用,保證應急預案能有效得到運用。
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二
安全疏散設施是酒店重要的消防安全設備,加強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正常運轉,是維護我們酒店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認真執行以下規定:
1、要時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2、各員工嚴禁下列行為,違者予以通報批評或罰款等處罰: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3、酒店下列場所或部位應當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和符合標準的疏散指示標志:
(1)疏散走道、疏散門;
(2)樓梯、電梯及其前室;
(3)配電室、消防控制室。
4、消防疏散設施、設備應當指定專人管理。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裝置,消火栓系統、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必須委托專業維修公司定期測試和維修保養。
5、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設施,不得改作他用。消防給水系統需停水維修時,應當報酒店消防隊科備案。
6、員工宿舍樓應配備救生繩、樓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專人管理。
7、酒店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有關問題,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轉。
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三
為提高救援人員的技術水平與救援隊伍的整體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經常性地開展應急救援培訓,訓練或演習應成為救援隊伍的一項重要的日常工作。
應急救援培訓,訓練與演習的知道思想應以加強基礎,突出重點,邊練邊戰,逐步提高原則。
應急培訓,訓練與演習的基本任務是:鍛煉和提高隊伍突發事故情況下的快速搶險賭源,及時營救傷員,正確指導和幫助群眾防護或撤離,有效消危害后果,開展現場急救和傷員轉送等應急救援技能和應急反應綜合素質,有效降低事故危害,減小事故損失。
訓練和演習是應急預案的一部分或延續。它是通過培訓和演練,把應急預案加以驗證和完善,確保事故發生時應急預案得以實施和貫徹。
首先進行培訓。通過培訓讓參與人員,了解預案,增強信心,提高參與意識。
進行演練和演習。預案的編制由于經驗,技術和理論等方面限制,在實際實施過程中往往會有一些意象不到的情況發生。定期進行預案的模擬演習,可以檢驗和完善預案的正確性和有效性。
修正完善預案,根據演練發現問題,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常備不懈的原則,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必須。援工作必選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是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地基礎,除了平時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避免或減少事故發生外,落實好救援工作地各項準備措施,做好預防準備。一旦發生事故就能及時實施救援。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救援工作只能實行統一指揮下的分級負責制,以區域為主,并根據事故的發展情況,采取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形式,充分發揮事故單位及地區的優勢和作用。事故應急救援又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很強的工作,靠某一個部門是很難完成的,必須把各個方面的力量組織起來。形成統一的久遠指揮部,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安全,救護,公安。消防,環保,衛生,質檢等部門密切配合,協同作戰,迅速,有效地組織和實施應急救援,盡可能地避免和減少損失。
迅速,準確的原則。根據特大事故發生突發性,擴散迅速,危害范圍廣的特點,也決定了救援行動必須達到迅速,準確和有效。事件就是生命,事件就是金錢,必須爭分奪秒,爭取第一時間。
我們在安全的時候,必須對可能發生地事故做出科學的判斷和做好應對突然事件的一切準備。但是,也不要浪費不必要的資源試圖杜絕事故。不要因為不可能杜絕一切事故,就放棄系統安全的監視,維護和水利水電安全生產投入。如果放棄對事故的預防,必然是禍部旋踵。只有高度重視水利水電安全生產。
預防為主,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事前預防;
二是事后救援,防止事故的擴大;
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減少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果一個企業制定有科學,合理,可行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演習,那么一旦發生事故,在崗人員就不會不知所措,或錯誤操作,而是按應急預案和程序應急處置,這樣就可避免事故的擴大和慘劇的發生。
針對各種不同事件的緊急情況事先制定有效地應急預案,不僅可以知道應急人員的日常培訓和演習,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而且可以知道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進行,防止因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混亂而延誤事故應急,從而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應急預案對于如何在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具有重要的知道意義,它幫助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以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嘉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集團公司組織協調下,各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2、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4、責權一致。依法保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本預案的規定行使權力;在必須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的緊急情況下,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應該視情臨機決斷,控制事態發展;對不作為、延誤時機、組織不力等失職、瀆職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處置集團公司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集團公司范圍內各類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開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置、指揮和協調;研究確定公司應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決策和指導性意見;決定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專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預警發布;調查和處理重大和特別重大責任事故;督促、檢查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質量安全部)為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牽頭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3、參與開展、督促檢查安全生產預案演習工作;重點企業應該結合工作實際,每年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演練。要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5、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1、發生嚴重安全生產事故事發地企業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事件現場有關人員應該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該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成立由企業主要領導參加的現場指揮部,先期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救援行動,控制事態擴大。
2、事件發生后,責任單位需在第一時間將事件初步情況上報集團公司質量安全部。質量安全部立即上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委會員決定是否啟動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應急預案。同時,根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意見,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單位。
3、應急預案啟動后,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派遣應急處置隊伍,在最短時間內趕赴事故現場,迅速參加相關搶險救援、調查、協調、穩控工作,協助事發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并密切跟蹤事件發展態勢,掌握事發地單位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及時傳達上級領導批示和要求,并做好有關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
4、應急結束。在應急救援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由事故責任單位提出應急結束的建議,經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需報上一級應急機構的,報上一級應急機構批準后實施。
5、調查評估。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突發事件必須記錄在案,要會同事件責任單位,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起因、性質、影響、后果、責任和應急決策能力、應急保障能力、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置能力、恢復重建能力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寫出總結報告,并歸檔保存。
1、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各責任單位需根據自身實際制定或修訂相應預案。
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實施。
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五
第一條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15),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六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二十三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三十四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三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三十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六
4、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二、演練適用范圍、總體思想和原則。
本方案針對動用企業內部應急資源進行全面演練進行情景設計,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企業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演練策劃,遵守保護生命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救護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并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保證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
三、演練策劃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演練目的、原則、規模、參演的單位;確定演練的性質與方法,選定演練的地點與時間,規定演練的時間尺度和公眾參與的程度;確定演練實施計劃、情景設計與處置方案,審定演練準備工作計劃和調整計劃;檢查和指導演練準備與實施,解決演練準備與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重大問題;協調各類演練參與人員之間的關系;組織演練總結與追蹤。
四、應急演練參與人員。
按照應急演練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將應急演練參與人員分為演習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五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著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練過程中佩帶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符(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控制組。
組長:×××。
成員:×××(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
其承擔的任務包括: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得到充分演示;確保演練活動對于演習人員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保證演習進度、解答演習人員疑問和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演練過程的安全。
2、評價組組長:×××。
成員:×××(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等)其承擔的任務:觀察演練人員的應急行動,并記錄其觀察結果;在不干擾演練人員工作的情況下,協助控制人員確保演練按計劃進行。
3、模擬人員。
場外應急組織模擬人員:xxx。
模擬傷員:xxx。
模擬應急響應效果人員:xxx(模擬泄漏)xxx(釋放煙霧)。
模擬被撤離和疏散人員:若干。
4、觀摩人員。
邀請市、區安監局、化醫安環部等領導前來觀看。
五、應急演練時間: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七
甲方:身份證號: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于xx年xx月xx日駕駛渝xxxxx與乙方發生交通擦掛,造成乙方右腳受傷。事后甲方積極負擔乙方住院期間的醫藥治療費,經治療乙方的傷情已基本痊愈。本著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
生的醫療費等各項費用已由甲方全部承擔。協議簽訂之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期發生的任何費用。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醫。
藥費、護理費、生活補助費、誤工費、后續醫療費等補償金合計2萬元人民幣(大寫:貳萬圓整)。
三、簽訂此協議后,甲乙雙方就此次交通事故的問題已。
經全部解決完畢。今后雙方互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四、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
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
雙方明白本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由甲乙。
雙方簽字后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八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3〕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前款所列單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應急管理部;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本條第一款所列單位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中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本款前述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海洋石油開采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海洋石油安全監管機構。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列單位,應當提供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三)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六)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對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做詩也會吟。上面就是給大家整理的14篇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加深您對于寫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相關認知。
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九
依據國家及地方政府安全生產標準和法律法規,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按照中材集團、中材股份、中材水泥內部從嚴、高危從嚴的安全管理原則,梳理及建立中材天山(云?。┧嘤邢薰荆ㄒ韵潞喎Q“中材天山(云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特制定《中材天山(云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辦法》。
本制度適用中材天山(云浮)及所屬分公司、部室、車間、外包礦山碼頭。
3.1中材天山(云浮)按照國家、地方政府相關法律、法規及中材集團、中材股份、中材水泥制度和要求,制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預案及措施,成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并制定職責,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3.2中材天山(云浮)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及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范圍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并設立各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3.3中材天山(云浮)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其成員由公司領導和分公司、部室、車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并經公司辦公會議批準;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公室)設在安全環保部,其成員由安全環保部、綜合部人員組成;分公司、車間成立應急救援小組,其成員由分公司、車間負責人及管理人員組成,并經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
3.4公司安全環保部、應急辦公室制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綜合應急預案》,經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應急救援指揮部審批后執行;專項應急預案由分公司、部室、車間制定經公司安全環保部、應急辦公室審核后執行;并將其上報中材集團、中材水泥和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5當中材天山(云浮)區域內生產經營情況和外部情況發生變化時,安全環保部、應急辦公室應及時組織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綜合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及措施進行修訂,以適應應急工作實際需要。
3.6中材天山(云浮)要將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及事件預防列為安全生產首要工作,加強安全生產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制定公司、分公司、車間、外包礦山碼頭、班組危險源的監控措施和控制流程,確保危險源始終處于受控狀態。以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3.7中材天山(云浮)制定區域內分公司、部室、車間、外包礦山碼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公司安全環保部、應急辦公室協助分公司、車間組織定期演練,落實應急預案各項措施,納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
3.8中材天山(云浮)生產經營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及事件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和安全環保部門、應急辦公室,立即起動相關應急預案,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同時按中材集團《綜合應急預案》和《中材天山安全生產信息體系》中的信息報告與處置規定逐級上報。
3.9中材天山(云浮)生產安全事故及事件處置后,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求各應急救援小組按職責進行善后處理、事故及事件調查、保險理賠等工作。
3.10中材天山(云浮)應急救援通過有線電話、移動電話、對講機、公司信使等通信手段,保證通訊暢通;并要求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各級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人的移動電話24小時開機,保持應急救援隨時取得聯系。
3.12中材天山(云浮)應將應急救援費用列入公司年度安全生產投入費用中,在應急狀態時財務部必須保證所需費用。
3.13中材天山(云浮)在應急狀態時,所有救援器材、設備、物資立即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中,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調動使用,任何部門、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拖延或拒絕,否則追究其責任。
3.14公司要充分利用外部資源與當地市縣消防支隊、醫院簽訂應急救援協議;增強應急能力。外部應急救援隊伍到公司內進行應急救援時,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公司應急救援隊伍到外部進行應急救援時,接受外部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
3.15公司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支持、配合應急救援、事故搶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十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園區應急管理制度,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三、成立以園區管理處總經理為組長,副總經理為副組長,各企業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園區行政部,并負責日常管理。
四、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五、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以及兩次專項應急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園區行政部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六、應急通訊設備保障。園區應急管理辦公室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七、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園區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八、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相關人員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九、成立義務救火隊,人員以園區保安部人員為主,企業醫療救護人員組成,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業務學習或滅火技能訓練,并有文字和照片記錄。
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十一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配備器材:門禁卡點等。
3.所有公司員工入廠必須刷門禁卡,閑雜人等一律不可入內。
7.事件處理結束后,治安消防安全組組長應提交書面報告,內容如下: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損失的初步統計;
3)事故的原因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找出負責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預防措施。
f.食品中毒應急準備與響應方案。
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十二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配備器材:滅火器材、沙子、泥土等。
4.倉庫應對現場領取化學品的數量進行嚴格的控制,避免化學品在現場出現堆積現象;
5.生產現場應對從倉庫領過來的化學品安排專人進行統一管理;
6.生產過程中可通過關閉有關閥門、停止作業或采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等方。
法,并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漏處。
3.包裝桶發生泄漏,應迅速將包裝桶移至安全區域,并更換;
4.大量泄漏可采用圍堤堵截、覆蓋、收容等方法,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報警:現場控制小組及時向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報告和報警;
2)現場處置: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控制事故發展,并將傷員。
救出危險。
區,組織現場員工撤離,消除事故隱患;
3)緊急疏散;安全疏散小組建立警戒區,將與事故無關的人員疏散到安全地點;
5)泄露處置物應交由專業環境公司處理;
6)配合有關部門的相關工作。
5.泄漏處理時注意事項:
1)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現場;
3)應急處理時不要單獨行動。
6.事件處理結束后,需填寫出書面報告,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損失的初步統計;
3)事故的原因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找出負責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預防措施。
e.外來人員滋事應急準備與響應方案。
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十三
(一)為充分發揮應急管理機構的職能作用,完善工作機制,更加規范、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管理各項工作,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根據《煤礦安全規程》(20xx)第672條“煤礦企業應當落實應急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事故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現場處置、應急投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安全避險設施管理和使用等規章制度”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礦總工程師應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組織相關單位(部門)按照規定編寫煤礦應急預案。
(三)應急預案體系動態管理。根據“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總體要求和部門機構調整變化情況,及時對煤礦應急預案進行類別、結構調整,使應急預案體系適應全礦井安全形勢和實際工作需要。
(四)應急預案修訂完善。當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時,應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突發事件處置后,要總結實戰經驗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
(五)應急預案審核、印發和發布。應急預案編制完成或修訂完善后,應進行評審。評審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外部評審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負責安全管理的部門組織審查。評審修訂后,經礦長簽署發布并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發布實施的應急預案應每年評審一次。
(六)預案培訓。針對已批準的應急預案,應編制對各專業應急人員、職工的年度培訓計劃,組織實施。職工應熟悉避災路線,掌握危險自救和互救知識。特殊作業人員在學習和考試后,應進行相應的訓練和演習。應急預案如有修改補充,要組織職工重新學習。
(七)應急預案演練。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
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加強旅館業的治安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預防違法犯罪,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賓館、飯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以洗浴、酒店式公寓等計時休息形式提供住宿服務的經營場所(以下統稱為旅館)。
第三條市及縣(市)、區公安機關,是本行政區域內旅館業治安管理的主管機關,應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加強對旅館業的治安管理。
第四條申請開辦旅館,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具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經營場所;。
(二)經營場所與所屬建筑物中的非旅館部分隔離;。
(三)客房與旅館內的娛樂、商業等服務設施分隔;。
(四)安裝符合標準的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五)有旅客財物、行李保管室或者保險箱(柜)及其他治安防范設施;。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條申請從事旅館經營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持下列材料向開辦地縣(市)、區公安機關提出申請: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工商部門核發的有關名稱核準文件;。
(三)經營場所的產權證明或者租賃使用證明文件;。
(四)旅館方位及其內部平面圖紙;。
(五)公安消防機構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證明文件;。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行政許可申請的實地核查工作,符合條件的核發《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并書面說明理由。
第六條旅館遷址、合并、變更名稱、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應當到公安機關變更《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歇業的,應當自歇業之日起五日內到公安機關辦理歇業登記,交回《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
前款規定的情形中,涉及經營場所開辦條件發生實質性變化的,公安機關在變更《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前,應當對變更申請按照本規定進行實地核查。
第七條旅館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的治安責任人,應與所在縣(市)、區公安機關簽訂治安責任書。公安機關應對治安責任書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旅館應當配備治安保衛負責人和專、兼職治安保衛人員,制定各項治安管理制度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第九條旅館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落實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二)組織工作人員接受治安防范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定期組織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演練;。
(四)客房區域設專人全天值班巡查,服務臺、監控室設專人全天值守;。
(五)發現犯罪嫌疑人員或者被公安機關通緝的人員,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六)對旅客遺留的財物妥善保管,無法歸還的,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七)為他人提供場地從事旅館經營以外的活動的,在活動舉辦二日前通知公安機關;。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條旅館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消防器材、設施和消防安全標志,并確保其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應保持暢通。
第十一條旅館應當在出入口、通道、電梯、停車場及其他公共區域按規定設置公共安全視頻信息系統,并保證其在營業期間正常運行。視頻信息系統圖像資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鼓勵旅館安裝使用電子防盜門鎖和電子報警裝置。
第十二條旅客不得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入旅館,不得攜帶槍-支-彈-藥住宿,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第十三條認真執行本規定,在旅館業治安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給予表揚獎勵。
第十四條違反本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按下列規定處罰:
(二)違反本規定第九條規定的,責令改正,可以對旅館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對責任人員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未按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保存公共安全視頻信息系統圖像資料的,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十五條違反本規定涉及其他有關行政管理機關權限的,由其他有關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違反本規定,構成違反消防、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公安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的程序執行;實施罰款處罰,應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罰款票據,罰款全部上交財政。
第十八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依照國家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法律、法規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十五
3.行政課需隨時關注政府部門發出的停水、停電通知,并告知全公司同仁,讓大家及。
時作出應對準備。
1.當行政課接到斷水、斷電通知時,需通告全公司,讓各部門及時制定應對措施;
2.如公司出現非正常原因斷水(如水管損壞)時,責任單位需及時通知行政課進行維。
修;
3.如公司出現非正常原因斷電(如線路故障)時,責任單位需及時通知設備課進行維。
修;
4.非正常原因斷水、斷電最高啟動c級應急救援程序,部門內部按流程處理即可,無。
需通知應急救援小組;
5.在斷電時間內,部門仍需正常作業的,需提前和設備課申請,啟用發電機維持正常。
的用電需求;
6.如是非正常原因斷水、斷電,需填寫出書面報告,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經濟損失的初步統計;
3)事故的原因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找出負責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預防措施。
d.化學品泄露應急準備與響應方案(責任單位:行政課、倉庫課)。
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模板16篇)篇十六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配備器材:排水管。
日常巡檢小組每半個月對全公司所有公共區域設施進行重點檢查,排除水災隱患點;
5.如因為天降暴雨而發生的水災,則由人力資源部主導,以最快速度通知工業安全組長及。
總指揮,組建現場控制小組,組員由行***課員工及設備課員工組成;
7.事故處理結束后,寫出書面報告,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經濟損失的初步統計;
3)事故的原因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找出負責人,制定防止水災發生的預防措施。
c.斷水、斷電應急準備與響應方案(主責單位:行***課、設備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