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可以幫助人們更好地理解和執行各種規則和方針。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規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一
一、遵守消防條例、治安管理條例,搞好防火防盜工作,杜絕不安全行為。
二、員工不準私自移動消防器材,不準將物品(無論公物或私物)堵塞安全走火通道。
三、員工不準使用任何器具在宿舍燒火、煎藥、煮飯、炒菜。
四、不準員工在屋內、外私自拉接電線、私設插座、安裝電器;如備有功率較小的電器(如電視)使用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總務申請,由工程部統一安裝。
五、嚴禁躺在床上靠在床邊吸煙,亂拋煙頭,不準在宿舍點蠟燭、驅蚊香、各種油燈等,打火機、火柴要妥善保管。六、嚴禁從陽臺向樓下亂扔煙頭、瓜果、紙屑雜物等等。七、員工不得在樓上天臺或陽臺進行游戲、打球、爬等危險性大的`活動。
量不要私自換煤氣罐,統一由總務科負責。
十、員工不準在宿舍存放煤氣、酒精、汽油煤油、海綿、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十一、為了保護公司和員工的財產安全,保安員在離開崗位前、員工在離開宿舍時必須鎖好門,做好防措施。十二、嚴禁員工在宿舍內賭博、吸毒、及其它違法活動。十三、私人物品,要妥善保管,尤其是貴重物品(如存折、提款卡、現金等)不得隨處亂放。
為了保障公司及廣大員工的財產和生命安全遵守上述規定確實必要,若有違反者,將視情節輕重進行處分:給予沒收器具并罰款告(20-100元),書面警告直至開除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二
1外協隊伍的安全管理堅持“誰用工,誰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外協隊伍的安全管理實行項目部、作業隊、施工隊三級管理。施工隊必須設置專兼職安全員,并將人員名單報作業隊、項目部備案。
3項目部負責對安全生產實施檢查、監督;作業隊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日常管理;施工隊負責施工過程安全的控制。
4在施工合同和協議簽定時,應明確雙方安全生產的義務和責任,外協隊伍必須服從項目部和作業隊的安全管理。保證所施工的工地達到安標工地的要求。
5勞務工進場48小時內,施工隊必須向項目部申報辦理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向作業隊申報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供身份證和相關證件、資料。未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和未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不得安排上崗。
辦理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和安全培訓的有關費用由施工隊承擔或者按合同約定。
6外協隊伍安全教育和培訓:
6.1上崗前,所有教育及培訓由各項目部安質部組織,并開展工作。不得委托外協隊伍自行培訓。教育經費由用人單位承擔。外協隊伍自行教育的內容,可作為安全教育的組成部分,但不能取代崗前教育及用人單位的監督義務。
6.2安質部必須針對工程特點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班組長、安全員以及從事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培訓。
6.3學習內容:安全生產必備的國家、行業、建指、局指、上級的安全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基本技能,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識。
6.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由項目部協助或施工隊自行組織送外安全培訓取證,經考試合格,并持有專門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同時建立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臺帳。
6.5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使用前由作業隊總工程師組織,施工技術、安質人員參加,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術應用的培訓。
7勞務工日常管理納入作業隊日常管理內容,與本單位職工同等對等。按安全管理辦法同布置、同檢查、同考核(見相關安全管理辦法)。
8積極改善勞務工的生活、生產條件和勞動保護條件,外協隊伍的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和發放,由相關施工隊負責免費提供,應按本單位員工同等對等。
9不準使用不滿16周歲的人員和使用女工從事有禁忌的勞動;不宜使用超過60歲的勞務工;特種作業人員、高空作業人員須經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三
為了確保電梯的良好運行狀態,保證設備安全運行,根據《廣東省電梯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1、電梯工程師負責電梯方面的綜合管理,當電梯檢驗合格證到期提前一個月申報年檢,由電梯工程師負責督促電梯公司做電梯年檢準備工作;梯管理員負責電梯運行情況巡查和故障報告及維修保養跟進;清潔保養人員負責電梯、外表衛生。
2、酒店電梯實行24小時運行,每日電梯開啟,關閉以及日常巡查由經過培訓的管理員專職負責。
3、電梯由消防中心安全員進行24小時運行監控,發現乘客吸煙、打斗等不文明行為,或損壞電梯部件,用內線電話制止并錄像,并及時通知巡邏安全員和工程部,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4、嚴禁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和超長超重等物品進入電梯;特殊情況,必須報安保部同意后,做好一切安全防護措施后,方可運送。
5、遇電梯故障時,及時通知工程部值班人員及電梯公司,接到事故通知后,應于30分鐘內趕到現場,在職責范圍內采取救援措施。若有人被困,請用內線電話安慰乘客等待救援,并啟動應急預案。
6、當發生火災時,消防中心安保員應迅速將電梯迫降至底層;當發生地震時,電梯必須由電梯公司專業人員檢測后報相關部門檢驗通過后方能運行;當電梯進水時,應將電梯停于進水樓層之上至少2層,并及時關閉電梯總電源,濕水電梯由電梯公司做濕水處理并提交報告。
7、電梯管理員每周應配合電梯保養公司對電梯進行檢查保養,并監督保養人員認真填寫保養記錄,同時對電梯發生的故障應及時處理并作記錄。
8、電梯機房嚴禁吸煙,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入內,機房內設備非電梯管理員、電梯公司專業人員禁止操作。
9、保持電梯機房整潔,不準堆放雜物及通風良好且雷雨天應及時查看機房情況,電梯管理員每半月清潔一次并做記錄,同時巡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齊全。
10、電梯在檢修、清潔時,應在電梯首層及轎廂擺放警示牌。
11、客、貨梯嚴格分流使用,嚴禁用客運電梯運載貨物。
12、在電梯出入口明顯位置張貼有關安全警示標志、維修保養企業名稱以及應急、投訴電話號碼。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四
為了防止放射性污染,保護環境,保障職工健康,使放射性技術應用很好的為企業生產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環境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公司放射性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在放射源附近,為防止他人無故進入附近地區,應設置安全區,并在安全區的邊界有明顯的“電離輻射”標志牌。
2、定期對放射源進行監測,檢查是否泄漏。
3、對放射源照射的樓板上加設防護鉛板,避免對其他人員不必要的的照射。
4、安裝使用新源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放射保護條例》。
5、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進行應急照射。
6、廢放射源必須請專業部門進行處理,不得擅自處理。
7、從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員,應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并接受個人計量檢測。
8、從事放射性工作人員受到的射線照射,應低于國家《放射保護規定》中非放射性工作人員的限制標準。經國家主管部門檢測超標時,從事放射性工作人員應享受必要的保健。
9、在射源裝置上設明顯的放射性標志。
10、崗位人員每班記錄好詳細的崗位交接班記錄,包括設備的存在狀態、運行情況。
11、設備專業檢修工作人員每周定期進行例行檢查,并做好詳細的記錄,包括設備有無丟失、設備運行狀況,檢查人員的姓名、檢查時間等。
12、公司設備部、設備使用單位在節假日期間,對放射性設備進行檢查,檢查有無丟失情況,并做好記錄。各檢查人員檢查中發現丟失、被盜、泄漏等情況應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告公司放射源管理小組,公司立即報告市環保局、衛生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
13、含源設備的使用場所不得有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使用的設備必須進行登記,暫時不使用時,向地方環保部門申請,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儲藏,并做好相關的移交手續。
14、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使職工認識到它的作用以及由于使用不當發生泄漏或丟失、被盜對人員及環境所產生巨大的不可估量的危害。
15、公司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本管理制度進行認真管理,防止出現意外,給國家、集體及個人造成損失。
16、放射事故管理。
16、1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嚴格事故管理,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發生和擴大。
16、2一旦發生放射事故,必須立即采取防護措施,控制事故影響,保護好事故現場,并向衛生、公安部門報告,對可能造成的環境污染的同時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報告。
16、3公司安全部應建立全面系統和完善的事故檔案,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五
為了切實加強對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所指的集體活動是指由班級、系部或者學校有關部門組織的學生文藝、體育、科技、寫生、見習、實習、社會實踐等各類活動。主要包括以下活動:
1、組織本班或者跨班之間的聯歡活動;
2、舉辦大型文藝晚會;
3、組織學生集體郊游;
4、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
5、組織學生參加校外文藝、體育、科技等各類競賽活動;
6、組織學生參加外出寫生、見習、實習等教學活動;
7、其他集體活動。
二、組織學生集體活動,必須履行下列審批手續:
(一)校內集體活動的審批:
1、組織班級集體活動,組織班級必須至少提前1天填寫《學生校內集體活動審批表》,經系部、教務處、學工處審批后,報保衛處備案。
2、組織班級以上的集體活動,組織部門必須提前3天填寫《學生校內集體活動審批表》,經系部、教務處、學工處審批后,報保衛處備案。凡須使用大禮堂、學生體育活動中心等大型活動場所的,必須報主管院領導審批。
(二)校外集體活動的.審批:
1、組織市區范圍內的集體活動,組織部門必須提前3天填寫《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審批表》,經系部或主管部門(班級活動由系部審批、班級以上的集體活動由主管部門)審批后,報相關部門備案。
2、組織離開本市的集體活動,組織部門必須提前7天填寫《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審批表》,經主管部門和主管院領導審批后,報學院辦公室和相關部門備案。
三、組織學生集體活動,必須貫徹“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主辦單位在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責任人,制定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四、組織學生參加市區范圍內的集體活動應以安全、就近、徒步為原則,對行走路線要提前熟悉路況,做到心中有數。
五、組織外出集體活動必須明確帶隊領導,配備足夠的帶隊教師,制定應急預案,必要時應辦理相關保險手續。凡需集體乘車外出的,必須租用或乘坐有客運資格且安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且不得超載和超速。
六、不得組織集體性外出旅游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等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
七、組織學生集體活動,必須嚴格執行信息報送制度,凡在活動中出現意外,在做好應急處理的同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匯報學校主管部門和主管院領導,不得遲報、瞞報和漏報。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實施。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船)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8、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9、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六
為規范連鎖門店餐廳安全管理,確保門店做到安全生產,特建立連鎖門店辦公室/電腦房安全管理規定:。
1、嚴禁在辦公室/電腦房吸煙,辦公室/電腦房內或門口要設置滅火施設。
2、微波爐/電熱水壺/打印機/電腦等設備的使用必須嚴格按操作流程進行。
3、保持地面干凈,無廢棄物,無無灰塵,垃圾筒要及時清理干凈。
4、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和接線板,禁止超負荷使用,有需要時要找專業人員進行安裝。
7、辦公室/電腦房的相關資料分類整齊,重要資料要特別存放。
8、電腦房的溫度和濕度分別不超過30度和70度,遠離高溫,油煙和粉塵等。
9、辦公室/電腦房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進出要隨手關門,電腦要設立保護密碼。
三、此規定自通過執行日起,各門店管理人員需組織學習,建立檔案并將規定上墻。
四、相關處罰規定。
1、發現門店未落實此管理規定的,對門店管理人員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2、因門店未落實管理規定引起的安全事件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嚴肅處理,直至除名。
知味觀連鎖分公司。
20xx年10月30日。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七
建筑工人一般都是建筑工地生活區居住,為了規范工人們,需要制定生活區安全管理制度。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建筑工地生活區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1.全面貫徹國家衛生法規,加強建筑工地衛生管理,將工地衛生管理納入建筑工地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做到文明施工。
2.合理分工,責任到人,切實把衛生工作落到實處,營造衛生良好環境。
3.加強食堂、廚房、宿舍的衛生管理,各場室每天清掃1-2次,確保工地環境衛生。
4.配備符合衛生標準的給水,排水等設施,加強食品衛生管理,確保建筑工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5.做好衛生防疫工作,每月對工地消毒2次,加強除"四害"工作。
6.全體工作人員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注意維護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和煙蒂,嚴禁往窗外亂扔雜物,嚴禁在室內、過道內焚燒雜物。
7.在生活區入住者必須到項目安全部報到,憑身份證登記造冊,由項目辦理上崗證、發放胸卡、床位卡。
8.實行室長負責制,負責室內衛生,嚴禁室內賭博、斗毆、酗酒、男女混居。
9.必須愛護生活區內及宿舍內的公用設施及公共財物,惡意損壞需原價賠償。
10.外來人員應登記,辦理留宿手續,經項目經理部同意方可借宿,未經許可不準隨意入室留宿。
11.室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電氣設備及使用電加熱器具。(電褥子、小太陽等)
12.嚴禁臥床吸煙和亂丟煙蒂,宿舍內嚴禁燒飯、燒菜。
13.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室內,嚴禁攜帶施工工具入室。
14.住宿區內需要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嚴禁隨意挪用、損壞滅火器材。
以上規定望住宿人員認真執行,違反者將視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罰。
為了加強對生活區的文明衛生安全管理,預防和杜絕違法犯罪活動,保障個人的人身和財物安全,特制訂宿舍文明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凡來工地參加施工作業的人員,在現場宿舍住宿的必須由項目部統一安排,不準冒名頂替住宿,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親訪友者確需留宿應當辦理登記手續后可留宿。違者處以50元/次罰款。
2、講究文明禮貌,維護社會公德,愛護生活區及宿舍內的一切公用設施,自覺節約用水,不得在墻壁、地板上亂涂、亂畫、亂釘,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3、個人的`現金、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謹防遺失和被盜。嚴禁把門鑰匙轉讓他人,進出房門時,要隨手關好門和窗。
4、不準在宿舍內尋釁鬧事,嚴禁斗毆、賭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動以及傳播放映反動、淫穢書畫、照片、錄音、錄像,堅決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行為。違者處以100元/次罰款。
5、嚴格用火安全管理。不準在宿舍內臥床吸煙或用生產火取暖,不得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違者處以100元/次罰款。
6、嚴格用電安全管理。不準使用任何用電器燒飯炒菜(廚房除外),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和用電燈烘鞋。上班前要關閉所有用電器、照明燈。違者處以100元/次罰款。
7、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放射物品、槍支彈藥、特種刀具等危險物品入房存放。違者處以100元/次罰款。
8、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違者處以100元/次罰款。
9、自覺將宿舍物品擺放整齊。起床后必須把被子和床鋪整理好,并打掃室內衛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訂放置有序,做到整齊一致,不得從室內從上往下隨意傾倒和投擲垃圾廢物,不得隨地大小便,剩菜剩飯務必輕輕倒入食堂垃圾桶,保持文明衛生整潔。違者處以50元/次罰款。(在哪個房間門口或室內發現,則對使用該房間的班組處以罰款)
10、生活區衛生各施工隊在住宿門外10米,每日有是、專人打掃衛生一次。
11、晚上十時以后就寢時間必須保持安靜,不得高聲交談或播放音響及彈奏,不準到他人處找老鄉,不允許他人來自己住處。
12、要提高警惕,注意觀察外來不明真相的動態,發現可疑行為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報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況,必要時向當地公安機關聯系報告。
13、退出工地時,班組管理人員必須到辦公室辦理手續,損壞一切公共物品則照價賠償。
14、各班組長要天天檢查,并督促落實,工地負責人每周檢查不少于2次,項目部每月檢查不少于一次。
為維護工人利益,保證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特制訂如下制度:
1.嚴格遵守和執行項目部制定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安排。
2.嚴禁在本生活區內聚眾賭博、打架斗毆和其它違法亂紀活動。
3.室內不準隨意牽拉電線、接燈頭、插座。早晚按規定準時要關燈,用完水以后要關閉水龍頭。
4.工人入住本生活區,必須由班組長申請,經項目部領導簽字同意。非本工地工作人員,一律不準住在本生活區。
5.工人進場應按登記房號、床號就位,未經同意,不得更改。退場時,必須到登記處注銷床號。
6.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意損壞者,除照價賠償損失,并將視情節給予罰款。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八
當前已進入冬季施工,風干物燥,建筑工地火災防控形勢嚴峻,為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生,特通知如下,請予以貫徹執行。
各區縣建設局要以對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進一步提高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意識。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明確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和要求。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工程開工前編制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保障方案和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做好消防安全各項工作,特別對生活區消防安全管理要進一步加大力度。建設及監理單位應切實履行監督職能,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并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及措施。
(一)建筑工程特別是大型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要對工地生活區進行合理布置,滿足防火、滅火及人員安全疏散的要求,宿舍、辦公用房的防火設計包括防火間距等應符合規范規定,搭建臨時設施的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當采用金屬夾芯板材時,其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宿舍內嚴禁私自隔建。
(二)辦公、生活區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必須按規范要求配備到位,并始終保持完好,臨時用房建筑面積之和大于1000平米時,應設置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設置疏散通道和指示標志。
(三)生活區要加強生活用電及用氣管理,生活區電氣線路要由持證專職電工接線布線,規范敷設,做到合理配電,電箱內自動開關,漏電保護器必須靈敏可靠。嚴禁亂接電線和使用碘鎢燈、電爐、電飯煲、電熱毯、電吹風等大功率電器,并為每間宿舍配備安裝相應功率的限流保護裝置(負載識別器)和漏電保護裝置。嚴禁將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宿舍內。
(一)各施工企業要立即組織人員對各自承建工程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自查自糾,重點對生活區宿舍是否存在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是否按要求安裝相應功率的限流保護裝置(負載識別器)和漏電保護裝置以及是否存在可燃、易燃、易爆物品進行檢查。一旦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必須立即排除,確保檢查不留死角和漏洞。
(二)各縣區建設主管部門、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和有關管理部門要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開展專項治理,加大檢查巡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我局將不定期進行分組督查暗訪,對發現建筑工地生活區消防措施不到位、管理制度不落實的,將對責任單位和個人嚴格問責,給予預警或記錄不良行為等處罰,并通過新聞媒體進行曝光,對管理部門監管不到位的給予通報批評。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九
為保證全體職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生活,特制定本規范,希望全體職工認真遵守執行。
1、生活區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危險品,各辦公室、宿舍、食堂設專人負責。
2、辦公室、宿舍所有床罩不得隨意移動改變位置,必須保證1米寬的安全通道。
3、辦公室、宿舍不得存放氣瓶等危險品,宿舍、辦公室通道不得隨意占用或封堵。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
為保證全體職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生活,特制定本規范,望全體職工認真遵守執行。
1、生活區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危險品,各辦公室、宿舍、食堂設專人負責。
2、辦公室、宿舍所有床罩不得隨意移動改變位置,必須保證1米寬的安全通道。
3、辦公室、宿舍不得存放氣瓶等危險品,宿舍、辦公室通道不得隨意占用或封堵。
4、宿舍、辦公室、食堂內不準存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危險品及易揮發有毒氣體材料,防止燃燒、爆炸或有害氣體的傷害。
5、宿舍、辦公室、食堂內嚴禁使用電熱毯、電爐、電飯鍋、電熱杯、熱得快及大燈泡或碘鎢燈、禁止把36v轉換220v變壓方法用電等,危險電氣,防止觸電和火災。
6、宿舍、辦公室、食堂嚴禁明火采暖,照明等或點蠟燭等。
7、嚴禁食堂、倉庫內住人,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食堂液化氣罐不得存放屋內,應存放室外使用防止泄氣造成爆炸或火災。
9、宿舍職工禁止坐在床上或躺在床上吸煙和在宿舍、辦公室做飯。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一
主扇風機房、主泵房、凈化站、物資庫、劇毒物品庫、化驗室、檔案室、資料室等和其他要害特殊部門均屬于特殊崗位。
二、特殊崗位錄用的員工,必須具備一定的文化程度和個人素質,錄用前必須認真接受審查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錄用。
三、特殊崗位的員工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對特殊崗位及其周邊要經常進行巡回檢查。
四、嚴格執行出入制度,非工作人員一律不準入內,凡參觀、視察、培訓、實習及工作需要必須進入特殊崗位的人員,應由公司辦公室批準,并有專人帶領,在指定的范圍內從事工作和活動,同時做好出入登記手續。
五、未經公司同意不準對特殊崗位的建筑物、設備及有關資料進行攝像、拍照、抄錄和測繪。
六、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要設專人保管,建立健全收發帳目,完備收發手續。防火、防爆措施應符合安全技術規定,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七、特殊崗位的員工,要時刻注意警惕,發現可疑的人和事應立即向本單位領導報告。
八、特殊崗位的設備需要檢修時,應對參加檢修的員工、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和說明,并對人員、檢修項目、時間等作出詳細記錄。
九、、特殊崗位的員工,要認真執行保衛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二
建筑工地生活區要對安全隱患多加注意,才能防止事故的發生。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建筑工地生活區安全管理制度匯編,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1. 全面貫徹國家衛生法規,加強建筑工地衛生管理,將工地衛生管理納入建筑工地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做到文明施工。
2. 合理分工,責任到人,切實把衛生工作落到實處,營造衛生良好環境。
3. 加強食堂、廚房、宿舍的衛生管理,各場室每天清掃1—2次,確保工地環境衛生。
4. 配備符合衛生標準的給水,排水等設施,加強食品衛生管理,確保建筑工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5. 做好衛生防疫工作,每月對工地消毒2次,加強除“四害”工作。
6. 全體工作人員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注意維護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和煙蒂,嚴禁往窗外亂扔雜物,嚴禁在室內、過道內焚燒雜物。
7. 在生活區入住者必須到項目安全部報到,憑身份證登記造冊,由項目辦理上崗證、發放胸卡、床位卡。
8. 實行室長負責制,負責室內衛生,嚴禁室內賭博、斗毆、酗酒、男女混居。
9. 必須愛護生活區內及宿舍內的公用設施及公共財物,惡意損壞需原價賠償。
10. 外來人員應登記,辦理留宿手續,經項目經理部同意方可借宿,未經許可不準隨意入室留宿。
11. 室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電氣設備及使用電加熱器具。(電褥子、小太陽等)
12. 嚴禁臥床吸煙和亂丟煙蒂,宿舍內嚴禁燒飯、燒菜。
13. 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室內,嚴禁攜帶施工工具入室。
14. 住宿區內需要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嚴禁隨意挪用、損壞滅火器材。
以上規定望住宿人員認真執行,違反者將視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罰。
為了健全宿舍清潔衛生及安全用電管理,確保職工住宿安全舒適,有一個良好的休息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 每個宿舍必須選定(或班長指定)一名負責人,督促其管理室內的清潔衛生和安全用電等有關事項,確保室內整潔。
2、 遵守作息時間,不開天亮燈。不大聲喧嘩和戲鬧,特別是夜間加班回室時,不影響他人休息。不賭博或以娛樂為借口的變相賭博。
3、 不隨意亂倒剩菜剩飯或亂潑廢水,自覺遵守項目部規定的“七不”規范。做好個人衛生,衣物整潔,擺放整齊。
4、 不損壞公物,損壞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5、 為了安全起見,嚴禁在使用的電線中或燈頭上掛鉤用電,違者按工地治安綜合管理獎懲條例第八條規定處罰。
6、 未經組織審批,嚴禁任何人隨意私裝插座或燈頭,違者按工地治安綜合管理獎懲條例第七條規定處罰。
1、 本工地職工家屬原則上可來工地探親,工地可給予一定的'優惠待遇。
2、 來本工地探親的家屬除向門衛登記以外,必須在家屬探親前由職工本人向項目部提出申請,經項目部批準后方可進入工地。
3、 家屬探親期一般為半個月,除項目部批準以外,若超過半個月的,項目部將采取措施使其家屬離開工地。
4、 家屬來工地探親,必須遵守國家法令(包括計劃生育)和本工地的規章制度,不準進入施工工地和作業人員攀談而影響分他人工作,同時也不得參與工地內政。
5、 家屬來工地探親,為安全起見,不能隨意接插座或用電爐炒菜、燒飯。若遇特殊情況必須用電時;必須提出申請,報工地負責人批準方可使用。
6、 家屬來工地職工要上交有關費用。
為加強職工宿舍管理,以促進文明工地創建活動,確保職工有一個文明衛生的生活環境,特制訂如下條例:
一、 集體宿舍采用“寢室長”負責制,寢室長負責寢室內的日常管 理事務,每天安排值日人員對宿舍進行清理、打掃。
二、項目部所有員工均應注意公共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大小便,嚴禁 亂倒剩飯、剩菜、垃圾,保持室內整潔,不亂涂、亂畫,愛護公共財物,如有違反給予10-100的經濟處罰。
四、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如發現每只燈頭或插座罰款10元, 使用家用電器須經項目部批準,否則除發現沒收外,每千瓦處以150元的罰款。 三、 嚴禁躺在床上吸煙,如有發現每人次以10元罰款。
五、 宿舍個人物品應妥善保管,如發現偷盜行為,除乾地經濟處罰 外,另送交持法機關處理。
六、 除夜間加班外,晚間宿舍熄燈時間不得超過11點。
一、 食堂:
1、 食堂內必須配備十公升泡沫滅火機不少于2只。
2、 食堂必須與施工場所、防火場所、職工宿舍等間距不少于十五米。
3、 食堂內柴火,不得堆放過多或過高。
4、 食堂內應張掛防火制度及日夜值班巡邏人員。
5、 食堂負責人必須每天對食堂內防火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并上報防火領導小組。
二、木工棚: 1、 木工棚內必須張掛防火制度、禁煙牌。
2、 木工棚內每30平方米備置十公升滅不火少于2只。
3、 木工棚內必須保持整潔,及時清理廢料、木屑等雜物。
1、 對使用氧氣、乙炔,應有嚴格審查手續。
2、 作業時應有監護人。
4、 氧氣瓶與乙炔瓶放置間距不得少于5米。
為了創建文明工地和國家衛生城市,搞好廁所衛生,提高健康水平,減少疾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廁所每天至少打掃二次,由專人負責保潔。
2、 廁所內不準亂涂亂畫,發現一次除擦掉以外,罰款10元。
3、 用指定的草紙,不能用報紙,香煙紙及其它不易沖洗的硬質紙,以防止下水道堵塞,如發現每次罰10元。
4、 每個職工都有使用和保潔的義務,大便要入溝,不能站在大便坑外小便,以免弄臟蹲坑。
5、 每個職工都有監督,檢舉制止不衛生行為,對舉報者給予適當的經濟獎勵。
6、 每個月由生活衛生管理負責人組織人員進行檢查。
食堂系重點防火部位,為了搞好食堂的防火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 食堂環境,炊事員應負責天天打掃,物品堆放整齊。堆放的柴火不宜過多,以燒一天的柴火為宜,每餐燒好后,應整理好柴草,及時熄滅火種,嚴禁火種引出。
2、 食堂除炊事員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灶火。
3、 每餐生活垃圾,必須當時清理掉,用籮筐倒入垃圾箱內。隊部防火領導小組和生活衛生小組每月作一次防火衛生大檢查。
4、 對食堂炊事員要及時進行防火知識教育,食堂必須按規范配備安全滅火器,并對全體職工進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知識教育。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三
1、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職責,安全監管人員的職責,新聞單位及社區組織的權利和義務等。
2、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保障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建設工程“三同時”,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配置等。
3、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責任制度,主要內容包括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資質及其在安全生產中的主要職責。
4、從業人員的權利義務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從業人員八種權利和兩項義務。
5、中介服務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從事安全評價、評估、檢測、檢驗、咨詢服務等工作的中介機構。
6、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理制度。這項制度主要包括事故應爭預案的制定、事故應急體系的建立、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的原則和程序、事故責任的追究、事故信息發布等。
7、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這項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安全生產責任的確定和責任形式,追究安全責任的機關、依據、程序和安全生產法律責任。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四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1、對公司安全管理實施“以責論處”的工作原則,從公司到各部門都應根據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進行管理,對在工作中因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進行責任追究并給與相應的處罰。
2、對安全事故及安全隱患的責任追究堅持分級管理的原則:在責任追究上要一級管一級,下級對上級負責。公司各部門及科室對公司直接負責,各部門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各部門主管及生產部門的班組長直接對本部門直接領導負責,一線生產員工對所在的班組基層管理人員負責。
(一)總經理的安全職責。
(1)企業的總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建立健全和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主持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監督。
(3)審定本單位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及時解決重大隱患。對本單位無力解決的重大隱患,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
(4)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并對所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二)經理/主管的安全職責。
(1)經理/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保證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指示在本車間貫徹執行。
(2)組織制定本部門安全管理規定,認真監督、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職工進行本部門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組織考核,及時吸取工人提出的正確意見。
(4)組織職工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保證設備、安全裝置、消防、防護器材等處于完好狀態。
(5)嚴格執行有關勞保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防暑飲品等的發放標準。加強防護器材的管理,教育職工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6)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對本部門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或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7)組織本部門安全管理架構,配備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支持安全員工作,充分發揮班組安全員的作用。
(三)班組長的安全職責。
(1)組織職工學習、貫徹執行企業、車間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2)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3)負責組織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力量加以處理,并報告上級。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參加和協助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消防措施、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督促和教育職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材.
(5)發動員工搞好文明生產,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齊、整潔。
(四)車間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職責。
(1)負責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安全技術與工程技術的統一,確保各項技術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負責編制本專業的安全技術規程。在編制開、停工技術改造方案時,都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3)經常對生產操作人員、檢修工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與安全生產知識教育,組織開展技術練兵活動。
(4)經常深入現場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措施予以消除。
(5)參加有關事故調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演,并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匯報。
(五)車間安全員的職責。
(1)負責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協助車間主管、班組長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搞好本車間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考核工作,具體負責新入廠人員的車間安全教育,督促檢查班組、崗位安全教育的執行情況。經常組織防事故演習。
(3)檢查落實各級動火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4)每天深入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對緊急情況和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
(5)負責車間安全設施、防護器材、滅火器材和事故隱患管理,掌握車間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參加車間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做好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六)員工的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合理使用勞保用品和各種防護用品、消防器材。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勸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工萌芽狀態。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嚴格保護現場,做出詳細記錄。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4)加強設備維護、保養和清掃工作,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搞好文明生產。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5)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七)設備管理部門的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設計、制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定和標準,做好主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2)負責制訂和修訂各類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定、
(3)定期組織設備安全大檢查,對存在重大問題的設備要及時組織修修。
(4)對外來檢修和有關人員,應組織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1)安全部門是生產經營單位領導在事故預防工作方面的助手,負責組織、推動和檢查督促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2)監督檢查本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制度和開展事故預防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傷亡事故、職業病趨勢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改進事故預防工作的意見。
(3)了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問題,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班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對安全技術規程的熟悉情況。
(5)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措施項目完成情況。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工程的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的問題有權要求解決;有權提請安全生產督促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制止其施工和生產。
(7)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和從業人員的經常性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8)制定年、季、月事故預防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9)負責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生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10)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1)在業務上接受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并如反映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
1、全體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教育與培訓,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2、各部門必須深入開展安全教育,扎實推進安全培訓工作,普及安全知識,倡導安全文化,使這項工作制度化、經常化、科學化。
3、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編制安全宣傳教育計劃,組織職能部門對各部門的安全活動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進行材料匯總,考核各部門對安全落實情況并負責定期通報。
4、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職工的安全教育組織實施,有針對性開展職工喜聞樂見的安全活動,同時按要求做好相關記錄,內容詳實、規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檢查、考核工作。
5、班前十分鐘安全教育由各車間及班組長組織實施,并由當班班長認真填寫安全活動記錄,做好保管、存檔。
1、經常性檢查(如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附《5s/安全檢查表》。
2、專業性檢查(如設備操作、規章制度、電器設備等);
3、部門自我檢查:
工作區域的安全性:注意周邊環境衛生、通道暢通等;
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儲藏方式,裝卸地方大小,材料有無毒性等。
工具的安全性:注意工具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種使規定、操作方法等;
設備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情況、控制機構、使用規程等要求的完好情況,電器設備是否整潔完好,線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其它防護的安全性:注意通風、防暑降溫、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4、公司安全檢查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組織,每月進行一次部門安全檢查,由部門自發組織,每周進行一次,并形成檢查記錄。
安全事故分類:人身意外傷害事故;重大火災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外來暴力害安全事故;重大失竊安全事故。
原則:救人第一,減少損失;合理安排,保障生產。
1、人身意外傷害事故:在生產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時,要立即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及事故嚴重程度采取相應措施,觸電事故要立即切斷電源,展開現場緊急救護工作,出現昏厥情況的,要進行人工呼吸;機械造成的事故,要立即停止機器運行,造成外傷的要立即進行應急性包扎及止血。同時報告當值車間主管,車間主管報主管領導和管理部(或總經理),管理部(或總經理)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安排車輛并協同生產負責人將受傷員工送至臨近醫院救治,暫時找不到車輛時,要立即撥打120求救,如需住院治療的,要安排好陪護人員,并通知其家人,同時聯系工傷理賠部門作好理賠的前期工作。
2、重大火災事故:若公司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現場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內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應急性撲救,火勢過大時,要及時撤離,并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上報管理部(或總經理),管理部(或總經理)在接到報告后,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組織人員疏散、救火及各類財產的轉移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并上報生產經理,若有人員傷亡,應立即組織救護,先做臨時性包扎或止血,同時安排車輛,送臨近醫院治療,需要住院治療的,安排人員陪護,并通知其家人,同時聯系工傷理賠部門,作好理賠的前期工作。生產經理及部門領導要速度趕到現場,組成臨時指揮小組,全面組織救護工作。
3、重大交通事故:員工在公司內(或公司附近)出現交通事故,造成傷亡的,要立即上報主管部門領導,由主管部門領導上報管理部(或總經理),同時受傷人員不可隨意活動,以免傷情擴大,要協同有關部門,迅速組織搶救,作好善后處理工作,同時聯系工傷理賠部門,并上報總經理。
4、外來暴力傷害事故:若發生外來暴力事件時,公司每一個員工(包括保安人員)都有權力將之驅出廠外,并上報管理部(或總經理),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配合公安機關作好調查處理工作;若有人員傷亡時,辦公室協同相關部門負責人做好及時救護和善后處理工作。
5、重大失竊安全事故:若公司發生重大失竊安全事故時,失竊部門要立即上報部門負責人,同時保護好現場,部門負責人上報管理部(或總經理),在確定并非內部人員所為后,撥打110電話報案。管理部(或總經理)應積極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配合公安部門作好有關調查取證工作。
6、救治地點(醫院):重大傷情與勞動局工傷保險處聯系并立即去市立醫院就醫。
各部門負責人參照公司《獎懲制度》執行,監督部門:管理部。
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五
1、作業隊物資設備室制定設備(物資)制造、采購、檢修、保管、使用、檢查驗收、事故調查處理、有限賠償、責任追究制度。落實責任,嚴格抓好落實,確保設備、物資使用狀態安全可靠。
2、設備管理員、材料員必須按規定做好設備(物資)的進場驗收、安裝檢驗,確保有關許可證件,合格證件必須齊全有效。
3、按時檢修消防器材,做到狀態良好、安全可靠、保證使用。
4、機械設備使用實行定機定人管理,操作者應經專業技術培訓,取得合格證上崗。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范圍以外的操作人員(攪拌機司機等),參加公司設備物資主管部門培訓、考試、領證。
5、設備物資室要指定專人做好設備物資的日常管理工作,健全與完善有關技術檔案、臺帳和隱患檢查整改記錄。
6、作業隊配備的設備、機具進場時,安裝后使用前由設備物資室與安全質檢室聯合進行檢查驗收,特種設備還須經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鑒定合格方可使用,小型機具應開具準開證。
7、作業隊自選采購的設備,由物資設備室負責去上級主管部門報批,采購合格廠家的產品。租賃的設備必須簽訂租賃合同。
8、作業隊使用的設備、機具要按規定進行使用中的維護保養,填寫維護保養記錄。
9、作業隊按日常和定期檢查制度規定,由設備物資室與安全質檢室聯合開展日常和定期檢查活動,填記檢查記錄,認真做好隱患整改,限期整改的問題應下發通知單。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六
1、主管前廳業務運轉,協調前廳各部門的工作,負責制訂前廳的各項業務指標和規劃。
2、每天檢查有關的報表,掌握客房的預訂銷售情況。
3、掌握每天旅客的抵離數量及類別;負責迎送、安排重要客人的住宿。
4、嚴格按照前廳各項工作程序,檢查接待員、預訂員、行李員等工作情況。
5、配合培訓部對前廳員工進行業務培訓,提高員工素質,并具體指導員工各項工作。
6、與財務部密切合作,確保住店客人入賬、結賬無誤。
7、協調銷售、公關、客房、餐飲以及工程維修部門,共同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監督營業報表,并進行營業統計分析。
9、負責處理和反映跑賬、漏賬等特殊問題。
10、收集客人對客房、前廳以及其他部門的意見,處理客人投訴。
11、與安全部聯系,確保住店客人安全,維持大堂的正常秩序。
1、臺風及強降雨信息由前廳部負責收集。
2、當收到各類信息時,前廳通知相關部門,并及時將各類預警信號掛于大堂。
3、前廳作為各部門的協調中心,如接報有物件因臺風或者強降雨而損壞,即時用相機將現場拍下,便于日后索賠保險。
4、根據臺風強降雨工作程序檢查各部門的完成情況。
5、綜合各部門的報告,匯總成臺風或者強降雨的匯報,如無物品損壞,則在值班記孫上登記即可,否則,另作詳細書面報告。
6、大堂副理及總機應密切注意臺風及強降雨動向,并即時將信息傳達給各部門。
1、及時趕到發生火警的現場。
2、接到報火警警報時必須帶上工具:
——電筒。
——手提對講機。
3、勘證火警情況,向保安部提供確切的情況及確定是否通知消防隊或是假火警。
4、協助酒店的滅火行動。
5、指示總機房做應爭情況。
6、警急情況下,撤退是必要的,大堂副理應協助總機房用緊急系統向客人宣布火警情況并指示客人用走火通道撤離,并取得的幫助。
7、隨時與火警現場的保安人員保持聯系。
8、必要時,大堂副理要留在火警現場等待消防車的到達。
火災撲滅后,大堂副理與消防中心人員檢查現場和準備報告。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七
《國際/國內安全管理規則》的全面實施,促進了船舶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時也使海事管理部門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成為一項主要的監管內容。20xx年9月,徐祖遠副部長在全國海事工作會議上強調,作為船舶安全監督管理的規律,要加強“四船一鏈”重要環節的監管,也就是要加強船公司、船舶、船員和船長的日常管理,其中船公司是主體、船舶是基礎、船員是重點、船長是關鍵,要將這四者通過安全管理體系這根鏈條連接在一起。因此,加強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是今后船舶安全檢查的一個主要方向,但是,從目前船舶安全檢查員隊伍的情況來看,部分船舶安全檢查員還不能完全適應這項工作的要求,主要表現在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進行檢查還存在模糊認識,對檢查的必要性認識不足;其次是對規則和體系掌握不深,有無從下手和不敢檢查的現象;再次是對查處的缺陷如何要求整改把握不準。針對這些情況,本人根據多年來公司體系審核和船舶審核的經驗,對如何做好船舶安全管理體系的檢查進行探討。
1、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不能替代船舶安全檢查。
公司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后,經過總經理批準發布,將會在公司船岸同步運行。船舶為取得“安全管理證書”(smc),在體系運行一段時間具備必要的條件后,向海事主管機關或其認可的機構(簡稱審核發證機構)申請初次/臨時審核。經審核發證機構批準,船舶審核組按照規定的程序,通過對被審核船舶的體系文件和安全管理活動進行審核,判斷體系文件與《國際/國內安全管理規則》的覆蓋性、對強制性規定的符合性;評價船舶的安全管理活動與體系文件的符合性,實現規定目標的有效性。其目的就是利用外部強制手段來促進規則的有效實施,為被審核船舶提供改進體系運行的機會。
船舶安全檢查是主管機關對到港船舶進行監督檢查,確認其船舶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國內法規及規范的要求,船舶、船員是否持有有效證書,船員是否熟悉船上的應急及關鍵性設備的操作,并就檢查中發現的缺陷提出處理意見,要求船方予以糾正,保證船舶狀況不低于標準,確保船舶航行安全,防止造成水域污染。
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是針對公司管理進行的,而船舶安全檢查是通過抽查船舶設備及船員的操作來反映公司的管理是否在船上得到了有效運行。相比之下,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側重于公司管理,船舶安全檢查側重于對船舶及設備性能檢查和船員適任性檢查。因此,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與船舶安全檢查的方法、周期和側重點均不同,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不能替代船舶安全檢查。
2、船舶安全檢查結果是安全管理體系在船上運行結果的直接反映。
船舶安全檢查大部分是對船舶硬件設施和船員操作性的檢查,也是安全管理體系所覆蓋的內容。體系運行的好與壞,直接和船舶的保養、人員和設備的管理有關,體系運行的有效性,可以通過安全檢查直接反映出來。安全檢查中發現的缺陷具有可追溯性,通過發現船舶保養、人員培訓及應急操作方面的的缺陷,可以判斷安全管理體系在船上運行的不足。例如:在體系文件中規定了設備的保養周期和責任人,通過安全檢查就可以驗證設備的維護保養要求是否得到了落實,從而反映船舶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
3、船舶安全檢查是對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的有效監督。
船舶安全檢查主要是從硬件和軟件兩個方面對船舶實施檢查,硬件是指船體、機器、設備、船員,軟件是指體系文件的運行情況以及船員的實際操作能力。通過對船舶硬件環境的檢查可以反映出船上體系運行的情況,同時體系的有效運行又可以保證硬件環境處于良好狀態。對體系運行情況的認真檢查,可以從源頭上發現船舶一些缺陷產生的原因。通過安全檢查中對軟件特別是體系運行情況以及船員實際操作能力的檢查,發現不符合規定情況,進行分析糾正,督促公司體系進一步完善。船舶體系的中間審核約在初次審核后兩年半進行,間隔期較長,通過安全檢查可以對船舶體系運行情況進行及時有效的監督。
4、船舶安全檢查是對安全管理體系審核的延續和補充。
由于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初次審核、中間審核和換證審核的間隔期很長(平均兩年半時間),如果缺乏有效的外部監督,容易使船舶產生麻痹松懈心理,往往會在審核前對臺帳記錄進行突擊補充,形成“兩張皮”現象。而通過周期較短的安全檢查,可以有效防止“兩張皮”現象,從這個意義上說,船舶安全檢查是對體系運行的情況監督的最后一道防線,是對安全管理體系審核的延續和補充,十分必要,不可或缺。
1、不能以體系審核的方式進行船舶安全檢查。
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進行審核是不同的,一是內容不同,前者側重于船舶的局部現場管理活動,后者則針對船舶的全部管理活動,時間跨度更大,范圍內容更廣;二是性質不同,前者是對船舶安全管理活動是否符合強制性規定和公司管理文件的要求進行監督檢查,后者則是通過對船舶安全管理活動的檢查,經過一定的程序,由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員對船舶安全管理活動和體系文件的一致性進行評估,最終確定船舶安全管理活動是否有效。正因為如此,1999年11月25日,國際海事組織在通過《港口國監督程序》修正案的第882(21)號大會決議中特意做了說明,“還請各國政府在實施ism規則的港口國監督時,應注意到對ism規則的港口國監督應該是一種檢查,而不是審核,其港口國監督xx應經過必要的培訓并具備一定的ism規則的知識。”所以,無論是對國際航行船舶還是國內航行船舶的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均應以《97安檢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和方法進行,除非有明顯證據,不應對船舶的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提出修改要求,且對這種修改要求應給予足夠的時間,按照體系文件的規定經過一定的程序方能進行;另外,也不宜隨意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的有效性做出評價,對發現的問題或缺陷,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整改即可。
2、盡量從設備缺陷中找出體系運行存在的問題。
船舶安全管理體系是一種系統化的管理方法,其主要目的是通過建立體系化的文件對船舶所有管理活動進行規范,進而最大限度地消除人為因素對船舶航行安全的影響,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船舶所有的管理活動在安全管理體系中均有規定。如果安全檢查員在進行船舶安全檢查時發現了設備方面的缺陷,那么必然說明船上有關人員沒有執行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二者存在著一一對應的關系,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從設備缺陷追溯檢查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在安檢時間有限、檢查項目繁多的情況下不失為一種好方法,檢查結果更直接、更有說服力,也更易為船方接受。
3、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存在的缺陷處理要合理適當。
相對于船舶設備缺陷的糾正來說,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存在的缺陷進行糾正可能需要更長一些時間,因為這可能會涉及到對體系文件的修改,或者需要經過一定的程序進行調查分析,通常情況下,如果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存在的缺陷屬于一般不符合,即這種缺陷是個別的、孤立的、對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影響不大,可考慮給予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的整改時間(缺陷行動代碼18),如果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存在的缺陷屬于重大不符合,即這種缺陷對人員或船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或對環境構成嚴重危險,并需要立即采取糾正措施,如沒有持有《國際/國內安全管理規則》要求的相關證書,或證書失效,或缺乏重要的程序須知,未配備持證健康適任的船員等,則可考慮滯留該船舶,并與相關發證機構進行聯系,直至缺陷糾正并達到檢查人員滿意。總之,安檢人員在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存在的缺陷進行處理時,應做出良好的專業判斷,提出合理適當的糾正要求。
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檢查作為船舶安全檢查內容的一部分,二者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在檢查中要進行有機結合,同步進行,相互印證,而不能機械地割裂開來。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可以分為初始檢查和詳細。
1、初始檢查。
在初始檢查階段安檢人員應運用良好的專業知識來判斷、確定公司安全管理體系在船上是否得到有效實施,且船上人員都已熟知本人在與船舶安全和環境保護相關的文件中所應承擔的職責和任務。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可通過檢查以下內容來加以確定:
1)證書檢查。
檢查時首先對照船舶國籍證書,確定公司符合證明(doc)是否覆蓋了該船的船舶種類,同時確認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責任人即符合證明中的公司名稱與國籍證書中的船舶經營人是否一致,如果符合證明中的公司名稱為管理公司,應要求船舶提供船舶委托管理協議或光租合同。然后對符合證明和安全管理證書的有效期進行檢查,根據證書的有效期確定符合證明是否進行了年度簽注,安全管理證書是否進行了中間審核簽注,確認符合證明是否在有效期內,如果符合證明過期,船舶安全管理證書自然失效。
2)船長和船員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熟悉情況。
檢查時可通過要求船上人員回答下面某一個或幾個問題來了解船員熟悉體系文件的情況:
(1)請船長簡單介紹船上運行安全管理體系的情況;
(2)船長、大副、輪機長等主要船員是否知道公司指定人員的姓名及聯系方式;
(3)船員是否熟悉各自的責任權力和相互關系;
(4)船員是否熟悉與各自相關的程序和須知。
3)文件及安全活動記錄檢查。
檢查項目包括:
(1)體系文件是否及時更新,并有控制記錄;
(3)船舶抵離港檢查記錄;
(4)新聘轉崗船員的職責熟悉記錄等。
以上均屬初始檢查,不必面面俱到,如果證書齊全有效,船員回答具體得當,文件記錄管理較好,設備維護保養狀況令人滿意,那么對該船的安全管理體系的檢查到此即可。反之,如果船上有關證書失效,船員不熟悉各自的職責任務,船舶結構、主、輔機及其他關鍵設備存在重大缺陷或者較多缺陷,則可考慮對該輪的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詳細檢查。
2、詳細檢查。
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詳細檢查時應做好充分準備,首先要熟悉船上的安全管理體系文件,仔細查看船上的關鍵性操作是否備有相應的程序和須知,然后列出準備檢查項目的詳細清單。列檢查清單時可考慮以下內容:
1)船員是否熟悉公司的安全和環保方針。
2)指定人員是誰如何與其聯系。
3)船長能否出示涉及其職責的文件并進行解釋。
4)相關船員能否出示標明其職責的文件。
5)船長能否出示關于其絕對權力的文件并加以解釋。
6)新聘和轉崗人員是否熟悉其職責必要的開航前指令是否簽發。
7)操作性缺陷是否與資源供應或人員培訓有關。
8)關鍵性操作是否已分配給適任船員。
9)是否能提供包括辦公時間和非辦公時間在內的負責人的聯系電話或聯系地點。
10)是否按計劃進行應急演習。
11)不符合規定情況、事故和險情是否向公司進行報告公司采取的糾正措施是否及時。
12)船上的計劃維修保養制度是否得到執行。
13)是否按照規定的制度對設備和技術系統進行操作性日常維護和檢查。
14)是否遵守文件控制程序。
修改后的文件是否保持最新狀態并組織學習。
15)是否按照內審程序進行了內審內審中發現的問題是否及時糾正。
四、結論。
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檢查是船舶安全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今后船舶安全檢查的一個主要方向,是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定期審核的有益補充,是保證船舶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重要手段。要做好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的檢查,首先安檢人員要加強自身學習,明確《國際/國內安全管理規則》的基本要求,熟悉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基本構成和內容,掌握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檢查的方法和技巧;其次要將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的檢查融入船舶安全檢查之中,二者有機結合,同步進行,相互印證,不能以體系審核的方式進行船舶安全檢查;第三是注意設備方面的缺陷與體系方面缺陷的區別,對發現的涉及體系方面的缺陷處理要注意分寸,糾正要求合理適當。相信隨著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檢查水平的逐步提高,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效果會更加有效,水上安全形勢會更加穩定。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八
為加強噴漆室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產,制定噴漆室管理制度:
1.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噴漆室,噴漆室內及周邊15米范圍嚴禁煙火。噴漆室內電氣必須使用防爆型。
2.噴漆作業必須配帶好工作服、工作帽、防毒面具和手套。
3.啟動噴漆設備,除塵過濾設備前檢查設備是否可靠接地。各管道是否有漏氣、漏漆現象,發現異常應立即檢修。
4.應保持良好通風,降低噴漆室有害氣體濃度。
5.盛裝油漆、稀釋劑的容器不使用時必須處于密閉狀態。
6.噴漆室內外應配備使用的足量的消防器材,并擺放在明顯位置,任何人不得隨意挪動滅火器材的位置,噴漆人員應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7.噴漆及除塵設備在使用中發現異常,應立即停車并上報。
8.工作完畢后必須清潔設備及工作場所,關閉氣、電開關。
9.除噴漆室工作人員和維修人員外,任何人不準啟動噴漆室的所有設備。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十九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船舶港內安全作業的監督管理,強化海事監管效能,提高海事執法服務水平,促進港航經濟的發展,保障國家人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對外國籍船舶管理規則》等法律法規,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立法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船舶港內安全作業”系指船舶在港內的以下作業:
(一)船舶拆修鍋爐、主機、錨機、舵機、電臺;
(二)船舶試航、試車;
(三)船舶放艇(筏)進行救生演習;
(四)船舶燒焊或明火作業;
(五)船舶懸掛彩燈;
(六)船舶校正磁羅經;
(七)船舶在港內進行可能影響船舶和港口安全的其它作業。
第三條船舶港內安全作業應提前24小時向海事管理機構書面報備。拆修作業或明火作業等在特殊情況下不能滿足提前24小時報備要求的,船舶應不晚于作業前2小時向海事管理機構書面報備。作業完成后應及時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第四條船舶在港內進行安全作業,需在作業活動開始前由船長或通過其代理人向所在港區的海事管理機構提交船舶港內安全作業書面報備材料。
報備內容應包括:船名、船舶經營人、停泊位置、船舶載貨狀況、作業種類、作業時間、安全防范措施、船長安全聲明、作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聯系人、聯系電話)、報備人聯系方式。
船舶從事拆修鍋爐、主機、錨機、舵機、電臺,還應提供作業項目及部位,應急備車時間。
船舶從事試航、試車,還應提供試航證書及船舶航行的區域說明。
船舶從事燒焊或明火作業,還應提供動火部位及項目,消防車(船)監護情況(適用時),可燃氣體清除證書,安全員及作業人員姓名。
船舶從事懸掛彩燈作業,還應提供彩燈懸掛示意圖。
船舶從事校正磁羅經作業,還應提供羅經校正人員的資質證明及船舶航行的區域說明。
第五條海事管理機構對船舶港內安全作業提交的報備材料應及時登記,并按本辦法及相關規定進行審查。
如海事管理機構對報備材料有異議,應立即在作業前向船舶提出整改要求。船舶整改完畢后,方可進行作業。
第六條船舶在所報備的作業開始前未收到海事管理機構不同意見或提出整改要求的,即可按原報備計劃實施作業。期間所報備的作業內容如有變動應重新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備。
第七條船舶所報備的港內安全作業結束后,應及時清除有關安全隱患,并通過vhf或其它通訊設備報告海事管理機構。
第八條在大風、大浪等惡劣天氣或其它可能影響港內安全作業的情況下,船舶不得進行或及時停止有關港內安全作業,并于重新作業前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第九條船舶在進行港內安全作業期間,應按有關規定顯示號燈或號型,并保持vhf守聽。
第十條船舶試航、試車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船舶試航應盡可能選擇在白天能見度、海況良好的情況下進行。
(二)船舶試航應避開航道、狹水道、通航密集區等重要通航水域及水產養殖、重點捕撈區。
(三)船舶試車時,應注意船尾部的周圍環境,冬季應注意海冰的影響,應不危及其它船舶和港口設施的安全。
(四)船舶在試航、試車時應配備足夠的合格船員。
第十一條船舶放艇(筏)進行救生演習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不得隨意施放救生或求生信號。
(二)船舶不得將救生艇用于交通及其它目的。
第十二條船舶進行燒焊或明火作業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承接作業的單位必須具備船舶修理從業資格。
(二)從事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專業技術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明。
(三)船舶進行燒焊或明火作業的條件應符合國家標準gb/t1336—92第三條的有關要求。
(四)明火作業場所需要進行測爆檢查的,必須清除艙內油、氣,取得船舶可燃氣體清除證明,并在報備時向海事管理機構出示。液化氣船、散裝液態化學品船和油船明火作業,還應遵守其它有關的特別規定。
(五)測瀑合格的艙室或處所,明火作業必須在4小時內開工,否則應重新測爆認可。作業前和作業中,必要時,應有專人對施工區域及受影響處所隨時復測可燃氣體濃度。
第十三條船舶懸掛彩燈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做好有效遮蔽,不得影響船舶自身應懸掛號燈的發光效能。
(二)船舶懸掛彩燈不得與附近的助導航設施的發光效能相同或相近,以免影響其它船舶的航行安全。
第十四條船舶校正磁羅經時應注意:
(一)不得在錨地、通航密集區、水產養殖區、重點捕撈區進行。
(二)對中國籍船舶的磁羅經校正,應由符合海事管理機構要求的人員進行。
第十五條海事管理機構應建立備案審查制度,對報備的船舶港內安全作業,加強船舶作業期間的現場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在現場監督檢查中發現作業船舶不符合管理規定要求的,應及時責令船方糾正;對拒絕糾正或未達到規定要求嚴重影響安全的,現場監督執法人員應責令船舶立即停止作業。
第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船舶不按規定報備港內安全作業、作業中不遵守有關規定、不按要求進行糾正或不按要求停止作業的,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中國海事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二十
一、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包括組長和組員,明確防雷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具體的聯絡辦事人員。
二、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資金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理災情。
三、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后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并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四、有專人負責關注氣象部門發出的雷暴預報,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和人員。
五、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各單位應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應及時告知所在市(區)的防雷檢測所,盡快排除防雷安全隱患。在檢測報告、合格證失效前提前十五個工作日向防雷檢測所提出檢測申請,積極配合做好防雷設施定期檢測工作。
六、新建、擴建、改建的防雷裝置必須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建,通過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后方可進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經過防雷驗收合格。
七、要加強防雷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人員防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八、對違反法律法規導致雷擊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二十一
1)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班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械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3)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建立記錄臺帳,每天由作業班長進行記錄。
4)班前安全活動記錄,應統一集中在現場辦公室,以備檢查。5)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項目部或上一級部門報告。6)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擅自離崗。
7)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8)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9)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破施工前必須系好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往下投擲物料。
10)正確使用防護裝臵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臵,防護設施和警告、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隨意挪動。
生活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2篇)篇二十二
1.1本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規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1《電業生產安全規程》(dl408—91)。
3.1本公司外包的電力建設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負責外包的選擇與評價等)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歸口監督管理。
3.2外包方,工程施工單位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具體實施和管理。
4.1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
4.2審查投標施工企業的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項目經理資質及企業以往的工程業績,確保施工企業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設的要求。
4.3在招標文件中必須提出明確的安全技術要求,并監督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4.4組織編制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術措施。
4.5當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嚴重失控,施工安全沒有保證時,有權責令其停產整頓,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4.6工程甲,乙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簽訂和執行安全合同。
4.7在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逐級審核,審定后組織實施,資料必須報建設單位審核備查。
4.8對本企業使用的臨時工和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施工的資質審查,并對其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指導。
4.9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
4.9.1工程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執行安全施工規則制度,不違章指揮;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
4.9.2工長,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負直接責任。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構和安裝的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違章指揮;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4.9.3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規則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施工前安全會;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工長報告。
4.9.4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架線,立塔,爆破,吊裝,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征得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的審核同意方可實施。
4.9.5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燒傷等及有可能引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時,發包方應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4.9.7施工現場,木工間和儲備易燃易爆器材庫。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備足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4.10施工現場安全紀律
4.10.1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應帶頭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紀律,其他人員無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4.10.2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有督促和檢查現場安全紀律的職責。
4.10.3施工單位職工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4.10.4各單位人員要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施工必須系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4.10.5各單位人員在施工現場要注意安全,嚴格執行裝設遮攔和懸掛標示牌的規定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子和隨吊盤上下。
4.11施工現場安全檢查
4.11.1建設單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各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及組織各施工單位進行互查,通過召開現場會,評比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來促進安全文明施工。
4.11.2施工單位除應經常進行安全施工檢查外,還要組織定期檢查。檢查要發動群眾,要有領導干部,技術干部和工人參加,邊檢查,邊整改。
4.11.3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銷項制度。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4.12施工現場發生事故調查和處理
4.12.1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必須遵照國務院關于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的規定辦理。事故報告要及時,不準隱瞞,虛報或拖延不報。其中,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總包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
4.12.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各單位領導人應該立即組織調查,認真從生產,技術,設備和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責任,提出防范措施,嚴肅處理事故責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