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的快速發展使得人們的交通出行更加便捷,貨物的流通更加高效。小編為大家精選了一些運輸行業的優秀企業案例,與大家分享。
貨品道路運輸協議大全(17篇)篇一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與運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負責貨物裝卸,乙方負責運輸。
三、乙方對整個運輸環節中的安全事項負全責。
四、乙方應當設立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并明確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為其雇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配備的車輛應當符合國家交通運輸法律、法規明確要的各項安全、檢測、檢驗標準并符合甲方貨物運輸的要求。(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六、乙方所使用的警示標牌、警示燈、路障及貨物綁扎繩索等器械,數量應當滿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應當根據貨物尺寸及具體情況,科學裝載、合理綁扎固定,對貨物的綁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貨物裝載是否符合道路運輸標準負全部責任。
八、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由乙方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由乙方保管其雇傭車輛駕駛員提交的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資格證等原件。
九、甲方有權對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其駕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所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檢查。
十、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的教育。
十二、乙方雇傭車輛及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讓其強行解雇車輛或人員。
1、運輸車輛不是公路運輸正規車輛,雇請非法營運“黑車”;。
4、運輸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的;。
5、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7、駕駛人在生產現場不按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的;。
8、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運輸車輛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運輸過程中,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遵守廠區交通規則,積極維護廠區交通秩序,保證廠區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
十六、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運輸的`許可權,并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合同范本。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當,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造成較大損失及社會影響的,取消責任車輛乃至乙方在公司范圍內的業務資格。
十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十九、其他約定。
其他約定如下:二十、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二十一、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貨品道路運輸協議大全(17篇)篇二
乙方(承運方):?為確保吳家山鐵礦礦石正常運輸,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經雙方商議,就礦石運輸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一、甲方吳家山礦山所產礦石,由乙方負責拉運,拉運起止地點為吳家山貨場至甲方指定貨場。
二、貨物運輸價格統一為15元/噸(含稅),若市場柴油價格波動,可適當調整。此運輸價格包含乙方的安全風險。
五、保證條款:甲方保證每月10日左右對乙方上月吳家山運輸費進行結算。乙方必需保證甲方的'貨物及時運輸,若出現因乙方運輸不力,造成甲方吳家山貨場貨物積壓,視為違約(天氣、自然災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六、違約責任:若有一方違反保證條款內容,視為違約。若甲方違約,未及時結算運費,應賠償乙方當月運輸費總金額10%的違約金;若乙方違約,造成甲方工程隊無法正常生產,導致吳家山貨場礦石積壓,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或者根據貨場礦石積壓量在乙方下次運輸時按10元/噸的標準支付該批積壓貨物的運輸費。
七、此安全運輸協議書自2011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甲方:xx乙方:xx。
代理人:簽字:
貨品道路運輸協議大全(17篇)篇三
道路運輸合同。托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后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車輛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托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并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托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保險或保價。貨物保險由托運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委托承運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為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托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托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并隨貨同行。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注明文件名稱和份數。
二、包裝。
1.托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托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托運人支付。
2.由于托運人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或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由承運人按約定對貨物再加外包裝的,發生上述問題,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并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或按托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托運人,并按最后確定的路線運輸。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托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留置權。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托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托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托其他公司運輸的,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地點后,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托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發生后,承、托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托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托運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協助托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于履行通知義務和協助義務,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條規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車輛,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于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承運人(章):托運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貨品道路運輸協議大全(17篇)篇四
安全是在人類生產過程中,將系統的運行狀態對人類的生命、財產、環境可能產生的損害控制在人類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狀態。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道路運輸安全。
協議書。
范文,供大家參考!
一、托運。
1.托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向承運人提供托運貨物及裝卸條件,
道路運輸合同。托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后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車輛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托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并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托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保險或保價。貨物保險由托運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委托承運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為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托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托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并隨貨同行。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注明文件名稱和份數。
二、包裝。
1.托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托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托運人支付。
2.由于托運人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或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由承運人按約定對貨物再加外包裝的,發生上述問題,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并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或按托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托運人,并按最后確定的路線運輸。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托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留置權。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托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托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托其他公司運輸的,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地點后,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托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發生后,承、托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托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托運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協助托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于履行通知義務和協助義務,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條規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車輛,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于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承運人(章):托運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甲方:太原迎憲焦化集團有限公司加油站。
乙方:山西和田物貿集團有限公司車隊。
為了切實做好安全生產,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管理和監督,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證相關(責任)方在我司從事的工作能夠安全、有序進行。根據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群防群治”方針、《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安全工作實際情況。特簽定本協議:
一、乙方從事的車輛運輸工作必須符合其車輛安全運輸的相關要求,既要充分了解本工作的安全特點和性質,又要掌握其危險性質和主要危險源。
二、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場地,必須服從甲方作業人員的指揮,調度。
三、要注重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工作,盡可能的減少尾氣排放,保障工人的身體健康。在卸貨時,應輕卸、輕放,盡量減少裝卸時產生的噪聲。
四、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全部駕駛人員證件,嚴禁疲勞駕駛,并且嚴禁將車輛由無證人員駕駛。
五、乙方必須重視安全工作,在運輸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乙方運輸途中發生的事故,由其自行承擔。
六、運輸車輛在作業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的其他有關規定。
七、運輸車輛在工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甲方有關規定,出場車輛必須經過清洗,嚴禁車輪帶泥出場污染城市路面。
八、乙方必須根據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權拒收。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于運輸結束之日時廢止。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太原迎憲焦化集團有限公司加油站。
代表(簽章):xx。
20xx年1月1日。
乙方:山西和田物貿集團有限公司車隊。
代表(簽章):xx。
20xx年1月1日。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與運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負責貨物裝卸,乙方負責運輸。
三、乙方對整個運輸環節中的安全事項負全責。
四、乙方應當設立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并明確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為其雇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配備的車輛應當符合國家交通運輸法律、法規明確要的各項安全、檢測、檢驗標準并符合甲方貨物運輸的要求。(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六、乙方所使用的警示標牌、警示燈、路障及貨物綁扎繩索等器械,數量應當滿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應當根據貨物尺寸及具體情況,科學裝載、合理綁扎固定,對貨物的綁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貨物裝載是否符合道路運輸標準負全部責任。
八、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由乙方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由乙方保管其雇傭車輛駕駛員提交的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資格證等原件。
九、甲方有權對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其駕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所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檢查。
十、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的教育。
十二、乙方雇傭車輛及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讓其強行解雇車輛或人員。
1、運輸車輛不是公路運輸正規車輛,雇請非法營運“黑車”;。
4、運輸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的;。
5、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7、駕駛人在生產現場不按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的;。
8、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運輸車輛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運輸過程中,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遵守廠區交通規則,積極維護廠區交通秩序,保證廠區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
十六、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運輸的許可權,并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
合同范本。
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當,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造成較大損失及社會影響的,取消責任車輛乃至乙方在公司范圍內的業務資格。
十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十九、其他約定。
其他約定如下:二十、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二十一、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貨品道路運輸協議大全(17篇)篇五
現行的道路運輸條例根據2月6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訂,全文共7章82條,下面是詳細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運輸安全,保護道路運輸有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道路運輸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從事道路運輸經營以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的,應當遵守本條例。
前款所稱道路運輸經營包括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以下簡稱客運經營)和道路貨物運輸經營(以下簡稱貨運經營);道路運輸相關業務包括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
第三條從事道路運輸經營以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
第四條道路運輸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
第五條國家鼓勵發展鄉村道路運輸,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鄉鎮和行政村的通班車率,滿足廣大農民的生活和生產需要。
第六條國家鼓勵道路運輸企業實行規模化、集約化經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封鎖或者壟斷道路運輸市場。
第七條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國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第一節客運。
第八條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并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二)有符合本條例第九條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申請從事班線客運經營的,還應當有明確的線路和站點方案。
第九條從事客運經營的駕駛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四)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客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識考試合格。
第十條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并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縣級行政區域內客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三)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對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申請,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照本條第二款規定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前,應當與運輸線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決定。
客運經營者應當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客運經營者,需要增加客運班線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條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審查客運申請時,應當考慮客運市場的供求狀況、普遍服務和方便群眾等因素。
同一線路有3個以上申請人時,可以通過招標的形式作出許可決定。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公布客運市場供求狀況。
第十四條客運班線的經營期限為4年到8年。經營期限屆滿需要延續客運班線經營許可的,應當重新提出申請。
第十五條客運經營者需要終止客運經營的,應當在終止前30日內告知原許可機關。
第十六條客運經營者應當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車環境,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侵害旅客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旅客應當持有效客票乘車,遵守乘車秩序,講究文明衛生,不得攜帶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及其他禁止攜帶的物品乘車。
第十八條班線客運經營者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后,應當向公眾連續提供運輸服務,不得擅自暫停、終止或者轉讓班線運輸。
第十九條從事包車客運的,應當按照約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線路運輸。
從事旅游客運的,應當在旅游區域按照旅游線路運輸。
第二十條客運經營者不得強迫旅客乘車,不得甩客、敲詐旅客;不得擅自更換運輸車輛。
第二節貨運。
第二十一條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并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二)有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從事貨運經營的駕駛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三)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貨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貨物裝載保管基本知識考試合格。
第二十三條申請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5輛以上經檢測合格的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設備;。
(三)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配有必要的通訊工具;(四)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并分別提交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以外的貨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向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貨運經營者應當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貨運經營者不得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貨運經營者應當查驗有關手續。
第二十六條國家鼓勵貨運經營者實行封閉式運輸,保證環境衛生和貨物運輸安全。
貨運經營者應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運輸危險貨物應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險貨物燃燒、爆炸、輻射、泄漏等。
第二十七條運輸危險貨物應當配備必要的押運人員,保證危險貨物處于押運人員的監管之下,并懸掛明顯的危險貨物運輸標志。
托運危險貨物的,應當向貨運經營者說明危險貨物的品名、性質、應急處置方法等情況,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包裝,設置明顯標志。
第三節客運和貨運的共同規定。
第二十八條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確保道路運輸安全。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遵守道路運輸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個小時。
第二十九條生產(改裝)客運車輛、貨運車輛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標定車輛的核定人數或者載重量,嚴禁多標或者少標車輛的核定人數或者載重量。
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
第三十條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加強對車輛的維護和檢測,確保車輛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不得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
第三十一條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交通事故、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應急車輛和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第三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發事件,客運經營者和貨運經營者應當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第三十三條道路運輸車輛應當隨車攜帶車輛營運證,不得轉讓、出租。
第三十四條道路運輸車輛運輸旅客的,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違反規定載貨;運輸貨物的,不得運輸旅客,運輸的貨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重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
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五條客運經營者、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分別為旅客或者危險貨物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第三十六條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站(場)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經驗收合格的運輸站(場);。
(二)有相應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有相應的設備、設施;。
(四)有健全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條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相應的機動車維修場地;。
(二)有必要的設備、設施和技術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
第三十八條申請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健全的培訓機構和管理制度;。
(二)有與培訓業務相適應的教學人員、管理人員;。
(三)有必要的教學車輛和其他教學設施、設備、場地。
第三十九條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分別附送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者、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持許可證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四十條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者應當對出站的車輛進行安全檢查,禁止無證經營的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防止超載車輛或者未經安全檢查的車輛出站。
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者應當公平對待使用站(場)的客運經營者和貨運經營者,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道路運輸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
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者應當向旅客和貨主提供安全、便捷、優質的服務;保持站(場)衛生、清潔;不得隨意改變站(場)用途和服務功能。
第四十一條道路旅客運輸站(場)經營者應當為客運經營者合理安排班次,公布其運輸線路、起止經停站點、運輸班次、始發時間、票價,調度車輛進站、發車,疏導旅客,維持上下車秩序。
道路旅客運輸站(場)經營者應當設置旅客購票、候車、行李寄存和托運等服務設施,按照車輛核定載客限額售票,并采取措施防止攜帶危險品的人員進站乘車。
第四十二條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業務操作規程裝卸、儲存、保管貨物。
第四十三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對機動車進行維修,保證維修質量,不得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公布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合理收取費用。
第四十四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或者整車修理的,應當進行維修質量檢驗。檢驗合格的,維修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簽發機動車維修合格證。
機動車維修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機動車無法正常使用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無償返修。
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制定。
第四十五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不得擅自改裝機動車。
第四十六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教學大綱進行培訓,確保培訓質量。培訓結業的,應當向參加培訓的人員頒發培訓結業證書。
貨品道路運輸協議大全(17篇)篇六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與運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負責貨物裝卸,乙方負責運輸。
三、乙方對整個運輸環節中的安全事項負全責。
四、乙方應當設立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并明確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為其雇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配備的車輛應當符合國家交通運輸法律、法規明確要的各項安全、檢測、檢驗標準并符合甲方貨物運輸的要求。(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六、乙方所使用的警示標牌、警示燈、路障及貨物綁扎繩索等器械,數量應當滿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應當根據貨物尺寸及具體情況,科學裝載、合理綁扎固定,對貨物的綁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貨物裝載是否符合道路運輸標準負全部責任。
八、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由乙方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由乙方保管其雇傭車輛駕駛員提交的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資格證等原件。
九、甲方有權對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其駕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所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檢查。
十、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的教育。
十二、乙方雇傭車輛及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讓其強行解雇車輛或人員。
1、運輸車輛不是公路運輸正規車輛,雇請非法營運“黑車”;。
4、運輸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的;。
5、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7、駕駛人在生產現場不按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的;。
8、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運輸車輛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運輸過程中,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遵守廠區交通規則,積極維護廠區交通秩序,保證廠區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
十六、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運輸的許可權,并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合同范本。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當,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造成較大損失及社會影響的,取消責任車輛乃至乙方在公司范圍內的業務資格。
十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十九、其他約定。
其他約定如下:二十、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二十一、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貨品道路運輸協議大全(17篇)篇七
供方:合同編號:
需方:簽訂地點:
一、簽訂時間:年月日。
二、質量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貨地點、方式:
四、運輸裝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六、驗收標準、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七、隨機技術資料,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八、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本合同如需提供擔保,可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合同簽訂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未盡事宜,雙方進行協商。協商結果以"補充件"的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十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供方:
電話:
需方:
電話:
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貨品道路運輸協議大全(17篇)篇八
傳真:_______。
電話: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
傳真:_______。
電話: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貨物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托運的主要貨物為:_______。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水泥產品。
2、貨物的起運地點:_______。
3、到達地點:_______。
4、甲方托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為準。
第二條:操作流程。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
(2)乙方回復認可書裝貨。
(3)發往目的地交貨。
(4)收貨單位驗簽。
(5)將回單交回甲方。
(6)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甲方至少提前5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并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
2、甲方保證所托運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4、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賠償。
5、由于不可抗力(如水毀、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斷)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6、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車輛損壞嚴重的并另配車輛轉運貨物,確保貨物及時到達,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1、費用的結算標準以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為準。
2、結算方法為:每月25日為本月發生運輸費用的結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運輸憑證及結算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收貨方需要運輸發票的,乙方應及時按照甲方要求開據運輸發票,如有扣除的款項(管理費每噸2元),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3、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500元的違約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4、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不再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七條:文本及時效。
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有效資格文件、證件和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原件。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貨品道路運輸協議大全(17篇)篇九
甲方(銷售方)。
乙方(產品提供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1、由甲方推銷乙方產品。
2、由甲方提供推銷人員和場地。
3、推銷人員工資,提成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4、甲方需配合乙方做產品推廣與宣傳。
5、甲方無需向乙方采購產品,由乙方直接提供上門安裝產品和售后服務。
6、乙方向甲方支付該產品市場價格的30%作為甲方利潤。該筆款項由甲方以壓金方式向客戶收取,余款由乙方向客戶收取作為乙方的貨款。
7、由于該產品乙方實行7天免費試用,故甲方所收壓金須7日后入帳,如遇客戶不滿意,如果退貨甲方須將壓金全額退還客戶,此筆交易無效,乙方無需向甲方提供銷售提成。
8、甲方所銷售產品必須按乙方指定的價格售出,如若出現銷售價格低于乙方指定價,將由甲方負責,乙方若有推廣活動除外。
9、甲方銷售價格允許有輕微上浮,但上浮率不超過該產品市場定價的5%,如若超過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責任。
10、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各型號展品一店一臺,展品所有權歸乙方,如若損壞由甲方賠償。
此協議至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貨品道路運輸協議大全(17篇)篇十
甲方希望委托乙方為其安排本合同項下進口貨物的報關報驗事宜;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以下是職場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貨品代理合同協議借鑒參考資料,提供參考,歡迎閱讀。
甲方:法定地址:郵編:經辦人:聯系電話:傳真:銀行帳戶:
乙方:中國外運公司(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經辦人:聯系電話:傳真:銀行帳戶:
鑒于:
1、乙方具有進出口貨物報關報驗方面的資質及豐富操作經驗;及。
2、甲方希望委托乙方為其安排本合同項下進口貨物的報關報驗事宜;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服務范圍。
1.1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代為辦理海運進口貨物報關報驗事宜。
1.2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2.1代理甲方辦理約定貨物的報關、報驗。
1.2.2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
1.2.3甲方其他的特別授權。
具體的服務范圍和代理權限詳見報關報驗委托單(附件。
一)。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于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報告。
2.1.2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于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2.1.3甲方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內容一致。如委托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如不一致,對委托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產生的損失,甲方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2.1.4甲方應在船抵港天前,將報關報驗必須的單證文件送達乙方,并保證所提供的報關報驗單證無訛,且單單一致與單貨一致。報關報驗單證包括但不限于:提單或其他運輸單證、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有關批文及海關、商檢認為需要的其他文件等。
2.1.5需要變更的事項,甲方應在報關前提出,并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后有正當理由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托乙方協助辦理。由于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擔。征增值稅的義務繳納人。乙方沒有義務為甲方代墊有關稅費,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
2.1.7甲方如對海關開征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后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
2.1.8由于海關衛檢、動植檢審核、查驗等原因造成提貨延誤,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1.9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及有關稅費和其他費用。
2.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
2.2.2在海關開始接受報告后,乙方一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報關資料后,即應在個工作日內向海關申報。
2.2.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2.4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反饋貨物報關報驗的情況。
第三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3.1乙方收取的代理報關費和代理報驗費分別為:
代報關費:
代報驗費:
征增值稅的義務繳納人。甲方應當根據乙方預估的上述稅費金額連同乙方收取的代理報關費、代理報驗費在乙方報關前匯至乙方帳戶,多退少補。
3.3甲方應當承擔的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違約金、船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由乙方向甲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保密條款。
4.1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信息。
4.2除4.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將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布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4.3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4.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4.3.2經合同各方事先書面同意。
4.3.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秘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并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
4.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出的,否則協議一方應當加以拒絕,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4.4本合同各方均應采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范圍內,并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4.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據第4.3.4款之規定對外披露秘密信息,其應當通知合同對方。
4.6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4.7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秘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為期年。
第五條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暴亂、騷亂、戒嚴,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5.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并應當采取合理措施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5.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并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為違反本合同。
5.4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務超過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6.1甲方的違約責任:
6.1.1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延遲支付乙方代理費及有關稅費和其他費用的,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對于因此造成的報關報驗延誤而導致的貨物或者乙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
6.1.2違反本合同第2.1條的約定,造成貨物不能及時報關報驗、被扣押、被罰沒,或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6.1.3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6.2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職責時應當盡心盡責,乙方應當負責賠償因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但是不包括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
第七條一般性條款。
7.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并互換之日起生效。
7.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3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法院審理。
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自行決定。)。
7.4合同的修改:
7.4.1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7.4.2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7.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各方之間就本協議主要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諒解,并取代之前一切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聲明、保證、協議或承諾。
7.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7.7棄權: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7.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7.9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___郵編:
經辦人:___聯系電話:___傳真:
銀行帳戶。
乙方:中國外運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___郵編:
經辦人:___聯系電話:___傳真:
銀行帳戶: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采用包干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干費.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夕口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于船開后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貨物委托代理進口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時,須填寫并簽發《委托進口確認單》,列明貨物詳細資料,并于境外發貨前兩個工作日交至乙方。乙方憑《確認單》報關。甲方對《確認單》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守法經營,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辦理進口所需的各種政府手續,向甲方提供優質供應鏈服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商業機密,但政府機構調查時不受此限。
第二條乙方代理進口前,甲方將貨物價款,稅款,代理費先行支付乙方,稅款包括但不限于關稅,增值稅等,乙方辦理報關付匯。進口完成后,如委托方式為代理購銷,乙方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如為代理采購,乙方提供《海關關稅繳款書》,《海關增值稅繳款書》和《報關單》復印件,開具代理費及代墊款發票。
第三條海關重新核定商品歸類和價格后補征的稅款和費用,含簽發稅單后追繳的,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貨物由乙方指定的境外貨倉運抵乙方深圳貨倉,繼由深圳貨倉運抵甲方指定的國內目的地,即為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境外供貨商向乙方交貨時,如外包裝完好,乙方按外包裝標識及境外供貨商提供的裝箱單收貨;如外包裝破損或異樣,乙方及時書面通知甲方,應甲方要求按裝箱單開箱點核收貨。乙方向甲方交貨時,如外包裝完好,乙方按外包裝標識及境外供貨商提供的裝箱單交貨;如外包裝破損或異樣,甲方按乙方出具的點核清單驗收。
第五條境外供貨商向乙方交貨時,如外包裝完好,甲乙雙方可視其內在貨物完好,甲方收貨時不得向乙方提出異議;如甲方或其指定第三方收貨時發現內在貨物異樣,由甲方與境外供貨商協商解決,乙方提供手續協助,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自境外供貨商向乙方交貨起,直至交付給甲方或其指定第三方期間,由于乙方不當裝運導致的貨物損壞,滅失,由乙方賠償相應貨值,乙方不承擔其它連帶損失。海關查驗可能導致貨物極少量短損,乙方盡量將短損減到最低,但不承擔該項損失。
第七條如境內外公眾假期和政府,銀行,企業作息時間原因導致帳款貨物未交付,部分或延遲交付,非一方故意行為的,該方免責。如境外供貨商原因,導致貨物未交付,部分或延遲交付,質量不符時,乙方免責。但乙方應協助或代理甲方向境外供貨商索賠與理賠。乙方因此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甲方給予充分補償。
第八條因承運甲方貨物導致境外供貨商向乙方提起仲裁或訴訟時,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搜集證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方便。乙方因此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甲方給予充分補償。
第九條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被解除或終止后,雙方應及時清理帳款,帳務。甲方在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五日內從乙方處收回全部甲方商品并結清往來貨款。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期未能清退商品和貨款,乙方有權按商品貨值的萬分之五收取每日保管費。
第十條若本合同任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義務,該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損失。如損失難以計算,違約方應至少向守約方支付人民幣貨值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守約方同時保留追償權。若本合同任何條款因故失效,其它條款的合法有效性將不受影響。如任何一方被撤銷時,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及義務由其接收方承擔。
第十一條一方對因貨物委托代理進口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第十二條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四條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同感。
貨品道路運輸協議大全(17篇)篇十一
托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2、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平等協商,就甲方貨物委托乙方運輸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3.甲、乙雙方應如實提供第1、2項資料,如有弄虛作假者,對造成的損失或不良后果負完全責任。
4.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的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但乙方在甲方托運的貨物外自行添、帶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5.甲方向乙方交(裝)貨物,乙方應有司機或其他代表人在現場監裝,做好貨物的點件交接、包裝檢查、裝車監督,承運車輛離開交(裝)貨物地點后發生的各種滅失、盜(搶)失、短少、損壞、污染等貨損貨差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甲方如委托乙方代收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后三天內交付甲方(發生的匯、轉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7.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后,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乙方超過甲方要求時間未將貨物送達的,甲方可扣除乙方總運費的10﹪;如造成甲方因違約而產生其它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其它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9.乙方承運貨物途中,務必做好貨物的各種防護措施,保證貨物安全、按時到達目的地交予收貨方,同時做好貨物的簽收手續。乙方在收貨人簽收前承擔安全責任,如發生貨物滅失、盜(搶)失、短少、損壞、污染等貨損貨差事故,由乙方按貨物價值向甲方賠償;如貨物全失,甲方將拒付運費;造成甲方因違約而產生其它損失,乙方一并賠償。
10.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貨物滅失、毀損,乙方應按貨物價值賠償甲方損失,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11.乙方承運的貨物,外包裝完好無損則乙方不承擔包裝內貨物的損失。收貨人簽收將貨物提走后,乙方對甲方該批次貨物安全責任終止。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約地點: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品道路運輸協議大全(17篇)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原有經銷商協議的基礎上,就有關近期殘損貨品的解決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同意將乙方倉庫及零售店中的近期貨品進行等值交換,但該貨品必須是接近保質期前三個月的產品,如超過該期限,則甲方不予解決。
甲方同意將在店內銷售過程中產生的殘損貨品進行等值交換。
乙方需負責上述近期殘損貨品進行回收,且經甲方驗收確認實屬在銷售過程中產生的破損,由乙方負責運輸至甲方在xx市內的倉庫中,進行等值交換產品。甲方所提供換貨產品須為最新日期產品,換貨工作為每月第四周進行。
其它有關上述未提到的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貨品道路運輸協議大全(17篇)篇十三
合同編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托運人(甲方):
地址:
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帳號:
承運人(乙方):
單位全稱:
地址:
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帳號:
依照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具體貨物名稱)(下稱標的物)事宜,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物名稱、數量。
1、標的物名稱:
2、標的物數量:
第二條標的物起運及到達地點。
1、標的物起運地:
地址:
2、標的物到達地點:
收貨人:
第三條:標的物承運日期及到達期限
1、標的物承運日期:以甲方通知為準。(或具體約定日期)
2、標的物到達期限:
3、允許的合理運輸損耗:%。
第四條運輸費用。
1、運輸費用:(下兩項1.1、1.2為參考,請按實際洽談為準)。
1.1計算方式:按照結算期實際運輸噸位*運輸里程(公理)總和結算。
1.2以上運費是含稅價,此價格包含但不限于過路過橋費、保險費、裝車費及管理費等所有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費用。
2、結算方式:乙方應當于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如有:填寫具體指定收貨人信息)驗貨并合格后日內向甲方提供稅務部門監制的貨物運輸發票及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的簽收單據,甲方在收到前述單證后日內向乙方付款。
付款路徑:運輸費用在買方營業地以方式支付至賣方指定的如下賬戶:開戶銀行:
開戶名稱:
賬號:
第五條運輸方式及安全要求。
1、運輸方式:乙方負責到標的物起運地與甲方辦理標的物裝運及承運等相關手續,并安排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能夠保證甲方交運標的物安全的運輸汽車運輸(或其他約定運輸方式,視情況填寫劃線處)。甲方有權裝貨前檢查及裝加上鉛封。到達卸貨地點,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在檢查鉛封完整,并化驗無誤,抽取樣品后方可卸貨。在此之前乙方應保證標的物的安全。
2、運輸安全要求:
2.1在承運標的物整個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專用車輛上應當另外配備押運人員,其應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并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
2.2乙方承運車輛及人員到達甲方時,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檢查,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權拒付運輸費用;如造成標的物滅失,短少,變質、毀損等無法使用,乙方需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3在為甲方提供運輸服務期間,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使用該運輸車輛搭載其他任何貨物。
2.4乙方承諾具有運輸標的物的資質,如因乙方資質問題造成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交貨不能,引起甲方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交貨及驗收。
1、交貨:
1.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標的物運到指定的地點(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在24小時內以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承運人如將標的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
1.2起運前運輸路線因天氣或政府行為等非乙方原因發生變化,乙方應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最后認可的路線運輸。乙方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賠償。
1.3若因乙方擅自改變運輸路線、怠于運輸或運輸工具不符合運輸條件等原因未能按期運達標的物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甲方因此構成未能對第三方交貨的違約及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1.4乙方的車輛到達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點后,由甲方安排人員進行驗收及卸貨。
1.5在乙方將標的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標的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乙方應遵照甲方要求執行,因此增加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執行,乙方應賠償甲方所有損失并承擔標的物貨值%的違約金。
2、驗收: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在貨到后日內就標的物品質、數量等組織驗貨。如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在驗貨時發現標的物變質或數量短少超過合同數量的%的,有權拒絕收貨。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賠償等法律責任。若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先予收貨,并在收貨后日內提出異議,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保險及風險轉移。
1、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標的物,由乙方負責購買標的物的運輸保險。
2、乙方承擔標的物從承運地到安全送達目的地之間的全部風險責任。若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標的物損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損失是由任何第三方引起,則乙方在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后,自行與責任第三方交涉責任及賠償事宜。
3、如乙方在運輸的過程中遇事故,乙方有義務保護好現場,及時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關文件。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自行承擔因其違反國家及地方道路交通法規及運輸車輛管理法規等原因導致的一切損失,并且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的賠償責任。
2、合同中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運輸過程中標的物滅失、短少、變質等,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包括不限于購買標的物價款、倉儲保管費、運雜費及因實現此損失所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一切費用)。
4、如果因標的物品質、數量等原因發生甲方指定收貨人拒絕收貨,造成甲方面臨任何違約賠償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5、如發生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八條約定情形,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支付運費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相當于貨物總價款%的違約金。乙方不得因此對甲方交運的標的物為任何事實及法律行為。
第九條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水災、戰爭等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合同的一方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中規定的責任,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14天內向另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件發生地主管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及其影響的證明書,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據此可以依法免除對方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如發生變更或補充,雙方須通過書面形式確認變更或補充的內容,并經雙方蓋章后方可生效。如因交易習慣或交易需要,本合同以傳真或電子文件方式簽署或修改,則一方依照另一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傳真號或e-mail地址發出的經過簽章的傳真件或電子文件即視為經該方蓋章的原件,另一方對該傳真件或電子文件簽章,即視為本合同(包括修改或補充的內容)已簽署完畢,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如雙方此后補簽紙件文本,則須同傳真件或電子文件一致,如果不一致,視為雙方修改了已簽署的合同內容。
2、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字頁)。
托運人(甲方)承運人(乙方):
單位全稱(章):單位全稱(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貨品道路運輸協議大全(17篇)篇十四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______________車輛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等。
二、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_______萬元。
租金采用_______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完畢。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_______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___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后,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承運人責任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具有乙方承擔所有責任,并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_______%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后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貨品道路運輸協議大全(17篇)篇十五
甲,乙雙方在原有經銷商協議的基礎上,就有關近期殘損貨品的解決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同意將乙方倉庫及零售店中的近期貨品進行等值交換,但該貨品必須是接近保質期前___個月的產品,如超過該期限,則甲方不予解決。甲方同意將在店內銷售過程中產生的殘損貨品進行等值交換。
乙方需負責上述近期殘損貨品進行回收,且經甲方驗收確認實屬在銷售過程中產生的破損,由乙方負責運輸至甲方在天津市內的倉庫中,進行等值交換產品。甲方所提供換貨產品須為最新日期產品,換貨工作為每月第四周進行。
其它有關上述未提到的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貨品道路運輸協議大全(17篇)篇十六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于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盡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后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并回傳。
a.先付款,后退單;。
b.后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于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后,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公路運輸相關法律、法規,為了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就乙方包頭市煤碳運銷有限責任公司,煤炭運輸項目給甲方運輸,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簽訂合同,以供雙方共同嚴格遵守。
第一條:項目概況。
1、裝煤地為乙方指定的煤礦、在裝卸地范圍內進行裝運,運輸方式為汽運。
2、裝車后必須用封條封好,由甲方負責貼封條,封條為包頭市云通煤碳運銷有限責任公司,并由乙方的工作人員現場驗封條確認。
3、運輸地點:本項目運輸地點暫定神木店塔-大柳塔方向20公里處至岢嵐陽坪村煤臺。
4、運輸貨物名稱:煤炭。
5、車輛規格要求:按運踞確定車型,中途標載為半掛車。
6、道路損耗:正常損耗,千分之三范圍內,超出部分甲方負責按丟煤的處罰方式賠償給乙方。
7、運輸量暫定為5萬噸。
在規定20天內完成運輸。
8、甲方須預先安排車輛并把排車表、車牌號傳給乙方(派車單)。
9、從裝貨點到卸貨點運輸所需的時間約一天,如一天還沒有到達,甲方要用電話的方式報告未到車輛的動態與尚沒到達的原因。
10、乙方驗封后卸車。
11、甲方配合過磅回皮確定實到噸數,第一時間反饋給乙方,卸車過磅單甲、乙雙方各留一份,用于雙方對單并結算運費。
12、處罰方式:
如果出現丟煤、換煤現象,甲方按照乙方和煤礦簽訂合同價格的不含稅價300元/噸,根據實際丟失或超出正常損耗的煤炭噸數,賠償給乙方。
并罰款10萬元。
13、獎勵方式:甲方、乙方協商后達成口頭協議作為書面補充。
14、如運費價格在雙方簽訂合同后且發車之前發生變動,甲方如想調整價格,須與乙方協商并得到乙方同意,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后才能按調整后的價格執行。
第二條:合同金額、單價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的運費結算金額以卸車過磅噸數為準。
2、合同運費單價,每噸運費(不含稅)定為80元。
煤礦上裝車費、過磅費、卸車費由乙負責。
如果產生裝車費用則由甲方墊付,該費用須經乙方確認對單后,實報實銷給甲方。
3、乙方根據甲方每天實際到達的運輸數量,憑運輸有效憑證,結清所有運費,不得拖欠,結算方式以此類推,直到合同期滿。
運費由乙方通過電子銀行轉帳的方式轉到甲方指定的公司帳戶,每天下午四點之前轉賬。
如遇銀行系統問題不能及時到帳例外。
節假日乙方如不能當天安排付款,則經雙方商議同意后的預付額度,由乙方提前預付給甲方假日期間可能產生的運費。
如乙方無故拖延付款,甲方有權暫停運輸任務,所欠款項產生的銀行利息由乙方承擔,按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計算。
第三條:運輸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暫定20xx年6月份。
如甲方運價高于同期市價或拖延運輸進度,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在乙方運輸計劃安排之下,在滿足運距運量期間不得減少車輛,如違約乙方有權解除運輸合同。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甲方車輛及時裝車卸車,保證貨源充足。
2、乙方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貨物托運后,乙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甲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甲方所需費用。
3、運費價格暫定一個月,甲、乙雙方可根據當地市場價格進行協商,并在雙方的同意下,通過簽訂合同補充協意調整新價格。
4、乙方指定專人與甲方核對磅單并安排結算,將運費匯進甲方指定公司賬號。
5、賬號定為:
賬號:行號。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需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到乙方指定地點,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甲方不能對乙方所委托運載的煤碳私自加水或沙石等雜質,如有發現,乙方有權扣車扣運費,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如有需要進行表面灑水的,需經乙方的管理人員同意,可灑水的公斤數根據實際情況雙方約定后,出具補充協議進行補充規定。
3、雙方必須密切配合工作,如遇運輸線路改動,超遠、堵車,雙方提前協商解決。
4、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并配合乙方做好車輛的調度工作。
5、運輸過程中貨物丟失、短少,甲方按照雙方協定的賠償方式賠償乙方。
6、甲方必須在未結算前保管好結算憑證,如有丟失、損壞,乙方不承擔因單據丟失造成的經濟損失,特殊情況除外。
7、甲方負責自己人員的物資生活保障。
8、如甲方所安排的車和人員發生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及車輛超載等違章、違法行為,由此引起的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
9、自簽訂合同之日,甲方的運輸車輛必須按照乙方要求上車,投入運輸。
第六條:補充獎懲方式及雙方保證。
合同生效前雙方需確定好貨物數量以保證運輸能夠順利完成,避免車輛放空現象,乙方做好和礦里的溝通工作,確認提煤單和煤檢票的數量。
甲方排車前須通知乙方確認,如經乙方確認出車后,甲方的車輛發生放空或者閑置的情況,則按照每天每輛車元由乙方補償給甲方。
第七條:其他規定。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有太大爭議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到當地仲裁機構裁決。
2、甲方的授權簽約代理人:,該代理人承擔本合同甲方的連帶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就有關貨物運輸事宜訂立本合同,并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品種、貨物起運地、貨物到達地。
及合同期限貨物品種為青銅峽市新井煤礦煙煤,運輸路程為:青銅峽市新井煤礦到靈武市華電附近煤場貨物運輸期限為日,乙方須于年月日到年月日將甲方貨物運到本合同約定地點,并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第二條運輸價格,運輸方式,結算方式及損耗。
運輸價格為()元每噸(不含稅),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在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卸完貨,乙方拿有甲方指定收貨人出具并簽字的過磅單的實收噸位現金結算。
給予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正常損耗為()公斤,超出正常損耗的每噸()元賠付甲方。
第三條裝卸貨應注意事項。
乙方指定運輸車輛在裝卸貨時必須聽從煤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如發生打罵煤場管理人員的現象,甲方取消乙方的運輸資格,裝完貨由甲方安排人員為運輸車輛貼封條,乙方運輸車輛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四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得給貨物澆水,如有管理人員發現,取消該車的運輸資格。
到達卸貨地點,由甲方安排人員,過磅,驗收,出具過磅單并簽字。
驗收時,如發現封條有損毀現象,甲方有權扣留該車,查清原因,方可卸車,不為乙方承擔任何停車費用。
2.在驗收時,如發現有換煤的現象,甲方有權扣留該車,并處以煤炭總價5倍的罰款,甲方不承擔任何停車費用。
并取消乙方的的運輸資格。
3.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以及裝卸場地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全部有乙方承擔。
4.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的運費,在正常的情況下,乙方結不到運費時,乙方有權停止運輸,并由甲方每天為乙方承擔運輸總價5%的滯納金。
由甲方引起的運輸車輛不能正常裝車,卸車,給乙方運輸車輛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自覺遵守以上條款,友好合作。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品道路運輸協議大全(17篇)篇十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相關規定,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達成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于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了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日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雙方的勞動關系隨之終止。
2、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按照甲方的要求歸還屬于甲方所有的文件、資料、辦公用品、電子文檔以及其他一切物品,并按甲方要求妥善辦理工作業務移交手續。
3、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乙方辦理完本協議第2條所述事項并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4、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報酬也結算亦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社會保險金、公積金于次月繳交。
5、甲方根據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保證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其他信息,乙方不會以任何形式進行復制、保留或帶離甲方經營場所。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本協議書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另外壹份用于辦理退工手續。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