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存在無疑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秩序和規律,提高了辦事效率。我們應該用規章制度來約束自己,更好地推動個人和社會的發展。這些規章制度范文是參考了國內外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進行制定的。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一
1、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儲存各類化學氣體、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等危險化學品的倉庫。
3、危險品設專職倉庫管理員,倉庫管理員應進行培訓,除了具備一般消防知識之外,還應在危險品倉庫進行專門培訓,還應熟悉各區域儲存的化學危險品品種類、特性、儲存地點事故的處理順序及方法,并掌握必要的應急處理辦法和自救措施,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危險化學品倉庫儲存管理必須嚴格遵守“雙人雙鎖”規定,即危險化學品倉庫鑰匙必須專人兩人保管,保管人員一人設指紋,一人配鑰匙,凡進入危化品倉庫工作時,必須雙方保管員同時到達方可開啟、關閉庫門,保管員必須妥善保管鑰匙,隨身攜帶。
5、危險化學品入庫前均應進行檢查驗收,檢查入庫物品是否與計劃品種相符,安全標識是否齊全有效,包裝有無破損和泄露,經確認無誤后方可入庫,入庫后液體化學品要配置二次容器,防止意外泄漏,儲存時應采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泄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包括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及時調整。
6、入庫時要嚴格劃分區域擺放,有相應標識牌,不得亂放。對入庫的液體桶裝(重量不超過15kg)危險化學品,疊放高度不得超過3桶;入庫的固體危險化學品,疊放的高度不得超過2米,以防傾倒造成泄漏等事故。
7、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勞保防護用品。裝卸高毒類危險化學品必須佩戴防毒面具,防護手套;裝卸具有腐蝕性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穿戴防護服,防毒面具等。
8、倉庫應建立危險化學品登記臺賬。領用時由各班組長根據當班生產實際用量填寫領料單,經主管負責人簽批后由專人領取搬運,倉庫管理員要認真做好登記,并向領用人說明?;钒徇\使用要求。
9、危險化學品庫嚴禁其他人員在未經化學品庫管員同意的情況下進入。供應商及生產領料員提供或領取化學品時,應通過庫管員,嚴禁供應商及生產領料員擅自進入化學品庫。
10、危險化學品裝卸前后,必須對車輛及倉庫進行必要的通風及清掃,裝卸作業使用的工具必須能防止產生火花,必須有各種防護裝置。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11、禁止在化學危險品倉庫堆積可燃廢棄物品,泄露和滲透化學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要保持良好的通風,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照明及開關采用防爆型電器,并定期檢查并確保器材的有效可靠。
12、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起草并負責解釋。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二
為了使危險化學品(甲苯、丁酮、dmf)在保管、使用時,防止有害物質導致人身傷害及污染環境,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1、憑采購訂單和送貨單進行實物驗收。
2、領料人員不得自由進出倉庫,確需進入倉庫領料的,保管員須全程陪同,禁止領料人員單獨拿取物資。
3、負責危化品報檢工作。
4、對于?;啡霂祢炇諘r要檢查核對運輸車輛的資質,不符要求的運輸車輛拒絕下貨驗收。
5、做好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登記臺帳。
6、每天做好倉庫內的溫度濕度檢查記錄。
1、危險品化學入庫前要進行嚴格檢查,入庫后要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其安全和質量。入庫的化學危險品要有相應的標識。
2、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甲苯、丁酮灌裝后蓋好桶蓋,防止揮發,灌裝時溢出的及時清理。在高溫天氣,庫內溫度大于33℃時,應打開倉庫門進行通風。
4、?;穫}庫中的消防通道不能堆塞,滅火器必須確保在有效期內。
5、嚴禁火種帶入?;穫}庫,對進入?;穫}庫的領料人員要檢查是否帶有火種,并做好檢查臺帳,以備查。
6、倉庫禁止叉車等任何機動車輛的進出,領料必須用液壓車短駁。
7、倉庫內不準動火作業,特殊情況需采取安全措施,開出動火證后方可進行動火或維修作業。
8、化學危險品倉庫的保管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實行持證上崗。
9、送貨車輛必須停在黃線外卸貨。
10、禁止在危險品倉庫儲存區域內堆積可燃性廢棄物。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三
1、憑采購訂單和送貨單進行實物驗收。
2、送到生產現場的物資,倉庫管理員必須到達現場進行實物驗收。
3、對不能計數的物資必須計量后方可入庫驗收。
4、領料人員不得自由出入倉庫,確需進入倉庫領料的,管理員須全程陪同,禁止領料人員單獨自由的在貨架上拿去物資。
5、對于?;返陌b不符合要求的,拒絕卸貨驗收入庫,如油脂、酒精等易燃物。
6、對于氧氣、乙炔、丙烷、氮氣入庫時要檢測壓力是否達到要求,不否和要求的,不入庫。
8、每天做好倉庫內的溫度濕度檢查記錄。
1、化學危險品入庫前進行嚴格檢查,入庫后要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其安全和質量。入庫的化學危險品要有相應的.標識。
2、氧氣與乙炔、丙烷應分庫擺放,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柴油和油漆分倉庫擺放,柴油桶灌裝后蓋好桶蓋,防止揮發,灌裝時溢出的柴油及時清理。在高溫天氣,庫內溫度大于35℃時,應打開倉庫門進行通風。
4、氣滿瓶與空瓶不能混放,要分開堆放在相應的劃線區域內,并要做好標識。
5、?;穫}庫中的消防通道不能堆塞,滅火器必須確保在有效期內。
6、嚴禁火種帶入?;穫}庫,對進入?;穫}庫的領料人員要檢測是否帶有火種,并做好檢查臺賬,以備查。
7、倉庫內不準動火作業,特殊情況需采取安全措施,開出動火證后方可進行動火或維修作業。
8、易燃、易受潮的物品包裝要嚴密,應存放在通風、干燥的倉庫內,并且保持的相對溫度、濕度。
9、每次氣瓶入庫前要檢查鋼瓶是否在檢驗有效期內(氧氣瓶、乙炔瓶每3年檢驗一次氮氣瓶每5年檢驗一次),超出檢驗有效期的不合格氣瓶不得入庫,對于氣瓶鋼印模糊不清,不能確認檢驗期的氣瓶應視為不合格氣瓶。氣瓶嚴禁敲擊、碰撞。
10、送貨車輛必須停在安全距離以外卸貨。
11、禁止在危險品倉庫存儲區域內堆積可燃性廢棄物。
易燃易爆性物品滅火方法。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四
1、危險品化學入庫前要進行嚴格檢查,入庫后要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其安全和質量。入庫的化學危險品要有相應的標識。
2、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甲苯、丁酮灌裝后蓋好桶蓋,防止揮發,灌裝時溢出的`及時清理。在高溫天氣,庫內溫度大于33℃時,應打開倉庫門進行通風。
4、?;穫}庫中的消防通道不能堆塞,滅火器必須確保在有效期內。
5、嚴禁火種帶入?;穫}庫,對進入?;穫}庫的領料人員要檢查是否帶有火種,并做好檢查臺帳,以備查。
6、倉庫禁止叉車等任何機動車輛的進出,領料必須用液壓車短駁。
7、倉庫內不準動火作業,特殊情況需采取安全措施,開出動火證后方可進行動火或維修作業。
8、化學危險品倉庫的保管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實行持證上崗。
9、送貨車輛必須停在黃線外卸貨。
10、禁止在危險品倉庫儲存區域內堆積可燃性廢棄物。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五
1、為規范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運輸、發放、儲存等流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引發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必須建立危險化學品檔案,按照《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要求進行登記。
3、危險化學品日常管理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等法規、制度和標準。
4、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必須嚴格執行《危險貨物運輸規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及有關規定。
5、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必須嚴格執行《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易燃易爆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及有關規定。
6、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容器必須牢固、嚴密,執行《危險貨物包裝標志》、《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中的規定,并實施化學品安全標簽和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規定。
7、危險化學品的從業人員(包括負責人、管理人員、操作工、倉管員、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等)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培訓、考核,取得資格證方可上崗從事操作。
8、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應當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9、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使用、運輸裝卸、出入庫、儲存、采購銷售及報廢處理的管理。
二、儲存和使用。
1、使用部們應按照有關規定,根據實際的需要,規定危險化學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
2、儲存的.化學品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域,必須分隔清楚,并有標示物料名稱的標識。未經檢驗合格的化學品,不得進入系統。
3、根據危險化學物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報警、降溫、防潮、避雷、監測、隔離操作等安全措施。采取有效的安全生產防護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散。
4、加強設備和包裝物監控管理,杜絕化學危險品的跑、冒、滴、漏。
5、儲存場所應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6、操作人員必須正確穿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淋浴、更換工作服。不得在生產、使用、儲存有毒物品的場所進食。
7、使用瓶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氮氣等)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以防止其它物質竄入。
8、易燃物品的加熱嚴禁使用明火。
9、禁止使用絕緣軟管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輸送液體作業。使用機械泵輸送時,應控制流速,以減少靜電的產生。
10、生產、使用危險物品的場所,應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用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自動聯鎖和自動報警等設施。
11、容易發生泄漏的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設置能迅速停止進料,防止泄漏的安全設施。
12、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防止泄漏;輸送、裝卸易燃、易爆物品,應防止摩擦,撞擊、靜電等不安全因素,防止誤操作和嚴禁野蠻作業。
13、所有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排放標準。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生新危害的廢物嚴禁混在一起排放。
14、禁止將金屬物品置入罐(槽車)內取樣;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開桶蓋。
15、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6、建立銷售臺帳,經營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應記錄銷售的品名、數量、用途日期,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和購買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銷售臺帳和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保存2年備查。
7、每天核對劇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發現被盜、丟失、誤售等情況,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8、不得向個人或無購買憑證、準購證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
9、危險化學品的樣品必須按化學品危險性類別分類、分項擺放,對不可配裝的危險化學樣品,必須隔離擺放。
10、擺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經營場所,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八、報廢處理。
1、危險化學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廢棄的處理,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委托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貯存、處理。
2、貯存危險廢物,必須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收集、貯存、處置性質不相容的危險廢物。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3、運輸危險廢物,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
4、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5、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化學物品廢渣、廢液等,必須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進行處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隨意排放。
九、管理職責。
1、倉管部按職責范圍負責本制度指定條款的實施和管理。
2、安全主任按職能范圍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督促和管理。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六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和處置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防治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第三條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按照經營方式,分為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綜合經營許可證和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
領取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可以從事各類別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領取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只能從事機動車維修活動中產生的廢礦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鎘鎳電池的危險廢物收集經營活動。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負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審批頒發與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申請領取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綜合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二)有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五)有與所經營的危險廢物類別相適應的處置技術和工藝;。
(六)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七)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應當依法取得填埋場所的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申請領取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防雨、防滲的運輸工具;。
(三)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第七條國家對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實行分級審批頒發。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頒發。
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由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頒發。
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之外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頒發。
第八條申請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應當在從事危險廢物經營活動前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并附具本辦法第五條或者第六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第九條發證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單位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對申請單位的經營設施進行現場核查。符合條件的,頒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發證機關在頒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征求衛生、城鄉規劃等有關主管部門和專家的意見。
第十條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
(四)年經營規模;。
(五)有效期限;。
(六)發證日期和證書編號。
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的內容,還應當包括貯存、處置設施的地址。
第十一條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應當自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原申請程序,重新申請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三)新建或者改建、擴建原有危險廢物經營設施的;。
(四)經營危險廢物超過原批準年經營規模20%以上的。
第十三條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繼續從事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應當于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換證申請。原發證機關應當自受理換證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換證;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終止從事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應當對經營設施、場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對未處置的危險廢物作出妥善處理。
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應當在采取前款規定措施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注銷申請,由原發證機關進行現場核查合格后注銷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第十五條禁止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
禁止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進口或者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過境轉移電子類危險廢物。
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
禁止偽造、變造、轉讓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將上一年度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頒發情況報上一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頒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下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頒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過程中的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書面核查和實地檢查等方式,加強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并將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予以記錄,由監督檢查人員簽字后歸檔。
公眾有權查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記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發現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在經營活動中有不符合原發證條件的情形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
第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有權要求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定期報告危險廢物經營活動情況。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危險廢物經營情況記錄簿,如實記載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的類別、來源、去向和有無事故等事項。
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應當將危險廢物經營情況記錄簿保存10年以上,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經營情況記錄簿應當永久保存。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將危險廢物經營情況記錄簿移交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存檔管理。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檔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會公布審批頒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
第二十條領取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應當與處置單位簽訂接收合同,并將收集的廢礦物油和廢鎘鎳電池在90個工作日內提供或者委托給處置單位進行處置。
第二十一條危險廢物的經營設施在廢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前,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
填埋危險廢物的經營設施服役期屆滿后,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填埋過危險廢物的土地采取封閉措施,并在劃定的封閉區域設置永久性標記。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發證機關暫扣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超過10萬元的,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0萬元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污染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四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收繳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或者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發證機關暫扣或者吊銷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由原發證機關暫扣或者吊銷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第二十八條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被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經整改仍不符合原發證條件的,由原發證機關暫扣或者吊銷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第二十九條被依法吊銷或者收繳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5年內不得再申請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單位頒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性的廢物。
(二)收集,是指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將分散的危險廢物進行集中的活動。
(三)貯存,是指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在危險廢物處置前,將其放置在符合環境保護標準的場所或者設施中,以及為了將分散的危險廢物進行集中,在自備的臨時設施或者場所每批置放重量超過5000千克或者置放時間超過90個工作日的活動。
(四)處置,是指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將危險廢物焚燒、煅燒、熔融、燒結、裂解、中和、消毒、蒸餾、萃取、沉淀、過濾、拆解以及用其他改變危險廢物物理、化學、生物特性的方法,達到減少危險廢物數量、縮小危險廢物體積、減少或者消除其危險成分的活動,或者將危險廢物最終置于符合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場所或者設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動。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施行前,依照地方性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文件的規定已經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應當在原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依照本辦法的規定重新申請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逾期不辦理的,不得繼續從事危險廢物經營活動。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20__年7月1日起施行。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七
上海應用技術學院危險化學品倉庫由校安全保衛處、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聯合管理,其中危險化學品倉庫周邊及內部安全防范監控由安全保衛處負責,倉庫內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及存放試劑的安全由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負責。該倉庫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全校教學和科研對危險化學藥品需求的儲備、管理和供應工作,因此特訂本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倉庫管理人員必須樹立高度責任感,努力提高業務知識,掌握有關安全管理知識和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不得擅離職守。
二、倉庫應有明顯的防水、防爆的警牌,嚴禁在庫內禁區吸煙和把火種引入庫房。
三、易燃易爆、劇毒品必須分類存放,性質互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可混放,庫房內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和避免強光照射,易燃、易爆品不得隨意堆放,并嚴禁在日光下爆曬,夏季時要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四、管理人員必須建立書面臺帳,定期檢查庫存物資,防止變質、自燃或爆炸事故,對變質、過期的易爆、劇毒品需要銷毀的,要按規定申報批準手續。
五、易制毒化學品和劇毒品的申購、領用,須經主管領導的同意,辦妥相關手續,否則倉庫管理人員拒絕受理。對這類物品的管理,必須貫徹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本帳的五雙管理規定。
六、危險化學品的寄放管理人員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必須標明寄放部門、危險化學品名稱、數量、寄放人的姓名。
七、倉庫內應配備必須的消防器材和保護器具,不得損壞,不得挪為它用。發放危險化學品時,工作人員必須安全操作,若遇火警、爆炸或泄毒時,管理人員必須要緊急處理,并及時報警和報告主管領導。
八、做好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到防火、防盜、防破壞,非管理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庫房內。
九、倉庫安全員有責任監督本制度的實施,并負責向主管領導或安全保衛處報告上述制度執行情況。
十、倉庫接受各實驗室劇毒、易制毒和其它特殊藥品的存放,無價回收各實驗室長期不用試劑的統一處理。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八
一、危險品是指我院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及刺激性強烈的藥品、衛材及試劑等。為加強危險品的安全管理,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險品必須按其性質和安全要求,分門別類分庫儲存。
三、危險品倉庫設施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要有醒目的“嚴禁煙火”及“危險品”和安全警示系列標志,按規定配備消防與安全器材。
四、危險品倉庫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工作人員應熟悉和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五、危險品管理應嚴格執行入庫驗收、出庫驗發、在庫養護的管理原則。收、發雙方應認真核對物品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并檢查包裝及容器是否完整,如發現包裝破損、物品泄漏及其他異常現象應及時更換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倉庫管理必須保持帳、卡、物三者一致。
六、危險品的變質及失效品、殘液及殘渣、廢棄空容器和包裝等應妥善處置,不得亂丟亂放,應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危險品倉庫必須做好安全防患和勞動保護工作,防止危險品泄漏、失竊、傷害和火災等事故發生。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九
(1)'五雙'制度。'五雙'即雙人保管、雙把瑣(匙)雙本賬、雙人發貨、雙人領用。
(2)出入庫登記制度。無論何人進出庫區都須詳細登記。
(3)安全檢查制度。檢查有分工,職責明確,記錄詳細,及時整改。
(4)清點帳物制度。保管員每周清點,保衛和物資部門每月清點,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5)禁止吸煙制度。進庫人員必須交出火種。機動車入庫,排氣管必須帶上火星熄滅器。禁止拖拉機進入庫區。
(6)安全操作制度。搬運裝卸及堆裝易爆物品必須輕裝,輕卸,輕拿輕放,嚴禁摔摜撞擊,開箱應使用不會產生火花的工具,并應在專門的發放時間內進行。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十
1、所有貨物,無論是新入庫、退貨,應嚴格檢驗物品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確保無滲漏后方可入庫。
2、新入庫貨物在桶身統一位置貼上物料名稱小標簽。
3、清點并核對數量,并在標識牌上寫明品名、入庫時間、數量。
4、在倉庫管理臺賬上,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入庫數量、入庫后現存數量、單價等信息。
1、貨物出庫在無特殊要求時,同種貨物相同規格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
2、貨物出庫時,注意運輸的輕拿輕拿,防止掉落。
3、在倉庫管理臺賬上,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出庫數量、出庫后現存數量等信息。
目的:為了加強危險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員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失,制定本管理制度。
適用范圍:適用公司危險品的采購、運輸、搬運、儲存、使用以及廢棄物的處理。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性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毀的物品,均屬危險物品。
本公司危險品是指:機油類、油漆、稀料、化學溶劑等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
1、危險品申請、采購與發放,必須嚴格執行申購、領用審批手續,根據控制和限定數量的原則:“用多少、申購多少、領用多少”。
2、危險品貯存必須嚴格執行分類儲存的原則,做到分間、分架、分類、分堆貯存,要有物質品名、安全標識等,并做好通風、防潮、遮陽、降溫、防火等安全措施。
3、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設施和火源的道路應保持暢通。嚴禁在倉庫堆放雜物、廢品。
4、嚴禁在倉庫內亂接電源,臨時電線,臨時照明。
5、危險品倉庫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識,并按貯存物資的性質配置合適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并經常檢查,確保滅火器材的完好無損。
6、搬運危險品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拋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防止散落,不準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注意按危險品標識要求放置。庫房嚴禁火種和明火,庫房周圍10米之內不準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7、危險品入庫必須登記造冊,要做到帳目清楚、嚴密把管。并做好危險品及其危險品容器的領用和回收工作。
8、庫存物資應建立嚴格的出入庫驗收及領用審批制度,做到帳、卡、物相符。
9、危險品的領用,必須填寫專用領料單,領料單上必須完整填寫用量、使用地點、范圍、使用時間、領用人等。
10、嚴禁在密閉的房間內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學危險品。
11、使用危險品場所,必須事先落實防火措施,嚴禁火種,并指定專人負責安全、保衛并配備好相應的滅火器等防護措施。
12、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體清洗物品時,應在具備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間內進行。生產現場臨時清洗場地,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廢油用有色金屬容器盛裝,統一回收存放并加蓋封閉,嚴禁倒入地下溝道和亂存亂放。 13、嚴禁在倉庫內吸煙,使用手機等各類非防爆電子設備。
14、易燃、易爆、劇毒品,必須隨用隨領,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庫房。
15、危險物品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等情況,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16、儲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庫房、貨場區的附近,不準進行封焊、維修、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進行這些作業,必須經批準,采取安全措施,派人進行現場監護,備好足夠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后,應當對現場認真進行檢查,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場。
17、庫區、場區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雜物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棉紗、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和及時處理。
18、庫房、車間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19、操作者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專用的防護用品。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危險廢物轉移活動的監督管理,防止環境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危險廢物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本辦法所稱危險廢物轉移,是指以貯存、利用或者處置危險廢物為目的,將危險廢物從移出者的廠區或者場所移出、交付運輸并移入接受者的廠區或場所的過程。
出口危險廢物及其在境內的轉移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申領、填寫、移送、保存和報送危險廢物轉移聯單。鼓勵采用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
危險廢物移出者、運輸者和接受者必須按照危險廢物轉移方案和批準轉移決定的要求轉移危險廢物。
第四條環境保護部對全國的危險廢物轉移活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危險廢物轉移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移出者責任]危險廢物移出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
(四)(交付和裝載責任)負責將包裝完好的危險廢物連同轉移聯單交付運輸者,并負責裝載待轉移的危險廢物,避免性質不相容的危險廢物混裝,避免因裝載活動造成對環境的危害。
第六條[運輸者責任]危險廢物運輸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
(二)(核對責任)確認擬轉移的危險廢物具有轉移聯單,并根據轉移聯單的內容,核對待運的危險廢物包裝、標識和標簽與轉移聯單是否相符。
(三)(配備責任)配備沙土、容器、滅火器、通訊工具等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人員急救防護用品。
(六)(交付責任)將托運的危險廢物全部、完好地運抵指定地點并交付給轉移聯單上指定的接受者。
第七條[接受者責任]危險廢物接受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
(一)(核查和接受責任)。
對擬接受的危險廢物與轉移聯單進行核對。擬接受的危險廢物與轉移聯單所載內容相符時,方可接受,并負責卸載及其無害化貯存、利用和處置。
(二)(報告責任)擬接受的危險廢物的類型及形態,數量等與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內容有重大差異的,應當向接受地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危險廢物轉移批準機關報告,通知危險廢物移出者;并按本辦法第八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退運責任]危險廢物接受者對擬接受的危險廢物與轉移聯單核查后,發現有重大差異的,應當與危險廢物移出者協商解決方案。解決方案應當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環境保護局或批準轉移的環境保護局裁定。
危險廢物接受者有能力利用或處置該危險廢物的,可以裁定由該危險廢物接受者進行處置或利用。
被裁定退運的,由移出者承擔該危險廢物的退運及無害化處置責任。
第九條[拋棄責任]在危險廢物移轉過程中,非法丟棄或遺撒危險廢物的,由直接丟棄或遺撒者承擔污染清除責任;丟棄或遺撒者不明或無能力承擔責任的,由危險廢物托運者承擔責任,托運者不明的,由危險廢物移出者承擔責任。
因非法丟棄或遺撒危險廢物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污染環境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指定單位代處置。所發生費用依據前款規定責任主體順序承擔。
第十條在危險廢物移轉過程中,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的,依照《固體法》第六十三、六十四條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本辦法施行前已經終止或變更的單位,遺留危險廢物需要轉移的.,由根據《固體法》第三十五條依法承擔廢物處置責任的單位或政府承擔本辦法規定的轉移責任和義務。
第三章危險廢物轉移許可的申請與審批。
第十二條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轉移危險廢物的,危險廢物移出者必須向危險廢物移出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在省、自治區行政區域內,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或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內轉移危險廢物的,危險廢物移出者必須向危險廢物移出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在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區、縣轉移危險廢物的,由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制定轉移許可程序。
第十三條危險廢物移出者申請轉移危險廢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3、危險廢物包裝容器、運輸工具、運輸方式及路線;運輸過程中的污染防治和安全防護措施;運輸過程中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二)危險廢物移出者與接受者之間的處置、貯存或利用協議,包括退運事宜的處理方式;
(三)危險廢物移出者與接受者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危險廢物接受者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危險廢物轉移方案的實施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危險廢物移出者對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四條[許可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危險廢物轉移申請,接受地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同意接受,移出地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批準轉移。
(二)運輸過程中的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可行、合理。
對申請跨設省級以上行政區域轉移危險廢物并以填埋方式處置的,移出地具有危險廢物填埋技術能力和設施的,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不予批準移出。
對申請跨設省級以上行政區域轉移危險廢物并以填埋方式處置的,移出地不具備危險廢物填埋技術能力和設施但已規劃建設的,移入地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不同意移入。
第十五條對申請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內轉移危險廢物的,受理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條件的,作出批準轉移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第十六條對申請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內轉移危險廢物的,受理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商接受地同級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作出批準轉移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第十七條跨省級行政區域轉移危險廢物途經移出地、接受地以外省級行政區域的,危險廢物移出地省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批準轉移后3個工作日內,通知沿途經過的省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并由被通知的省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時通知沿途經過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在省、自治區區域內,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轉移危險廢物途經移出地、接受地以外的市級行政區域的,危險廢物移出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批準轉移后3個工作日內,通知沿途經過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八條批準轉移危險廢物的決定,有效期最長為1年,但不得超過接受者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限。
危險廢物轉移批準決定,應當依據當地實際對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是否返還移出地和移入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是否運行電子轉移聯單作出規定。
第十九條危險廢物轉移方案經批準后,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險廢物移出者應當重新進行危險廢物轉移申請:
(二)轉移的危險廢物數量增加20%以上的;
(四)轉移的危險廢物的運輸方式發生變化的;
(五)危險廢物接受者對危險廢物的處置、利用方式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條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由縣級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印制、發放,并進行編號。
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份數包括:移出者一份,每位運輸者各一份,接受者一份,接受者返還給移出者的一份,以及根據危險廢物轉移批準決定需要返還給相關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數量。
聯單編號由十四位阿拉伯數字組成。第一至四位為年份代碼;第五、六位數字為省級行政區劃代碼;第七、八位數字為縣級行政區劃代碼;其余六位數字為流水號。
第二十一條危險廢物移出者和移入者,應當按照危險廢物轉移批準決定向相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返還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第二十二條危險廢物移出者每轉移一車、船(次)同類危險廢物,應當填寫一份聯單。每車、船(次)有多類危險廢物的,應當按每類危險廢物填寫一份聯單。
第二十三條危險廢物移出者應當如實填寫聯單中移出者欄目,載明危險廢物的種類、名稱、數量、形態、運抵地以及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等情況,簽字并加蓋公章,交付危險廢物運輸者核實驗收簽字后,自留一份存檔。其余各聯交付運輸者隨危險廢物轉移運行。
第二十四條危險廢物運輸者禁止接收無轉移聯單的危險廢物。
危險廢物運輸者應當如實填寫聯單的運輸者欄目,簽字并注明接收日期后,將聯單返還給移出者一份。
危險廢物運輸者將危險廢物運抵聯單載明的接受地點交付危險廢物接受者核實簽收并加蓋公章后,自留一份存檔,其余各聯交付危險廢物接受者。
第二十五條危險廢物接受者應當如實填寫聯單的接受者欄目,簽字并注明接收日期后,將聯單返還給運輸者一份,自留一份存檔,在20個工作日內返還給移出者一份。
第二十六條危險廢物移出者收到接受者返回的聯單后,應當與自留聯單一并存檔。
第二十七條轉移危險廢物采用聯運方式的,前一運輸者須將聯單各聯交付后一運輸者隨危險廢物轉移運行。后一運輸者必須按照聯單的要求核對聯單移出者欄目事項和前一運輸者填寫的運輸者欄目事項,經核對無誤后填寫聯單的運輸者欄目并簽字。
前一運輸者應當保留一份后一運輸者簽字的聯單。
第二十八條采用管道方式輸送轉移危險廢物的,可不填寫轉移聯單。移出者和移入者應當分別記錄危險廢物轉移的日期,種類和數量等信息并存檔。
醫療廢物轉移使用醫療廢物專用聯單,樣式另行規定。
第二十九條聯單(包括相關記錄)保存期限一般為三年。
貯存危險廢物的,其聯單保存期限為廢物處置后五年。
填埋處置危險廢物的,其聯單保存期限與危險廢物填埋期限相同。
第三十條危險廢物收集單位,從年危險廢物產生量少于100公斤單位收集危險廢物的,可不報批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并免于填寫轉移聯單。產生單位和收集單位應當分別記錄危險廢物轉移的日期,種類和數量等信息并存檔。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通過實地檢查等方式,加強對危險廢物移出者、運輸者和接受者轉移危險廢物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將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予以記錄,由監督檢查人員簽字后歸檔。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罰款:
(一)需批準但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
(二)不按照本辦法規定申領、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
(三)不按批準的決定轉移危險廢物的;
(四)轉移的危險廢物情況發生變化,危險廢物移出者未重新申請,仍轉移危險廢物的;
(五)危險廢物接受者在被責令限期整改、暫扣或者吊銷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期間,危險廢物移出者仍向該單位轉移危險廢物的。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之一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罰款:
(一)轉移聯單錯報或漏報的;
(二)未按危險廢物轉移批準決定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送聯單的;
(三)遇聯單填報與轉移廢物內容不符的,未按規定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
(四)未在規定的存檔期限保管聯單的;
(五)拒絕接受有管轄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聯單運行情況進行檢查的。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行為之一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五)項行為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以整機形式轉移含鉛酸電池、鎘鎳電池、汞開關、陰極射線管和多氯聯苯電容器的廢棄電子電器產品或電子電氣設備等電子類危險廢物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中所稱的“重大差異”,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運抵的危險廢物實際數量與轉移聯單所注明數量相差10%以上的;
(二)運抵危險廢物的形態與轉移聯單所注明的不同的。
(三)運抵的危險廢物的性質與轉移聯單所注明的危險廢物不一致的。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由環境保護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__年__月__日起施行。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十二
1、硫酸儲存區域應有明顯的警示標識,硫酸倉庫內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2、嚴格執行“五雙”制度。必須做到“雙人保管、雙人領用、雙把鎖、雙本賬、雙人使用”使用后剩余物品應立即返庫。使用部門禁止存放保管。
3、倉管員應根據危險物品的性能、特點、分類、分層,對性能互相有抵觸的物品要分開貯藏,并有明顯標志,不可混放,防止錯發,開啟危險品包裝容器的工具,要用銅質,不能用鐵質工具,防止引發火花造成意外事故。
4、危險品倉庫一切電氣設施(如開關、閘刀、照明燈、電動機等)均應為防爆型,并應定期檢查電器設備及照明開關線路防爆性能良好與否,發現損壞應及時修理,防止破裂閃烙而引起火情,倉庫內不準亂拉亂接臨時線路和燈頭,房屋不能漏雨,通風良好,并裝有通風設備。
5、在裝卸物品時應輕裝、輕放。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6、保管人員必須提高警惕,下班時應仔細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節日休假要有專人值班巡邏。
7、生產所需設備、轉運容器、倉儲設施必須符合安全要求,硫酸灌區要密閉,嚴禁跑、冒、滴、漏。
8、在生產、轉運、儲存過程中發現被盜、流散等情況,應及時匯報主管安全副總,并由副總向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安機關備案。
9、作業現場嚴禁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沐浴更衣,單獨存放污染衣物。
10、硫酸的安全管理責任部門不定期對車間的硫酸生產、轉運、儲存和食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違規及隱患立即通知責任部門整改,同時上報主管安全副總。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十三
1、憑采購訂單和送貨單進行實物驗收。
2、送到生產現場的物資,倉庫管理員必須到達現場進行實物驗收。
3、對不能計數的物資必須計量后方可入庫驗收。
4、領料人員不得自由出入倉庫,確需進入倉庫領料的,管理員須全程陪同,禁止領料人員單獨自由的在貨架上拿去物資。
5、對于?;返陌b不符合要求的,拒絕卸貨驗收入庫,如油脂、酒精等易燃物。
6、對于氧氣、乙炔、丙烷、氮氣入庫時要檢測壓力是否達到要求,不否和要求的,不入庫。
8、每天做好倉庫內的溫度濕度檢查記錄。
1、化學危險品入庫前進行嚴格檢查,入庫后要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其安全和質量。入庫的化學危險品要有相應的標識。
2、氧氣與乙炔、丙烷應分庫擺放,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柴油和油漆分倉庫擺放,柴油桶灌裝后蓋好桶蓋,防止揮發,灌裝時溢出的柴油及時清理。在高溫天氣,庫內溫度大于35℃時,應打開倉庫門進行通風。
4、氣滿瓶與空瓶不能混放,要分開堆放在相應的劃線區域內,并要做好標識。
5、?;穫}庫中的消防通道不能堆塞,滅火器必須確保在有效期內。
6、嚴禁火種帶入?;穫}庫,對進入?;穫}庫的領料人員要檢測是否帶有火種,并做好檢查臺賬,以備查。
7、倉庫內不準動火作業,特殊情況需采取安全措施,開出動火證后方可進行動火或維修作業。
8、易燃、易受潮的物品包裝要嚴密,應存放在通風、干燥的倉庫內,并且保持的相對溫度、濕度。
9、每次氣瓶入庫前要檢查鋼瓶是否在檢驗有效期內(氧氣瓶、乙炔瓶每3年檢驗一次氮氣瓶每5年檢驗一次),超出檢驗有效期的不合格氣瓶不得入庫,對于氣瓶鋼印模糊不清,不能確認檢驗期的氣瓶應視為不合格氣瓶。氣瓶嚴禁敲擊、碰撞。
10、送貨車輛必須停在安全距離以外卸貨。
11、禁止在危險品倉庫存儲區域內堆積可燃性廢棄物。
三、滅火方法。
易燃易爆性物品滅火方法。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十四
1、本倉庫應向當地縣、市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重大危險源申報,接受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2、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安全管理人員或倉庫保管員應及時對倉庫中的產品數量(藥量)進行記錄。
3、人防:每天24小時有值班守護人員,守護員要經過安全培訓,值班守護人員嚴禁飲酒上班、私自脫崗;夜間至少巡邏三次,并做好巡邏記錄。
4、犬防:庫區養犬,輔助夜間值班。
5、安全監控與報警設施:采用科學、有效、實用的監控與報警設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實時監控,確保安全。
6、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報告主要負責人,并有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監督整改,及時消除隱患;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環境發生變化,外部安全距離不夠時,要及時報告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協同處理。
7、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進行演練,并做好演練記錄。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十五
為了使化學危險品在保管、使用及廢棄時,防止有害物質導致人身傷害及污染環境,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1、憑采購訂單和送貨單進行實物驗收。
2、送到生產現場的物資,倉庫保管員必須到現場進行實物驗收。
3、對不能計數的物資必須計量后方可入庫驗收。
4、領料人員不得自由進出倉庫,確需進入倉庫領料的,保管員須全程陪同,禁止領料人員單獨自由在貨架上拿取物資。
5、負責供貨質量評價表的發放。
6、負責輔材液體類(包括油脂)的報檢工作。
7、對于?;啡霂祢炇諘r要檢查核對運輸車輛的資質,不符要求的運輸車輛拒絕下貨驗收。
8、對于?;返陌b不符合要求的,拒絕卸貨驗收入庫。
9、對于氧氣、乙炔入庫時要檢測壓力是否達到要求,不符要求的,不入庫。
10、做好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登記臺帳。
1、化學危險品入庫前要進行嚴格檢查,入庫后要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其安全和質量。入庫的化學危險品要有相應的標識。
2、氧氣與乙炔、丙烷應分庫堆放,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氣滿瓶與空瓶不能混放,要分開堆放在相應的劃線區域內,并要作好標識。
4、危化品倉庫中的消防通道不能堆塞,滅火器必須確保在有效期內。
5、嚴禁火種帶入危化品倉庫,對進入?;穫}庫的領料人員要檢查是否帶有火種,并做好檢查臺帳,以備查。
6、倉庫內除叉車外,禁止任何機動車輛的進出,對進入庫內的叉車要檢查是否有裝好阻火器,并做好檢查臺帳,以備查。
7、倉庫內不準動火作業,特殊情況需采取安全措施,開出動火證后方可進行動火或維修作業。
8、禁止在危險品倉庫儲存區域內堆積可燃性廢棄物。
消防栓和手提式干粉滅火器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十六
1、危險品庫門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嚴格限制閑雜人員進庫。
2、化學危險品入庫前要進行嚴格檢查,對于?;啡霂祢炇諘r要檢查核對運輸車輛的資質,不符合要求的運輸車輛拒絕下貨驗收。
3、對于?;返陌b不符合要求的,拒絕卸貨驗收入庫。
4、倉庫管理人員要認真核查所有貨物的品名、標志,清點數目,細致地做好登記,檢查包裝桶,確保無滲漏后方可入庫。
5、危險品出庫時,倉庫管理人員除要認真核對品名、標志、數目外,還要認真登記提貨人,詳細記錄危險品的流向。
6、遇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時,不得安排危險品出、入庫作業。
1、入庫的化學危險品要有相應的標識,要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其安全和質量。
2、在保管和裝卸作業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操作規程,合理選用裝卸器具,對包裝不符合作業要求的要妥善處理再行作業。
3、妥善安排相應的通風、遮陽、防水、防濕、溫控條件,每天做好倉庫內的溫濕度記錄。消防器材、配電箱必須確保在有效期內。
4、倉庫內除叉車外,禁止任何機動車輛的進出,對進入庫內的叉車要求安裝阻火器。
5、倉庫內不準動火作業,特殊情況需采取安全措施,開出動火證后方可進行動火或維修作業。
6、危險品庫房應保持整潔衛生,危險性垃圾必須按規定進行處理或銷毀。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十七
1、外來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倉庫。
2、嚴禁隨意動用倉庫消防器材。
3、嚴禁在倉庫內亂接電源,臨時電線,臨時照明。
4、嚴禁在倉庫堆放雜物、廢品。
5、嚴禁在倉庫內吸煙,使用手機等各類非防爆電子設備。
二、貨物入庫。
1、所有貨物,無論是新入庫、退貨,均應檢查包裝桶,確保無滲漏后方可入庫。
2、新入庫貨物在桶身統一位置貼上物料名稱小標簽,并根據作業單信息在指定倉庫樁腳位置將貨物入庫。
3、按要求疊放整齊,最高疊放至三層。疊放時注意輕拿輕放,防止掉落。
4、根據作業單信息,清點并核對數量,并在標識牌上寫明品名、入庫時間、數量、盤點時間及客戶名稱。并將該物料安全周知卡懸掛于標識牌下,每個品種懸掛一塊即可。
5、在倉庫管理臺賬上,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入庫數量、入庫后現存數量、客戶等信息。
三、貨物出庫。
1、貨物出庫在無特殊要求時,同種貨物相同規格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
2、根據作業單信息并核對原始提單信息,明確待出庫貨物品名、出庫數量、存放地點、所屬客戶及車輛信息。
3、將包裝桶身擦干凈后,在桶身統一位置貼上物料品名大標簽。
4、貨物出庫時,注意包裝桶運輸的輕拿輕拿,防止掉落。
5、裝車完畢后,核對出庫貨物品名,清點車上貨物數量及庫存數量,確保出庫品種、數量均無誤。
6、在標識牌上更改庫存數量,盤點時間(為本次出庫時間)等信息。
7、在倉庫管理臺賬上,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出庫數量、出庫后現存數量、客戶、運輸公司等信息。
四、貨物保管。
1、倉庫物品堆放整齊、平穩,分類清楚;。
2、儲物空間分區及編號,標示醒目、朝外,便于盤存和領取。
3、通道不得亂堆放物品;。
4、保持適當的溫度、濕度、通風、照明等條件,必要時開啟強制通風設備。
浙江新匯化工倉儲有限公司。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十八
(2)檢查有無溢漏;。
(3)堆砌處穩妥安全,不能倒下;。
(4)不相容廢物的要單獨貯存;。
(5)須有一份理明種類與數量的記錄,并經常填上最新資料;。
(6)存放場所內禁止吃、喝、吸煙,并在附近張貼標簽;。
(7)閑雜人員不得入內;。
(1)貨架上應安裝防撞設施;。
(2)貨架安裝與墻面之間應設有巡檢通道;。
(3)貨架上所有固定鎖應安裝到位,并定期檢查;。
(4)在貨架上堆放貨物時,確保貨物固定完好,散裝貨物應放置在貨架的底部;。
(5)員工進入貨架堆放區必須戴安全帽;。
(6)防止上面重上面輕的現象,保證儲藏貨架穩定;。
(7)防止使用不標準的地板板材(卡板)放在貨架上;。
(9)注意貨架攀爬作業的.安全。
3、防火措施。
(1)嚴格把關,嚴禁火種帶入暫存庫。
(2)嚴格管理庫區明火。
(3)電氣設備防火。
(4)作業機械防火。
(5)入庫作業防火。
(6)安全選擇貨位。
(7)保留足夠安全距離:庫房內按類分垛,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m2,垛與垛之間的距離不少于1m,垛與墻之間的距離不少于0.5m,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m,貨垛與水暖取暖通道、散熱器間距不小于0.3m,庫內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8)貨物防火保管。
(9)及時處理易燃雜物。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十九
劇毒品應嚴格按照專庫儲存、專人保管和“五雙”(雙人收發、雙人入帳、雙人雙鎖、雙人運輸和雙人使用)制度執行。
嚴格五廣人員進入劇毒品專用倉庫,保管員對進入劇毒品倉庫的人員進行登記。
保管員應對劇毒品的流向、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每月定期向。
生產科長報告劇毒品的領用和庫存情況。
液氯倉庫要保持良好的通風,入庫時要注意驗收品名和驗瓶日期,搬運時輕裝輕卸,防止鋼瓶及附件破損。
氯乙酸倉庫需要保持干燥通風,墊好墊板。搬運作業要注意個人防護,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
保管員應對入庫的液氯鋼瓶號碼和返回的空瓶號碼作好記錄,對使用過的氯乙酸包裝袋統一回收,經用堿水洗凈,檢驗合格后方可賣出,并告訴顧客不準存放食品。
保管員如發現劇毒品被盜、丟失或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廠長匯報,并同時上報本地公安部門。
劇毒品倉庫內不準辦公、休息、住人。每日工作結束后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打開防盜監控報警系統方可離開。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二十
一、易燃、易爆、劇毒、放射、強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由學校總務后勤統一管理,并選配責任心強,工作認真并具有業務能力的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
二、必須規范安全儲存,儲存室符合防火、防爆、防盜、防泄漏等安全管理要求,保管人員須經過消防安全及有關專業知識培訓。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室內存放,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制度。
三、對其領、用、剩、廢、耗的數量必須詳細記錄,用剩數量及時退庫。嚴禁任何人私自將危險物品帶出保管室或實驗室。并按規定程序嚴格管理。
四、使用危險品時要按規范操作使用,學生必須在指導老師指導下進行實驗實習,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五、任何個人不準私自購買、收藏、保存劇毒、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此發生的事故則負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二十一
1、嚴禁明火入內,不準將火種帶入倉庫,嚴格執行動火作業審批手續。
2、專人領用危險品,使用時嚴禁吸煙操作。
3、危險品入庫時,根據規定分類堆放,確保安全。
4、開啟油桶抽油時,要用專用工具,嚴禁用鐵器敲打。
5、油罐區、油泵房、桶裝儲存區等要害部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6、油庫作業區的電動機,開關,電氣儀表,照證用具器電器設備,應有機修電工經常檢查。
7、進出倉庫,認真檢查倉庫內、外門窗,以防野火入內,同時確保庫內通風地面干燥。
8、做好季節性,安全檢查和防汛抗臺,防凍和防脹安全工作。
9、必須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二十二
1、民用爆破器材的倉庫應符合國家有關倉儲設計安全規范。
2、民用爆破器材的倉庫應設倉庫負責人,并配備相應的倉庫管理人員和足夠的保衛人員。保衛人員按公安部門規定,配備必要的警用器具,設置固定的崗哨和流動崗哨,門衛設立嚴格的民用爆破器材進出庫檢查制度。
3、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掌握產品安全性能,防火、防爆等知識,熟悉倉庫各項安全規定并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4、外來人員進入倉庫應經本單位保衛部門審查批準,在了解倉庫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的前提下由倉庫工作人員帶領進入,并按規定辦理出入庫登記。
5、民爆器材必須嚴格執行“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領料、雙賬本、雙鎖”的“五雙”管理規定。對出入庫產品嚴格檢查驗收產品合格證,堅決杜絕付印合格證產品出入庫。
6、各類民用爆破器材宜單獨品種專庫存放,倉庫內嚴禁儲存無關物品,當受條件限制,需在同一倉庫內存放兩種以上民用爆破器材時,應按wj9049規范要求執行,包裝完整無損進行存放。
7、民用爆破器材存放應遵守下列規定:
7.1產品按生產批號成垛堆放,不同規格的民用爆破器材應分垛堆放。
7.2倉庫內裝運的主要通道寬度不小于1.2米,人行檢查清點通道寬度不小于0.8米,通道上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邊緣距離墻體不應小于0.3米,堆垛之間距離不應小于0.1米。
7.3堆放炸藥成品箱的堆垛高度不應大于1.8米,雷管不應大于1.6米。
7.4庫房應按規程要求執行定置定位標準,按不得超過最大定量的規定,定出合理的擺放位置及定出高度線。
8、民用爆破器材倉庫宜根據產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熱、防凍、防雷、防洪、防火、防鼠、防蟲、防盜、防破壞(十防)和庫內無塵土、無禁物、無滲水、無事故差劃、無銹蝕、無霉爛、無鼠咬、無蟲蛀、庫邊無雜草、庫區周圍范圍內無針葉樹或竹林、水溝無阻塞(十二無),庫內設置干濕溫度計表。
9、嚴禁在民用器材倉庫內開箱取產品,如需開箱取貨,移至防護屏障處指定地點進行,用不產生火花的安全工具開啟。
10、維修庫房時,應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小修移至指定地點進行,庫房大修應將倉庫內的產品全部搬出,清掃后方可進行。
11、嚴格按照庫房的安全定量儲存民用爆破器材,存儲量不得超過最大臨界儲量。
12、入庫人員嚴格在定員標準以內(6人),特殊工作需要請示企業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入庫。
13、要做到庫存產品賬物相符、賬票相符、賬卡相符,出入庫產品必須進行登記并做到日清月結。
14、產品出入庫必須做到審批手續齊全,準確無誤,認真填寫出入庫記錄,按先進先出的原則發放民爆器材產品。
15、對庫區的消防設備、通訊設備、報警裝置和防雷裝置定期檢查、保養、防護犬要定期體檢。
16、堅持每日巡查制度,發現民爆器材丟失、被盜,必須立即向公司主管領導和公安機關報告,并做好相關記錄,保護好現場。
2023年危險倉庫的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二十三
1、憑采購訂單和送貨單進行實物驗收。
2、領料人員不得自由進出倉庫,確需進入倉庫領料的,保管員須全程陪同,禁止領料人員單獨拿取物資。
3、負責?;穲髾z工作。
4、對于危化品入庫驗收時要檢查核對運輸車輛的資質,不符要求的運輸車輛拒絕下貨驗收。
5、做好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登記臺帳。
6、每天做好倉庫內的溫度濕度檢查記錄。
1、危險品化學入庫前要進行嚴格檢查,入庫后要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其安全和質量。入庫的化學危險品要有相應的標識。
2、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甲苯、丁酮灌裝后蓋好桶蓋,防止揮發,灌裝時溢出的及時清理。在高溫天氣,庫內溫度大于33℃時,應打開倉庫門進行通風。
4、危化品倉庫中的消防通道不能堆塞,滅火器必須確保在有效期內。
5、嚴禁火種帶入?;穫}庫,對進入?;穫}庫的領料人員要檢查是否帶有火種,并做好檢查臺帳,以備查。
6、倉庫禁止叉車等任何機動車輛的進出,領料必須用液壓車短駁。
7、倉庫內不準動火作業,特殊情況需采取安全措施,開出動火證后方可進行動火或維修作業。
8、化學危險品倉庫的保管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實行持證上崗。
9、送貨車輛必須停在黃線外卸貨。
10、禁止在危險品倉庫儲存區域內堆積可燃性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