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保證,只有誠實守信的行為才能讓人得到公正的對待。以下是一些關于誠信的報道和調查統計數據,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最新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通用16篇)篇一
縣(區)招考辦: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一個社會和睦相處、共同進步的道德基石,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是招生考試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證。誠信為本,操守為重;我特向招考辦承諾如下:
1、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2、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3、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4、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5、保證自己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準確向招生考試機構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戶口簿、考生類別、畢業會考成績、享受優惠條件的證明或證書。
6、體檢時,如實填寫既往病史,不弄虛作假、請人代檢。
7、慎重填報高考志愿,并由本人親筆填寫《志愿表》和填涂《志愿卡》;如按本人志愿被院校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20xx年6月10日。
最新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通用16篇)篇二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檢測。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是我們每一位學生的義務。我們應該用誠信的考試構筑誠實的人生。讓我們牢記“誠實為人、誠信考試”,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本人將嚴格遵守《xx學生考試管理辦法》,我鄭重承諾: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未放在指定位置,且不聽監考人員勸告;
2、不按指定位置就坐,不聽從監考人員調動;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
4、在考場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
5、未經監考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進出、離開考場;
6、擅自將試卷、答卷(含答題紙、答題卡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
8、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1、攜帶規定以外的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的;
2、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3、故意銷毀試卷、答卷、物證或者考試材料的;
4、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學號)等信息的;
5、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6、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8、請他人或代他人考試;
9、涂改他人試卷姓名占為己有;
10、組織、參與團伙作弊;
11、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我們保證認真復習,為期末考試做好充分準備。我們班全體同學承諾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誠信考試,絕不作弊。若有違反考場規則有關規定,則自愿接受有關規定的處理。
承諾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最新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通用16篇)篇三
(一)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三)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四)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節選)。
第五條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六)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七)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九)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第六條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九)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第八條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四)故意損壞考場設施設備;。
(五)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第九條考生有第五條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考生有第六條、第七條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當次考試成績各科成績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一)組織團伙作弊的;。
(二)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
(三)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
(四)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有前款嚴重作弊行為的,也可以給予延遲畢業時間1至3年的處理,延遲期間考試成績無效。
第十條考生有第八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考生以作弊行為獲得的考試成績并由此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資格資質證書或者入學資格的,由證書頒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責令收回證書或者予以沒收;已經被錄取或者入學的,由錄取學校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其學籍。
第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教育考試機構建議行為人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指使、縱容、授意考試工作人員放松考試紀律,致使考場秩序混亂、作弊嚴重的;。
(二)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
(三)組織或者參與團伙作弊的;。
(四)利用職權,包庇、掩蓋作弊行為或者脅迫他人作弊的;。
(五)以打擊、報復、誣陷、威脅等手段侵犯考試工作人員、考生人身權利的;。
(六)向考試工作人員行賄的;。
(七)故意損壞考試設施的;。
(八)擾亂、妨害考場、評卷點及有關考試工作場所秩序后果嚴重的。
國家工作人員有前款行為的,教育考試機構應當建議有關紀檢、監察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從重處理。
最新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通用16篇)篇四
我是參加包頭醫學院20xx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的考生,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保證復試資格審核時所提交的證件和材料真實、準確。如有虛假信息和作假行為,將接受包頭醫學院取消復試和錄取資格,本人承擔一切后果。
2.自覺服從包頭醫學院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的統一考試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自覺遵守考場紀律,不進行夾帶字條、抄襲他人、無線電通訊器材作弊等考試作弊活動,如果出現上述行為,自覺接受包頭醫學院取消復試和錄取資格,并接受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進行的處罰,在校生由所在高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相關處分記入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作弊團伙構成犯罪者,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人承擔由個人作弊帶來的一切后果。
3、考試期間,自覺接受并配合金屬探測儀、大功率無線電干擾車、耳鏡檢測等各類反作弊探測儀的檢測,如因本人攜帶隱形耳機等受到無線電干擾造成的耳膜破裂等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3.保證在復試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和包頭醫學院有關研究生招生復試的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服從監考人員根據國家和包頭醫學院的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接受處罰。
承諾人:
xx年x月x日。
最新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通用16篇)篇五
為維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考生遵守考試紀律教育,強化考生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文明良好的社會風尚,請考生認真閱讀以下內容后,簽字承諾。
考試規則。
一、考生要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它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以及對隨身物品等進行必要檢查。
三、考場配置電子掛鐘,考生入場,不準佩戴手表。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刮紙刀等物品進入考場。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題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號、考場號、座位號等信息。凡漏填(涂)、錯填(涂)或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影響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題、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開考后,再行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不得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問題。
五、開考鈴聲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考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要在答題卡規定區域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寫在試卷、草稿紙上或答題卡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答題過程中只能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喧嘩、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答題卡、草稿紙,不準傳遞文具、用品等,不準將試題、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鈴聲發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筆,在監考員依序收齊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試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屬于考試違紀的,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屬于考試作弊的`,取消當次所有報考科目成績。
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當考科目考試成績。
1、攜帶規定以外物品進入考場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經批準在他人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考試禁止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它影響考場秩序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或在答題卡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本人姓名、考籍號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題卡上標記信息的。
9、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以及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10、其它違反考試規則的行為。
二、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試作弊,取消當次所有科目考試成績。
1、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題卡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2、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4、故意銷毀試卷、答題卡或者考試材料的。
5、在答題卡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號等信息的。
6、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7、評卷中發現是雷同卷的。
8、考試工作人員協助考生實施作弊行為,后經查實的。
9、擾亂考點、考場、評卷點秩序的。
10、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11、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違反考試規則的行為。
對攜帶違規物品進入考場及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報考科目的成績外,同時給予下一年度學業水平考試全科停考處理。
我已認真閱讀了以上內容,我承諾在本次考試中自覺遵守,做誠信考生。如有違反,將自愿接受考試管理機構按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承諾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最新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通用16篇)篇六
我報名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戶籍、民族等所有信息和相關材料是真實、準確的;參加體檢時我將提供真實的既往病史等信息;如果申請享受錄取政策照顧,我將提供客觀、翔實、準確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我將主動閱讀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在考試前公布的專業考試《考場規則》和《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考試規則》,愿意在考試中嚴格遵守。
如果在考試中有違規違紀及違反上述承諾的行為,我自愿接受和服從《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關法規的處理,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考生號:____________。
2016年10月日。
最新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通用16篇)篇七
我自愿報名參加220xx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已閱讀關于220xx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考試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2.保證持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6.在考試過程中誠實守信,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服從處理決定,接受處理;。
7.本人已周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承諾人:
xx年x月x日。
最新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通用16篇)篇八
報考醫師資格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我是報考參加xxx年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并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衛生部關于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xxx〕32號)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信守信。
四、同意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對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和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違反上述承諾,根據衛生部關于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xxx〕32號),自愿接受處罰,并愿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諾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最新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通用16篇)篇九
承諾書。
僅供參考。
我是報考參加220xx年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并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規則》、《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的分數公布》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文件和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個人報名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如違反上述承諾,自愿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罰,并愿意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諾人:
xx年x月x日。
我自愿報名參加220xx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已閱讀關于220xx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考試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3.保證持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6.本人已周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承諾人:
xx年x月x日。
我自愿報名參加220xx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已閱讀關于220xx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考試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2.保證持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6.在考試過程中誠實守信,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服從處理決定,接受處理;。
7.本人已周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承諾人:
xx年x月x日。
最新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通用16篇)篇十
本人今年參加初中升學考試,我已閱讀和學習考試的有關規定,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的規定和紀律,現鄭重承諾:
一、本著“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信念,嚴格遵守《考生守則》,自覺維護考試紀律,不違紀舞弊,不弄虛作假,不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點,不搞夾帶,不抄襲他人答卷,不傳遞答案,保證誠信參加考試。
二、堅決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尊重監考老師。遵守學校考試期間各項紀律制度,不遲到,不提前交卷,端正考試態度,樹立良好的考試形象。真正做到安全、沉著、認真、細心應考。
三、如有違反考試規定,按《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接受處理。
考生簽名:xxx。
時間:20xx年xx月xx日。
最新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通用16篇)篇十一
我是參加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并知曉了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有關規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招生考試規定,為表明本人的誠信品質,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性和公平性,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同意報名組織機構讀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采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信息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本人愿意承擔責任,并接受處理。
2。報名后到錄取入校報到前不變更二代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信息,保證報名、考試、錄取時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3。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信號屏蔽儀和安裝視頻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每科開考前提前30分鐘到考場,接受入場身份驗證檢查和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場考試所誤時間不補。
4。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扣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5。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后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按規定時間(在公告之日三日內)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
6。體檢后本人須上網確認體檢表信息,否則在填報志愿時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如對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像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行為及擬處理決定(在考試成績公布前一日,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后七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x年x月x日。
文檔為doc格式。
最新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通用16篇)篇十二
為維護學校良好的學風和考風,在全校形成誠信考試的氛圍,杜絕考試舞弊行為,本人特鄭重做出如下承諾:
本人嚴格遵守湖北汽車工業學院《學生管理制度匯編》之《湖北汽車工業學院考場規則》,考試之前認真復習,在各類考試中誠信應試,不違紀、不舞弊。在規定時間內帶好考試證及其他有效證件進入考場,并對號入座,堅決服從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場紀律。
以上事項特此承諾。
承諾人:
xx年x月x日。
最新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通用16篇)篇十三
本人自愿參加國家和本省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我已閱讀考試有關規定,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遵守國家及本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接受處理。
二、堅決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三、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試名稱:上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
考點(學校)名稱:xxx。
報名號或學號:xxx。
考生身份證號或學員證號:
考生院系:xx。
考生簽名:xx。
最新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通用16篇)篇十四
我報名參加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術科考試,在此鄭重承諾:
一、我符合體育專業報考條件,我已認真閱讀《考場規則》。
二、我保證在術科考試中嚴格遵守《考場規則》的各項規定,誠信考試。
三、我保證在術科考試中不參與任何違規舞弊行為,否則,愿意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接受處理。
承諾人:
xx年x月x日。
最新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通用16篇)篇十五
期末考試將至,為創造誠信、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我系全體同學如下:
一、主動自愿簽訂誠信考試書,嚴格遵照書上去準備每一場考試,杜絕考試作弊行為,做誠實守信的學生!
二、正確認識考試對評價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個人時間,認真復習,滿懷信心地迎接考試。
三、嚴格按照學院《考試規則》認真復習每一門功課,精心準備每一場考試,考出自己真實水平。做到我系期末考試“零作弊、零違紀”。
四、尊重每一位監考老師,嚴格遵守考試、考場規則,杜絕一切考試作弊行為。
五、樹立與不良風氣作斗爭的勇氣和決心,敢于檢舉揭發考試作弊行為。
六、自覺攜帶學生證或考試證明參加考試。
承諾人:xx。
xx年xx月xx日。
最新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通用16篇)篇十六
我已認真閱讀并知曉了本次考試的`有關規定,鄭重承諾:
一、同意報名組織機構或報名點讀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采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信息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本人愿意承擔責任,并接收處理。
二、報名(選課)后到考試前不變更二代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信息,保證報名、考試、畢業時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三、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信號屏蔽儀和安裝視頻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
四、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扣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五、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記錄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后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按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后三日內)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
承諾人:____________。
考生號: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文檔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