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中,規章制度是組織成員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起到了規范和約束作用。為了保證組織的正常運轉和每個成員的權益,我們制定了以下規章制度,請大家遵守。
財務資料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一
第二條帳戶管理:
3. 會費繳納方式:
(1)將會費打入工商銀行賬戶,并發信息告之校友會財務機構;
(2)舉辦活動時,將會費交予校友會財務機構。
4. 如有特殊情況離開本會的,按情況可退還個人余費,被開除的一律不退;
5. 任何會員在繳納會費后有權過問有疑帳目(3人以上)。
第三條會費運用:
1. 會員的會費全部用于校友會運作和建設的日常必要開支;
2. 每次舉行大型活動時按預測以及校友會賬戶余額收取費用;
第四條開支審批:
1. 金額在人民幣3千元以下開支,由財務機構負責人簽字。
2. 金額在人民幣3千元——1萬元的開支,由校友會常任理事共同審批,簽字才生效;
3. 金額在人民幣1萬元以上的開支,需召集校友會理事,召開全體理事會議商討決定。會議須有三分之二的人員出席方有效。會議形成的決議,須出席人員過半數通過才具效力,大家表決后,并由校友會常任理事簽字方可執行。
第五條 日常管理
3. 每次活動后的7個工作日內,校友會財務機構公開至上次活動的財務收支詳情。
第六條財務監督:
1. 由校友會會員成立財務審查小組,對校友會的財務工作和資金運用實行監督;
2. 審查小組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定期方式,對校友會的帳目和開支情況進行財務審計,并公開審計結果,向全體校友公布。
第七條本制度適用于校友會發展初期,隨著校友會的壯大,作相應修改。
財務資料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二
第一條 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條 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第三條 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第四條 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第五條 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支部書記審批報銷。
第六條 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議事會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駐村干部審核、包片領導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第七條 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第八條 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第九條 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第十條 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第十一條 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第十二條 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第十四條 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5000元。
第十五條 不準將村內集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第十六條 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第十七條 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內容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第十八條 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監督委員會,村民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 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第二十條 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 村級財務公開由鎮財政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月進行財務收支公布,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第二十二條 公開的方式以在集中安置小區公示原始憑證復印件,財務決算單等為主。
第二十三條 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第二十四條 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第二十五條 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六條 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第二十七條 集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八條 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鎮財政所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第二十九條 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第三十條 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四川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第三十一條 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鎮財政所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第三十二條 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接受鎮財政所監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第三十三條 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責任。
第三十四條 鎮財政所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第三十五條 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財務資料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三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各項工作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任務是: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小學財務管理等規章制度,通過有效的財務管理手段,促進學校財務管理的程序化、規范化;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加強核算,加強資產管理,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提高學校理財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條校長對學校的財務(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總責任,校長可以親自主管財務管理工作,也可以授權副校長分管學校財務工作;學校費用開支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經費制度。學校校長及行政領導必須帶頭嚴格遵守執行并支持財務人員執行國家財政方針、政策和制度,保障財務人員依法獨立行使職能和正確地履行國家賦予的職責和權限不受侵犯和打擊報復。
第四條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財務政策法規及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對學校財、物進行全面科學管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認真履行財務監督職責。
第五條財務人員要做好財務日常事務工作,認真做好原始憑證的審核,抵制各種違反財務制度的行為,做到收有憑,支有據。做好算賬、對賬、報賬工作,做到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告學校財務收支情況。
第六條學校成立財務審核小組,負責監督和審核學校財務管理情況。
第七條學校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各項收入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第八條事業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事業收入必須嚴格執行省市物價部門和省市教育部門所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不得自行擴大收費范圍和超標準收費,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收費,堅決杜絕亂收費現象。
第九條學校依法使用區財政局規定的收費票據,保證票據如實填寫,印章齊全。
第十條學校接受捐贈應按《深圳市學校(園)接受自愿捐贈的辦法》規定執行,加強對接受資金和財物的報批、入賬、登記等管理工作;捐贈者沒有明確使用意向的,原則上用于改善辦學條件。
第十一條學校的各類收入要及時收存入賬,納入財務管理體系,防止不收、漏收、少收或錯收。預算外資金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代收代管費堅持“期初預收,期末結算,多退少補”的原則進行管理。
第十二條學校所有財務收支活動都必須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十三條學校支出實行預算管理。學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福利、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是學校正常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需要。
各項支出嚴格按照國家財政規章制度和上級財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專款必須專用。
第十四條嚴格執行財務開支預算是財務部門的重要職能。財務部門根據財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財務計劃、預算,正確地執行單位預算,支持和促進教學工作順利開展。
第十五條財務開支應履行審批手續。審批原則是:按權責審批,協管財務副校長、總務負責人負責審核簽字,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
第十六條報賬人員要嚴格按財務法規制度辦理一切經濟往來,有權拒絕辦理一切不符合財務法規制度的付款和結算。
第十七條公款不得私借,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一律要填寫借款單,由部門主管簽發意見,校長審批方可借支。借用現金應在工作完成的五個工作日內辦理結賬。如第一次借款未清,一般不予辦理第二次借支。
第十八條報賬人員定期到政府財務管理中心(國庫支付中心)辦理報賬(每周1到2次),并做好賬目核對,確保賬賬、賬款相符。
第十九條結余是指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
第二十條 學校的結余按照《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制度》以及深龍府辦[20xx]91號文件《關于龍崗區區屬機關事業單位結余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專項結余向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才可另行安排使用;一般結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為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是學校教育教學的主要勞動資料,是發展教育、保證教學的重要物質基礎。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圖書館圖書、課桌椅、學生宿舍床、柜等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七類: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第二十二條校長對固定資產管理負有管理責任,總務部門負責人對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負具體的組織管理責任。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的管理由財務室、保管室和使用部門三方共同參與。按照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制。部門的負責人為其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使用個人為其使用或保管的固定資產管理直接責任人。
責任人有管理所屬固定資產和使用所屬固定資產的'權力,也負有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失要適當賠償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固定資產購建完成后,財務室和保管室按統一分類標準分別設置賬卡電子化管理,其中財務室以價值管理為主,保管室以實物管理為主,使用部門負責資產的使用及保管,三方相互配合,定期查對,保證賬、卡、物相符,以保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人和使用人員領用或內部調撥固定資產時應到總務處(保管室)辦理相關手續,發現固定資產閑置、損壞、丟失、被盜時及時通知總務處(保管室)。
批準后及時調賬,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賬和處置固定資產。
負責固定資產賬目的財務人員、實物保管人員和使用責任人員,調離工作崗位需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學校固定資產轉讓需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準。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政府、財政部門規定有抵觸,按國家、政府、財政部門規定執行。
財務資料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四
第一條:為加強酒店財務管理,規范酒店財務行為,統一會計核算標準,保障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旅游飲食企業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酒店的財務會計工作,在總經理的領導下,授權財務經理負責管理。財務部下設《會計核算、營業收入、收入審查、成本核算、采購工作、網絡管理》等部門,承擔酒店物資采購、收支管理、會計核算、網絡信息管理等工作,對總經理負責。
第三條: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行使監督職權,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管理工作。
第二章:會計核算
第四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旅游飲食企業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制定酒店會計核算政策和辦理會計核算業務。
第五條:酒店發生之經濟業務,按規定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本,編制會計報表。
第六條: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會計期間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月度會計期間自每月的第一日起至最后一日止。
第七條: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采用“借貸”復式記帳法記帳。
第八條:按權責發生制原則核算,按《旅游飲食企業財務制度》設置會計科目。
第九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必須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做到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條:收入與成本費用應相互配比。
第十一條: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
第十二條:各項財產物資均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
第十三條:會計核算政策
1、 存貨按加權平均法核算;
2、 低值易耗品攤銷采用一次攤銷法和分期攤銷法核算;
3、 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在受益年限內平均攤銷;
4、 固定資產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
第十四條:記帳程序
1、 酒店發生之經濟業務按照先單據、后款項的原則辦理。發生之經濟業務必須憑審批有效的、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記帳。
財務資料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五
企業財務管理指在一定的整體目標下,關于資產的購置(投資)、資本的融通(籌資)、經營中現金流量(營運資金)與利潤分配的管理。企業財務管理可以為企業的投資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降低企業的融資與經營成本,最終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因此,企業需要重視對其經濟效益有重要影響的財務管理。
1、企業財務管理對企業經濟效益的主要影響
1.1企業通過財務管理能夠降低產品成本
1.2幫助企業獲得更多資金
企業只有擁有充足的資金,才能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企業在發展與經營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資金周轉困難、需要融資的情況,這就催生了企業對外部資金的需要,而企業的財務部門就是負責籌集資金與融資的部門。但是,融資活動本身是存在風險的,對于企業來說,特別是處于發展初期、規模尚小的企業來說,其自身的擔保能力不足,加之沒有完整的財務報表,很難在資本市場募集到資金。但是,企業通過有效的財務管理能夠完善相關財務報表,向外界展示企業良好的經營狀況,從而獲得更多銀行、投資者的青睞,進而會籌集到所需的資金,保障企業的正常運轉。此外,企業獲得資金的渠道通常不止一種,在眾多銀行推出的各種產品中進行選擇時,企業只有通過有效的財務管理對自身資金的運行情況進行全面分析,才能從中選出最合適、最能滿足企業發展需要的產品。
1.3幫助企業進行合理的投資選擇
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為了獲得更多的經濟效益,需要購買新設備與新土地、建設新廠房來擴大生產,或者通過兼并、收購、投資等資本運作的方式來獲得品牌、技術、人才等生產競爭要素。但是,投資活動本身是有風險的,如果在投資之前沒有進行合理的分析與規劃,極有可能會使企業蒙受巨大的損失。筆者通過查詢歷史數據發現,我國企業在跨國的投資活動中,70%以上都是失敗的,這些失敗給企業造成的損失是難以估量的,同時也錯失了很多發展機遇。企業現在有多少投資項目、收益各是多少,企業又有多少流動資金可以動用等信息都需要通過有效的財務管理分析來給出一定的建議。此外,企業的決策者在決定某個項目是否值得投資的時候,要結合企業財務人員的具體分析,不能讓即將投入的投資項目影響既有項目所需的資金,也要對即將投資的項目利用各種財務方法與分析手段分析其可行性,從而達到降低投資風險的目的。這些都是企業通過有效的財務管理作出的分析,在企業沒有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的情況下是難以做到的。
2、加強財務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企業通過提高財務管理水平能獲得更多的經濟效益。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
2.1強化財務管理意識,完善財務管理制度
首先,企業管理者需要具備較強的財務管理意識,要重視企業的財務管理部門,要定期對財務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強化工作人員的財務管理意識。其次,企業要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從制度開始抓起,建立并完善企業的財務活動與管理機制,要有具體的職責分工,以防相互推諉。最后,企業要完善財務監督機制,是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的重要環節,能夠確保財務管理制度能夠認真執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是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市場經濟對企業財務部門提出的要求。
2.2培養財務管理團隊
培養財務管理團隊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讓財務人員堅守職業操守,提升職業道德。對于財務人員來說,其職業道德比業務素質更重要,因為財務信息的真實性需要財務人員良好的職業道德與職業操守來實現。企業可以通過建立職業道德監督機制來約束財務人員,對違犯財務規范與紀律的財務人員要嚴懲不貸,以防其他人效仿,要在制度確立之初就明確利益、責任與權力之間的關系,這樣有助于財務人員遵守職業道德。在財務人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與高尚的職業操守的基礎上,需要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養。第一,企業要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培訓,通過相關培訓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水平,同時還要對培訓過的財務人員進行考核,考核通過的員工可以繼續工作甚至得到一定的獎勵,而考核不通過的員工就要繼續進行培訓,直到其考核通過為止;第二,企業也應該鼓勵財務人員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在空余時間進行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整體素質;第三,除了企業內部培養,企業也要適時通過人才引進的方式引進優秀的財務管理人員,給企業的財務部門帶來新鮮氣息,鼓勵員工之間要相互交流與學習;第四,企業要讓財務人員之間有一種危機意識與競爭意識,以免長期安穩導致自由懶散,在有壓力的情況下,他們才會有前進的動力,從而不斷地提升自己的業務水平;第五,企業還要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對優秀員工進行獎勵與鼓勵,對表現較差的員工進行懲罰與批評,促使他們不斷進步。
2.3完善財務決策機制與內部審計制度
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與財務管理活動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企業一定要意識到財務管理工作與財務管理活動的重要性,同時建立并完善財務決策機制,將企業的財務人員進行職責分工,明確每個人的責任與義務。完善的內部審計制度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財務信息的可靠性,進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因此,企業需要完善內部審計制度,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重要作用。具體來說,財務部門先提出多個內部審計制度方案,然后由企業管理層邀請相關專家充分論證方案的合理性與科學性,最終確定最合適的內部審計制度。
3、結語
企業的財務管理對于提高經濟效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企業管理中也處于戰略地位。財務管理制度的建立與完善,可以使企業獲得長期發展。為了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企業可以從強化意識、完善制度、培養人才三方面入手,通過內因與外因的相互作用來提高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進而實現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財務資料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六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研究中心)的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財務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研究中心的財務活動。
第三條 研究中心預算管理應遵循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則,每年應根據年度工作計劃、項目預算、資產采購計劃和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等事項,測算編制收入支出預算,并按程序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報批。
第四條 嚴格執行預算管理,合理安排各項支出,不得超
預算安排支出。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原則上不予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預算的,由研究中心提出書面報告,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初審,送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第五條 研究中心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項目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其他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服務工作需要、質優價優的原則編報。項目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研究中心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發展規劃,本著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各類項目的支出應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范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預算購買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或其他設施。
第六條 堅持經費使用計劃審批原則。提出的用款計劃,應符合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用款計劃應對擬用款項目一次性提出經費使用計劃,非特殊情況,不應分次報批。
第七條 計劃使用經費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一)用款在3000元(含)以下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批。
(二)用款在3000元至3萬元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
(三)用款在3萬元(含)以上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在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第八條 因工作需要借款的,由經辦人員填寫借款單,經研究中心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到財務出納人員處辦理相關借款手續。借款行為應當符合現金管理規定。
借款人員一般應當在相關工作辦結后一個月內辦理報銷手續,結清借款。
借款人員調離研究中心,須結清所有借款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借款人員應當為研究中心在編在崗人員,實習人員及上掛、跟班學習、抽調人員不得為借款經辦人。
財務人員應當定期清理借款,對久拖不結的借款要及時催收,特殊情況應及時向研究中心負責人報告并說明原因。
第九條 研究中心負責人因公借款,須經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后,財務人員方能辦理手續。
第十條 堅持報銷前審批原則。報銷費用原則上要求一個項目一次報銷。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
第十一條 報銷費用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一)支出在3000元(含)以下的,由財務會計審核后,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批。
(二)支出在3000元至3萬元的,除常規性的人員工資、社保、醫保、公積金等日常項目外,由財務會計審核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復核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
(三)支出在3萬元(含)以上,由財務會計審核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復核,在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所有報銷票據應先經財務會計審核簽字后方可履行其他審批程序。財務人員應當切實加強對報銷憑證的財務審核,確保憑證完整、合法,內容符合要求、數據準確。
第十二條 研究中心負責人因公報銷,須經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后,財務人員方能辦理手續。
第十三條 實行公務卡(工資卡)制度。執行公務卡(工資卡)強制結算,對已納入公務卡(工資卡)強制結算目錄的經費支出,除按規定實行財政直接支付或者銀行轉賬外,應當使用公務卡(工資卡)結算;公務卡(工資卡)不能結算的項目,經批準可采用銀行轉賬或者現金支付方式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 對使用現金結算的臨時開支和服務等項目支
出,原則上不能超過1000元。出差人員在外特殊情況下使用現金支付費用的,按規定程序報銷后,由財務人員將報銷金額存入出差人員的公務卡(工資卡)里,原則上不使用現金結算。
第十五條 研究中心對外支付的各項社保經費、勞務費、購置費、印刷費、暫(預)付款等,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以銀行轉賬、匯兌、托收等方式結算。
第十六條 研究中心加強對本部門存款和現金的管理,工作中取得的各項現金收入應及時入賬,不私設“小金庫”,不設賬外賬。對超過庫存限額10000元以上的現金應及時存銀行。銀行存款和現金由出納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并定期和不定期的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
第十七條 研究中心資金不允許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儲蓄方式管理。
第十八條 以下經費支出按照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一)差旅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務差旅審批規定》等規定辦理。
(二)會議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貴州省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實施細則》《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會議費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三)公務接待費按照《貴州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等規定辦理。
(四)因公出國(境)經費按照國家《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貴州省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五)培訓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培訓費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六)其他費用按照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專項(項目)經費按照《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貴州省省級財政資金審批管理辦法(暫行)》等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研究中心的物資購置、印刷費用和購買服務項目等,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進行政府采購活動的,應當符合采購目的和質量要求,價格大致符合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第二十二條 研究中心應當按照科學規范、從嚴控制、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則合理配置資產。
第二十三條 研究中心應加強對各類物品的內部管理,對領取或使用的固定資產建立領用存賬薄,實行“一領一簽”,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固定資產。保管人員要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四條 對需要維修、更換的固定資產,經技術人員確認,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再進行維修、更換。對確實不能使用和恢復的固定資產,經技術人員確認,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同意后納入經費使用計劃重新購置,所需經費按本制度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研究中心的固定資產不得私用或交由與中心無關的人員或單位使用。
第二十六條 研究中心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變賣、轉讓等,應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同意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
第二十七條 研究中心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各類資產進行賬務清理、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每年年底前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八 條 研究中心由財務會計負責對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財務管理人員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資金管理,做到賬賬、賬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九 條 實行貨幣資金業務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研究中心的支票、銀行印鑒必須分別保管,嚴禁財務會計人員、出納人員一人兼任和支票、銀行印鑒一人管理。
第三十條 研究中心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年度財務報告。
第三十一條 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新舊財務會計人員進行工作交接時由研究中心負責人監交,必要時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可派員會同監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離職,應由研究中心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
第三十二條 研究中心依據《預算法》《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規章建立健全財務監督體系。研究中心負責人對財務工作負領導責任。省政府法制辦公室會計主管部門對研究中心的經濟活動依法進行財務監督。
財務資料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七
晚自習是學校教學和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組織好晚自習,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風,保持學校良好的校風有著重要作用。為加強我校的學風建設,營造健康向上的學習氛圍,落實晚自習紀律要求,使我校學生晚自習得到規范化管理,特制定以下考核要求。
(一)、按時上、下晚自習,遲到、缺席現象實行扣分。(遲到/早退每次扣2分/人次,缺勤每次扣5分/人次。)。
(二)、學生要規范著裝,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帶等衣服進入教室,不得將食品帶入教室內。(拖鞋、背心、吊帶、食品每次扣2分/人次。)。
(三)、請假者須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有請假的正式請假條,且一般須事先請假,由班長主動將請假條拿給值班老師檢查;無正式請假條者視為缺勤,每次扣2分/人次。
(四)、參加其他培訓、輔導課、技能訓練、公益活動等的同學須有班主任批準的請假條,否則視為缺勤,每次扣2分/人次。對于弄虛作假現象將嚴肅處理、按缺勤雙倍扣分,并進行通報批評。
(五)、晚自習玩手機、電腦打游戲的學生扣2分/人次。
(六)、晚自習期間,學生不能正常自習,大聲喧嘩的班級,視情節扣10~20分。
(一)、晚自習總的紀律要求是安靜地自主自習,不得干擾他人的學習。
(二)、保持安靜,不得隨意討論與講話(就算是討論與學習有關的事情,也請務必小聲交流);不得在教室內大聲喧嘩、吵鬧。
(三)、晚自習時不準離開座位隨意走動,更不準擅自離開教室,遇特殊情況須離開教室時,應該先向樓層值班老師報告,在得到允許之后才可離去。時間為5分鐘。
(四)、學生干部、各班班干部都應積極配合值班老師的晚自習檢查工作。對不配合晚自習檢查工作的班級或個人予以酌情扣分,情節嚴重者予以通報批評與教育。
(一)、在值班老師檢查過程當中,如班級干部不配合,弄虛作假者,視情節扣5~20分。
(二)、所有學生干部應模范地帶頭參加晚自習。凡是學生干部所在班級被安排了要上晚自習的,無特殊情況(會議、檢查等)均必須參加晚自習,否則按缺勤扣分。
(三)、晚自修管理是學生自主管理,值班教師輔助,同時采用誠信積分制管理,扣分5-10分通知家長(黃牌警告),10-20分情節嚴重者,參照住宿生管理制度及處分相關條例執行。
一、晚自習室設在學校尚德樓。
二、自習時間:18:30---20:00。
三、進入自習室的同學要保持室內安靜,按照固定座位安排進行自習不得隨意換座位。
四、全部住宿生均需參加自習。
五、聽從值班老師和學生會干部的管理,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六、注意安全,不得攜帶任何危險物品進入自習室。
六、各自保管好隨身攜帶的學習用具和其他物品,離開自習室時須全部帶走。凡因個人保管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由本人負責。
七、不得攜帶跟課本無關的書籍、零食飲料等進入自習室。
八、愛護公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學生公寓的安全工作是公寓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務。生活老師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責任者。各宿舍舍長兼任安全委員,負責各種隱患的發現、報告與防范,監督檢查各種安全設施的配備情況。
一、水電安全。
及時關水、關燈、關風扇、關空調。不在宿舍內私接電燈、插座,不違規使用電器,每個宿舍有且僅允許有一個插排。發現水電故障不得私自處理,應及時報告生活老師,由學校派水電工維修。
二、消防安全。
宿舍樓區,嚴禁煙火。不得將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入宿舍,嚴禁抽煙、點蠟燭、燒紙物,堅決消除一切火災隱患。通過每學期組織的突發事件疏散演練,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掌握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以及逃生自救常識。
三、財物安全。
貴重物品嚴禁帶入學生公寓,如有現金未能及時充入校園卡,請隨身攜帶保管好,不得放在所謂“隱蔽”的地方。非經本人同意,不得隨意拿用他人物品。晚熄燈后關好門窗,嚴防任何人從窗戶出入,生活老師和舍長都要嚴把此關,杜絕疏漏。放假時無人入住的宿舍大門由值班老師鎖好,最后一名離開的同學關水電、門窗。
四、上下樓梯、床鋪安全。
在上下課出入公寓、緊急集合等人流高峰期,生活老師必須提前敞開大門、保持疏散通道暢通。光線不好時提前打開樓梯走道照明燈,常備手電筒和應急燈,按時站在樓梯口指揮疏導,遇突發事件及時化解。學生上下樓要輕聲慢步靠右行,不得擁擠起哄。嚴禁不脫鞋子上下床鋪。頭靠有護欄的一邊睡。
五、生活安全。
宿舍是我們的共同家園,需要大家攜手共建。同學們要學會生活、學會做人、學會與他人友好相處,要與人為善、與鄰為伴,杜絕打架斗毆等惡性的事件發生。周末或假期出現一個人單住的情況要聽從值班老師安排和其他同學合住。不得在宿舍、樓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鬧、起哄。不得帶有腐蝕性、危險性、有異味的、有違學生身份的物品進入宿舍。舍長要注意觀察宿舍動態,防患于未然,善于化解矛盾,逐步建立起積極向上、和諧健康的人際環境。
請大家各負其責,切實遵守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如有違反,必將嚴肅處理。
一、課間和休息時間樓門關閉。
二、所有住宿生必須按時出入公寓,不得帶走讀生進入公寓。
三、上課期間學生不得滯留或返回宿舍,特殊情況須持有班主任簽字的情況說明,詳細登記后方可出入。
四、嚴禁男、女生互串宿舍,嚴禁男生進入女生公寓。
五、外來人員確需進入公寓者,必須說明事由、出示證明、核實身份、履行登記手續,且經宿管會工作人員允許方可進入。
一、不準亂拉電線,使用高功率電器(4分)。保持桌面整潔(2分),水杯水瓶按從高到低的順序擺放整齊,(2分)窗臺無雜物(1分),窗簾整齊(1分),(要求寢舍長負責)共(10分)。
二、被子疊放整齊(8分),方向要統一(2分),將被口朝門的方向擺放(2分);枕頭放平,放在被子的上面(3分)。床上不得擺放其他物品及亂掛衣物,毛巾等(5分)。共(20分)。
三、臉盆統一放在臉盆架上,臉盆架放在門后(2分),臉盆內擺放自己所帶的洗漱用品(牙膏、牙刷、牙缸等)(3分);毛巾疊成小方塊放在臉盆內(2分),臉盆內物品擺放整齊(3分)。共(10分)。
四、鞋子(包括拖鞋和旅游鞋等)統一放在床底下的鞋架上(3分);鞋頭朝外擺放整齊(2分)。共(5分)。
五、地板要打掃干凈(包括床底下),(5分)不能有頭發(2分)、紙屑(3分);共(10分)。
六、貴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行李箱放在空床上或衣櫥頂上擺放整齊(3分);多余的行李寫好名字放在儲藏室(2分)。共(5分)。
七、宿舍墻壁無亂貼亂畫亂掛(5分),宿舍內垃圾清理干凈后帶到樓下規定處(6分),陽臺地面清潔干凈無水漬(6分),衣服晾曬整齊(3分)。共(20分)。
八、宿舍門口、大廳內無垃圾、無雜物,(10分);畚箕、垃圾桶和掃帚要整齊擺放室內指定位置(5分)。拖把要求拖完地面后用清水沖凈擰干放回指定位置(5分)。(要求寢舍長負責)(20分)。
以上總分100分,按細則評分。要求每個寢室選出一名宿舍長,每名同學輪流值日,并將值日生安排表張貼在門外;宿舍長除做好本職工作外,負責督促值日生工作。學生處每天把查房的結果公布在9號、12號樓公告欄中,每月進行一次評比,對不按照此細則要求完成的宿舍,經培訓后仍不能達標的將在校園網上公示。學期結束學校將進行優秀寢室及優秀寢室長評比并進行表彰。
財務資料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八
為了加強本協會的財務管理和規范協會的會計制度,更好地落實執行學校有關規定,結合協會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協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積極組織收入,努力節約開支,增強經濟自主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監督。
(三)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維護財產物質的完整和安全,不斷挖掘潛力,充分發揮財產物質的經濟效益。
協會財務管理的內容包括:財務計劃管理、財務收入管理、項目費用管理、財產物資管理、貨幣資金管理、財務分析與評價。
1.各社團內部必須有專門的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由兩名成員組成。一人負責掌管賬本,按時記賬,管理發票;一人負責保管現金,具體屬實地登記好每一筆現金去向用途,作好現金記賬。
2.各社團的出納與匯總定期進行財務核對,如發現有問題,應及時處理。
3.社團每學期至少向社團成員公布財務狀況一次,并接受社團成員監督。
4、協會舉辦大型活動或添置大型設備及固定資產的經費支出(經費超過千元),須作書面報告,交主席團審核通過。具體經辦由會長簽核。
1.會員會費社團吸納新會員時可按規定向其收取一定數額的會費。在收取會員費用前,須向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提交收費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收費,并向會員開出收據;收取會費后,須向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上報會費收取情況。
入賬。
3.上級主管部門撥款對社團參加或舉辦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準和良好影響的活動,學院及學校可酌情給予一定資金支持。所撥款項登記入賬后歸各社團作為社團活動經費。
4.其它收入社團舉行如捐贈、義賣等活動所得的收入在上報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批準后,由社團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賬目記錄。
各社團對購入的公共財產除按常規支出作帳外,還要標明其品種、數量、規格、價格等。社團財產為社團所有,社團任何成員不得隨便處理或占有,社團解散時,其財產歸屬由校團委監督處理。
盡量取用帶有正規公章的全國統一發票,條件不允許時可用收據。發票填寫必須全面真實無涂改。發票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及財務負責人簽字后才可入賬。若確實遇到特殊情況無法開出發票或收據,則必須由社團指導老師書面證明該款項的具體用途及無法開出發票的原因。
各社團在換屆時應及時上一屆負責人的更換名單;交接賬本時,應在賬本上注明轉交時間、原因,注明剩余現金的數量,轉交時要有財務負責人簽字。
山東建筑大學跆拳道協會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資料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九
為規范和加強本院基本建設資金的管理,切實管好、用好建設資金,提高建設資金使用效益,依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院基建工作的特點,制定本制度。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基本建設的各項規章制度;
2、做好基本建設資金預算、會計核算、財務決算及監督工作;
3、依法、合理、及時地籌集和使用建設資金;
4、合理控制建設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總務處
1、編制醫院基本建設計劃,并提供可行性報告;
2、與財務處共同編制基本建設資金預算報告;
3、審核工程量、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和工程決算;
4、參與項目竣工驗收、結算審計,五萬元以上的結算必須經社會審計部門認定。
財務處
1、與總務處共同編制基本建設資金預算報告;
2、編制基本建設資金籌集方案,并按經批準的籌資計劃進行籌融資;
3、做好基本建設的會計核算工作;
4、安排和使用工程建設資金,檢查監督建設資金使用情況,保證資金安全;
5、審查、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及合同款支付,加強成本核算,控制費用支出;
7、及時辦理竣工建設項目的資產手續,進行賬務處理。
一旦通過,原則上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改變,但確因實際情況或使用部門的合理要求,可按以下要求執行:由于方案調整,發生費用在5000元以下的總務處可以直接下變更通知;發生費用在10000元以下的須經分管院長書面同意,總務處下變更通知;發生費用在20000元以下的須經院長書面同意,總務處才能下變更通知;發生費用在20000元以上的須經院長辦公會通過總務處方可實施。
支付工程款時一律以正式發票入賬,財務處對不符合制度規定、違反合同條款和審批手續不全的基建款項有權拒付,并及時向領導匯報,保證工程成本的真實性、準確性。
財務資料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
請假3天以上者報局長審批后,方可離開。
二、請假期滿后,應當日銷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二、不能無故曠工。曠工1天扣3天的基本工資,曠工2天扣十天的。
基本工資,曠工3天扣當月的全部工資,曠工4天以上者按下崗論處。
財務資料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一
為進一步規范本礦基建財務管理制度,保證基建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和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在財經方面的統計、政策、法律、法規制度和財務制度。
二、基本建設資金要專戶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
1、按要求依據投資計劃申請開設基本建設資金賬戶(賬套);
4、嚴格按批復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使用基建資金。嚴格執行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范圍,防止挪用、擠占國家資金。
三、合理使用基本建設經費
2、嚴格履行會計手續,基建資金必須按程序簽批后方能使用;
3、基建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保護國家基建資金的完整與安全;
5、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對違反財經制度,不真實和不符合基建開支范圍與標準的票據一律拒絕報賬。
財務資料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二
根據國務院1988年9月27日第28日令《基金會管理辦法》、滬財行(1994)第81號、滬民社(1994)第16號文件《關于上海市社會團體財務制度和上海市社會團體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會的實際情況,特制訂財務管理制度如下:
1、本會實行自收自支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
2、慈善基金會各辦事處所募集的基金實行市基金會基金部統一管理,單獨設帳,分類核算的辦法進行管理,各辦事處每季度在次月10日前向市慈善基金會基金部上報會計決算情況報表,年末上報下年度預算。
3、基金會設置現金日記帳、銀行日記帳、總分類帳和明細分類帳幾種主要帳冊以及各種必要輔助性帳簿(包括捐贈實物帳),慈善基金會各辦事處應設置上述相應各類帳冊。
4、各種帳簿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記帳憑證或匯總表等登記入帳,做到登記及時,內容完整,數字準確,摘要清楚,各種帳簿中的記錄,如需更正,必須嚴格按照會計人員工作規則進行。
5、基金會秘書處每半年將捐贈款(物)情況向會長及常務理事會報告。帳目由會計事務所負責審核并不定期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的監督。
6、基金部設置會計科目26個,其中:資金來源類科目12個,資金運用類科目7個,資金結存類科目7個,統一使用不得隨意變動。
7、根據設置科目歸集,每季編制資金活動情況表,支出明細表,年終編制歷年收支總表,上報有關單位。
8、財務各類原始憑證按日裝訂成冊,保管年限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1、本會在編人員的配備,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后,統一制定標準,建立獨立工資基金手冊。
2、本會在編人員的獎金、福利待遇及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按照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有關標準執行,聘用人員的工資,由聘用單位決定。
3、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和業余時間加班,按《勞動法》規定標準發給加班工資。
1、凡收到捐助、義舉所得現金或者支票,必須開具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據給捐助、義舉單位或個人,按基金管理辦法及時將支票、現金繳銀行入帳。現金一般情況不得過夜。
2、倉庫必須建立捐贈實物收支帳冊,有品種,有數量及金額。
3、倉庫保管員收到捐贈實物后的入帳程序及手續:
(1)開具實物收據給捐贈單位或個人;
(2)根據實物收據驗收后填寫入庫單并憑入庫單入帳;另一份入庫單交基金部財務。
4、捐贈實物出庫,必須填制出庫單,由收具單位蓋章后銷帳;另一份出庫單繳基金部財務。
5、倉庫必須每半年盤存一次,核對帳物是否相符,如發現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列出清單,經秘書長批準后方可調整帳面。
1、本會的日常開支第一年無利息收入,由各資助單位提供資金開設開辦費科目列支,第二年開始按利息收入設會務經費支出科目列支。
2、根據本會有關規定,凡使用母金應由會長或委托人簽具意見后方可使用。日常會務經費開支在500元以上由秘書長審批;500元以下由常務副秘書長或委托人審批。日常辦公經費在預算之內可由辦公室掌握作用。各辦事處項目經費和日常工作經費開支在預算核定額度內由各辦事處主任審批。3、日常零星開支具體報銷規定:
(1)凡購置各種辦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向本會行政部門申請,由行政部門根據需要進行采購,并建立低值易耗品及辦公用品實物帳,各部門領用時必須簽字。
(2)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必須經秘書長簽字,方可報銷;報銷規定按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辦理。如有特殊情況由秘書長簽字給予一定補貼。
(3)市內出差午餐補貼按規定標準列支。
(4)本會召開各種會議及組織有關活動需預先編制預算,經秘書長審批,原則上按預算執行。
(5)各辦事處的日常工作經費開支由各辦事處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
本會日常開支費用,在基金母本利息收入中開支。當年日常開支費用的節余部分可結轉下一年使用,按5:3:2的比例,形成擴充基金、福利基金、獎勵基金三項基金。
1、支票管理
(1)基金部出納向各開戶銀行購置轉帳支票和現金支票必需妥善保管,并作好輔助記錄,將購置支票的號碼登記在輔助帳本上,以便備查。
(2)現金支票只限于基金部出納領用備用金及發放工資、獎金、勞務酬金、助困資金等使用,其他部門一律不得領用現金支票。
(3)各部門需領用轉帳支票,必需事前填寫支票領用單,寫明用途及單位,經批準后向基金部出納領用,一般限于3天內將支票存根聯向基金部出納注銷。 (4)如發現支票退票需作廢,必須將第一聯加蓋印鑒的作廢支票歸還給出納,然后進行調換。
2、收據管理
(1)基金部出納購置統一收據,必須作好連號登記。收據存根按會計檔案規定保管,不得隨意銷毀。
(2)各辦事處及有關部門領用收據第一次憑證明向基金部出納辦理手續,以后憑存根調換。
本會的財產分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兩大類。
1、固定資產:單價在20xx元以上(含20xx元)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列為固定資產。
2、低值易耗品:指達不到固定資產條件使用期限較短,更換比較頻繁物品。
上述兩類財產分別由辦公室和各辦事處建立財產帳冊,基金部建立總帳定期進行盤點,核對帳實是否相符,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報分管領導批準后作出相應處理。
財務資料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了規范天津xx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財務報告管理,保證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建立有效的整體財務報告信息系統,加強內部控制和規劃,提高經濟效益,及時發現經濟活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為采取有效措施提供依據,根據五部委頒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財務報告,是指公司對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文件。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下屬子公司。
第四條公司財務部長負責組織領導財務報告的編制、對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等相關工作。
第五條公司法人對公司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六條公司財務部負責財務報告的編制,組織、編寫財務分析報告,督促和考核各部門的工作進度,及時提醒。
第七條公司各職能部門應及時向財務部提供編制財務報告所需的信息,財務報告的使用部門應積極提出意見和建議以促進財務報告的有效利用。
第八條財務報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個別財務報告和合并財務報告。合并報表的范圍包括公司及按照會計準則規定應納入公司合并范圍的子公司。
第九條年度財務報告是指按會計年度1-12月編制的,全面反映公司全年的經營成果、年末財務狀況以及年內財務狀況變動情況的會計報表及其附注。半年度財務報告以半年1-6月為基礎編制的財務報告。年度和半年度財務報告包括但不僅限于:
一、本期末的資產負債表和上期末的資產負債表;
二、本期的利潤表、年初至本期末的利潤表以及上年度可比期間的利潤表。
三、年初至本期末的現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年初至可比本期末的現金流量表。
四、會計報表附注
第十條季度、月度財務報告通常僅指會計報表,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及證券交易所規定季度、月度財務報告需要編制會計報表附注的,從其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報告編制人員應在編制年度財務報告前,結合投資證券部年報披露時間安排,制定財務報告編制方案,并由財務部長審核。財務報告編制方案應明確財務報告編制方法(包括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合并方法、范圍與原則等)、財務報告編制程序、職責分工(包括牽頭部門與相關配合部門的分工與責任等)、編報時間安排等相關內容。
一、財務報告編制人員應關注與會計相關法律法規的最新變化及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編制制定、補充及修改會計政策、規章制度和財務報告流程的方案,提交財務部長審核,由總經理審批并上報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后才能生效。
二、財務報告編制人員應督促和考核各部門提供信息的工作進度,對未能及時完成的進行相關處罰。
第十二條財務報告編制人員在編制年度財務報告前,應確認對當期有重大影響的主要事項,分析、研究并與相關部門溝通重大事項的會計處理,確定會計處理后,報財務部長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按照公司章程等公司內控制度規定的權限報公司審批機構審批后,各相關部門予以執行,財務部進行會計處理。重大事項主要包括:
一、債務重組
二、非貨幣性交易
三、公允價值的計量
四、收購兼并
五、資產減值
六、會計準則政策的變化
七、其他對以前年度和當期財務報告影響的相關事項
第十三條在編制年度財務報告前,財務部應當制訂具體可行的資產清查、負債核實計劃,提交財務部長和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后,財務部按照計劃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資產清查、減值測試和債權債務核實工作。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的工作主要包括:
一、與銀行核對對賬單、盤點庫存現金、核對票據;
四、核查各項投資是否存在,投資收益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確認和計量;
六、清查土地、房屋的權屬證明,確定資產歸屬;
七、在建工程的實際發生額與賬面記錄是否一致;
八、清查、核實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經過上述的清查、核實后,財務部應當分析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將清查、核實的結果、相關證據及其處理辦法形成專項報告,向總經理和總經理辦公會報告,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通過后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第十五條財務部應當在年度中間根據具體情況,對各項財產物資和結算款項進行重點抽查、輪流清查或者定期清查。
第十六條財務部在編制年度財務報告前,除應當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外,還應當完成對賬、調賬、差錯更正等業務。結賬工作主要包括:
一、核對各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的內容、金額等是否一致,記賬方向是否相符;
二、檢查相關的會計核算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
四、檢查是否存在因會計差錯、會計政策變更等原因需要調整前期或者本期相關項目。
第十七條財務部不得為了趕編財務報告而提前結賬,或把本期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延至下、登賬,也不得先編財務報告后結賬,應在當期所有交易或事項處理完畢,編制《結賬前需完成事項清單》,并根據實際完成內容詳細填列,并報財務部長審核簽字確認后,實施關賬和結賬操作。
第十八條財務部若在關賬后需要重新打開已關閉的會計期間,須填寫申請表,說明原因,經財務部長審批后進行。
第十九條財務部應按相關規定確定合并報表的合并范圍,按崗位分工和規定的程序制定財務報告分配報表編制工作,以確保財務報告編制范圍的完整性。
第二十條財務部編制年度和半年度財務報告時,對經查實后的資產、負債有變動的,應當按照資產、負債的確認和計量標準進行確認和計量,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第二十一條財務部編制財務報告,應當根據真實的交易、事項以及完整、準確的賬簿記錄等資料,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進行編制。不得違反本制度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隨意改變財務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
第二十二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授意、指使、強令公司違反本制度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改變財務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公司應當依照本制度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對會計報表中各項會計要素進行合理的確認和計量,不得隨意改變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標準。
第二十三條公司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制度規定的結賬日進行結賬,不得提前或者延遲。年度結賬日為公歷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結賬日分別為公歷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四條公司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報表格式和內容,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會計報表,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者任意取舍。
第二十五條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會計報表中本期與上期的有關數字應當相互銜接。
第二十六條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應當按照本制度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會計報表中需要說明的事項作出真實、完整、清楚的說明。
第二十七條公司發生合并、分立情形的,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相應的財務報告。
第二十八條公司終止營業的,應當在終止營業時按照編制年度財務報告的要求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進行結賬,并編制財務報告;在清算期間,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清算期間的財務報告。
第二十九條各級子(分)公司按規定的時間向其母公司報送未經審計的月度、季度、中期及年度財務報告。股份公司二級子公司向股份公司報送財務報告的時間為:月度報表在月度終了3日內上報,季度報告和中期財務報告按照合并報表編制人員及投資證券部要求的時間上報,年度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在《公司年度財務報告編制方案》規定的時間內上報。
第三十條財務部編制完成財務報告后,應提交財務部長和總經理審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報告還應提交公司董事會審核。
第三十條審核通過的年度財務報告應經具有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出具審計報告。
第三十一條公司董事會對經審計的財務報告進行審核、審批。
第三十二條審批后的年度財務報告應與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向證券交易所報送。年度報告包括:
一、公司概況
二、公司財務報告和經營情況.
三、董事,監事,經理及有關高級管理人員簡介,及其持股情況;
五、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反映的會計信息應當真實、完整。
第三十四條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應當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當注明:公司名稱、公司統一代碼、組織形式、地址、報表所屬年度或者月份、報出日期,并由公司法人代表簽名并蓋章。
第三十五條公司有權拒絕向非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提供部分或者全部財務報告及其有關數據。
第三十六條公司依照本制度規定向有關各方提供的財務報告,其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應當一致,不得提供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不同的財務報告。
第三十七條公司應設置保密程序,根據崗位分工進行權限設置,在公司財務報告未正式對外披露前,可以要求接受公司財務報告的組織或者個人對其內容保密,保證財務報告信息在對外提供前控制在適當的范圍。
第三十八條財務部應及時將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整理歸檔,并交檔案室按檔案管理規定保存。
第三十九條公司董事會授權總經理辦公會對本制度進行解釋及修訂。
第四十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財務資料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保衛廠區安全、提高員工素質、樹立企業文明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xx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所有辦公室人員在廠區、辦公區、公共區一律不準吸煙。
第四條:所有辦公室人員有義務維護本管理規定、告誡和勸阻來訪客人不要吸煙。
第五條:特殊客人需要吸煙,只限在吸煙區內吸煙。
第六條:該管理細則規定由管理部制定并負責檢查監督執行。
第七條:對違規人員由檢查人下達罰款通知單,并報管理部備案。
第八條:違反第三條規定均罰款50/人次,廁所衛生間不準亂扔煙頭,一旦發現均罰款30元/人次。
第九條:所以辦公室人員有權監督遵守本規定,如發現違規可以檢舉舉報,一經落實是事實者將給予獎勵。
第十條:違規人員接到罰款通知單后,必須在當天上班時間內到財務處交罰金。否則雙倍處罰,自工資中扣除,并警告一次。
第十二條:本管理規定由行政管理部制定,報總經理批準后由總經辦、行政管理部、人力資源部聯合執行。
第十三條:本管理規定自20xx年月日起施行。
財務資料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五
1)技術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2)施工管理資料: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企業資質證書及相關人員上崗證、有見證取樣管理資料、施工試驗計劃、施工日志等。
(3)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工程技術文件報審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技術交底記錄、設計變更文件、工程洽商記錄等。
(4)施工物資資料: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設備等的質量證明文件。
(5)施工記錄:隱蔽工程檢查記錄、預檢工程檢查記錄、中間檢查交接記錄等。
(6)施工試驗記錄:包括水暖、設備、電氣各種試驗、調試記錄。
(7)施工驗收資料:包括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子)。
(8)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
(9)竣工圖。
2)負責人:總負責:項目負責人。
直接負責人:專業負責人。
3)所有技術資料必須及時、真實、完整、有效,施工技術資料中反映出來的.問題,相關負責人要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匯報,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和解決。
4)技術內業資料應隨施工進度及時整理,必須真實地反映工程的實際情況。資料的管理必須嚴肅認真,如有任意涂改、偽造、丟毀或隨意抽撤,造成資料不符合要求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5)資料整理、編目、歸檔必須及時、規范,因不及時造成各種檢查出現問題的,發現一次對相關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財務資料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六
為了加強公司審計監督,維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并使內部財務審計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根據國家審計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財務審計工作的組織實施。
審計機構及職責
(一)財務部是公司內部財務審計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公司內部審計的組織實施。
(二)審計工作組是針對某一審計項目組成的臨時性審計工作機構,負責某一審計項目的實施工作,包括擬訂審計工作計劃(方案)、實施審計、編制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意見書等工作。
(三)審計工作組組長是審計工作組的業務負責人,在審計工作期間的職責有:
1、貫徹執行國家審計、財經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集團及公司內部審計制度;
2、根據確定的審計項目,編制審計計劃或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3、組織審計工作組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審計任務,并出具詳盡的審計報告;
5、向公司領導報告審計工作狀況,提出完善內部控制和管理措施的建議;
6、組織做好審計工作報告和統計資料的編制、分析、上報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四)審計工作組成員是審計工作的具體實施人員,在審計工作期間的職責有:
1、貫徹執行國家審計、財經法律、法規和集團及公司內部審計制度;
2、具體實施對公司職能部門及下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
3、具體實施工程項目預算、決算審計;
4、具體負責審計工作報告和統計資料的編制、分析、上報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審計人員的權力
審計人員在開展審計工作過程中有以下權力:
(一)組織召開本公司、部門、下屬單位有關審計工作會議;
(二)參與重大經濟決策的可行性論證或可行性報告事前審計;
(四)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憑證、帳簿、報表、資產;
(五)對有關事項展開調查,有權要求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提供證明材料;
(六)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
(七)對違反財經法規行為提出糾正意見;
(八)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造成嚴重損失浪費的人員,提出追究責任的建議;
(九)對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經理、董事會、監事會報告;
(十)對阻撓破壞審計工作及拒絕提供資料的,有權向總經理提出建議,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審計人員的責任
(一)審計人員必須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
(二)審計人員必須嚴格按審計制度、程序開展工作,對審計事項應嚴格保密,未經批準不得公開。
(三)審計人員應對審計工作的規范性、審計結果的真實性、嚴謹性負責。
審計對象一般包括
(一)公司各職能部門、員工;
(二)公司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三)公司參股企業的派駐人員;
(四)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認為需要審計的其他事項和人員。
審計范圍
(一)與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活動;
(二)財務預算執行情況、決算;
(三)公司資產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況;
(四)開發項目工程預、決算的真實性、合法性;
(五)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六)企業管理活動的合規性;
(七)其他認定應當審計的事項。
審計依據:
(一)國家法律、法規、政策;
(二)公司規章制度;
(三)公司經營方針、計劃、目標、全面預算;
(四)工程技術標準、規范、定額、工程造價管理相關規定;
(五)公司內部材料價格信息資料庫等;
(七)自建設之日建設項目的財務報表、工程竣工決算報表、會計帳簿、會計憑證及其它與工程財務核算有關的資料;已撥付工程進度款和墊付材料款清單;項目部初審意見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其它與建設項目有關的文件資料等。
公司審計類型包括:
(一)日常財務收支審計。是指對被審計部門/單位/人員財務收支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監督檢查。
(二)工程項目預算、決算審計。是指對公司開發項目預算、決算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規范性所進行的監督檢查。
(三)專案審計。對被審單位及人員違反公司經濟紀律問題進行審計查處。
(四)其他專項審計
1、任期審計。經濟責任是指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對所在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和效益性,以及實現企業經營目標和經濟效益指標等有關經濟活動應負有的責任,包括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
2、效益審計。在財務收支審計基礎上,對其經濟活動效益性,合理性進行審計。
公司審計方式有:
(一)報送(送達)審計。
被審計部門/單位/人員接到審計通知書,應在指定時間將有關材料送審計機構接受審計檢查。
(二)就地審計。
審計人員到被審計部門/單位/個人所在地進行審計,后者應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協助提供生活條件。
審計的內容包括:
(一)全面預算執行情況;
(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立項、資金來源,以及預算、決算、竣工、開工審計;
(三)資產管理情況;
(四)經營成果,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
(五)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嚴密、有效性;
(六)重要經濟合同、契約的簽訂;
(七)各部門、下屬單位領導離任審計;
(八)聯營、合資、合作企業和項目投入資金、財產使用及其效果;
(九)配合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有關部門的審計;
(十)公司領導安排的其他審計事項。
審計工作程序:
(一)制定審計計劃和工作方案,經總經理批準組織實施。
(二)書面通知被審計部門/單位/個人,說明審計內容、種類、方式、時間。
(三)實施審計。審計人員可采取審查憑證、帳表、文件、資料、檢查現金、實物、向有關部門/單位/人員調查取證等措施。
(四)提出審計報告,經公司領導層審核同意后做出審計結論。
(五)下達審計決定。
(六)復審。被審計部門/單位/人員在接到審查處理決定15天內,如果對審計結果持有異議,可以向公司提出書面復審申請,經總經理批準,組織復審。
(七)進行后續跟蹤審計。
審計過程注意事項:
(一)審計前,應向被審計單位/部門/人員出示由總經理簽發的審計通知書;
(二)審計決定由總經理批準下達;
(三)復審期間,原審計結論和決定必須照常執行;
(四)重大事項審計報告應報董事會、監事會備案;
(五)審計過程中若發現問題,可隨時向公司報告,提出制止意見。
審計檔案管理范圍:
(一)審計通知書和審計方案;
(二)審計報告及其附件;
(三)審計記錄、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證據;
(四)反映被審計部門/單位/人員和個人業務活動的書面文件;
(五)總經理對審計事項或審計報告的指示、批復和意見;
(六)審計決定以及執行情況報告;
(七)申訴、申請復審報告;
(八)復審和后續審計的資料;
(九)其他應保存的審計原始資料。
審計檔案管理參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審計人員有權對被審計部門/單位/人員之遵紀守法、取得突出貢獻或顯著經濟效益情況向總經理提出各類獎勵建議。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書面警告、嚴重警告、行政記過、降職、開除處分:
(一)拒絕提供有關文件、憑證、帳表、資料和證明材料的;
(二)阻撓審計人員行使職權,抗拒、破壞監督檢查的;
(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
(四)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
(五)打擊報復審計人員或舉報人的。
對有下列行為的審計人員,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書面警告、嚴重警告、行政記過、降職、開除處分:
(一)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二)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職守,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四)泄露公司秘密的。
以上行為(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觸犯法律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擬訂、解釋、修訂。
本制度下發后執行。
編制部門
編制人
審核
批準
財務部
財務資料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七
為了規范本項目水利基建財務管理行為,控制費用支出,節約基本建設資金,提高投資效益,確保基建資金專款專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本項目水利基本建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本項目屬中央財政專項項目,因此,對本項目基本建設資金實行預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廳批準的用款計劃執行。
1、該項目資金設立專帳、專戶管理;資金使用必須實行專款專用,必須符合概算,預算確定的范圍和標準;必須完備手續,符合規定的程序。
2、資金的申請和撥付應根據項目概算、年度投資計劃、施工計劃支出預算,施工進度,支出預算等辦理資金的申領和撥付。
3、資金的使用必須進行認真審查,包括的內容:
(1)支付憑證是否合法,手續是否完善,金額是否正確;
(2)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3)是否符合財務預算,用款計劃;
(4)是否符合規定的程序;
(5)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規定等。
1、工程預付款的支付程序;由承包商申報,經監理工程師審核,項目部施工組人員審核后,呈項目法人審批,并提供合法的預付款收據。
2、工程預付款的支付方式是很行轉賬結算,嚴禁現金支付。
3、工程預付款由財務部門按合同,承包單位及標段進行管理,項目部及施式組要積極配合財務部門同承包商及時核對工程預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情況,防止多付少扣。
1、實行預算控制,嚴格按省水利廳批準的用款計劃數額內控制使用。
2、建立并規范審批手續,由項目法人一支筆審批。
3、遵守規定的內容和開支標準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確定定期(每月)或階段性進行結算。
1、由承包單位按合同約定將結算申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并附本次結算工程量的證明材料。
2、工程監理按照合同約定及工程完成情況進行審核,審核主要內容為本期工程量是否屬實,單價是否為合同約定,若存在差異,要求承包商重報,若無問題,編制月進度支付憑證,簽發計量支付憑證,報項目部現場管理機構。
3、項目部現場管理機構的有關人員,對監理審核上報結算進一步核定,重要為工程量計算是否正確,若無問題,簽發工程款結算支付單,報項目法人審批。
4、財務部門付款時,必須重點審核累計結算款,預付工程款的扣回數,質量保證金累計數是否一致,本期支付數計算是否正確等,若沒有問題,辦理工程價款支付手續。
財務部門應定期編制財務報告,主要包括的有資金平衡表、基建投資表、待攤投資明細表以及附表。財務報告的編制要做到真實性、完整性、可靠性、編制依據一致性的要求;會計報表要逐級匯總上報。
財務資料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八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法令,執行和宣傳“會計法”,維護財政法規、財經紀律,保護國有資產的安全。
2、根據財務監督制度的規定,設置會計、出納、財產管理員崗位。
3、會計人員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建立會計賬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
4、學校的經濟活動由單位法人代表負責,財務人員協助校長管理學校日常財務工作,在上級財務部門的領導下,統一處理各項財務工作。
5、編制和執行學校的各項財務計劃,擬定學校具體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記賬、算賬、報賬工作。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單位預算,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合理分配,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6、學校出納人員要認真管理好學校的現金、票據、保險箱。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及報銷手續,認真履行出納崗位制度所規定的各項職責。
7、財務人員應當認真做好學校各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認真審核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憑證,各種憑證內容必須真實完整。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受理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業務,不做假的賬單,不設賬外賬,不設小金庫。
8、做好財務檔案工作,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傳閱、復印會計資料,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資料。
9、認真執行財產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單位財產管理辦法,不擅自購買控購商品,執行政府采購制度。
10、在財務會計工作方面取得顯著成績者、在維護財務制度或財經紀律有成績者、在財務管理理論有創見并促進學校財經工作管理者、在提高資產使用效益防止損失浪費有成績者給予獎勵。不遵守財務制度,工作失職,造成學校經濟或其它損失者,予以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