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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糾紛民事起訴狀(精選16篇)篇一
住址:xx市xx區xx路與xx路交界處。
聯系電話:xxxxxxxxxxxx。
被告:xx市遠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住址:xx市xx區xx大街x號。
聯系電話:xxxxxxxxx。
訴訟請求:1、請求判令被告償付違約金84000元;。
2、請求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xxx年7月31日原告xx市xx裝飾門窗有限公司與被告xx市遠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一份關于門窗加工、安裝協議書,雙方約定被告將位于宿遷市宿城區鄭樓鎮神龍小區安置房工程范圍內的門窗生產、安裝工程(面積工約4000平方米)發包給原告生產安裝,承包方式是包工包料,工程計價按210元/平方米。工程總造價為840000元,原告方在xxx年9月30日開工,在xxx年4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程量,并交付驗收合格。雙方并約定如果由于被告方工程進度而影響原告的工程進度,后果由被告方負責并按照原告方的工程總造價的10﹪對原告方進行賠償。
協議簽訂后原告嚴格按照協議的要求做好了門窗加工、安裝的前期工作,準備好了相應的安裝設施和器材。但由于被告自身的工程進度原因,未能按照協議的約定在規定的日期前交付,直接導致了協議的無法履行。根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被告的行為已嚴重違背了雙方訂立的合同之約定構成違約,并給原告造成了較大的經濟損失,為此,原告特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依法判如所訴,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xx市xx裝飾門窗有限公司。
xxx年10月30日。
相關知識。
格式。
原告:姓名、性別、年月日生、職業、住址、電話。
被告:姓名、性別、年月日生、職業、住址、電話。
訴訟請求。
1、
2、
事實與理由。
證據和證人姓名。
此致
****法院。
起訴人:
經濟糾紛民事起訴狀(精選16篇)篇二
原告:(單位全稱、住所地、郵政編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聯系地址、電話)。
訴訟代理人:(姓名、職務、聯系地址、電話)。
被告:(姓名、聯系地址、聯系電話)。
案由:。
訴訟請求:。
1、責令被告償還原告貨款__元;
2、責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__元;
3、責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這里要寫明此起經濟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情節(雙方是否簽訂過書面合同)以及爭執的焦點、起訴理由和法律根據。
此致
____法院。
起訴人:__公司(公章)。
__年__月__日。
附:(相關證據)。
1、起訴狀副本1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1份;
3、授權委托書1份;
4、原告在銀行貸款及其利率證書1份;
5、購銷合同復印件1份;
6、原告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7、被告的欠據1份。
在我國解決經濟糾紛的途徑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1、仲裁與民事訴訟都是適用于橫向關系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
2、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方式都是針對縱向關系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
(1)平等主體之間:仲裁、民事訴訟。
平等主體之間出現經濟糾紛時,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訴訟中選擇一種解決方式,有效的仲裁協議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轄權,只有在沒有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或者當事人放棄仲裁協議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轄權。
(2)不平等主體之間: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方式都是針對縱向關系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都由行政管理相對人一方提出申請,選擇哪種方式與糾紛的性質有關。具體來說,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時,可采取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經濟糾紛民事起訴狀(精選16篇)篇三
原告:(單位全稱、住所地、郵政編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聯系地址、電話)。
訴訟代理人:(姓名、職務、聯系地址、電話)。
被告:(姓名、聯系地址、聯系電話)。
案由:。
訴訟請求:。
1.責令被告償還原告貨款__元;。
2.責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__元;。
3.責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這里要寫明此起經濟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情節(雙方是否簽訂過書面合同)以及爭執的焦點、起訴理由和法律根據。
此致
____法院。
起訴人:__公司(公章)。
__年__月__日。
附:(相關證據)。
1.起訴狀副本1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1份;。
3.授權委托書1份;。
4.原告在銀行貸款及其利率證書1份;。
5.購銷合同復印件1份;。
6.原告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7.被告的欠據1份。
1、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實行公開審理。對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將在開庭三日前通知雙方當事人。
2、開庭審理大致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評議,宣判等幾個階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請,你需要說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請或者申請被駁回,庭審將繼續進行。
3、在法庭調查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自己的請求和主張,按順序分別舉證、質證。質證是當事人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針對證據有無證明力以及證明力大小,進行質疑、說明和辯駁。
4、在法庭辯論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爭議焦點,圍繞全案事實、法律責任等發表意見。
5、在評議、宣判階段,合議庭或審判員將對庭審情況進行總結,對雙方當事人發表的意見進行評議,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闡明理由。
6、如果您是原告,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經濟糾紛民事起訴狀(精選16篇)篇四
原告:(單位全稱、住所地、郵政編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聯系地址、電話)。
訴訟代理人:(姓名、職務、聯系地址、電話)。
被告:(姓名、聯系地址、聯系電話)。
案由:。
訴訟請求:。
1.責令被告償還原告貨款__元;。
2.責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__元;。
3.責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這里要寫明此起經濟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情節(雙方是否簽訂過書面合同)以及爭執的焦點、起訴理由和法律根據。
此致
____法院。
起訴人:__公司(公章)。
__年__月__日。
附:(相關證據)。
1.起訴狀副本1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1份;。
3.授權委托書1份;。
4.原告在銀行貸款及其利率證書1份;。
5.購銷合同復印件1份;。
6.原告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7.被告的欠據1份。
在我國解決經濟糾紛的途徑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1.仲裁與民事訴訟都是適用于橫向關系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
2.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方式都是針對縱向關系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
(1)平等主體之間:仲裁、民事訴訟。
平等主體之間出現經濟糾紛時,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訴訟中選擇一種解決方式,有效的仲裁協議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轄權,只有在沒有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或者當事人放棄仲裁協議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轄權。
(2)不平等主體之間: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方式都是針對縱向關系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都由行政管理相對人一方提出申請,選擇哪種方式與糾紛的性質有關。具體來說,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時,可采取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經濟糾紛民事起訴狀(精選16篇)篇五
案由:追索貨款,賠償損失訴訟請求:
1.責令被告償還原告貨款__________萬元。
2.責令被告賠償拖欠原告貨款_____個月的利息損失。
3.責令被告賠償原告提起訴訟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訴訟費、請律師費等。
原告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濟糾紛民事起訴狀(精選16篇)篇六
原告:##市##區##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區##號。
法定代表人:唐##,該公司經理。
被告:江西陶瓷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上饒市上饒縣經濟開發區路。
法定代表人:秋##,該公司經理。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工程款88萬元。
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元給原告(違約金從x年1月1日起暫至*月30日,共*天,按日萬分之*點一計算,之后的違約金計算到法院判決確定付款日止)。
合計:929896元。
2、本案所有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被告經友好協商,被告擬委托原告供應設備,承建一條拋光磚窯爐、干燥生產線。為此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陶瓷機械設備銷售合同》及《滲花拋光磚生產線方案及合同》,合同約定:原告供應設備、承建一條拋光磚窯爐、干燥線生產線工程,合同總價600萬元;被告在投產驗收一年內分兩次付清合同總價15%的尾款等內容。合同簽訂后,原告依約供應設備、進場承建窯爐生產線,被告支付了部分設備、工程款。
*年*月份,原告承建的窯爐生產線安裝完畢,在試產成功后請求被告按合同要求進行驗收,不驗收擅自使用的視為原告交付工程無質量問題,被告答復可以驗收。但事后被告未經雙方驗收從*年*月開始,擅自使用原告承建的窯爐生產線進行生產,時至今日,原告承建的合同項下的窯爐生產線,被告已經正常投入使用*年*個月。在此期間原告也多次向被告催要工程尾款88萬元,但被告以種種理由推托。
因此,原告認為,雙方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原告依約履行了合同義務,被告逾期未支付尾款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故,原告現特具狀訴至貴院,望貴院依法判決,判如所請。
此致
焦作市解放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經濟糾紛民事起訴狀(精選16篇)篇七
被告:,男,年月出生,住址:,聯系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償還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78470元;
2、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61200元;
3、原告為實現債權而委托律師的委托費用3000由被告承擔;
4、本案所產生的一切其他相關費用均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5月14日被告***共同向原告***借款120000元整。雙方約定被告應于20xx年6月14日下午銀行下班前一個小時將借款還清給原告,超過銀行下班時間另加100元交通費;上述借款為有息借款,利息自被告收到上述款項之日起,每月按3%的標準計算。
雙方約定該項借款期限屆滿,被告未能及時歸還原告的,視為被告違約,被告每逾期一日應賠償原告200元。被告同時將其名下合法資產交給原告做債務清償,并無條件配合原告辦理拍賣、變更、銀行抵押等相關手續。同時原告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法院訴訟費、執行費、聘請律師費等一切相關費用均由被告承擔。
被告于20xx年10月12日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歸還原告60000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
據此,原告請求兩被告歸還本金60000元,另加計利息18470元,違約金61200元,委托律師費3000元。各項共計人民幣142670元。
根據雙方《借款協議》約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維護原告權利。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月日
經濟糾紛民事起訴狀(精選16篇)篇八
被告:,男,年月出生,住址:,聯系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償還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78470元;。
2、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61200元;。
3、原告為實現債權而委托律師的委托費用3000由被告承擔;。
4、本案所產生的`一切其他相關費用均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略
根據雙方《借款協議》約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維護原告權利。
起訴人:______廠。
(蓋章)。
____年___月___日。
經濟糾紛民事起訴狀(精選16篇)篇九
原告人:
地址:
法人代表:
被告人:
地址:
法人代表:
訴訟請求:
1、責令被告償還原告貨款_____萬元。
2、責令被告賠償拖欠原告貨款____個月的利息損失。
3、責令被告賠償原告提起訴訟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訴訟費、請律師費等。
訴訟事實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商定,被告從原告處購進_______箱,價值人民幣_______萬元。原告于當年_____月_____日將_________用車送至被告處,被告立即開出________萬元的轉帳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銀行轉賬時,被告開戶銀行告知原告,被告賬戶上存款只有_______萬余元,不足清償貨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銀行退回。當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貨款時,被告無理拒付。后來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經理不在為由拒之門外。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公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1、本狀副本___份。
2、證據材料___份。
經濟糾紛民事起訴狀(精選16篇)篇十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全稱、住所地、郵政編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職務、聯系地址、電話)。
訴訟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職務、聯系地址、電話)。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聯系地址、聯系電話)。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責令被告償還原告貨款__元;
2.責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__元;
3.責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此致
____法院起訴人:__公司(公章)。
__年__月__日。
經濟糾紛民事起訴狀(精選16篇)篇十一
法人代表:×××,系公司經理。
被告人:××市××區××商店。
地址:××市××區××大街×號。
法人代表:×××,系商店經理。
案由:追索貨款,賠償損失。
訴訟請求:
1.責令被告償還原告貨款3萬元。
2.責令被告賠償拖欠原告貨款3個月的利息損失。
3.責令被告賠償原告提起訴訟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訴訟費、請律師費等。
訴訟事實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2005年10月18日商定,被告從原告處購進西鳳酒200箱,價值人民幣3萬元。原告于當年10月19日將200箱西鳳酒用車送至被告處,被告立即開出3萬元的轉帳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銀行轉帳時,被告開戶銀行告知原告,被告帳戶上存款只有1.2萬余元,不足清償貨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銀行退回。當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貨款時,被告無理拒付。后來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經理不在為由拒之門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06條第一款和第134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被告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原告有權要求被告償付貨款,并賠償由于被告拖欠貸款而給原告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證據和證據來源:
1.被告收到貨后簽收的收條1份。
2.銀行退回的被告方開的支票1張。
3.法院和律師事務所的收費收據×張。
此致
××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市××區××公司(公章)。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1.本狀副本1份;。
2.書證×份。
經濟糾紛民事起訴狀(精選16篇)篇十二
原告:,男,年月誕生,住址:,聯系電話。
被告:,男,年月誕生,住址:,聯系電話。
訴訟懇求:
1.懇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歸還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78470元;
2.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61______元;
2.原告為實現債權而托付律師的托付費用3000由被告擔當;
3.本案所產生的一切其他相關費用均由被告擔當。
事實與理由:
______1年5月14日被告_________共同向原告_________借款1______00元整。雙方商定被告應于______1年6月14日下午銀行下班前一個小時將借款還清給原告,超過銀行下班時間另加100元交通費;上述借款為有息借款,利息自被告收到上述款項之日起,每月按3%的標準計算。
雙方商定該項借款期限屆滿,被告未能準時歸復原告的,視為被告違約,被告每逾期一日應賠償原告______元。被告同時將其名下合法資產交給原告做債務清償,并無條件協作原告辦理拍賣、變更、銀行抵押等相關手續。同時原告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法院訴訟費、執行費、聘請律師費等一切相關費用均由被告擔當。
被告于______1年10月12日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歸復原告60000元。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
據此,原告懇求兩被告歸還本金60000元,另加計利息18470元,違約金61______元,托付律師費3000元。各項共計人民幣142670元。
依據雙方《借款協議》商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其次十五條的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懇求依法維護原告權利。
此致
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濟糾紛民事起訴狀(精選16篇)篇十三
原告:(單位全稱、住所地、郵政編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聯系地址、電話)。
訴訟代理人:(姓名、職務、聯系地址、電話)。
被告:(姓名、聯系地址、聯系電話)。
案由:
訴訟請求:
1.責令被告償還原告貨款__元;。
2.責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__元;。
3.責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這里要寫明此起經濟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情節(雙方是否簽訂過書面合同)以及爭執的焦點、起訴理由和法律根據。
此致
____法院。
起訴人:__公司(公章)。
__年__月__日。
附:(相關證據)。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1份;。
3.授權委托書1份;。
4.原告在銀行貸款及其利率證書1份;。
5.購銷合同復印件1份;。
6.原告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7.被告的欠據1份。
經濟糾紛民事起訴狀(精選16篇)篇十四
原告:××市××工業研究院。地址:××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院長。
委托代理人:×××,本院開發處處長。
委托代理人:×××,××市第×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市××制藥廠。地址:××市××區××路××號。
法定代表人:×××,廠長。
請求事項:
1.被告應繼續履行合同,交付原告實驗技術轉讓費用25萬。
2.被告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
3.被告應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原告××市××工業研究院與被告××市××制藥廠于l9××年×月就“丁胺那霉素”實驗室技術成果轉讓達成協議,并于同年×月×日在××市正式簽訂科技轉讓合同。合同規定:“乙方(××市××制藥廠)應向甲方(××市××工業研究院)支付實驗室技術轉讓費用30萬元。合同生效后,乙方先付甲方5萬元。小試驗開始時支付甲方5萬元,試驗結束后再支付給甲方5萬元。之后,每個月支付5萬元,3個月內付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依照合同規定先支付了5萬元;原告也按規定,交給被告技術資料和丁胺那霉素實驗室技術。后來被告來原告處進行小實驗復核,按合同規定應支付5萬元,但被告未交付。當時原告慮及雙方的友好關系,未再當面提出先交錢后實驗的要求。被告派人進入實驗室,連續進行了3次小試驗驗收工作。可是被告在實驗開始時未付錢,實驗結束后按規定應付的5萬元也未交付。被告甚至在實驗時還提出了一些合同上未曾列入的要求,原告稍有異議,被告便指責原告未履行合同。實際上,被告如此行事,正是為自己不履行合同在尋找借口。后來,為了妥善解決問題,原告特派有關處、室負責人赴京與被告磋商,希望雙方原有的良好關系不要因此而受到傷害,要求被告按照合同辦事,結果卻未能得到解決。此后,原告又曾委托××律師事務所致函被告,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有關人員前來上海協商解決,而被告仍無誠意,競采取拖延搪塞的辦法,至今未作回應。
為此,原告不得不向人民法院起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被告應承擔違約責任,應繼續履行合同,交付尚欠原告的實驗技術轉讓費用25萬元,并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請依法判決。
此致
××市中級人民法院。
具狀人:××市××工業研究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院長(簽字)。
20××年×月×日。
附:
·書證5份。
·物證4份。
經濟糾紛民事起訴狀(精選16篇)篇十五
原告:××市××工業研究院。地址:××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院長。
委托代理人:×××,本院開發處處長。
委托代理人:×××,××市第×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市××制藥廠。地址:××市××區××路××號。
法定代表人:×××,廠長。
請求事項:
1.被告應繼續履行合同,交付原告實驗技術轉讓費用25萬。
2.被告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
3.被告應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被告應承擔違約責任,應繼續履行合同,交付尚欠原告的實驗技術轉讓費用25萬元,并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請依法判決。
此致
××市中級人民法院。
具狀人:××市××工業研究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院長(簽字)。
20××年×月×日。
經濟糾紛民事起訴狀(精選16篇)篇十六
被上訴人:丁,男,出生于x9年6月24日,漢族,農民,住址:xx市xx鎮x村。
被上訴人:沈陽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系該公司經理),住所地:xx市x村。
上訴人訴被上訴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遼寧省xx市人民法。
院的()民(三)初字第283號民事判決書,現依法提起上訴,請求依法改判。
上訴請求。
1.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遼寧省xx市人民法院的()民(三)初字第283號民事判決。
2.請求二審法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改判。
3.請求二審法院判決被上訴人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及理由:
一、一審法院查明事實錯誤。
1、一審法院在查明事實中稱“被上訴人丁于x0年10月15日開始供應的熟棒,截止x0年11月18日供熟棒12萬余棒,價值人民幣30余萬元。”與事實不符。丁在庭審中卻實提供了部分養菇戶簽字的收條,因為上訴人不知道此事,于是庭審后原告要求簽字的養菇戶到法院把事情說清,可是一審主審法官態度蠻橫,不接待養菇戶,于是養菇戶只好向法院提交了說明,即大部分養菇戶出具的收條是x0年7月3日簽訂菌棒購銷合同因菌棒的質量原因(當時丁和康口頭約定成活率必保95%以上)丁合伙人康根據每戶的成活率情況答應給種菇戶補的菌棒。而不是一審法院認定的12萬棒都是被上訴人丁履行合同供應的菌棒數量。
2、一審法院在查明事實中稱:“做生棒協議簽訂后,原告的用戶從x0年12月2日至12月7日拉走14萬棒的原料(含部分欠料、有欠條),價值35萬元。”與事實不符。根據丁供應的原料及其提供的配方來算上訴人只能夠生產63013棒菌棒,而不是14萬棒。一審法官應當明白“木桶效應”即按照丁供應的花生殼、玉米芯只可以做63013棒,即使其他原料充足,也是無法生產,也做不成14萬棒菌棒。而且至今丁也沒有將所欠的花生殼、玉米芯補齊。因此,認定拉走價值14萬棒的原料及價值35萬元是與事實不符的。
3、被上訴人只供了部分平菇菌棒,合同約定的姬菇50萬棒至今一棒也沒有供應。造成廣大養菇戶品種單一,無法適應市場的需求,導致部分平菇銷售困難,價格偏低。
二、一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
1、上訴人不存在違約行為。上訴人之所以沒有在x0年10月5日前交齊180萬購貨款,是因為被上訴人丁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在x0年9月23日開始供貨,并且在x0年10月5日前丁一棒菌棒也沒有供給上訴人的養菇戶,更甚者至今丁也沒有供齊70萬元的菌棒。因此,上訴人依據“《合同法》第六十七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的規定,沒有繼續支付購買菌棒款,即上訴人不繼續支付菌棒款是依據合同法規定的“先履行抗辯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是一審法院認定的違約。
2、被上訴人已供貨近70萬元是錯誤的。上面上訴人已經對丁實際交貨數量已經說明清楚,在這里不再論述。
3、一審法院認為“原告所訴被告違約,請求賠償證據不足。”是錯誤的。一審法院在本院認為中已經認定“丁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供應第一批貨,已構成違約。”可是又在同一段的論述中又稱“原告訴丁違約賠償證據不足。”真是不可理解,上訴人認為作為一名法律“知識淵博”的老“優秀”法官不可能違法故意偏袒被上訴人,應當是年歲已高的原因造成邏輯思維出現了混亂,所以做出如此荒唐的錯誤論述,上訴人表示理解,請二審法官糾正過法官的思維混亂造成的錯誤。
4、一審法院認為“雙方第一次供貨數量未明確約定,到x0年10月15日供貨數量也未約定。”但是依據合同法第62條第五款規定“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因此,雖然沒有詳細說明第一次供貨數量及每日供貨數量,但是被上訴人丁應當按照總共貨量和供貨時間均衡的供貨。而不能以第一批貨物供貨數量約定不清,就可以不供貨,而逃避違約責任。
5、一審法院認為“x0年10月9日丁與康及二原告為公證人簽訂的合作協議看,是在未供貨及貨款未全部付清的情況下簽訂的,此協議可視為供貨時間準許延期,給付貨款時間準許順延。”是錯誤的。上訴人在丁與康合作協議上簽字,明明是公證人身份,只是對該份協議見證。而且該份協議的內容只是丁與康合作事宜,根本沒有涉及丁與二上訴人之間的合同內容。不知道一審郭法官哪來的突發奇想,將毫不相干的兩份協議聯系的“天衣無縫”,真是天才呀!這樣的法官還在基層法院工作,真是屈才呀!請求二審法官認真閱讀并調查研究x0年10月9日丁與康簽訂的合作協議內容,該協議是否真的能證明供貨時間準許延期,給付貨款時間準許順延。
三、一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
一審法院適用《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認為上訴人沒有提供有效證據證明被上訴人違約,繼而駁回了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可是,一審法院在論述中已經認定了丁沒有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行為構成違約,因此本案適用法律與認定事實是相互矛盾的。上訴人認為本案應當適用《合同法》第六十七條、第六十二條、第一百一十四條等法律依法進行判決。
四、一審法院審理程序違法。
2、一審法院在庭審過程中,對因有事晚來的當事人薛xx大聲呵斥,不讓其發表質證意見和辯論意見,并強行將薛攆到旁聽席。可見,一審法官剝奪上訴人質證權、辯論權的行為已經嚴重的違反了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即一審法院審理程序已經構成嚴重違法。
綜上所述,一審法院在審理本案時,沒有依法查清事實,導致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而且存在嚴重的程序違法。因此,懇請貴院在依法查清本案事實的情況下,嚴厲懲罰坑農害農的違法和違約行為,給xx村的農民一個公正、公平、合理、合法的判決。
此致
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