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的規章制度能夠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行為準則。規章制度范文的適用性需要根據實際環境和實施對象進行靈活調整。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一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防護用品包括鉛帽、鉛圍脖、鉛眼鏡和鉛衣等。
四、對受檢者非投照部位,要配合醫務人員穿戴鉛防護用具。
五、兒童、孕婦在受檢時,應盡量避免x射線的照射,如果必須進行檢查時,必須下腹部蓋上鉛衣,防止性腺和胎兒接收過量的射線。
六、在透視及拍片時,其他人員勿停留在x線檢查室內,避免照射。需陪伴人員扶持受檢者時,也應穿戴防護用具,已免照射。嚴禁孕婦及18歲以下的青少年扶持受檢者。
七、任何受檢患者有權要求進行放射防護。放射科備有鉛防護用品,患者可以無條件提出使用。使用這些鉛防護用品,能有效地保護胎兒、性腺、甲狀腺和眼睛。
八、患者對放射科工作人員的檢查及要求有疑義和不理解時,有權當時提出疑問,并要求得到解答。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二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防護用品包括鉛帽、鉛圍脖、鉛圍裙、鉛坎肩、鉛眼鏡和鉛衣等。
三、工作人員在接觸射線工作時要穿戴防護用品后,方可進入機房工作。
四、對受檢者非投照部位,要配合醫務人員穿戴鉛防護用具。
五、兒童、孕婦在受檢時,應盡量避免x射線的照射,如果必須進行檢查時,必須下腹部蓋上鉛衣,防止性腺和胎兒接收過量的射線。
六、在透視及拍片時,其他人員勿停留在x線檢查室內,避免照射。需陪伴人員扶持受檢者時,也應穿戴防護用具,以免受照射。嚴禁孕婦及12歲以下的青少年扶持受檢者。
七、任何受檢患者有權要求進行放射防護。放射科備有鉛防護用品,患者可以無條件提出使用。使用這些鉛防護用品,能有效地保護胎兒、性腺、甲狀腺和眼睛。
八、患者對放射科工作人員的檢查及要求有疑義和不理解時,有權當時提出疑問,并要求得到解答。
菏澤醫學專科學校醫院。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三
1、護理人員職業安全防護措施應當遵照標準預防原則,對所有病人的血液、體液及被血液、體液污染的物品均視為具有傳染性的病源物質,接觸這些物質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
2、進行有可能接觸病人血液、體液的診療和護理操作時必須穿相應工作服,戴手套,操作完畢,脫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時進行手消毒。
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大面積飛濺或者有可能污染身體時,還應當穿戴具有防滲透性能的隔離衣或者圍裙。
4、手部皮膚發生破損,在進行有可能接觸病人血液、體液的診療和護理操作時必須戴雙層手套。
5、在進行侵襲性護理操作過程中,要保證充足的光線,并特別注意防止被針頭、縫合針、刀片等銳器刺傷或者劃傷。
6、使用后的銳器應當直接放人耐刺、防滲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輸液器以防刺傷。禁止將使用后的一次性針頭重新套上針頭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觸使用后的針頭、刀片等銳器。
7、使用紫外線消毒時,不得使紫外線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損傷。
8、干熱滅菌時勿與烤箱底部及四壁接觸,滅菌后要待溫度降到40cc以下再開箱,以防炸裂。
9、壓力蒸汽滅菌設備的具體操作步驟、常規保養和檢查措施應按廠方說明書的要求嚴格執行。
10、接觸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時應戴橡膠手套、防止濺人眼內、吸人體內或皮膚黏膜上,一旦濺上應及時用清水清洗。
11、調配化療藥物時防護要求:配備一次性口罩、帽子、一次性防透性防護服、護目鏡,聚氧乙烯手套、乳膠手套、防護墊、污物專用袋及封閉式污物桶。
12、處理銳器時的防護要求:銳器使用后的針頭直接放人耐刺、防滲漏的利器盒中;
禁止手持銳器隨意走動;
禁止將使用后的一次性針頭重新套上針頭帽:如果必須套回一定要單手操作;
禁止用手直接接觸使用后的針頭、刀片等銳器;
禁止將針等銳器隨手傳遞;
丟棄的損傷性廢物無論是否使用均按損傷性廢物處理。
13、護理隔離病人時的防護要求:著隔離衣,并執行區域性防護流程,與病人近距離操作時戴護目鏡,吸痰、氣管切開、氣管插管等操作時,要戴全面型呼吸防護器,每接觸一個病人后馬上洗手或衛生手消毒。
1、病房護士長負責護士的職業安全監管工作,在醫院現有條件下提供防護設備。
2、護士在執業活動過程中,嚴格遵守管理規定、護理技術操作規程。
3、嚴格按照化療藥物使用說明書配制藥物,配藥時帶手套。
4、嚴格執行接觸放射線安全防護措施和操作規程。
5、操作前后按“七步洗手法”認真洗手。
6、操作有可能接觸病人的血液、體液、氣管、粘膜或破損的皮膚時帶手套。當估計操作會有血液、體液可能濺到眼睛、鼻腔、口腔或者皮膚時,采用適當的保護用具(戴口、面罩、圍裙等)來防止感染。
7、一副手套只能用于一位病人或一項操作,操作完后立即丟棄用過的手套。
8、一旦手被病人的血液、體液污染,或每次摘下手套均對手進行徹底清洗。
9、使用針具進行消毒時,帶手套,用過的針具立即扔到廢物桶內,嚴格執行普及性預防措施:回套針帽(必要時用單手法)不擺弄針頭、不徒手分開針頭與注射器。
10、用過的針具、刀片或其他銳器置于不易被刺破的專用容器內。
11、操作后及時料理污染場地,不留給他人料理,禁止用污染的手接觸開關、清潔區和清潔物品。
12、受到(甲類傳染病中非典型肺炎,乙類傳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過的尖銳器械損傷后,立即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用肥皂水或清水沖洗被刺或損害的傷口。
用清水沖洗被血液或體液濺到的鼻腔、口腔和皮膚。
用清水、生理鹽水或其他特定清洗消毒液沖洗被血濺到的眼睛。
13、報告程序和時限:一旦受到乙類傳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過的尖銳器械損傷后或帶傷接觸艾滋病病人的血液,立即逐級報告,當事人傷后立即向護士長報告,護士長接到報告后立即向護理部、感染辦匯報。
14、用過的污染物品或被傳染病源污染的物品,嚴格按照醫院醫療廢棄物管理的關規定處理。
15、其他處理程序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16、護士受到職業暴露后有義務接受醫院有關部門追蹤,對當事人做好保密工作。
護士是一個神圣的職業,和醫生一樣都在救死扶傷。但是護士在執行醫療護理活動過程中存在諸多的不安全因素,是發生職業損傷的高位群體。危害護士執業安全的因素有機械,物理性,化學性,心理性,工作環境,這些相關損傷因素嚴重威脅護士的身心健康。護理管理者要建立適當的職業安全與防護措施,以減少護士職業病的發生,增強護士職業安全性。
生物因素:經血液傳播疾病種類有20多種,最常見的包括hbv、hcv、hiv等。據研究,含病毒濃度最高的血液和體液依次為:血液、傷口分泌物、精液、陰道分泌物、羊水等。
化學因素:護士每天在工作中接觸大量的化學消毒劑,用于各種物品的消毒,這些消毒劑對人體造成的傷害是緩慢的,不會迅速表露出一些自覺癥狀,往往容易被護士所忽略,但這些藥物可以釋放、揮發到空氣中,有些藥物可以通過皮膚、黏膜被人體直接吸收,對呼吸道及神經系統均有一定的影響。還有化療藥物,護士在配制和接觸這些藥物的過程中經呼吸道、皮膚直接吸收,劑量雖小,但因蓄積的作用,便會造成白細胞減少、流產率高,甚至致癌、致畸等危害。放射也是護士職業損傷危害因素之一,一些治療釋放出來的射線,是一種波長很短的電磁波,其穿透力很強,如果放療護士在沒有任何防護的情況下接觸放射線,會造成有機損傷,如白細胞減少、不孕不育、放射病、致癌等。
二為認知能力下降,必將導致工作效率低;
三為記憶力下降;
四為經常感疲乏,即使睡眠充足,亦感覺疲勞、無力;
患者的痛苦表情、患者及家屬的無理刁難均可使護士產生不良心境。另外,護理專業在社會中的各種評論及自我價值得不到體現,也給護士造成一定的心理壓力及消極情緒。
防護對策:
防止和減少針刺傷的發生:
提高自我防范意識,護理部及科室應組織學習,制定合理的防護措施。將各種針頭使用后收納在銳器盒內。一旦發生針刺傷后應積極處理,用健側手從近心端向遠心端擠壓受傷部位,排出部分血液,減少受污染的程度,用流動水洗手,碘酒消毒局部,并進行各種檢查如乙肝兩對半、hiv、hcv等,做好傳染性疾病預防工作。接觸患者血液、體液時,盡量戴乳膠手套或一次性手套,若接觸懷疑或已證實被污染的血液、體液時,應嚴格遵守消毒隔離制度,穿隔離衣、戴口罩、帽子,必要時戴防護眼罩,套一次性鞋套。在日常工作中要愛惜自己,勤剪指甲,勤洗手,懂得保護自己皮膚的`完整性,在接觸患者前后要認真洗手。
嚴格按常規執行操作制度:
提高自我防范意識,護理部及科室應組織學習,制定合理的防護措施。配制化療藥物時(孕期及哺乳期停止接觸這類藥物),按照消毒隔離制度著裝整齊,配藥工作開始后,不能接觸其他物品。開啟化療藥的藥瓶時,注意針劑藥液將開口偏向對側,并用酒精紗布裹住掰安瓿。稀釋粉針劑,沿瓶壁緩慢注入,以免粉劑擴散到空氣中。在操作的過程中不慎皮膚直接接觸化療藥,就立即以自來水沖洗15min以上,然后以2.6%硫代硫酸鈉局部清洗。如果化學消毒劑不慎侵及眼睛,應立即用清水沖洗眼睛15min;侵及皮膚,則立即脫去衣服,清水沖洗30min以上。總之,在進行各項操作時,應嚴格遵守常規操作規程,盡量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或將損害程度減少到最小。
預防職業疲勞綜合征:
護理人員在日常生活中應注意生活起居,勞逸結合,以保持良好的健康狀態,并加強營養,加強體質鍛煉,增強肌肉、韌帶等組織的韌性和抗疲勞能力[4]。利用業余時間加強腰背肌功能鍛煉如五點支撐法、三點支撐法,增強腰背肌的力量,有利于緩解腰骶部疼痛及減少腰肌勞損的發生。使自己以最好的健康狀態投入到工作中。生理、心理性疲勞的自我調節:一是平時應保證充足的休息與睡眠。二合理制定排班,利于體力的調整恢復。三注意膳食的營養與均衡,多食魚類、豆制品,新鮮蔬菜及水果。四感覺心情郁悶時,應及時排解,最有效的是交談,與那些也承受著相同或相近精神折磨的“朋友”傾訴。五獎勵自己:完成每一項工作,可以選擇各種方式獎勵自己,以達到自我放松的目的。
增強法律意識以及護士自身素質的自我完善是現代護士必須具備的:
在日常治療及護理工作中,應認真、嚴格、科學的執行醫囑,但不可盲目執行。只有在搶救過程中,醫生下達口頭醫囑,護理人員應復述一遍,確認無誤方可執行,并要記錄在案。在非特殊的情況下護士可以拒絕執行醫生的口頭醫囑。現代護理模式要求護士要用文明、禮貌的語言與患者和家屬溝通,要體現人性化服務、微笑服務,并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不帶個人情緒上班,否則容易引起患者的誤解。利用業余時間了解與本職工作有關的法律知識,樹立法制觀念。護士要不斷接受在職訓練和繼續教育,以提高自身的學術修養。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四
(2)確定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管理工作的負責部門、責任人。
(3)按照職業危害場所、本崗及工序,明確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的種類、規格、型號。
(4)明確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有效使用期限。
(5)明確購買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的單位。
(6)明確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購買后的驗收標準、儲存標準、發放標準、領用標準、使用標準和日常穿戴檢查、處理標準。
為認真貫徹《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及《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規范勞動者個體防護用品的發放和使用,切實維護勞動者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1、勞動防護用品是企業免費發給勞動者個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財物,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免遭或減輕職業危害的一種輔助措施,必須以實物形式發放,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2、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主要依據《河南省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標準》未列入的工種可根據企業實際需要,參照本單位同類工種相似條件發放。
3、勞動防護用品中的服裝(含工作棉衣)結構及款式,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具備永久性安全標識,做到領口緊、袖口緊、下擺緊。一些特殊場合所穿著的服裝,不應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屬附件,便于連接和解脫,適應作業時的肢體活動。
4、對于從事多種崗位作業的勞動者,應當按其主要作業工種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如果從事其他工種作業時,可由部門提出申請,借用其所需要的防護用品。
5、凡員工工種有變動時,應及時辦理手續,變更現行工種的勞動防護用品(原工種的勞防用品發放使用時間相應延長)。
6、員工因故離開原生產崗位不從事生產工作,在六個月以上,其防護用品應按實際離開時間相應延長使用期限或停發。
7、對于生產中必須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防護用品、防毒面具、防塵(毒)口罩等特殊防護用品,必須建立定期品質檢查和保養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檢查,使用中要注意維護,使用后要注意保養。對受到過較大外力沖擊的安全帽,發現有磨損、疵點的安全帶及出現刺穿、破損的安全鞋等,應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時更換。不合格或失效的防護用品嚴禁使用。
8、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應根據工作場所及崗位要求編制計劃,所采購的物品必須符合《職業病防治法》中的相關規定及相關產品標準的技術要求,必須具備國家安監總局的安全標志、標識,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所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
9、對于在易燃、易爆、燒灼及有靜電發生的場所作業的人員,應當配備具有相應防護性能的阻燃服、酸堿類化學品防護服或防靜電服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10、企業的相關職能部門應對員工如何正確地使用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教育和培訓,并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11、凡領用絕緣防護用品及工具的部門或個人,在重新更換領取時,必須實行以舊換新的制度,以保證人身安全。不屬領用絕緣工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的部門或個人,需領用絕緣工用具和勞防用品時,必須提出申請報有關部門批準。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五
為認真貫徹《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以及《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規范員工個體防護用品的發放和使用,切實維護我企業員工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勞動防護用品是企業免費發給員工個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財物,是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免遭或減輕職業危害的一種輔助措施,必須以實物形式發放,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主要依據《江蘇省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版),《標準》未列入的工種可根據企業實際需要,參照本單位同類工種相似條件發放。
三、勞動防護用品中的服裝(含工作棉衣)款式,必須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為主,做到領口緊、袖口緊、下擺緊。工作服的面料以全棉材料為主(特殊作業的例外)。
四、對于從事多種作業的員工,應當按其主要作業工種發給勞動防護用品,如果發給的防護用品在從事其他作業時不能適用的由部門提出申請,可借用其所需要的防護用品。
五、凡員工工種有變動時,應及時辦理手續改發現行工種的勞動防護用品(原工種的勞防用品發放使用時間相應延長)。
六、員工因某種原因離開原生產崗位不從事生產工作,在六個月以上,其防護用品應按實際離開時間相應延長使用期限或停發。
七、對于生產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防護用品、防毒面具、防塵(毒)口罩等特殊防護用品,必須建立定期品質檢查制度,不合格和失效的一律不準使用。
八、特殊防護用品的購置,應根據實際需要編制計劃,被購置的物品必須符合《職業危害防治法》中的相關規定以及具有合格檢驗證書。
九、對于在易燃、易爆、燒灼及有靜電發生的場所作業的人員,禁止發放使用化纖防護用品。
十、凡領用絕緣防護用品及工具的部門或個人,在重新更換領取時,必須實行以舊換新的制度,以保證人身安全。不屬領用絕緣工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的部門或個人,需領用絕緣工用具和勞防用品時,必須提出申請報有關部門批準。
十一、其他方面的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的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附:各崗位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一覽表。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六
(2)確定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管理工作的負責部門、責任人。
(3)按照職業危害場所、本崗及工序,明確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的種類、規格、型號。
(4)明確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有效使用期限。
(5)明確購買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的單位。
(6)明確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購買后的驗收標準、儲存標準、發放標準、領用標準、使用標準和日常穿戴檢查、處理標準。
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為認真貫徹《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及《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規范勞動者個體防護用品的發放和使用,切實維護勞動者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勞動防護用品是企業免費發給勞動者個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財物,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免遭或減輕職業危害的一種輔助措施,必須以實物形式發放,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主要依據《河南省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標準》未列入的工種可根據企業實際需要,參照本單位同類工種相似條件發放。
三、勞動防護用品中的服裝(含工作棉衣)結構及款式,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具備永久性安全標識,做到領口緊、袖口緊、下擺緊。一些特殊場合所穿著的服裝,不應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屬附件,便于連接和解脫,適應作業時的肢體活動。
四、對于從事多種崗位作業的'勞動者,應當按其主要作業工種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如果從事其他工種作業時,可由部門提出申請,借用其所需要的防護用品。
五、凡員工工種有變動時,應及時辦理手續,變更現行工種的勞動防護用品(原工種的勞防用品發放使用時間相應延長)。
六、員工因故離開原生產崗位不從事生產工作,在六個月以上,其防護用品應按實際離開時間相應延長使用期限或停發。
七、對于生產中必須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防護用品、防毒面具、防塵(毒)口罩等特殊防護用品,必須建立定期品質檢查和保養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檢查,使用中要注意維護,使用后要注意保養。對受到過較大外力沖擊的安全帽,發現有磨損、疵點的安全帶及出現刺穿、破損的安全鞋等,應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時更換。不合格或失效的防護用品嚴禁使用。
八、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應根據工作場所及崗位要求編制計劃,所采購的物品必須符合《職業病防治法》中的相關規定及相關產品標準的技術要求,必須具備國家安監總局的安全標志、標識,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所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
九、對于在易燃、易爆、燒灼及有靜電發生的場所作業的人員,應當配備具有相應防護性能的阻燃服、酸堿類化學品防護服或防靜電服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十、企業的相關職能部門應對員工如何正確地使用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教育和培訓,并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十一、凡領用絕緣防護用品及工具的部門或個人,在重新更換領取時,必須實行以舊換新的制度,以保證人身安全。不屬領用絕緣工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的部門或個人,需領用絕緣工用具和勞防用品時,必須提出申請報有關部門批準。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七
1.工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必須嚴格執行職業安全防護要求。衣帽整齊,戴口罩(12層棉紗,每4小時更換一次,如感潮濕隨時更換),穿工作鞋。
2.進行醫療廢物處置必須戴橡膠手套,必要時戴防護鏡,系防水圍裙,穿專用膠鞋。
3.處置結束后,每天對運送工具、工作臺面、地面進行清潔與消毒。先用1000mg/l含氯消毒劑噴灑,30分鐘后再用流動水沖洗。防護用品用1000ml/l含氯消毒劑浸泡消毒30分鐘后,清水沖洗涼干備用。
4.處理工作結束后,必須進行手的清洗和消毒。按衛生洗手要求對手進行清洗(用肥皂、流動水清洗3便,每次不少于10秒),然后再用75%酒精搓手1-3分鐘。
5.處置過程中如被銳器刺傷,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上報登記。
6.定期進行健康體檢。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八
(一)凡直接從事生產活動的員工,根據職工個人防護用品標準發放所需要的護品。
(二)經常在現場領導生產或直接和工人在同樣條件下進行勞動的廠、部室、車間生產技術管理人員,發給必需的防護用品,使用期限比工人延長半年至一年。
(三)傷、病人員休工超過一個月以上者,其手套、肥皂等護品應停發。凡脫產學習、病事假或其他原因不直接參加生產或停止工作連續超過三個月以上的,停發一切防護用品。已經發放過的護品使用期限相應延長,如整月無生產任務,小護品停發。
第二條護品領用與保管。
(一)車間(單位)所領取的護品,應指定專人保管,發給職工時,必須按規定辦理發放手續。
(二)基本生產車間的防護手套及小護品,應按定額發放并做好登記。
(三)供應部門在每次采購護品進廠后,應由技安部門對護品的規格、質量經過檢驗合格后,方可發給職工使用。
(四)公司所有員工都應按規定,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三條護品損壞與丟失賠償。
(一)公用護品丟失或損壞時,由責任者按價或折價賠償;因特殊情況丟失或損壞者,酌情處理。
(二)個人防護用品如使用期限不到而損壞和丟失者,按使用時間折價交款后,方可領用新護品。
第四條工人領取護品后,因工作需要,在廠內調動而仍從事原工種者,護品可隨同帶到新單位使用,但須經原單位護品保管員辦理轉移手續。
第五條調離本廠的'職工,必須將未使用到期的護品交回或按使用時間折價交款后,方可離廠。退離休職工所領護品不再交回。
第六條凡外單位實習人員、代培人員和外單位來廠安裝、調試人員所需要的護品,由其原所在單位供應。
第七條護品領用后,必須在工作時間內按規定使用,不得不用或濫用。
第八條防護用品是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健康的一項轅助措施,既不是福利待遇,也不能代替各單位應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各單位應積極地從技術、設備、操作、工藝等方面采取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九
一、單位輻射安全與防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放射源的安全防護與保衛工作,積極接受環保、公安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輻射工作場所入口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明顯輻射警示標志,工作現場設置警戒線,含放射源的裝置上設置明顯輻射警示標志及放射源編碼。
三、輻射工作現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等危險物品。涉源場所應安裝視頻監控設施。
四、放射源在非生產時應關閉電源,電源開關鑰匙應由專人負責保管,防止非專業操作人員誤操作,造成誤照射及泄漏。
五、檢修或停產期間,指定專人進行閑置放射源或含源裝置的安全保衛和巡視。加強夜間和節假日巡邏,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爆和防泄漏措施。
六、放射源裝置需要拆卸、更換放射源的,必須提前向環保部門進行報告,并報單位領導小組,取得批準后方可進行。操作過程需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并做好登記記錄。
七、在放射源閑置或者廢棄后三個月內,按照廢舊放射源返回協議規定,將廢舊放射源交回生產單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若生產單位不能回收的.,及時將廢舊或閑置放射源送省放射性廢物庫安全貯存。
八、定期對放射源裝置檢查,對工作場所進行環境監測。巡查巡測至少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構成。
九、嚴禁未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上崗從事輻射工作活動。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進行操作。
十、發生輻射事故后,立即啟動單位輻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按要求向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報告。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
為了加強門衛對出入學校人員的管理,保證學校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外來人員管理
1、適用范圍:進出學校的非本校領導及來賓、外來辦事人員(送貨、業務、其他等)、教師家屬親友、離職教師職工、轉退學學生、學生家長、學校指定的經常來學校(家屬、工程人員)人員。
2、操作規程:
(1)外來辦事人員入校,門衛要及時與被訪人聯系,征得被訪人同意后按要求登記后方可入校;若因被訪人上課無法聯系,讓來訪人在門衛室稍候,待下課后聯系;提前預約者,應及時通知門崗,以便做好接待準備,訪客來到后,門衛按規定登記后入校。
(2)學校領導提前通知的上級領導和貴賓,可不填寫登記單,并要及時開門放行入校。
(3)送書刊、送菜、送氣的人員,按學校規定時間及要求登記方可入校。
(二)教職工、學生出入校管理
1、適用范圍:教職工、學生
2、操作規程:
(1)教職工工作時間外出辦事,必須經分管領導或校長批準,并按要求登記方可出校
(2)學生:學生出校,須出老師簽字的《學生出校審批單》方可出校。
(三)學生家長出入校管理
1、適用范圍:來訪的學生家長
2、操作規程:
(1)本校在籍學生家長來訪時,門衛要及時聯系老師并按規定登記方可入校。
(2)非本校籍學生家長探訪本校時,登記《會客登記》方可入校。
(3)門衛人員要熱情接待來訪家長,主動與有關部門、老師、領導聯系,聯系前要先安排好家長在門衛室坐候。
(四)注意事項:
(1)門衛人員應衣冠整潔、堅守崗位,接待和檢查文明有禮,紀律嚴明。()對外來人員出入校、教職工出入校、學生出入校、機動車輛出入校、攜帶物品出校等按學校有關規定嚴格執行。
(2)凡出入校門時有大件物品的,出入校門的教職工應主動配合登記,接受檢查。
(2)凡未經學校和部門領導批準及教職工本人認可的外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學校。
(3)外來人員入校時按規定填寫《會客登記》登記。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一
1)、建立防護用品及設備采購管理臺賬。臺帳應包含:合格供應商名錄(應附三證))、供應商考核評定表、物資采購計劃表、安全用品驗收記錄、報廢防護用品及設備回收記錄。
2)、做好防護用品設備資金管理、采購計劃對比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質、保量、按期組織貨源,注意點滴節約,提高經濟效益,確保施工生產的需要。
3)、正確選用優質的防護用品和設備是保證勞動者安全與健康的前提。勞動防護用品選項用的三大基本原則:
(1)從標準角度——根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選用;
(3)從個人角度——穿戴要舒適、使用方便,不影響工作。
4)、勞動防護用品及設備的發放要求。
(1)相關規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規定了國家工種分類目錄中的116個典型工種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標準,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用人單位的具體責任概括起來即:
a、免費提供,不得替代——用人單位應根據工作場所中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為從業人員免費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護品。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護品。
b、定點購買,三證齊全——用人單位應到定點經營單位或生產企業購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護品必須具有“三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購買的護品須經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并應按照護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須必要的檢查。
c、正確使用、職工三會——用人單位應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護品的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護品及設備;職工應做到“三會”:會檢查護品及設備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護品及設備,會正確維護保養護品及設備,并進行監督檢查。
d、過期更換,失效報廢——用人單位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及時更換、報廢過期和失效的護品及設備。
5)、勞動防護用品及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
(1)檢查外觀——勞動防護用品及設備使用前首先做一次外觀檢查:有無缺陷或損壞,各部件組裝是否嚴密,啟動是否靈活等。
(2)遵循性能——勞動防護用品及設備的使用必須在其性能范圍內,使用中注意“三不”:不得超極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經國家指定、經監測部門認可和檢測還達不到標準的產品,不能隨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3)正確使用——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設備。
6)、勞動防護用品及設備的發放標準和發放周期,由企業的安全技術部門根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根據各工種的勞動環境和勞動條件,配備具有相應安全、衛生性能的勞動防護用品。禁止將勞動防護用品折合現金發給個人,發放的防護用品不準轉賣。
7)、公用防護設施要有專人負責及時維護和更新。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二
1、根據《山東省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發放范圍、標準、品種、數量、制定采購計劃。
2、勞動防護用品應定點采購,所購置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備“三證”,即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和勞動防護用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3、保障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資金,做到按時足額為職工免費提供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4、每個職工都應愛惜、保管好個人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5、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期滿后應及時更換。對一些特殊勞動防護用品,應按照標準規定定期進行檢測、檢驗,對檢測、檢驗不符合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要及時更換和報廢,不得繼續使用。
6、安全科負責對勞動防護用品計劃、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的監督檢查,教育職工正確佩戴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對不按規定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行為,除進行教育外,按本廠安全生產考核辦法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三
1、認真貫徹、執行《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實行所長負責制,分級管理,所輻射防護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本所的放射防護管理工作。所輻射安全管理責任到人,east射線裝置輻射安全責任人:xxx;加速器裝置輻射安全責任人:xxx;放射源輻射安全責任人:xxx。
2、放射性同位素購買、使用與射線裝置的建設、使用及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須經環境保護部門審批驗收,獲得《輻射安全許可證》后方可購買、使用、運行。
3、放射工作、貯存場所必須設置放射性標志牌和必要的'防護安全聯瑣、報警裝置。室外工作必須劃出安全防護區域,設置危險標志。
4、放射工作人員須進行就業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接受個人劑量監測、防護知識培訓及法規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做到“個人劑量檔案、健康檔案、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檔案”三檔齊全。
5、發生輻射事故,所輻射防護管理領導小組和使用部門立即采取救援措施,控制事故影響,所安全保衛部門保護事故現場,并立即向研究院于祥賀主任報告。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四
為了保護xx項目部全體員工的身體健康與安全,防止發生傷亡事故,加強對員工的個人防護,保證勞動防護用品及時發放,制定本規定。
1、發放范圍:
1.1從事高溫作業、臨近營業線施工等操作者。
1.2從事有燒傷、燙傷、機械傷害危險操作者。
1.3從事散發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氣體粉塵等有害作業的操作者。
1.4從事腐蝕、潮濕或苦臟崗位操作者。
1.5從事高空作業的操作者。
1.6從事有可能受到電擊、電傷等危險的電氣操作者。
1.7從事有強噪聲作業的操作者。
1.8從事有磨損和油灰等污染作業的操作者。
1.9從事露天作業而必須在雨中堅持生產的作業者。
1.10其他需要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作業者。
2、發放原則:
2.1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員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2嚴格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的發放標準,不得任意擴大發放范圍和提高標準。
2.3禁止將勞動防護用品折合現金發給個人,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不準轉送、轉賣。
1、發放、使用管理標準,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及單位規定的發放標準執行。
2、新工種、新項目需新增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結合同類單位發放使用標準和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發放使用標準。
1、勞動防護用品,不同工種不同標準,不同條件不同規定,不搞平均主義,充分發按防護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費。
2、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的一項輔助措施,必須按規定正確佩戴使用,保證安全。
3、管理人員按管轄的主要崗位標準發給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期限按規定標準執行。
4、臨時工作人員的防護用品按同類工種標準執行。
5、進入生產現場從事生產作業,必須認真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6、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按從事本崗位的實際生產時間計算,期滿時以舊換新。
1、安全管理部門。
1.1對勞動防護用品質量、款式、標準及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2根據國家、廣西壯族自治區、中鐵六局集團電務工程有限公司行業規定標準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修訂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發放標準和管理辦法。
1.3如發現質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權指令停止發放和退回。
1.4項目經理負責對領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審批。
2、物資采購部門。
2.1必須采購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
2.2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計劃采購需報主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審批同意方可采購。
3、材料供應部門。
3.1要認真按勞動防護用品標準、規格、款式、質量要求對入庫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不符合標準不準入庫和發放。
3.2發現勞動防護用品質量不合格時,要報安全管理部門及時進行處理。
3.3對庫內勞動防護用品要認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項。保持良好通風,防止勞動防護用品損壞。
4、財務部門。
4.1按主管部門提出的季度勞動防護用品的預算計劃,及時提供勞動防護用品經費。
5、其他部門。
5.1綜合辦負責提供工種及人數,對改換工種人員辦理手續,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門。
5.2技術部門負責新工藝、新工種認定。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五
一、遵紀守法,遵守員工手冊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履行職責,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曠工離崗,不做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三、上班穿工服、戴工號牌、儀表整潔、精神飽滿。
四、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五、服務態度端正,有較強的奉獻精神。
六、工作時間不準脫崗、串崗、大聲喧嘩等。
七、未經許可,不得擅入住戶家中。
八、不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不收取住戶或業主的錢物。
九、絕對服從上級的領導、團結同事、互相幫助。
十、愛護公物,損壞、遺失工具照價陪償。
十一、愛崗敬業,在規定時間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十二、做好每日工做記錄。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六
1.2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的權力;。
1.5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的權力;。
1.6有權拒絕違章指揮、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的權力;。
1.7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權力。
接觸石棉絨場所,生產、儲存、使用氯氣場所,產生酸、堿霧場所,產生噪音的場所。
3.1預防措施。
3.1.1對存在塵、毒等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進行衛生預評價。衛生預評價的全過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階段、初步設計階段、施工設計階段的衛生審查,施工過程中的衛生監督檢查,竣工驗收以及竣工驗收中對衛生防護設施效果的監測和評價。
3.1.2新建、改建、擴建及技術引進、技術改造的建設項目,都必須有防塵防毒設施,實行“三同時”管理,即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和投產使用。
3.1.3要根據預防為主、全面規劃、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編制防塵、防毒、防噪規劃,并納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逐步消除塵、毒、噪危害。
3.1.4進入有毒有害崗位作業人員,必須事先進行防毒知識教育,掌握有毒物質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識、防護器材的使用知識,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3.2生產過程中的控制。
3.2.1對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過程,應采用密閉的設備和隔離操作,以無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藝,實行機械化、自動化、連續化。
3.2.2對作業場所散發出的有害物質,應加強通排風,并采取回收利用、凈化處理等措施,未經處理不得隨意排放。
3.2.3對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和管道,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
3.2.4若改變產品原材料或工藝流程,可能使塵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預防性措施,按照變更管理的要求進行管理。
3.2.5防塵防毒設施,必須加強維修管理,確保完好和有效運轉。
3.2.6對塵毒危害嚴重、測定超過國家規定衛生標準的作業場所,應當及時給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業現場必須配備必要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并對其進行經常性維護、檢修,定期檢測防護效果,確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3.2.7要認真做好防塵、防毒、防噪聲工作,采取綜合措施,消除塵、毒、噪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3.2.8有毒、有害物質的包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3.2.9為接觸塵、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員工配備適宜有效的個體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使用。
3.2.10在具有酸、堿等腐蝕性物質或化學燒傷危險的場所應設沖洗設施。
3.3.1必須貫徹執行有關保護婦女的`勞動法規,安排工作要充分考慮婦女的生理特點。
3.3.2對工作場所存在的各種職業危害因素進行定期監測,工作場所各種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3.3.3對疑似職業病的員工需要上報職防機構診治的,由生產部和綜合辦公室提供職業接觸史和現場職業衛生情況,到具有職業病診療資格的職防部門進行檢查、診斷。
3.3.4對接觸塵毒等職業危害的員工進行醫學監護,包括上崗前的健康檢查、在崗時的定期職業健康檢查、離崗及退休前的職業健康檢查。沒有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的員工不得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不得從事所禁忌的作業。
3.3.5工作場所發生危害員工健康的緊急情況,應立即組織該場所的員工進行應急職業性健康檢查,并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3.3.6存在職業危害的崗位要制定出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專兼職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嚴格監督崗位操作人員按章操作。
3.3.7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的醒目位置應設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崗位名稱、有毒有害因素名稱、國家規定的最高允許濃度、監測結果、預防措施等。
3.3.8除按要求對國家規定的職業病進行報告外,發生急性中毒事故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在規定時間內寫出書面現場調查報告書,報告書內應有分析、有結論、有改進措施。
3.3.9定期進行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培訓和實際演練,發生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程序實施現場救援。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七
1、在公司領導的領導下,負責學校物業服務的日常保潔管理工作的實施。
2、根據校園各時期的實際狀況,提出改進和提高物業服務工作水平的意見措施。
3、對公司和學校雙方負責和匯報工作,聽取學校的意見和要求,并在規定期限內改進工作。
4、負責召集各部門每月例會,檢查工作落實情況,布置工作任務,協調關系,就物業服務執行中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若發生重大事件或超出崗位職責權限的應立即向公司和學校匯報。
5、進行巡視,對保潔的服務情況進行了解,每天檢查各個重點環節,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發生緊急事件時,立即組織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按應急方案制定的措施執行。對發生的緊急事件應在事后組織相關責任人員總結、學習,分析原因并寫出報告向公司和學校匯報。
7、統一協調本物業各員工的工作,并檢查其工作狀況和落實情況,負責對員工的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定。
8、負責參與、組織每季的物業管理質量大檢查及配合作好質量管理體系評審的有關工作。
9、負責項目部內外部的溝通和聯系,及時處理本物業的相關投訴,并向當事人通報處理意見和結果。
二、保潔服務范圍工作細則:
1、保潔范圍:校領導室、會議室功能房、樓道、走廊、衛生間、操場等公共區域。
2、保潔工作要求:
對上述范圍進行清潔、保潔。不間斷巡掃,保持無果皮紙屑、無明顯痰跡、無污垢、無蜘蛛網,衛生間無尿垢、臭味、無垃圾堆放,無衛生死角。
a、每天對校領導室、會議室進行保潔;b、做好會議室會前會后清潔衛生,并保潔;c、樓道每天清掃,不定時進行巡查,保持無可視垃圾,樓梯扶手每周清洗一次,確保校園干凈整潔;d、衛生間、洗滌盆每節課上課后清洗一次,每周對衛生間用藥劑進行清洗一次,保持衛生間清潔無異味;e、對操場每日清掃,不定時保潔,每周沖洗一次;f、保持各樓層走廊干凈整潔;g、負責校園內垃圾的清理,日產日清,將垃圾送到垃圾庫傾倒;h、服從管理、服從安排,完成學校和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服務人員違規處罰細則:
(1)按時上下班制度a、遲到5分鐘內處罰5元,10分鐘內罰15元,30分鐘內扣罰當天工資,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
b、中途脫崗發現一次扣罰10元,30分鐘內扣罰當月工資,1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扣罰3天工資。
c、早退一次扣罰10元,早退30分鐘扣罰20元,1小時以上扣罰當天工(2)不假不到崗位處罰每次25元,并按曠工處理扣罰三天工資,連續3天(含3天)扣罰當月工資,并辭退。
(3)上班偷工減料,不清掃到位留下死角,發現一次扣罰50元。
(4)辦公室組織檢查時,達不到標準、不干凈、不徹底一次扣罰10元。
(5)保潔服務時由于個人原因損壞物品、公共設施照價賠償,扣罰10元。
(6)對業主、來訪人員的詢問、不耐心、用臟話發現一次扣罰50元。
(7)對客戶投訴,經查實屬實者,按情節輕重處10元—100元罰款。
(8)向業主客戶索要小費者,發現一次扣罰100元。
(9)員工辭職須提前15天書面告知公司辦公室,經同意后方能離崗,否則扣罰半月工資。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八
一、開展放射診療工作應具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的放射診療場所和配套設施。
二、具有質量控制與安全防護專(兼)職管理人員和管理制度,并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監測儀器。
三、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應經過相關培訓取得《放射工作人員證》,遵守國家有關放射防護管理法律法規。
四、從事放射治療工作人員應取得衛生部《大型醫用設備上崗證》,并定期接受放射防護知識培訓和健康體檢,放療科主任負責放療科質量保證和放射安全防護管理工作。
五、從事放射診療工作必須依照標準和有關規范的規定配備必要的個人放射防護裝置,佩戴個人劑量監測裝置。
六、放射裝置場所必須設置放射性警示標志和必要的安全防護聯鎖裝置、輻射報警裝置和工作信號指示裝置。
七、建立放射安全防護管理組織,切實做好放射安全防護工作,發生放射安全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報上級主管部門。
八、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定期做好放射裝置的維修保養、劑量監測和環境輻射監測工作,并建立檢查記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