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的定期演練和評估非常重要,只有經過實戰演練,才能真正發現問題并加以改進。我們可以從這些應急預案范文中學習到一些重要的方面,如組織架構、信息共享和團隊合作。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實用14篇)篇一
為確保銀川市(以下簡稱:“本市”)安全供水,科學應對本市供水突發事故,規范本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本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機制,使應急供水工作快速啟動、高效有序地運轉,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最大程度消除本市供水突發事故危害,降低事故損失和影響,維護國家、本市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提高本市處置供水安全應急事故能力,保持社會穩定,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特制定銀川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本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十屆主席令第六十九號);
《城市供水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5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4年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16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
《城市供水水質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2005年頒布);
《城市供水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2010年發布);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應指信息〔2013〕29號);
《銀川市應急委員會關于做好市級專項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工作的通知》(銀應急委發〔2020〕1號)及國家、寧夏回族自治區及銀川市供水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市供水實際,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指導、預防和處置發生在銀川市(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范圍內的各類供水突發事故;兩縣一市(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由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自行制定,在發生供水突發事故時,如需銀川市市政管理局進行配合協調,銀川市市政管理局需積極協調解決。
堅持“平戰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戰時的要求,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機防范水平;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重大突發性供水事故的處理,實行由本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調度,政府各相關部門及時配合的管理機制。根據供水事故類別、事態發展情況實行四級預警、四級響應,對重大突發事故的報告、控制實施依法管理和處置;堅持技術支持,裝備援助,科學應對的原則;發生重大供水突發事故,實行統一指揮和調度,確保預警、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預案中涉及的各職能部門應步調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突發事故信息傳遞及時、準確,應急處置工作快速有效。充分發揮現有專業技術人員和行業企業技術人員的重要作用。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實用14篇)篇二
根據《沐川縣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源地環境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提高我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能力,做好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搶排險工作,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把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降到最低程度,大楠政府高度重視,整合鎮、村、組各級干部力量,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編制本預案。
1.大楠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共兩處。一是龍水村6組牌坊壩,二是麻央村6組馬草井,輪換供水。
2.大楠鎮集中式飲用水供應場鎮居民、政府、衛生院、中小學人口約1700人。
1.鎮政府成立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各村也相應成立了由支書、主任、組長、保潔、和公益性崗位人員等組成的領導小組。
2.加強責任落實。一是高度重視,鎮政府和村兩委提高思想認識,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切實抓好措施落實和風險防范,以高度的責任心排查化解可能影響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的隱患,確保飲用水安全;二是將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巡查任務納入到日常的環境保護工作中,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一旦發現水質異常現象,可能威脅供水安全時,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并采取有效措施,導致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擴大。
3.堅持預防為主。鎮、村、組干部要清楚本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位置和保護區的邊界范圍,做到情況一目了然,對水源地周邊的種養殖業和村民污水排放情況實行監控,充分利用走訪、會議等形式加大對村民的宣傳教育,指導水源地周邊群眾按規定實施生產生活活動,不在水源地保護范圍內噴施農藥和亂倒垃圾。
4.在水源地設立了警示標牌。以便提高涉及農戶和其他群眾的警惕。
1.巡查員在巡查過程中,一旦發現水源地有被環境污染事件,應立即向鎮政府報告,指揮部立即調集人員趕赴現場,啟動預案。
2.報警方式:采用通訊聯系,報警要及時準確,鎮黨政辦電話4661069,若電話中斷,應立即派專人傳遞信息。
3.應急措施:應立即停止供水,通知所涉及的單位、住戶暫停供水飲用,做好二次供水準備,縣上送水或另找水源地,并要求衛生、防疫部門對水進行化驗檢測。對有可能中毒人員送醫院觀測治療,徹底清除集中式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的根源。
4.冷靜應對,清除影響,對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一定要頭腦冷靜、科學應對,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情況下,注意帶來的社會影響,不在媒體公開和網絡發表、正確引導,相信黨和政府的應對能力。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實用14篇)篇三
根據停水時間長短,將水廠供水故障分為四級,其中一級的級別為最高。
短時故障停水,時間在二小時以內。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二小時內恢復供電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二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水質超過3ntu,能在二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紫銅管泄漏,紫銅管與鋼瓶連接處泄漏。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機電維修班長、廠長和供水熱線。通報市啤酒廠。
3、搶修措施。
機電維修班長到達現場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時組織人員維修。搶修工作完成,撤離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運行班長將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廠長和供水熱線。
搶修責任人:運行班長和機電維修班長。
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四小時以內。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四小時內恢復供電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四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5ntu或出廠水無余氯,能在四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加氯管線泄漏,加氯設備泄漏。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機電維修班長和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后,判斷事故等級,將發生故障情況報告公司分管經理、公司總經理和供水熱線。通報市啤酒廠。
3、搶修措施。
廠長負責組織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人員搶修。分管經理到達現場,協調公司有關部門參與搶修,發布停水信息,與新聞媒體溝通聯絡,做出事故是否升級的判斷。搶修工作完成,撤消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分管經理將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公司總經理和供水熱線。
搶修責任人:水廠廠長和分管經理。
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十二小時以內。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10ntu或出廠水無余氯,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液氯鋼瓶閥門和絲堵的密封面失效泄漏,液氯鋼瓶易溶塞泄漏,液氯鋼瓶瓶身輕微泄漏。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機電維修班長和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判斷事故等級,并將發生故障情況及時報告公司總經理、分管經理和供水熱線。公司總經理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及時向市建委、市政府領導和省建設廳報告,向用戶發布停水信息。通報市啤酒廠。
3、搶修措施。
公司總經理現場組織指揮,協調廠長及生產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搶修;協調公司各部門和外援人員參與搶修;調度東城水廠加大供水量,打開連接閥門,向城區供水;與上級領導和新聞媒體溝通聯絡;做出事故是否升級的判斷。搶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通知供水熱線,向上級領導報告。
搶修責任人:公司總經理。
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十二小時以上。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10ntu或出廠水無余氯,不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液氯鋼瓶大量泄漏,液氯鋼瓶瓶體開裂,遇熱源引起爆炸,有人員傷亡。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報告機電維修班長和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判斷事故等級,并將故障情況及時報告報告公司總經理、分管經理和供水熱線。公司總經理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向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辦公室、市建委、市政府領導和省建設廳報告,請求啟動市應急預案,在市政府的指揮下組織搶修,救治傷員,向用戶發布停水信息。通報市啤酒廠。
3、搶修措施。
公司總經理現場組織指揮,協調廠長及生產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搶修;協調公司各部門和外援人員參與搶修;調度東城水廠加大供水量,打開連接閥門,向城區供水;與上級領導和新聞媒體溝通聯絡。搶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通知供水熱線,向上級領導報告。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實用14篇)篇四
為確保我縣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有序、高效地進行,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明確職責
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霍山縣住建局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領導小組成員職責明確、分工協作。
(2)統籌規劃,協調配合
供水安全應急保障體系應納入霍山縣公共安全應急保障體系。各部門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3)統覽全局,依靠科學
堅持從大局出發,充分利用一切先進技術、設備,采取科學方法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將損害降低最低程度。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霍山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省、市、縣各級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霍山供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供水區域內發生的下列供水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工作。
(1)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2)取水口、取水管井涵等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4)消毒、輸配電、凈水構筑物等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泄露;
(5)城區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網遭受大面積破壞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
(6)傳染性區域疾病;
(7)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導致水廠停電、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
(8)供水水質出現問題造成人員病、亡。
(9)調度、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2.1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住建局分管局長擔任,副組長由供水公司經理擔任,成員為住建局、經貿委、霍山縣醫院、供電公司、公安分局、交通局、交警大隊、國土局、環保局等部門的相關負責人。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住建局,主任由供水公司經理擔任。
2.2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2.2.1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我縣供水突發事件,統一指揮對現場的救援,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
(2)根據應急處理的工作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并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3)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供水搶險救災、災害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供水秩序的工作。
(4)及時將災害性質、程度、范圍、處置舉措等報告上級相關部門。
(5)加強水質監測。在完善自身機構、設備、人員的基礎上,落實不能監測項目的協作單位。
(6)督促各有關單位制定相應的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實施預案,并監督其貫徹執行。
(7)檢查、督促各有關單位做好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建立健全應急搶險、救災及救援隊伍。抓好職工安全教育工作,組織重點單位進行應急處理的培訓演練。
2.2.2應急處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供水突發事件接報警工作。
(2)指導各有關單位制定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3)接到發生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并將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單位。保持與各處置突發事件工作組、應急領導小組的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本應急預案事故預警由高至低按一級至四級排序。
3.1一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遭到破壞,造成全縣停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出現嚴重異臭、異味或毒理學、放射性、微生物指標出現嚴重超標,造成人員病、亡。
3.2二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事故,造成對供水區域內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部分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較大影響。
(3)水廠供電設施受到損害,造成供水壓力嚴重不足。
3.3三級預警
(1)制水設施及管網受到損壞,造成對供水區域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
(2)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廠水個別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一定影響。
(3)水廠設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4.4四級預警
(1)因制水設施出現故障,供水管網受到損壞,造成對供水區域內少部分居民終止供水。
(2)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設施和供水設施發生故障,致使用戶的管網水質個別水質指標出現輕度超標。
(3)水廠人員和設施安全受到威脅。
4.1預案啟動
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及義務立即撥打電話通知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報告后,領導小組應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人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一經確認,應急領導小組或應急處理辦公室須立即向縣領導和公安機關110報告,并啟動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4.2 工作要求
供水突發重特大公共事件發生單位接到報告后,必須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件情況,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4.3 現場保護
因搶救人員、恢復生產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4 情況報送
發生供水突發事件的單位應在事件發生后按上級要求時限將事件快速報送應急領導小組,由應急領導小組核準后分別報送上級有關部門。
5.1應急處理辦公室響應工作程序
(1)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后,經核實,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組長或副組長的指令,立即調集有關專業隊伍趕赴現場。
(2)現場指揮應立即召開現場分析會,采取相應措施,部署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各專業隊伍全面開展現場保衛、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
5.2初期處理
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初期,事件單位及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搶險和處理,排除險情,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5.3組織紀律
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事件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在搶救救援和事件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應急處置工作,不得麻痹推諉。
在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處理應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1)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啟動實施相應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并隨時將事件搶險救援情況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應急處理辦公室應指令有關人員保證各類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情況詳明,指令準確,調集車輛、施工機械和物資,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3)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事件現場的傷員搶救、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并及時調查事件現場,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應采取暫時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4)水質監測部門應及時趕到現場了解水質污染情況,盡快做出水質分析報告,決定采取的措施。若系嚴重污染,危及供水區域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應報告應急處理辦公室,立即停止取、供水,同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并通知上級相關部門。
(5)水源嚴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強保護和使用其它可用水源進行供水外,必要時啟動各種自備水源連通供水管網供水,解決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同時將有關情況報請縣政府。
(6)機電設備、凈水構筑物、消毒系統等水廠生產運行設施由技術專業人員負責搶險搶修和采取應急措施恢復運行。
(7)必要時,迅速組織自救和疏散人員,如實報告事件發生原因、現場危險品存放情況以及控制危險源的方法,并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8)要積極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7.1自然災害工作預案
(1)自然災害發生時,水廠值班人員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接到自然災害報告時,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召集全體人員組織抗災搶險工作。
(3)到達現場后立即組織搶險工作,確保人員、設備、設施安全。
(4)供電電源和供電設備被破壞時,如能自己搶修的應積極進行搶修,爭取及時供水; 如需供電部門搶修時,水廠應及時與供電部門聯系進行搶修。
(5)如造成加壓泵和水源井機泵損壞時,水廠應急搶險隊員應科學有序的積極配合機泵維修人員進行及時的搶修工作,以便快速恢復供水生產。
(6)如損壞嚴重時,造成水廠停產,較長時間無法恢復供水,由公司組織人員及時啟動供水應急預案,以保證居民供水。
(7)水廠搶險隊伍利用送水車及消防車對一些受損程度較重的地方采取集中供水,水質檢測中心及時趕赴各取水點進行采樣化驗,以確保水質合格,保證安全供水。
(8)水廠積極組織災后設備修復工作,力爭最短時間內恢復供水。
7.2水源、水清水池防投毒預案
(1)落實水廠對水源地、清水池的專人管理,明確崗位責任制。
(2)明確水源地、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控制外來人員參觀訪問,嚴把單位門口和各個出入口,嚴格執行各項登記、驗證手續,加強對有毒有害化學危險品管理,組織防范檢查,及時整改。
(3)水廠加強泵房和清水池技防措施,安裝24小時遠程監控系統。
(4)一旦發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統受到有毒化學物品污染時的主要措施:
一是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污染擴散;
三是由排險搶險隊伍配合有關部門清除污染;
四是由搶險隊伍緊急搶修、更換設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證居民生活用水。
7.3供水管道搶修預案
(1)供水單位人員接到重特大事件電話后,立即報單位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科室及時調整供水調度方案,并組織人員、設備、物資迅速趕赴現場。
(2)應急搶險人員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搶險。
(3)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水廠通過各類媒體發布相關區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釋工作。
7.4水質事故處理預案
(1)值班人員發現水質超標時,應立即停止取供水,并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2)水廠應啟動供水應急預案,進行調配供水。
(3)水質監測中心立即組織技術人員趕赴現場,進行事故原因分析,確定具體解決辦法并組織實施。
7.5防破壞工作預案
(1)迅速報110。
(2)應急救援隊伍協助公安人員緊急救援疏散事發區內及周邊人員,營救傷員。
(3)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1)應急處理供水突發事件實行責任追究制。
(2)對在發生供水突發事件時遲報、謊報、漏報、瞞報、誤報信息,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或在處理事件中失職、瀆職、不服從指揮、臨陣脫逃的人員以及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對在發生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4)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各相關單位應當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件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單位和個人進行獎懲。
本預案解釋權歸霍山縣住建局供水安全應急處理辦公室,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實用14篇)篇五
為保障極端嚴寒期間供水管網及設施運行安全,做到應急響應反應快、決策快、處置快,全員參與限時安全供水,確保供水管網安全,以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內部及公司供水區域范圍內極端嚴寒期間限時供水應急工作。
2.1組織機構及職責。
2.1.1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經理。
組員:各部門負責人。
2.1.2工作小組:
安全辦、總經理辦公室、信息辦、供水營業部、供水分公司、石臼漾水廠、貫涇港水廠。
2.1.3領導小組職責:
2.1.3.1領導小組根據安全辦提出的啟動限時供水預案建議,決定啟動預案;
2.1.3.2發出預案啟動指令,指揮各部門協調行動;
2.1.3.3聽取現場指揮的匯報和建議,調整和控制預案的實施;
2.1.3.4提供調配搶修需要的人力、物力和技術支援;
2.1.3.5決定向集團公司上報突發事件信息和向社會發布的內容;
2.1.3.6下達應急處置終止命令。
2.1.4工作小組職責。
2.1.4.1安全辦。
根據天氣預報,當氣候條件達到預案啟動條件-6℃和風力5級時,及時向領導小組建議啟動預案。根據氣候變化和實際供水情況,制訂實施限時供水時間段。
2.1.4.2總經理辦公室:執行和傳達領導小組交辦的事項,根據領導小組指令向集團公司上報和向社會發布突發事件處置信息,負責領導小組各項指令通知下達到各部門,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調配車輛配合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善后工作。
2.1.4.3供水營業部。
協調各供水分公司,并參與預案演練和總結工作。
2.1.4.4供水分公司。
所管轄區域合理劃分若干組,每組若干人,指定組長,包干負責,完成閥門的啟閉工作。熟悉負責線路內所有閥門、排污閥、消火栓的具體位置。負責搶修設備器材的維護保養和準備,參與預案演練和總結工作。負責對社區、物業進行電話通知及上門張貼發放告示,短信通知到用戶,對于醫院、學校、賓館、工業等用水大戶進行通知提醒做好自我防護,并對沖洗水量進行計算。負責恢復供水前管網水質檢測。
2.1.4.5信息辦。
向各供水分公司提供管網信息的查詢、統計、閥門啟閉分析等相關服務,負責對限時供水時間段的管網水壓力、流量調配工作,加強熱線的群眾溝通、解釋和幫助工作。
2.1.4.6兩水廠:
根據信息辦指令,進行壓力調整。
2.2處置流程。
2.2.1預案啟動。
2.2.1.1啟動條件:嘉興市氣象局發布天氣預報,氣溫-6℃和風力5級。
2.2.1.2啟動程序:安全辦建議領導小組啟動限時供水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應急預案,指定總經理辦公室通知到相關各部門(包括消防)。
2.2.1.3限時供水時間:21:30-6:00。
2.2.2.1極端嚴寒天氣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見2.5。
2.2.3現場指揮。
2.2.3.1供水各分公司;
2.2.4閥門啟閉。
2.2.4.1執行單位:供水各分公司。
2.2.4.2現場指揮:根據預先劃分的組,通知到組長,組長根據預先制訂的.方案,立即展開應急處置。
2.2.5告知社區。
供水應急預案啟動后,總經理辦公室立即將消息披露相關媒體和網站,并通知公司熱線做好相應溝通工作。供水各分公司用短信、布告和電話形式通知到相關社區和用戶。
2.2.6終止條件。
氣象不符合應急預案啟動的條件或安全辦根據實際情況,判定可以解除應急響應,上報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決定退出預案。
2.2.7終止程序。
退出預案命令下達到現場指揮,各組成員退出包干區域,總經理辦公室處理善后工作,供水各分公司配合,預案結束。
2.3預案演練。
安全辦組織,供水各分公司根據防凍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制訂演練內容進行演練,并對演練進行評估和修訂。
2.4通信保障。
2.4.124小時嘉源服務熱線:
2.4.224小時公司門衛值班電話:
2.5極端嚴寒天氣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
2.5.1為確保供水安全,解決因低溫冰凍災害造成的供水問題,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損失,保證正常供水,想方設法最大程度地降低低溫冰凍天氣帶來的不利影響,保障基本生產生活的正常秩序,特制訂如下防凍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
2.5.2由供水各分公司組建現場閥門啟閉組。
2.5.3設置現場啟閉閥隊伍,每組2-3名成員,每支隊伍根據線路安排負責本隊伍的線路內的閥門啟閉工作。
2.5.4線路設置。
根據20xx年初寒潮期間小區凍表率排名,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制定《防凍應急啟閉閥門線路安排表》,原則上不影響醫院、學校、工廠用水,保障公共消防用水(提前通知消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5.5車輛安排。
由供水各分公司負責安排。
2.5.6預案啟動氣候條件。
氣溫達到﹣6℃以下,風力5級以上。
2.5.7限時供水時間:21:30—6:00。
2.5.8方案啟動。
供水各分公司接防凍應急領導小組宣布啟動極端嚴寒期間限時供水應急預案后,立即啟動本方案。指揮各相關人員執行預案,即時啟動方案并通知相關社區協助,通過社區、手機短信、農民信箱、微信等媒介以及電子顯示屏幕等多種形式,及時、準確發布供水信息。
2.5.9現場指揮。
供水分公司負責所管轄區域的現場指揮。
2.5.10方案啟動完成時限。
本方案啟動后,各組在1小時內迅速完成線路內所有閥門的啟閉工作,嚴遵限時供水時間段。
2.5.11操作要求。
2.5.11.2早上在規定時間前到達現場,緩慢開啟閥門,通過排污閥或消防栓沖洗半小時后,關閉排污閥或消防栓,以保證供水水質,完成開閥工作。
2.5.12注意事項。
2.5.12.1保證早上6:00已經開啟所有前一天晚上關閉的閥門,確保供水;
2.5.12.2閥門關閉后首選排污閥進行管道水放空,沒有排污閥的開啟消防栓放水,特別注意將排放的水放入下水道、綠化帶、河道內,不得直接排放在馬路上,以避免低溫結冰造成的安全隱患。
2.5.13方案的終止。
供水分公司接防凍應急領導小組通知終止極端嚴寒期間限時供水應急預案后,立即終止本方案。
2.5.14新建小區。
2.5.14.1針對新建小區管道、水表防凍方案,供水各分公司應組織進行現場檢查。如防凍措施不到位的,一并列入限時供水計劃中,新建小區的`高層用戶限時供水,以書面形式通知到小區物業,由物業負責操作啟閉增壓水泵。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實用14篇)篇六
為確保我縣主區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有序、高效地進行,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1統一領導,明確職責。
1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公司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領導小組成員職責明確、分工協作。
2統籌規劃,協調配合。
3供水安全應急保障體系應納入我縣公共安全應急保障體系,各部門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4依靠科學。
5充分利用一切先進技術、設備,采取科學方法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我縣供水實際情況制定。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城市供水區域內發生的下列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工作。
1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2取水口、引水管等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災、雨雪冰凍等導致取水受阻,機電設備毀損,輸配設施等嚴重損壞;。
4消毒、輸配電、凈水構筑物等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泄露;。
5城區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網遭受大面積破壞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
6傳染性區域疾病;。
7戰爭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導致水廠停電、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
8供水水質出現問題造成人員病、亡。
9調度、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第二條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
1、成立自來水公司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
隊長:__副隊長:__。
2、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__。
3、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分隊:(下設4個搶修小組)。
(1)管網搶修應急分隊;隊長:__。
(2)機械設備搶修、電器設備、液氯泄漏搶修應急分隊;隊長:__。
(3)水質污染搶修應急分隊;隊長:__。
(4)物資供應應急分隊;隊長:__。
(二)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主區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統一指揮對現場的救援,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
(2)根據應急處理的工作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并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3)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供水搶險救災、災害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供水秩序的工作。
(4)及時將災害性質、程度、范圍、處置舉措等報告上級相關部門。
(5)加強水質監測。在完善自身機構、設備、人員的基礎上,落實不能監測項目的協作單位。
(6)督促各部門制定相應的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實施預案,并監督其貫徹執行。
(7)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建立健全應急搶險、救災及救援隊伍。抓好職工安全教育工作,組織重點部門進行應急處理的培訓演練。
2、應急處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接報警工作。
(2)指導各有關部門制定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3)接到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后,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并將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部門。保持與各處置突發事件工作組、應急領導小組的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第三條預警級別。
本應急預案事故預警按一級至四級排序,其中,一級為最高級別預警。
(一)一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遭到破壞,造成全縣城停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液氯鋼瓶發生爆炸或嚴重泄露。
3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出現嚴重異臭、異味或毒理學、放射性、微生物指標出現嚴重超標,造成人員病、亡。
(二)二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事故,造成對供水區域內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液氯鋼瓶發生大量泄露。
3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部分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較大影響。
4水廠、加壓站、水庫供水、供電設施受到損害,造成市區供水壓力嚴重不足。
(三)三級預警。
1制水設施及管網受到損壞,造成對供水區域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
2液氯鋼瓶發生中度泄露。
3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廠水個別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一定影響。
4水廠、加壓站人員和設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四)四級預警。
1因制水設施出現故障,供水管網受到損壞,造成對供水區域內少部分居民終止供水。
2加氯設施發生輕微泄露。
3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設施和供水設施發生故障,致使用戶的管網水質個別水質指標出現輕度超標。
4水廠、加壓站人員和設施安全受到威脅。
(五)各級預警響應。
1一級預警:由縣級領導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并在現場親自指揮。
2二級預警:由局級領導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并在現場親自指揮。
3三級預警:由公司經理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并在現場親自指揮。
4四級預警:由公司分管經理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并在現場親自指揮。
第四條事件報告和現場保護。
6、12319,接到報告后,領導小組應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人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一經確認,應急領導小組或應急處理辦公室須立即向縣政府領導和公安機關110報告,并啟動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二)供水突發重特大公共事件發生,公司接到報告后,必須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4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件情況,協調組織事件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三)因搶救人員、恢復生產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四)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部門應在事件發生后按上級要求時限將事件快速報送應急領導小組,由應急領導小組核準后分別報送上級有關部門。
第五條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序。
(一)應急處理辦公室響應工作程序。
1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供水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后,經核實,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組長或副組長的指令,立即調集有關專業隊伍趕赴現場。
2現場指揮應立即召開現場分析會,采取相應措施,部署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各專業隊伍全面開展現場保衛、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
(二)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初期,事件部門及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搶險和處理,排除險情,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三)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件部門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在搶救救援和事件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六條應急搶險和救援。
(一)在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處理應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1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啟動實施相應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并隨時將事件搶險救援情況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應急處理辦公室應指令有關人員保證各類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情況詳明,指令準確,調集車輛、施工機械和物資,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3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事件現場的傷員搶救、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并及時調查事件現場,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應采取暫時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4水質監測部門應及時趕到現場了解水質污染情況,盡快做出水質分析報告,決定采取的措施。若系嚴重污染,危及供水區域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應報告應急處理辦公室,立即停止取、供水,同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并通知上級相關部門。
5水源嚴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強保護和使用其它可用水源進行供水外,必要時啟動各種自備水源連通供水管網供水,解決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同時將有關情況報請縣政府。
6機電設備、凈水構筑物、消毒系統等水廠生產運行設施由技術專業人員負責搶險搶修和采取應急措施恢復運行。
7必要時,迅速組織自救和疏散人員,如實報告事件發生原因、現場危險品存放情況以及控制危險源的方法,并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8要積極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二)有關部門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務。
1、公司辦公室。
(1)接到指令后要立即組織安全保衛人員趕赴現場,封鎖現場,維護秩序,搶救傷員,疏散職工和周圍群眾。
(2)配合公安機關實行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預防和制止破壞活動。
(3)組織協調重特大事故的調查,隨時掌握事態動向,及時報告進展情況。
(4)隨時掌握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變化,為上級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5)負責協調有關單位報告相關資料及信息,統計上報傷亡、損失情況。。
(6)按領導小組組長指令啟動供水調度預案,科學合理進行供水調度。
(7)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對外發布停水信息。
2、營業所、生產技術科等。
(1)負責并組織人員對機電設施、消毒系統、管網系統的災害進行搶險搶修,及時恢復運行功能。
(2)負責水廠構筑物發生倒塌時組織搶險,組織開展災后工程災害調查,核實受災情況和評估經濟損失。
(3)組織設計單位對所設計的項目進行檢查鑒定,提出搶修恢復方案和其它處理意見。
(4)協助領導小組制定恢復重建方案,指導恢復重建工作。
3、水質監測中心。
(1)加強觀察、檢測原水、出廠水、管網水的水質,確保水質符合國家標準。
(2)城市供水水源遭受污染時,應立即趕赴現場取樣,判明情況初估危害程度,并通知水廠采取相應措施。
(3)配合環保、衛生防疫部門做好水質污染應急處置工作。
(4)組織對水質污染災后調查,報告受災情況。
(5)抗洪搶險過程中,供水情況變化的觀察與報告。
(6)發生泄漏事故時,協助組織人員疏散和救援工作。
4、物資供應部門。
(一)地震、洪災、雨雪冰凍等自然災害工作預案。
1自然災害發生時,各部門值班人員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接到自然災害報告時,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召集全體人員組織抗災搶險工作。
3到達現場后立即組織搶險工作,確保人員、設備、設施安全。
4供電電源和供電設備被破壞時,采取的措施是:如能自己搶修的應及時指令電器設備搶修應急分隊積極進行搶修,爭取及時供水。如需供電部門搶修時,水廠應及時與供電部門聯系進行搶修。
5如造成引水管道損壞時,營業所管網搶修應急分隊應及時組織搶修工作,以便快速恢復供水生產。
6如損壞嚴重時,造成壺山水廠停產,較長時間無法恢復供水,由公司組織人員及時啟動供水應急預案,進行調配供水,以保證居民用水。
7公司利用送水車及消防車對一些受損程度較重的地方采取集中供水,水質監測中心及時趕赴各取水點進行采樣化驗,以確保水質合格,保證安全供水。
8公司積極組織災后設備修復工作,力爭最短時間內恢復供水。
(二)水源、沉淀池、濾池、加藥池、清水池防投毒預案。
1落實水廠對沉淀池、濾池、加藥池、清水池的專人管理,明確崗位責任制。
2明確沉淀池、濾池、加藥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控制外來人員參觀訪問,嚴把單位門口、濾池和各個出入口,嚴格執行各項登記、驗證手續,加強對有毒有害化學危險品管理,組織防范檢查,及時整改。
3水廠加強濾池技防措施,安裝實施24小時有人監視圖像記錄的電視監控系統。
4一旦發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統受到有毒化學物品污染時的主要措施:
(1)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污染擴散。
(2)及時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并派有關人員迅速檢測水源地、制水、供水設施和原水、出廠水的污染情況。
(3)由排險搶險隊伍配合有關部門清除污染。
(4)由搶險隊伍緊急搶修、更換設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證居民生活用水。
(三)液氯泄露事故處理預案。
1水廠值班人員應立即向廠領導及應急領導小組報警,及時按操作規程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的擴大,并接應救援力量。
2廠領導接到報警后,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到崗搶險,并向公司、上級有關部門、社區街道報警。
3現場指揮人員應迅速就位,有序地組織人員疏散,按各自職責分頭到現場指揮,并與指揮中心保持聯絡。
4發生事故的部門,應迅速查明事故的源點,泄露部位及原因,凡能經應急處理而消除事故的,則以自救為主。如泄露部位自己不能控制的,應開啟泄氯吸收安全裝置,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
5應急搶險人員根據指揮中心下達的搶險指令采取必要防護措施,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搶險,控制事態擴大。
6出現經緊急處置無法控制大面積泄露時,應迅速報110指揮中心。
7積極做好善后工作。
(四)爆管搶修預案。
1供水熱線或其它科室、部門以及值班人員接到重特大事件電話后,立即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營業所及時調整供水調度方案,并組織人員、設備、物資迅速趕赴現場。
2應急搶險人員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搶險。
3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由應急處理辦公室通過各類媒體發布相關區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釋工作。
1值班人員發現水質超標時,應立即停止取供水,并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2生產技術科應啟動供水應急預案,進行調配供水。
3水質化驗中心立即組織技術人員趕赴現場,進行事故原因分析,確定具體解決辦法并組織實施。
(六)防破壞工作預案。
1迅速撥打110。
2應急救援隊伍協助公安人員緊急救援疏散事發區內及周邊人員,營救傷員。
3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第八條監督與管理。
(一)應急處理供水突發公共事件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對在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時遲報、謊報、漏報、瞞報、誤報信息,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或在處理事件中失職、瀆職、不服從指揮、臨陣脫逃的人員以及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員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對在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四)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公司和事件發生部門應當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件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有關規定對部門和個人進行獎懲。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實用14篇)篇七
為了進一步加強衛生管理工作,著力提高處理應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建工新城飲用水衛生安全。
堅持以人為本,堅持預防為主,堅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檢查相結合,從小處著眼,處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學。
3.1組成
組長:副組長:成員:
3.2職責:
3.2.1負責調度、協調應急處理事故
3.2.2做好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的各項工作
3.2.3負責上報有關事故調查情況
4.1發現輕微污染情況,工程部必須在第一時間弄清事情發生的原因以及修復時間的長短,及時通告客服務中心,由客戶中心通知各用水戶。
4.2發現水體投毒,導致三人以上出現嘔吐、頭暈、腹瀉、暈倒或死亡,應立即采用應急預案:
4.2.1物業公司任一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二次供水領導小組,通知工程部立即停止運行二次供水設施,會同綜合部、醫務室核實情況,經核實后,由領導小組第一時間上報集團總公司領導、衛生防疫部門。
4.2.2綜合部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救護、治療病人,醫務室人員負責求助現場的醫療技術協調。
4.2.3工程部保護好現場狀況,了解事件經過,開展各項調查,分析原因;若需公安部門配合,經領導同意后,立即撥打報警電話。
4.2.4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善后處理。
4.2.5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取證、取樣工作。
4.2.6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復供水工作。
4.2.7在處理事故的同時,做好應急用水保障工作。并對水池、水塔、水箱、管網進行反復沖洗,等取水送檢合格后,方能供水。
4.3傳染病高發季度或傳染病暴發,應督導二次供水單位加大對水池、水塔、水箱余氯投放量,確保飲水衛生安全。
4.4如遇洪水,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等,必須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復沖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同時采用緊急供水措施,待管網恢復后,取水樣送檢合格,方能供水。
5.1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結束后,組織有關人員對水質污染事件的處置情況進行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置情況、病人救治情況、處置措施情況、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總結的經驗教訓,提出需該進的意見,后期的總結報告由綜合部進行存檔備查。
5.2對于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和處置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相關責任人,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6.1邀請主管的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6.2不定期開展模擬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演練,并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
6.3對各部門員工廣泛開展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和教育,指導員工以正確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實用14篇)篇八
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做好全市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故應急工作,指導應急搶險,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供水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公眾用水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城市供水條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金華市城鎮燃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東陽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東陽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東陽市行政區域內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活動。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是指因突然發生供水設施設備損壞、供水管網破損等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群眾停止供水及相關事故,危及公共穩定的緊急事件。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明確各有關部門、供水企業的職責及應急工作程序,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統籌協調,科學救援。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與合作,確保發生供水事故時,能及時準確傳遞信息,并快速處置。長效管理,依法規范。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企業規范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機制。
2.1風險識別
可能造成供水突發事故主要風險:
(1)水源污染風險:生物、化學品、病毒、放射性物質等造成污染。
(2)水廠生產事故風險:電廠、變電站發生停電事故導致供水企業、泵站(閘站)停產;調度、自動控制等信息系統遭受入侵、攻擊和失控、毀壞;次氯酸鈉、液氯、液氧、高錳酸鉀等危化品泄漏、爆炸等。
(3)供水管網事故風險:室外主要輸配管(隧)設施爆管、損毀等;井下作業等高危作業發生多人傷亡等;管網水水質受到污染等。
(4)自然災害風險:因地震、滑坡、臺風、暴雨、大雪、低溫、咸潮入侵等自然災害,導致機電設備毀損、水源水無法取用等影響城市大面積及區域供水。
(5)公共衛生事件風險:爆發大規模傳染性疾病,生產運營人員嚴重減員等。
(6)人為損害風險:因誤操作、施工危害、戰爭和恐怖活動等因素造成生產與供應系統損壞和停產、減產。
2.2事故分級
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按照其緊急程度、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四級: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2.2.1特別重大突發事故
特別重大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用戶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2.2.2重大突發事故
重大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2)計劃外造成3萬戶以上、5萬戶以下居民用戶連續停水 24 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 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2.2.3較大突發事故
較大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2.2.4一般突發事故
一般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的;
(2)5000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氣或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
上述劃分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3.1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東陽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內較大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水務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辦公室: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市水務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市水投集團總經理和市水務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副主任。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衛健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東陽分局、市氣象局、市水投集團、市消防救援大隊、國網東陽供電公司等單位有關負責人及各鎮鄉(街道)、開發區、管委會有關負責人。
3.2應急組織職責
3.2.1市指揮部職責
(1)實施東陽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決定啟動應急響應;
(2)領導和協調全市范圍內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貫徹落實市政府決定事項;
(4)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
(6)決定其他有關全市范圍內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事項。
3.2.2辦公室職責
市指揮部辦公室作為市指揮部辦事機構,履行全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承擔市指揮部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統籌城市供水應急管理,做好供水事故預防工作;
(3)督促指導供水企業單位制定相關預案,并做好預案備案工作;
(6)承辦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2.3成員單位職責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中的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和保障工作。
(1)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事故的新聞報道,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2)市發改局:負責城市供水設施、管網工程的項目立項,加強供水保障;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做好市場桶裝水的價格監管。
(3)市經信局:負責醫藥、食鹽的儲備管理等工作。
(4)市公安局:指導并參與事故前期搶救傷員、疏散群眾等應急處置工作,做好事故現場秩序維護、道路交通管制和重點目標安全保衛等工作,確保社會治安大局穩定、道路通行暢通;配合開展網絡輿情監測處置工作,及時研判事故引發的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情報線索,及時通報公安機關接報的突發事故信息。
(5)市民政局:協同做好事故影響人員疏散安置,組織做好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6)市財政局:負責為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財政資金保障,并監督應急資金的使用。
(7)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地質災害引發的事故處置,并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撐。
(8)市住建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城市的物業管理企業做好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清洗和善后工作,保證自來水能夠正常入戶;必要時,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協同做好供水中斷市域緊急運水供水工作。
(9)市交通運輸局: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做好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的運輸工作。
(10)市水務局:加強城市供水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單位制定、完善和實施城市供水事故防控技術方案;加強水情和水文資料分析;負責渠道泄洪、控制閘、電廠負荷的調度工作,保障水庫供水;做好管轄水庫、水源的應急管理工作,加強水質監控,及時處置藍藻等危害水質安全的危害因素;負責事故發生時水源水供給保障和調度工作。
(11)市衛健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心理康復工作;做好入戶自來水和臨時生活用水的水源、水質監測工作。
(12)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專家對本預案適用范圍內的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指導、協調現場救援工作,組織較大事故調查評估和處理等。
(13)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事故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預防次生事故發生。
(14)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支持應急搶修時市政道路、園林綠化的開挖與占用。
(15)生態環境東陽分局:負責水源地的環境保護和水質安全工作,做好預防、預警工作;組織指導事發地環境應急監測,分析研判事故現場污染狀況及趨勢變化,提出因事故引發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和污染區域防護措施,并負責協調和監督落實。
(16)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及時提供災害性天氣有關信息,提出防御對策與建議。
(17)市水投集團:成立應急指揮機構,作為突發事故第一響應機構,切實做好各項應對工作。負責自來水生產和供應,加強出廠水水質監測,保障水質安全;根據供水管網布局,合理調配供水管網壓力;制定自來水供應應急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落實自來水安全監測和事故預防預警工作,及時通報相關信息;組織自來水事故應急技術研究等工作。
(18)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中的搶險救援和火災撲救工作;必要時,協同做好供水中斷地區的運水保障工作。
(19)國網東陽供電公司:負責事發區域電力供應和損壞的電力設施搶修,保障應急用電。
(20)相關鎮鄉(街道)、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落實屬地管理原則,配合做好轄區內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置;在自來水長時間無法正常供應的情況下,及時查勘、保護和利用轄區內的其他水源,保障群眾生活用水需求,維護當地社會秩序穩定。
(21)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相關應急搶修及救援工作。
3.3 應急咨詢機構
建立東陽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作為市指揮部的決策咨詢機構。專家組由水務、城建、氣象、衛生、民政、環保、通信、應急救援、公安、交通、電力、安監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其職責為:對應急準備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分析會商,開展專題研究;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必要時參與事故調查。
4.1預防監測
有關責任部門要做好自然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供水企業負責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對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狀況進行評估并向市政府及供水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4.2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4 個等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一級預警(紅色):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突發事故。事故隨時可能發生,事態正在趨于嚴重。
二級預警(橙色):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突發事故。事故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三級預警(黃色):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故。事故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四級預警(藍色):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突發事故。事故即將來臨,事態可能會擴大。
4.3預警發布
市指揮部負責預警信息發布工作,依托現有預警信息發布平臺,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政務微博、微信、手機短信、智能終端、電子顯示屏等,在一定范圍內及時滾動發布預警信息,預警級別可根據需要作出調整。重要的預警信息發布后,及時報上級政府備案,同時通報有關單位。
4.4預警響應
進入預警期后,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準備或直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降低突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5.根據需要,對城市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采取臨時性工程措施;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性措施。
4.5預警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后,根據研判不可能發生突發事故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及時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預警期。
5.1 事故報告
5.1.1 報告程序
(1)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 110 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或者 119 指揮中心等有關部門報告。有關應急組織接到報告后,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突發事故,如屬于突發事故的,應直接上報供水主管部門。
(2)供水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核實并報告市指揮部和上級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或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各部門除根據管轄權限逐級上報外,可直接上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各應急組織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5.1.2 報告內容
報告應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處數;
(3)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5.2先期處置
5.2.1接到突發事故報告后,市政府立即成立市指揮部,按照事故等級,立即上報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部。
(2)市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成員趕赴現場,統一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研究決定現場指揮部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4)協調全市專業應急隊伍及物資裝備參與搶險救援;
(5)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協調新聞媒體開展突發事故報道,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6)組織開展損害評估;
(7)根據需要,向毗鄰市或者省有關廳局請求支援。
5.2.2突發事故發生后,市水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水投集團等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應當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在判定突發事故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的基礎上,立即報告市指揮部,同時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即時處置,開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態擴大。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處置要求,快速、高效開展聯動處置。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要服從現場指揮部調度,第一時間實施人員疏散、現場事故救援等工作。
5.3應急處置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記,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5.3.1處理自然災害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通過挖潛增強城市供水量,啟用備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備水源井,并對水質進行檢測,確保達到水質標準。
(2)對自然災害事件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設施與機電設備等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包括水廠清水池貯存水、局域管網水補壓井、自備井和社會庫存桶(瓶)裝水)和臨時供水設施。
(3)根據城市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實施多水源(引江水、地表水、地下水)聯合應急調度,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
(4)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5)調整城市供水優先次序:首先滿足居民生活、醫院、學校、機關、食品加工、賓館和餐飲用水;其次是金融、服務用水;再次是重點工業用水等。
(6)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7)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8)采取跨行政區域、跨流域和流域上下游水量應急調度,保證城市應急供水。
5.3.2處理工程事故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對工程事故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設施、機電設備和計算機系統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設施和備用系統,實施水量應急調度。
(2)調配和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移動式凈水設備、水質凈水裝置,以及家庭凈水器等應急供水設施。
(3)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4)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5)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5.3.3處理公共衛生事件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關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污染的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停止供水并及時處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2)啟動城市備用水源,實施應急供水;對受污染的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及沿岸污染水域實施加密監測,及時向環保部門、衛健部門、市政府報告污染狀況和水質水情數據,并向下游通報情況。
(3)增加備用源供水量,適時啟用封存的備用水源井或者新鑿水井,由衛健部門對其水質進行化驗,確保達到飲用水標準。
(4)調配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移動凈水設備、水質凈化裝置,以及家庭凈水器等應急供水設施。
(5)根據城市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
(6)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7)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8)根據重點污染企業廢水排放和重點排水企業檔案,加強對重點排污企業的監管力度,限產或停產。
(9)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5.4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故處置結束后,經現場檢測、評估、鑒定和專家論證,確定突發事故已經得到控制的,由市指揮部報省級應急指揮機構通過后,決定終止應急響應;較大及一般突發事故的應急響應終止由市政府負責。
5.5信息發布
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由市指揮部協調發布,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保及時、準確、公開向社會公布。參與突發事故處置的有關部門和個人,不得通過非正常渠道外泄相關事故信息。重大情況發布報市政府決定。
6.1 善后處理
市指揮部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對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按規定給予補償。妥善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按規定給予賠償、撫恤或補助。做好后續的修復重建工作,盡快恢復正常供水。
6.2調查、評估與總結
6.2.1調查評估
突發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特別重大突發事故由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重大突發事故由省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較大突發事故由金華市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一般突發事故由東陽市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
市指揮部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整改,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6.2.2總結
城市供水應急終止后的1個月內,市水務局應向市政府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發生事故的供水系統基本情況,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估,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結論,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主要經驗教訓,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7、應急保障
7.1 指揮通信保障
市指揮部辦公地點設在水務局,配備通信設備,滿足指揮決策、應急協調和對外聯絡的需要,主要包括: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響應網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網絡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指揮部同市政府、市應急響應部門、有關單位和應急專家工作組通信聯絡的需要。通信主管部門要做好應急響應期間的通信保障,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隨時接收市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應急成員單位有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應急響應期間,電力部門應保障城市中心調度室、各制水廠的電力供應,確保制、供水生產及管網運行調度正常。
7.2 隊伍保障
建設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由市水投集團和消防救援大隊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市水投集團要成立應急管理機構和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搶險設施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2)專家咨詢和技術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應急管理、安監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運行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搶險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市政府和上級有關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城市供水企業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和信息交換。
7.3 裝備保障
城市供水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指揮協調緊急情況下供水設施搶險設備、物資的儲備和調配。供水企業儲備的常規搶修機械、設備、物資應滿足搶險急需,每年更新,并報市指揮部備案。
市指揮部依法依紀,對在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的,予以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供水突發事故重要情況的;
(2)未按照職責規定,完成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的儲備、維護的;
(3)在事故處置中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擅離職守的;
(4)在對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中不配合,或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5)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9.1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水務局負責管理、更新與解釋,市水務局定期召集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審,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9.2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實用14篇)篇九
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據本校實際,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組長:xxxxxx(校長)
副組長:xxxxx(副主任)
成員: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師
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項要求,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副組長負責工作的協調和反饋,成員負責工作的具體實施。
取暖方式:鍋爐房采用電子速熱裝置取暖,各室為暖氣片供暖。取暖時間: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圍:全校幼兒園及小學的教室和專業室、功能室。
1、取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每天對鍋爐,各室內外等進行巡查,并記錄在冊,指定專人(我校為任桂林)整理記錄定期上報,學校要將相關記錄留檔備查。
2、事故報告
鍋爐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設備等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向廠家應急人員報告,請專業人員前來處理,學校做好記錄工作。
當出現如停電或其他安全事故時,學校安全取暖領導小組轉為安全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立刻撥打電話求助,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情況,并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事件發生后,做好學生安撫工作,及時查請事件發生起因,做好事件的發展分析、預測,開展救援工作宣傳,配合其他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確保師生減少或不受傷害。
1、學校應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防燙、防觸電等安全教育,讓學生拿握安全預防的基本知識和方法,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事故能力。
2、加強對相關安全預防知識的宣傳,讓師生們時刻注意安全。
3、加強安全課教育,定期開展安全知識講座。
4、切實進行安全預警演練,提高師生預防自救自能力
xxx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實用14篇)篇十
創建目的。
工作原則。
制作依據。
山陽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的制定主要基于《xxx水法》、《xxx水污染防治法》、《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意見》等法律、行業規章、文件等。
適用范圍。
山陽區農村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用于指導全區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適用于本區農業相關兩個事務所,21個行政村內萬農村人口。
自然地理狀況。
山陽區位于焦作市區東部,西與解放區相鄰,東與馬村區相鄰,全區平方公里,區內以山門河、甕河、群英河為主要排水河。
山陽區屬暖帶大陸季風型氣候,四季分明,干旱頻繁,雨熱同季,全年平均氣溫攝氏度,多年平均降雨量600mm以上,雨量集中在7、8、93個月,約占70%。
指揮系統。
為了加大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科學指揮力度,我區成立了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政府區長任組長,常務副區長、主管農業副區長任副區長,區發展改革委員會、水利局、財政局、監察局、衛生局、山陽公安局、環境保護局、山陽國土資源分局和相關事務所成員,領導小組設立了事務所,事務所設立在區水利局。
的責任。
我區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責任分別如下
區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思想認識到位,決定指揮到位,資金投入到位,及時組織不同等級警報響應的工作會員、工作配置,指揮部門聯動,協調指導和宣傳。
區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的日常工作。
區發展改革委員會與有關部門合作編制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計劃,制定計劃發行、建設監督工作和應急經費計劃。
區財政局對該區飲水安全辦公室進行正常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和各種警報所需經費的及時安排、撥號和管理。
區衛生局負責農村飲用水安全水質定期監測和各種預案臨時水質監測工作及其監測資料整理分析報告。
區環境保護局負責水環境監測和各種警報狀況下的水環境保護工作。
山陽公安局負責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區域內的治安管理。
山陽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正常和各種警告狀況下飲用水工程建設用地的審查、批準。
各事務所負責上級警報等級和應對措施的貫徹,組織飲用水工程建設的施工安排。
預防。
信息監測和采集。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實用14篇)篇十一
(一)取水值班人員需在1分鐘內告知運行班長和廠長。
(二)運行班長應及時要求停止取水,并安排當班人員關閉進水閥,濾池出水閥。
(三)廠部安排化驗人員到取水口和反應、沉淀、濾池、送水泵房取樣化驗,化驗人員要及時將情況通報廠部。
(四)運行班長在要求停止取水后,應立刻與中心調度聯系,并報告清水庫水位運行情況,對送水進行減壓運行。
(五)廠長及相關處置人員(節假日及下班后為機電值班人員)應即刻趕往事故現場,根據生產工藝中水受污染情況出動事故應急小組。
(六)在事故應急小組的幫助下,對反應、沉淀、濾池內的污染物進行處理。
(七)反應、沉淀、濾池內的污染物處理完成后,當班班長在泵船當班人員作出取水口無水源污染物匯報后,與中心調度聯系,恢復正常運行。
(一)在1分鐘內告知運行班長及廠長。
(二)運行班長應及時要求停止取水,并安排當班人員關閉進水閥、濾池出水閥,避免渾水進入清水庫。
(三)由運行班長通知加礬人員查看加礬設備運行情況,并向廠長匯報。
(四)運行班長及時將廠內設備突發故障情況告知中心調度室。
(五)廠長安排維修人員檢查加礬管道與計量泵是否正常,若有異常情況,應立即進行搶修。
(六)當設備搶修完成后,通知運行班長,進入正常生產。
(七)運行班長將生產情況向中心調度進行匯報,并按其要求安排生產。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實用14篇)篇十二
(一)省水投金沙水務公司負責供應龍泉社區、金壩村兩個村(社區)。
(二)20xx年至20xx年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34個,工程覆蓋龍泉社區、金壩村、同心村、金巖村、沙興社區、大龍村、新寨村、馬場村、城墻村、中坪村、秀山村。
(三)20xx年至20xx年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3個,工程覆蓋同心村小坪寨、新寨村、馬場村、秀山村、中坪村、金巖村、沙興社區。
(四)農戶自建自流水源保障供水。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加強應急供水的組織保障,結合我鎮實際,成立禹謨鎮應急供水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黨政辦公室,王開鼎任辦公室主任,肖朝富、嚴富強、余欣欣負責具體辦公。
(二)應急供水取水點。
1、因干旱可能發生季節性缺水的應急供水取水點:
(1)同心村小坪組41戶167人。
(2)新寨村高寨組26戶95人。
(3)沙興社區大寨組大寨30戶114人、大巖洞16戶68人、平子上7戶23人。
(4)大龍村李家溝組山腳坡7戶30人。
(5)金巖村丫口田組10戶31人、茶園組26戶78人。
(6)中坪村馬場坡2戶8人。
2、其它因雪凝、地災等引起水源枯竭及水源污染引起的突發事件時的應急供水取水點由各村(社區)指揮長確定。
(三)明確工作原則。
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堅持“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長效管理、落實責任”的原則。充分利用工程蓄水池、應急水塔、小水窖等多形式進行裝置蓄水,引導農戶購置膠桶、蓄水缸等設備緩解季節性缺水壓力,確保群眾飲水安全。
(四)強化應急舉措。
如遇持續干旱、雪凝、地災等引起水源枯竭及水源污染引起的突發事件時,鎮政府立即啟動應急供水機制。由村(社區)聯絡員向涉及的指揮長報告,指揮長立即向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情況,應急小組立即趕往現場,迅速組織實施修復、應急等方面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調度水車拉水及必要的取水設備,通過大喇叭、電話、微信等方式通知群眾到現場取水,無能力到現場取水的由干部送水上門,解決群眾生活用水。
(一)提高站位。各村(社區)、各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切實把應急供水保障農戶飲水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壓緊壓實各指揮長、村(社區)、部門工作職責,確保應急供水保障工作落地落實。
(二)強化聯動。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強化聯動,在接到反映農戶缺水信息時要反映迅速,組織有序,確保在第一時間解決農戶飲水難問題。
(三)加強宣傳。各村(社區)、鎮水務站要加強對農戶節約用水的宣傳引導,杜絕浪費水資源,用好用活水利工程管護機制,發動群眾監督愛護水利設施設備,確保水利工程運行正常,群眾飲水安全得以保障。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實用14篇)篇十三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副校長)。
成員:
2、救援救護小組:
組長:
成員:各處室安全員保安人員7名。
3、善后處理小組:
組長:
成員:
4、事故調查小組:
組長:
成員:
1、總務處每日巡視發現、教師職工、學生發現應立即報告總務處。總務處與校醫、辦公室專職安全員到場查看。如果屬實,立即報告分管校長,啟動應急方案。辦公室向都成市教育局、公安局報告,校醫向都成市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2、總務處配合辦公室,立即封鎖現場,等待主管部門處理。
3、校長立即主持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布置實施應急方案。
4、教育處通知各班;教務處通知各教研組;總務處通知食堂、學生公寓、教師宿舍、以及相關部門,停止使用飲用水。
5、學校各部門按照政府主管部門制定方案,配合實施處理方案,直至恢復正常供應飲用水。
6、教育處立即組織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保持學校良好秩序。
7、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召集有關人員布置任務,迅速投入到搶險、救護和善后工作的處理等各工作之中。
8、由辦公室負責及時向上級匯報突發事件的進展情況。接待媒體、學生家長和教職工家屬,處理善后工作。
1、事發現場組織活動的負責人或任課老師要迅速組織學生自救互救,能到學校醫務室治療的,迅速送達,由校醫診治。
2、受傷學生、教職工不能移動或情況不明的,要立即通知校醫迅速到達現場實施救治。根據病情及時撥打“120”請求醫療救助。
3、總務處籌措資金,安排車輛由校醫護送到醫院救治。
4、由辦公室負責及時向上級匯報事件的進展情況,立即通知學生家長、教職工家屬,接待媒體和學生家長、教職工家屬。
生活供水應急預案(實用14篇)篇十四
根據xx縣環境保護局《關于轉發(進一步加強我省農村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沐環函12號)的文件要求,為有效防止和應對我鎮突發飲用水水源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飲水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黃丹鎮刑行政區內發生的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
在縣環保局和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黃丹鎮突發飲用水水源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黨政辦、由吳林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由黨政辦負責日常事務工作。
(一)鎮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按照相關規定及時上報轄區內發生的較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
2、貫徹執行國家環境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上級環保部門的及鎮政府關于應急工作的指示要求。
4、負責應急工作的決策、指揮與協調各部門合作。
5、部署轄區內應急工作的公共宣傳和教育,統一發布應急工作信息。
(二)辦公室職責。
1、根據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信息,根據領導小組的指示,將重大事件的發生情況上報鎮政府和縣環保局。
2、負責將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得情況及時向鎮有關部門通報,并協助領導小組做好與鎮有關部門之間的聯運工作。
3、負責在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處理期間本鎮內部各部門的組織、協調及后勤工作。
(一)迅速報告。
(二)快速出動。
(三)現場控制。
(四)現場調查。
(五)情況上報。
(六)污染警戒區域的劃定及消息的發布。
(七)污染跟蹤。
(八)調查取證。
(一)終止應急的的條件。
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達到下列情形之一時,即可終止應急程序:
1、本次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產生的條件已經完全消除,污染情況得到完全控制,發生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質得到恢復。
2、采取了有效應急措施和防護措施,保證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水平。
3、本次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對供水系統的影響已消除,供水系統已全面恢復正常。
(二)應急終止程序。
確認具備應急終止條件后,請領導小組批準后宣布應急終止,必要時,由鎮政府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公告。
本預案至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