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成功與團隊合作、市場競爭力和商業策略密切相關。公司是指經過注冊合法的、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經濟活動的組織,它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為社會創造了大量的財富和就業機會。如何提高公司的競爭力,成為行業的領導者?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總結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管理經驗分享,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裝飾公司協議(精選12篇)篇一
裝飾用工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裝飾用工合同期限。
裝飾用工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全面負責施工工程,制定施工工程計劃、方案、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對工程施工進行監督、檢查及管理。
(二)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甲方提供裝飾材料,乙方自備工具。
(四)乙方應當提高自身的勞動技能,提高安全意識,嚴格遵守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五)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未按甲方的施工要求,造成工程未按時完工或者工程未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由乙方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費用。
(六)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的操作過失,造成裝飾材料損壞的,應由乙方賠償甲方的材料損失。
(七)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的過失或者違章作業,造成自身傷亡或者他人傷亡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八)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
(九)乙方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須向甲方請假,并經過甲方同意。
第三條勞動報酬。
(一)勞動報酬按乙方工作工程量支付,單價以雙方協商價格為準,
(二)工程全部合格完工后三周內,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施工過程中,乙方如需用錢,可依借貸方式向甲方借款并附借條。
第四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裝飾用工合同。本裝飾用工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如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裝飾用工合同。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
裝飾公司協議(精選12篇)篇二
年齡。
住址。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做好自身的事故防范;。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和本工種應配備的安全防護用品;。
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酒后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隨地大小便;。
4、在現場不得嘻戲打鬧及偷盜,不得從高處向下看等危險動作;。
5、懂得防火知識及安全知識,非電工不得擅自接電及改動臨時電路;。
6、不得私自移動、覆蓋及無故施工滅火器材;。
7、電工操作應遵守相關要求及施工規范,不得造成隱患;。
9、電工、電氣焊工等特殊工種都要“持證上崗”,都要遵守操作規程及相關規范;。
11、高處作業必須配有踏板,系好安全帶,系好防滑繩;。
12、作業前必須檢查好電源線,防止損壞,漏電造成觸電事故;。
13、木工作業應遵守造作規程,做好安全防護,刨花木屑等日產日清,避免發生火災;。
14、油漆作業應戴好安全知識,保持通風良好,不得在庫房內調漆,必須做好防火措施;。
15、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指揮,發生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
16、我本人同意本協議規定并嚴格執行。
個人簽字:
注:本安全協議自簽字后生效,有效期自進場工作后至離開本工作崗位后自行失效。
裝飾公司協議(精選12篇)篇三
甲方(公司):
乙方(個人):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
住址:
裝飾用工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裝飾用工合同期限。
裝飾用工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全面負責施工工程,制定施工工程計劃、方案、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對工程施工進行監督、檢查及管理。
(二)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甲方提供裝飾材料,乙方自備工具。
(四)乙方應當提高自身的勞動技能,提高安全意識,嚴格遵守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五)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未按甲方的施工要求,造成工程未按時完工或者工程未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由乙方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費用。
(六)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的操作過失,造成裝飾材料損壞的,應由乙方賠償甲方的材料損失。
(七)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的過失或者違章作業,造成自身傷亡或者他人傷亡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八)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
(九)乙方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須向甲方請假,并經過甲方同意。
第三條勞動報酬。
(一)勞動報酬按乙方工作工程量支付,單價以雙方協商價格為準,
(二)工程全部合格完工后三周內,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施工過程中,乙方如需用錢,可依借貸方式向甲方借款并附借條。
第四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裝飾用工合同。
(一)本裝飾用工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如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裝飾用工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裝飾用工合同條款,經裝飾用工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裝飾用工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
(三)如甲方訂立勞動裝飾用工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裝飾用工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裝飾用工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裝飾用工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裝飾用工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5.本勞動裝飾用工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已經出現。
(五)本裝飾用工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裝飾用工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或送勞動教養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6.甲方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
第五條違反裝飾用工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裝飾用工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勞動裝飾用工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雙方可以解除勞動裝飾用工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終止、解除勞動裝飾用工合同條件,在未經對方同意而解除勞動裝飾用工合同的一方,按實際造成的損失賠償。
(三)乙方對在裝飾用工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公司的商業信息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乙方泄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爭議解決。
(一)雙方履行本裝飾用工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二)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雙方都應繼續履行裝飾用工合同,保持施工連續,并保護好已完工程。
第七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三)本裝飾用工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四)本裝飾用工合同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裝飾公司協議(精選12篇)篇四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決定將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現就有關事項簽訂本裝飾裝飾用工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工程名稱:
二、工期??天完工: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工程質量標準。
按甲方的規定要求為準。
四、安全責任。
1)乙方在施工期間,施工人員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承擔一切費用,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乙方在施工期間,施工人員造成甲方的利益損失,由乙方賠償給甲方。
五、付款方式。
裝飾用工合同生效后,進場施工15天后,甲方預付給乙方工程款20xx0元整(人民幣)。
六、其他具體規定。
1)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
2)施工期間,甲方提供房門鑰匙給乙方保管,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七、附則。
1)本裝飾用工合同由甲、乙雙方直接簽訂,裝飾用工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本裝飾用工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手印)后生效。
2)附件同樣具有裝飾用工合同法律效力。
3)裝飾用工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簽訂后期服務協議。
甲方(簽字):甲方簽章(手印):
乙方(簽字):乙方簽章(手印):
簽約地點:
甲方聯系方式:
乙方聯系方式:
裝飾公司協議(精選12篇)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精神,按《民法典》有關條款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供應裝飾裝修材料(以下簡稱材料),合作經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1、甲、乙雙方總部直接簽署合作協議,建立合作關系。
四、產品價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的價格為裝飾公司統一供貨價、材料現行市場最低限價及市場標價。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價格制度,不得低于甲方材料現行市場最低限價銷售,否則視為無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3、甲方保留對向乙方供應材料價格的調整權,并在調整價格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時將該材料的最新價格提供給乙方。
五、結算方式。
主材款由甲方直接與終端用戶按實際發生材料量和終端用戶訂單價格結算,而后甲方及時將結算情況回執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終端用戶驗收簽字的安裝確認單,以便進一步辦理相關手續。
六、甲方權利、義務。
1、權利:
(1)對于乙方違反甲方價格政策及結算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協議。
(2)對于乙方擅自違約的行為,甲方有權扣除部分利潤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3)對于乙方蓄意擾亂甲方銷售市場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
(4)對于乙方攻擊、貶低甲方產品,損壞甲方品牌形象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做出合理解釋,情形嚴重的,終止合作協議;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5)如因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內對甲方產品的技術、價格以及合作的其它機密發生泄漏以致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2、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產品目錄、產品說明書、技術標準、檢驗檢測報告、價格表等文件、資料;甲方應指定專人與乙方進行接洽。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3)甲方在產品裝卸、運輸及安裝過程中,應遵守雙方約定的要求,并遵守乙方作業環境的要求。
(4)甲方應對所供產品的安裝承擔保修義務,保修期為_________年,自安裝之日起算,甲方在其所供產品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向終端用戶履行保修責任及義務。
七、乙方權利、義務。
1、權利:
(1)乙方可以指定下屬分公司(分店)與甲方指定的專賣店進行合作。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產品,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
(3)乙方對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時安裝的可以按民法典的約定,提出賠償。
2、義務:
(1)乙方積極向終端用戶介紹、推薦甲方的產品。
(2)乙方積極協調甲方與終端用戶的`主材供需事宜。
(3)乙方按終端用戶需求,應提前七天向甲方或甲方授權裝飾公司會員店訂購所需產品,按甲方制定的標準文本進行填寫,注明所訂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時間、地點、聯系電話及收取的訂金金額(訂金金額不得高于_________元人民幣)等。
(4)乙方應授權指定專人(含分部)與甲方進行接洽,代表乙方行使權利并對行為負責;如被授權人發生變故(調離崗位、離職等),乙方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及時通知甲方所引起的后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產品的技術、價格及合作的其它機密給予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
1、本協議規定終止之日前30日,雙方協商續約事宜。
2、本協議規定終止之日后沒有續簽的,本協議自動解除。
3、本協議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本協議自動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戰爭、嚴重自然災害、國家政策或法規等因素使本協議不能正常執行,本協議自動解除。
九、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簽署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參照本協議第九條第1款解決;如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交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訴訟解決。
3、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裝飾公司協議(精選12篇)篇六
乙方:
為了更好地促進甲、乙雙方業務的開展,進一步規范市場,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精神,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購裝飾裝修材料(以下簡稱材料),合作經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合作品牌:
二、合作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三、合作方式:
四、產品價格:
3、甲、乙雙方如有特殊客戶要下浮售價,必須經過雙方負責人協商并作出書面意見方可按比例扣除雙方應得返利,否則按正常成交價返利。
4、乙方促銷產品需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五、送貨,補貨、退貨制度。
六、結算方式。
七、甲方權利、義務:
1、權利:
(1)甲方可以指定下屬分公司(分店)與乙方指定的專賣店進行合作;
(2)甲方對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產品,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
(3)甲方對乙方不能按合同及時供貨的.可以按合同法的約定,提出賠償。
(4)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及時返還甲方應得的返利。
(5)對于乙方擅自違約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補償;
2、義務:
((1)甲方積極向終端用戶介紹、推薦乙方的產品;
(2)甲方積極協調乙方與終端用戶的主材供需事宜;
八、乙方權利、義務。
1、權利:
(2)對于甲方擅自違約的行為,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補償;
(3)對于甲方蓄意擾亂乙方銷售市場的行為,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
2、義務:
(2)乙方有義務給甲方提供產品相關知識的培訓;
(3)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九、合同的解除:
1、本協議規定終止之日前30日,雙方協商續約事宜;
2、本協議規定終止之日后沒有續簽的,本協議自動解除;
3、本協議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本協議自動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戰爭、嚴重自然災害、國家政策或法規等因素使本協議不能正常執行,本協議自動解除。
十、其他條款: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電話:電話:
傳真:
日期:
裝飾公司協議(精選12篇)篇七
經甲乙雙方商定,本著市場經濟原則,在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雙方協商議妥本協議以下各條款,共同監督,嚴格遵守。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公司代表: 公司代表: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裝飾公司協議(精選12篇)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精神,按《合同法》有關條款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供應裝飾裝修材料(以下簡稱材料),合作經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如下合作協議:
“地板(含安裝)及輔料”
1、甲、乙雙方總部直接簽署合作協議,建立合作關系。
2、甲方分公司或分店與乙方天津總代理簽署相關合作協議。
1、乙方向甲方提供材料的價格三選一:______。
(1)供甲方價格表。
(2)材料現行市場最低限價的80%。
(3)市場標價的60%。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價格制度,不得低于甲方材料現行市場最低限價銷售,否則視為無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3、乙方保留對向甲方供應材料價格的.調整權,并在調整價格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時將該材料的最新價格提供給甲方。新產品新定合作協議。
1、月結。
2、季度結。
3、半年結。
4、年結。
互相遵守誠信、平等、互惠、互利原則,提供符合協議約定的產品。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簽署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如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交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訴訟解決。
3、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
地址:
授權代表:
電話: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地址:
授權代表:
電話: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裝飾公司協議(精選12篇)篇九
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訂立合同合伙人:
姓名:z姓別:z年齡:z歲身份證號:z:地址:z省z縣z鄉。
姓名:z姓別:男年齡:z歲身份證號:
z:地址:z省z縣z鎮。
第二條:合伙宗旨:
1、應遵循誠實守信、平等自愿、精誠合作、堅持原則、齊心協力、
共謀發展的經營發展宗旨。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1、(z市z裝飾設計工程有限企業)裝飾設計有限企業。
第四條:合伙期限:
1、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z(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叁萬陸仟肆佰元整,擁有股份52股,每股股金(柒佰元)整。
2、合伙人z(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叁萬叁仟陸佰元整。擁有股份48股,每股股金(柒佰元)整。
3、總股數(100)股,每股股金(柒佰元)整現金。
4、各合伙人的出資,于20xx年11月1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時,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合伙人出資共計人民幣柒萬元整。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按合伙人擁有股份財產比例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投股比例補交個人財產并按比例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轉讓。
1、入伙:
1.1、需承認本合同。
1.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1.4、為了擴大經營規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以按投股比例,各合伙人可以增加合伙出資。
1.5、新合伙人入伙時出資股金按當時企業盈利股金金額計算,未有盈利則按當時(即開始入伙所規定股金額計算)。
1.6、新合伙人入伙時應依法訂立書面協議,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
1.1、需有正當理由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方可退伙。
1.2、不得在合伙企業不利時退伙。
1.3、退伙需提前叁個月告知全體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1.5、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人造成損失應進行賠償,一般按本合伙人所投入股份總金額的10%-20%計算賠償。
1.6、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1.7、因業務擴展,資金周轉不靈或需彌補虧損時,因合伙人單方面原因不能。
夠及時繳付相應比例股金作為公共財產,而導致公司破產或退伙造成損失,此合伙人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一般為本合伙人所投入股份總金額的10%-20%計算賠償。
1.8、合伙人沒有按合約規定,沒有按時繳納股金時,另一方可要求解除合約,
并讓對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1.9、其它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時,經半數以上股東人數同意。
可解除合同,并讓違反協議規定的股東賠償相應的損失。
3、出資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職責權利。
1、zz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1.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1.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1.3、出售合伙產品(貨物),購進常進貨物。
1.4、共同清算合伙債務。
1.5、合伙負責人在支付貨款和報銷其它相關費用時必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做好帳目結算與登記工作。有權核查合伙人的公共財產帳目。
1.6、有權支配一定數額的現金審批工作,但必須告知其他合伙人。
1.7、合伙負責人負責協助監督業務的洽談與合同的擬定及簽約工作。
1.8、經過股東會議討論,有權解聘,聘用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工。
1.9、有權主持召開股東、員工會議,并負責提前1天通知各合伙人及員工。
1.10、依企業利益為基礎有權審批材料的申購工作。
1.11、有權制定和監督企業的經營計劃和管理章程。
1.12、有權及時修改合伙企業章程和經營發展計劃,并提請股東會議討論決定。
第九條合伙負責人責任義務。
1、合伙負責人應對每一個合伙人負責,做好日常事務的處理與管理工作。
2、合伙負責人應對合伙企業負責,應積極主動做好合伙企業的業務擴展計劃,市場業務調查開拓計劃以及責任目標計劃和年度工作開展計劃等。
3、合伙負責人根據市場需要和合伙企業發展狀況,有責任及時組織召開股東會議,討論修改合伙企業各項目標計劃和企業管理制度。
4、合伙負責人應對合伙企業的盈虧負責。
5、合伙負責人必須做好員工的工作考核、督導與工作責任分配工作。
6、合伙負責人對合伙企業所產生的法律糾紛由全體合伙人負責。
第十條:合伙負責人享有的待遇:
1、享有合伙企業事務的知情權。
2、享有合伙企業提供的車費、通信費和業務洽談費的報銷待遇。
3、享有企業最高標準的經理工資待遇。
第十一條:合伙負責人的福利標準。
1、合伙負責人每月基本工資經理共計(3500元/月),副經理共計(320xx/月)。
第十二條其它合伙人的職責權利:
1、不參與合伙企業的日常管理,但有監督工作的權利。
2、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4、參與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5、有權申請召開股東會議。
6、有權向股東建議解聘合伙負責人的職務及解除普通員工的勞務關系。
7、有權監督合伙負責人的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向股東會提出合理整改意見。
8、責人公開帳目和進行帳目查詢核對工作。
9、有權參加合伙股東會議和合伙企業其它活動。
第十三條:合伙人的責任與義務。
1、合伙人應及時向合伙企業負責人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議。
2、合伙人應承擔相應的風險,應積極主動的查詢相關市場業務信息,及時反饋。
3、合伙人應對合伙企業的盈虧負責。
4、合伙人應按時參加股東會議和各項決策會議。
5、合伙人不能直接參與合伙企業的日常操作管理,但有監督權并向合伙負責人反饋情況。
第十四條合伙人的福利標準。
1、其它合伙人不參與日常經營管理的按擁有股份比例收受盈利,未有工資待遇。若參與公司日常運營管理的按職務發放工資。
第十五條:合伙人享有的待遇:
1、享有合伙企業事務的知情查詢權。
2、享有合伙企業組織的一切娛樂活動。
第十六條:合伙人的其它約定:
1、合伙人的外出業務聯系費,應酬費、電話費、車費可憑相關單據經全體合伙人認可方可報銷。
2、合伙人的上下班車費應自行負責承擔。
3、合伙人每月電話費報銷計算方式為:每月通迅話費給予報銷300元,另外超出自行承擔。
4、企業裝修款收繳時應讓客戶存入公共銀行帳號,一般情況下不許私自收現金。若有特殊情況應向其它合伙人說明情況并及時把收回的款項存入企業公共帳戶,并及時通知分管財務人員做好帳目結算工作。
第十七條:合伙人的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若有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企業公共財產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企業競爭的相關業務。
3、禁止合伙負責人再加入同行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人另外發行合同。
5、禁止合伙人介紹自己的親屬及朋友入伙出資。
6、合伙人嚴禁利用職務,工作之便,侵吞挪用合伙人公共財產,或做有損合伙人利益的事,若有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罷免其職務,提出警告,并賠償相應的損失。
7、合伙負責人嚴禁隨意提拔任命,罷免各級管理人員應嚴格執行人事管理制度,并征的全體合伙人的同意。
8、合伙人嚴禁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和聯系其它業務來私自獲取相關利益,若有所收回扣及相關利益全部算入公共財產,并給予相關處罰。
9、各合伙人嚴禁報銷與企業發展和企業無關的一切費用。
10、若合伙人違反以上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退伙。
第十八條:合伙負責人的選聘條件。
1、具有相應的資歷、專業知識。
2、具有三年的同行業管理操作實踐經驗。
3、具有很強的責任心、紀律觀念、時間觀念、集體榮譽觀念。
4、具有公正廉明、無私奉獻的.精神。
5、無相關社會債務關系。
6、遵紀守法、無犯罪記錄。
7、具有創新意識,擁有吃苦耐勞、拼搏開拓市場業務的能力。
8、合伙負責人必須從合伙人內部進行選聘,不得選未入伙的成員擔任負責人。
第十九條:合伙企業執行機構流程圖。
第二十條:合伙企業執行機構規程。
1、經理、副經理為合伙企業負責人,并代表股東會行使相關權力。
2、經理負責合伙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和監督以及工程質量檢驗,業務市場的開拓,技能創新以及帳目的監管理工作,并負責采購材料的檢驗核實工作。
3、副經理對經理負責,做好合伙企業日常經營管理和人員分配工作,并負責申購材料的采購工作,和業務市場的調查開拓工作,同時做好帳目的核查監督管理工作。
4、其它班組應按工作標準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十一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以后發生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1、合伙期屆滿。
1.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1.3、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1.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1.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2.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法律機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格參與分配。
2.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開始出資比例承擔。
第二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合伙人之間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自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
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2.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違約責任: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實際損失賠償其它合伙人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若本協議有關規定跟《合同法》《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有沖突時,依《合同法》《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訂立簽約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效并開始營業。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其它:(補充:企業盈利分配時間在每年的中旬(7月)份前半個月進行清算)。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合伙人(蓋章)年月日。
合伙人。
(蓋章)。
日期
裝飾公司協議(精選12篇)篇十
訂立協議雙方:
××建筑工程公司(甲方)
××裝修設計公司(乙方)
為發揮雙方的優勢,共謀發展,并為今后逐步向組成集團公司過渡,雙方經過充分友好的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一、建立密切的技術合作關系,今后凡甲方承接的工程,裝修設計任務均交給乙方承擔。
二、乙方保證,在接到任務后,將立即組織以高級工程師為領導的精干設計隊伍,在10日提出設計方案,并在方案認可后一個月內完成全部設計圖紙。
三、為保證設計的質量,甲方將毫無保留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一切建筑技術資料。
四、裝修施工隊伍由甲方組織,裝修工程的施工由甲方組織實施。施工期間,乙方派出高級工程師監督施工,以保證工程的質量。
五、甲方按裝修工程總費用的千分之×向乙方支付設計費。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建筑裝修工程集團公司組建意向書》一份。
甲方××建筑工程公司(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裝修設計公司(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甲方地址:××××××電話兼傳真:××××××
銀行賬號:××××聯系人:×××
乙方地址:××××××電話兼傳真:××××××
銀行賬號:××××聯系人:×××聯系人:×××
××年×月×日
裝飾公司協議(精選12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精神,按《合同法》有關條款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供應裝飾裝修材料(以下簡稱材料),合作經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如下合作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1、甲、乙雙方總部直接簽署合作協議,建立合作關系。
2、甲方授權裝飾公司會員店與乙方指定分部簽署相關合作協議。
1、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的價格為裝飾公司統一供貨價、材料現行市場最低限價及市場標價。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價格制度,不得低于甲方材料現行市場最低限價銷售,否則視為無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3、甲方保留對向乙方供應材料價格的調整權,并在調整價格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時將該材料的最新價格提供給乙方。
主材款由甲方直接與終端用戶按實際發生材料量和終端用戶訂單價格結算,而后甲方及時將結算情況回執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終端用戶驗收簽字的安裝確認單,以便進一步辦理相關手續。
1、權利:
(1)對于乙方違反甲方價格政策及結算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協議。
(2)對于乙方擅自違約的行為,甲方有權扣除部分利潤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3)對于乙方蓄意擾亂甲方銷售市場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
(4)對于乙方攻擊、貶低甲方產品,損壞甲方品牌形象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做出合理解釋,情形嚴重的,終止合作協議;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5)如因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內對甲方產品的技術、價格以及合作的其它機密發生泄漏以致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2、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產品目錄、產品說明書、技術標準、檢驗檢測報告、價格表等文件、資料;甲方應指定專人與乙方進行接洽。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3)甲方在產品裝卸、運輸及安裝過程中,應遵守雙方約定的要求,并遵守乙方作業環境的要求。
(4)甲方應對所供產品的安裝承擔保修義務,保修期為_________年,自安裝之日起算,甲方在其所供產品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向終端用戶履行保修責任及義務。
1、權利:
(1)乙方可以指定下屬分公司(分店)與甲方指定的專賣店進行合作。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產品,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
(3)乙方對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時安裝的可以按合同法的約定,提出賠償。
2、義務:
(1)乙方積極向終端用戶介紹、推薦甲方的產品。
(2)乙方積極協調甲方與終端用戶的主材供需事宜。
(3)乙方按終端用戶需求,應提前七天向甲方或甲方授權裝飾公司會員店訂購所需產品,按甲方制定的標準文本進行填寫,注明所訂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時間、地點、聯系電話及收取的訂金金額(訂金金額不得高于_________元人民幣)等。
(4)乙方應授權指定專人(含分部)與甲方進行接洽,代表乙方行使權利并對行為負責;如被授權人發生變故(調離崗位、離職等),乙方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及時通知甲方所引起的后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產品的技術、價格及合作的其它機密給予保密。
1、本協議規定終止之日前30日,雙方協商續約事宜。
2、本協議規定終止之日后沒有續簽的,本協議自動解除。
3、本協議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本協議自動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戰爭、嚴重自然災害、國家政策或法規等因素使本協議不能正常執行,本協議自動解除。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簽署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參照本協議第九條第1款解決;如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交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訴訟解決。
3、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簽訂地點: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簽訂地點: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裝飾公司協議(精選12篇)篇十二
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訂立合同合伙人:
姓名:z 姓別: z 年齡:z 歲 身份證號: z :地址: z省z縣z鄉
姓名: z 姓別: 男 年齡: z歲 身份證號:
z :地址: z省z縣z鎮
第二條:合伙宗旨:
1、 應遵循誠實守信、平等自愿、精誠合作、堅持原則、齊心協力、
共謀發展的經營發展宗旨。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1、( z市z裝飾設計工程有限企業 )裝飾設計有限企業。
第四條:合伙期限:
1、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 z (姓名)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叁萬陸仟肆佰元整 ,擁有股份 52 股,每股股金(柒佰元)整。
2、合伙人 z (姓名)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叁萬叁仟陸佰元整 。擁有股份 48 股,每股股金(柒佰元)整。
3、總股數(100)股,每股股金(柒佰元)整現金。
4、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20xx 年 11 月 1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時,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合伙人出資共計人民幣 柒萬 元整。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 股份比例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按合伙人擁有股份財產比例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投股比例補交個人財產并按比例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轉讓。
1、入伙:
1.1、需承認本合同。
1.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1.4、為了擴大經營規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以按投股比例,各合伙人可以增加合伙出資。
1.5、新合伙人入伙時出資股金按當時企業盈利股金金額計算,未有盈利則按當時(即開始入伙所規定股金額計算)。
1.6、新合伙人入伙時應依法訂立書面協議,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
1.1、需有正當理由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方可退伙。
1.2、不得在合伙企業不利時退伙。
1.3、退伙需提前 叁 個月告知全體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1.5、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人造成損失應進行賠償,一般按本合伙人所投入股份總金額的10%-20%計算賠償。
1.6、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1.7、 因業務擴展,資金周轉不靈或需彌補虧損時,因合伙人單方面原因不能
夠及時繳付相應比例股金作為公共財產,而導致公司破產或退伙造成損失,此合伙人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一般為本合伙人所投入股份總金額的10%-20%計算賠償。
1.8、 合伙人沒有按合約規定,沒有按時繳納股金時,另一方可要求解除合約,
并讓對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1.9、 其它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時,經半數以上股東人數同意
可解除合同,并讓違反協議規定的股東賠償相應的損失。
3、出資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職責權利。
1、 z z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1.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1.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1.3、出售合伙產品(貨物),購進常進貨物。
1.4、共同清算合伙債務。
1.5、合伙負責人在支付貨款和報銷其它相關費用時必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做好帳目結算與登記工作。有權核查合伙人的公共財產帳目。
1.6、有權支配一定數額的現金審批工作,但必須告知其他合伙人。
1.7、合伙負責人負責協助監督業務的洽談與合同的擬定及簽約工作。
1.8、經過股東會議討論,有權解聘,聘用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工。
1.9、有權主持召開股東、員工會議,并負責提前1天通知各合伙人及員工。
1.10、依企業利益為基礎有權審批材料的申購工作。
1.11、有權制定和監督企業的經營計劃和管理章程。
1.12、有權及時修改合伙企業章程和經營發展計劃,并提請股東會議討論決定。
第九條 合伙負責人責任義務。
1、合伙負責人應對每一個合伙人負責,做好日常事務的處理與管理工作。
2、合伙負責人應對合伙企業負責,應積極主動做好合伙企業的業務擴展計劃,市場業務調查開拓計劃以及責任目標計劃和年度工作開展計劃等。
3、合伙負責人根據市場需要和合伙企業發展狀況,有責任及時組織召開股東會議,討論修改合伙企業各項目標計劃和企業管理制度。
4、合伙負責人應對合伙企業的盈虧負責。
5、合伙負責人必須做好員工的工作考核、督導與工作責任分配工作。
6、合伙負責人對合伙企業所產生的法律糾紛由全體合伙人負責。
第十條:合伙負責人享有的待遇:
1、享有合伙企業事務的知情權。
2、享有合伙企業提供的車費、通信費和業務洽談費的報銷待遇。
3、享有企業最高標準的經理工資待遇。
第十一條:合伙負責人的福利標準。
1、合伙負責人每月基本工資經理共計(3500元/月),副經理共計(320xx/月)。
第十二條 其它合伙人的職責權利:
1、不參與合伙企業的日常管理,但有監督工作的權利。
2、 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 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4、參與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5、有權申請召開股東會議。
6、有權向股東建議解聘合伙負責人的職務及解除普通員工的勞務關系。
7、有權監督合伙負責人的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向股東會提出合理整改意見。
8、責人公開帳目和進行帳目查詢核對工作。
9、有權參加合伙股東會議和合伙企業其它活動。
第十三條:合伙人的責任與義務。
1、合伙人應及時向合伙企業負責人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議。
2、合伙人應承擔相應的風險,應積極主動的查詢相關市場業務信息,及時反饋。
3、合伙人應對合伙企業的盈虧負責。
4、合伙人應按時參加股東會議和各項決策會議。
5、合伙人不能直接參與合伙企業的日常操作管理,但有監督權并向合伙負責人反饋情況。
第十四條 合伙人的福利標準。
1、其它合伙人不參與日常經營管理的按擁有股份比例收受盈利,未有工資待遇。若參與公司日常運營管理的按職務發放工資。
第十五條:合伙人享有的待遇:
1、享有合伙企業事務的知情查詢權。
2、享有合伙企業組織的一切娛樂活動。
第十六條:合伙人的其它約定:
1、合伙人的外出業務聯系費,應酬費、電話費、車費可憑相關單據經全體合伙人認可方可報銷。
2、合伙人的上下班車費應自行負責承擔。
3、合伙人每月電話費報銷計算方式為:每月通迅話費給予報銷300元,另外超出自行承擔。
4、企業裝修款收繳時應讓客戶存入公共銀行帳號,一般情況下不許私自收現金。若有特殊情況應向其它合伙人說明情況并及時把收回的款項存入企業公共帳戶,并及時通知分管財務人員做好帳目結算工作。
第十七條:合伙人的禁止行為:
1、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若有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企業公共財產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企業競爭的相關業務。
3、禁止合伙負責人再加入同行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人另外發行合同。
5、禁止合伙人介紹自己的親屬及朋友入伙出資。
6、合伙人嚴禁利用職務,工作之便,侵吞挪用合伙人公共財產,或做有損合伙人利益的事,若有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罷免其職務,提出警告,并賠償相應的損失。
7、合伙負責人嚴禁隨意提拔任命,罷免各級管理人員應嚴格執行人事管理制度,并征的全體合伙人的同意。
8、合伙人嚴禁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和聯系其它業務來私自獲取相關利益,若有所收回扣及相關利益全部算入公共財產,并給予相關處罰。
9、各合伙人嚴禁報銷與企業發展和企業無關的一切費用。
10、若合伙人違反以上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退伙。
第十八條:合伙負責人的選聘條件。
1、具有相應的資歷、專業知識。
2、具有三年的同行業管理操作實踐經驗。
3、具有很強的責任心、紀律觀念、時間觀念、集體榮譽觀念。
4、具有公正廉明、無私奉獻的精神。
5、無相關社會債務關系。
6、遵紀守法、無犯罪記錄。
7、具有創新意識,擁有吃苦耐勞、拼搏開拓市場業務的能力。
8、合伙負責人必須從合伙人內部進行選聘,不得選未入伙的成員擔任負責人。
第十九條:合伙企業執行機構流程圖。
第二十條:合伙企業執行機構規程。
1、 經理、副經理為合伙企業負責人,并代表股東會行使相關權力。
2、 經理負責合伙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和監督以及工程質量檢驗,業務市場的開拓,技能創新以及帳目的監管理工作,并負責采購材料的檢驗核實工作。
3、 副經理對經理負責,做好合伙企業日常經營管理和人員分配工作,并負責申購材料的采購工作,和業務市場的調查開拓工作,同時做好帳目的核查監督管理工作。
4、 其它班組應按工作標準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十一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 合伙以后發生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1、合伙期屆滿。
1.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1.3、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1.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1.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2.1、 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 法律機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格參與分配。
2.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開始出資比例承擔。
第二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 合伙人之間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自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
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2. 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3.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違約責任: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實際損失賠償其它合伙人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 若本協議有關規定跟《合同法》《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有沖突時,依《合同法》《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訂立簽約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效并開始營業。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其它:(補充:企業盈利分配時間在每年的中旬(7月)份前半個月進行清算)。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二 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合伙人 (蓋章) 年 月 日
合伙人
(蓋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