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是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系到我們的健康和幸福。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份食品購物清單,希望對大家在購買食品時有所幫助。
食品品質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一
組長: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成員:
2、職責分工
2.1、組長是食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負責人,對本公司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公司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
3、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3.1、確保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采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未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源攜帶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
3.2、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采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3.3、公司為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采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建立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兩年,經疾病控制中心檢查無相關傳染病者方可上崗。
3.4、從業人員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個人的衣物、藥品、化妝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經營區內。
4、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4.1、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4.2、凡進入本公司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檢驗報告、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執行標準、及相關票據等相關證件。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4.3、對于預包裝食品,本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4.3.1、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4.3.2、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4.3.6、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4.3.7、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4.4、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4.5、本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必須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4.6、本公司的`采購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4.7、本公司管理人員要指導場內相關工作人員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工作人員落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4.8、本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堅決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4.9、進口食品必須做到:
4.9.1、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索要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簽發的進口食品《衛生證書》。
4.9.2、所有預包裝進口食品必須加貼中文標簽。
4.9.3、檢驗入庫進口食品的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廠名是否齊全。
4.9.4、進口食品入庫驗收時做到種類及數量準確無誤。
4.9.5、所有進口食品根據種類,采用抽檢,全檢的方式進行驗收。
4.9.6、進口食品入庫驗收時,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驗收。
4.9.7、驗收人員對進口食品及時驗收入庫,并填寫驗收記錄簽字確認。
4.9.8、若因驗收人員失職,造成不合格進口食品進庫,將依據事情具體性質,追究驗收人員責任。
4.9.9、倉庫管理人員要妥善保管索證的相關資料和驗收記錄,不涂改,不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進口食品使用完畢后6個月。
4.9.10、倉庫管理人員每月要對庫存進口食品進行盤點,掌握先入先出的原則。
5、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5.1、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5.2、本公司內工作人員必須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衛生標準。
5.3、本公司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5.4、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
5.5、本公司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6、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6.1、為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質量水平,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6.2、本公司本著“公平、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文明經商、誠信經營,遵守有關市場管理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不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6.3、本公司積極參與食品準入工作,遵守各項食品準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門和消費者的監督和管理。
6.4、本公司按照市場準入標準,建立各項內部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并完善內部管理,建立食品質量檔案和管理機構,明確責任,專人負責。
6.5、本公司加強食品質量的日常管理:做好進貨食品索票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保證食品來源合法真實;經常查驗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6.6、本公司對消費者作出如下食品質量承諾:所經營的食品符合相應的標準,在保質期限內,無腐爛變質,包裝標識符合要求,標識內容屬實,票證合法齊全,并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6.7、本公司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對銷售的食品采取質量先行負責、“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
6.8、本公司認真配合有關部門的日常巡查和市場檢查,自覺學習食品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建議和顧客咨詢投訴,完善售后服務措施,努力為所有消費者服務。
7、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
7.1、為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公司聲譽,特制定本制度。
7.2、對不合格食品實施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有關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銷售,退出本公司的管理制度。
7.3、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公司:
7.3.3、超過保質期或保存期的;
7.3.5、容器包裝污穢不潔、嚴重破損,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7.3.5、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7.3.6、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7.3.7、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7.3.10行政監管機關公布屬于不合格食品的;
7.3.11、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7.4、本公司工作人員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7.4.1、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造冊:時間、食品數量、生產者、產地、規格;
7.4.3、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7.4.4、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7.5、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
7.5.1、本公司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毀。
7.5.2、通知本公司下游采購商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毀。
7.6、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對本公司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退出市場。
7.7、本公司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并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8、食品購銷臺帳制度
8.1、為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8.2、本公司內的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并建立銷貨臺帳。
8.3、進貨臺帳如實記錄購進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檢驗檢疫證明編號、相關檢驗報告的時間、食品質量保質期限等情況。
8.4、銷貨臺帳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等情況。
8.5、進貨臺帳和銷貨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8.6、將進貨票據、發票、檢驗報告等易于丟失的憑證在每次進貨后及時粘貼于臺賬上。
8.7、本公司確保在購進食品時,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并做好登記工作,對索取的票證分類建檔,以保證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8.8、消費者有要求的,本公司在出售食品時,提供合法銷售憑證,未能提供合法銷售憑證的,提供商品質量信譽卡。
8.9、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檢查、檢測的本公司食品質量信息內容,也須做好臺帳登記工作:
8.9.1、食品質量檢查和檢驗、檢測結果;
8.9.2、不合格的食品質量情況;
8.9.3、經多次檢查、檢驗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錄;
8.9.4、其他需要登記備注的信息。
9、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10、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10.1、為規范食品經營管理,明確食品來源和責任,提高本公司的食品質量,確保食品消費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10.2、本制度所稱食品協議準入,是指本公司以協議方式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公司和管理規范的批發市場、大型批發商建立購銷掛鉤關系,明確供貨主體和供貨產品質量責任,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本公司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10.3、食品購銷掛鉤形式包括:場廠(場)掛鉤、場地掛鉤、戶廠掛鉤、戶地掛鉤等各種購銷掛鉤制度。
10.4、本公司應當與供貨方建立購銷掛鉤關系,簽訂購銷合同,并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訂立產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貨、賠償和解除合同的條款。
10.5、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的考察工作,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10.6、與本公司建立購銷掛鉤關系的食品,可簡化準入手續,根據協議約定,憑證明供貨方產品的票據進入本公司。
10.7、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加強對掛鉤食品的質量查驗,發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停止銷售。
11、員工食品安全培訓制度
1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如下:
11.3、食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
11.6、新招收的食品經營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后方可上崗;
11.7、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內容等記錄歸檔。
12、食品檢查、存儲、運輸制度
12.1、食品檢查制度
12.1.4、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匯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并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12.2、食品存儲制度
12.2.1、食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食品有登記;
12.2.2、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
12.2.4、冷藏食品配有專用的冰箱、冰柜;
12.2.5、食品儲存配有專用的消毒設備,隨時對儲存的工具、容器等進行洗刷消毒;
成品碼放時,與地面、墻壁保持一段距離,便于通風,定期檢查記錄。
12.3、食品運輸制度
12.3.1、運輸工具符合衛生要求;
12.3.2、運輸時避免強烈震蕩、撞擊,輕拿輕放,防止損傷;不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混運。
食品品質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二
為保證學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學校傳染病發生后的消毒工作,防止學校傳染性疾病的傳播和蔓延,特制定消毒制度。
一、消毒時間。
每天放晚學后,消毒人員對學校重點部位進行消毒。
二、消毒范圍。
學校所有教室(地面、課桌椅、門扶手等)、廊道、食堂、宿舍、廁所以及手可以觸摸的地方都要進行徹底消毒。
三、消毒藥品濃度配置。
使用1:100的84消毒液或用二氯異氰尿酸鈉每20克(1小袋)兌8000亳升水(濃度為0.05%)。
四、消毒方式方法。
放晚學后消毒員對地面、課桌椅、門扶手先用消毒液進行第一遍擦拭,第二天早晨學生到校前再用清水進行第二遍擦拭。
四、消毒員設置。
學校指派專人負責每天消毒工作。學校分管領導監督、指導消毒員消毒工作。
五、消毒記錄。
消毒員要每天將消毒情況填入《學校消毒情況登記表》。
食品品質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三
食品安全性已成為當今影響廣泛而深遠的社會性問題。加強食品安全性的管理,對食品安全性進行監控,建立相應的社會管理體系是各國食品生產者、供應者、管理部門的共同責任。目前,對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主要由以下幾方面組成:。
作為各國政府,因為食品質量、安全問題涉及所有居民的健康。一些重大食品安全時間甚至涉及社會安定和國家安全,各國均已立法形式來保障食譜你的安全性。如:美國的《聯邦食品、藥物和化妝品法》;我國《食品衛生法》;世界衛生組織和糧農組織的《食品法典》(供各國參考并借以協調國際食品貿易中出現的食品安全性標準問題)。
對食品生產和供應系統所用的各種化學品,包括農藥、獸藥、食品添加劑和飼料添加劑的種類、用量和使用范圍進行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登記等。
3.建立健全市場食品安全性的檢驗制度,加強執法,保障人民健康。
在市售食品多渠來源以及食品中可能的危害因子因時間地點而多變的條件下,僅通過生產、加工等過程的監測與管理還不能保障食品的安全可靠。加強食品市場管理,建立食品市場檢驗制度,完善相關技術標準法規是政府管理部門可能和必須實行的另一項保護消費者的重要措施。。
上述幾種手段,主要是政府機構、科研機構需要為之努力的工作。作為食品生產、加工者,需要側重于以下兩種手段:。
4.采用綠色的或可持續的生產技術,生產對人與環境無害的安全食品。
現代食品安全性問題的出現,大部分的問題則是受短期、局部的目標和利益驅使,采取了某些違背生態規律、破壞自然資源的生產技術,造成惡果。如為片面追求生產效益而濫用化肥農藥,生產出的瓜、菜、水果淡而無味,營養成分含量低,硝酸鹽等有害成分上升,并因作物易感染病蟲害而使用農藥越來越多,最終結果是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降低。過度依賴化學品支持的農業與畜牧業,在農業生態環境惡化、生產成本上升、消費者安全性意識提高的情況下,面臨著改變經營策略和生產技術的挑戰。這正是現代可持續的農業技術或綠色生產技術成為當今技術進步重要趨勢的原因。
5.對食源性疾病風險實行環境全過程控制,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
食品中許多重要的致病菌如肉毒梭菌、彎曲桿菌、李斯特菌、沙門氏菌等普遍存在于自然界,如農場、牧場、水體、飼料、家畜、野生動物、人體、廄肥及其他腐生環境中,并可在適當條件下在人工環境中滋生、爆發、蔓延。控制這類病害對食品和人體的侵染,不可能只采取消滅某一處病源的方法,而必須考慮在整個環境循環或食物鏈的各個環節上,控制、減少病原菌的數量和侵染機會。這也就是要對從農場、牧場到餐桌的整個食物環境進行全過程控制。
過程控制管理目前存在以下通行的做法:即質量管理體系、haccp體系、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質量管理體系是以iso9001:20xx《質量管理要求》為標準,遵循八項質量管理原則,按照pdca的方式,對食品生產過程進行控制。
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即通過危害分析、建立haccp計劃,確定關鍵控制點,設定關鍵限值等對生產過程進行預防性的控制,從而保證食品質量和安全性。目前,其主要體現為cac1997年公布的《haccp體系及其應用準則》(詳見后面第2章內容)。
我國質檢總局于20xx年發布實施的sn/t1443.1-20xx《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要求》是上述兩者的結合,在cac公布的haccp體系為核心的基礎上,融入了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的要素。
對于這3者的理解是我們本次培訓的重點內容。
食品品質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四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衛生標準。
第三條、本經營單位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上柜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四條、規模較大的商場或市場,要設立檢測室,配置檢測設備、專職檢測人員,對蔬菜等重要食品實施售前檢測,加強入市自檢,及時發現質量問題,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流通環節。
第五條、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撤柜停止銷售,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食品品質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五
組長: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成員:
2.1、組長是食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負責人,對本公司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公司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
3.1、確保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采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未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源攜帶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
3.2、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采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3.3、公司為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采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建立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兩年,經疾病控制中心檢查無相關傳染病者方可上崗。
3.4、從業人員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個人的衣物、藥品、化妝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經營區內。
4.1、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4.2、凡進入本公司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檢驗報告、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執行標準、及相關票據等相關證件。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4.3、對于預包裝食品,本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4.3.1、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4.3.2、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4.3.6、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4.3.7、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4.4、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4.5、本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必須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4.6、本公司的采購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4.7、本公司管理人員要指導場內相關工作人員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工作人員落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4.8、本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堅決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4.9、進口食品必須做到:
4.9.1、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索要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簽發的進口食品《衛生證書》。
4.9.2、所有預包裝進口食品必須加貼中文標簽。
4.9.3、檢驗入庫進口食品的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廠名是否齊全。
4.9.4、進口食品入庫驗收時做到種類及數量準確無誤。
4.9.5、所有進口食品根據種類,采用抽檢,全檢的方式進行驗收。
4.9.6、進口食品入庫驗收時,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驗收。
4.9.7、驗收人員對進口食品及時驗收入庫,并填寫驗收記錄簽字確認。
4.9.8、若因驗收人員失職,造成不合格進口食品進庫,將依據事情具體性質,追究驗收人員責任。
4.9.9、倉庫管理人員要妥善保管索證的相關資料和驗收記錄,不涂改,不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進口食品使用完畢后6個月。
4.9.10、倉庫管理人員每月要對庫存進口食品進行盤點,掌握先入先出的原則。
5.1、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5.2、本公司內工作人員必須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衛生標準。
5.3、本公司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5.4、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
5.5、本公司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6.1、為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質量水平,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6.2、本公司本著“公平、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文明經商、誠信經營,遵守有關市場管理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不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6.3、本公司積極參與食品準入工作,遵守各項食品準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門和消費者的監督和管理。
6.4、本公司按照市場準入標準,建立各項內部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并完善內部管理,建立食品質量檔案和管理機構,明確責任,專人負責。
6.5、本公司加強食品質量的日常管理:做好進貨食品索票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保證食品來源合法真實;經常查驗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6.6、本公司對消費者作出如下食品質量承諾:所經營的食品符合相應的標準,在保質期限內,無腐爛變質,包裝標識符合要求,標識內容屬實,票證合法齊全,并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6.7、本公司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對銷售的食品采取質量先行負責、“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
6.8、本公司認真配合有關部門的日常巡查和市場檢查,自覺學習食品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建議和顧客咨詢投訴,完善售后服務措施,努力為所有消費者服務。
7.1、為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公司聲譽,特制定本制度。
7.2、對不合格食品實施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有關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銷售,退出本公司的管理制度。
7.3、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公司:
7.3.3、超過保質期或保存期的;
7.3.5、容器包裝污穢不潔、嚴重破損,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7.3.5、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7.3.6、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7.3.7、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7.3.10行政監管機關公布屬于不合格食品的;
7.3.11、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7.4、本公司工作人員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7.4.1、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造冊:時間、食品數量、生產者、產地、規格;
7.4.3、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7.4.4、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7.5、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
7.5.1、本公司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毀。
7.5.2、通知本公司下游采購商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毀。
7.6、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對本公司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退出市場。
7.7、本公司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并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8.1、為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8.2、本公司內的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并建立銷貨臺帳。
8.3、進貨臺帳如實記錄購進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檢驗檢疫證明編號、相關檢驗報告的時間、食品質量保質期限等情況。
8.4、銷貨臺帳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等情況。
8.5、進貨臺帳和銷貨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8.6、將進貨票據、發票、檢驗報告等易于丟失的憑證在每次進貨后及時粘貼于臺賬上。
8.7、本公司確保在購進食品時,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并做好登記工作,對索取的票證分類建檔,以保證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8.8、消費者有要求的,本公司在出售食品時,提供合法銷售憑證,未能提供合法銷售憑證的,提供商品質量信譽卡。
8.9、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檢查、檢測的本公司食品質量信息內容,也須做好臺帳登記工作:
8.9.1、食品質量檢查和檢驗、檢測結果;
8.9.2、不合格的食品質量情況;
8.9.3、經多次檢查、檢驗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錄;
8.9.4、其他需要登記備注的信息。
10.1、為規范食品經營管理,明確食品來源和責任,提高本公司的食品質量,確保食品消費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10.2、本制度所稱食品協議準入,是指本公司以協議方式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公司和管理規范的批發市場、大型批發商建立購銷掛鉤關系,明確供貨主體和供貨產品質量責任,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本公司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10.3、食品購銷掛鉤形式包括:場廠(場)掛鉤、場地掛鉤、戶廠掛鉤、戶地掛鉤等各種購銷掛鉤制度。
10.4、本公司應當與供貨方建立購銷掛鉤關系,簽訂購銷合同,并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訂立產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貨、賠償和解除合同的條款。
10.5、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的考察工作,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10.6、與本公司建立購銷掛鉤關系的食品,可簡化準入手續,根據協議約定,憑證明供貨方產品的票據進入本公司。
10.7、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加強對掛鉤食品的質量查驗,發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停止銷售。
1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如下:
11.3、食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
11.6、新招收的食品經營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后方可上崗;
11.7、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內容等記錄歸檔。
12.1、食品檢查制度
12.1.4、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匯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并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12.2、食品存儲制度
12.2.1、食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食品有登記;
12.2.2、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
12.2.4、冷藏食品配有專用的'冰箱、冰柜;
12.2.5、食品儲存配有專用的消毒設備,隨時對儲存的工具、容器等進行洗刷消毒;成品碼放時,與地面、墻壁保持一段距離,便于通風,定期檢查記錄。
12.3、食品運輸制度
12.3.1、運輸工具符合衛生要求;
12.3.2、運輸時避免強烈震蕩、撞擊,輕拿輕放,防止損傷;不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混運。
食品品質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六
為保證保健食品的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各連鎖門店經營保健食品必須遵守以下規章制度。
一、索證索票制度。
1、嚴格執行保健食品購進程序,確保從合法的企業購進合法和質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4、購進保健食品應有合法票據,按規定做好購進記錄,做到票、帳、貨相符;
5、嚴禁采購以下保健食品:無《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企業生產的保健食品;無檢驗報告或合格證明的保健食品;無《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和標簽標識不符規定的保健食品;有毒,變質,被污染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保健食品;超過保質期限的保健食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保健食品。
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4、進貨臺帳和索證資料不得涂改、偽造。
三、經營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全體員工均應保持經營場所的干凈,整潔;
3、經營場所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等;
4、經營場所要定期進行防蠅、防鼠、防蟑檢查和打掃衛生;
5、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
6、滅蚊燈、老鼠夾、殺蟲劑等應保持有效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衛生管理員,衛生管理員應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四、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員工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保健食品經營工作;
3、員工患上述疾病的,應立即調離原崗位。病愈要求上崗,必須進行健康體檢,重新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重新上崗。
5、在崗員工應注意個人衛生,著裝要整潔,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經營和辦公區域;
6、應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兩年。
五、儲存與養護制度。
1、保管員要按照產品儲存要求做好養護,保證產品不變色、不變質;
2、保管員對儲存中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及時上報負責人并放入不合格區;
3、保管員應在專用貨架擺放產品;
4、保管員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霉、防蟲、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確保保健食品質量安全。
5、庫房要做到干凈整潔,符合庫房碼放要求。
六、不合格產品處理制度。
1、對質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不得采購、上架和銷售;
2、不合格保健品須與合格產品分開存放,并掛有紅牌警示標志,設專人、專帳管理;
5、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報損和銷毀要有完善的手續和記錄。
七、從業人員培訓制度。
1、按年度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培訓目的,內容和考核要求。
2、明確專人負責培訓工作,每半年培訓一次。
3、執行新錄用人員崗前培訓制度,培訓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4、培訓內容包括保健食品法律法規、監管部門要求和安全知識等。
5、培訓完畢后應進行考核,確保培訓效果。
6、建立培訓記錄,及時記錄培訓時間、內容、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
食品品質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七
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職責分工和管理制度為確保本企業食品質量安全,防止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根據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經本企業研究,決定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其人員職責分工和管理制度如下:
一、本企業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人員職責分工。
組長:
為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所經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企業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及時有效地處置食品安全事故。
副組長:
協助組長抓好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品進貨查驗、食品質量自檢、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經營人員健康管理以及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置等工作。
成員:
為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本企業的食品進貨查驗,食品質量安全自查、自糾、自檢,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置等工作。
成員:
為食品購銷臺賬管理人員,負責查驗供貨商的有效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檢驗報告等,并索取進貨發票;負責本企業食品進貨臺帳、銷貨臺帳的登記,進貨臺帳、銷貨臺帳以及相關資料的保管和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置等工作。
經本企業研究,決定制定以下相關管理制度和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從本企業開業之日起執行。
食品品質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八
組長:
成員:
2.1、組長是食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負責人,對本公司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公司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
3.1、確保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采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未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源攜帶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
3.2、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采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3.3、公司為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采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建立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兩年,經疾病控制中心檢查無相關傳染病者方可上崗。
3.4、從業人員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個人的衣物、藥品、化妝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經營區內。
4.1、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4.2、凡進入本公司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檢驗報告、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執行標準、及相關票據等相關證件。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4.3、對于預包裝食品,本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4.3.1、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4.3.2、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4.3.6、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4.3.7、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4.4、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4.5、本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必須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4.6、本公司的采購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4.7、本公司管理人員要指導場內相關工作人員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工作人員落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4.8、本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堅決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4.9、進口食品必須做到:
4.9.1、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索要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簽發的進口食品《衛生證書》。
4.9.2、所有預包裝進口食品必須加貼中文標簽。
4.9.3、檢驗入庫進口食品的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廠名是否齊全。
4.9.4、進口食品入庫驗收時做到種類及數量準確無誤。
4.9.5、所有進口食品根據種類,采用抽檢,全檢的方式進行驗收。
4.9.6、進口食品入庫驗收時,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驗收。
4.9.7、驗收人員對進口食品及時驗收入庫,并填寫驗收記錄簽字確認。
4.9.8、若因驗收人員失職,造成不合格進口食品進庫,將依據事情具體性質,追究驗收人員責任。
4.9.9、倉庫管理人員要妥善保管索證的相關資料和驗收記錄,不涂改,不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進口食品使用完畢后6個月。
4.9.10、倉庫管理人員每月要對庫存進口食品進行盤點,掌握先入先出的原則。
5.1、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5.2、本公司內工作人員必須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衛生標準。
5.3、本公司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5.4、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
5.5、本公司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6.1、為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質量水平,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6.2、本公司本著“公平、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文明經商、誠信經營,遵守有關市場管理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不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6.3、本公司積極參與食品準入工作,遵守各項食品準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門和消費者的監督和管理。
6.4、本公司按照市場準入標準,建立各項內部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并完善內部管理,建立食品質量檔案和管理機構,明確責任,專人負責。
6.5、本公司加強食品質量的日常管理:做好進貨食品索票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保證食品來源合法真實;經常查驗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6.6、本公司對消費者作出如下食品質量承諾:所經營的食品符合相應的標準,在保質期限內,無腐爛變質,包裝標識符合要求,標識內容屬實,票證合法齊全,并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6.7、本公司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對銷售的食品采取質量先行負責、“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
6.8、本公司認真配合有關部門的日常巡查和市場檢查,自覺學習食品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建議和顧客咨詢投訴,完善售后服務措施,努力為所有消費者服務。
7.1、為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公司聲譽,特制定本制度。
7.2、對不合格食品實施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有關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銷售,退出本公司的管理制度。
7.3、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公司:
食品品質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九
一、新參加工作的.廚房工作人員,必須縣經疾控中心進行健康體檢合格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長期從事廚師工作人員,必須參加每兩年一次的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繼續上崗。
三、廚房工作人員必須掌握相關的食品衛生知識和基本衛生操作技能,嚴把衛生質量關,做到采購員不購買衛生不合格食品,保管員不接收衛生不合格食品,加工員不使用衛生不合格食品。
四、廚房工作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個人衛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和勤換工作服,上灶前、開飯前、便后要用肥皂洗手,入廁前脫工作服、工作帽,操作間不吸煙。
五、廚房工作人員上崗時,要自覺做到衣帽整潔,不配戴手飾、耳飾或涂指甲油、化濃妝等現象,保持形象素雅,衛生干凈。
食品品質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
為保障庫存產品質量,明確各級倉管人員的職責和權限,規范倉管人員的工作流程,結合以往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倉管人員崗位職責。
1.1負責做好產成品的堆放、分類工作。
1.2按照品控部要求的入庫時間接收入庫,其它時間可拒收。
1.3負責倉庫的“三化”、“四保”、“十防”工作,確保庫存產品的質量。
1.4特殊季節或產品要按照品控部通知要求監督裝卸車。
1.5定期或不定期協同品控部、綜合科對庫存產品質量狀況進行檢查,對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做好標記并及時通知相關分廠協調處理。
1.6做好各種記錄的整理和歸檔工作,做好各種物品的標識工作。
1.7對整庫人員進行監管,確保無質量隱患。
1.8做好倉庫環境條件的控制及倉庫衛生工作。
二相關工作流程和文件控制。
2.1品控部成品檢驗人員入庫檢查確認的不合格品不得私自接收入庫,《入庫檢驗報告單》倉管人員要及時整理、歸檔。
2.2未經品控部檢查的產品不得私自接收入庫。
2.3積極配合品控部、綜合科查庫并在檢查庫存產品情況的記錄上簽字確認。
2.4嚴格執行品控部下發的有關產品質量的通知要求,并做好信息的傳遞和歸檔工作。
2.5依照倉庫環境條件及時、如實填寫倉庫的干濕溫度記錄。
2.6發現庫存產品有質量隱患影響發貨,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品控部反饋。
2.7整庫時,倉庫管理人員要及時向生產單位整庫負責人索要《整庫責任單》,并確認無誤后方可允許整理,并按先進先出的原則指導整庫人員整理庫存產品,同時將《整庫責任單》存檔備查。
2.8對相關部門已判定(簽字)的市場退貨,要積極接收,并根據處理意見督促生產單位及時退庫處理。
2.9轉變倉庫管理人員只管帳物相符的觀念,要求倉庫管理人員切實提高質量意識和安全意識。
2.10倉管人員調動或輪崗時,物流中心負責人要監督做好相關文件的交接工作(特別是全質下發的有關庫存產品質量方面的通知),并做好相關記錄。
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1品控部成品檢驗人員入庫檢查確認的不合格品不得私自接收入庫。
3.2未經品控部檢查的產品不能作為合格品入庫、發貨。
3.3品控部查庫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要隔離存放,并及時通知相關單位做好退庫工作。
3.4發現庫存產品有質量隱患影響發貨以書面形式向品控部反饋,經品控部確認后及時通知相關單位做好退庫工作。
3.5整理的庫存產品需經品控部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發貨,否則將按不合格品發貨追究倉管人員責任。
3.6外協單位產品外箱破損、變形以不合格品論處,不得私自發貨,經品控部確認后及時通知相關單位做好退庫、整理工作。
3.7因庫存條件而出現產品質量異常時,要及時上報品控部,經品控部確認后及時通知相關單位做好退庫工作。
4.1物流中心促銷品倉庫管理人員,對到貨的各種促銷品要及時報檢,嚴禁不報檢入庫。
4.2凡品控部判定的不合格促銷品要及時退庫,嚴禁私自接收。
4.3促銷品的裝卸、發放,要嚴格執行品控部有關促銷品的裝卸管理辦法。
4.4不合格的促銷品嚴禁私自向市場發放。
4.5對合格入庫的促銷品要加強管理,注意保存,做到先進先出。
五倉庫檢查制度。
5.1物流中心負責公司倉庫各種硬件設施的補充和完善。
5.2公司品控部負責庫存產品質量的檢查。夏季(每年6―9月份)每周的檢查次數不低于2次,其他季節每月要保證對庫存產品進行2―3次的質量檢查。
5.3對倉儲環境的檢查,品控部抽專人檢查,夏季(每年6―9月份)每兩天要檢查一遍,其他時間保證每周進行1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5.4根據季節變化,物流中心、品控部、動力部、綜合科每月進行2―3次的聯合大檢查,并通報檢查結果,獎優罰劣。
5.5物流中心每月要進行1次內部檢查、評比,優勝劣汰。
5.6制度的推行,重在檢查,貴在堅持。物流中心要切實做好自檢、巡檢工作,發現對檢查工作應付、執行不力的,要給以嚴肅處理。同時,要求每一次檢查都要有結果,有獎罰。
六產品庫存環境條件要求。
(一)糖果類。
6.1.1運輸。
6.1.1.1運輸車輛應符合衛生要求,不得與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裝、混運。
6.1.1.2運輸時應防止擠壓、暴曬、雨淋。
6.1.1.3裝卸時輕搬輕放。
6.1.2儲存。
6.1.2.2產品應使用垛墊堆碼,離地、離墻不少于10cm。
6.1.3常見異常問題。
6.1.3.1硬糖類倉儲溫度偏高、或相對濕度偏大時出現輕微的粘紙或透明度不好現象。
6.1.3.2奶糖類倉儲溫度偏高或過度擠壓時有輕微變形的現象。
6.1.3.2酥糖類倉儲溫度偏高或相對濕度偏大會出現口感不酥現象。
(二)巧克力類。
6.2.1運輸。
6.2.1.1運輸車輛應符合衛生要求,不得與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裝、混運。
6.2.1.2運輸時應防止擠壓、暴曬、雨淋,夏天要包裹在中間運輸。
6.2.1.3裝卸時輕搬輕放。
6.2.2儲存。
6.2.2.1產品應放在清潔、涼爽、干燥的倉庫內。溫度20℃以下,相對濕度50%以下。
6.2.2.2產品應使用垛墊堆碼,離地、離墻不少于10cm。
6.2.3常見異常問題。
6.2.3.1巧克力類倉儲溫度偏高、或相對濕度偏大時出現輕微的出油現象,其內在品質沒有發生變化,導致發花、發白。
6.2.3.2果仁類巧克力制品倉儲溫度偏高或相對濕度偏大時存放一段時間會出現生蟲現象。
(三)糕點類。
6.3.1運輸。
6.3.1.1運輸車輛應符合衛生要求,不得與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裝、混運。
6.3.1.2運輸時應防止擠壓、暴曬、雨淋,易碎不能放在巧克力或糖果下面。
6.3.1.3裝卸時輕搬輕放。
6.3.2儲存。
6.3.2.1產品應放在清潔、涼爽、干燥的倉庫內。溫度25℃以下,相對濕度50%以下。
6.3.2.2產品應使用垛墊堆碼,離地、離墻不少于10cm。
6.3.3常見異常問題。
6.3.3.1糕點類倉儲溫度偏高、或相對濕度偏大時出現不酥或口感發生變化現象。
6.3.3.2未按運輸條件要求,常出現易碎現象。
(四)果凍類。
6.4.1運輸。
6.4.1.1運輸車輛應符合衛生要求,不得與有毒、有污染、有腐蝕性的物品混裝、混運。
6.4.1.2運輸時應防止擠壓、碰撞、暴曬、雨淋,果凍上面不能堆放糖果、巧克力,高度不能超過10個高。
6.4.1.3裝卸時輕搬輕放,嚴禁拋擲。
6.4.2儲存。
6.4.2.1產品應放在干燥、通風的倉庫內,不得與有毒、有異味、有腐蝕性貨物混儲。
6.4.2.2避免陽光直射或靠近熱源。
6.4.2.3產品應使用垛墊堆碼,離地、離墻不少于10cm。
6.4.2.4果凍的儲存要注意環境的相對濕度的控制,不能超過65%。
6.4.3常見異常問題。
6.4.3.1果凍類倉儲條件達不到要求時,會出現變質或析水現象。
6.4.3.2未按運輸條件要求,常出現易碎、開膜現象。
七責任界定及獎罰。
7.1品控部成品檢驗人員入庫檢查確認的不合格品私自接收入庫、發貨的,給予倉管人員100―200元的處罰。
7.2無特殊情況,未經品控部檢查的產品私自接收入庫,給予倉管人員50―100元的處罰。
7.3品控部、分公司質檢科查庫發現的不合格品,已接到通知而私自發貨,給以倉管人員500―1000元的處罰,并調離該崗位。
7.4整庫產品未經品控部檢查確認而私自發貨的,給予倉管人員50―100元的處罰。
7.5外協單位產品外箱破損、變形,私自發貨,給予倉管人員30―50元的處罰。
7.6因庫存條件影響,產品出現異常要及時上報品控部確認,并追查原因,如私自發貨,給以倉管人員100―200元的`處罰。
7.7因發錯貨造成產品質量問題,根據情節給予倉管人員100―500元的處罰。
7.8倉庫管理人員發現本倉庫有生產日期滯后的產品,要以書面形式向物流中心主管領導匯報,否則倉庫管理人員要承擔本批產品質量損失的50%。
7.9物流中心主管要及時與調度負責人、品控部等部門溝通并督促處理,同時要做好記錄。否則,造成質量損失由物流中心全面承擔。
7.10物流中心有關人員已把信息反饋到相關單位,因相關單位未及時解決而造成損失的應由該單位承擔。
7.11調度室、品控部門已把處理建議通知到相關生產單位,而該生產單位未及時處理造成損失的,除由本單位承擔外,對生產單位負責人要給以嚴重處罰。
7.12凡檢查中發現倉儲環境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品控部可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又不能說出正當理由的,調離此崗位。
7.13凡品控部相關檢查人員,玩忽職守、漏報、瞞報或不能按時提供有效檢查記錄者,輕者給以相應處罰,重者調離本崗位。
7.14全年工作認真,未因個人因素造成質量問題,上報股份公司經理部給予倉管人員300―500元的獎勵。
八適用范圍和執行時間。
8.1本制度適用于__________有限公司品控部、物流中心倉儲管理人員,一、二部倉庫管理人員可參照執行。
8.2本通知自簽字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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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品質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一
1、小賣部必須持有工商營業執照、《食品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站進行身體健康體檢,發現患傳染病人員立即換崗。
2、經營的食品必須索證。
3、食品陳列與銷售符合衛生要求,離墻,離地面。
4、不得經營過期及三無食品。
5、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儲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性包裝食品不能拆散銷售。
7、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防電工作。禁止將小賣部、燒飯處、住宿混用。
食品品質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二
食品進貨與供應商檔案相對應制度采購食品要向供應方索取廠家的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或者檢驗報告、經銷商的食品流通許可證,采購鮮(凍)肉類時,應當索取畜產品檢疫證,出入境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建立索證索票檔案,按時間順序存檔管理。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食品經營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定期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對經營的食品應當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存在其他安全隱患的食品,立即下架處理,停止銷售,并在經營場所通過媒體發布召回公示;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由有關部門監督進行無害化處理;對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稱、規格、退市原因、處理情況等都要做詳實的記錄,退回批發商或者生產企業的,要由批發商或者生產企業負責人在退市登記臺賬上簽字。
食品貯存運輸制度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食品倉庫應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食品運輸應按照運輸要求進行,運輸工具必須清潔無污染,保持貨物安全,不得與其他有度污染物同車運輸。由工廠送貨運輸時,運輸單位必須經條件確認,即運輸資格、運輸衛生、運輸質量要求等,并有運輸合同。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食品銷售管理制度食品銷售應設專柜,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食品用具、容器應符合有關食品安全標準,無毒無害,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現場制售食品管理制度食品現場制售要保持加工原料來源證明、加工制作記錄和公示牌相一致:
1、查驗并保留原輔材料有效憑證及檢驗合格證明;
5、現場加工場所應保持整潔,容器、加工工具應當清潔,防蠅、防塵設施有效;
6、從業人員服裝整潔,按規定著工作服、帽、口罩、手套進行操作。
申請單位:
負責人:
食品品質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三
為加強對食品添加劑的管理,保證食品安全,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采購食品添加劑時應認明標簽上“食品添加劑”字樣,向銷售者索取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對產品標簽沒有生產許可證編號,沒有廠名廠址、使用范圍、使用量等說明內容的添加劑不能購買。
3、食品必須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劑,添加劑產品說明書的內容必須真實,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劑。
1、對購進的食品添加劑,生產、技術部應先審查其是否為合格供方提供的產品,索取其有關資質證明(三證一報告),填寫索證記錄。
2、購進的食品添加劑驗收時,質檢部必須索要本批次產品的出廠檢驗報告單和企業同產品近期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單,并加蓋企業(或供應單位)的公章,否則不予接收。
3、購進的食品添加劑能自檢的,質檢部除索要營業執照、全國工業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蓋企業或供應單位公章)、檢驗報告單外,還需抽樣檢驗,合格后出具原材料檢驗結果報告單;不能自檢的由質檢部出具參考檢驗的檢驗結果報告單,凡是本廠質檢部未出具檢驗合格的檢驗結果報告單的,一律不得入庫、不得使用。
1、食品添加劑實行專庫、專人管理,倉庫依據質檢部出具的檢驗合格的檢驗結果報告單辦理入庫手續,否則不得入庫和使用。
2、倉庫內食品添加劑標識要清楚并建立食品添加劑出入庫臺帳,詳細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入庫及領用情況。
3、生產配料人員應建立食品添加劑詳細的使用記錄,食品添加劑使用量和使用范圍不得超過衛生部相關公告中規定的最大限值和適用范圍,不得超范圍、超量使用。
食品品質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加強食品生產經營管理,減少和避免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不安全食品是指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以及其他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食品。
第三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承擔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義務,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收集、分析食品安全信息,依法履行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義務。
第四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指導全國不安全食品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不安全食品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建立由醫學、毒理、化學、食品、法律等相關領域專家組成的食品安全專家庫,為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提供專業支持。
第六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匯總分析全國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信息,根據食品安全風險因素,完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措施。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收集、分析和處理本行政區域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信息,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
第七條鼓勵和支持食品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制定行業規范,引導和促進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履行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義務。
鼓勵和支持公眾對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等活動進行社會監督。
第八條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屬于不安全食品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經營,采取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告知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停止生產經營、消費者停止食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食品生產經營者未依法停止生產經營不安全食品的,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止生產經營不安全食品。
第九條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柜臺的出租者、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發現食品經營者經營的食品屬于不安全食品的,應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相關經營者停止經營不安全食品。
第十條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發現網絡食品經營者經營的食品屬于不安全食品的,應當依法采取停止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等措施,確保網絡食品經營者停止經營不安全食品。
第十一條食品生產經營者生產經營的不安全食品未銷售給消費者,尚處于其他生產經營者控制中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立即追回不安全食品,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風險。
第十二條食品生產者通過自檢自查、公眾投訴舉報、經營者和監督管理部門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屬于不安全食品的,應當主動召回。
食品生產者應當主動召回不安全食品而沒有主動召回的,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召回。
第十三條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的嚴重和緊急程度,食品召回分為三級:。
(一)一級召回:食用后已經或者可能導致嚴重健康損害甚至死亡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在知悉食品安全風險后24小時內啟動召回,并向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召回計劃。
(二)二級召回:食用后已經或者可能導致一般健康損害,食品生產者應當在知悉食品安全風險后48小時內啟動召回,并向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召回計劃。
(三)三級召回:標簽、標識存在虛假標注的食品,食品生產者應當在知悉食品安全風險后72小時內啟動召回,并向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召回計劃。標簽、標識存在瑕疵,食用后不會造成健康損害的食品,食品生產者應當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第十四條食品生產者應當按照召回計劃召回不安全食品。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收到食品生產者的召回計劃后,必要時可以組織專家對召回計劃進行評估。評估結論認為召回計劃應當修改的,食品生產者應當立即修改,并按照修改后的召回計劃實施召回。
第十五條食品召回計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食品生產者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具體負責人、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
(二)食品名稱、商標、規格、生產日期、批次、數量以及召回的區域范圍;
(三)召回原因及危害后果;。
(四)召回等級、流程及時限;。
(五)召回通知或者公告的內容及發布方式;。
(六)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義務和責任;。
(七)召回食品的處置措施、費用承擔情況;。
(八)召回的預期效果。
第十六條食品召回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食品生產者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具體負責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
(二)食品名稱、商標、規格、生產日期、批次等;
(三)召回原因、等級、起止日期、區域范圍;
(四)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義務和消費者退貨及賠償的流程。
第十七條不安全食品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銷售的,食品召回公告應當在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網站和省級主要媒體上發布。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網站發布的召回公告應當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鏈接。
不安全食品在兩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銷售的,食品召回公告應當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和中央主要媒體上發布。
第十八條實施一級召回的,食品生產者應當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召回工作。
實施二級召回的,食品生產者應當自公告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召回工作。
實施三級召回的,食品生產者應當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召回工作。
情況復雜的,經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同意,食品生產者可以適當延長召回時間并公布。
第十九條食品經營者知悉食品生產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后,應當立即采取停止購進、銷售,封存不安全食品,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生產者發布的`召回公告等措施,配合食品生產者開展召回工作。
第二十條食品經營者對因自身原因所導致的不安全食品,應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其經營的范圍內主動召回。
食品經營者召回不安全食品應當告知供貨商。供貨商應當及時告知生產者。
食品經營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應當特別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導致食品出現不安全問題。
第二十一條因生產者無法確定、破產等原因無法召回不安全食品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其經營的范圍內主動召回不安全食品。
第二十二條食品經營者召回不安全食品的程序,參照食品生產者召回不安全食品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因停止生產經營、召回等原因退出市場的不安全食品采取補救、無害化處理、銷毀等處置措施。
食品生產經營者未依法處置不安全食品的,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依法處置不安全食品。
第二十四條對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腐敗變質、病死畜禽等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食品,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立即就地銷毀。
不具備就地銷毀條件的,可由不安全食品生產經營者集中銷毀處理。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集中銷毀處理前,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對因標簽、標識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產者可以在采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繼續銷售,銷售時應當向消費者明示補救措施。
第二十六條對不安全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能夠實現資源循環利用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七條食品生產經營者對不安全食品處置方式不能確定的,應當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意見進行處置。
第二十八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如實記錄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不安全食品的名稱、商標、規格、生產日期、批次、數量等內容。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不安全食品的,應當通知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停止生產經營或者召回,采取相關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風險。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食品生產經營者生產經營的食品可能屬于不安全食品的,可以開展調查分析,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積極協助。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不安全食品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第三十二條食品生產經營者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的不安全食品存在較大風險的,應當在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不安全食品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向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書面報告情況。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定期或者不定期報告不安全食品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情況。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對食品生產經營者提交的不安全食品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報告進行評價。
評價結論認為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的措施不足以控制食品安全風險的,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更為有效的措施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不安全食品。
第三十五條為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風險,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發布預警信息,要求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停止生產經營不安全食品,提示消費者停止食用不安全食品。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不安全食品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檔案。
第三十七條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本辦法有關不安全食品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的規定,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有規定的,依照相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不立即停止生產經營、不主動召回、不按規定時限啟動召回、不按照召回計劃召回不安全食品或者不按照規定處置不安全食品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食品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不配合食品生產者召回不安全食品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未按規定履行相關報告義務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一條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處置不安全食品,食品生產經營者拒絕或者拖延履行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二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未按規定記錄保存不安全食品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情況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三條食品生產經營者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不安全食品,不免除其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法律責任。
食品生產經營者主動采取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不安全食品措施,消除或者減輕危害后果的,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違法情節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第四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依法履行本辦法規定的職責,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適用于食品、食品添加劑和保健食品。
食品生產經營者對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后的食用農產品的停止經營、召回和處置,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食品品質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五
1、必須持有秦市防疫站體檢合格的健康證,方可從事食品加工工作。
2、必須再到四勤:即勤理發、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換工作服。
3、上班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嚴禁穿拖鞋上班。
4、上班前,便后必須洗手,去廁所必須脫掉工作服,不準在炊具、容器中洗手、臉;不準用屜布、棉被套等擦手。
5、上班操作,賣飯時不準抽煙、隨地吐痰、擰鼻涕、不面對食品炊具咳嗽、打噴嚏,不準戴耳環、戒指等飾物。
1、房屋玻璃要明亮,門窗要干凈。
2、操作間要做到干凈、整潔、無污染、無垃圾、雜物堆積有用物品要存放整齊。
3、每餐后操作間要沖洗地面、鍋臺、下水池,隨時保持干凈,明地溝每周徹底清淤一次。
4、做好消滅蚊、蠅、老鼠工作,做到蒼蠅密度不超標,廚房內無老鼠。
5、廚房內嚴禁吸煙,垃圾要即產即清,不存留,并倒入指定地點,案板鍋臺要及時清理干凈。
6、炊具要經常保持干凈,切肉機用后必須用清水沖洗干凈,調料缸、原料盆、油缸等要清潔,表面無灰塵、油跡。
7、各廚房衛生要定人、定物、定時、定量、責任到人,分工明確。
2、成品食品存放實行四隔離:生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雜物隔離;食品與天然冰隔離。
3、用具實行四過關:洗;刷;沖;消毒。
4、環境衛生采取“四定”辦法: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包干分干。
5、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和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換工作服。
1、采購員要采買新鮮、干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確保原材料無毒無害,新鮮完好,尤其是所采購的油類、肉類、面粉、調料、飲料等,必須去正規廠家或企業,做到采購渠道清楚,按規定索要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驗報告、食品衛生評價報告單、營業執照及健康證等證件。
2、食品保管員對入庫原料要逐件檢查,不收過期或變質的東西。庫房做到“四五”:無蒼蠅、無老鼠、無蟑螂、無其他有害昆蟲。
3、各種蔬菜必須做到摘、擇干凈操作時,要認真仔細,做到菜內無草棍、無爛葉、無蟲類、無雜物;蔬菜加工必須嚴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去爛、四切的程序進行。消殘去爛、去毒芽干凈,黃瓜、土豆、蘿卜等用刷子刷干凈,必須先洗后切,土豆、豆角等要燒透、煮熟。
4、肉類食品要洗凈、燒透、煮爛、蒸熟,決不加工腐爛變質及不潔凈原料。
5、決不出售變質原料制作的和變質的食物。
6、半成品菜要日產日清,一般不過夜,存放必須放入冰箱、冰柜。
7、做涼拌菜要嚴格消毒,不做以干蘑為原料的菜,慎做豆角菜。
8、食品存放要生與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物與藥物、雜物隔離、食品與天然冰隔離,并存放整潔,離地存放。
9、菜刀、板、筐、盤、勺、盆等炊具及其他售飯用具,每餐后必須洗刷干凈,要做到“四過關”:一洗、二刷、三沖、四清毒。并定點存放專人管理。
10、冰箱、冰柜等要定期消毒處理,沒兩周必須化霜徹底清理一次。
11、不得制作和出售下列食品:
腐敗變質、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異常可能對人體有害的;。
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超過保存期限的;。
奶類、火腿腸及飲料不是在常溫條件下出售的。
食品品質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六
(一)食堂的設備應符合消防規范,并需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
(二)加強火源管理,煤氣爐灶、電熱設備及電源控制柜應有專人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
(三)隨時消除油漬污物,將易燃物品置于遠離火源的地方,廚房和倉庫內應禁止吸煙。
(四)必須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