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合同是在特定條件下,將所有權或權利義務交由另一方來承擔的法律行為。您可以在下文找到一些示例轉讓合同,以幫助您更好地理解合同的結構和內容。
房地產合作開發及項目轉讓合同(匯總16篇)篇一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位于﹡﹡﹡﹡﹡﹡﹡“金港花園”項目的合作開發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本著互利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內容。
合作項目位于﹡﹡﹡﹡﹡﹡﹡,項目立項名稱“金港花園”,占地面積91333平方米(折合約137畝),經﹡﹡﹡規劃局批準,預計建設建筑面積為32900平方米的別墅,建筑密度17.5%,容積率0.36%,綠化率51.3%(其中公共綠地面積9400平方米)。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提供項目后續建設所需的土地、開發、報建、建筑、管理、營銷等全部資金,預計投資資金為人民幣7077.55萬元。在乙方投資款項全部到位的情況下,乙方享有“江畔花園”項目51%的開發經營權,甲方享有“金港花園”項目49%的開發經營權,并由雙方按照該比例分享項目所獲的利潤。
2、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均以融資的進行投資,融資財務費用均按月息1%的標準進入項目成本核算。
3、乙方確認甲方前期已融資投入本金6800萬元到合作項目上。
4、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可以用甲方的產權、土地進行融資,但所融到的資金必須用在本合作項目,但不影響項目開發的前提下,必須優先償還按開發經營權比例多出資本金的甲方投資。
5、本合作項目不發生土地權屬的變更,即在房屋銷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權名義上仍然歸甲方所有,但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對項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享有收益權。
6、本合作項目所有的對外合同,報建、竣工驗收等手續的辦理均以甲方名義進行。
三、合作管理機構及職責。
1、甲乙雙方共同派員組成“合作開發項目部”,負責建設項目的具體組織和實施。項目部設總經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總經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員由甲乙雙方按1:1的比例委派。
2、項目部下設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部負責人由方委派,銷售部負責人由方委派。財務人員由雙方各委派一名,會計由乙方委派,出納由甲方委派。財務部印鑒與支票應分開管理,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3、工程部負責本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及施工管理、建設項目驗收工作;銷售部負責本項目的日常銷售、廣告宣傳、按揭貸款手續以及房屋產權登記過戶等事項。
4、項目部下設的部門對項目部負責,重大問題(重大問題的范圍由雙方另行補充約定)均應由項目部會議表決決定。會議內容應形成紀要,各方代表應在紀要上簽字確認。
5、項目部日常費用(雙方各自委派人員的工資各自承擔)的支出由項目部總經理簽字后生效。
四、工程投資款及其他費用的籌集與撥付。
1、本建設項目所需的投資資金及其他與建設項目相關的費用,由乙方直接劃入雙方共同開立的帳戶,專款專用。劃入時間以項目部呈報的的用款計劃為準。用款計劃應以甲乙雙方審核批準的工程預算為基礎并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2、若乙方實際投資數額超出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金額,對增加的投資額的承擔按照雙方的過錯程度確認。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或雙方的過錯無法確定的,按照約定的利潤分配比例確定。
五、成本核算和利潤分配。
1、本建設項目成本核算應當在項目竣工驗收后60日內完成。項目竣工后,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決算審計。利潤分配應根據該審計報告并按照甲方雙方49:51的比例進行利潤分配。
2、竣工決算前預售房屋的銷售收入,應按照甲方雙方49:51的比例分別記賬,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銷售款項。
六、審批手續的辦理。
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應負責辦理建設項目的審批、驗收等手續,包括工程設計方案的報批、工程招投標、施工許可證、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申領等。
七、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于雙方在本合同簽章之日起十五日內匯入甲方賬戶人民幣500萬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履行后,履行保證金可沖抵乙方應承擔的項目投資款。
八、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履約保證金,本協議自動終止。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按照違約所涉及的標的額的20%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能按照雙方簽字確認的用款計劃支付項目投資款,因此造成項目財務成本的增加,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若乙方逾期支付項目投資款超過60日,甲方有權單方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已經投入的資金按照該資金占整個項目核算成本的比例進行利益分配。
九、特別約定。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解決甲方因為﹡﹡﹡﹡公司提供擔保而承擔的﹡﹡﹡市農行鼓樓支行1800萬元的人民幣還貸問題。
十、其他事項。
本協議簽訂后日內,甲乙雙方委派人員應列位并正式成立“合作開發項目部”。在此期間,甲乙雙方應共同派員刻制“合作開發項目部”印章,并在公安部門備案。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字人)或授權簽字人)。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開發房地產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根據法律的規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m2)的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項目由擬組建的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稱具體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為準)獨家開發,現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組建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經營該項目,公司注冊資金萬元人民幣。甲方以現金出資萬元人民幣,占總股本的__________%;乙方出資萬元,具體以上述__________街的__________畝國有地使用權作價投入,占總股本的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確認投入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具備以下條件:
1.項目四至范圍:本項目地塊座落于市__________區,東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_米規劃路。
3.土地性質:住宅、公建綜合用地,現有土地使用權年限為__________年。
4.土地指標:本地塊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積),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_____%,現有審批建筑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現狀:地塊內已基本平整。
上述項目概況中的座落、四至范圍、項目性質、土地性質、土地指標等另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并以最新批準文件為準。
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辦公室的x文物[______]號“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x規選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的______規土證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沈規土證附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通知書”。
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的辦綜二字[______]59號“城市規劃委員會第三次主任會議紀要”。
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長安寺公建、住宅建設項目通知書”。
____.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關于長安寺項目規劃建筑面積指標的說明”。
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產管理局的拆許字(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許可證》。
8.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與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簽訂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9.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陽國用(______)字第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證》。
10.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規建審字______年______號“建筑擴初設計審定通知單”。
1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衛生局的______衛預審字______號“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
1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的沈計投資便字第[______]號便函。
1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______]人防立項字(______)號“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項審批通知書”。
1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沈人防質監審字______號“結建防空地下室審批通知書”。
1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審(______)第(______)號“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16.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計劃委員會的計基______號《投資許可證》。
1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復。
第四條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投入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項目)在具備本協議第二條和第三條的前提下作價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____萬元作為乙方對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出資,其余萬元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作為土地轉讓款支付給乙方。
本協議乙方出資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已設定了抵押,其抵押權人為中信實業銀行沈陽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擔保的債權金額為______萬元人民幣的貸款本息,債權到期日為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確認:本協議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除已設定抵押外,其相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契稅等已全部繳納完畢,所有的拆遷安置補償費等均已全部支付完畢,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協議時該國有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著任何權利負擔(已設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條本協議簽訂后三十天內,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項目用地進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書面的《文物勘探報告》。項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歸乙方承擔,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則由甲方或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乙方確認乙方出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存在著“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狀況。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在開發建設本項目的過程中,如發現文物和遺址,經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的,導致本項目無法開發的,甲方退出本項目開發,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應在收到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文書后十天內,將甲方及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項目中的所有費用歸還。
第六條付款及付款條件。
1.本協議生效后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萬元人民幣作為履行本協議的定金,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2.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個月內,甲乙雙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的要求和xx市計劃委員會有關立項計劃變更的要求,準備齊全有關資料并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后,甲乙雙方共同將乙方在中信實業銀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幣伍仟萬元的貸款轉貸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貸款銀行的原因不能將該貸款轉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則甲方通過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同時由乙方負責解除開發地塊上設定的抵押。
在甲方支付上述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款項時,乙方負責將本協議書第三條所述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等原件、備件移交給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
3.在完成本條前款工作后一個月內,乙方將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變更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續后七日內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貳仟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4.在乙方將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等各種必要的批文全部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并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個月內,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其持有的沈陽xx置業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并辦理好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沈陽xx置業有限公司將余款_____________萬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項支付前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并提交總額為壹億貳仟捌佰萬元人民幣的可以計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本項目開發成本的合法有效的發票。
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
第七條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冊登記手續,費用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2.負責確保本項目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收購資金的落實到位,確保資金運作正常。
3.協助乙方辦理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沈陽xx置業有限公司名下,負責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
4.協助乙方辦理好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年限調整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
1.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時,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本協議書第三條規定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的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進行復驗。
2.乙方應解除與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項目簽訂的合作開發協議,負責處理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并向甲方提供原件、備件。
3.負責完成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沈陽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并協助甲方辦理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須變更到沈陽xx置業有限公司名下。
上述工作乙方應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個月內完成,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4.負責將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年限調整為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業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調整而相應增加應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相關費用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上述工作乙方應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個月內完成。
5.在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付清第二期____萬元人民幣款項時負責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電、通路和土地平整)為標準將土地使用權移交給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辦理通水、通電的費用由甲方或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____.協助甲方辦理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工商注冊登記手續。
7.協助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暫定資質的申領工作。
第八條乙方將______街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年)過戶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所發生的土地契稅由乙方和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共同承擔,其中乙方承擔__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______%,其他過戶稅費如印花稅等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股權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后個月內由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按乙方原出資金額(即按出資金額1∶1)進行收購,股權轉讓款由收購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向收購方開具相應的股權轉讓款發票。
第十條甲、乙雙方確認:開發地塊的拆遷補償中的貨幣補償部分由乙方處理。甲方認可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市______支行簽訂的《拆遷協議》,甲方同意承接該協議中為乙方(______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設定的權利義務,甲方承接乙方權利義務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按本協議的規定履行義務后,______街項目的方案設計、報批、開發建設、施工、銷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乙方對xx街項目的方案設計的報批應予以配合,并保證經批準的方案符合本協議第二條的經濟指標。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對在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公司的有關文件、數據等都具有保密的義務。除雙方認可的為本項目運作而使用這些文件、數據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2.本協議書簽訂、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定金后,乙方不得再以本項目為標的與第三方進行洽談、合作,否則,乙方應雙倍向甲方返還定金。
3.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項的,每逾期一天則甲方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陸拾天仍未支付的,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萬元定金不予退還,但乙方應通過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歸還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項。
4.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的期限將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過戶、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甲方支付的定金總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陸拾天乙方仍未完成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返還前期發生的包括定金在內的所有款項。
5.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項規定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沈陽xx置業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總和的萬分之二點一向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
____.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九條的規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協議規定的條件轉讓股權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萬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抵觸的,則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四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糾紛,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協議規定的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權利義務,自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獨立享受和承擔。
第十六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成立。
第十七條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執貳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房地產合作開發及項目轉讓合同(匯總16篇)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元氏縣光宇家苑住宅樓。
地址:
元氏縣東關村。
二、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占地4.8畝,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地。土地用途:住宅。其中。
畝已經辦理土地證,土地證號:。
另外。
畝未辦理土地證,土地出讓合同號:
2、該片土地使用權人為:石家莊光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3、土地四至:
三、項目規模與現狀。
1、規模。
:元氏光宇家苑項目擬建一棟地上16層,地下一層的高層住宅,家住面積12083。
平方米。
2、現狀:工程已施工至地上5層,院內路面硬化完畢,車庫15間主體已建成。
四、合作方式。
1、乙方以甲方名義,使用甲方資質,對此工程繼續開發建設。
2、甲乙雙方分別派員組成光宇房地開發有限公司元氏項目部,甲方派員負責監督工程質量、辦理手續,其他人員全部由乙方指定,負責項目的全部管理。
3、協議簽訂后,乙方分期付甲方項目轉讓費800萬元,乙方享有項目全部收益。
五、債權債務處理。
1、協議簽訂前,光宇家苑項目前期建設中所有的債務由甲方全部承擔。
2、在此協議簽訂后,雙方依據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義務承擔相應債權債務。
3、雙方債權債務不能相互影響。甲方承諾本項目之外產生的債權債務與本項目無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付款方式。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后,乙方付甲方總額800萬元的前期成本和土地款,分以下三個階段付清。
1、在本協議簽署后,甲乙雙方分別派員組成光宇房地產開發有。
限公司元氏分公司項目部,組建后該項目由乙方全權負責,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現有手續交接完畢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400萬元。
2、在此項目所有手續完善一周內,乙方向甲方支付350萬元。
3、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周內,乙方向甲方付清余款50萬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取得本協議規定的由乙方支付的項目轉讓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后續經營建設,對乙方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有權制止并追究相關責任。
3、甲方在協議時間內清理涉及本項目的所有債權債務,保證該項目用地、房屋無任何糾紛,所有關聯人對該地塊開發無異議,并確保該項目用地、房屋不存在任何抵押、擔保及其他權利瑕疵。
4、協議簽訂后,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履行職責并導致協議終止時,三日內退還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全部資金并承擔一定的損失。
5、甲方對項目涉及的設計、施工(已完成部分)、監理、審圖及其他涉及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手續付有全部責任,保證現狀、設計圖紙、手續三者相一致且完備。
6、甲方允許乙方開設專戶,用于本項目資金的收支管理。甲方不予干涉。
7、甲方保證乙方6月1日進場,7月1日完成開工手續。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接手本項目并承擔項目的整體經營管理;。
2、乙方享有整個項目的全部收益;。
3、乙方保證項目的經營行為不損害甲方利益;。
4、乙方保證按時支付本協議規定的項目轉讓費;。
5、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各項手續的辦理事宜。
6、項目在開發建設過程中出現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引起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方全部承擔。
7、項目竣工后,物業管理等后續服務由乙方負責。
八、利潤分配及財務管理。
該項目合作中全部資金由乙方出資,甲方不承擔工程的稅收和任何其它管理費用。在合作開發過程中,甲方應協助乙方建立此項目的會計賬,完成稅務核算,該項目的收入支出均由乙方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即可執行。
九、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在開發、經營管理過程中,均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地方政府相關的法律、法規,均不得損害公共和對方的合法權利。
2、雙方必須就各自派出人員的個人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如發生因個人違法、違規、惡意操作使項目受損,雙方協商可通過適當途徑追究個人的經濟與法律責任,派出方同時也必須同時承擔連帶責任。
十、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施工、正常銷售及其他經營困境的,由甲方負責賠償相當于乙方已經投入資金兩倍的罰金。
3、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關手續的辦理,需在5日內將乙方的前期所有投入雙倍退還乙方。
2、由于乙方行為對甲方經濟、名譽造成損害,導致協議不能履行的,視造成的損害后果,由乙方賠償甲方相當于損失額兩倍的罰金。
3、由于一方原因導致對方受到經濟損失的,所有損失由該方雙倍承擔。
十一、爭議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按《合同法》的有關條款執行,如有爭議雙方均可提請司法訴訟。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鑒于:
1.甲方將于2011年。
月
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年限。
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合作開發。
以甲方公司名義參與土地掛牌、建設、運作,此地塊屬甲乙雙方按份額共有。
甲方同意提供依前述所指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征地總價款為3200萬元,甲方出資2176萬元,占68%股份,按股份享受利潤分成或承擔風險;乙方同意出資1024萬元,占32%股份,按股份享受利潤分成或承擔風險,雙方合作開發建房。
第二條。
建房資金。
建房資金由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籌集,一方資金不到位或不足部分,重新計算分成比例。
第三條。
報批手續。
除按規定應由雙方共同辦理的報批手續外,包括本合同在內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開工許可證》、《建設同地規劃許可證》、《預售許可證》等在內的所有報批手續均由甲方負責辦理。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按比例負責并承擔。
第四條。
設計建筑。
工程設計與建筑招標、施工監督由雙方共同負責。
第五條。
管理人員的構成合作雙方共同指派人員組成的項目部以董事會形式存在,其中甲方指派董事長一名副總經理一名,乙方指派總經理、副總經理各一名。其他人員由社會招聘,共同管理。
第六條。
財務制度。
例會制度、財務制度根據工作進展一并建立,項目部的進、支財務狀況由雙方共同管理。
第七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為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不得將本項目土地、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或其他形式的擔保等等。
窗體頂端。
窗體底端。
18:15:34。
房地產合作開發及項目轉讓合同(匯總16篇)篇三
房地產開發項目,一般是對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進行的投資開發建設項目。那么簽訂房地產開發項目轉讓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轉讓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其項目開發權之狀況。
(一)土地使用權狀況。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市政府批準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并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了設計并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三)其他權利狀況。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二條本協議之轉讓價格。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三條轉讓價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三十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四條資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權證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三十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五條稅費之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六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法律狀況。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甲方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后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八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的相應變化和調整。
第十一條管轄法。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____種方式進行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送達方式。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任何一方的聯系方式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上述聯系地址、電話、傳真的發出的信件、傳真視為送達。
第十四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用于辦理變更、轉讓手續之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名稱:
辦公地址:
聯系電話:傳真電話:
開戶行:賬號:
乙方名稱:
辦公地址:
聯系電話:傳真電話:
開戶行:賬號: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合作雙方協商解決。
1.4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共同組織銷售。
1.6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筑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1.8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本項目總投資萬元(其中:征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筑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以作為出資。乙方出資____萬元,以作為出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為便于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預決算部等部門。
2.2項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由方選派人員擔任),副總經理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后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總經理主持,總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總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實際出資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占實際出資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占實際出資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總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總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綜合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綜合部設經理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工程前期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人。工程前期部的職責:
工程前期部經理的職責:
2.5工程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工程部設經理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銷售部的組成: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財務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財務部設經理人,財務部的職責: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工程預決算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預決算部設經理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分配辦法。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筑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分配辦法。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合作項目發生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分配辦法。
3.5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分配辦法。
3.6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干,超資不補,節余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銷售費用分配辦法。
3.9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分配辦法。
4.1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于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于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鑒,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后,由財務部實施。
4.3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了解費用支出情況。
4.4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布費用支出情況。
4.5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后,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出資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受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根據《建設工程。
施工合同。
》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2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3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4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6.5資金收還方式:
第七章:土地概況。
7.1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地塊位置:。
2.地塊總面積:。
3.土地用途:。
4.土地面積:。
5.容積率:。
6.建筑密度:。
7,綠地率:。
8.規劃建筑面積:。
7.2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甲方以該塊土地進行出資的,甲方的實際出資額地按每畝元進行計價,并以次數額作為甲方的實際出資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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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合作開發及項目轉讓合同(匯總16篇)篇四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務活動所必需的一切商務談判資料,如甲方的組織機構、管理機構、注冊資本、企業章程、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驗資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等一切為合作項目服務的資料證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資開發所必須的資料基礎上,負責籌備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并及時告知乙方融資渠道及融資結果,并將融資所需的整套文件資料給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為其尋求及聯絡相應的金融機構或投資機構。
4.1.3、在乙方提供必須的資料的基礎上,負責協助乙方籌備項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資料,并為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融資或尋求開發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負責協助乙方進行融資或合作開發的相關的協議、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并協助乙方完成融資或合作的相關法律文件的準備和簽署。
4.1.5、為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并將談判內容、結果和合作方式等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費用,土地費用,項目設計、招投標等前期費用,項目廣告推介費,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
4.1.7、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負責提供獲得項目服務事宜的公共關系支持。
4.2.2、負責取得項目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
4.2.3、負責協調使甲方獲得項目服務合同及相應的授權。
4.2.4、負責協調關系并使甲方尋求、聯絡、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
4.2.5、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費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協議約定范圍內所付出的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協議簽定后按每個項目信息為單位,按每個項目總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5.2、本協議自簽定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開辦費,之后按每月的實際投資額(含形象進度所代表的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前期開辦費在月支付管理費中扣減。
5.3、廣告費用、前期費用等雙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證與承諾。
6.1、雙方有權簽訂并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并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雙方無論口頭或書面所提供的任何資料、信息、數據、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觀的、真實的、完整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虛假、侵權、故意疏忽或虛偽陳述。
6.3、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盡快通知對方,并提示對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或從事商業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一切違背法律和規定的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均自行承擔。
6.5、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的一切承諾及相關的意見、觀點、看法和操作,均應在甲方授權或雙方議定的范圍內進行,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6、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積極的給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一年,若合作項目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后終止,若合作項目進展順利,甲方或甲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項目銷售封盤為止。
7.2、在下述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另一方后立即終止本協議: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應在盡可能快的時間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對方,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雙方應該通過協商暫緩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7.4、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協議的效力,但保密期限過后則不在此限。
7.5、本協議合作期滿,如需延長合作期,雙方可簽訂書面文件延長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內,為本協議上述項目提供的服務全部結束,則本協議終止。
八、違約責任。
8.2、如果任何一方連續三十天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則另一方可以在發出書面通知三十天后終止該協議或其中受到上述影響的任何部分,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于任何一方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戰爭、火災、風暴、政治封鎖、罷工(不包括其自身員工的罷工)或自然災害而導致其無法履行協議義務時,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亦不對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9.2、各方在知曉可能導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后應盡快通知另一方。
十、適用法律。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0.2、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0.3、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
10.4、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十一、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11.2、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11.3、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文件均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協議于年月日在中國市正式簽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借用甲方名義從事房地產開發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阿巴嘎旗蘇伊拉平改樓項目開發。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元,作為管理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收回資質管理費不予歸還。
2、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關所需的手續和資質證復印件。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盡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兩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證書。
(3)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開發建設項目。并可刻制項目部公章一枚用于日常工作。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2、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開發過程中的事件,相關施工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解決開發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對動遷、回遷施工質量問題和事故的發生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關。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并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6)乙方開發建設項目不得超過甲方資質證所規定的范圍,如超出甲方資質證范圍的項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四條。
(1)乙方實施的工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2)乙方在項目中所發生的稅費應及時繳納,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因銷售房屋到甲方處辦理相關手續時,甲方有權確認相關稅費是否已經結清,并有權要求其先行繳付所有稅費后,或暫扣部分稅款。
第五條乙方在開發建設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六條乙方應獨立承擔該項目開發對外所產生的債務及其他責任。若因乙方未及時償付對外債務,造成甲方代償的,由甲方代為承擔的責任。甲方有權收回該項目所有工程,用于彌補自己的損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協議期定為年,即月日起至月日止,(樓房銷售可延用本協議)協議有效期滿后如項目部仍有工程未完工的經雙方協商。
第八條乙方應將房屋銷售款的%交由甲方作為保證金,待房屋交付使用后無質量及其他債權債務糾紛,甲方將該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為年。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合作開發及項目轉讓合同(匯總16篇)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的房地產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轉讓協議:
一、甲方轉讓的標的:
土地使用權:位于____________地塊1畝,合10平方米商住用地。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法
1、轉讓價款:雙方確定甲方上述房地產項目按占地面積計算,每平方米1150元(包括報建費在內),轉讓面積__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__平方米,共計轉讓總價款為:壹億零玖佰叁拾玖萬伍千元(10939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積率和報建費,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無條件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2、支付方式:
2.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續及相關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100萬元。為確保交易的順利進行,該款由乙方先交付給律師事務所轉付給甲方。
2.2:自乙方將定金交給律師事務所轉付給甲方之日起45天內,乙方應再將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款總額的60%,計為人民幣陸仟伍佰陸拾叁萬柒仟元支付給甲方。但該款只能劃入律師事務所的帳號,并由該所監管,只許甲方使用于辦理上述土地使用權過戶所需費用,待甲方辦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并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該款項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2.3:在甲方全部辦妥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并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日計起,乙方應在一年內將受讓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數付清給甲方。
三、履行條款
3.1:自乙方將轉讓款的60%轉到律師所的提存監管帳戶之日起,甲方承諾在80天內負責辦妥產權權屬變更登記手續。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時,必須交一套土地證、規劃許可證等“五證”的正本給乙方。
3.2:有關權證轉讓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配合,辦理權屬轉讓所需的稅費和其他費用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甲方應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應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繳付通知之日起2天內支付,以免延誤交易日期。
3.4: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妥項目(含用地證件)開發的一切合法手續,確保乙方順利進行項目開發。在辦理過戶手續時,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稱辦理,甲方同意協助。
四、陳述與保證
4.1: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4.1.1:甲方保證以上轉讓的資產項目無爭議、無抵押、無查封,保證甲方對其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如發生由此引起所有有關資產產權與第三方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乙方損失。
4.1.2:關于上述轉讓事宜,甲方企業股東會、董事會已做出同意的決議。
4.2: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4.2.1:乙方保證將按合同的約定,誠信履行義務。
4.2.2:乙方保證受讓資產的資金來源合法。
五、保密條款
本轉讓行為過程中協議雙方獲取關于對方的一切文件、數據和資料等信息,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均應誠信履約,如有任何一方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6.1: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轉讓,則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6.2: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讓,則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定金歸甲方所有。
七、爭議解決
若因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珠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時生效,交易完畢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需要變更的事項,另以補充合同形式確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另送相關部門各執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房地產合作開發及項目轉讓合同(匯總16篇)篇六
甲方:亞丹青源文化傳媒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簽訂地:海口市合同編號:0812。
乙方:海南嘉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三亞海螺農場丹青源”項目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三亞市海螺農場丹青源地塊,項目以世界藝術家聯合總會、人民日報海外版炎黃東(三亞)文化傳媒發展有限公司、中國反腐網、廉政書畫院、世界藝術家網、共同創辦,名稱為“丹青源養生創作基地”。項目用地面積23畝,規劃用地性質為農業用地(合作后要變為商業用地)。項目總建筑面積30000平方米。具體位置、面積以及項目規劃經濟指標按今后文件批復,雙方約定嚴格按照文件規定的規劃進行建設,不得單方面擅自更改。
甲方負責辦理項目前期的土地證,(規劃設計、規劃審批、直至施工許可證等相關手續,項目實施過程中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辦理,乙方承擔相關費用)。
工程前期的相關手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1、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4、申領《土地證》;。
5、協助乙方簽訂《建筑設計合同》;。
6、設計方案和施工圖的審批;。
7、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8、委托質檢工作;。
9、申辦《施工許可證》;。
10、辦理規劃驗線。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后的半年內負責拿到本項目的土地證及相關文件。
三、合作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約定的丹青源所有房屋全部分配完畢之日止。
1、乙方作為項目經營方,在該項目中負責項目的工程設計、工程建設、房屋銷售,并代表甲方對第三方享有項目開發商的全部權利。
2、甲方確保對本協議約定的項目擁有完整的產權,以及對該項目建設的合法性。
3、乙方對合作開發項目的工程建設享有完全自主的經營管理權,包括對外簽約、建筑施工方選定、人事任免以及財務支出等,甲方不得無故干涉。
四、分配比例。
雙方約定本協議范圍的工程項目建成竣工后,按以下分配比例及分配方式進行分配:其中房產的所有權屬于甲方的占建筑總面積的28%,其中房產的所有權屬于乙方的占建筑總面積的72%,無法進行整體分割的,住宅房屋按照建筑面積每平方米人民幣8000元的估價,商鋪、商場按照建筑面積每平方米人民幣15000元的估價進行分割,要房的一方須向另一方支付房款,甲方不應以任何理由自行銷售,但由甲方負責的免費房或贈送房可以在不涉及整體銷售的情況下由甲方自行決定。
五、銷售。
本項目的銷售由甲方負責組成銷售隊伍統一對外銷售或委托第三方進行銷售,其銷售所得款首先用于支付乙方對本項目的墊付、借付款,其余的部份在工程完成竣工驗收后按本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進行分配。
六、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本項目開發所需的所有合法證件、資料。
2、甲方負責辦理項目前期的土地證,及相關文件。
3、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與乙方共同到公證處對本協議進行公證,公證所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各自負責。
4、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甲方應負責施工現場周邊關系的協調、處理,排除項目周邊單位或居民對乙方正當開發建設工作的干擾,保證乙方開發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5、甲方代表除乙方外的其他股東與乙方合作,若其他股東有異議的,由甲方負全責。
房地產合作開發及項目轉讓合同(匯總16篇)篇七
甲方(受讓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轉讓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鑒于:
a、甲方系一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上市公司;。
b、乙方系國有獨資公司;。
c、項目是經桂林市人民政府批準,與“兩江四湖”工程配套的房地產開發項目;。
f、甲乙雙方已達成由甲方收購乙方有關資產的合意。
為了規范雙方行為的合法性,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的協商,現就甲乙雙方合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根據我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釋義。
1.1在本合同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有關資產指資產轉讓合同中的有關資產;。
審計基準日指20xx年6月30日為審計基準日;。
合作交接日指甲方按本合同第3.2條將9,147.47萬元匯入乙方銀行賬戶的次日;。
交割審計:指資產轉讓合同中的交割審計;。
增發指甲方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募集資金的行為;。
不可抗力指于發生前不可預料、發生時不能抗拒、對其結果亦不能避免從而導致合同一方不能按本合同之規定履行其義務的事件。
1.2除非文中另有說明,本合同書所提及的條款和附件僅指本合同書的條款和附件。
2、福隆園項目基本情況。
14,000.007平方米土地為規劃城市道路用地)。
3、合作內容。
關于福隆園項目合作合同書的辦證費、報建費、三通一平費用、回建等費用;c、福隆園項目開發的所有收益歸甲方享有。
3.2依據大信會計師事務有限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甲乙雙方確認:截止至審計基準日,乙方已支付的前期土地開發費用共計16,447.47萬元,乙方已預收的款項共計7,300萬元。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付給乙方已支付的前期土地開發費用暫按9,146.47萬元(乙方在審計基準日前已支付的前期土地開發費用與乙方已預收的款項相抵后的余額:16,447.47—7,300=9,147.47)計算,該筆費用在甲方增發成功,募集資金全部匯入甲方銀行帳戶之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匯入桂林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公司設立的國有資產收益專戶。
3.4甲方應付給乙方支付的福隆園項目的前期土地開發費以交割審計中確定的乙方已支付的前期土地開發費用及收取的款項為準,確定甲方最終付給乙方已支付的前期土地開發費用為:乙方已支付的前期土地開發費用—乙方已收取的款項。扣減甲方按3.2條付給乙方的9,147.47萬元,甲方或乙方應在交割審計報告正式出具之日起30日內向對方支付補差或退款。
3.5乙方同意:在合作交接日向甲方移交福隆園項目的相關文件。
4、違約責任。
4.1甲方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3.2條向乙方支付前期費用的,則每遲延一日,甲方應按未付金額萬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違約金。
4.2乙方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1條約定履行導致甲方未能享有福隆園項目開發收益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
4.3甲乙雙方均須嚴格遵守本合同之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導致另一方之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遇不可抗力情況者除外)。
4.4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本合同之條款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存續時,受影響一方可暫時不履行有關之本合同條款,在不可抗力事件解除后,有義務盡速重新履約。
5、通知。
有關本合同履行的任何通知均須采用書面形式,并送達到有關各方的下列地址:
甲方:廣西桂林市翠竹路27-2號琴潭汽車客運站大樓。
乙方:廣西桂林市麗君路2號麗澤苑。
6、生效、期限及終止。
6.1本合同在資產轉讓合同生效時同時生效。
6.2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將持續有效,直至其按第6.3條之規定被終止。
6.3本合同僅可在下列情況下終止或解除:
6.3.1乙方和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終止本合同。
6.3.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不可履行,經雙方書面確認后本合同終止。
6.3.3本合同的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4除第6.3條所述的情況外,雙方均不得無故單方終止本合同。
7、爭議解決辦法。
若甲方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項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桂林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簽署文本。
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后甲方執捌份,乙方執貳份。
9、其他。
9.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但不影響本合同之執行。
9.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以書面形式作出補充合同,否則修改或補充不具法律效力。
9.3如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法或因其它原因終止或宣告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9.4非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本合同或其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概不可由任何一方轉讓予任何第三方。
10、本合同簽訂地點:廣西桂林市。
(此頁以下無正文,簽字頁見下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房地產合作開發及項目轉讓合同(匯總16篇)篇八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位于﹡﹡﹡﹡﹡﹡﹡“金港花園”項目的合作開發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本著互利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內容。
合作項目位于﹡﹡﹡﹡﹡﹡﹡,項目立項名稱“金港花園”,占地面積91333平方米(折合約137畝),經﹡﹡﹡規劃局批準,預計建設建筑面積為32900平方米的別墅,建筑密度17.5%,容積率0.36%,綠化率51.3%(其中公共綠地面積9400平方米)。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提供項目后續建設所需的土地、開發、報建、建筑、管理、營銷等全部資金,預計投資資金為人民幣7077.55萬元。在乙方投資款項全部到位的情況下,乙方享有“江畔花園”項目51%的開發經營權,甲方享有“金港花園”項目49%的開發經營權,并由雙方按照該比例分享項目所獲的利潤。
2、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均以融資的進行投資,融資財務費用均按月息1%的標準進入項目成本核算。
3、乙方確認甲方前期已融資投入本金6800萬元到合作項目上。
4、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可以用甲方的產權、土地進行融資,但所融到的資金必須用在本合作項目,但不影響項目開發的前提下,必須優先償還按開發經營權比例多出資本金的甲方投資。
5、本合作項目不發生土地權屬的變更,即在房屋銷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權名義上仍然歸甲方所有,但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對項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享有收益權。
6、本合作項目所有的對外合同,報建、竣工驗收等手續的辦理均以甲方名義進行。
三、合作管理機構及職責。
1、甲乙雙方共同派員組成“合作開發項目部”,負責建設項目的具體組織和實施。項目部設總經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總經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員由甲乙雙方按1:1的.比例委派。
2、項目部下設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部負責人由方委派,銷售部負責人由方委派。財務人員由雙方各委派一名,會計由乙方委派,出納由甲方委派。財務部印鑒與支票應分開管理,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3、工程部負責本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及施工管理、建設項目驗收工作;銷售部負責本項目的日常銷售、廣告宣傳、按揭貸款手續以及房屋產權登記過戶等事項。
4、項目部下設的部門對項目部負責,重大問題(重大問題的范圍由雙方另行補充約定)均應由項目部會議表決決定。會議內容應形成紀要,各方代表應在紀要上簽字確認。
5、項目部日常費用(雙方各自委派人員的工資各自承擔)的支出由項目部總經理簽字后生效。
四、工程投資款及其他費用的籌集與撥付。
1、本建設項目所需的投資資金及其他與建設項目相關的費用,由乙方直接劃入雙方共同開立的帳戶,專款專用。劃入時間以項目部呈報的的用款計劃為準。用款計劃應以甲乙雙方審核批準的工程預算為基礎并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2、若乙方實際投資數額超出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金額,對增加的投資額的承擔按照雙方的過錯程度確認。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或雙方的過錯無法確定的,按照約定的利潤分配比例確定。
五、成本核算和利潤分配。
1、本建設項目成本核算應當在項目竣工驗收后60日內完成。項目竣工后,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決算審計。利潤分配應根據該審計報告并按照甲方雙方49:51的比例進行利潤分配。
2、竣工決算前預售房屋的銷售收入,應按照甲方雙方49:51的比例分別記賬,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銷售款項。
六、審批手續的辦理。
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應負責辦理建設項目的審批、驗收等手續,包括工程設計方案的報批、工程招投標、施工許可證、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申領等。
七、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于雙方在本合同簽章之日起十五日內匯入甲方賬戶人民幣500萬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履行后,履行保證金可沖抵乙方應承擔的項目投資款。
八、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履約保證金,本協議自動終止。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按照違約所涉及的標的額的20%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能按照雙方簽字確認的用款計劃支付項目投資款,因此造成項目財務成本的增加,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若乙方逾期支付項目投資款超過60日,甲方有權單方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已經投入的資金按照該資金占整個項目核算成本的比例進行利益分配。
九、特別約定。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解決甲方因為﹡﹡﹡﹡公司提供擔保而承擔的﹡﹡﹡市農行鼓樓支行1800萬元的人民幣還貸問題。
十、其他事項。
本協議簽訂后日內,甲乙雙方委派人員應列位并正式成立“合作開發項目部”。在此期間,甲乙雙方應共同派員刻制“合作開發項目部”印章,并在公安部門備案。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字人)或授權簽字人)。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房地產合作開發及項目轉讓合同(匯總16篇)篇九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的房地產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轉讓協議:
土地使用權:位于____________地塊1畝,合10平方米商住用地。
1、轉讓價款:雙方確定甲方上述房地產項目按占地面積計算,每平方米1150元(包括報建費在內),轉讓面積__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__平方米,共計轉讓總價款為:壹億零玖佰叁拾玖萬伍千元(10939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積率和報建費,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無條件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2、支付方式:
2.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續及相關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100萬元。為確保交易的順利進行,該款由乙方先交付給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轉付給甲方。
2.2:自乙方將定金交給律師事務所轉付給甲方之日起45天內,乙方應再將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款總額的60%,計為人民幣陸仟伍佰陸拾叁萬柒仟元支付給甲方。但該款只能劃入律師事務所的帳號,并由該所監管,只許甲方使用于辦理上述土地使用權過戶所需費用,待甲方辦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并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該款項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2.3:在甲方全部辦妥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并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日計起,乙方應在一年內將受讓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數付清給甲方。
3.1:自乙方將轉讓款的60%轉到律師所的提存監管帳戶之日起,甲方承諾在80天內負責辦妥產權權屬變更登記手續。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時,必須交一套土地證、規劃許可證等“五證”的正本給乙方。
3.2:有關權證轉讓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配合,辦理權屬轉讓所需的稅費和其他費用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甲方應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應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繳付通知之日起2天內支付,以免延誤交易日期。
3.4: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妥項目(含用地證件)開發的一切合法手續,確保乙方順利進行項目開發。在辦理過戶手續時,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稱辦理,甲方同意協助。
4.1: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4.1.1:甲方保證以上轉讓的資產項目無爭議、無抵押、無查封,保證甲方對其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如發生由此引起所有有關資產產權與第三方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乙方損失。
4.1.2:關于上述轉讓事宜,甲方企業股東會、董事會已做出同意的決議。
4.2: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4.2.1:乙方保證將按合同的約定,誠信履行義務。
4.2.2:乙方保證受讓資產的資金來源合法。
本轉讓行為過程中協議雙方獲取關于對方的一切文件、數據和資料等信息,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均應誠信履約,如有任何一方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6.1: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轉讓,則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6.2: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讓,則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定金歸甲方所有。
若因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珠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時生效,交易完畢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需要變更的事項,另以補充合同形式確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另送相關部門各執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合作開發及項目轉讓合同(匯總16篇)篇十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
住所:
開戶行:帳號:
受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
住所:
開戶行:帳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地產項目(簡稱項目)轉讓達成致意見,特簽定本合同。
1.1項目名稱:,位于,其四至范圍為:東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項目包括在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1.2項目使用性質:(住宅、商業)。
1.3項目規劃條件:
(1)占地面積:平方米;
(2)規則容積率;
(3)限高:
(4)總建筑面積:平方米;
(5)地上面積:平方米;
(6)地下面積:平方米;
1.4規劃指標:
1.5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本房地產項目總投資額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萬元,達總投資額的25%以上。
1.6其他情況。
第二條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后形成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的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項目法律手續。
3.2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為;
3.3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
3.4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3.5該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為;
3.6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準文為;
3.7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外銷許可證號為;
3.8《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環境影響研究報告》。
3.9;等。
第四條法律手續的轉移。
4.1項目轉讓時,本合同第三條甲方已取得的各項法律手續和許可證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交付給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或未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提供轉交證件所需要的證明文件而導致不能獲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甲方有權拒交有關證件。
4.2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處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乙方已付費用的%予以賠償;
4.2.3.4.3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項目后已投入項目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賠償甲方的損失。
5.1項目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項目轉讓費為萬元。
5.2付款方式:轉賬或以轉賬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萬元;
乙方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轉讓費用余額即萬元向甲方付清。
5.1項目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的承擔依國家稅法規定。
5.2項目轉讓后,項目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準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準文件、拆遷批準文件等受讓該項目后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后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關于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6.1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實際情況約定,如6.1.1):
6.1.3等。
第七條甲方關于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依實際情況約定)。
第八條項目轉讓后,開發項目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合同的處理。
8.1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核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簽合同。
8.2項目轉讓后,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合同細目如下(內容詳見附件四)(依實際情況約定)。
8.2.1《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監理合同》;
8.2.3《商品房預售合同》,共份;
8.3甲方應當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當事人,與乙方一起協商有關合同繼續履行事項,并按以下方式處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幾方達成協議,應簽訂對原合同的書面補充協議。
8.3.2若達不成被充協議,甲方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負責解除,其引發的合同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8.4上述8.3商談補充合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責任。
9.1甲方保證其有資格轉讓項目,并保證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
9.2甲方保證項目不存在為第三人或甲方債務擔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應當如實向乙方提供項目轉讓時現狀情況;
9.7甲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甲方在與乙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乙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并直至該等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9.8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條乙方責任。
10.1乙方保證有資格受讓項目,并有能力繼續開發建設本合同項目;
10.2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轉讓費;
10.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處理項目轉讓前所簽訂的合同事宜;
10.4乙方保證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關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合同。
10.5乙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乙方在與甲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甲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并直至該等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10.6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甲方違約責任。
11.1.1甲方若沒有資格轉讓項目或項目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而乙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的,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按時向乙方轉交有關證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1款至9.5款的義務(有一款即可)時,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項目轉讓費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違約金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11.1.3甲方沒有11.1.2的根本違約情況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6至9.8款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11.2乙方違約責任。
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向按期如數向甲方支付項目轉讓費,每逾期一日按項目轉讓費用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若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罰沒定金。同時,乙方再按已付項目轉讓費的%向甲方賠償。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兩項賠償費用時,超過部分乙方仍須據實賠償。
11.2.3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國家政策的變動、城市規劃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條件履行時,應書面通知對方,并在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遲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權力機關或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需要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責任或延期履行的協議。
第十三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決。
(一)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合同文字。
本協議文本用中方寫成。本協議正本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報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雙方簽字、蓋章后,經政府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與本合同相關的協議,附圖、附表、交接手續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住所:開戶行:
賬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合作開發及項目轉讓合同(匯總16篇)篇十一
目前,房地產市場已經進入調整期,房地產項目公司股權轉讓已成為當前房地產項目轉讓中較為普遍的手段。房地產項目轉讓。
合同。
怎么寫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地產項目轉讓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的房地產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轉讓協議:
一、甲方轉讓的標的:
土地使用權:位于地塊1畝,合10平方米商住用地。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法。
1、轉讓價款:雙方確定甲方上述房地產項目按占地面積計算,每平方米1150元(包括報建費在內),轉讓面積畝,計平方米,共計轉讓總價款為:壹億零玖佰叁拾玖萬伍千元(10939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積率和報建費,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無條件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2、支付方式:
2.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續及相關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100萬元。為確保交易的順利進行,該款由乙方先交付給律師事務所轉付給甲方。
2.2:自乙方將定金交給律師事務所轉付給甲方之日起45天內,乙方應再將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款總額的60%,計為人民幣陸仟伍佰陸拾叁萬柒仟元支付給甲方。但該款只能劃入律師事務所的帳號,并由該所監管,只許甲方使用于辦理上述土地使用權過戶所需費用,待甲方辦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并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該款項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2.3:在甲方全部辦妥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并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日計起,乙方應在一年內將受讓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數付清給甲方。
三、履行條款。
3.1:自乙方將轉讓款的60%轉到律師所的提存監管帳戶之日起,甲方承諾在80天內負責辦妥產權權屬變更登記手續。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時,必須交一套土地證、規劃許可證等“五證”的正本給乙方。
3.2:有關權證轉讓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配合,辦理權屬轉讓所需的稅費和其他費用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甲方應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應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繳付通知之日起2天內支付,以免延誤交易日期。
3.4: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妥項目(含用地證件)開發的一切合法手續,確保乙方順利進行項目開發。在辦理過戶手續時,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稱辦理,甲方同意協助。
四、陳述與保證。
4.1: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4.1.1:甲方保證以上轉讓的資產項目無爭議、無抵押、無查封,保證甲方對其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如發生由此引起所有有關資產產權與第三方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乙方損失。
4.1.2:關于上述轉讓事宜,甲方企業股東會、董事會已做出同意的決議。
4.2: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4.2.1:乙方保證將按合同的約定,誠信履行義務。
4.2.2:乙方保證受讓資產的資金來源合法。
五、保密條款。
本轉讓行為過程中協議雙方獲取關于對方的一切文件、數據和資料等信息,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均應誠信履約,如有任何一方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6.1: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轉讓,則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6.2: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讓,則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定金歸甲方所有。
七、爭議解決。
若因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珠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時生效,交易完畢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需要變更的事項,另以補充合同形式確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另送相關部門各執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甲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地產項目(簡稱項目)轉讓達成致意見,特簽定本合同。
1.1項目名稱:,位于,其四至范圍為:東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項目包括在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1.2項目使用性質:(住宅、商業)。
1.3項目規劃條件:
(1)占地面積:平方米;。
(2)規則容積率;。
(3)綠地率;。
(4)限高:
(5)總建筑面積:平方米;。
(6)地上面積:平方米;。
(7)地下面積:平方米;。
1.4規劃指標:
1.5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本房地產項目總投資額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萬元,達總投資額的25%以上。(內容詳見附件)。
1.6其他情況。
第二條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后形成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的內容(詳見附件。
三)。
第三條項目法律手續。
3.2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為;。
3.3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
3.4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3.5該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為;。
3.6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準文為;。
3.7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外銷許可證號為;。
3.9;等。
第四條法律手續的轉移。
4.2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處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乙方已付費用的予以賠償;。
4.3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項目后已投入項目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賠償甲方的損失。
5.1項目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項目轉讓費為萬元。
5.2付款方式:轉賬或以轉賬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將轉讓費用余額即萬元向甲方付清。
5.1項目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的承擔依國家稅法規定。
5.2項目轉讓后,項目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準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準文件、拆遷批準文件等受讓該項目后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后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關于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6.1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實際情況約定,如6.1.1):
第七條甲方關于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依實際情況約定)。
第八條項目轉讓后,開發項目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合同的處理。
8.1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核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簽合同。
8.2項目轉讓后,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合同細目如下(內容詳見附件四)(依實際情況約定)。
8.2.1《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監理合同》;。
8.2.3《商品房預售合同》,共份(詳見附件清單);。
8.2.4。
8.3甲方應當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當事人,與乙方一起協商有關合同繼續履行事項,并按以下方式處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幾方達成協議,應簽訂對原合同的書面補充協議。
8.3.2若達不成被充協議,甲方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負責解除,其引發的合同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8.4上述8.3商談補充合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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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合作開發及項目轉讓合同(匯總16篇)篇十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開發房地產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_____有限公司作為房地產開發投資主體。從事房地產及房地產項目相關的房地產開發投資、房屋銷售以及自有房屋的物業管理。
1、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3000萬元。甲乙雙方在公司出資比例為: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
2、有限公司注冊成立時,甲乙雙方必須按以下約定向新公司的帳戶支付資金。甲方應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人民幣萬元支付至公司_____帳戶;乙方應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人民幣_____萬元支付至公司帳戶。
3、以上雙方如不能按上述約定時間足額注入資金,則視為該違約方對于其在公司中的相應比例的股權自動予以放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或股東之外的他方辦理股權轉讓的手續。
4經甲乙雙方股東同意,公司也可以自行籌措開發項目建設所需資金。
房地產及房地產項目相關的房地產開發投資、房屋銷售;自有房屋的物業管理。
2、公司工程管理人員原則上從甲乙雙方指定的人員中選派。雙方派往公司中的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章程進行管理。對不能勝任和違紀人員,公司有權辭退。
3、公司的利潤分配,按會計年度結算。公司因經營房地產項目收取的全部投資收益,按照甲乙雙方注冊資本出資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雙方承諾,公司投資收益如用于股權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經董事會決定后,報甲乙雙方確認后執行。
5、凡涉及公司的具體事項,均以公司章程的約定為準。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與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會通過;
(4)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條款約定的甲方義務。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與甲方共同制定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會和通過;
(4)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條款約定的乙方義務。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是以第四條約定的內容為合作前提和基礎,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時,則另一方有權選擇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2、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均應對非違約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及可得利益損失進行賠償。
3、由雙方確認的因素造成公司無法履行責任,仍可能構成終止本協議的理由。
1、如發生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協議時,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應終止協議,履約期限按上述中止時間自動延長,不承擔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后,雙方均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全面的履行各自的義務,非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協議。
2、本協議簽訂、履行、解除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由臨沂仲裁委員會仲裁。
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以補充協議另行協商確定,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具有與本協議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四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_____乙方(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授權代表:_____授權代表: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地產合作開發及項目轉讓合同(匯總16篇)篇十三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
住所:
開戶行:??帳號:???。
受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
住所:
開戶行:??帳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地產項目(簡稱項目)轉讓達成致意見,特簽定本合同。
1.1項目名稱:,位于?,其四至范圍為:東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項目包括在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1.2項目使用性質:?(住宅、商業)。
1.3項目規劃條件:
(1)占地面積:??平方米;
(2)規則容積率??;
(3)限高:
(4)總建筑面積:平方米;
(5)地上面積:???平方米;
(6)地下面積:???平方米;
1.4規劃指標:
1.5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本房地產項目總投資額?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萬元,達總投資額的25%以上。
1.6其他情況。
第二條?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后形成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的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項目法律手續。
3.2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為?;
3.3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
3.4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3.5該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為????;
3.6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準文為;
3.7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外銷許可證號為;
3.9?;等。
第四條?法律手續的轉移。
4.1項目轉讓時,本合同第三條甲方已取得的各項法律手續和許可證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交付給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或未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提供轉交證件所需要的證明文件而導致不能獲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甲方有權拒交有關證件。
4.2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處理:
4.2.3。4.3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項目后已投入項目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賠償甲方的損失。?。
5.1?項目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項目轉讓費為????萬元??。
5.2付款方式:轉賬或以轉賬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將轉讓費用余額即??萬元向甲方付清。
5.1?項目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的承擔依國家稅法規定。
5.2項目轉讓后,項目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準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準文件、拆遷批準文件等受讓該項目后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后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關于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6.1??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實際情況約定,如6.1.1):
6.1.2;
6.1.3等。
第七條甲方關于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依實際情況約定)。
7.1????;
7.2????;
7.3????。
第八條?項目轉讓后,開發項目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合同的處理。
8.1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核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簽合同。
8.2?項目轉讓后,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合同細目如下(內容詳見附件四)??(依實際情況約定)。
8.2.1《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產合作開發及項目轉讓合同(匯總16篇)篇十四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共同遵照執行。
(一)土地使用權狀況。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市政府批準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并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了設計并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三)其他權利狀況。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一)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三十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1.在本合同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三十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甲方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后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的相應變化和調整。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____種方式進行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聯系方式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上述聯系地址、電話、傳真的發出的信件、傳真視為送達。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用于辦理變更、轉讓手續之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合作開發及項目轉讓合同(匯總16篇)篇十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受讓方(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地產項目(簡稱項目)轉讓達成致意見,特簽定本合同。
1.1項目名稱: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其四至范圍為: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項目包括在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1.2項目使用性質:__________(住宅、商業)。
1.3項目規劃條件:__________。
(1)占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2)規則容積率:__________;。
(3)限高:__________。
(4)總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1.5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本房地產項目總投資額__________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__________萬元,達總投資額的25%以上。
1.6其他情況。
第二條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后形成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的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項目法律手續。
3.2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
3.3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
3.4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
3.5該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
3.6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準文為__________;。
3.8《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環境影響研究報告》。
第四條法律手續的轉移。
4.1項目轉讓時,本合同第三條甲方已取得的各項法律手續和許可證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交付給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或未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提供轉交證件所需要的證明文件而導致不能獲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甲方有權拒交有關證件。
4.2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__________處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乙方已付費用的%予以賠償;。
4.3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項目后已投入項目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賠償甲方的損失。
5.1項目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項目轉讓費為__________萬元。
5.2付款方式:轉賬或以轉賬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讓費用余額即__________萬元向甲方付清。
5.1項目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的承擔依國家稅法規定。
5.2項目轉讓后,項目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準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準文件、拆遷批準文件等受讓該項目后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后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關于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6.1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實際情況約定,如6.1.1):
第七條甲方關于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依實際情況約定)。
第八條項目轉讓后,開發項目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合同的處理。
8.1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核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簽合同。
8.2項目轉讓后,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合同細目如下(內容詳見附件四)(依實際情況約定)。
8.2.1《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監理合同》;。
8.2.3《商品房預售合同》,共___份。
8.3甲方應當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當事人,與乙方一起協商有關合同繼續履行事項,并按以下方式處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幾方達成協議,應簽訂對原合同的書面補充協議。
8.3.2若達不成被充協議,甲方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負責解除,其引發的合同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8.4上述8.3商談補充合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責任。
9.1甲方保證其有資格轉讓項目,并保證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
9.2甲方保證項目不存在為第三人或甲方債務擔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應當如實向乙方提供項目轉讓時現狀情況;。
9.7甲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甲方在與乙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乙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并直至該等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9.8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條乙方責任。
10.1乙方保證有資格受讓項目,并有能力繼續開發建設本合同項目;。
10.2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轉讓費;。
10.4乙方保證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關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合同。
10.5乙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乙方在與甲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甲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并直至該等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10.6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甲方違約責任。
11.1.1甲方若沒有資格轉讓項目或項目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而乙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的,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__________%,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按時向乙方轉交有關證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1款至9.5款的義務(有一款即可)時,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項目轉讓費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違約金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11.1.3甲方沒有11.1.2的根本違約情況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6至9.8款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11.2乙方違約責任。
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向按期如數向甲方支付項目轉讓費,每逾期一日按項目轉讓費用的萬分之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罰沒定金。同時,乙方再按已付項目轉讓費的__________%向甲方賠償。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兩項賠償費用時,超過部分乙方仍須據實賠償。
11.2.3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國家政策的變動、城市規劃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條件履行時,應書面通知對方,并在15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遲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權力機關或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需要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責任或延期履行的協議。
第十三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決。
(一)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合同文字。
本協議文本用中方寫成。本協議正本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報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雙方簽字、蓋章后,經政府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與本合同相關的協議,附圖、附表、交接手續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產合作開發及項目轉讓合同(匯總16篇)篇十六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甲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地產項目(簡稱項目)轉讓達成致意見,特簽定本合同。
1.1項目名稱:,位于,其四至范圍為:東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項目包括在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1.2項目使用性質:(住宅、商業)。
1.3項目規劃條件:
(1)占地面積:平方米;。
(2)規則容積率;。
(3)綠地率;。
(4)限高:
(5)總建筑面積:平方米;。
(6)地上面積:平方米;。
(7)地下面積:平方米;。
1.4規劃指標:
1.5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本房地產項目總投資額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萬元,達總投資額的25%以上。(內容詳見附件)。
1.6其他情況。
第二條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后形成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的內容(詳見附件。
三)。
第三條項目法律手續。
3.2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為;。
3.3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
3.4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3.5該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為;。
3.6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準文為;。
3.7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外銷許可證號為;。
3.8《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環境影響研究報告》。
3.9;等。
第四條法律手續的轉移。
4.2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處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乙方已付費用的予以賠償;。
4.3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項目后已投入項目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賠償甲方的損失。
5.1項目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項目轉讓費為萬元。
5.2付款方式:轉賬或以轉賬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將轉讓費用余額即萬元向甲方付清。
5.1項目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的承擔依國家稅法規定。
5.2項目轉讓后,項目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準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準文件、拆遷批準文件等受讓該項目后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后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關于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6.1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實際情況約定,如6.1.1):
第七條甲方關于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依實際情況約定)。
第八條項目轉讓后,開發項目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合同的處理。
8.1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核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簽合同。
8.2項目轉讓后,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合同細目如下(內容詳見附件四)(依實際情況約定)。
8.2.1《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監理合同》;。
8.2.3《商品房預售合同》,共份(詳見附件清單);。
8.2.4。
8.3甲方應當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當事人,與乙方一起協商有關合同繼續履行事項,并按以下方式處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幾方達成協議,應簽訂對原合同的書面補充協議。
8.3.2若達不成被充協議,甲方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負責解除,其引發的合同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8.4上述8.3商談補充合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責任。
9.1甲方保證其有資格轉讓項目,并保證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
9.2甲方保證項目不存在為第三人或甲方債務擔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應當如實向乙方提供項目轉讓時現狀情況;。
9.7甲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甲方在與乙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乙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并直至該等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9.8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條乙方責任。
10.1乙方保證有資格受讓項目,并有能力繼續開發建設本合同項目;。
10.2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轉讓費;。
10.4乙方保證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關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合同。
10.5乙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乙方在與甲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甲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并直至該等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10.6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甲方違約責任。
11.1.1甲方若沒有資格轉讓項目或項目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而乙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的,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按時向乙方轉交有關證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1款至9.5款的義務(有一款即可)時,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項目轉讓費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違約金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11.1.3甲方沒有11.1.2的根本違約情況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6至9.8款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11.2乙方違約責任。
11.2.1乙方若沒有法定資質受讓項目而甲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而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乙方應據實賠償;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向按期如數向甲方支付項目轉讓費,每逾期一日按項目轉讓費用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罰沒定金。同時,乙方再按已付項目轉讓費的%向甲方賠償。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兩項賠償費用時,超過部分乙方仍須據實賠償。
11.2.3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國家政策的變動、城市規劃的更改等。
第十三條法律適用。
因執行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決。
(一)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合同文字。
本協議文本用中方寫成。本協議正本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報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雙方簽字、蓋章后,經政府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