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學習總結,我們可以發現學習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的方法和策略。以下是一些學習總結的范文分享,希望對大家的學習和進步有所促進。
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一
其證明人后由主要包括兩類:一是對自己沒有過錯的證明;二是對不具有因果關系的證明。在某些情況下,對這兩個事實的證明通常是結合在一起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則不僅表明被告沒有過錯,而且同時也表明損害的發生與被告的行為之間沒有因果關系。但在另外一些情況下,這兩個問題有可能也是相互分離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因為不可抗力造成的,應可以表明其主觀上沒有過錯,從而應當被免除責任。
二、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由被告承擔證明某種事實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其無法就此加以證明,則承擔敗訴的后果。舉證責任倒置表面上是提供證據責任的倒置,實際上是就某種事實負有證明其存在或不存在的責任的倒置,是證明責任在當事人間如何分配的問題。然而,舉證責任倒置不僅僅是對事實證明責任的分配,更重要的是,對這種舉證責任的分配常常直接影響到訴訟結果,即“舉證責任分配之所在,乃勝訴之所在”。因為一旦倒置以后,舉證責任被倒置的一方負擔了較重的證明義務,如果其不能夠就法定事由進行舉證,便推定提出主張的一方就該事實的主張成立,這就會從整體上影響到訴訟的結果。敗訴后果的承擔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實質上是一種證明責任的分配,證明責任是一種結果責任,解決的是在案件事實真偽不明時敗訴風險的承擔問題。在實體法上,對被告方對此要舉證證明也有相當的難度。例如,在高度危險責任的情況下,被告必須證明危險是由原告的故意造成的才能免責,倘被告無法就此舉證則可能要敗訴。這樣,舉證責任倒置通常是和嚴格責任聯系在一起的,由此也進一步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與舉證責任轉換的區別。舉證責任的轉換與嚴格責任問題沒有必然聯系,任何類型的案件在訴訟中都可能出現舉證責任轉換的現象,它不涉及抽象的實體法規范,只是當事人在具體訴訟過程中相互活動。
三、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案件中,發動訴訟的原告一方,也應當對部分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的責任。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是否意味著原告不負任何舉證責任,而應由被告證明一切?我認為,即使依據實體法的規定應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告也要承擔就一定事實存在或不存在舉證的責任。在適用嚴格責任的情況下,對于過錯、因果關系等,根據法律規定應當由被告證明,從而免除了受害人對此事實的舉證的責任,而將該責任倒置給加害人一方,由其承擔無未能舉證時的敗訴風險。
但其他要件事實,如加害人、損害事實等,則還應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規則分配舉證責任,由該事實的主張者承擔舉證責任。例如,在高度危險作業的責任中,至少原告要證明危險是因為被告的行為造成的而非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否則其連訴訟主體的被告一方都不能明確,怎么訴訟?對誰訴訟?再如,在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為被告的醫院一方,應當就其行為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而患者應當就被告行為的危害后果事實、危害后果與被告的行為間有關聯的事實等,承擔舉證的責任。在舉證責任倒置情形下,原告方也承擔部分事實的舉證責任的原因是:從實體法角度言,任何人主張權利都應當提出證據證明其權利的存在;從證據法的角度看,主張的一方也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即使法律從特定的目的出發,為加強對一些處于舉證遇到障礙的特定當事人的保護,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只是將特定的證明事項倒置給被告一方承擔,這并不是說,將所有的訴訟證明事項甚至釋明事項,都交給被告承擔。從性質上看,舉證責任倒置實質上基于法律規定,由原告證明a事實的存在,但應當由被告承擔b事實存在或不存在的證明,被告不能證明的,推定原告的事實主張成立。通過實踐,對法律又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和理解。
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二
大三的第二學期末,按照河科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為了更深入的學習法學這一專業,做到法學理論與法學實踐相結合,我們以模擬法庭的形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
這次模擬法庭,我們以張磊故意傷害一案作為案例,我們運用這近三年來學過的有關知識具體的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認真做了庭審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了細致的人員分工和會場的布置。為使得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保證法庭審理的莊嚴神圣,在正式飾演前我們進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演練。值得欣慰的是,我們的模擬法庭實踐得很好,可以說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通過這次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新意識。另外,在這次模擬法庭實踐中,非常榮幸的是我扮演了辯護人的角色,這對我來說是一次非常難忘的經歷,它讓我真實的體驗到了辯護人的風采,這對我來說是我走進法律實踐的一次預演,我竟會永遠記得這次經歷的。
在這次模擬法庭中,作為辯護人的我主要談談以下的幾點體會:
首先,作為辯護人應該抓住案件爭議的焦點,對爭議的焦點作出有利于我方的辯護。在我們這次模擬法庭的案例中,張磊故意傷害一案的爭議焦點主要是張磊的年齡問題。本案當中被害人右眼失明,構成輕傷,如果法院認定張磊年滿十六周歲的話,那么張磊就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如果張磊未滿十六周歲,根據《刑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張磊就不構成犯罪了。因為《刑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年滿十四未滿十六周歲的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才負刑事責任,很明顯構成輕傷的故意傷害,未滿十六周歲的人是不負刑事責任的。所以,如果我做無罪辯護的,就必須證明我的當事人未滿十六周歲,本案的爭議就自然而然的應圍繞被告人的年齡問題而展開。作為辯護人的我必須明確本案的爭議焦點,如果我不能抓住這一點的話,而是把精力放在無關緊要的問題上,那么必定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俗話說“用刀用在刀刃上”,作為辯護人分析問題更也應到做到這一點。
在刑事訴訟中,一個合法有效而有力的證據很可能就決定一個人的有罪與否,甚至是生命的保留與否。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們也不難發現證據的重要性,為證明我的當事人有罪,公訴人費盡心思的找了一系列的證據來證明我的當事人的主觀惡性以及傷害被害人的事實,如果證據不重要的話,公訴人也就不會費那么大的勁來找一系列的`證據了。作為辯護人自然也應更加重視對被告人有利證據的運用,在張磊故意傷害一案中,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主要就是張磊的戶籍證明。在掌握了這一證據時,并不能如釋重負,因為公訴人也出示了醫院的出生證明和工作日記,這對張磊的年齡問題的認定自然有不可小覷的證明作用。這就需要向法官證明誰提供的證據更應該被采納,為了達到這一點,辯護人就應當對證據的證明力問題了如指掌,并運用相關的法律規定來說服法官。在本案中,作為辯護人的我就是利用《民通意見》第一條的規定,來證明關于張磊的年齡問題的認定,戶籍證明的證明力高于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的證明力。所以說掌握對被告人的也有利的證據,并合理的運用,充分發揮證據的重要作用對辯護人來說至關重要的。
最后,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體會到作為辯護人掌握辯護技巧也是很重要的。雖然大家常說“事實勝于雄辯”,但是作為辯護人必須知道事實自己并不會說話,如果只需要事實就能解決案件的話,那么還要辯護人做什么呢?事實是處理案件的依據,但是更需要雄辯來辨析事實,作出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明。辯護人在辯論時應當注意辯論切題、抓住要害,做到主題明確、論點集中、言簡意賅,在發表言論時應當注意語言清晰、快慢適宜,語言柔和,切記趾高氣昂、態度生硬,在談論到實質性問題時要堅持原則、據理力辯,注意身為法律人應該具備的穩重的心理和語言上的氣勢。在這次實踐中我真實的體會到了作為辯護人的辯論風采,有的放矢的辯論表現出法律人敏捷的思維,語言的恰當運用調節了枯燥無味的生活,語調的變換又為法庭辯論增加了幾分魅力。另外值得注意的一點就是幽默語言的閃現,也為法庭辯論增加了一個亮點。
這次的模擬法庭實踐,除了學習到了一些知識外,我還收獲了一段美麗的回憶,散發著汗水的味道,飄蕩著童真般的歡笑,還有孩子般的打鬧。在這兩周的時間里,為了做好這個模擬法庭的法律實踐,我和我的同伴們協同共進,朝著一個目標努力著,流下了共同的汗水,我們也曾為不能達成一致的意見而爭論著,像孩子一樣,有時還會忍不住把吵架的氣勢拿出來,管他淑女不淑女,和他們爭個面紅耳赤的。現在轉過頭來想想,總會忍不住的笑笑,有時見了他們還會拿出來取笑一番。這段經歷我想我們都會珍藏在心底的,偶爾拿出來在陽光下曬曬,品味里面的點點滴滴。
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三
進入大學這近三年的時間里,我們對法學已經有了一個系統的學習,法學的基礎理論素養也已基本形成,但是距離法律實踐還是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可以說是理論與實際脫節。大三的第二學期末,按照河科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為了更深入的學習法學這一專業,做到法學理論與法學實踐相結合,我們以模擬法庭的形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
這次模擬法庭,我們以張磊故意傷害一案作為案例,我們運用這近三年來學過的有關知識具體的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認真做了庭審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了細致的人員分工和會場的布置。為使得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保證法庭審理的莊嚴神圣,在正式飾演前我們進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演練。值得欣慰的是,我們的模擬法庭實踐得很好,可以說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通過這次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新意識。另外,在這次模擬法庭實踐中,非常榮幸的是我扮演了辯護人的角色,這對我來說是一次非常難忘的經歷,它讓我真實的體驗到了辯護人的風采,這對我來說是我走進法律實踐的一次預演,我竟會永遠記得這次經歷的。
在這次模擬法庭中,作為辯護人的我主要談談以下的幾點體會:
首先,作為辯護人應該抓住案件爭議的焦點,對爭議的焦點作出有利于我方的辯護。在我們這次模擬法庭的案例中,張磊故意傷害一案的爭議焦點主要是張磊的年齡問題。本案當中被害人右眼失明,構成輕傷,如果法院認定張磊年滿十六周歲的話,那么張磊就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如果張磊未滿十六周歲,根據《刑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張磊就不構成犯罪了。因為《刑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年滿十四未滿十六周歲的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才負刑事責任,很明顯構成輕傷的故意傷害,未滿十六周歲的人是不負刑事責任的。所以,如果我做無罪辯護的,就必須證明我的當事人未滿十六周歲,本案的爭議就自然而然的應圍繞被告人的年齡問題而展開。作為辯護人的我必須明確本案的爭議焦點,如果我不能抓住這一點的話,而是把精力放在無關緊要的問題上,那么必定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俗話說“用刀用在刀刃上”,作為辯護人分析問題更也應到做到這一點。
其次,作為辯護人我體會到了有利證據的重要作用。“以事實為依據”是我國司法審判的重要原則,認定某個事實,需要證據,證據是整個訴訟活動的基礎和核心,我們甚至可以說證據訴訟結果,這在刑事訴訟中尤為明顯。在刑事訴訟中,一個合法有效而有力的證據很可能就決定一個人的有罪與否,甚至是生命的保留與否。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們也不難發現證據的重要性,為證明我的當事人有罪,公訴人費盡心思的找了一系列的證據來證明我的當事人的主觀惡性以及傷害被害人的事實,如果證據不重要的話,公訴人也就不會費那么大的勁來找一系列的證據了。作為辯護人自然也應更加重視對被告人有利證據的運用,在張磊故意傷害一案中,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主要就是張磊的戶籍證明。在掌握了這一證據時,并不能如釋重負,因為公訴人也出示了醫院的出生證明和工作日記,這對張磊的年齡問題的認定自然有不可小覷的證明作用。這就需要向法官證明誰提供的證據更應該被采納,為了達到這一點,辯護人就應當對證據的證明力問題了如指掌,并運用相關的法律規定來說服法官。在本案中,作為辯護人的我就是利用《民通意見》第一條的規定,來證明關于張磊的年齡問題的認定,戶籍證明的證明力高于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的證明力。所以說掌握對被告人的也有利的證據,并合理的運用,充分發揮證據的重要作用對辯護人來說至關重要的。
最后,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體會到作為辯護人掌握辯護技巧也是很重要的。雖然大家常說“事實勝于雄辯”,但是作為辯護人必須知道事實自己并不會說話,如果只需要事實就能解決案件的話,那么還要辯護人做什么呢?事實是處理案件的依據,但是更需要雄辯來辨析事實,作出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明。辯護人在辯論時應當注意辯論切題、抓住要害,做到主題明確、論點集中、言簡意賅,在發表言論時應當注意語言清晰、快慢適宜,語言柔和,切記趾高氣昂、態度生硬,在談論到實質性問題時要堅持原則、據理力辯,注意身為法律人應該具備的穩重的心理和語言上的氣勢。在這次實踐中我真實的體會到了作為辯護人的辯論風采,有的放矢的辯論表現出法律人敏捷的思維,語言的恰當運用調節了枯燥無味的生活,語調的變換又為法庭辯論增加了幾分魅力。另外值得注意的一點就是幽默語言的閃現,也為法庭辯論增加了一個亮點。
這次的模擬法庭實踐,除了學習到了一些知識外,我還收獲了一段美麗的回憶,散發著汗水的味道,飄蕩著童真般的歡笑,還有孩子般的打鬧。在這兩周的時間里,為了做好這個模擬法庭的法律實踐,我和我的同伴們協同共進,朝著一個目標努力著,流下了共同的汗水,我們也曾為不能達成一致的意見而爭論著,像孩子一樣,有時還會忍不住把吵架的氣勢拿出來,管他淑女不淑女,和他們爭個面紅耳赤的。現在轉過頭來想想,總會忍不住的笑笑,有時見了他們還會拿出來取笑一番。這段經歷我想我們都會珍藏在心底的,偶爾拿出來在陽光下曬曬,品味里面的點點滴滴。
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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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大學這近三年的時間里,我們對法學已經有了一個系統的學習,法學的基礎理論素養也已基本形成,但是距離法律實踐還是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可以說是理論與實際脫節。大三的第二學期末,按照河科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為了更深入的學習法學這一專業,做到法學理論與法學實踐相結合,我們以模擬法庭的形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
這次模擬法庭,我們以張磊故意傷害一案作為案例,我們運用這近三年來學過的有關知識具體的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認真做了庭審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了細致的人員分工和會場的布置。為使得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保證法庭審理的莊嚴神圣,在正式飾演前我們進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演練。值得欣慰的是,我們的模擬法庭實踐得很好,可以說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通過這次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新意識。另外,在這次模擬法庭實踐中,非常榮幸的是我扮演了辯護人的角色,這對我來說是一次非常難忘的經歷,它讓我真實的體驗到了辯護人的風采,這對我來說是我走進法律實踐的一次預演,我竟會永遠記得這次經歷的。
在這次模擬法庭中,作為辯護人的我主要談談以下的幾點體會:
首先,作為辯護人應該抓住案件爭議的焦點,對爭議的焦點作出有利于我方的辯護。在我們這次模擬法庭的案例中,張磊故意傷害一案的爭議焦點主要是張磊的年齡問題。本案當中被害人右眼失明,構成輕傷,如果法院認定張磊年滿十六周歲的話,那么張磊就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如果張磊未滿十六周歲,根據《刑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張磊就不構成犯罪了。因為《刑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年滿十四未滿十六周歲的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才負刑事責任,很明顯構成輕傷的故意傷害,未滿十六周歲的人是不負刑事責任的。所以,如果我做無罪辯護的,就必須證明我的當事人未滿十六周歲,本案的爭議就自然而然的應圍繞被告人的年齡問題而展開。作為辯護人的我必須明確本案的爭議焦點,如果我不能抓住這一點的話,而是把精力放在無關緊要的問題上,那么必定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俗話說“用刀用在刀刃上”,作為辯護人分析問題更也應到做到這一點。
其次,作為辯護人我體會到了有利證據的重要作用。“以事實為依據”是我國司法審判的重要原則,認定某個事實,需要證據,證據是整個訴訟活動的基礎和核心,我們甚至可以說證據訴訟結果,這在刑事訴訟中尤為明顯。在刑事訴訟中,一個合法有效而有力的證據很可能就決定一個人的有罪與否,甚至是生命的保留與否。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們也不難發現證據的重要性,為證明我的當事人有罪,公訴人費盡心思的找了一系列的證據來證明我的當事人的主觀惡性以及傷害被害人的事實,如果證據不重要的話,公訴人也就不會費那么大的勁來找一系列的證據了。作為辯護人自然也應更加重視對被告人有利證據的運用,在張磊故意傷害一案中,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主要就是張磊的戶籍證明。在掌握了這一證據時,并不能如釋重負,因為公訴人也出示了醫院的出生證明和工作。
日記。
這對張磊的年齡問題的認定自然有不可小覷的證明作用。這就需要向法官證明誰提供的證據更應該被采納為了達到這一點辯護人就應當對證據的證明力問題了如指掌并運用相關的法律規定來說服法官。在本案中作為辯護人的我就是利用《民通意見》第一條的規定來證明關于張磊的年齡問題的認定戶籍證明的證明力高于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的證明力。所以說掌握對被告人的也有利的證據并合理的運用充分發揮證據的重要作用對辯護人來說至關重要的。
最后,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體會到作為辯護人掌握辯護技巧也是很重要的。雖然大家常說“事實勝于雄辯”,但是作為辯護人必須知道事實自己并不會說話,如果只需要事實就能解決案件的話,那么還要辯護人做什么呢?事實是處理案件的依據,但是更需要雄辯來辨析事實,作出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明。辯護人在辯論時應當注意辯論切題、抓住要害,做到主題明確、論點集中、言簡意賅,在發表言論時應當注意語言清晰、快慢適宜,語言柔和,切記趾高氣昂、態度生硬,在談論到實質性問題時要堅持原則、據理力辯,注意身為法律人應該具備的穩重的心理和語言上的氣勢。在這次實踐中我真實的體會到了作為辯護人的辯論風采,有的放矢的辯論表現出法律人敏捷的思維,語言的恰當運用調節了枯燥無味的生活,語調的變換又為法庭辯論增加了幾分魅力。另外值得注意的一點就是幽默語言的閃現,也為法庭辯論增加了一個亮點。
這次的模擬法庭實踐,除了學習到了一些知識外,我還收獲了一段美麗的回憶,散發著汗水的味道,飄蕩著童真般的歡笑,還有孩子般的打鬧。在這兩周的時間里,為了做好這個模擬法庭的法律實踐,我和我的同伴們協同共進,朝著一個目標努力著,流下了共同的汗水,我們也曾為不能達成一致的意見而爭論著,像孩子一樣,有時還會忍不住把吵架的氣勢拿出來,管他淑女不淑女,和他們爭個面紅耳赤的。現在轉過頭來想想,總會忍不住的笑笑,有時見了他們還會拿出來取笑一番。這段經歷我想我們都會珍藏在心底的,偶爾拿出來在陽光下曬曬,品味里面的點點滴滴。
我是李鵬,是第五組的成員,在民事模擬法庭中擔任被告代理人民法,是民事法律的簡稱,即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民事模擬法庭是依照法院的民事法庭而進行的,它是學生在大學時期了解和運用法律,學習法律的最好實行的方法,它能夠使學生更好的了解和運用法律,使同學學習到更多的法律知識,讓同學們了解和學習到更多的法律程序,讓同學在出入社會后少點錯誤,為同學們多積累點經驗,為同學們出入社會打下基礎。
經過民事模擬法庭以后,讓我看清了法庭的相關程序,讓我明白了民訴是在法院的主持下,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追究其相關民事責任的活動,讓我明白在我們的權利受到侵害時,我們應采用什么方式,什么訴訟請求維護自身的權利,并用相關的法律來約束自己,在法庭上,法官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公正司法,公正審理。對案件認真負責,要堅持為人民負責的原則,用相關的法律維護人民的利益,訴訟當事人要運用相關的法律知識和手段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使犯罪嫌疑人得到應有的懲罰并同時監督法庭和法官,使法官不徇私舞弊,運用法律知識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使社會趨于穩定。經過民事模擬法庭以后,讓我懂得一個人無論做什么事都要用相關的法律知識來約束自己,時常心中有法律,這樣,才能更好地處理和解決事情,無論什么時候都要記住相關的法律知識,在權利受到侵害時能及時地運用相關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解決事件.
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五
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是否意味著原告不負任何舉證責任,而應由被告證明一切?我認為,即使依據實體法的規定應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告也要承擔就一定事實存在或不存在舉證的責任。在適用嚴格責任的情況下,對于過錯、因果關系等,根據法律規定應當由被告證明,從而免除了受害人對此事實的舉證的責任,而將該責任倒置給加害人一方,由其承擔無未能舉證時的敗訴風險。但其他要件事實,如加害人、損害事實等,則還應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規則分配舉證責任,由該事實的主張者承擔舉證責任。例如,在高度危險作業的責任中,至少原告要證明危險是因為被告的行為造成的而非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否則其連訴訟主體的被告一方都不能明確,怎么訴訟?對誰訴訟?再如,在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為被告的醫院一方,應當就其行為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而患者應當就被告行為的危害后果事實、危害后果與被告的行為間有關聯的事實等,承擔舉證的責任。
在舉證責任倒置情形下,原告方也承擔部分事實的舉證責任的原因是:從實體法角度言,任何人主張權利都應當提出證據證明其權利的存在;從證據法的角度看,主張的一方也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即使法律從特定的目的出發,為加強對一些處于舉證遇到障礙的特定當事人的保護,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只是將特定的證明事項倒置給被告一方承擔,這并不是說,將所有的訴訟證明事項甚至釋明事項,都交給被告承擔。從性質上看,舉證責任倒置實質上基于法律規定,由原告證明a事實的存在,但應當由被告承擔b事實存在或不存在的證明,被告不能證明的,推定原告的事實主張成立。
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六
按照xx大學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教學的要求,為了更好的檢驗我們主修法學專業三年以來的學習情況,20xx年5月19日,xx大學興湘學院04級法學二班的同學在北四階進行了一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這同樣也是我們模擬法庭課程教學環節的高潮部分。
這次活動,我們生動、全面地演練了曾爭才搶劫、故意傷害一案,經公訴機關審查后將被告人起訴于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該案件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采用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進行公開審理,程序合法,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憶當天的庭審過程,其實存在不少的缺陷與錯誤,例如公訴方的人數過多、公訴詞基本上是起訴書的重復,判決結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問題,這些問題是由于我們基礎知識不牢固、缺乏實踐經驗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縱觀當天的整個庭審過程,還是比較流暢、完美的,同學們的表現也有不少可圈可點的地方,例如審判人員沉著穩重,控辯方準備充分,對對方提出的意見積極答辯,主持人與在場觀眾有實質上的互動等,值得今后在再次開展模擬法庭活動中保留、借鑒。
下面我將結合模擬法庭的審判,經過和案情對此次的模擬審判活動,談談我的心得與體會。
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七
廣泛深入地開展好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是貫徹落實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培養社會主義合格公民、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激發廣大學生學法用法熱情,提高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響力,營造蓬勃向上的校園法治文化氛圍。借全國法制宣傳教育日之際,我校舉行了模擬法庭展示活動。
此次展示活動旨在努力探索學習法律知識與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相結合的中小學法制教育新方法,全面提升小學生法治意識和公民意識,鼓勵他們爭做合格守法的小公民。這是我校認真落實青少年法制教育進課堂的又一新舉措,也是推進“法律進校園”的又一新進展。該活動通過選取不同學生學齡段易發多發案例,在教師的指導下,組織學生參與或觀摩模擬法庭,不僅到學生們體驗了多姿多彩的法制教育新形式,也教育孩子們懂得了法律是維護良好秩序,創建和諧校園環境的基本行為準則,培養了他們我要學法、快樂學法的學習態度。
今后,我校將繼續開展模擬法庭教育形式,全面提升我校學生開展模擬法庭教育的整體水平。
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八
不過我真的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個安定團結的社會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導法律知識讓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們緩步走出了模擬法庭的庭審現場同學們紛紛談論著這次庭審的優缺點通過本次模擬法庭庭審考核體現了教師的教學質量的優良化教學體制的完善化。
一、教學實踐方向正確。教學的靈活性及實踐的空間都得到了無限的延伸,有利于學生將所學理論知識充分應用到實踐中,但由于學生對所學知識運用不夠靈活,所以老師所傳授的經驗及知識沒能得到充分的發揮。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庭審的準備階段。主要存在的問題是有的同學對該階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夠,在部分細節上拿捏不到位,顯得庭審程序有些脫節或者氣氛不夠好。但經過指導教師的演練和指導,都能及時糾正。
二、庭審調查階段。在演練的過程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對證據的處理上,依照庭審程序,公訴人應在出示證本文共分為:第一頁第二頁據的時候對證據做出一定的講解,但到了實際考核的時候同學們卻忽略了這一點,在審判長宣布由公訴人出示指證證據的時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證證據,但公訴人卻沒有對此做出陳述,這說明我們還沒有對整個庭審的過程完全理解,這就還需要我們將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際的生活中,并從實踐中進一步深化所學的知識,進一步改善今日模擬法庭中出現的不足。
本次模擬法庭存在遺憾,但同時也給了我彌補的機會,我會不斷地學下去,因為我還年輕,我有著強大的生命力,我會對新生事物不斷的追求,會不斷的去發現。在此,我非常感謝福建廣播電視大學泉州分校永春工作站為我們提供了這么好的一個平臺,讓我有良好的學習環境、實踐的最佳場所,真實的檢驗了學生對所學知識的認知水平、理解程度、運用能力。本次模擬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過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新意識,通過本次庭審實踐,我初步掌握了審案的大致過程,對法律法規的應用有了較為深刻的認識,也充分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重要性。
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九
此次模擬法庭活動的重中之重就在于案件的整個審判過程,而整個審判過程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去進行。在我國的司法實踐當中,長期存在著“重實體法,輕程序法”的弊病,這都與我們所倡導的公正審判、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權利和控、辯、審三方權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們在模擬審判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開庭前,由公訴人宣讀了法庭紀律,在庭審過程中,核對被告人的身份、詢問被告人歷史上有無受過法律處分,并口頭公示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名單,告知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之后被害人陳述了案件事實,經控、辯方詢問后,進入法庭舉證質證環節,首先由公訴方舉證,辯護方以及被告人進行了質證,隨后由辯護方舉證,公訴方及被害人進行了質證,雙方所舉的證據都一一提交給法庭。法庭調查結束以后,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公訴方宣讀了較為詳細的公訴詞,辯護方針對公訴詞進行答辯后也宣讀了代表自己看法的辯護詞,由公訴方進行答辯。整個審判過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辯雙方進行自由辯論的過程,本次模擬審判的控辯雙方將這一環節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與扎實的專業功底詮釋得很完美。自由辯論結束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陳述后,合議庭休庭對此案進行了評議。經過合議庭評議之后最終對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決。
在本次模擬法庭審判過程中,我有幸擔任該案的`合議庭成員之一——審判長,在指導老師與同學們的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了庭審任務。雖然我做到了審判長該有的沉著冷靜、嚴肅穩重,但是在整個過程中還是出現了兩次微小卻極為嚴重的錯誤: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訴訟權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沒有詢問被告人是否申請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意義在于確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觀公正的處理,確保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受到公正的對待和確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實施過程得到當事人和社會公正的普遍意義。如果這樣的情況發生在司法實踐中則是公然剝奪了被告人應有的訴訟權利,破壞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訴,保護自己的訴訟權利。在合議庭評議后宣布判決結果時,我們合議庭沒有起立宣讀判決結果,這樣的做法可以說是忽視了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有損審判工作人員的形象。總之在整個活動、學習的過程中,我更進一步解了程序對于實體的重要性,真正學到了審判機關庭審時所必須的程序、步驟,這為我今后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
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十
“實踐出真知。”這是不變的真理。對于本次我05(5)的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從5月18日接到通知,到6月19日公演完畢,整整兩個月的實踐。在這當中,我們經歷了尋。范文模擬法庭活動總結由搜集自網絡或網友上傳,,本文主要是關于總結,活動,法庭,模擬,我們,自己,角色,實踐,同學,開始,的,希望大家尊重原創者的知識產權。
“實踐出真知。”這是不變的真理。
對于本次我05(5)的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從5月18日接到通知,到6月19日公演完畢,整整兩個月的實踐。在這當中,我們經歷了尋找案件、活動策劃、確定演員及其他分工,編寫劇本及反復修改、多次排練、指導老師親臨指導等等過程,加上后面的后期制作,大家齊心協力,共同走過。回首這段歷程,有我們灑過的辛勤的汗水、也穿插著我們經歷過的一些小挫折,但更多的是經過實踐的磨練而得到的收獲。
一、走過的路。
前面說了,這次模擬法庭包括后期經歷了兩個多月的時間,在期末考快要來臨的時候,抱著一顆對知識的渴求之心,開始著手準備模擬法庭了。經過同學們的積極討論,我們最終確定了我們的案件——保險合同詐騙案。之后我們就開始了整個活動的策劃,確定演員和分工,及編寫劇本。最辛苦的是我們長達6次的反復排練,同學們犧牲了自己寶貴的時間,不辭辛苦,不論風吹雨打、白天早上,只要時間允許,就隨時準備排練。到公演圓滿結束那天,我們才知道,付出的沒有白費。當然,這其中不能忘記指導老師的功勞。
二、收獲及一些不足。
付出就有回報,這次模擬法庭我們班的收獲如下:
1.對庭審程序更加地熟悉。在編寫劇本的過程中,我們同學才發現,盡管以前有過對刑事訴訟法的學習,大家的成績都還湊和,但實踐方面的不足還是讓我們對刑庭的程序很陌生。在編寫劇本的時候,我們就出現過了一些爭吵,大家各執己見,各不讓步。最后還是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我們才發現了自己的錯誤之處,最終回到正確的軌道上來。在編寫劇本,以及多次排練過程中,所有的同學都對庭審程序有過更加深刻的'了解。
2.對法庭中各個角色有了切身體會。盡管學院以前也舉辦過模擬法庭活動,但是對于本班的同學來說,大多數都是第一次參加模擬法庭活動。同學們在確定角色的那一天,就開始準備自己在法庭上的材料。首先,公訴人和合議庭成員開始了整體劇本的框架設計。公訴人制作證據,撰寫公訴意見;審判長和審判員們開始準備法庭上的各種提問;辯護人開始編寫辯護詞,其中,為了寫好辯護詞,還仔細研究了案件中各自委托人的細節,參考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一些定罪量刑的問題有更加深刻的認識。此外,為了做好法庭辯論環節,公訴人和辯護人還多次進行交流討論,相互交換意見,加強了法庭辯論的鍛煉。其他角色也對各自的角色有了理解,通過這次活動,很多同學喜歡上了自己的角色,也明確了自己將來要走的路。
3.一些不足。在這次活動中同樣認識到了一些不足,比如認識到自己平時太過拘泥于課本,缺乏對實踐的了解;在法庭準備當中,過于注意法庭上的事項,對法庭外的程序諸如審問、偵察等尚缺乏了解;另外,同學們在做自己角色的時候缺乏在實踐中應有的那種對所擔任角色的負責精神,大家只希望把模擬法庭做好,卻忽略了角色中應有的職業精神,比如,辯護人缺乏和自己的委托人交流,被告不積極為自己辯護等等。這些和現實中的法庭有很大出入,也需要日后改進。
總的來說,這次模擬法庭活動在公演上取得巨大的成功,法庭上亮點也不少,大家在演出過程中都能進入自己的角色,得到了指導老師的肯定,但其中問題也不少,需要日后改進。當我們結束演出,回到現實生活的時候,我們應該對這場法庭進行思考,因為這對于我們這些法律學子的意義不僅僅停留在以上所舉的這些觀點。最后,祝愿05(5)班在實踐結束后越走越好。
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十一
模擬法庭活動在文法系團總支學生會的指導關心下,在同學、老師與普法協會的共同努力下各個環節開展的都比較順利。并且本次活動得到了文法系學生會各部及各班班委的大力配合,取得圓滿成功。總結本次活動:
(一)我們認為有以下值得繼續努力和發揚的方面:
1、前期準備工作充分。在活動前一周便進行彩排,每個參與角色扮演的同學都認真準備,并在模擬庭審現場表現優秀,獲得老師與同學的贊揚;在活動當天提前進行場地布置并準備好各種突發狀況的應對措施,保證活動的順利進行。
2、活動得到學生會各部的全力配合。在活動前期,宣傳部就大力進行打版宣傳,實踐部幫助拉贊助籌集活動經費;在活動現場有自律部幫助維持活動現場紀律;并且各部都派人進行現場觀摩,直接促進活動各個環節的順利進行,使活動獲得圓滿成功。
3、增加學生的法律文化知識。通過現場表演的方式,使同學們能真實受到法律文化的熏陶,使同學們產生對法律知識學習的興趣,提高同學們的法律修養,以保證同學們在日常生活中學會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利益。
4、加強部內成員的交流與配合。在前期準備工作期間,部內各成員都積極發表自己的意見,為此次活動出謀劃策。并且在現場布置時,相互配合,共同為舉辦好此次活動而努力,充分發揮集體的力量與智慧,這是我們舉辦好這次活動的根本所在。
(二)通過本次活動我們也認識到很多不足:
1、前期調查工作不足。
2、宣傳力度不夠。當晚到場人數沒有達到預期效果,以后應當繼續加強與宣傳部的聯系與溝通,給他們更多的準備時間,以達到更好的宣傳效果。
3、角色服裝不夠正式。本次活動未能借到正式的法官袍與律師袍,使模擬庭審現場不逼真,同學們從中體會到的法庭嚴肅感覺有限。與真實庭審現場有一定的差距。
4、活動程序未提前告知同學。庭審過程中有休庭15分鐘,這只是庭審過程的一部分,但未能及時告知同學,使許多同學誤認為活動結束而提前離場。應在活動前宣布相關規則,便可避免此次失誤。
模擬法庭活動雖然在實際活動開展過程中遇到了很多未預料到的困難,但在老師同學、各班班委的配合與團支部學生會的指導下還是取得了圓滿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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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十二
實習結束后,開始了我們的實訓課程。此次實訓課程的目的是為了考察我們能否結合最法院實習中所看到、學到的知識結合案例解決實訓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培養學生綜合的法律職業能力。我們組分配到的是一件關于產權轉讓糾紛案件,以模擬法庭的形式進行訓練。一個大組分為三大部分:審判組、原告組、被告組。我被分到審判組擔任審判員的角色。
剛案例時,經過我們審判組成員的反復討論,分析現有的資料,我們將該案件定性為產權轉讓糾紛。房地產法對我們不陌生,但也說不上熟悉。要處理好這個案件僅憑我們現有對房地產法的認識是遠遠不夠的。搜集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我們認定案件事實是首要任務。
撰寫法律文書。這個實訓課程中,我們審判組要寫三份文書:閱卷意見、開庭筆錄、民事判決書。寫文書首先要對案情進行了解。歸納爭議焦點,圍繞爭議焦點查詢相關的法律法規。這使我們對實體方面的認識增加了不少,疑問也不少。了解了出讓和轉讓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出讓金產生方式也不同。這個案件中有一個疑問是根據我們現有的資料我們無法確定,本案中《資產評估報告》的評估價應該是企業凈資產與企業負債之和。不包括土地出讓金。還是說,《資產評估報告》是否包括土地出讓金,應該由國資委認定。在庭審過程中,在法院實習我們已經對庭審有了一定的了解。庭審的調查階段,是最重要的一個階段,也是我們最混亂的一個階段,很不經意就從這個階段跳到另一個階段。法官在庭審中,圍繞爭議焦點駕馭庭審的能力有所欠缺。庭審是考驗法官的及時反應能力。駕馭庭審能力的重要方面。我們雖然知道要防止雙方當事人轉變成辯論,但在實際操作中,還是不能及時地把握。
通過這次的模擬法庭,提高了我們動手,動腦,動口的能力。在平時的學習中,說話的總是老師,老師主導課堂。而模擬法庭能使學生成為主導的法庭的角色。促使我們用法律思維去考慮事情,處理案件。培養我們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庭前準備階段,促使我們主動去搜集資料,增強我們的主觀能動性。撰寫法律文書時,加強了我們對法律文書格式、用語、正確引用法律法規解決問題等方面的意識和能力。庭審階段,鍛煉了學生的邏輯思維。整個實訓課程帶給了我們很多感觸,培養了我們的協作精神。建議學校在以后的教學過程中,多加入些類似的實踐性課程。培養我們成為合格、優秀的法律人才。教學模式開放、靈活、實用。具有極強的吸引力,虛擬接近生活,讓同學們真正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法學者,肩上的責任極其重大。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一個燈塔,讓無力者有力,讓悲觀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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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十三
模擬法庭活動在文法系團總支學生會的指導關心下,在同學、老師與普法協會的共同努力下各個環節開展的都比較順利。并且本次活動得到了文法系學生會各部及各班班委的大力配合,取得圓滿成功。總結本次活動:
1、前期準備工作充分。在活動前一周便進行彩排,每個參與角色扮演的同學都認真準備,并在模擬庭審現場表現優秀,獲得老師與同學的贊揚;在活動當天提前進行場地布置并準備好各種突發狀況的應對措施,保證活動的順利進行。
2、活動得到學生會各部的全力配合。在活動前期,宣傳部就大力進行打版宣傳,實踐部幫助拉贊助籌集活動經費;在活動現場有自律部幫助維持活動現場紀律;并且各部都派人進行現場觀摩,直接促進活動各個環節的順利進行,使活動獲得圓滿成功。
3、增加學生的法律文化知識。通過現場表演的方式,使同學們能真實受到法律文化的熏陶,使同學們產生對法律知識學習的興趣,提高同學們的法律修養,以保證同學們在日常生活中學會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利益。
4、加強部內成員的交流與配合。在前期準備工作期間,部內各成員都積極發表自己的意見,為此次活動出謀劃策。并且在現場布置時,相互配合,共同為舉辦好此次活動而努力,充分發揮集體的力量與智慧,這是我們舉辦好這次活動的根本所在。
1、前期調查工作不足。
2、宣傳力度不夠。當晚到場人數沒有達到預期效果,以后應當繼續加強與宣傳部的聯系與溝通,給他們更多的準備時間,以達到更好的宣傳效果。
3、角色服裝不夠正式。本次活動未能借到正式的法官袍與律師袍,使模擬庭審現場不逼真,同學們從中體會到的法庭嚴肅感覺有限。與真實庭審現場有一定的差距。
4、活動程序未提前告知同學。庭審過程中有休庭15分鐘,這只是庭審過程的一部分,但未能及時告知同學,使許多同學誤認為活動結束而提前離場。應在活動前宣布相關規則,便可避免此次失誤。
模擬法庭活動雖然在實際活動開展過程中遇到了很多未預料到的困難,但在老師同學、各班班委的配合與團支部學生會的指導下還是取得了圓滿的成功。
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十四
為促進理論與實踐教學的統一,提高我班同學的法律素養和專業知識,我班于20xx年是12月21日上午十點在新綜合樓304教室舉行了模擬法庭的實踐教學。
此次活動是圍繞原告圖爾蓀江訴被告陳安,劉星,毛琛財產糾紛一案來開展模擬法庭。我班同學積極參加了此次活動,并積極的做好了庭審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了細致的人員分工和會場的布置。為使得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保證法庭審理的莊嚴神圣,在正式飾演前我們進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演練。值得欣慰的是,我們的模擬法庭實踐得很好,可以說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
在編寫劇本的過程中,我們同學才發現,盡管我們有對民事訴訟法的學習,同時也有去法院旁聽的經歷,但實踐方面的不足還是讓我們對民事訴訟開庭的程序很陌生。在編寫劇本的時候,我們就出現過了一些錯誤,對程序中的問題定性模糊不清。最后還是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我們才發現了自己的錯誤之處,最終回到正確的軌道上來。在編寫劇本,以及多次排練過程中,所有的同學都對庭審程序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同學們都是第一次參加模擬法庭活動。同學們在確定角色的那一天,就開始準備自己在法庭上的材料。首先,原被告雙方及其訴訟代理人和合議庭成員開始了整體劇本的框架設計。委托代理人制作證據,撰寫起訴與答辯意見;審判員們開始準備法庭上的提問;其中,為了寫好起訴狀和答辯狀,還仔細研究了案件中各自委托人的細節,并參考了相關的法律法規。此外,為了做好法庭辯論環節,雙方訴訟代理人還多次進行交流討論,相互交換意見,加強了法庭辯論的鍛煉。其他角色也對各自的角色有了理解,通過這次活動,很多同學喜歡上了自己的角色,也明確了自己將來要走的路。
在這次活動中同樣認識到了一些不足,比如認識到自己平時太過拘泥于課本,缺乏對實踐的了解;在法庭準備當中,對庭審中訴訟代理人的代理權限,延期審理,訴訟第三人的身份地位等問題尚缺乏了解;另外,同學們在做自己角色的時候,想到了法律工作者的職業精神,卻忽略了角色中現實的職業精神,法官應當考慮到普通公民的文化素質,對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應作以強調,并作說明,如是否申請回避等;同時,還應當注意到對當事人的每一個訴訟請求都應當做出裁決,無論是支持還是駁回。
這次模擬法庭活動取得巨大的成功。通過這次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新意識。法庭上亮點也不少,大家在演出過程中都能進入自己的角色,得到了指導老師的肯定,但其中問題也不少,需要日后改進。活動結束后回到現實生活的時候,我們應該對這場法庭進行思考,因為這對于我們這些法律學子的意義不僅僅停留在以上所舉的這些觀點,同時,應當培養自己做一個法律人的思維和態度。
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十五
模擬法庭通過案情分析、角色劃分、法律文書準備、預演、正式開庭等環節模擬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及仲裁的過程。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最新模擬法庭。
希望大家喜歡!
迎接挑戰的一天終于來了。一開始只是覺得興奮、新鮮,但當我站在模擬法庭臺上的時候,我終于明白了——“莊嚴”。
時間很快,就是那么幾十分鐘,我們的模擬法庭結束了。但幾十分鐘的表演凝聚的是我們很多天的反反覆覆的排練,是我們全體模擬法庭同學共同努力的成果。
我們常常說要學以致用,在現在這個階段最直接有效、鍛煉實踐我們知識技能的方式就是參加模擬法庭的活動。在活動中我們需要充分發揮自身能力,自己找案子,自己寫訴狀,自己找證據,自己練程序等等,這所有的自己做,讓我感到了現實法庭審判工作的繁重和當事人尋求法律幫助的艱辛。法官要秉公執法,不偏不倚,當事人要尋找一切有利證據,維護自己的權利,絲毫不是我們在課堂學習上停留在書中的那些理論知識所能簡單闡述的。通過這次模擬法庭的活動,我深刻感受到了自己法律知識的欠缺,它更加使我明確了自己要努力的方向。
此外,這次活動也更加和諧了我們同學之間的關系。大學生活,很多都是自己管自己,很少能有機會將同學們聚在一起互相了解,時間長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擬法庭給我們提供了這樣一個機會,同學們在一起討論法庭程序的進行順序,一起找證據、寫證詞,一遍一遍地不斷排練,共同找出排練中的錯誤來不斷完善我們的模擬法庭。可以說這是我們所有成員團結的結果!
總的說來,我們這次模擬法庭活動不僅僅培養了我們的個人能力,還增強了我們的團隊精神。整個活動重提問、重交流、重討論。而這正是我們將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質。活動中每個同學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實做好了自己的任務,所有的這些體會都將成為我生命中最寶貴的財富,它使我懂得了個人能力與團隊合作的重要性!
這次的模擬法庭是我踏入大學以來參加的最有意義的一次活動,它不僅使我的實踐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讓我從理論走向實際,充分的把書本上的理論知識應用到實踐中,進一步強化了對理論知識的理解。
對于我們這些第一次參加這種實踐活動的人來說,這次模擬法庭中我們收獲特別多。首先,將理論應用于實踐是我們最大的收獲。對于那些書本上的訴訟程序:庭審準備、公布開庭、庭審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合議庭評議、公布判決,看起來特別抽象,難以理解。但通過這次具體審判的操作過程后,我們比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個程序中我們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通過對問題的一一攻克,我們更深刻的了解了訴訟程序在實踐中的應用,這是在課堂上學不到的,它是一種經驗的積累。
不僅在程序上我們有了一個更深入的理解,在實體上我們同樣有一個嶄新的認識。我們這次模擬法庭的案例涉及。
合同。
糾紛和損害責任賠償。在了解案情后,我們翻閱了大量關于合同和賠償責任的法律著作、法條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然后對著一案例進行了深入透徹的分析。在分析過程中,我們深刻的了解到將學過的理論知識與具體的案件相結合并不是我們想像中那么簡單。記得老師說過,對于法條的理解并不僅僅在于對它能夠熟練的表述,這只是一個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運用,使它對本案情有利。當時,聽老師說的時候很簡單,但現實中并不然。這次實踐,讓我們感覺到靈活運用課堂所學的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也是一門值得研究的學問。
其次,另一個重大收獲是我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開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種堅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種莊重、嚴肅告訴人們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時,人們對法律的崇敬和信任進一步升華。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擔任了原告的角色,原告那種渴望法律還他們公道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覺到法律是人們保護自己權益的有力武器,那是從來都沒有過的感覺。看到法庭上每個人那嚴肅的表情,讓我們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們面前是多么的莊嚴與神圣。
最后,有一點不能不提,就是再這次活動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讓我們都感覺到了團結的力量。在準備期間,我們遇到了好多難點,給我們帶來很多阻力。但這并沒有打-倒我們,而是讓我們更加團結,團結就是力量。每當我們共同克服一個難點時,我們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記得準備了一段時間后,我們請來一位法學專業老師給我們作簡評。老師對我們的活動很滿意,當時我們的心情真的無法用言語來表達,就是知道我們的共同努力被認可了。這次實踐使我感覺到不單單是參加一個活動,在我們以后的工作中,團隊精神都顯得那么重要。
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審時所必需的程序步驟,將實體法第一次運用與實踐中;我同時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辯論的技巧和訴訟的方法;我們的綜合能力如口才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思維能力、運用綜合知識的能力等得到進一步的提高;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應的提高。
總之,模擬法庭讓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中沒有的知識,提高了我的能力,豐富了我的大學生活。
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十六
按照xx大學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教學的要求,為了更好的檢驗我們主修法學專業三年以來的學習情況,20xx年5月19日,xx大學興湘學院04級法學二班的同學在北四階進行了一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這同樣也是我們模擬法庭課程教學環節的高潮部分。
這次活動,我們生動、全面地演練了曾爭才搶劫、故意傷害一案,經公訴機關審查后將被告人起訴于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該案件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采用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進行公開審理,程序合法,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憶當天的庭審過程,其實存在不少的缺陷與錯誤,例如公訴方的人數過多、公訴詞基本上是起訴書的重復,判決結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問題,這些問題是由于我們基礎知識不牢固、缺乏實踐經驗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縱觀當天的整個庭審過程,還是比較流暢、完美的,同學們的表現也有不少可圈可點的地方,例如審判人員沉著穩重,控辯方準備充分,對對方提出的意見積極答辯,主持人與在場觀眾有實質上的互動等,值得今后在再次開展模擬法庭活動中保留、借鑒。
下面我將結合模擬法庭的審判經過和案情對此次的模擬審判活動談談我的心得與體會。
此次模擬法庭活動的重中之重就在于案件的整個審判過程,而整個審判過程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去進行。在我國的司法實踐當中,長期存在著“重實體法,輕程序法”的弊病,這都與我們所倡導的公正審判、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權利和控、辯、審三方權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們在模擬審判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開庭前,由公訴人宣讀了法庭紀律,在庭審過程中,核對被告人的身份、詢問被告人歷史上有無受過法律處分,并口頭公示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名單,告知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之后被害人陳述了案件事實,經控、辯方詢問后,進入法庭舉證質證環節,首先由公訴方舉證,辯護方以及被告人進行了質證,隨后由辯護方舉證,公訴方及被害人進行了質證,雙方所舉的證據都一一提交給法庭。法庭調查結束以后,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公訴方宣讀了較為詳細的公訴詞,辯護方針對公訴詞進行答辯后也宣讀了代表自己看法的辯護詞,由公訴方進行答辯。整個審判過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辯雙方進行自由辯論的過程,本次模擬審判的控辯雙方將這一環節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與扎實的專業功底詮釋得很完美。自由辯論結束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陳述后,合議庭休庭對此案進行了評議。經過合議庭評議之后最終對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決。
在本次模擬法庭審判過程中,我有幸擔任該案的合議庭成員之一--審判長,在指導老師與同學們的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了庭審任務。雖然我做到了審判長該有的沉著冷靜、嚴肅穩重,但是在整個過程中還是出現了兩次微小卻極為嚴重的錯誤: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訴訟權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沒有詢問被告人是否申請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意義在于確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觀公正的處理,確保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受到公正的對待和確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實施過程得到當事人和社會公正的普遍意義。如果這樣的情況發生在司法實踐中則是公然剝奪了被告人應有的訴訟權利,破壞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訴,保護自己的訴訟權利。在合議庭評議后宣布判決結果時,我們合議庭沒有起立宣讀判決結果,這樣的做法可以說是忽視了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有損審判工作人員的形象。總之在整個活動、學習的過程中,我更進一步解了程序對于實體的重要性,真正學到了審判機關庭審時所必須的程序、步驟,這為我今后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
此次模擬法庭案件屬于刑事類案件,對于該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的定性上,審判方與控辯雙方不是能夠輕易地捏拿準確,在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被告人的傷害行為是否有從輕和減輕處罰的情節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為是否為搶劫,是否應當就此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為了更好地探討這個問題,首先簡要介紹一下案情:該案模擬案件案發于20xx年1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被害人萬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萬某家酒后,幾個人騎摩托車送其中一個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萬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與之搭話(有調戲的情節),該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見此便與萬某等人發生口角,萬某等人人多勢眾,將曾某乙按倒在地進行毆打,情急之時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與萬某等人發生斗毆,在斗毆的過程中,萬某被曾某甲用磚頭砸破頭部構成重傷。曾某甲趁萬某昏迷的情況下,拿走萬某的手機。隨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員抓獲,在被送往公安機關的途中,曾某甲將該手機藏匿于警車內,后被公安人員發現。法院最后判處了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與搶劫罪,與其之前犯的盜竊罪進行數罪并罰,并處以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要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對于防衛過當的、緊急避險過當的、脅從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對于從犯;終止反造成損害的;已滿14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人犯罪等情況,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分析該案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可以得知,其犯罪行為和犯罪主體并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節。對于是否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搶劫罪這一焦點問題,我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搶劫。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萬某頭部重傷、昏迷,在被漢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奪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財產,表面上看其行為符合搶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為并不是為奪取財物而實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臨時起意獲取他人財物,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判處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應當以相應的其它罪論處。在本次審判中遺憾的是我們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擬法庭劇本展開活動,為了配合其他參與同學的工作,我不能將判決結果稍作更改,但是我們務必在今后的司法實踐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是否構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冤假錯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則與犯罪構成要件及犯罪行為的具體情況去實踐,才能勝任司法實踐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職業。
通過這次活動,同學們都有很大的收獲,也受到了很大的啟發,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審判活動的過程中,同學們對之前學習過的各種法學知識加以靈活運用,并且鞏固了之前學習過的法學理論知識,最重要的是通過此持模擬法庭活動,明確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堅定了我們要運用法律手段伸張正義的信念。
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十七
“實踐出真知。”這是不變的真理。
對于本次我們的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從 5月18日接到通知,到6月19日公演完畢,整整兩個月的實踐。在這當中,我們經歷了尋找案件、活動策劃、確定演員及其他分工,編寫劇本及反復修改、多次排練、指導老師親臨指導等等過程,加上后面的后期制作,大家齊心協力,共同走過。回首這段歷程,有我們灑過的辛勤的汗水、也穿插著我們經歷過的一些小挫折,但更多的是經過實踐的磨練而得到的收獲。
前面說了,這次模擬法庭包括后期經歷了兩個多月的時間,在期末考快要來臨的時候,抱著一顆對知識的渴求之心,開始著手準備模擬法庭了。經過同學們的積極討論,我們最終確定了我們的案件——保險合同詐騙案。之后我們就開始了整個活動的策劃,確定演員和分工,及編寫劇本。最辛苦的是我們長達6次的反復排練,同學們犧牲了自己寶貴的時間,不辭辛苦,不論風吹雨打、白天早上,只要時間允許,就隨時準備排練。到公演圓滿結束那天,我們才知道,付出的沒有白費。當然,這其中不能忘記指導老師的功勞。
付出就有回報,這次模擬法庭我們班的收獲如下:
1. 對庭審程序更加地熟悉。在編寫劇本的過程中,我們同學才發現,盡管以前有過對刑事訴訟法的學習,大家的成績都還湊和,但實踐方面的不足還是讓我們對刑庭的程序很陌生。在編寫劇本的時候,我們就出現過了一些爭吵,大家各執己見,各不讓步。最后還是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我們才發現了自己的錯誤之處,最終回到正確的軌道上來。在編寫劇本,以及多次排練過程中,所有的同學都對庭審程序有過更加深刻的了解。
2. 對法庭中各個角色有了切身體會。盡管學院以前也舉辦過模擬法庭活動,但是對于本班的同學來說,大多數都是第一次參加模擬法庭活動。同學們在確定角色的那一天,就開始準備自己在法庭上的材料。首先,公訴人和合議庭成員開始了整體劇本的框架設計。公訴人制作證據,撰寫公訴意見;審判長和審判員們開始準備法庭上的各種提問;辯護人開始編寫辯護詞,其中,為了寫好辯護詞,還仔細研究了案件中各自委托人的細節,參考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一些定罪量刑的問題有更加深刻的認識。此外,為了做好法庭辯論環節,公訴人和辯護人還多次進行交流討論,相互交換意見,加強了法庭辯論的鍛煉。其他角色也對各自的角色有了理解,通過這次活動,很多同學喜歡上了自己的角色,也明確了自己將來要走的路。
3. 一些不足。在這次活動中同樣認識到了一些不足,比如認識到自己平時太過拘泥于課本,缺乏對實踐的了解;在法庭準備當中,過于注意法庭上的事項,對法庭外的程序諸如審問、偵察等尚缺乏了解;另外,同學們在做自己角色的時候缺乏在實踐中應有的那種對所擔任角色的負責精神,大家只希望把模擬法庭做好,卻忽略了角色中應有的職業精神,比如,辯護人缺乏和自己的委托人交流,被告不積極為自己辯護等等。這些和現實中的法庭有很大出入,也需要日后改進。
總的來說,這次模擬法庭活動在公演上取得巨大的成功,法庭上亮點也不少,大家在演出過程中都能進入自己的角色,得到了指導老師的肯定,但其中問題也不少,需要日后改進。當我們結束演出,回到現實生活的時候,我們應該對這場法庭進行思考,因為這對于我們這些法律學子的意義不僅僅停留在以上所舉的這些觀點。最后,祝愿我們班在實踐結束后越走越好。
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十八
20xx年11月3日,法學院法律協會模擬法庭活動在五號樓六樓模擬法庭順利舉行。此次活動法律協會主辦,并得到了學院的大力支持。模擬法庭是法學院的專題活動,目的是通過此次活動豐富學生的法律專業知識,把書本上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努力探索,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把新疆財經大學法學專業及法學學子的風采向全校師生展示,同時,對在校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增強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在本次的模擬法庭中,我們選取了此次模擬法庭活動于10月初開始籌備,法律協會專門組建了“模擬法參演人員小組”,并做了詳細而具體的分工,總負責人、審判組、表演組、宣傳組、外聯組和后勤組各司其職。負責人于10月中旬開始尋找案例,案例是整個模擬法庭最重要的部分,案例的質量直接決定了整個活動的進程和效果。案例未確定,其他的工作就很難開展。因此,尋找和確定合適、恰當的案例成了整個活動的首要任務。法律協會各個負責人開始與成員合作搜集案例,經過近一周的努力,我們確定了幾個案例作為候選案例,經過老師和師兄師姐的篩選,十月下旬終于選定。由于時間緊迫,扮演角色的同學經常利用課余的時間在教室里討論案情。案例確定后我們又開始查找視頻與資料改寫劇本,這是最考驗我們的地方,因為劇本的好與差又將決定活動的精彩程度。時間緊,任務重,大家只能利用周六、周日的時間商討劇本,并分工合作,寫完了修改,修改后再寫,如此反復直到案情有曲折,合情合理為止。應該說,一本完整的模擬法庭案例劇本是集體智慧的結晶。
在選擇案例和寫劇本的同時,表演角色的同學也在忙著確定各部分演員。他們周六、日的時間在空教室進行角色揣摩,主要從肢體語言,表情,談吐,氣質,聲音等部分進行基本訓練。10月下旬開始指導演員進行排練,由于排練涉及的人數較多,加上大家都有課,因此排練時間和地點的協調和確定都需花費一番功夫。排練時要讓每一位演員對號入座,熟記臺詞,投入到劇情中去,言行舉止自然得體大方,并且與其他演員相互配合,相互協調。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加上負責人的言傳身教,演員們的表演已達到較好的效果。法律協會挑選法官,書記員,律師,陪審團等角色的人選,根據案情的專業度和復雜程度確定演員并安排他們全身心投入到審判中,排練中我們覺得最困難的是審判人員進入角色比較困難,言語平鋪直敘,沒有抑揚頓挫的感覺,肢體語言不夠得體自然大方,讓人覺得別扭和尷尬。對此,扮演審判人員的同學也可謂費盡心思,找來庭審現在的視頻及圖片集體觀看,學習,討論,經過多次的觀摩、演練,法官,書記員,檢控官和辯護律師的表演在氣勢,言語,動作,走位等方面均有了極大的改進和提高。
法律協會宣傳部成員則負責宣傳此次活動,制作網頁(法律協會微博及微信),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影響力,吸引更多的同學參與到活動中來;外聯部成員則負責邀請觀摩同學,還有文字材料的打印,裝訂及整理等工作。
活動當晚的流程大概如下:主要負責人大概介紹案例案情,介紹法律協會成員代表在活動中擔任的角色——案情重演——第一場庭審——中場休庭(提問觀眾并進行討論)——第二場庭審——宣判結果——尾聲——負責人點評——結束。
總的說來,此次模擬法庭活動選擇具有社會爭議較大的案情,敢于嘗試,敢于突破,基本上達到了預期的效果,達到了各成員展示法學專業及法學學子的風采,并對在校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增強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的目的。但是,活動也存在和暴露了一些問題和不足。首先是由于時間緊迫,案例的選擇和劇本的完善不夠理想,集中表現在案情過于復雜,證人過多,辯論的重點不夠突出等。另外,本次活動的宣傳做得不夠,其他學院的同學參加的人數不是很多,最后是工作的效率不夠高,分配工作不夠合理等等。通過總結本次模擬法庭活動中的得與失,積累經驗,以便把下次的模擬法庭活動搞得更成功。
本次活動把整個12級與13級學生的團結程度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加強了彼此之間的交流與溝通,提高了整個年級的積極性和協作性,也增進了與高年級和低年級的互動。我們相信,在學院各老師與個學長學姐直接指導下,我們一定能再接再厲,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把活動搞得更成功!
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十九
對于本次我05(5)的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從5月18日接到通知,到6月19日公演完畢,整整兩個月的實踐。在這當中,我們經歷了尋找案件、活動策劃、確定演員及其他分工,編寫劇本及反復修改、多次排練、指導老師親臨指導等等過程,加上后面的后期制作,大家齊心協力,共同走過。回首這段歷程,有我們灑過的辛勤的汗水、也穿插著我們經歷過的一些小挫折,但更多的是經過實踐的磨練而得到的收獲。
一、走過的路。
前面說了,這次模擬法庭包括后期經歷了兩個多月的時間,在期末考快要來臨的時候,抱著一顆對知識的渴求之心,開始著手準備模擬法庭了。經過同學們的積極討論,我們最終確定了我們的案件——保險合同詐騙案。之后我們就開始了整個活動的策劃,確定演員和分工,及編寫劇本。最辛苦的是我們長達6次的反復排練,同學們犧牲了自己寶貴的時間,不辭辛苦,不論風吹雨打、白天早上,只要時間允許,就隨時準備排練。到公演圓滿結束那天,我們才知道,付出的沒有白費。當然,這其中不能忘記指導老師的功勞。
二、收獲及一些不足。
付出就有回報,這次模擬法庭我們班的收獲如下:
1.對庭審程序更加地熟悉。在編寫劇本的過程中,我們同學才發現,盡管以前有過對刑事訴訟法的學習,大家的成績都還湊和,但實踐方面的不足還是讓我們對刑庭的程序很陌生。在編寫劇本的時候,我們就出現過了一些爭吵,大家各執己見,各不讓步。最后還是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我們才發現了自己的錯誤之處,最終回到正確的軌道上來。在編寫劇本,以及多次排練過程中,所有的同學都對庭審程序有過更加深刻的了解。
2.對法庭中各個角色有了切身體會。盡管學院以前也舉辦過模擬法庭活動,但是對于本班的同學來說,大多數都是第一次參加模擬法庭活動。同學們在確定角色的那一天,就開始準備自己在法庭上的材料。首先,公訴人和合議庭成員開始了整體劇本的框架設計。公訴人制作證據,撰寫公訴意見;審判長和審判員們開始準備法庭上的各種提問;辯護人開始編寫辯護詞,其中,為了寫好辯護詞,還仔細研究了案件中各自委托人的細節,參考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一些定罪量刑的問題有更加深刻的認識。此外,為了做好法庭辯論環節,公訴人和辯護人還多次進行交流討論,相互交換意見,加強了法庭辯論的鍛煉。其他角色也對各自的角色有了理解,通過這次活動,很多同學喜歡上了自己的角色,也明確了自己將來要走的路。
3.一些不足。在這次活動中同樣認識到了一些不足,比如認識到自己平時太過拘泥于課本,缺乏對實踐的了解;在法庭準備當中,過于注意法庭上的事項,對法庭外的程序諸如審問、偵察等尚缺乏了解;另外,同學們在做自己角色的時候缺乏在實踐中應有的那種對所擔任角色的負責精神,大家只希望把模擬法庭做好,卻忽略了角色中應有的職業精神,比如,辯護人缺乏和自己的委托人交流,被告不積極為自己辯護等等。這些和現實中的法庭有很大出入,也需要日后改進。
總的來說,這次模擬法庭活動在公演上取得巨大的成功,法庭上亮點也不少,大家在演出過程中都能進入自己的角色,得到了指導老師的肯定,但其中問題也不少,需要日后改進。當我們結束演出,回到現實生活的時候,我們應該對這場法庭進行思考,因為這對于我們這些法律學子的意義不僅僅停留在以上所舉的這些觀點。最后,祝愿05(5)班在實踐結束后越走越好。
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二十
根據學校的安排和部署,我們沙縣電大06春法律班全體同學在指導老師的組織下,于20xx年12月2日在沙縣人民法院分組進行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在模擬法庭中,我代表案例1劉三被打傷案中的原告代理人。通過該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我對于教材中民事訴訟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方面的內容有了更為深刻的理解,學到了許多在書本上所學不到的知識,使我受益匪淺,從中我深有體會:
一學習法律一定要理論聯系實踐。
學習法律如果只學了課本上的法律理論知識,而沒有理論結合實踐的活動,那么法律理論知識就顯得空洞,枯燥無味。假若沒有一點的實踐知識,在我們畢業后,如果有一天遇到法律問題,可能仍然會束手無策,不知從何下手,這樣,僅有的一點法律理論知識也派不上用場。理論必須付諸實踐,如果只講理論,不要實踐,那么,理論便成了一句空話,毫無意義;實踐必須有理論作為指導,拋開理論,盲目實踐,實踐將迷失方向,成為一只無頭蒼蠅。因此,理論必須聯系實踐,實踐離不開理論。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將書本生硬的案例活生生地展現在同學們眼前,不僅豐富了同學們法律專業知識,而且還鍛煉了同學們實踐操作能力,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法治社會必須貫徹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
我國已進入法治社會,依法治國全面展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基本原則。通過這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我深深地體會到這一原則的重要性。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時,必須查明案件的真實情況,以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法律關系,作為解決糾紛的根據這種情況必須是全面的,既有原告一方提供的,又有被告一方提供的,還有人民法院自己調查的,然后全面分析,綜合判斷,務求查明真象,弄清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法律關系,還事物以本來的面目。我們可以依照法律規定,適用已知的證明材料,去查明未知的案件事實,而不容偏聽偏信,主觀臆斷,憑推測想象辦事。在適用法律方面,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實,明確當事人之間的是非曲直,確定權利義務關系,保護受損害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裁侵犯國家集體和他人權益的民事違法行為。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人民法院正確審理案件的要求,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是辯證的統一;沒有做到以事實為依據,就無法做到以法律為準繩。因此,要把二者有機結合起來,明確地查明案情,準確地適用法律,正確地解決糾紛。
以上所說的法律,主要是實體法。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也必須依照程序法的相關規定辦理。民事訴訟大體上可分七個階段,即起訴和受理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裁判(或者達成調解協議)上訴再審執行。這些階段的順序一般不能顛倒,也不能超越,各個階段有各自不同的任務,只有完成了前的階段的任務,才能進入后一階段。前一階段是后一階段的前提和基礎,后一階段是前一階段的繼續和發展。各個階段人民法院及訴訟參與人權利義務法律亦有相應的規定,因此,人民法院及訴訟參與人均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事,否則就是違法。
三加強法制觀念,促進依法治國。
當前是依法治國的時代,我們在行政執法過程中仍然存在著重執行,輕程序的做法,所在要注重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教育公民尊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還可以利用典型案例,結合形勢,因地因時制宜,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教育,提高群眾法律意識,加強道德觀念,預防糾紛,防止糾紛激化與轉化,減少訴訟,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發揮治本作用。沒有在電大學習法律知識之前,我對法律的認識還比較粗淺,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識還一知半解,通過在電大的學習,特別是在“模擬法庭”以后,我深刻言聽計從認識到法律就在我們自己身邊,法律連著我和你,學法知法守法是多么重要,今天這個案件可以清楚的告訴我們,做任何事情都要講究法律,要善于運用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依法辦事。必須不斷加強觀念,提高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來處理身邊的是是非非。
四法海無涯,學無止境。
法律專業的知識面非常廣,涉及到生活中方方面面,從這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本人深深感到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猶如冰山一角,學的不透,理解不夠。要想在法律專業有所建樹,必須付出巨大的代價,不僅要有扎實的法律理論基礎,理解掌握法律法規,在實踐中還要能靈活應用。如在我參加的模擬法庭案例中,涉及到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問題。另外,還涉及到《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知識。在程序上,人民法院當事人委托人享有哪些權利,承擔哪些義務,開庭審理階段,訴訟主體依哪些順序發言,其內容又是怎么,無一不是由法律所規定的。而且,法律法規是隨時著社會的發展不斷健全和完善的,所以國家經常都會頒布新的法律法規。如今,學法守法用法已慰然成風,有利于法制社會的建設。
總之,通過參加“模擬法庭”社會實踐,使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希望以后能夠多參加類似的實踐活動。
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二十一
按照xx大學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教學的要求,為了更好的檢驗我們主修法學專業三年以來的學習情況,5月19日,xx大學興湘學院04級法學二班的同學在北四階進行了一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這同樣也是我們模擬法庭課程教學環節的高潮部分。
這次活動,我們生動、全面地演練了曾爭才搶劫、故意傷害一案,經公訴機關審查后將被告人起訴于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該案件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采用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進行公開審理,程序合法,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憶當天的庭審過程,其實存在不少的缺陷與錯誤,例如公訴方的人數過多、公訴詞基本上是起訴書的重復,判決結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問題,這些問題是由于我們基礎知識不牢固、缺乏實踐經驗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縱觀當天的整個庭審過程,還是比較流暢、完美的,同學們的表現也有不少可圈可點的地方,例如審判人員沉著穩重,控辯方準備充分,對對方提出的意見積極答辯,主持人與在場觀眾有實質上的互動等,值得今后在再次開展模擬法庭活動中保留、借鑒。
下面我將結合模擬法庭的審判經過和案情對此次的模擬審判活動談談我的心得與體會。
一、確保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保證,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此次模擬法庭活動的重中之重就在于案件的整個審判過程,而整個審判過程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去進行。在我國的司法實踐當中,長期存在著“重實體法,輕程序法”的弊病,這都與我們所倡導的公正審判、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權利和控、辯、審三方權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們在模擬審判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開庭前,由公訴人宣讀了法庭紀律,在庭審過程中,核對被告人的身份、詢問被告人歷史上有無受過法律處分,并口頭公示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名單,告知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之后被害人陳述了案件事實,經控、辯方詢問后,進入法庭舉證質證環節,首先由公訴方舉證,辯護方以及被告人進行了質證,隨后由辯護方舉證,公訴方及被害人進行了質證,雙方所舉的證據都一一提交給法庭。法庭調查結束以后,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公訴方宣讀了較為詳細的公訴詞,辯護方針對公訴詞進行答辯后也宣讀了代表自己看法的辯護詞,由公訴方進行答辯。整個審判過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辯雙方進行自由辯論的過程,本次模擬審判的控辯雙方將這一環節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與扎實的專業功底詮釋得很完美。自由辯論結束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陳述后,合議庭休庭對此案進行了評議。經過合議庭評議之后最終對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決。
在本次模擬法庭審判過程中,我有幸擔任該案的合議庭成員之一--審判長,在指導老師與同學們的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了庭審任務。雖然我做到了審判長該有的沉著冷靜、嚴肅穩重,但是在整個過程中還是出現了兩次微小卻極為嚴重的錯誤: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訴訟權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沒有詢問被告人是否申請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意義在于確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觀公正的處理,確保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受到公正的對待和確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實施過程得到當事人和社會公正的普遍意義。如果這樣的情況發生在司法實踐中則是公然剝奪了被告人應有的訴訟權利,破壞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訴,保護自己的訴訟權利。在合議庭評議后宣布判決結果時,我們合議庭沒有起立宣讀判決結果,這樣的做法可以說是忽視了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有損審判工作人員的形象。總之在整個活動、學習的過程中,我更進一步解了程序對于實體的重要性,真正學到了審判機關庭審時所必須的程序、步驟,這為我今后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
二、務必夯實個人的法學知識功底,為未來成就事業奠定堅實的基礎。
此次模擬法庭案件屬于刑事類案件,對于該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的定性上,審判方與控辯雙方不是能夠輕易地捏拿準確,在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被告人的傷害行為是否有從輕和減輕處罰的情節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為是否為搶劫,是否應當就此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為了更好地探討這個問題,首先簡要介紹一下案情:該案模擬案件案發于201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被害人萬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萬某家酒后,幾個人騎摩托車送其中一個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萬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與之搭話(有調戲的情節),該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見此便與萬某等人發生口角,萬某等人人多勢眾,將曾某乙按倒在地進行毆打,情急之時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與萬某等人發生斗毆,在斗毆的過程中,萬某被曾某甲用磚頭砸破頭部構成重傷。曾某甲趁萬某昏迷的情況下,拿走萬某的手機。隨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員抓獲,在被送往公安機關的途中,曾某甲將該手機藏匿于警車內,后被公安人員發現。法院最后判處了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與搶劫罪,與其之前犯的盜竊罪進行數罪并罰,并處以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要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對于防衛過當的、緊急避險過當的、脅從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對于從犯;終止反造成損害的;已滿14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人犯罪等情況,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分析該案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可以得知,其犯罪行為和犯罪主體并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節。對于是否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搶劫罪這一焦點問題,我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搶劫。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萬某頭部重傷、昏迷,在被漢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奪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財產,表面上看其行為符合搶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為并不是為奪取財物而實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臨時起意獲取他人財物,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判處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應當以相應的其它罪論處。在本次審判中遺憾的是我們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擬法庭劇本展開活動,為了配合其他參與同學的工作,我不能將判決結果稍作更改,但是我們務必在今后的司法實踐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是否構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冤假錯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則與犯罪構成要件及犯罪行為的具體情況去實踐,才能勝任司法實踐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職業。
通過這次活動,同學們都有很大的收獲,也受到了很大的啟發,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審判活動的過程中,同學們對之前學習過的各種法學知識加以靈活運用,并且鞏固了之前學習過的法學理論知識,最重要的是通過此持模擬法庭活動,明確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堅定了我們要運用法律手段伸張正義的信念。
民事模擬法庭學習總結(優秀22篇)篇二十二
模擬法庭一直被各法學院廣泛采用,是法律實踐性教學的重要方式。模擬法庭通過案情分析、角色劃分、法律文書準備、預演、正式開庭等環節模擬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及仲裁的過程,調動了學生的積極性與創造性、提高了法律文書的寫作能力。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模擬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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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真的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個安定團結的社會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導法律知識,讓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們緩步走出了模擬法庭的庭審現場,同學們紛紛談論著這次庭審的優缺點,通過本次模擬法庭庭審考核,體現了教師的教學質量的優良化,教學體制的完善化。一、教學實踐方向正確。教學的靈活性及實踐的空間都得到了無限的延伸,有利于學生將所學理論知識充分應用到實踐中,但由于學生對所學知識運用不夠靈活,所以老師所傳授的經驗及知識沒能得到充分的發揮。二、教學模式開放、靈活、實用。具有極強的吸引力,虛擬接近生活,讓同學們真正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法學者,肩上的責任極其重大。但第一次參與到這樣一個環境中來,的確也顯露出了我們學習中的不足以及實際運用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庭審的準備階段。主要存在的問題是有的同學對該階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夠,在部分細節上拿捏不到位,顯得庭審程序有些脫節或者氣氛不夠好。但經過指導教師的演練和指導,都能及時糾正。二、庭審調查階段。在演練的過程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對證據的處理上,依照庭審程序,公訴人應在出示證本文共分為:第一頁第二頁據的時候對證據做出一定的講解,但到了實際考核的時候同學們卻忽略了這一點,在審判長宣布由公訴人出示指證證據的時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證證據,但公訴人卻沒有對此做出陳述,這說明我們還沒有對整個庭審的過程完全理解,這就還需要我們將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際的生活中,并從實踐中進一步深化所學的知識,進一步改善今日模擬法庭中出現的不足。三、法庭辯論階段。由于案件條款明確,案情屬實,所以爭議不大,。不過在雙方進行辯論的時候,語氣有些低落,為維護國家的法律尊嚴而各執一詞的激烈爭辯,反而有點講和的味道,讓整個庭審過程中最為激烈、振奮人心的一幕變成了一場調解會,沒有把握好庭審的節奏感,也沒有完全進入狀態中。四、對于我個人的幫助。擔任審判長一角色參加庭審,使我對庭審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個更明確的認識,不再像以前腦海中的那種模糊概念,通過本次實踐,對自己兩年來的學習有了一個考核,原以為我學的很棒,可現在才明白學的是最淺薄的東西,要想在實踐中發揮出自己的潛力,我還得一直努力地學下去,“學無止境”古人總結出來的這一點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本次模擬法庭存在遺憾,但同時也給了我彌補的機會,我會不斷地學下去,因為我還年輕,我有著強大的生命力,我會對新生事物不斷的追求,會不斷的去發現。在此,為我們提供了這么好的一個平臺,讓我有良好的學習環境、實踐的最佳場所,真實的檢驗了學生對所學知識的認知水平、理解程度、運用能力。本次模擬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過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新意識,通過本次庭審實踐,我初步掌握了審案的大致過程,對法律法規的應用有了較為深刻的認識,也充分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重要性。對于自己兩年來學習法律知識的成果進行了一次實地檢驗。這對今后的學習方法和學習方向有巨大的指導意義。在汲取法律知識時,要從法理入手,從應用著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為只了解相關法條的辭典式的知法者。在自己學習歷程中都取得了相當大的成績。讓我們共同為我們的教師和校園歌唱吧,預祝明天更美好。
這次活動,我們生動、全面地演練了曾爭才搶劫、故意傷害一案,經公訴機關審查后將被告人起訴于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該案件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采用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進行公開審理,程序合法,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憶當天的庭審過程,其實存在不少的缺陷與錯誤,例如公訴方的人數過多、公訴詞基本上是起訴書的重復,判決結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問題,這些問題是由于我們基礎知識不牢固、缺乏實踐經驗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縱觀當天的整個庭審過程,還是比較流暢、完美的,同學們的表現也有不少可圈可點的地方,例如審判人員沉著穩重,控辯方準備充分,對對方提出的意見積極答辯,主持人與在場觀眾有實質上的互動等,值得今后在再次開展模擬法庭活動中保留、借鑒。
下面我將結合模擬法庭的審判經過和案情對此次的模擬審判活動談談我的心得與體會。
此次模擬法庭活動的重中之重就在于案件的整個審判過程,而整個審判過程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去進行。在我國的司法實踐當中,長期存在著“重實體法,輕程序法”的弊病,這都與我們所倡導的公正審判、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權利和控、辯、審三方權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們在模擬審判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開庭前,由公訴人宣讀了法庭紀律,在庭審過程中,核對被告人的身份、詢問被告人歷史上有無受過法律處分,并口頭公示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名單,告知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之后被害人陳述了案件事實,經控、辯方詢問后,進入法庭舉證質證環節,首先由公訴方舉證,辯護方以及被告人進行了質證,隨后由辯護方舉證,公訴方及被害人進行了質證,雙方所舉的證據都一一提交給法庭。法庭調查結束以后,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公訴方宣讀了較為詳細的公訴詞,辯護方針對公訴詞進行答辯后也宣讀了代表自己看法的辯護詞,由公訴方進行答辯。整個審判過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辯雙方進行自由辯論的過程,本次模擬審判的控辯雙方將這一環節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與扎實的專業功底詮釋得很完美。自由辯論結束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陳述后,合議庭休庭對此案進行了評議。經過合議庭評議之后最終對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決。
在本次模擬法庭審判過程中,我有幸擔任該案的合議庭成員之一——審判長,在指導老師與同學們的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了庭審任務。雖然我做到了審判長該有的沉著冷靜、嚴肅穩重,但是在整個過程中還是出現了兩次微小卻極為嚴重的錯誤: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訴訟權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沒有詢問被告人是否申請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意義在于確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觀公正的處理,確保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受到公正的對待和確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實施過程得到當事人和社會公正的普遍意義。如果這樣的情況發生在司法實踐中則是公然剝奪了被告人應有的訴訟權利,破壞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訴,保護自己的訴訟權利。在合議庭評議后宣布判決結果時,我們合議庭沒有起立宣讀判決結果,這樣的做法可以說是忽視了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有損審判工作人員的形象。總之在整個活動、學習的過程中,我更進一步解了程序對于實體的重要性,真正學到了審判機關庭審時所必須的程序、步驟,這為我今后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
此次模擬法庭案件屬于刑事類案件,對于該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的定性上,審判方與控辯雙方不是能夠輕易地捏拿準確,在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被告人的傷害行為是否有從輕和減輕處罰的情節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為是否為搶劫,是否應當就此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為了更好地探討這個問題,首先簡要介紹一下案情:該案模擬案件案發于xx年1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被害人萬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萬某家酒后,幾個人騎摩托車送其中一個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萬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與之搭話(有調戲的情節),該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見此便與萬某等人發生口角,萬某等人人多勢眾,將曾某乙按倒在地進行毆打,情急之時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與萬某等人發生斗毆,在斗毆的過程中,萬某被曾某甲用磚頭砸破頭部構成重傷。曾某甲趁萬某昏迷的情況下,拿走萬某的手機。隨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員抓獲,在被送往公安機關的途中,曾某甲將該手機藏匿于警車內,后被公安人員發現。法院最后判處了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與搶劫罪,與其之前犯的盜竊罪進行數罪并罰,并處以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要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對于防衛過當的、緊急避險過當的、脅從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對于從犯;終止反造成損害的;已滿14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人犯罪等情況,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分析該案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可以得知,其犯罪行為和犯罪主體并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節。對于是否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搶劫罪這一焦點問題,我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搶劫。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萬某頭部重傷、昏迷,在被漢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奪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財產,表面上看其行為符合搶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為并不是為奪取財物而實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臨時起意獲取他人財物,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判處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應當以相應的其它罪論處。在本次審判中遺憾的是我們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擬法庭劇本展開活動,為了配合其他參與同學的工作,我不能將判決結果稍作更改,但是我們務必在今后的司法實踐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是否構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冤假錯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則與犯罪構成要件及犯罪行為的具體情況去實踐,才能勝任司法實踐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職業。
通過這次活動,同學們都有很大的收獲,也受到了很大的啟發,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審判活動的過程中,同學們對之前學習過的各種法學知識加以靈活運用,并且鞏固了之前學習過的法學理論知識,最重要的是通過此持模擬法庭活動,明確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堅定了我們要運用法律手段伸張正義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