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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不想離(通用20篇)篇一
訴訟請求:
請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關系。
事實和理由。
20××年初原告提出過離婚訴訟請求,同年3月由××區人民法院移送貴院審理,在(20××)第×號民事判決書中已經審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從20××年分居至今,雖然貴院在此判決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關系的機會,但半年多來,原被告的情況依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彌補。為此,對已經名存實亡的婚姻關系,原告再閃依法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起訴離婚不想離(通用20篇)篇二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三、××市××區××路××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陳述支持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后,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后,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么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于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系,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說明:
一、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
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范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系等。
二、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后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λ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后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三、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起訴狀寫完后,要求一式兩份,送到法院即可。
原告:馬××,男,1961年12月××日生,漢族,××大學外語系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學××區××。
訴訟請求:
1、解除原告與被告之間的婚姻關系;
2、離婚后原告愿意繼續請人照料被告,或者被告由其父母或兄長等家人照料;
3、女兒由原告撫養;
4、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1986年1月6日結婚(補辦結婚證日期為1990年8月18日)。被告于2003年6月14日自縊而患有缺氧性腦病,且留有嚴重的后遺癥,如智力障礙、語言不清、記憶力差、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不知、需長期請人照料。
1、夫妻分居兩年,沒有夫妻生活。自妻子自縊以來我們一直分居,長期沒有夫妻生活,甚至連正常人的生活都沒有,生活苦不堪言。
2、妻子的自縊嚴重地影響了我的生活、身體和工作。過去兩年來,我不僅要承擔繁重的教學和科研工作,還要照料妻子,一年四季沒有休息日,尤其是節假日護工也要回家時更忙。妻子的自縊給我帶來了沉重的精神負擔,身體狀態也明顯變壞(如高血壓,反復出現口腔潰瘍、前列腺炎、免疫力下降等)。搶救和治療也給我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各種費用先后花去了十余萬元,現在的檢查費用和藥費平均每月約為2000元.為了支付家庭每月的龐大藥費開支,我一直透支身體承擔更多的教學任務,這樣才勉強維持生活。我的科研工作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以前每年都有數項科研成果,但近兩年來因為妻子原因沒有科研成果。
3、妻子的父親及家人的糾纏嚴重地干擾了我的生活和工作。妻子自縊以來,其父柳華山胡攪蠻纏,屢屢干擾我的生活和工作。自妻子2003年6月住院以來就開始耍賴,一直威脅要與我拼命。妻子出院后,他與妻弟和妻妹等人經常來我家、我父母家、妻子的`工作單位新聞學院、我的工作單位外語系和學校辦公室無理吵鬧,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甚至數次在上班時阻止我去上課。妻子家人的行為嚴重地干擾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本來妻子自縊讓我就很難過,他們的所作所為更是雪上加霜。
基于上述原因,為使我能正常生活,安心教學和科研,我懇請法院解除我與妻子之間的
婚姻關系。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馬××(簽名) 20××年××月××日
如果夫妻雙方對離婚、離婚后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那么就要向人民法院訴訟離婚,由一方向法院起訴,并且起草起訴狀。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原告:王××,女,漢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被告:陳××,男,漢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陳×由原告撫養,被告依法支付撫養費每月3000元。
三、××市××區××路××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后,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陳君。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結婚這么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做家務、照料老人、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離婚起訴狀
原告:秦香,女,漢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區某路某號某房,電話:......
被告:陳世,男,漢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區某路某號某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三、某市某區某路某號某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我于某年某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后,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某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某月某日生下兒子陳秦。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后,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么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陳秦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于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系,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某市某區人民法院
離婚起訴書的含義
當夫妻雙方之間不能就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或者雖然愿意離婚、但未能就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一方或雙方要求離婚的,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向法院起訴離婚時,應提交起訴狀,名稱可以是:離婚起訴書、離婚起訴狀、離婚訴狀、民事起訴書、民事起訴狀、民事訴狀。
訴訟請求:
(一)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雙方所生子女陳××由原告監護,扶養費有雙方共同負擔,被告每月五日前,應給付扶養費人民幣貳萬元整。
(三)被告應給付原告人民幣壹百萬元整之精神損害賠償。
(四)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與理由:
(一)原告與被告于一九×年×月×日結婚,婚后育有一子陳××,有戶口本可證(證據編號一號)。
(二)被告婚后開始酗酒,酒后動輒對于原告及子陳××拳打腳踢,屢次報警處理,有紀錄為證(證據編號二號)及至醫院驗傷,驗傷單顯示原告與子陳××多處淤傷,子陳××性格呈現畏縮(證據編號三號)。
(三)被告既然已婚,應該對于婚姻忠誠,但是原告及子陳××曾至被告同事聚會,撞見被告與公司會計李××,在餐會上公然擁抱與親吻。在被告e-mail李××通訊記錄數十封,對話曖昧(證據編號四號)。
(四)雙方婚姻因被告動輒施加暴-力,已到達不堪同居之虐-待,更因被告對于婚姻忠誠的輕視,而陷于無可挽回的窘境。因此,原告爰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訴請與被告離婚。
(五)被告對子女動輒體罰與不明就里的毆打,已造成子女身體上有形傷害,心靈上更留
下難以彌補的創痛。原告對于子女關懷,本身有正當工作(證據編號五號)依民法通則第××條第一項定,請法院針對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斟酌,判定監護歸屬于原告。
(六)被告施加之精神、身體虐-待與婚姻的不尊重,已令原告身心俱疲,在子女家族朋友間難堪、痛苦,并嚴重損及原告自尊、人格。請法院依民法通則第××條規定判給精神損害賠償。
此致
××人民法院
北京藍鵬(成都)律師事務所·周艷濤
案由:離婚糾紛
訴訟請求:
1、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2、撫養權歸屬
3、撫養費支付;
4、夫妻財產分割財產清單;
5、費用支付。
事實與理由:
1、結婚前的交往,結婚的感情基礎;
2、何時結婚,是否育有子女;
3、感情破裂的理由,結合法定情形進行事實描述;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婚姻法解釋三第九條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理。
《最高法院關于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若干具體意見》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4、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堅持一個原則,參考兩個標準。
一個原則是指: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子女與誰生活時間更長、感情更深,雙方是否有不良的生活惡習,犯罪記錄,巨額債務等。如為哺乳期(2周歲以下)一般歸女方撫養更有利于子女成長。
兩個標準:其一,雙方的經濟能力,具體參考雙方的經濟收入、住房條件、工作條件、教育水品、工作技能等。
其二,子女的年齡及意愿,哺乳期(2周以下)原則上有女方撫養;對于10周歲以上子女要參考子女的意愿。
5、撫養費用的分擔。
撫養費主要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參照當地實際標準執行,比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最低工資標準、每人撫養人數、離婚前子女生活支出等,來綜合確定。
6、財產分割。
區分婚前財產與婚后財產。針對夫妻共同財產的不同類型進行財產分割。
照顧女方及未成年人的原則。
7、離婚補償請求權。
前提條件有兩個,其一,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書面約定實行夫妻分別財產制;其二,乙方為照顧家庭承擔了主要義務。
8、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
依據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婚姻法解釋一第二十八條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份
原告:秦一,女,漢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區某路某號某房,電話:......
被告:陳二,男,漢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區某路某號某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三、某市某區某路某號某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我于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后,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某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陳三。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后,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么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陳三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于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系,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某市某區人民法院
原告:秦某,女,漢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區某路某號某房,電話:......
被告:陳某,男,漢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區某路某號某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三、某市某區某路某號某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我于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后,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某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陳某某。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后,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么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陳某某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于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系,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某市某區人民法院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三、××市××區××路××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陳述支持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后,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后,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么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于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系,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原告:馬××,男,1961年12月××日生,漢族,××大學外語系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學××區××。
訴訟請求:1、解除原告與被告之間的婚姻關系;2、離婚后原告愿意繼續請人照料被告,或者被告由其父母或兄長等家人照料;3、女兒由原告撫養;4、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1986年1月6日結婚(補辦結婚證日期為1990年8月18日)。被告于2003年6月14日自縊而患有缺氧性腦病,且留有嚴重的后遺癥,如智力障礙、語言不清、記憶力差、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不知、需長期請人照料。
1、夫妻分居兩年,沒有夫妻生活。自妻子自縊以來我們一直分居,長期沒有夫妻生活,甚至連正常人的生活都沒有,生活苦不堪言。
2、妻子的自縊嚴重地影響了我的生活、身體和工作。過去兩年來,我不僅要承擔繁重的教學和科研工作,還要照料妻子,一年四季沒有休息日,尤其是節假日護工也要回家時更忙。妻子的自縊給我帶來了沉重的精神負擔,身體狀態也明顯變壞(如高血壓,反復出現口腔潰瘍、前列腺炎、免疫力下降等)。搶救和治療也給我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各種費用先后花去了十余萬元,現在的檢查費用和藥費平均每月約為2000元.為了支付家庭每月的龐大藥費開支,我一直透支身體承擔更多的教學任務,這樣才勉強維持生活。我的科研工作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以前每年都有數項科研成果,但近兩年來因為妻子的原因沒有科研成果。
3、妻子的父親及家人的糾纏嚴重地干擾了我的生活和工作。妻子自縊以來,其父柳華山胡攪蠻纏,屢屢干擾我的生活和工作。自妻子2003年6月住院以來就開始耍賴,一直威脅要與我拼命。妻子出院后,他與妻弟和妻妹等人經常來我家、我父母家、妻子的工作單位新聞學院、我的工作單位外語系和學校辦公室無理吵鬧,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甚至數次在上班時阻止我去上課。妻子家人的行為嚴重地干擾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本來妻子自縊讓我就很難過,他們的所作所為更是雪上加霜。
基于上述原因,為使我能正常生活,安心教學和科研,我懇請法院解除我與妻子之間的婚姻關系。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起訴離婚不想離(通用20篇)篇三
訴訟請求:
1.要求與被告離婚;。
2.由原告撫養兒子劉×;。
3.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約100000元,其中50000元歸我所有。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承擔(或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年×月經人介紹相識,于××××年×月×日登記結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兒子劉×。由于婚前我對被告了解不夠,草率地與其結婚,婚后發現被告經常參與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不務正業,經我多次苦心規勸,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為,對家庭及親人極端不負責任,已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加之雙方性格不合,夫妻長期分居,現夫妻感情已完全、徹底破裂,夫妻關系名存實亡。另我們夫妻存續期間擁有夫妻共同財產約100000元。現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被告離婚并由我撫養兒子劉×,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100000元中的50000元歸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年×月×日。
起訴離婚不想離(通用20篇)篇四
訴訟請求:
1.請依法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2.兒子(女兒)×××歸原告撫養,被告每月給付撫養費×××元人民幣。
3.婚前和婚后的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財產請法院依法分割。
4.被告給付原告精神損害賠償費×××元人民幣。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經人介紹相識并戀愛,雙方于×年×月自愿登記結婚,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年×月生一子取名為×××。但自×年起,被告常常借口加班或應酬夜不歸宿,后原告從被告的同事×××處得知被告與其單位的女同事×××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原告到被告的單位找該女同事×××核實此情況,×××當面予以承認。原告對被告進行規勸要求其斷絕與×××的不正當男女關系,被告不但不聽從勸告,且于××××年×月從家里搬出與×××同居至今。以上事實有×××寫給被告的書信、被告的同事×××的證言、鄰居×××的證言為證。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人:×××。
×年×月×日。
起訴離婚不想離(通用20篇)篇五
三、××市××區××路××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陳述支持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后,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后,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 么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 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 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 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于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系,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 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三、××市××區××路××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后,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金秦。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后,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么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金秦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于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系,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1、判決原、被告離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婚生女(子)xx由原(被)告撫養。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承擔(或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在此敘述離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何時結婚,婚姻基礎,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和原因,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孩子多大等。例如:我與被告于xxxx年x月經人介紹相識,于xxxx年x月x日登記結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兒子xx。由于婚前我對被告了解不夠,草率地與其結婚,婚后發現被告經常參與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不務正業,經我多次苦心規勸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為,對家庭及親人極端不負責任,已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加之雙方性格不合,夫妻長期分居,現夫妻感情已完全、徹底破裂,夫妻關系名存實亡。另我們夫妻存續期間擁有夫妻共同財產約xxxx元。現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被告離婚并由我撫養兒子xx,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xxxx元中的xxxx元歸我所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特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狀人: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原告:劉××,女,漢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被告:李××,男,漢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李×由原告撫養,被告依法支付撫養費每月3000元。
原告于××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后,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李君。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結婚這么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做家務、照料老人、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于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
原告:×××
x 年 x 月x 日
原告:馬××,男,1961年12月××日生,漢族,××大學外語系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學××區××。
訴訟請求:
1、解除原告與被告之間的婚姻關系;
2、離婚后原告愿意繼續請人照料被告,或者被告由其父母或兄長等家人照料;
3、女兒由原告撫養;
4、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1986年1月6日結婚(補辦結婚證日期為1990年8月18日)。被告于2003年6月14日自縊而患有缺氧性腦病,且留有嚴重的后遺癥,如智力障礙、語言不清、記憶力差、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不知、需長期請人照料。
1、夫妻分居兩年,沒有夫妻生活。自妻子自縊以來我們一直分居,長期沒有夫妻生活,甚至連正常人的生活都沒有,生活苦不堪言。
2、妻子的自縊嚴重地影響了我的生活、身體和工作。過去兩年來,我不僅要承擔繁重的教學和科研工作,還要照料妻子,一年四季沒有休息日,尤其是節假日護工也要回家時更忙。妻子的自縊給我帶來了沉重的精神負擔,身體狀態也明顯變壞(如高血壓,反復出現口腔潰瘍、前列腺炎、免疫力下降等)。搶救和治療也給我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各種費用先后花去了十余萬元,現在的檢查費用和藥費平均每月約為2000元.為了支付家庭每月的龐大藥費開支,我一直透支身體承擔更多的教學任務,這樣才勉強維持生活。我的科研工作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以前每年都有數項科研成果,但近兩年來因為妻子原因沒有科研成果。
3、妻子的父親及家人的糾纏嚴重地干擾了我的生活和工作。妻子自縊以來,其父柳華山胡攪蠻纏,屢屢干擾我的生活和工作。自妻子2003年6月住院以來就開始耍賴,一直威脅要與我拼命。妻子出院后,他與妻弟和妻妹等人經常來我家、我父母家、妻子的工作單位新聞學院、我的工作單位外語系和學校辦公室無理吵鬧,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甚至數次在上班時阻止我去上課。妻子家人的行為嚴重地干擾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本來妻子自縊讓我就很難過,他們的所作所為更是雪上加霜。
基于上述原因,為使我能正常生活,安心教學和科研,我懇請法院解除我與妻子之間的
婚姻關系。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馬××(簽名) 20××年××月××日
起訴離婚不想離(通用20篇)篇六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由被撫養,(原告每月支付撫養費至兒子、女兒年滿18周歲止);
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平均分割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200年月日經某人介紹,于200----年——月-----日登記結婚,婚后于200-----年---月-----日生下一男孩(女孩)。
(離婚原因,字數根據具體情況酌定,并無限定,但不宜過于繁瑣。) 懇請法院判決原被離婚。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證據:
證人
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裁決。
此致
xx人民法院
附:本狀副本一份
具狀人:xxx
××××年××月××日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三、××市××區××路××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陳述支持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后,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后,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么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于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系,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說明:
一、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
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范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系等。
二、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后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λ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后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三、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起訴狀寫完后,要求一式兩份,送到法院即可。
原告_________,女,漢族,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身份證號: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男,漢族,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身份證號: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案由:離婚糾紛
訴訟請求:
1、判令原告與被告離婚。
2、判令兒子(女兒)_________歸原告撫養,被告每月___日之前支付撫養費
_________元人民幣至兒子(女兒)能獨立生活為止,教育費、醫療費憑票據各承擔二分之一。
3、請求人民法院本著照顧女方及無過錯方的原則對夫妻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共同財產清單附后)
4、請求依法判決債務由被告承擔(債務明細附后)。
5、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害賠償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6、判令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被告雙方于______年經朋友介紹初認識,交往一年后確立戀愛關系,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市___區(縣)民政局登記結婚,結婚證號為"______民結字xxxx"。______年___月___日雙方生育了一子,取名______。雙方結婚以來,由于被告長期對原告實施家庭暴-力,加之被告和婚外異性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系,經原告及雙方父母多次勸阻無效,導致夫妻關系惡化。原告認為雙方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請求人民法院判決準予離婚。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
1、原、被告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
2、財產清單(包括房產證、銀行最近一年存款流水明細、證券開戶明細、車輛行駛證等,以上均為復印件)。
3、債務清單各一份(債務憑證,比如借條、欠條、銀行轉帳明細等。
4、被告實施家庭暴-力、婚外情證據(比如原告報案記錄、當地基層組織調解記錄、被告出具的保證書、承諾書等)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三、××市××區××路××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陳述支持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后,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后,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么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于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系,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原告:馬××,男,1961年12月××日生,漢族,××大學外語系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學××區××。
訴訟請求:1、解除原告與被告之間的婚姻關系;2、離婚后原告愿意繼續請人照料被告,或者被告由其父母或兄長等家人照料;3、女兒由原告撫養;4、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1986年1月6日結婚(補辦結婚證日期為1990年8月18日)。被告于2003年6月14日自縊而患有缺氧性腦病,且留有嚴重的后遺癥,如智力障礙、語言不清、記憶力差、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不知、需長期請人照料。
1、夫妻分居兩年,沒有夫妻生活。自妻子自縊以來我們一直分居,長期沒有夫妻生活,甚至連正常人的生活都沒有,生活苦不堪言。
2、妻子的自縊嚴重地影響了我的生活、身體和工作。過去兩年來,我不僅要承擔繁重的教學和科研工作,還要照料妻子,一年四季沒有休息日,尤其是節假日護工也要回家時更忙。妻子的自縊給我帶來了沉重的精神負擔,身體狀態也明顯變壞(如高血壓,反復出現口腔潰瘍、前列腺炎、免疫力下降等)。搶救和治療也給我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各種費用先后花去了十余萬元,現在的檢查費用和藥費平均每月約為2000元.為了支付家庭每月的龐大藥費開支,我一直透支身體承擔更多的教學任務,這樣才勉強維持生活。我的科研工作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以前每年都有數項科研成果,但近兩年來因為妻子的原因沒有科研成果。
3、妻子的父親及家人的糾纏嚴重地干擾了我的生活和工作。妻子自縊以來,其父柳華山胡攪蠻纏,屢屢干擾我的生活和工作。自妻子2003年6月住院以來就開始耍賴,一直威脅要與我拼命。妻子出院后,他與妻弟和妻妹等人經常來我家、我父母家、妻子的工作單位新聞學院、我的工作單位外語系和學校辦公室無理吵鬧,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甚至數次在上班時阻止我去上課。妻子家人的行為嚴重地干擾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本來妻子自縊讓我就很難過,他們的所作所為更是雪上加霜。
基于上述原因,為使我能正常生活,安心教學和科研,我懇請法院解除我與妻子之間的婚姻關系。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訴訟請求:
1、請判令原、被告離婚。
2、婚生女兒由原告撫養,由被告支付撫養費。
3、共同財產依法分割,共同債務依法承擔(具體見清單)。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在1990年上半年經人介紹認識,1991年5月18日在某某鎮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1993年2月1日生一女,取名 ,現在 小學讀書。
婚后,原、被告感情尚好,共同生活一段時間后,被告丑陋脾氣暴露無遺,每次酗酒后就動手毆打原告。在原告懷孕5個月時,原告去叫被告回家,被告不顧原告有孕在身,動手毆打告,還用甘蔗刀嚇原告。
1998年4、5月,被告開始在夜總會坐臺,長期包嫖,今年還把坐臺女帶回家,2000年3月8日,在 出租私房嫖娼時被 派出所警-察抓住。1998年9月2日,被告又因瑣事毆打原告,致使原告頭部、鼻出血,左足多處軟組織挫傷,全身烏青。
2000年 11月9日,被告又乘酒興毆打原告,還用菜刀背敲打原告頭部,至今原告頭部常常疼痛。2000年11月19日,被告跑到原告上班處叫原告回家,遭原告拒絕,被告就把原告拉到本市人民路上毆打,致使原告多處皮血腫,軟組織挫傷。
原告認為:被告的種種惡劣行徑嚴重傷害了原告的感情,致使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今原告為解除痛苦,特根據《婚姻法》第32條之規定,向貴院起訴,請依法判如訴請,不勝感激。 離婚起訴狀由精品學習網提供! 證據及證據來源:
1、身份證復印件。
2、結婚證復印件。
3、房產證復印件。
4、財產及債務清單各一份
此致
敬禮!
20**年月1月12日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系方法。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系方法。 訴訟請求:
1、判決原、被告離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分擔夫妻共同債務;
3、婚生女(子)xxx由原(被)告直接撫養,判決被(原)告承擔孩子的撫育費用。 事實和理由:
(在此敘述離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何時結婚,婚姻基礎,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
的事實和原因,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孩子多大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特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 此致
北京市xx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xxx
年 月 日
附:1、本狀副本一份;
2、證據材料x份。
起訴離婚不想離(通用20篇)篇七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三、某市某區某路某號某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我于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后,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某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陳某某。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后,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么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陳某某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于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系,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某市某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秦某。
起訴離婚不想離(通用20篇)篇八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原被告離婚;
2、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原被告兒子(女兒)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xxx元;
3、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約xx元,詳見財產清單);
4、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xxx元給原告;
5、本案受理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于xx年xx月xx日在北京市xx區登記結婚。婚后,原被告育有一兒子(女兒),名xxx,于xx年xx月xx日出生。現由于xxxxx的原因,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已破裂,再無持續婚姻的必要性,特訴至貴院,請求依法判決。
此致
北京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原告:馬××,男,1961年12月××日生,漢族,××大學外語系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學××區××。
訴訟請求:1、解除原告與被告之間的婚姻關系;2、離婚后原告愿意繼續請人照料被告,或者被告由其父母或兄長等家人照料;3、女兒由原告撫養;4、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1986年1月6日結婚(補辦結婚證日期為1990年8月18日)。被告于2003年6月14日自縊而患有缺氧性腦病,且留有嚴重的后遺癥,如智力障礙、語言不清、記憶力差、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不知、需長期請人照料。
1、夫妻分居兩年,沒有夫妻生活。自妻子自縊以來我們一直分居,長期沒有夫妻生活,甚至連正常人的生活都沒有,生活苦不堪言。
2、妻子的自縊嚴重地影響了我的生活、身體和工作。過去兩年來,我不僅要承擔繁重的教學和科研工作,還要照料妻子,一年四季沒有休息日,尤其是節假日護工也要回家時更忙。妻子的自縊給我帶來了沉重的精神負擔,身體狀態也明顯變壞(如高血壓,反復出現口腔潰瘍、前列腺炎、免疫力下降等)。搶救和治療也給我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各種費用先后花去了十余萬元,現在的檢查費用和藥費平均每月約為2000元.為了支付家庭每月的龐大藥費開支,我一直透支身體承擔更多的教學任務,這樣才勉強維持生活。我的科研工作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以前每年都有數項科研成果,但近兩年來因為妻子的原因沒有科研成果。
3、妻子的父親及家人的糾纏嚴重地干擾了我的生活和工作。妻子自縊以來,其父柳華山胡攪蠻纏,屢屢干擾我的生活和工作。自妻子2003年6月住院以來就開始耍賴,一直威脅要與我拼命。妻子出院后,他與妻弟和妻妹等人經常來我家、我父母家、妻子的工作單位新聞學院、我的工作單位外語系和學校辦公室無理吵鬧,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甚至數次在上班時阻止我去上課。妻子家人的行為嚴重地干擾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本來妻子自縊讓我就很難過,他們的所作所為更是雪上加霜。
基于上述原因,為使我能正常生活,安心教學和科研,我懇請法院解除我與妻子之間的婚姻關系。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案由:離婚
訴訟請求:
1.要求與被告離婚;
2.由原告撫養兒子劉×;
3.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約 元,其中 元歸我所有。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承擔(或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年×月經人介紹相識,于××××年×月×日登記結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兒子劉×。由于婚前我對被告了解不夠,草率地與其結婚,婚后發現被告經常參與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不務正業,經我多次苦心規勸,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為,對家庭及親人極端不負責任,已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加之雙方性格不合,夫妻長期分居,現夫妻感情已完全、徹底破裂,夫妻關系名存實亡。另我們夫妻存續期間擁有夫妻共同財產約*******元。現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被告離婚并由我撫養兒子劉×,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元中的*******元歸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訴人:孫××
××××年×月×日
原告:(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訴訟請求
書寫自己要求達到的目的,包括:請求判決離婚,孩子的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方撫養時探望權的請求,財產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難時請求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方式或數額,對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時請求損害賠償的數額等,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平均分割(/ 判歸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 元給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 元給原告。
事實和理由
事實和理由:陳述結婚、子女出生的具體時間,寫明訴訟請求的依據,包括離婚的理由、依據,孩子由誰撫養、撫養費承擔、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據,財產情況、分割理由及依據。
離婚理由:應詳細敘述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并無和好可能的事實和依據, 主要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來說明沒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如有法定離婚情形時(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應特別指出。字數根據具體情況酌定,并無限定,但不宜過于繁瑣。
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裁決。
此致
某某區/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訴訟請求:
1.要求與被告離婚;
2.由原告撫養兒子劉×; 3.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約********元,其中*******元歸我所有。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承擔(或由被告承擔)。
××××年×月×日
離婚起訴書范本(第二次起訴時適用)
訴訟請求:
請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關系。
事實和理由
20××年初原告提出過離婚訴訟請求,同年3月由××區人民法院移送貴院審理,在(20××)第×號民事判決書中已經審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從20××年分居至今,雖然貴院在此判決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關系的機會,但半年多來,原被告的情況依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彌補。為此,對已經名存實亡的婚姻關系,原告再閃依法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可省略),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系方法。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可省略),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系方法。
訴訟請求:
1、判決原、被告離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婚生女(子)xx-x由原(被)告。
事實和理由:
(在此敘述離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何時結婚,婚姻基礎,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
的事實和原因,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孩子多大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特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年 月 日
附:1、本狀副本一份;
2、證據材料x份。
原告:馬××,男,1961年12月××日生,漢族,××大學外語系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學××區××。
訴訟請求:
1、解除原告與被告之間的婚姻關系;
2、離婚后原告愿意繼續請人照料被告,或者被告由其父母或兄長等家人照料;
3、女兒由原告撫養;
4、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1986年1月6日結婚(補辦結婚證日期為1990年8月18日)。被告于2003年6月14日自縊而患有缺氧性腦病,且留有嚴重的后遺癥,如智力障礙、語言不 清、記憶力差、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不知、需長期請人照料。
1、夫妻分居兩年,沒有夫妻生活。自妻子自縊以來我們一直分居,長期沒有夫妻生活,甚至連正常人的生活都沒有,生活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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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這樣才勉強維持生活。我的科研工作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以前每年都有數項科研成果,但近兩年來因為妻子的原因沒有科研成果。
合理的要求,甚至數次在上班時阻止我去上課。妻子家人的行為嚴重地干擾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本來妻子自縊讓我就很難過,他們的所作所為更是雪上加霜。
基于上述原因,為使我能正常生活,安心教學和科研,我懇請法院解除我與妻子之間的婚姻關系。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馬××(簽名)
2011年××月××日
原告:劉××,女,漢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被告:李××,男,漢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李×由原告撫養,被告依法支付撫養費每月3000元。
原告于××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后,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李君。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結婚這么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做家務、照料老人、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于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
原告:×××
x 年 x 月x 日
起訴離婚不想離(通用20篇)篇九
訴訟請求:。
1、要求與被告離婚;。
2、由原告撫養兒子劉__;。
3、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約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元歸我所有。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承擔(或由被告承擔)。離婚起訴書范本。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________年__月經人介紹相識,于________年__月__日登記結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兒子劉__。由于婚前我對被告了解不夠,草率地與其結婚,婚后發現被告經常參與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不務正業,經我多次苦心規勸,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為,對家庭及親人極端不負責任,已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加之雙方性格不合,夫妻長期分居,現夫妻感情已完全、徹底破裂,夫妻關系名存實亡。另我們夫妻存續期間擁有夫妻共同財產約______________元。現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被告離婚并由我撫養兒子劉__,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______________元中的______________元歸我所有。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__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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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不想離(通用20篇)篇十
上訴人(一審原告):胡.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劉。
上訴請求:
1、依法撤銷樓區人民法院樓民二初字第號判決書第二項判決內容;。
2、依法改判住房一套歸上訴人所有,由上訴人補償被上訴人64317元。
事實與理由:
一審判決未查明案件的事實,致使在分割房產時造成實體上的不公平。
上訴人對一審法院判決與被上訴人離婚沒有異議,但認為一審法院對于房產分割的處理是在未查明案件事實與訴爭雙方真實生活現狀情況下,作出的違背公平、公正原則的錯誤判決。原因在于:
1、被上訴人有房屋可供其居住。本案一審期間,上訴人舉證證明了被上訴人在位于原x公司辦公樓有一套房屋對外出租。雖然被上訴人對該房屋沒有法律上的`所有權,但被上訴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所有權權能;同時,該房屋房產權國資委已經多次承諾,該房屋如遇征收,補償款一律向被上訴人支付。即,被上訴人實際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訴爭房產,即便是判決歸上訴人所有,也不會造成被上訴人沒有房屋居住的"現實危害"。
2、上訴人無房屋可供居住。正如一審查明的事實,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僅有一套房屋即訴爭房產,除此之外,上訴人在別處再無其他房屋可供居住。一審判決結果將導致上訴人流離失所!更為可悲的是,上訴人尚有一位九旬老母健在并隨上訴人生活,一審判決結果不但致使上訴人居無定所,更是要讓九旬老母隨上訴人一同流落街頭!
基于此,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在審理本案,尤其是在分割訴爭房產時,未查明相關事實,致使判決結果造成實體上的不公平。懇請二審法院體恤上訴人的生活困難,依法改判!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xx。
xx年xx月xx日。
起訴離婚不想離(通用20篇)篇十一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請求依法判決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撫養費人民幣20__元,直到原告能獨立生活為止,并補付原告出生至今的撫養費;負擔原告今后醫療費、教育費的一半;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與被告系非婚生父女關系,是被告陳某某(父親)與馮某某(非婚生母親)之女。被告與馮某某發生了親密關系,年月日原告在________________出生,出生之后一直由(母親)馮某某撫養,被告只給了幾個月的'撫養費,經(母親)馮某某多次催付,被告還是拒絕繼續支付。
原告認為,自己尚在幼兒期,正在處于身體迅速成長和發育的時期,在此期間需要大量的生活費用,現在馮某某(母親)為了照顧原告,無法正常去上班,所以原告的生活費用很難得到保障。
綜上所述,原告、被告雙方因在非婚生子女撫養費上無法達成一致,從而無法協商解決此事,故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如所請,以維護原告作為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訴離婚不想離(通用20篇)篇十二
訴訟請求:
1.要求與被告離婚;。
2.由原告撫養兒子劉×;。
3.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約*元,其中*元歸我所有。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承擔(或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年×月經人介紹相識,于××××年×月×日登記結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兒子劉×。由于婚前我對被告了解不夠,草率地與其結婚,婚后發現被告經常參與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不務正業,經我多次苦心規勸,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為,對家庭及親人極端不負責任,已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加之雙方性格不合,夫妻長期分居,現夫妻感情已完全、徹底破裂,夫妻關系名存實亡。另我們夫妻存續期間擁有夫妻共同財產約*元。現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被告離婚并由我撫養兒子劉×,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元中的*元歸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年×月×日。
起訴離婚不想離(通用20篇)篇十三
原告:朱xx,女,xx年xx月xx日生,漢族,住xx市xx區xx村組號,身份證號,電話。
被告:伍xx,男,xx年xx月xx日生,漢族,住xx縣xx鎮xx村組號,身份證號,電話。
案由:離婚糾紛
訴訟請求
一、請求判決原被告離婚;
二、請求判決婚生小孩伍某怡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1200元;
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經人介紹相識后同居,于20xx年9月15日生兒子伍某磊,后繼續不連續性同居,20xx年8月24日在雙方父母的催促威逼下極不情愿的在邵陽縣民政局登記結婚。20xx年原告意外懷孕,20xx年6月6日生女兒伍某怡。
從表面上看,原被告于20xx年就開始同居,至今已經18年,好像也稱得上銀婚了。實際上正如俗話說,鞋子合不合腳,只有穿鞋子的腳知道;原被告適不適合做夫妻,只有原告知道。
原被告同居后和結婚后都是各奔東西,偶爾在一起,由于雙方性格不合,三觀不合,能力差異,被告低能又懶惰,沒有責任心,要原告作為一個女人還要掙錢養活被告這個男人,這十多年來原告受夠了。
更讓原告感到不可饒恕和難以釋懷的'是,在16年前大兒子剛剛出生,被告就出軌,被原告抓住了現場,當時看在小孩太小的份上,再加上兩邊的父母軟磨硬泡,軟硬兼施,原告才暫時將此事隱忍在心底。還有被告最近一兩年開始對原告實施家庭暴力。
凡此種種,現在原告下定決心不再容忍,下定決心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進行反抗,唯一的辦法就是起訴離婚,解除這樁表面風平浪靜實則矛盾重重、不可調和的名存實亡的婚姻。
關于小孩問題,大兒子已滿16周歲在深圳做生意能靠自己的勞動養活自己,小女兒從出生到現在都由原告及原告父母帶在身邊撫養,被告也極少出撫養費,也很少看過女兒,更沒管過女兒。原被告沒有共同財產也沒有共同債務。
此致
xx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朱某軍代理律師:xx
20xx年9月3日
起訴離婚不想離(通用20篇)篇十四
原告張,女,漢族,農民,x年1月13日生,住隆回縣金石橋鎮。
被告胡x,男,漢族,農民,x年11月2日生,住址同上。
訴訟請求:
一、堅決要求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小孩胡x、胡判歸原告撫養,原告自愿承擔小孩撫養費。
事實與理由:
x年,原、被告經媒人賀方介紹相識,當時原告年僅十七歲,不懂人事,由于原告父母只生了四個女兒,有心招被告做上門女婿,原告也只好應了父母的心愿,雙方于x年登記結婚,x年6月4日生一女孩,取名胡華敏,現已成年。雙方結婚后,被告游手好閑、吃喝玩樂,對家庭極不負責,雙方感情破裂。x年兩人協議離婚,離婚后,被告又向原告檢討自己過失,以割手自殺,要求復婚,原告完全是看在小孩份上,便答應與被告復婚,于是1999年6月25日雙方又復婚,x年正月11日,生一女孩,取名胡x宏,x年正月25日生一男孩,取名張晶,可被告游手好閑的秉性非但未改,反而變本加厲,原告一直獨自默默忍受負擔小孩學費、生活費,而被告卻一直不聞不問,只管自己逍遙快活。x年6月,在深圳市水井原告發現被告與一湖北女孩非法同居,兩人大吵一架,從此夫妻分居至今,長達兩年之久,至此,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再無和好可能,今具狀前來,懇請人民法院查明事實真相,秉公裁決!
此致
隆回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張。
x年7月21日。
起訴離婚不想離(通用20篇)篇十五
原告:強某,女,出生,漢族,無職業,現住,電話:
被告:學某,男,出生,漢族,個體,現住址。電話:
訴訟請求。
一、堅決要求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女歸原告監護撫養,由被告一次性給付撫養費;。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事實與理由。
我與被告于x年經人介紹相識,x年結婚。婚生一女,x年1月28日出生,現就讀于中學。我與被告結婚初期感情尚可,結婚半年后,因性格原因及生活瑣事雙方經常吵架,原告多次遭到被告打罵。為此我曾于x年11月份起訴離婚,經法院x年12月份調解結案。此后,我與被告一直分居,加上以前分居的時間,已連續長達42個月,雙方感情仍沒有任何改善。以上事實足以說明我們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夫妻關系名存實亡。維持這樣的夫妻關系,雙方都痛苦,對正在高中就讀的孩子成長更不利。另外,被告多年來一直不負家庭責任,在從事個體飯店經營收入很高,但從未向家中交付,并有意隱瞞收入,而且其居住地點也不固定。婚姻存續期間尚且如此,如果離婚判決其分期給付子女撫養費,將會是一紙空文,根本無法執行。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給付撫養費。
綜上,請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維護我及女兒的合法權益。
此致
某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
起訴離婚不想離(通用20篇)篇十六
原告:吳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人,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無業,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被告:王________,女,漢族,________人,19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________公司員工,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原告與被告離婚;。
2、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3、婚生女由原告撫養,被告依法支付撫養費;。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分擔。
事實和理由。
19____年3月原告與被告經征婚相識,由于當時原告已年屆三十,考慮對方條件還不錯,受過高等教育,又有正式工作,就抱著美好的憧憬與她交往,4個月后,即19____年7月登記結婚,婚后第二年12月生有一女。
由于雙方婚前相處時間太短,對彼此性格了解還不深就草草結婚,結婚以后,發現雙方性格差異太大,根本無法溝通,經常為一點小事發生爭執,導致感情日益淡薄,加之被告與原告父母之間相處不融洽,對原告父母不尊重、不孝順,進一步影響了夫妻感情。被告生下女兒后,原告非常疼愛孩子,盡管被告每次吵架都會提出離婚,但是為了避免傷害與孩子之間的感情,原告一直沒有同意,并且對婚姻一直在做挽留的努力,無奈被告性格偏執、情緒易變,使得夫妻感情根本無法得到改善。
為了逃避這痛苦的家庭生活,20____年起原告外出工作,從此雙方兩地分居,本以為距離能讓雙方矛盾緩和,無奈事與愿違,不但夫妻感情沒有絲毫改善,反而分歧越來越大,在原告短暫的回家期間,幾乎每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爭吵越來越激烈,使原告痛苦不堪。今年3月,被告與原告父母發生激烈沖突,原告得知后非常難過,遂不再對婚姻抱有希望,今年4月和7月,原告兩次回家與被告商量離婚事宜,被告表示同意離婚,并且簽有兩份離婚協議,但是被告在簽訂協議后又在財產分割問題上反悔,不愿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原告和被告的婚姻失敗是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沒有感情基礎,婚后又沒有建立起感情,雖經原告多年努力,仍沒有好轉的跡象,原告對這場婚姻已徹底失去信心。因此原告只想盡快結束這場讓雙方都感到身心疲憊、痛苦不堪的婚姻。
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依法裁判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訴離婚不想離(通用20篇)篇十七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可省略),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系方法。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可省略),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系方法。
訴訟請求:
1、判決原、被告離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婚生女(子)xx-x由原(被)告。
事實和理由:
(在此敘述離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何時結婚,婚姻基礎,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
的事實和原因,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孩子多大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特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年 月 日
附:1、本狀副本一份;
2、證據材料x份。
案由:離婚
訴訟請求:
1.要求與被告離婚;
2.由原告撫養兒子劉×;
3.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約 元,其中 元歸我所有。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承擔(或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年×月經人介紹相識,于××××年×月×日登記結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兒子劉×。由于婚前我對被告了解不夠,草率地與其結婚,婚后發現被告經常參與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不務正業,經我多次苦心規勸,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為,對家庭及親人極端不負責任,已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加之雙方性格不合,夫妻長期分居,現夫妻感情已完全、徹底破裂,夫妻關系名存實亡。另我們夫妻存續期間擁有夫妻共同財產約*******元。現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被告離婚并由我撫養兒子劉×,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元中的*******元歸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訴人:孫××
××××年×月×日
原告:某某,女,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址:北京市xx區xx路xx號
電話:13x-xxxx-xxxx
被告:某某,男,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址:北京市xx區xx路xx號
電話:13x-xxxx-xxxx
案由:離婚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原被告離婚;
2、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原被告兒子(女兒)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xxx元;
3、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約xx元,詳見財產清單);
4、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xxx元給原告;
5、本案受理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于xx年xx月xx日在北京市xx區登記結婚。婚后,原被告育有一兒子(女兒),名xxx,于xx年xx月xx日出生。現由于xxxxx的原因,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已破裂,再無持續婚姻的必要性,特訴至貴院,請求依法判決。
此致
北京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原告:趙某某,女,漢族,1975年3月25日生,住北京市朝陽區某小區109號,北京市某中學教師。
被告:李某某,男,漢族,1973年4月1日生,住北京市朝陽區某小區109號,北京市某某單位職工。
案由:離婚糾紛
訴訟請求:
1、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2、兒子李小某由原告撫養,撫養費用由原、被告共同承擔;
3、依法平分夫妻共同財產(價值約15萬元);
4、本案訴訟費由被告負擔。
事實和理由:
得病,被告也漠不關心,雙方根本無法建立應有的夫妻感情。2015年暑假,原告為了家庭生活及緩解夫妻矛盾,向被告提出外出做家教,遭到被告的反對,并經原告母親出面制止原告外出,聲稱“如果要外出家教,必須先辦離婚手續”等等。由于原、被告夫妻感情不斷惡化,雙方曾于2015年5月協議離婚,但因財產等問題協商未果。2015年7月,被告為在離婚時霸占夫妻共有財產,騙取原告將(2015)第0036號土地使用證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全部變更給被告。 2015年8月初,被告將原告趕出家門,并將家里的門鎖全部換掉,原告被-迫在外租房與兒子共同生活。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無和好可能,原告堅決要求離婚。原、被告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有坐落在懷城鎮育秀居委會的宅基地[(2015)第0036號土地使用證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價值15萬元及電器、家具等,應依法分割處理。為此,特訴請人民法院判允前列訴訟請求。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趙某某
2012年5月31日
原告:馬××,男,1961年12月××日生,漢族,××大學外語系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學××區××。
訴訟請求:
1、解除原告與被告之間的婚姻關系;
2、離婚后原告愿意繼續請人照料被告,或者被告由其父母或兄長等家人照料;
3、女兒由原告撫養;
4、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1986年1月6日結婚(補辦結婚證日期為1990年8月18日)。被告于2003年6月14日自縊而患有缺氧性腦病,且留有嚴重的后遺癥,如智力障礙、語言不清、記憶力差、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不知、需長期請人照料。
1、夫妻分居兩年,沒有夫妻生活。自妻子自縊以來我們一直分居,長期沒有夫妻生活,甚至連正常人的生活都沒有,生活苦不堪言。
2、妻子的自縊嚴重地影響了我的生活、身體和工作。過去兩年來,我不僅要承擔繁重的教學和科研工作,還要照料妻子,一年四季沒有休息日,尤其是節假日護工也要回家時更忙。妻子的自縊給我帶來了沉重的精神負擔,身體狀態也明顯變壞(如高血壓,反復出現口腔潰瘍、前列腺炎、免疫力下降等)。搶救和治療也給我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各種費用先后花去了十余萬元,現在的檢查費用和藥費平均每月約為2000元.為了支付家庭每月的龐大藥費開支,我一直透支身體承擔更多的教學任務,這樣才勉強維持生活。我的科研工作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以前每年都有數項科研成果,但近兩年來因為妻子原因沒有科研成果。
3、妻子的父親及家人的`糾纏嚴重地干擾了我的生活和工作。妻子自縊以來,其父柳華山胡攪蠻纏,屢屢干擾我的生活和工作。自妻子2003年6月住院以來就開始耍賴,一直威脅要與我拼命。妻子出院后,他與妻弟和妻妹等人經常來我家、我父母家、妻子的工作單位新聞學院、我的工作單位外語系和學校辦公室無理吵鬧,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甚至數次在上班時阻止我去上課。妻子家人的行為嚴重地干擾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本來妻子自縊讓我就很難過,他們的所作所為更是雪上加霜。
基于上述原因,為使我能正常生活,安心教學和科研,我懇請法院解除我與妻子之間的
婚姻關系。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馬××(簽名) 20××年××月××日
原告:,男,漢族,出生于 年 月 日,住**縣**鄉村。身份證號:41042619,聯系電話:。
被告:,女,漢族,出生于 年 月 日,住**縣**鄉村。身份證號:410426197,聯系電話:。
訴訟請求:
一、請求與被告離婚;
二、請求判令婚生子由被告撫養
三、訴訟費及其它費用由被告支付。
事實與理由:
1993年我與被告經人介紹認識,1995年 月 日領取結婚證,日出生,現年16歲。
由于我們在婚前相識時間短,彼此不夠充分的了解,缺乏溝通,倉促成婚。婚后我和被告一起生活時發現,兩人沒有共同語言,脾氣性格不和,經常因為家庭瑣事而發生矛盾、爭吵,二人實在無法共同生活。
綜上所述,由于雙方婚姻基礎較差,婚后沒有建立起夫妻感情,多年分居,已經無法繼續一塊生活下去,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維持這種名存實亡的夫妻關系已無實際意義,為此,要求與被告離婚,現起訴至法院,請法院支持我的訴訟請求。
1
此致
**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
二〇一 年 月 日 2
原告:劉××,女,漢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被告:李××,男,漢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李×由原告撫養,被告依法支付撫養費每月3000元。
原告于××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后,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李君。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結婚這么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做家務、照料老人、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于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
原告:×××
x 年 x 月x 日
1、判決原、被告離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婚生女(子)xx由原(被)告撫養。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承擔(或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在此敘述離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何時結婚,婚姻基礎,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和原因,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孩子多大等。例如:我與被告于xxxx年x月經人介紹相識,于xxxx年x月x日登記結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兒子xx。由于婚前我對被告了解不夠,草率地與其結婚,婚后發現被告經常參與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不務正業,經我多次苦心規勸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為,對家庭及親人極端不負責任,已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加之雙方性格不合,夫妻長期分居,現夫妻感情已完全、徹底破裂,夫妻關系名存實亡。另我們夫妻存續期間擁有夫妻共同財產約xxxx元。現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被告離婚并由我撫養兒子xx,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xxxx元中的xxxx元歸我所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特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狀人: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起訴離婚不想離(通用20篇)篇十八
上訴人:黃女x年8月11日出生,漢族,住xx市城小區x棟x單元號房,身份證號,電話:
被上訴人:劉男x年1月5日出生,漢族,住xx市x鎮xx村大塘組x號,身份證號,電話:
上訴人黃不服xx市人民法院()北民初字第2242號民事判決,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xx市城小區1棟d單元號房歸上訴人黃所有。
事實和理由。
一、xx市城小區1棟d單元號房應屬于上訴人黃個人財產。
x年9月,黃生育兒子后,劉認為兒子不是其親生血肉,是"野種",夫妻開始爭吵,還未滿月,黃母子被遂出家門,無處安身,為解決食宿問題,黃向娘家人求救,最終其姐姐愿意出資(借款)45000元購買了以上房屋,暫時解決了居住問題,但被上訴人仍不肯罷休,多次找上門,不但多次毆打黃,還砸毀了黃新居的所有電器家具,黃被迫到鄉下躲避,有家不能歸。而在此期間被上訴人劉也在其老家里建起了一棟樓房。
上訴人認為,涉案的xx市城小區1棟d單元號房首付款是自己的姐姐出資(雖然屬于借款,但如果沒有娘家人的支持,上訴人是沒有能力購買此房屋的)的,是在夫妻分居期間購買,該房屋登記在其黃民名下,被上訴人不但沒有任何貢獻,參照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等有關規定,涉案房屋應認定為夫妻一方即女方黃個人財產,一審時女方的姐姐也出庭證明了以上事實,一審法院判決女方的財產判給被上訴人劉完全不顧事實和法律規定,是對國家保護的婦女兒童權益的公然侵犯。
二、xx市城小區1棟d單元號房屋即使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也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協商或竟價取得。
上面說過,xx市城小區1棟d單元號房應屬于上訴人黃個人財產,但一審法院直接判決:"三、......xx市城小區1棟d號房屋歸原告所有……."。
即使法庭不認可以上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也應遵循我國《婚姻法》第39條明確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按該條規定,上訴人在一審時明確要求必須取得此房屋,而被上訴人并沒有要求取得此房屋的所有權的表示,一審法院法官去越俎代皰,胡說什么女方已經同意把此房屋讓給男方,真是豈有此理!作出了如此荒唐的判決也不足為奇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因此任何一方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必須進行協商或竟價,以決定房屋的歸屬!
綜上所述,上訴人認為,原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當,為此,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特提起上訴,請貴院依法查明事實、正確適用法律,公平公正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xx。
xx年xx月xx日。
起訴離婚不想離(通用20篇)篇十九
原告:馬××,男,x年12月××日生,漢族,××大學外語系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學××區××。
訴訟請求:1、解除原告與被告之間的婚姻關系;2、離婚后原告愿意繼續請人照料被告,或者被告由其父母或兄長等家人照料;3、女兒由原告撫養;4、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x年1月6日結婚(補辦結婚證日期為x年8月18日)。被告于x年6月14日自縊而患有缺氧性腦病,且留有嚴重的后遺癥,如智力障礙、語言不清、記憶力差、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不知、需長期請人照料。
1、夫妻分居兩年,沒有夫妻生活。自妻子自縊以來我們一直分居,長期沒有夫妻生活,甚至連正常人的生活都沒有,生活苦不堪言。
2、妻子的自縊嚴重地影響了我的生活、身體和工作。過去兩年來,我不僅要承擔繁重的教學和科研工作,還要照料妻子,一年四季沒有休息日,尤其是節假日護工也要回家時更忙。妻子的自縊給我帶來了沉重的精神負擔,身體狀態也明顯變壞(如高血壓,反復出現口腔潰瘍、前列腺炎、免疫力下降等)。搶救和治療也給我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各種費用先后花去了十余萬元,現在的檢查費用和藥費平均每月約為20xx元.為了支付家庭每月的龐大藥費開支,我一直透支身體承擔更多的教學任務,這樣才勉強維持生活。我的科研工作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以前每年都有數項科研成果,但近兩年來因為妻子的原因沒有科研成果。
3、妻子的父親及家人的糾纏嚴重地干擾了我的生活和工作。妻子自縊以來,其父柳華山胡攪蠻纏,屢屢干擾我的生活和工作。自妻子x年6月住院以來就開始耍賴,一直威脅要與我拼命。妻子出院后,他與妻弟和妻妹等人經常來我家、我父母家、妻子的工作單位新聞學院、我的工作單位外語系和學校辦公室無理吵鬧,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甚至數次在上班時阻止我去上課。妻子家人的行為嚴重地干擾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本來妻子自縊讓我就很難過,他們的所作所為更是雪上加霜。
基于上述原因,為使我能正常生活,安心教學和科研,我懇請法院解除我與妻子之間的婚姻關系。
此致××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xx年xx月xx日。
附:(1)本訴狀副本2份;。
(2)身份證復印件1份;。
(3)婚姻登記證明原件1份。
起訴離婚不想離(通用20篇)篇二十
訴訟請求。
請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關系。
事實和理由。
_____年初原告提出過離婚訴訟請求,同年_____月由_____區人民法院移送貴院審理,在(_____)第_____號民事判決書中已經審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從_____年分居至今,雖然貴院在此判決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關系的機會,但半年多來,原被告的情況依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彌補。為此,對已經名存實亡的.婚姻關系,原告再閃依法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