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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見義勇為見義勇為(精選17篇)篇一
今天是個晴朗的艷陽天,維家和哥哥一起來到了菜場。
維家已經很多天沒有吃冰棍啦,這次,哥哥答應讓他一次吃個夠,這可樂壞了維家!
哥哥一邊給維家說菜場的冰棍怎樣怎樣好,維家就聽見不遠處青蛙攤販的叫喊聲:“青蛙哪,青蛙哪,特別好吃!炸燒燜煮炒燉煎,樣樣都好吃!來買,來買哪!”維家一聽,不高興了,他心里氣憤地說:“哼,真殘忍!看來我今天這事還非管不可嘍!”他立刻拉著哥哥的手向青蛙攤販走去,哥哥卻拉住了他:“維家,我知道你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可是人家愛賣青蛙,你也管不著呀!”維家倒不服氣了,他一甩手,說:“怎么管不著?我既然掛上了紅領巾,就有權保護這些受傷害的生靈!”說完,他頭也不回地走向青蛙攤。
走到青蛙攤前,維家勇敢地喊起來:“快!收起你的爛攤,回家去吧。”青蛙攤販倒被這孩子的氣勢嚇了一跳,不過他又馬上平靜下來:“小小毛孩,湊什么熱鬧?哦—我明白了,你是想吃青蛙,但又窮得沒有錢買,才來撒野吧?告訴你,我才不吃你這一套,快留著力氣滾回家去吧!哈哈哈哈!”“你……”維家氣得說不出話,轉身找哥哥來評理,誰知哥哥因為膽小怕事,早在弟弟維家去“惹事”時,“夾著尾巴”逃跑了。
維家“一人做事一人當”,他掏出了小靈通。
談見義勇為見義勇為(精選17篇)篇二
我院2012級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二班班長胡玉峰同學在高冠瀑布景區勇救落水游客,幫助落水游客成功脫險,這一行為展現了當代大學生的風采,彰顯了社會正能量。6月22日,三名游客來到長安區高冠瀑布景區游玩,在經過一處危險河道隔離段時,由于河道濕滑,一名女游客瞬間跌入水潭,正在驚慌失措當中,一名年輕小伙顧不得解下背包,撲入深潭救人。在同伴和周圍游客的幫助下,女游客最終得以獲救,救人小伙顧不得自己渾身濕透,還不斷安慰被救者。在得知女游客沒有大礙后,胡玉峰迅速和他的同伴離開了。
在情緒安定后,被救游客決定尋找好心的年青人,他們沿河道多番尋找,最終在一路邊飯館找到了舍己救人的好青年和他的同伴,再三追問得知年青人名叫胡玉峰,現就讀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當獲救者夫妻詢問學校領導電話想再次表達謝意時,胡玉峰和他的同學們一直不肯相告,只是說這是他們應該做的,遇到誰他們都會毫無保留的伸出援手。
6月24日下午,被救者通過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官方微信公眾平臺留言,學院相關部門才得知胡玉峰同學舍己救人的英勇事跡。胡玉峰同學來自吉林長春,平時就愛幫助他人,助人為樂,就連誰的自行車倒了他都會親自扶起放好,作為班長,他深受同學們的尊重和稱贊。
看了胡玉峰同學英勇救人的事跡后,我被深深感動,對他的見義勇為產生深深的敬佩之情。
有人說,不是每一朵花都能代表愛情,但是玫瑰做到了;
有人說,不是每一種樹都能耐住干渴,但是白楊做到了;
有人說,不是每一個人都能舍生取義,但是胡玉峰做到了!
感動華清,感動2014,一個平凡的偉大的靈魂,一名質樸的當代大學生,為了一個陌生人,在可能吞噬自己生命的水流中,在無數因救人犧牲自己的先例發生的前提下,他依然毫不猶猶豫地做出了這個英勇的選擇,讓我由衷地敬佩!面對這個偉大的青年,任何的語言都是蒼白的,任何豪言壯語都詮釋不了他的英雄氣概。危險面前,他根本不需要選擇,因為這瞬間舉動源自內心品質,一個英雄的真正品質!作為一個當代大學生理應學習他的這種優良品質。將他的這種品質發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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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見義勇為見義勇為(精選17篇)篇三
“我和爺爺一起上街,忽然看見不遠處一個老人摔倒了。猶豫了一會兒,正打算上去扶,爺爺一把拉住我說:‘我來,要是他敢訛我,我就也躺那不起來!’”
這是我曾經讀過的一則短笑話,那時,“扶不扶”這樣的問題引起了許多人的深思,而這笑話,大約也是那時創作的,讓人于會心一笑后,又生出辛酸:一個“扶不扶”這樣的小事,還得如此謹慎,怕別人“碰瓷”,那么,我們為別人付出的關心、體貼、愛心,譬如說,究竟值得嗎?難道也是同這一般,好心反倒被他人利用,害了自己?這樣的困惑,使許多人收回將要伸出的援助之手。謹慎,或者說是冷漠,將原本溫情的社會改造得面目全非。人們渴望溫情,卻僅僅只是嘆息,在心中流淚,冷眼旁觀著其他的人與事。
有的人會說,本來就不值得,最近沸沸揚揚的江鑫一案,不正是最好的證明?
是的,江歌為了救朋友,自己身中數刀而亡。可她的朋友,自己躲著,旁觀全過程卻不出手相助,事后,還一直拒絕證明江歌是為救自己而死。該朋友的丑惡嘴臉,似乎又一次讓人看到人情的淡薄,人心的險惡。可是江歌是白死了么?沒有!越來越多的人看見了她,了解了她,敬佩她,愛她。況且,像她朋友這樣的人,僅僅是許多人中的極少數。我們要相信,愛與正義會壓倒一切,不會受到侮蔑。
而近來,一場判決也讓人感觸頗多。楊先生勸阻老人在電梯內吸煙,老人因憤怒,突發心臟病而亡。家屬起訴后,法院卻最終判決“駁回家屬請求”。這個結果看似令人吃驚,楊先生導致老人死亡,卻沒有負任何責任,這不是與法律不符么?而實際上,如果楊先生真的被要求罰1。5萬元,者恐怕會寒了心。楊先生勸阻吸煙,不僅是為他人的健康,更是為老人的健康著想,法律,正是看到這一點,用判決表達了立場:,好樣的!
究竟值得嗎?這個問題似乎難以回答。可是細想之下又會讓人覺得這是一個很可笑的問題。何必要問什么值不值得?但求問心無愧!
談見義勇為見義勇為(精選17篇)篇四
尊敬的xx路巴士領導:
你們好!正當你開啟此信時,可能一切歸于平靜。我正安坐于家中,過著寧靜的生活,但當天那一幕仍歷歷在目。感謝貴公司的王振海先生見義勇為,挺身而出,才能將歹徒繩之于法,維護了法律和正義。本人只能以寥寥數字,略表感謝之情。
20xx年12月10日,本人正從無線大廈趕往公司途中。遭一歹徒尾隨,并搶去項鏈。我雖邊追趕便大呼“搶劫”,無奈過往行人更多的是冷眼旁觀。正當我準備放棄之時,469路小巴司機王振海先生駕車經過,見此情形迅速駕車截停歹徒,最終將其抓獲,并轉交公安機關處理。整個抓捕過程發生得如此迅速,以至于我還沒來得及說聲簡單的感謝,王振海先生卻已返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駕車離去。如此可敬可人,在深圳這個物欲橫流、個人只掃門前雪的都市里,實在是難能可貴!后本人從公安機關處得知王振海先生的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本想以財物相送略表謝意,但即遭到了王振海先生的拒絕。是啊,我不僅要笑自己的市儈!
在和王振海先生的短暫交流中,我了解到469路巴士本身就是一個擁有良好素質和紀律的團隊。469路巴士的領導嚴格要求職工,積極開展各方面的思想教育,一心要把469路建設成為一個為深圳市民提供安全、舒適、便利的交通線路。感謝如此可敬的領導,培養了一個可敬的模范人物。如果深圳其他線路也能學習469路的領導管理模式,深圳的治安但能令我們市民更加放心了。
談見義勇為見義勇為(精選17篇)篇五
第一條為了弘揚社會正氣,鼓勵公民見義勇為,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實施見義勇為行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是指公民在法定職責或者特定義務之外,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或者搶險救災、救死扶傷的行為。
第四條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有突出表現的見義勇為人員,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表彰獎勵。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見義勇為人員進行表彰獎勵。
第六條本條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同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工作機構負責。
公安、民政、財政、衛生、勞動和社會保障、司法行政、人事、教育等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
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化等部門應當組織做好見義勇為人員先進事跡的宣傳工作。
第二章申報和確認。
第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以申報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
(四)在搶險救災中,保護國家財產、集體財產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
(五)在他人遇險時,救死扶傷的;。
第八條公民可以向行為發生地的鄉(鎮)或者街道辦事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工作機構申報確認本人或者其親屬的見義勇為行為,鄉(鎮)或者街道辦事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工作機構應當在十五日內向縣(市、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工作機構申報;公民也可以直接向行為發生地的縣(市、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工作機構申報確認本人或者其親屬的見義勇為行為。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發現見義勇為行為的,可以向行為發生地的鄉(鎮)、街道辦事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工作機構或者縣(市、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工作機構舉薦。
第九條縣(市、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工作機構接到申報、舉薦或者發現有本條例第七條所列的行為,應當對下列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一)本人的身份證明和有關基本情況;。
(二)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情經過;。
(三)公安、民政、衛生等有關部門或者有關單位、人員的證明;。
(四)其行為是否屬本人的法定職責或者特定義務;(五)其他需要調查、核實的情況。
第十條縣(市、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工作機構經調查、核實,符合見義勇為條件的,報同級人民政府確認后,向社會公布。
核實確認應當在三十日內完成,情況復雜需要延長的,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并將核實確認結果書面通知申報人、舉薦單位或者個人。
第十一條申報人、舉薦單位或者個人對核實確認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工作機構申請復核,復核決定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
第三章獎勵和保護。
第十二條對有突出表現的見義勇為人員,給予下列表彰獎勵:
(三)見義勇為事跡突出,在本縣(市、區)有較大影響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依法授予榮譽稱號,頒發獎章和榮譽證書,給予五千元以上獎金,在全縣(市、區)范圍內公開表彰。
對有突出表現的見義勇為群體的表彰獎勵依照前款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對有突出表現的見義勇為人員的表彰獎勵應當逐級推薦評選。評選要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評選結果要進行公示。
第十四條推薦評選活動由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工作機構組織,評選結果和推薦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確定。
第十五條見義勇為人員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就業、升學、入伍等方面的優先待遇。
第十六條醫療機構對見義勇為負傷人員應當及時組織搶救和治療,不得推諉或者拖延。
第十七條見義勇為人員的醫療費、誤工費及喪葬費,依法由加害人承擔,但有關單位和部門應當按照本條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先行支付。先行支付的單位和部門依法享有對加害人的追償權。
沒有加害人的,由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本條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承擔。
見義勇為人員的醫療費、誤工費及喪葬費,受益人應當依法給予適當補償。
第十八條見義勇為負傷人員的醫療費用按下列方式支付:
(一)見義勇為人員所在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工傷保險規定支付;。
(二)見義勇為人員所在單位參加醫療保險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醫療保險規定支付;。
(三)見義勇為人員所在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或者醫療保險的,由本人所在單位支付;。
(四)其他見義勇為人員,從當地見義勇為獎勵專項資金或者見義勇為基金會的基金收益中支付。
按照前款規定支付不足部分,由行為發生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財政解決。
第十九條見義勇為犧牲人員的喪葬費用,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有用人單位的,由該單位支付;無用人單位的,從當地見義勇為獎勵專項資金或者見義勇為基金會的基金收益中支付。
第二十條因見義勇為致殘的,其醫療終結后,符合評殘條件的,由民政部門予以評殘并享受有關待遇;有用人單位的,由單位視同工傷對待。
第二十一條見義勇為負傷人員醫療期間,屬于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的,享受在職職工的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無用人單位的,從當地見義勇為獎勵專項資金或者見義勇為基金收益中給予適當補助。
第二十二條因見義勇為犧牲的,由所在單位比照因公死亡對待;無用人單位的,由民政部門按照國家有關因戰死亡的民兵民工撫恤規定辦理。
因見義勇為犧牲符合《革命烈士褒揚條例》規定的,民政部門應當按規定及時審核,報省人民政府授予烈士稱號,并享受相關待遇。
第二十三條對因見義勇為犧牲或者致殘失去勞動能力的人員,其親屬生活確有困難的,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給予適當補助。
第二十四條對需要保密的見義勇為人員或者本人要求保密的,有關部門在確認、表彰獎勵和宣傳過程中應當為其保密。
見義勇為人員及其親屬因見義勇為致使其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威脅的,公安機關應當采取措施予以保護。
第二十五條見義勇為人員因見義勇為行為需要法律幫助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第四章經費。
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每年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款項作為見義勇為獎勵專項資金,由同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工作機構負責管理和使用,用于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
第二十七條省、設區的市、縣(市、區)可以依法成立見義勇為基金會。
見義勇為基金會是社會團體法人,應當到同級民政部門登記,并接受其管理和監督。
第二十八條見義勇為基金會的基金來源是:
(一)社會捐贈、贊助;。
(二)人民政府財政資助;。
(三)其他合法途徑。
第二十九條見義勇為獎勵專項資金和基金會的基金收益應當用于:
(二)見義勇為犧牲人員的喪葬費、撫恤金;。
(四)辦理因見義勇為犧牲、傷殘人員無記名人身保險;。
(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規定可以支付的其他費用。
第三十條見義勇為獎勵專項資金和基金會的基金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依法接受審計等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不按規定及時核實確認見義勇為行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其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二條醫療機構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有條件搶救治療而故意推諉或者拖延救治見義勇為負傷人員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醫療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對見義勇為人員的待遇不按規定辦理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其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對見義勇為人員的有關情況應當保密而不保密,對需要保護的見義勇為人員及其親屬未采取措施予以保護,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其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五條弄虛作假、騙取見義勇為表彰獎勵的,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工作機構核實后,報原確認機關撤銷表彰獎勵,追回獎金和其他補助費;當事人有工作單位的,由其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六條貪污、挪用見義勇為獎勵專項資金或者基金會的基金及其收益,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其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省公民在本省行政區域外實施見義勇為行為的獎勵和保護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十八條本條例自1月1日起施行。
談見義勇為見義勇為(精選17篇)篇六
《大河報》報道,鄭州楊先生勸阻老人吸煙,老人突發心臟病去世,鄭州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決楊先生屬正當勸告,不用負法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認為這一判決好,他認為要讓者敢為,讓符合法律的行為受到鼓勵。對此,我深以為然。
何為勇敢?勇敢,是一個人明知道他即將要做的事會對自己不利,但仍然敢于去做。“勇敢”與“大膽”一詞意義不同,“勇敢”是一個褒義詞,是一個人應當具備的精神素質,是弘揚社會正氣、構建文明和諧社會的一個必不可少的元素。前幾年,老人在地上摔倒“扶不扶”的問題一度掀起人們的熱議,還曾有過“不是老人變壞了,而是壞人變老了”這樣的話語。面對老人的摔倒,敢于主動去攙扶,這便是了。
為什么要呢?在我看來,能使自己的價值得以提升,能為他人渡過困境獻出自己的力量,它體現了“我為人人”這一價值理念中的某一層面,它讓社會更加安定、團結、美好。我國西漢時期著名文人司馬遷,當朝中各大臣指認李將軍叛國之時,司馬遷是唯一一個站在漢武帝面前替李將軍辯護的人。漢武帝非但不聽司馬遷的辯解,反而還認為司馬遷是在為叛國賊狡辯,對司馬遷施以腐刑。司馬遷忍受著莫大的痛苦和恥辱,完成了史學著作《史記》,司馬遷的這一辯護,便是。,雖然沒有讓司馬遷的最終目的得以達成,但是,他的勇敢,伴隨著他完成了他的人生巨作;他的,讓他的自身價值得到提升,他的這一可貴的精神品質,也為后人銘記且廣為傳頌。
然而,由于社會、家庭條件等諸多因素,很多者不敢為,那么,怎樣讓者敢為便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了。
法治是首要條件。有合理的法律保障,者的權益才能有所維護,鄭州楊先生的正當勸告被判決為不用負法律責任,這便是很好的一個證明。另外,前面所談到的“扶不扶”的問題,老人假裝摔倒碰瓷騙錢,從根本原因上說是經濟的問題。對此,國家要實行積極的政策,保障勞動力低下的群體的基本生活所需,讓老人不故意摔倒,讓人們敢去扶,讓者敢為。最后,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端正自己的作風,理智地看待問題,讓者敢為。
總之,要讓者敢為,讓符合法律的行為受到鼓勵,推動社會正義風氣,構建文明和諧社會,打造幸福美好家園!
談見義勇為見義勇為(精選17篇)篇七
傍晚時分,我獨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遠遠地看到幾個初中生模樣的大哥哥圍住了一個三年級的小弟弟。“快!把錢交出來!”一位初中生大哥哥兇巴巴地看著小弟弟。小弟弟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用那可憐的眼神看著他們。
那幾位初中生開始搶小弟弟手中的書包了。小弟弟把書包緊緊地抱在懷中,不停地逃竄著。我終于忍不住了,可是一想,我不能這樣蠻干。我也是小孩子,必須得找來一個大人幫忙。我在放學的人流中找到了一位身材魁梧的叔叔。我對他說簡單地敘述了事情的經過,叔叔拍著胸脯,爽快地答應了我的要求。
小弟弟正掙扎著,哭嚎著。叔叔大步走上去,推開幾位初中生。初中生見有人找來了幫手,便落荒而逃。他們像腳底抹了油似的,一溜煙兒人就不見了。過了一會兒,小弟弟漸漸驚魂甫定。他看著我,高興極了,對我說:“姐姐,你真棒!”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以后做事,我們不能只徒“見義勇為”,不能橫沖直撞,要量力而行,學會求助,否則,會造成不堪設想的后果啊!
談見義勇為見義勇為(精選17篇)篇八
有一次,我在電視里看到了一個人見義勇為的事情,十分感動。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某個加油站的員工遇到一位開著黑色轎車,加了幾百元的油就想跑的人,這個員工三步并作兩步,飛快地跑過去,爬到了車子上面,一直追隨轎車的主人來到了幾公里外。
忽然,轎車停了,從里面出來了幾個壯漢,把這個員工圍住毒打,員工奮力反抗,但就等于杯水車薪,無濟于事。那幾個壯漢打完人,又溜了。而這位員工,被送到了醫院救治。如果他沒有追上去,受到嚴重損失的也只是加油站,但他并沒有因為這樣而讓騙子肆意妄為,恰恰相反,他毫不猶豫地沖了上去追捕騙子,雖然沒有成功,但他的見義勇為還是讓人沒齒難忘。
我們要學習這種見義勇為的精神,不一定要做這么危險的事情,但我們可以從小事做起,比如幫助同學解決難題,扶老奶奶過馬路,在公交車上給孕婦讓座,給災區的人們捐一元錢……荀子里的一句話說的好:“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只要積累起來,再小的事都能變成很大的貢獻。這樣,更多的人會因為我們的見義勇為而走出困境,世界將會變得更加美好!
談見義勇為見義勇為(精選17篇)篇九
什么是英雄好漢?就是在困難面前不低頭,不畏懼,就是危險面前挺身而出,保護大家的安全,就是在挫折面前不屈服,勇于向命運挑戰。從古到今,英雄好漢之類的稱謂,總是散發出它耀眼的光芒。不管走到哪里,總是會有無窮的魅力。
生活中,我們就應該打破冷漠,相互幫助,面對壞人壞事不應茍且,這是良心本分,更是做人的底線!
周傳金能夠及時、主動地幫助別人,不僅給當事人更大的安慰,也給了后來者一個積極的示范。比起富人散金的`單向度為善,這種互為呼應的草根之善更讓人動容,也更具社會示范意義。因為善意的傳遞,并不只是單純的物質救濟,更在于傳遞過程中,流淌著溫暖和力量,并抵達人心最柔軟和純凈之處。
周傳金的精神將會影響越來越多的人,使這個社會充滿著愛意,正所謂人人都獻出一份,這世界將變得更加美好!
談見義勇為見義勇為(精選17篇)篇十
王嵐路遇男孩子用毛毛蟲嚇唬5歲小女孩,就去救護,被石頭打傷,而某些人卻責怪她是“多管閑事”,是“自討苦吃”,這是不對的。王嵐的行為是見義勇為的壯舉,體現了中華民族的美德。
見義勇為自古就是中華民族的`美德。早在春秋時代,孔子的弟子子路從河邊經過。見有一婦人不慎落人水中,子路急忙跳人水中救出了這位婦女。子路這種見義勇為的精神歷來為人民所傳誦。
何況,我們的社會要向共產主義邁進,那美好的理想的社會要求每位社會成員都要有最高尚的道德。在共產主義社會里,雖不存在人與人之間的斗爭和爾虞我詐的惡習,但自然界還沒有完全被控制,各種意外災害還會發生。因而,即使在那時,也需要社會每位成員都具備見義勇為的美德。(小學生作文網)。
因此,那些只懂得明哲保身,而不知見義勇為的人是與當今社會不相容的,是應當被唾棄的。
談見義勇為見義勇為(精選17篇)篇十一
有一天,有一群小孩子在河邊玩耍。突然,有一個小朋友腳一滑不小心掉到了水里。正當孩子們不知所措想辦法的時候。一個年輕人勇敢地跳下水,把小孩救了上來。
小朋友說:“叔叔,太謝謝你了,你真勇敢。”年輕人笑著說:“不客氣,不過,你們以后不要在河邊玩耍,這樣很危險。”看著孩子們走遠,這位年輕的救人英雄才放心的走了。
談見義勇為見義勇為(精選17篇)篇十二
很多人都失去了這種好的美德。
上次我在街上看見了這樣一個場面。
一個撿垃圾的老人,旁邊過來幾個差不多七八歲的小孩向老人身上扔石子,一直扔一直扔,老人時不時叫他們別扔了,時不時傳來一句叫聲,我剛想上去阻攔他們,這時,一個差不多五六歲的小女孩扎著兩個馬尾辯可愛極了。只見她叫了一句別扔了,男孩們不聽繼續扔小女孩說了幾句別扔了,別扔了,可他們還是不聽,小女孩抱住老人替他擋拄了石子,看到這情景我好感動,但男孩們并沒有因此而停下來,我大叫一句;都走開!不然我把你們家長請來,你們也不想想你們這樣對待老人和小女孩你的良心會受到懲罰的!他們大概是被我嚇到了,就都走了,我走過去問小女孩;這是你爺爺嗎?她答道;不是。我愣了一下,心想;這個小女孩可真棒。
還有一次,我也是在逛街,看見街角有兩個青年男子在欺負一個十一二歲的`男孩,對面沖出來另一個青年男子把小男孩給球了。
現在這年頭,見義勇為的人可不多了哦!
談見義勇為見義勇為(精選17篇)篇十三
各位余氏宗親:
驚悉,河南商城縣宗親余維業在搶險救災中獻出了年輕的生命。【河南日報】、【信陽日報】均報道了他的英勇事跡。
余維業,男,現年44歲,家住余集鎮龍門河村,生前為修正藥業集團公司醫藥代表。207月13日在浙江省紹興諸暨市大唐鎮路西村聯系業務時,偶遇百年不遇的大暴雨,在主動配合路西村村干部、村醫生搶險救災中不幸犧牲。他平時勤奮好學,結婚后家庭和睦,樂于助人,熱愛公益事業。不太富裕的他在村里修路搞建設,每次都積極、樂意捐款。
“老老實實做人,踏踏實實做事”是他印記在腦海里的祖訓。他在家族和鄰里是個公認的孝子,十年前,他的父親摔斷了腿,他放棄工作在家專心照顧父親五年多,就在一周前,專門請假回商城探望父親、兒子和妻子,這也成了他們最后的永別。家族和家人在聞訊他的意外身亡的消息后,都沉浸在無比悲傷之中。也為余家有這樣一位身處危險之時,挺身而出,不計個人安危,把生命置之度外的高尚品德和無私奉獻精神感到無比驕傲和自豪,更是我們家族學習的榜樣。
但是,他的突然離去對家庭和兩個未成年兒子打擊極為之大,妻子感到天都塌了,幾度昏厥。所以,誠懇希望各位宗親伸出溫暖之手,捐資解難,讓英雄家庭度過難關。近期,商城縣余氏宗親聯誼會將派代表前去維業家中安撫、慰問,以告慰英雄在天之靈。
談見義勇為見義勇為(精選17篇)篇十四
我們班的副班長,是一個可愛的小女孩。她有一雙水汪汪的雙眼,有一張櫻桃小口,也有她略微上翹的嘴巴。她呢,有很多優勢:討人喜歡、善解人意、開朗、樂觀、聰慧。深得教師的賞識、喜愛,我們班的人都艷羨。就例如這一件事,足夠證實她善解人意、英勇:
一個艷陽高照的早上,走在上學路上,忽然,一個小女孩就快出車禍倒了。那一刻,副班長撲向了那個小女孩鋪子,小女孩和副班長倒在地上,車也在附近停了下來,小女孩驚慌失措,在地上哭了起來,而副班長呢,在撲向小女孩的那一刻,擦破了右手,血一滴又一滴地滴下來。買車人向他們離開了回來,把他們扶了起恚并真摯費盡心思他們致歉:簡直抱歉!!!是我不好沒留意。沒事兒的副班長邊安慰女孩兒邊跟買車人說。這時候,小女孩的媽媽走了回來,她大吃一驚,抱住小女孩,跟副班長說:感謝你,它是讓你的錢。不需要了,它是大家應當做的。我與別的好多個同學們親眼看到了全部全過程,大家都在心中為副班長歡呼。
回到學校后,副班長進了醫務室,捆好后,便來到體育鍛煉時間;老師讓她不要著急做,大伙兒都做了之后,學校領導當學生告訴他們,副班長是一位見義勇為的人。
這就是見義勇為的副班長。噓,悄悄告知大家,她叫田笑娃。
談見義勇為見義勇為(精選17篇)篇十五
8月27日,江蘇南通有人報警,一輛大巴撞人逃逸。
后來找到司機,司機描述當時的情況時說的是:當他把大巴開到那里時,就看見一輛三輪車倒在馬路上,三輪車底下壓著一位老人,他馬上打開車門下車去扶助老人,而老人一口咬定就是司機撞了他。
我聽到這兒,不由得為那名司機捏了一把汗。我心想:為什么一個大巴里40多人和售票員,為什么沒有一個人站出來為他說句公道話?我有些憤憤不平。眼瞧著司機要被冤枉,就在這時,還是攝像頭“挺身而出”。
我覺得,如果現在做好事得不到好報,那么將來誰還敢做好事?我希望人們的心里都能有一點兒良知。
談見義勇為見義勇為(精選17篇)篇十六
有一天,我和爸爸,媽媽吃晚飯出去散步。我們剛走出家門,就聽到“轟轟“的一聲巨大的.響聲,玻璃淅瀝嘩啦落到了地上,我被驚呆了。我們趕緊向馬路邊跑去,我們到了馬路邊,一看,原來發生了車禍。
我看見兩個司機叔叔,頭上都流著血,生命垂危。我想一定要把這兩個司機叔叔送進醫院,進行治療。這時,我才發現,來看這場車禍的人,一點兒也不擔心兩位司機叔叔的生命安全。這是一位大哥哥氣喘吁吁地跑過來,他好像是一位醫生,迅速止血,包扎,并讓周圍的人打120叫來救護車,把這兩位叔叔都送進了醫院,進行治療。這位不知名的大哥哥的舉動,挽救了這兩位司機叔叔的生命。
我想,作為一位少先隊員,我們應該向這位不知名的大哥哥學習,學習他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的精神。
談見義勇為見義勇為(精選17篇)篇十七
在我們的生活中,見過許多舍己救的事,其中我在網上見過一件舍己救人的事,令我感動的一件。
20xx年8月15日10時30分,武夷山風景區九曲溪的五曲邊上,來自xx和其他幾個孩子一起在溪邊興奮地玩耍著。
突然,小逸斐腳下一滑,一下落入7米深的溪水中。小逸斐的母親李艷見狀,本能地沖向水邊想救孩子上岸,卻在慌亂中一同滑入深水。由于近日連降暴雨,水流湍急,母子倆在急流中掙扎,情勢危急。
驚聞呼救聲,途經此地的福建公安邊防總隊武夷山邊檢站警官李小化立即縱身跳入水中,他先將王逸斐從水中奮力推到岸邊,又返身搶救水中的李艷。他剛剛拉住李艷的身子,兩人卻突然被湍急的溪流沖到下游。
不諳水性的李艷拼命撲騰掙扎,水一下子沒過頭頂。李小化在體力不支的情況下用頭和上肢全力將李艷托出水面,全力游向岸邊。
此時,當地導游郎愛英跳入水中協助李小化將李艷拖回岸邊。然而,回到岸邊的郎愛英發現,自己和李艷上了岸,李小化卻被卷入激流,不見了蹤影。
經過近4個小時的仔細搜救,下午兩點半,人們在溪底發現李小化的遺體。
李小化的遺體打撈上岸后,有一幕讓人永生難忘:李小化雙手前舉,犧牲前一刻還保持著奮力救人的姿勢,而他的腳上是還未脫去的襪子。
沒把李小化撈出來的時候,李艷母子和游客、行人都在為李小化保佑、祈幅著。當把李小化撈了上來時,李艷母子跪在他們的恩人面前,痛哭失聲,久久不肯站起。之后,還曾說:“李小化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被他無私高尚的精神所感動。同時,我記住的他是一名邊防軍人,一名武夷山人。軍人是最可愛的人,武夷山人精神永存我心。”
當時29歲的李小化結婚剛滿5個月。用家人的話說,家沒有拴住李小化的心,因為他的心屬于部隊,李小化始終是把一門心思撲在了工作上。
自從聽到了這個故事之后,我深深地被感動了,這位英雄身上有一種偉大的精神,那就是舍己救人。雖然事隔已經有兩年了,可這件舍己救人的事永遠會留在人們的心中,“李小化”這個名字也永遠會被大家記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