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在選擇擔保方式時,應考慮利率、費用、風險等因素,并與各方協商確定最佳方案。在下面的范文中,您可以了解到不同類型的擔保協議的撰寫要點和注意事項。
合同式的擔保書(實用19篇)篇一
甲方(債權人):。
乙方(擔保人):。
丙方(承租人):。
為更詳細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借款擔保合同》,現就有關事宜約定如下:。
本補充協議是甲乙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編號:)。
丙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的承租人,丙方自愿參加本補充協議。
丙方簽署本補充協議,即視為同意甲乙雙方達成的相關協議..
如發生本補充協議擔保的借款合同約定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丙方直接向甲方支付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乙方無條件同意甲方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直至全部款項付清。
本補充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補充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和手印:。
丙方: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簽署地點:。
合同式的擔保書(實用19篇)篇二
地址: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 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
地址:_____ _____。
為保證乙方與_____ 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擔保、、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保證貸款金額(大寫)_____
第二條本合同中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甲方對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債務的,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催收(逾期)貸款通知書》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履行還款義務。
第三條擔保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
第四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貸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借款合同展期的,展期后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為到期日。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擔保貸款合同。借款合同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當事人約定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的,應當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八條在保證期內,乙方有權監督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和其他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在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擔保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擔保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或有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的;
2、在借款合同履行過程中,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制度,導致乙方貸款債權失效、未按借款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等法律糾紛,以及有其他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
乙方:(公章)_____。
簽署日期:_____。
合同式的擔保書(實用19篇)篇三
1.擔保的概念。擔保,是指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保證合同履行、保障債權人利益實現的法律措施。《物權法》、《擔保法》及《擔保法解釋》等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對擔保問題作有詳細規定。擔保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從屬性。擔保合同是從屬于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當然這種從屬性也有例外。《物權法》、《擔保法》已經明確規定了最高額保證(《擔保法》第十四條)、最高額抵押(《物權法》第二百零三條至第二百零七條)和最高額質押(《物權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允許為將來存在的債權預先設定保證、抵押權、質押權,而且《擔保法》規定了從屬性的前提下,允許"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可見合同擔保的從屬性是有條件。
(2)補充性。擔保對債權人權利的實現僅具有補充作用,在主債關系因適當履行而正常終止時,擔保人并不實際履行擔保義務。只有在主債務不能得到履行時,補充的義務才需要履行,使主債權得以實現,因此,擔保具有補充性。
2.擔保的方式。《擔保法》規定的擔保方式除了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以外,還有一種重要的擔保方式就是反擔保。
反擔保,是指為了換取擔保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等擔保方式,而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向該擔保人提供的擔保,該擔保相對于原擔保而言被稱為反擔保。《擔保法》第四條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這條規定強調反擔保只能由債務人提供,忽視了債務人委托第三人向原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的情形。《擔保法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擴張解釋,規定反擔保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當然并非《擔保法》規定的五種擔保方式均可作為反擔保方式。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反擔保方式可以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因此留置和定金不能作為反擔保方式。在債務人自己向原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的場合,保證就不得作為反擔保方式。
1.擔保無效的情形。擔保合同必須合法方才有效。根據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下列擔保合同無效:
(1)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違法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2)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即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3)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規定,下列情形的對外擔保合同無效:
(1)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
(2)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為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
(3)為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方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的。
(4)無權經營外匯擔保業務的金融機構、無外匯收入的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法人提供外匯擔保的。
(5)主合同變更或者債權人將對外擔保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未經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公司法》、《證券法》修訂之后,證監會、銀監會發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xx〕120號),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該通知規定,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必須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應當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審批對外擔保的權限及違反審批權限、審議程序的責任追究制度。
應由、股東大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必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方可提交股東大會審批。須經股東大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
(2)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
(3)單筆擔保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
(4)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
股東大會在審議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議案時,該股東或受該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與該項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應由董事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必須經出席董事會的2/3以上董事審議同意并作出決議。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2.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時,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即承擔《合同法》規定的締約過失責任。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規定:
(1)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
(2)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則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
(3)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
但為了保證債權人的利益,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另外,如果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擔保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合同式的擔保書(實用19篇)篇四
質權人(貸款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
證件種類:
證件號碼:
住所(地址):
基本賬戶開戶行:
賬號: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鑒于:(以下稱借款人)和質權人(貸款人)簽訂了陜農信借字[]第號借款合同,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元,出質人愿意以其提供的質押財產為借款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質標的。
1.1出質人提供的質押財產是。
動產匯票存單倉單公路收費權股權其它:。質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質物(動產或權利憑證)清單(以下簡稱質押物清單)為準。
1.2《質押物(動產或權利憑證)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質權人對質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質權人行使質押權的任何限制。
第二條擔保責任。
2.1出質人擔保范圍為主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2.2出質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質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
第三條質物的移交。
3.1本合同項下質物(動產或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應于年月日前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保管,并對交付的質物(動產或權利憑證)及相關資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質權人收到后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
3.2借款人履行主債務后,質權人應當憑收押憑據及時將該質物(動產或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返還出質人。
第四條出質人的陳述。
4.1出質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出質人為自然人的),或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4.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質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出質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質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4.4出質人對質物享有完全所有權或獨立處分權,若質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準。
4.5質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第五條出質人承諾與保證。
5.1不以任何方式處分質物包括轉讓、贈予、設定擔保物權等。
5.2質物權屬發生爭議或者,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質權人,并按質權人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5.3質權人認為質物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的,出質人應按質權人的要求提供另行提供擔保。
5.4質物非因質權人保管不善給質權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5.5了解借款人借款用途,同意借款人按《提款申請書》說明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由于借款人可以循環借款和還款,借款人可能出現借新還舊情況,保證人同意借款人借新還舊。
5.6在不增加出質人責任的前提下,允許貸款人與借款人變更借款合同的條款。如果借款合同條款的變更,增加了出質人的責任,出質人在原合同條款約定的責任范圍內承擔責任。不因借款合同條款的變更而免除出質人的責任。
第六條質權人承諾。
質權人承諾妥善保管質物,若因質權人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質權人在貸款歸還后30日內向出質人賠償。
第七條質權的實現。
7.1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質權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質物:
(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一《借款憑證》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及相應利息;。
(2)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
(3)出質人為非自然人的,發生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出質人為自然人的,發生失蹤、死亡。
7.2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后所得的價款按如下處理:(1)優先償還已到期的債務;。
(2)借款人有尚未到期的債務時,清償后的余額存入質權人指定的保證金賬戶,債務到期時,質權人有權扣劃該款項。
7.3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后所得的價款清償債務后尚有不足的,出質人對不足部分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拍賣、變賣質物之日起兩年。
7.4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后所得的價款清償債務后,超出部分歸出質人所有。7.5如協議以質物抵償債務,一切過戶費用及各種稅費均由借款人或出質人承擔。
7.6出質人出質的有價證券、倉單、提單等兌現或提貨日先于債務履行期的,質權人可以在主合同到期日前兌現或提貨。
7.7出質人同意:被擔保的債權同時受其它擔保合同擔保的,質權人有權自行決定行使權利的順序,質權人有權直接行使質權而無需先行向其他擔保人主張權利;質權人放棄在其他擔保合同下的擔保物權或其權利順位或變更擔保物權的,出質人仍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而不免除任何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出質人在本合同中作虛假陳述或質物有瑕疵沒有充分說明,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8.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辦理公證的,經公證機關公證后即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逾期不還款,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9.2未辦理公證的,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解決方式為:
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條合同成立和生效。
10.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出質人為自然人的,簽字生效。
10.2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0.3本合同各條款效力獨立。部分條款無效,其余條款繼續有效。10.4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質押部分無效或合同有效但約定質物的質權未設立、無效的,出質人對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附則。
12.2本合同一式份,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公證機關、質物登記機關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解釋權歸貸款人所有,貸款人的解釋為最終解釋。
質權人(貸款人)(公章)。
出質人(公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合同式的擔保書(實用19篇)篇五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作為質押,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本人在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本合同為主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定權利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
本合同項下用于出質的權利為出質人在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權利期限為:_____個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時未受清償的部分,乙方有權與甲方協商,依法行使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收益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乙方依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在質權受到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并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合同式的擔保書(實用19篇)篇六
接受方:
擔保方:
為確保______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1、抵押物價值(人民幣)______元整(小寫______元整)。
2、抵押物:______牌______型汽車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抵押的車輛為______所有。
3、在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將車輛登記證交給甲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項下義務,乙方被宣布解散、破產,甲方有權提前處理其抵押財產。
5、乙方如出現未按約定還款期還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6、乙方對抵押物提供切實證明,抵押物完全為乙方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后發生糾葛致使甲方遭受損失時,可歸責于擔保物提供單位,或借款合同中的連帶擔保人,亦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7、所得款項不足以彌補本協議項下甲方的全部債權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8、抵押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9、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章后生效。
接受方:
擔保方:
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式的擔保書(實用19篇)篇七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擔保方(以下統稱丙方):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注冊號碼:
住所地:
聯系電話:
鑒于:借款人需人民幣:(大寫)用于,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一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礎上,經由甲乙雙方友好協議,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借款。
1、本合同項下: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人民幣:大寫()的借款;
2、本合同項下借款僅用于:;
3、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借款期限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4、本合同項下寬限期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的次日起5日內;
6、本合同項下借款在借款期限內,出借人不計收款利息;如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屆滿之前未向出借人全部履行還款義務,則自該筆借款發生之日起至全額償還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該筆借款的資金利息。
第二條借款人應當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向出借人全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若逾期未全額償還,在寬限期限內,逾期每日向出借人支付本合同下借款總額5%的滯納金;若寬限期屆滿,借款人仍未向出借人全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視為借款人根本性違約,借款人除應當向出借人全額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滯納金、利息外,還應當向出借人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30%的違約金,同時向出借人支付其實現債權過程中所需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三條丙方項下各擔保人自愿以其個人所有的全部資產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違約金、出借人實現債權過程中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四條借款人及丙方項下個擔保人自愿接受強制執行,并自愿在任何時候配合出借人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所需費用有借款人支付。
第五條出借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出現任何可能致使本合同項下出借人債權難以實現以部分實現情形時,出借人有權提前主張本合同項下債權。
第六條本合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活解除本合同;確須變更、接觸的,必須經雙方協議并一致同意;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和合同中約定的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合同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訴至綿陽市游仙區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任何通知活溝通均應以書面形式直接送達。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自合同雙方簽字(捺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留存一份;
4、附件一:借據(僅由借款人出具一份,有出借人留存)。
5、附件二:
出借人簽字(蓋章/捺手印):
借款人簽字(蓋章/捺手印):
丙方項下各方簽字(蓋章/捺手印):
本合同簽到時間:
本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式的擔保書(實用19篇)篇八
擔保人:
被擔保a人:貴公司司。
代理人文益書。
被擔保b人:___有限公司。
項目經理___。
___建工程履約擔保在擔保a人為該工程發包人代表,b人為承包人代表,為更好地履行《施工合同》雙方約定,特定立本擔保合同:
一、被擔保a人:用該項目《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施工許可證》作履約擔保,作以下承諾:
1、各期撥付的工程款,延期壹個月時,由擔保公司計算停工損失,追討應撥付的工程款和超期違約金。
2、未按照《施工合同》的相關約定履約,使工程長期停工達兩個月時,由擔保公司迫賣土地和在建的建筑物支付被擔保b人的投資。
二、被擔保b人用20萬元的履約金和墊款投建該項目至第二層主體完成的投資作履約擔保,作以下承諾:
1、未按質量標準和《施工合同》施工工期和完成的,由擔保公司按質監部門的規定督促返工和追討違約金。
2、長期停工達兩個月時,動用履約金委托有資質的施工單位完成某期撥款階段的工程施工,下一期撥款階段再不進入施工的,終止合同不與中途結算。
四、其他事項。
1、在擔保時間從《施工合同(副本)》生效開工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之日終止,總擔保期300天。
2、被擔保人在工程開工前壹天將《國有使用證》、《施工許可證》、《施工合同》和履約金一并交擔保公司。
3、本擔保20萬元的履約金的利息,作為本擔保的擔保費,擔保費用由被擔保人雙方分別承擔50%。
4、擔保期終止10日內,退還擔保人《國有土地使用證》、《施工許可證》、《施工合同(副本)》和履約金本金。
五、本擔保合同一式三份,三方簽字(章)后生效。
擔保人:
合同式的擔保書(實用19篇)篇九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乙方與甲方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乙方愿意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后,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范圍外的余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后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后尚不能清償的債權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2、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并書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后,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3、甲方有權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甲乙雙方簽章后,該合同即時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年月日。
乙方(簽字):
合同式的擔保書(實用19篇)篇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受乙方委托,甲方愿意為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提供擔保。經審查,丙方確認并同意由甲方作為乙方還款的擔保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名)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擔保金額和期限。
1.根據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條的相關規定_________甲方愿意向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貨幣)的擔保。
二.甲方提供擔保的具體期限和金額為:。
_________。
第二條保證責任。
一、甲方保證乙方能夠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在甲方保證金額內償還丙方到期款項。
(1)如果主合同到期時,乙方未能償還上述款項,丙方必須首先要求乙方償還。只有在乙方未能償還且丙方申請并強制執行乙方財產后仍不足以清償時,丙方有權要求甲方代為清償,甲方應在擔保金額范圍內并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代為清償不足部分。
(2)當主合同到期乙方未能償還上述款項,且確實無力償還或無法償還時,丙方有權要求甲方代為償還,甲方應在保證金額內并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代為償還。
二.在甲方保證期內,超過甲方保證金額和保證期的款項,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三.本合同規定的擔保金額應在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時按期償還,或甲方按前款約定代為償還,()或丙方應扣除因乙方違約而產生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部分或全部解除甲方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責任。
除甲方外,如有其他擔保人為乙方債務提供擔保,甲方只對本合同約定的擔保金額承擔份額保證責任,不與其他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條甲方的索賠權和代位權。
1.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甲方有權在代表乙方向丙方償還債務后立即對乙方行使索賠權,即有權要求乙方償還以下款項:。
(1)甲方擔保金額的本金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________);
(2)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
2.同時,甲方有權取代丙方的地位,并在代為清償的范圍內對乙方行使一切權利,包括接管為丙方貸款債權設立的一切抵押物,以及向為乙方擔保貸款的其他擔保人主張權利..
第五條乙方和丙方的義務如下:。
1.丙方應嚴格履行主合同規定的義務,包括按時足額向乙方提供貸款;
3.未經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將主合同和本保證合同轉讓給他人;
(1)發現乙方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或其他債務被宣告需要提前履行的;
(2)乙方書面通知丙方無法清償到期債務或乙方擬轉讓該房產;
(3)乙方被司法機關宣告破產的;
(4)乙方被其他債權人起訴或法院裁決扣押其財產并執行;
(5)乙方嚴重影響向丙方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其他事件。
七.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內償還全部應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未能按時清償到期債務,丙方有權委托甲方開戶金融機構直接從甲方賬戶中扣劃,并按甲方擔保金額的____%酌情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二.如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并解除甲方的后續擔保責任。
三.如果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甲方的所有擔保責任自行解除,本合同自行終止。
四.如果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的約定,甲方有權取消全部或部分擔保責任,并要求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規定的,丙方應按甲方擔保金額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造成的損失的,丙方還應賠償不足部分;同時,甲方也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擔保責任,部分或全部解除本擔保合同。
六.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甲方有權通知丙方停止發放貸款或解除甲方的部分或全部擔保責任,并部分或全部終止本合同。
七.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的約定,甲方有權委托乙方開戶金融機構扣劃其應付款項及相應的違約金、賠償金,并有權通知丙方停止發放其未分配貸款,并解除甲方此后的擔保責任。
第七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一、本合同規定的各方義務和責任,不因任何一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示或命令,或其地位和財務狀況的變化,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或主合同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文件的無效解除而免除。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時,被變更方應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的義務和責任。
三.本合同生效后,不因本合同任何一方的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或免除。
第八條不可抗力。
如果甲方、乙方或丙方因水災、火災、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必須及時通知其他方,說明未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或延遲履行合同的原因,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以便根據情況免除責任或延遲全部或部分履行。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乙方已按照主合同約定的條件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2.甲方因本合同第六條第2、3、4、5、6、7款規定的情形終止擔保責任時;
3.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4.仲裁機構決定或法院決定解除本合同;
5.主合同被宣告無效;
6.由于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中的所有義務。
第十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_________。
第十一條爭端的解決。
一、本合同如有爭議或糾紛。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協商和調解失敗,可以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委托代理機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或變更,應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同意,并由三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變更協議。本補充或修改協議生效后,如與本合同有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或修改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與主合同同時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備案。
合同式的擔保書(實用19篇)篇十一
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是指擔保合同盡管屬于從合同,但也具有相對獨立的地位,即擔保合同能夠相對獨立于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發生或者存在。
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發生或存在的相對獨立性,即擔保合同也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關系。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樣,須有當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而發生,與被擔保的合同債權的成立或者發生分屬于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受不同的法律調整。二是效力的相對獨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擔保合同可以不依附于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單獨發生效力,此時,被擔保的合同債權不成立、無效或者失效,對已經成立的擔保合同的效力不發生影響。此外,擔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滅的原因,而且,擔保合不成立、無效或者消滅,對其所擔保的合同債權不發生影響。
擔保合同從其涵義上來說,是指為保障債權的實現由當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設立的合同。
從擔保合同的法律關系構成看,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要素。
從擔保合同的性質看,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擔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擔保主債合同的實現,由此可見,若沒有主債合同的存在,就沒有必要設立擔保合同。因此,擔保合同必須以主債權債務合同的設立為其存在的前提條件,而且與之共始終。
擔保合同效力的認定主要是從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擔保合同的主體、客體和內容是否合法妥當等幾信方面予以考察。
首先,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當主合同無效時,擔保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自然也無效。若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另有約定(比如約定為不得撤銷的擔保),則按當事人約定的內容來處理。
其次,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如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國家禁止為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為目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為保證人都應認定為無效。
第三是擔保合同的客體若是違背國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會利益也應認定為無效。例如,不能以人身為標的設立擔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確規定不能作為抵押物的財產作為擔保合同的標的;如以土地所有權作為抵押標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的內容如違背法律或有害社會公共秩序應為無效,如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就砍下債務人的一支胳膊,這樣的擔保合同無效。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其民事責任的承擔應依據當事人各方的過錯程序予以確定,如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都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合同式的擔保書(實用19篇)篇十二
_________(受益人):
_________(委托人)系我行客戶,其結算保障金存款戶帳號_________,履約類保函擔保合同范本。該單位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你方簽署_________(合同或向_________工程投標)編號_________,合同范本《履約類保函擔保合同范本》。我行已接收該單位委托,愿對該單位履行上述合同(投標書)商定的任務供給擔保。如該單位不實行合同,且不自動支付違約金,我行愿承當擔保義務,按合同的規定,代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我行擔保額度隨合同逐漸履行而相應遞減。
除本保函固定條款中劃定的終止保函效率的前提外,當呈現下列情形時,擔保銀行也可撤銷本保函:_________。
擔保銀行(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式的擔保書(實用19篇)篇十三
根據擔保法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5種方式。留置是法定擔保方式,即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留置權,無需當事人之間約定。其他4種擔保方式需由當事人之間約定,是協議的擔保方式。
擔保方式可分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五種。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主合同的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預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數額的金錢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合同式的擔保書(實用19篇)篇十四
債權人:_____________稱為甲方,連帶保證人:________稱為乙方。
經雙方同意,就未來債務擔保,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主債務人_____與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合同中,主債務人向甲方透支額度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乙方應甲方要求自愿與主債務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屬實。
第二條乙方應保證主債務人在未來清償最高開倉限額票據上的債務,以及利息滯納金,利息滯納金為擔保物權的成本。以及所有不履行債務的損害賠償。
第三條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向主債務人借款超過第一條約定限額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當甲方同意主債務人提前解決部分債權擔保標的并放棄抵押(質押)權,或部分或全部交換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不變,乙方仍應負責不以中途變更擔保物權為借口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主債務人不含履行合同義務的,無論擔保項目多少,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應代為清償主債務人的全部債務,并愿意放棄先抗辯的權利。
第六條乙方被擔保債務的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乙方未按約定履行職責時,其訴訟法院的管轄由甲方指定,乙方無異議。
前款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八條乙方同意甲方將其部分或全部債權轉讓給主債務人,其擔保權益轉讓給他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債權人_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
統一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共同擔保人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
統一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式的擔保書(實用19篇)篇十五
抵押人(全稱):(1)。
(2)(3)為了確保(下稱債務人)與抵押人簽訂的編號為的《》(下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抵押人愿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為,本金數額(幣種及大寫金額)為。
第二條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見編號的抵押清單)作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人民幣(大寫),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四條抵押人承諾。
1、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4.乙方/丙方違約金。
5.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6.乙方/丙方對甲方的損害賠償金。
第三條乙方以以下有權設置抵押權的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其他可以處分的權利提供抵押擔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規定需要辦理抵押登記始設立抵押權的財產為: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為:_________,擔保方式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為: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為:_________,擔保方式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以上財產名稱、權屬證書編號、基本狀況描述、價值評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財產與清單不符,低于清單所描述的價值致使擔保債權不能完全實現則乙方當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有權隨時對抵押財產狀況進行檢查,若遇抵押人不當使用或者保管將可能致抵押物價值減損,甲方有權制止不當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護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時可以要求抵押人維修,抵押人不維修的則甲方可以自己維修,保管費用和維修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額的物的擔保則甲方不再享有前項權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賦稅事項則甲方有權隨時監督抵押人繳納賦稅。
第四條雙方約定在抵押權設立前由_________方對第三條約定的以下抵押財產向保險公司上_________保險,保險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保險期間為_________,保險費由_________方負擔,續保由_________方及時辦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辦理保險事務乙方應當提供協助義務。
若乙方或者丙方違反前款約定致使抵押權設立后保險事務尚未辦理完畢而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損不能完全清償債務或者抵押財產毀損滅失,乙方或者丙方應當另行提供擔保。若約定甲方辦理保險,在抵押權設立前甲方沒有辦理完畢致使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后無法主張保險理賠則乙方有權以該抵押財產清單上所載明的評估價值抵消主債權。
第五條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所獲得的保險賠償金由保險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規定。
抵押財產被第三人侵權所獲得的賠償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定。
發生前兩款情形債務人要求提前履行債務,甲方不得拒絕。
第六條以下抵押財產由抵押人協同甲方辦理登記,法律法規規定須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一起辦理登記的,則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記單位辦理。
1.法律規定辦理登記后抵押權始設立的財產: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為: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3.登記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4.登記機關要求填寫的擔保登記期間屆滿由_________方辦理延續登記。
5.登記需要繳納的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6.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由雙方協商辦理。
第七條主債務人違約或者侵權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以以下方式處理下列財產,抵押人可以監督甲方處理:
1.以下財產折價處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2.以下財產變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3.以下財產拍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4.折價、變賣、拍賣的各財產所得價款按照以下順序實現甲方的債權,實現全部擔保債權后剩余款項歸還抵押人。
c主債權利息。
d主債權。
第八條主合同效力不影響本擔保合同的效力。
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經_________審查批準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請。
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不需經過國家行政審批則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簽字蓋章則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種或者多種條件)成就時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方各執一份,經公證的公證機關執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各方以本合同書上載明的通訊地址和電話送達文件和口頭通知,若有變動當及時通知各方。
第十條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主合同債權和債務都不得轉讓,否則乙方有權撤銷本擔保合同;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變更主合同,否則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若主合同雙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約定實際履行主合同則乙方免除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經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簽訂地點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式的擔保書(實用19篇)篇十六
委托人(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擔保人(乙方):
代表人:
鑒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糾紛一案,甲方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訴訟保全財產擔保的相關手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所稱財產保全擔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時,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配備并向法院提供具有管理和處置權的擔保財產,并按擔保法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協助財產所有人履行相關法律手續承擔擔保義務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條擔保的范圍、金額和責任承擔。
1、甲方的訴訟保全標的為:2、3、乙方在上述擔保范圍內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擔保期間。
擔保期間是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擔保之日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擔保財產之日為止(包括以和解和調解終結的案件),最長不超過6個月。
第四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財產保全擔保費用人民幣:項下案件在審理過程中發生如管轄權爭議、公告、鑒定、中止等情形延長審理期限,甲方須自上述事件發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交納擔保費用。)若擔保時間超出6個月,以人民幣4166元/月收取。
2、甲方應承擔此次擔保所產生的財產評估費,計人民幣。
3、甲方應預交結果反饋保證金人民幣,保證及時向乙方反饋有關信息(包括:擔保財產的查封日期、查封對象的清單回執、案件開庭日期、審判日期、審理情況及解封情況)。以便乙方了解案件的進展情況,保證擔保財產的及時解封。保證金在乙方擔保財產解封后三日內無息退還給甲方。
4、上述費用甲方應在該合同簽定之日全額支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帳戶上。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憑證。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財產所有人的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法院未認可,乙方應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退還上述費用。
5、乙方指定收款賬戶為:戶名:賬號:
開戶行: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對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的真實,完整及有效性負全部責任。提供的資料包括起訴狀、財產保全申請書、擬查封標的與本案關聯性證據材料。擔保發生之后及時提供查封的裁定書、開庭傳票、判決書、解封的裁定(復印件即可)。
2、在擔保期間,不受甲方內部任何事件變化而使乙方受到損失。
3、甲方與被告訂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與被告惡意串通騙取乙方的擔保責任。
4、甲方具備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權利簽署和執行與乙方簽定的本合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因擔保事宜,被申請人向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索賠,甲方將無條件全部承擔乙方因履行該擔保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支付的索賠款違約金罰金)。
2、甲方必須無條件在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索賠之日起3天內一次性支付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已向被申請人賠償的全部款項。
3、合同生效后,甲方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在法定期限內起訴等),乙方不再退回已經收取的擔保費,未支付的部分有權要求支付。.
4、若法院實際查封的對象與合同約定的保全標的不一致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擔保費不予退回。.如果甲方變更查封應事先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按照乙方要求交納保證金,否則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約定的擔保到期三日內,甲方應向法院申請解除乙方的擔保責任,并跟蹤解封事宜,在收到法院解除擔保裁定書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每延期一日甲方按擔保金額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等)。
6、雙方約定的擔保期間到期三日內,甲方不及時向法院申請執行,并同時申請解封擔保財產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另行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兩倍的擔保費,并承擔本合同第六條第5項的責任。
第七條如果二審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擔保的,在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本合。
同的條款仍然有效。擔保費按照第四條第一款約定。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變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補充、修改、變更、解除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年月日
合同式的擔保書(實用19篇)篇十七
擔保人不一定是本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保證擔保合同中,擔保人只能是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以下財產可以用于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不得抵押的財產:
(一)土地所有權;。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提醒注意:對于可以抵押的財產中的一、二、三、五中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四、六、五中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國家機關,學校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但是,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的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的范圍內提供保證。
a、應明確所繳款項的性質是“定金”
定金條款應寫明“定金”字樣,最高院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定金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擔保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定金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第八十九條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對于超過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可以作為預付款,可以要求返還。但不具備定金的性質。
擔保在銀行借貸、商品交易、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可以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
在現實生活中,由于不少人對《擔保法》缺乏了解,經常導致糾紛案件的發生。
合同式的擔保書(實用19篇)篇十八
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分(支)行(以下簡稱甲方)和保證人____________為____________銀行信用卡申領人(以下簡稱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領_________幣信用卡(以下簡稱_________卡)提供擔保簽訂如下合約:
一、保證人承認《_________人民幣信用卡章程》和《_________人民幣信用卡領用合約》(個人卡),并履行本合約。
二、保證人自愿為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領用_________卡進行擔保,并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應如實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同意甲方向有關部門、單位或個人了解本人的資信情況。甲方應為保證人保密。
三、保證人中途不愿繼續為乙方保證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退保申請,待乙方使用_________卡的債務全部清償完畢和乙方的全部_________卡失效45天后,其擔保責任方可解除,否則,保證人仍負有連帶保證責任。如因法律原因導致乙方對甲方所作的清償無效,保證人仍須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四、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滿,保證人未向甲方提出書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將視同保證人繼續為乙方保證,乙方領到新卡后,保證人仍繼續負有連帶保證責任。
五、本合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本合約的一切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未盡事宜除甲方和保證人雙方另有約定外,則依據甲方業務規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保證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式的擔保書(實用19篇)篇十九
出借人:
保證人1:
保證人2: (以稱債權人) (下稱保證人)
鑒于借款人 (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簽署了編號為《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且保證人已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完全了解主臺向的內容,愿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圓臺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1.1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下債權人發放給債務人的借款本金(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二、保證擔保范圍
2.1本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債權人實現值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三、保證方式。
3.1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四、保證期間
4.1保證人保證期間為自本臺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辦理借款展期予續的,保證人同意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債權人主張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證責任
5.l如果主合同項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應付款項,保證人應無條件地向債權人立即清償保證范圍內的所有應付款項。
5.2保正人款及時履行保證責任的,還應承擔債權人向其索償的訴訟費用、律師謝、差旅費、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以及其它相關費用。
5.3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它擔保方式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不論其它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債權人是否向其它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能因此減免,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證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不提出異議。
5.4主合同項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的,各保證人之間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保證人的承諾和保證
6.1按照債權人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信息,并保證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債權人對其資信、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6.2簽署和履行本保證合同,是保證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證人碰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6.3.1保證人或家庭成員發生對經濟狀況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證人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6.4保證人承諾:債權人和債務人對主合同的變更無須征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仍需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增加借款金額、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辦理展期的,應征得保證人同意;否則,保證人僅按主合同原約定的借款金額、利率和期限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2、保證人保證其向債權人提供擔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準手續,否則,由此而造成債權人損失的,保證人應往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內向債權人承擔全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債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解決。
8.2在爭議解決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9.1本合同主債權設定了其他擔保權的,則債權人可以選擇使擔保權的順位(包括同時或先后)以實現債權。
10.文本及生效
10.l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方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或部分無效、被撤銷、被解除,則保證人同意對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兩年。
第十一條、提示及聲明
11.1債權人己提示保證人詳細閱讀本合同條款:
11.2保證人聲明,債權人已就合同條款作必要說明,保證人在合同條款與債權人理解一致的基礎上簽署本合同,否則已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清楚。
債權人:
地址:
保證人1: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活:
保征人2: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