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工業社會中,生產起著重要的經濟作用,是社會發展和進步的重要支撐。接下來是一些關于精益生產的實施方法,希望能夠提高企業競爭力。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一
勞動防護用品是勞動者在生產勞動中,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物質條件,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為從業人員無償提供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形式或用其它物品替代。
一、生產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由公司物資供應部組織落實。
二、采購人員,必須購買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勞保庫房人員,必須對產品質量進行驗收,合格后,分類存放,防止變質和失效,并建賬登記。
三、庫房應定期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檢測,過期失效及時更新更換。
四、庫房嚴格按照領用手續、規定和標準發放。
五、新入廠職工、轉崗人員、復工人員勞保用品的發放,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后(見教育卡或本廠安全主要負責人的審批手續)才能發放。
六、對于因工作特殊或搶險、救災后,勞保用品損壞或失去其應有功能時,本人可以提出申請,本部門負責人確認,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廠安全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可以提前報廢更換。
七、職工在使用期限內離崗時,領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按公司規定到主管部門辦理銷賬手續,并按一定比例折價。
八、廠內職工,上班后必須按規定正醛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未正確著裝和使用者,依據本所規定,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九、從業人員所在的部門負責人、安全員必須隨時檢查所在崗位人員的勞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況,對不正當使用,經教育不改正者,予以處罰。
十、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應根據公司的所有工種和類別,制定出發放標準明細表。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二
1、生產車間的員工必須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2、員工進入車間必須穿著公司統一的工作服,佩帶服務胸卡和公司標志,并保持儀容整潔。
3、上班時間員工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串崗、閑逛,不得無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間在員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車間內嚴禁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5、自覺維護車間整潔衛生文明,嚴禁破壞車間文明衛生現象發生。
6、員工必須維護車間各項設備和工具,按章操作,嚴禁違反規程亂用;下班前必須按規定進行班后維護,做到“工具歸箱,設備復位,場地清潔”;上班前必須對設備進行常規檢查。
7、配備齊全的車間安全防火設備,并定期維護調整,確保設備技術狀況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設備的`放置位置,并熟練掌握使用技術。
8、禁止無故到非本組工位或非本組維修的車輛中去。
9、禁止無故啟動汽車,包括啟動汽車電器。
10、上班時間,必須絕對服從統一調度。
11、生產工作必須憑任務委托書進行。禁止任務委托書或隨意擴大、縮小工單內容施工。
12、進入車間送修車輛統一由維修顧問移位;任何員工未經準許,不得擅自開動車輛;非技術檢驗員和車間調度不得外出路試檢驗,沒有駕駛證的人員不得移動車輛。
13、上班時間盡量少打私人電話,屬個人家庭緊急情況,說明情況后回復電話;屬工作問題,經有關經理批準后可以回復電話。
14、員工出入車間不得攜帶與生產無關的物品,發現可疑或特別情況時,門衛或有關管理人員有權監督檢查出入員工。
15、車間設備、工具未經公司批準,一律不得帶出車間。
16、員工在上班時,需外出辦理個人緊急事情,須向車間管理人員請假。
17、經公司批準的人員由車間主管或有關管理人員陪同參觀。員工不應主動找參觀者攀談。關于技術問題可以在車間經理同意下為客戶解答。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三
為了進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建立強有力的安全生產經營指揮系統和良好的安全會議持序,隨時對公司的安全動態管理進行分析和指導,經公司安全委員會決定,在公司實行安全會議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生產安全會議。
第三條職責。
1、總經理負責主持召開公司級安全會議、重特大事故相關會議。
2、安全部負責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集、記錄和管理,并對各部、室的安全生產會議和現場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集、記錄和管理,并對所屬班組的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4、各班組長負責本班組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集、記錄和管理。
第四條會議分類。
1、公司級安全會議:公司或公司指派職能部門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安全部會議,安全生產監督、環保部門在本公司的工作會議等。
2、部門、班組級的安全會議:部門、班組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部門、班組的安全例會,事故報告會等。
3、班組級安全會議:班組級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例會,事故分析會等。
第五條會議內容。
1、公司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總結前期安全工作任務,上級主管部的指示傳達,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布置和落實安全生產工作,通報違紀違章等。
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門、班組安全工作任務,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班組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一般安全生產會議內容包括: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準、文件精神;布置、落實安全生產工作;通報違紀違章等。
5、安全事故會議內容:調查事故原因、落實整改措施、處理責任者、教育相關人員。
6、緊急會議:針對緊急任務、事情進行安全工作布置。
第六條會議形式。
1、公司級安全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召開,安全部記錄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部門安全會議由各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開,一般由召集人記錄,每月不少于一次。
3、生產班組安全會議由各單位班組長主持召開,由主持人作記錄,每月不少于一次。
4、緊急會議根據實際情況由相關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開。
第七條會議要求。
1、會議要求講求實效,主持人要在會前充分準備,確定議題,提出意見。
2、發言和交換意見要內容具體,語言簡明扼要。
3、會議內容要有記錄,形成決議的問題要有相關部門迅速付諸實施。
4、會議組織單位應邀請相關安全管理人員列席參加安全工作會議。
5、公司安全部、各部門、班組、班組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例會。公司安全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部門、班組每月召開一次,班組每周召開一次,部門、班組和班組的安全工作例會可以和其他會議和并召開。
6、會議主持人由管生產的人員擔任。公司及安全會議和調度會議主持人由生產副總經理擔任,部門、班組級安全會議主持人由分管領導擔任,班組級安全會議主持人由班組長擔任。
7、安全部、各部門、班組級個班組應做好各自召集的安全生產會議的記錄。
8、參會人員應準時到會,因有事不能倒會的(或不能準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會議組織人員應在召開前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與會人員應在開會前3-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四
1、對事故及事故苗子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周圍的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處理不放過。
2、加強安全基礎工作,建立七種安全管理臺帳:
(1)建立職工安全檔案。內容包括安全教育、技術培訓、考核成績、違章、事故。
(3)建立設備印象臺帳。記錄內容:設備印象、安全裝置、措施完好等情況。
(4)建立生產班組交接臺帳。
(5)建立安全設施的管理、檢查、維護、檢修臺帳。
(6)建立各種安全裝置試驗、允許臺帳。
(7)建立專職安全員安全工作臺帳。記錄內容:工傷事故、違規違制、事故隱患、安全措施等。
3、凡本公司員工,在生產或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包括急性中毒均為因工傷事故),其區分標準按《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分規定》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4、凡發生輕傷或嚴重違章,單位的領導應立即報告分管生產的領導,并同時報告公司安全科。
5、凡發生違章作業,事故苗子、小傷(未休工)的班組的班組長,必須在兩天內書面報告車間主任。對重大人身未遂事故,要和已遂事故一樣對待,及時書面報告安全科。
6、發生重傷、多人負傷、死亡事故時,負傷人員或最先發現應立即報告車間主任。車間主任應立即報告廠長。廠長或安全負責人應立即將事故概況報告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市安監局。
7、各車間、部門必須如實上報工傷事故,不得隱瞞虛報或遲報,否則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8、職工調動或轉崗時,因公負傷證明和個人安全檔案必須隨人同時調轉。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五
為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各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適用于企業主要負責人、各級領導、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重點是企業、車間、工段、班組一把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法》
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監督執行與考核工作。
5.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的原則。
5.2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各職能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嚴格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目標的實現。
5.3貫徹“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二級部門的行政一把手是所在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督促檢查各副職、各部門按職責范圍做好安全工作;各級副職應在各自主管的業務工作范圍內負責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各負其責、各盡其職。
5.4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有崗必有責。公司的每個員工都必須在自己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5.5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整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處于核心地位,是其它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實施的基本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5.6公司實行班組級、部門級、公司級三級安全管理。
5.6.1公司級:公司設生產安全部,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6.2部門級:各生產部門設兼職安全員,在部門主管領導的領導下,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在業務上同時接受公司生產安全部的指導。
5.6.3班組級:各生產班組的班組長是所管班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組應設班組安全員,在班組長的領導下,協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單位安全員的指導。
6.1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加強對員的行安全教育培訓,接受安全培訓考核。
6.1.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其他工作時,要包括安全工作。
6.1.3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建立并落實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公司安全工作負總則。
6.1.4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簽發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批準重大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
6.1.5檢查并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6.1.6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
6.1.7組織每季度召開一次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6.1.8主持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1.9組織制訂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督促定期演練和改進。
6.1.10指定部門和分廠年度安全工作規劃,并落實工作安排。
6.1.11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抓好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6.2生產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2.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組織制訂、修訂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學習。
6.2.2負責具體安排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協助總經理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按照總經理指令,組織協調和監督各業務口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6.2.3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各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6.2.4組織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6.2.5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6.2.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6.2.7對公司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及時向上級報告,組織或安排安全部門調查分析和處理,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6.2.8布置檢查各單位對員工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6.2.9組織實現公司的均衡生產,貫徹勞逸結合,盡量避免突擊生產,控制隨意加班加點。
6.2.10對較大危險作業負責審批。
6.3技術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6.3.1組織開展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措施,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方案。
6.3.2在組織新廠、新裝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6.3.3審查公司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6.3.4負責組織制訂生產崗位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達到國家標準。
6.3.5參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從安全技術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6.4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職責
6.4.1在編制企業長遠發展規劃,安排生產經營財務計劃時,把改善員工生產作業環境、提高安全技術水平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予以統籌規劃和安排。
6.4.2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合理安排安全技術措施、勞動保護用品、保健津貼、防暑降溫、安全宣傳教育等項費用和資金,切實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6.4.3對影響公司生產工作正常進行、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突發性重大隱患,及時調整、追加計劃費用,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盡快予以解決。
6.5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6.5.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制定本班(組)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帶領全班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負責,做到杜絕違章指揮生產。
6.5.2根據生產任務、生產環境和員工思想狀況等特點,有針對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對新入廠的或變換崗位的員工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并在其熟悉工作環境前,指定專人負責生產活動中的安全。
6.5.3組織本班(組)員工不定期學習安全生產規程或安全守則,隨時檢查執行情況,堅決杜絕違章作業,發現違章作業立即制止,并采取防范措施,不允許本班(組)出現違章作業。
6.5.4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必須堅持班前布置、班中檢查、班后總結安全生產制度,做好安全生產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立即上報單位。
6.5.5生產作業前要對作業場所進行認真檢查,找出不安全因素,整改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6.5.6發生事故要組織搶救、保護現場、詳細記錄,向調查組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組織本班(組)員工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
6.5.7對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時表揚,把安全工作列入考核項目進行考核。
6.6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6.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并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6.7.2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了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臺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具體組織并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于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提出處理意見。
6.8.4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布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1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并制訂防范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布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范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鑒定。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六
1.1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的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安全管理基礎工作,促進企業安全臺帳的標準化、規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山東魯成衡器有限公司內對安全生產管理臺賬的建立、記錄、歸檔、保管等內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適用于魯成衡器范圍內所有安全臺賬的控制與管理
2職責
2.1冉凡得負有對安全生產臺賬的建立、記錄、歸檔、保管等組織領導責任。
2.2冉祥起負責組織員工安全手冊和管理制度的編制工作。
2.3安全科是安全生產臺賬的'主管部門,負責安全臺賬的建立、記錄、歸檔、保管及相關的控制管理。
2.4安全科、檔案室管理員是的主要配合部門,參入公司安全生產臺賬的歸檔管理工作的相關事項。
2.5各安全員負責與本制度相關的安全臺賬的、歸檔、使用、保管工作。
3.1總則:公司各部門、班組必須建立安全臺帳、檔案和安全活動記錄。
3.2臺賬種類應包括: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臺賬:
a)責任書:承包合同、上下兩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生產單位從業人員安全責任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責任狀、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副職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人員、安全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班組長等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b)制度文件:有關部門制訂和下發的制度性文件。
c)安全操作規程與安全技術交底資料。
d)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e)通知、通報:有關部門下發的安全生產方面的通知、通報。
f)安全記錄文件表樣
(2)安全規章制度臺賬
a)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與管理制度頒布令。
b)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編制、發布、使用、評審、修訂的記錄
c)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d)通知、通報:有關部門下發的安全生產方面的通知、通報。
(3)安全生產投入臺賬
a)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b)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c)安全生產經費投入明細表。
d)職工工傷保險人員名冊(附社保所清單)。
e)安全生產投入各類票據復印件。
f)勞動防護用品發放、領用清單
(4)安全組織機構與人員臺賬
a)安全管理機構(領導小組)設置的文件。
b)安全組織網絡圖。
c)法人代表的職責。
d)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安全職責。
e)工會的安全職責。
f)公司安全員職責。
g)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情況表
(5)安全教育臺帳:
a)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制度。
b)花名冊:全員花名冊、安全管理人員花名冊、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及相關身份證明、安全資格證書復印件。
c)公司安全教育臺帳:包括企業領導和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企業安全員安全教育情況;新員工入廠三級教育情況;特殊工種安全教育及培訓考核情況;外來施工人員安全教育情況;其它人員安全教育情況等。
d)車間安全教育臺帳:應包括車間領導及職工安全培訓情況;新入廠員工三級安全教育情況;特殊工種安全教育及培訓考核情況;轉崗及離崗半年以上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e)從事“四新”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對事故責任者的安全教育情況;崗位安全技術練兵情況;應急預案的演練情況;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等。
f)要有教育培訓時間、地點、培訓人、被培訓人、教育培訓內容、考試時間、考試成績等。
g)考核試卷要存檔。
h)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計劃。
(6)事故臺帳:
a)工傷事故管理制度。
b)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要求,事故實行歸口和分級管理。
c)年度安全事故統計表。
d)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情況表。
e)各類事故調查處理情況登記表,企業工傷事故報案材料。
f)公司級事故臺帳要記錄所發生的各類事故,包括火災、爆炸、設備、生產、交通、人身、質量、污染和其他事故;車間級事故臺帳要記錄本車間發生的人身、火災、爆炸、設備(包括停電、停汽、停水、停風、停設備等,只要影響到生產運行均應上賬登記)、生產事故(包括跑、冒、滴、漏事故,生產指揮失誤,生產操作失誤等,凡影響正常生產運行均應上賬登記)以及其他事故。
g)要記錄事故發生所在部門、發生日期、事故類別、事故經過,并嚴格按照“三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詳細填寫應吸取的教訓、采取的防范措施和處理意見等,人身事故要將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工齡及事故概況等記入臺帳。
(7)安全“三同時”臺賬
a)建設項目“三同時”管理制度。
b)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
c)勞動保護專項措施項目確認表
d)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初步設計審批表
e)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審批表
f)“四新”項目(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職業安全健康措施對策表
(8)班組安全管理臺賬
g)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h)班組安全活動管理制度。
i)車間安全生產活動記錄表。
j)班組安全生產檢查表。
(9)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1)安全組織機構與人員臺帳:
a)公司安全組織臺帳要將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組織網絡、安全員記入臺帳。
b)車間安全組織臺帳要將車間安全小組、安全組織網絡記入臺帳,并填寫本單位義務消防隊隊員組成情況(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崗位、文化程度、安全教育狀況等)。
(12)安全檢查臺帳:
h)企業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要將檢查時間、檢查內容、檢查人、檢查出的問題、整改措施、完成時間等記錄上賬。
i)企業安全檢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車間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組每周不少于一次,除此之外還要按照專業特點、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安排以及特殊作業要求,開展專項檢查。
j)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整改要求及整改復查情況均應按要求如實填寫。
k)機械、電氣等設備管理資料(含設備保養、維修、檢驗、檢測、使用情況等資料)。
(13)隱患治理臺帳:
a)公司應按事故隱患治理的管理要求,凡發生的安全生產隱患治理,不論級別和資金來源,均應在隱患治理臺帳中填寫,要有隱患名稱、隱患級別、隱患所在部門、存在部位、計劃費用、實際費用、資金來源、整改前臨時防范措施、整改方案(方案要具體)、完成進度、負責人、計劃完成時間、實際完成時間、隱患治理后的評估情況等。
b)隱患整改要嚴格按照“五定”原則進行(即定臨時防范措施、定整改方案、定負責人、定整改時間、定資金來源)。
(14)事故臺帳:
k)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要求,事故實行歸口和分級管理。
l)公司級事故臺帳要記錄所發生的各類事故,包括火災、爆炸、設備、生產、交通、人身、質量、污染和其他事故;車間級事故臺帳要記錄本車間發生的人身、火災、爆炸、設備(包括停電、停汽、停水、停風、停設備等,只要影響到生產運行均應上賬登記)、生產事故(包括跑、冒、滴、漏事故,生產指揮失誤,生產操作失誤等,凡影響正常生產運行均應上賬登記)以及其他事故。
m)要記錄事故發生所在部門、發生日期、事故類別、事故經過,并嚴格按照“三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詳細填寫應吸取的教訓、采取的防范措施和處理意見等,人身事故要將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工齡及事故概況等記入臺帳。
(15)安全工作考核與獎懲臺帳:
a)安全工作考核和獎懲臺帳記錄對各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情況,要有各級安全工作和安全生產考核細則,對事故發生的單位、個人及“三違”人員進行處罰的情況,對防止和避免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的獎勵情況,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表彰和獎勵情況。
b)臺帳應設考核項目或內容、被考核部門和個人、主要事跡和存在問題、考核意見和結果、獎懲情況、考核部門簽字及審批部門等欄目。
(16)消防臺帳:
a)記錄消防安全組織網絡。
b)消防演練情況。
c)消防設施臺帳。
d)消防工作會議。
(17)職業安全衛生臺帳:
a)記錄員工體檢時間、人數、姓名、性別等。
b)塵、毒、噪聲分布情況及定期檢測數據。
(18)安全防護用品臺帳:
a)記錄防護用品明細。
b)每周防護用品檢查情況。
(19)事故預案臺帳:
a)記錄事故預案演練。
(20)關鍵裝置重點部位臺帳:
a)記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承包人員情況。
b)安全設備設施和勞保用品購買、發放登記臺帳(附票證復印件)。
c)走動式巡檢情況。
d)危險點分布平面圖。
(21)安全評價臺帳:
a)每半年開展一次動態安全評估,有安全評估報告。。
(22)安全技術裝備及設施臺帳:
a)建立安全閥。
b)聯鎖裝置。
c)阻火器。
d)煙霧報警器。
e)臺帳記錄安技設施變更情況。
(23)特殊工種人員檔案:
a)記錄特殊工種人員姓名、工種個、年齡、本崗位工齡、性別、取證時間。
b)參加培訓情況及復審考試情況等。
(24)安全學習資料檔案:
a)保存下發的上級各種文件、安全會議材料及安全試題庫、安全考試卷、安全通報等學習資料。
b)安全活動記錄要內容齊全,填寫參加人數、參加領導、活動內容、發言情況、領導簽字等。
c)安全活動內容:學習安全文件、通報、安全規章制度;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勞動衛生知識;結合事故案例,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吸取事故教訓;開展事故預想和崗位練兵,組織各種安全技術表演;檢查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和消除事故隱患;開展安全技術座談、攻關和其他安全科研活動。
d)班組安全活動記錄要將本班組的安全會議、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活動等內容記錄清楚,并與車間內容相對應。
4歸檔
4.1時間:
(1)按時間以年度為順序形成的文件,整理、編寫相應的目錄,第二年上半年歸檔。
(2)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歸檔。
(3)工程項目,鑒定,竣工驗收后,整理、編寫相應的目錄就歸檔。
(4)辦理完畢的文件,按工作階段性進行歸檔,交檔案室統一保管。
4.2要求
(1)總則:安全臺帳資料記錄是反映一個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情況,在安全臺帳的記錄、整理和積累過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的作用,本公司所屬生產部門均必須遵照本制度,根據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范圍分別建立相應的安全臺帳,安全臺帳由各生產部門專人負責,保證資料收集的及時、準確、齊全。
(2)材料完整齊全。
(3)系統、條理、保持有機聯系:凡是歸檔文件材料,均要按其不同特征組卷,盡量保持它的內在聯系,區分它們不同的保存價值。文件分類準確、立卷合理。。
(4)立卷時,要求將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復等統一立卷,不得分散。
(5)在進行卷內文件排列時,要合理安排文件的先后秩序,按時間先后排列。對于同一事情的同一文件,應統一規定進行,比如:正件與附件,應正件在前,附件在后等。
4.3歸檔的形式:
(1)文字檔案:包括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安全技術標準以及上級頒布的各種文件。證照與批文,企業內部各種證照、文件、設計方案,措施計劃,上級的各種安全總結,報告等。企業安全生產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會議通知、議程、簽到、記錄及決議等;安全檢查與整改,安全教育與培訓,危險源與應急管理、職業衛生、事故處理、安全生產獎懲、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與實施,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五同時”、“三同時”,職業衛生、勞動保護等方面的原始資料。
(2)音像檔案:記錄聲音或影像的檔案,包括照片、影片、錄音帶、錄像帶等。
4.4保管
(1)安全生產檔案,由公司安全科分類專人保管。
(2)檔案保管年限為重要檔案七年以上,一般檔案三年以上。
4.5文件的更改
(1)文件需更改時由提出部門或文件歸口管理部門填制《文件更改通知單》,明確更改原因和更改內容,管代/安全員(管理類文件)或技術負責人(技術類文件)審核批準后實施更改,注明更改狀態。《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手冊》的更改還應經總經理批準。
(2)文件更改以劃改或換頁的形式進行,《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手冊》的更改以換頁的形式進行。安全文件更改后由安全員在《文件更改通知單》“更改記錄”欄內簽字確認。
4.6文件的換版和作廢
(1)安全文件經過多次更改、本次更改內容較多或不適用時,應進行換版。換版文件的編制、審批和發放與新文件相同。安全文件換版后應對其版本狀態進行更新。
(2)自新版安全文件實施之日起,原版安全文件自行作廢,由安全文件歸口管理部門加蓋“作廢”印章后收回銷毀。需作為資料檔案留存的應加蓋“安全資料”印章,以防止誤用。
4.7外來文件的控制
(1)總則:公司引用的外來安全文件(如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安全標準、監督檢驗報告等)應予以標識,對其發放進行控制;其中安全技術規范、標準應購買正式版本。
(2)由安全文件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外來文件的適用性、有效性進行審核,編號后按本程序的相關規定進行發放、使用和換版。
(3)對適用的法律、法規文件由安全生產綜合辦公室進行審核和保管,并在《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4)對生產設備等專用安全文件由生產部等主管部門進行保管。
4.8安全記錄的控制參照《文件控制程序l*hq-wk-20xx》有關規定進行。
5考核
對于未按規定組織安全教育或教育率達不到規定要求,按安全獎懲辦法執行。
6附表
6.1附件1安全生產責任制-臺賬
6.2附件2安全規章制度-臺賬
6.3附件3安全生產投入-臺賬
6.4附件4機構與人員-臺賬
6.5附件5安全教育培訓-臺賬
6.6附件6安全事故管理-臺賬
6.7附件7安全“三同時”-臺賬
6.8附件8班組安全管理-臺賬
6.9附件9操作規程-臺賬
6.10附件10設備安全管理-臺賬
6.11附件11相關方管理-臺賬
6.12附件12現場安全管理-臺賬
6.13附件13危險源管理-臺賬
6.14附件14安全生產檔案-臺賬
本制度由冉凡得安全生產負責人提出;
本制度由冉祥起歸口管理;
本制度由冉祥起負責起草;
本制度由冉祥起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七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公司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依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部門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1、各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
2、對公司員工必須進行生產安全教育,填寫三級教育卡片備檔。生產員工上崗前,部門或車間必須對員工進行操作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才能獨立操作。
3、公司為從事作業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條件和防護用品。
4、杜絕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實際操作人員有權對上述行為拒絕執行。
5、生產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6、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始終處于正常工作狀況,任何人無權擅自拆除設備安全防護裝置,違者將予以重處。為了確保安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不能正常工作時,不準開機運行。
(3)設備停電檢修后的送電,必須由電工執行,送電完畢后由電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長,正常停機或開機不受此限制。
8、禁止亂拉電線、亂接電器設備,非專業人員嚴禁從事排拉電線、安裝和檢修電器設備。
9、動用明火必須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八
1、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接受農機監理部門的安全管理。
2、新購農業機械,必須及時到監理部門辦理入戶手續。
3、未按規定參加檢審或檢審不合格的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不準使用或駕駛、操作機械。
4、農業機械投入作業前,應進行檢查、保養、緊固、調試,達到良好技術狀態,不準駕駛、操作安全裝置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農業機械。
5、不準把農業機械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操作,嚴禁年老體弱、未滿十六周歲的人員駕駛、操作農業機械。
6、不準酒后駕駛、操作農業機械。
7、嚴禁隨意改裝農業機械或改變農業機械結構。
8、拖拉機通過村莊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兒童追車、扒車。
9、拖拉機上道路行駛時,不準超速和違章載人。必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關規定。
10、農業機械在進行田間作業或其他作業時,必須遵守相關安全規定,切實加強防護措施。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九
1.1、為加強公司所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一步落實監管措施,理順監管職責,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規程。
1.4、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為各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五、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組織宣傳與實施。
2.1、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公司技術總監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直接責任人,保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程在公司傳達、貫徹、落實、執行,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工作特點,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具體監管執行部門,負責對公司所屬各工程日常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管,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及時發現問題處理問題,按時向公司技術總監匯報工作情況;及時收集國家、省、市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文件。
2.2、項目部經理作為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本項目部實際情況和工程特點,編制和實施本項目部安全管理規定,組織對本項目部所屬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檢查,收集有關安全生產的事例、圖片,每月組織本項目部工作人員和所屬工程的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2.3、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設安全監管員兩名,負責對公司所屬各工程日常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管,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每一個項目部根據情況配備一致兩名安全監管員,負責本項目部所屬建設施工現場的日常安全監管工作,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狀況,施工單位應根據所承建的工程規模配備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員,大型工程、復雜工程、特殊工程可根據實際情況設多位安全員,負責所施工樓層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4、安全監管員、安全員應經過云南省建設委員會有關部門培訓,取得上崗資格,并應定期參加云南建設委員會組織的培訓。項目部的安全監管員應配備一臺數碼相機,隨時記錄施工過程中違章作業的人與事。
3.1安全檢查制度
3.1.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項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組一周不少于一次。對特殊施工項目,煙囪、水塔、梁、基礎、大型砼、預制構件吊裝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安全部門要經常深入現場巡回檢查。
3.1.2、各種安全檢查做到每次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資金全面整改。
3.1.3、施工員和安全員應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合格后才可繼續施工。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進行復查。 3.1.4、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的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
3.2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
3.2.1、進場施工機具必須有廠家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或當地建筑安全監督部門頒發的準用證,否則不準入場。
3.2.2、施工機具安裝后必須經企業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機具。
3.2.3、日常檢查:機械設備每次運行都要進行逐點檢查,主要由操作人員進行,可與日常保養結合起來,如果發現較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及時組織修理。
3.2.4、定期檢查:由專業的維修工人負責,操作工人參與檢查,按計劃規定的時間,全面檢查設備的性能及實際磨損程度,以確定修理的時間及修理的種類。
3.2.5、對于施工機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現場施工隊建立維修組,全面負責各施工工地的機械設備的維修工作,對于技術復雜的大修理工作由專業的機修部門負責。
3.2.6、每次的檢查情況及修理情況均應做好記錄,并有檢查或維修人員簽字。
3.3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進一步提高項目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術規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各項目部根據如下原則制訂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3.3.2、項目部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規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調換新工種,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種行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及發證。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對新進場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三級安全教育。
一級安全教育由工程處會同質安部門對新入公司的人員進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二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負責,對經過教育的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結合施工性質進行安全規章制度、高空作業、現場安全用電、事故報告、勞動紀律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負責,教育內容是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時間累計為20學時。
3.3.3、特殊工種培訓:
3.3.4、采用新的施工(生產)方法、新設備、新材料時,各項目部要組織制訂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3.3.5、調換新工種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識的教育。 3.3.6、本制度由項目部實施,公司質安部負責解釋。
3.4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3.4.1、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各工種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對不同作業部位,不同作業內容,進行分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簽字。
3.4.2、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針對性,又要簡單明了。
3.4.3、班組長每天的班前會根據當天的施工任務、特點,做好針對性的書面安全交底,并要有書面記錄。
3.4.4、新進場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再上崗。
3.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3.5.1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人員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
3.5.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3.5.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1)、年滿18周歲;
(2)、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3.6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3.6.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
(2)、建立義務消防隊,人數不少于施工總人數的10%;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十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出現任何事故。
2、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3、經常開展安全活動,開好班前會,不定期進行認真整改、清除隱患。
4、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5、正確使用帶電設備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6、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并樹立醒目標志。
7、消防器材要確保靈敏可靠,定期檢查更換(器材、藥品),有效期限標志明顯。
1、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產品規格要求生產。
2、廠區及生產車間內嚴禁吸煙。
3、愛惜生產設備、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杜絕浪費。
4、員工必須服從合理的安排,盡職盡責做好本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難、疏忽或拒絕組長或上級主管命令,對不服從者按公司管理制度執行處罰。
5、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上班必須穿工作服。
6、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后要將地面清掃干凈。
8、當產品出現不良狀況時應立即停工并上報,查找原因后方可繼續生產。
1、正確使用生產設備,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指導書或是使用說明書)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設備。
2、嚴格按照設備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若因搶時間造成原材料浪費的按原價賠償。
3、員工在工序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設備等,違者按原價賠償。
4、所有員工必須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如有違規操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5、操作機器要切實做到人離關機,停止使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十一
1.凡在回采過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風方法不能稀釋瓦斯保證安全生產的采煤工作面,必須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實施瓦斯抽放工作。
2.進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須編制瓦斯抽放設計。具體內容包括:
(1).工作面概況:開采煤層及鄰近煤層賦存情況(柱狀圖)、地質概況、回采工作面參數、預計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統設計及抽放量預測等。
(2).鉆孔數量、參數(開孔及終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徑、穿越巖層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長度。
(4).抽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斷面及附屬設施(井下移動泵站)。
(5).抽放瓦斯的設備、設施及安裝情況。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裝圖和抽放說明書。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統必須設置抽放監控系統,監控系統應具備以下功能:
a、既可獨立運行,又可作為子系統與kj131綜合監控系統聯網運行。
b、能連續監測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負壓、濃度、溫度、一氧化碳、流量(純流量瞬時值、混合流量瞬時值、純流量累計值、混合流量累計值);泵房中循環水的水壓、進出水溫、水量;儲氣罐壓力、濃度、罐體高度、罐體水封水位及溫度;泵軸溫并及環境瓦斯濃度、設備供電狀態、設備開停狀態;供水管道的供水情況、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閥門的開啟量;電流、電壓、功率。
c、能夠依據所測參數自動轉換為標準狀態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純瓦斯流量,并計算出累計量.
d、當泵房環境瓦斯濃度超過規定時,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控制,當抽放管中瓦斯濃度低于規定值時也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控制。
e、具有任一分站的測點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控制斷電的強制閉鎖交叉斷電功能,斷電邏輯可由用戶設置。
f、系統對采集到的數據進行實時分析處理、屏幕查詢顯示和打印,并形成相應的歷史統計數據,存儲日、旬、月報表。
g、系統具有很強的自檢診斷功能。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十二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監督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確保持續穩定的安全生產形勢,根據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分工負責、各責任單位按權限落實的工作機制。安全工作由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一領導。
局機關各科室、基層單位均應遵守本制度。
局森防辦除做好內部安全工作的同時,負責各鎮街森林防火責任的落實;局機關其它科室負責本科室安全工作,各基層單位按照職責,做好本轄區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制定對策和措施,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問題,安排專項檢查和督查,落實安全隱患整治措施。
實行安全生產大檢查制度。除按照區安委會的安排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外,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安全大檢查,督查重點隱患單位的整治情況,排查安全隱患,通報安全生產形勢。
基層單位在防火期內,每月對森林防火責任單位的制度建立、職責確定、人員培訓、操作規程、防范措施等實行全方位的動態監控,排查各類事故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各單位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啟動預案,組織人員進行應急處置,處置結束后,要保護好現場。
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堅持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按照責任追究制度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和有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在年終考核中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報安監局、監察局按照事故責任追究和倒查責任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查,對負有監督管理責任的單位及有關領導、責任人,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構成玩忽職守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十三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第18條和第39條明文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資金的投入和保證及責任”和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此制度。
1、在每年的生產計劃下達時,布置安全經費的提取和使用計劃,公司按照年度銷售收入提取,列入成本,專門用于安全生產投入的資金。依照國家和行業相關文件規定要求,按1%――2%比例提取。
2、安全資金的投入,有本公司主管安全的負責人負責計劃和實施,對于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足或使用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照責任制追究其責任。
3、安全生產資金應專項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項,不得挪作他用。
(1)、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包括預防事故及重大事故隱患的防范,整改等方面的安全技術費用。
(2)、安全設備(裝置)、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
(3)、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4)、按照估計規定購買從業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5)、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事項等。
3、每年底,由公司辦公室提供下年度的安全生產資金使用計劃。
4、年度安全生產資金如果有結余,可累計下年使用,如果超支,要向辦公室申報,可從生產經費中支出,并在下年安全費用中扣出。
5、安全費用使用較好的車間,全年度沒有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各項安全生產目標達標,要被評為先進車間并進行表彰。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十四
為維護車間生產正常秩序,確保人力、物力的合理運用,提高生產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產車間的員工必須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2、員工進入車間必須穿著公司統一的工作服,佩帶服務胸卡和公司標志,并保持儀容整潔。
3、上班時間員工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串崗、閑逛,不得無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間在員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車間內嚴禁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5、自覺維護車間整潔衛生文明,嚴禁破壞車間文明衛生現象發生。
6、員工必須維護車間各項設備和工具,按章操作,嚴禁違反規程亂用;下班前必須按規定進行班后維護,做到“工具歸箱,設備復位,場地清潔”;上班前必須對設備進行常規檢查。
7、配備齊全的車間安全防火設備,并定期維護調整,確保設備技術狀況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設備的放置位置,并熟練掌握使用技術。
8、禁止無故到非本組工位或非本組維修的車輛中去。
9、禁止無故啟動汽車,包括啟動汽車電器。
10、上班時間,必須絕對服從統一調度。
11、生產工作必須憑任務委托書進行。禁止任務委托書或隨意擴大、縮小工單內容施工。
12、進入車間送修車輛統一由維修顧問移位;任何員工未經準許,不得擅自開動車輛;非技術檢驗員和車間調度不得外出路試檢驗,沒有駕駛證的人員不得移動車輛。
13、上班時間盡量少打私人電話,屬個人家庭緊急情況,說明情況后回復電話;屬工作問題,經有關經理批準后可以回復電話。
14、員工出入車間不得攜帶與生產無關的物品,發現可疑或特別情況時,門衛或有關管理人員有權監督檢查出入員工。
15、車間設備、工具未經公司批準,一律不得帶出車間。
16、員工在上班時,需外出辦理個人緊急事情,須向車間管理人員請假。
17、經公司批準的人員由車間主管或有關管理人員陪同參觀。員工不應主動找參觀者攀談。關于技術問題可以在車間經理同意下為客戶解答。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十五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2、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4、各工種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的專業技術培訓學習和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并經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5、企業實行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安全由安全小組負責,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檢查監督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6、嚴禁將危險物品帶入維修現場,要害設備、由穿戴防護用品的專人保養和管理,并經常進行檢查和維修。
7、維修人員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不得酒后操作、打鬧和聊天。
8、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后方可作業。舉升設備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設備。
9、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并在規定的路段上進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11、根據季節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防腐及防盜工作,并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12、發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13、堅持安全檢查和自查。
安全檢查內容:檢查安全負責人員安全工作實施情況;檢查員工安全執行情況;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安全教育情況。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十六
安全生產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對企業設計的最根本要求;是保護社會生產力,使之能正常生產,保護生產關系,使職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這也是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內容。
長期安全生產為人們帶來幸福、社會穩定、企業經濟效益和企業的發展。但不能不注意到在長期安全生產過程中,人們可能萌生輕視、忽視、藐視安全生產的思想的現象。因此,應正確認識掌握安全生產的規律,意識到事故條件隨時可能形成,因此應長期保持高度警惕,這一點至關重要。
對企業工人進行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其獲得長期、穩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規程操作,不違章。
對企業干部(班組長以上)教育的目的是獲得科學的、穩定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決策能力。即自覺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的能力;在緊急、危險、關鍵時刻能夠正確處置的能力;在各項工作中對影響安全因素的預見能力;在規章制度無明確規定的情況下作出有利于安全生產的決策的能力。
安全管理應全方位、全天候、全過程、全員管理,即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企業干部必須實施安全管理,這是法律責任賦予的要求;企業職工必須接受安全管理,這是每一個職工自身利益的需要;領導干部必須模范執行安全管理,這是素質的表現。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原則、方針、政策等,除少數情況外,一般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才能顯現優劣、成效。安全生產是各方面長期努力的結果,發生事故(尤其是特大事故)是安全管理弊病的總暴露。
可通過直接實踐和間接實踐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間接實踐是通過理論、規范、標準的學習而獲得管理知識。因此要求我們認真學習專業的科學基礎知識、認真學習來自于專業的科學基礎知識與經驗教訓相結合的規章制度。直接實踐是要從事故中得到經驗和教訓,因為事故是人們違背客觀規律受到的懲罰;是對各項工作進行的最公正檢查;是強迫人們接受的最真實的科學實踐。
操作人員按規程操作;正確方法的使用;及時發現、處理異常或危險狀態;及時巡視檢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熟悉避險方法;準確、及時、全面地提供生產過程中的各種信息資料,不弄虛作假,不隱瞞真相;服從指揮,忠于職守,勇于同一切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健康的行為作斗爭。
設備是重要的物質基礎,設備都有壽命,任何設備的故障都有其規律性。
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原料,材料、備品備件、工具等。
空間是指作業的環境,作業的時間要考慮夜班、節假日、人的喜怒、悲傷、失意、生物鐘等因素,要百倍警惕事故多發時刻。
任何先進技術都有特殊的安全問題,選擇生產技術的首要條件是安全可靠,安全技術研究就是針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事故開展研究;針對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危險現象開展研究;針對生產過程中潛在的危險現象開展研究;結合新技術發展提出的新問題開展研究。
安全生產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管理就是決策,管理不善是企業失敗的主要原因,一個企業的成敗“七分在管理,三分在技術”。管理缺陷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失誤往往是多重失誤造成的。
干部處于決策地位,是執行決策的決定因素,是同事故作斗爭的核心。干部要把研究本單位(部門)安全生產基本特征作為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來抓。
事故是可以避免和預防的。事故與安全是一對永恒的矛盾,這就要求我們建立積極的預防思想。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是企業興亡的基石,是企業的生命線、效益的前提,是增強企業凝聚力、吸引人才和勞動力的磁石。
用高科技、新技術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做到即使發生誤操作、設備有缺陷也要保證不發生事故。
保證安全生產的必備條件(人員、設備及管理),時刻在最佳狀態。
安全生產工作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運用安全系統工程的理論、方式方法,對影響安全生產的人員素質、設備和管理等基本因素進行有效控制,使之達到“可控和在控”。
(1)解決認識問題,突出安全工作的基礎地位。在化工企業處于改革的過程中,正確處理好安全與效益,安全與進度,安全與其他工作的關系,突出安全生產的基礎地位,如果失去安全生產基礎的支持,企業效益就無從談起。
(2)認真落實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別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組織措施。多年實踐證明,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得好,安全狀況就好,反之安全狀況就差。為了能夠落實好安全生產責任制,首先必須對各級各類人員及各部門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責、權、利進行明確界定,責、權、利不清,責任制也很難落實。通過與各級各類人員、各單位層層落實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形式,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并按責任和要求追究責任。
(3)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監督體系,使之充分發揮作用。這是安全管理體系中的2個子系統,企業的安全生產是由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監督體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論哪個體系在系統運作過程中出現問題,都會影響安全生產的正常運轉。因此要不斷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監督體系。
(4)積極開展安全性評價和風險評估工作。安全性評價和風險評估是安全管理現代化的一項重要內容,即對一個單位安全基礎的現狀和水平進行正確的評價,并對各方面危險因素的多少及嚴重程度進行評估,以明確反事故斗爭的重點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實現超前控制,減少和消滅事故。
(5)積極推行設備狀態檢修,提高設備可靠性。狀態檢修實行設備點檢定修制,在許多企業得到了應用。設備點檢定修制就是以設備點檢為核心的設備維修管理體制,是實現設備可靠性、維護性、經濟性,并使上述三方面達到最佳化管理的體制。點檢定修制從過去傳統的以“修”為主的管理思路轉變到以“管”為主的思路上來,變過去設備壞了再修或周期到了就修為設備的預知檢修,通過對設備的狀態檢修管理,有效防止設備過維修和欠維修,從而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提高設備利用率。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了加強承朝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把承朝高速公路建設成優質工程、廉政工程和安全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技術規程》等國家和部門的法律法規,以及河北省有關政策規定和省交通廳文件要求,結合承朝高速公路建設的實際,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參與承朝高速公路建設的各監理、施工單位要積極運用安全系統工程技術,正確處理安全與工期、質量、效益等方面的關系,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安全。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
第三條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
第四條任何單位或個人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控告。
第六條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建設,的組織落實體系。從建管處、總監辦、駐地辦、各施工單位、到各施工隊和班組,都要層層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把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各單位一把手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駐地監理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第八條各監理單位成立安全生產監督領導小組,負責對所轄合同段安全生產的監督和安全技術的指導,由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任組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并指定一名專業工程師為專(兼)職安全監理,負責日常安全技術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九條各項目經理部相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質科(或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部經理、副經理、黨支部書記、總工和安質科的科長組成。安質科按照安全生產合同規定數量設置專(兼)職安全員。項目經理和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為第一和主要負責人。
第十條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施工單位所轄工區(隊)應有兼職安全員。現場施工員要分管安全。工區(隊)負責人是本工區(隊)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分管安全的副職領導是主要負責人。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應建立保衛組織機構,設專人負責保衛工作,負責施工駐地和施工現場的治安工作,保證施工的正常進行。
第十二條參建單位要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人,做到安全職責明確。
第十三條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在建管處處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分析全線的安全生產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搞好安全生產的措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制度、辦法。
2、組織做好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并下發安全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單),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人和事給予糾正或處罰。
5、負責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上報。
第十四條各崗位人員安全責任制。
(一)建管處處長職責。
1、對建管處安全生產負主要領導責任。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在制定、實施生產計劃的同時,制定、實施安全生產計劃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建管處、各項目經理部要為安全檢查使用車輛提供便利。
3、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定期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防止重、特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發生。
4、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時,立即組織搶救,并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不得隱瞞不報。
5、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范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二)分管安全的建管處副處長職責。
1、對承朝高速公路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直接領導建管處安全領導小組的工作,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
2、結合承朝高速公路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全面落實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3、研究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傳達安全生產文件,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聽取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匯報,采取措施,解決存在的安全隱患。
4、組織并參加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將檢查情況書面匯報建管處處長。
5、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立即組織并參與搶救;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6、參加承朝高速公路范圍內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組織有關人員認真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三)總工程師職責。
1、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技術工作負責,在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必須審核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
2、組織并參加腳手架、排架(便橋)、井架、塔吊、纜索塔架、安全網、圍堰等臨時設施和爆破等特殊作業的檢查驗收工作,凡檢查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和爆破。
3、檢查、督促工程施工實施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要求。
4、解決施工中復雜工程(如上下交叉作業等)的安全技術問題,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辦法。
5、對因安全技術和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各科室職責。
1、辦公室全面負責建管處機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包括:辦公室、宿舍和食堂的防火、防盜、安全用電、衛生;車輛的防火、防盜、安全管理;流行性、傳染性疫病的防治;建管處安全臺帳的.建立和管理。
2、紀檢監察負責承朝高速建管處安全生產的宣傳工作。
3、工程科負責監督檢查各監理、施工單位日常的安全生產工作,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預案的落實情況,組織全線的安全生產檢查評比工作,對承包人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交流、推廣先進經驗,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4、地方科負責解決處理沿線百姓阻工及與施工單位發生的矛盾和沖突,維護施工秩序,營造施工環境。
5、合同科負責本科室各種檔案資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高管局與中標單位簽訂的安全生產合同的履約情況。
6、財務科負責本科室各種賬目資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負責現金的保管和防盜工作。
7、總工辦負責審查設計圖紙、各參建單位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第十五條建管處和各監理單位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十六條參建單位應當相互配合,確保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由參建單位按照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責任分工負責。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作業環境和勞動保護用品。購置勞動保護用品,必須保證質量,凡未經國家勞動監察部門檢驗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準購置和使用。
第十八條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機構必須對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和電氣產品、架設機具、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生產)組織設計和施工(生產)方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保障措施,編制施工安全緊急處理預案,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安全技術保障措施,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要以國家和建筑行業及交通系統頒布的"安全操作規程"為準則,報經駐地辦批準后逐條落實。
第二十條下達施工(生產)任務時,必須實行交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下達方與接受方須履行交接手續,以簽字為準,在交接手續不清的情況下開工,發生問題,應追究指揮者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施工現場的基礎工程、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和起重吊裝作業、垂直運輸作業、高空作業及臨時用電等,必須符合相應安全技術規范。對腳手架、排架(便橋)、井架、塔吊、纜索塔架、安全網、圍堰等臨時設施及挖孔樁,安裝完畢后,必須經施工單位總工、駐地辦監理組織驗收,凡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準投入使用;驗收情況要有記錄。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十八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松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公司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年的四大節日前對市場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來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電專項安全大檢查。
四、對市場內危險性較大的重點部位定期進行巡檢,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
五、定期進行市場巡查,對市場進行動態監管。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要在活動前和活動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做好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安排的其他檢查工作。
八、安全生產大檢查必須由領導帶隊,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參加,確保檢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開一次部門或班組以上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經理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三、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班組以上安全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四、班組每周召開一次班組安全工作例會,班組長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經營投入保障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的安全經營,公司每年支出專項資金,配備安全設施,加強安全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專項資金用于安全經營改造,專款專用,不準減少或挪為它用。
二、對于各項費用必須按照制度、預算和審批手續支出,并由財務部門申報,審批后方可實施。
三、安全設施資金投入范圍: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它與安全經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設備正常運行保障資金: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和維修,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經營專項費用用于其它安全技術事項:
1、安全經營宣傳、教育和培訓;
2、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3、其它保障安全經營的費用。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十九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下屬
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采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回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后,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并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夠引起人身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須列入管理對象:
6.1.1各類機械設備,手動、電動工具,電路、電力設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庫、倉庫等。
6.1.2易爆炸物,如鍋爐、壓力容器、火藥、炸藥等。
6.1.3強酸、強堿及亞硝酸鈉等有腐蝕、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
6.1.4與地面位置相差較大的作業如登高、高溫、熱蒸汽、超低溫物體等。
6.2重點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對存有危險作業部位(工段)、不安全狀態(因素)和國家、行業有規定的防范對象進行掛牌警示、作安全標志、劃重點防護區或安全警戒區,并建立重點部位檔案。
6.2.2重點防護區、警戒區內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a)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雜物、施工、攜帶火種。
b)在警戒區域附近實施明火作業或爆破作業前,必須通知安全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后才能進行。
c)機動車輛在警戒區域不得超速行駛與停留,人員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
d)警戒區域內,未經分管領導允許并由專門人員陪同不得到現場參觀。
6.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移動、摘除警示和安全標記。
6.3個人及設備的管理
6.3.1生產個人有接受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的義務。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二十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法律法規中有關磚廠安全生產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組織、責任、措施的全面落實。
2、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使安全管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專管成線、群管成網,做到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實現企業安全管理目標。
3、成立企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領導,制定和落實安全責任制,檢查、監督、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和推進安保體系建設。
4、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體系網絡,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經書面形式經責任人簽字確認后予以實施。
5、認真貫徹“采剝并舉,剝離先行,自上而下分臺階(層)開采”原則,杜絕“一面墻”、高陡邊坡和傘檐開采。
6、認真落實整改各級監管部門檢查的隱患。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二十一
一、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范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散文閱讀: )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后“三不放過”
1、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 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 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充足,完好齊全、擺放合理、定期保養;消防通道通暢,員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電管理:線路完好歸位;電器設施完好齊整、定期保養、負荷內使用;電工持證上崗。
3、用氣管理:管道完好歸位;氣瓶配備防震膠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氣庫設施齊全、值班記錄完整。
4、物料管理:歸類歸位擺放、標識清晰;危險品與易潮品有保護措施;現場無呆滯物料。
5、裝卸管理:不損傷產品或物料,不野蠻工作;機動叉車司機持證上崗、限制時速;裝卸設備專人保管。
6、危險工序操作管理:關鍵設備定期保養;沖壓人員佩帶耳塞、手套;焊接人員佩帶面具、眼鏡手套;噴粉人員佩帶防毒口罩、手套、絕緣鞋;打砂及清洗人員佩帶安全帽、眼鏡、手套、防塵口罩等;焊接沖壓人員定期培訓、持證上崗。
7、環境衛生管理:生產現場、辦公場所、走道樓梯干凈整潔,無衛生死角、無不明物品;玻璃門窗、休息桌椅、陳列設施定期擦拭、無灰塵覆蓋;墻角無蜘蛛網、地面無積水;廁所無異味。
8、防護管理:各類門、窗、護欄無損壞;天花、墻壁、地面、管道無裂縫、損壞或滲漏;各類勞動防護定期更新。
9、文明生產管理:私人物品歸位擺放;員工著裝、舉止遵守車間操作行為規范,不偷盜不禍害;無不明身份外來人員;節約用水用電;新員工入職進行安全知識培訓與考核;老員工則單數月進行培訓,雙月數進行測試。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二十二
第一條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范安全生產培訓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培訓質量,促進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培訓機構、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培訓(以下簡稱安全培訓)活動以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培訓的'部門對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培訓是指以提高安全監管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和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素質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前款所稱安全監管監察人員是指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從事安全監管監察、行政執法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和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是指從事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教師、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和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等。
第四條安全培訓工作實行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級實施、分類指導、教考分離的原則。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指導全國安全培訓工作,依法對全國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以下簡稱國家煤礦安監局)指導全國煤礦安全培訓工作,依法對全國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指導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培訓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培訓的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按照各自工作職責,依法對所轄區域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安全培訓機構從事安全培訓活動,必須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資質證書分三個等級。
一級資質證書,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審批、頒發;二級、三級資質證書,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頒發。設立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從事煤礦安全培訓活動的培訓機構二級、三級資質證書的審批、頒發。
第六條取得一級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承擔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煤礦安全監察人員,中央企業的總公司、總廠或者集團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安全培訓機構教師的培訓工作。
取得二級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承擔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省屬生產經營單位和中央企業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工作的人員,以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和三級安全培訓機構教師的培訓工作。
取得三級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承擔除中央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上一級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承擔下一級安全培訓機構的培訓工作。
安全培訓機構具備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條件的,可以承擔相應作業類別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七條安全培訓機構申請一級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能夠獨立或者經授權承擔法律責任,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500萬元以上;。
(二)有專職的管理人員;。
(六)安全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安全培訓機構申請二級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能夠獨立或者經授權承擔法律責任,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300萬元以上;。
(二)有專職的管理人員;。
(六)安全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安全培訓機構申請三級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能夠獨立或者經授權承擔法律責任,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100萬元以上;。
(二)有專職的管理人員;。
(六)安全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安全培訓機構申請承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的,除符合本辦法第七、八、九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二)具備相應作業類別的實際操作條件。
第十一條申請一級資質證書,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具備資質條件的申請人將安全培訓機構資質申請書、安全培訓機構設置批準文件或者企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和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材料,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進行初審。
(二)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工作,并將符合條件的申請材料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符合條件的,頒發相應的資質證書;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申請二、三級資質證書,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具備資質條件的申請人將安全培訓機構資質申請書、安全培訓機構設置批準文件或者企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和本辦法第八、九條規定的材料,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二)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符合條件的,頒發相應的資質證書,并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備案;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申請承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的,除按照本辦法第十一、十二條的規定提交相關材料外,還應當提交符合第十條規定的材料。
申請人整改問題所需的時間,不計算在本辦法第十一、十二條規定的時間內。
第十四條安全培訓機構的專職教師應當接受專門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執教。專職教師應當每年接受不少于40學時的繼續教育。
第十五條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不得出借、出租給其他機構或者個人。
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的,應當于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頒發證書的機構辦理延期手續。
第十六條對安全培訓機構的考核發證,不得收取費用。
第十七條安全培訓應當按照規定的安全培訓大綱進行。
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與非煤礦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及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制定。
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大綱由國家煤礦安監局組織制定。
除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企業以外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組織制定。
第十八條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定期組織優秀安全培訓教材的評選。
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優先使用優秀安全培訓教材。
第十九條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或者集團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省屬生產經營單位、所轄區域內中央企業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指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除中央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
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組織、指導和監督所轄區域內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和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培訓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
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培訓管理制度,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所需經費,對從業人員進行與其所從事崗位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應當對其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檔備查。
第二十一條下列從業人員應當由取得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
(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應當取得安全資格證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
(三)特種作業人員;。
(四)井工礦山企業的生產、技術、通風、機電、運輸、地測、調度等職能部門的負責人。
前款規定以外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培訓,或者委托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培訓內容和培訓時間,應當符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和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中央企業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發生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其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重新參加安全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對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應當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重新參加安全培訓。
第二十三條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實行師傅帶徒弟制度。
礦山新招的井下作業人員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新招的危險工藝操作崗位人員,除按照規定進行安全培訓外,還應當在有經驗的職工帶領下實習滿2個月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二十四條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招錄職業院校畢業生。
職業院校畢業生從事與所學專業相關的作業,可以免予參加初次培訓,實際操作培訓除外。
第二十五條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安全培訓工作制度和人員培訓檔案,落實安全培訓計劃。安全培訓相關情況,應當記錄備查。
第二十六條安全培訓機構從事安全培訓工作的收費,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應當按照行業自律標準或者指導性標準收費。
第二十七條國家鼓勵安全培訓機構和生產經營單位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安全培訓,包括遠程培訓。
第四章安全培訓的考核。
第二十八條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應當取得安全資格證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的考核,應當堅持教考分離、統一標準、統一題庫、分級負責的原則,分步推行有遠程視頻監視的計算機考試。
第二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及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考核標準,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制定。
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標準,由國家煤礦安監局制定。
除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企業以外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考核標準,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第三十條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考核;負責中央企業的總公司、總廠或者集團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的考核;負責省屬生產經營單位和中央企業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
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除中央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
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
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其他從業人員的考核,由生產經營單位按照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布的考核標準,自行組織考核。
第三十一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安全培訓的考核制度,建立考核管理檔案備查。
第三十二條接受安全培訓人員經考核合格的,由考核部門在考核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頒發相應的證書。
第三十三條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證;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上崗證;其他人員經培訓合格后,頒發培訓合格證。
第三十四條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證、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證、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操作證和上崗證的式樣,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規定。培訓合格證的式樣,由負責培訓考核的部門規定。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證、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證、安全資格證的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的,應當于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部門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特種作業操作證和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頒發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證,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第三十七條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的考核、發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八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加強對安全培訓工作的監督管理,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機構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定期統計分析本行政區域內安全培訓、考核、發證情況,并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第三十九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審查、頒發安全培訓機構的資質證書。對已經取得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評估檢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已經取得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名單,接受社會監督。
對安全培訓機構的年度評估檢查,應當征求生產經營單位和參加培訓人員對培訓質量的意見。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對安全培訓機構開展安全培訓活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按照資質許可范圍開展培訓的情況;。
(二)建立培訓管理制度和專兼職教師配備的情況;。
(三)執行培訓大綱、建立培訓檔案和培訓保障的情況;。
(四)培訓收費的情況;。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四十一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安全培訓制度、年度培訓計劃、安全培訓管理檔案的制定和實施的情況;。
(二)安全培訓經費投入和使用的情況;。
(三)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的情況;。
(四)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以及轉崗前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情況;。
(五)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情況;。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四十二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機構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行為,均有權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報告或者舉報。
接到舉報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并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進行核查和處理。
第四十三條監察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培訓工作監督管理職責情況實施監察。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安全培訓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安全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資質證書,并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資質許可的范圍開展培訓的;。
(二)未按照統一的培訓大綱組織教學培訓的;。
(三)專職教師未經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而從事安全培訓工作的;。
(四)未建立培訓檔案或者培訓檔案管理不規范的;。
(五)將安全培訓資質證書出借、出租給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的。
安全培訓機構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故意貶低、詆毀其他安全培訓機構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四十六條安全培訓機構評估檢查不合格繼續從事安全培訓活動的,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資質證書。
安全培訓機構未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培訓,生產經營單位和參加安全培訓的人員對其培訓質量意見較大的,給予警告,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資質證書。
第四十七條安全培訓機構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培訓機構資質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并自發現之日起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培訓機構資質。
第四十八條安全培訓機構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的,除撤銷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外,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自撤銷其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培訓機構資質。
第四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資格證或者特種作業操作證的,除撤銷其相關資格證外,處3000元以下的罰款,并自撤銷其相關資格證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資格證。
第五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相關人員未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由相應資質安全培訓機構培訓的;。
(二)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時間少于《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或者有關標準規定的;。
(四)相關人員未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重新參加安全培訓的。
第五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其他行為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203月1日起施行。月28日公布的《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令第20號)同時廢止。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3篇)篇二十三
為了保證營運車輛技術質量,防止事故發生,根據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此制度:
3.車輛重要部件或證件如有改動,應將改動情況報公司登記備案;
2.公司每季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1)車輛號牌齊全、清晰,安裝位置正確,無遮擋物;
(2)燈光、喇叭、雨刮器、觀后鏡等裝置齊全有效;
(3)發動機汽缸工作正常,無異響、漏油、漏水等現象;
(4)轉向裝置操作靈活,無過緊或過松現象,高速行駛時車輛不會出現跑偏或擺頭現象;
(5)制動系統良好,符合國家制動規范要求,前后四輪的定位準確;
(6)車輛各種線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輪胎保持良好,輪胎胎冠上的花紋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車標準。
3.公司操作部管理人員上路檢查車輛行駛情況時,在出示檢查證后,司機必須停車配合,如發現車輛狀況不佳的或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的,管理人員有對車輛進行停駛、回場檢查的權力。
1.關于車輛二級維護、季檢、年審。
(1)車輛每季進行一次二級維護,必須到有資質的維修廠進行維護;
(2)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后,駕駛員要將二級維護電子報備單交到公司備案。
(4)車輛每年進行綜合檢測年審一次。
2.按規定參加交警、運管部門組織的檢測、年檢、年審。
3.車輛每行駛5萬公里必須進行中修;
4.車輛每行駛10萬公里必須進行大修;
營運貨車日常檢驗是在駕駛對車輛實施日常維護基礎上的一項強制措施。日常維護是指駕駛員在行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按照標準和規范對車輛進行的安全檢視工作,日常檢驗是為保證日常維護落實到位而建立的檢驗制度。
(一)公司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交通部《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和福建省地方標準《汽車維護工藝規范》的規定,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同時建立貨車日常檢驗(日趟檢,下同)制度。
(二)公司營運貨車實施日常檢驗制度由公司總經理建立和監督落實,駕駛員負責實施。駕駛員在對貨車實施日常維護的同時,做好日常檢驗工作,并在《福建省營運車輛檢驗記錄本》(格式見附件)中做好日常檢驗記錄。
(三)公司營運貨車日常維護的項目應當嚴格按照福建省地方標準《汽車維護工藝規范》規定的項目和技術要求執行;日常檢驗的項目和技術要求按照下列內容執行。
1.轉向部分:橫(直)拉桿、轉向球銷、轉向節及臂應無損傷,球銷無松曠;各部件連接齊全完好,鎖止可靠,轉向靈活。
2.制動部分:行車制動系統工作正常,不得有漏油、漏氣現象,各連接銷齊全、完好、牢靠;駐車制動有效;氣、液壓儀表工作正常。
3.傳動部分:傳動軸、萬向節不得有松曠現象;各連接部位螺栓齊全、完好,緊固可靠。
4.車架、懸架部分:不得有斷裂和移位現象。
5.輪胎部分:不得有嚴重磨損、破裂和割傷;輪胎氣壓符合要求。
6.電氣部分:前照燈、前位燈、轉向燈、防霧燈、制動燈、后位燈、標志燈和危險警告燈安裝牢靠,完好有效,刮水器工作正常。
7.隨車安全設施部分:配備三角木,滅火器等完好有效。
(四)駕駛員在《福建省營運車輛檢驗記錄本》的檢驗記錄單上對檢驗情況做好記錄,簽名并簽注日期。未經日常檢驗或日常檢驗不合格的營運貨車,不得上路營運。
(五)操作主管必須落實營運貨車日常檢驗制度的執行情況,督促駕駛員做好日常檢驗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實施檢查(至少每月檢查一次),檢查人員應當在《福建省營運車輛檢驗記錄本》中做好檢查記錄、簽名并簽注日期。駕駛員應當隨車妥善保管《福建省營運車輛檢驗記錄本》,以備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