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作為一個商業實體,其主要目標是獲取利潤和增加股東價值。以下是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公司戰略規劃和執行案例,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啟示。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一
(一)提成(基本工資以當地最低工資為標準)。
1、月銷售任務20萬,100%達成者,個人按照10%提成,團隊按照0.5%進行獎勵。
2、月銷售任務達成80%—100%的個人,按照5%提成,團隊沒有獎勵。
3、月銷售任務達成50%—80%的個人,按照3%提成,團隊沒有獎勵。
4、月銷售任務達成0%—50%的個人,沒有提成。
(二)專業獎項。
2、新人獎。
3、三好銷售員。
對業務能力好,服務態度好,職業形象好的銷售員獎勵1000元。
4、專業服務大使。
服務態度好、熟練賬務相關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專業技巧,設立專業服務大使獎項。獎勵1000元。
5、合理化建議獎。
對項目、部門及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的設立合理化建議獎,獎金為1000元。
(三)其他獎勵。
1、各級主管做好員工職業、技術等培訓工作,培養達到上一層的職務能力或技術標準、同時可以代理該級別職務的,酌情獎勵。
2、見義勇為或搶救公司財產,使得公司財產、人員安全免受損失者,酌情獎勵。
3、公司不定期舉行節約增效專項評比,對節約材料、節省經營成本、銷售成本等費用成績突出者,一次獎勵100~1000元。車隊司機享有節油獎。
4、參加社會活動,為公司爭取到高級別的榮譽,獎勵100~1000元。
5、拾金不昧者酌情獎勵。
6、所有員工都擁有監督、檢舉他人(含上司)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權力與義務,公司將對有效監督、檢舉者酌情獎勵。
7、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酌情獎勵。
(一)行政違規處罰。
1、以下行為公司將予以警告處分。
(1)不愛護公物,未經辦公室允許隨意變更辦公區內家具或其他設施的使用部門或個人者,罰款50元。
(2)上班期間衣冠不整(敞懷、穿拖鞋或不拉鞋跟)、濃妝艷抹、穿著過于暴露,男士蓄長發或染色發,一經發現,首先勸說并限期整改,再次發現罰款50元。
(3)工作期間電話鈴響5聲無故不接者,一次罰款30元。
(4)員工使用公司電話撥出、接聽私話,發現一次罰款50元。
(5)管理人員、營銷人員手機無故不接聽或不開機者,一次罰款100元。
(6)工作期間大聲喧嘩、打鬧、隨地吐痰、亂扔雜物、垃圾、亂涂亂畫者,一次罰款50元。
(7)工作期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吃東西、聽音樂、睡覺、下棋、聚眾閑聊、打牌、看電視、上網聊天、打游戲、賭博、酗酒、抽煙、串崗聊天或進行工作以外的事情,財年內發現第一次罰款100元。
(8)代人出勤刷卡或登記、委托他人刷卡或登記等作弊行為,一個財年內一次違反一次者,雙方各罰款50元。
2、以下行為公司將予以記過處分,并做降薪處罰。
(1)未經主管領導批準擅自銷毀、丟棄業務資料者,根據資料的重要性,給予罰款50~200元;因保管不善而遺失業務資料者,根據業務資料的重要性,給予罰款20~100元。
(2)工作期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吃東西、聽音樂、睡覺、下棋、聚眾閑聊、打牌、看電視、上網聊天、打游戲、賭博、酗酒、抽煙、串崗聊天、嬉鬧、喧嘩或進行工作以外的事情,一個財年內發現第二次罰款200元。
(3)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影響工作的,第一次扣100元。
(4)工作態度消極或能動性差者。
(5)一月內2次不能按時完成分配的工作者。
(6)工作時間打架斗毆的,發現一次雙方各扣50元。
(7)下班時未能及時關閉門窗、切斷水電設備電源者,一次罰款50~200元,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
(8)違反公司用車規定、公車私用的,司機有權拒絕,否則司機一次罰款100~200元并與使用人承擔相關費用,使用人一次罰款200~400元。
(9)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沒能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對同仁惡意攻訐、刁難而制造事端者。
(10)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到損失者。
(11)曠工一次者。
(12)代人刷卡或登記、委托他人刷卡或登記等作弊行為,一個財年內有第二次違反者,雙方各罰款50元。
(13)虛假加班、虛假考勤等偽造出勤記錄內容的行為,一個財年內有第二次違反者,除扣發相應工資,各罰款50元。
(14)浪費公司資源,金額小于500元者(情節嚴重須照價賠償)。
3、以下行為,公司將予以辭退處分。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公司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2)違反公司保密制度,將公司技術資料、業務資料、財務資料、管理規定、制度等公司重要文件、商業機密泄露給他人或準備泄露的,發現一次罰款300~1000元;已泄漏的,除對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外,另予辭退;情節嚴重者,通過司法部門追究民事與刑事責任。
(3)薪資保密是公司的政策。員工未經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傳播有關自己或他人的薪金情況。違反此規定的員工將受到相應的警告處分,情節嚴重或因此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將導致被解雇。
(4)未經允許損毀、涂改合同、文件、資料或盜用公司印鑒、資料者,罰款200~1000元,同時公司予以辭退并通過司法部門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5)工作期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吃東西、聽音樂、睡覺、下棋、聚眾閑聊、打牌、看電視、上網聊天、打游戲、賭博、酗酒、抽煙、串崗聊天、嬉鬧、喧嘩或進行工作以外的事情,一個財年內發現第三次者,公司予以辭退。
(6)在倉庫和其他禁煙區內抽煙,發現第一次者。
(7)再次出現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影響工作的行為者。
(8)員工間上班時間打架斗毆的,影響嚴重或態度惡劣者,予以辭退。
(9)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拿回扣或欺詐、刁難客戶者,予以辭退,同時公司保留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10)任何人員不得以各種理由或借各種機會變相收取下屬單位或合作單位的賄賂。如私人活動需邀請合作單位參加,須報所屬部門主任與人力資源部主任共同批準,不得收取超出常規數額的禮金或超出常規價值的禮品。
(11)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在外從事第二職業者。
(12)向公司虛報假賬、做假報表者,予以辭退并追究相關責任。
(13)受政府判刑或受拘留處分者。
(14)偷竊同仁或公司財物者,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力。
(15)提供虛假資料和不實履歷者。
(16)據以請病假的病歷不實、偽造病假條,虛假請假者。
(17)肆意浪費公司資源,一財年內累計造成500元以上損失者。
(18)連續曠工5日或累計曠工三次者。
(19)一財年內記過三次及以上者。
(20)舉報不實,泄私憤,恐嚇、威脅或危害公司任何員工者。
(21)工作時間內干擾工作秩序、無理取鬧、制造員工間矛盾或傳播虛假負面言論者。
(22)阻撓、破壞公司改革進程、尋釁鬧事者。
(23)員工必須堅決遵守政府“計劃生育”法規,一旦發現有違反者,將被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24)其他相同程度的違紀行為。
2、業務違規處罰。
(1)明顯挑揀客戶、懈怠工作、服務缺乏熱情、不主動與客戶溝通者每次罰款50元。
(2)偽造或涂改客戶登記(公眾或個人登記本)、每次罰款200元。
(3)認購書或正式買賣合同簽錯者,每次扣罰200元。如造成經濟損失。則有簽字者自行承擔。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二
遲到:
上班遲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稱為遲到。遲到30分鐘以內,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遲到30分鐘以上,記曠工1次并扣當日薪資;月遲到達3次以上者(含3次),給于通報批評1次;月遲到達6次以上者(含6次),給予開除處理,公司不予任何補償。2.早退:下班早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稱為早退。早退30分鐘以內,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早退30分鐘以上,記曠工1次并扣當日薪資。月早退達三次以上者(含3次),給予通報批評一次;月早退達6次以上者(含6次),給予開除處理,公司不予任何補償。3.曠工:未經部門主管批準,無故不上班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者,事后無正當理由或是謊報、偽造證明以及以不正當手段騙取或于假期滿后未到崗的且未作說明的,均視為曠工。曠工以小時計,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算。曠工期間不計薪資,并扣罰曠工同等時間的兩倍薪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年累計曠工達五日者,予以解雇處理,一律不予發放補償費。
相關假期1.事假員工因有私人事務需請事假者,應事先填寫《請假單》,事假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三天,一年內累計不得超過18天。事假期間不計薪酬。
2.病假。
病假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病假超過1日者在銷假時需市級醫院(含市級以上醫院)以上證明及醫藥費用單據,無證明者以事假論處。病假一個月內累計不超過5天,一年內累計不超過30天;超過30天者,公司視其身體狀況,可考慮換崗,換崗后仍不能從事工作的,予以辭退處理。病假期間固定薪資一律折半發放。病假逾期者,可以事假抵充。
3.工傷假。
工傷假期間薪資按勞動保險有關規定計發幾本底資;如屬違章操作,責責任自負。工傷事故發生時,相關人員有責任立即通知行政部,以便公司作出處理,否則將有可能損失將來應得之福利。
4.婚假。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區外員工可根據路程遠近,假期予以適當增加天數,但需報總經理批準;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假日及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嫁期間基本底資照發,以結婚證為準。轉正之員工方可享受以上假期。
5.喪假。
員工本人的(祖)父母親、配偶或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祖)父母親過世,可享受帶薪(基本底資)喪假。喪假以天為計算單位,區內員工假期最多5天(3天喪假,2天路程假),區外員工可根據路程遠近,假期予以適當增加天數,但須報總經理批準;且不得斷續請假。6.產假/護理假產假以天為計算單位,假期為90天,難產者(剖腹產)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增加15天。女性員工達到公司有關規定,且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者,方可申請。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三
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員工,按不同事跡予以獎勵。獎勵分為表揚、嘉獎、立功、授予個人或集體榮譽稱號、晉級和給與物質獎勵。
1.對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生產)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3.嚴格開支,愛護公物,節約費用顯著成績者;
4.服務態度好,為公司獲得榮譽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準確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者;
6.為保護國家與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7.年終獎為全年總工資5%(當月有處罰及客戶投訴的才能享受)。
1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分鐘至5分鐘,按5元扣除。
2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5分鐘至10分鐘,按10元扣除。
3.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按20元扣除。
4上班與例會無故曠工按兩天底薪扣除。
5如在一年之內滿勤,公司將給予50元獎勵。
(1)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
(2)工作嚴重失職,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后果;
(3)惡意破壞公物或會員物品;
(4)道德敗壞;
(5)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
(6)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
(7)無理取鬧,嚴重影響公司和社會秩序;
(8)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刑事處分的。
1.每月評選一次優秀員工,符全以下條件員工均可參加:
(1)文明禮貌:言談親切、舉止大方、精神飽滿、著裝規范整潔。
(2)愛崗敬業:熱愛本職工作、任勞任怨、責任心強、服務熱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務好、不計時間報酬,兢兢業業工作,有協作精神。為了集體的利益,甚至犧牲個人利益。愛護公司財產,節約意識較強。
(3)遵章守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工作無失職、失誤記錄。
(4)團結友愛:尊敬領導、友愛同事(當面背后不講不利于團結友好的言語)。
5)有良好的團隊組織,在團隊中員工能互相學習、支持工作,經常開展寓教于樂的團隊活動,員工精神面貌良好。
員工在工作中無論與同事、領導發生糾紛,對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有不滿之處或對工作安排不滿,均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總經理投訴,但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不得提供偽證;
2.不得公開或私底下散布不滿情緒。
3.不得在事情得到調查解決之前,拒絕執行工作。
4.不得固執已見,強詞奪理,不服從仲裁。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四
1、累計獎懲:
懲罰:2次通報批評記為1次小過,2次小過記為1次大過,2次大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2次通報表揚記為1次小功,2次小功記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獎勵500元。
2、功過相抵: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予以撤銷處分的處理。一次通報表揚抵一次通報批評,一次記小功抵一次記小過,一次記大功抵一次記大過。
(一)行為規范類:
1、著裝儀表:
2、職業道德與操守
(二)管理操作類:
培訓會議管理
1、獎懲由相關部門填寫《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
2、《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由綜管部根據上報資料審核,按相關責權審批后執行,其中經濟獎勵和處罰結果交于財務部,由財務部在本月工資中予以執行。
3、在獎懲過程中,員工如認為受到不公平對待對獎懲結果感到不滿意可向人綜管部進行申訴。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五
行政獎懲:通報表揚、記小功、記大功。
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小過、記大過、解除勞動合同。
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游度假等。
經濟處罰:罰款等。
績效加分:在績效考核相關成績中予以加分。
績效減分:在績效考核相關成績中予以減分。
專項獎勵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異所進行的獎勵,包括年度優秀員工獎、年度優秀管理者獎、金點子獎、開源節流和其他特別獎勵等。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六
為了加強醫院的科學管理,保證各項工作目標的實現,全面完成各項任務,現根據醫院實際情況,制定院、科兩級獎懲制度。
一、總體要求。
醫院實行院長負責制,科室實行科主任負責制,全院各級各類人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操作規程辦事。做到層級管理清晰,責、權、利明確,醫院管理有章,醫療活動有序,嚴格考核,獎罰分明,使醫院逐步走向科學化、現代化管理的軌道。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主要采取查問看和暗訪、集中與分散、綜合與單項等辦法,并按各項工作的量化標準和主、客觀指標進行考核評定。
1、醫院接受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年終綜合目標管理、等級醫院復查考核,以及市政府及有關行政部門對醫院單項工作和指令性任務的考核。
2、醫院組織有關人員每季度對全院各科室(班組)的綜合情況考核一次,年未進行全年工作的總體考核;各職能處室按分管的工作不定期的對臨床各科室的單項工作進行考核。
3、各科室(班組)每月對本科室的工作及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完成任務情況進行考核。
三、考核內容。
1、國家有關衛生政策落實情況,上級下達的指令性任務完成情況。
2、醫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各級各類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情況。
3、醫護質量、服務流程方面情況。
4、醫療教學、醫療科研方面情況。
5、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指標完成情況。
6、財務與經濟管理方面的情況。
7、精神文明和行風建設情況。
8、醫院環境和愛國衛生情況。
9、醫院安全(包括醫療安全)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情況。
四、獎懲辦法。
1、院級領導在年度考核中,因貫徹執行國家衛生政策不力、指令性任務完成不好、綜合目標管理項目沒完成、管理不到位或不作為等情況,取消年終獎勵和個人精神文明獎,停發三至六個月的管理津貼。因管理不善,嚴重瀆職,給醫院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報上級部門給予處分。
2、科室負責人在醫院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如果綜合目標和單項任務沒有按有關要求達標、不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無故不參加醫院各種會議或不按要求貫徹執行的、不嚴于管理或獎懲不逗硬的、出現醫療事故的等情況,除按醫院有關規定落實獎懲外,取消科室班子的年終獎勵和申報精神文明科室資格,停發一至三個月管理津貼。因管理不善,嚴重瀆職,出現醫療責任事故,給予處分。
3、各級各類工作人員在科室每月的考核檢查中,如果沒有嚴格履行崗位職責、不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沒有完成各項任務指標、在工作中出現嚴重的差錯事故等情況,科室負責人按醫院和本科室的有關規定進行獎懲。如果情節惡劣、影響很壞、拒不改正,上報醫院進行處理,除下崗學習、自找崗位外,給予處份。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七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八
第一條為了保障工作秩序,嚴肅工作紀律,進一步規范考勤制度,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根據勞動人事部門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干部考勤是年度考核、評獎、晉升和推選先進工作者的重要依據,必須嚴肅對待,做到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第三條考勤對象:溫泉縣畜牧獸醫局、動物衛生監督所、草原監理所全體干部職工。
第四條各單位干部、職工采用考勤登記制度。
一、考勤由專人負責、每日記錄。各單位辦公室主任負責登記考勤,每月公布一次機關干部職工出勤情況,并報財務室執行。
二、局領導率先垂范,帶頭執行本局制定的機關考勤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無故不請假,有事外出事先向辦公室告知,領導之間要相互通氣。一般干部職工要堅守崗位,沒有特殊情況上班時間中途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外出辦事也要事先向辦公室說明事由,以便辦公室隨時掌握,方便聯系。
三、執行國家規定的機關上下班時間(下稱規定時間),即八小時工作制,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崗位等。
1、遲到:比規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規定下班時間早走(下鄉、出差除外)。
(女同志可晚到或提前15分鐘上下班,男同志一律按規定時間上下班。)。
第五條工作時間不得酗酒、睡覺、大聲喧嘩,不得玩游戲、上網,不得打牌、打麻將,影響工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或處罰。
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一般工作人員請假,半天假期由股室負責人審批,一天假期由分管領導審批;超過一天以上假期由局主要領導審批;中層以上干部請假,均由局主要領導審批。任何情況下請假均需書寫請假條(請病假的還需出示醫生診斷證明),并經辦公室主管領導、局長簽字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方可準假。請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我縣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七條出差。
干部職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派差單,說明外出事由,報銷出差費以派差單和考勤登記為依據。駕駛員出差實行實報實銷,其它干部下鄉無出差費。
第八條曠工。
目無組織紀律,未經領導同意,擅自離開崗位的作曠工處理。下列情況視為曠工:
一、遲到或早退3次視為曠工半天。
二、事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等未經批準擅自休息的。
三、持假證明休病假,經查證屬實的。
第九條處分。
對無故曠工影響工作者,按照國家公務員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曠工半天者,給予警告處分,并扣發1天工資;每曠工1天扣發2天的工資;全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者,扣除年終干部考核第13月獎勵工資,并實行待崗;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經局黨組會議研究,上報縣勞動人事局予以給予處理。
第十條本制度自20__年月日起執行,各站所可參照執行。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九
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種類、辦法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先進,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接受勞務派遣的工人以及試用期員工。
2.1對員工實施的獎罰均需填寫“獎罰單”,原則上由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填寫。其他人員如發現員工有涉及公司獎罰行為的,應與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況較為惡劣不變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審計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級或相關部門主管應經核實后,由員工的直接上級或由行政人事部開出獎罰單。
2.2獎罰單填寫后,根據公司組織構架規定的上下級關系及公司管理權限規定的程序,逐級審批,必要時人事部組織有關主管評議通過,由人事部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2.3凡涉及嘉獎、記功、批評、警告等獎罰均經部門經理和人事部經理審核,交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實施。
2.4凡涉及記大功、晉級及特殊獎勵或嚴重警告、辭退、開除、附加處罰(包括降職、降級、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經人事部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人事部實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質量管理的相關獎罰,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書面意見,由相關部門及上級主管會簽后報副總經理批準,由人事部實施。
2.6獎罰的書面報告和記錄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檔案和電腦系統。
3.1獎勵的原則。
公司對有突出表現和貢獻的員工予以獎勵。獎勵必須有事實依據,寧缺毋濫,嚴禁弄虛作假、伸手要獎、賄獎等丑惡行為,否則將嚴厲查處,相關人員將予以開除。
3.2獎勵的種類:
3.2.1嘉獎:對于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公司員工,將給予嘉獎。
a)拾獲貴重物品而不昧,值得表揚者;
b)發現職責外的問題,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避免公司損失者;
c)所在部門或團隊被評為公司優秀部門或團隊者;
d)對于原材料、工具等節約或廢物利用,細心維護公司設備等,有顯著節省成本成效者;
e)有其它突出成績者。
3.2.2記功:對于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將給予記功。
b)提案改善產品與加工方法、降低成本,或實施質量管理卓有成效者;
c)對于原材料節約或廢物利用,取得重大成效者;
d)有小創造發明、小改小革,經施行有顯著成效者;
i)其他有顯著績效者;
3.2.3記大功:對于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將給予記大功。
c)預防重大故障隱患或搶修工程提早完成,使生產顯著增加,成績卓著者;
d)在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作出顯著成績者;
f)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維護公司財產和利益,避免重大損失,事跡突出者;
g)其它維護公司重大利益,作出重大的功績者;
3.2.4.晉級:對于有下列表現的公司員工,可晉級。
c)在同一年度累計記大功兩次者;
d)按考核制度應予以晉級者;
則執行。另外,年度"優秀員工",在每個工作年度結束前,由人事部按相關規定組織評選。此外公司還可根據需要設勞動競賽或技能比武獎、創造發明獎、小改革獎、合理化建議獎等,并經審批具體公布獎勵辦法。
3.3獎勵的標準:
3.3.1嘉獎:一次性獎勵100元,同時公告表揚。
3.3.2記功:一次性獎勵300元,同時公告表揚。
3.3.3記大功:一次性獎勵600元,并由總經理簽署表彰證書,公告表揚。
3.3.4晉級:根據實際情況晉升1級-2級工資。
3.3.5其它獎勵:根據公司相關獎勵措施實施執行。
4.處罰的原則、種類、標準以及處罰的申述。
4.1.1公司本不愿處罰任何人,然而為了給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衛生及有序的環境,對個別員工影響工作秩序、損害大多數員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當行為必須進行嚴肅而又公正的處理,以保護大多數員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
4.1.2處罰指本公司對員工不服從管理、違反制度規范條例、損害多數員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響正常生產或工作秩序、違背道德等行為做出的處理。若員工行為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則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4.1.3處罰時將向被處罰的員工出示處罰單,注明事實情況、違反條款、處理意見。員工在處理單上簽字表示確認知曉處罰單內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絕簽字,并不影響處理單的生效。如員工因被處罰而采取不當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本規定所列事項,將比照所列事項或按相關制度法規進行進一步處理。
4.1.4處罰由相關負責人按制度規定填寫處罰單,由行政人事部在批準后執行。
4.1.5被處罰者有申訴權,但應按照下面規定的辦法進行申訴,不應影響工作和公司的正常運作。
4.2處罰的種類和標準。
處罰包括行政扣分、通報批評、書面警告、辭退等,根據情節和性質,可以同時處以降薪、降職、調崗、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2.1行政扣分。
根據《消防和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及條例、《考勤管理制度》、車間管理制度、設備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有違反的按制度給與行政扣分。
4.2.2通報批評。
如員工有發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通報批評的同時扣行政分3分的處罰:
a)違反公司制度規定且情節較為嚴重的,或按制度規定應予以通報批評的;
b)對生產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響的;
c)不服從管理或公司要求,影響工作/生產進度或造成一定損失的;
d)違反制度或規范,或不認真負責,造成一定損失的;
e)因不當行為造成一定不良影響的;
4.2.3警告。
如員工有發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書面警告并通報批評,同時扣行政分5分。
a)違反公司制度規定、情節較為嚴重且不聽勸告者,或按制度應予以警告的;
b)影響生產或工作秩序且不聽勸告的,或對生產/工作秩序造成較大影響的;
c)非故意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d)有較嚴重的違背道德、職業素養行為,造成較嚴重的不良影響或潛在損失的;
e)非故意對大多數員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較大損害的;
4.2.4辭退。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即構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予以立即辭退,情節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處理。被辭退者自處罰當月起不再享受所有獎金和績效工資,勞動合同解除手續由人事部辦理。
a)當月行政扣分達,或累計有2個月行政扣分達或本年度行政扣分累計達x次者;
b)年度累計被通報批評達三次者;
c)年度累計被書面警告達兩次者;
d)直接觸犯“辭退”條款者;
e)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f)有任何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吸毒或偷盜行為的;
i)對公司員工或顧客進行誣告、誹謗、侮辱、暴-力威脅、毆打,造成惡劣影響的;
j)非法集會、煽動怠工或罷工、聚眾鬧-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壞生產或工作秩序;
m)營私舞弊,收受賄賂、挪用或貪污公司財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n)打探議論薪資或獎金,造成工作或生產秩序受到嚴重影響者;
o)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
p)未經公司授權或超越公司授權的范圍,私自對外簽訂合約;
q)未經甲方許可在其他企業或單位兼職(無論是上班時間還是業余時間),或同時為其他單位服務、賺取傭金等報酬的。
s)損毀、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據、財務票據或賬簿上弄虛作假者;
t)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感情,情節嚴重;
u)有拉幫結派、任人為親、打擊報復等任何的行為者;
x)在工廠“嚴禁煙火”處抽煙者;
y)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自己經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業務者;
z)以明顯高于市場的價格采購商品,或從關系單位采購不合格商品;
aa)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ab)離職時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有嚴重影響公司業務的行為;
ac)其它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節嚴重者。
4.2.5附加處罰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處罰時,可視情節輕重對其同時進行降薪、降職、調崗、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2.6.其它處罰。
如安全責任事故、質量責任事故、5s管理處罰等,根據相關制度執行。
4.3處罰申訴。
4.3.1處罰公布前需告知受處罰者本人,允許其陳述和申辯。
4.3.2員工對處罰不服,可向直接上級主管或人事部申訴;對直接上級或人事部的答復不滿意,可向審計部申訴,相關部門在收到申訴請求3個工作日內應當給與答復。
5.1獎勵辦法。
5.1.1員工如獲嘉獎、記功獎勵,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揚,獎金隨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5.1.3員工如獲晉級獎勵,由人事部辦理晉級手續后執行。
5.2處罰辦法。
5.2.2其他非記件制員工的行政扣分,視同月度績效考核的扣分,按照公司績效考核制度來執行。
5.2.3其他各類處罰:其它各類處罰(如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等)由行政人事部按相關規定處理。
6.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經公司工會討論通過后公布。
6.2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及工會負責共同解釋,非經公司工會討論決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
6.3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十
為強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為輔,獎懲與個人利益掛鉤的原則,確保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常規獎懲管理
第一條:獎懲原則:公司獎懲制度本著“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獎罰結合”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二條:獎懲方式
1、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精神獎勵(給予一定榮譽)和現金獎勵。
2、懲罰方式:行政處分和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第三條:獎懲種類和標準
1、獎勵種類:獎懲按等級大小分為不同的種類。獎勵有嘉獎、記功、記大功三種:懲罰有警告、記過、記大過三種。
2、獎懲標準;嘉獎一次發給獎金100元,記功一次500元,記大功一次1000元。與之相對,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記過一次扣薪500元,記大過一次扣薪1000元。
3、兩個嘉獎相當于一個記功,兩個記功相當于一個記大功;一年內被記三個大功者,公司給予破格晉升3級工資。
4、兩個警告相當于一個記過,兩個記過相當于一個記大過;若一年內被記三個大過者,予以開除。
5、功過可以相抵。
6、員工必須服從領導工作安排,領導交辦的工作,督辦第一次未辦的,記警告一次;督辦第二次未辦的,記過一次;督辦第三次未辦的,記大過一次。
7、員工出現100元以上罰款時,直接上級同時被罰(被罰金額為員工罰款金額的50%)。按規定,公司對有下列表現的員工給予獎勵:
1、嘉獎
(1)完成本部門計劃指標,產生良好經濟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并取得良好經濟和社會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思想進步,團結互助,事跡突出者。
(4)維護公司各項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總經理認為應給與獎勵的。
2、記功
(1)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的。
(2)工作有較大影響,工作績效比較突出者。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學校思想工作,深入推進“人才強校”主戰略,增強教職工“立德樹人、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榮譽感,開創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務國家創新驅動戰略和上海科創中心建設,形成持續激發人才內生發展動力和創新活力的制度環境,激勵廣教職工為學校早日建成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學的奮斗目標做出貢獻,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全校教職工應當弘揚核心價值觀,傳承交精神,堅持教書和育人相統一、言傳和身教相統一、潛心問道和關注社會相統一、學術自由和學術規范相統一,堅守崇尚精品、嚴謹治學、注重誠信、講求責任的學術品格和優良師風,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
第三條學校對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與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做出突出貢獻的教職工集體或個人,依據本辦法給予獎勵。
第四條教職工獎勵堅持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堅持及時獎勵與定期獎勵相結合,按照獎勵規定的條件、種類、標準、權限和程序進行。
第五條教職工集體或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積極承擔人才培養任務,在教書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貢獻的;
(二)努力開展科研工作,在服務國家重需求或引領世界學術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
(四)為學校發展提供堅實保障與支撐,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貢獻,應該予以獎勵的。
第六條學校對教職工的獎勵分為:通報表揚、授予榮譽稱號等,對做出重貢獻的教職工予以重獎。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可以發給一次性獎金。上級部門及社會團體設獎,相關部門按獎項要求推薦上報。
第七條校級獎勵項目包括以下四類:
(一)教書育人獎。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樹人、教書育人”一線的教學科研并重、教學為主、專職教學、思政等教師,表彰師德高尚、學高為師、身正為范、樂疆教、深受廣學生愛戴、在推動人才培養“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領作用的優秀教師。
(二)科研成果獎。主要面向教學科研并重、科研為主、專職科研等團隊及個人,表彰其在學術研究、服務國家重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貢獻。
(三)管理服務獎。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務、支撐、教輔等崗位教職工,表彰其立足本職崗位,在服務學校發展穩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貢獻。
(四)其他專項類獎。面向在其他領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貢獻的教職工,如“優秀員”、“三八紅旗手”等獎項。
第八條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提名獎五個等第。
第九條學校黨教師工作員會全面負責校級獎勵體系建設,統籌校級獎勵的立項、評審、頒獎等環節,黨教師工作部負責具體實施,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參與獎勵的設立和評選等工作。
第十條由學校黨教師工作部牽頭,教務處、研究生院、學生工作指導員會和教學發展中心等參與,制定“教書育人獎”評選實施辦法;由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文科建設處牽頭制定“科研成果獎”評選實施辦法;由人力資源處牽頭制定“管理服務獎”評選實施辦法;由黨教師工作員會授權的相關部門負責其他專項類獎的評選實施辦法。
第十一條評選實施辦法經過黨教師工作員會審定通過后正式生效,并根據評選辦法設置財務專項經費。評選程序由相關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第十二條學校原則上不再另行設立其他校級獎項。因工作需要確實需要新設校級獎項的,相關部門可參照本辦法精神,提出獎勵方式建議及方案,經過學校黨教師工作員會審批通過后實施。
第十三條校級獎勵的評選,一般由獎勵實施部門依照評獎辦法發起,尊重二級單位的推薦意見。按照各獎項實施辦法的程序和標準(條件)進行推薦、申報、評選或認定;由牽頭部門將各獎項的初步名單提交學校黨教師工作員會初審,上報學校黨常會審議通過后,將擬獲獎人選在全校范圍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形成最終獲獎名單。
第十四條對獲得校級獎勵的教職工集體或個人,在教師節會宣布獎勵決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應當隆重、節儉,積極倡導教書育人、科研創新、愛崗敬業、奮發向上的良好氛圍。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黨教師工作員會按規定程序撤銷獎勵:
(一)弄虛作假或違獎勵程序,騙取獎勵的;
(二)獲獎集體或獲獎個人的核心成員有違道德品質或學術不端行為的;
(三)有法律、法規規定或其它應當撤銷獎勵的情形的。
第十六條要發揮獎勵政策的導向和激勵作用,注重獎勵結果的饋和應用,獎勵結果將作為教職工專業技術職務、職級晉升、長聘體系與榮譽體系評聘、個人職業發展等方面的重要條件和依據。
第十七條本辦法適用于全體在校工作的教職工(含醫學院)。
第十八條各院(系)設立的院(系)獎勵或新增的專項獎,應符合本辦法精神。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教代會聯席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學校授權黨教師工作部負責解釋。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十二
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鞭策落后,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種類。
口頭表揚、加分獎勵(一分等同現金五元)、通報表揚、嘉獎(同時獎勵現金300元和獎分60分)、記大功(同時獎勵現金500元和獎分100分)、晉薪晉級。
獎勵辦法:
7、上述條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積極意義的情形,經調查屬實,公司將視情況給予靈活獎勵(方法有加分、獎勵現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學習等)。
二、處罰種類。
口頭警告、罰款、扣分罰款、停崗、降級處理、辭退、追責。
處罰辦法:
a、考勤類。
3、曠工:未經直接上司批準沒來公司上崗,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記曠工,曠工一次計紀律單一張,扣四十分,月累計兩次或連續兩天曠工計自動離職。
7、請假程序:首先到部門主管處申請,待同意后填寫相應假單,按標準簽名后,帶齊相應單據交由人事部簽名備檔,拿回一聯交由直屬上司做考勤記錄。要交罰款的需將罰款交至收銀臺后拿回一聯交由直屬上司備檔。
10、追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或國家法律法規者,給公司或顧客造成一定或嚴重損失者,公司將立即辭退此員工并有追究其責任的權利或扭送至公安機關的權利。
b、罰單類型。
因管理需要,現將樓面部罰單分兩類,為罰款單和紀律單。
2、紀律單:違反公司各種行為規范或各項規章制度,主要以記過為重點,兼以罰款扣分,月累計三張紀律單將視其平時行為表現處以停崗停薪七天至辭退處理,月統計部門內紀律分最低者將給予直接辭退(紀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幣,紀律單與積分同時進行)。
三、附則。
1、本制度由國畜人力資源部制訂、解釋,并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執行。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3、本制度凡有與國家法令、法規有抵觸之處,按國家法律執行。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工程建設進度管理,確保各項目能保質保量地按計劃完成工程任務,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公司所有項目均應執行本辦法。
第二章工程進度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公司工程技術部在總經理、總工程師及分管領導的指導下,負責工程進度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合同條款及公司與項目部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制訂各項目總體進度計劃、年進度計劃,對各項目各階段的施工進度進行檢查、考評、督促。
2、完善競爭、激勵機制,制訂進度獎罰制度,通過對工程全面檢查評比,獎勵先進,處罰落后。對施工進度嚴重滯后的項目,公司采取更換項目經理等強硬措施。
第四條項目部應根據公司總工辦下達的階段任務進行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的責任人、施工段落、施工部位、施工隊伍、施工時間。
第三章工程進度管理。
第五條各項目部必須按照以下要求,認真做好施工進度的各種保證措施,從而保證按計劃完成施工任務:
1、認真做好工程的統籌、計劃工作,科學組織,合理安排,編制施工進度計劃,繪出總體計劃網絡圖、橫道圖,優化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進度。
2、根據公司下達的年度進度計劃要求,分別編制季、月、旬施工進度計劃,并上報總工辦及分管領導審批。以在實施中對照檢查,指導施工,完善管理,促進工程進度。
3、根據工程進度計劃,制訂勞動力、材料、機械設備、資金等各種資源保證措施,科學組織,均衡生產,確保計劃任務按期完成。
4、加強合同管理,及時計量,確保施工足額用款的需要,為工程施工提供資金保障。
5、用現代科學手段管理,運用網絡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種臺帳數據庫。用電腦分析、處理工程數據,以便正確決策。
6、密切加強同地方政府、監理、施工單位的聯系,為工程順利進行創造良好的外部氛圍。
7、在雨季或遇到洪水等惡劣氣候條件時,采取調整分項工程施工等措施,力爭將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
第六條總工辦隨時對項目部以上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并將其作為進度管理的一項常規工作。如果發現有落實不到位的現象,應以書面要求限期整改。
第七條各項目部及時向公司總工辦上報工程進度統計旬報、月報、年報,公司工程技術部進行核查、備案。工程進度統計報表要以科學的態度認真填寫,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第八條凡未完成旬報、月度、年度(包括調整)施工進度計劃的項目部均需進行專題“進度情況分析”,“進度情況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
1、未完成進度計劃的主要工程項目和工程數量。
2、未完成進度計劃的主要原因。
3、能否保證合同工期。
4、趕上某個階段施工進度計劃的具體時間和實現這一目標計劃的保證措施。
第四章獎懲辦法。
第九條施工中公司將按照相關目標任務及獎懲辦法的文件規定進行考核評比,通過獎勵先進、處罰落后、抓兩頭、帶中間來促進工程的圓滿完成,獎懲6個月兌現,具體辦法參照相關文件分別執行。
第十條為促進度、保質量,要求項目部內部要積極開展勞動競賽活動,采取樹典型、立樣板、學先進、促后進,以及“比、學、趕、幫”等措施,來保證工程質量創優和工期目標的實現。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總工辦負責解釋、修訂。
第十二條公司下屬各項目部遵照本辦法制訂相應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總經理批準后頒布實施。自頒布之日起,其他同類條款同時廢止。
工程進度獎懲辦法。
1、嚴格按照甲方、合同條款和項目部的計劃工期完成施工任務,未按期完成的要進行經濟處罰,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
2、周進度每延期一天予以500元的處罰,月進度每延期一天予以1000元的處罰,季進度每延期一天按照2000元予以處罰,年度進度每延期一天按照5000元予以處罰,總進度每延期一天按照10000元予以處罰。
3、周進度每提前一天按照300元進行獎勵,月進度每天提前一天按照500元進行獎勵,季進度每提前一天按照1000元進行獎勵,年度進度每提前一天按照2000元予以獎勵,總進度每提前一天按照5000元進行獎勵。
4、工程所需材料,各施工單位必須在三天前報到項目部,否則由此造成工期的延誤由各自承擔。
5、由甲方或其他不可抵抗的因素造成無法完成進度的則不予以處罰。
6、施工單位的每個控制點(各施工單位在施工網絡圖中的相應控制點)每推遲1天罰款1000~2000元,關鍵控制點每推遲1天罰款20000元(合同中進度考核款不足20000元的按20000元扣罰)。施工單位不服從項目部協調,而影響其他施工隊伍施工進度者,每次罰款2000元。施工單位每周六、每月25日前不報周、月工程進度計劃及本周、月完成工程量報表者罰款5000元。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十四
×××項目采用項目管理模式進行建設,由×××有限公司為水岸蓮華項目提供建設全過程項目管理服務,根據項目管理合同約定,由×××行使與之相關的所有合同中發包人的職責、權利和義務。
一、目的。
為了強化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進度的管理,規范施工現場,確保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及《水岸蓮華項目一期一標段施工合同》、《水岸蓮華項目一期二標段施工合同》等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規,結合施工現場現階段管理工作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項目施工現場全過程管理,對×××項目建設中所有施工工程及其承包人(含與發包人有合同關系的專業分包人)均有約束效力。
2、本制度為施工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關于施工合同履約過程中的獎懲均按本制度執行。
三、違約責任的劃分。
(一)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書面警告。每次承包人應當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00元。
2、限期改正。每次承包人應當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2000元。
3、一般違約責任。每次承包人應當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000元;若承包人再犯性質相同的違約行為,第2次15000元,3次或以上20000元/次。
4、嚴重違約責任。每次承包人應當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20萬元。
5、部分解除合同。當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符合解除部分合同的條件時,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解除部分合同的通知。
6、解除合同。當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符合解除全部合同的條件時,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解除全部合同的通知。
7、賠償損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經濟損失的,承包人應向發包人賠償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但不超過承包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應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二)違約情形的認定:
1、書面警告。以下事實,一經發現,由監理工程師每次按“書面警告”對承包人進行處罰,并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追加處罰:
(1)存在安全隱患經提醒后未立即整改的;
(2)未按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符合要求月(周)進度計劃的;
(3)承包人公開拒絕或變相拒不執行的發包人或監理指令的。
2、限期改正。以下事實,一經發現,由監理工程師每次按“限期改正”對承包人追究違約責任,并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追加處罰:
(1)未按現場管理制度或相關規范執行,施工程序執行或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2)因現場安全或施工質量問題導致質(安)監部門下發整改通知單的(視情節輕重);
(4)經發包人及監理考評小組考評不合格的(按每項不合格記一次限期改正)。
3、一般違約責任:以下事實,一經發現,由監理工程師每次按“一般違約責任”對承包人追究違約責任,并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追加處罰:
(2)因現場安全或施工質量問題導致質(安)監部門下發整改通知單的(視情節輕重);
(4)承包人承諾的施工機械設備未能按期到場工作的。
4、三次限期改正責任相當于一次一般違約責任;三次一般違約責任相當于一次嚴重違約責任;累計三次嚴重違約責任,發包人有權單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四、其他違約責任。
1、工程質量違約:
(1)因分項工程驗收未一次性合格的,每次處以違約金1萬元;因分部工程驗收未一次性合格的,每次處以違約金3萬元;因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未一次性合格的,每次處以違約金10萬元;經整改仍未合格的將上述雙倍金額累加處罰。整體竣工未合格的將對承包人處以合同總價3%的違約金。
(2)質量上未獲得雙方約定的省優獎項,按合同價款的1%對承包人進行處罰。
2、安全文明施工違約:
(1)進入施工現場未戴安全帽,一經發現對承包人處以50元/人違約金;
(2)施工過程中出現違反文明施工或環境衛生保護的情況,根據監理工程師的處罰通知,按500元―5000元/次處以違約金。
3、工期進度違約:
(1)承包人應于每日工作結束之際將當日施工進展情況和第二天施工計劃報監理、工程部進行溝通,不按此規定執行的則每次對承包人按200元/次追究違約責任。
(2)周計劃未完成的,將按每個未完成的分項工程(或子分部工程)施工節點對承包人處以1000元/個的違約金,若當月整個月進度計劃如期完成,則可免除承包人該月周計劃未完成的違約賠償,跨月不免除。
(3)月計劃未完成的,將按月進度延誤時間與計劃時間對比情況,對承包人處以1萬元/天的違約金,若下月度進度按計劃按期完成,則可免除本月進度延誤違約金,隔月不予免除。
(4)重要節點工期(分部工程)未按計劃完成,將按每個未完成的分部工程節點工期對承包人處以5000元/天的違約金,若該單位工程按計劃完工,則可免除該單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節點工期違約金;重要節點工期(單位工程)未按計劃完成的,將按每個未完成的單位工程節點工期對承包人處以10000元/天的違約金。
(5)總進度計劃未完成者,按累加額處罰,從結算尾款中扣除,即:延誤1天處罰1萬元、延誤2天處罰3萬元(第一天的1萬加第二天的2萬元)、延誤3天處罰6萬元(第一天的1萬加第二天的2萬元加第三天的3萬元),如此類推(因發包人造成工期延誤的除外)。
(6)總工期未完成、重要節點工期、月進度未完成、周進度未完成及其他違約均實行累加并行處罰,進度違約處罰不代表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承包人應當采取合理有效的趕工措施予以消化。
(7)工期違約金最高限額為工程合同價款的3%。如因承包人延誤工。
期原因導致發包人延期交房的,則購房戶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發包人賠償的,在發包人實際已經完成賠付,且賠付金額超過了本條約定的3%最高限額的前提下,對超過部分,承包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8)如因總承包人原因造成節點工期延誤超過節點工序計劃工期的50%時,發包人有權采取“緊急切割法”將剩余部分工程或剩余全部工程委托給其他承包人進行施工;承包方應先行退場,如雙方對已完成的工程量有爭議的,按本合同約定的解決方式確定。
五、獎勵。
1、發包人及監理對承包人施工班組進行管理的,如當月整體均按期完工且質量符合驗收規范要求合格的,對于周進度按計劃完成的排名前1―3名的班組獎勵1000―5000元。
2、承包人連續3個月按計劃提前完工的(整體均明顯提前于發包人批準的工程總進度計劃表),經發包人研究確認后,將獎勵承包人1萬元―5萬元。
3、承包人總進度(按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提前1周以上竣工完成移交的,將對承包人按10萬元/周進行獎勵。
4、發包人不定期的組織監理對各承包人進行一次質量、安全、進度綜合或評比,評比分為三個檔次(優良、合格、不合格),對評比整體獲達優良標準的承包人獎勵5000元。
5、因承包人質量、安全、進度方面管理、執行到位,受到上級領導表揚或石化團購組委會書面好評的,將對承包人獎勵5000―10000元。
6、承包人提前發現設計或現場實際的問題,避免了發包人重大經濟損失的,或主動提出而經批準采用新技術、新工藝等措施及方法而有效降低造價,為發包人節約了大量建設資金的,將對承包人獎勵1萬元―5萬元。
五、獎罰程序。
1、日常施工管理工程中,一般由監理對承包人施工過程的違約進行日常記錄,通過下達《違約處罰通知單》對其違約事項對承包人予以書面通告,按制度對其進行處罰,同時抄報發包人。
2、發包人將按定期(如按月或遇重大事情)對承包人的違約情況進行索賠,通過下達《違約索賠通知書》對其違約事項進行追究違約索賠,并根據情節輕重將此通知書傳至承包人總公司。
3、承包人違約須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時,發包人有權從下一次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不得有異議。如在當期工程款不足以抵扣,可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此部分金額可用于對承包人的獎勵。并可根據承包人整改情況及后續表現,由承包人書面提出申請,提交發包人討論,視情況部分或者返回承包人。
4、承包人在接到處罰通知書或索賠單后要針對違約事項積極整改,對拒不整改或不認真整改的將按本辦法相關條款加倍處罰。
六、本制度之發出之日起開始執行。
附件:1、《工程獎勵通知單》。
2、《違約處罰通知單》。
3、《違約索賠通知單》。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十五
為在公司樹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秩序,使各項管理井然有序,獎懲制度規范透明,特制定本獎懲規定。
為引導員工努力工作,為公司發展盡心盡職,公司獎勵分為以下幾種:
1.特別嘉獎,1次性獎勵100元—200元;
2.年終嘉獎,1次性獎勵500元—20xx元;
3.改善提案獎,月度20元—500元;
4.加薪或晉級,在原有工資級別上晉升一級工資,或提升一級職務。
1.積極維護公司安全或利益,確有實際功績者;
2.利用業余時間學習與本職工作相關知識,并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或資格證書者;
5.具有其它重大功績,足以為其他人員樹立模范表率者;
6.在生產過程中及時發現并制止了因工作失誤、大意發生的批量質量問題事故者;
1.對于生產技術、生產工藝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善提案,并被采納且取得成效者;
3.對作業方法所做的改善提案足以節約人力、物力、財力或材料者;
4.對設備、治具、工具的改善提案可以獲得重大經濟效益者;
5.對環境作業的改善有明顯效果者。
注:詳情請參照《改善提案管理規定》。
1.一年之中獲得二次以上特別嘉獎者;
2.具有其它重大功績,足以為他人員樹立模范表率者;
3.改善提案年度獲得金、銀、銅獎的提案小組。
1.在技術、管理方面為公司利潤大幅創收或節約成本做出顯著成績者;
2.對公司經營目標完成、經營效益的提高,成效卓著者;
3.有研究發明創造,對公司發展起到重要作用者;
4.具有其他特殊貢獻者。
1.警告,并處以1次性罰款10—50元,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第一次處罰10—30元,第二次處罰40—50元:
2.記大過,并處以1次性罰款60—200元,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第一次處罰60—100元,第二次處罰100—200元:
3.降級降薪,有職務者予以降一級職務或免職,無職務者降一級基本工資;
4.辭退、除名、解聘,并可根據違紀程度以及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處以賠償相應的損失款項。
3、造成50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處以當事人經濟損失的15%的賠償,直接上司根據損失情況予以降級、降工資或開除等處罰。
備注:
1、重大損失指一次造成的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上(含20xx元);
2、如當事人無法查清時,對相關部門的班長(含)以下全體人員處以經濟損失的2%的罰款,系長以上人員處以經濟損失的4%的罰款。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干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2.接打私人電話、復印或打印私人資料者;
3.因本人疏忽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礙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規定者;
5.指定受訓而無故不參加培訓者;
6.損壞公物、浪費資源,但情節輕微者;
7.不遵守廠區出入規定,拒絕保安詢問檢查者;
8.不按規定著裝、不佩帶廠牌或上崗證者;
9.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破壞環境衛生者。
1.無正當理由未如期完成工作任務者;
2.因工作馬虎導致機器設備、儀器、車輛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壞或傷及他人者;
3.在工作時間睡覺者;
4.上班時間喝酒或酒后上班造成工作出現失誤者;
5.二次不遵從上司合理指揮者;
6.違反安全、衛生規章制度,但未造成安全事故者;
7.品行不端、缺乏禮貌、辱罵他人者;
8.不遵守食堂秩序及環境衛生者;
9.累計處以警告達三次者。
1.累計三次以上(不含)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警告后仍不改正者;
2.擅離職守,造成生產事故,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者;
3.擾亂公司生產或秩序者;
4.擅自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廠區者;
5.累計記大過三次者以上者(含)。
并終止雙方勞動關系:
1.違反安全生產規定措施或擅自更改工作方法,致使公司生產經營遭受重大損失者;
2.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
3.工作、服務態度惡劣,損害客戶利益者;
4.故意損壞機器、工具、原料、產品及公司其他物品者;
6.使用武力或兇器威脅恫嚇他人、或實施暴力行兇者;
7.侵占公司財物、營私舞弊利用職權收受賄賂者;
8.泄露公司商務機密者;
9.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處分或判刑者;
10.在公司(含集體宿舍)賭博、酗酒滋事、打架斗毆、留宿異性者;
11.其它從事違法活動給公司帶來負面影響的。
備注:違反公司宿舍規定者參照《宿舍管理規定》條款執行獎懲。
后實施。獎懲批準權限為:
1.警告——課長——所屬部長——管理部長復核。
2.特別嘉獎、記大過——所屬部長——管理部長復核。
3.加薪、晉級、辭退、解聘、除名——所屬部長——管理部部長——總經理。
1.所有發現有獎勵行為或違規行為人員的部門有權提出申請,并填寫《員工獎懲呈報表》逐級上報,然后由用人部門、管理部進行調查處理。
2.獎懲細則申報執行流程圖:
1.員工對所受獎懲存異議者,應于獎懲決定后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管理部提請復議,并陳述理由,管理部在六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申訴后之核定由總經理簽發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
2.針對比較有爭議性問題,如有必要,經總經理許可,可以成立由當事人所屬部門和管理部人員聯合成立臨時賞罰會議,最后由總經理進行核定。
1.公司員工必須本著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嚴格執行本規定,做到當獎者獎、當罰者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