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靈活確定,但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在下面提供的勞動合同范文中,你可以找到適合不同行業和崗位的合同樣本。
實用超過歲簽訂的勞動合同大全(17篇)篇一
近日,記者從本市多家中基層人民法院了解到:勞動爭議案件已經成為上升幅度最大的民事案件之一。法院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中發現,一些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勞動者,因為沒有與被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是簽訂的勞動合同條款對自己不利,而在發生勞動爭議案件之后,處于被動地位。記者在對審理過多起勞動爭議案件的大興區人民法院蔡繼征法官的采訪中,蔡法官根據自己多年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經驗,提出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的六大注意事項。
蔡法官說,勞動合同是約束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行為以及處理今后糾紛的重要法律依據,勞動合同的每個環節,都需要勞動者有一定的法律常識,所以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法律可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據蔡法官介紹,我國有關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很多,其中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最為全面,是規定勞動關系的主要法律。此外,有關勞動合同的法規主要有《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等。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首先簽訂合同的程序應符合法律規定,并且應當用書面的形式予以確認,合同至少應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求職者應妥善保管自己的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的內容上,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具備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條件,包括:用人單位應是依法成立的勞動組織,能夠依法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保護條件,并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等。
勞動合同主要應包含下列內容:1.勞動合同期限;2.工作內容;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4.勞動報酬;5.勞動紀律;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要仔細閱讀關于相關崗位的工作說明書、崗位責任制、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績效考核制度、勞動合同管理細則和有關規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數。
勞動合同的簽訂,涉及諸多法律方面的專業知識,勞動者由于自身條件的限制,會有許多不明之處,這時候向有關部門、有關人士虛心求教顯得十分必要。
部分用人單位為了實現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計在勞動合同中設立種.種
實用超過歲簽訂的勞動合同大全(17篇)篇二
目前還有不少單位為了逃避對勞動者的責任,而不與勞動者簽書面勞動合同。那么這樣做就能避免單位的責任嗎?答案是否定的,那不簽勞動而合同后果是怎樣的呢?小編馬上為大家介紹相關知識。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系,即使是沒有簽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
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員工承擔為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之一,是單位必須對所謂商業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是對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現形式之一。
如果沒有簽訂保密條款或者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的范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難以證明哪些屬于商業秘密,是否已對其主張的所謂商業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從而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商業秘密。這對企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并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用人單位以為不與勞動者簽勞動合同就能免除自己的責任,這樣的想法是錯的。只要勞動者與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那么單位就要對勞動者負責。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勞動合同,那么單位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實用超過歲簽訂的勞動合同大全(17篇)篇三
本授權委托書聲明:(姓名)系(單位)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托本單位的`(職務)(姓名)以本公司的名義與其單位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培訓協議、商業技術保密協議、車改合同等相關勞動用工合同和協議并辦理相關手續。受托人在職期間在勞動用工活動中所簽署的上述文件和處理與之相關的一切事務我均予以承認。
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受托人:(簽字蓋章)。
法人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地址:
主要負責人:
性別:職務:電話:
本授權委托書聲明:受托人可以本公司的名義與其單位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培訓協議、保密協議、車改合同等相關勞動用工合同和協議并辦理相關手續,受托人在勞動用工活動中所簽署的上述文件和處理與之相關的一切事務我公司均予以承認。
特此委托。
委托方(簽字蓋章)。
受托方(簽字蓋章)。
實用超過歲簽訂的勞動合同大全(17篇)篇四
1、申請時間:當年_______月—次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每周周二、周五;寒暑假期間每周周二上午。
2、辦理程序:
(1)由學生本人填寫《取消暫緩就業申請表》,經所在系部學生工作副書記審核同意;。
(2)學生本人憑《暫緩就業協議書》、《取消暫緩就業申請表》,到就業指導中心出具辦理取消暫緩就業手續的證明。
(3)學生本人憑《暫緩就業協議書》和學校開具的證明到省就業指導中心(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樓)辦理取消暫緩就業手續,領取《就業報到證》。
(6)取消暫緩就業學生的檔案,將由省就業指導中心在取消暫緩后五個工作日內,交機要局轉遞到報到證上的報到單位。以上是暫緩簽訂勞動合同流程是怎么樣的解答,請采納。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實用超過歲簽訂的勞動合同大全(17篇)篇五
本人經過閱讀貴公司章程及貴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規定條例及勞動合同書條款后考慮決定,自愿申請與貴公司簽定下列第項方式的勞動合同:
1、外聘系列勞動合同
2、臨時系列勞動合同
3、簽約系列勞動合同
4、效益工資系列勞動合同
本人保證遵守執行貴公司勞動合同規定的`權利責任義務待遇和公司有關的各項規章制度條例,接受各項規章制度條例的約束,并已閱過貴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條例,違犯自愿按規章制度條例有關規定接受處罰,本申請可否,請批示!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實用超過歲簽訂的勞動合同大全(17篇)篇六
簽訂勞動合同要避免麻煩,至少有以下10個方面要注意。
無論什么專業畢業,掌握《勞動合同法》中有關權利義務,合同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等規定,既可及時要求用人單位改正,也可防患于未然。
《勞動合同法》第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如實告知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報酬等情況;也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如實說明。簽約前既要充分了解單位,也要如實提供情況。
《勞動合同法》第12條規定,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類。合同類型直接影響合法權益,不能不分性質一簽了之。
《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有不少單位試圖不簽書面合同而規避法律規定。也有應屆生礙于情面只簡單地口頭協議。這樣,一旦發生勞動爭議,解決起來就會很困難。
《勞動合同法》第9條規定,不得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提供擔保或以其他名義收取財物。所以,應注意拒絕交保證金或身份證等習慣做法。
對照《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審查9項必備條款:即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勞動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的其他事項。上述條款一項都不能少。否則,如有缺漏,就埋下勞動爭議隱患。
要注意《勞動合同法》第19條試用期最多不得超過6個月,且只能約定一次的規定。同時要注意,根據第20條規定,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簽字時,不僅要對文本仔細推敲,還要仔細閱讀崗位說明書、責任制、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考核等規章制度,這些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樣的法律約束力。發現表述不清時,要及時要求說明和修訂。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5條規定,除第22條規定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約定服務期和第23條規定的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要注意合同簽訂后,雙方各執一份,且妥善保管。否則,合法權益被侵害或發生勞動爭議就沒有了重要證據。
對于剛畢業的大學生來講急于想找到一份工作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因為這樣就不顧自己的權益,隨便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的做法顯然是對自己的不負責。
實用超過歲簽訂的勞動合同大全(17篇)篇七
我們說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適用勞動合同法調整的才可以“雙倍工資”。這個適用范圍在《勞動合同法》第2條“適用范圍”中有明確的規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具備了勞動合同的主要法律特點,就可以認定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在這里就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間,在我們接觸的一些案例中,公司經常講一些單純約定工資的一些備忘錄或者證明,還有一些入職的邀請函,確認函等經過一定處理后當作勞動合同來處理,以規避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懲罰.另外還有一些所謂”空白合同”,”黑白合同”,”單方合同”問題.這個就需要勞動者具備一定的法律理論和庭審經驗,認真具體分析,利用舉證原則,法律知識,來揭穿單位的抗辯理由.
在實踐中,一些保密協議,竟業禁止協議,畢業生的三方協議等一般是不能認定為書面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實踐中,未簽訂勞動合同,索要雙倍工資到北京勞動仲裁申請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員會一般只支持11個月,法院判決不一,有支持多余11個月的,西城區法院就是如此,那么多余11個月未簽合同該如何主張雙倍工資呢?當然也有救濟手段,可以以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給開個不受理通知書,然后直接到法院起訴。
很多人將“雙倍工資”“簡單理解成了“工資的雙倍”,實際上雙倍工資”的含義,是指勞動者每月實發的工資的雙倍,已發放的工資部分應該扣除。一般來說在要求另一倍,具體按照實際發放的工資來計算。
我們在實踐中,經常聽到“雙倍工資”是否有時效的限制,1年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是否還可以要求.我們說根據法律規定,時效的起算時間是從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時間開始計算,時間為1年.
當然我們在一些仲裁委,特別是一些遠郊區的仲裁委的裁決書中,有時會看到有時效的裁定,我們說是適用法律不當,勞動者應該堅持起訴或者上訴的。
實用超過歲簽訂的勞動合同大全(17篇)篇八
現實中,可能出現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也可能存在勞動者不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現象。而一般我們說的未簽勞動合同賠償都是指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面,小編就這個問題為大家做具體介紹。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勞動者同意并且積極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公司拒絕簽訂;
未簽訂合同的情形發生在20xx年2月1日以后;
并且從進入公司滿一個月以后即第二個月開始計算。
公司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才需要承擔支付每月2倍工資。
如果是勞動者故意或者不愿意與公司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不適用改條款。
職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簽訂勞工合同,則不能獲得2倍工資。
如果是因為單位原因而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話,那么單位就要從用工之日起的第二個月開始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同時視為他們之間已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來講,要是沒有書面的勞動合同,那么對勞動者的權益可能就無法進行全方面的保障,因此小編提醒各位一定要重視勞動合同。
實用超過歲簽訂的勞動合同大全(17篇)篇九
根據根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和相關立法精神、《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的相關規定。勞動者在進入用人單位就職之前應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建立勞動關系。根據我國《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原則上合法訂立的,是彼此確認權利和義務關系的書面證明。
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第一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首先在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應符合法律規定,并且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予以確認,合同至少應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者當妥善保管自己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強迫勞動者集資、入股,不得向勞動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財物,不得扣押勞動者的有效證件。
第二 勞動合必須充分體現合同雙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勞動合同訂立的過程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鑒于目前實踐中,多是由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合同范本,因此用人單位有義務向勞動者解釋說明合同內容,合同中關于權利義務的敘述要求準確、清楚、完整、明白易懂,防止在勞動執行過程中產生誤解或曲解,從而帶來不必要的爭議,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造成損失,也為合同爭議的處理帶來困難。
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勞動者應當仔細而慎重的察看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注冊的有效期限。否則,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是一份無效合同。
第三 法定條款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在勞動合同中必須具備條款是:勞動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勞動合同應當約定期限,主要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等三種形式。在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續訂勞動合同的,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2)工作內容。工作內容是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的工作,包括勞動者工作的時間,勞動者的工種或職務,以及在生產上應達到的質量指標和數量指標等。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是指用人單位提供給勞動者工作中所處的客觀環境和勞動保護措施。主要包括勞動安全和衛生規程、勞動保護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護規定、工作時間和休息體假等內容。
(4)勞動報酬。主要包括勞動者的工資、獎金和津貼以及支付時間等內容,在勞動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工資標準或工資的計算方法,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
(5)勞動紀律。主要包括企業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內容及其執行程序等。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制定必須符合法定程序,其內容不得違背法律規定。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主要有違約金、賠償損失、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等。
第四 意定條款
在勞動合同中,除了法定條款之外還有意訂條款。在勞動合同中是否需要對法定條款之外的事項進行約定可以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決定。包括但不限于試用期、商業保密的保護條款、服務期條款、特殊待遇條款等。
目前的司法實踐中,關于商業秘密的保護是糾紛產生的多發地帶。在此,筆者簡要予以說明。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即用人單位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用人單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根據勞動部在《關于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用人單位與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有關條款事項時,可以約定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或該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一定時間內(不超過六個月),調整其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用人單位也可以規定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一定期限內(不超過三年),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但用人單位應給予該職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這個通知是我國目前規范“守密期限”這一爭議問題的較為明確的法律依據。
一言以蔽之,無論是法定條款還是意定其他條款,都必須合法才能使其法生法律效力。筆者誠望廣大求職者能夠在求職過程中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求職指導:終止事實勞動關系也得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到期后,公司要求員工改為“派遣”身份遭到拒絕,遂在一個月后辭退職工。近日,湖北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此案作出裁決,要求被訴公司支付申訴人經濟補償金4500元。
20xx年10月,司機楊某到一家公司就業并簽訂勞動合同,20xx年9月30日合同到期,該公司要求楊某與一家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簽訂勞動合同,再由該中心“派遣”至公司工作,楊某不同意,但仍在該公司工作。公司遂于11月提出終止勞動關系,并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楊某不服,便提起勞動仲裁。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仲裁處負責人解釋,根據有關法規,勞動合同期滿,雙方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由于該公司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雙方的權利義務同樣受勞動法調整。
根據勞動保障部去年下發的《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后,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由雙方協商規定。協商不一致,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據此,該公司終止與楊某的勞動關系,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仲裁部門表示,許多用人單位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以為這樣就能在解除勞動關系時“規避”經濟補償金,實際上是徒勞的。
求職指導:勞動者一年最多時簽四次勞動合同!
近日哈市公布了統計部門與勞動部門對道外區、阿城區和賓縣等區(縣)企業開展的勞動保障狀況調查情況。結果顯示,哈市用人單位使用勞動者青春期的現象比較突出,大多都是簽訂短期勞動合同,短期勞動合同最嚴重的甚至一年要簽四次。
據介紹,本次共調查了2732戶企業,從業人員18.1萬人。其中,簽訂勞動合同的人數17.2萬人,簽訂率74%%。從簽訂期限看,簽訂1年以下期限人數為2.2萬人;簽訂1~5年期限的人數最多,為7萬人。調查數字顯示,哈市簽訂勞動合同短期化趨勢明顯,簽訂5年以下期限人數為9.2萬人,勞動合同期限以短期合同為主。許多企業只與職工簽訂三個月、一年的短期勞動合同,用完職工年輕時的黃金年齡段,即行辭退。
對于勞動合同“短期化”的原因,數據分析顯示,按照現有的勞動法規,單位在合同期限內辭退員工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金,而除了在同一單位工作十年以上的員工簽合同時有具體規定外,法規并沒有對簽訂合同的期限做出具體規定。因此,不少單位為了既方便用人,又不用承擔補償責任,采取了這種“靈活”的辦法。
對此,哈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法制監察處相關人士介紹,哈市勞動合同短期化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職工的職業穩定感和對企業的歸屬感,影響了其為企業長期服務的工作熱情和職業規劃。此外,勞動力流動性較強,勞動者沒有長期的職業發展規劃,無論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本人都不愿在人才培訓上進行過多的投資,不能形成一批具有專門職業技能的人才,造成了對勞動力的掠奪性使用。而且,勞動者過了“黃金年齡”無保障,必將加劇勞動力市場的失衡,導致“4050”就業人員的增多。
求職指導:簽勞動協議需要注意的問題
簽訂“三方協議”注意事項
1.正確區分協議期、試用期和見習期這三個時期,這直接關系到畢業生的權益維護。
協議期:是從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開始,一直持續到簽訂勞動合同之后或者雙方終止協議為止。在協議期內,雙方已經確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勞動關系。
試用期:主要針對勞動合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勞動合同的時間應在試用前,而不是試用合格后。過去一些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試用期內,往往不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一旦試用期滿,就找種種借口辭退。根據有關規定,試用期與勞動合同的期限應一致。
合同中約定了見習期的,不再另行約定試用期,畢業生見習期為6個月至12個月,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2.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
3.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它與單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稱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4.試用期與見習期的時間。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有1個月或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試用期和見習期只取其中之一,將另一項劃去。
5.違約金。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商確定。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指定高額違約金,以此約束學生。學生可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6.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于“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及時向法庭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7.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后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蓋章。
對于違約現象,協議中寫明為“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協議,一方解除協議不當或違反本協議條款規定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元”。學生要明白,不能把違約當兒戲,一旦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并會影響自己的誠信記錄。用人單位對手持多份協議、“身在曹營心在漢”的學生是相當忌諱的。
8.畢業生協議書通常備注事宜錄
用條件:雙證(畢業證和學位證)、職業資格證和身體健康狀況。
違約金:3000元至5000元9.勞動合同內容: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常見法律問題
勞動合同過了期還有效嗎?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仍存在勞動關系的,視為延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當事人就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其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勞動者要求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經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般情況下違約費是多少?
約定違約金的基本原則:一是違約金的數額應考慮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約定違約金時雙方要對等。
如果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要求支付的違約金偏高,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仲裁委員會可以根據勞動者的違約程度、實際收入水平、用人單位的損失等情況綜合考慮。對于違約金約定偏高顯失公平的,仲裁委員會可以酌情降低。
收取押金是否合法?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勞動管理切實保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通知》第2條規定:“企業不得向職工收取押金實物等作為‘入廠押金’。”
未獲得相應報酬是否可以提出解約?
我國《勞動法》第32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相應報酬,如果單位不履行,可去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仲裁后,如對仲裁不服還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內向當地法院起訴,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求職指導:簽勞動合同“不得結婚”約定無效
律師同志:
讀者:林女士
林女士:
根據你所反映的情況來看,某賓館的做法是錯誤的。
婚姻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出于自愿,就有權結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加以干涉。
我國《勞動法》第十八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因此,你與某賓館約定合同期內不得結婚的條款因違反《憲法》和《婚姻法》的規定而無效,對合同雙方均沒有法律約束力,某賓館也自然不能以你違反此條約定為由,解除與你所簽訂的勞動合同。
求職指導: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細微區別分析
一、勞務合同中勞動者不享有社會保險待遇
北京青年報:宋某在北京工作已經3年了,一直在某公司做銷售員。公司和她簽訂勞動合同時說,由于她沒有北京戶口,不能簽訂勞動合同,只能簽訂勞務合同。不料,她突然患病住院,醫藥費用去了幾萬元。這時她才想到自己還沒有辦理社會醫療保險。她找公司要求按醫療保險的相應標準報銷醫藥費,公司卻回答說,你與公司簽訂的是勞務合同,公司不承擔醫藥費。
點評:
在建立勞動關系時,一定要看清與單位建立的是什么關系,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一字之差,在性質上卻是相差很大的。勞動合同才受《勞動法》的保護,勞動者才能享有勞保待遇;勞務合同卻是一種民事合同,是受《民法通則》與《合同法》調整的,勞動者是不能享受勞保待遇的。
二、國外公司辦事處與中籍職工只能簽訂勞務合同
案例:劉小姐是新加坡某公司駐京辦事處員工,月薪四千元。當時劉小姐進公司時,是看到該公司在網上公布的招聘廣告才去的。工作四年后,此辦事處又招進了一批年輕的員工,這些員工的月薪只有兩千多元。為了減少開支,公司解聘了劉小姐。劉小姐不服,向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經濟補償,結果被告知不予受理。
點評:
國外公司辦事處在國內沒有用人權利,不能與中籍職工建立勞動關系。如果辦事處想招聘職工,必須通過外服公司才行。所以,在此關系中,職工必須先與外服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再由外服公司與國外公司辦事處簽訂勞務輸出合同。如果職工沒有通過外服公司而是直接與國外公司辦事處建立了“勞動關系”,簽訂了“勞動合同”,這種合同本身是無效的,在實踐中勞動仲裁機關不受理此類糾紛,在法院訴訟階段,法院把這種關系認定為一種勞務關系,而勞務關系是得不到經濟補償的。
三、退休后只能成立勞務關系
案例:
李師傅退休后又被單位返聘,但是他發現這一次單位不再給他上各種勞動保險了,對此他十分不理解,于是就去申請了勞動仲裁,仲裁認為李與單位之間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而是一種勞務關系,于是駁回了李師傅的仲裁請求;他不服,開始起訴,一審二審都被駁回。此案被中央電視臺報道。
同時,也發生相似的一個案例:王師傅退休后被某公司聘用,當時約定的是月薪8000元,20xx年4月至8月這五個月的工資報酬公司一直拖欠不給。于是王師傅就直接向法院進行起訴,要求支付勞動報酬。單位提出了管轄權異議,認為公司與王師傅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勞動關系,應該先經仲裁才能訴訟,所以請求法院駁回王師傅的訴訟請求。法院審理后,認為王師傅已經退休,退休后與單位就不能再形成勞動關系,而應是一種勞務關系。所以法院駁回了單位的管轄權異議,依法進行了案件的審理。
點評:
在我國現行實踐中,退休后的職工再與單位建立用工關系的,一律以勞務關系對待。雖然這一點在理論上還有爭議,但是目前仍然是實踐中的慣常做法。
四、事實勞動關系可以轉化為勞務關系
案例:
李先生與北京某有限公司維持了三年的勞動關系,但是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此期間,李先生的月薪是8000/月,但是每月都扣發百分之二十作為風險抵押金。20xx年9月,李先生跳槽,并去海淀區人民法院起訴公司,要求公司返還風險抵押金。公司在提交答辯狀期間對法院的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李與公司之間的關系是勞動關系,雙方所產生的糾紛是勞動糾紛,應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所以請求駁回李先生的訴訟,轉由勞動部門仲裁解決。海淀法院經審查后,認為被告沒有提交勞動合同,也沒有提供其他證據證明勞動合同主要條款的存在,所以認定原告與被告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勞務關系,據此,以(20xx)海民初字第599*號民事裁定書駁回了被告的管轄異議。
點評:
事實勞動關系本來是一種勞動關系,但是由于它沒有書面合同,所以勞動關系中的很多權利義務無法確定,這固然對單位有很多好處,可同時對單位也有很多弊端。對此種關系,勞動者可以隨時要求終止,同時由于沒有書面合同,單位同時也無法證明兩者之間的具體的關系性質。如果勞動者要求以勞務關系的性質來對待的話,用人單位將會很被動的。
以上四點,僅僅是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在實踐中的一點點比較典型突出的區別。其實兩者之間還存在有很多相互包容相互轉化的關系。這些以后有機會再來談。
實用超過歲簽訂的勞動合同大全(17篇)篇十
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1、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一方是勞動者,一方是用人單位。
2、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實用超過歲簽訂的勞動合同大全(17篇)篇十一
尊敬的先生/小姐:
感謝您加入本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現請您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攜帶以下的.材料至本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錄用手續,并協商一致簽訂勞動合同。如逾期不簽勞動合同,公司將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終止勞動關系。
1、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文件正本;
2、入職體檢報告;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學歷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職稱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有);
6、實名制銀行賬戶復印件;
7、二寸證件照2張;
8、其它。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實用超過歲簽訂的勞動合同大全(17篇)篇十二
乙方(受雇職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為----------,其中試用期______月。本合同至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以工人個人產量結算----------------,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元。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第六條乙方在工作期間請假一天將扣除壹佰元全勤獎,再次請假一天將扣除全部全勤獎。曠工一天將不享受全勤獎并罰款壹佰元。
第七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八條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公司的規章制度。
第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方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在本公司工作期間去其他同類企業服務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被發現嚴重偷產量的。
7.發現偷盜行為的。
8.勾結外人來廠打架的。
9.有以上情況被解除合同的將不結算當月工資。
第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三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未提前通知者將不結算當月工資。
第十五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八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賠償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第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用超過歲簽訂的勞動合同大全(17篇)篇十三
實習期是指在校學生充分結合自己的理論知識,參加社會實踐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和工作適應能力的'一段時期。它有助于學生將來找到一份適合自己的職業;或是提前熟悉即將就職單位的基本情況,給本人和聘用單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機會。實習期也指,想達到某種實戰效果或技能,但是不太熟悉或熟練,通過實踐和學習這個階段,達成預期的目的。
實習期一般為約定工時的90至180天,但這段時間根據個人的實習情況,或單位組織的不同也有所不同,尤其像醫療行業尤為特殊,一般實習期最少為半年,長的有時會超過一年半時間。
關于實習,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學生在實習期間發生傷害事故,不屬于工傷,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可以以雇傭關系向用人單位主張權利,或由學校基于與單位之間的實習合同的相關約定主張權利。
實習期只適用于在校學生。一些用人單位為了逃避保險或最低工資的限制,故意與符合勞動者資格的非在校學生簽訂實習協議,這是違法的也是無效的。實際上即便簽訂實習協議,用人單位和非在校學生也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作為用人單位,應該與實習生簽訂實習協議,或與實習生、實習生所在的學校簽訂三方協議,明確實習生的實習時間、工作時間、實習費、實習內容等細節。同時用人單位可以為實習生購買商業保險,避免實習過程中發生因工受傷后產生經濟賠償糾紛。
實習期間實習生須努力并且注重實踐。
實用超過歲簽訂的勞動合同大全(17篇)篇十四
簽訂勞動合同要避免麻煩,至少有以下10個方面要注意。
無論什么專業畢業,掌握《勞動合同法》中有關權利義務,合同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等規定,既可及時要求用人單位改正,也可防患于未然。
《勞動合同法》第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如實告知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報酬等情況;也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如實說明。簽約前既要充分了解單位,也要如實提供情況。
《勞動合同法》第12條規定,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類。合同類型直接影響合法權益,不能不分性質一簽了之。
《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有不少單位試圖不簽書面合同而規避法律規定。也有應屆生礙于情面只簡單地口頭協議。這樣,一旦發生勞動爭議,解決起來就會很困難。
《勞動合同法》第9條規定,不得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提供擔保或以其他名義收取財物。所以,應注意拒絕交保證金或身份證等習慣做法。
對照《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審查9項必備條款:即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勞動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的其他事項。上述條款一項都不能少。否則,如有缺漏,就埋下勞動爭議隱患。
要注意《勞動合同法》第19條試用期最多不得超過6個月,且只能約定一次的規定。同時要注意,根據第20條規定,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簽字時,不僅要對文本仔細推敲,還要仔細閱讀崗位說明書、責任制、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考核等規章制度,這些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樣的法律約束力。發現表述不清時,要及時要求說明和修訂。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5條規定,除第22條規定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約定服務期和第23條規定的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要注意合同簽訂后,雙方各執一份,且妥善保管。否則,合法權益被侵害或發生勞動爭議就沒有了重要證據。
對于剛畢業的大學生來講急于想找到一份工作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因為這樣就不顧自己的權益,隨便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的做法顯然是對自己的`不負責。
實用超過歲簽訂的勞動合同大全(17篇)篇十五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實用超過歲簽訂的勞動合同大全(17篇)篇十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勞動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第三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崗位工作。(如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1、在合同期間,甲方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工作需要,可變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和職位,乙方應服從安排。
2、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3、乙方工作應達到完成下達銷售指標的標準。
第四條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8小時。每周休息日為星期日。
第五條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依法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為乙方安排帶薪______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第七條甲方應當每______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基本工資___________元/______月,績效工資______元/______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第九條根據本部門生產情況,甲方須向乙方保證工資______年增長率不低于國家統計局上______年社會公布數字。
第十條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時,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______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二條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公司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其他福利參照集團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______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八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1、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2、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3、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年的;。
6、建設征地農轉非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年的;。
7、應征服兵役的;。
8、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______年以內的。
第二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4、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2、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出現本條第2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__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三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三十四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1、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先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2、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另行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二十二條第2、3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并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4、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實用超過歲簽訂的勞動合同大全(17篇)篇十七
本人,因本人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特此申明。
本人明確:
一、本公司在已告知本人是雙方經過一致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內容,并知曉勞動合同內容: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期限)、工作崗位及職責、勞動報酬及發放的條件和方式、工作地點、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等。
二、本人確認在沒有簽署此申明之前,公司已經向本人發出告催簽訂勞動合同書。在公司告催無效的情況下(口頭),公司方才要求本人簽訂一份《放棄簽訂勞動合同聲明》的,不簽勞動合同完全是本人自己的意愿,本人同時自愿要求放棄相關經濟補償等的索賠、債務和其他已知的事件提起訴訟及簽訂固定勞動合同的權利,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責任。
申明人:證明人:
時間: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