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申請書是一種正式的法律文件,用于表達夫妻雙方決定結束婚姻關系的意愿。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離婚申請書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給您提供一些啟發和幫助。
精選起訴離婚答辯狀格式大全(13篇)篇一
法定代理人:尹xx職務:部長。
因周xx不服我部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書一案([xxxx]二中行初字第1251號),提出答辯如下:
一、我部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的情況。
xxxx年3月12日,我部法制工作機構收到原告提交的行政復議申請書(證據一,落款日期為xxxx年3月8日),該申請書申請事項為:“1.申請人請求被申請人重新審議其《告知單》的正當性;2.申請人請求被申請人重新審議申請人關于依據他的以往工作經歷證明書補建檔案的合理要求;3.申請人請求被申請人通過行政復議,向xx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指令,準許申請人依據他的以往工作經歷證明書補建檔案并依此按照相當于助理研究員職務的國家行政干部級別辦理退休手續”。xxxx年3月16日,我部法制工作機構作出并送達書面告知(證據二),其內容為:“根據行政復議法規定,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向其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的制度。從你提交的材料看,你稱要求我部重新審議其《告知單》的正當性,根據行政復議法規定,不屬于行政復議受理范圍,請你依照《信訪條例》規定程序向有關機關反映。”xxxx年5月28日,我部法制工作機構收到原告再次提交的行政復議申請書(證據三,落款日期為xxxx年5月25日),其請求事項為:“1.申請人請求被申請人承認,被申請人在法定的60天內對申請人提交的‘請求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準許周xx依據他以往工作經歷證明書補建檔案并依此辦理退休手續的申請書’不作為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2.申請人請求被申請人通過行政復議,批準申請人關于依據他的以往工作經歷證明書補建檔案的合理要求;3.申請人請求被申請人通過行政復議,在準許申請人依據他的以往工作經歷證明書補建檔案的.基礎上,同意按照相當于資深助理研究員職務的國家干部級別并以合適的渠道為申請人辦理退休手續”。經研究,我部于xxxx年5月28日作出并依法送達了行政復議受理通知書(證據四)。xxxx年6月16日,我部依法作出了駁回行政復議申請決定書(證據五)。
二、我部作出的復議決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法律依據正確。
本案基本焦點:第一,我部是否具有處理原告權益請求的職責。根據原告提交的標注日期為xxxx年6月26日的書面申請(證據六),要求為原告辦理社保養老金手續。根據我部職責,我部并無辦理社保養老金手續的職責。第二,我部是否對原告的書面材料進行了適當處理。我部業務工作部門于xxxx年7月3日收到申請人標注日期為xxxx年6月26日的書面申請,建議其就待遇問題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訪部門反映,并依據《信訪條例》第33條規定的辦理時限以《告知單》(證據七)的形式作了回復。xxxx年4月8日,我部業務工作部門再次收到原告就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的申請(證據八),按照《信訪條例》第35條關于重復來信不再受理的規定,我部沒有再行處理。
綜上,我部對原告作出的信訪答復及行政復議決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法律依據正確,請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xxxx年7月23日。
精選起訴離婚答辯狀格式大全(13篇)篇二
答辯人(被告):xxxx;男,xx歲;漢族,籍貫:xx省xx市人,現住xx市xx路xx號。
委托代理人:xx市xx法律服務所。
答辯人(被告)因原告訴訟解除事實婚姻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認為原、被告夫妻感情沒有破裂,不同意解除事實婚姻,理由如下:。
一、答辯人(被告)與原告夫妻系事實婚姻,并生有x個女兒,xx多年來一直感情很好;。
原、被告共同生活中,特別是在經濟困難的情況下,一直勤奮工作,對有病的女兒傾力照顧,全家一直和睦相處。
答辯人針對原告在訴狀中談到的毆打情節給予否定。這不是事實,肯定是沒有毆打這回事,否則,原告可以舉證。回顧這二十多年來的和睦生活,只是由于近年來答辯人的經濟收入少,特別是。。。。。。,面店生意清淡,才對家庭的生活產生影響。雙方吵架不是沒有,但沒有經常吵架,也沒有時間吵架。
答辯人對原告所謂由于被打變成痛風之說,認為是沒有科學根據的。對此指責,被告很傷心。原告風濕性關節炎是一個事實,是否是先天的因素,在沒有認定前不能確定。不過,原告的女兒也由于遺傳的原因,也有風濕性心臟病。另外,由于孩子開刀手術,被告把掙的錢多用光了。原告只能在生意清淡的情況下,增加了營業的時間。這樣,由于原被告住在xx親屬家,且被告掙錢不力,經常被xxxx指罵,.......,但這不是答辯人的自愿,這也影響了夫妻關系。盡管如此,這不影響雙方的感情基礎,只要被告的生意改善,隨著,經濟收入的提高,這一切會得到改變的。
答辯人駁斥原告的對被告所謂長期姘居的這一指責!那個外省服務員,是原告介紹到被告的.面店的,是一個有丈夫的人。由于在店內工作,。。。很多客戶誤叫老板娘。。。。。。。。但被告沒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對于對方的提出的這一指責,要求對方舉證。
關于共同財產登記表中所謂xx萬元的房產,要求原告舉證xx萬元的根據。
據于上述事實和理由,被告對原告提出要求解除事實婚姻的請求不予同意,還是請求她慎重考慮,女兒已大,從傳統的婚姻觀念看,如果離婚對她們的影響肯定是非常大的;被告還是希望原告能夠珍惜這個家庭。而且雙方關系疏遠,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原告及其親屬對被告不能掙錢的因素引起的,才會對被告不滿。所以被告認為如果原告能夠擺正自己的一些想法,彼此抱著互諒互讓的態度,共渡難關。被告堅決不希望解除事實婚姻,要求夫妻和好。
綜上所述,請求貴院依法審查,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xx法庭。
答辯人:xxxx代理人:xxx。
200x年x月x日。
相關知識。
問:何時遞交答辯書有效?
答:收到起訴狀十五日內。
按照民訴法第113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問:不交答辯書法院能繼續審理案件嗎?
答:根據民訴法第113條規定,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問:如何寫答辯書?
答:答辯書是對原告起訴書的答復和反駁。
一般要有下列內容:。
(1)雙方當事人情況;。
(2)針對原告訴訟請求的答復或反駁;。
(3)事實依據;。
(4)有關證據;。
(5)法律依據;。
(6)送達法院,具狀時間和具狀人姓名等。
答辯書篇幅不必長,但必須抓住重點,特別要抓住起訴狀中那些與事實不符、證據不足、缺少法律依據的內容,進行系統辯駁,以利于法院在審理時判明原告訴訟請求是否符合事實,是否有法律依據,從而作出正確的裁判。
精選起訴離婚答辯狀格式大全(13篇)篇三
答辯人:xxx,女,漢族,1974年05月08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關鎮人民南路xx號7棟3單元1樓4室。身份證號5329xxxxxxxxxx,聯系電話139872xxxxx。
被答辯人:xxx,男,漢族,1971年06月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xx醫院醫生,聯系電話139873xxxxx。
答辯人因xx起訴離婚一案,根據相關事實及法律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同意解除與xxx的婚姻關系。
我與xxx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雙方婚前相處時間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礎薄弱,婚后雙方經常因家庭瑣事爭吵,且原告在爭吵之后多次打電話到被告單位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
基于雙方均同意離婚,原、被告雙方已經多次嘗試協議離婚,在協商過程中,雙方自20xx年6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與xxx的婚姻關系。
二、請求人民法院對雙方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共同財產情況:
2、共同債務:因購買上述房產向銀行按揭貸款25萬,目前尚欠銀行款項211766.03元。
三、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上的第二條進行的答辯:
2、原告聲稱其母親給雙方買房錢30000.00元,與事實不符。該30000.00元實際是原告母親在結婚前10天左右拿給女方(被告)的彩禮,根據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釋,應該屬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債務。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原告的起訴狀杜撰事實,混淆視聽,其訴訟主張與事實不符,與法律無據,特提出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核實并予以采納。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
20**年**月**日。
精選起訴離婚答辯狀格式大全(13篇)篇四
答辯人林xx針對原告周xx的訴訟請求,根據相關事實及法律規定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不同意離婚。理由是原告與答辯人夫妻感情并沒有破裂,原告xxx在訴狀中稱“婚后原被告夫妻感情一直不好,被***懷疑原告有外遇,從不關心、信任妻子,夫妻經常為家庭生活瑣事爭吵鬧矛盾,被告從不盡丈夫責任,也不給原告生活費,更不孝敬原告父母,原告仍讓盼被告改正,但被告至今仍不改變,夫妻關系實在無法改善,現在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的情況不實,答辯人林定祥并沒有原告所說的那些行為,夫妻和睦,所以夫妻感情并沒有破裂。
二、如果原告堅持要離婚,答辯人也同意離婚,但須要原告滿足下列條件:
1、婚生子林xx隨答辯人生活,原告每月給付婚生子林xx300元撫養費,一直支付到婚生子成年為止,且一次性付清,理由是原告在婚前已經有兩個孩子(具體指原告在與答辯人結婚前,與別人所生的孩子)。
3、原告起訴離婚,答辯人沒有任何過錯,答辯人要求原告補償10000元,理由是:原告在與答辯人在婚姻存續期間,多次與其他男人保持有非正常性男女關系。
4、本案訴訟費用應由原告承擔。
綜上,原告的訴訟主張與事實不符,與法律無據,特提出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核實并予以采納”。
答辯人:
精選起訴離婚答辯狀格式大全(13篇)篇五
有時候離婚不僅僅是一直協議那么簡單,還有許多復雜的程序,要經過很多的步驟。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離婚答辯狀格式范文,一起來看看吧!
答辯人:吳××,女,1980年1月27日出生,漢族,無職業。
被答辯人:李××,男,1980年1月27日出生,漢族,無職業。
答辯人就李××訴我離婚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同意解除與李××的婚姻關系。
我與李××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之前,李××已經起訴過一次離婚,法院判不離后,兩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與李××的婚姻關系。
二、同意女兒由李××撫養。
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顧和看管,李××對孩子又不管不問,我一直不能參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資助,目前我沒有太多的經濟能力支付女兒的撫養費,因此,我只能保證支付女兒每月100元撫養費。
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1、結婚后夫妻共同購置房屋一處,位于××××,面積近80平米,市場價值24萬元,房屋歸李××所有,由李××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計12萬元。
2、李××自孩子出生后就沒有向家里交過一分錢,至今已有兩年零七個月的時間,其20xx年前四個月的平均工資為2167.65元,賈仁應有67197.15元的工資收入,這部分收入應為夫妻共同財產,我要求分得一半。
3、銀行存款為夫妻共同財產,我業已申請法院調取婚后李××在建行××支行的存款,存款數額的一半歸我所有。
4、其他家庭共同財產(家具)約一萬余元,因房屋歸李××所有,這些財產也歸其所有,由李××支付五千元給我。
四、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負擔。
為維持生活,我先后兩次借款一萬元,用于家庭生活開支和孩子的撫養,這些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已為法院有效判決所確認,應由雙方共同負擔。
答辯人:張,男,30歲,滿族,遼寧省撫順市人,現住石家莊市長安區中山東路*號市政府宿舍*-*-*號。傳呼:96888-。
答辯人因李訴我離婚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認為原、被告夫妻感情沒有破裂,不同意離婚,理由有三: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戀愛,有感情基礎;。
二、原、被告性格相近,愛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處。
答辯人認為原告在訴狀是談到的夫妻經常吵架,不是事實,吵架不是沒有,但一沒有經常吵,二沒有影響到夫妻感情。
此致石家莊市長安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xx。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xxxx起訴離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一、被答辯人所述與實不符。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答辯人同意離婚。
1.被答辯人主張答辯人在家中無事生非,常常人為制造矛盾和磨擦,導致感情破裂與實不符。實際情況是,被答辯人及家人重男輕女,其家人對答辯人揚言“生男管,生女不管”,在答辯人生下一女孩后,根本沒有準備任何孩子用品(包括奶粉),一切都是答辯人母親準備的,被答辯人和他的家人不聞不問,因為是女孩,被答辯人家中十分不滿,答辯人還在做月子期間,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置之不理,更談不上照顧日常生活,答辯人無奈,強忍著熬過月子,滿月后沒有辦法為了照顧孩子才借錢回娘家生活。而不是象被答辯人所說的制造矛盾后不辭而別。
2.答辯人于20xx年確曾因感情破裂提起過離婚訴訟,但在訴訟過程中,被答辯人威脅答辯人,如果離婚要傷害答辯人家人等等,答辯人及于被答辯人的強勢威脅,在法官做工作的前提下,無奈才撤回訴訟,但這并不表明答辯人不同意與被答辯人解除婚姻關系,事實上被答辯人的行為讓答辯人傷透了心,失望至極,答辯人日日都在盼望能從這個婚姻中解脫出來。
3.被答辯人主張多次前往答辯人娘家看望,與實不符。自答辯人無奈回娘家后,被答辯人只去過一次,且沒有給女兒任何撫養費用,無論從感情上還是金錢上,答辯人都愧對為人父的責任。
本案中,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無論從性格還是生活上都有很多不同,但答辯人都有思想準備,也在努力去做,為的就是組成一個家庭不容易,要為對方多考慮,要為孩子多考慮,要為家庭多考慮,所以答辯人在與被答辯人生活中能忍則忍,能讓則讓,為的就是家庭能夠和諧美好。但被答辯人及其家人的行為太讓其失望,被答辯人重男輕女,對子女不管不問,不承擔撫養義務,虐待答辯人,威脅答辯人的行為已徹底傷透了答辯人的心,夫妻感情也確已破裂,答辯人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二、婚生女孩xxx由答辯人撫養,被答辯人按法律規定承擔撫養費用。
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答辯人要求撫養女兒。具體理由有三點:第一,孩子從出生一直由答辯人撫養,其已經適應目前的生活方式,被答辯人重男輕女,對孩子不管不問,跟隨其生活不利于孩子的成長。二,孩子現在不滿兩歲,日常生活需要母親照顧,且女孩跟隨母親無論從以后的生活還是生理期教育都對孩子有益。三,被答辯人長期跑業務,根本無暇照顧孩子,孩子跟隨其生活不利用孩子的健康成長。綜上,及于孩子成長考慮,由答辯人撫養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
被答辯人應支付撫養費用。撫養費義務是一項法定的義務,撫養費用也是法定的費用,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之規定,子女不管跟隨哪方撫養,對方都要承擔撫養費用,據此,依照法律規定被答辯人應支付撫養費用。
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雙方結婚后,對家庭房屋進行了翻新加工,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之規定,請求法院依法分割共同財產。
四.被答辯人應支付答辯人生活困難補助費10000元。
答辯人結婚后辭去了工作,在家照顧家庭,懷育孩子,不是為了家庭的幸福生活,答辯人是不可能將來之不易的工作給辭去,答辯人之所以這么做,是出于對被答辯人的信任,將后半生,甚至是一輩子托付給了自己最親近的人。然世事難料,現在被答辯人起訴要求離婚,答辯人現無住房,經濟條件比較困難,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之規定,被答辯人應支付答辯人生活困難補助費,以便答辯人渡過難關,保護答辯人作為婦女的合法權益。
綜上,答辯人答辯意見供合議庭參考!
答辯人:佘xx,男,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
答辯請求:
一、同意解除與原告王xx的婚姻關系。
二、請求判令婚生子佘xx由答辯人撫養,原告每月支付答辯人600元撫養費。
三、如法院判決孩子由原告撫養,那么答辯人可以承擔的撫養費為每月600元至孩子成年,原告訴求的撫養費1500元數額過高,超過答辯人的經濟負擔能力。
四、共有房產為答辯人與原告王xx婚前購置,因答辯人的出資比例占主要部分,請求判令答辯人應占70%產權。
五、請求判令涉案房屋屋內的家私、家電全部歸答辯人所有。
因原告王xx訴答辯人離婚一案,案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xxx號,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與原告王xx的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同意解除與原告王xx的婚姻關系。
(一)、答辯人與王xx雖自愿結婚,但婚后性格不合,共同生活期間又未能做到互諒互助,致使夫妻感情日益淡薄,產生矛盾,現原告堅持要求離婚,答辯人表示同意。
(二)、原告在訴狀中稱答辯人“拋妻棄子”,對家庭不負責任,又“惡言辱罵”、“毆打、傷害”原告及“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的事實與實際情況不符。
實際上,答辯人從20xx年12月開始,便患有精神障礙,就診于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治療期間答辯人的病情一直處于不穩定狀態,精神也容易受外界刺激,且由于生活所需,答辯人一直未接受住院治療,本來身患疾病是需要家人的關心與體諒,但原告不僅沒能從生活及精神上給予幫助,反而經常責怪答辯人,并為一些家庭瑣事與答辯人爭吵,不斷地刺激答辯人,以致答辯人的病情一直未有好轉,精神壓力也不斷增大;同時,因答辯人經常出差,雙方缺少溝通,原告便多加猜疑,并對答辯人施加種種限制,因此,原告所述的事實與實際情況不符。
二、婚生子佘xx由答辯人撫養,原告每月支付答辯人600元撫養費。
本案中,原告稱將來的經濟收入不穩定,自身無經濟能力撫養小孩,考慮到原告由于工作原因無法與小孩共同生活,而答辯人目前有固定收入,工作較穩定,答辯人父母也愿協助撫養小孩,因此,請法院判令婚生子佘xx由答辯人撫養。
三、如法院判決孩子由原告撫養,那么答辯人可以承擔的撫養費為每月600元至孩子成年,原告訴求的撫養費1500元數額過高,超過答辯人的經濟負擔能力,理由為:
(一)、孩子尚年幼,一直在湛江市與原告的父母共同生活,從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來看,小孩每月的撫養費在1500元顯然過高,也與小孩目前的實際花銷不符,并且孩子的撫養費是雙方均應承擔的義務,原告不應將撫養的義務全部推給答辯人。
(二)、答辯人目前也沒有太多的經濟能力支付兒子的撫養費。
答辯人自20xx年12月開始至今,每月所支付的醫療費約在20xx元左右,而答辯人現每月的固定的工資收入約在2600元(考核工資是不固定的),答辯人除了日常的生活支出外,因小孩在湛江生活,答辯人仍需支付每次行使探望權的長途費用,因此,支付兒子600元的撫養費已超出答辯人的經濟能力范圍,請法庭慎重考慮答辯人自身的負擔能力。
四、原告要求將婚前共有房產歸原告所有并不得向其追討房款沒有法律依據。
本案涉案房產系答辯人與王xx以兩人名義在婚前購買取得,并且已經國家房地產權利登記部門登記確認,屬于共有房產,由于該房產在購置時,答辯人的出資占主要部分,且房產的內部裝修費用均由答辯人承擔,因此,在共有關系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應根據法律有關規定,按雙方的出資比例分割,現原告將訴求的房產歸其所有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五、涉案房屋屋內的家私、家電全部應歸答辯人所有。
本案涉案房屋屋內的全部家私、家電,均由答辯人婚前購買,該財產應屬于答辯人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法律有關規定,該財產應歸答辯人個人財產,因此,請求法院判令該財產歸答辯人所有。
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采納。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
精選起訴離婚答辯狀格式大全(13篇)篇六
答辯人:xxx,女,xxx年xxx月xxx日出生,住武漢市xxx區xxx大道xxx號。
訴訟代理人:xxx,湖北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答辯人:xxx,男,xxx年xxx月xxx日出生,住武漢市xxx區xxx路xxx號。
被答辯人訴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雙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雙方撫養教育,答辯人不同意離婚。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雙方xxx年相識戀愛,經過xxx年的相互了解和慎重考慮,兩人于xxx年結婚,婚后感情很好,兩人相互鼓勵,共同進步,在各自的事業上都取得了較大的發展。
婚后,兩人不僅在事業上獲得了大豐收,xxx年xxx月還生下了一名健康、可愛的兒子。
然而被答辯人全然不念夫妻之情和答辯人的犧牲,違背夫妻間相互忠實的法定義務,先后與名叫xxx的女青年保持不正當的男女關系,使答辯人長期忍受了令人難以想象的痛苦和屈辱。
考慮到這里面也有第三者不道德使然,不完全是被答辯人的過錯,更加考慮到兒子現在年紀還小,這么早就雙親離異,得不到健全家庭的溫暖,絕對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必然會造成兒子童年的人間悲劇,答辯人多次找被答辯人談心,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在這種情況下被答辯人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多次對答辯人保證不再做出對不起被告的事情,還對答辯人作出書面的保證,承認了對妻子不忠的事實,并下決心改正,答辯人也因此原諒了被答辯人的錯誤。
故答辯人認為雙方婚前基礎牢固、婚后感情和睦、兩人的感情還沒有完全破裂、還有和好的可能,答辯人不同意與被答辯人離婚,為了維護家庭的穩定和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請法庭駁回被答辯人的離婚訴請。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
三、(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
四、(子女撫養權歸誰所有的問題)。
答辯人:xxx。
xxx年xxx月xxx日。
答辯人:楊xx,女,漢族,1975年10月05日生,云南省巍山縣人,教師,住云南省巍山縣xx鎮xx街xxx號,身份證號碼532923xxxxxxx,聯系電話139872xxxxx。
被答辯人:高xx,男,漢族,1972年4月21日生,云南省巍山縣人,教師,住云南省巍山縣xx鎮xx街xxx號,身份證號532324xxxxxxxx,聯系電話138872xxxxx。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高xx提起離婚訴訟一案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
1、請求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2、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尚未徹底破裂,不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被答辯人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杜撰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尚未徹底破裂,不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于相識,后經四年的自由交往確立戀愛關系,20xx年10月23日雙方登記結婚,隨后辦理了婚宴,被答辯人入贅至答辯人家,婚后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相敬如賓,雙方夫妻感情一直較為融洽,并于08月16日生育兒子高xx。
結婚后,我們一起加入到我父親經營的“xxxx經營部”,齊心協力地進行經營活動,生意做得紅紅火火,日子也過得紅紅火火,一家五口人其樂融融。
20xx年,用一家人積攢的錢,我們還購買了250多平方米的房產,處于信任,在我父親的主張下,該房產所有人登記為答辯人楊xx,被答辯人作為共有人。
(二)被答辯人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杜撰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
主要列舉以下幾點:
1、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雙方認識的形式和認識時間,說明雙方缺乏感情基礎,是昧著良心杜撰的謊言。
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所述雙方20xx年經媒人介紹認識,當年10月結婚,與事實不符。
事實情況是: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于19認識并逐漸熟悉,被答辯人從此開始主動追求答辯人,雙方經過四年多的戀愛,逐漸建立起深厚、真摯的感情,于20xx年10月23日登記結婚。
經過婚前四年的充分認識、了解后才結婚,感情基礎牢固,婚后夫妻感情較好,婚后夫妻感情較好,答辯人的父母、弟弟把答辯人當作自己親人一樣看待,相處和睦。
所以,根本不存被答辯人所說的“婚前缺乏感情基礎,婚后沒有建立起感情”的情況,被答辯人所述與事實嚴重不符。
2、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雙方自20xx年5月以來分居達二年的情節,是徹頭徹尾的謊言,無任何事實依據。
事實情況是:答辯人、被答辯人、小孩以及兩位老人一家五口人一直其樂融融地生活在一起,我們夫妻也從來沒有出現分居的情況。
僅僅是207月,我生孩子前面一段時間,被答辯人無緣無故離家出走了20多天,至今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3、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20xx年3月被告(答辯人)提出離婚”,與事實嚴重不符。
實際情況是:20xx年3月,被答辯人突然向我提出離婚,我開始以為他開玩笑。
后來,他用短信再次向我提出協議離婚,我父母得知情況后,當晚來做我們的工作。
第二天,被答辯人說,為了孩子不離婚了,以后好好過日子。
精選起訴離婚答辯狀格式大全(13篇)篇七
答辯人:張某,女,漢族,19×年×月×日出生,住×市×區×社區×號樓×單元×號。身份證號碼:×,電話:×。
答辯人因×訴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
婚姻基礎牢固。被答辯人所述“×”不屬實。
事實上是在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雙方認識近三年,經過充分了解以后,彼此之間都覺得性格、學歷、工作、生活都非常滿意合適才登記結婚。
(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婚后感情和睦。被答辯人所述“×”不屬實。
事實上是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恩愛,相互關心,體貼有加,原告生病都是。
精選起訴離婚答辯狀格式大全(13篇)篇八
3、婚生女(子)xx由原(被)告撫養。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承擔(或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在此敘述離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何時結婚,婚姻基礎,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和原因,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孩子多大等。例如:我與被告于xxxx年x月經人介紹相識,于xxxx年x月x日登記結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兒子xx。由于婚前我對被告了解不夠,草率地與其結婚,婚后發現被告經常參與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不務正業,經我多次苦心規勸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為,對家庭及親人極端不負責任,已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加之雙方性格不合,夫妻長期分居,現夫妻感情已完全、徹底破裂,夫妻關系名存實亡。另我們夫妻存續期間擁有夫妻共同財產約xxxx元。現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被告離婚并由我撫養兒子xx,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xxxx元中的xxxx元歸我所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特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狀人:簽名蓋章
訴訟請求:
1.要求與被告離婚;
2.由原告撫養兒子劉×; 3.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約********元,其中*******元歸我所有。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承擔(或由被告承擔)。
××××年×月×日
離婚起訴書范本(第二次起訴時適用)
訴訟請求:
請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關系。
事實和理由
20××年初原告提出過離婚訴訟請求,同年3月由××區人民法院移送貴院審理,在(20××)第×號民事判決書中已經審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從20××年分居至今,雖然貴院在此判決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關系的機會,但半年多來,原被告的情況依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彌補。為此,對已經名存實亡的婚姻關系,原告再閃依法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3、婚生女(子)xx由原(被)告撫養。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承擔(或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在此敘述離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何時結婚,婚姻基礎,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和原因,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孩子多大等。例如:我與被告于xx-xx年x月經人介紹相識,于xx-xx年x月x日登記結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兒子xx。由于婚前我對被告了解不夠,草率地與其結婚,婚后發現被告經常參與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不務正業,經我多次苦心規勸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為,對家庭及親人極端不負責任,已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加之雙方性格不合,夫妻長期分居,現夫妻感情已完全、徹底破裂,夫妻關系名存實亡。另我們夫妻存續期間擁有夫妻共同財產約xx-xx元。現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被告離婚并由我撫養兒子xx,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xx-xx元中的xx-xx元歸我所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特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狀人:簽名蓋章
年月日
精選起訴離婚答辯狀格式大全(13篇)篇九
答辯人:曹某某,男,xxx年10月11日生,漢族,系xx某公司職員,住址xx市。
因上訴人齊xx女訴曹某某離婚一案,針對上訴人齊女的上訴理由,提出答辯如下:
一、原審認定事實清楚、正確。
1、上訴人不斷強調“被上訴人不盡夫妻忠實義務與他人發生婚外情,是本案的重要事實,也是被上訴人毆打上訴人導致感情破裂的.根本原因。”并稱提供了電話詳情單和保證書為憑。
事實上,二人結婚后不久,上訴人就開始無端猜疑被上訴人與他人關系曖昧,有婚外情,常常在被上訴人加班回家后,指桑罵槐,吵吵鬧鬧,讓被上訴人交代莫須有的情況,甚至利用被上訴人洗澡、上廁所之機,打開被上訴人的手機,查閱短信及通話記錄,為自己的猜疑尋找證據。
至于上訴人提供的間接證據-電話詳情單,顯示不出任何通話內容,通話對方是男是女都難以證明,更不能證明通話對方是被上訴人的所謂外遇,只能證明被上訴人通話對方號碼和通話時長,根本證明不了上訴人想要證明的事項。
此外,關于被上訴人的保證書,被上訴人多次強調的事實是:xxx年下半年,上訴人失業在家,整日無所事事,猜疑被上訴人更是變本加厲,經常無理取鬧,在被上訴人工作不順心而心煩喝點酒回家晚的情況下,上訴人罵罵咧咧、廝打逼問被上訴人與誰鬼混,被上訴人反手劃拉一下,無意中刮到上訴人的左耳,造成上訴人受傷。被上訴人感到非常歉意,內疚,在上訴人全家人威逼和去公安局報案要挾之下,照著上訴人寫好的保證書抄寫了一遍。被上訴人出于誤傷上訴人的歉意、想和好及脅迫之下抄寫的保證書,不是真實意思的表示。
上訴人讓被上訴人抄寫早已準備好的保證書只能說明:被上訴人沒有外遇和被上訴人的婚前個人按揭房產不是共同財產。
2、被上訴人與上訴人于xxx年12月28日登記結婚,而被上訴人xxx年7月13日就以個人名義與xx鴻業房地產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同年7月14日被上訴人交納首付款137548元,并以購買的房屋抵押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銀行貸款共計32萬元。原審法院認為“雙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且該房屋在銀行已經設定抵押,均未取得完全所有權。”按照我國有關不動產房屋買賣的法律規定和所有權保留原則,原審法院判決并沒有否認已頒發了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書,只是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上訴人斷章取義,只引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企圖歪曲一審判決書認定的事實。
3、原審法院認定上訴人離家出走也是事實。上訴人稱被上訴人擅自更換房屋鑰匙,我們注意到上訴人使用了“擅自”二字,非常可笑。房屋防盜鎖出現故障,被上訴人讓物業幫助更換自己家的房門鑰匙,不用任何部門審批和備案。房屋鑰匙出現故障更換后,被上訴人多次讓上訴人拿新鑰匙,上訴人都置之不理。物業公司出據的證明不能證明上訴人無法回家導致雙方分居。
4、上訴人認為購房款的支付時間是婚后xxx年5月24日。法院查明和雙方認定的事實是:xxx年7月13日被上訴人簽訂購房合同,7月14日支付首付款137548元,7月30日分別從銀行貸款22萬元和10萬元。之后被上訴人每月還貸款。不知上訴人從哪一個證據得出購房款的支付時間是在婚后xxx年5月24日。
xxx年5月24日是被上訴人拿著xxx年7月13日的首付款發票、xxx年7月30日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支付憑證到開發商處換取房屋總額發票的時間,而且被上訴人從xxx年8月份開始已經開始月月還銀行貸款了。
xxx年7月13日支付首付款時間、xxx年7月30日辦理好銀行貸款劃入開發商帳戶的時間,上訴人都認為不是購房款支付時間,被上訴人認為:
上訴人應當先弄清按揭購房各方的法律關系,即購房人、出賣人(如開發商)和貸款銀行三方的關系。簡單地說,購房者與開發商是房屋買賣關系,而購房人與銀行則是房款借貸關系。當購房人與開放商簽訂了購房合同,并在銀行辦理了按揭貸款手續、銀行將貸款金額劃入了開發商帳戶,同時也辦理了房產證后,購房合同雙方都已經履行完了合同義務,雙方已經結束了購房合同的關系。在此之后,購房人向償還銀行借款的行為,屬于購房人與銀行因貸款行為而產生的債權債務行為。
二、原審法院適用法律正確,并無不當之處;原審法院對房屋的處理也不違反《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
考慮到購房的目的性以及購房整個過程的關聯性,應當以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為“購房”時間點,簽訂合同時最能反映“購房”這一行為的性質。
三、上訴人企圖通過制造和逼迫被上訴人承認有過錯的方式達到離婚時多占被上訴人財產的目的,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上訴人通過訴訟與被上訴人離婚,是早有預謀的:被上訴人與上訴人從xxx年12月28日登記結婚到xxx年12月21日感情破裂,不到兩年時間,先是無端猜疑被上訴人有婚外情(無任何直接證據)、無理取鬧,其次受到誤傷后,變本加厲,以向公安局報案追究被上訴人刑事責任要挾逼迫被上訴人抄寫上訴人事先準備好的、承認有外遇和婚前房屋是共同財產的保證書,最后向法院起訴離婚。
綜上所述,懇請法院在依法維持原判。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年5月16日。
精選起訴離婚答辯狀格式大全(13篇)篇十
三、××市××區××路××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后,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金秦。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后,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么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金秦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于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系,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原告:馬××,男,1961年12月××日生,漢族,××大學外語系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學××區××。
訴訟請求:1、解除原告與被告之間的婚姻關系;2、離婚后原告愿意繼續請人照料被告,或者被告由其父母或兄長等家人照料;3、女兒由原告撫養;4、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1986年1月6日結婚(補辦結婚證日期為1990年8月18日)。被告于2003年6月14日自縊而患有缺氧性腦病,且留有嚴重的后遺癥,如智力障礙、語言不清、記憶力差、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不知、需長期請人照料。
1、夫妻分居兩年,沒有夫妻生活。自妻子自縊以來我們一直分居,長期沒有夫妻生活,甚至連正常人的生活都沒有,生活苦不堪言。
2、妻子的自縊嚴重地影響了我的生活、身體和工作。過去兩年來,我不僅要承擔繁重的教學和科研工作,還要照料妻子,一年四季沒有休息日,尤其是節假日護工也要回家時更忙。妻子的自縊給我帶來了沉重的精神負擔,身體狀態也明顯變壞(如高血壓,反復出現口腔潰瘍、前列腺炎、免疫力下降等)。搶救和治療也給我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各種費用先后花去了十余萬元,現在的檢查費用和藥費平均每月約為2000元.為了支付家庭每月的龐大藥費開支,我一直透支身體承擔更多的教學任務,這樣才勉強維持生活。我的科研工作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以前每年都有數項科研成果,但近兩年來因為妻子的原因沒有科研成果。
3、妻子的父親及家人的糾纏嚴重地干擾了我的生活和工作。妻子自縊以來,其父柳華山胡攪蠻纏,屢屢干擾我的生活和工作。自妻子2003年6月住院以來就開始耍賴,一直威脅要與我拼命。妻子出院后,他與妻弟和妻妹等人經常來我家、我父母家、妻子的工作單位新聞學院、我的工作單位外語系和學校辦公室無理吵鬧,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甚至數次在上班時阻止我去上課。妻子家人的行為嚴重地干擾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本來妻子自縊讓我就很難過,他們的所作所為更是雪上加霜。
基于上述原因,為使我能正常生活,安心教學和科研,我懇請法院解除我與妻子之間的婚姻關系。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由被撫養,(原告每月支付撫養費至兒子、女兒年滿18周歲止);
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平均分割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200年月日經某人介紹,于200----年——月-----日登記結婚,婚后于200-----年---月-----日生下一男孩(女孩)。
(離婚原因,字數根據具體情況酌定,并無限定,但不宜過于繁瑣。) 懇請法院判決原被離婚。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證據:
證人
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裁決。
此致
xx人民法院
附:本狀副本一份
具狀人:xxx
××××年××月××日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系方法。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系方法。 訴訟請求:
1、判決原、被告離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分擔夫妻共同債務;
3、婚生女(子)xxx由原(被)告直接撫養,判決被(原)告承擔孩子的撫育費用。 事實和理由:
(在此敘述離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何時結婚,婚姻基礎,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
的事實和原因,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孩子多大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特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 此致
北京市xx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xxx
年 月 日
附:1、本狀副本一份;
2、證據材料x份。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三、××市××區××路××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陳述支持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后,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后,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么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于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系,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說明:
一、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
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范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系等。
二、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后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λ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后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三、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起訴狀寫完后,要求一式兩份,送到法院即可。
精選起訴離婚答辯狀格式大全(13篇)篇十一
4、積極主動地配合支持執法部門做好查禁工作。
對違禁燃放煙花爆竹的,根據^v^《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由^v^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請廣大市民們給予大力支持配合,共同把市區禁放工作做好。
此致!
xx市公安局。
精選起訴離婚答辯狀格式大全(13篇)篇十二
答辯人(被上訴人):李xx,女,xxx年3月10日出生,漢族,省縣人,住xx市xx區四季青鄉區14號樓。
答辯人因與張xx(以下稱“上訴人”)出資轉讓合同糾紛一案,上訴人不服xx市xx區人民法院(xxx)海民初字第xxx號民事判決書,已提出上訴。現答辯人針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和理由,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是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合法股東,持有公司20%的股份。上訴人稱答辯人沒有實際出資,不是事實。xxx年7月9日,答辯人受讓張xx在公司的20%股份,如此,公司完全由答辯人出資經營。答辯人受讓張xx的股份是用個人資產出資的,并在受讓股權后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而答辯人受讓張xx股權及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等均是委托丈夫xx辦理的。股權受讓后,答辯人也一直在公司工作,而且公司是答辯人夫婦共同投資經營的事實,不僅上訴人明知,而且也是眾所周知,上訴人主張答辯人沒有實際出資,顯然是歪曲事實。對此,答辯人在一審訴訟中已提供了工商檔案材料等充分證據證實答辯人是公司合法股東。同時,上訴人在上訴狀中陳述:“xx與被上訴人是夫妻關系,xx的簽字應該代表被上訴人,上訴人有理由相信xx有代理權”。顯然,上訴人認為xx是“有代理權”的人,而不是“股權轉讓人”,上訴人該等主張也印證了其明知答辯人是公司合法股東的事實。
二、上訴人不構成善意第三人。上訴人在上訴狀中以“與上訴人簽訂轉讓協議是被上訴人的丈夫xx拿過來的”、“xx與被上訴人是夫妻關系,xx的簽字應該代表被上訴人,上訴人有理由相信xx有代理權”為由,主張其是善意第三人,合法權益應當予以保護,依法不能成立。事實是,上訴人早在十年前就與答辯人一家相識,且常有往來。尤其是上訴人于xxx年到答辯人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工作后,一直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參與公司經營,對公司和答辯人家庭的情況十分了解。也就是說,上訴人明知答辯人是公司的股東,而且在知道答辯人住所、聯系電話,經常會與答辯人見面的情況下,與答辯人丈夫xx簽署轉讓答辯人股份的出資轉讓協議的行為,不合常理,更不構成善意第三人。理由為:第一,上訴人明知答辯人在公司的出資是個人出資,即使是答辯人的丈夫也不當然享有處分權或者代理處分權;第二,上訴人在能夠與答辯人取得聯系的情況下,與xx實施轉讓答辯人在公司出資的行為,未盡合理注意義務;第三,一審法院審理過程中,上訴人沒有提供任何證據證實其已實際支付了出資轉讓款,即上訴人并沒有支付出資轉讓對價。三、上訴人冒用答辯人簽名取得的《出資轉讓協議》,當屬無效。本案一審法院審理過程中,上訴人已確認出資轉讓協議書中“李xx”的簽字并非答辯人所簽,同時主張出資轉讓協議書中冒用“李xx”簽字的行為人是答辯人的'丈夫xx。但是,上訴人未提供證據對出資轉讓協議書中“李xx”的簽名是xx所為予以證實,而根據答辯人對丈夫xx字體的辨認,《出資轉讓協議》中“李xx”的簽名并不是xx書寫。據此,上訴人在答辯人既沒有轉讓出資的意思表示,也未進行過轉讓出資的任何授權的情況下,采取冒用答辯人簽名的方式偽造了《出資轉讓協議》,該出資轉讓協議依法應屬無效。上訴人據無效《出資轉讓協議書》,且在未支付對價的情況下,辦理了工商登記,取得公司股東身份,顯屬惡意侵權,損害了答辯人的財產和人身權益。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和理由均不能成立,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請求二審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維持。
此致
xx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李xx。
相關知識。
到法院起訴離婚,當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訴狀中應注明離婚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后,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
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在開庭3日前通知當事人。
定期開庭。法庭審理后,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判決。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上訴應遞交上訴狀。上訴狀應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不答辯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5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也可以徑行判決、裁定。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當事人不可以上訴。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精選起訴離婚答辯狀格式大全(13篇)篇十三
x公司員工,單位地址:路號,單位郵編:100,單。
位電話:6。
訴訟請求:
1、與被告離婚;。
2、兒子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x元生活費;。
3、分割婚后共同財產;。
4、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19xx年x月xx日原、被告領取了結婚證。結婚初始夫妻感情尚可,但漸漸被告開始喜歡打麻將,晚上經常午夜以后才回家,原告多次勸阻,但被告卻臵若罔聞,依然我行我素,還說男人不應該老呆在家里。到了19xx年,被告在打麻將時結識了一女子.兩人一拍即合,經常在一起,被告繼而頻繁晚回,甚至通宵不歸,并且對我的態度越來越冷淡,我問及此事,他非但不改,反而動手打我,弄得鄰居皆知。后來,我發現了一張他和那女子親熱的照片,就質問他怎么回事,他惱羞成怒,提出他在外面已有女人,并把我趕出了他家門。由于害怕在一起會受到毒打,我回了娘家,中間回去取衣服時,在屋里發現了很多女人的長發和房事后床上的痕跡,很顯然,被告已和該女子同居并發生了性關系。據鄰居告訴我,我被趕出家門期間,被告和該女子住在一起,還穿著睡衣公亮相。聽到這個消息后,我很擔心長此下去,我們的家會被拆散。為了挽回這段感情,我提出生個孩子,我以為有了孩子就會穩住他的心。他假意有幾個月沒有和那女子來往,但孩子x個月大時,他又和該女子往來,并開始時常拒絕和我過夫妻生活。事已至此,我的心徹底絕望了,身心都極度疲憊,我已無法再繼續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也不再對他回心轉意過日子抱有任何幻想和希望,我們之間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故特向貴院提出與他分手,并要求被告及第三者對給我造成的精神損害予以賠償。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