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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申請人仲裁答辯狀大全(14篇)篇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對××勞動爭議仲裁申訴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事實與理由:
向貴會申訴之我公司員工××,與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一、××。
二、××。
根據《勞動法》、《××省勞動合同條例》以及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我公司做出的決定合法合理,有根有據。
總之,一句話,敬請仲裁委員會充分考慮我公司之答辯,駁回申訴人提出的所有申訴要求。
××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年××月××日。
優秀申請人仲裁答辯狀大全(14篇)篇二
根據目前勞動法律的規定及司法現狀,在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中,并不針對訴前勞動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文書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仲裁程序的合法性與否、案件實體裁決結果是否合法等均不是人民法院在審判階段所要審查的對象,人民法院審理的對象依然是勞動爭議雙方爭議的勞動權利義務關系。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也只就原告的訴訟請求依法是否應予支持進行法律評判,而對勞動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和裁決結果是否合法不予審查、不予法律評判。
勞動仲裁雖是法定的訴前前置程序,但該程序設置的本意在于使勞動爭議化解在訴前的仲裁階段,而仲裁后的訴訟程序是對當事人不服仲裁裁決結果時設置的救濟程序。仲裁程序只是啟動訴訟程序的前置條件,但其裁決結果對法院對案件的審理并無法律上的約束力。故當事人完成了法定的仲裁前置程序后,即可依法訴至人民法院啟動訴訟程序。
綜上,本案原告已經完成了法定的仲裁前置程序,現其訴至貴院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要求,本案并不存在訴訟程序上的法律障礙。故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查明案件事實,公正裁決案件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原告代理人:
陜西泓瑞律師事務所律師。
優秀申請人仲裁答辯狀大全(14篇)篇三
用人單位名稱: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銷售部負責人:手機號:
申訴事由:
本人在x年xx月xx日進入x公司工作,職務為,月工資x元,用人單位在x年xx月xx日無理由辭退我,在該公司工作的x月期間,該公司未給我簽勞動合同,也未給本人買社會保險(當時公司錄用我工作約定是沒有試用期也答應給買社保的),現本人要求按照國家新勞動法合同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1.要求半個月工資的補償金(單月工資*)元。
2.要求該單位補交xx個月的社會保險。
3.要求在職期間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償(單月工資*2)元。
提供證據:
本人提供xx銀行(公司代辦的銀行工資卡)卡折對賬單。
(提供工資條等,不涉及保密協議的證明文件,如打卡,簽到等)工作介紹人:
由于公司發工資是通過銀行發放,向公司索要工資條,公司不給。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有考勤記錄——此用人單位掌握管理,需用人單位提供。本人已不能自行收集,現申請仲裁委員會參照《^v^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幫助我收集公司發放本人的工資記錄和本人的考勤記錄,以證明本人與該公司存在實事勞動關系而要求維護本人的合法權益。
申訴人:
時間:
優秀申請人仲裁答辯狀大全(14篇)篇四
住所地:水城縣______________村。
負責人:______(辦公室主任)電話:________________,0858——______________仲裁請求:
一、裁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解除勞動關系。
二、1、停工留薪工資4個月×元/月=元。
2、住院期護理費29天×104元/天=3016元。
3、住院期伙食補助費29天×10元/天=290元。
4、傷殘補助金11個月×元/月=元。
5、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9個月×元/月=元。
6、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9個月×元/月=元。
共計:元。
事實和理由:
一、因申請人不能提供原工資相關證據,故上述第一、四項請求原工資標準只能按六盤水市上年度平均工資計算。
二、申請人于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在被申請人單位井下工作面工作時不慎掉入溜子將手指打傷,當天送到六盤水市________治療,出院時該院診斷證明書為:
1、右手示中指中節指骨骨折;
2、右手示中指血管神經肌腱損傷;
3、右手環指末節指體缺失;
4、右手環指皮膚軟組織挫裂傷。住院____天,康復期____天,經被申請人申請:于_____________年__月____日水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水勞工傷認字【________】第______號《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申請人為工傷,_____________年__月____日六盤水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__級傷殘。
申請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向貴委提出上述請求,希望給予支持。
敬禮!
____縣勞動爭議仲裁院。
申請人:
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優秀申請人仲裁答辯狀大全(14篇)篇五
xx年2月以來,被答辯人曾兩次沒有任何理由,就擅自離崗礦工數星期。答辯人從未向被答辯人提出解除雙方勞動關系,故被答辯人稱因答辯人無故解除勞動關系,要求答辯人支付經濟補償金毫無任何事實依據,也沒有法律依據。一直以來,答辯人關心被答辯人,在被答辯人遇到困難的時候,答辯人曾伸出援手予以幫助。如今被答辯人的做法,實在令答辯人不解,也感到心寒。
鑒于被答辯人的所作所為,給答辯人聲譽造成了影響,經濟上帶來了損失,答辯人將另案對被答辯人提起訴訟,追究被答辯人的責任。
綜上所述,答辯人請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所有仲裁請求。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優秀申請人仲裁答辯狀大全(14篇)篇六
申訴人:_________________楊,女,漢族,62歲,系退休職工,住。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系該公司董事長。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系該公司總裁。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仲裁請求:_________________。
一、由二被訴人補發申訴人從1996年8月1日至庭審之日的崗位工資20250元并由第一被訴人*公司從庭審之日起每月如期向申訴人支付崗位工資。
二、由被訴人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申訴人原系第一被訴人下屬單位*廠的職工,因當時的政策需要借調到*廠,在該廠一直在管理崗位,后期申訴人的崗位一直是該廠的第三產業鄉鎮企業負責人。在1996年8月申訴人到第一被訴人的下屬單位辦理內退手續,該單位卻把申訴人按照待崗職工處理,按照下崗職工的崗位工資38元/月計發,不認可其應有的崗位工資。20__年12月辦理正式退休手續時,也沒有認可其正式崗位的崗位工資待遇。
申訴人在借調之前的工作崗位為批料員,在借調之后的工作崗位是鄉鎮企業的負責人。*廠現在是第二被訴人的下屬單位。
綜上所述,申訴人根據被訴人關于退休人員、其崗位工資在退休時應當享有的有關規定,申訴人享有仲裁請求所述的權利。為了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你委申請仲裁,請依法公正裁決。
申訴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優秀申請人仲裁答辯狀大全(14篇)篇七
申請人:a公司,法定代表人:b(代理人)。
被申請人:c,男,漢族,
被答辯人c訴答辯人a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答辯人依據事實和法律作出以下答辯意見:
1、被答辯人的月平均工資為1317元,而非被答辯人主張的1600元。
c5月22日入職a公司擔任普工,至1月6日事故之日,c在a公司工作了9個月,9個月的工資分別為485元、1243元、1323元、1337元、1549元、1399元、1480元、1907元、1126元,因此c的月平均工資應當為1317元。上述事實有c簽名確認的工資單證明。
2、被答辯人主張傷殘津貼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4條第二款的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依據上述法規可知發放傷殘津貼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已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6級工傷;2、保留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3、在“難以安排工作的”的情況下才“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其中第2和第3個條件是遞進的關系,必須要先滿足第2個條件才能適用第3個條件。針對本案,c發生法工傷后已經單方面解除與a公司的勞動合同,在a公司多次挽留的情況下依然拒絕到公司上班,因此c的主張明顯沒有事實的依據也不符合法律的規定。
3、被答辯人主張的停工留薪期工資7724元沒有依據。
如上第2點所述,c在發生事故以后就已經單方面宣布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因此在發生事故以后a公司與c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因此c主張停工留薪期工資是沒有事實依據。
4、被答辯人主張的護理費沒有事實依據。
c并未舉證證明其發生了護理服務的事實,亦沒有舉證證明2120元護理費產生的依據,而事實上c的病歷中亦沒有醫生需要護理的建議,因此c的此項請求不應當得到支持。
綜上請求仲裁庭查明事實,依法裁決。
答辯人:a公司20x月2x日。
優秀申請人仲裁答辯狀大全(14篇)篇八
被答辯人(申請人):某某。
答辯人因與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仲裁一案(案號:),依據客觀事實與法律規定,提交答辯意見如下:
一、沒有證據證明申請人履行了支付定金的義務。
申請人申請稱:x9年7月14日,申請人以銀行轉賬的形式向被申請人支付了五萬元定金。但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2——銀行轉賬單,x9年7月14日給被申請人付款的是“廣州市從化太平潤財貨運站”,根本就不是簽訂合同的甲方秦柱玉即本仲裁的申請人秦柱玉。
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車合同》,合同的甲方(購車單位)為秦柱玉,身份證號x2;乙方為被申請人。故按約申請人即秦柱玉應支付本合同的定(訂)金。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理,也只有合同一方當事人才享有合同權利并承擔合同義務。如第三人廣州市從化太平潤財貨運站自愿代為申請人履行支付定金的義務,應履行告知義務。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征得債權人的同意”。在本案中,首先申請人未能證明第三人廣州市從化太平潤財貨運站的支付行為即代表其履行定金義務;其次,如申請人能證明第三人廣州市從化太平潤財貨運站的支付行為實為申請人支付定金的行為,應當告知被申請人并征得被申請人的同意。而申請人及第三人至今未告知被申請人有以上事實。
直到我司于x0年7月15日收到仲裁委送達的仲裁資料及申請人的證據,仍然沒有看到第三人廣州市從化太平潤財貨運站替申請人支付定金的證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條第二款“對合同是否履行發生爭議的,由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是否履行支付定金的舉證責任,顯然應由申請人舉證。現申請人并無證據證明其本人履行了支付定金的義務。其仲裁請求應予駁回。
二、第三人廣州市從化太平潤財貨運站向我司支付的5萬元不能認定為定金,該5萬元的法律性質待定,故本案不能適用定金罰則進行處理。
如上所述,我司至今沒有收到過廣州市從化太平潤財貨運站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證明,證實其支付的5萬元是替申請人秦柱玉繳納的定金,在銀行轉賬單上也無任何秦柱玉的信息。若該款是申請人秦柱玉繳納的定金,申請人應在第三人付款后持第三人的書面證明來我司開具定金收據,以確認該款的性質。雙方在購車合同上對5萬元款項也約定不明,一處是寫“定金”,一處是寫“訂金”(見合同第8~9行),因此,在僅有壹份第三人銀行進賬單,而無其他任何證據佐證的情況下,第三人所支付的5萬元不能認定為定金,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由于申請人秦柱玉主張的5萬元系第三人廣州市從化太平潤財貨運站所支付,該款的法律性質待定,本案的處理結果與廣州市從化太平潤財貨運站具有利害關系,故我司要求追加廣州市太平潤財貨運站為本案第三人。
雙方簽訂的《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車合同》第二條約定:“顧客在繳納定金后,交車之前需付清余款,否則本合同作廢,本公司可自行處置本合同商品,定金不予退還”。根據以上合同的約定,被申請人履行交付貨物的前提是申請人支付全部貨款即305800元,而申請人并沒有履行交付全部貨款的義務,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合同的約定,被申請人可以拒絕向申請人履行交貨的義務。
四、申請人主張律師費1萬元沒有法律依據,應予駁回。
此致
廣州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蓋章:
日期:年月日
優秀申請人仲裁答辯狀大全(14篇)篇九
答辯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辯人因________訴答辯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報酬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進入我公司工作,工作崗位為財務部會計,月薪人民幣______元。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稱家中有事要求辭工并提交了辭工單,答辯人表示同意,但________隨后提出要答辯人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答辯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拒絕了________的補償要求,于是________以再考慮為由將辭工單拿回。然而他在拿回辭工單后,卻連續______天不回我公司上班(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且不接聽公司的任何電話,為了嚴肅公司紀律,答辯人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依據________與答辯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即合同雙方均應遵守《________集團規章制度》(即職工手冊)。《________集團職工手冊》第____章第_____條第一款明確規定:職工沒有請假,無故連續曠工_____天、一月中累計曠工______天或一年中累計曠工______天,予以除名的規定,對________作出了除名處理。
在答辯人作出除名處理通知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回到了我公司并進行了工作移交,但他卻既不同意交回辭工單,也不同意簽收除名處理通知和領取工資,無奈我公司只能將其拒收、拒領情況及見證人見證的情況進行列明后對除名通知予以了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須支付經濟補償。________無故連續曠工_____天,嚴重違反了我公司的規章制度,故我公司依照規章制度的規定依法解除與他的勞動關系是完全合法的,且事后也履行了通知的義務,因此________要求我公司進行經濟補償的請求是沒有依據的。
我司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作出的除名通知中,曾明確要求________盡快回公司結清工資,故我司并沒有拖欠其工資的故意,工資未能結算的原因是其本人拒領,故________要求我司支付拖欠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是沒有事實依據的。鑒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曾以家中有事為由向我司借了人民幣______元,故________應領取的工資中應扣除這______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故________要求支付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未休年假工資的請求是沒有依據的。
綜上所述,________的`申訴請求是沒有任何法律和事實依據的,懇請仲裁委依法駁回________的相關申訴請求。
此致
_____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優秀申請人仲裁答辯狀大全(14篇)篇十
法定代表人:馬________,該公司經理。
被答辯人:_______市______設計研究院。
地址:______市_______區_____大街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王_______,該院院長。
_______市_______研究院申請仲裁設計合同,追索設計費,并賠償損失糾紛一案,我方現答辯如下:
我公司與申請人于x2年4月25日簽訂了《(x2)設計合同》,根據合同條款即付申請人4萬元定金(是設計總額的2x%)。后因工程建設投資較大,我公司只能是入股經營,與我公司合資的另一方要求從設計到施工完全由他們負責。因此我公司于x2年x月1日向申請人說明情況提出終止設計合同。事后雙方經過多次磋商,由于申請人索取費用太高,雙方未能達成協議,于是申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現就申請人提出的請求和理由作出如下答辯:
一、申請人要求我公司支付方案設計費x萬元是沒有法律根據的。
根據國家計委編印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總說明中第十七條的規定,“設計費按設計進度分期撥付,設計合同生效后,委托方應向設計單位預付設計費2x%作為定金,初步設計完成后付3x%,施工圖完成后付5x%。申請人向我方提交的《方案意見書》,并不是初步設計書,這是我們雙方之間的分歧意見之一。根據規定,初步設計書應具有初步設計說明書,初步設計概算書及設備、結構、電器三個專業的圖紙。而申請人只交付方案意見收由我公司審批,沒有初步設計說明書、概算書及三個專業圖紙,我公司認為申請人沒有完成初步設計,因此不能按規定支付設計費。
另外,就我公司與申請人設計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方案設計完成后15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設計費x萬元”。此合同之規定也是指初步設計書完成后付設計費x萬元,并不是指“方案意見書”完成后即付x萬元。作為申請人來說,他們完全懂得“方案意見書”和“初步設計書”的不同概念和內容。而申請人卻把兩個概念及內容混為一談,向我公司追索x萬元,既不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也不符合設計合同條款的規定。因此我公司拒絕申請人的請求是有道理的。據此,申請人請求我公司支付延期款x.3萬元也是沒有根據的。
二、申請人要求我公司賠償經濟損失2.x萬元(施工圖設計費2.4萬元;逾期違約金x.3萬元),這個請求是毫無根據的。
根據雙方簽訂的設計合同中規定“寫字商住樓的基礎圖,是在設計方案認可后兩個月及收到勘探資料后一個月后交付施工圖”,而申請人在我公司對方案意見書尚未認可的情況下,違反雙方簽訂的設計合同條款規定,這種不履行合同的行為屬于無效行為,我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因此我公司不能承擔申請人提出的施工圖設計費2.4萬元及其他經濟損失。
三、根據《根據工程勘察設計條例》第七條規定:“按規定收取費用的勘察設計合同生效后,委托方應向承包方付給定金。勘察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探、設計費”。又規定:“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依據以上條款規定,我公司與申請人簽訂合同后,按規定支付4萬元定金,并且申請人也提交“方案意見書”,雙方均在履行合同,所以申請人毫無理由扣我公司的4萬元定金,天淵之別國收取方案設計費x萬元。我公司認為該定金應抵作申請人所提供的“方案意見書”的設計費用。
四、我公司與申請人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接受申請人的要求,以設計趕工費的名義支付現金3x元,作為資金使用,該示項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沒有明文規定,我公司要求申請人如數返還。
以上意見,請求仲裁委員會公正裁決。
此致
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
優秀申請人仲裁答辯狀大全(14篇)篇十一
因xx縣xx公司訴勞動糾紛一案,提出如下答辯:
答辯人與申訴人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是答辯人的過錯,答辯人與申訴人簽有勞動合同一份,其中對答辯人的職位有確定的約定xx銷售經理,但是申訴人在___個月以后,沒有與答辯人協商的情況下,自主地將答辯人調到其他部門任職,在沒有取得答辯人的同意之前,申訴人的做法是違反了《勞動法》第十七條的規定,申訴人變更勞動合同沒有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而是強迫答辯人去其他部門報到,這種做法違背了答辯人的意愿,在申訴人違約在先的情況下,答辯人是被迫提出辭職的,申訴人提出答辯人違反了《勞動法》第三十條的規定,這是沒有根據的,由于是申訴人有錯在先,答辯人迫于無奈才提出辭職的情況與《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情況不相符。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應該由答辯人承擔。在答辯人沒有過錯的情況下是沒有承擔此責任的義務的。
申訴人稱答辯人在一與其有競爭的關系的公司工作,而給其造成了損失,要求答辯人承擔賠償責任是沒有理由的。首先,答辯人的辭職是由于申訴人的過錯,而且答辯人與申訴人之間并沒有簽訂競業禁止的協議,所以答辯人去哪家公司工作,都與申訴人沒有關系,這是答辯人的自由擇業的權利,其他人不得剝奪。
申訴人要求仲裁委員會責令答辯人繼續履行合同,這也是沒有根據的,雙方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效力已經終止,答辯人也是按照法定的程序將勞動合同解除的,合同的解除符合法律的規定,因此,答辯人與申訴人之間已經沒有勞動關系了,申訴人自然也就無從再要求答辯人履行勞動合同。
鑒于上述理由,答辯人已無法繼續與申訴人履行勞動合同,希望仲裁庭支持正義,依法駁回申訴人仲裁請求。
此致
xxx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xxx。
xx年x月x日。
優秀申請人仲裁答辯狀大全(14篇)篇十二
法定代表人:馬________,該公司經理。
被答辯人:_______市______設計研究院。
地址:______市_______區_____大街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王_______,該院院長。
_______市_______研究院申請仲裁設計合同,追索設計費,并賠償損失糾紛一案,我方現答辯如下:
我公司與申請人于xxx2年4月25日簽訂了《(xxx2)設計合同》,根據合同條款即付申請人4萬元定金(是設計總額的2x%)。后因工程建設投資較大,我公司只能是入股經營,與我公司合資的另一方要求從設計到施工完全由他們負責。因此我公司于xxx2年x月1日向申請人說明情況提出終止設計合同。事后雙方經過多次磋商,由于申請人索取費用太高,雙方未能達成協議,于是申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現就申請人提出的請求和理由作出如下答辯:
一、申請人要求我公司支付方案設計費x萬元是沒有法律根據的。
根據國家計委編印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總說明中第十七條的規定,“設計費按設計進度分期撥付,設計合同生效后,委托方應向設計單位預付設計費2x%作為定金,初步設計完成后付3x%,施工圖完成后付5x%。申請人向我方提交的《方案意見書》,并不是初步設計書,這是我們雙方之間的分歧意見之一。根據規定,初步設計書應具有初步設計說明書,初步設計概算書及設備、結構、電器三個專業的圖紙。而申請人只交付方案意見收由我公司審批,沒有初步設計說明書、概算書及三個專業圖紙,我公司認為申請人沒有完成初步設計,因此不能按規定支付設計費。
另外,就我公司與申請人設計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方案設計完成后15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設計費x萬元”。此合同之規定也是指初步設計書完成后付設計費x萬元,并不是指“方案意見書”完成后即付x萬元。作為申請人來說,他們完全懂得“方案意見書”和“初步設計書”的不同概念和內容。而申請人卻把兩個概念及內容混為一談,向我公司追索x萬元,既不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也不符合設計合同條款的規定。因此我公司拒絕申請人的請求是有道理的。據此,申請人請求我公司支付延期款x.3萬元也是沒有根據的。
二、申請人要求我公司賠償經濟損失2.x萬元(施工圖設計費2.4萬元;逾期違約金x.3萬元),這個請求是毫無根據的。
根據雙方簽訂的設計合同中規定“寫字商住樓的基礎圖,是在設計方案認可后兩個月及收到勘探資料后一個月后交付施工圖”,而申請人在我公司對方案意見書尚未認可的情況下,違反雙方簽訂的設計合同條款規定,這種不履行合同的行為屬于無效行為,我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因此我公司不能承擔申請人提出的施工圖設計費2.4萬元及其他經濟損失。
三、根據《根據工程勘察設計條例》第七條規定:“按規定收取費用的勘察設計合同生效后,委托方應向承包方付給定金。勘察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探、設計費”。又規定:“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依據以上條款規定,我公司與申請人簽訂合同后,按規定支付4萬元定金,并且申請人也提交“方案意見書”,雙方均在履行合同,所以申請人毫無理由扣我公司的4萬元定金,天淵之別國收取方案設計費x萬元。我公司認為該定金應抵作申請人所提供的“方案意見書”的設計費用。
四、我公司與申請人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接受申請人的要求,以設計趕工費的名義支付現金3xxx元,作為資金使用,該示項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沒有明文規定,我公司要求申請人如數返還。
以上意見,請求仲裁委員會公正裁決。
此致
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
優秀申請人仲裁答辯狀大全(14篇)篇十三
被答辯人:xxx。
答辯人因xxx訴答辯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報酬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xxx于xxx4年5月2x日進入我公司工作,工作崗位為財務部會計,月薪人民幣貳仟玖佰壹拾元。
xxx0年x月22日,xxx稱家中有事要求辭工并提交了辭工單,答辯人表示同意,但xxx隨后提出要答辯人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答辯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拒絕了xxx的補償要求,于是xxx以再考慮為由將辭工單拿回。
然而他在拿回辭工單后,卻連續x天不回我公司上班(xxx0年x月23日到xxx0年x月2x日)且不接聽公司的任何電話,為了嚴肅公司紀律,答辯人于xxx0年x月2x日依據xxx與答辯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即合同雙方均應遵守《xxx集團規章制度》(即職工手冊)。
《xxx集團職工手冊》第二章第十四條第一款明確規定:職工沒有請假,無故連續曠工3天、一月中累計曠工5天或一年中累計曠工x天,予以除名的規定,對xxx作出了除名處理。
在答辯人作出除名處理通知后,xxx0年x月2x日xxx回到了我公司并進行了工作移交,但他卻既不同意交回辭工單,也不同意簽收除名處理通知和領取工資,無奈我公司只能將其拒收、拒領情況及見證人見證的情況進行列明后對除名通知予以了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須支付經濟補償。
xxx無故連續曠工5天,嚴重違反了我公司的規章制度,故我公司依照規章制度的規定依法解除與他的勞動關系是完全合法的,且事后也履行了通知的義務,因此xxx要求我公司進行經濟補償的請求是沒有依據的。
我司于xxx0年x月2x日作出的除名通知中,曾明確要求xxx盡快回公司結清工資,故我司并沒有拖欠其工資的故意,工資未能結算的原因是其本人拒領,故xxx要求我司支付拖欠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是沒有事實依據的。
鑒于xxx0年3月x日,xxx曾以家中有事為由向我司借了人民幣肆仟元,故xxx應領取的工資中應扣除這肆仟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故xxx要求支付xxx4年5月到xxxx年5月的未休年假工資的請求是沒有依據的。
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所列情況的',用人單位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xxx的申訴請求是沒有任何法律和事實依據的,懇請仲裁委依法駁回xxx的相關申訴請求。
此致
答辯人:xxx有限公司。
二xxx年xxx月xxx日。
答辯人:xx市xx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羅xx職務:總經理。
地址:略。
被答辯人:黃xx,男,x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號,身份證號碼:450xxxxxxxxxxxxx。
答辯人于xxx2年x月11日收到貴會受理的南勞仲通字(xxx2)1xxx號應訴通知書和被答辯人黃xx《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副本,現就被答辯人訴答辯人勞動爭議糾紛一案,答辯人根據本案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被答辯人訴稱答辯人克扣和拖欠國家法定的假日、高溫補貼、加班費450xx.05元與客觀實際不符,純屬瞎編捏造。
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訴稱其一年上班3x5天,每周工作5x個小時常年沒有休息,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帶薪年休假,高溫補貼和工資被克扣和無故拖欠,安排加班但從未依法支付加班費,這不是事實,也不符合常理。
理由具體如下:
(1)根據《勞動合同書》第七條:“……,具體標準和辦法為:基本工資xx0元+提成+補貼”和第十條:“新入職員工試用期為壹個月,試用期間享受公司統一購買意外傷害醫療保險,試用期后公司按國家規定標準購買‘社保金’。
如乙方寫出充分理由向甲方提出選擇自行購買‘社保金’書面申請的(請簽名),因此產生的有關法律責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以工資的形式隨月發放給乙方;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繳納”的規定,被答辯人的基本工資是xx0元/月,而實際上領到的工資是1xxx元月—1xx0元/月不等,其中已經包含有國家法定的假日、高溫補貼、加班費、社會保險金等費用,完全不存在克扣或拖欠上述費用的情況。
(2)根據本案事實和證據,答辯人已告知被答辯人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環境、職業要求,以及用工單位(邕寧區信用社)性質、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等基本情況,被答辯人亦已對上述情況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接受派遣至用工單位之工作安排。
被答辯人的工作并不是技術性很強的工種,僅是一名治安協管員員,此類工作只要是健康的成年人便可勝任,且當前人力資源市場治安協管員崗位的每月工資基本保持都在1000元左右的收入水平,如果真的像黃xx訴稱的一年3x5天上班,常年沒有休息,則公司需要支付的工資及加班費的總額將達到約x000元/月之巨,也就是相當于公司可以同時聘用x名相同崗位相同待遇的治安協管員同時上班。
故而被答辯人訴稱答辯人長期要求被答辯人加班的事實顯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其次,xxx0年1月15日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書》第三條約定,乙方(即被答辯人)工作時間按每天x小時工作制執行。
第四條:如果乙方受用工單位要求,在甲方(即答辯人)安排的正常上班時間之外另行加班的,由用工單位(即xx區信用社)另行支付加班費。
第五條: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書面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被答辯人提供的《交接班登記本》系由其本人單方制作,沒有答辯人或用工單位蓋章確認,依法不具有真實性和合法性,無法證明被答辯人有連續加班之事實存在。
再者,綜合本案的事實和證據,《勞動合同書》約定加班須征得答辯人書面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加之勞動合同法也明確規定,如確有加班事實存在的,由用工單位來支付加班費。
故此,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支付加班費的請求沒有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依法應不予支持。
二、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補繳xxx0年1月1日至xxx2年5月15日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費的主張不能成立。
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書》第十條明確約定,新入職員工試用期壹個月,試用期過后公司按國家規定標準購買“社保金”,其中單位應繳部份由甲方以工資的形式隨月發放給乙方,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己繳納。
所以,計算社保的時間起點應從xxx0年2月1x日起算,被答辯人的基本工資為xx0元/月,從其提供的銀行流水賬中可以看出,被答辯人每月實際領到的工資都在1xxx—1xx0多元左右,證明單位應繳的社保金部分已經以工資的形式隨月發放給被答辯人了。
應當指出,被答辯人在與答辯人訂立勞動合同時,已經在《勞動合同書》第十條上自愿簽名確認由其個人自行購買社會保險。
如被答辯人仍要求答辯人為其補繳社保金,則應當將其于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已經以工資形式領取的社保金退還給答辯人。
三、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x43x.50元和賠償失業金損失4xxx元的請求于法無據。
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書》第一條已明確約定,甲方(即答辯人)可以根據其人事制度、經營業務需要及乙方(即被答辯人)的表現,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乙方愿意服從。
xxx2年5月15日答辯人通知被答辯人5月1x日由容xx去接替其治安員的工作,要求被答辯人回公司報到,公司另行安排新的工作崗位。
但是被答辯人不服從公司正常的人事安排,無正當理由拒絕返回公司報到,無故自動離職,到目前為止仍未與答辯人辦理相關離職交接手續。
根據《勞動合同書》第十五條以及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答辯人不應承擔經濟補償金和賠償失業金損失責任。
恰恰相反,被答辯人沒有正當理由無故離職,且到目前為止仍未與答辯人辦理相關交接手續,保安服、工作證件、相關材料也未交回給答辯人,已造成了答辯人在管理及經濟上的損失,被答辯人的訴求不僅不能成立,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支付xxx年x月1日至xxx2年5月15日未續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13500元沒有任何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
根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第35條:合同期為第三方合同年。
所謂“第三方合同年”,應當根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即被答辯人與答辯人在簽訂勞動合同書時的真實意思表示進行解釋。
結合到本案,首先在將被答辯人派遣至用工單位(xx區農村信用聯合社)之前,答辯人既已與該用工單位建立了物業管理治安委托合同關系,在被答辯人被派遣至該用工單位之后,乃至現今,答辯人與該用工單位的物業管理治安委托合同關系仍處在存續期間,該委托關系自始未發生中止、中斷或者終止的情形。
故本案訴爭的《勞動合同書》所指向“合同期為第三方合同年”當然也應認定一直處于持續狀態,并且該合同期限是相對確定的。
只有答辯人與用工單位以正式文件中止或終止委托關系時,本案訴爭的《勞動合同書》才會自動解除。
并非如被答辯人所理解的當每同一個第三方合同期限屆滿時,都需要一一再與被派遣的勞動者重新簽一次勞動合同。
試想,如果當每一份第三方合同期限屆滿再續簽時,答辯人均需與其管理之下的數以百計的勞動者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這樣繁雜的工作必然會使企業管理陷入混亂,顯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應當指出,本案中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答辯人與用工單位、被答辯人于用工單位之間的三方民事法律關系一直處于穩定、持續的狀態。
只有在對勞動者(被派遣者)被派往的用工單位、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環境、職業要求等事項作出重大變更時,才確實需要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退一萬步來說,如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繼續在該用人單位工作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然形成事實勞動關系,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
本案中,答辯人自xxx0年1月15日至xxx2年5月15日(自動離職之日)止,已達到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兩年期限。
而雙方簽訂的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應當對本案中穩定的勞動法律關系予以維護,這才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真實意思表示和真正之目的。
因此,被答辯人認為xxx年x月1日至xxx2年5月15日未續簽勞動合同而要求答辯人支付二倍工資的主張,是沒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的。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黃xx不服從公司正常的人事安排,無正當理由拒絕返回公司報到,無故自動離職,到目前為止仍未與答辯人辦理相關離職交接手續的行為存在嚴重過錯。
其關于要求答辯人支付拖欠國家法定假日、高溫補貼、加班費,補繳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費,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賠償失業金損失,支付未續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依法不能成立。
謹此,答辯人懇請貴委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全部申訴請求,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答辯人:xx市xx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xxx年六月二十七日。
優秀申請人仲裁答辯狀大全(14篇)篇十四
仲裁答辯書,就是仲裁案件的被訴人為維護自己利益,針對申請人仲裁申請書所列事實和請求,進行答復和辯駁時出具的書面材料。
[格式一]適用于公民提交的仲裁答辯。
答辯人:
委托代理人:
答辯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到你會轉來的申請人_________因與我方發生_________爭議而提出的仲裁申請書。現提出答辯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
附:有關證據材料_______份。
[格式二]適用于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交的'仲裁答辯。
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工作單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此致
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
附:有關證據材料___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