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告可以通過訪談、問卷調查、實地考察等方式來獲取信息并進行分析。那么,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些精選的調查報告范文,了解如何寫出一份出色的調查報告。
農民工欠薪問題調查報告(精選19篇)篇一
農民工培訓是個系統工程。對農民工的培訓不能僅限于政府和企業,還應積極調動各種社會力量參與進來,形成全社會的合力來進行開展農民工培訓、提高農民工素質是實現農村富余勞動力穩妥轉移,統籌城鄉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全總也明確提出,各級工會要充分利用工會的學校資源和社會教育資源,切實加大對農民工的培訓力度。筆者針對目前農民工培訓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分析,并試著提出對策和建議。
調查發現,目前還沒有建立完善的農民工培訓經費實行政府、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個人共同分擔的投入機制,一些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投入并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比例,而用于農民工培訓的經費更是少之又少。政府沒有足夠的農民工培訓保障體系,一些企業也不愿培訓。
農民工培訓是一項復雜而艱難的工作,盡管政府投入了許多財力、物力,各級工會也多方努力,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遇到了不少困難和問題。
首先,從農民工整體來看,對文化知識和技能培訓有著強烈渴望和迫切愿望,但具體到單獨的個體和實際的培訓工作中時,卻不然。據調查,不少農民工參加培訓都是各級政府下達指標,農民工對參加培訓的積極性不是很高。另一方面,一些有學習熱情的農民工卻由于受環境和各種因素的影響,而無法參加培訓。
其次,從農民工分布情況看,農民工比較多的企業往往為民營、外資企業,其中不少企業認為,工人只要每天完成生產任務“能干”、“夠用”就行,對農民工技能升級和有關思想道德、安全、維權等方面的培訓熱情不大,使不少農民工只能長期從事低級體力或簡單熟練工種。
第三,農民工教育培訓具有教育對象分散且流動性大、教育層次不齊、教育時間不定、約束力不強等特點,這使農民工教育培訓質量難以保證。
產生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在于:
1.一些農民工受自給自足思想束縛,視野較窄,缺乏長遠性和開拓性。
2.城市居民對農民工的偏見和歧視,使其很難擺脫心理上的自卑。由于長期以來形成的城鄉價值觀念、思維方式和生活形態之間的反差,不少城市人對農民工懷有偏見,使其在城鎮尋求自我發展的熱情和信心受到挫傷。又由于其在城鎮得不到應有的尊重和保護,因而其對城市也懷有一定戒備和恐懼。
3.不少農民工外出打工并沒有明確的目標,不知該不該學、學什么、學了有什么用。另外,多數參加培訓的農民工雖然不支付培訓費用,但仍需支付車票、伙食費、住宿費等費用。
4.由于城市企業在用工制度上對農民工的歧視,以及農民工自身先天的.不足,他們中的不少人目前還沒有謀取固定工作,甚至連勞動合同都沒簽過。這種短暫的工作狀態,使他們只能選擇得過且過方式。很難激活其潛在的培訓需求和培訓熱情。
5.一些培訓課程的設置不符合農民工就業的實際需要,按規定每個農民只能享受一次免費培訓,而根據農民工擇業的需求,常常掌握二三門技術的農民工才能更好地找到工作。
6.用人單位對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使其在農民工培訓問題上不愿有較多投資。一些企業以農民工缺乏穩定性為由,拒絕對其實施培訓。這就導致一些農民工雖打工數年,但在職業技能方面并無長進。所以,一遇企業結構調整或技術改造,便被淘汰出局。因此,不少農民工的職業技能與科技和生產水平的發展越來越不相適應。于是出現了一邊是大批農民工進城打工,一邊是用人單位發愁招不到人的“民工荒”難題。
農民工培訓將是我國今后教育的一個新增長點,國家正在構建農民工培訓體系,在這個過程中,對于各級工會來說,既是艱巨的任務,也可能是新的發展機遇。因此,各級工會應有長期的眼光和規劃,在盡快開展農民工培訓工作的同時,一方面要逐步加強農民工培訓工作的管理,使之科學化、規范化;另一方面不斷探索工會在農民工培訓上的特色之路。
(1)免費和收費相結合。政府對農民工的免費培訓投入是有限的,只能是針對每個農民工的一次性免費培訓,而對于那些有一定技能,生活基本穩定還有技能升級需求的農民工,培訓就可收取一定費用。另外,還可以與用人單位合作,根據企業需要,對有一定經濟困難的農民工先免費招聘和培訓,合格上崗后由企業支付培訓費,或從農民工的每月收入中(在其可承受的范圍之內)逐步扣除。
(2)培訓和就業信息、維權服務相結合。就業信息服務還應包括職業趨勢分析,引導農民工正確選擇技能培訓方向。把培訓、勞務輸出、信息資源有機結合起來,達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工會在專業設置、培訓內容、培訓方式上應當以市場為導向,使農民工培訓取得更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
(3)農民工培訓和農民工子女的培訓、教育結合。農民工培訓的最終目的是順利實現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而關注農民工和農民工子女的教育與培訓則是從更長遠的眼光來推動這個轉移。同時,要在農民工和農民工子女教育上發揮工會職業和學歷教育的優勢。工會可以和政府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出照顧農民工和農民工子女的入學與接受教育的優惠政策,吸引更多的農民工子女參加中職教育。
總之,農民工培訓是個系統工程。這種系統性表現之一就是所涉及的不僅僅是培訓本身,更需全社會對農民工的真正關注,需要對他們的生存狀態有更真實的了解。許多農民工表達的想法和要求已超出了培訓內容,更多的是對平等的要求和對公正的渴望,希望全社會尤其是城市居民改變對他們的歧視。與培訓農民工的城市文明素質(如公共場合禮儀等)相比,提高城市居民的平等意識是更為重要的工作。系統性表現之二就是對農民工的培訓不能僅限于政府和企業,還應積極調動各種社會力量參與進來,形成全社會的合力來進行農民工培訓。
農民工欠薪問題調查報告(精選19篇)篇二
在我國城鄉之間,每天流動著上億農民,農民工已經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存在于大中城市的角角落落。而在這些農民工的身后,有著數千萬未成年的子女。這些孩子是一批游走于城鄉之間的特殊群體,他們的教育問題也是這些流動農民的心頭之痛。農民工子女的教育是當前農村和城市義務教育中的難點之一。農民工子女的教育上存在哪些問題,如何解決問題,也是黨和政府高度關注并著力解決的問題。并且隨著市場化、工業化及城市化的發展,我國將有越來越多的農民從農業轉到非農業,從農村轉到城鎮,流動農民及農民工子女的數量將不斷增加。農民工子女是一個數量龐大且不斷增加的群體,其權益保護不容忽視。我們對長沙市馬王堆等中學部分農民工子女及其家長展開了問卷調查,學生年齡段為13—16歲。
在我們的調查過程中發現農民工子女在受教育權利上仍存在一些問題。對農民工子女發出的100份調查問卷中發現,70.41%的孩子是在家長先行安頓好后再到城市的,56.12%的孩子是與父母一起住,并有穩定住房。這其中可以看到近幾年在農民工子女的生活環境的上已有所改善。但在針對家長的問卷調查中同時顯示,受訪農民工夫妻雙方都在外務工的占58.33%,經常更換地點租房的占37.5%。有4.17%的家長表示其子女曾有過停學或休學的情況。在農民工子女擇校時,16.67%的家長表示“做了多方面努力學校才接受”,4.17%農民工表示孩子在選擇學校時曾“遭受到學校拒絕”且情況很嚴重。并且在有的學校甚至存在“擇優錄取”的現象,這也是農民工子女入學面臨的一個障礙。農民工是流動人口群體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以從事體力勞動為主,經濟收入微薄,社會地位較低,主要來自經濟相對落后、文化相閉塞的偏僻農村,是一個社會弱勢群體。農民工進城務工具有就業不穩定、住所不固定的特點。在我們的調查中,與父母一起無穩定住房的比例也占到了40.82%。這些都揭示了農民工子女在城市求學中存在的種種十分艱難的問題。城市外來人口的增長速度超出了許多城市公辦學校的承受能力,民辦學校仍是解決農民工子女上學的一個主要渠道。而因為涌入學校的農民工子女迅速增多,教育資源不足導致很多公辦學校難以敞開接受全部前來報名的農民工子女。民辦學校的教育條件又令人堪憂。此外,在入學問題上,費用是首當其沖的。在針對家長的`問卷調查中顯示,24名家長表示,最大的愿望是自己的孩子能“和城里孩子享有同樣的待遇”。25%的家長認為學雜費用收費較高,4.17%的人提出有學校收取借讀費或贊助費且費用偏高。按照現行標準,農民工子女不管上什么學校,都是要交費的。在公辦學校借讀,要交借讀費。至于私立學校,收費標準不一,也不透明,很難統計。在費用問題上農民工子女的教育面臨三大難問題:就讀私立學校費用太高,一般家庭根本無法負擔;就讀公辦學校卻因為戶口的問題,使得孩子根本不能和同齡人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權利;第三是一些為農民工子女專門辦的學校卻因為工商部門對于學校的定性和自身辦學經費的問題而常常出現運轉困難,這一類學校的本教育質量也難以保證。而在是否愿意將孩子送入政府開設專門的農民工子女學校或者學校建立專門的班級問題上,37.5%的家長愿意,41.67%家長表現為無所謂的態度,20.83%的家長明確表示不愿意。而33.67%的孩子表示愿意入讀此類學校或班級,52.04%表示無所謂,有14.29%明確表示不愿意。
盡管國家出臺的一系列政策度都充分考慮了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盡管許多城市的主管部門都在承諾著手解決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但實際上都收效甚微。農民工子女教育困難的原因究竟在深層次的體制矛盾上體現在哪些方面,我們的看法是:
首先,許多地方在計算經濟發展總量或列舉政績的時候,基本上是以本地常住人口作為基數。如果增加了農民工的子女教育,既要增加財政投入的支出,還要拉低已經被人為高估的教育水準,影響到部門的政績和形象。因此,當地主管部門只得采取排斥和關閉的辦法,以避免上述問題的發生。
其次,出于對農民工進城數量增加的擔憂。近年來,人們已經逐步習慣于單身農民工在城里就業。因為他們只提供廉價勞動,來去自由,由于沒有子女和家庭的負擔。可是一旦要把解決農民工的子女教育問題作為城市政府必須要解決的日常工作,直接導致的現象就是,農民工家庭的整體進入。那么城市政府要解決的就不僅僅是教育問題,還要涉及到他們的住房問題、社會保障問題以及就業問題,甚至對于城鎮公共設施供給的壓力。
農民工欠薪問題調查報告(精選19篇)篇三
農民工問題是我近幾年來非常關注的一個重要領域。我在寒假做了一回農民工,并通過寒假時間,對農民工這一問題作了一些調查,因這次是和那些各年齡的勞動者密切的交談,因此結果較實際。我的家在農村,這幾年每年暑假回去,發現家鄉的人越來越少了,據了解大部份都有進城打工了,因此造成人們所說的農村就剩下“703861”這種現象。不過筆者看現在甚至“38”這一人群也所剩不多了。經常是很多戶人家就剩下老人帶著些剛學走路的小孩了。通過對那些外出打工的人群的交談,發現一普通的問題就是,大部份的農民工從進城的第一天起,就是在極其困難的條件下開始打工的,農民能吃苦,肯出力,勤奮進取,任勞任怨且廉價。現在全國各大城市,各個行業,各條戰線,都有農民工在勞動。現在的礦山,建筑工地,真正第一線工作的80%—90%是農民工。舉凡城市里最累、最苦、最臟、最險的工作大多是農民工在默默地干。農民工的巨大貢獻,有目共睹,然而現實中還存在許多問題。農民這個特殊的群體,對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但是,我們不能不注意到農民的貢獻是在工作環境很不正常,各方面條件很不利的情況現做出來的。從五十年代后期開始,我國實行城鄉分治的管理制度。這種一國兩策的格局,至今并沒有根本改革,雖然農民進城了,在城里的二三產業工作了,但農民的戶籍仍是農業戶口,農民的身份沒有變,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出去賺錢,捎回養家糊口。然而許多農民外出打工了,但過年回來家里仍是連過年的錢也很難拿出。咎其原因,據幾個農民工說他們雖然是每天都在辛苦地勞動,但是工資卻很低,即便是省著點花也攢不到什么錢,加之許多權益得不到保障,因此也就只能是混混自已的嘴巴。通過對農村熟悉的了解,我還發現個極嚴重的問題,那就是很多家長期在外打工,其子女讀書問題很難解決,雖然政府出臺了很多措施,但卻很難落實。所以很難讓農民工的小孩進城里學習,也就只好扔在鄉下隨他們發展了,這就造成大批人沒念完初中就回家了。這樣下去,農民問題將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越滾越嚴重了。
“農民工”是個新概念,是中國在特殊的歷史時期特有的一種社會現象,一個國家在工業化過程中,大量的家業勞動力轉到工廠成為工人。通常工業化和城市化是同步的。八十年代中期,經濟體制改革擴展到城市,城里的二三產業大步發展,二三產業需要勞動力,于是“離土又離鄉,進廠又進城”的農民工大量涌現。據農業部、勞動社會保障部有關部門估計,二00二年離土離鄉的農民工約為九千四百六十萬。近幾年國有企業改革,結構優化,大約已有三千萬人下崗。據有關調查表明,有些企業把城鎮戶籍的職工精簡了,因工作還需要,找農民工來替補。在市場經濟的推動下,這些企業不僅在搞“減員增效”,而且也在搞“換員增效”。這種趨勢還在發展。農民工已經是我國工人階級的主力軍。農民工進城打工,有利于溝通城鄉關系,調整城鄉社會結構,緩解農村勞動力過剩的矛盾,增加農民收入。我國人多地少,實行家庭承包責任制后,勞動生產率大幅提高,農業勞動力大量過剩。農民工進城打工,使他們有了出路,也得到一定的收入,然而我們許多不健全的體制或是以前的不夠重視,使之出現如今困攏的農民工問題。
怎么解決這些問題呢?我想農民工問題要從根本上治。農民工問題表面看是要解決保護粗心工的合法權益,消除在就業方面的不合理限制,給予農民工應有的國民待遇等問題,其實質上是我們國家要建設一個什么樣的工人階級隊伍,構建一個什么樣的社會階層結構,是建設一個城鄉一體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是維持目前城鄉分割的二元社會結構的問題。
針對農民工問題,我們國家也逐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去年實施的關于解決農民工工資歷拖欠問題,這一措施見效頗明顯,為許多的外出務工人員能高高興興地領到工資歷回家過,解決了原來那種辛辛苦苦地工作,到頭來卻領不到一分錢的現象。另外,現在很多地方都有在開展的“再就業培訓”,它為許多農民工能學到一技之長,能使他們成為有一定素質的打工仔。再看由于各地政府近年重視了解決了部分農民工的在家鄉的就業問題和國家對農村的改革,是很多的農民不用離開家鄉就能有較高的收入,使很多要外出打工的農民留了下來,導致了沿海城市的民工荒。如果還不城市還不重視農民工的權益而隨著國家對農村的重視與加大投資,將使民工荒的問題持續,并導致其經濟增長受到限制。
除這些外,我想我有些自己的建議:第一,現行的戶籍制度,是把公民分為農業戶口和非農民業戶口兩類,實際是兩種不同的社會身份,既不科學,也不合理。許多問題由此發出來,到了非改不可的時候了。要統籌城鄉社會發展,解決三農問題,要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問題,就是涉及到人口流動,遷徙等全局性問題,必須由國家審度勢,做出決策,在全國實行,才能解決。第二,農民工問題是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逐漸形成的,已有十多年歷史,要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問題,是一項大的系統工程。這不僅涉及到上億農民工的切身利益,且關系到用工單位、用工城市有關部門和城市居民的利益,改革的難度很大。要制定一套解決這個問題的總體規劃,出臺若干政策和措施分步驟解決農民工問題。可選若干城市進行試點,取得經驗后,再在全國實施。在城市財富積累日益豐厚的同時,科學發展觀作為國家在新時期發展的指導思想,確立了全面、協調、和諧發展與突出社會公平的取向。換言之,是社會與政治環境發生了向前發展的變化,而農民工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也在覺醒。因此,農民工即使現在的境況較以往要好,其遭遇的不公待遇仍然會全面地充分地被暴露出來,并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因此,農民工問題是發展中的問題,農民工問題的嚴重化并不意味著農民工境遇不如以前,恰恰是中國社會發展進步的表現。
農民工欠薪問題調查報告(精選19篇)篇四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積極推動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不僅是教育事業發展的問題,更是直接影響我國城鄉統籌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問題,改善民生必須高度重視農民工子女的上學問題。
數據顯示,目前我國進城農民工的數量將近2億,有多達1400萬的隨遷子女,然而,由于受到國家政策、社會現狀、農民工家庭的自身因素等的制約,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令人堪憂。這不僅影響到農民工子女自身的身心發展和未來,而且亦影響到教育公平的實現,也與我國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趨勢相背離,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這個龐大群體的受教育權,成為人們關注的現實難題。針對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在現有數據的基礎上進行了詳細的分析,結果報告如下:。
1.教育機會不公平,異地入學困難。由于我國城鄉二元戶籍制度的限制農民工子女,盡管國家多次出臺相關政策但是相當一部分農民工子女入學問題仍不能有效的解決,城市中的公辦中小學仍以各種理由拒收農民工子女。
2.教育資源有限,教學質量堪憂。盡管國家出臺相應的政策要求公辦學校接收農民工子女入學,但是由于名額限制,費用較高等原因大部分農民工為其子女選擇學費低廉,對籍、戶口要求不嚴的民工子弟學校就讀,和普通的公立學校相比,子弟學校大多受辦學經費的限制,辦學條件較差,校園設備設施簡陋,師資力量薄弱,教學方式、方法落后,教師專業化和經驗略顯不足,教學質量普遍不高,嚴重影響了學齡兒童的義務教育水平。
3.家庭教育缺失,失學問題嚴重。據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結果分析,在全國適齡流動兒童中,"未上過學"者所占比例為4.0%,上過學后又輟學的比例為0.8%。二者相加,全國適齡流動兒童中未按要求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比例為4.8%,高于全國兒童的相應比例(3.3%)。另據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和中國兒童中心單位對北京、深圳、武漢、成都等九個大城市流動兒童教育情況的調查;流動兒童失學率仍然較高,達到9.3%,近200萬游蕩在城市街頭;還有近50%的適齡兒童不能及時入學;已經入學兒童有20%因家庭經濟困難,難以維持學業。同時,由于父母自身文化的局限性對子女的教育不夠重視,導致一系列問題,如子女學習散漫,對學習不感興趣,成績較差。
4.缺乏交流,心理問題日益嚴重。由于生活方式、心理感知、話語體系等方面的城鄉差別,使農民工子女極易受到城市孩子的排斥,同時他們缺乏跟父母、老師、同學之間的交流很容易產生孤獨、封閉、心理不平衡、戒備心較強、人際關系緊張等心理問題;此外,由于其父母的工作流動性大,導致他們經常缺課,因此大多成績不理想,使他們普遍感到自卑、自閉、對自我的評價偏低。
“教育是民生之基”。未來的經濟發展水平一定程度上取決于現階段對教育的投資上,教育是支撐未來發展的保障。如果不能保證農民工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未來必將產生大批低技能勞動者,將影響社會的和諧及制約經濟的發展。
1.建立完善的教育法制體系。國家應從法律的角度,盡快明確農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權利,明確規定他們的平等教育權。使各級政府、教育等機構在處理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時,可以有法可依;農民工家庭和子女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時,也可以有明確的法律憑證。
2.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專項資金,加大對子弟學校的投資力度,為農民工子女提供良好的公共教育環境。
3.農民工家庭自身應加強對子女教育的重視,強化農民工送子女入學的觀念。政府要向農民工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使他們認識到將孩子送進學校接受教育是他們的義務。
4.學校、教師應給予農民工子女更多關注,及時發現學生的心理問題,加以合理的疏導,讓學生盡快適應新的生活,投入到豐富多彩的生活、學習中來。
農民工欠薪問題調查報告(精選19篇)篇五
近幾年,各級政府部門大力實施再就業培訓工程,開辦各類面向下崗人員的培訓班,產生了良好的培訓效果。但在實施過程中,也發現再就業培訓存在不少問題亟需引起重視。
一是缺乏統一規劃與管理。當前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還未形成一個有效的統一培訓體系,嚴重降低了培訓效能。再就業培訓多采用統一的培訓課程、培訓期限和培訓方法,無法使下崗職工的技能素質、知識水平達到現有就業崗位的客觀要求,從而難以提高下崗職工的再就業率。
二是培訓內容和市場脫節。由于部分培訓機構缺乏市場調查的基礎,加之就業需求預測手段比較落后,造成了培訓專業設置與勞動力市場信息不對稱,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重復性。大多數培訓中心培訓內容都比較陳舊,模式單一,不能準確判斷勞動力市場需求的方向,許多專業重復設置,浪費了大量的培訓資源,致使勞動者參加培訓后,仍難以找到工作崗位,制約著再就業培訓工作的開展。
三是培訓及師資力量薄弱。現在由于缺乏資金投入,基礎設施不夠完善、設備陳舊,致使再就業培訓規模小、項目少、檔次低。再就業培訓缺乏高層次師資力量,僅停留在初級技能的培訓上,缺少中級和高級的技能培訓,由于辦學基礎條件不同,造成辦班機構在培訓項目、種類、層次上存在較大差異,影響了與不斷發展變化的勞動力市場需求接軌的進程。四是落后的思想和就業觀。部分農民工仍然想依靠組織和原企業安排,自主擇業意識不強;知識老化,缺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競爭的能力;沒有擺脫傳統觀念的束縛,對培訓工作認識不夠到位,對技能升級和有關思想道德、安全、維權等方面的培訓積極性不高。
基層建議:一是因材施教分類培訓。注意量體裁衣,因人而易。對文化水平較低沒有專業技能的農民工,主要開展體力勞動為主的簡單技能或實用技術培訓;對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對其進行一定專業深度或科技含量的專業技能培訓;對有一定資金積累,并有創業意愿的,對其進行創業培訓,提高創業能力。
二是注重實效按需培訓。在培訓內容上,要明確以提高職業技能為主要內容。專業的設置力求與勞動力市場需求結合,突出實效性與實用性。堅持以市場為導向,注重培訓與就業緊密結合,建立企業與培訓機構的合作機制,把發展農民工的技能特長與農業生產和新農村建設的需求相結合,開展經濟作物種植、畜禽養殖、農副產品深加工等實用技術培訓。
三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要建立多領域、多專業、多層次、多方式的培訓體系,集中培養、借調再就業教育師資力量,給予經費補貼。由此吸引更多的下崗失業人員參加,提高再就業能力。形成激勵、引導和競爭機制,帶動更多的社會教育培訓機構參與培訓,提高培訓的規模和效果。
四是一是加強宣傳教育引導。提高農民工對職業技能培訓的認識,下崗職工要轉變思想,積極爭取,盡快就業下崗職工應轉變就業觀念,及時看清形勢,不等不靠,積極參加轉崗轉業培訓,學習新知識,掌握新的職業技能,積極參加由國家、社會、企業和職業培訓機構提供的職業培訓機會,不斷增強自我技能,增強社會市場適應能力,盡快地重新就業。
農民工欠薪問題調查報告(精選19篇)篇六
摘要:通過此次調查,我們對農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關問題進行了研究,并對農民工的欠薪、討薪問題予以了特別關注。在調查的基礎上,我們從從業情況、工資狀況、討薪問題三個方面進行了相關的分析研究,認為至少在xxxx地區的農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討薪問題已經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但是在其他應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沒有得到公正的對待,普遍忍受著沒有福利和保險、沒有休假、長期超時工作以及沒有加班補貼的待遇。我們希望對農民工問題不只是關注,而是更多地通過社會各界的努力來改善農民工的現狀。
關鍵詞:農民工、工資報酬、欠薪問題。
一、調查背景和調查方式。
二、調查的數據分析。
本次調查分別針對農民工、企業(用人單位)、政府部門設計了三種問卷,主要從從業情況、工資狀況、討薪問題三個方面進行了調查研究。
(一)民工的從業情況。
1、農民工大多是通過勞動市場找到工作單位的,但也有相當一部分是通過親友、同鄉介紹工作的。
2、從事的職業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廠臨時工、餐廳服務員、家政服務人員、城市環衛工人等。而且農民工從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條件比較差、工作強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環境極為惡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從事的工作。沒有休息日、工作超時、沒有加班補貼更是家常便飯,比比皆是。
3、對農民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合同情況的調查發現,由于政府部門加大了建筑行業、加工制造業等農民工相對比較集中的企業的監督管理,現在簽訂勞動合同、臨時雇傭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還是有不簽合同的情況,往往出現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紹工作、以及在無照經營的個體經營加工戶打工的農民工身上。有的是因為不知道有訂合同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簽合同當回事,還有的則是因為老板根本不理會這種要求。而且,即使有簽訂合同,也往往是企業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條款,明顯不利于保護農民工權益。
(二)民工的工資狀況。
1、農民工工作報酬的計酬方式主要為計件制和計時制,計時制有按小時和按日兩種。
2、農民工的平均月工資按工作的強度、技術要求、個人能力等有較大差別,從800元到30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沒有獎金、公積金、社會福利、醫療保險。
3、薪資的發放有三種情況: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發放,不過可以預支一些作為生活費;建筑行業一般分為兩部分,每月發放一部分生活費,年末或工程結束時再發放另一部分;工廠以及服務業一般按月發放,但會扣留一定的保證金。
1、出現工資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為無照經營的個體經營加工戶、黑工頭等不正規的雇主。工廠、工地往往會因為資金沒有到位而出現短時間拖欠工資,但都能很快補發。
2、老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原因,主要有技術上的和道德上的兩方面:技術上的原因有上家匯款遲延導致資金不能及時到位、企業經營不善導致資金周轉困難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較復雜,有的是工頭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無視農民工的權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農民工在遇到長時間老板拖欠工資時,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門,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議、請工會之類的組織進行調解、向新聞媒體曝光、找政府部門投訴、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較極端的有“跳樓秀”、綁架老板、報復包工頭等,但一般很少會有人選擇這種方式。通過調查,我們發現大多數農民工選擇向政府部門投訴,因為一旦發生拖欠,向老板抗議或進行調解很少有實際效果,申請仲裁和訴諸于司法對農民工來說都成本太高,要上媒體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聞性,而找政府部門不但成本較低且成功幾率也比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并設有監察大隊(糾察大隊)專門處理這類案件,以切實保護農民工的基本權益,減少侵害的發生。從調查來看,各地政府部門都能比較及時有效地處理問題,一經調查認定,堅決追討回欠款,案件成功解決的幾率在98%以上,而且對違規單位有處罰、教育等手段。為了減少事件的發生政府還有日常的巡查,主動進行監察工作,平時也經常展開針對性的宣傳教育。
三、調查得出的結論。
據有關資料顯示,我國各地離鄉務工3個月以上的農民有近1.4億人。他們承擔了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累活、臟活,卻只拿著微薄的工資,過著艱難的生活,而且還時常遭受不公平的待遇。農民工的工資報酬相比與他們工作的強度是很低,這僅僅是農民工收入問題的一個方面,但有時就連這微薄的工資農民工也難以得到兌現!
通過對四個地方的實地調查,我們發現,由于政府近年來的大力整治與監管,農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討薪問題已經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遇到欠薪的主要是沒有合同規范以及雇主為不法經營或經營混亂的農民工。但是,農民工在其他應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沒有得到公正的對待!即使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了勞動合同,也對其中明顯不合理、不合法、差別對待的霸王條款無可奈何。他們已經普遍習慣了沒有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沒有休息日和假期,長期的超時工作卻沒有加班補貼的不公平待遇。如今背井離鄉的農民工已成為城市最大的弱勢群體!他們的生存現狀,與他們做出的貢獻形成巨大反差。如果放任這種不公正持續下去,致使農民工不滿情緒上升,是大大不利于社會的穩定和發展的。
農民工之所以會受到這種不公平的待遇,從其自身的來講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農民工缺乏法律知識和維權意識,受到侵害也不會維護自己利益,使侵害他們權利的人和準備侵害他們利益的人有恃無恐、趁虛而入;第二、農民工缺乏能夠維護自己權力的組織,農民工在維護自身權益的過程中身單力薄,處于劣勢地位。
由于經濟狀況、地理條件等原因,農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一定的專業技術,法律意識普遍淡薄。而且,由于來城市打工的農民來自五湖四海,從事的職業五花八門,沒有一個有力、團結的組織來保護他們的權益。所以,使得農民工始終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層。他們付出了艱辛的勞動,理應得到社會的尊重和認可,但實際上卻沒有最基本的國民待遇,依然被排除在城市各類保障體系之外。他們從事條件最差、負荷最重的體力勞動,而用工單位卻不愿投入更多成本給予改善。
我們認為,社會在得到農民工如此多的給予之后,理應付出對等的回報,給予他們更多實際的關愛和幫助。首先,就應該切實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讓他們享有法律所賦予公民的權利,對于侵害其勞動權利的個人與單位,進行有效的懲處,切實保障每個公民的權利。
四、我們的總結:好政策還須落到實處。
春節已經過去兩個多月了,新舊農民工也早已進城務工,開始了又一年的辛勞。有關農民、農民工的問題也開始擺到我們的面前了。國家一直以來都很重視民工問題,今年的“一號文件”又強調了多項關于農民工的問題。在這個文件中,提出了很多對農民對城市民工有利的政策,例如稅收改革、科技投入、保障務工農民的合法權益等等。
我們認為,要解決農民工問題,就要保證“一號文件”的政策落到實處,真正幫助農民、農民工提高生活水平,切不可流于形式。要在農村里解決好“三農”問題,改革各種制度,讓留在農村里務農的農民的生活慢慢改善。而對進城務工的農民,首先要解決好城內市民的觀念,給予他們認同,讓他們在城里也能找到“歸屬感”;其次就必須真正做到改善農民工在城里的就業、保險、子女教育等的問題。
相信要是這樣雙管齊下,一定能讓農民無論選擇留在農村還是闖蕩城市,都能有基本的保障,這樣才會有利于我們社會的穩定、經濟的繁榮和國家的長遠發展。黨的執政,切不可只重視浮于表面的喊口號,出臺一些形象工程性質的政策,而應重視讓農民朋友這一基礎地位階層的生活得到切實保障,提高他們的地位,通過宣傳改變大家的觀念,共同關心這一龐大的弱勢全體。
[1]伍澤平.破解“三農”問題的思考[j].達州新論,2006,(02).[2]李慧.關于解決三農問題”的思考[j].新疆職業技術教育,2008,(03).[3]葛志華.轉型之痛“三農”問題的由來與終結[j].江海縱橫,2007,(03).[4]解決“三農”問題的神來之筆——如何理解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j].江海縱橫,2006,(05).[5]孫春明.“三農”問題與城市化進程[j].武漢建設,2008,(04).[6]劉濤.“三農問題”的困境及其對策[j].商業經濟,2009,(02).[7]陰月靈.現階段解決“三農”問題的對策研究[j].法制與社會,2009,(06).[8]寇麗.對我國的“三農”問題的解析[j].遼寧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09,(01).[9]譚凌宇.中國現代化進程中解決三農問題的有效路徑[j].文史博覽(理論),2009,(02).[10]張西茹.“三農”問題要發展需要職業教育做支撐[j].西北職教,2006,(10).
農民工欠薪問題調查報告(精選19篇)篇七
近年來部分農民外出打工,將孩子留給家中的老人或親戚代養,由于缺失正常的家庭教育,出現了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心理問題增多,學習成績下降等方面。農民工留守子女的權益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品德,心理健康成長發面存在的問題正日益凸顯,成為、家庭、社會的一個管理難題,亟待引起政府及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本文通過調查問卷分析農民工留守子女教育的主要問題,并提出自己的意見看法及相應的解決辦法。
關鍵字。
引言。
在我國城鄉之間,每天流動著上億農民,農民工已經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存在于大中城市的角角落落。而在這些農民工的身后,有著數千萬未成年的子女。這些孩子是一批游走于城鄉之間的特殊群體,他們的教育問題也是這些流動農民的心頭之痛。農民工子女的教育是當前農村和城市義務教育中的難點之一。農民工子女的教育上存在哪些問題,如何解決問題,也是黨和政府高度關注并著力解決的問題。并且隨著市場化、工業化及城市化的發展,我國將有越來越多的農民從農業轉到非農業,從農村轉到城鎮,流動農民及農民工子女的數量將不斷增加。農民工子女是一個數量龐大且不斷增加的群體,其權益保護不容忽視。我們對漢中市城固縣原公鎮部分農民工子女及家長展開問卷調查,以了解農民工自己怎樣看待這些問題。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的產生,有一個隨農民工規模不斷擴大而日漸積累的過程。進入二十一世紀,中國經濟加速發展,農民工的規模更加塣大,據國家統計局資料顯示,20xx年農村外出務工勞動力11823萬人,隨同父母進入城市的6至14歲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達到700萬人,留守在家的兒童2200多萬。于是,農民工留守子女的教育問題成為城市中的熱點社會問題,市民也高度關注。
我們的調查問卷主要涉及幾個問題:農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情況;農民工子女在學校中的受教育情況;留守子女的教育中所遇到的困難和阻礙;家長對學校和社會的期待等。
調查中我們發現,被調查者對于其中幾個問題的回答基本一致。幾乎所有的被調查者都認為農民工子女應該和本地孩子一起上公立學校;農民工子女相對于本地孩子存在不夠自信的心理態勢;當家長無力支付子女學費的時候學校或政府應給予幫助。另外,有接近90%的被調查者對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非常關注,他們了解這些問題的途徑主要是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報道,以及與別人的聊天。有71%的家長認為應該讓農民工子女在現居住地上學,讓孩子留在身邊以方便照顧。在家庭教育方面,家長們都很重視孩子的家庭教育,但是由于文化程度受限制,學習環境不好,經濟能力有限,溝通不夠等原因,大多數受訪者的家庭教育狀況并不理想,449%的父母偶爾輔導他們的學習,而51%的家長從不對孩子的學習進行輔導。只有11%的受訪者認為自己的家庭是學習型家庭。但是,作為家長,他們也非常希望能夠幫助子女或與子女共同學習。通過對問卷的分析,我們出我國農民工留守子女的教育現狀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與父母缺乏溝通,親情缺失,心理問題突出。
“留守兒童”父母長期不在身邊,孩子心理上感覺被遺忘了,因此非常渴望得到大人們的關注與愛護,而大人們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忽視了他們的需求,久而久之,有些孩子可能就由此越來越封閉、孤僻;而另一些孩子對于這種情況可能就會采取一些極端的方法,比如故意做一些調皮搗蛋的事情,實際上他們這樣做也并非出于惡意,其目的很單純:引起大人們對他們的關愛、重視。而一旦他們出現了這種情況,大人們的反應多會是生氣,繼而可能就是打罵,而很少會想到應該給他們更多的關愛,給他們以親情的撫慰。而孩子得不到其所需之后,可能會做出更加出格的事情來,由此進入一個惡性循環,長此以往,對于孩子的發展就非常不利。
二、監護不能落實。
“留守子女”中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監護占56%;無人監護占26%;其他親戚監護占18%。隔代監護,一是心理代溝太深,祖孫難于溝通,二是祖輩過度溺愛,百依百順,三是沒有教育理念;親戚監護,日子一長,孩子或多或少有過失,只要親戚批評責備,他們之間就有可能產生心理隔閡,嚴重的甚至鬧矛盾;沒有人監護,不僅這些孩子心理沒有安全感,而且很多事情就有可能因拿不準主意而失誤。
三、學習壓力大。
調查發現“留守子女”的學習成績明顯偏差,成績排名中,留守子女只占優秀生的10%,而差生當中有70%都是留守子女。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監護人的文化程度偏低,不能對孩子進行及時的輔導;其次,家庭中的學習氛圍不濃,家長對孩子的學習不夠重視,多采取放任的態度,認為只要孩子不調皮就好;再次,教育方法落后,家長不注意與子女的溝通,訓斥多表揚少,往往以命令職責的形式教育子女,其實簡單粗暴的方式不但難以收效甚至適得其反。
同樣,我們對造成農民工“留守子女”的教育諸多問題的原因也進行了分析。城市農民工在城市階層中屬于弱勢群體,對農民工子女來說,實際上還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受教育的公平環境,農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中存在的`諸多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機會的不平等;受教育的途徑有限,公辦學校容納量有限;農民工子女受教育保障制度缺失等等。
很顯然如果農民工子女繼續留守得不到很好教育的話農民工這個階層與整個社會的脫節就會越來越嚴重這對整個國家和社會的發展進步也是十分不利的。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需要家庭、學校和社會等廣泛力量的密切配合。了解了農民工留守子女教育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原因后,我們針對這些問題的對策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一、政府要高度重視對留守兒童教育的責任。
區新農村建設、農民工工作等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各部門工作規劃。
二、家庭和學校密切配合,高度重視留守兒童教育問題。
對于父母來說,家庭教育的內容不能僅僅停留在對孩子學習成績的關心上,而更應該從情感的角度去關心和愛護他們。農村學校應該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職權和職能范圍內,加強對留守子女的關心呵護。針對留守孩子的品德行為偏差和心理障礙問題,學校應該加以正確的引導。同時,家長與學校應該加強溝通,了解他們各方面的表現。
三、整合社會資源,關注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
開展各種形式的關愛“留守學生”工作和主題活動的宣傳活動,開展愛心募捐、義務家教、藝術培訓、心理咨詢等關愛活動,更大程度地動員社會各界支持關愛行動,動員更多的社會公眾參與關愛留守學生志愿服務活動。
營造一個關愛“留守兒童”的社會環境,對于家庭、學校和政府來說,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只有社會各界共同關注多方位、多角度地采取相應措施并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機制才能使“留守兒童”受到正常、健全、完善的教育,讓他們和同齡人一樣健康快樂的成長進而使外出務工人員更好地服務于我國的現代化建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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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熊正財,李作紅;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之我見,20xx。
農民工欠薪問題調查報告(精選19篇)篇八
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圍繞解決“三農”問題和增加農民收入,全國各地大力發展勞務產業,廣大農民紛紛進城務工就業。隨之而來的人口遷移帶來了許多社會問題,尤其是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日趨突出。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我國流動人口超過12億,隨父母進城的農民工子女則有近20xx萬。他們當中,失學率高達93%,近100萬名適齡兒童不能及時入學。有學者認為,這100萬游蕩在城市街頭的失學農民工子女,他們耽誤的不僅是自己的前途,還會成為未來社會的“定時炸彈”。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亟待引起各方重視和盡快解決。
進城的農民工子女一般指6至14周歲,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有學習能力的流動人口。他們就讀的主要途徑有四種。
一是借讀公立學校。這是城市農民工最愿意接受的形式,但其家庭得交納一定的借讀費、贊助費,目前進人此類學校的人數不是很多。
二是進人正規民辦學校或私立學校學習。這類學校符合國家的辦學標準,得到政府教育部門的批準,辦學條件較好,教育質量也高,但進入這類學校需要較高的收人支撐,一般農民工子女只能望而卻步。
第四類也是重要的一類就是非正規農民工子弟學校,這類學校往往被視為“非法”,它們盡量避開當地教育主管部門的視線而成為“地下學校”。它們的辦學條件比較簡陋,部分教師素質較低,教學質量良莠不齊,可是費用較低,就讀于這類學校的農民工子女的絕對數量是巨大的。
綜合以上所述,以上四類學校是農民工子女就讀的主要途徑,都存在各自的問題。農民工子女的受教育現狀真的很讓人擔憂。很多農民工子女仍然得不到正規、合理的基礎教育,使得他們和城市孩子的差距進一步拉大。
近年來,農民工子女教育難的問題,雖然逐步引起了各級黨委、政府重視和社會各界的關注,教育部門及有關部門也做了大量工作,但還是收效甚微。那么,原因何在呢?一是長期形成和執行的“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的義務教育體制,致使地方政府職責不明確,管理不到位,辦學經費不落實。二是現行戶籍制度與人口流動需求不相適應、不夠協調,導致了農民工子女就地接受教育需要支付高昂的借讀費和贊助費,“流動兒童少年就學以流入地管理為主”的'政策較難操作。三是教育公平發生偏差,部分學校和教師歧視農民工子女學生,非法無情地剝奪了農民工子女學生與城市學生同等的一些受教育權利。四是農民工子女學校辦學條件差、師資弱、流動性大,辦學合法化問題很難解決。五是農民工收入較低,大部分還生活在城市貧困線以下,面對城市學校尤其是公辦學校昂貴的求學成本,他們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把“望子成龍”的迫切心情無奈地藏于心間。
3、解決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的建議。首先改革戶籍制度。戶籍制度本身要改革創新,取消不合理的戶籍制度,取消對進城農民工子女的限制,加快我國現行義務教育體制改革,實現城鄉公平,地區公平的國民義務教育制度。
第二,建立和健全農民工子女受教育的工作制度機制。其中一些發達國家的做法也許能給我們某種啟示。例如,在法國16歲以下的適齡兒童,無論國籍是否為法國,都能夠享受跟當地孩子同樣的教育機會和權利,沒有任何差別,不管這些兒童有沒有合法的身份。法國人的觀念是,對社會來講,這些外來人口既然來了以后更有可能在這里,教育是最好的融入渠道,同時現在讓他們受教育也避免了未來可能產生的失業,犯罪問題。這就對移民子女給予了一視同仁的教育機會,堅持了公平性原則,同時也避免了未來可能產生的一系列社會問題。第三,解決法規與政策實施之間存在的矛盾。農民工流入地政府有能力也有義務為農民工子女提供義務教育機會。農民工流入地政府有能力也有義務為農民工子女提供義務教育機會。流入地政府要制訂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收費標準,減免有關費用,做到收費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通過減免費用,免費提供教科書等方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工子女就學。
最后,加大公辦學校投資力度,適當放寬條件,保證農民工子女入學的廣度,農民工子女上學以流入地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加快農民工子弟學校的建設。
這次通過抽樣調查的方法,調查了農民工家庭的狀況,取得了很大的成果,獲得了豐富的資料,培養自己的組織能力。但效率比較低,時間花費較久,有待改進。并且意識到,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已經成為一個復雜的社會問題,處理和解決好這一問題,不僅關系到農民工子女的健康發展,也關系到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問題,關系到中國社會的穩定和未來的發展,各級政府必須群策群力,深化改革,真正解決這一社會性難題。
農民工欠薪問題調查報告(精選19篇)篇九
為做好迎接國家對我省2019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實地核查的相關準備工作,切實保障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和諧,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決定對我市在建工程項目開展專項檢查。現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次專項檢查行動實施方案。
各成員單位要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嚴格落實關于根治欠薪工作批示精神,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健全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協調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強化部門間協調配合,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
要堅持問題導向、考核導向,以解決根治欠薪工作存在的各類問題為根本工作目標。深入研究考核辦法,吃透國家考核工作任務清單,做實做細各項工作。各單位要結合國家考核工作任務清單,及時對照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完善考核材料,確保經得起看、經得起查、經得起檢。全力迎接國家根治欠薪工作考核。
本次專項行動由人社部門牽頭,抽調住建、交通、水利等行管部門精干力量開展聯合檢查。盯緊工程建設領域,集中發力整頓,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工程建設領域根治欠薪工作各項文件制度。采取各種法律手段督促落實國檢任務目標清單。
本次專項行動從8月14-9月30,為期45天,分為兩個階段。
(一)集中檢查階段(8月14日-8月31日)。
主要對建設項目開工審批手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工傷保險繳納、勞動合同簽訂、按月支付工資、實名制平臺落實、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開設、農民工維權信息牌設立等國檢任務清單檢查內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特別是要對是否存在拖欠工資問題進行重點檢查。對存在問題的`建設項目由行管部門和人社部門當場責令限期整改,同時建立檢查臺賬,發現一處整改一處,整改一處銷號一處。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不留死角,杜絕欠薪情況發生。
(二)整改復查階段(9月1日-9月30日)。
針對第一輪檢查中存在問題的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整改復查,對于逾期不改正的項目單位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要求進行處罰。
各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部門間工作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門要負責做好本次行動的牽頭抓總工作;住建、交通、水利統計所屬領域內在建工程項目名單;發改部門統計政府投資項目在建工程項目名單并于8月14日前提交根治欠薪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紙板蓋章,電子版發送到根治欠薪工作群)。
農民工欠薪問題調查報告(精選19篇)篇十
近年來,農民工問題一直都是社會廣泛關注的問題,作為一名土木工程系的大學生,我對這個問題一直都很關注。正好借著這次在寒假往返的列車上近100個小時的時間里,接觸了很多民工,在與他們的談話中,我進一步了解到他們的不易與艱辛!
(—)拖欠民工工資問題:許多民工一年的辛苦錢打了水漂,家里的生活沒了著落。據調查,拖欠民工工資大多發生在建筑工地。在建筑攻打的民工勞動強度大,勞動和生活條件差。而建筑工程又流動性比較大,有關部門管理相對困難,許多民工工資被拖欠和克扣。這個問題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民工背井離鄉,常年在外賣苦力,掙的是“血汗錢“和”活命錢“,拖欠民工工資,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從道義上講,都是極其惡劣的行為。廣大農民工對建筑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沒有他們的付出,取得今天的建設成果是不可想象的,我想,拖欠農民工工資,不管什么原因都不應該,尤其是一些包工頭惡意拖欠,行為特別惡劣,令人氣憤。
是什么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資的事件屢見不鮮呢?據調查,拖欠民工工資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建筑市場不規范。有的建筑隊為了攬工程墊姿施工;而墊姿款也有可能是貸款來的,一旦發生資金短缺,很容易拖欠勞動者工資,損害民工權益。有的工程層層轉包,加上監管不利,很容易發生“包工頭“卷款逃逸,讓辛辛苦苦一年的民工們血本無歸。
我認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要“標本兼治“,要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手段綜合治理,一是布置各地認真清查,對查出或被投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單位,要責令其及時補發。對據不補發的,要與有關部門一起幫助農民工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二是對嚴重拖欠農民工工姿的施工企業,依法給予制裁和懲處,作為不良記入企業信用擋案;性質惡劣的資質年檢時按不合格處理,按低一級資質認定,三是因建筑單位拖欠企業工程款導致拖欠工資的,要會同有關部門追究建設單位責任。房地產項目資金不到位的,堅決不予辦理施工許可;防地產企業施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不準許其新開發項目,并在資質年鑒中予以處理。四是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將制定建筑用戶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對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責任做出明確規定,將農民權益寫在條款上,對他們進行實實在在的保護。
二、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通過我對著方面的查詢與調查,總結出以下四點主要原因。
1、現有法律對侵權者處罰太輕。
調查中我發現一個怪現象,企業用人單位老板有意和民工不簽合同,以便侵害民工權益在發生傷殘賠償是推脫責任逃避法律制裁,有些用人單位即便簽了合同,大都是一企業老板自身利益為重,不考慮民工權益的霸權合同,民工一旦提出簽訂合同按法律享受權益時,往往遭到解雇開除。在我國人多崗少就業嚴峻的情況下,民工為了生存生活只能忍辱負重,任人宰割,民工給筆者算了一筆帳令人吃驚,按法律用人單位每年最少克扣侵占民工工資在5000元以上,有些老板動用暴力等手段撒賴或卷款一跑,民工一年辛辛苦苦的血汗錢就付之東流,連吃飯回家成問題。一位民工以他600來人的單位為例,企業通過罰款不給加班費,結帳克扣壓低工資等非法手段,一年僅侵占民工工資福利一項竟達四五百萬元,觸目驚心,不敢想象。而這些老板如此聚斂財富,到處揮金如土,橫行霸道卻無一人因此獲罪判邢豈能不肆無忌憚。
2、擺補正民工權益保障的'位置。
在一些地方,保護民工權益還停留在口頭上,只喊口號,不見行動,如有行動也是雷聲大,雨點校制訂政策文件時如同兒戲,政治口號滿篇,只字不見硬措施,強手段。前段時間新聞媒體對北京某執法部門落實每月按時不足額給民工發工資時,出臺這樣條款“用人單位每月保證300元工資,如有困難的單位可逐步落實“,這種摸棱兩可,愚弄民眾的文件進行了有力地批評就是典范一例。我們不明白,出臺這樣的單位領導為何對用人單位那么地曖昧,處處考慮周到,就連每月足額發工資的法規于不顧大打其折扣,讓只發300元,還是有困難可逐步落實。相反,對民工竟是那么的冷漠,苛刻。他們不會不知道民工這點血汗錢是一家人賴以為生的救命錢,按時沒有他民工家里的老人、妻子、孩子就要挨額,無法生活。當企業用人單位發生侵害民工權益和特大惡性事件是,有部門追究,有寫領導竟以影響投資環境,安定團結冠冕堂皇的理由進行袒護,壓制處理。可從來沒有任何部門,任何領導以為自己為虎作倀,才是真正影響社會安定團結和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
3、勞務市場監管不力。
目前全國勞動力市場而言,企業老板,用人單位私招成為普遍的社會現象,職業更是魚目混雜,坑蒙拐騙,泛濫成災,發生侵權后無人過問;而拿著納稅人工資的當地政府,勞動監督部門連自己管轄內有多少用人單位,多少在業人員都搞不清楚。執法擺出一副官僚衙門作風,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民高了相互推委,久拖不決。按說一個地區拖欠民工工資,侵權事件,惡性流血時間頻繁發生,當地政府,勞動部門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可至今沒有人和部門因此受到處罰。如此執法,如此監管全國拖欠民工工資達千億元之后就不足為怪了。
4、受害民工投訴艱難。
民工遭受侵權后,按說解決途徑很多,可向勞動監察,政府,信訪,勞動仲裁,法院等執法部門投訴得到解決,可事實上民工投訴極其艱難。因國情人多崗少就業嚴峻,民工要求用人單位簽定合同往往遭解雇,開除。這樣的法律,這樣的公道,久而久之民工不再相信法律、相信公道,有冤大都自人倒霉。
針對以上兩個問題,如何解決拖欠民工工資的問題和切實保障民工權益,我將談一談自己的觀點。
農民工欠薪問題調查報告(精選19篇)篇十一
農民工是**區的新型勞動大軍,在推動我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經濟和社會等多種因素的影響,農民工成為一個典型的弱勢群體,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經濟違法犯罪案件屢有發生,由此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特別是受國際經濟危機的影響,大批農民工提前返鄉,對我市的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一、**區農民工的基本情況和特點。
目前,在**區務工的外來農民工約2萬余人,大多從事建筑、加工、服務等勞動強度大、收入報酬低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我區的建筑工地、工廠、飯店、娛樂等場所。外出務工人員6萬余人,主要是在北京、廣州、深圳、珠海等沿海經濟發達城市從事制造、建筑、加工、電子產品生產等工作。
當前,**區農民工具有以下特點:
(一)經濟上貧困,生活質量低下。
當前,我市60%以上的農民工月收入在800元以下,30%左右月收入在800~1200元之間,只有少數能拿到1500元以上的工資。經濟上貧困決定了生活質量的低下,農民工衣著簡樸、粗陋,一般都暫住在工地、廠區或合伙租住于城鄉結合部,由于農民工的勞動強度普遍較大,勞動時間較長,閑暇時間少,基本上處于一種工作、吃飯、睡眠的生活狀態。
(二)中青年居多。
**區的農民工中約80%是中青年,留在家種田的大多是老人、婦女。
(三)文化水平普通偏低、職業技能差、謀生能力弱。
農民工大中絕大多數為初中畢業,少數為高中畢業,由于文化水平偏低,農民工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服務業、建筑業和加工業等幾大領域,從事普通的勞務性工作,對職業技能沒什么要求,收入不高,在城市生存能力較弱。
(四)法律意識不強。
**區農民工中很多人沒有接受完整的教育,在學校學到的法律知識很少,從各種途徑接受的法律宣傳教育少,法律意識普遍不強。
(五)具有群體性特征。
農民工一般都是屬于一個地方或區域的,經朋友、老鄉等介紹工作的,很少有單個農民出來打工,呈現群體性的特征。
二、農民工返鄉給我市社會治安造成的影響。
自下半年以來,金融風暴席卷全球,對我國經濟的影響也逐步凸顯出來,一批中小企業倒閉,就業機會減少,**區外出務工人員逐步回流,從而給社會穩定帶來了一定影響,突出表現在以下幾點:
一是外出務工人員大量返鄉的同時,有一部分不良人員也隨之返鄉,并將外地惡習帶回,給本地治安帶來壓力。
三是有的外出務工人員長期在外務工,長達數十年之久,在外務工過程中的現實表現本地公安機關不甚了解,可能存在負案在逃或是曾經有過違法犯罪行為人員。
四是今年的就業形勢嚴峻,加之有的單位不講誠信拖欠民工工資,而農民工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和相應救濟手段還很不完善,惡化了農民工生存環境,從而誘發犯罪。
三、關于解決農民工返鄉給我區社會治安帶來問題的對策。
二是以“大走訪”活動為載體,扎實開展農民工返鄉情況的調查工作。結合“大走訪”活動,組織民警深入轄區,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入戶調查,并召開村(居)委座談會等,全面摸清轄區返鄉農民工情況;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仔細梳理歸納農民工返鄉原因,并全面掌握返鄉農民工在生產、生活方面的現狀,了解其思想動態;加強同返鄉農民工的溝通聯系,交心談心,身體力行為其解決力所能及的事情,從行動上、言語上正面加以引導。對有不良行為與不良嗜好的人員進行徹底摸排,并積極依托基層群防組織加強情報信息收集掌握,對重點人員要釘死、看牢,防止其趁火打劫,危害社會。
農民工手中,讓農民工做法律的明白人,自覺維護其正當權益。建立法制輔導員,定期開展法律知識講座。組織農民工開展法律競賽等有益活動。切實提高其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護法意識,幫助他們牢固樹立“失業不矢志”的理念。
五是加大查處侵害農民工權益案件的力度。積極協助工商、勞動等部門,嚴厲制裁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行為,配合相關部門,為農民工增加就業,并給予有實際困難的群眾以保障、扶持,緩解嚴峻的社會形勢。加強街面及治安復雜場所的治安巡邏及治安防控工作,保持高壓態勢,遏止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營造一個有條不紊的、和諧的、良好的外部治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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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欠薪問題調查報告(精選19篇)篇十二
外來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將關系到未來民工子女的前途,關系到本地區社會的和諧和穩定,關系到本地區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迅速發展。國家規定民工子女也應和本地孩子一樣享有義務教育的基本權益,并接受良好的教育。作為全日制公辦學校的我們,應關注他們的教育。為此,我們對本校初中部外地生進行了一次教育現狀隨機抽樣調查。
二、問卷情況。
學校對初中部245名外地生進行了問卷調查,問卷分別就家庭背景、家庭教育、學習情況等四個方面設置了55個問題進行了調查。
三、調查結果分析。
(一)家庭背景。
從調查來看,48.37%的孩子生活在四口之家,也就是說,這些孩子一般都不是獨生子女,他們大都有兄弟姐妹,這樣的家庭,家長的精力較分散,不可能集中在一個孩子身上,這樣家庭中的長子或長女往往承擔了較重的家務,或擔負著照顧弟妹的責任,他們的生活能力較強,但學習方面因為時間、精力的原因成為他們的弱項,學習成績的提高存在一定困難。合理的時間分配和勞逸結合的生活方式對他們顯得尤為重要。
調查中另有23.17%的孩子生活在三口之家,這些孩子自出生起就受著全家人的呵護,處處都被庇護著,處于養尊處優的地位。父母對他們的學習很少關心,只是在物質環境中一味溺愛,盲目寵溺,他們的動手能力和獨立做事能力相對較弱,內心脆弱,一旦面臨挫折,表現得茫然而不知所措。這時,我們應該提醒家長正確對待孩子的愛,千萬不能把對孩子的那種關愛變成一種溺愛,是他們身心得不到健康的成長。
另外還有28.46%的孩子生活在多子女型家庭或幾代同堂的家庭中,家庭成員構成復雜。對于多子女型家庭中的孩子,如果是家里的老大,其父母把他當大人看待,不但做飯、洗衣等家務活樣樣都做,而且還要照顧比他小的弟弟妹妹的學習和生活,父母不在家時一切家務都由他料理。他們在家的學習時間得不到保障,更不用說什么學習環境了。父母也不會有太多時間去關心他們的學習,對他們的教育自然就被忽視了。對于這樣的家庭,家長就要改變思想和教育方式,抽時間去多關心孩子的學習和生活,確保孩子完成該屬于他的權力和義務。
(二)家庭教育。
調查中發現,對于孩子的犯錯,69.39%的家長會耐心地跟孩子講道理,幫助孩子找到錯誤根源,并督促他們改正錯誤,在他們考試成績下降時,他們會幫助孩子分析反思考試情況,找到下降的原因,督促并協助孩子在今后的學習中不斷總結經驗教訓改進學習方法,并取得較好成績。但還有30.61%的孩子得不到正確的引導,家長們只是以粗暴的打、罵來懲罰孩子,這樣的孩子如果長期得不到家庭的關心和肯定,會造成心理上的障礙或疾病。在孩子考試成績下降時,也得不到家長的關心和支持,家長們對他們的成績要么無所謂,從來都不管不問;要么就打罵。這樣的家長往往文化素質偏低,教育意識和教育方法匱乏,這是影響家庭教育的主要因素。對此,家長們應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質,用正確的教育方法來教育孩子。作為我們學校,可以通過家校聯系或家長學校等形式,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普及家庭教育知識,使家長充分認識到家庭教育的科學性,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幫助他們改變“孩子上學后的教育是學校的事”等錯誤想法,走出家庭教育的誤區,明確家庭教育責任,端正家教方向,提高教育效果,通過學校、家庭、社會三者協調配合,形成教育合力,共同為學生健康成長營造一個良好的教育氛圍。
(三)學習情況。
學生的學習情況,正確的學習方法和學習態度直接影響學習效果。調查發現,能經常看書并注意學習方法的只占百分之30%左右,偶爾看書和稍有學習習慣的占50-60%,還有余下的學生根本沒有看書的習慣,也沒有正確的學習方法。怎樣改變現狀,促使他們從不愛看書變成愛看書,并樂于看書,把看書變成一種愛好和樂趣,這是我們每個做教師的值得深思和探討的課題。在這樣一個不愛看書的群體里,學生課堂發言的比率跟看書習慣成正比,能經常發言和不發言的都是只有17%,偶爾發言的是百分之66%。如何改變學生的學習方法和態度也是我們課題工作研究的重點,其關鍵就要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特別是自主學習能力。在老師的指導下,依靠集體的力量,讓那些學習能力強的學生帶動部分學習能力差的學生,幫助他們養成良好的學習方法,培養正確的學習態度。
(四)其他方面。
還對家長希望子女完成學業達到的程度進行了調查,有47.93%的家長希望子女能完成大學學業,27.69%的家長希望子女完成高中學業,22.31%的家長希望子女完成初中學業。
從調查結果來看,絕大部分的'家長希望子女初中畢業后能升入高一級學校學習。這就說明,現在的為了民工對子女的教育要求比我們想象中的要高得多,他們不局限于滿足對子女完成初級教育,畢業后去找份工作幫著養家糊口;而是把自己從小沒有受高等教育的遺憾轉化為對子女未來的期望,希望他們能收到良好的教育,同時希望能有一個比自己更好的前途。然而,這種高要求的學歷期望和職業期望與他們的家庭教育,就像家庭教育情況調查中所顯現的那樣,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何通過有效手段縮短這個差距,也是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繼續關注的問題。
四、思考與改進措施。
通過本次調查問卷讓我們更清楚地了解學生的實際情況,同時也了解到在今后的教育教學工作中存在的并應注意的問題,為進一步開展對外來民工子女的教育,并推進課題的進程提供了良好的依據。在近階段的課題研討中,我們應該關注一下幾個方面:
(一)建立家校聯系及家長學校。
學生在學校學習,接受教育的同時,家庭教育必須跟上,教育好孩子不僅是學校的事,也是家長的事,兩者必須緊密結合起來,才能有效地實施教育。家長要在關心孩子學習結果的同時,更要關心他們的學習過程,要關注他們的學習習慣和品行習慣的養成,要知道在孩子的學習問題上,家長對孩子的期望值一定要恰當,要讓孩子可以“觸摸”到,千萬不要提出高不可攀的目標,使孩子糾結于挫折和失敗的困惑中,把自己健康的心理徹底摧毀。要知道理性的期望值是成功的基石。
(二)良好的學習習慣是成功的關鍵。
俗話說:“積千累萬,不如養成個好習慣。”從小養成良好的習慣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從小處著手,從點點滴滴抓起。在家和在學校要學會如何合理安排時間,要養成獨立思考、獨立完成作業的習慣。
其次,要幫助孩子端正學習態度,每天除了完成老師布置的筆頭作業外,還要做好口頭作業,把口頭作業像筆頭作業一樣對待并完成好,因為,這是學習的延續和拓展,是鞏固知識和提高學習成績的必要手段。
另外,寫字、整理學習用品、愛護書本、保持書本整潔等習慣也是十分重要的,尤其對剛上學的孩子來說,家長對此要足夠重視。孩子的習慣是積年累月而逐漸形成的,對良好的學習習慣的培養不容忽視,要堅持從小事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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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欠薪問題調查報告(精選19篇)篇十三
摘要:本文基于上海市的實地調研數據,側重于從人口學視角分析農民工遷移流動特點、未來發展趨勢對其子女教育的影響,揭示了現階段基礎教育管理體制、流動人口管理體制機制中不利于流動人口子女教育的因素,在此基礎上就如何統籌解決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提出了戰略思路與實施推薦。
本文在收集農民工子女教育相關統計資料及借鑒國內外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透過對上海市嘉定區、楊浦區三所學校農民工子女的問卷調查,同時結合對上海市教委相關職能部門、楊浦區教育局,浦東、閔行兩所農民工子女學校的訪談資料,在分析現階段大城市農民工子女教育現狀的基礎上,依據農民工群體遷移流動的特點及其未來發展趨勢,就現階段農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了深入分析,并就如何統籌解決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提出了戰略思路和政策推薦。
(1)政策保障: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的“兩為主”原則。20底,上海市教委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適齡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進一步細化了“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的義務教育,以流入地的區縣政府管理為主,以在全日制公辦中小學就學為主”的“兩為主”原則。2月,上海市教委擬定了《關于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適齡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要求探索以公辦學校為主、社會力量辦學為輔的運作格局,在各方應對農民工子女與上海戶籍學生同等對待。4月,新修訂的《上海市中小學學籍管理辦法》,將持有一年及以上《上海市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非本市戶籍人員的義務教育適齡子女劃為借讀生,對貼合條件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在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借讀,與上海市戶籍學生按照同樣標準收費。1月,上海市教委頒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農民工同住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了上海市加強農民工同住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一攬子”計劃。
(2)機制保障:市、區兩級政府層層落實,將農民工同住子女納入義務教育的范圍。一是建立領導機制。在市級層面,建立了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農民工子女理解義務教育工作的領導。相關區縣也紛紛建立健全了分工管理體系,履行本區域農民工子女教育的管理職能。二是建立經費投入機制。上海市教委在20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辦法中,把農民工子女理解義務教育的經費納入年度的教育經費預算,并且按照學校的實際在校人數和定額標準,劃撥給理解農民工子女的學校。三是逐步完善運作機制。年9月,上海市教委等五部門聯合發布《關于繼續做好本市農民工同住子女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免借讀費工作的意見》,對農民工同住子女身份的認定在全市范圍內加以統一。
(3)質量保障:拓展教育內涵,逐步改善和規范農民工子女學校的辦學條件和辦學質量。207月1日,上海市教委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以接收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為主學校管理工作的意見》,對農民工子女學校的辦學性質及其辦學條件作出具體規定。與此同時,自年起,每年下撥3000萬元,用于改善農民工子女學校的安全、衛生、教育教學條件,并透過登記備案、督導評估等措施規范此類學校的辦學行為。上海各區縣政府也透過種種措施,提升轄區內農民工子女學校的辦學水平和教學質量。公辦民營的農民工子女學校能夠看作是由社會力量舉辦的農民工子女學校向全日制公辦學校轉變的一個過渡,作為一種探索模式,在未來必須時期內也將成為一種重要的發展趨勢。
(2)學段分布以低年齡段為多。小學階段在上海理解教育的外來流動人口子女占外來流動人口子女總人數的比例,年為82。79%,年為79。47%,說明義務教育階段在上海理解教育的外來流動人口子女以小學階段為主。[4]進一步考察則能夠發現,各年級學生分布呈現出典型的金字塔形狀,即越是高年級的學生數量越少。
(3)就學渠道以公辦學校為主。20之前,大部分義務教育階段的農民工子女在農民工子女學校就讀,2000年之后,上海市政府加大了對農民工子女學校的管理力度,同時增加了本市公辦、民辦學校招收農民工子女的力度。目前,大部分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農民工子女已經為本市的公辦、民辦學校所接納。農民工子女在滬理解教育的渠道通常包括:進入公辦或民辦學校,數量逐年遞增;在農民工子女學校就讀,數量逐年遞減。截至9月,上海尚有農民工子女學校258所。[5]根據市教委規劃,到,上海將基本完成農民工子女學校納入民辦教育的管理工作。
1。農民工子女教育的帶給者dd市、區兩級政府和學校面臨的主要問題。
作為農民工子女教育的帶給者,市、區兩級政府主要承擔教育管理和教育財政經費轉移支出等職責,接納農民工子女的學校則主要承擔教學任務。透過上海的實地調研,結合全國其他地區的公開報道及研究信息,本文認為,目前流入地政府開展農民工子女教育主要面臨以下問題:
(1)相關統計制度尚未建立,義務教育階段適齡農民工子女數量不明,難以對這類學生的入學率、鞏固率等進行監測。由于我國目前尚未建立實有人口管理的信息登記系統,相關統計工作尚不完善,有關部門不能帶給較為準確的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階段適齡人口數據,教育部門作為職能部門,掌握的只是自身有受教育需求的農民工子女的數量,并為他們帶給受教育的機會。如此的制度框架,既影響了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規劃的制訂,同時也難以對這類學生的入學率、鞏固率等進行監測。
(2)農民工集中居住,區域公辦教育資源供需矛盾突出,降低了義務教育資源的總體承載力。由于農民工往往集中居住而且多居住于城郊結合部,這使得義務教育資源區域性供給短缺的現象十分突出。對上海來說,出現這一現象主要受以下幾方面因素影響:一是流動人口子女超多集中在城郊結合部。如嘉定區的外來人口已經超過戶籍人口,教育資源的壓力很大,而這些地區又面臨本地區農民向城鎮集中、中心城區人口因市政動遷導入的沖擊。三種類型人口共聚一區,必然造成校舍、師資等教育資源供給緊張。二是部分閑置教育資源已經轉讓或出賣。過去一段時期,由于上海戶籍在校生的減少,各區縣公辦學校校舍曾一度出現閑置,不是改作他用便是出讓置換,使得可容納量減少。例如,普陀區公建配套的教育資源中,被改作他用的托兒所、幼兒園及中學達46所,占地面積156845平方米,建筑面積38530平方米,其中相當一部分已經無法收回。按照現行政策規定,農民工子女不能跨鎮、區(縣)入學,因此區域性教育資源短缺的矛盾將始終存在。一方面流入地全日制公辦學校供不應求,另一方面中心城區的教育資源吸納不足,從而導致上海整體教育資源的承載力下降。
(3)農民工無序流動,學籍管理尚未聯網,增加了義務教育管理以及教育發展規劃制訂的難度。由于農民工的工作地和居住地不穩定,其子女為了繼續就學不得不頻繁轉學,而且在農民工子女學校就讀的流動人口子女,轉學的發生比率和人均轉學次數都偏高,就學的流動性也更大。頻繁轉學既影響了其受教育的連貫性,也給區域教育規劃管理、學籍管理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農民工舉家遷移及隨產業布局調整向遠郊集聚,致使義務教育資源供給的區域性短缺矛盾由近郊區向部分遠郊區擴展。我國目前已經進入到流動人口家庭化的發展階段,流動人口舉家遷移和整體流動的比例顯著上升。[7]流動人口家庭化的發展結果,導致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流動人口子女數量大幅增加。此外,隨著上海產業結構的空間調整,尤其是工業園區向遠郊地區的轉移,上海的農民工也出現了向近郊及部分遠郊集聚的態勢。這不僅僅會改變區域教育資源的配置,使基礎教育資源供給區域性短缺的矛盾從近郊區向遠郊區擴展;而且,由于遠郊區教育資源相對較為薄弱,農民工及其子女的集聚將會進一步加劇這些地區教育資源的區域性短缺,也不利于遠郊區教育資源的優化和提升。
(5)戶籍人口出生小高峰以及戶籍生育政策調整后的生育堆積效應,將加劇近期教育資源供需矛盾。以上海為例,2000年以來,上海逐漸進入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統計數據顯示,上海常住人口新生兒從20的8。1萬人增加到20的16。66萬人,將近翻番。同時,上海戶籍人口自1993年起持續負增長,很可能在前后對現行的生育政策做出調整,允許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夫婦生育兩個孩子。[8]新政策一旦實施,很多人會選取在第一時光內生育,這將導致生育的堆積效應。理解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人數的增多,會對上海全面貫徹農民工同住子女義務教育以流入地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的要求提出更為嚴峻的挑戰。
(6)農民工子女初中后教育通道一旦建立,將對義務教育資源構成必須的沖擊。由于戶籍制度和中高考制度的限制,目前農民工子女尚不能與戶籍學生一樣在流入地享有繼續理解初中后教育的平等權利。在上海,雖然政府相關部門與社會各界已構成共識dd將向農民工子女開放中等職業教育,但目前僅限于試點階段。我們認為,無論是開放職業教育還是開放普通高中教育,農民工子女初中后教育的通道一旦建立,不僅僅將加大城市高中教育資源的壓力,也會對義務教育資源尤其是初中階段的教育資源構成較大沖擊。
(7)義務教育借讀費取消之后,大城市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的解決難度將進一步加大。2008年11月,國家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發出通知,決定自1月1日起,在全國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中教育部門涉及的10項收費中就包括義務教育借讀費。取消義務教育借讀費,將對解決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帶來巨大的壓力,經費不足將成為首當其沖的現實問題,教育財政經費的壓力將進一步加大。同時,此項政策的出臺會對農民工子女就學的數量及其渠道產生影響。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優質教育資源對外來流動人口的吸引力很大,取消借讀費后,不僅僅會影響農民工對其子女是流動還是留守的抉擇,導致更多的農民工子女透過隨遷的方式進入大城市就讀;而且因為公辦學校的教育資源優于民辦及農民工子女學校,這一政策的出臺有可能導致較多的農民工子女轉向公辦學校借讀。
(2)免收學雜費的政策尚未惠及所有農民工子女,部分低收入農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權利仍難以得到保障。仍以上海為例,在國家已經取消義務教育借讀費的政策大背景下,上海將面臨兩難選取dd取消并禁止農民工子女學校的存在,將使部分低收入且不貼合同住子女條件的農民工子女無處就學;降低或取消農民工子女進入公辦學校的借讀門檻,則如何解決該部分農民工子女的教育費用及如何預防更多的教育移民將成為一大難題。如果上述矛盾得不到妥善、有效的解決,那么,由于教育市場和獲利機會的存在,新的、非法的農民工子女學校仍會不斷地冒出來。
綜上所述,農民工居住地域相對集中,造成區域教育資源供給短缺與閑置并存的局面;受未來流動人口發展的變化及相關政策的影響,義務教育階段農民工子女的數量變動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相關統計制度的不完善使教育職能部門難以掌握農民工子女的基本狀況,由此增加了區域教育資源配置和規劃的難度;初中后教育通道以及免收義務教育借讀費等政策的出臺進一步加大了資源供需矛盾的核心dd財政壓力,而借讀條件門檻的設置是不得已之舉,顯然會讓一部分農民工子女失去受教育的機會,也加大了對農民工子女學校的整治難度。農民工子女教育基礎薄弱、社會融合進程緩慢、高考戶籍制度的限制等因素的存在,也造成其受教育難的客觀現實。就應說,上述問題將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存在,解決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也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如果處理不當,不僅僅會影響農民工子女教育的進程,也會影響戶籍學齡人口義務教育水平的提高。
上海開展農民工子女教育中所面臨的難題在全國具有必須的普遍性。本文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大城市農民工子女受教育難的問題,務必從戰略的高度對相關制度加以改革和創新。
首先,務必適應農民工群體的發展特點,實現戰略思路的轉變。一是教育機制從政策保障向制度創新轉變。農民工子女教育是個龐大的系統工程,近年來,雖然各地已經構建了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的基本制度框架和保障機制,但如何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農民工子女教育的“兩為主”原則,如何解決教育財政政策和教育入學政策的問題,如何解決區域內部教育資源不均、負擔不均的問題,仍需要從制度層面進行創新,使現有的工作系統化和規范化。二是教育目標從教育機會公平向教育內涵拓展轉變。流動人口家庭化、常住化的發展趨勢充分說明,就應改革以戶籍學齡人口為對象的義務教育管理模式,建立覆蓋常住學齡人口的義務教育管理和服務機制。相應地,農民工子女教育的內涵務必進一步拓展。也就是說,不僅僅要解決義務教育起點的公平問題,還要關注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過程和教育結果的公平問題。在關注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的同時,還要逐步解決初中后教育的通道問題。
其次,就應秉持“統籌發展、區域調配、多方投入、重點扶持”的指導思想。統籌發展,是指將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納入本市義務教育的統一范疇,將戶籍基礎教育改革與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的實施有機結合。區域調配,是指根據農民工子女的數量分布及求學需求,對全市存量教育資源加以統一調配,對農民工子女教育實施跨區域資源配置。多方投入,是指“兩為主”原則體現了政府公共服務的一個基本價值,但并不意味著強化傳統的政府管理模式,也不意味著強化政府包攬一切的做法。強調在農民工子女上學問題上以“公辦學校為主”的方針并不是排斥其他社會力量、尤其是民間資本和“民辦學校”參與農民工子女的教育。重點扶持,是指對貼合條件的農民工子女學校,透過重點扶持的方式,改善辦學條件、提高師資水平、保證教學質量。
最后,就應依據農民工流動的特點及其發展趨勢,對現有的基礎教育管理體制和流動人口管理機制加以改革和創新。具體的政策推薦包括:
(1)強化和改善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將農民工子女教育資源納入城市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其一,根據各區域人口變動的不一樣狀況決定教育資源的配置方向。市級財政要加大對人口導入區縣尤其是農民工子女集聚的區縣的支持力度,將農民工子女教育納入城市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將較多承擔農民工子女就學的學校建設列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以增加教育資源短缺區域公辦教育資源的供給,提高這些區縣公辦學校理解外來流動人口子女的潛力。其二,透過對外來務工者居住地的規劃引導,及時調整不一樣區域學校的設點布局,使其與新的人口格局相適應。為分散農民工子女居住和就學的密度,大城市市區相關政府部門要對有穩定工作的外來務工人員的居住地予以相應的規劃和布局。
學生就學。二是應以城市教育附加費及透過社會贊助等方式建立專項基金,透過設立助學金、減免費用、免費帶給教科書等方式,幫忙家庭經濟困難的農民工子女就學。
一部分。市場操作,是指讓有企業背景的職業學校進行培養和消化一條龍,企業也能夠委托培養方式招生。教育成本由企業、個人和政府三方共同承擔,企業有權在錄用方面淘汰不合格的學生(政府應限定最高淘汰率)。與此同時,政府務必制訂規則,強化對成本、價格和教育質量的監管。
(4)鼓勵和支持更多的民辦學校參與農民工子女教育。其一,降低民辦學校的辦學“門檻”。就應說,上海市政府將農民工子女學校納入民辦管理的方向是正確的,但在當前農民工子女數量大幅增加、上海公辦義務教育資源供給有限的客觀現實下,應允許農民工子女學校繼續存在,扶持尚不具備基本條件的農民工子女學校用心創造條件轉為民辦學校。同時根據實際狀況,降低民辦學校的辦學門檻,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創辦以接納農民工子女為主的民辦學校。
(5)根據農民工及其子女的發展特點,建立涵蓋農民工子女的義務教育管理和服務機制。要適應流動人口常住化和家庭化的現實,改變當前以戶籍人口為主的教育管理體制,把常住人口納入地方公共服務的范圍以及政府教育的日常管理。具體包括三方面:第一,加強外來人口的綜合管理工作,建立外來少年兒童信息登記管理制度。第二,充分發揮農民工子女教育領導機構的作用,統籌協調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解決農民工子女就學問題涉及面廣,需要由政府牽頭。第三,根據農民工人員流動性較大的特點,實行農民工子女學籍管理信息化。可試行發放農民工子女“入學綠卡”,專設便民窗口,統一界定、辦理農民工子女的入學手續。根據學生家長務工就業不穩、住所不定的特點,學校能夠按照受教育時光、分段收取相應費用的辦法,以免造成農民工的經濟損失。
本文是在“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專項研究課題dd農民工子女教育(農工黨上海市委課題組,2008。吳瑞君任課題負責人并主筆課題研究報告)的部分成果基礎上修改完善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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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欠薪問題調查報告(精選19篇)篇十四
近年來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村勞動力進入城市。年底,我國農民工總量已達2。69億人。全國義務教育階段的隨遷子女1277萬人,占義務教育學生總數的9。3%。農民工隨遷子女的教育已經成為一個較普遍的社會問題,甚至必須程度上影響國家建設和未來發展。盡管在解決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上,義務教育階段透過公辦學校培養的方式基本得到解決,但仍然存在必須的教育不公現象[1]。具體可能表現為,農民工子弟學校教育資源差,教育資金缺乏,家庭教育差,存在自卑心理等。
義務教育財政管理體制造成農民工子女的教育財政職責主體缺位。我國現行的義務教育體制為中央和地方財政分擔、以地方財政撥款為主的財政管理體制。具體實施:中央政府主要負擔由中央各部門興辦的教育機構的撥款,同時對落后地區的教育發展給予必須的資助;地方財政主要負擔各級地方政府舉辦的教育機構的預算內撥款。這種“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的二元化義務教育財政管理體制是造成農民工子女受教育問題的核心制度因素[2]。同時,由于農民工子女在農村交納的教育附加費并沒有根據農民工的就業流向在地區間轉移,城市政府從財政中劃出的經費專供轄區內擁有戶籍的市民子女理解義務教育之用,并不包括進城務工的農民子女。這就造成教育財政職責主體缺位的問題。
2。配套法律政策不完善。
在保障農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入學的政策變遷過程中,配套法律政策不完善。首先是相關政策在國家法律層面始終存在空白,政策多以行政法規的形式頒布,法律位階不高,其約束效力有限。3月,原國家教委初步確立了“兩為主”(以流入地區政府管理為主,以流入地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的解決思路。最主要的立法是的《義務教育法》,該法本應清晰、明確地將“兩為主”的政策表述清楚,作為一項重要的政策加以肯定,但實際卻語焉不詳。而且該法中缺少罰則,沒有規定“流入地政府拒絕”和“流入地公立學校”不接收進城務工子女理解義務教育的處罰措施。地方配套政策缺乏操作性,在落實中存在很多問題,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亟待解決。
3。公立學校入學難,農民工子弟學校教學質量差。
進城務工農民子女的教育任務主要由民辦學校承擔,流動兒童的入學需求,與流入地學校利益之間是有沖突的,由政府全額撥款的非盈利性公辦學校,其自身沒有額外的經費,承擔流動兒童的就學成本,一些中小學校拒絕接收非本區域戶籍的生源,導致許多農民工子女無法進入公辦學校。既然公立學校不能完全接納農民工子女入學,大批民辦的農民工子弟學校便應運而生。自從國家統一取消義務階段借讀費的規定出臺后,許多學校辦學經費緊張了,教育資源無法滿足學生的需求,民辦學校存在諸多不足,嚴重阻礙其發展。大多數農民工子弟學校存在很多問題,如辦學條件差、管理水平低、教學質量低下等。
4。家庭生活質量的差異,導致產生厭學心理。
很多農民工子女以前在老家上學,由于當地教學條件較差,學習基礎較差,初進入城市學校,容易跟不上學習進度。并且,由于地區差異,他們的各種生活習慣和生活水平、見識等都與城里的孩子有很大差異,容易產生自卑和厭學心理。讀書改變命運、知識成就未來的口號并不能消除許多民工子女的迷茫,父母忙于生計,對孩子疏于教育。家庭收入水平與城市孩子生活在一齊被放大了差距,這讓不少農村孩子情緒低落、自卑,導致學習成績很不理想。
中央財政在安排有關專項資金時,向理解農民工子女就讀人數較多的地區給予傾斜,并明確要求地方加大對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就讀學校的投入。支持地方政府切實改善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就讀學校的辦學條件,使地方城市學校有更大的潛力理解更多的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就讀。中央和省級政府設立進城農民工的子女教育專項資金,并加強調控和監督,按實際招收農民工子女人數劃撥到各地,分擔流入地政府和學校的財政壓力[3]。運用財政轉移支付政策分擔和配置義務教育資源,解決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
2。建立完善的教育法制和政策體系。
國家應從法律角度,盡快明確農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權利,明確規定他們的平等教育權。使各級政府、教育等機構在處理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時,有法可依;農民工家庭和子女在維護自我的合法權益時,有明確的法律憑證。
降低民辦學校的辦學門檻。在當前農民工子女數量大幅增加、公辦義務教育資源供給有限的客觀現實下,應允許農民工子女學校繼續存在,扶持尚不具備基本條件的農民工子女學校用心創造條件轉為民辦學校[4]。根據實際狀況,降低民辦學校的辦學門檻,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創辦以接納農民工子女為主的民辦學校。
4。關愛農民工子女的成長,營造和諧平等的成長環境。
本地學校既然接收了農民工子女入學,就要關愛這些孩子,讓孩子有機會享受同等的教學條件、教育資源,客觀看待他們與城市孩子在家庭背景、環境教育、生活習慣等方面的諸多差異,讓農民工子女健康成長。本地居民就應從心理上接納農民工及其子女,以平等的眼光看待他們。社會輿論就應發揮作用,社會各界要關注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并且給予農民工幫忙平臺。
參考文獻:
農民工欠薪問題調查報告(精選19篇)篇十五
在目前中國經濟社會結構深刻變革的背景下,農民工返鄉子女群體規模并沒有因20~間的農民工“返鄉潮”結束而縮小,相反正呈現持續性增長、常態化存在以及多樣性轉化的特征。在筆者看來,農民工返鄉子女群體絕非短時期的存在,農民工返鄉子女就學政策也不應該局限于應時性的政策目標。
筆者所在的“農民工返鄉子女的文化沖突與社會支持系統構建研究”課題組,在調查了四川省的237位教師,走訪觀察數十位返鄉子女的就學和生活情境,以及對7個孩子長達半年左右的深度追蹤研究的基礎上認為:在農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系統中,應該通盤考慮返鄉子女就學政策的價值定位和政策效能,并仔細分析政策背后潛藏的制度基礎,特別是戶籍制度的深層影響,盡力推動農民工返鄉子女就學政策實現制度重構。
農民工子女從二元劃分悄然轉向三類結構。
據國務院最新數據顯示,截止到年底,我國農民工總量已達2.69億人,其中外出的農民工1.66億人。面對如此大規模的勞動力轉移流動,社會結構、階層、文化沖突與融合等重大問題都需要我們從全局角度深入思考。
筆者認為,首先,應該注意到近年來中東西部大范圍跨省勞務輸出趨勢的變化。據全國婦聯20發布的我國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狀況研究報告顯示,目前全國流動兒童中縣內跨鄉流動的兒童占全部流動兒童的比例最高,跨省流動兒童比例位居第二。具體情況是,跨省流動兒童占全部流動兒童的30.11%,省內跨市占18.80%,市內跨縣占12.83%,縣內跨鄉占38.25%。部分省份的流動兒童則是以省內流動為主,如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和貴州等省份,省內流動兒童比例占90%以上。
這一農民工子女“社會漂移”的新趨勢,必然帶來農民工返鄉子女呈現多類型轉化特征。其中,返鄉再流動學生的持續增加即是這種“漂移”新趨勢下的直接反映。“跨省流動——返鄉——省域內流動”逐漸成為農民工子女“社會漂移”的重要模式。
其次,應該思考農民工“引返”抑或“促融”政策的價值選擇及政策效能對農民工子女結構性變化的深刻影響。就整個農民工政策而言,是促進其更好的融入城市,還是引導其返鄉創業?這是農民工整體政策的核心價值選擇。從這些年的政策走向來看,“引返”抑或“促融”政策,似乎是一個兩難困局,且搖擺不定。近年來,政策的天平似乎傾向于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在總體性、高密度返鄉創業政策的引導下,農民工返鄉創業已經成為一股潮流,農民工隨返子女越來越多已經成為客觀事實。
盡管農民工返鄉創業的政策執行效果尚需客觀評估,但有幾點事實必須予以注意:第一,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政策將會促使更多的農民工及其子女“走在返回家鄉的路上”;第二,一旦“引返”政策執行效果不力,將很有可能讓這些帶著返鄉創業愿望,但又耗不起的農民工再次選擇外出社會漂移;第三,帶有“返鄉印記”的農民工子女的絕對數量持續增長已是客觀事實,并且正在改變著農民工子女的整體結構。
在本課題組看來,傳統的農民工子女二元劃分(留守兒童和隨遷子女)已經向農民工子女三類結構(留守兒童、隨遷子女、返鄉子女)悄然轉變。
借此,筆者認為,面對農民工子女三類結構變化,政府需要進一步完善其頂層制度設計,充分考慮三類農民工子女在當前“社會漂移”中的類型轉化以及帶來的文化適應和制度障礙。
孤立政策不能解決“漂移”帶來的綜合社會問題。
筆者認為,由“返鄉潮”牽扯出來的返鄉子女問題以及政策,其實是農民工子女的一個綜合問題。它既是一個“他鄉”與“故鄉”文化沖突在農民工子女身上的直接體現,也是流動、留守以及正常農村孩子身份的一個關聯性節點。在一定程度上,它仍是一種“漂移”所帶來的綜合社會問題,也絕非孤立政策所能解決的。
本課題組在長期的調研中發現,為數不少的返鄉再流動子女往往在學校辦學條件差、師資水平低、經費投入不足、校園安全存在隱患的民辦學校就讀;有幸進入公辦學校的返鄉再流動子女大部分無法進入優質資源校;即便進入公辦學校,也存在著單獨編班或者在座位上實行劃塊管理的情況。
總體而言,返鄉再流動子女和大部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一樣,在教育過程中受到的顯性或隱性不公平待遇十分突出。所不同的是,這部分學生較之非返鄉流動的孩子而言,在社會的漂移中經受著更為頻繁且持續的文化沖突和適應。而農民工返鄉子女的就學政策邊界實際上并沒有涵蓋或者延伸到返鄉再流動子女這一分化的群體中去。
從政策對象的精細化、政策邊界清晰程度、政策網絡成熟度等影響政策效能的諸多因素綜合考量,返鄉再流動子女的就學問題應該放置在返鄉子女就學政策網絡中加以優化。這也正如學者段從榮所言:“今天我們的城市化是只見勞動力,不見‘人’的城市化,是只見孤零零的個體,看不到家庭的城市化。”
所幸的是,目前,不少省份已在實質性推進削減戶籍制度的深層制約。比如,四川省已對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提出相應要求,全面實行單校劃片或多校劃片,切實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所有義務教育公辦校對隨遷子女“開門”,穩步提高接收比例,避免將隨遷子女限定在少數學校。
筆者建議,應該在遵循人口遷移、人口城市化的.內在規律的基礎上,基于“兒童優先”的原則,進行流動兒童、留守兒童以及本課題重點關注的返鄉子女的整體性的頂層制度設計。
努力消除就學中的戶籍障礙或利益捆綁。
從更為宏觀的農民工政策系統來看,戶籍制度仍將持續且深刻地影響著“引返”“促融”政策效能,繼而導致為數不少的農民工子女在“留守”“流動”之外,將長期存在著“欲走還留”“且走且留”的社會漂移和持續的文化適應問題。
據3月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楊志明提供的數據顯示,全國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已達200萬人左右。各地政府也在返鄉創業政策方面,大力宣傳和努力推進。
從世界各國發展歷史來看,現代化進程都伴隨著大量的人口轉移與流動,也一定會帶來社會發展和城市管理的壓力。但由于大多國家并不存在中國這樣的城鄉“二元結構”戶籍管理體制,所以,國外戶籍制度改革并沒有造成戶籍對人自由流動的阻隔以及身份等級的區隔。而我們的情況是:長期存在的城鄉“二元結構”戶籍管理體制使得諸多教育政策的執行效能受其掣肘,返鄉子女就學政策也深受此制度影響。戶籍制度將會與返鄉子女的就學政策,乃至與整個農民工子女就學政策網絡產生更為頻繁的摩擦和沖突,影響著相關政策的執行效能。
發達國家大多是通過法律政策的創新和實踐來形成對流動人口及其子女教育的制度化管理。美國自1966年推行至今的“流動學生教育計劃”(migranteducationprogram,簡稱mep)影響最大,成效顯著。聯邦政府的強力介入和干預、充裕的專項資金支持與完善的流動兒童登記制度掛鉤所形成的激勵機制值得借鑒。日本基于“住民基本情況網絡登記制度”搭建自由的戶籍遷徙制度,以此保障流動人口子女教育不分地域自由擇校。歐盟以高效的管理協調機制,全面的社會融合政策來確保歐盟區域內成員國人口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等。另外,非政府組織參與應對流動人口子女教育方面也有大量的經驗。
具體到返鄉子女就學政策而言,筆者建議,首先需要加大異地高考(精品課)政策執行力度,解除就學中的戶籍障礙或利益捆綁,最大程度地消除因升學原因造成的被迫返鄉現象,最大程度地減少因升學原因造成的返鄉子女親情疏離。同時,針對返鄉子女再次流動,特別是省域內的省內跨市、市內跨縣、縣內跨鄉流動態勢,我國政府應該切實加快推動戶籍制度改革,逐漸剝離戶籍上的利益捆綁,回歸戶籍的登記功能。
就學政策動力不足直接影響政策效能。
縱觀大多數省份,在農民工返鄉子女就學政策的執行上,僅僅體現了政策的逐級傳達和一般性的政策宣傳。從更為基層的政策執行方式和推進思路來看,幾乎沒有超越上述政策主體所搭建的政策框架。可以說,農民工返鄉子女就學政策動力不足直接影響著該政策的效能。
針對返鄉子女就學政策目標執行表淺、執行動力不足等問題,筆者認為,在接下來的工作中,需著力加強該政策的執行動力系統,特別是對基層執行主體的激勵和監督機制建設。
首先,需要清楚認識:農民工返鄉子女的就學政策需要末端執行主體積極主動的行動,方可實現。如何防止基層政策執行者對于該政策的窄化理解,從而導致“返鄉潮”后農民工返鄉子女政策的沉寂和淡化?如何避免學校管理者的無區別甚至消極對待,調動學校各級管理者細致、有針對性且充滿愛心的工作?這都需要對返鄉子女群體的拓展及轉換等情況在政策中有進一步的清晰界定和表達。
其次,要切實在國辦發[]130號文件“將返鄉農民工子女入學情況列入當地教育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精神的基礎上,建立健全返鄉子女就學質量公平的績效考核指標,以此培育政策利益群體積極、多頻的互動,推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基層學校對返鄉子女群體就學問題的切實關注,防止基層政策執行者對該政策窄化、靜態的理解。同時,針對返鄉子女與留守兒童和流動子女的轉化特點,引導各級政策執行主體(特別是基層學校)整合、優化農民工子女的管理事務,以監督促激勵,最終實現管理的針對性和科學性,以保證農民工返鄉子女就學政策執行動力的持續提升。
總之,在充分認識到農民工子女返鄉的持續性、常態性及轉化性的基礎上,推動基層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各級管理者的保障激勵和監督機制建設,現在必須提到議事日程上來了,我們要在大的農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系統中去思考返鄉子女就學政策的問題指向、價值指向和發展趨向,提升農民工返鄉子女就學政策的執行效能。
如何建立返鄉子女支持系統。
筆者建議,可以采取以下思路:
由當地政府牽頭,建立農民工返鄉子女信息登記采集制度。對于農民工返鄉子女的具體數量、家庭背景、年齡、性別、返鄉原因、回鄉居住及生活狀況進行詳細登記。如有可能,建立以縣為主的返鄉子女基本情況網上登記制度。可以和留守兒童、流動子女登記制度聯通,從而在信息采集方面做到心中有數。
對于返鄉子女的不同類型進行區別對待。比如,對于成為留守兒童的農民工返鄉子女,可以建立結對子幫扶機制,四川省眉山市青神縣的“青神模式”就是一種有意義的探索。必須強調的是,各地既要有效地將返鄉子女的就學等問題區別對待,同時,也要看到返鄉子女向留守兒童和隨遷子女以及正常家庭孩子的轉換,在整體性農民工子女關愛網絡的大戰略下思考返鄉子女的關愛系統。對于再次流動的返鄉子女,要將其納入流動子女就學政策的框架中去。
建立以政府為主導、學校為主體、家庭為依歸、社區為依托的基層關愛網絡和安全預警機制。比如,可以考慮返鄉子女占一定比例以上的學校增設生活和心理輔導教師編制,專職從事此方面工作。可以在各村、社區建立農民工返鄉子女互助關愛服務站。在該公共活動空間中,以書籍閱讀、游戲、親子網絡聯系小屋、“外面的世界”視窗等功能分區構建返鄉子女、留守兒童、普通孩子的公共交流空間。同時,針對返鄉子女的個人安全等問題,在關愛網絡搭建的同時,也應在信息采集系統的配合下,建立返鄉子女個人安全監護人責任制度,并以此構建安全預警網絡。
農民工返鄉子女的支持網絡建設和優化,還需要充分考慮目標群體的支持網絡感受度,積極推動返鄉子女由被動接受向主動的尋求利用支持網絡轉變。
農民工欠薪問題調查報告(精選19篇)篇十六
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分析,并試著提出對策和建議。
一、目前現狀。
調查發現,目前還沒有建立完善的農民工培訓經費實行政府、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個人共同分擔的投入機制,一些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投入并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比例,而用于農民工培訓的經費更是少之又少。政府沒有足夠的農民工培訓保障體系,一些企業也不愿培訓。
二、問題及原因。
農民工培訓是一項復雜而艱難的工作,盡管政府投入了許多財力、物力,各級工會也多方努力,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遇到了不少困難和問題。
首先,從農民工整體來看,對文化知識和技能培訓有著強烈渴望和迫切愿望,但具體到單獨的個體和實際的培訓工作中時,卻不然。據調查,不少農民工參加培訓都是各級政府下達指標,農民工對參加培訓的積極性不是很高。另一方面,一些有學習熱情的農民工卻由于受環境和各種因素的影響,而無法參加培訓。
其次,從農民工分布情況看,農民工比較多的企業往往為民營、外資企業,其中不少企業認為,工人只要每天完成生產任務“能干”、“夠用”就行,對農民工技能升級和有關思想道德、安全、維權等方面的培訓熱情不大,使不少農民工只能長期從事低級體力或簡單熟練工種。
第三,農民工教育培訓具有教育對象分散且流動性大、教育層次不齊、教育時間不定、約束力不強等特點,這使農民工教育培訓質量難以保證。
產生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在于:
1.一些農民工受自給自足思想束縛,視野較窄,缺乏長遠性和開拓性。
2.城市居民對農民工的偏見和歧視,使其很難擺脫心理上的自卑。由于長期以來形成的城鄉價值觀念、思維方式和生活形態之間的反差,不少城市人對農民工懷有偏見,使其在城鎮尋求自我發展的熱情和信心受到挫傷。又由于其在城鎮得不到應有的尊重和保護,因而其對城市也懷有一定戒備和恐懼。
3.不少農民工外出打工并沒有明確的目標,不知該不該學、學什么、學了有什么用。另外,多數參加培訓的農民工雖然不支付培訓費用,但仍需支付車票、伙食費、住宿費等費用。
4.由于城市企業在用工制度上對農民工的歧視,以及農民工自身先天的不足,他們中的不少人目前還沒有謀取固定工作,甚至連勞動合同都沒簽過。這種短暫的工作狀態,使他們只能選擇得過且過方式。很難激活其潛在的培訓需求和培訓熱情。
5.一些培訓課程的設置不符合農民工就業的實際需要,按規定每個農民只能享受一次免費培訓,而根據農民工擇業的需求,常常掌握二三門技術的農民工才能更好地找到工作。
6.用人單位對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使其在農民工培訓問題上不愿有較多投資。一些企業以農民工缺乏穩定性為由,拒絕對其實施培訓。這就導致一些農民工雖打工數年,但在職業技能方面并無長進。所以,一遇企業結構調整或技術改造,便被淘汰出局。因此,不少農民工的職業技能與科技和生產水平的發展越來越不相適應。于是出現了一邊是大批農民工進城打工,一邊是用人單位發愁招不到人的“民工荒”難題。
三、對策及建議。
農民工培訓將是我國今后教育的一個新增長點,國家正在構建農民工培訓體系,在這個過程中,對于各級工會來說,既是艱巨的任務,也可能是新的發展機遇。因此,各級工會應有長期的眼光和規劃,在盡快開展農民工培訓工作的同時,一方面要逐步加強農民工培訓工作的管理,使之科學化、規范化;另一方面不斷探索工會在農民工培訓上的特色之路。
1.轉變觀念,高度重視,盡心盡力,盡職盡責。
農民工培訓工作意義重大,關乎社會的穩定,社會的進步,社會的發展。各級工會不但要充分重視,而且要轉變過去工會搞職業培訓的觀念和模式。農民工的培訓不是把物質條件創造好了“等”其主動來參加培訓,而是要想盡一切辦法“讓”和“請”農民工來參加培訓,要教育和吸引農民工認識到接受培訓的好處,激發其參加各種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綜合素質的熱情。真正實現“讓農民工滿意,讓用人單位滿意,讓政府滿意”的目標。同時,要積極協調和建議政府有關部門逐步建立培訓結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相結合的持證上崗和就業準入制度,在強化職業資格證書作為勞動力市場“通行證”的就業準入制度的管理方面盡快出臺政策。
2.突出重點,注重實效,隨機應變,因人施教。
(1)辦學形式要多樣化。對農民工的培訓應當根據農民工的工作特點采用集中授課和現場指導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可以把課堂開在工地、車間。在開課時間上可采取脫產和業余相結合,節假日、休息日、八小時之外,只要有需要就開班開課。學制上也可以采取系統培訓和一技一能的短訓或超短訓班結合的形式,使培訓的成果一點一點積累。在教學手段上傳統的教學和現代的科學技術相結合,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和多媒體技術,制作教學光盤,使農民工在業余時間自學。
(2)辦學對象要層次化。針對不同的培訓對象和層次進行“因人。
施教”。對于知識文化水平稍高的農民工可以進行一些難度較大、要求稍高、精密技術工種和經營管理方面的系統培訓。對于知識文化水平中等的大多數農民工,可以進行一些有一定技術難度的、要求不太高的技術工種和規范化管理操作方面的系統培訓,使農民工由純體力型向體力技能型轉變。對于少數知識文化水平偏低,沒有穩定收入的農民工可以進行一些難度不大、要求較低、容易操作的技術工種培訓。當前培訓的重點是家政服務、餐飲、酒店、保健、建筑、家裝、制造等行業的職業技能培訓。
(3)辦學方法要多元化。一是和政府有關部門、行業協會合作,舉辦針對行業特點的專業技能培訓;二是與農民工市場合作,把培訓和向用人單位的農民工推薦結合起來;三是和農民工集中的企業合作,送教師、教材到企業。企業參與培訓是提高農民工素質的一條重要渠道。應當逐步建立起“定單培訓,企業參與”的機制,走先培訓后輸出,以培訓促輸出、定向培訓、定向輸出的路子。
(4)辦學內容要實用化。在教學培訓過程中,要既不拘泥于教材,也不脫離教材,始終本著突出重點、注重實效;隨機應變、因人施教;深入淺出、通俗易懂;尊重對象、適應環境;故事案例、提問解疑。擺脫程式化的課堂教學方式,使農民工的培訓能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3.探索實踐,搞好結合,調動積極,實現雙贏。
(1)培訓和考證結合。根據一些行業農民工分散性、流動性、季節性,工作時間長、不固定的特點,采取課上授課和課下自學結合,長訓和短訓結合的辦法,分階段教學,累計學時,逐步推行學分制,實行彈性學制,方便有一定文化基礎和能力的農民工半工半讀、工學交替,分階段完成學業,并允許培訓學校通過考核將農民工已有的知識和技能認定為學分,學校可以將這類學分折算成接受本校學習的學歷學分,凡是參加培訓的農民工只要累計達到所需學時,或完成各個階段的教學要求(通過階段的考試)即可頒發證書。同時,為激勵農民工學習知識,學習技能的'積極性,工會或聯合有關部門定期組織舉辦農民工技能大賽,通過技能大賽對農民工進行技能等級考核認定,并頒發證書。只有這樣,培訓才有吸引力,培訓后的農民工在就業中才具有競爭力,才能體現培訓主體、培訓對象和用人單位的三贏局面。
(2)免費和收費相結合。政府對農民工的免費培訓投入是有限的,只能是針對每個農民工的一次性免費培訓,而對于那些有一定技能,生活基本穩定還有技能升級需求的農民工,培訓就可收取一定費用。另外,還可以與用人單位合作,根據企業需要,對有一定經濟困難的農民工先免費招聘和培訓,合格上崗后由企業支付培訓費,或從農民工的每月收入中(在其可承受的范圍之內)逐步扣除。
(3)培訓和就業信息、維權服務相結合。就業信息服務還應包括職業趨勢分析,引導農民工正確選擇技能培訓方向。把培訓、勞務輸出、信息資源有機結合起來,達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工會在專業設置、培訓內容、培訓方式上應當以市場為導向,使農民工培訓取得更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
(4)農民工培訓和農民工子女的培訓、教育結合。農民工培訓的最終目的是順利實現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而關注農民工和農民工子女的教育與培訓則是從更長遠的眼光來推動這個轉移。同時,要在農民工和農民工子女教育上發揮工會職業和學歷教育的優勢。工會可以和政府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出照顧農民工和農民工子女的入學與接受教育的優惠政策,吸引更多的農民工子女參加中職教育。
總之,農民工培訓是個系統工程。這種系統性表現之一就是所涉及的不僅僅是培訓本身,更需全社會對農民工的真正關注,需要對他們的生存狀態有更真實的了解。許多農民工表達的想法和要求已超出了培訓內容,更多的是對平等的要求和對公正的渴望,希望全社會尤其是城市居民改變對他們的歧視。與培訓農民工的城市文明素質(如公共場合禮儀等)相比,提高城市居民的平等意識是更為重要的工作。系統性表現之二就是對農民工的培訓不能僅限于政府和企業,還應積極調動各種社會力量參與進來,形成全社會的合力來進行農民工培訓。
農民工欠薪問題調查報告(精選19篇)篇十七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根治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的通知》(內治欠辦發[2022]9號)要求,我局決定自2022年11月中旬至2023年春節前,在全旗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領域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堅持系統治理、標本兼治,堅持超前發力、精準施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形成執法檢查合力,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簡稱房屋市政工程)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實施集中整治,全面推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規定》落實落地,切實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風險隱患,堅決防止因欠薪問題引發重大群體性或極端事件,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開展集中排查,全面摸清欠薪風險隱患。
11月中旬至下旬,組織開展房屋市政工程欠薪風險隱患集中排查活動,做到工作重點前移、工作重心下沉,采取包片包項目、監管責任明確到人的監管模式,以及拉網式排查、重點排查、線上排查等方式,不打折扣、不走過場、不留隱患。對實名制管理、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工程款支付擔保、工資保證金存儲、維權信息公示、施工過程結算等制度落實情況和農牧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監督檢查,要發揮實名制平臺預警監測作用,持續進行線上動態排查。
1.排查重點,重點排查政府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國有企業作為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單位的房屋市政工程“兩拖欠”(拖欠工程款、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和房地產開發項目欠薪問題。
2.建立排查臺賬。一查重復信訪隱患,全面清查我旗內房屋市政工程被多次反映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列出清單,明確可操作、可落地、可檢查的整改舉措,二查群體信訪苗頭,對排查中發現可能引發群體信訪的欠薪隱患和線索,制定行之有效化解措施,逐條確定責任人、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并立行立改。三查歷史陳欠積案,進一步排查因陳欠可能引發的突發性、及時組織風險評估預判,集中力量化解長期未解決的'歷史遺留欠薪問題,做到問題不解決不銷賬。
(二)開展集中處置,著力化解欠薪突出問題。
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要充分發揮好監督檢查、行政執法、調解仲裁、刑事司法聯動機制、集中處置排查發現的欠薪問題、信訪案件,并予以妥善化解。
1.開展專項接訪,強力化解欠薪信訪案件,領導要帶頭接訪,安排專人負責解決拖欠農牧民工工資信訪事項。對接訪過程中發現的復雜疑難和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信訪事項,制定具體化解方案,實行領導包案。
2.強化行業治理,系統解決欠薪問題。加大力度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拖欠農牧民工工資案件,強化相關問題整治,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重點對房地產開發項目加強監管,防止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嚴防規模性欠薪。會同有關單位對政府投資房屋市政工程欠薪問題進行有效整治,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對違反《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按照職能職責依法處置;對發現的不屬于本部門職能職責的要及時通報移送相關部門。
3.完善落實應急處置機制。因房屋市政工程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或極端性及重大輿情的事件,要及時、快速、妥善處置,防止事態蔓延擴大。
(四)開展集中整改,鞏固拓展根治欠薪工作效果。
12月份,結合年度保障農牧民工工資支付考核反饋問題和行動期間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開展“三倒查”,查項目整體工資支付情況、查保障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查部門監管責任落實情況,逐一銷號、限時整改、全面整改。對整改落實情況,組織“回頭看”,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并舉一反三完善制度。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責任,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全面加強統籌協調,結合實際制定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抽調精干力量充實工作專班,堅決守住底線、防住風險,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扎實成效。2023年春節前,要繼續對欠薪問題保持高度警覺,把整治欠薪問題擺在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不松、行動不停、要求不降、力度不減,持續深化推進、全力維護農牧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和社會穩定。
(二)層層壓實責任,狠抓工作落實。切實履行業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指導督促相關企業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程款支付擔保等制度規定,切實發揮職能優勢。
(三)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通過多種方式,大力宣傳《條例》和相關政策文件,營造尊重勞動、關愛農牧民工的良好氛圍。對項目負責人和勞資專管員進行警示教育,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牧民工工資的法律意識。對欠薪輿情要堅持線上監測和線下處置相結合,從速查清事實,穩妥處置化解,牢牢把握輿論引導的主動權。
(四)加強調度協調,做好信息報送。按照盟局工作安排,每月按時報送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排查表,于2023年1月前做好專項工作總結,及時報送。
農民工欠薪問題調查報告(精選19篇)篇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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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這個寒假,我前往了崇明的前衛村,在觀光游玩的同時體驗了一回農家的生活,頗有收獲和體會。品味到了純情樸實的農村生活,也體驗到了“回歸自然的人生境界”。久居喧囂鬧市的城里人到此一游,可以一洗煩囂,陶冶性情,使身心得到調養。我這次的實踐主要是當了回小導游,當導游當然先要了解前衛村的歷史,現狀及發展前景,為此,我做了一系列的調查,使我能更好的完成這次的實踐活動。
據介紹,前衛生態村位于崇明島中北部,于1969從一片灘涂中圍墾而成,總面積3671畝,人口753人,經過30多年的艱苦創業,目前已形成集農、工、副、商、游全面發展的生態村,投資規模達1.2億元。昔日一片荒涼的沉寂小村,如今是既具城市風光,又有田園詩意,這里水潔、土凈、空氣清新,花果繞村爭香斗艷,碧波錦鱗鱉蟹嬉水,大棚噴灌一派風光,樹木成林鳥語花香,漫步綠茵深處健身苑之間,疑是桃花源中行,使人感到人與自然的高度和諧。前衛將工業下腳、菜園黃枯,人畜糞水等廢物變成了資源,環境得到了保護,使工業、農業、副業、旅游業等產業得到協調發展,國內外農業專家近年紛紛前往前衛村參觀調查,對這里的生態工程贊不絕口,黨和國家領導人朱钅容基、尉健行、溫家寶、吳邦國、黃菊、李鐵映等都親自來村檢查視察。自1984年以來該村連續被市委、市政府命名為“五好村黨支部、”“標兵村”,95年又被評為“全國綠化千佳村”、“全國科普教育基地”,96年被聯合國在土耳其授于“全球環境500佳”提名獎。
千禧年之際,前衛生態村隆重推出“農家游”旅游項目,讓游客“讓游客“吃農家飯、住農家屋、學農家活、享農家樂”。做一天真正的崇明人,享一回有趣的“農家樂”。目前,前衛村共有28家接待農戶,其中4家為aaa級,15家為aa級,“農家樂”上了新的臺階。在領略田園風光之際,亦有觀賞斗雞、魚鷹表演,到古村踩水車、學推磨、坐花轎等游樂項目,另外,還有更多的休閑娛樂設施還在建設之中。
旅游,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已成為時尚選擇。旅游業的開發,不僅能充分利用區域資源優勢,還能推進環境治理,營造文明向上氛圍,挖掘能供游覽的景觀特色,不斷塑造區域絢麗多姿的美感,吸引游客觀光。前衛生態農業旅游區農家旅游項目,正是在社會化旅游大格局不斷形成的背景下,抓住機遇脫穎而出的。本著政府搭臺,農戶唱戲,為民辦事,大眾參與,協調管理的原則,旨在綠化、凈化、美化村莊,加大生態農業全球500佳環境建設,充分發揮小區市級文明功能優勢,圍繞經濟建設這一中心,致富百姓,展示前衛精神文明建設風采的宗旨。在縣委、縣政府和縣旅委、鎮黨委的直接關心支持下,金秋十月隆重推出的“住農家屋,吃農家飯,學農家活,享農家樂”活動一炮打響,贏得了聲譽,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實踐證明,開發農家游旅游特色項目,深得都市游人的歡迎,其開發市場廣闊,前景無限美好。據有關人員介紹,計劃3年內通過不斷建設和自我完善,使前衛生態村“農家游”成為上海地區乃至全國一流的休閑新景點。
在采訪了有關的領導之后得知,“農家游”在上海地區目前沒有現成的模式,在考察總結四川成都“農家游”經驗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探索出一條獨具特色的前衛生態“農家游”經營機制。準備組建“農家游”旅游接待服務公司,其職責主要是與大西洋旅行社合作,對外宣傳促銷,組織團隊,對內做好服務接待工作,并成立旅游接待處和綜合服務隊。其次是提高服務水準。“農家游”雖不象賓館那樣正規,但在服務接待上,嚴格按照賓館的服務體系,貫穿于整個接待的始終。一是服務上體現優質化。加強對接待人員和農戶的培訓,提高其綜合接待素質。在接待過程中既要體現農家的熱情好客,又要樹立“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二是在操作上形成規范化。游客統一在旅游接待處登記,選擇所食宿的農家。對團隊游客,導游(講解)員按照接待程序組織游覽和各項參與性娛樂活動,對散客,由接待員負責做好旅游向導;三是在管理上形成制度化。成立“農家游”督查隊,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負責接待的農戶、警務室、“農家游”招待所等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確保整個接待過程安全、合理、衛生;四是在菜肴上形成特色化。推出醬瓜白扁豆、煮豆節等崇明農家特色時令菜肴。
通過這次的調查和實踐使我對前衛村有了全面的認識和了解,也鍛煉了我自己的社會工作能力,意義頗大。相信隨著崇明的大開發、大開放,前衛村的前景也將更加燦爛,期待的同時我也祝愿這個美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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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欠薪問題調查報告(精選19篇)篇十九
在我國城鄉之間,每一天流動著上億農民,農民工已經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存在于大中城市的角角落落。而在這些農民工的身后,有著數千萬未成年的子女。這些孩子是一批游走于城鄉之間的特殊群體,他們的教育問題也是這些流動農民的心頭之痛。農民工子女的教育是當前農村和城市義務教育中的難點之一。農民工子女的教育上存在哪些問題,如何解決問題,也是黨和政府高度關注并著力解決的問題。并且隨著市場化、工業化及城市化的發展,我國將有越來越多的農民從農業轉到非農業,從農村轉到城鎮,流動農民及農民工子女的數量將不斷增加。農民工子女是一個數量龐大且不斷增加的群體,其權益保護不容忽視。我們對長沙市馬王堆等中學部分農民工子女及其家長展開了問卷調查,學生年齡段為13d16歲。
不愿意。
盡管國家出臺的一系列政策度都充分思考了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盡管許多城市的主管部門都在承諾著手解決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但實際上都收效甚微。農民工子女教育困難的原因究竟在深層次的體制矛盾上體此刻哪些方面,我們的看法是:
首先,許多地方在計算經濟發展總量或列舉政績的時候,基本上是以本地常住人口作為基數。如果增加了農民工的子女教育,既要增加財政投入的支出,還要拉低已經被人為高估的教育水準,影響到部門的政績和形象。因此,當地主管部門只得采取排斥和關掉的辦法,以避免上述問題的發生。
其次,出于對農民工進城數量增加的擔憂。近年來,人們已經逐步習慣于單身農民工在城里就業。因為他們只帶給廉價勞動,來去自由,由于沒有子女和家庭的負擔。但是一旦要把解決農民工的子女教育問題作為城市政府務必要解決的日常工作,直接導致的現象就是,農民工家庭的整體進入。那么城市政府要解決的就不僅僅僅是教育問題,還要涉及到他們的住房問題、社會保障問題以及就業問題,甚至對于城鎮公共設施供給的壓力。
第三,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也關系到我們國家城鄉分割的義務教育體制問題。盡管城鄉分割的義務教育體制在對農民的問題上存在著不公平現象,而且也需要在推進城鎮化過程中和實行農村稅費改革后逐步加以解決。但現實中,農民工子女離開了農村后,由于交納的教育統籌費用沒有根據民工的就業流向在地區間劃轉,而農民工就業所在地的城市財政體制在義務教育支出中并沒有包含農民工子女的教育經費,等于在我國目前的義務教育體制中出現了一個真空地帶,實際上的受害者就是這些在城市打工就業的農民的下一代。教育部副部長章新勝曾說,農民工子女教育屬于九年義務教育,享受義務教育的一系列扶持政策,這完全貼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
那么,就上述體制矛盾上存在的問題如何解決,這不僅僅僅是教育部門的問題,也是全社會的問題。問題的關鍵是我們各級政府站在什么樣的角度去認識農民工的子女教育問題,是否能夠從心理上把他們與城里人公平對待,并逐步從體制環節上來解決這些現實的矛盾。如何妥善解決這些問題,我們有以下推薦:
首先,均衡配置教育資源。要正確認識農民工也是城市財富的創造者,他們在無法享受城里人各項公共福利的狀況下,以極低的成本為城市的企業帶給了超多利潤,并創造了城市的稅收,同時還在很多方面承擔各種不公平的費用。因此城市政府有職責有義務來解決農民工的子女教育問題,這是政府對于作為納稅人之一的農民工的正常的服務。政府應著力解決導致教育領域受教育權利事實上不平等的體制性問題,取消二元戶籍制度所強加的受教育界限,取消教育贊助費等其他不合理的收費制度,保證流動勞動力子女的受教育權利,并為其帶給公平的教育環境。注重義務教育公共投資的內部效益,務必建立嚴格的教師人力資源配置制度和合理的學校設置制度。
其次,是要正確認識我國的基本國情,我們是在以一部分農民不能享受正常的城鎮化進程的代價換取了近些年城市的快速發展。當我們看到農民工的子女超多失學,而在一部分城市卻盲目地提出教育已經現代化的口號,把超多投資用于提高城市教育的硬件設施,使城里人的后代和農民的后代文化素質的差距日益擴大。這不僅僅不貼合我國的現實國情,而且會拉大我國的城鄉差距,引發長期的社會矛盾。因此,應允許在城市里專門解決農民工子女基本教育的民辦學校存在,不能以降低城市教育水準為借口關掉這些學校,使超多農民工子女失學。對農民工子女應放寬就學準入,減少甚至取消部分入學就讀程序,暢通人員流通,尤其是加強民工子女教育引進的綠色通道,在民工子女的就學、就業等方面帶給便利條件。消除體制障礙,改善地區、城鄉關系,進一步放寬農民工子女來杭就讀的準入條件,切實做好教育、社會保障等等方面的配套措施,為民工在城務工減少后顧之憂。
再次,消除偏見,提高農民工子女學校教師的福利水平,加強義務教育師資隊伍管理和建設,提高義務教育水平。不必擔心農民工超多的涌入城市,會帶來城市的不安定。因為根據近些年對農民工的調查跟蹤,農民工的流動就業行為是完全理性的,并非盲目的。因為農民工也需要就業的穩定,個性是攜帶子女的農民工家庭。如果沒有穩定的收入和就業條件,農民工很難選取帶著妻子兒女飽受顛沛流離。他們在家鄉還有一塊土地作為他們永久的社會保障和滿足溫飽的收入條件。作為中國農民還有一個十分眷戀家園的傳統。從未來戶籍制度改革的方向上看,農民也就應享有這個國家禮貌和城市禮貌的正常權利,這是憲法賦予的權利。當然這是隨著城鎮化進程的推進逐步要解決的城鄉分割體制的根本矛盾,要有一個歷史過程。
部分。教育部政策與法制建設司副司長孫霄兵認為,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不僅僅僅是民辦教育問題。農民工子女受教育,要由流入地政府負責首要職責。政府要把這些子女安排到公辦學校當中,與本地學生一視同仁地理解教育。在政策運用上,當地政府要采取措施用心扶持農民工子女學校,使他們的辦學條件到達規定標準,而不能采取達不到標準便取消的方式。
“我的普通話不標準,一開口說話城里的孩子就笑話我,而方言又聽不懂,很難和他們溝通所以我在學校很少開口講話”這是一名外來務工人員的孩子無奈地表示。
另外,我們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44。9%的父母偶爾輔導他們的學習,而5。1%的家長從不對孩子的學習進行輔導。對于孩子在學習中無助的表現,家長調查中也同時證明,有12。5%家長表示“從來沒有”時光輔導孩子學習,而70。83%家長表示“有,但時光不是很多”,這些都會對孩子的情感與心理方面產生影響。
調查證明,有39名農民工子女,以前因父母務工地點或學校接收等方面的原因轉過學。其中轉學1次的有26人,轉學2次的有8人,轉學3次或3次以上的有5人(見圖二)。而在針對家長的問卷調查中也同時顯示,受訪農民工夫妻雙方都在外務工的占58。33%,經常更換地點租房的占37。5%。這些無疑都對孩子的學校教育造成不可忽視的影響。
而在我們對在學習和生活中尋求幫忙的對象狀況分析中發現,農民工子女在學習上或生活中遇到了問題,選取同學為第一傾訴對象的比例為59。18%,第二為父母,比例為37。76%,而第三則是老師,比例為3。06%。農民工子女在學習生活中有了煩惱向家人傾訴的比例并不高,而老師就更低。孩子與家長老師缺乏溝通,而這種情緒的長期積累,對于他們心理的健康成長十分不利。
而上述問題并未引起家長重視,甚至在學校方應對這些問題也了解甚少。城市里的大部分農民工,自身的文化素質較低,也不懂得教育孩子的藝術,家里也沒有營造適合孩子讀書的基本環境。這樣,就導致了孩子由于學習遇到困難而不知向誰請教的現象。我們的訪談結果證明,農民工跟孩子間溝通的話題主要是學習方面。其他各個方面的溝通都相對欠缺(見圖三)。
這一問題的產生究其原因,能夠從以下方面來看:一方面,農民工在城市工作很忙,有的家長須每一天工作12小時以上,和孩子在一齊的時光不多;另一方面他們認為孩子還小,不會有諸如情感、經濟方面的問題。很多接收農民工子女的學校也未能重視他們的心理教育。根據我們的調查數據體現,25%的農民工家長認為家庭教育較為重要,而有62。5%的農民工家長認為學校教育更為重要,12。5%的農民工家長則認為社會教育更重要。在學生問卷調查結果顯示,31名學生表示學校沒有開設專門的心理課程并配備專門的心理教師或組織對學生進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占調查人數的31。63%,這無疑也是學校在對待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上的所存在的缺失。
種種問題,給這些到城市就學的農民工孩子產生了不可忽視的影響。
首先,被愛成了一種負擔。農民進城后,主要從事小商品買賣,有的工作較穩定,如農貿市場的業主、小吃店店主等,但還有很多的工作和收入不穩定,如各種建筑工地的民工等,他們的收入普遍比較低。辛苦務工的家長為了孩子的教育付出的“巨額”投資和急于回報的殷切期盼,像鉛一般沉重的壓在孩子們的心頭,使他們感到不安、煩躁和自責。在我們的調查問卷中顯示,83。67%的農民工子女對父母在外務工抱理解的態度,認為父母為了家庭,工作很辛苦。這種理解的態度無形中對孩子們的學習也產生了不小的壓力。
第二,成績的壓力讓人窒息。由于原先的教學質量較差,新入學后教材的變化等各種因素的影響,使大多數農民工的.孩子學習成績較差,跟不上教學進度成了一塊壓在他們心中的石頭。
第三,盡管他們當中的大部分人學習十分努力,但由于智力、基礎等因素的影響,他們的成績常常遠低于自我的心理預期,不理想的成績是他們心頭的一座大山。
第四,自信自尊受到必須的打擊,心理變得比較敏感脆弱,長期處在緊張焦慮的狀態下,他們的身心健康和個體社會化發展受到影響。性格上也容易產生變化。多表現為性格內向、孤僻、不合群,攻擊性行為多、不喜歡與同伴交流,適應過程比較長。在我們的調查中也體現了這一狀況。有52。04%的農民工子女認為在從農村轉到城市學習后,曾因為心理落差或其它情緒反差造成其性格上的變化。這不僅僅給外來務工人員的心理造成了壓力,也給學校的教育帶來了困難,帶來了困擾。
第五,心理發生變化。透過對農民工孩子在學校的學習、交際、身體癥狀、自我傾向等方面的調查結果證明:他們的心理健康狀況低于城市孩子的心理健康狀況;他們比城市孩子表現出更高的學習焦慮、孤獨傾向和自責傾向。他們渴望能得到與本地學生同等的待遇,他們在學校里常常感覺自我是一個異類,這使他們缺乏自信,產生自卑。而我們的調查數據顯示,41。82%的農民工孩子曾擔心從農村轉到城市后,在學校會受到城市同學的排擠。
圖四是我們在這次問卷調查中發現的另一個問題。在農民工孩子覺得父母在外務工對其成長、發展方面存在的負面影響因素中,認為家長對其學習介入過少導致的學習問題是主要的影響因素占到了很大的成分,其次認為是缺乏完整的家庭教育導致的心理問題與缺乏親情撫慰導致的生活問題,另外父母不會用科學的方法教育孩子以及突然應對陌生的社會有時感到孤獨等也被孩子們寫上了問卷。
農民工學生已經成為城市學校中一個不可忽視的學生群體,因此,針對他們的心理行為特征,采取相應的教育管理措施,已成為學校、教師、家庭的當務之急,務必引起高度的重視。我們認為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學校在以下幾方面切實加強對這部分學生的管理。
首先,學校應給與農民工子女更多的關心與愛護。由于農民工孩子來自農村,使他們與群眾中的城市學生之間存在差異,表現為交往中具有退縮、提心吊膽、沒有魄力等特點。有的孩子還是半路轉學,就更加缺少和同學們認識熟悉的過程,在活動中容易受到冷落,膽小一些的學生越是受到冷落就越不愿和同學們交流,于是惡性循環構成孤僻的性格,導致了自卑心理的構成,他們想融入到群眾之中,卻又害怕來自城市同學的冷漠。共同的處境使他們同病相憐,常常在農民工孩子內部自成“一幫”,構成一些小團伙。這些小團伙具有極強的小團體性,并和班群眾存在必須的距離,成為一個游離的群體。還有一些學生放下學校環境到社會上尋找溫暖,與社會中的無業青少年相結識,這些處于青少年期的孩子,自我控制潛力差,社會閱歷淺,認知水平低,從而導致相應的問題行為頻頻出現,也對社會造成了一些不良影響。因此,學校在對待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上,就應注意減輕他們的學習壓力,多發現他們身上的其它長處,并給予足夠的表揚,幫他們提高在群眾中的地位,增強他們的自信心。并且要努力防止構成小團體,注意它們于社會上的交流,避免給社會和正常的學校教育帶來隱患。
其次,學校應有足夠的耐心和愛心來對待農民工子女。農民工孩子的父母千辛萬苦來到城市,把子女送到城市讀書,渴望的就是孩子能受到良好的教育,能有一個健康的發展,能像城里孩子一樣生活、學習。因此,無論是成績的差異,還是性格的不合,抑或是心理的缺陷,學校老師都要一視同仁,從內心去關心他們,并努力做好他們的心理轉化工作,在生活上給予關心和愛護,在精神上給予鼓勵和支持。
第三,學校多開展群眾活動,增強與同學間的親和力,使農民工孩子盡快“本土化”。由于農民工學生的自卑心理,不能很快的融入到群眾中去。那么學校就就應組織班級學生多開展一些群眾活動,并有意地安排這部分學生參與到各種活動中,并讓他們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老師還要用心地協助他們,為他們出謀劃策,讓他們能在各種活動中表現自我,為他們樹立信心。并有意安排他們與其他學生一道共進退,增強與同學間的友誼和凝聚力,也能使他們盡快與班級融為一體,適應當地的學習和生活。
第四,注重農民工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學校如果開設有專門的心理課程或配備有專門的心理教師或組織對學生進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就能夠掌握這部分學生的心理健康基本狀況,把握影響他們心理健康的因素。這對農民工子女的心理健康有著極大的幫忙。
第五,注重家長與社會力量的參與,共同推進心理健康教育。加強與農民工孩子父母的聯系,是促進農民工子女盡快融入學校的一個關鍵。學校的教育離不開家長的支持。因此,多組織農民工家長學習孩子的心理,了解教育,更能從根本上解決孩子心理上的種種問題。
綜合我們從問卷調查中發現的一些現象與提出的一些淺陋的觀點看,農民工為城市的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城市人不應歧視農民工和他們的孩子。我們要認識到農民工子女應對的不單單是讀書的問題,更有如何融入城市的問題。農民工的后代,將不再是“農民工第二代”,而是城市新公民。他們能夠成為農村走出來的最有期望的一代。農民工子女教育的問題突顯在我們面前,更讓我們深思此刻中國教育存在的一些十分嚴峻的問題。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是轉型期我們不得不應對的一個十分棘手的社會問題,是中國社會轉型中的成本,這個成本需要政府、全社會和農民共同來承擔。政府要把農民工問題與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合二為一,切實解決好農民工這個特殊的城市群體的問題。而教育部門就應和社會共同協起手來,辦好教育,辦好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學校應把農民工孩子的教育擺在重要位置,尤其是心理教育,幫忙他們盡快且和諧融入城市。這樣不僅僅僅對于農民工及其子女,對于整個社會的發展都有深遠的好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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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百度網、中國期刊網。
作者簡介:湖南商學院法學0501班學生,組長:范芳。
指導老師:劉夢蘭向延仲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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