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應該具有明確的目標和規定的執行方式,以確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規章制度的制定過程需要注意的一些要點,以下范文供大家參考。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實用21篇)篇一
為了保證小區住戶的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保證小區工作正常運轉。特制訂本制度。
一、忠于職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對進出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嚴盤細問,可疑人員和車輛未經批準,禁止入區。
二、加強晝夜值班巡查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果斷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報警,并向上級報告,保護事發現場,出現重大問題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嚴禁曠工、遲到早退,嚴格請銷假制度,從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負責區內的公共設施、設備、共用設施設備的看管工作,防止丟失現象發生,屬于責任問題依照內部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五、實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晝夜24小時不斷人。
六、本小區住戶什么時候叫門及時開門,禁止私自給住戶和其它人員配發鑰匙。
七、嚴格禁止與外來閑雜人員在門崗或門衛室聊天閑談,除領導臨時指定替換,不準門衛人員私自用任何人頂替值班。
八、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員一定要把當天值班情況認真記錄清楚,雙方簽名,注明日期。
九、負責門崗大門口到公路衛生區的環境衛生,不得堆積雜物和垃圾。必須經常打掃,保持干凈、整潔。門洞內禁止住戶停放車輛,外來車輛一律停在大門外,禁止小商販入內。
十、雨天掃凈門洞內積水,雪天全部上崗打掃轄區內積雪,如雪天無故不到,按處罰辦法處理。
十一、做好安全預防事故宣傳教育工作,與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團結,密切配合,服從領導,共同把小區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領導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三、實行獎懲制度,一年內不出現丟失現象和其它事故,每人獎200元。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實用21篇)篇二
1、物業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2、必須按規定著裝、佩證上崗。
3、各級員工都必須切實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布置,不得隨意改變、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
4、各級員工都應遵循逐級請示報告的原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示報告工作。
5、不擅自離崗,上班不得睡覺。
6、員工調離或辭職、辭退、離開公司工作時,應將公司配備物品、鑰匙等交公司辦公室。
7、工作期間不準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更不允許干其它私活。
4、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實做好門前的警戒工作。注意車輛和行人的安全,人多時要注意防止失竊,防止大門口周圍有鬧事、斗毆事件發生,確保門前安全。
5、在值班過程中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緊急情況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必要時向公安部門報警。
6、及時做好當班值班巡視記錄,不得弄虛作假。
7、制止閑雜人員、小商販、推銷員私自進入。
8、對出入蔬菜大廈的人員做好檢查登記,嚴格按照集團管理規定執行,不得偷懶,耍滑。
9、建立健全的防火、防盜、應付突發事件的措施,發生應急事態,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實用21篇)篇三
第一條為加強物業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規約。
第二條本規約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有約束力,須共同遵守。
第三條業主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應與本規約一致。
物業名稱:南安市寶龍花園小區;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鎮競豐村寶龍花園;
物業類型:高層住宅;
建筑物總面積:60873.48平方米。
物業管理區域:東接梅九公路;西接配電廠;北接中年山寶龍花園北圍墻;南接中年山寶龍花園南路。
第五條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會會議,行使投票權和表決權;
(五)業主員會成員,并享有被權;
(六)監督業主員會的工作;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七)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八)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六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會議事規則;
(三)執行業主會的決定和業主會授權業主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等;
(六)在小區進出和其它活動時,應文明禮貌,親善對待小區鄰里。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物業買賣合同,業主享有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共有權:
(三)其他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物業。
第八條業主對物業的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不得妨礙其他業主正常使用物業。
第九條業主應按照有利于物業使用、安全、整潔以及公平合理、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在供電、供水、供熱、供氣、排水、通行、通風、采光、裝飾裝修、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等妥善處理與相鄰業主的關系。
第十條業主應按設計用途使用物業。因特殊情況需設計用途的,業主應在征得相鄰業主書面同意后,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告知業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第十一條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并與其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并按協議的約定從事裝飾裝修行為,遵守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不得從事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盡量減少影響鄰里生活。
每日施工時間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其他時間不得從事敲、鑿、鋸、鉆等產生嚴重噪聲的施工。業主應在指定地點放置裝飾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
因裝飾裝修房屋影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鄰業主合法權益的,業主應及時恢復原狀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業主應按設計預留的位置安裝空調,未預留設計位置的,應按物業服務企業指定的位置安裝,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處理。
第十三條業主及物業使用人使用電梯,應遵守該電梯使用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和停放車輛,應遵守車輛行駛和停車規則,不得停放門口、占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隨意占用他人車位。
第十五條在日常生活中還禁止下列行為:
(二)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三)亂拋垃圾,高空拋物;
(四)違有關規定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張貼、涂改、刻畫;
(六)踐踏、占用綠地,損毀樹木、園林;
(七)夜晚11:00后聲猜拳、酒后鬧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賭、盜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它行為。
第十六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飼養動物不得違有關規定,并應遵守以下約定:
(二)不得飼養家禽家畜,嚴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絕禽流感根源。
第十七條業主對物業專有部分的維修養護行為不得妨礙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發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緊急情況,必須及時進入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但未能提前通知相關業主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向相關業主說明情況,并在第三方(如、居會、派出所或業會員)的監督下,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事后相關責任人應及時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條因維修養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并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一條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十二條全體業主要按規定繳存、使用和管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建設單位應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二十三條為維護業主的共同利益,經業主會同意,授予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活動中行使以下權利:
(二)以批評、規勸、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本規約和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業主要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后,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關費用后,按照業主會的決定使用。
第二十五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本規約的,妨礙物業正常使用或造成物業損害及業主利益損失的,其他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和業會有權勸阻、制止;業主拒不改正的,服務企業可暫停為該單元供電、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業主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未按規定交付的,業主員會督促其限期交付,業主逾期仍不交付的,業主員會或其托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物業管理服務費收交繳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業主房號進行催討;仍不交付的,業主會或其托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物業所在地人民起訴。
第二十七條物業使用人違本規約的,相關業主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規約所稱物業的專有部分,是指由單個業主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本規約所稱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單個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屬于多個或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第二十九條業主轉讓或出租物業時,應當將本管理規約內容、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承租人,并自物業轉讓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將物業轉讓或者出租情況告知業主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第三十條本規約由業主員會根據業主會的決議修改。修改后的規約,經業主會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本規約未盡事項由業主會補充。業主會通過的有關本規約的決定為本規約的組成部分。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實用21篇)篇四
2、物業內外設備(施)和維修改造工程的巡查,保證設備(施)安全完好,防止人為破壞。
安全生產員實行每天三班倒巡邏制。每班由兩名安全生產員按物業規定的巡邏路線、時間,從地下室到天面采取螺旋式往返步行方式逐層巡邏,經過巡更器時,須刷ic卡確認巡到時間。
1、觀察往來行人及其所攜帶物品,發現行跡可疑人員時,須即時通知安全監控員跟蹤錄像,同時報巡邏隊長處理:
1)如可疑人員在公共區域,攜帶有攻擊性物品且有作案傾向時,巡邏隊長須帶安全生產員及時上前制止,當場收繳物品,并連人帶物送交公安機關查處。
2)如可疑人員進入營業區域,須即時聯系營業部門總監(行政經理)或值班負責人跟蹤監視,同時雙方保持聯絡。如發現可疑人員攜帶有攻擊性物品且證實有作案傾向時,營業部門須即時通知安全生產部,后者按1)款處理。
2、發現外來推銷人員、閑雜人員及精神病患者、乞丐等,須攔截其禁止進入物業范圍。
3、發現打架、斗毆、盜竊、搶劫、中毒等事件發生時,立即報告巡邏隊長,并按本制度第八章"事件處理"執行。
4、發現物業內、外設備(施)(含在建工程、維修改造工程)被損壞時:
2)屬人為損壞并當場抓獲時,安全生產員將肇事者送交安全生產部辦公室,值班負責人視情況書面報總經辦處理。如肇事者逃逸,安全生產員須即時追捕。
7、夜班安全生產員還須檢查商鋪內是否有人員留宿。如有,須勸其離開。對勸告不聽的,須報告巡邏隊長。巡邏隊長通知大廈管理處,并協助處理。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實用21篇)篇五
1、環衛人員必須保持小區干凈整潔,各個場所旮旯不得有垃圾,廢塑料袋等雜物。
2、環衛人員必須在上午8:00前清掃完畢,每天一小掃,三天一大掃。
3、環衛人員必須經常保持小區潔、凈、美,并負責督促拉垃圾人員勤拉,不堆積。雨天負責清掃道路積水,雪天主動配合其他人員清掃積雪。
4、嚴格執行物業制訂的衛生保潔程序,按時完成季節性、突擊性衛生清理任務。
5、認真巡查保持環境衛生,制止破壞環境的行為。
6、認真使用和保管所有環衛工具,如有丟失或損壞要照價賠償。
7、嚴格遵守物業制定的其他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犯,輕者警告,重者辭退。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實用21篇)篇六
為及時妥善處理重或突發事件,避免和控制事件發生,特制定重事件報告制度。
1.重或突發事件包括:火災、電梯困人、、突發性停電、水浸、盜竊、械斗等破壞行為;刑事案件;業戶集體投訴(5家以上);空調主機、發電機、高低壓電柜、通訊設備等廈主要設備設施故障;廈主體結構遭受破壞等。
2.發生重或突發事件,參與事件處理的組長或當值主管應立即到現場處理,同時盡快口頭向管理辦主管領導報告,并根據事發情節決定是否報告、消防等機構協助處理。
3.參與事件處理的組長在事件處理后立即填寫重事件報告表,于1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遞交管理辦主任,詳述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以及事件發生的初步原因和處理經過。
4.重事件報告表由組長簽名后上報。如組長不在而事件緊急時,可由當值主管簽名上報。
5.參與事件處理的部門應在事件處理完畢后24小時內填寫重事件總結表上報管理辦主任,如實匯報事件的詳細處理過程及結果,找出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類似情況發生的'預防措施。
1.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
(1)凡遇突發事件(指兇殺、搶動、盜竊、勒索、打架、鬧事、傷亡或重糾紛等),必須保持冷靜,立即采取措施,并報告當值組長。
(2)簡要說明事發的地點、性質、人數、特征及損失價值。
(3)驅散無關人員,保護好現場,留意現場周圍的情況。
(4)查看本部各類記錄、出入登記和電視錄像,檢查有無可疑情況和人員。
(5)對勒索、打架事件,監控中心應密切注意事發現場的情況變化。
(6)對糾紛事件應及時了解具體原因,積極協調,勸阻爭吵,平息事態。
(7)對傷亡事件應做好現場保護和通知搶救工作;對明確已死亡的,應報派出所調查處理并通知殯逸。
(8)對涉及刑事及重責任事故或因治安、刑事案件引致的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機關并由保安組組長協助調查處理。
(9)保安組組長在接報突發事件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做好疏通控制工作,防止事態擴,并拍照留證。
(10)保安組組長組織人員除維護現場外,還需負責指揮調派人員做好布控堵截,根據事態的小程度報派出所、有關部門及管理辦主任。
2.斗毆等事件的處理程序。
(1)處理斗毆等事件應保持客觀、克制的態度,除非正當防衛,一般情況下應盡量避免與人發生武力或爭吵。
(2)巡查發現或接報有斗毆等事件,應馬上用對講機、消防電話或其它最快的方式報告廈保安中心,簡要說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數、斗毆程度、有無使用武器等)。如能處理的,即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3)保安中心接報后視情況派適當數量的保安員立即到場制止,將肇事者帶往保安中心接受調查。如場面無法控制,應盡快報派出所。
(4)斗毆事件中如廈的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保護現場,并留下目擊者、扣下肇事者,作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
(5)如涉及刑事責任,應交派出所立案處理。
(6)事件中如有人員受傷要及時組織搶救,并盡快送往醫院。
3.盜竊等破壞事件的處理程序。
(1)巡查發現或接報廈內有人盜竊,應馬上抓獲現場嫌疑人。如力量不夠,用對講機、消防電話或其它方式盡快報告廈保安中心,簡要說明現場情況,并監視現場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2)保安中心接報后,應迅速派適當數量的保安人員到場制止,設法抓獲肇事者,帶往保安中心調查處理。
(3)事件中如有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或錄像,并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做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落實賠償。
(4)如涉及刑事責任,應交派出所立案處理。
4.電梯困人的處理程序。
(1)消防中心接到電梯應急電話或巡查發現困梯,立即報告當值領班和組長,組織保安員到現場協助控制電梯和解救被困人員,同時將被困電梯的具體方位、電梯編號、停留的樓層通知工程組和電梯公司。
(2)監控中心通過電視監控屏觀察電梯內人員情況,使用電梯應急電話與被困者聯系,做好解釋安慰工作。
(3)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消除故障或被困人員中有身體嚴重不適時,應立即報消防部門或求助有關部門解決。
(4)組長填寫重事故報告表,詳細記錄故障情況及處理經過。
5.水浸處理程序。
(1)當值各崗保安員如發現廈范圍內水浸,應立即將出事地點和情況報告主管,同時盡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設施保護好受浸樓層各電梯口,以免電梯受損。
(2)當值組長接報后應立即趕到現場查看情況,組織搶險。
(3)設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來自廈外的暴雨洪水,應當在各低于水位的出入口使用備用攔水閘板和沙包;如水浸是來自市政地下水溢,應當暫時將溢的地下水道通往廈的入口封閉,并用排水泵將廈的積水抽排出廈外;如水浸來自廈機管設施的損壞或故障,應當先關閉控制有關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組織當值人員根據水浸情況,協同工程組采取有效措施,如將電梯開高離開受浸范圍、關閉受浸區域的電掣、在水漫延的通道上擺放攔水沙包、疏通排水渠、開啟排水泵、用吸水機吸水等,盡可能減少水浸所致的損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潔員清除積水并清理現場環境,通知工程組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受損的設施,盡快恢復廈的正常運作。
6.停電事故的處理程序。
(1)接到廈將在短時間內停電的通知,應在停電前10分鐘,用緊急廣播通知業戶和顧客。工程組安排電梯工,提前將電梯停在廈首層;管理辦派管理員提前10分鐘到達電梯廳維持秩序,阻止客人使用電梯,以免停電期間有客人困梯。
(2)未預知的情況下廈突然發生停電,立即聯系工程組,盡快采取措施恢復供電。
(3)使用緊急照明,保證公共地方及主要通道的照明。
(4)派保安員到各主要電梯廳及廈出入口維護秩序。
(5)監控中心和巡樓保安員密切注視廈各樓層,以防有人趁機制造治安問題。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實用21篇)篇七
一.維修回訪由經理、主管、維修負責人擔任。其中:經理回訪率不低于10%;主管回訪率不低于30%;維修負責人回訪率不低于60%。
二.回訪時間安排在維修后一星期之內。其中:安全設施維修兩天內回訪;漏水項目維修三天內回訪。
三.回訪內容:
1.實地查看維修項目。
2.向在維修現場的業主(住戶)或家人了解維修人員服務情況。
3.征詢改進意見。
4.核對收費情況。
5.請被回訪人簽名。
四.對回訪中發現的問題,24小時內書面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整改。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實用21篇)篇八
廈門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解讀如下20xx年3月24日,省十一屆人大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廈門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新規6月1日起施行,《廈門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1、《規定》明確要求建設單位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建設單位在物業管理區域符合召開首次業主大會的法定條件后30天內,應當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或鎮政府提交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報告;建設單位未提供報告的,業主也可以向街道辦等自行書面提出成立申請。
2、《規定》明確由建設單位承擔首次業主大會成立所需的經費,并協助街道辦或鎮政府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
3、街道辦或者鎮政府應當在接到書面報告或者請求之后30天內成立籌備組。
對同一物業管理區內分期開發的物業,《規定》要求按照建筑面積比例預留未開發物業的委員名額,以保證后期業主的合法權益。
1、《規定》明確,對物業企業要進行資質管理,加強信用評價和監管,建立誠信檔案。對違法違規嚴重的物業企業要列入警示名單,2年內不得參加本市的物業服務競標。
2、對那些物業服務合同到期或者業主大會表決“炒掉”的舊物業,《規定》明確,舊物業應在合同終止或者決定之日起60天內撤出服務人員,退出物業管理區域,同時移交有關資產、物品和費用。
3、拒不撤出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則列入警示名單,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并可依法吊銷或提請吊銷其資質證書。
1、《規定》明確規定,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扣除經營管理費用后的經營收入,自收到之日起30日內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經營管理費用支出不得超過經營收入的30%。成立業委會后,具體管理成本與經營收入比例由業委會與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約定。
2、新規實施后,沒有業委會的小區公共收入將重點列入主管職能部門監管。新規明確,扣除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管理費用后的經營收入應存入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專戶,經業主大會決定,可以用于抵扣業主的物業管理費用以及業主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的支出。
3、《規定》還要求經營收入的收支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和市建設主管部門的網站進行公示,業主可以進行監督。
4、專項維修金屬業主所有。首期專項維修金由建設單位按照造價計算的投資總額的2%,在竣工驗收備案前一次性劃入專項維修金專戶,并按棟(戶)建賬。
1、新規指出,物業服務企業不得為業主指定搬運、裝修等特約服務,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限制業主自由選擇搬運、裝修等服務。一旦違反規定,可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情節嚴重還將列入警示黑名單。
2、新規指出,物業服務企業一旦發現違章搭建、裝修、改造、一套改多套等影響相鄰權的問題等行為,除立即制止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接到報告后,對正在實施違法行為的,將書面通知供水、供電單位。供水、供電單位應當配合,暫時停止供水、供電直至業主或者使用人改正違法行為。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實用21篇)篇九
為加強物業管理處與廣大住戶(業主)的聯系,使管理處各項工作置身于住戶(業主)監督之中,從而集思廣益,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改進管理工作,提高服務質量,特制定對住戶回訪制度。
1.物業管理處正、副主任把對住戶(業主)的回訪列入職責范圍,并落實到每年的工作計劃和總結評比中。
2.回訪時,虛心聽取意見,誠懇接受批評,采納合理化建議,作好回訪記錄。
3.回訪中,對住戶(業主)的詢問、意見,如不能當即答復,應告知預約時間回復。
4.回訪后對反饋的意見、要求、建議、投訴,及時逐條整理綜合、研究、妥善解決,重大問題向公司請示解決。對住戶(業主)反映的問題,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回訪處理率達100%,投訴率力爭控制在1%以下。
1.牧業管理處辦公室主任每年登門回訪1~2次。
2.物管員按區域范圍分工,每月回訪1次。
3.每季度召開一次樓長會,征求意見。
4.利用節日慶祝活動、社區文化活動、公關活動等形式廣泛聽取住戶反映。
5.有針對性地對住戶(業主)作專題調查,聽取意見。
6.物業管理處設投訴信箱,投訴電話,由專人接收,交辦公室主任及時處理。
7.隨時熱情接待來訪,作好登記。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實用21篇)篇十
為提高物業管理人員時間觀念,加強組織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時間夏季上午8點-11點半、下午3點-6點半,冬季上午8點半-12點、下午2點-5點半。
二、物業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鐘時間主動清理各自辦公室的衛生。
四、工作期間不準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更不允許干其它私活。
五、嚴格請銷假制度,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個月可請四天假,以假條為準,假滿后主動銷假,超出四天,請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資。病假例外。
六、與其它同志一道相互團結,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時間。
七、違犯本規定依照《物業管理人員處罰辦法》執行。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實用21篇)篇十一
為強化勞動紀律管理,增強員工勞動紀律性,特制定管理制度供全體人員共同遵守:1.進入公司或公司所管轄物業區,必須精神飽滿,按規定著裝保持儀容儀表整潔大方。
2.愛崗敬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3.不得遲到、早退、擅離職守、不得委托他人請假或代他人請假、電話請假,如因事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寫請假條,否則視為曠工。
4.員工應自覺遵守作息時間,必須按時上下班。5.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
6.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物料、用水、用電,嚴禁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互助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秘密。
10.工作時間內擅離崗位或玩忽職守,造成經濟損失或一定惡劣影響的,除賠償經濟損失外并視情給予200元以上的罰款或辭退處理。11.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30天向部門負責人遞交《辭職申請書》,以便于工作安排;12.不能勝任工作,,嚴重失職、嚴重損壞單位形象;故意損壞公物;盜竊或私拿單位物品;侮辱、誹謗、毆打、恐嚇、威脅、危害同事和上級;不服從上級指揮、拒絕上級指派工作經教育無效,情節嚴重的按司法程序追責。
1.全面負責對所管轄的物業實施一體化綜合管理。
2.制訂管理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業務上接受公司領導和上級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3.負責檢查、監督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
4.合理調配人員,協調各崗位的分工協作,責任到人,同時關心員工生活,確保管理處員工有良好精神面貌和積極的工作態度。
5.負責所管轄物業的裝修審批,協調違章和投訴的處理工作,落實安全、防火工作。
6.協調本部門與供水、供電、工商等和物業管理有關部門的關系,便于開展各項工作。
7.負責清潔用品采購計劃的編制和進貨物品的驗證工作,并控制其合理的使用,協助倉庫管理員合理貯存和使用保管。
8.認真完成管理處其他工作職責內容和公司安排或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物業管理負責人崗位職責1.協調總經理完成本管理部門的各項工作。
2.負責客戶接待工作,做到儀表端莊、態度和藹、熱情大方、反應敏捷、處事穩健。
3.負責為業主辦理入戶、裝修手續。
4.做好來訪登記,對電話預約的來訪要及時通知有關領導或部門,對突然來訪者,要報告有關領導或部門后,再約時間接待。
5.負責接待及處理業主咨詢、投訴工作,并定期進行回訪。6.負責對業主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用的催收工作。
7.完成辦公室臨時交辦的工作。協調本部門與其他部門的關系,合理調配人力和物力資源。
8.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任務。保潔員崗位職責。
一、堅守崗位,按時上下班,做到穿戴整齊,衛生清潔。
二、每日定時將垃圾清運到垃圾中轉站。
三、每日負責清掃公共道路、樓道、地面公共設施周邊環境等。扶手一天一擦,并保持區內公共面積無紙屑、煙頭、痰跡、污垢,保持衛生清潔。
四、每日巡視各負責范圍的清潔衛生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做好工作記錄。
五、積極參加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水平,自覺學習有關知識,提高個人素質。
六、處理與清潔衛生相關的事宜。
七、配備的工具要自己保管好,正確使用,自然損壞以舊換新,丟失或使用不當損壞要賠償。
八、完成公司領導和管理部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小區保潔標準及要求。
1、外圍道路。
1)小區內道路早晨用大掃帚進行打掃。
2)小區道路及路基下無明顯沙粒、磚石、污垢、積水、小廣告、浮土及雜草。
2、草坪。
1)草坪上無磚瓦石塊、大片樹葉、紙屑、垃圾袋等雜物,草坪內無雜草,糞便;2)草坪保持平整,無明顯干枯、發黃現象。
3、綠化帶。
1)綠化帶下無磚瓦石塊、大片樹葉。紙屑。垃圾袋、上無蜘蛛網等雜物。
2)綠化帶定期修剪,應修剪整齊。
3)綠化帶無干枯發黃現象,枯死的植物應及時拔除,有條件的應及時補栽。
4、外圍垃圾箱。
1)內部垃圾及時清理,外表無明顯污跡、無粘貼物。2)垃圾桶下無散落垃圾及污漬、污水。
3)垃圾桶外邊每半月清洗一次,保證外表干凈衛生。
5、標識宣傳牌。
1)無明顯積塵、無污漬、無張貼亂畫2)小區內草坪上無破碎標識宣傳牌。
6、樓梯間、樓道地面。
1)踏步上無垃圾、無雜物、無紙屑、無泥沙、無污漬。2)墻壁及墻角無蜘蛛網和掛灰。
3)扶手上無灰塵,扶手欄桿上無灰塵、蜘蛛網。4)大理石地面保持光澤明亮,無明顯灰塵、無污漬。5)樓道墻壁無小廣告,頂棚上無掛灰、無蜘蛛網。6)樓道內玻璃保持清潔,窗槽無沙粒、無塵土。7)樓道內窗臺保持清潔,無灰塵、無蜘蛛網。
8)膩子墻面、墻角、踢腳、消防栓、電表箱、信報箱、宣傳牌、開關盒、接線盒無蜘蛛網、灰塵、痰跡。肉眼看無明顯灰塵,手擦拭后無明顯污漬。
7、公共衛生間。
1)墻面及頂棚無蜘蛛網、灰塵、痰跡。
2)地面干凈,無異味、無積水、無污漬、無雜物。3)玻璃保持清潔,無灰塵。無蜘蛛網。4)衛生間內窗臺保持清潔,無灰塵、無蜘蛛網。
8、公共設施。
1)路燈桿定期維護,無油漆脫落、無小廣告、無銹漬。2)路燈燈泡完好,燈罩無破損并定期擦拭。3)小區內景觀無亂畫亂貼、無小廣告、無污漬。4)小區內單元門無灰塵、無小廣告等。
5)電梯廂的保潔主要包括電梯門、廂內壁、門內槽、地面的清潔等。一般為每日清潔一次,并進行每日的巡回保潔,每日巡回保潔次數可根據人流量的大小和具體標準要求而定。
小區門衛崗位職責。
一、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服務制度。
二、門衛應嚴格執行有關工作制度。文明執勤,禮貌待客,認真負責,服裝整齊,儀容端莊。
三、對收買廢舊物品以及叫賣人員,推銷人員等各類閑雜人員未經同意不準其進入小區。
四、保持門崗周圍環境的整潔及設施標志完好。
五、門衛值班室內物品應保管愛護、擺放整齊,衛生良好。
六、執行工作和客戶來訪時應站立,提前主動工作,工作時間不允許從事與工作不符規定的事,嚴格遵守值班紀律,不允許酒后上班和上班喝酒,工作應使用文明用語。
七、應保持電話的通暢,對住戶電話或親自反映的問題應及時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物業管理人員給予處理或耐心解釋。
八、發生突發事件和發現重大問題,應及時上報部門領導,并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問題,無論發生任何情況,門衛都必須保證有人留守。
九、上下班高峰期門衛人員應保證在崗,快速兼靈活處理機動車進出小區,避免進出小區車輛長時間堵塞道路。
十、配合巡邏崗人員做好當班工作,配合做好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一、對因客戶原因損壞小區設施、設備及公司辦公物品,門衛人員有權要求損壞者照價賠償,損壞者拒賠的,門衛人員對損環者有權暫不放行,報告部門領導處理。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實用21篇)篇十二
《員工手冊》主要闡述員工在公司工作中會遇到的一系列勞動權利、勞動義務以及聯系方式問題的解答,即作為物業管理公司員工身份的要求,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制度。在這方面,員工通過《員工手冊》的學習,可做到無師自通,了解公司的概況和作為員工所擁有的權利及應盡的義務。
《員工手冊》的制訂有二方面的依據。第一是依據《勞動法》;第二是依據物業管理工作的特點。其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總經理致辭;
2.公司簡介;
3.公司組織系統及主要部門結構的圖示說明;
4.勞動條例;
5.員工福利;
6.員工守則;
7.獎勵與懲罰;
8.安全消防;
9.附則。
下面是xx物業管理部《員工手冊》中有關工作守則的節錄。僅供參考。
示例:
員工守則。
(一)管理人員須保持制服整齊清潔,儀表端莊、精神飽滿。
(二)對待住戶、訪客、同事和各階層人士,均應以禮相待,保持彼此間良好關系。
(三)必須嚴格遵守大廈輪值時間,按時上、下班(交接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遇有特殊情況需請假時,大廈管理人員應事先取得大廈負責人同意,而大廈負責人之請假則需獲得公司負責人之同意。
(四)管理人員不得在當值時間內為個別住戶做職責范圍以外及對私人服務的工作。
(五)管理人員不得參與樓宇買賣或租賃事務,若業主、住戶提出要求,應請其直接向公司詢問,管理制度《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六)大廈負責人應該執行公司之各項指示,并定期召開該大廈各級員工的會議,向公司做定期工作匯報。大廈員工須服從大廈負責人之工作調配及崗位編排。
(七)不準損壞公司信譽和對公司有欺詐及不誠實行為。
(八)不得假借公司名義或利用職權對外做有損公司聲譽或利益之行為。
(九)不得向業主、住戶或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任何人士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禮物、賞錢。
(十)所有公物不得用于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損壞公司財物,對各公物如有損壞,須負責賠償。
(十一)臺風襲深期間,各員工必須依時當值,堅守崗位,并按照公司所頒布之指示進行防風,防雨工作。
(十二)必須遵守和執行公司所發出的一切通告辦事。
管理工作。
(一)按照規定時間當值,不可擅離職守。
(二)在當值時不得飲酒、吸煙、打嗑睡、閱報、看書、聽收音機或與同事閑談、開玩笑。
(三)每日上班時間,必須穿著公司規定的制服及配戴職員工作證,完成自己崗位職責。巡視各層樓宇及走火通道,巡視時須特別留意大廈清潔及有否損壞、破舊需要維修的地方,并進行登記。如遇有不尋常事件,應立即處理、記錄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四)臺風或雷暴豪雨期間,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公司所頒布之“臺風期間員工當值程序”上班,并按“臺風及雷暴豪雨措施”做一切防風、防雨工作,以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意外或水浸等。
(五)服從上級指導,完成所指定的工作。
(六)留意各種公用設備有否被破壞或涂污,并通知有關人員修理和清除,必要時須協助維修工作。
(七)執行各項任務時,必須要有禮貌。謹記“服務至上、禮貌第一”。
(八)如有住戶發生意外,例如:受傷、暈倒等,應即協助其家人招呼救護車或代辦報警。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實用21篇)篇十三
為建設和諧文明小區,規范小區物業管理活動,保持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清新、整潔、文明有序的生活環境,結合《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規約(草案)》、《市三塘園懷園小區議事規約(草案)》制定本制度。
凡在小區居住的所有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都納入本管理范圍。
業主會是物業小區內全體業主組成機構。業主員會是業主會的執行機構。
本屆業主員會是會設主任、員共七名。業主員會主要任務是監督執行《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規約》、《市三塘園懷園小區議事規約》、《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制度》,維護小區全體業主的權益,完全自愿原則,不享受小區任何福利待遇。
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必須共同執行業主會授權業主員會作出的決議、決定。配合物業管理人員做好各項管理工作,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區內共用部份共用設施設備,自覺維護物業小區的整潔、美觀,遵守政府對市容環境要求的相關規定。不擅自改變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愛護小區的公共環境。小區所有公共設施屬小區全體業主所共有,包括小區道路、球場、綠化、果樹、供電、供水設施、路燈、電動拉閘、管理人員辦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覺維護物業小區內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準在小區公共部位或違規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質,不得發出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以及進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4.業主飼養寵物,應遵守政府有關規定,寵物外出必須由主人牽引并即時清理排在小區公共場所的寵物糞便。
5.機動車在小區內應控制時速低于5公里。車輛出入應按要求出示證件,本物業小區內禁止鳴笛。
機動車應該放在每個業主車庫中或者公共車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綠化帶停放。
本物業小區公共車位由物業管理人員施畫。僅用于業主和客車輛的臨時停放。
6.業主需要進行房屋維修時,應通知物業管理人員或業主員會并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維修完工后即時清理余泥垃圾。
本小區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管理人員(保安)工資福利、公共場所電水費,維修費等等。
1.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約定每月10號前向業主員會交納物業服務費。業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時補交。
2.對欠繳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業主員會應進行催繳或托物業服務人員催繳,可采用上門催繳、電話催繳、書面催繳等多種方式,并可采用相應催繳措施。
3.欠費六個月以上或拒繳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員會在小區內顯著位置公布欠繳情況。
4.欠費總金額過高時,業主員會授權物業服務人員依法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本小區設收款記賬員一名。本小區財會收支情況每季度向全體業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開、透明,接受小區全體業主監督。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實用21篇)篇十四
停車場、車庫,如果沒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就不能把車輛管好。健全的管理制度應該包括:門衛管理制度、車輛保管規定等。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住宅區(大廈)、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住宅區(大廈)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布署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并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系,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管理處主任匯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一)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庫)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自行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
3、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并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小區交通、停車秩序。
7、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庫)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庫)、值班室,崗亭和洗車臺的清潔工作。(分別按小區清潔工作手冊中《停車場清潔》、《值班室、崗亭的清潔》進行清潔)。
(二)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范,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嘻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業范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8、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說臟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
9、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或房管員)批準。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實用21篇)篇十五
一、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安全防火制度;嚴格遵守和自覺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執行衛生包干區域的清潔管理制度。
二、認真執行上級領導交待的各項任務,負責完成好物業部經理安排、布置的各項工作。
三、負責做好水泵房、空調機房及各樓層風機房、電器設備的保養及故障檢修。
四、負責做好電梯、空調、冷凍、安保中心、電話機房、常備電源的電器設備保養及故障檢修。
五、負責做好廚房、餐廳各樓層辦公用房、動力照明電器設備的保養及故障檢修。
六、負責做好主樓、裙樓所有照明設備的保養和故障檢修。
七、負責做好公共區域,包括大廳內外照明燈具,泛光照明正常使用和維修保養。
八、堅守工作崗位,自覺執行勞動紀律,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九、除完成好日常維修及計劃維修任務外,還應有計劃的盡可能完成好其它零星工程任務。
十、積極協調好班次與員工相互間的工作關系,及時正確處理好突發事故。十一、做好每天巡樓點檢工作,并對在巡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如實記錄在冊。
十二、當班時如發生電器故障應盡可能在本班次內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經征得領導同意后方可移交下一班解決;交接班時發生的故障原則上兩班共同解決。
十三、及時做好報修工作的.登記、復查、驗收工作,包括維修內容、維修工時、維修時所耗用的材料,報修人所在部門的領導或報修人的驗收簽名。
十四、對任何設備的維修非經工程部經理的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原接線方式或損傷原裝飾格調,維修后均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十五、正確使用、及時清點維修所用的各種工具,做到沒有遺留工具在現場,愛護使用、保管好、清潔好所借用的公用工具。
十六、做好日常檢修材料的消耗登記造冊工作,及時向物業管理部申購常用、備用、易耗材料,如照明燈管燈泡、插座、開關、啟輝器、絕緣膠帶等,做到既不影響正常使用,又不過多儲存備品件。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實用21篇)篇十六
《勞動合同法》的出臺改變了企業長期以來習以為常的寬松的勞動用工管理環境,給企業現有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帶來很大的沖擊,使企業不得不思考如何改變現有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勞動合同法》時代的到來,預示著企業在勞動用工管理方面必須改消極、被動的管理為積極、主動的管理。如何架構其積極、主動的管理模式,規章制度是關鍵。因此,在《勞動合同法》時代,規章制度的重要性無論怎樣被強調也不過分。具體而言,企業規章制度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正面引導與教育作用。
規章制度作為企業內部規范員工行為的一種準則,具有為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指引方向的作用。規章制度公布后,員工就清楚地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權利,怎樣獲得這些權利,應該履行哪些義務,如何履行義務。比如規章制度中規定上下班時間,員工就知道了什么時候是工作時間,什么時候是休息時間,就可以指引員工按時上下班,以防止因遲到或早退而違反勞動紀律。
再如,規章制度中規定工作中的行為規范,可以引導、教育員工約束自己的行為,防止出現不良行為。由此可見,優秀的規章制度通過合理的權利義務及責任的設置,可以使職工能預測到自己的行為和努力的后果,激勵其工作積極性。
2、反面警戒與威懾作用。
反面的警戒和威懾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通過對員工違反規章制度的后果做出規定來威懾員工,使員工能夠事先估計到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如果作為以及作為的后果,自覺抑制不法行為的發生。其次,通過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懲處,讓違反規章制度的員工從中受到教育的同時也使其他員工看到違反規章制度的后果,達到警戒和威懾全體員工的效果。
3、防患未然與預防爭議發生的作用。
企業生產勞動的過程,也是勞資雙方履行義務、享受權利的過程。勞資雙方權利義務的實現需要多種措施來保證,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和國家法規政策是其中的重要保證之一,而企業規章制度也是重要的保證之一。規章制度不僅可以明確勞資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而且還可以更為具體的明確勞資雙方實現權利和義務的措施、途徑和方法等。
因此,當勞資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權利和義務實現的措施、途徑和方法通過規章制度加以明確、具體后,就可以大幅度防止糾紛的發生,從而可以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比如,休息休假屬于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但是勞動合同中可能僅僅涉及假期的種類,至于各類假期的請假條件、請假手續、假期期間的待遇等等一般不會在勞動合同中進行詳細約定,這就需要企業在規章制度中對休假進行詳細規定,否則,會引起很多糾紛。
4、事后支持與提供處理勞動爭議證據的作用。
由于勞動關系具有對抗性的一面,因此,企業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勞資矛盾是無法避免的,人力資源管理者所能做到的也只是盡量緩和勞資矛盾,無法消除、杜絕勞資矛盾。當勞資矛盾爆發無法通過協調解決時,訴諸法律就是唯一的選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和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時,需要依據國家法規政策、勞動合同、集體合同。
由于規章制度也涉及到勞資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裁判機關也會依據企業的規章制度來裁判案件。特別是在國家法規、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對糾紛的有關事項規定不明確、不具體時,規章制度就顯得尤為重要。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由此可見,《勞動合同法》對于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勞動保護等直接關系到勞動者權益的內容作出了強制性規定。同時,又把制定規章制度,并以此對員工進行實際管理的權利留給了企業。比如《勞動合同法》第39條明確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什么是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需要企業事先作出規定,即首先用人單位必須要有明確的、合法的規章制度存在,其次用人單位的規章制中必須對何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作出明確的界定。絕大多數企業在面臨勞動爭議糾紛中解除勞動關系這一難題時,都輸在了“規章制度”上。規范的企業則正是在制定規章制度的時候就充分考慮所有的情形,將可能成為爭議焦點的內容加以細化,并用書面的形式固定下來,一旦發生爭議,這樣的規章制度便能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可以說,規章制度的重要性貫穿于企業管理和糾紛解決的全過程。
案例一:某公司以連續曠工12天為由,單方解除了張某的勞動合同關系,并及時辦理了退工等相應手續。辦理退工手續后,張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庭審中,雙方各執一詞:張某拿出了自己手寫的請假條以及部門經理的批準證明,用以證明這期間屬于請事假而非曠工;而用人單位則出具了經過張某曾經簽收的《員工手冊》。
該《員工手冊》明確規定了各級員工的請假審批程序:“員工一次性請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主管審批;一次性請假3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審批;一次性請假5天以內的,由部門部總審批;一次性請假7天以內的,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一次性請假8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否則,視為曠工”。同時,單位還規定了“連續曠工10天以上屬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單位的規章制度經過員工簽收,是合法有效的;而張某提供的請假條并沒有按照單位《員工手冊》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不合法,應視為曠工。根據法律的規定,單位在有合法證據證明員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情況下是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據此支持了單位的主張。
案例二:謝某是一家大型中外合資企業一位流水線上的員工,因對年終獎數額問題和單位領導發生爭議。由于一時情緒難以控制,該員工將流水線上的關鍵生產設備拆下并藏匿起來,致整條生產線停工一天,單位無法按時交貨,不得不承擔延遲交貨的違約金10萬元。
企業當即決定解除與該名員工的勞動合同關系,員工不服,提起了勞動爭議仲裁申請,要求恢復勞動關系。仲裁過程中,單位提供了經員工簽字認可的《員工手冊》,該《員工手冊》中的獎懲制度里面明確規定了“破壞生產設備”屬于違紀行為,而且也同時明確規定了關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標準,即對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到3萬元及以上者為“嚴重”。最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駁回了謝某的請求。
專家點評:上述兩個案例最終都是以企業勝訴告終。企業勝訴的原因在于這兩個企業的規章制度比較科學和完善。案例一中企業對員工請假審批手續事先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員工張某請假12天沒有按照規定的請假手續辦理請假事宜,最后被認定為曠工,且該企業的規章制度也明確了連續曠工10天即屬于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行為。
案例二中,企業對于違紀行為的“嚴重”標準作出了界定,謝某破壞生產設備給企業造成的損失超過了企業預先規定的“嚴重”標準,屬于嚴重違紀的行為。由此可見,企業規章制度不僅僅在管理過程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同時也是企業在勞動爭議中制勝的關鍵所在。規范的規章制度可以使企業在勞動爭議處理中把握主動權,降低敗訴的風險。
完善的規章制度可以幫助企業實現規范化管理。不完善的規章制度可能是企業適得其反,不但達不到幫助企業規范管理的目的,反而可能會給企業帶來麻煩。
案例:小劉20xx年7月進入某高科技公司工作,公司發放的《員工手冊》規定:員工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20xx年5月合同到期后,小劉離開公司,同時要求公司支付工作兩年期間的周六加班工資近6萬元,公司認為自己僅僅在《員工手冊》上規定了周六工作,事實上公司并非每周六都安排員工工作,且即使安排周六加班,加班工資都已在平時的工資中支付,不同意支付。
協商不成,小劉提起勞動仲裁。案件經仲裁、一審,庭審中,小劉提供了公司的《員工手冊》作為公司安排自己每周六加班的證據,在公司沒有提供有力證據支持自己主張的情況下,法院最終判決支持了小劉加班工資的訴訟請求。
專家點評:該案企業敗訴的教訓無疑是深刻的。現實中,很多企業的規章制度有類似的情況。如有的企業在規章制度中規定,員工每天的工作時間是10小時,但其實每天工作沒有那么久。如果有這樣的規定,將來員工拿企業的規章制度去打官司的,公司提不出相反的證據的情況下,敗訴肯定是企業的。所以,企業在制定規章制度時,切記要符合規范和完善。
在《勞動法》之下,企業在終結勞動關系方面用得最多的是勞動合同終止制度,因為企業可以選擇短期勞動合同,即一年一簽勞動合同,甚至是一年簽訂幾次勞動合同。因此,當企業不想在繼續使用勞動者時,只需等到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即可,不僅十分簡便,而且也沒有任何風險。
但是,《勞動合同法》為解決勞動合同短期化問題,大大放寬了無固定期限合同成立條件。如勞動者在該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用人單位連續與勞動者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都將可能導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成立。
這就意味著,我們國家的勞動合同將走向中長期甚至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為主,短期合同只是補充。企業一旦與勞動者簽訂中長期勞動合同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么終止制度將不再好使。如果是中長期合同,企業需要經歷漫長的等待才能終止;如果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就沒有到期的概念。
企業要想終結勞動關系,只要提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而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將受到諸多限制。企業要想在受到諸多限制的情況下行使提前解除權,必須事先完善自身的制度,將法律賦予用人單位事先明確的“嚴重違紀”、“重大損害”、“不能勝任工作”等界定清楚,一旦勞動者達到企業規章制度事先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便可以依據規章制度來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綜上,制定一套比較完善規章制度,對于企業而言,具有重要意義,不僅可以建立健康而良好管理秩序,同時也因其中所包含員工的行為規范及員工的責權利,對規范企業的管理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此外,規章制度對于企業文化建設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規章制度是企業文化的載體,企業文化的內容要通過規章制度來體現,而且也是對企業文化的一種傳播和企業形象的一種宣傳。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實用21篇)篇十七
包括人事管理制度、福利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預算管理制度、獎懲管理制度、投訴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員工基本規范、通訊設備管理制度、管理體系及重大事項決策管理制度、培訓管理制度。詳細內容此處略。
包括質量手冊、文件控制程序文件、質量記錄程序文件、管理評審程序文件、人力資源程序文件、合同評審程序文件、物業接管程序文件、服務設計開發程序文件、采購程序文件、入住管理程序文件、內部審核程序文件、不合格程序文件、數據分析程序文件、糾正防措施程序文件等。詳細內容此處略。
包括各級崗位職責工作手冊、受理事務作業規程、接待服務作業規程、服務質量意見征詢作業規程、交接班管理作業規程、跟班作業管理作業規程、監督投訴箱管理作業規程、受理服務設備使用管理作業規程、崗位工作質量標準與考核獎罰辦法、病區保潔作業規程、消毒隔離管理作業規程、醫用垃圾處理作業規程、保潔設備用品及工具使用規范管理作業規程、病房清潔作業規程、治療室清潔作業規程、手術室icu清潔作業規程、消殺管理作業規程、公共場所定期消毒作業規程、大堂走廊樓梯清潔作業規程、辦公室護士站會議室接待室值班室等清潔作業規程、洗手間清潔作業規程、配膳室清潔作業規程、處置室清潔室清潔作業規程、金融物資重地清潔作業規程、電器通訊設施清潔作業規程、室外清潔作業規程、化糞池排污水井清潔作業規程、垃圾站清潔作業規程、園藝綠化管理作業規程。詳細內容此處略。
因數量達幾百份,此處省略。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實用21篇)篇十八
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第三條。
國家提倡業主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服務企業。
第四條。
國家鼓勵采用新技術、新方法,依靠科技進步提高物業管理和服務水平。
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八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建筑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條。
立業主大會,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但是,只有一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第十一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業主大會會議可以采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但是,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
業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業主大會決定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第十三條。
業主大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業主大會定期會議應當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召開。經20%以上的業主提議,業主委員會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
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業主。
住宅小區的業主大會會議,應當同時告知相關的居民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應當做好業主大會會議記錄。
第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事項,履行下列職責: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五)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十六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30日內,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由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業主擔任。
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在業主委員會成員中推選產生。
第十七條。
管理規約應當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管理規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管理規約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應當就業主大會的議事方式、表決程序、業主委員會的組成和成員任期等事項作出約定。
第十九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不得作出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決定,不得從事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活動。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違反法律、法規的,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決定,并通告全體業主。
第二十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配合公安機關,與居民委員會相互協作,共同做好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社會治安等相關工作。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積極配合相關居民委員會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職責,支持居民委員會開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導和監督。
住宅小區的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應當告知相關的居民委員會,并認真聽取居民委員會的建議。
第二十一條。
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臨時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建設單位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不得侵害物業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將臨時管理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并予以說明。
物業買受人在與建設單位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當對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承諾。
第二十四條。
國家提倡建設單位按照房地產開發與物業管理相分離的原則,通。
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
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投標人少于3個或者住宅規模較小的,經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采用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
第二十五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二十六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
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處分。
第二十八條。
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第二十九條。
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
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四)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將上述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配置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
第三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三十二條。
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國家對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三十三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第三十四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與業主委員會辦理物業驗收手續。
業主委員會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
第三十七條。
物業管理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于業主。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八條。
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交還給業主委員會。
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業主大會選聘了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服務企業之間應當做好交接工作。
第三十九條。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
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
第四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第四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
第四十三條。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根據業主的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第四十四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
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
等額外費用。
第四十五條。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后,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第四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業服務企業雇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七條。
物業使用人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義務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有關規定。
物業使用人違反本條例和管理規約的規定,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第四十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
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后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后,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十條。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臨時占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五十一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
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第五十二條。
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第五十三條。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專項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第五十四條。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五十五條。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
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未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未經批準,擅自采用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擅自處分屬于業主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不移交有關資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關資料的,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予以通報,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物業管理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的,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處罰,并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第六十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將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部。
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委托合同價款30%以上5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余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挪用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專項維修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挪用數額2倍以下的罰款;物業服務企業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并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不按照規定配置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應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的,應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余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所得收益,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余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一)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
個人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十六條。
業主以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名義,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實用21篇)篇十九
物業管理部是公司開發項目設備保障、設備正常運行、公司后勤保障的職能部門。物業部的管理具有嚴密的科學性和較高的技術性,是為顧客及公司產品創造安全、文明、舒適、方便的經營及消費環境的基本保證和堅強后盾,是反映公司服務水準、良好形象和聲譽的重要標志部門。
一、主要崗位職責。
總經理職責。
1、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管理機構設臵;
3、確認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等方案;
4、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分管人事部、安保部、工程部、保潔部、財務部;
5、擬訂公司年度經營計劃草案,并組織實施;
6、擬訂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內部管理機構設臵方案;
8、全面負責公司對外聯系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溝通及關系;
9、全面考核物業員工的日常工作內容和狀態。
總經理助理職責。
1、擬草物業管理月度和年度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執行;
2、協助總經理處理公司日常工作,協調物業各部門工作;
3、協助總經理制定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等方案;
4、負責公司質量管理工作,工程、保潔、保安各部門工作落實情況;
5、負責物業人事管理及工資核算工作;
6、協助總經理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和內部管理方案;
7、管理租戶合同到期的續租及善后事宜;
8、協助總經理與外聯管理部門、行業管理部門的有關工作;
9、執行總經理交辦的工作。
客服文員職責。
1、各部門的周檢和月檢抽查工作,建立物業資料檔案;
2、負責核收租戶的收費,及時發現收費中的問題并幫助解決;
3、負責處理租戶上報的重要投訴;
4、負責協調處理各部門上報的與人事、維修、安防、保潔等有關事務并作記錄;
5、負責制定質量管理計劃和創建計劃并指導實施;
6、文件收發,送閱、存檔。文件資料的打印、復印;
7、檔案管理,公司財產管理和辦公室的管理;
8、會議組織,整理會議紀要;
9、負責接待和有關內務工作;
10、處理業主的投訴,并做好跟蹤和回訪工作;
11、分管領導交辦的工作。
保安部崗位職責。
1、按規定著裝,整齊干凈,注意儀容儀表;
2、嚴格交接班手續,認真完成交接班記錄;
3、做好車輛停放及管理交接手續;
4、按時巡樓,填寫防火巡查表;
5、管理好大廈物品出入樓登記工作;
6、按時到正裝修租戶施工現場進行巡邏管理;
7、禮貌待人,文明執勤,不得與租戶發生爭吵;
8、工作時間不得玩手機、脫崗、睡覺,一經發現,一律懲處;
9、愛護工作設備,妥善保管使用,熟練操作消防設施設備;
10、認真完成上下班簽到制度,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臨時工作任務。
工程部崗位職責。
2、努力學習技術,熟練掌握大廈強弱電設備,工作原理及實操作與維修保養;
3、執行所管轄設備檢修計劃,按時按量完成,并填好記錄表;
4、積極配合管理部門工作,出現上下水故障時能夠迅速排除故障;
5、嚴格執行設備管理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6、交班時發生故障,上班必須協同下班工作,排除故障后才能離去;
7、維修人員外出巡查或維修,必須隨身攜帶對講機,隨時隨地與部門人員保持聯系;
9、做好辦公室清潔工作;
10、當天因為配件不全的原因無法修復的作好記錄,隔天修復;
11、配電房是大廈供電系統的關鍵部位,未經主管人員以上許可,非工作人員不準入內;
12、值班是必須持證上崗,熟悉配電設備狀況,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16、保持配電房消防設備完好齊備,保證應急燈在停電狀態下能正常啟用;
17、嚴禁在配電房內私拉亂接,隨意改變供電運行方式;
18、配電房內嚴禁堆放其它雜物;
1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保潔部崗位職責。
1、在崗工作時工裝整潔,按規定上下班;
2、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時,發現燈具、潔具有破損現象及時報告;
3、愛護工具,妥善保管;
4、消防物品、標示牌、滅火箱要經常清潔;
5、收集垃圾及時處理。避免過多外溢,產生異味,影響環境衛生;
6、衛生間每小時巡查一次,做到地面干凈無異味;
8、服從公司領導統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員工行為規范及安全管理規范。
員工行為規范。
為了實現公司目標、維護公司利益、履行公司職責、嚴守職業道德,從思想認識到日常行為應遵守的職業紀律。員工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是公司形象的再現。不斷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規范員工行為是公司文化建設的切入點。
1、遵紀守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2、端正儀容儀表、講究個人衛生、禮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語。
3、維護企業形象、確立大局意識、建立誠信觀念,嚴格要求自己。
4、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
5、發揚團隊精神,密切配合,同事之間相互尊重,團結協作。
6、上班時間以工作為中心,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7、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努力工作,講求效率,按時完成各項任務。
8、維護公司信譽,保守公司商業秘密。
安全管理規范。
1、執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誰操作誰負責”的安全崗位責任制。
2、嚴禁在“禁止吸煙”的公司區域內吸煙。
3、嚴禁私自安裝各種電器設備,亂架電線。
4、不準擅自動用、拆卸消防設備和消防工具;定期學習和使用滅火器材和消防設備。
5、未得到工程部門認可,任何人不得在電纜井內施工。
6、發現火情,立即撥打公司和消防報警電話,報警時講清火災具體地點、燃燒物品、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和崗位;關閉著火現場的所有門窗,切斷電源;如火勢較大,積極協助指揮人員疏導現場人員從安全通道撤離,嚴禁使用電梯,服從指揮。
員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2、管理崗位人員要求大專以上學歷(含大專)。
3、其他崗位人員要求初中以上學歷,同時具備其崗位所需的技能;保安保潔等崗位根據情況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
二、員工聘用程序與審批。
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登記表、并備有關證件復印件,經資格審查、公司領導審批后辦理錄用手續。
2、員工到職兩個月為試用期,工作表現特別優秀者,可縮短試用期。保安保潔員工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中的員工,如發現不符合崗位任職條件或違反公司管理規定者,公司有權隨時停止試用并辦理解聘手續。
3、員工服務工齡,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4、員工試用期滿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并簽訂勞動合同。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實用21篇)篇二十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管理制度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具有權威性、完整性、排他性、可執行性、相對穩定性和公平公正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物業最新管理規章制度5篇,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智能中心是掌握住宅區安全動態,指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部位,是管理處工作指揮的中心,其管理十分重要,特訂如下制度:
1、智能控制中心是住宅區最核心部位,閑人不得內進。
2、智能控制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管理人實行2人3班制,且有足夠的機動人員待職。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
3、保持室內衛生清潔,設備無塵,保養完好無損。
4、控制中心值班管理人員應詳細填寫值班時的原始記錄、存檔備查。
5、隨時檢查各類信號是否正常,并作記錄。如有報警派員以最快速度核查報警真偽情況,并隨時與智能控制中心聯系,以便隨時調度,合理處理。
6、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放在自動位置,每周作一次手動、自動實際操作檢查,以確認設備是否處于完好狀態。
7、遇真實報警時控制室人員應立即通知主任、各負責人員、機構到場處理,并時刻監視住宅區內的各部位呼叫,組織協調方面的配合。
8、如警情較大,應立即與“120、119”等聯網機構通報情況,求援,事后總結事件經驗教訓。
9、定期對每種信號、報警做累計、分析,總結工作不足,改善系統工作態勢,合理安排管理人員工作崗位,加強管理工作。
1、楓白露停車場停車位均在多層、架空層、高層地下車庫,業主、住戶車輛依就近原則停放。
2、丹楓白露停車場使用智能系統控制車輛出入口,入口使用住戶ic卡和臨時卡,出口由安全管理員依卡中記錄,核對后合理收費。
3、車輛安全管理員必須熟悉車場智能系統的性能、使用方法。
4、車輛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執行停車場管理規定,禮貌待人,熱情服務,保證車輛安全,維護車場良好的停車秩序。
5、車輛進場后,必須按指定位置停車,排列整齊,不得阻塞通道,車管員認真核查車型、車牌號,避免出現差錯。
6、了解和掌握車主的車型、車牌號、姓名、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居住樓層、房號等等,以便于識別。
7、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場存放,以免發生意外。如有車輛違反此規定進場時,應立即令其開出車場,并立即報告管理處或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8、車輛安全管理員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報告智能控制中心,并注意其事態發展,交接班時叮囑接班人注意,并記錄在交接登記薄上,同時將其它需注意的事項記錄在登記薄上以備查。
9、車輛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執行收卡制度、收費制度、堅持原則,不得,如:不開票停車,亂收費或不收費等等。
三、配電房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制度。
1、配電房重地要特別注意安全,未經同意一律不得進入。配電房要保持清潔衛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品及其他雜物以保持通道暢通無阻。
2、絕緣工具要保持完好,絕緣等級要符合安全要求。儀表、操作手柄、指示燈、按鈕等要保持完好可靠。接地電阻要符合安全規范,滅火器材要配備到位。
3、特種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其證件必須在審驗有效期內并與操作內容相符方可上崗。同時,持證人必須自覺參加年審工作。
4、特種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停、送電要執行工作制度,柜背操作、帶電操作、登高必須有保護人在常嚴禁違章操作,確保安全。
5、需要機組運行時,機房負責人一定要到達現場,與保護人一起檢查線路無誤后方能投入運行。機組必須處在良好的預備狀態,一旦需要即能投入工作。
6、各配電房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均要執行以上制度,違反者將視為違反勞動紀律,并負責由此引起的直接責任。執行中如有異常,必須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以便修正。
四、配電設備保養規定。
一、操作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感,以保持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轉。
二、未經許可,任何閑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機房。
三、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
四、操作人員必須對設備的運行狀態以及故障的處理進行詳細的記錄。
五、設備檢修人員必須按時檢查配電室的溫度、濕度是否達到安全標準。
六、每日對配電設備進行巡查,確保其完好運行。
七、每月按期檢查變壓器的運行情況,并按計劃檢修配電設備一次。
八、每個季度檢查各開關和固定螺栓,如有松動,應進行緊固,保證接觸良好。
九、每年對接地網檢查、測試一次。
十、各類開關觸頭出現不平或毛刺時,將不平處打平、打光。
十一、功率因素補償低于0、9時,應及時修復。
十二、設備室必須保持清潔整齊,嚴禁在室內吸煙、堆放雜物。
水泵房是提供住戶生活、消防用水的關健部位,是直接關系到住戶生活和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部位。為管理好水泵房,明確職責,制定如下制度。
一、水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統全部機電設備由機電人員負責監控,定期檢查保養、維修及清潔清掃,并作記錄。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書面報告領導。
二、水泵房內機電設備由機電人員負責,其他人不得操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泵房。
三、水泵房內所有設備在正常運轉下,開關應放在自動位置,所有操作標志簡單明確,主接觸器開關每半月檢查清洗一次。
四、消防泵按定期保養規定進行檢查,每旬進行一次“自動、手動”操作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五、水泵球閥定期檢查保養,泵房每周打掃一次,水泵管道每月檢查擦洗一次。
六、水泵控制回路應每月進行一次緊固,檢查是否可靠,檢查備用水泵能否在主機出現故障的情況下,自動運行。
七、注意電機運行時的電流、溫升情況,聲音是否異常,機械是否滑動靈活,定期進行對軸加油,使水泵達到100%良好狀態。
八、污水池衛生常清掃,水泵、管道常保養。
九、地下水池、中位水箱、高位水箱的液位閥每周檢查一次,是否處于良好狀態。
風機為地下一層、地下二層的通風設備和消防設備。為加強風機房的管理,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風機房內照明應保持完好,路線整齊,無臨時接線。
二、機房內應保持環境清潔,通風良好。
三、風機房內應有滅火器,放置于易取處。
四、每半月同消防檢查一起,試運行一次。
五、嚴禁在機房內吸煙。
六、機房鑰匙由專人管理,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機房。
七、開關平時應置于高速狀態。
七、柴油發電機操作規程。
(一)、啟動前的準備工作:
1、全面檢查柴油機各部分是否正常。
2、檢查水箱水位(2/3以上)。
3、檢查機油油位。
4、檢查燃油是否充足(2/3以上)。檢查油箱開關及有無滲漏。
5、檢查蓄電池是否充足。蓄電池內液體是否足夠。
(二)、啟動及運行:
1、啟動電機連續工作時間不宜超過10秒,如一次啟動不成功,應于二分鐘后再作第二次啟動,三次無法啟動應檢查原因。
2、試運行時,可用手動啟動,平時應置于自動位置。
3、手動啟動時,啟動后應調整手柄。使電壓達到380v至420v,頻率達到50hz-51hz。
4、試運行期間做好各項記錄。
5、水溫合成至60度時,方可帶動負載。
6、每15日應運行一次,每次運行時間應不低于30分鐘。
為提高物業管理人員時間觀念,加強組織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時間夏季上午8點-11點半、下午3點-6點半,冬季上午8點半-12點、下午2點-5點半。
二、物業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鐘時間主動清理各自辦公室的衛生。
門衛工作崗位制度。
為了保證小區住戶的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保證小區工作正常運轉。特制訂本制度。
一、忠于職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對進出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嚴盤細問,可疑人員和車輛未經批準,禁止入區。
二、加強晝夜值班巡查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果斷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報警,并向上級報告,保護事發現場,出現重大問題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嚴禁曠工、遲到早退,嚴格請銷假制度,從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財務工作制度。
一、會計、出納在一區物業公司經理的領導下負責財務工作。
二、嚴格建立兩帳,即會計帳、現金帳制度,做到日清月結,按月公布帳目。
三、認真執行會計法,每月末向經理報表。
四、嚴格控制資金流向,不經批準禁止動用各項資金。
五、建立實物領取登記制,凡領取實物、工具的責任人必須交舊領新(原先沒有的除外)登記后方可領取,并對照檢查所領實物對路、合格與否。如有丟失或故意損壞,直接責任人照價賠償。
六、嚴格財務公開、公正、準確、保密制度,未經批準禁止向外界提供一切數據,防止國外情報人員竊取經濟情報。
為加強管理、嚴明紀律、發揮效益、創一流服務質量,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出勤: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二、請假:必須要請假條,寫明事由,由部門負責人批準,辦公室核實。一天以上由主任批準,三天以上要經理批準,擅自離開者,按自動辭工處理,扣發15天工資。
(1)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2)請病假,必須要有醫生證明,三天以內工資照發,三天以上扣除請假期間工資。
(3)曠工者除扣當天工資外,年終獎扣發一天工資。
(4)請假一天以上請假者必須提前申請。
(5)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范圍內,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三、堅守工作崗位,必須按質、按量達到管理處要求,完成各自職責,不能勝任工作,住戶反映較大意見者,管理處有權做出調離原崗位或辭退處理。
四、如損壞管理處及住戶財產,視損壞程度照價賠償并扣發工資。
五、管理處的工具、機器、設備未經管理處或辦公室同意,不準外借。
六、上班時間不得看報、閑聊,不得用通迅設備聊天;業余時間應努力學習業務知識及相關知識。
七、不得在工作時間在本住宅區從事本職工作以外的有償勞務。
八、嚴禁向業主、住戶索取財物、吃、拿等不良行為。
九、熱情、周到、主動、高效服務住戶,依靠法規嚴格妥善管理,絕不可粗暴、冷漠、置之不理。
文明辦公制度。
一、員工應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嚴謹務實的作風做好本職工作,辦公講求效率。
二、員工應自覺遵守管理處作息時間,嚴格執行勞動紀律,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準中間私自離崗,外出辦公說明去向。有私事或生病不能上班須事先請假。
三、講究禮貌,注重儀容。員工服裝莊重、大方、清潔。
四、各辦公室、會議室嚴禁吸煙。
五、保持辦公環境優美清潔,不得隨意丟棄雜物。
六、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水用電。
七、重視防水、防盜和安全生產。
八、辦公時間要保持肅靜,不準串崗聊天;嘻鬧、高聲喧嘩和爭吵。
九、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十、以上規定,有違者將按管理處規定,予以經濟處罰。
辦公室值班制度。
為及時處理突發事件,維護小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員:公司各部門經理以下人員,均應參加值班。
二、值班地點:公司客戶服務中心。
三、值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12:00—13:00。
四、值班人員應填寫值班登記表,注明值班人、值班起止時間、值班情況等。
五、值班人員必須及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難以處理的,應及時報告公司經理,并請求有關部門協助處理。
六、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若因此而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七、值班人同因事、因病無法參加值班的,應事先安排調班,并報辦公室。事先無法安排的,應找機動人員暫替,并在值班登記表上注明。
八、國家法定節假日另做加強值班安排。
為加強管理處與業主、住戶的聯系,及時為業主、住戶排憂解難,提高社會效益,特建立接待來訪投訴工作制度。
一、接待來訪工作由客戶服務中心負責,宣傳接待投訴的辦公地點、電話,讓業主、住戶來訪投訴有門、信任管理處。
二、任何管理人員在遇到業主、住戶來訪投訴時,都應給予熱情接待,主動詢問,面帶微笑,不得刁難,不得推諉,不得對抗,不得激化業主、住戶情緒,并做到對熟人、陌生人一個樣、對大人小孩一個樣、忙時閑時一個樣。
三、對住戶投訴、來訪中談到的問題,客服人員應及時進行記錄,須于當天進行調查、核實,并將結果和處理建議匯報辦公室主任,由主任決定處理辦法和責任部門。
四、責任部門在處理來訪、投訴時,要熱誠、主動、及時,要堅持原則,突出服務。不得推托、扯皮、推卸責任、為難業主、住戶、或乘機索取好處、利益等,在處理完畢后應將結果回復業主、住戶和管理處主任,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五、全體管理人員要認真負責做好本職工作,為業主、住戶提供滿意管理、服務,減少住戶的投訴、批評,將業主、住戶的不滿消解在投訴之前。
一、用戶投訴的接收。
1、凡用戶對公司服務方面的投訴,不論采取何種方式,如信函、電話、傳真或來人面談,統一由管理處物管員集中登記、組織處理、向客戶反饋處理結果。
2、管理處建立《客戶投訴登記表》,對每一份投訴或意見均予以記錄。記錄的內容包括客戶名稱、投訴文件(信件、傳真、電話及面談的正式記錄)的編號、投訴性質或內容摘要、處理結果等。
3、管理處親自或指定人員根據客戶投訴或意見,填寫《客戶投訴處理通知單》。為了便于跟蹤、檢索,每一份《客戶投訴處理通知單》應進行編號,并與《客戶投訴登記表》中的編號以及對客戶投訴或意見原件所作的編號保持一致。
二、用戶意見的處理(必須滿足公司對用戶的.承諾要求處理)。
1、管理處將《用戶投訴處理通知單》連同用戶投訴或意見原件責成相應班組進行處理。
(1)由有關班組負責作出補救措施。
(2)作出補救措施的同時,還需采取糾正措施,近預定時間完成。
2、對重大問題的投訴,管理處不能處理的需統一協調的問題,直接報經理,由經理作出處理決定。
3、對需采取糾正措施的問題要在《用戶投訴處理通知單》中記錄,以便跟蹤檢索。
4、在完成補救措施后,應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管理處,由管理處負責與用戶聯系,報告處理結果,直到用戶滿意為止。
一、凡業主對管理處管理、服務方面的投訴,不論采取何種方式如信函、電話或面談,均由客服務中心進行接待、記錄,然后按照投訴內容反饋給各相關責任部門,各責任部門應做好相應記錄。
二、各責任部門接到投訴后,在預定時間內向業主答復采取何種補救措施,答復時間最長不應超過三天。
三、各責任部門按照業業投訴的內容,安排相應人員解決問題,并將結果反饋給部調度室。
四、對重大問題的投訴,各責任部門不能處理的或需統一協調的問題,直接報辦公室主任,由主任作出處理決定。
五、服務中心應采用電話或其他形式跟蹤投訴解決后是否仍存在問題,如有,仍需責成有關部門迅速處理。
六、對業主的投訴,分半年和年終進行分析總結,對反復出現的問題,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深入探討并找出解決辦法,防止重復發生。
業主意見調查和回訪制度。
一、客服中心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業主意見調查,業主意見調查應列明業主對以下方面的滿意程度:
a)供電管理;。
b)供水管理;。
c)消防治安管理;。
d)衛生管理;。
e)綠化管理;。
f)公共設施管理;。
g)維修服務;。
h)服務態度。
二、服務中心對回收的意見表進行統計分析工作,并將結果如調查表的回收份數,總的滿意率以及分項滿意率,業主對物業管理的意見(共性的意見)等書面報告辦公室主任。
三、對各部門存在問題,辦公室主任提出整改意見,責成有關部門限期解決。
四、對業主的誤解,服務中心應進行必要的耐心解釋。
五、對業主意見調查結果及整改方案應定期向業主委員會進行通報,接受監督。
六、物管員及相關職能部門應定期對相關業主進行回訪。
七、回訪時,虛心聽取意見,誠懇接受批評,采納合理化建議,做好回訪記錄。
八、回訪中,對業主的詢問、意見,不能當即答復的,應告知預約時間答復。
九、回訪后遇到的重大問題,應上例會討論,找出解決方案,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為了強化物業保潔員的各項工作行為管理,提高物業保潔人員的工作效率,為業主提供優質的服務,給大家一個干凈、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特制定本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
一、物業保潔員工作職責、工作守則及工作時間:
1、嚴格遵守企業管理制度、服從督辦人員指揮、服裝整潔、禮貌待人、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一絲不茍。
2、保潔人員需每日全面、細致的對衛生區域進行打掃、除塵。衛生區域包括:大廈(休閑區)、小樓(辦公室、走廊、衛生間、玻璃、百葉窗、暖氣片等)衛生。其中玻璃、暖氣片、百葉窗,每月擦拭兩次。
3、休息日為周六(每月休二天)。
4、物業保潔員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30。
二、物業保潔員工作制度及標準細則:
1、物業保潔員上崗期間保持個人儀容儀表及個人衛生,維護公司良好形象;不大聲喧嘩,嚴禁與公司同事閑聊,工作期間不影響員工正常工作;穿工裝上崗,保持工裝整潔、干凈,工裝每周滌一次;不濃妝艷抹及佩帶不適宜的飾物;不留長指甲;不穿拖鞋上崗。
2、工作時間內保證按時上崗,不得擅自離崗、不得私自使用辦公用品(如電腦、電話等)。
3、按要求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后必須立即行動。
4、愛惜工作用具及公司辦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損壞,可以舊換新。
5、按工作職責每日全面清掃。環境衛生包括辦公室、前臺、走廊(掛畫),小樓衛生。其中辦公室衛生包括:辦公桌椅、公共辦公柜、電腦、電話、室內玻璃、欄桿、地面吸塵、門框擦拭、辦公室內植物澆灌、擦拭魚缸、換水等。走廊衛生包括:掛畫、公司牌匾等。
前臺衛生包括:前臺桌椅、飲水機、小柜子、白板等。
衛生間包括:洗手液、空氣清新劑(盒)、衛生紙等用品的及時更換。
小樓衛生包括:辦公室、走廊(地面、地角線)、門窗、玻璃、百葉窗、衛生間(及時更換用品)、飲水間等。
三、物業保潔員處罰規定。
1、凡查出衛生包干區不衛生的,每次扣物業保潔員獎金50元,并責令其立即打掃。
2、衛生管理人員(包括打掃衛生,打掃公共廁所人員)工作不負責任,造成臟、亂、差的每查出一次罰款100元。
1、本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解釋權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2、本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施行。
第一條為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第三條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
區縣(自治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
市和區縣(自治縣)價格、規劃、土地、建設、市政、公安、工商、民政部門及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條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指導本轄區內業主大會成立及業主委員會的選舉工作,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調解物業管理糾紛,協調物業管理與社區建設的關系。
居(村)民委員會協助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做好物業管理相關工作。
第五條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加入物業服務行業協會,交流物業管理經驗。物業服務行業協會作為物業服務行業自律組織,應當制定行業行為規范,調解物業服務企業糾紛,推動物業管理健康發展。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物業服務行業協會的指導和監督。
物業管理聯席會議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召集,由區縣(自治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居(村)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組成。
(一)業主委員會不依法履行職責的問題;。
(二)業主委員會換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三)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四)提前終止物業服務合同的問題;。
(五)物業服務企業在退出和交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六)需要協調解決的其他物業管理問題。
第七條物業管理區域根據物業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的紅線圖范圍,結合物業的共有或共用設施設備、建筑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劃定。物業的配套設施設備共有、共用的,應當劃定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但其設施設備能夠分割、獨立使用的,可以劃定為不同的物業管理區域。
第八條新建物業在出售前,建設單位應當根據本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劃定物業管理區域,并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區縣(自治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認為建設單位劃定的物業管理區域不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應當自收到備案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重新劃定。
建設單位在銷售物業時,應當將經備案確認的物業管理區域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示。
第九條已經建成并交付使用但未劃分物業管理區域的,需要實施物業管理時,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參照本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在征求相關業主意見后,劃定物業管理區域,并報區縣(自治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對物業管理區域劃定有異議的,物業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在征求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相關業主、居(村)民委員會的意見后確定。
第三章業主、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
第十一條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并由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但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只能設立一個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業主大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管理規約;。
(二)選舉、補選或罷免業主委員會成員;。
(三)決定業主委員會的必要經費及來源以及經費管理辦法;。
(四)撤銷或者變更業主委員會超越權限的決定;。
(五)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確定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
(六)決定提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申請;。
(七)法律、法規或者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二條不設立業主大會的,由全體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未依法成立業主大會和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區,可以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在征求該住宅區業主意見并取得過半數業主書面同意后,指定物業所在地社區居(村)民委員會代行本條例規定的業主委員會職責。
第十三條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該區域建筑物總面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業主可以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并于會前告知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第十四條占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總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業主書面要求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
第十五條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告知或者申請后三十日內通知建設單位報送物業建筑面積、物業出售時間、業主清冊等材料,并負責核實材料和指導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
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通知后十日內報送材料,并協助成立籌備組。
籌備組成員由業主代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建設單位派員共同組成。
第十六條籌備組應當做好下列籌備工作:
(一)確定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形式和內容;。
(二)參照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示范本,擬訂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管理規約草案;。
(三)確認業主身份,確定業主人數和業主所有的物業專有部分建筑面積;。
(四)擬訂業主委員會委員產生辦法,確定候選人名單;。
(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其他準備工作。
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由籌備組推薦,三十名以上業主也可以聯名推薦委員候選人一名。籌備組應當審查委員候選人資格并確定候選人名單。
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的內容應當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業主對業主身份、業主人數或者專有部分建筑面積提出異議的,籌備組應當予以復核并告知提出異議者復核結果。
第十七條業主擁有物業的專有部分建筑面積按所持房地產權證記載的建筑面積計算;對已出售但未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的物業,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確定的建筑面積計算。
業主人數按房地產權證數計算,一個權證計為一個業主人數。對已出售但未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的物業,業主人數按商品房買賣合同數計算,一個合同計為一個業主人數;對未出售的物業,建設單位計為一個業主人數。
第十八條業主大會會議可以采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
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有兩幢以上房屋的,可以以幢、單元、樓層等為單位,推選若干名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推選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的,業主代表應當提前就業主大會會議擬討論的事項征求其所代表的業主的意見。凡需投票表決的,業主贊同、反對或者棄權的意見應當經本人簽字后,由業主代表在業主大會會議投票時如實反映。
第十九條業主大會會議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業主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業主大會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六)項規定的事項作出決定的,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業主大會對其他事項作出決定的,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第二十條業主大會會議由業主委員會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定期會議應當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召開,并邀請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員會參加。
占總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業主以書面形式要求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時,業主委員會應當在三十日內組織召開。業主委員會不組織召開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責令業主委員會限期組織召開。業主委員會逾期不組織召開的,占總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業主要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召開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申請后三十日內組織召開。
第二十一條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成員人數由業主大會決定,但不得少于五人,應當為單數。每屆任期不超過五年,可以連選連任。
業主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三名,業主委員會主任是業主委員會的代表人。主任、副主任由業主委員會在業主委員會成員中推選產生,并由業主委員會罷免。
第二十二條業主委員會實行候補委員制。候補委員的`名額和產生程序由業主委員會委員產生辦法確定。
候補委員可以列席業主委員會會議,但不具有表決權。
第二十三條業主委員會成員應當是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自然人業主或者單位業主授權的自然人代表,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備一定組織能力;。
(三)按期履行交納物業服務費、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業主義務;。
(四)本人、配偶以及直系親屬未在為本物業管理區域提供物業服務的企業工作;。
(五)具備履行職務的健康條件和文化水平。
第二十四條業主委員會應當自產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持下列文件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備案,并同時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實用21篇)篇二十一
為提高物業管理人員時間觀念,加強組織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詳情請閱讀以下文章,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一、上班時間夏季上午8點-11點半、下午3點-6點半,冬季上午8點半-12點、下午2點-5點半。
二、物業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鐘時間主動清理各自辦公室的衛生。
四、工作期間不準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更不允許干其它私活。
五、嚴格請銷假制度,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個月可請四天假,以假條為準,假滿后主動銷假,超出四天,請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資。病假例外。
六、與其它同志一道相互團結,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時間。
七、違犯本規定依照《物業管理人員處罰辦法》執行。
1、環衛人員必須保持小區干凈整潔,各個場所旮旯不得有垃圾,廢塑料袋等雜物。
2、環衛人員必須在上午8:00前清掃完畢,每天一小掃,三天一大掃。
3、環衛人員必須經常保持小區潔、凈、美,并負責督促拉垃圾人員勤拉,不堆積。雨天負責清掃道路積水,雪天主動配合其他人員清掃積雪。
4、嚴格執行物業制訂的.衛生保潔程序,按時完成季節性、突擊性衛生清理任務。
5、認真巡查保持環境衛生,制止破壞環境的行為。
6、認真使用和保管所有環衛工具,如有丟失或損壞要照價賠償。
7、嚴格遵守物業制定的其他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犯,輕者警告,重者辭退。
為了保證小區住戶的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保證小區工作正常運轉。特制訂本制度。
一、忠于職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對進出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嚴盤細問,可疑人員和車輛未經批準,禁止入區。
二、加強晝夜值班巡查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果斷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報警,并向上級報告,保護事發現場,出現重大問題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嚴禁曠工、遲到早退,嚴格請銷假制度,從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負責區內的公共設施、設備、共用設施設備的看管工作,防止丟失現象發生,屬于責任問題依照內部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五、實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晝夜24小時不斷人。
六、本小區住戶什么時候叫門及時開門,禁止私自給住戶和其它人員配發鑰匙。
七、嚴格禁止與外來閑雜人員在門崗或門衛室聊天閑談,除領導臨時指定替換,不準門衛人員私自用任何人頂替值班。
八、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員一定要把當天值班情況認真記錄清楚,雙方簽名,注明日期。
九、負責門崗大門口到公路衛生區的環境衛生,不得堆積雜物和垃圾。必須經常打掃,保持干凈、整潔。門洞內禁止住戶停放車輛,外來車輛一律停在大門外,禁止小商販入內。
十、雨天掃凈門洞內積水,雪天全部上崗打掃轄區內積雪,如雪天無故不到,按處罰辦法處理。
十一、做好安全預防事故宣傳教育工作,與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團結,密切配合,服從領導,共同把小區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領導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三、實行獎懲制度,一年內不出現丟失現象和其它事故,每人獎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