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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的獎勵方式和表彰制度(優質17篇)篇一
本公司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公司盈利與發展用心帶給貢獻的目的,實施以貢獻論酬精神的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為爭取高薪的風氣與避免優秀人員遭嫉妒起見,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一條個人薪資信息是公司與個人勞動契約之機密性訊息,任何人不的打聽、議論他人薪資,亦不得將個人薪資所得告訴他人。
第二條公司有關薪資保密之相關規定:
1不盜取、拷貝、閱覽公司有關薪資之資料、文件。
2不將個人之薪資收入狀況告知他人。
3不將個人年終獎及業績服務獎發放狀況告知他人。
4不向他人咨詢個人所發薪資及獎金之計算方式(可向人事薪資作業人員咨詢)。5不探詢他人之薪資收入狀況。不探詢他人之年終獎及業績服務獎發放狀況。6不參與有關薪資之議論,對薪資泄密者主動檢舉并用心配合調查。
第三條各級主管應領導所屬人員養成不探詢他人薪資的禮貌,不評論他人薪資的風度,以工作表現爭取同情的精神。
第四條各級人員的薪資除公司主辦核薪的人員、發薪的人員與各級直屬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罰則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核準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資,如有泄漏情事,另調他職。
2.探詢他人的薪資者,扣發1/4年終獎金。
3.吐露本身薪資者扣發1/2年終獎金,如因而招惹是非者扣發年終獎金。
4.評論他人薪資者扣發1/2年終獎金,如因而招惹是非,予以停職處分。
第五條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經辦人查明處理,不得自行理論。
第六條本辦法經經理級會議研討并呈奉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公司員工的獎勵方式和表彰制度(優質17篇)篇二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員工行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鼓勵先進,鞭策落后,使員工獎懲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第三條、主管部門:管理部、人力資源部。
第四條、員工獎勵分下列各項:
1、表揚:每次獎勵個人基本薪+績效薪之和的2%,同當月工資一同發放,年度績效加2分。
2、嘉獎:每次獎勵個人基本薪+績效薪之和的4%,同當月工資一同發放,年度績效加4分。
3、小功:每次獎勵個人基本薪+績效薪之和的8%,同當月工資一同發放,年度績效加8分。
4、大功;每次獎勵個人基本薪+績效薪之和的16%,同當月工資一同發放,年度績效加12分。
第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公告表揚。
1、積極維護公司形象,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形象和口碑;
2、工作表現出色,執行安全文明生產表現突出者;
3、關心集體,熱心參與公司集體活動者;
4、拾金不昧(三佰元以上),樂于助人者;
5、有工作或家庭生活事跡,可樹為員工之學習榜樣者;
6、技術考核成績優秀者;
7、戰勝困難、惡劣環境足為楷模者;
8、企業認為其他可以給予表揚者。
第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公告嘉獎。
1、服務盡責,工作努力,能及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的任務者;
2、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以使企業引以為榮者;
3、熱心培訓工作,成績突出者;
4、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績者;
5、及時搶修生產設備令生產不致中斷者;
6、節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7、研究改善生產設備、加工工藝,有特殊功效者;
8、企業認為其他優秀事跡適合給予公告嘉獎者。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公告記小功。
1、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按時完成者;
3、利用廢料回收有較大成果者;
4、檢舉違規或損害企業利益者;
5、遇非常事故臨機應變處置得當,減少企業損失者;
6、發現職守外故障,予以速報或處置得當避免損失者;
7、遇有災害,勇于負責,處置得當者;
8、企業認為其他優秀事跡適合給予公告記小功者。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公告記大功。
1、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驗證確有成效者;
2、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成績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失者;
4、在惡劣環境下,冒著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對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制止者;
6、維護正義,并被社會認同的見義勇為行為者;
7、維護公司財產、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8、企業認為其他優秀事跡適合給予公告記大功者。
公司決定從2015年4月2日商務部門,直屬領導(總經理),為了更好地管理電子商務部門及激勵操作電子商務人員,正式電子特制訂以下規章制度:
管理制度
一、考慮到外貿工作的特殊性(有時晚上要與國外客人溝通),故早上上班時間可以適當延遲,但最遲不得超過上午9:30分,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總經理申請;同時考慮到時差問題,外貿人員應自覺在晚飯后再處理一些國外客人的詢盤事宜,但公司不提倡外貿人員超過10點以后持續工作。
二、請假必須提前半天向總經理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請假條說明事由,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離崗;特殊情況應電話請假,事后需補寫請假條一份,不請假或總經理不準假而擅自不到崗的視為缺勤,一律作曠工處理,扣除當天工資,連續3天或當月累計無故曠工5天的員工自動離職處理。病假應向公司提交醫院開的病假條,無病假條按事假扣除當天工資,有病假條按病假扣除當天50%工資。
三、為了確保公司對外通訊聯系的暢通及以免公司電話費用的浪費,公司員工上班時應盡是避免撥、接私人電話,嚴禁打電話聊天;公司員工應避免、減少使用各類無關緊要的查詢、聲訊電話;嚴禁私自拆、裝公司內的各類通訊設備。
四、上班時不翻閱與工作無關的書刊、雜志、報紙、網頁,不準上網聊天、玩游戲、看電影,不準會客。對工作態度惡劣,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或消極怠工的員工,公司將予以辭退,且必須在24小時之內移交完所有公司物品。
五、外貿人員離職必須提前半個月向總經理提出,在總經理同意后提交離職申請單,若員工與公司簽定合同的,則有關離、退職依照合同或有關法律規定進行。
六、原則上公司按排每周日休息,若有特殊情況處理,外貿人員也應該放棄休息。
七、每周六下午3點開周會任何人不能請假,所有外貿人員統一向總經理匯報一周以來電子商務部門的`詢盤情況及客戶跟進情況并且同時提交工作周報表,以便給予指導及相應的支持。
業務提成制度
一、除來自公司參加展會,促銷活動和其他戶外廣告行為,公司領導開發的客源及其他業務員非關聯中介所獲得的客戶下單外,業務員在電子商務平臺上接來的訂單或通過其他渠道自費開發的訂單一律按實際銷售回款進行提成。
二、報價,統一由總經理制訂報價單,若有新款沒有報價單時,應先報總經理核定價格之后再報,若確實有特殊事情,則外貿人員應在報完價后匯報總經理。
三、提成比例
a:外貿人員在試用期期間(三個月),不享有提成,不過可以根據出單額的大小給予獎金獎勵,具體獎勵制度由公司總經理制定。
b:外貿人員如在試用期間有業績公司可以提前轉正,同時給予加薪獎勵。
c:轉正后提成獎勵如下。
d:提成為純利潤10% 。
四、公司集體戰略性開發的重要客戶、公司參加展會,促銷活動和其他戶外廣告行為、公司領導開發的客源及其他其他業務員非關聯中介所獲得的客戶下單,交由業務員跟單時,業務員享有比例提成,提成比例為純利潤的5%。
五、訂單/合同在執行中,非業務員因素造成的損失,業務員不承擔任何比例賠償責任,因業務員操作失誤和工作不到位造成的損失,依失誤大小和關聯程度進行賠償,原則上不高于業務員年度提成累計總額的80%。
六、如果客戶要求寄樣品,原則上必須讓客戶預先匯進樣品費和快遞費,若有特殊情況,可以在向董事長申請后不要客戶付樣品費,但快遞費還是要由客戶出。
七、工資發放條例:公司對新業務員前三個月試用期,每月發2000元工資,從第三個月起工資2500元保底基數。每個外貿人員的考核基數是100萬人民幣/季,三個月內銷售額不能達到100萬人民幣的,公司考慮將其換崗位。工資發放時間由公司統一發放,公司不得無故拖延時間。
八、貨款回收條例:資金流轉是公司的命脈,貨款回收關系公司職工的切身利益和企業的正常運轉,外貿人員應該負起對所做訂單的銷售回款的催收責任,國際業務訂單的付款方式必須嚴格按照30%的預付款,余款在拿到提單傳真給客戶后付清。需特殊處理的客戶,必須由總經理批準。
注:以上制度公司總經辦享有最終解釋權。
公司員工的獎勵方式和表彰制度(優質17篇)篇三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獎勵辦法。
第五條本公司設立如下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揚;。
3.晉升提級;。
第六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為公司采納;。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5.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
6.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有以上表現,公司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
3.董事局或總經理批準。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審核,董事局批準;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警告;。
2.記過;。
3.降級;。
4.辭退;。
第十二條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11.破壞環境衛生。
第十三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在禁煙區吸煙者;。
7.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
8.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降級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4.泄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
5.違反公司規定帶進出物品;。
6.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9.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10.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3.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
5.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6.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7.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執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7.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
19.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公司秩序;。
20.在廠區范圍內賭博;。
21.在廠內有傷風化行為;。
22.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產秩序;。
23.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
24.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因行為不當,公司無法再對其信任;。
26.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十八條企業領導發現本企業員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告;員工也可向上述部門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九條監察部監察委員會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經總經理或董事局批準后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二十條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分人進行申辯。第二十一條調查、審批員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2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二十二條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后七日內,陳訴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二十三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事課制定,經呈總經理、董事長核準后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公司員工的獎勵方式和表彰制度(優質17篇)篇四
一、 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 獎勵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 獎勵方式: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 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 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頒發榮譽證書)
(2) 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 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 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員工處罰制度
一、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 通報批評;
(2) 一次性罰金;
(3) 減薪;
(4) 留用察看;
(5) 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1、 重量級處罰:
1、 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自理。
2. 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減薪100元。
3. 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4. 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5. 泄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 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 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8. 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 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10、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二、一般性處罰:
1、 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2. 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50元—300元。
3. 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留用察看或辭退。
4. 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5. 在公司內喧嘩、擾亂秩序、吵架、不服糾正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6. 連續3次不參加公司重要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
7. 連續曠工2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
8. 對各級領導態度傲慢,言語粗暴;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三、輕微處罰:
1. 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30元—100元。
2. 教育培訓無故缺席;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4. 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50元。
5. 浪費公司財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30元—300元。
6. 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離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
7. 服裝儀容經常不整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30元—200元。
8. 多次發生遲到早退現象,不按規定請假、銷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9. 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簽到。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50元。
第一條 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 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 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 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 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 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 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 通報批評;
2、 經濟處罰;
3、 降級;
4、 辭退。
第七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 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 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 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 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 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 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 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 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 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 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 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5、 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第九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降級、辭退或開除處分,對處以辭退、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并按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酌情賠償公司損失:
1. 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2. 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要求情節嚴重;
3. 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5. 拒不執行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他人工作的;
6. 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 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8. 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9. 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 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1. 曠工或從事其它兼職的;
13. 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的;
14. 因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的;
15. 因行為不當,失信于公司的;
16. 其它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的;
第十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二條 公司領導職工發現員工犯有各項《制度》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員工也可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三條 辦公室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總經理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四條 給予員工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罰人進行申辯。
第十五條 調查、審批員工處罰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罰不得超過30天,其他處罰不得超過15天。
第十六條 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形成后3日內陳述理由申辯,并以申辯后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十七條 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核準后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公司員工的獎勵方式和表彰制度(優質17篇)篇五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員工遵紀守法的主動性、自覺性,規范員工行為,提高員工素質,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獎?勵
第三條?獎勵范圍。
對有以下表現者之一的員工均給予獎勵: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在技術、產品、專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顯著成績的;
3.?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4.?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5.?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
6.?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7.?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8.?全年出滿勤的;
9.?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10.?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第四條?獎勵種類。
公司可以設立如下獎勵項目。
1.?精神獎勵
(1)?記大功;
(2)?記小功;
(3)?嘉獎(獎狀、獎品);
(4)?授予榮譽稱號。
2.?物質獎勵
(1)?一次性獎金;
(2)?加薪;
(3)?晉級;
(4)?其他(旅游、培訓機會、住房)。
第五條?獎勵規則。
1.?記大功對象。
(1)?對公司或國家有重大貢獻者;
(2)?對公司業務有重大發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對危害公司和國家事件事先舉報或阻止,避免重大損失者;
(4)?對天災、人禍、犯罪等現象,不顧安危,見義勇為者;
(5)?開拓公司業務,經營業績(利潤、營業額)驕人者;
(6)?獲得社會重大榮譽者。
2.?記小功對象。
(1)?對公司或國家有較大貢獻者;
(2)?對公司業務有較大發明、革新,成效優秀者;
(3)?對危害公司和國家的事件,及時制止,避免較大損失者;
(4)?見義勇為,獲得好評、稱贊者;
(5)?開拓公司業務,經營業績優良者;
(6)?拾金不昧且價值較高者;
(7)?本職崗位工作表現優異者。
3.?嘉獎對象。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公司之敬業楷模;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條?獎勵標準。
第七條?其他獎勵規定。?
1.?凡獲社會各類獎勵或榮譽稱號,其待遇按頒獎機關規定執行;
2.?依照獎勵標準,員工1年內獎勵分累計滿10分,可晉升一級工資;
3.?公司對有突出貢獻者,可授予?稱號;
5.?公司可通過獎勵汽車、住房、出國培訓、出國旅游等實物形式嘉獎勉勵先進員工。
第八條?獎勵程序。
1.?員工有符合獎勵條件的,由其所在部門及時提出申請,報人事部;
2.?人事部審核決定,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3.?討論決議經總經理簽字后生效;
4.?凡獲得獎勵的員工均由公司發給獎狀或證書,并張榜公布;
5.?獎勵事宜記入員工檔案;
6.?員工獎金在頒布時發放,獎勵提成在其業績完成后1個月內兌現。
第三章?處?罰
第九條?處罰種類。公司可設立如下處罰項目:
1.?精神處罰。
(1)?口頭警告;
(2)?書面警告;
(3)?記小過;
(4)?記大過。
2.?物質處罰。
(1)?一次性罰金;
(2)?降級、撤職(減薪);
(3)?留用察看;
(4)?辭退。
第十條?過失分類。
(一)?甲類過失。
1.?記大過后仍再犯;
2.?因觸犯法律被勞教、管制、罰金、判刑;
3.?盜竊財物,挪用公-款;
4.?觸犯公司規章制度、嚴重侵犯公司權益;
5.?連續曠工達5天或1個月內累計達10天;
6.?煽動他人不服從規定或怠工;
7.?多次欺詐、謾罵、威脅主管;
8.?利用職權謀私、受賄,以公司名義招搖撞騙;
9.?有重大泄密行為。
(二)?乙類過失。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5.?泄露公司機密;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9.?因疏忽或督導不力導致重大災害;
10.?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三)?丙類過失。
1.?因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2.?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教唆他人;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
4.?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
5.?在公司內喧嘩、擾亂秩序、吵架、不服糾正者;
6.?連續3次不參加公司重要活動;
7.?連續曠工2天;
8.?對各級領導態度傲慢,言語粗暴;
9.?造謠生事。
(四)?丁類過失。
1.?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
2.?因業務疏忽發生差錯;
3.?教育培訓無故缺席;
4.?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
5.?浪費公司財物;
6.?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離者;
7.?服裝儀容經常不整者;
8.?多次發生遲到早退現象,不按規定請假、銷假;
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打卡或簽到。
第十一條?處罰標準。
視情況進行一次性罰款(一般不超過其工資的20%),或決定減薪降職,乃至辭退。
1.?員工曠工。
(1)?曠工1天,扣除當月效益工資30%;
(2)?曠工2天,扣除當月效益工資60%;
(3)?曠工3~4天,扣除當月效益工資100%;
(4)?曠工超過5天,辭退。
注:?(1)?遲到、早退3次折算曠工計半天;
(2)?遲到、早退6次折算曠工1天,或累計時間超4小時折算曠工1天。
2.?病假。病假超過標準,1天扣除10%效益工資。
3.?事假。
(1)?事假超過標準1天,扣10%效益工資;
(2)?事假超過標準2天,扣30%效益工資;
(3)?事假超過標準3天,扣50%效益工資;
(4)?事假1年累計超過標準30天,可辭退。
第十二條?其他處罰規定。
1.?以功抵過。員工違紀受罰后,若獲得獎勵,本人可提出申請,以獎勵抵處罰;相抵后,該獎勵不現享受待遇,也不再進行累計。
2.?員工因觸犯國家法律而受司-法-部門處理,作無薪停職處理。
3.?依照處罰標準,員工1年內處罰分累計滿10分,可辭退該員工。
4.?對非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的處罰,比照正式員工酌情扣除基本工資。
5.?對連續3個月工作沒進展或連續6個月沒有盈利的部門、下屬企業正職干部予以降職或免職。
6.?違反公司經濟合同管理辦法,擅訂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責任人與參與者賠償。
7.?公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在我方者,追究駕駛員經濟責任,視情況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處罰程序
1.?員工違紀后,由所在部門依據具體違紀事項和本條例提出處理意見。
2.?各類處罰的過程。
(1)?口頭警告,由當事人的`主管簽字后生效,可報人事部備案;
(3)?對革職辭退須聽取工會意見。
3.?申訴。員工可在處罰決定之日起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訴。申訴期維持原處理結論。
4.?處罰事宜記入員工檔案,并予公告。
5.?員工在受處罰之日起的一定時間內表現良好,可撤銷處罰。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條例經董事會批準生效,總經理組織實施。
第一條 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 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 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 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 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 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 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 通報批評;
2、 經濟處罰;
3、 降級;
4、 辭退。
第七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 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 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 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 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 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 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 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 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 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 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 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5、 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第九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降級、辭退或開除處分,對處以辭退、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并按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酌情賠償公司損失:
1. 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2. 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要求情節嚴重;
3. 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5. 拒不執行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他人工作的;
6. 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 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8. 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9. 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 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1. 曠工或從事其它兼職的;
13. 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的;
14. 因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的;
15. 因行為不當,失信于公司的;
16. 其它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的;
第十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二條 公司領導職工發現員工犯有各項《制度》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員工也可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三條 辦公室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總經理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四條 給予員工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罰人進行申辯。
第十五條 調查、審批員工處罰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罰不得超過30天,其他處罰不得超過15天。
第十六條 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形成后3日內陳述理由申辯,并以申辯后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十七條 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核準后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公司員工的獎勵方式和表彰制度(優質17篇)篇六
第一條總則: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
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
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
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
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公司員工的獎勵方式和表彰制度(優質17篇)篇七
一、目的:
為實現薪資規范化管理,保守公司經營秘密,維護公司穩定的工作氛圍,持續良好的激勵環境,人資部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本制度適用于薪資泄密行為的舉報、處理等過程。
三、保密規定:
1、嚴禁公司任何員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詢問他人的薪資狀況;。
2、所有個人因薪資問題查詢薪資表的,人力資源部只能帶給其個人的薪酬表,與其無關的薪資狀況一律不得顯示給查詢人員。
四、獎懲措施。
公司所有員工不得隨意透露自己的薪資狀況,一經發現,情節輕微未造成不良影響的,每發現一次處以100元罰款,連續三次者,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五、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x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20__年6月3日。
公司員工的獎勵方式和表彰制度(優質17篇)篇八
為規范公司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的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原則。
一、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三、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四、優化勞動配置的原則。
五、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于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是集團員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并指導子公司實施集團公司下發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檢查評估子公司執行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況;。
(四)、事后審核子公司的《工資發放表》(附件一)和《工資發放匯總表》(附件二);。
(六)、核算并發放集團公司員工工資;。
(七)、受理員工薪酬投訴。
二、子公司辦以室是子公司員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并指導本公司各部門實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發放員工工資;。
(五)、辦理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第五條:工資。
本公司員工工資按考核周期和計發方法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和月薪制工資兩大種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基準工資、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等若干部分。
第六條:基準工資釋義與分類。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工資是指公司為每個職位設置的若干個職等中分設的每個薪級,在某一考核周期內不包括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的工資計發基數標準。
二、基準工資按考核周期和計發方法的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中的基準年薪和月薪制工資中的基準月薪兩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相對固定應發的基礎工資(基礎年薪或基礎月薪)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績效工資(績效年薪、基礎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七條:基準提成工資釋義與構成:
二、基準提成工資分成應發基礎提成工資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提成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八條:津貼。
本制度中的津貼是指特殊崗位的津貼和路救服務補貼等。
第九條:獎金。
公司設置的獎金主要包括年終績效工資、超額利潤提成獎和突出貢獻獎三類。
第十條:福利。
公司設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兩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條:年薪制的釋義。
年薪制是以年度為考核周期,把經營管理者工資收入與經營業績掛鉤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第十二條:年薪制員工范圍。
第十三條:年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
本公司年薪制員工工資構成的內容只包括基準年薪、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和津帖,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其中,基準年薪分為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
第十四條:基礎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基礎年薪是按基準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資,是年薪的預支部分。
第十五條:績效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績效年薪是基準年薪減去基礎年薪后的剩余部分??冃晷降膶嶋H支付金額,要根據年薪制員工個人年度績效得分來計算,具體計發辦法,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
第十六條:基準年薪與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的構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員不同的經營管理責任,按領導職務層級設置不同的比例。
第十七條:基準年薪標準。
基準年薪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本集團年薪制員工所有職位的標準工資體系。
第十八條:年薪制員工試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員工試用期是指公司為聘任在實行年薪制職位上任職的新員工設置的一至三個月的試用期??疾炱谑枪就ㄟ^內部招聘、選聘,為職位晉升(含從基準年薪低檔職位向高檔職位調動)員工設置的一至三個月的考察期,還包括考察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而再設置的一至三個月的延長考察期。
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月薪為其所任職位基準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計發績效年薪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職位晉升員工在考察期間和延長考察期間的薪酬維持晉升前職位標準不變。經考核合格的,從考察期滿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職位的基礎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計發基礎月薪,計提績效年薪和計發超額利潤提成獎。
試用期、考察期的時間可依據聘用條件或任職需求作適當調整,必須在任職前約定。
第十九條:子公司總經理、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內容和合格標準:
一、考核內容。為被考核人所負責公司在試用或考察期間的公司績效。公司績效的考核指標為該公司的《經營責任書》所確定的,并分解在試用、考察期間應實現的目標。
二、合格標準。按集團公司《績效管理制度》和《經營責任書》中約定的考核辦法實施考核,獲得75分(含)以上的為合格,75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二十條:公司副職領導、總助、部門負責人(含副職,以下同)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
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對被考核人的新任職位實施考核,個人績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為合格,9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條:月薪制的釋義。
月薪制是以月度為考核周期,把員工的工資收入與個人月度績效掛鉤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為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兩種。
第二十二條:標準月薪制人員范圍。
子公司實行標準月薪制人員的范圍為:辦公室(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務人員)、財務部、客戶服務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員工,集團公司總部非年薪制員工。
第二十三條:提成月薪制人員范圍。
子公司實行提成月薪制人員的范圍為:銷售部和售后服務部非年薪制員工。
第二十四條:標準月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
本公司標準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加班工資、津貼等,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鶞使べY只是計發基數,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相對固定的部分,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浮動部分,為基準工資的20%)。
第二十五條:提成月薪制員工工資構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基準提成工資、加班工資、津帖等?;鶞使べY和基準提成工資只是計發基數。
基準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為基準工資的20%。
基準提成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提成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80%。
二、提成績效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20%。
第二十六條:月基準工資標準。
月基準工資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員工所有職位薪級的標準工資體系。
第二十七條:績效工資基數釋義。
本制度所稱績效工資基數是提成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與提成績效工資之和。
第二十八條:應發績效工資的計算:
本制度所稱應發績效工資數,是指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實施考核后,依據員工個人月度績效分數所對應的績效工資系數乘以標準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數或提成月薪制人員的.績效工資基數所得的工資數。
第二十九條:月薪制員工在試用期的月薪。
公司對通過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崗位上工作的新員工,可以依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設置試用期,試用期的月薪按其擬任職位職等薪級基準工資的80%計發,試用期間不計發績效工資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第三十條:學徒工的薪酬。
學徒工的薪酬按學徒協議規定支付。
第三十一條:實習生的薪酬。
實習生在公司實習期間的薪酬按集團公司與學校簽訂的實習協議規定支付。
第五章獎金。
第三十二條:獎金的種類。
公司設置年度績效獎、超額利潤提成獎、突出貢獻獎和其他獎。
第三十三條:年度績效獎。
一、獎勵范圍:十二月份工資發放名冊中的月薪制(包括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員工。
二、獎金額度:以公司為單位,計提獎金總額,計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為:公司獎勵范圍內員工十二月份的的基準月薪乘以獎勵范圍內員工在集團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數除以12乘以倍數1.5、依總裁辦公會議提議,經董事長批準可以調整倍數。
公司年度績效獎應發總額為: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乘以公司績效(kpi)考核得分對應的年度績效獎系數。
公司員工的獎勵方式和表彰制度(優質17篇)篇九
7)?分店獎懲權限為2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組長(見習組長)?
注:?
4)?管理人員不得以累計獎懲的形式,規避權限行使。?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經濟效益特別突出者;?
2)?分店經濟效益長期保持穩定并有一定增長幅度者;?
3)?戰勝嚴重或特殊困難,使分店保持較好經濟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廣價值,經濟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營銷策劃方案對公司系統內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顯的實際效果并被采納者;?
6)?針對公司的管理、營運、發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
7)?積極致力于新產品的開發,其創造、發明對公司的發展具有重大影響者;?
8)?所領導的分店受到當地政府或職能部門授予榮譽稱號者;?
9)?其它具體情況;?
(二)?各分店員工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20分獎勵:?
1)?行政檢查多次受到表揚者;?
2)?顧客給予口頭、書面、電話表揚;?
3)?在店長帶領下分店全員月績效考核合格率達到98%以上;?
5)?愛店如家、積極工作、熱情服務,為本店贏得榮譽者;?
6)?妥善幫助客人處理困難,受到客人高度贊揚者;?
7)?努力拓展業務,對本店經營有特殊貢獻者;?
8)?控制開支、節約有顯著成績者;?
10)?在特殊情況下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11)?拾到客人遺失的貴重物品或現金上交或歸還失主者;?
(三)?其它獎勵:?
2)?年度匯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8次,年度績效考核加5分;?
3)?年度匯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10次,無須考評可直接晉級。?
一、 績效考核規定:
1) 主管級以上(含主管級、不含分店店長)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和考評表并用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2) 主管級以下(不含主管級)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3) 累計12月績效考核為一個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為一個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內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將處罰單按崗位分類匯總,上報行政人事部進行統計。
4) 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對各部門和各分店考核成績匯總后報財務部。
5) 領班級以上(含領班級)績效考核分數為百分制,扣分執行,月底匯總;績效獎金具體發放金額是根據月績效考核成績剩余分數匯總,達到相對應檔位分數,領取相應的績效獎金;未達標月績效獎金取消;若月績效考核分數出現負數,負分部分將按照5元1分的標準在固定工資中扣罰。
6) 基層員工績效考核以績效獎金一檔位基礎分數,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數為績效獎金;若月底績效分數出現負分,負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標準進行扣罰。
7) 分店店長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團隊建設與管理合格率、營業指標完成率幾方面。
8) 主管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9) 領班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10) 基層員工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二、 獎罰程序與權限:
1、 公司部門、分店獎罰流程:直屬上級下獎罰單—受獎罰人簽字確認—執行—周匯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備檔。
2、 行政檢查獎罰流程:檢查部門對店長下獎罰總單—店長對獎罰總單簽字確認—店長根據總單下獎罰單—執行—周匯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備檔。
3、 獎罰權限:
1) 公司、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2) 公司、分店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4) 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5) 分店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6) 分店獎懲權限為3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廚師長(見習廚師長)、前廳經理(見習前廳經理)
7) 分店獎懲權限為2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組長(見習組長)
注:
2) 如公司各部門經理空崗,由總經理指定該部門下一級管理人員暫為執行此權限;見習崗位的各級管理人員,直接可以行使此權限。
3) 同級別管理人員之間行使獎懲權限,必須由直屬上級管理人員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經理除外。
4) 管理人員不得以累計獎懲的形式,規避權限行使。
三、 獎勵制度細則:
1) 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經濟效益特別突出者;
2) 分店經濟效益長期保持穩定并有一定增長幅度者;
3) 戰勝嚴重或特殊困難,使分店保持較好經濟效益者。
4) 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廣價值,經濟效益良好者;
5) 提出的營銷策劃方案對公司系統內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顯的實際效果并被采納者;
6) 針對公司的管理、營運、發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
7) 積極致力于新產品的開發,其創造、發明對公司的發展具有重大影響者;
8) 所領導的分店受到當地政府或職能部門授予榮譽稱號者;
9) 其它具體情況;
(二) 各分店員工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20分獎勵:
1) 行政檢查多次受到表揚者;
2) 顧客給予口頭、書面、電話表揚;
3) 在店長帶領下分店全員月績效考核合格率達到98%以上;
5) 愛店如家、積極工作、熱情服務,為本店贏得榮譽者;
6) 妥善幫助客人處理困難,受到客人高度贊揚者;
7) 努力拓展業務,對本店經營有特殊貢獻者;
8) 控制開支、節約有顯著成績者;
10) 在特殊情況下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11) 拾到客人遺失的貴重物品或現金上交或歸還失主者;
(三) 其它獎勵:
1) 月績效考核員匯總員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內,節省部分按照店長3分/人,前廳經理、廚師長按照2分/人獎勵。
2) 年度匯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8次,年度績效考核加5分;
3) 年度匯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10次,無須考評可直接晉級。
4)
四、 處罰制度細則:
(一) 1、其它處罰:
1) 公司下店行政檢查發現問題按照兩倍扣績效考核分數。
2) 月績效考核員匯總員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長3分/人,前廳經理、廚師長按照2分/人處罰。
3) 月匯總分店全體員工約績效考核不合格率達30%,店長當月崗位工資按照85%領取。
4) 月考勤匯總,有一次曠工記錄當月績效考核獎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請病、事假超過三天(不含三天),當月績效獎金按照50%領??;未按照制度請病、事假超過七天(含七天)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國家法定假日補休或制度規定的假日除外)
5) 年匯總出勤率:有曠工記錄;年累計病、事假超過20天,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6) 顧客表揚獎勵,須經前廳經理或店長證實真實性,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后方可給予獎勵;如出現虛假顧客表揚獎勵,該職員當月崗位工資按照80%領取,取消當月所有浮動工資和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7) 本年度工作出現嚴重失職事件,給企業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經濟損失和名譽影響;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8) 連續兩個月績效考核不合格,該員工第三個月崗位工資按照80%領取。
9) 年度匯總績效考核不合格率達6次,給予降級處理。
10) 年度分店店長出現本店員工或其它部門員工的重大投訴;年度晉級考核延長一個周期。
11) 年度匯總月績效考核全員不合格率達到6次,取消店長近期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12) 年度出現顧客到社會行政部門投訴服務質量或產品質量,給企業造成名譽影響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經濟損失,取消店長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二) 員工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1—20分/次處罰:
1) 上班無故遲到、早退2分/次;
2) 事假2分/天;
3) 曠工20分/天;
4) 病、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請,即開始休假10分/天;
5) 管理人員未按照制度,給員工批假10分/人;
6) 管理人員在月考勤相關證明不完整的情況下,批準給予發放工資10分/人;
7) 財務人員在月考勤相關證明不完整的情況下,給予發放工資10分/人;
8) 上班期間儀容儀表不整;
9) 當值區衛生不合格;
10) 當值區擺臺標準不合格;
11) 當值區備品未按要求準備;
12) 未按照標準化工作流程操作;
13) 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者;
14) 工作時間吃東西;
15) 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圍堆聊天、嬉戲打鬧、串崗者;
16) 交接-班未詳細交接事宜就離開;
17) 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動作。
18) 越權擅自運用設施設備者;
19) 隨地吐痰,隨手亂扔煙頭,果皮,紙屑等雜務;
20) 上班時間看書報雜志,收聽(看)廣播、錄像、電視者,
21) 前廳、后廚基層員工在工作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或手機;
22) 下班后無故在餐廳逗留者;
23) 將閑雜人員帶入工作場所者;
(三)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5—30分處罰:
1) 第二次違反第一條過錯;
2) 私自換班、換休者、脫崗者;
3) 上班睡覺;
4) 損壞制服;
5) 在公共場所、食品制作場所或禁止吸煙區域吸煙;
6) 上班期間在酒店內喝酒;
7) 擅自使用餐廳客用餐具;
8) 擅自張貼、涂改通告、文件;
9) 因工作失職造成輕微損失或其他輕微事故者;
10) 無正當理由不參加例會、培訓、會議者;
11) 在同事中拉幫結派、惡語傷人者;
12) 因帶情緒工作,造成顧客就餐投訴者;
13) 代客人在本店外購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經濟損失者;
14) 對所屬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丟失者;
15) 發現營私舞弊行為而又不及時上報者;
16) 未按規定時間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 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吵;
18) 在店內聚眾賭博或觀看賭博。
19) 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 未經店長允許私拿店內公物使用者;
21) 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未造成事故;
22) 未定期進行盤點,對財務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節較輕者;
23) 丟失出入庫單據或其它原始憑證,情節較輕者;
24) 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
25) 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性質類似者;
1) 未經領導允許在店內擅自向客人販賣、索取、舉行募捐活動或要求客人代辦私事;
2) 上班前飲酒,當班飲酒或管理人員無應酬當班飲酒;
3) 未經總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批,私調員工工資;
4) 將店內物品、工具、材料、設備、器材等私藏;
5) 未經批準私自將客人遺忘的物品或同事遺忘的物品收藏;
6) 打架斗毆之雙方當事人或與顧客發生斗毆之當事人;
7) 向顧客索要小費或其他報酬;
8) 盤點時未及時清理、檢查快過期食品,造成財產損失者;
9) 接受供貨商的宴請娛樂者;
10) 店長違反工作制度或對下屬督導不嚴,造成較嚴重影響者;
11) 未嚴格執行檢查制度造成安全隱患者;
12) 營業時間內無正當理由拒客者;
13) 擅自移動或動用消防器材、設備、設施或改做它用;
14) 管理人員對員工投拆打擊、報復;
15) 遺失本店重要物品導致中度損失;
16) 擅自越權打折、簽字;
17) 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造成較輕事故;
18) 保安人員擅離職守、造成損失;
19) 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相類似者;
(五)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50分以上處罰:
1) 對客人及同事粗言穢語、出言不遜或恐嚇、威脅同事;
2) 拒不執行公司對其最終處罰決定;
3) 不服從或拒絕執行上級工作安排;
4) 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甚至包庇隱瞞;
5) 蓄意損耗、破壞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 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造成較重事故;
7) 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性質類似者。
公司員工的獎勵方式和表彰制度(優質17篇)篇十
第1條為嚴明紀律,獎勵進步,處分落伍,調發動工積極性,馨雅麗內衣?,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物制定本制度。
第2條對員工的賞罰履行以精力激勵跟思維教導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準則。
第3條本制度適于公司全部員工。
第4條董事會監察委員會和公司監察部負責監視本制度的貫徹實行。
第5條本制度實用于未注明條款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節獎勵
第6條本公司設破好下嘉獎方式:
1.大會表彰;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7條對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該給予獎勵:
1.遵紀遵法,履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惟提高,文化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明奉公,全年無呈現事故;
3.完成打算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4.踴躍向公司提出公道化倡議,為公司采用;
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6.保護公司好處,為公司爭得聲譽,避免或搶救事變與經濟喪失有功;
7.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業績突出;
8.節儉資金,節省用度,事凸起;
9.引導有方,率領員工良好實現各項義務;
10.保持自學,一直進步業務程度,任職期內獲得中專以上文憑或取得其余專業證書;
11.其他對公司作出奉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變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員工有上述表示合乎《晉升軌制》劃定的,美康粉黛官網?,給予提升提級。
第8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舉、自己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聽事部審核;
3.董事會或總經理同意。其中,長生鳥珍珠粉?,屬董事會聘任的員工,c市總人口300萬?,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審核,董事會批準;屬總經理聘請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一條??總則
(一)有章可依,違章必糾,有獎有罰,獎罰分明,獎罰有度。
(二)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三)本制度適于公司全體員工。
(四)本制度適用于未注明條款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獎勵范圍及標準
2、為公司增收節支,產生巨大經濟效益者,獎勵200到5000元;
3、在任職期內取得比原學歷高的文憑和其他證書者,獎勵100到200元;
(二)有下列事跡之一者,給予記功或大功獎勵:
1、對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提出改進建議,經采納實施,卓有成效者,獎勵200—500元;?2、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或節省物料卓有成效,?500-2000元,獎勵100元,2000-10000元,獎勵300元,10000元以上,獎勵500元??。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處置得當,經考核認定者,獎勵100?—?500元;
4、有其它重大功績,經考核認定者,獎勵200--?500元。
5、全年全勤者獎勵800元。每月全勤獎50元。
7、連續三個月工作表現突出者,獲得公司頒發獎金500元,獎金隨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9每月評選優秀員工,每名優秀員工獎勵100元,獎勵金額及人數視具體情況調整。
(三)合理化建議獎:
1、員工對公司發展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的,將視貢獻大小給予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獎勵。但對誣告陷害和打擊報復的人員,將解除合同勸其退場。
第三條?處罰范圍及標準
(一)按時參加各種會議、教育及培訓,不能參加者要向主持人請假,否則,遲到按每分鐘5元處罰,未參加者按100元/次進行處罰。
(二)各部門擬寫的對內對外文件、報表等要嚴格的執行校對、審核制度。若出現一處錯誤或錯字,處以10元罰款。
(三)辦公區內嚴禁亂丟垃圾、煙頭等。?下班離開公司請關閉計算機,顯示器,空調風扇等電器,如發現某位員工下班回家后不關閉自己的計算機或者顯示器者,罰款10元,經理及以上級別人員罰款20元,臨時外出另算。
(四)上班時間,不準長時間占用電話接打私事電話。否則處罰10元。
(五)開會、學習時遵守會紀,所有通訊工具設為振動或關機模式。否則,每次處罰10元。
(六)工作懈怠,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每次處罰50元。
(七)上班期間嚴禁賭博、酗酒、吵罵。出現者每人每次處罰100元。
(八)員工之間有矛盾,必須通過正確途徑反映、處理,嚴禁打架、斗毆,若是發生打架、斗毆現象,情節較輕的將給予責任者罰款500元及開除處分,情節較重的將責任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九)?違反檔案管理規定,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其整改;情節嚴重的,對責任人給予記過處分,處罰100元;情節十分惡劣的,處罰200元,并解除合同。
(十)?違反公司保密制度,給公司造成不利影響的,一經查實,給予警告處分,并罰款500元;給公司既造成不利影響,又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記過處分,并罰款500元;嚴重影響公司形象,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將按國家有關法規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一)私自把本公司客戶介紹給外單位、向客戶索取回扣或中介費者,根據公司損失輕重給予相應罰款或警告處分。
(十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200元。
1、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2、不執行本單位規定的財務報銷標準的。
(十三)?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情節特別嚴重,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2、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的;
3、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4、偽造、編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5、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6、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公司款項的;
7、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8、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解聘。
(十四)物資保管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物資保管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當月月薪200元。
1、收發物資手續不全、管理混亂、帳、卡、物不符的;
2、未經批準擅自發放、外借庫存物資的;
3、庫房內物資存放不規范、排列不整齊、零亂不堪的;
4、防火、防盜措施不健全,所存隱患不能及時排除的;
5、所管庫內物資因管理人員管理不當而出現霉爛、變質、銹蝕、損壞,造成一定損失的;
6、清倉查庫時,發現帳物不符,不能及時糾正,又不及時報告,造成公司資產損失的;
7、假公濟私,私自挪用公司物資,為個人或他人謀取私利或辦私事的。
(十五)??財務部如發現考勤內容不真實,出勤天數有虛假,要給予糾正。由于考勤虛假導致公司多支出的工資、補助金額,要對考勤員、審核人及負責人給予同等金額的處罰。
(十六)凡未按照公司正規流程(晉升、辭職、報銷等)辦事者罰款200起,部門經理400元起。
(十七)如遇特殊情況,罰款條例沒有規定的,可比照相關條例執行。
第五條??員工記功的獎勵與記過的處罰方法:
1.同年中三次記功,崗位工資自動升一級;
2.同年中三次記過,崗位工資自動降一級;
第六條??其它
(一)對員工進行處分,應書面通知本人,并記入檔案。??
(二)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公司員工的獎勵方式和表彰制度(優質17篇)篇十一
1.1目的:為了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為了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1.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1.3原則: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1.4權責規定:部門主管經理為獎懲事由核實與操作的負責部門;行政人事為獎懲的終審部門,并為獎懲申訴的接口部門;董事為獎懲申訴的最終評判機構。
二、獎懲的原則。
2.1獎懲的原則包括獎懲有據原則,獎懲及時原則,獎懲公開的原則和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等原則。
2.1.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2.2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
2.3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
2.4為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而填寫的表單為《過失單》。處罰和懲戒通知單必須知達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對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2.5對員工獎懲采取拖延、推諉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實后提出處罰建議,并與當事人溝通后雙方簽字確認,下達《(責任)過失單》;若當事人對處罰有所疑異,則由總辦作為終審部門,重新對處罰事項進行核實并提出終結意見。
三、獎勵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3.1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3.2獎勵的方式分為行政獎勵、經濟獎勵。
3.3行政獎勵包括通報表揚。
3.4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
3.5公司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他物質獎勵,由行政人事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
3.6以上二種獎勵可分別實行,也可合并執行。
3.6.1評優年會中進行現場頒發獎金500元及獎狀;。
四、懲戒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4.1懲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務;懲前毖后,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4.2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4.2.2考查員工(崗位描述)(崗位說明書等)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凡對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工作造成損失的情節視為責任過失,填寫《(責任)過失單》。
4.3懲戒的方式有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兩種。
4.4行政處分分為輕度違規發警告信、嚴重違紀(辭退)。4.5經濟處罰即為罰款。
4.6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4嚴重違紀行為,予以開除,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通報全公司,并視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具體獎懲內容。
(一)工作態度和思想素質類。
(二)任職能力和工作業績類。
5.18獎懲結果的其它應用:
5.20獎懲過程的其它注意事項:
5.20.1凡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獎勵,由其直接上級提出;凡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由見證人提出,均需填寫《獎勵單》。獎勵的核實由人事部負責,獎勵實施的辦理見《員工獎懲流程》。
5.20.2員工造成公司財物損壞和丟失的,由主管/經理責任人進行調查認定,根據具體的情況,酌情處理。
5.20.3員工被處罰時,根據其直接上級領導責任大小,給予直接上級連帶責任處罰。
六、獎勵的投訴和懲罰的申訴。
6.2行政人事部需對投訴員工進行保密,若提供信息查實準確,可根據提供信息重要程度給予相應的精神或物質獎勵;若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按本制度的相關規定作誹謗處理。
6.3人事部在發布懲罰通告前應與當事人確認,以簽字認可為準;若當事人對懲罰有異議,可提出申訴,由行政人事副經理派專人重新核實,重新確認懲罰事項;若當事人對重議后的懲罰仍有異議,可由人事部向董事提出申訴,以董事的最后判決為準。
6.4人事部將獎懲的相關文件歸檔,作為員工年終考核的證據之一。
公司員工的獎勵方式和表彰制度(優質17篇)篇十二
3、千里馬獎:新員工在入職二個月內,業績第一名且合同金額能達到10萬以上者,可以獲得“千里馬獎”,現金1000元。
4、晉升獎:公司根據市場的調控需要,新入職的業務員在2-3個月的時間內,業績名列前茅,考核優秀者可以破格提拔為業務主管;新入職的主管在2-3個月的時間內,業績名列前茅,考核優秀者可以破格提拔為業務經理。
2、團隊成員集體合影,張貼在冠軍榜風采欄里。
3、年度業績前3名者,且完成了年度任務,分別給予不低于5000元、3000元、2000元以上的獎勵。
1、在規定的期限內,超額完成指標的團隊或個人,給予重獎(根據現實情況而定);
2、銷售額創下歷年度當月紀錄的個人給予重獎(不低于現金1000元)。
3、業績突出,考核結果優秀的人員,作為儲備人員優先給予晉升。
服務滿二年的銷售人員(合同內)每年提取總業績的0.5%存入其長期賬戶,至其離職時一次性支付,根據其服務年限,可支付的賬戶總額的比例如下。
銷售人員任職二個月后可以引進銷售人員,經公司考核后一經聘用,老員工可獲取以下增員獎金。
1.被引進的銷售人員進入公司后能達到轉正條件,并轉正后,老員工可獲取增員獎300元(分三個月付清,100元/月)。
2.老員工可獲取所引進人員第一年業績總和的0.5%作為伯樂獎。
1、合同銷售人員轉正后可享受100元為底數的基本商業保險。
2、入職后根據職務不同,享受每月不低于200元的交通補助,不低于100元的電話補助。
4、經理級別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規定的自備汽車用車補助。
5、入職后可享受公司安排資助的團隊活動。
6、銷售人員季度業績超過當季度任務20%,享受旅游表彰:即國內旅行一次,旅行補助2000元。
7、銷售人員年度業績超過當年總任務的20%,享受旅游表彰:即國外旅行一次,旅行補助5000元。
8、表現優秀的員工,可享受總經理特別關愛金。(比如:員工結婚、直系親屬去世,以及總經理認可的其它情況)。
公司員工的獎勵方式和表彰制度(優質17篇)篇十三
為了配合前廳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員工的工作行為,激勵員工工作積極性,特此制定。
客人走到離前臺1.5米遠不站立,不主動與客人打招呼???元。
客人離開前臺時,不致送別語,置之不理的???元。
在酒店內見到每一位客人、領導或同事不微笑問候???元。
提供服務時,沒有運用禮貌用語如“您好,請,謝謝,對不起”。扣2元。
在對客服務時,語氣生硬頂撞客人的。扣5元。
不按規定著整齊的工裝、工鞋???元。
當崗時不佩戴工牌???元。
留長指甲或染帶顏色的指甲油???元。
佩戴大而夸張的耳環、戒指(除訂婚、結婚戒指外)、項鏈及異樣手表???元。
食用有異味的食品或身上噴有濃烈的香水味???元。
站立服務時,有靠、依、坐、插兜等現象???元。
每月遲到2次給予口頭警告,累計3次扣10元,超過3次扣除當月全勤獎金。
當班期間如發現前臺物品丟失,按實價賠償,予以考核。
向客人索取小費或其他物品???0元。
盜竊現金,立即辭退,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部門。
正在交接班時,如有客人走到前臺,沒有員工主動接待的,扣在場員工每人5元。
有客人同來一起付費而未讓付費方客人簽字授權者,扣2元。如因此造成跑帳現象,所有費用由經辦人負責。
如有客人換房而前臺員工沒有進行相關操作而導致失誤。扣5元。
因工作失誤導致雙重售房,造成客人投訴情節嚴重者???0元。
銀安系統一定一客一傳,如果因未上傳信息發生問題后果由經辦人負責,并扣50元。
預訂或開房房價低于前臺員工權限,核實后沒有相關人員通知認可的,由經辦人負責所有折扣費用。
客人結帳時結算、少結,由當班人負責。
結帳后沒有及時結房,導致其它收銀點掛入這人消費而無法收回,所有損失由結帳人自己負責。
押金不足時,沒有及時讓客人續交押金而導致跑帳的,同經手人負責。
收取客人押金時,收取假幣由經手人負責。
私自挪用備用金,一經發現,扣50元。
私自開房或安排他人入住,退回人力資源部。
營業日報表出現錯誤的,按財務制度執行。
公司員工的獎勵方式和表彰制度(優質17篇)篇十四
物業公司各部門、屬下各客戶服務中心:
為全力配合及支持君華•硅谷樣板房開放,_年x月x日-3月8日,中山___客服中心環境衛生部全體員工不辭辛勞、加班加點對樣板房進行開荒清潔,利用班前、午休及班后直至深夜的時間對4套精裝樣板房、大堂及銷售路線進行了全面、徹底的清潔開荒。在整個加班過程中員工毫無半分怨言及懈怠,始終保持積極樂觀、任勞任怨的工作態度,最終圓滿完成樣板房開荒清潔工作,使得君華硅谷樣板房如期開放。
上述事件反映出中山___客服中心環境衛生部員工團結協作、一切行動著眼公司利益的良好工作精神及作風,為公司其他員工樹立了良好的學習榜樣。為表彰先進,樹立楷模,經公司研究決定:
給予中山___環境衛生部全體員工通報表揚。
希望全體員工以中山___客服中心環境衛生部為榜樣,愛崗敬業,團結協作,勇于拼搏,為公司奉獻自己的力量。
_x。
__年_月_日。
公司員工的獎勵方式和表彰制度(優質17篇)篇十五
事實證明,公司制定員工獎罰制度,能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這其實也是員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則員工獎罰制度范本,僅供各位參考借鑒。
第一條總則: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
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
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
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
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文檔為doc格式。
公司員工的獎勵方式和表彰制度(優質17篇)篇十六
區委、區政府:
高度關注民生,切實開展扶貧幫困工作,是實施我區“”戰略、建設“平安”和加快推進現代化中心城區建設的必然要求,是黨委、政府應盡的工作職責,也是新形勢下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任務。近年來,區委、區政府在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抓改革抓開放促發展的同時,始終把扶貧幫困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群眾利益無小事“,圍繞與困難群眾生產生活問題密切相關的重要工作和重點問題,制定出臺了一整套包括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就學救助、就業援助等扶貧幫困的政策體系,并開展了一系列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扶貧幫困活動,取得了明顯成效。目前全區已初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基礎,以救災、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臨時救助等制度為輔助,以經常性捐助、慈善救助、結對幫扶等社會幫困手段為補充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全區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切實保障。這些成績的取得,離不開各有關部門、各街道、各社區的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他們為深入開展我區扶貧幫困工作作了大量工作,特別是去年以來,我區進一步加大了扶貧幫困工作力度,推廣了以社會參與為主的“愛心超市”,鋪開了旨在解決老年人養老問題的社會化居家養老服務,全區各有關部門、街道、社區都上下一心,積極配合,認真部署,保證了我區扶貧幫困工作的順利開展,這其中也涌現了許多感人事跡讓人津津樂道。今年市委、市府提出了“”的總體目標要求,區委、區政府也提出了實施“”的幫扶部署,扶貧幫困工作將不斷向全方位、多渠道、深層次發展。扶貧幫困工作是一項需要各級各部門共同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實事工作,為了激勵先進,樹立榜樣,有必要對我區扶貧幫困工作中涌現的先進事跡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因此現建議區委、區政府開展扶貧幫困工作先進評比表彰,具體設想如下:
一、評比范圍。
先進集體:全區各企事業單位、機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和社區。
先進個人:全區各企事業單位、機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和社區中從事扶貧幫困工作的人員;及熱心扶貧幫困工作,為幫扶事業出錢、出力的社會各界人士。
二、評比名額。
先進集體10名,先進個人20名。
三、評比時間。
先進評比一年一次,由區委、區政府進行評比表彰。表彰以物質獎勵和精神鼓勵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評比標準可另行制訂。
以上請示妥否,請批復。
20xx年一月。
公司員工的獎勵方式和表彰制度(優質17篇)篇十七
(7)其他經評議或領導批準的突出事項。
2、具有下列表現之一,給予一次性獎勵現金100元。
(1)為保護顧客生命財產或企業財產免受損失,身體受到輕微傷害;
(2)在職責之外,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制止重大安全事故或差錯事故發生;
(3)拾物不昧(價值兩千元以上但低于一萬元)或拾金不昧(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
(4)熱心服務、受顧客表揚,有具體事實,有表揚信件及留言;
(5)優質服務,受到媒體表彰為公司爭得榮譽;
(6)為維護公司聲譽或利益忍受委屈(被客人侮辱謾罵)有具體事實;
(6)在公司內部的各類技術知識競賽中成績突出;
(7)有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現象的行為;
(8)對商場運營工作提出改進建議并被采納,成效顯著的;
(9)其他經評議或領導批準的突出事項。
3、具有下列表現之一,給予一次性獎勵現金2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積極搶險、身體受到傷害;
(2)拾物不昧(價值超過一萬元)或拾金不昧(兩千元以上);
(3)熱心服務、受顧客表揚,有具體事實,有外單位的表揚信件及留言;
(4)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改進建議,經采納實施卓有成效;
(5)維護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損失;
(6)為維護公司聲譽或利益忍受委屈(被客人毆打)身體受到輕微傷害,有具體事實;
(7)代表公司參加外部競賽活動并爭得榮譽;
(8)其他經評議或領導批準的突出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