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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防疫員責任承諾書(匯總17篇)篇一
麥積區畜牧獸醫局:
養殖場就做好動物防疫工作作如下承諾:
一、全面執行國家對動物疫病控制的各項法律法規,完善動物防疫條件,自覺做好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
二、動物防疫條件符合國家規定,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要符合動物防疫條件要求,對現有的的養殖場(養殖小區)布局和功能區建設不符要求的地方,將進行改造和完善,力爭在 天內完成,達到國家要求。具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專職獸醫技術人員。
三、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要求,規范操作,確保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應免畜禽免疫密度常年保持100%,免疫質量達到或超過國家規定標準。
四、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三個健全”:即健全動物防疫組織,明確責任人,簽訂責任狀,防疫制度責任落實到人;健全引入動物報告、動物疫病報告、病死動物生物安全處理、出售(調運)動物申報檢疫和動物防疫消毒制度;健全動物防疫設施設備,保證正常運轉;加強防疫設施設備日常維護,保證規模養殖場日常防疫管理到位。
五、按要求建立養殖檔案,做到生產記錄、投入品記錄、消毒記錄、免疫記錄、診療記錄、監測記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記錄等內容規范詳實,并將檔案材料保存兩年以上。
六、按要求執行消毒制度。生產區每周消毒一次;定期對飼養工具、圈舍、道路、環境進行消毒;定期向場區門口、生產區、消毒池內投放消毒劑,保持其有效藥物濃度,并保證定期對消毒藥物進行輪換。
七、按《獸藥管理條例》和《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范飼料、獸藥使用,保證不使用瘦肉精等國家明令禁止的藥物和添加物,認真執行休藥期。
八、配合當地縣獸醫主管部門及其相關機構依法定期開展動物疫病監測、免疫抗體水平監測、流行病學調查和藥物殘留檢測等工作,并積極主動接受畜禽血液、組織等樣品采集工作。
九、按要求履行引入動物報批報檢制度,保證出售畜禽時向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申報動物產地檢疫,取得檢疫證明后方可出場。
十、動物交易按要求做到:
(一)保證在固定的交易場地完成。
(二)保證動物經營運輸人員以及運載動物的工具不進入生產區動物圈舍,不與動物直接接觸。
(三)保證凡進入交易場地沒有銷售完的動物不能立即投入原飼養圈舍飼養,應先投入隔離場或隔離圈舍觀察,14天后無異常情況方可入圈。
(四)保證在畜禽出欄后,按規定程序和標準對全場或對空舍的單元、飼養用具等進行全方位的徹底清洗和消毒。
十一、按要求對疫苗進行保存和使用,并做好疫苗領取、使用記錄。保證不轉借或買賣縣級獸醫主管部門統一提供的疫苗和標識。
十二、發現疑似動物疫情時,按要求立即向當地獸醫主管部門報告,積極配合做好疫情處理工作,保證不擅自處理。
十三、保證不出售、不丟棄、不食用病死畜禽。
十四、發生疫情時,自覺接受畜牧獸醫部門的監督管理,保證配合有關部門疫情處置工作。
十五、保證對病死動物在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所的監督指導下,按規定實施生物安全處理。
十六、保證聘用無人畜共患傳染病人員從事飼養、防疫、診療活動。 十七、保證履行國家其他動物防疫有關規定。
若違反以上承諾,造成疫情發生,將接受縣級獸醫主管部門及其相關機構處理,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責任。
動物養殖場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按照《動物防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場(小區)自愿履行動物防疫義務,做出如下承諾:
一、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和畜禽養殖代碼。
二、做到“四個健全”
1. 健全動物防疫組織,明確責任人,簽訂責任狀;
防疫消毒等制度;
2.
3.
1.
2.
3.
4.
1.
2.
3.
五、履行省外引入動物報批報驗制度,按規定引入動物。
六、聘請有資格的人員實施動物疫病的診療,按規定開展診療活動。
七、聘用無人畜共患傳染病人員從事飼養、防疫、診療等活動。
理制度,建立疫病可追溯體系,對所有記錄均保存兩年以上。接受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與動物防疫活動有關的資料;接受當地動物疫病控制中心和畜產品安全檢測機構的監測、檢測。
九、對存在的'缺陷問題自愿接受監督部門公開曝光。
十、履行國家其他防疫有關規定。
十一、如未兌現上述承諾,愿接受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處理處罰。
養殖場(養殖小區)(簽章)
承諾人:
二0一二年 月 日
領 條
頭份,保證按照規定劑量和方法及時進行免疫。
此據
領取人:
2012年 月 日
為了貫徹《動物防疫法》落實國家對動物實行強制免疫制度,有效地控制動物疫病的發生和傳播,現承諾,本養殖場的生豬按照動物防疫操作程序做好免疫工作,其免疫抗體要達到規定的標準,并搞好動物環保,消毒滅源工作,我場不發生重大動物疫情。
承諾人:
年? 月? 日
本人向(管理單位)承諾如下: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甘肅省動物運輸防疫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二、主動接受有關動物防疫部門組織的防疫知識培訓,全面掌握動物防疫、消毒等基本常識。
三、做到具備動物經營運輸的專用車輛、防疫器械和消毒藥品,具備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的隔離差昂所。
四、使用的運載工具、墊料、包裝物、容器等符合動物防疫規定要求,運載工具在裝載前和卸載后及時清洗、消毒,并對糞便、污染物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
五、跨縣引進非種用、乳用動物時,須先在調入3日前向調入3日前向調入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到達調入地24小時內要向調入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接受監督檢查,經隔離觀察15天,檢疫合格后方可混群飼養或上市銷售。
六、跨縣引進乳用、種用動物時,按《動物檢疫管理辦法》、《跨省調運種禽產地檢疫規程》、《跨省調運乳用、種用動物產地檢疫規程》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收購、販運動物時,本人及運載動物的工具不得進入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大戶的動物圈舍,避免與動物直接接觸。
八、收購動物時,應及時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并取得《動物產地檢疫合格證明》后,方可運輸離開。
九、建立動物購銷臺賬,詳細載明所經營運輸每批動物的時間、數量、產地、銷售地點、購買人姓名及住址、購買數量等情況。
十、上市交易動物時,必須報告市場動物衛生監督人員,積極配合動物衛生監督人員查證驗物。
十一、不轉讓、買賣、涂改、偽造檢疫合格證和免疫標示。
十二、對病死動物及其產品按照不準宰殺、不準食用、不準銷售、不準轉運、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的“四不準一處理”原則進行處理。
十三、不販賣國家規定應免未免或無免證明和免疫標示的動物 ,不販賣患有疫病的動物及動物產品,不販運在已劃定為封鎖區域內的動物。
十四、不瞞報、謊報動物疫情,發現動物疫情時,及時向當地動物防疫部門報告。
十五、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時,服從動物防疫部門的技術指導和檢查,做好自身和運輸車輛消毒,積極協助追朔疫源,積極配合控制和撲滅動物疫情。
如有違反,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特此承諾。
承諾人:
日 期:
動物防疫員責任承諾書(匯總17篇)篇二
為切實加強全縣動物防疫工作,全面貫徹落實動物防疫工作目標責任制,推動動物防疫各項工作有效開展,鄉政府決定對各行政村書記、包點干部、防疫員動物防疫工作實行目標責任管理。
一、工作目標。
1、動物強制免疫方面。根據縣政府秋冬動物防疫會議精神,動物口蹄疫和禽流感免疫率將達到100%,動物免疫耳標加掛率將達到100%。
2、動物疫情管理方面。全年無重大疫情的發生,年度內不被國家、省、市、縣通報;若發生疫情時做到及時上報、及時處理、及時控制、及時撲殺、確保不擴散,不蔓延。
二、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縣政府2月25日召開的全縣秋冬季動物防疫工作會議精神,動物防疫工作納入各村委會年度考核內容,對本轄區的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
2、動物防疫屬政府行為,實行雙軌責任制。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對全鄉動物防疫負總責,包發動,包數量;業務部門包技術、包質量。
3、鄉政府對今冬動物防疫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各村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同時明確一名直接責任人配合防疫部門做好本村的動物防疫工作。對不能認真完成上級任務的單位和責任人,將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責任追究。
4、落實上級下達的動物防疫任務,制定本行政村的動物免疫計劃,全面開展計劃免疫和強制免疫工作。
5、動物防疫員負責本防疫區域內的動物防疫工作,嚴格履行動物防疫法,做好動物強制免疫工作,3個100%〈耳標加掛率100%、免疫率100%、免疫臺帳100%〉否則可追究刑事責任。
三、獎懲措施。
1、鄉政府對各行政村動物防疫工作進行一次年度考核評比,考核評比前三名的給予表揚;對考核評比后兩名的上報縣動物防疫工作重點管理單位。
2、鄉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對各村動物防疫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并對防疫員衽技術監督,若防疫員不能完成所包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防疫工作或因技術過失造成影響的,將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動物防疫員責任承諾書(匯總17篇)篇三
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動物防疫工作,有效遏制重大動物疫病的發生和流行,保證全鄉養殖業健康發展,保證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以及市、縣相關法規和政策,劉坪鄉人民政府與各村責任人簽訂20xx年度動物防疫工作目標管理責任狀。
責任內容:
一、建立健全和落實動物防疫工作責任制
認真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和《劉坪鄉動物防疫工作的通知》,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制定劉坪鄉20xx年動物防疫工作責任書,明確責任。各村主要負責人是動物防疫工作的直接責任者,村與組、與養殖戶,要簽訂防疫責任書,層層落實防控責任,明確任務,各負其責。
二、強化措施
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各村及所有動物防疫員要在鄉黨委的領導下,按縣政府的統一安排把轄區內的各項動物防疫工作措施落實實處,認真搞好宣傳工作,對養殖小區,養殖大戶要重點監控,做到應免盡免。
目標任務:
1、常年存欄牲畜易感動物,口蹄疫的免疫密度達100%。
2、新老預警點:規模養殖場、養殖密度區和鄉政府所在地,禽流感免疫達100%,狂犬苗達98%。
3、豬瘟常年免疫達98%。
4、豬牛羊的免疫掛標率達100%。
5、免疫入戶率達100%。
考核與獎罰:
根據鄉人民政府年終簽訂的村干部考核計分辦法,結合動物防疫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對
成績顯著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到位,防疫措施不落實給予按章處罰。
責任期限:
目標管理責任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雙方各執一份。
2、動物防疫責任書
為了充分發揮村級動物防疫員的作用,規范村級動物防疫員的防疫工作和動物防疫秩序,有效的防控重大動物疫病的發生和蔓延,切實加強對村級防疫人員的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責任、強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動物防疫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20xx年中寧縣重大動物疫病免疫計劃》等文件通知和 “政府保密度,部門保質量”的要求,切實做好20xx年全鎮動物防疫工作,加強村級動物防疫員管理,充分發揮村級動物防疫員的優勢,根據本鎮實際,對本鎮動物村級防疫員防疫工作做出如下工作安排和計劃。
一、防疫員職責
1.各村防疫員要嚴格按照農牧局和鄉鎮獸醫站的統一安排,認真做好所在轄區動物的免疫、協助檢疫、診療、監督檢查等各項工作,免疫工作真正做到村不漏隊、隊不漏戶、戶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針,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負責本轄區內畜禽按免疫項目及免疫程序實施免疫,佩帶免疫標識。堅持常年防疫,做到隨補欄,隨防疫;隨斷奶,隨防疫。
3.負責本轄區內疫苗、耳標的保管和畜禽圈舍的消毒滅源工作,監督指導農戶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
4.負責本轄區內動物免疫的登記、造冊和建檔管理工作。
5.負責做好本轄區內養殖園區、養殖密集區、規模養殖場、專業戶、二十頭以上的二元母豬戶、春季育雛戶的動物防疫、檢疫工作,并簽訂動物防疫責任書,將責任落實到人,防疫員為直接責任人。
6.及時掌握本轄區動物疫情動態,發現疫情及時上報,并協助上級進行撲殺、封鎖、隔離、消毒等工作,防止疫情的擴散和蔓延。并負責本轄區畜禽生產、防疫的基礎數據報表工作。
7.加強組織紀律性,嚴格考勤制度,加強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服務功能,做到學習有計劃、有安排、有記錄,管理好各種內業資料。
8.村級動物防疫員應當嚴格按照免疫、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各項防疫技術規程操作,并做好相關工作的記錄記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考核檢查。
9.農牧部門所聘用的村級動物防疫員應加強自身安全管理,嚴禁本站工作人員和動物防疫員在工作期間參與賭博和酗酒,并且因此出現的不良后果,本站概不負責。
10.根據動物防疫工作需要,或在特殊緊急情況下,村級動物防疫員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縣重大動物疫病防制指揮部的統一調度和指揮。
11.對重點工作及專項行動,服從縣農牧局和獸醫站的統一調配。
二、防疫內容及標準
1.強制免疫項目:高致病性禽流感、藍耳病、牲畜口蹄疫、豬瘟、雞新城疫、牛羊梭菌病。動物防疫開展面達到100%,免疫密度達到100%,群體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免疫抗體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2.因病計劃免疫疫病:其它疫病實行因病設防。
3.防疫標準:禽、豬、牛、羊免疫密度達到100%。其它疫病根據本鎮疫病流行及危害的實際情況而計劃免疫。
畜牧獸醫工作站(簽章)
負責人 :
村防疫員:
年 月
3、20xx年動物防疫目標責任書
為做好我鄉動物防疫工作,明確部門工作職責,確保無重大
動物疫情,保障畜牧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確保畜產品衛生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結合我鄉實際制定2015年動物防疫目標責任書:
一、工作目標
1、免疫密度: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免疫密度要達到應免數的100%,群體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雞新城疫免密度達到應免數的95%以上。
2、免疫抗體合格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雞新城疫均達到80%以上。
3、規模飼養場(養殖小區)產地檢疫率達100%,以村單位,散養戶產地檢疫開展面達100%,進入流通環節的活動禽持續證率達100%。
4、做到上市畜禽宰檢疫率達100%,上市動物及動物產品持證率達100%。
5、嚴格實行跨省引種畜申報、備案制度、隔離觀察制度和引起引畜檢疫程序。
6、建立健康全轄區內畜禽養殖場(戶)、養殖小區規模的養殖檔案。
7、技術人員對規模養殖場服務實現掛牌聯系。
二、其他指標
1、防疫指標:確保轄區內無重大動物疫情發生。
2、畜禽死亡率控制標準:大牲畜1%以內,中家畜3%以內,禽8%以內。
玉龍鄉農業服務中心:
目標單位:
村民委員會
責任人:
責任人:
二0一四年三月十六日
4、動物防疫工作責任書
甲方:
乙方:
為認真做好年秋季重大動物集中防疫工作,促進我鎮畜牧業健康快速發展,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動物防疫工作責任書:
一、甲方根據動物防疫工作的需要將本村的動物防疫工作交給乙方操作,防疫工資由甲方承擔(政府財政支付)。
二、甲方負責組織、協調、督促乙方的防疫工作并負責登記監督工作,確保按時按質按
量完成任務。
三、乙方負責甲方所轄范圍內耕牛、生豬、羊、家禽等的防疫注射,防疫密度必須達到100%,并確保在年月日前完成防疫任務。
四、乙方應嚴格按防疫規程進行防疫注射;防疫期間所發生的動物注射反應,乙方負責登記處理,并在第一時間報告鎮農技站。
五、乙方在村組的配合下應做到逐戶登記、防疫、掛標、發證,并將具體數據統計上報。
六、乙方應服從甲方監督、檢查,及時補差,并做到驗收合格。
七、乙方防疫工作結束后,經甲方及上級部門抽查驗收,確認達到100%的情況下,甲方負責向鎮政府申報防疫工資并足額兌現。
八、乙方必須確保防疫密度和防疫質量。如達不到要求或造成不良影響,鎮政府將按照《動物防疫法》相關條款追究乙方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農技站一份。
十、本協議于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不得違約。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二零壹零年拾月
5、20xx年動物防疫責任書
為認真貫徹落實《動物防疫法》,強化重大動物疫病基礎免疫,根據本轄區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及縣政府和獸醫主管部門工作要求,褚集鄉人民政府與村級防疫人員簽訂本責任書。
一、工作目標
按照縣政府和獸醫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建立村級動物防疫員隊伍,落實防疫工作經費,組織隊伍防疫人員、養殖單位和個人,有效開展強制免疫、疫情調查報告等工作,按時完成轄區內強制免疫計劃,確保重大動物疫病應免疫動物的免疫密度達100%,免疫抗體檢測合格率達100%,畜禽標識佩戴率和免疫檔案規范建檔率達100%。
二、村級防疫人員職責
1、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防疫片區各類應防畜禽的免疫任務,實行月月巡防、事事記錄制
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嚴格按照疫苗說明書和防疫技術操作規程,做好疫苗的保管和注射,保證免疫質量,確保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病種的免疫保護率達80%以上。
3、按農業部《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認真填寫畜禽防疫檔案,佩戴畜禽標識。
4、負責轄區內畜禽存欄、出欄、購入、賣出、出生、死亡等情況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5、負責承包區域內疫情動態的監測工作,發現可疑疫情,及時向農業技術服務站報告。
6、用于強制免疫的疫苗必須從鄉農業技術服務站領取,不得從其他渠道購進,更不能倒賣疫苗。
7、對不接受防疫的養殖戶進行說服教育,拒不改正者,及時向鄉人民政府和鄉農業技術服務站匯報。
三、責任追究
1、對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防疫片區各類應防畜禽免疫任務的村級防疫人員,予以批評,并限期完成免疫任務。
2、村級防疫人員在實施動物免疫時,未按規定程序免疫,用苗量不足或注射非有效免疫物質的、未加施統一的畜禽標識或只加施畜禽標識不予免疫注射的、未規范填寫畜禽防疫檔案的,及未按規定實施月月巡防制度、巡防記錄不全或發現問題不及時報告的,根據《動物防疫法》給予當事人1000元以下經濟處罰;未按規定免疫或未予免疫造成疫情發生的,給予村級動物防疫員開除處分。
3、對購買、使用非法生產的畜禽標識的村級防疫人員予以停職檢查,待崗三個月。因此而造成疫情擴散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對轉讓、出售、偽造或變造畜禽標識的村級防疫人員,予以解除聘用。
本責任狀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褚集鄉人民政府
負責人簽名:
動物防疫員簽名: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為了認真做好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工作,確保疫情穩定和生產穩定發展,根據鄉動物防治領導組安排,對鄉防疫員的工作職責及工作任務進行明確,確保完成2012年動物防疫工作,特制訂本目標責任書:
一、防疫員職責
1、要認真學習上級文件精神,熟悉動物防疫技能;
3、動物防疫工作中做到五個100%。(1)、牲畝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應免豬、牛羊及禽免疫密度100%(堅持集中免疫、月月補免);(2)、畜禽標識佩戴率100%;(3)、免疫畜禽免疫證發放率100%;(4)、免疫檔案齊全,建檔率達到100%,填寫規范;(5)、血清抗體合格率100%。
二、鄉政府職責
1、及時傳達上級文件精神,布置工作安排;
2、加強對動防工作的檢查;
3、加強對動防人員的技能培訓及工作考核;
4、及時掌握工作開展情況,統計匯總上報市、區部門。
孤堆回族鄉: 防疫員:
簽字: 簽字:
二〇一二年x月xx日
為進一步完善動物防疫責任制,切實加強動物防疫工作的領導,明確職責,強化管理,確保動物防疫工作扎實、有序、有效進行,促進畜牧業健康發展,保護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確定村動物防疫目標如下:
一、主要責任
1、村實行動物防疫責任制,書記是動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主任是具體責任人。
2、加強對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領導,建立健全指揮機構,成立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和重大動物疫病快速反應小組。
3、認真落實“預防為主”的方針。提出本轄區內動物防疫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制訂和出臺《口蹄疫防治應急預案》、《禽流感防治應急預案》;積極做好計劃免疫和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做到年初工作有計劃、有部署,日常工作有檢查有監督,年關做好全年工作總結。
4、全面推行動物免疫標識制度。強化憑標檢疫工作,推進產地檢疫、運輸檢疫、屠宰檢疫工作的全面開展,真正做到防檢結合,以檢促防。
5、切實做好免疫登記,規范免疫登記工作。每個村要確定專人負責登記,使用全縣統一規范的表格,逐項填寫上報,缺一不可。
6、防疫期間,要帶隊入戶,做好群眾思想工作,保證防疫質量,要做到村不漏組,組不漏戶,戶不漏畜禽。
7、保證動物防疫各項經費及時、足額到位,積極增加對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提高本地動物防疫水平。
二、動物防疫責任制考核指標
1、豬、牛、禽的發病死亡率分別控制在3%、0.5%、10%以下。
2、有效控制和及時撲滅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其他重大動物疫病,不使疫情發生和擴散。
3、重點動物疫病免疫密度達到國家規定要求,偶蹄動物口蹄疫強制免疫密度達到100%,周邊村、沿湖村、規模養殖禽流感免疫密度達到100%。
4、建立畜禽免疫檔案和免疫標識制度,強制免疫的動物耳標佩戴率100%,免疫證發放率100%。
5、春秋兩季動物防疫召開專題會議,并廣泛開展宣傳教育。
村委會 人民政府
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
物 疫
標
2 責 任 書 動 防 目
為切實加強對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領導,明確責任,強化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等有關規定,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政府負總責、部門各施其職”的原則,蕭縣人民政府決定今年繼續實行動物防疫目標責任制,鄉鎮人民政府動物防疫目標責任如下:
一、鄉鎮政府對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責任人。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按照“政府保密度,業務部門保質量”的要求確保2015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小反芻獸疫免疫密度達100%,群體免疫密度95%以上,其中應免動物免疫密度100%,免疫抗體合格率達70%以上。
二、協助業務部門開展疫情監測,及時掌握疫情動態,并根據情況進行加強免疫和補免;
三、督促畜牧獸醫部門強化動物檢疫監督和“瘦肉精”等投入品監管工作。
四、落實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責任制,確保病死動物不亂丟亂拋,不流向市場,確保畜產品安全,讓人民吃上放心肉。
五、落實政企、技企聯系制度。對每個規模養殖場(戶)都要確定一名行政聯系人和一名技術聯系人,聯系人要加強與規模養殖場(戶)的聯系,加強對規模養殖場(戶)的督促指導,保證各項防疫措施落實到位。
六、開展對畜牧技干和村級動物防疫員的培訓,確保按技術規程實施免疫。
七、適當落實動物防疫經費,確保集中強制免疫工作順利完成。
蕭縣人民政府 鄉鎮人民政府
分管簽字: 分管負責人簽字:
二〇一五年八月
為了認真落實2015年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安排。加強我鎮對動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促進全鎮畜牧業健康發展,強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實,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制定動物防疫責任書:
一、以聯系村(社區)掛村工作隊隊員及各村村支部書記、村(社區)委會主任、村動物防疫員為成員,負責該村的防疫全面工作,圓滿完成2015年年度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工作。
二、口蹄疫、豬瘟、豬藍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密度達100%;牛出敗、牛氣腫疽、山羊痘、狂犬病開展免疫工作,畜禽圈舍消毒面達到100%;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達到100%;抗體合格率達80%以上。
三、各村(社區)畜牧防疫工作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并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實施免疫。
四、堅持“四不漏和四統一”原則,即鎮不漏村,村不漏組,組不漏戶,戶不漏畜以及“統一時間、統一使用耳標號、統一疫苗、統一免疫規程”,嚴格免疫程序。
五、嚴禁出現空白村、組、戶,嚴禁出現只佩帶耳標不注射疫苗的情況發生。
六、按要求建立健全動物防疫檔案管理制度;做到一屯一冊、一戶一頁、一畜一格,建立健全動物防疫追溯制度。
七、按要求按時上報各種動物疫情情況。
八、有關人員須嚴格紀律,明確責任,因工作力度不夠或玩忽職守造成密度不達標的責任人追究相應的責任。
九、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鎮人民政府,各村(社區)委會各一份。
xx鎮人民政府(蓋章):
責任人:
2015年 月 日 2015
村(社區)(蓋章) 村委會主任: 年 月 : 日
動物防疫員責任承諾書(匯總17篇)篇四
為認真貫徹落實《動物防疫法》,強化重大動物疫病基礎免疫,根據本轄區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及縣政府和獸醫主管部門工作要求,褚集鄉人民政府與村級防疫人員簽訂本責任書。
一、工作目標。
按照縣政府和獸醫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建立村級動物防疫員隊伍,落實防疫工作經費,組織隊伍防疫人員、養殖單位和個人,有效開展強制免疫、疫情調查報告等工作,按時完成轄區內強制免疫計劃,確保重大動物疫病應免疫動物的免疫密度達100%,免疫抗體檢測合格率達100%,畜禽標識佩戴率和免疫檔案規范建檔率達100%。
1、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防疫片區各類應防畜禽的免疫任務,實行月月巡防、事事記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嚴格按照疫苗說明書和防疫技術操作規程,做好疫苗的保管和注射,保證免疫質量,確保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病種的免疫保護率達80%以上。
3、按農業部《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認真填寫畜禽防疫檔案,佩戴畜禽標識。
4、負責轄區內畜禽存欄、出欄、購入、賣出、出生、死亡等情況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5、負責承包區域內疫情動態的監測工作,發現可疑疫情,及時向農業技術服務站報告。
6、用于強制免疫的疫苗必須從縣農業技術服務站領取,不得從其他渠道購進,更不能倒賣疫苗。
7、對不接受防疫的養殖戶進行說服教育,拒不改正者,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縣農業技術服務站匯報。
三、責任追究。
1、對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防疫片區各類應防畜禽免疫任務的縣級防疫人員,予以批評,并限期完成免疫任務。
2、縣級防疫人員在實施動物免疫時,未按規定程序免疫,用苗量不足或注射非有效免疫物質的、未加施統一的畜禽標識或只加施畜禽標識不予免疫注射的、未規范填寫畜禽防疫檔案的,及未按規定實施月月巡防制度、巡防記錄不全或發現問題不及時報告的,根據《動物防疫法》給予當事人1000元以下經濟處罰;未按規定免疫或未予免疫造成疫情發生的,給予縣級動物防疫員開除處分。
3、對購買、使用非法生產的畜禽標識的縣級防疫人員予以停職檢查,待崗三個月。因此而造成疫情擴散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對轉讓、出售、偽造或變造畜禽標識的縣級防疫人員,予以解除聘用。
本責任狀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后生效。
__縣人民政府負責人簽名:動物防疫員簽名:
動物防疫員責任承諾書(匯總17篇)篇五
確保無重大動物疫情,保障畜牧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確保畜產品衛生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收集的動物防疫。
責任書。
供大家參考借鑒。
為做好我鄉動物防疫工作,明確部門工作職責,確保無重大動物疫情,保障畜牧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確保畜產品衛生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結合我鄉實際制定20xx年動物防疫目標責任書:
1、免疫密度: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免疫密度要達到應免數的100%,群體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雞新城疫免密度達到應免數的95%以上。
2、免疫抗體合格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雞新城疫均達到80%以上。
3、規模飼養場(養殖小區)產地檢疫率達100%,以村單位,散養戶產地檢疫開展面達100%,進入流通環節的活動禽持續證率達100%。
4、做到上市畜禽宰檢疫率達100%,上市動物及動物產品持證率達100%。
5、嚴格實行跨省引種畜申報、備案制度、隔離觀察制度和引起引畜檢疫程序。
6、建立健康全轄區內畜禽養殖場(戶)、養殖小區規模的養殖檔案。
7、技術人員對規模養殖場服務實現掛牌聯系。
1、防疫指標:確保轄區內無重大動物疫情發生。
2、畜禽死亡率控制標準:大牲畜1%以內,中家畜3%以內,禽8%以內。
玉龍鄉農業服務中心:
目標單位:
村民委員會。
責任人:
責任人:
二0**年三月十六日。
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動物防疫工作,有效遏制重大動物疫病的發生和流行,保證全鄉養殖業健康發展,保證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以及市、縣相關法規和政策,劉坪鄉人民政府與各村責任人簽訂20xx年度動物防疫工作目標管理責任狀。
責任內容:
認真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和《劉坪鄉動物防疫工作的通知》,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制定劉坪鄉20xx年動物防疫工作責任書,明確責任。各村主要負責人是動物防疫工作的直接責任者,村與組、與養殖戶,要簽訂防疫責任書,層層落實防控責任,明確任務,各負其責。
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各村及所有動物防疫員要在鄉黨委的領導下,按縣政府的統一安排把轄區內的各項動物防疫工作措施落實實處,認真搞好宣傳工作,對養殖小區,養殖大戶要重點監控,做到應免盡免。
目標任務:
1、常年存欄牲畜易感動物,口蹄疫的免疫密度達100%。
2、新老預警點:規模養殖場、養殖密度區和鄉政府所在地,禽流感免疫達100%,狂犬苗達98%。
3、豬瘟常年免疫達98%。
4、豬牛羊的免疫掛標率達100%。
5、免疫入戶率達100%。
考核與獎罰:
根據鄉人民政府年終簽訂的村干部考核計分辦法,結合動物防疫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對成績顯著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到位,防疫措施不落實給予按章處罰。
責任期限:
目標管理責任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雙方各執一份。
為了充分發揮村級動物防疫員的作用,規范村級動物防疫員的防疫工作和動物防疫秩序,有效的防控重大動物疫病的發生和蔓延,切實加強對村級防疫人員的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責任、強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動物防疫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20xx年中寧縣重大動物疫病免疫計劃》等文件通知和“政府保密度,部門保質量”的要求,切實做好20xx年全鎮動物防疫工作,加強村級動物防疫員管理,充分發揮村級動物防疫員的優勢,根據本鎮實際,對本鎮動物村級防疫員防疫工作做出如下工作安排和計劃。
1.各村防疫員要嚴格按照農牧局和鄉鎮獸醫站的統一安排,認真做好所在轄區動物的免疫、協助檢疫、診療、監督檢查等各項工作,免疫工作真正做到村不漏隊、隊不漏戶、戶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針,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負責本轄區內畜禽按免疫項目及免疫程序實施免疫,佩帶免疫標識。堅持常年防疫,做到隨補欄,隨防疫;隨斷奶,隨防疫。
3.負責本轄區內疫苗、耳標的保管和畜禽圈舍的消毒滅源工作,監督指導農戶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
4.負責本轄區內動物免疫的登記、造冊和建檔管理工作。
5.負責做好本轄區內養殖園區、養殖密集區、規模養殖場、專業戶、二十頭以上的二元母豬戶、春季育雛戶的動物防疫、檢疫工作,并簽訂動物防疫責任書,將責任落實到人,防疫員為直接責任人。
6.及時掌握本轄區動物疫情動態,發現疫情及時上報,并協助上級進行撲殺、封鎖、隔離、消毒等工作,防止疫情的擴散和蔓延。并負責本轄區畜禽生產、防疫的基礎數據報表工作。
7.加強組織紀律性,嚴格考勤制度,加強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服務功能,做到學習有計劃、有安排、有記錄,管理好各種內業資料。
8.村級動物防疫員應當嚴格按照免疫、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各項防疫技術規程操作,并做好相關工作的記錄記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考核檢查。
9.農牧部門所聘用的村級動物防疫員應加強自身安全管理,嚴禁本站工作人員和動物防疫員在工作期間參與賭博和酗酒,并且因此出現的不良后果,本站概不負責。
10.根據動物防疫工作需要,或在特殊緊急情況下,村級動物防疫員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縣重大動物疫病防制指揮部的統一調度和指揮。
11.對重點工作及專項行動,服從縣農牧局和獸醫站的統一調配。
1.強制免疫項目:高致病性禽流感、藍耳病、牲畜口蹄疫、豬瘟、雞新城疫、牛羊梭菌病。動物防疫開展面達到100%,免疫密度達到100%,群體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免疫抗體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2.因病計劃免疫疫病:其它疫病實行因病設防。
3.防疫標準:禽、豬、牛、羊免疫密度達到100%。其它疫病根據本鎮疫病流行及危害的實際情況而計劃免疫。
畜牧獸醫工作站(簽章)。
負責人:
村防疫員:
動物防疫員責任承諾書(匯總17篇)篇六
為提高動物德免疫密度和質量,落實國家強制免疫措施,搞好農村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山東省動物防疫條例》、《山東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本鄉鎮情況,基層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與村級動物防疫員簽訂責任書。
本責任書所稱重大動物疫病主要指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
一、責任和義務。
1、在當地基層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統一組織和指導下,按照免疫操作要求,對本村動物實施免疫注射,保證免疫質量,保證已免動物達到有效保護,同時按規定填發免疫證和佩戴牲畜耳標;按照消毒計劃和要求,進行消毒工作。
2、負責建立本村動物養殖防疫檔案,并按規定填寫后及時報送基層動物防疫監督機構保存。
3、協助基層動物監督機構做好檢疫、監督、疫情調查、疫病普查、疫病檢測采樣等工作。
4、負責本村疫情觀察和疫情報告工作,發現動物出現群體發病和死亡等情況時,按照規定立即向基層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報告,嚴守疫情保密制度。
5、積極參加當地人民政府組織的重大動物疫病的防控和撲滅工作。
6、協助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宣傳動物免疫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動物疫病控制知識。
7、自覺接受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組織的防疫知識培訓和業務指導。
8、自覺接受當地動物防疫機構的考核和監督管理。
9、完成當地政府和上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布置的其他動物防疫工作。
1、負責組織轄區內村級動物防疫員按規定進行免疫注射,確保已免動物的免疫質量,并負責組織實施消毒。
2、負責動物免疫法律法規、政策方針及動物疫病防控知識的宣傳;做好獸醫防疫新技術、新成果的推廣應用。
3、對村級動物防疫員的動物防疫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4、保障防控重大動物疫病所需疫苗、消毒藥品、免疫證、防疫檔案等防疫物質、器械、的供應。保證疫苗的儲藏、運輸條件符合規定,保證疫苗有效使用。
5、建立轄區動物養殖、防疫檔案,規范檔案管理。
6、負責村級動物防疫員的防疫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
7、負責本鄉鎮動物疫情報告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動物疫情。
8、參加當地人民政府組織的重大動物疫情的撲控和撲滅工作。
9、協調落實村級動物防疫員的誤工補貼。
二、違規處置。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不履行強制免疫職責,不按免疫規定進行免疫注射和消毒,未按規定建立防疫檔案、加施禽獸標識的,責令改正。如不改正者,報請縣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撤銷防疫員資格。
3、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時,不履行職責,不服從應急處理安排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導致重大動物疫情擴散蔓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對經過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考核,工作完成好的村級動物防疫員給予表彰;對防疫工作開展差的通報批評,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5、已免動物達不到有效防護的,解除村級動物防疫員的聘任合同。
6、由于監督管理不善造成疫苗失效,疫苗注射不到位造成免疫效果不確實的,追究基層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及相關人的責任。
三、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四、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簽訂雙方各持一份,縣(市、區)獸醫衛生監督機構備案一份。
動物防疫員責任承諾書(匯總17篇)篇七
麥積區畜牧獸醫局:
養殖場就做好動物防疫工作作如下承諾:
一、全面執行國家對動物疫病控制的各項法律法規,完善動物防疫條件,自覺做好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
二、動物防疫條件符合國家規定,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要符合動物防疫條件要求,對現有的的養殖場(養殖小區)布局和功能區建設不符要求的地方,將進行改造和完善,力爭在 天內完成,達到國家要求。具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專職獸醫技術人員。
三、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要求,規范操作,確保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應免畜禽免疫密度常年保持100%,免疫質量達到或超過國家規定標準。
四、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三個健全”:即健全動物防疫組織,明確責任人,簽訂責任狀,防疫制度責任落實到人;健全引入動物報告、動物疫病報告、病死動物生物安全處理、出售(調運)動物申報檢疫和動物防疫消毒制度;健全動物防疫設施設備,保證正常運轉;加強防疫設施設備日常維護,保證規模養殖場日常防疫管理到位。
五、按要求建立養殖檔案,做到生產記錄、投入品記錄、消毒記錄、免疫記錄、診療記錄、監測記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記錄等內容規范詳實,并將檔案材料保存兩年以上。
六、按要求執行消毒制度。生產區每周消毒一次;定期對飼養工具、圈舍、道路、環境進行消毒;定期向場區門口、生產區、消毒池內投放消毒劑,保持其有效藥物濃度,并保證定期對消毒藥物進行輪換。
七、按《獸藥管理條例》和《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范飼料、獸藥使用,保證不使用瘦肉精等國家明令禁止的藥物和添加物,認真執行休藥期。
八、配合當地縣獸醫主管部門及其相關機構依法定期開展動物疫病監測、免疫抗體水平監測、流行病學調查和藥物殘留檢測等工作,并積極主動接受畜禽血液、組織等樣品采集工作。
九、按要求履行引入動物報批報檢制度,保證出售畜禽時向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申報動物產地檢疫,取得檢疫證明后方可出場。
十、動物交易按要求做到:
(一)保證在固定的交易場地完成。
(二)保證動物經營運輸人員以及運載動物的工具不進入生產區動物圈舍,不與動物直接接觸。
(三)保證凡進入交易場地沒有銷售完的動物不能立即投入原飼養圈舍飼養,應先投入隔離場或隔離圈舍觀察,14天后無異常情況方可入圈。
(四)保證在畜禽出欄后,按規定程序和標準對全場或對空舍的單元、飼養用具等進行全方位的徹底清洗和消毒。
十一、按要求對疫苗進行保存和使用,并做好疫苗領取、使用記錄。保證不轉借或買賣縣級獸醫主管部門統一提供的疫苗和標識。
十二、發現疑似動物疫情時,按要求立即向當地獸醫主管部門報告,積極配合做好疫情處理工作,保證不擅自處理。
十三、保證不出售、不丟棄、不食用病死畜禽。
十四、發生疫情時,自覺接受畜牧獸醫部門的監督管理,保證配合有關部門疫情處置工作。
十五、保證對病死動物在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所的監督指導下,按規定實施生物安全處理。
十六、保證聘用無人畜共患傳染病人員從事飼養、防疫、診療活動。 十七、保證履行國家其他動物防疫有關規定。
若違反以上承諾,造成疫情發生,將接受縣級獸醫主管部門及其相關機構處理,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責任。
動物養殖場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本人向(管理單位)承諾如下: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甘肅省動物運輸防疫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二、主動接受有關動物防疫部門組織的防疫知識培訓,全面掌握動物防疫、消毒等基本常識。
三、做到具備動物經營運輸的專用車輛、防疫器械和消毒藥品,具備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的隔離差昂所。
四、使用的運載工具、墊料、包裝物、容器等符合動物防疫規定要求,運載工具在裝載前和卸載后及時清洗、消毒,并對糞便、污染物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
五、跨縣引進非種用、乳用動物時,須先在調入3日前向調入3日前向調入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到達調入地24小時內要向調入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接受監督檢查,經隔離觀察15天,檢疫合格后方可混群飼養或上市銷售。
六、跨縣引進乳用、種用動物時,按《動物檢疫管理辦法》、《跨省調運種禽產地檢疫規程》、《跨省調運乳用、種用動物產地檢疫規程》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收購、販運動物時,本人及運載動物的工具不得進入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大戶的動物圈舍,避免與動物直接接觸。
八、收購動物時,應及時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并取得《動物產地檢疫合格證明》后,方可運輸離開。
九、建立動物購銷臺賬,詳細載明所經營運輸每批動物的時間、數量、產地、銷售地點、購買人姓名及住址、購買數量等情況。
十、上市交易動物時,必須報告市場動物衛生監督人員,積極配合動物衛生監督人員查證驗物。
十一、不轉讓、買賣、涂改、偽造檢疫合格證和免疫標示。
十二、對病死動物及其產品按照不準宰殺、不準食用、不準銷售、不準轉運、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的“四不準一處理”原則進行處理。
十三、不販賣國家規定應免未免或無免證明和免疫標示的'動物 ,不販賣患有疫病的動物及動物產品,不販運在已劃定為封鎖區域內的動物。
十四、不瞞報、謊報動物疫情,發現動物疫情時,及時向當地動物防疫部門報告。
十五、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時,服從動物防疫部門的技術指導和檢查,做好自身和運輸車輛消毒,積極協助追朔疫源,積極配合控制和撲滅動物疫情。
如有違反,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特此承諾。
承諾人:
日 期:
按照《動物防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場(小區)自愿履行動物防疫義務,做出如下承諾:
一、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和畜禽養殖代碼。
二、做到“四個健全”
1. 健全動物防疫組織,明確責任人,簽訂責任狀;
防疫消毒等制度;
2.
3.
1.
2.
3.
4.
1.
2.
3.
五、履行省外引入動物報批報驗制度,按規定引入動物。
六、聘請有資格的人員實施動物疫病的診療,按規定開展診療活動。
七、聘用無人畜共患傳染病人員從事飼養、防疫、診療等活動。
理制度,建立疫病可追溯體系,對所有記錄均保存兩年以上。接受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與動物防疫活動有關的資料;接受當地動物疫病控制中心和畜產品安全檢測機構的監測、檢測。
九、對存在的缺陷問題自愿接受監督部門公開曝光。
十、履行國家其他防疫有關規定。
十一、如未兌現上述承諾,愿接受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處理處罰。
養殖場(養殖小區)(簽章)
承諾人:
二0一二年 月 日
領 條
頭份,保證按照規定劑量和方法及時進行免疫。
此據
領取人:
2012年 月 日
動物防疫員責任承諾書(匯總17篇)篇八
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動物防疫工作,有效遏制重大動物疫病的發生和流行,保證全鄉養殖業健康發展,保證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以及市、縣相關法規和政策,劉坪鄉人民政府與各村責任人簽訂20_年度動物防疫工作目標管理責任狀。
責任內容:
認真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和《劉坪鄉動物防疫工作的通知》,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制定劉坪鄉20_年動物防疫工作責任書,明確責任。各村主要負責人是動物防疫工作的直接責任者,村與組、與養殖戶,要簽訂防疫責任書,層層落實防控責任,明確任務,各負其責。
二、強化措施。
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各村及所有動物防疫員要在鄉黨委的領導下,按縣政府的統一安排把轄區內的各項動物防疫工作措施落實實處,認真搞好宣傳工作,對養殖小區,養殖大戶要重點監控,做到應免盡免。
目標任務:
1、常年存欄牲畜易感動物,口蹄疫的免疫密度達100%。
2、新老預警點:規模養殖場、養殖密度區和鄉政府所在地,禽流感免疫達100%,狂犬苗達98%。
3、豬瘟常年免疫達98%。
4、豬牛羊的免疫掛標率達100%。
5、免疫入戶率達100%。
考核與獎罰:
根據鄉人民政府年終簽訂的村干部考核計分辦法,結合動物防疫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對成績顯著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到位,防疫措施不落實給予按章處罰。
責任期限:
目標管理責任期限: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雙方各執一份。
動物防疫員責任承諾書(匯總17篇)篇九
責任書。
是為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動物防疫工作,有效遏制重大動物疫病的發生和流行,保證全鄉養殖業健康發展,保證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第一負責人所要簽訂的責任書。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一些關于動物防疫目標責任書的模板,歡迎參閱。
為了充分發揮村級動物防疫員的作用,規范村級動物防疫員的防疫工作和動物防疫秩序,有效的防控重大動物疫病的發生和蔓延,切實加強對村級防疫人員的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責任、強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動物防疫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20xx年中寧縣重大動物疫病免疫計劃》等文件通知和“政府保密度,部門保質量”的要求,切實做好20xx年全鎮動物防疫工作,加強村級動物防疫員管理,充分發揮村級動物防疫員的優勢,根據本鎮實際,對本鎮動物村級防疫員防疫工作做出如下工作安排和計劃。
一、防疫員職責。
1.各村防疫員要嚴格按照農牧局和鄉鎮獸醫站的統一安排,認真做好所在轄區動物的免疫、協助檢疫、診療、監督檢查等各項工作,免疫工作真正做到村不漏隊、隊不漏戶、戶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針,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負責本轄區內畜禽按免疫項目及免疫程序實施免疫,佩帶免疫標識。堅持常年防疫,做到隨補欄,隨防疫;隨斷奶,隨防疫。
3.負責本轄區內疫苗、耳標的保管和畜禽圈舍的消毒滅源工作,監督指導農戶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
4.負責本轄區內動物免疫的登記、造冊和建檔管理工作。
5.負責做好本轄區內養殖園區、養殖密集區、規模養殖場、專業戶、二十頭以上的二元母豬戶、春季育雛戶的動物防疫、檢疫工作,并簽訂動物防疫責任書,將責任落實到人,防疫員為直接責任人。
6.及時掌握本轄區動物疫情動態,發現疫情及時上報,并協助上級進行撲殺、封鎖、隔離、消毒等工作,防止疫情的擴散和蔓延。并負責本轄區畜禽生產、防疫的基礎數據報表工作。
7.加強組織紀律性,嚴格考勤制度,加強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服務功能,做到學習有計劃、有安排、有記錄,管理好各種內業資料。
8.村級動物防疫員應當嚴格按照免疫、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各項防疫技術規程操作,并做好相關工作的記錄記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考核檢查。
9.農牧部門所聘用的村級動物防疫員應加強自身安全管理,嚴禁本站工作人員和動物防疫員在工作期間參與賭博和酗酒,并且因此出現的不良后果,本站概不負責。
10.根據動物防疫工作需要,或在特殊緊急情況下,村級動物防疫員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縣重大動物疫病防制指揮部的統一調度和指揮。
11.對重點工作及專項行動,服從縣農牧局和獸醫站的統一調配。
二、防疫內容及標準。
1.強制免疫項目:高致病性禽流感、藍耳病、牲畜口蹄疫、豬瘟、雞新城疫、牛羊梭菌病。動物防疫開展面達到100%,免疫密度達到100%,群體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免疫抗體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2.因病計劃免疫疫病:其它疫病實行因病設防。
3.防疫標準:禽、豬、牛、羊免疫密度達到100%。其它疫病根據本鎮疫病流行及危害的實際情況而計劃免疫。
畜牧獸醫工作站(簽章)。
負責人:
村防疫員:
為做好我鄉動物防疫工作,明確部門工作職責,確保無重大。
動物疫情,保障畜牧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確保畜產品衛生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結合我鄉實際制定20xx年動物防疫目標責任書:
一、工作目標。
1、免疫密度: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免疫密度要達到應免數的100%,群體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雞新城疫免密度達到應免數的95%以上。
2、免疫抗體合格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雞新城疫均達到80%以上。
3、規模飼養場(養殖小區)產地檢疫率達100%,以村單位,散養戶產地檢疫開展面達100%,進入流通環節的活動禽持續證率達100%。
4、做到上市畜禽宰檢疫率達100%,上市動物及動物產品持證率達100%。
5、嚴格實行跨省引種畜申報、備案制度、隔離觀察制度和引起引畜檢疫程序。
6、建立健康全轄區內畜禽養殖場(戶)、養殖小區規模的養殖檔案。
7、技術人員對規模養殖場服務實現掛牌聯系。
二、其他指標。
1、防疫指標:確保轄區內無重大動物疫情發生。
2、畜禽死亡率控制標準:大牲畜1%以內,中家畜3%以內,禽8%以內。
玉龍鄉農業服務中心:
目標單位:
村民委員會。
責任人:
責任人:
20xx年三月十六日。
為認真貫徹落實《動物防疫法》,強化重大動物疫病基礎免疫,根據本轄區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及縣政府和獸醫主管部門工作要求,褚集鄉人民政府與村級防疫人員簽訂本責任書。
一、工作目標。
按照縣政府和獸醫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建立村級動物防疫員隊伍,落實防疫工作經費,組織隊伍防疫人員、養殖單位和個人,有效開展強制免疫、疫情。
調查報告。
等工作,按時完成轄區內強制免疫計劃,確保重大動物疫病應免疫動物的免疫密度達100%,免疫抗體檢測合格率達100%,畜禽標識佩戴率和免疫檔案規范建檔率達100%。
二、村級防疫人員職責。
1、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防疫片區各類應防畜禽的免疫任務,實行月月巡防、事事記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嚴格按照疫苗。
說明書。
和防疫技術操作規程,做好疫苗的保管和注射,保證免疫質量,確保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病種的免疫保護率達80%以上。
3、按農業部《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認真填寫畜禽防疫檔案,佩戴畜禽標識。
4、負責轄區內畜禽存欄、出欄、購入、賣出、出生、死亡等情況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5、負責承包區域內疫情動態的監測工作,發現可疑疫情,及時向農業技術服務站報告。
6、用于強制免疫的疫苗必須從鄉農業技術服務站領取,不得從其他渠道購進,更不能倒賣疫苗。
7、對不接受防疫的養殖戶進行說服教育,拒不改正者,及時向鄉人民政府和鄉農業技術服務站匯報。
三、責任追究。
1、對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防疫片區各類應防畜禽免疫任務的村級防疫人員,予以批評,并限期完成免疫任務。
2、村級防疫人員在實施動物免疫時,未按規定程序免疫,用苗量不足或注射非有效免疫物質的、未加施統一的畜禽標識或只加施畜禽標識不予免疫注射的、未規范填寫畜禽防疫檔案的,及未按規定實施月月巡防制度、巡防記錄不全或發現問題不及時報告的,根據《動物防疫法》給予當事人1000元以下經濟處罰;未按規定免疫或未予免疫造成疫情發生的,給予村級動物防疫員開除處分。
3、對購買、使用非法生產的畜禽標識的村級防疫人員予以停職檢查,待崗三個月。因此而造成疫情擴散的,予以解除聘用。
合同。
;對轉讓、出售、偽造或變造畜禽標識的村級防疫人員,予以解除聘用。
本責任狀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褚集鄉人民政府。
負責人簽名:
20xx年三月二十日。
動物防疫員責任承諾書(匯總17篇)篇十
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畜禽養殖場環境保護工作文件精神要求,完善養殖場污染治理措施,養殖場環境影響評價達標,做到養殖場零污染、安全生產。現就養豬場環境保護工作作出如下承諾:
一、本養殖場按照環保有關要求做好環境保護工作,使糞便等做到無害化處理,保證環保設施運行正常,做到“污水不外排、沼液不外泄”的治理要求。
二、在養殖場經營期間,因污染水體、污染空氣、傳播病菌,土地積累重金屬、危害農田生環境嚴重影響土壤質量等引發的矛盾糾紛由本養殖場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因養殖場所造成的環境不達標而被關停或遷址所產生的后果由本養殖場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本承諾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根據《畜牧法》和《動物防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按照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為確保養殖場規范化生產,我場向社會做出如下承諾:
一、認真學習《畜牧法》和《動物防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禁止在飼料中添加瘦肉精、違禁藥品等,使用正規廠家飼料。
三、絕不藏匿瘦肉精。
四、嚴格按規定和要求進行動物防疫,定期對養殖場所進行徹底消毒。
五、對不明死因的畜禽,向當地防檢部門報告,并對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進行深埋等無害化處理。
六、積極配合畜牧獸醫部門的各類檢查工作。
請廣大群眾對以上各項承諾進行監督
養殖場負責人(簽字):
養殖場蓋章:
年 月 日
為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維護公眾健康、社會穩定,本著對社會、對人民、對行業、對自身負責的態度,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認真學習并遵守《動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畜牧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不斷強化自身畜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意識。
二、認真履行畜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和義務,依法承擔相應的畜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廣大消費者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因本場飼養的動物及其產品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愿依法承擔法律 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愿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三、完善動物防疫條件,依法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從外地調購畜禽嚴格執行調入前備案(跨省調動種畜禽和乳用動物審批表)、調入后報驗和隔離檢疫制度,絕不從疫病風險地區調購畜禽。 四、保證在養殖環節中堅決遵守國家有關禁止性規定,不使用“瘦肉精” 等違禁藥物,堅持自檢制度,對出欄活畜按2%比例實施批批抽檢。
五、保證對病死畜禽采取不出售、不拋棄、不轉運,嚴格落實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制度。
承諾單位: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為了促進畜牧業的健康發展,進一步提高防控動物疫病能力,切實保護動物源性食品安全,維護人體健康,本畜禽養殖場特向社會和畜牧行政監管部門做出如下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重大動物疫病應急條例》、《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河南省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主動申請辦理《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接受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對動物防疫條件的審核和監督檢查。
三、依法履行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義務,按照市縣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和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強制免疫動物疫病的免疫接種等預防工作。
四、及時、真實、完整地建立養殖檔案,包括養殖情況記錄表、動物銷售記錄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記錄表、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進出庫登記表、獸藥進出庫情況登記表、疫苗進出庫情況登記表、疾病診治、獸藥使用記錄表、養殖場消毒和消毒藥使用情況登記表、免疫情況記錄、廢棄奶處理記錄、貯奶設備和擠奶設備清洗消毒記錄等,各項臺賬記錄保存不少于二年。
五、在出售、運輸動物或動物產品前,主動向動物檢疫機構報檢,經檢疫合格并取得檢疫證明后出售、運輸動物或動物產品。不銷售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及動物產品、不銷售含有違禁藥物、獸藥殘留量超過標準或者尚在休藥期間的動物及產品。
六、需要跨區引進種用動物及精-液、胚胎、種蛋的,先向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申報,經縣動物衛生監督所核準后按照規定的程序引進種用動物、精-液、胚胎、種蛋等,并做好相關臺賬記錄。
七、建立規范的糞污無害化設施,糞污廢水經過發酵或沼氣凈化處理達標后排放、出售或使用。
八、一旦發現動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立即向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或動物衛生監督所等法定機構報告,并采取隔離等控制措施,防止動物疫情擴散。
九、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制度,將染疫及病死畜禽全部按照無害化處理規范要求做焚燒或化制銷毀。
十、不購買、使用瘦肉精、蘇丹紅、三聚氰胺等國家明令禁止的藥物和化學物質。不向無生產資質,無經營資質的供應商采購畜禽投入品。不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添加激素類藥品和國務院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禁用藥品。不將原料藥直接添加到飼料及動物飲用水中,或者直接飼喂動物。不將人用藥品用于動物疾病治療。發現可能與獸藥使用有關的嚴重不良反應立即向縣畜牧局等管理部門報告。
十一、按照有關安全使用獸藥的'規定正確使用獸藥,并及時真實完整地做好記錄;嚴格執行國家關于藥物休藥期的規定。
十二、在主管部門開展的監督檢查中,若發現我單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自愿接受主管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承諾單位、監督機關各一份。
承諾單位:
法人代表:
地 址:
電 話:
監督機關: 光山縣動物衛生監督所
法人代表: 朱繼銀
監督責任人:
監督責任人聯系電話:
地 址: 東城畜牧局
按照《動物防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場(小區)自愿履行動物防疫義務,做出如下承諾:
一、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和畜禽養殖代碼。
二、做到“四個健全”
1. 健全動物防疫組織,明確責任人,簽訂責任狀;
防疫消毒等制度;
2.
3.
1.
2.
3.
4.
1.
2.
3.
4. 健全動物防疫設施設備,保證正常運轉; 健全養殖檔案及動物防疫活動記錄,內容規范詳實。 引入動物入場前,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 發現動物群體發病時,立即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 飼養動物出現死亡時,立即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 出售或調運動物前,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 保證按國家有關規定、程序和標準實施重大動物疫病和當地獸醫主管部門規定的免疫內容,做保證引入動物在混群前隔離一個潛伏期以上; 保證按規定、程序和標準開展動物防疫消毒工作; 保證對病死動物在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指導下,按規程實施生物安全處理。
三、做到“四個報告”
四、做到“四個確保” 好免疫和驅蟲工作,佩帶畜禽標識;
五、履行省外引入動物報批報驗制度,按規定引入動物。
六、聘請有資格的人員實施動物疫病的診療,按規定開展診療活動。
七、聘用無人畜共患傳染病人員從事飼養、防疫、診療等活動。
理制度,建立疫病可追溯體系,對所有記錄均保存兩年以上。接受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與動物防疫活動有關的資料;接受當地動物疫病控制中心和畜產品安全檢測機構的監測、檢測。
九、對存在的缺陷問題自愿接受監督部門公開曝光。
十、履行國家其他防疫有關規定。
十一、如未兌現上述承諾,愿接受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處理處罰。
養殖場(養殖小區)(簽章)
承諾人:
二0一二年 月 日
領 條
頭份,保證按照規定劑量和方法及時進行免疫。
此據
領取人:
2012年 月 日
動物防疫員責任承諾書(匯總17篇)篇十一
為進一步做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確保畜牧業生產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及國務院、自治區、興安盟和我市有關文件要求,決定對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并與村級防疫員簽訂如下工作責任書。
1、在當地政府的組織下,具體實施責任片動物防疫工作免疫密度和質量要達到規定要求。
2、開展疫病普查和生產調查,做到全面、準確,并及時匯報普查結果。
3、做好畜牧醫術培訓、科普宣傳、連場帶戶工作。
4、做好產地檢疫、市場檢疫等工作,檢疫率要達到規定的要求。
5、協助當地政府做好疫情應急處理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做好轄區內動物防疫監督管理和行政處罰工作,做好其他動物疫病防控工作。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報批評:
(1)免疫密度和質量低于規定要求的;
(2)未及時報告疫情或誤報、漏報、瞞報、謊報疫情的;
(3)檢疫不到位或檢疫率達不到要求的;
(4)應急處置工作不及時或發生差錯的;
(5)在動物疫病防控工作中發生其它明顯差錯的;
2、因下列情況發生疫情的,責成有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分;
(1)免疫密度和質量低于規定要求而發生疫情的;
(2)未及時報告疫情或誤報、漏報、瞞報、謊報疫情的而造成疫情擴散的;
(3)檢疫不到位而發生疫情擴散的;
(4)應急處理不利而發生疫情的;
(5)因其他工作差錯而發生疫情的;
3、工作完成情況與工資補助掛鉤。
烏蘭浩特市獸醫局:防疫員:
動物防疫員責任承諾書(匯總17篇)篇十二
為了認真做好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工作,確保疫情穩定和生產穩定發展,根據鄉動物防治領導組安排,對鄉防疫員的工作職責及工作任務進行明確,確保完成20__年動物防疫工作,特制訂本目標責任書:
1、要認真學習上級文件精神,熟悉動物防疫技能;
3、動物防疫工作中做到五個100%。(1)、牲畝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應免豬、牛羊及禽免疫密度100%(堅持集中免疫、月月補免);(2)、畜禽標識佩戴率100%;(3)、免疫畜禽免疫證發放率100%;(4)、免疫檔案齊全,建檔率達到100%,填寫規范;(5)、血清抗體合格率100%。
1、及時傳達上級文件精神,布置工作安排;
2、加強對動防工作的檢查;
3、加強對動防人員的'技能培訓及工作考核;
4、及時掌握工作開展情況,統計匯總上報市、區部門。
孤堆回族鄉:
防疫員:
簽字:
簽字:
二〇一二年xx月xx日。
動物防疫員責任承諾書(匯總17篇)篇十三
做好動物防疫工作責任重大,因為這關系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必須把防疫工作落到實處,并且相關負責人要簽訂好動物防疫工作。
責任書。
動物疫情,保障畜牧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確保畜產品衛生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結合我鄉實際制定20xx年動物防疫目標責任書:
一、工作目標。
1、免疫密度: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免疫密度要達到應免數的100%,群體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雞新城疫免密度達到應免數的95%以上。
2、免疫抗體合格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雞新城疫均達到80%以上。
3、規模飼養場(養殖小區)產地檢疫率達100%,以村單位,散養戶產地檢疫開展面達100%,進入流通環節的活動禽持續證率達100%。
4、做到上市畜禽宰檢疫率達100%,上市動物及動物產品持證率達100%。
5、嚴格實行跨省引種畜申報、備案制度、隔離觀察制度和引起引畜檢疫程序。
6、建立健康全轄區內畜禽養殖場(戶)、養殖小區規模的養殖檔案。
7、技術人員對規模養殖場服務實現掛牌聯系。
二、其他指標。
1、防疫指標:確保轄區內無重大動物疫情發生。
2、畜禽死亡率控制標準:大牲畜1%以內,中家畜3%以內,禽8%以內。
玉龍鄉農業服務中心:
目標單位:
村民委員會。
責任人:
責任人:
20xx年三月十六日。
甲方:
乙方:
為認真做好年秋季重大動物集中防疫工作,促進我鎮畜牧業健康快速發展,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動物防疫工作責任書:
一、甲方根據動物防疫工作的需要將本村的動物防疫工作交給乙方操作,防疫工資由甲方承擔(政府財政支付)。
二、甲方負責組織、協調、督促乙方的防疫工作并負責登記監督工作,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
三、乙方負責甲方所轄范圍內耕牛、生豬、羊、家禽等的防疫注射,防疫密度必須達到100%,并確保在年月日前完成防疫任務。
四、乙方應嚴格按防疫規程進行防疫注射;防疫期間所發生的動物注射反應,乙方負責登記處理,并在第一時間報告鎮農技站。
五、乙方在村組的配合下應做到逐戶登記、防疫、掛標、發證,并將具體數據統計上報。
六、乙方應服從甲方監督、檢查,及時補差,并做到驗收合格。
七、乙方防疫工作結束后,經甲方及上級部門抽查驗收,確認達到100%的情況下,甲方負責向鎮政府申報防疫工資并足額兌現。
八、乙方必須確保防疫密度和防疫質量。如達不到要求或造成不良影響,鎮政府將按照《動物防疫法》相關條款追究乙方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農技站一份。
十、本協議于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不得違約。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二零壹零年拾月。
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動物防疫工作,有效遏制重大動物疫病的發生和流行,保證全鄉養殖業健康發展,保證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以及市、縣相關法規和政策,劉坪鄉人民政府與各村責任人簽訂20xx年度動物防疫工作目標管理責任狀。
責任內容:
認真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和《劉坪鄉動物防疫工作的通知》,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制定劉坪鄉20xx年動物防疫工作責任書,明確責任。各村主要負責人是動物防疫工作的直接責任者,村與組、與養殖戶,要簽訂防疫責任書,層層落實防控責任,明確任務,各負其責。
二、強化措施。
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各村及所有動物防疫員要在鄉黨委的領導下,按縣政府的統一安排把轄區內的各項動物防疫工作措施落實實處,認真搞好宣傳工作,對養殖小區,養殖大戶要重點監控,做到應免盡免。
目標任務:
1、常年存欄牲畜易感動物,口蹄疫的免疫密度達100%。
2、新老預警點:規模養殖場、養殖密度區和鄉政府所在地,禽流感免疫達100%,狂犬苗達98%。
3、豬瘟常年免疫達98%。
4、豬牛羊的免疫掛標率達100%。
5、免疫入戶率達100%。
考核與獎罰:
根據鄉人民政府年終簽訂的村干部考核計分辦法,結合動物防疫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對成績顯著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到位,防疫措施不落實給予按章處罰。
責任期限:
目標管理責任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雙方各執一份。
動物防疫員責任承諾書(匯總17篇)篇十四
為做好我鄉動物防疫工作,明確部門工作職責,確保無重大動物疫情,保障畜牧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確保畜產品衛生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結合我鄉實際制定20xx年動物防疫目標責任書:
1、免疫密度: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免疫密度要達到應免數的100%,群體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雞新城疫免密度達到應免數的95%以上。
2、免疫抗體合格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雞新城疫均達到80%以上。
3、規模飼養場(養殖小區)產地檢疫率達100%,以村單位,散養戶產地檢疫開展面達100%,進入流通環節的活動禽持續證率達100%。
4、做到上市畜禽宰檢疫率達100%,上市動物及動物產品持證率達100%。
5、嚴格實行跨省引種畜申報、備案制度、隔離觀察制度和引起引畜檢疫程序。
6、建立健康全轄區內畜禽養殖場(戶)、養殖小區規模的養殖檔案。
7、技術人員對規模養殖場服務實現掛牌聯系。
1、防疫指標:確保轄區內無重大動物疫情發生。
2、畜禽死亡率控制標準:大牲畜1%以內,中家畜3%以內,禽8%以內。
玉龍鄉農業服務中心:
目標單位:
村民委員會。
責任人:
責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動物防疫員責任承諾書(匯總17篇)篇十五
為了管理好村級動物防疫員,充分發揮村級動物防疫員的作用,保障全縣畜禽健康穩定發展,特訂立本責任書:
一、村級動物防疫員主要職責是:負責責任區域內動物防疫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動物免疫、疫情監測報告、畜牧生產統計等工作;協助做好產地檢疫和畜產品安全監管等工作,自覺接受畜牧獸醫局、鄉鎮、鄉鎮獸醫站的管理和各級動物防疫監督、監測機構的指導,以“六員”為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二、村級動物防疫員的責任區域服從鄉鎮人民政府和鄉鎮獸醫站的劃分確定,在實施免疫時不得違規收取勞務費和疫苗費用。
三、村級動物防疫員要履行協檢員的職責,首先對轄區內的所有畜禽存欄造冊登記,作為檔案妥善保管,對進出本區域的畜禽配合獸醫站檢疫人員進行產地檢疫。
四、村級動物防疫員在實施非強制免疫前要與養殖戶簽訂防疫協議,明確防疫項目、防疫質量、收費標準、收費辦法,嚴格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五、村級防疫員在實施動物防疫過程中要做好免疫記錄,發放免疫卡,健全動物免疫檔案,對實施強制免疫的'豬、牛、羊必須掛耳標,每月底要把防疫數量及分類匯總上報給鄉鎮畜牧獸醫監督站。
六、村級動物防疫員在實施動物防疫過程中遇到拒絕接受動物防疫的養殖戶,要做耐心細致的宣傳教育工作,經教育仍不接受防疫措施的要及時向畜牧獸醫監督站、畜牧獸醫局報告。
七、村級動物防疫員要嚴格遵守疫(菌)苗管理制度,要統一領購、保管和使用,不準使用變質無效苗,不準私自購疫苗,違者依法處理。
八、村級動物防疫員對本轄區內發生疫情應及時報告,對延遲報告時間或故意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九、村級動物防疫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十、村級動物防疫員要加強自我保護,注意人身安全,對因病、交通等一切意外事故造成人身損傷的,畜牧獸醫局、鄉鎮畜牧獸醫監督站一概不承擔責任。
縣畜牧獸醫局(蓋章)。
局長(簽字):
動物防疫員責任承諾書(匯總17篇)篇十六
為認真貫徹落實《動物防疫法》,強化重大動物疫病基礎免疫,根據本轄區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及縣政府和獸醫主管部門工作要求,褚集鄉人民政府與村級防疫人員簽訂本責任書。
按照縣政府和獸醫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建立村級動物防疫員隊伍,落實防疫工作經費,組織隊伍防疫人員、養殖單位和個人,有效開展強制免疫、疫情調查報告等工作,按時完成轄區內強制免疫計劃,確保重大動物疫病應免疫動物的免疫密度達100%,免疫抗體檢測合格率達100%,畜禽標識佩戴率和免疫檔案規范建檔率達100%。
1、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防疫片區各類應防畜禽的免疫任務,實行月月巡防、事事記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嚴格按照疫苗說明書和防疫技術操作規程,做好疫苗的保管和注射,保證免疫質量,確保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病種的免疫保護率達80%以上。
3、按農業部《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認真填寫畜禽防疫檔案,佩戴畜禽標識。
4、負責轄區內畜禽存欄、出欄、購入、賣出、出生、死亡等情況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5、負責承包區域內疫情動態的監測工作,發現可疑疫情,及時向農業技術服務站報告。
6、用于強制免疫的疫苗必須從縣農業技術服務站領取,不得從其他渠道購進,更不能倒賣疫苗。
7、對不接受防疫的.養殖戶進行說服教育,拒不改正者,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縣農業技術服務站匯報。
1、對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防疫片區各類應防畜禽免疫任務的縣級防疫人員,予以批評,并限期完成免疫任務。
2、縣級防疫人員在實施動物免疫時,未按規定程序免疫,用苗量不足或注射非有效免疫物質的、未加施統一的畜禽標識或只加施畜禽標識不予免疫注射的、未規范填寫畜禽防疫檔案的,及未按規定實施月月巡防制度、巡防記錄不全或發現問題不及時報告的,根據《動物防疫法》給予當事人1000元以下經濟處罰;未按規定免疫或未予免疫造成疫情發生的,給予縣級動物防疫員開除處分。
3、對購買、使用非法生產的畜禽標識的縣級防疫人員予以停職檢查,待崗三個月。因此而造成疫情擴散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對轉讓、出售、偽造或變造畜禽標識的縣級防疫人員,予以解除聘用。
本責任狀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后生效。
xx縣人民政府負責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動物防疫員責任承諾書(匯總17篇)篇十七
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動物防疫工作,有效遏制重大動物疫病的發生和流行,保證全鄉養殖業健康發展,保證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以及市、縣相關法規和政策,劉坪鄉人民政府與各村責任人簽訂20xx年度動物防疫工作目標管理責任狀。
責任內容:
認真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和《劉坪鄉動物防疫工作的通知》,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制定劉坪鄉20xx年動物防疫工作責任書,明確責任。各村主要負責人是動物防疫工作的直接責任者,村與組、與養殖戶,要簽訂防疫責任書,層層落實防控責任,明確任務,各負其責。
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各村及所有動物防疫員要在鄉黨委的領導下,按縣政府的統一安排把轄區內的各項動物防疫工作措施落實實處,認真搞好宣傳工作,對養殖小區,養殖大戶要重點監控,做到應免盡免。
目標任務:
1、常年存欄牲畜易感動物,口蹄疫的免疫密度達100%。
2、新老預警點:規模養殖場、養殖密度區和鄉政府所在地,禽流感免疫達100%,狂犬苗達98%。
3、豬瘟常年免疫達98%。
4、豬牛羊的`免疫掛標率達100%。
5、免疫入戶率達100%。
考核與獎罰:
根據鄉人民政府年終簽訂的村干部考核計分辦法,結合動物防疫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對成績顯著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到位,防疫措施不落實給予按章處罰。
責任期限:
目標管理責任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雙方各執一份。
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