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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乘車安全指南(實用18篇)篇一
為積極落實增強交通安全意識,我鄭重承諾:
1、以身作則,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
2、做好全體干部職工特別是司機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職工的交通安全意識,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獎罰制度規范交通安全行為。
3、教育引導身邊的親屬、朋友,自覺遵守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機動車按序排隊通行、機動車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行人/非機動車過街遵守信號等文明交通行為等“六大文明交通行為”。
4、自覺摒棄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占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等“六大交通陋習”。
5、自覺抵制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等“六大危險駕駛行為”,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和良好的城市形象。
6、對他人不文明的交通陋習和交通違法行為要敢于當面批評教育,及時糾正制止。
承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乘車安全指南(實用18篇)篇二
我們生活在一個喧囂繁華的城鎮里,我們每天都要在行人、車輛擁擠的街道上行走,公司門口正在分半擴建維修,擁擠的車輛在我們眼前來來往往。因為上班趕時間不遵守交通法規或存有麻痹和僥幸心理,我們看到了血的事實,經受了血的教訓。多少慘痛的教訓和血的代價讓我們深深地體悟到維護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遵守交通法規是我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只有遵守交通法規,平安才會伴我們一生,只有文明交通,事故才會與我們無緣。為了珍惜和關愛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一名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模范,我們承諾如下:
一、認真學習交通法規知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規定,文明交通,各行其道,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
二、行路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須靠右邊行走;過馬路走斑馬線,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三、乘車時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準乘坐貨車、農用車、無牌無證以及非客運車輛。乘坐公交車時需在站臺等候,不得追車或強行攔車。(村主任競選承諾書)
四、騎自行車、電瓶車和摩托車等非機動車時要走非機動車道,騎車時不戴耳塞聽歌,不雙手離車,不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行駛;不牽引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不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競駛;進出公司大門時要減速慢行或下車推行,未戴頭盔或無駕駛證不駕駛摩托車,不違規帶人,不駕駛“三無”車輛。
五、駕駛機動車輛時,不酒后或服用藥物后駕駛,做到開車不喝酒,酒后不開車;不無證駕車、不闖紅燈不飚車,自覺遵守交通規定。
以上承諾我堅決遵守,若有違反后果自負。
承諾人:
xx年x月x日
學生乘車安全指南(實用18篇)篇三
度過了一個平安、愉快的暑假,我們帶著對暑假生活的美好記憶、懷著對新學年的憧憬、對新學期的向往,開始了新學期的學習生活。本學期我校仍以學生安全為首要工作,安排兩名教師全程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及在車上管理學生。結合我校乘車學生的實際,特制定《明德小學乘車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確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樂的成長。
1、如有接送站點變更必須到學校說明后方可變更,不允許今天乘車明天不乘車,要么一學期乘車或不乘車,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必須和以下跟車老師聯系同時給班主任請假。
2、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時間按時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為己任,各負其責。
3、如果學生遲于規定時間到達站點,請家長親自帶學生到校上課。
4、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里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請家長直接找跟車教師和班主任協商。
5、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到孩子安全上車后方可離開,(消防安全責任書)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后果家長自負;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后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后果家長自負。
6、學生上、下車不得擁擠,按秩序上下、上車后系好安全帶,文明乘車,確保安全。
7、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本學期不能再乘車。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乘車安全指南(實用18篇)篇四
為保障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鑒于部分學生家長在校外給學生租房住宿和租房陪讀的實際情況,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學校與學生家長就在校外租房住宿和租房陪讀簽訂如下安全管理協議:
1、學生要求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屬于家長(學生)本人自愿的個體行為,在校外住宿期間及其往返住宿地與學校之間路途所發生的一切危及自身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和危害社會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長(學生)自己完全承擔。
2、家長或監護人必須經常到孩子租住的地方查看食宿條件和安全管理設施設備,查看租住處的生活、學習情況,有無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與房主協商解決隱患,并要求房主規范管理。
3、家長要告知房主及時清點學生人數,發現未回學生要及時與家長、學校取得聯系,一定要按時開鎖好大門。
4、家長應經常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住地發生變更時需及時將新地址、聯系方式通知班主任。
5、凡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學生,必須有家長或房東陪護,千萬不能讓學生在校外單獨租房。租住房東和家長應切實負擔起在住宿期間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
6、家長及房東要教給孩子防火、防煤氣中毒、防觸電、防火災,防不法侵害、防拐騙等安全知識與自救方法,。絕對不允許孩子使用電器(電爐、電熱水器、電熱毯等)、不私拉亂接電線、堅決不允許使用蜂窩煤爐取暖等,平時不點火,不攜帶火機,不吸煙。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做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7、雙休日、節假日的家校往返必須乘座符合載客交通要求的車輛,嚴禁用非客運車輛接送,嚴禁用無牌、無照、無證的車輛接送,嚴禁超載接送。不要讓孩子獨自行走,必須要有同伴。
8、家長要告知房主時刻管理好孩子,堅決禁止學生拿刀等帶有尖銳器具的玩具追打嬉戲,杜絕一切危險活動。
9、家長要告知房主教育孩子之間要互相幫助,團結友愛,不搞小團體,不打擊報復。
10、學生在外發生事故或意外,應積極與學校聯系,以便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一份學校留存,一份學生及家長留存。
學生租(借)住房屋詳細地址:____________。
房主姓名:_________房主聯系電話:__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__。
所在班級:________(蓋章)。
家長(簽名):________。
家長聯系電話:________。
學生乘車安全指南(實用18篇)篇五
市民朋友們:
伴隨著今年5月份地鐵2號線一期工程通車試運營,大連正式邁入了地鐵時代。自地鐵2號線開通以來,日均載客量已達6.2萬余人,逐漸成為大連市民出行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如今,隨著地鐵1號線一期工程的開通,兩條地鐵線在西安路站內實現換乘,必將會有更多的市民從中受益。在享受地鐵帶來快捷方便的同時,我們更要充分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營造文明、有序、安全、和諧的地鐵交通環境,讓我們把文明出行作為一種責任,成為一種習慣。為此,市交通局聯合地鐵運營公司向全體市民發出倡議:
一、請勿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品,易污損、有嚴重異味、無包裝易碎、尖銳的物品,活禽以及可能影響他人的寵物進站及乘車。
二、請排隊購票;依次刷卡進出站。
三、站臺層內勿打鬧、奔跑,嚴禁使用滑板、溜冰鞋及自行車等易產生安全隱患的器材;在車門兩側有序候車,勿越過黃線,勿觸摸安全門。
四、車到時先下后上,勿插隊、推擠;不沖閘沖門,燈閃鈴響時請勿越過黃線。
五、上車盡量往車廂中部靠攏,不倚靠車門、扶桿;給需要的人士讓座;不在吊環拉手上懸掛隨身物品;不在座位上翹腿、躺睡;不赤腳、赤膊、脫鞋。
六、不在地鐵內飲食、抽煙,不隨地吐痰、便溺,不亂扔雜物,雨雪天不在座椅上放置雨具。
七、自覺抵制地鐵內乞討、售賣以及妨礙他人的商業行為;輕言細語,不喧嘩吵鬧,使用電子產品時請用耳塞,接聽手機時盡量壓低音量。
八、愛護公物,不破壞、污損列車內和站臺上物品及設備,不亂寫、亂畫、亂張貼;非緊急狀態下不動用應急裝置,發現無人看管的行李、包裹時請及時通知站務人員。
九、提早準備,有序下車,燈閃鈴響時勿強行拉門進出。
十、進出站時有序上下扶梯,禮貌謙讓,照顧老幼,不推擠、打鬧、逆行。
親愛的市民朋友們,讓我們行動起來,從我做起,帶動他人,爭做文明乘客,爭當文明使者,為樹立大連市民的良好形象,為構建文明大連、和諧大連、平安大連奉獻自己的一份力量,讓大連地鐵成為一道流動的文明風景線!
大連市交通局
大連地鐵運營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30日
親愛的同學們:
家長、老師和全社會時時都在關注著你們每天的出行安全。為了保證大家能夠高高興興地上學,平平安安地回家,希望同學們從小養成文明乘車的良好習慣,讓我們大家一起從以下幾點要求做起:
一、站臺候車不亂跑。候車時要站在站臺上,切勿站在站臺下或行車道上,以防車輛到站時危及人身安全。
二、自覺排隊不打鬧。養成自覺排隊的習慣,不打鬧、不追逐,以防跌倒造成意外。
三、按序上下不擁擠。公交車輛到站時,要等車輛停穩后依次上車,不擁擠,不隨車奔跑。
四、依次刷卡不滯留。上車后要依次刷卡或投幣,聽從司乘人員疏導,往車廂里面走。不在車門口滯留,不緊靠車門,以防關門時被夾傷或開門時摔下車。
五、禮讓他人不搶座。要弘揚雷鋒精神,主動為老、幼、病、殘、孕及懷抱嬰兒的乘客讓座,養成關愛他人、奉獻社會的文明習慣。
六、文明乘坐不喧嘩。乘車時不要將頭和手伸出窗外,以防被過往車輛、樹枝掛傷;在車廂內,不高聲喧嘩,不打鬧。抓牢扶手,以防緊急剎車時摔傷;注意聽清站名,防止坐過站。
七、遵守交規保安全。遵守交通法規,下車后需橫過道路的,要從人行天橋、地下通道或人行橫道線上通行,切勿隨意橫過道路,確保出行安全。
同學們,你們肩負著建設祖國未來的`光榮使命,你們的行為體現著中華民族的文明素質。希望你們按照以上要求,從自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展現出你們良好的精神面貌;希望你們積極參與此項活動,以實際行動帶動你的家人和身邊人,做文明乘車員,成為文明乘車的宣傳員、新一代的文明使者。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為創建一個安全、文明、舒適的出行環境,為推進進賢縣精神文明建設而共同努力!
進賢縣五里中學
2012年2月
學生乘車安全指南(實用18篇)篇六
1、一秒鐘車禍,一輩子痛苦。
2、小手拉大手,共走平安路。
3、交通安全時時不忘,幸福生活天天擁有。
4、實線、虛線、斑馬線,都是生命安全線。
5、腳下留神,心中留意,慎行每步,安全一生。
6、安全乘車、安全騎車、安全走路。
7、繃緊安全琴弦,奏響生命旋律。
8、多看一眼,安全保險;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9、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
10、安全來自長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間麻痹。
11、學校門前莫開快,司機獻出一點愛。
12、跨入校園,好好學習;走出校門,好好走路。
13、禍起瞬間,防患未然。
14、紅燈停、綠燈行,交通法規記在心。
15、遵守交通法規,關愛生命旅程。
16、安全與生命一線索,幸福和安全兩相連。
17、文明交通,從小做起,從我做起。
18、關愛生命,安全出行,從我做起,從小做起。
19、亂竄馬路,游戲人生。
20、交通安全教育要從娃娃抓起。
21、道路通行見形象,紅綠燈前看修養。
22、道路因文明行駛而通暢,生活因出入平安而幸福。
23、千里之行,慎于足下。
24、人生美好,步步小心。
25、安全在你腳下,生命在你手中。
26、安全與守法同在,事故與違法相隨。
27、增強交通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28、橫穿馬路:一看、二等、三通過。
29、一停二看三通過,麻痹大意是災禍。
30、逞一時之勇,得一世之悔。
31、寧繞百步遠,不搶一步險。
32、嚴是愛、松是害,出了事故坑后代。
33、一絲不茍保安全,半分疏忽生禍端。
34、心頭常亮紅綠燈,安全行駛伴人生。
35、小小黃帽每天戴,出行安全總常在。
36、紅燈短暫,生命無限。
37、交通法規須記牢,珍愛生命最重要。
38、孩童路邊走,成人要牽手。
39、一人安危系全家,全家幸福系一人。
40、上學放學過馬路,交通法規要記住;先戴安全小黃帽,再把大拇指兒翹。
1、一秒鐘車禍,一輩子痛苦。
2、小手拉大手,共走平安路。
3、交通安全時時不忘,幸福生活天天擁有。
4、實線、虛線、斑馬線,都是生命安全線。
5、腳下留神,心中留意,慎行每步,安全一生。
6、安全乘車、安全騎車、安全走路。
7、繃緊安全琴弦,奏響生命旋律。
8、多看一眼,安全保險;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9、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
10、安全來自長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間麻痹。
11、學校門前莫開快,司機獻出一點愛。
12、跨入校園,好好學習;走出校門,好好走路。
13、禍起瞬間,防患未然。
14、紅燈停、綠燈行,交通法規記在心。
15、遵守交通法規,關愛生命旅程。
16、安全與生命一線索,幸福和安全兩相連。
17、文明交通,從小做起,從我做起。
18、關愛生命,安全出行,從我做起,從小做起。
19、亂竄馬路,游戲人生。
20、交通安全教育要從娃娃抓起。
21、道路通行見形象,紅綠燈前看修養。
22、道路因文明行駛而通暢,生活因出入平安而幸福。
23、千里之行,慎于足下。
24、人生美好,步步小心。
25、安全在你腳下,生命在你手中。
26、安全與守法同在,事故與違法相隨。
27、增強交通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28、橫穿馬路:一看、二等、三通過。
29、一停二看三通過,麻痹大意是災禍。
30、逞一時之勇,得一世之悔。
31、寧繞百步遠,不搶一步險。
32、嚴是愛、松是害,出了事故坑后代。
33、一絲不茍保安全,半分疏忽生禍端。
34、心頭常亮紅綠燈,安全行駛伴人生。
35、小小黃帽每天戴,出行安全總常在。
36、紅燈短暫,生命無限。
37、交通法規須記牢,珍愛生命最重要。
38、孩童路邊走,成人要牽手。
39、一人安危系全家,全家幸福系一人。
40、上學放學過馬路,交通法規要記住;先戴安全小黃帽,再把大拇指兒翹。
學生乘車安全指南(實用18篇)篇七
第一條為保障全旗中小學生的人身安全,切實做好中小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根據國家、自治區、市有關法律、政策規定,為全面落實《赤峰市運載學生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旗行政區域內中小學生乘車安全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適用本細則。
第二章??? 各責任部門、單位職責
第三條旗政府牽頭成立全旗學生乘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旗學生乘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如下:
(一)每學期組織交通(運管)、公安(交巡警)、安監、教育等相關職能部門進行中小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檢查,適時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重點整治學生接送車輛、校園周邊環境,為學校、學生創造安全的乘車環境。
(二)對相關責任部門的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三)對轄區內中小學生乘車安全工作負總責。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改進作風,加強領導,明確分管領導,落實專人負責,強化交通安全管-理-員等相關成員職責,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狠抓責任落實。
(四)組織協調本轄區內的中小學生乘車安全工作。隨時掌握本轄區內的中小學生乘車路線、人員、車輛運力等變動情況,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學校、車隊、駕駛員參加的中小學生乘車安全工作座談會,及時協調解決中小學生乘車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五)清理、檢查涉及中小學生乘車安全的規章制度。應建立健全定期檢查和日常防范相結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對涉及中小學生乘車安全的各項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違章必糾、不留盲點、不出漏洞。
(六)完成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學生乘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旗教育局。
第四條? 各蘇木(鎮)工作職責
(一)協同學校負責本轄區內運載學生車輛初選工作,以保證學生坐上合格車輛。
(二)負責本轄區學生乘車安全監管工作。
(三)完成全旗學生乘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五條交通(運管)部門工作職責:
(一)做好學生接送車輛運力調配工作。運管部門要根據學生接送線路的實際情況,合理調配運力,對運力明顯不足的線路要設法增開車輛或增開班次,解決超載問題。
(二)嚴把中小學生接送車輛從業人員資格關。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從業資格證方能從事中小學生接送工作。
(三)加強對中小學生接送專業客運公司和駕駛員的教育、培訓、管理和考核,提高專業客運公司和駕駛員隊伍素質,對違章者要依法從嚴查處。
(四)加大對非法營運車輛的打擊力度。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查處非法營運車輛從事接送中小學生行為,從源頭上消除中小學生乘車安全隱患。
(六)在學校附近的公路和學生過往繁忙的交通路口按規定設置避讓學生、禁鳴喇叭、減速慢行、人行橫道線、減速帶等交通警示標志、標線,做好交通管理工作。
(七)按《赤峰市運載學生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第四章第十四條之規定完成運載學生車輛資格審批工作。
(八)完成全旗學生乘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六條公安(交巡警)部門工作職責:
(一)負責對中小學生接送車輛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經常性開展對中小學生接送車輛駕駛員的安全教育,通過發放宣傳資料、集中教育、執法檢查等多種形式,增強中小學生接送車輛駕駛員的安全意識。
(二)負責對中小學生接送車輛的安全管理,建立運載學生車輛及駕駛員檔案。要按機動車檢驗辦法及時對中小學生接送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嚴格把關,“誰檢驗、誰簽字、誰負責”,嚴防病車上路。
(三)負責對中小學生接送車輛的執法檢查,嚴厲查處車輛超載行為,適時安排警力到學校周邊人員較為集中、交通相對擁擠的路段、道口維持交通秩序。
(四)在城市道路按規定設置避讓學生、禁鳴喇叭、減速慢行、人行橫道線、減速帶等交通標志、標線。
(五)加強對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積極配合學校,采取多種形式,共同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到學校進行宣傳教育每年不少于兩次。
(六)根據《赤峰市運載學生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第二章第八條之規定加強學生運載車輛的管理力度,按要求對運載學生車輛進行噴繪。
(七)按《赤峰市運載學生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第四章第十七條之規定嚴格對駕駛員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相關要求的駕駛員不準駕駛運載學生車輛。
(八)按《赤峰市運載學生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第四章第十四條之規定完成運載學生車輛資格審核工作。
(九)完成全旗學生乘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七條? 安監部門職責
(一)負責綜合協調和監督全旗學生接送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相關部門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二)組織并參與學生接送交通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三)完成全旗學生乘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財政部門職責
(一)負責學生接送專項補助資金的籌措和保障工作,確保學生接送專項補貼資金及時到位。
(二)每學期結束后,提出接送學生運費補貼額度建議方案,報全旗學生乘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及時劃撥運費補貼資金。
(三)完成全旗學生乘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九條教育部門工作職責:
(二)制訂中小學生乘車安全管理規范。每年開展中小學生乘車安全工作調研,根據學校實際、中小學生特點以及季節變化等具體情況,制訂出便于操作、切實可行的中小學生乘車安全管理規范。
(三)指導學校建立健全相應的中小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學校學生乘車安全工作的指導,幫助學校建立健全學生乘車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類規章制度。
(四)加強對學校中小學生乘車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每學期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學校中小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檢查,重點檢查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應急預案和中小學生安全事故預防措施制定落實情況。
(五)按《赤峰市運載學生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第四章第十四條之規定完成運載學生車輛資格審核工作,運載學生車輛經交通、公安部門審核合格后,報市教育局領取《運載學生車輛通行證》,領證車輛報交通、公安部門備檔。
(六)完成全旗學生乘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條學校工作職責:
(一)加強學生安全教育。通過主題班會、講座、校園網、黑板報、廣播站、征文比賽、圖片展等多種形式對中小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同時通過家長會、致家長的'公開信等形式開展好“小手拉大手”活動,提高家長的安全意識,加強對子女的安全管理。
(二)制定中小學生乘車方案。學校要會同交通、公安等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中小學生乘車方案。建立健全中小學生乘車檔案,要為每一位中小學生建立乘車安全檔案,并根據動態變化及時調整,健全臺帳,規范管理。學校要與客運公司簽訂交通運輸協議,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并報教育、交通、公安部門審查。
(三)做好學生乘車組織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落實專人負責,做到接送工作定線、定車、定位、定時,精心安排,嚴格執行。要培養一批中小學生乘車長,負責對乘車中小學生的管理、監督,及時向學校反映乘車過程中的有關情況。
(四)配合運輸部門做好學校差時放學工作。要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的前提下做好差時、差線放學工作,以緩解乘車高峰與運力不足這一矛盾。
(五)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系。學校要將中小學生乘車安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當地政府、教育、交通、公安等有關部門匯報,加強溝通、聯系,及時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六)協同當地政府做好運載學生車輛初選推薦工作,將車輛相關信息報送教育局。
(七)完成全旗學生乘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條運載學生車輛一及駕駛員工作職責:
(一)運載學生車輛必須符合《赤峰市運載學生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第四章第十六條、第十七條之規定。
(二)中小學生接送車輛不超載、超速,維護好車內的乘車秩序,指導學生安全乘車;
(三)與學校簽訂交通運輸協議,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并報教育、交通、公安部門審查。
(四)配合學校制定學生乘車方案,按時、按線地做好中小學生的接送工作。
(五)對乘車的學生要給予票價優惠。
(六)完成全旗學生乘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二條各有關責任部門、單位應及時將中小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方面的情況、信息上報至全旗學生乘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如發生中小學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應按信息報送有關規定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局和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旗教育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旗政府辦公室。各有關責任部門、單位報送至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的信息由全旗學生安全乘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后上報。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三條各蘇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通、公安、安監、教育等部門每年負責對各條運營線路進行調查摸底,對部分線路偏、支線長、學生少的虧損線路制定具體補助方案,上報旗政府審定。當地財政酌情給予經費補助和相關優惠。
第十四條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各有關責任部門、單位未能履行相應職責,對學生乘車安全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及直接責任人的行政或刑事責任。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乘車的安全管理,有效地保障學生生命安全,特提出如下管理要求。(請各班主任及各位家長必須在今天內組織學生進行學習,值周、值日領導、教師嚴格按求進行管理。)
一、學生校內候車安全管理要求。(負責人:值周、值日領導、教師及司乘人員)
1、乘車的學生下午放學后,統一集中指定的地點(西廣場生物園草坪內)進行候車(候車點已設置標識)。一、二年級星期一、三、五下午第二節放學后統一先集中到飯堂進行管理,嚴禁在校園隨處玩耍。
2、每個候車點分兩列縱隊進行排隊,每個同學應該牢記自已排隊的次序,特別要記住自己跟在誰的后面,不得隨意亂站。候車期間,嚴禁追逐,嚴禁推搡拉扯,嚴禁攀爬,嚴禁處亂竄,嚴禁高聲喧嘩、嚴禁亂丟亂吐。
3、車輛到來時,任何同學都不能自行搶先上車,必服聽從值日老師的統一指揮。先在原地等候,待車輛停定后,按照值日老師的指示,依次有秩序地排隊點名上車,嚴禁推搡、拉扯。
4、學生上車后必須坐回原來指定的位置,不得坐亂或爭搶座位。學生找到座位后必須安靜就坐等待開車,嚴禁大聲喧嘩,嚴禁攀爬座位,嚴禁過位。
5、學生上車完畢后,值日教師及司乘人員必須檢查車輛四周是否有學生逗留,確認安全后方可開車。車輛出校期間,必須減速慢行,嚴禁在學生放學高峰時段行駛。必須等非乘車學生大部分離校后方開車。門口值日的領導、教師及保安人員,必須提醒學生注意避讓車輛。
二、學生乘車途中的安全管理要求。(負責人:司乘人員)
1、車輛行駛途中,所有學生必須安靜坐在座位上,并注意抓好座位扶手。嚴禁大聲喧嘩,嚴禁攀爬,嚴禁過位。
2、車輛行駛途中,嚴禁頭手伸出窗外,嚴禁一切影響安全的危險活動和游戲。
3、學生要注意愛護車輛的設備設施,保持車輛的衛生清潔。嚴禁用筆、用刀劃花或割破座椅,嚴禁亂丟亂吐。
4、車輛的乘務員要密切留意學生的乘車情況,發現學生有危險的行動要馬上給予提醒和糾正,確保乘車安全。司機嚴禁超速、疲勞、違章和酒后駕駛,確保學生乘車安全。
三、學生下車安全管理要求。(負責人:乘務員及家長)
1、車輛到達下車地點后,乘車學生不要急于爭搶下車。必須先在座位等候,由乘務員先下車檢查路況,確認車輛前后方無來車后,根據乘務員的指示依次有秩序地下車,必須是坐前排的學生先行,后面的學生嚴禁推撞前面的學生。
2、學生下車后要迅速離開馬路,嚴禁在馬路上逗留。自行回家的學生要馬上回家向家長報到,嚴禁隨處玩耍、逗留,并注意回家途中的安全;需等待家長來接的學生,必須選擇離開馬路安全的地點進行等候。同時家長要注意準時到指定的地點接送子女。
四、學生校外候車點安全管理要求。(負責人:車輛負責人及家長)
1、學校建議各候車點的家長自行進行協商,每天安排1至2名家長在候車點進行輪值,互相分工合作管理候車的學生,以確保安全。
2、學生候車點必須選在安全的位置,由家長與車輛負責人進行協商。要求候車點必須選擇在地面平整寬廣、視野開闊、安全性高的位置,同時要求學生必須在離馬路不少于2米外的范圍候車。
3、學生在候車期間,必須有秩序地排好隊,嚴禁大聲喧嘩,嚴禁追逐打鬧,嚴禁推搡拉扯,嚴禁玩游戲。隨時保持警惕性,密切留意路上的安全情況,以免被路上的來往車輛所或人員所傷害。
4、車輛到來時,嚴禁搶著上車,必須先在原地等候,待車輛停穩后,按照乘務員的要指揮有秩序排隊點名上車,并坐回原來座位。
學生乘車安全指南(實用18篇)篇八
為保障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鑒于部分學生家長在校外給學生租房或租房陪讀的實際情況,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我校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特擬定學生在校外租房和租房陪讀安全協議與家長簽訂。
1、學生要求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屬于學生(家長)本人自愿的個體行為,在校外住宿期間及其往返住宿地與學校之間路途所發生的一切危及自身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和危害社會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完全承擔。
2、各位家長或監護人必須經常到孩子租住的地方查看,查看租住處的生活、學習情況,有無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與房主協商解決隱患,并要求房主規范管理。
3、家長和監護人一定要按時開鎖好大門,管理好自己的孩子,以防學生夜不歸宿。如果出現問題,后果自負。
4、長應經常對走讀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
5、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學生,家長必須陪護。如在校外住宿期間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責任由自己承擔。
6、要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學生家長及房東要教給孩子防火、防煤氣中毒、防觸電、防火災,防不法侵害等安全知識與自救方法,注意用電安全。絕對不允許孩子使用電器(電爐子、電熱水器、電褥子等)、不私拉亂接電線、堅決不允許使用蜂窩煤爐取暖等,平時不點火,不攜帶火機,不吸煙。
7、六、周日的家校往返必須乘座符合載客交通要求的車輛,嚴禁其它非客運車輛或超載客車輛往返家校。不要讓孩子獨自行走,必須要有同伴,嚴禁使用無牌、無照、無證的車輛接送。嚴禁超載接送孩子,發現有類似問題及時舉報交管部門,在接送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全部由家長負責,并要依法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8、長要時刻管理好孩子,堅決禁止學生拿刀、槍等帶有尖銳器具的玩具追打嬉戲,確保游戲的安全性。如因管理不善,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如爆炸、拐騙、重傷害,走失等)學校概不負責。
9、房主要教育孩子之間互相幫助,團結友愛,不搞小團體,不打擊報復。
10、發生事故或意外,應積極與學校聯系,以便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學生在本協議有效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與學校及教師無關。
家長簽字。
聯系電話。
租房地址。
房東電話。
學生乘車安全指南(實用18篇)篇九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提高學生、學生監護人的安全保護意識,強化學生、學生監護人紀律意識和法律意識,明確學生外出活動過程中學校和領隊老師、學生的安全責任,特制定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領隊老師代表甲方對乙方進行途中和活動過程中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聽從指揮、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安全自救、遵紀守法增強防范意識等。
2、甲方將嚴格按照安全預案安排所有活動。
3、甲方負責為乙方購買外出活動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二、乙方責任。
1、本次活動均屬學校、學生監護人和學生本人自愿參加。
1、教育參加活動學生積極接受安全教育,在外出參加活動期間必須嚴格遵守融智學院各種規章制度,一切活動在老師的指導之下進行,不盲目行動。
2、全體學生及其監護人都要遵守社會公德和法律法規,遵守活動地點安全管理的要求,個人不私自行動,不在無足夠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登危險的山或下江(或湖等)游玩,不做其他危險的行為等。
3、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動,務必通知帶隊老師,經確認并聯系其監護人認可后方可離開,自參與者聲明退出時起,其一切法律和安全等責任自負。
4、偶遇侵害報警或尋求領隊老師幫助。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留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學生在外出活動期間相對應。
甲方(蓋章):領隊教師(簽字):
乙方(蓋章):
學生乘車安全指南(實用18篇)篇十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雇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后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4)駕駛員酒后駕駛。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年級:
姓名:
班主任簽字:
20xx年x月x日。
學生乘車安全指南(實用18篇)篇十一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雇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后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4)駕駛員酒后駕駛。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年級:
姓名:
班主任簽字:
20__年2月18日。
度過了一個平安、愉快的暑假,我們帶著對暑假生活的美好記憶、懷著對新學年的憧憬、對新學期的向往,開始了新學期的學習生活。本學期我校仍以學生安全為首要工作,安排兩名教師全程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及在車上管理學生。結合我校乘車學生的實際,特制定《明德小學乘車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確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樂的成長。
1、如有接送站點變更必須到學校說明后方可變更,不允許今天乘車明天不乘車,要么一學期乘車或不乘車,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必須和以下跟車老師聯系同時給班主任請假。
2、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時間按時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為己任,各負其責。
3、如果學生遲于規定時間到達站點,請家長親自帶學生到校上課。
4、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里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請家長直接找跟車教師和班主任協商。
5、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到孩子安全上車后方可離開,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后果家長自負;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后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后果家長自負。
6、學生上、下車不得擁擠,按秩序上下、上車后系好安全帶,文明乘車,確保安全。
7、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本學期不能再乘車。
附:跟車教師負責的站點:張英老師:(小沖、劉湖、鄭王家、范湖、齊灣、磚廠、大橋1-3隊、7隊),肖老師:(姚山、閆坡、劉湖北、鄭王家、大沖、大橋4-6隊)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小學。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20__年9月1日。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保障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監護人)必須向甲方保證做到以下兩點:
(1)確保子女上學、放學乘坐交通工具,不是非法營運車輛和超載車輛,例如:無牌證的學生接送車、殘疾人代步車、拼改裝車、外地車、社會黑車等未經交通營運部門核準營運資格的車輛,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須是檢驗合格,取得運營資質的車輛。
(2)確保本班未滿十二周歲的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達到十二周歲的學生如果要獨自騎車上學、放學,學生家長必須征得學校同意,并和學校簽訂安全保證書。
二、學生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并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他(她)們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四、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五、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
六、學生家長自行接送子女上學、放學路途中出現的意外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七、本責任書作為學校方與學生家長簽訂的安全責任狀,一式兩份,學校、學生家長(監護人)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公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為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三方責任,幼兒園與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責任書明確了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現簽訂接送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駕駛員必需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駕駛員素質高,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二、禁止幼兒乘坐過程中站立。
三、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周歲)接送幼兒。
四、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后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后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后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五、乘坐車輛途中一切安全由駕駛員負責。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車主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教育子女愛護車輛,保持車內整潔。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發車時間雙方須及時聯系,了解情況,妥善處理。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舉報:
1、校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校車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
3、校車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校車駕駛員酒后駕車。
5、校車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員的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六、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幼兒園園長(簽名):乘坐校車學生家長(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為了給孩子營造一個和諧的乘車環境,確保孩子的安全,在學校進行安全教育的同時,請各位家長協助學校共同做好乘車學生的安全工作。特簽訂學生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1、學生上學離學校較遠,我方提供校車接送服務,并承擔行車期間學生安全責任。需乘坐校車的學生,應由家長提出申請,學校同意。
2、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賭氣車。每個車輛安排一位跟車老師,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3、根據各地方學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學生一定要按時定點按規定線路候車,未按時間、地點乘車發生事故,責任由家長自負。
4、校車行駛途中,學生在車廂內嚴禁相互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點時,待車停穩后,學生方可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5、家長必須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接送自己的孩子,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學生在路口處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校車方不承擔責任。
6、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
7、校車方、家長雙方有義務教育學生在乘坐校車時遵守紀律,了解安全乘車常識。每次接、送學生自上車始下車止,下車后如家長不來接該生,一切安全由家長負責。
8、以上雙方職責,如不按要求執行,而出現事故,各負其責。
學生乘車安全指南(實用18篇)篇十二
為保障自身乘車安全,本人鄭重承諾:
2、不在車內喧鬧,分散駕駛員精力。上車后自行扣戴安全帶;
3、不得以趕時間等理由提出加速等非合理非安全要求;
4、在凸凹不平的道路或交通復雜的地段行駛,注意坐穩,以防顛簸或制動時碰傷;
5、駕駛員喝酒時拒絕乘車,并阻止駕駛員駕駛車。
輛,如駕駛員拒絕,本人自愿并在第一時間報警并通知項目部主管人員。
我已經接受乘車安全教育和培訓,并熟知了解了項目部相關的規定,愿認真執行,如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人身后果由本人承擔,和項目部無關。
特此承諾!!!
承諾人:年月日。
學生乘車安全指南(實用18篇)篇十三
為了保證我校學生在校內外安全,確保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特別是確保學生途中上、放學的安全,特簽定本協議:
一、學校明確表示,在學生上學、放學時禁止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無保險等三無車輛,禁止學生乘坐私人超員車輛和農用拖拉機。
二、確因各種原因需乘車進校、放學的同學,家長一定要驗證考察所乘車輛的一切運營合法手續,禁止乘坐手續不完備、車況較差的車輛或受利益驅動超員拉學生的車輛。
三、要經常教育孩子自學遵守交通規則,增強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注意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能切實履行監護職責,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配合學校落實有關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措施,確保學生安全。
四、學生進校、放學期間因乘車所發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長和車主承擔與學校無關。
為明確學校的告知義務,家長的監護義務責任,決定以上雙方簽定乘車協議,各執一份。
xxxx小學(簽章)。
學生姓名:家長簽名:
xxxx年xx月xx日。
學生乘車安全指南(實用18篇)篇十四
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家校聯動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教育局要求再次和家長簽訂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班主任責任。
1.學校沒有設校車接送學生。
2.學校、班主任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定期開展交通安全主題班會,請交警部門來校進行安全講座、宣傳。
3.學校、班主任加強學生離校時的監管,疏導學生安全離校,勸告學生嚴禁乘坐超員車和有安全隱患的交通工具。
4.學校開校門時間:早7:40,午:冬季2:05夏季2:35,家長不要把學生提前送到學校。
1.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法規,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2.學生乘坐私家車上下學的,由家長監管好孩子安全。家長租用其它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須與所雇車輛駕駛員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即無駕駛證、無行駛證、無營運證)。堅決不乘坐電動車、摩托車、機動三輪車、拼裝車、報廢車、貨車、拖拉機、農用車等不安全車輛,拒絕乘坐超員、超速、帶病、酒駕、無牌無證、無保險、無客運營運手續等無安全保障的車輛,自覺抵制各種不文明交通行為。不得乘坐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的超員、超載車輛。近日學校調查了解到小飯桌租用接送學生車輛超員嚴重,威脅著學生安全,請家長督促檢查,對超員車現象予以批評、制止。
4.家長要與租用車輛駕駛員或車主簽訂《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或協議》,并保存好交費單據,既能保證孩子的健康安全,防范事故的發生,更能在意外發生后有效維權。
三、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所乘坐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學生所乘車輛有超員現象應立即拒絕乘坐并告知家長、交警和學校。
2.學生所乘車輛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3.學生所乘車輛駕駛員酒后駕駛。
4.學生所乘車輛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5.學生所乘車輛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四、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嚴禁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騎自行車上路。
五、家長要與學校積極配合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以上責任分明,雙方要嚴格認真履行。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學校代表(班主任):
xx年級xx班。
學生:
家長:
20xx年12月5日。
學生乘車安全指南(實用18篇)篇十五
遵守乘車紀律,確保乘車安全,爭做文明使者。我自愿承諾:。
1.不帶非本車乘車人員上車。
2.因病因事不能準時乘車,提前向班主任或跟車老師請假。
3.早上按規定準時在指定地點候車。遲到3分鐘以上自行解決交通問題。
4.遵守乘車紀律,不在車內喧嘩,不說粗話、臟話,不禁打鬧、不隨意走動,在車上不吃東西,不向窗外扔東西。
5.愛護車內設施。不在候車處、校車內隨地亂丟各類廢棄物,不向車外拋擲各種物品。不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小刀、剪刀等危險物品上車。
6.在跟車老師指揮下按序就座,保持一路縱隊有序上下車,不插隊、不擁擠、不奔跑上車,不橫穿公路,不在馬路中央游蕩。
7.行車途中,身體的任何部位不伸出車外;不擅自中途下車,下車時按順序有序先下車,不推搡、不跳窗下車;下車后,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并準時回家,不在外游玩。
8.如果違反承諾,我愿意接受處理。
承諾人:年級班學生(簽名):家長承諾:
我們會經常性的對孩子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指導孩子遵守乘車安全承諾,共同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乘車環境。
家長未按約定時間、地點接送學生時,學校對學生下車之后所有行為及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不承擔責任。
家長簽名:。
學生乘車安全指南(實用18篇)篇十六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雇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后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4)駕駛員酒后駕駛。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學生乘車安全指南(實用18篇)篇十七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潮州市教育局的有關文件精神,確保我校工作的順利進行,防范乘車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現由我校(甲方)與________學生家長(乙方)簽定乘車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1、按我校規定時間、上、下車地點:____________早上:__________接,下午:__________送。
2、如有接送地點變更或新到同學的必須與學校及隨車教師達成協議后,有安排的情況下帶好第一次接送路線及站點。
3、如果沒有按我校規定時間接送學生,請家長自行安排學生到校上課。
4、如果家長沒有準時到乘車地點接送學生,校車將把學生帶回學校,請家長來校接學生回家。
5、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按時間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為己任,各負其責。
6、如家長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里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而又不需要校車帶回學校的,請家長直接找班主任和隨車教師協商。
7、學生早晨候車期間和晚上放學下車回家途中,家長要加強監管,防止意外發生或去網吧、走同學、與不三不四的人接觸玩耍等。
8、乘車期間不聽隨車教師的指揮違反規定的安全責任自負。
9、上下車不得擁擠,秩序、觀看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上下車。
10、乘車學生自行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不按學校規定乘車,其責任自負。
11、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不退任何費用并處以本期不能乘車。
12、乘車同學候車期間必須排隊、佩戴校卡、紅領巾,否則,隨車教師有權拒絕上車。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學期末。)。
金華學校(甲方):學生監護人(乙方):
安全主任:學生家長:
學生乘車安全指南(實用18篇)篇十八
車輛接送學生的安全工作,是學校、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系到千家萬戶和社會的穩定,政府、學校和家庭都有義不容辭的責任。根據縣人民政府、縣教育局工作會上的有關安全工作的精神,為確保車輛接送學生安全,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特要求學生家長與學校簽訂本責任書。
一、安全教育:
(1)各班主任與學生家長要結合學校、學生個人實際,經常對學生進行有關交通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進行遵紀守法,遵守交通規則和《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等方面的教育。
(2)學生也要經常進行自我教育,提高防范意識和安全保護意識。
二、安全要求。
2、上下車做到不跑不搶,秩序井然,規范有序;。
3、行車路上教育學生自覺維護車內秩序,不吵不鬧,不把頭伸出窗外;。
4、各位家長或監護人接送孩子時要根據學校上下學時間準時去接送各。
自的孩子。上學送孩子時也要根據學校所規定的時間準時、準點把孩子送上車,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
三、安全保障。
1、安全工作責任重大,要防患于未然。學校家長學生要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確保學生平安。
2、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撥打“110”“120”等號碼功能。
3、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按時、按點上下車,共同完成車輛接送學生工作,保證學生平平安安回家,平平安安返校。
4、家長和學生如果未能按照學校本《責任書》的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意外,學校將不承擔任何責任,產生后果家長自負。
班主任(簽章)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