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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及操作規程(精選18篇)篇一
八、加強安全督查。人保科會同區公安分局內保科對行政管理中心的安全保衛工作經常進行督促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科長每周一次全面檢查安全工作,夜間巡查每月不少于三次;保衛干事每二天一次檢查安全保衛工作。
一、總則
1、為加強學校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確保國家、個人的財產和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理)、(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犯罪,保障安全”的方針。
3、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本著既保障安全,又確保教育秩序的正常進行,方便師生的原則,督促教職工自覺遵守以崗位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各項治安保衛管理制度。
4、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開展“四防”(防火,防盜、防事故、防破壞)工作,同時對一切擾亂內部治安秩序,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作斗爭,打擊犯罪活動,預防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促進內部治安秩序的穩定,保障教學教育秩序的順利進行。
二、分級管理
1、內部治安管理工作實行校長室、黨總支、校長辦公室、各處、組、室、分級管理、包干負責,職能部門歸口負責的管理網絡。各級都應有一名領導主管治安保衛工作。
2、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內容必須列入各級經濟責任或承包合同,實行同檢查、同考核,提高教職工貫徹執行治安保衛工作各項制度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校領導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制定的治安保衛管理法律、法規,將治安保衛工作列入議事日程,納入日常工作范圍,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總結、有評比。
(2)經常對干部、師生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增強干部、師生的法紀觀念,協助有關處、組、室做好具有輕微違法行為人員的幫教工作,促進轉化,消除不安定因素,預防犯罪。
(3)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衛工作檢查,對發現的隱患漏洞,發出整改通知書。責成有關處、組、室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4)責成保衛部門對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處理。
(5)對治安保衛搞得好的處、組、室或個人給予表揚、獎勵;對違反治安保衛制度,造成后果的責任者,給予批評、懲處。
4、校長辦公宣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治安保衛工作法規、條例和公安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提出貫徹意見并組織實施。
(2)對師生進行遵紀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依靠各級治保會,會同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有關部門,做好輕微違法師生的幫教工作,對需要處理的違紀師生進行調查、核實工作。
(3)維護內部治安秩序,負責檢查門衛、義務消-防-隊等制度的`實施情況和消防器材的配備、維修、保管等情況。
(4)組織偵破內部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協助公安機關偵查重大政治\刑事
案件。
(5)協助校領導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治安防范檢查,發現隱患漏洞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有關處、組、室抓緊整改。
(6)對重大治安災害事故,配合領導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弄清情況,查明原因,妥善處理。對破壞事故或破壞嫌疑事故,認真追查。
(7)督促檢查節假日的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安排國定節假日護校值班。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精神,制訂本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依照“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樹立全員護校的思想,高度重視、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保證學校師生、財產的安全,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2.校長對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全面負責,行政副校長分管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檢查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制度,保衛干事受學校行政領導委托,負責檢查安全保衛工作,聯系保安、、食堂等部門,具體落實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各項措施。各科室、各部門的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安全保衛工作的貫徹執行落實。
3.學校辦公室.保衛科.學生科負責對全校師生進行經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教育,加強師生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動員和依靠全校師生做好學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各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衛制度和措施(傳達室保安工作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學校財產保管制度、實驗室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制度、實習實訓安全管理制度、學校衛生防疫制度,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緊急事件處理預案等)。
5.消控人員定期檢查校內的所有消防設施,對可能產生火災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隱患,并在重點部位安裝防范設施。
6.實行二十四小時保安輪值制。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必要時正當防衛。做好交接-班登記工作。行政領導值班人員要檢查或抽查保安輪值情況,對保安輪值玩忽職守的,要根據情況追究責任。
7.非本校人員進入學校要有正當理由,并辦理登記手續,離校時把會客單交保安處。
8.學生沒有老師的簽條不得出校門。保安要嚴格把關,以防意外。
9.學生周末放學時,值班領導、教師和保安在校門口做好檢查工作,保證學生安全。來往車輛服從保安管理,按指定地點停放,特別注意安全。
10.辦公室不得存放貴重物品,每天下班前檢查財物、切斷電源、關好門窗。
11.體育器材保管員和體育教師要經常檢查學校體育運動設施,保證學生活動安全。
12.后勤科嚴格把好食堂的食品進入關,由專人負責保證食品衛生安全。
13.建立保安定時巡邏制度。放學后保安負責對各層樓,校園巡邏一次,晚上巡邏不少于五次,監控目睹二十四小時。
14.除了保安的值班之外,學校行政領導班子成員二十四小時不間斷輪流值班,處理突發事件。
15.建立重大情況報告制度,由學校辦公室具體落實。發生重大情況,在積極、迅速處理的同時,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取得指導、支持和幫助。
16.學校對在安全防范,預防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等方面工作成績顯著的,預防和制止案件、事故的發生,或在發案、發生事故時奮力搶救,同犯罪分子作斗爭成績顯著的,揭發違法行為,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案件,查處重大事故有功的在校人員予以獎勵。
17.學校對治安保衛工作不負責任,使國家財產損失、失竊,致使發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案件、治安災害事故隱瞞不報,弄虛作假,拖延時間的,對治安災害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或無故損壞消防設施的,視情節輕重,按國家有關法律給予處罰。
一、學校安委會領導學校治安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學校保衛科具體負責和管理學校治安保衛和消防。
二、學校實行校、科室、年級組和各重點部位三級管理責任故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對全校師生員工經常進行防火、防盜、防毒、防事故的?“?四防?”?教育。
三、加強門衛管理,嚴格履行門衛制度,把好人員出入關。
四、校保衛科設消防安全員,負責全校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設備檢查,隨時保證消防設備完好無損;負責用火防火責任書的簽訂和落實。
五、學校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衛科消防安全員任隊長,定期組織消-防-隊員訓練,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干,并負責教會教職員工?“?五知二會?”?。
六、校綜治會和保衛科人員,負責定期對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給有關部門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節假日放假前均應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七、安排校領導和科室干部行政值日,檢查當日校規校紀,維護教育教學秩序;由校保衛科安排安全保衛值日,負責檢查當日安全保衛工作,共同維護教育教學秩序,處理偶發事件。
八、節假日由保衛科安排人員值班,作好值班記錄,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維護學校治安。
九、每年召開一次安全保衛工作總結會,對學校安全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者,由學校給予表彰獎勵。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及操作規程(精選18篇)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法院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規范內部管理,維護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預防和制止各類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重大緊急事項,確保辦公區和生活區的安全,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機關安全保衛按照辦公區、審判區、生活區分開的辦法進行管理,不同的區域分別由不同的部門和人員負責。
第三條安全保衛工作實行院領導負責制和職能部門負責制。分管行政工作和法警工作的院領導是安全保衛工作的主管領導,辦公室和司法警察大隊是安全保衛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安全保衛人員是安全保衛的直接責任人。
第四條要切實加強對安全保衛工作的領導,成立由分管領導為組長,各庭、室、科、隊、人民法庭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對院長負責,并向院長報告工作。
第五條直接從事安全保衛的人員是司法警察和臨時聘用人員。司法警察大隊應根據情況安排若干名法警輪流值班,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生活區門衛人員由本院聘請,并訂立合同。
第六條生活區門衛人員由于工作失誤或不負責任而直接造成安全事故或者對安全事故有主要責任的,一律及時解除聘用。
第七條生活區門衛人員確因重要、緊急事情需請假的,經本院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第八條在主管院長的領導下,法警大隊與辦公室既分工,又密切配合,共同承擔辦公區、生活區的安全保衛責任。
第九條辦公區、審判區按上班時間和下班以后來劃分安全保衛工作。法警大隊負責辦公區、審判區八小時上班時間(含雙休日、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并指導臨時聘用的門衛人員做好生活區的安全保衛工作;臨時聘用的門衛人員負責辦公區、審判區八小時下班以后(含雙休日、節假日)的及生活區二十四小時的安全保衛工作。
第十條辦公區安全保衛人員的主要職責:
(一)辦公區實行24小時值班制,對進入辦公區的外來人員進行嚴格詢問,并如實認真登記,實行工作人員通道和當事人以及外來人員通道,當事人和外來人員必須通過安檢門進行安檢。對外來車輛進行檢查、登記。除到立案庭辦理立案的當事人外,未經請示院領導和案件承辦人批準同意,任何來院人員不得進入辦公區域,必須到指定位置等候接待。
(二)按時開關辦公區大門,外單位人員從院內帶出物品時,值班人員要主動詢問,查清情況后方可放行。
(三)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對在辦公區吵鬧、滋事的人員進行批評、勸阻后將其帶出辦公區。遇有突發事件和險情,應立即采取果斷措施處理,并及時報告領導。
(四)保持辦公樓大門內外的整潔衛生,指揮來院人員和車輛、物品的擺放,禁止在辦公樓門外停放車輛。
(五)夜間對辦公區,尤其是財務室、檔案室等重要部位進行巡邏。適時檢查重點部位門窗、電源關閉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果斷處理,及時報告。
(六)門衛發現的治安問題,應及時報告處理,對發現的違法犯罪分子應予抓獲、報警。
(七)門衛對上級有關部門往來的通知、電話,應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對報刊、信件應及時送發。
(八)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和長假值班,實行院領導輪流帶班制度,值班人員、駕駛員由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共同負責協調落實。
第十二條審判庭安全保衛人員的職責:
(一)對進入審判法庭的旁聽群眾、當事人進行安全檢查。
(二)安全押解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
(三)審理各類案件時值庭,維護法庭秩序,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進行糾查,必要時在審判長指揮下采取強制措施,負責傳帶證人、鑒定人、傳遞證據材料、出示物證等事項。
第十三條生活區安全保衛人員的主要職責:
(一)按時開關大門,對進入生活區的外來人員進行詢問和登記,對外來車輛進行嚴格檢查和登記。
(二)保護院內的綠化及公共設施。
(三)定期對住宿樓的防火、防盜等設施進行檢查。
(四)夜間在院內進行巡邏。
(五)遇緊急事態時,應采取果斷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制止違法違規的人和事,并及時報告領導。
第十四條安全保衛人員上崗執勤時必須著裝,穿戴整齊。
第十五條安全保衛人員應有高度的責任感和強烈的安全意識,上下班期間按時交接班,堅守崗位,嚴禁脫崗。辦公區、審判庭執勤人員執勤時,不得閑談,玩牌、下棋、看小說、看電視、辦私事,打瞌睡、接待親友等與執勤無關的事項。
第十六條安全保衛人員要熱情服務、文明執勤,對群眾和來訪人員詢問和登記時,用語應文明規范,不得態度冷硬,不得簡單粗暴。
第十七條下列人員經詢問、登記后可以進入辦公區:具有“三證”的律師、來院聯系公務的其他單位人員,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約定的其他人員(邀約人事先必須告知門衛)。但上級有關部門的領導和有關單位的領導干部經詢問后無須登記,即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八條下列人員經檢查后可以進出審判法庭:有關領導、新聞記者、訴訟參與人、旁聽群眾。
第十九條非本院工作人員、居住在生活區內的人員及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親朋好友,不得進入生活區。嚴禁小商小販、叫買叫賣人員進入生活區。本院工作人員、居住在生活區的人員的非直系親屬一般不得在生活區留宿,確需留宿或短期居住的,必須在門衛處如實申報登記。
第二十條對進入辦公區、審判區、生活區的外來車輛應嚴格控制,出租車、三馬仔一律不得進入。對外來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做到停放有序,非來院辦事的車輛一律不準停放在辦公區院內外。
第二十一條對違反安全管理的人員、安全保衛人員應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一)拒絕進入、批評、教育,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二)責令退出,對違反規定,態度蠻橫,并嚴重影響正常的審判秩序和工作秩序的,經領導同意可采取強制措施。
(三)對本院工作人員、居住在小區內的人員及其家屬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可以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其中態度惡劣,造成嚴重后果的,報主管領導或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二條對安全保衛工作實行統一的考核管理。院里按崗位責任制對法警大隊和辦公室的安全保衛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第二十三條法警大隊、辦公室的主管領導未履行好職責,致使本院辦公區和生活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重大刑事案件,視情況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四條院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分別不同情況,按有關規定追究主管領導、庭、室、科、隊、人民法庭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因保衛人員的失職造成辦公區及生活區被盜、失火等不安全事故或其他重大案件的,視其情況,對臨時聘用人員,扣發當月勞務費或解除勞務合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2011年3月起執行,原制度同時廢止。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及操作規程(精選18篇)篇三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確保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特制定公司安全保衛制度如下:
一、堅持門衛值班制度。辦公大樓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做到堅守崗位、履行職責、熱情服務、確保安全。對來往的陌生人員要主動查詢,有效制止與工作無關的人員上樓。全體員工必須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警惕,發現可疑人員要主動盤問,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向行政綜合科報告。
二、做好內部防范工作。各科室應在每天下班前整理好本辦公室內務,關好門窗、電燈、空調和辦公自動化設備,要妥善保管重要文件和印鑒,妥善保管好貴重物品。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嚴禁現金留放在辦公室。非工作人員不準配制辦公室鑰匙,調離人員應及時將鑰匙交回科室負責人處。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日下班后,本公司工作人員和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入辦公大樓的,實行登記制度。其他人員無特殊情況謝絕入內。
三、 嚴格公司大院的車輛管理。上班時間機動車輛、自行車等進入大院,應按規定有序停放,嚴格控制外單位車輛亂停亂放。
執行,對安全事務進行日常檢查,對安全漏洞落實整改,切實增強防火意識,注意安全用電、用氣。
五、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各科室負責人是本科室安全防范工作的主要責任人,每位員工對安全防范工作都負有直接責任。因防范不力而發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直接人和責任人的安全責任,且直接影響本年度科室目標考評。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員工要認真進行安全培訓,執行“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
六、雙休日、節假日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做好記錄,落實日常安全措施和負責對意外事故的及時報告或處理。值班時間不準擅離職守,因玩忽職守,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嚴肅查處。對損失現金的,由責任人個人全額賠償。值班期間必須保證值班電話和手機通訊暢通。
七、加強內部安全的硬件設施建設。完善單位的圍墻、鐵門等外部設施;對重要辦公室、檔案資料室、貴重設備和電器存放室、材料庫房完善防盜門窗、報警器材的設置;完善收費柜臺的安全防護設施;完善現金、財務票據、機密絕密文件、卷宗資料的保險設施;配備消防滅火器;及時檢修、更換損壞或陳舊的用電線路、開關及照明燈具。
八、加強與街辦、綜治辦在治安安全工作上的協作,加強與公安派出所的工作聯系,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嚴格執行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報告制度,協助公安機關查處與本公司有關的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
九、本規定由公司行政綜合科負責解釋。
十、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實行,以前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與本規定有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為進一步加強我單位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確保單位工作的正常運轉,特制定安全保衛制度如下:
一、堅持門衛值班制度。大門口實行24小時值班制,做到堅守崗位、履行職責、熱情服務、確保安全。對來往的陌生人員要主動查詢,有效制止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門。全鄉干部必須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警惕,發現可疑人員要主動盤問,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向局辦公室報告。
二、做好內部防范工作。各辦公室應在每天下班前整理好本辦公室內務,關好門窗、電燈、和辦公自動化設備,妥善保管好貴重物品。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嚴禁現金留放在辦公室。非本單位工作人員不準配制辦公室鑰匙,調離人員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辦公室負責人處。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日下班后,單位工作人員和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入單位的,實行登記制度。其他人員無特殊情況謝絕入內。
三、嚴格單位大院管理。上班時間機動車輛、自行車等進入大院,應按規定有序停放,其他時間,實行停車證制度,嚴格控制外單位車輛亂停亂放。
四、加強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進一步明確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責任,檔案室、消防設施由辦公室負責;中心機房由信息中心負責;切實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增強防火意識,注意安全用電。
五、落實安全責任。各辦公室負責人是本辦公室安全防范工作的主要責任人,每位員工對安全防范工作都負有直接責任。因防范不力而發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直接人和責任人的安全責任。
安 全 保 衛 制 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局機關的安全保衛,預防火災、盜竊、泄密、詐騙、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發生,維護好局機關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保衛工作貫徹“綜合治理,齊抓共管,預防為主”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組負責。深入開展經常性的法制教育,強化思想政治工作,增強干部職工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
第三條 局機關成立綜合治理和安全領導小組,由局領導任組長,各股室和單位明確一名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局機關安全。
第四條 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每年一次與各股室和二級機構負責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五條 領導責任。局主要領導對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負領導責任,將安全保衛納入行政管理工作中,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檢查、有考核。
第六條 主管部門責任
(一)貫徹執行國家治安、消防管理法規,對干部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保衛和遵紀守法宣傳教育,按規定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二)監督檢查各股室和單位的安全保衛情況,對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的部門提出建議,并督促落實。對檢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對重大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三)一旦發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要保護現場。會同有關部門追查破壞和破壞嫌疑事故,參與治安災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嚴格各項防范措施,確保要害部位的安全,加強對保安隊伍的管理,充分發揮治安保衛委員會的作用。
(五)加強對物業承包單位的安全保安工作的指導、檢查、協調。
第七條 局各股室、單位責任。股室、單位負責人要按照安全保衛工作的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實施好本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并對本部門的安全保險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三章 辦公樓管理
第八條 采取樓層管理單位負責制,每層由所在單位負責好安全保衛工作。
第九條 加強值班工作。實行局機關股室股以上干部輪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嚴格覆行職責,嚴禁擅自離崗,值班過程中發生的重要、緊急情況要及時妥善處理,及時報告。
第十條 機關工作人員進辦公大樓,自覺接受門衛人員的檢驗。
第十一條 門衛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對來局人員注意觀察,出現問題要跟蹤并向領導稟報。
第十二條 機關下班后,不準帶外部人員進入辦公大樓或私自留宿。
第十三條 局編制外聘用人員和物業承包單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局內部安全管理有關規定,按照“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實行管理。
第十四條 要害部位(財務室、檔案室、監控室、中心機房、動力設備、消防設施、高低壓配電房、動力機房、鍋爐房等)要有專人負責,并制定安全保衛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
第十五條 機關辦公大院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和槍支
彈藥等危險物品。嚴禁在機關辦公大樓焚燒廢紙與其它物品。
第十六條 機關辦公大樓內的大廳、走廊、院內等公共場所嚴禁堆放雜物,保持各通道暢通整潔。
第十七條 辦公室內禁止擅自外接電源。工作人員每天在上下班離開辦公室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門關、燈滅。
第十八條 各單位秘密級以上文件、資料要按照保密條例妥善保管。
第十九條 財務部門要按銀行核定的限額存放現金。因特殊原因超額過夜存放的`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并設專人看管。
第二十條 各部門的公-款、貴重物品、印鑒要有專人負責管理,車輛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規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條 機關公務車按指定的車位停放。車輛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規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條 機關工作人員攜帶大件物品出機關辦公大院時,需開具攜帶物品出門證,方可執行,并自覺接受門衛檢驗。
第二十三條 機關工作人員一律不得擅自聯系外單位人員到機關大樓內買賣物品。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條 大力宣傳并認真實施《消防法》等法律、法
規,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扎實做好消防工作。
第二十五條 建立健全機關義務消防組織和防火機制,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學習消防知識,掌握常規滅火技能,必要時進行滅火演練。
第二十六條 禁止在辦公室、倉庫使用電爐,禁止在配電間、動力機房、汽車旁邊抽煙,燃放鞭炮和明火作業,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等進入辦公區域。
第二十七條 要害部位的電源、動力電線、電器設備實施定期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處理。如有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第二十八條 嚴格管理消防器材和設備,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不得擅自移動、外借和私自帶走消防器材。
第二十九條 機關工作人員要愛護樓內配備的滅火器、消防水龍帶、煙感器、防盜探頭、監控儀器等器材。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保衛部門。
第三十條 一旦發生火災,要迅速報警,并及時組織滅火,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第五章 獎 懲
領導負主要責任,同時根據情節輕重、責任、危害大小,追究主要責任人和當事人的責任,酌情給予處理。對聘用編制外人員或派遣人員予以解雇辭退。對因失職發生事故,而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危害到人身財產安全的有關人員,構成瀆職罪的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三十二條 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在防火、防盜和維護治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干部職工,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三條 對協助公安局部門破案有功的部門和個人,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爭或在搶救災中有重大貢獻的干部職工,根據情況給予表彰、獎勵或報請有關部門給予記功、晉級以及授予榮譽稱號的獎勵。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公司安全保衛的第一責任人,應把安全保衛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
二、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三、根據實際需要,辦公室主任兼職安全保衛干事,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切實負起安全保衛責任。
四、落實防火措施,車間、倉庫等重要場所設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專人應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無損;配備的各種滅火器,要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電:
1、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2、嚴禁擅自私接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3、車間、配電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六、落實防盜措施:
1、財務室要安裝防盜門窗和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
2、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防盜門窗,辦公房間無人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
3、公司財物不得隨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4、車輛停放時應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七、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八、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范的義務。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及操作規程(精選18篇)篇四
為了深入開展安全單位創建平安醫院活動,落實《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把工作立足于抓基礎、抓教育、抓苗頭、抓防范上,努力實現“全年無治安安全事故單位”的目標,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把安全單位創建平安醫院的有關工作要求納入干部職工個人崗位目標責任書或經營承包合同內容,年終與工作或經營實績同考核、同評比、同獎懲。
二、加強“安全第一”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職工的創安意識,堅持安全工作與黨政事務、日常業務工作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安全警鐘常敲,漏洞及時整改,把各種事故苗頭解決在萌芽階段。
三、完善單位內部的工作、值班等各項制度規定,做到事事有單可循,嚴格管理,發現問題及時教育制止,防止各種治安安全問題的發生。
四、建立治安安全工作組織抓具體工作的落實。設立治安安全員(兼職),負責人防、物防、技防設施的完善,監督內部安全工作制度規定的執行,對安全事務進行日常檢查,對安全漏洞落實整改;設立防火消防員(或消防組)負責安全用火、用電的管理,落實消防器材、防火設施的設置和性能的檢查,對潛在的火災隱患及時發現并立即整改,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或組織人員對意外火災事故進行有效撲救。
五、加強內部安全的硬件設施建設。完善單位的圍墻、鐵門等外部設施;對重要辦公室、檔案資料室、貴重設備和電器存放室、物資以及財務、藥房、藥庫,完善防盜門窗、報警器材設置;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完善現金、財務票據、機密絕密文件、卷宗資料的保險設施;設立停車庫并配套防護設施;齊配備消防滅火器;及時檢修、更換損壞或陳舊的用電線路、開關及照明燈具。
六、加強安全制度規定的落實執行。
1、加強安全值班制度。值班醫生實行廿四小時值班,健全值班人員職責規定,保證單位日夜都有人保護內部安全,落實日常安全措施和負責對意外事故的及時報告或處理。
2、嚴格執行現金、財務票據的安全管理規定,結算或收付后應及時收存放入保險柜,對超過過夜現金限額的現款當日落實存入銀行的本單位戶頭,在提款或送款過程中嚴格遵守現金安全規定。
3、嚴格執行機密、絕密文件、檔案資料的安全保管規定,簽閱處理后即應放入指定的保險櫥柜存放,不得讓無關人員閱看,不得私放在個人桌屜和帶回個人宿舍,不得向無關人員談及保密事宜,防止出現文件、檔案遺失及泄密事故。
4、嚴格執行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使用規定,不在指定地點以外任意存放,不違反規程操作使用;嚴格限制燃放鞭炮、煙花等引火危險品。
5、嚴格執行消防防火安全規定,不在工作場所、宿舍不安全使用電爐,不在嚴禁煙火的倉庫、機房、作業場所吸煙及用火;燃料油應儲備在防火條件設施安全可靠的場所;愛護消防滅火器材并經常進行功能檢查,保證能隨時有效投入使用。
6、經常進行車輛安全檢查,防止部件故障;遵守安全駕駛規定,不酒后開車,不強行超車或超重運載。
七、加強對干部職工的遵紀守法教育,嚴格遵守法律和治安管理法規,不酗酒鬧事,不打架斗毆,不發生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不貪污盜竊,不為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交通工具或場所,不包庇、藏匿違法犯罪分子,杜絕出現內部人員發生的案件。
八、主動加強與鎮邊防派出所和街居委會等部門的工作聯系與合作,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及操作規程(精選18篇)篇五
為了貫徹執行《中共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依法管理,搞好醫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維護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保衛醫院全體患者及醫護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醫院安全保衛工作在院長和安全委員會領導下,由行政事務部具體負責。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科室負責人為本科室安全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充分認識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綜合治理工作擺到重要位置。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廣泛地開展群眾性安全保衛工作。
3、醫院實行門衛執勤制度,門衛人員要在院內不定期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患于未然。行政事務部負責門衛的監督管理。
4、各科室醫務人員值班期間,值班人員要增強責任心,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對醫院內的安全保衛工作負總責。要注意檢查樓道治安情況,遇事妥善處理,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向領導匯報。
5、高度重視消防工作,及時排除所屬范圍內的火災隱患。全院消防滅火器材要定期檢查和更換,保證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設施不得隨意動用,遇有毀損,及時通知行政事務部有關人員維修更換。定期對全院防火、防盜工作進行年度和季度檢查,并針對形勢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5、利用各種形式對全院職工進行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員、家庭及外來人員要遵守醫院各項規定,不得在院內、辦公場所大聲喧嘩、酗酒鬧事、打架斗毆,要愛護公物花木,保持環境整潔。
6、對醫院發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時報告院領導、上級主管領導及公安機關。
7、藥劑科要嚴格執行現行的毒、麻精神的藥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證用藥安全。
8、財務室、檔案室、機房等要害部門,要制定具體的安全保衛措施和嚴格的崗位責任制,確保安全。財務室現金要存放在保險柜,過夜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財務要嚴格執行醫院及上級規定的現金管理制度,當天收款當天存入銀行,確保現金安全。
9、醫院各科室內禁止私自鋪設電源線路,私人貴重物品不得存放在辦公室內。下班時要注意關閉電源開關、鎖好門窗,切實做好辦公室內的防火、防盜工作。
10、對需要銷毀的文件、資料,由各科室收集存放,定期交行政事務部文檔工作人員按照保密規定集中銷毀,不得私自出售。
11、對電視機、醫療設備、計算機等高檔辦公設施和物品實行專人負責管理。督促有關人員定期檢查報警器,保證正常使用。
12、使用儀器和機械設備等,要熟悉其原理和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使用高壓滅菌柜等壓力設備,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保養其儀表和安全閥,杜絕事故發生。
13、監督各種安全保衛制度的執行和落實。自行車、摩托車及其它車輛要放置在指定的區域內,隨手上鎖,禁止亂停亂放。工作時間不準商販進入辦公場所和院內進行買賣。
14、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庫房內不準吸煙,不準生火取暖。倉庫要配備滅火器,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危險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檢查。做到防火,防爆。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及操作規程(精選18篇)篇六
各科室:現將我院研究制定的《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印發給你們,請組織職工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安全保衛工作制度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室、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安全保衛組織制度建設,特建立醫院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保衛科院辦室信訪辦醫務科宣傳部安保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以及國務院《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有關文件規定,研究制定醫院安保工作制度、工作計劃、方案和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
2、安保領導小組組長對醫院安全保衛工作負總責,常務副組長在組長和領導小組的帶領下,具體負責醫院安全保衛工作的安排部署,副組長負責分管工作內安全保衛工作的協調組織工作,各成員負責按照職責分工協助組長、副組長開展好各項具體工作。
3、掌握醫院安全形勢和工作動態,重大問題集中研究制定解決方案,并及時向集團公司及上級主管部門反饋信息。
4、指導、檢查、督促各科室開展安全防范工作并提出工作改進意見和工作方法。
領導小組下設保衛科,科長:
2、負責檢查監督安全保衛工作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3、負責組織醫護人員進行自救自護知識的培訓和教育宣傳。
4、負責組織指導各類應急預案的演練。
5、負責與各相關科室工作協調,保持工作對接。6、負責及時應對公共突發事件和有關事宜,并組織協調采取應對措施。
7、負責各類突發事件發生后,及時趕赴現場應急處置。
為進一步加強依法管理,搞好醫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維護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特制定安全保衛防范制度:
1、醫院安全保衛防范工作在院黨委領導下,由保衛科具體負責。
2、要充分認識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保衛防范工作擺到重要位置。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防范教育,廣泛地開展群眾性安保工作。
3、醫院實行保安執勤制度,保安人員按照崗位職責,認真做好門衛、新大樓、停車場等崗位執勤工作,同時按要求在院內、樓內定期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患于未然。保衛科負責保安人員的監督管理。
4、各科室負責人為本科室治安保衛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教育員工增強責任意識和安保意識。各科室醫務人員值班期間,要增強責任心,堅守崗位,忠于職守,要注意檢查公共區域治安情況,一旦發現治安保衛隱患問題及時解決處理,特殊情況及時向保衛科或主管領導報告。
5、高度重視消防工作,認真落實消防管理有關規定,及時排查所屬范圍內的火災隱患。保衛科負責對全院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對不符合規定的要及時更換,保證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設施不得隨意動用,遇有毀損,及時通知保衛科維修更換。保衛科定期對全院防火、防盜工作進行年度和季度檢查,并結合形勢需要進行不定期檢查。
6、利用各種形式對全院職工進行防傷害、防火、防盜、防災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員和外來人員要遵守醫院各項規定,不得在院內、辦公場所大聲喧嘩、酗酒鬧事、打架斗毆。
7、對醫院發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時報告院領導、上級主管領導及公安機關。
8、醫院各科室內禁止私自鋪設電源線路,私人貴重物品不得存放在辦公室內。下班時要注意關閉電源開關、鎖好門窗,切實做好辦公室內的防火、防盜工作。
9、對電器、醫療設備、計算機等高檔辦公設施和物品各科室要明確專人負責管理。保衛、行政后勤人員要定期檢查報警器,保證正常使用。
10、監督各種治安保衛制度的執行和落實。自行車、摩托車及其它車輛要放置在指定的區域內,隨手上鎖,禁止亂停亂放。工作時間不準商販進入辦公場所和院內進行買賣。
11、財務室、信息科、藥房、庫房等要害區域負責科室,要制定具體的安全保衛措施和嚴格的崗位責任制,確保安全。財務要嚴格執行醫院及上級規定的現金管理制度,當天收款當天存入銀行,過夜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確保現金安全。
12、藥劑科要嚴格執行現行的毒、麻藥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證用藥安全。
13、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庫房內不準吸煙,不準生火取暖。倉庫要配備滅火器,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危險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檢查。做到防火、防爆。
14、全體員工都應遵守本制度。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治安保衛工作法律、法規和醫院各項規章制度。
2、開展社會主義法制和治安保衛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廣大職工的法制觀念和自覺維護治安秩序意識。
3、制定和組織落實要害區域、科室各項治安保衛工作制度。4、落實防傷害、防火、防盜搶、防爆炸、防破壞和防詐騙、防竊密等治安防范措施。
5、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維護醫院內部穩定。6、調解、疏導單位內部糾紛,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發生在醫院內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幫助教育醫院內部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8、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生在醫院內部各類案件、并保護好現場。
9、組織和落實好治安承包各項工作。
10、按照國務院通過的《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辦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室、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組織實施。
(1)保安人員崗位職責。
1、服從醫院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做好交接班記錄。
2、按要求巡查各樓層、外圍及車場,維護醫院內部正常的營業秩序,尤其是各窗口隊列秩序,密切關注收銀臺周邊情況,確保營業款絕對安全。
3、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練掌握消防系統的操作程序。
4、對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標記、防火門要經常檢查,確保設施完好。
5、每天不少于八次對醫院各區域進行全面的消防安全巡邏。
6、禁止患者在醫院內吸煙,發現吸煙者應當立即勸阻。
7、嚴格禁止寵物進醫院。
8、禁止未經醫院相關部門許可的考察學習團隊在我院拍照。
9、嚴厲禁止醫托及其他不法分子在我院活動。
10、謝絕明顯的精神病患者,乞討者,醉酒者,拾破爛者進入醫院。
11、發現可疑的人員要禮貌的進行盤查監控,防止可能的治安和突發事件發生。
12、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及時發現事故的苗頭,消防隱患,確保醫院和他人的安全。
13、加強重點區域,要害部位的巡邏,發現可疑情況應視情況處理或報告上級。
14、對監控室發出的到位查看指示,必須快速做出反應,并以最快的速度到達指示現場。
15、如遇突發、醫療糾紛等事件酌情況處理并及時上報。16、負責對影響醫院形象的行為進行制止。
(2)門衛保安職責。
1、負責前門車輛引導停放和人員通往秩序。
2、謝絕明顯精神病患者、酗酒鬧事者、收破爛、乞討者、推銷商品者進入醫院。
3、指揮自行車、摩托車、電瓶車及其它車輛定點停放。4、禁止在醫院正門擺攤設點和進行各種表演義賣,及時制止打架斗毆。
5、加強對進入人員、車輛的檢查,杜絕危險品進入醫院、禁止攜帶寵物進入醫院。
6、對破壞醫院形象和聲譽的行為及時果斷制止并立即上報。
7、發生突發應急事件時負責控制大門。
(3)巡邏保安職責。
1、熟悉醫院各區域情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有高度的責任感,堅守崗位。
2、巡察各樓層各診室患者就診秩序情況,防止和減少各類問題的發生。
3、注意發現樓層通道是否有異常情況,若發現立即處理并報告。
4、熟悉醫院內部環境,消防設施分布,滅火器材的擺放點,防盜防火報警裝置的位置,會熟練使用各種滅火器材,發現隱患及時上報,保證消防設施處于良好狀態,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5、協助各部門領導處理各類突發事件。遇突發性事件或緊急報警要沉著冷靜,快速將出事地點通知保衛科和院領導,并對事件現場錄像存檔。
6、發生應急事件負責控制醫院樓梯口。
7、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做到三班全面監控。
(4)夜間保安職責。
1、上崗前應于白班執勤人員交接清楚,堅守崗位,對于夜間出入人員加強詢查。
2、要增強反應,機動能力,對醫院重要部位(電梯、樓道、衛生間、辦公室、庫房、配電室)要加強巡查力度,巡查時至少2人同行。
3、巡查各樓層,檢查應關閉的燈光、門、窗、空調。
4、提高警惕,發生應急事件緊急呼叫大門保衛控制大門,同時組織保衛力量協助處理。
5、做好值班及巡查記錄。
(5)執勤紀律及行為準則。
1、當班保安要求儀容整潔,按規定著裝并攜帶好對講機、膠皮警棍等專用裝備;不得留胡須長發,不準嬉戲打鬧,不準高聲喧嘩;不準邊走邊吃東西或者手上揮舞其他物品;不準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懶腰。
2、不得酒后上崗,當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得擅離崗位、串崗、干私人事情。
3、當班時不準吸煙、吃東西、看電視,聽收音機、看書報、扎堆聊天等。
4、尊重領導,服從管理。
5、不得恐嚇,毆打患者、危害同事,不在崗位上大聲喧嘩,嚴禁使用不文明語言。
6、不得內外勾結,損害或企圖損害集體利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擅自攜帶醫院物品,盜竊醫院物品或患者錢物,損壞醫院設施和執勤用品。
7、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
1、在院安保領導小組下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2、充分利用醫院展牌、視頻等宣傳有關消防知識。
3、要求醫護人員學會簡單的自救常識和尋求救援方式、方法。
4、每個月進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保證設施齊備、完好、有效。
5、經常性組織全院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6、指導醫護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
9、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扯電線,電器線路更換修理,由專職電工負責維修。
10、設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標志,保持通道暢通。愛護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的使用方法。
11、下班后室內及時關燈及電器用品,關閉電源,防止出現火災隱患。
12、熟悉醫院現有的滅火設備存放位置,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3、嚴禁在辦公室使用大功率電器。
14、發現火災立即啟動醫院《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施救。
為了進一步增強安全保衛應急能力,在預防以下突發事件發生的同時,及時果斷的處理即將或正在發生的突發事件,結合我醫院的實際情況,制定了醫院安全保衛應急預案。
1、醫療糾紛人員在院大門鬧事時,值勤保安人員應及時上前制止勸阻并與保衛科、醫患辦等部門聯系,配合相關人員妥善處理有關問題,防止事態擴大。如遇少數人員無理取鬧、拉白條幅或其他醫鬧行為時,要及時組織人員采取果斷措施制止相關行為,并將醫鬧人員請至值班室或醫患辦公室,維護醫院正常醫療秩序,特殊情況及時向礦業分局報告。如醫療糾紛人員到辦公樓找有關部門人員或院領導,保衛人員要及時跟進,防止醫療糾紛人員突然采取過激行為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2、保衛人員巡邏中遇犯罪分子實施犯罪活動時,應組織力量迅速果斷制止,并將其扭送保衛科或報警。力量不足時可動員現場職工或通知備勤人員,途中要提高警惕,防止奪路而逃或行兇。盡量避免或減輕損失,并作好現場保護工作。
3、各科室發生盜竊事件時,應迅速向保衛科報案,主動維護好現場,不準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如抓獲現行犯罪嫌疑人,應及時交保衛科或公安機關處理。積極向保衛科、公安機關提供情況,協助破案。
4、醫院范圍內發生突發事件時,無論何種原因導致醫務人員無法正常治療或危害醫務人員安全時,保安人員都要及時趕到現場制止、勸導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突發事件發生,同時及時報保衛科和總值班,必要時報警,協助公安機關維護醫院秩序。
5、發生火警時,要按照我院《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立即啟動樓層報警裝置或向消控中心報警,報警電話,講明火情準確位置,火勢情況,同時組織現場人員利用各種消防器材進行滅火或控制火情。消控中心接警后,立即通知保衛人員、巡邏員趕赴現場,并電話通知總值班。到達現場后一要根據火情大小,利用消防用具,組織現場力量撲救;二要迅速切斷電源,關掉燃氣開關,將易燃易爆物品撤離火災現場,全力撲滅初期火災。如火情重大,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9,講明發生火警的科室、地點、著火的是何物品,并派人在路口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簡要介紹火警情況和水源情況。不能控制火情時,現場指揮員應立即下達所有人員撤離命令。
治安、安全防范教育是提高職工法制觀念和防范意識的重要途徑。為提高醫院內部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現制定以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院安保領導小組和院職工要按規定認真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各種專業培訓活動,院安保工作小組要經常組織廣大員工進行安全、保衛、保密、遵紀守法教育,增強職員工的法制觀念。要做到學法、懂法、執法、守法。
2、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特別是與保衛工作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并運用到保衛工作的實踐中去。
3、組織有關人員學習治安保衛業務知識及掌握專業技能(如:消防、防盜報警器材等)。
4、根據不同時期的形勢、任務,運用多種形式,進行安全防范教育,防盜、防暴、防火、及其他方面的教育。
5、制定計劃,定期開展各項法制教育、安全教育(醫療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救自護知識),加強治安、防范意識,強化自救自護和自我保護能力。
6、認真做好新進職工的崗前教育,對他們進行法制、醫院安全防范制度以及安全教育。
1、定期深入開展醫院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頓。按照全方面、不留死角、整改到位的要求,要多次組織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動。
2、日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并積極進行整改。
3、對醫院用水、用電、用氣、醫療器材等相關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查,并按照規定接受有關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4、建立檢查登記制度,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詳細記錄,并提出整改意見,經檢查負責人和隱患部位負責人簽字后,督促整改,妥善保存。
5、建立檢查評比制度,對自查無隱患的部門給予表彰、獎勵,對隱患多、漏洞大又不積極整改的,進行批評教育或追究責任。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及操作規程(精選18篇)篇七
1.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事業單位內部保衛條例》為指導,嚴格執行黨的政策和國家的法規,盡忠職守。
2.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建立保衛、消防檔案,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查。
3.堅持政治、業務學習,努力提高政治水平和業務能力。
4.重點保衛醫院機密和要害部門,堅決打擊一切竊密和破壞行為。
5.加強內部治安管理,嚴密各項防范措施,堅決打擊各類犯罪活動。
6.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共財物,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工作認真負責。
7.不利用職權以權謀私,不明卡暗要,敲詐勒索,不吃請,不權錢交易,嚴禁收受財禮。
8.辦案過程中,不知法犯法或以情代法,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以權壓人,嚴禁打擊報復。
9.嚴禁參與賭博,吸販毒品,嫖娼和收看淫穢錄像、書刊等違法活動,違者追究法律責任。
10.宣傳教育群眾提高警惕,增強法制觀念,依靠群眾做好“四防”工作。
11.領導醫院治保會、護院隊和義務消防隊。嚴格執行值班巡邏制度,盡職盡責,維護醫院正常的醫療、生活秩序,保衛醫院集體及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12.完成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及操作規程(精選18篇)篇八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特制訂《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依照“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樹立全員護校的思想,高度重視、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保證學校師生、財產的安全,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2、校長對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全面負責,檢查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負責檢查安全保衛工作,聯系門崗、食堂等部門,具體落實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各項措施。
3、對全校師生進行經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教育,加強師生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動員和依靠全校師生做好學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和措施(包括校舍財產、道路交通、飲食安全、值班巡邏、教學活動、消防防疫等涵蓋學校各個方面的制度和緊急事件處理預案等)。
5、定期檢查校內的所有消防設施,對可能產生火災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隱患,并在重點部位安裝防范設施。
6、實行安全巡邏。教師應高度重視安全巡邏并如實登記。值班人員要檢查或抽查情況,對玩忽職守的,要根據情況追究責任。
7、非本校人員進入學校要有正當理由,并辦理出入登記手續。
8、門衛要嚴格把關,以防意外。
9、學生周末放學時,值班領導、教師和門衛在校門口做好教育、護送工作,保證學生安全。
10、體育器材保管員和體育教師要經常檢查學校體育運動設施,保證學生活動安全。
11、實行全員參與安全管理,每位教職工都要對學校的安全負責。
12、學校及各班做好《長治市中小學安全工作日志》的記錄。
15、建立重大情況報告機制。發生重大情況,在積極、迅速處理的同時,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取得指導、支持和幫助。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及操作規程(精選18篇)篇九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安全保衛工作,預防、減少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維護公司正常的經營秩序,保障公司財產和職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保衛工作堅持“預防為主、確保重點、維護穩定、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針。
第三條安全保衛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公司主要領導是公司安全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部門負責人是部門安全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
第四條安全保衛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預防、減少違法犯罪,消除安全隱患,保護公司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為公司經營管理創造良好環境。
第五條安全保衛工作是公司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各部門經營管理目標,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層層落實、責任到崗位的管理辦法。在公司評選綜合性榮譽稱號和評先授獎、晉職、晉級中,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六條保衛部在公司領導下開展工作,接受上級綜治委和當地公安等有關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第七條綜合管理部是安全保衛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各部門負責本辦法的貫徹實施。
第八條公司綜合管理部下設獨立的保衛部,配備專職保衛人員、現場勘查器材、通訊設備和交通工具,經費單獨預算。
第九條各部門必須安排兼職安全保衛人員,建立與業務工作相配套的安全保衛制度和措施。
第十條根據公安部門要求和公司實際,營業網點配備專職值班守衛人員;營業網點專職值班守衛人員的配備由公司統一組織實施;營業網點在公司保衛部門指導下制定相應制度辦法,嚴格規范專職值班守衛人員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公司保衛部的職責:
(一)組織實施公司、公安部門和綜治委對安全保衛工作的部署;。
(二)指導和監督檢查各部門重點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三)負責公司安全保衛和治安綜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對公司員工的安全防范教育,開展應急防暴、防扒、防火演練等安全培訓工作;。
(六)負責專職守衛人員管理、培訓工作,自衛武器的管理以及安全設施建設工作;。
(七)依法協助公安等機關處理公司刑事案件和災害事故;。
(八)完成公司領導和上級綜治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第十二條公司保衛部的權限:
(一)依據有關規定,對違反規章制度的部門和個人進行經濟處罰并提出紀律處分意見;。
(三)對安全保衛工作檢查結果,逐級報告,在公司內通報;。
(四)對在安全保衛工作中作出特殊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向公司領導提出表彰、獎勵的建議。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及操作規程(精選18篇)篇十
1、全體教職工務必認真學習和貫徹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治安保衛工作的指導精神,不斷提高思想認知,增強保護學生和防衛意識。全體教職工都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由副校長分管,每一天有值周、值日教師具體負責。
2、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應自覺遵守治安保衛制度,帶頭搞好治安保衛工作。
3、及時學習傳達學習上級有關治安保衛工作的會議或文件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制定落實計劃。
4、不定期、及時召開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分析、布置、檢查工作,及時溝通信息,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5、結合教職工會議、集會、校班會課、思品課加強對師生的'安全保衛教育工作的宣傳和管理,運用校內外典型事件增強宣傳效果。
6、對電腦室、圖書室、光盤放像點等要加強安全管理。并與今后創造條件在財務室等重要處所安裝監控設施及報警器,加強防范。重點設施器材、教具,寒暑假中儲藏管理。
7、健全值班制度,節假日由領導或教職工輪流值班加強保衛工作。值班人員要增強防范意識和職責感。
8、認真做好防火工作,易燃、劇毒物品、體育用品、校舍等安全檢查,做到經常檢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重點與一般相結合、點與面相結合。
9、教育教學時間內,應加強管理。對外來人員要個性注意,嚴禁陌生人帶學生外出。攜帶公物外出要加強檢查。放學與入學時,應注意進出校門秩序。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篇一、學校門衛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衛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衛人員在值勤期間務必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脫管失控;要統一著裝,衣著整潔,儀表端莊,禮貌執勤,熱情服務。
二、學校(班主任)讓學生明確開、關校門的時間并及時告知家長。
三、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于關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掉。
四、外來人員入校務必持有效證件,嚴格履行登記手續,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后,有校內人員領入,否則,不準進入校園。門衛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職責,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
五、門衛對進入校園的車輛要嚴格審查登記,一般狀況下禁止機動車進入校園。經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務必在指定地點停放。非本校車輛禁止進入學校,嚴禁將場地開放與停放社會車輛。
六、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務必憑學校領導批準的出入證明,并經門衛查驗無誤后方可離校。在上課時間學生出校務必持有班主任的批準手續,并由教師陪同至大門,理解門衛人員的檢查,方可離校。
七、門衛要禁止任何人將非教學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機學校安全的物品帶入校園,如有發現,務必予以收繳。
八、嚴禁學校沿街樓房出租給用于從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生產、經營活動和營業性網吧等。
九、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衛人員務必認真檢查,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十、為確保學校公共財產的安全,門衛人員對攜帶校內公物離開學校者,務必憑有關負責人的批準單。門衛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務必配合。
十一、為了維護學校秩序,保障校園安全,門衛人員務必用心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叫賣。門衛人員應當拒絕和勸阻學生到校門口購物。
十二、校門口值班人員放學后按時到崗,維護好交通秩序,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十三、學校政教處人員認真做好課間安全巡邏。
十四、學校有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及操作規程(精選18篇)篇十一
一、節假日安排專人值班。
二、重點部門要隨時關鎖好門窗(會議室、電腦室、庫房)等確保安全。
值班人員要了解消防栓的位置,會使用消防栓,滅火器。
四、使用電器、機械設備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五、靜園后及節假日,門衛及值班人員要對全園進行巡視,做好交接班記錄。
六、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開大門后、門衛、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防止幼兒擅自離開。
七、安全防護小組負責全園安全保衛工作,定期召開會議,每逢假日前對全園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八、實行領導帶班,行政24小時值班制度,負責對全園各部門安全防護工作進行巡視,檢查并記錄,發現隱患及時解決。
九、工作人員下班時要關好門窗、水龍頭、電燈、電燈、電扇、錄音機、洗衣機、電視機、煤氣等,檢查完畢將門窗鎖好,下班后值班人員要對全園進行一次巡視,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十、園內出現安全事故后要追究責任,根據情節輕重,責任大小給予不同處罰。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及操作規程(精選18篇)篇十二
1.校門按照規定時間開門、鎖門。
2.校外人員未經同意不準進入校園,校外非公務車輛嚴禁進入校園。
3.嚴格執行財物保管制度,各處室及有關場所的貴重物品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4.財物集中的地方,要認真落實防護措施,安裝鐵門、鐵窗、鐵罩和防盜報警設備,節假日安排專人守護;教職工的車輛必須放在車棚內并鎖上防盜鎖。
5.較大數目的現金做到隨用隨取,不得過夜存放在辦公場所。
6.校園內不準亂堆亂放易燃易爆物品;實驗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應嚴格領取制度,嚴防藥物失竊。
7.加強安全防火的宣傳教育工作,使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消防基本知識人人皆知。
8.建立一支工作責任心強的義務消防隊伍,協助學校領導檢查和督促消防措施的'落實情況。
9.教學設備、貴重物品較為集中的地方、學生宿舍和食堂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并經常檢查,按時換藥,保證滅火設備完好、有效。
10.電教室、實驗室、語音室。圖書館和各處室、辦公場所,下班時有關人員應檢查各種用電設備電源是否關閉。確認安全方可離開。
11.校園內不準亂搭亂接電線,違章用電者要嚴肅處理。
12.應經常檢查校園內安全用電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13.學生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來校,更不準在校園內燃放煙花爆竹等。
14.全體師生必須自覺遵紀守法,提高安全、防災意識共同維護學校安全。發現失竊時要注意保護現場,盡快報告保衛部門;發現現場作案時應立即報告公安部門并協助擒拿。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及操作規程(精選18篇)篇十三
為加強安全保衛工作,保護人民財產不受損失,加強對學校各個方面的安全保衛工作,經學校研究成立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具體措施如下:
一、由人事部門安排安全保衛工作,協調有關方面人員,加強對校內安全保衛的聯絡網。在思想上重視安全保衛工作。
二、采取人防、物防、校防三大防線,保證我校內安全無誤,通過責任落實人的具體措施,建立人防,安裝攝像探頭、紅外探頭、防盜門窗等物防,從思想上,技術上要求,如何操作和利用設施和設備達到校防的目的。
三、建立門衛保安制度,聘請上海市保安公司專職擔任門衛值勤,按制度值勤,24小時看守門衛,雙休日另行安排干部大樓值班,白天老師輪流不間斷值勤,節假日作特別檢查和記錄。
四、定期召開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找差距,總結經驗,做到安全保衛工作萬無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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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及操作規程(精選18篇)篇十四
一、學校傳達員、保安人員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節假日、重大活動時期,學校組織領導輪流值班,杜絕無人值班現象,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
二、學校與公安、工商、交通、衛生、文化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
三、對重大滋擾校園治安的事件,應及時通過“校園110”與當地公安部門聯系,并積極配合予以制止和處理,維持正常教學秩序,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四、外來人員必須查驗證明或查清情況,并征得學校有關部門同意后進行登記,才可進入校園。
五、學生上課期間不得擅自出校門,學生放學后一律不準再到校。節假日期間學生一律不準到校,如需學生到校的,由教師帶領來校,學生離校后教師方可離開。
六、所有車輛不準駛入教學區內,教職工車輛一律停放在指定車棚內。
七、辦公室內不得寄放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危險品,不得存放私人現金、票證和其它貴重物品。
八、學校安裝的紅外線報警系統、安監系統指定專人負責,并與傳達室連接,夜間開啟,一遇情況就和“110”取得聯系。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篇一、加強要害部門、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配備防盜、防火設備。
二、單位的.財務室、檔案室、倉庫等,實行專人負責,責任到人。
三、重點要害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崗位紀律,自覺按照本部門規定的操作規程操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及時關門、關窗。
四、加強設備的日常保養和維修工作,定期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況和財物按規定存放的數量。
五、嚴禁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重點部門和部位。
六、單位治保會人員要對重點部門、部位常巡查、勤查看、細防范,發現問題要立即處理并及時通報有關職能部門。
七、定期對重點部門和部位進行全面檢查,遇節假日增加檢查次數,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八、重點要害部門工作人員要做好有關保密工作,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本部門、本部位的情況。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及操作規程(精選18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全省農村信用社安全保衛工作,保障農村信用社員工人身和資金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保衛工作應堅持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安全保衛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搶劫、防盜竊、防詐騙、防破壞、防涉槍、防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等,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農村信用社員工人身和資金財產安全。
第四條安全保衛工作是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年度綜合目標管理,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層層落實的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管理辦法。在單位評定綜合性榮譽稱號以及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安全責任人評先、晉職、晉級中,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五條省聯社、市、州辦事處(含××、××市聯社)、各縣(市、區)聯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簡稱縣級聯社,要設立與業務發展相適應的保衛部門,縣級聯社單設保衛部門(人員不足的縣級聯社要力爭在兩年內完善機構設置),配置配強所需人員,配備統一服裝及必要的交通、通訊工具和現場勘察器材,確保安全保衛工作順利開展。
保衛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政審,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高度的工作責任心。保衛部門負責人變動須征得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變動。
第六條凡涉及詐騙,盜竊,搶劫,涉槍案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金融詐騙、盜竊、搶劫、涉槍案件報告辦法》(銀合發〔〕65號)規定及時上報上級保衛部門。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及操作規程(精選18篇)篇十六
第十三條公司統一管理、協調、規劃各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具體職責是:
(二)制定安全保衛工作管理目標,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安全保衛工作責任書;。
(四)組織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防范、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督促各部門對重要崗位工作人員加強管理。
第十四條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具體職責是:
(二)組織制定本部門安全防范措施及辦法;。
(三)結合本部門的工作特點,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落實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六)本部門發生案件或災難性事故等應及時報告公司保衛部門,性質嚴重的同時應向公安機關報告,并應立即組織人員保護現場,積極提供線索,協助公司和公安機關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第十五條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制。崗位工作人員對本崗位安全負責,工作人員要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工作的安全。
第五章安全設施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的安全設施是保證公司資金、財產和職工人身不受侵害的物質技術條件。主要包括:
(一)保管箱、財務室、檔案室、財富中心等重點防控點的建筑防范設施;。
(二)電視監控系統、無線通訊和防衛防護器材等技術防范設施。
第十七條安全設施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三)公司保衛部組織制定安全設施使用管理制度辦法,經常對安全設施進行檢查,對達不到標準或違反使用規定的,限期整改。
第十八條依照公安部門對金融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制定安全設施達標和年度實施計劃,并精心組織落實。
第十九條公司安全設施費用的管理。凡新建、改建安全設施均由保衛部負責組織實施。根據安全設施達標規劃,年度實施計劃和構建費用預算,安全設施費用一次列入公司費用。
第六章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條公司保衛部必須定期檢查或不定期抽查各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
第二十一條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對上級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貫徹落實情況;。
(二)各崗位人員的防范意識和執行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情況;。
(三)安全設施建設和自衛器械管理情況;。
(四)各類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查處情況;。
(五)其它需要檢查的項目。
第二十二條檢查工作要堅持原則,認真負責,不走過場,每次檢查要有文字記載,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要在檢查登記簿上簽字。
第二十三條檢查結果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向相關部門通報。
(二)對違反規章制度的進行處罰;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第七章案件和事故的處理。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人員發現刑事案件或災害事故后,應及時報告公司保衛部,同時報告公司領導、公安機關。保衛部接到報告要立即趕到現場,重大惡性案件,公司領導應及時趕到。部門或當事人應保護現場,積極配合公司或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第二十五條保衛部要及時受理各部門的報案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并根據公司領導的指示進行調查核實。對所受理的案件經查證后確認不屬于保衛部管轄的,應及時移交相關管轄機關。
第二十六條按規定逐級向公司領導、當地公安機關和上級部門匯報案情或反映情況。
第二十七條建立安全保衛檔案。做好案件、事故等的登記、統計、上報工作,積累案件資料,為總結分析案件特點、作案手段、發案原因和決策提供依據。
第八章獎勵和懲罰。
第二十八條對于經過嚴格考核,安全保衛工作成績顯著,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部門和個人,公司予以表彰和獎勵:
(一)執行安全保衛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成績顯著的;。
(三)協助查破案件有功的個人;。
(四)在安全保衛工作中認真負責,忠于職守,成績突出的個人;。
(五)其他應當予以表彰和獎勵的。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門和個人,公司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并逐級追究有關負責人以及當事人的責任。
(二)因失職、瀆職、嚴重官僚主義而導致發生責任性案件和事故的;。
(三)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實,致使公司財產、職工人身安全遭到損失的;。
(七)其他應當給予處罰或追究責任的。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條公司各部門根據本辦法制定相關實施辦法,并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解釋和修訂。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及操作規程(精選18篇)篇十七
為了進一步規范公司安全保衛措施,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消除安全隱患,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保衛工作由保安班負責,保安主管為公司安全保衛工作責任人,接受公司行政部領導。
二、值班保安應按要求整潔著裝上崗,值班時間規范使用文明禮貌用語。保安室嚴禁閑雜人員進入。
三、公司員工憑員工卡打卡進出公司,員工上班時間必須將員工卡按要求佩戴身上。
四、員工上班時間嚴禁私自外出,因公外出需向值班保安提供部門經理簽署的《進出公司放行單》,值班保安應登記好員工進出公司時間;公司車輛外出憑《派車申請單》放行,值班保安需登記好進出公司時間,所有單據應妥善保管好。
五、非本公司員工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公司。因公來訪者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件,認真填寫《來客來訪通知單》后,由保安通知被訪者到保安室簽名并將來訪者引進。
六、為公司運送原料、產品的車輛經登記后,只允許司機一人開車進入公司卸貨、裝貨。隨車人員確需進入公司,應按第四條辦理相關手續。
1、提高警惕,堅守工作崗位。本單位人員出入必須善于觀察出入動態,對非本單位人員,未經準許,不準進入。對來訪人員要認真執行登記制度,嚴禁社會閑散人員進入單位。
2、嚴格執行門衛安全檢查制度。凡出入本單位人員攜帶的物品,均應進行檢查,攜出物品,要憑辦公室簽發出門證查驗放行。
3、本單位車輛出入單位一律推行,按指定地點停放。
4、晚班,要檢查各處室燈火是否熄滅,各要害部門門窗是否關好、鎖好,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并作好記載。
5、負責巡查各個科室。控制可疑人員,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負責關閉、上鎖辦公樓各出入大門。鎖門后,無特殊情況不開門。
6、對單位異常動態和不安全因素,要細心觀察,隨時記載,及時反映。樹立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的意識,把案件和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7、單位晚間八點關門下鎖,若有特殊情況,先向值班人員打招呼,同意后方可進出。
為保證工廠的安全,控制閑雜人員進入廠區,規范收發信件,報紙等,特規定本門衛職責:
一、嚴格執行工廠員工進出廠制度,堅持原則,一視同仁,按制度辦事。
二、門衛負責發放工廠報紙、信件、電報及各類雜志等。嚴格收發登記手續,對急件、匯款單要妥善保管,及時轉送。
三、嚴格執行接待和會客制度,外來人員聯系工作一律憑介紹信入廠,私人會客辦好登記手續。
四、上班時集中精力,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參與娛樂活動,更不能把傳達室當作娛樂場所。
五、物資出廠要一律憑出廠證,并檢查物、證是否相符,憑證每天封存保管,于月底上交廠辦公室處理。
六、發現出進廠中可疑人員,應及時查問,并當即報告廠辦公室處理。
七、夜間必須加強巡查,發現廠區內電、水、門窗、消防設施等不關閉或不安全情況,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于次日報告安全責任負責人。
八、熟悉廠區治安環境情況,會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的報警電話和消防設備。
九、忠于職守,并做到語言文明、禮貌待人,不借故刁難,不以職謀私。
十、搞好傳達室周圍環境衛生。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及操作規程(精選18篇)篇十八
學校安全是開展正常工作,進行有效教育教學活動,提高全面質量的前提和保證,為使安全保衛工作有章可循,有效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教職員工要學習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
2、定期召開校外隊成員會議,學習有關文件和知識;總結前階段工作情況,商討后階段工作。
3、及時向全體教職工通報社會治安的階段情況和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安全保衛工作的指示。
4、要求沒個教職工關心和支持安全保衛工作。
5、定期召開學習大會,學生適時進行交通、飲食、用電、用火、防盜以及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安全意識教育。
6邀請有關部門作安全意識報告,并不定期在校內報窗展出安全知識圖片,并在校黑板報選登安全知識。
1、加強對傳達室的督促、檢查,要求傳達室同志24小時值班對外來人員進行必要的詢問,如有疑問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或保衛組有關人員報告,要求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
2、加強對傳達室同志的思想教育。
3、在特殊階段采取特殊防患措施,適當增加夜間值班人數,要求巡邏。學校主要領導直接參加巡邏,以便當場處理特殊問題。
實驗室工作人員耗燃爆藥品的保存必須符合規范要求,并定期檢查。
落實學校配電房、實驗室、電腦房、檔案室、圖書管等重要部門的安全或防盜措施,食堂鍋爐工堅持持證上崗,嚴格定期檢查,排除隱患不出事故。
重視校舍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