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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分析(優秀19篇)篇一
引導語:法律是維護國家穩定、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最強有力的武器,也是捍衛人民群眾權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統治者統治被統治者的手段。下面是一篇法律意識。
歡迎參考。
作為法學專業的學生,我秉承學校“走向社會、服務社會、鍛煉能力”的宗旨,多視角關注社會熱點、焦點問題并積極投身和諧社會建設的各個領域,經過觀察發現大學生在暑假都傾向于打暑假工,但是在工作的過程中他們并不能很好的利用法律知識來維護自己的權利,處理糾紛。為了更深刻地理解和應用我所學的法律知識,我利用網絡科技對大學生在暑假工作中的法律意識進行了調查。
調查時間為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8月20日,我利用網絡通過微信,微博和qq發布問卷網址,并且通過好友的轉發和協助對大學生進行調查,調查方式為無記名填寫網絡調查問卷,人工進行調查結果分析,從而得出了下面的調查結論。
通過問卷調查,對當代大學生在暑假工作中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的了解,調查情況如下:
(1)你是否打過暑假工?
a、是70%b、否30%。
(2)你的權利是否在暑假工作中受到侵犯?
a、是61%b、否39%。
(3)當你的權利在暑假工作中收到侵犯時你是否想過維護自己的權利?
a、是45%b、否55%。
(4)當你的權利在暑假工作中收到侵犯時,你想通過何種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
a、法律37%b、暴力33%c、寧愿自己吃虧,放棄維護30%。
從(1)到(4)的問卷回答可知,大學生在暑期工作中大多數都會遇到過權利受到侵犯的現象,但是由于缺乏法律意識,很多大學生都是寧愿自己吃虧,放棄維護自己的權利,這也促使用人單位忽視了對大學生權利的保護,促使這良現象的滋生。
(5)你能區分違法和犯罪?
a、能52%b、否48%。
(6)你是否會對所從事的暑假工作進行是否存在違法現象的分析?
a、是22%b、否78%。
(7)你是否是個遵紀守法的人?
a、是98%b、否2%。
(8)你認為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的作用是?
a、很重要,是維護權益的有效手段30%。
b、比較重要,有時試圖用法律解決問題41%。
c、一般重要,不到萬不得已不會運用法律29%。
d、不重要0%。
從(5)到(8)的問卷回答我們可以看出,當代大學還是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的,可見法律知識的普及范圍還是在擴大的,但是由于很多大學生不是法學專業的,對法律理解和運用還是不夠的,這也導致部分大學生在遇到糾紛時放棄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a、是87%b、否13%。
(10)你知道《勞動法》里規定的試用期為多長?
a、三個月22%b、六個月48%c、一年30%。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試用期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而在調查中發現,有73%的大學生不知道,這一問題不僅與大學生在假期的暑期工作有關更與大學生畢業后的就業問題相關,可見大學生對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了解并不多。
(一)、學生自身的法律意識淡薄。
(1)缺乏學習的主動性。學生進入大學后,學習環境、學習方式、人際關系、
自我評價。
等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逐步開始對時代發展和社會變革有了更深刻的感受。面對著經濟壓力、學習壓力、就業壓力等眾多人生考驗,一些心理脆弱的學生會感到無所適從。隨著心理壓力的積淀,部分學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隨意性心理癥狀混合交織,客觀上會對法律、制度產生心理抵觸。而且,多數大學生認為法律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大學生會主動學習法律知識,對學校開設的相關課程,也只求考試過關,大多數學生重學分輕實效,也是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之一。
(2)缺乏預知的遠見性。一是腐朽思想的侵蝕,在不同程度上對大學生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產生了影響。二是不良風氣的干擾。隨著高校與社會聯系的日趨廣泛與緊密,社會上各種不健康的東西通過各種載體和渠道進入了學校,侵蝕了部分學生的心靈,有的大學生錯誤地以物質利益為尺度評價個人利益,甚至為了經濟利益,放棄了最基本的道德規范。沒有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沒有法律意識,即使當自己的正當權益受侵犯時,也不懂得如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調查表明,很多大學生認為,自己目前并不需要法律,而等到真正需要時,才覺得為時已晚。
(3)缺乏知識的實踐性。在調查中,很多法學專業的大學生反映,法律知識是學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應用,經過一定的時間后,知識便逐漸淡忘,更何況非法學專業的學生,其實每個非法學專業的專業都有開設相關的法律課程,詳細講述了相關的法律知識,然而,理論知識沒有結合實踐,而最終流于形式。
(4)對法律的信任度和對當前法治的整體現狀的滿意度不夠。
據了解,當代社會對法律保持信任的學生占35%,認為法律會越來越完善的學生占31.2%,而認為法律不如權利有用及法律越來越成為有錢人和有權人的工具的占33.8%。對“法院做出公正判決有信心”者占26.4%,對“當前整體法治環境不太滿意和很不滿意”的達69.8%。這一方面說明作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還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貪腐現象仍然暢通無阻;另一方面這種消極的法律意識也會嚴重地影響到公民法律信仰確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終建立,表現出大學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法治環境和氛圍。
(二)、客觀環境的法律渲染力度不夠。
(1)學校重視法律教育程度不夠。一些高校對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到位,重視程度不夠。有的把法制教育作為軟任務,認為可抓可不抓;有的對學生法制教育定位不準,提不到重要的議事日程。在知識傳輸上,也存在一定誤區。一是重刑事輕民事。教育者常常突出刑事法律在教育內容中的重要地位,過多地講解刑法關于犯罪和刑罰的具體規定,從而導致學生對法制教育產生逆反心理。同時,由于輕視民事法律教育和民事權利義務觀的正確引導,使學生在日常生活中,不能正確處理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常常引發糾紛。二是重義務輕權利。忽視對公民享有權利的宣傳,有礙于大學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另外,除了法律專業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關法律的課程,老師都不會嚴格要求學生,學生可以自由看自己喜歡的專業課書或是課外讀物。只要保持課堂安靜就可以了,也沒有向學生講明到底法律的重要性有多大,基本死板的按照教學大綱授課,老師重視程度不夠,學生自然也不夠用心。由此,學生得到的法律知識更加縮水了。
(2)法律專業課堂缺乏活躍性。法律知識比較枯燥,假如老師按大學教學大綱死板授課,不經常與實際相結合就很難吸引學生的興趣愛好,學生上課就會昏昏欲睡,失去上課的興趣。
(一)學生主觀方面。
(1)學習法律知識對大學生來說具有重要的意義,對于促進和諧社會的發展,樹立正確的信仰有關鍵的作用。所以要做到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將學到的東西用實踐檢驗其是否正確,不斷地展示自己的才華才,增強對法律的認識,提高法律意識。
(2)當代大學生要在培養社會主義法律意識的同時加強社會主義法律修養。只有加強社會主義法律修養,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才能擔負起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歷史重任。
1)所以當代大學生要努力樹立法律信仰,一個人只有從內心深處真正認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會自覺維護法律的權威。大學生應當通過認真學習法律知識,深入理解法律在現代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精神,從而樹立起對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信仰。
2)積極宣傳法律知識。大學生在自己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的同時,還要向其他人宣傳法律知識,特別要宣傳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觀念,宣傳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優越性,使人們了解、熟悉和認同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從而推動全社會形成尊重和維護社會主義法律權威的良好風尚。大學生不僅要有守法意識,自覺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有護法精神,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法律權威。
(二)客觀環境方面。
1、要完善法律運行機制,加強社會道德規范的建設,創造有利于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法治氛圍和輿論環境。
隨著經濟政治的全球化,當代大學生思想更加開放,時代感更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境影響,因此,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法和監督法律實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跡,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對于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要加強校園的法治建設,營造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校園氛圍。
民主法治的高校環境必然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正確樹立起到積極正面的影響。學校要制定相關的校規校紀,并且學校制定校紀校規時,要確保所建立和使用的。
規章制度。
不違背法治的精神,符合國家現階段所頒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規,并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環境,不斷提高學校的教職工的法律素養,提高學校依法處理各種關系的能力”。
3、深化大學法律課程的教學改革,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以適應素質教育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要求。大多數大學教材普遍存在內容設置不合理的問題,學校應當積極拓展法學選修課的開設門類和開設范圍,普及法律知識,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需求,使學生從理性的層面對整個法治、法律及各部門法的基本價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個宏觀把握,從而逐步培養出適應現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的大學生。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分析(優秀19篇)篇二
現今社會城市居民法律觀點偏差,法制觀念淡薄。居民的法律知識水平不高。作為現代人,應當具備法律素養,這成為現代市民特別是青年大學生立足社會的基本條件。然而,實踐中源源不斷的各類大學生犯罪現象,頻頻向我們告示:一年一度的“法制教育”課并未讓學生們真正懂法,傳統的法制教育模式走到了非改不可的盡頭。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水平還很低,違法犯罪的大學生多數法律知識貧乏,法制觀念淡薄,他們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近年來一升再升的大學生犯罪數據,頻頻向我們告示:校園并不平靜,大學生們的法律素養還十分貧瘠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識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依據。人們的法律意識水平的高低與其文化程度成正比。雖然我國高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識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依據。人們的法律意識水平的高低與其文化程度成正比。
對此,我對我校大學生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結果如下。
對于此類調查題目,我采用了問卷調查的方式。首先,篩選題目,再分發給各個當地大學校園的同學,再選擇10名同學完成問卷調查,最后再根據同學們的問卷結果作出相應的結論。
調查問卷如下:
1、你認為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的用處?
2、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識是從什么地方來的?
3、你認為你在生活中平均每學期遇到法律問題的頻率為:
4、當你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你首先想到的是?
(1)、如果你選擇了a,那么你認為是什么原因?
(2)、如果你選擇了b,那么你認為是什么原因?
10、假如你在公交車上遇到騷擾時,你會如何去做?
16、你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嗎?
a、希望92.11%b、不希望7.89%。
17、你希望法律基礎課要如何上?
可見他們還是很關心身邊的人和事的,一些法律常識大部分同學還是知道的,由于問卷設計的不夠合理,可能誤導了同學們的思想,讓數據不夠真實,此次調查的結果說明,同學們的法律意識比較弱,知識也比較缺乏,從數據上看,同學們都沒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問題,也許他們覺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煩是必然的,并不是法律問題,也有可能受家庭、社會等各種因素影響,讓他們認為權利比法律有用。
礎知識。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教育功能主要體現在通過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使他們把提高法律意識從自在的行為變為自覺的行為,從而意識到法律在現代社會中的重要性,并把法律當成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法律意識是一種較為寬泛的社會意識表現形式,對于大學生來講,法律意識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和對實際法律問題的觀點、態度與解決方法,簡單得說,就是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法律基本理論知識的掌握,是對每一個大學生素質修養的必備要求,是能夠懂法運用法律的前提;對實際案例的解決是法律意識高低的具體表現,具有直觀性。
根據此次調查,我們應該看到加強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教育,加強綜合管理,高等院校具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因此,要從根本上抓起,就具體到高等院校對大學生法律意識教育的高度重視及各種有關法律方面的宣傳。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應著重以下2個方面:
1、高校應營造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的學校環境。
3、鼓勵大學生觀看有關法律知識方面的書籍或電視節目,能盡量做到普法、懂法,認識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意義。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分析(優秀19篇)篇三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足部建立和完善,市場調節作用日益彰顯。勞動力市場調節使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鎮化轉移速度不斷提高。與此相反,傳統市場體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鄉隔離模式下的許多制度扔阻礙這農村勞動力的自由流動,農民是合法權利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護。由于歷史級制度為得到根本改進,有些地區農民與城鎮居民的差距顯著。農民是我國重要的組成部分,更是祖國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農民只有懂得如何運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現實生活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農民法律意識的強弱,法律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我過民主法治建設的進程,關系到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筆者與小組成員深入調研新農村建設中農民的法律意識,并和農民進行了接觸,對一些關乎農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識進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簡單的法律知識發給農民,使得一些農民能在遇到問題時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據了解,新農村建設后農民越來越知道法律的重要性,為了了解安義石鼻鎮居民的法律意識特進行此次關于農民法律意識的調研,本次調研以調研問卷形式為主,非結構式訪問的方式為輔,在發出的100分問卷中,回收率為76%,其中有效率為65%,其中年齡分布比較平衡。于此可見,此次調研的結果真實可信,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隨著各界堅持不懈地開展普法工作以及媒體對以案說法的報道越來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識特別是維權意識開始加強,農民也越來越注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雖然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對新農村建設意義重大,但目前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卻不盡人意。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匱乏。雖然經過多年的普法教育,農民的法律知識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歷史傳統和社會政治、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加上普法宣傳流于形式,農民對法律知識的認知仍停留在淺層次的感性認識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義,這種對法律的陌生感決定了農民在遇到問題時一般是拒法律于門外的,更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決問題,情在處理問題是在某種程度上占了極大的比重。
第二,法律知識欠缺,對法律的認識程度不足。小組在安義石鼻鎮調研的時候發現,很多人對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殺人發火是犯法,但是對無照經營等卻認為不犯法,更不要說對那些涉及與經濟貿易等有關的法律知識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為外,農民的社會行為基本上是脫離法律認知而進行的。
第三,權利意識淡薄。民不與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虧是福等傳統觀念深深的影響著一群人。受傳統人治思想的影響,長期以來,法制在農村的著眼點都是如何加強管理,著重于法的政治統治功能,農民往往只把法律當成是制裁違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視了法律保障權利的功能。權利意識淡薄,主體意識模糊,缺乏維護民主權利,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識和實踐活動。
不少農民在其權利受到侵害時,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雖已知道,卻信守,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不敢抗爭,一味忍讓。
第四,是法律在農村缺乏應有的權威。法治社會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權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法律卻沒有處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幾千年來的封建人治傳統已使權力至上的觀念在我國農村社會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現實生活中,我國農村地區呈現出明顯的泛權力狀態。在權大還是法大的價值取向上,廣大農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前者,法律幾乎是沒有權威的。在農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決矛盾糾紛的主要途徑,遠遠大于尋找法律救濟的比重。
第五,法律基礎知識薄弱成為制約市民法律素質提高的瓶頸。當地居民掌握法律法規數量明顯不足。大部分居民民對內容有大致了解的法律法規僅在10種以下,對不同類別的法律法規認知水平不均衡且帶有明顯的選擇性。法律認知不足很大程度地影響到法律遵守,居民不遵守法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不懂法。大多數居民認為不遵守法律的原因是不懂法,尤其是在居民維權意識比較強烈的情況下,法律知識的缺乏可能會導致一些不理智行為。
第一,受教育程度不高,影響其法律素質的提高。由于傳統和現實原因相互交織,我國農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較低。據有關資料統計,目前我國農村勞動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為7。7年,而城市為12。2年。而在筆者的調研過程中,發現現在安義縣石鼻鎮在接受調研的人群中學歷在高中以上的僅為23。85%,而大學畢業的很少。另據有關報載,目前,我國文盲絕對數高達8507萬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農村。農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響到其學法、知法、用法的積極性和實際效果,進而影響其法律意識的提高,阻礙農村法制建設的進程。
第二,法律在農村的實施情況較差。農民法律意識的培養與農村良好的執法、守法、崇法環境密切相關。由于封建法制傳統中行政兼司法體制的影響,農民在碰到糾紛時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這不僅使司法獨立的實現困難重重,也使司法的終極權威性大打折扣。農民不相信法院,無意訴諸法律,卻對用行政手段解決糾紛充滿憧憬。而農村的行政執法情況又如何呢?部分基層執法人員素質低下,農村執法監督機制不健全,農村中以權代法、以勢亂法、執法違法的現象還普遍存在。鄉村執法者的這些形象和執法行為必然削弱法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們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第三,農村普法工作較為薄弱。農民法律意識淡薄與政府的法制宣傳教育有著直接關系。雖然已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計劃,但總的來講,我國普法宣傳工作收效甚微。特別是農村,政府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據農村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普法宣傳,只是簡單地發放普法法律法規選編,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較為單一。法制宣傳中較注重法律義務、法律責任的灌輸,忽視人們對法律權利的認識,注重實體法,而不重視體現法律正義的程序法等等,這勢必使農民對法律產生厭倦的心理,影響其法律意識的提高。
第四,當地居民能用到的法律途徑很少,當地居民的遇到問題時,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能夠找那些途徑以獲得幫助,他們(他別是年齡較大的人)遇到問題解決不了的話只能想到向政府求助。
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農民思想觀念或多或少發生了一些改變,但這遠遠不足。要想把我國建設成一個富強、民主、文明的現代化法治國家必須轉變農民的思想,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讓他們做一個現代農民。小組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第一,積極探索農村普法教育新模式是關鍵我國目前的普法教育,是指政府采用多種形式進行全社會的法律宣傳教育,目的在于讓全體社會成員獲得法律知識,培養法律情感,確立法律信仰,這種自上而下的普法教育模式在農村地區所取得成效低于預期值。因此,首先要從發展的視角搞清楚現階段農民對法律的需求,這樣才能避免形式主義普法,提高農民學習法律的熱情和自主性,同時要加大投入,突破陳舊的普法方式,搞好法律援助,將普法的重點放到現代法治理念和民主思想的教育宣傳上來,提高農民對法律的深層認識。一方面要結合農民群眾文化素質較低、認知能力有限的實際情況,在法制教育中改變單一的說教方式,采取多種形式和方法,如采取以案說法、在農貿集市設立法律咨詢點以及法制文藝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動形象、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使農民群眾在寓教于樂中增強法制觀念,在潛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識。這樣才不至于使送法下鄉變成簡單的送書下鄉。另一方面,要多渠道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介覆蓋面廣、滲透力強、傳播速度快的優勢,進行農村普法工作。
第二,加強法制建設進程。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要使農民都進行有效的社會參與提高他們的法律思維必須有完善規范的法律體系。政府應對村委會工作制度進行法制改革,保證村委會有效快速的進行基層工作,使更多的農民參與進來,管理自己的事務。
此外,對于農村留守的老人孩子應采取一些針對的方式。
對提高老人法律意識來說,一是開展全面性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宣傳,宣傳通過法制宣傳櫥窗,黑板報、法律咨詢等為老年人開展法律服務,幫助老人排疑解難;二是為特殊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工作人員對有殘疾或行下不便的老人進行了一次走訪,能及時滿足老年人法律方面的需求;三是為老年人發放《法律服務手冊》及工作人員聯系卡,通過此項工作來滿足老年人基本的法律需求,將有援助需求進便于及時聯系;四是開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專題咨詢活動。開展法律援助現場咨詢活動,回答了老年人關心的老年婚姻、遺產繼承、贍養糾紛、分家析產、拆遷安置及遺囑效力等方面的法律問題,消除了老年人心中心疑惑。
而對于提高兒童來法律意識來說,一是逐步將法制教育納入教學大綱,納入教學計劃,真正做到計劃、教材、課時、師資四落實,同時,堅持校內教育與校外教育相結合,組織生動活潑、寓教于樂的法制實踐活動;二是確保課時到位。中小學要充分發揮品德課、初中思想品德課和高中思想政治課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時,要在相關學科教學過程中滲透法制教育內容;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傳及相關的主題教育。中小學法制教育課時,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做出安排,有條件的地方要開設法制教育專門課程;三是提高法制課教師的授課水平。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對法制課教師進行法律知識的培訓。可采取脫產進修、短期培訓、專家輔導、以會代訓等方式進行。四五普法期間,力爭將所有中小學法制課老師輪訓一遍。有條件的中學要引進法律專業的畢業生充實師資隊伍。同時,也要重視整個教師隊伍的普法教育,使廣大教師在學法、守法、用法等各個方面都能為人師表。
范文為弄清楚一個事件或一個情況,我們務必要去調查清楚情況,并根據掌握到的材料,形成調查報告。寫調查報告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律意識......
(一)、學生方面的因素,。(1)缺乏主動性。根據調查了解到,面臨著嚴峻的就業形式,大學生將更多的時間放在自己專業科目的學習上,他們普遍認為只要學好專業知識,鍛......
20111011334李黎明關于公民法律意識是法律規范、法律關系、法律行為以及立法、執法、司法等活動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法律意識是一種特殊的社會意識,是社會......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分析(優秀19篇)篇四
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一直是關系黨和人民事業發展全局性和根本性的問題。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作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戰略決策,這是黨中央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中共中央、國務院制定的《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強農村法制建設,深入開展農村普法教育,提高農民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自覺性”。新農村建設離不開法制的有力保障,提高農民法律意識則是加強農村法制建設的基礎性環節。筆者結合目前常州市新農村建設的實際情況,深入調查新農村建設中農民的法律意識,并和農民進行了接觸,對一些關乎農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識進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簡單的法律知識發給農民,使得一些農民能在遇到問題時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
雖然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對新農村建設意義重大,但目前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卻不盡人意。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匱乏。雖然經過多年的普法教育,農民的法律知識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歷史傳統和社會政治、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加上普法宣傳流于形式,農民對法律知識的認知仍停留在淺層次的感性認識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義,更不能從根本上改變農民的法律知識和法律心理結構。這種對法律的陌生感決定了農民在遇到問題時一般是拒法律于門外的,更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決問題。
二是法律虛無主義思想盛行。雖然我國早已確立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但在我國農村地區仍然有許多人或多或少存在著有法無法一個樣的法律虛無主義觀念。筆者在農村調查的時候發現,很多人對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殺人發火是犯法,但是對無照經營等卻認為不犯法,更不要說對那些涉及與經濟貿易等有關的法律知識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為外,農民的社會行為基本上是脫離法律認知而進行的。
三是權利意識淡薄。受傳統人治思想的影響,長期以來,法制在農村的著眼點都是如何加強管理,著重于法的政治統治功能,法律工具主義色彩比較濃重,而忽視了法律維護農民權益這一功能。農民往往只把法律當成是制裁違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視了法律保障權利的功能。權利意識淡薄,主體意識模糊,缺乏維護民主權利,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識和實踐活動。不少農民在其權利受到侵害時,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雖已知道,卻信守“民不與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虧是福”等傳統觀念,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不敢抗爭,一味忍讓。四是法律在農村缺乏應有的權威。法治社會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權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法律卻沒有處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幾千年來的封建人治傳統已使權力至上的觀念在我國農村社會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現實生活中,我國農村地區呈現出明顯的泛權力狀態。在權大還是法大的價值取向上,廣大農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前者,法律幾乎是沒有權威的。在農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決矛盾糾紛的主要途徑,遠遠大于尋找法律救濟的比重。
隨著我國法治化進程的日益深入,法律在人們生活中占據著越來越重要的位置。經過四個五年普法宣傳教育,人們的法律意識也逐步提高。但如上所述,目前我國農民的法律意識總體來講還十分淡薄,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相比,還存在著很大差距。究其原因,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文化素質低下,影響其法律素質的提高。由于傳統和現實原因相互交織,我國農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較低。據有關資料統計,目前我國農村勞動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為7、7年,而城市為12.2年。而在筆者的調查過程中,發現現在農村40歲以上的人群學歷在高中以下的占86%,而大學畢業的很少。另據有關報載,目前,我國文盲絕對數高達8507萬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農村。農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響到其學法、知法、用法的積極性和實際效果,進而影響其法律意識的提高,阻礙農村法制建設的進程。
二是傳統思想的影響。眾所周知,我國經歷了兩千多年的封建歷史,儒家政治文化觀念根深蒂固。雖然自新文化運動和“五四”運動以后,西方的民主科學思想逐漸傳人并影響國民的觀念和生活,但直到現在,在我國農村地區受封建思想的影響仍然十分深重。一方面,由于人們仍主要生活在低頭不見抬頭見的熟人社會關系中,傳統的“無訟”、“和為貴”思想及家族意識等仍影響著人們的生活態度。遇到矛盾糾紛時,或忍氣吞聲,或依靠有威望的長者或村干部依鄉規民約來解決。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訴諸于法的,法律在百姓心中占據著很不起眼的位置。另一方面,受“權力本位”思想的影響,不少農村基層干部法制觀念淡薄,頭腦中“人治”思想作祟,認為法是管老百姓的,而自己卻不受法律的約束,權力凌駕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權代法。這種現象進一步加劇了農民對法律價值的非認同感。
三是農業立法的相對滯后。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的法制建設取得了很大進展,先后頒布了一系列農業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我國農村建設提供了法律支持。但總的來講,農業立法還相對滯后,立法質量不高,層次較低,很多規范原則性太強,配套法律法規跟不上,缺乏可操作性。農業立法中重行政管理輕權利保護的傾向仍很嚴重,立法無法充分反映農民的利益。而法律要被人們自覺遵行,必須使主體深切感受到法律是以表達自身需求為前提的。這樣的農業立法現狀必然會妨礙農民對法的作用的正確認識,難以產生對法的信賴心理,這也是我國農村社會法律價值感無法得到認同的重要原因。
四是法律在農村的實施情況較差。農民法律意識的培養與農村良好的執法、守法、崇法環境密切相關。由于封建法制傳統中“行政兼司法”體制的影響,農民在碰到糾紛時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這不僅使司法獨立的實現困難重重,也使司法的終極權威性大打折扣。農民不相信法院,無意訴諸法律,卻對用行政手段解決糾紛充滿憧憬。而農村的行政執法情況又如何呢?部分基層執法人員素質低下,農村執法監督機制不健全,農村中以權代法、以勢亂法、執法違法的現象還普遍存在。鄉村執法者的這些形象和執法行為必然削弱法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們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五是農村普法工作較為薄弱。農民法律意識淡薄與政府的法制宣傳教育有著直接關系。雖然已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計劃,但總的來講,我國普法宣傳工作收效甚微。特別是農村,政府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據農村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普法宣傳,只是簡單地發放普法法律法規選編,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較為單一。法制宣傳中較注重法律義務、法律責任的灌輸,忽視人們對法律權利的認識,注重實體法,而不重視體現法律正義的程序法等等,這勢必使農民對法律產生厭倦的心理,影響其法律意識的提高。
(一)發展農村教育事業,提高農民文化素質
如前所述,文化素質低下是影響農民法律意識提高的重要因素,而文化素質與受教育程度是成正比的。因此,發展農村教育,提高廣大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是增強農民法律意識的重要途徑。發展農村教育首先應該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當前,農村教育資金不足,大部分的教育資金投入在城市,而農村則是少之又少。據有關部門統計,擁有總人口數70%的農村,卻只有10%的學校;農村適齡兒童的入學率只有80%,而城鎮達99%;農業勞動者中的文盲占全國文盲總數的94%,而且每年以200萬人的速度增加。針對這種情況,加大農村教育投入勢在必行。近年來,農村義務教育問題已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視,并出臺了一系列有關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的政策。只有政府高度重視,教育投入增加了,農村的義務教育才能有較大發展。農民的文化素質才能得到提高,法律意識的提高才有了基礎。
(二)加強農村立法工作。健全適應新農村發展要求的農業法律體系
立法是法律運行的前提和起點,依法治農首先要有良法可依,提高農民法律意識,也必須先有良法可信。針對目前我國農業立法方面的不足,加強農業立法工作,是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必要舉措。加強農業立法,首先,應對已有的農業法律法規進行清理,對不適用的法律法規加以廢止或修訂,對一些過于原則性的法律法規應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增強其可操作性,針對一些立法過程中的盲區,及時制定出臺新的法律法規,使農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夠有法可依。其次,農業立法應改變過去重管理輕權利保護的傾向,切實反映和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只有想農民之所想、急農民之所急的法律,才能使農民對法律的關注從被動接受到主動需求。正如博登海默所言:“當民眾從現行法律中找到公平、安全和歸屬感時,就會對法律充滿信任、尊重,覺得自己有法律人格,他就會自覺守法、忠心擁護法乃至以身捍衛法。而當民眾從法律那得到的只有壓抑、恐懼、冤屈、暴力、顯然的不公平,他又怎會信任、自覺服從并且忠心擁護與他的利益相悖的法律條文或命令呢?”最后,農業立法應體現鄉情。在農業立法過程中可以學習和借鑒國外的有益經驗,但更要體現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在進行農業立法的時候,既要考慮到我國農村地區經濟相對落后的現實,又要尊重那些已經存在并長期影響老百姓生活的習俗、習慣等“民間法”,考慮到農村的鄉情鄉俗;否則,一味強行將現代法律制度引入鄉土社會,可能適得其反,引起農民的反感。正所謂:“不觀時俗不察國本,則其法立而民亂,事劇而功寡。”因此,在進行農業立法時,應深入農村,進行調查。
(三)加強農村執法工作,提高法律運行成效,樹立法律的權威性
“徒法不足以自行。”“良法”制定出來后能否發揮其作用,樹立法律的權威性,并得到老百姓的信任,關鍵在于法律能否在現實生活中得到貫徹執行。法的執行決定著人們能否通過此過程得到法的公平正義的價值體驗,而價值體驗的狀況又直接影響到人們法律觀念和法律意識的形成。因此,加強農村執法工作,提高法律運行的成效,就可以為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營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針對目前法律在我國農村的實施現狀,要提高法律的實施效果,首先要深化農村的司法改革。由于傳統的“厭訟”思想和現實因素的影響,鄉土社會的司法狀況令人堪憂。鑒于這種情況,必須進一步完善涉農案件的審判和監督機制,加強司法隊伍建設,本著方便農民訴訟的原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簡化立案程序,減免訴訟費用,加強法律服務,縮短辦案期限,加大執行力度,強化審判監督,公正妥善地解決各種涉農案件和糾紛,使農民從司法活動中得到實惠,從而從內心認同法律,樹立起對法律地信仰。其次,要進一步完善農村的行政執法工作。法治的真正含義是各級政府官員依法行政,依法治農首先要依法治官。因此要加強農村的行政執法工作,首要的是建設一支高素質的農村行政執法隊伍,塑造良好的執法形象。為此要加強農村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政治素質和法律素質的培訓和考核。最后,要建立科學合理的行政執法機制,加強農村執法監督機制,保證農村執法工作順利實施,促進執法公正和執法為民,使農民在良好的執法環境和氛圍中認識到法律的價值,體會到知法、守法的好處,逐步樹立起對法的好感和信任。
(四)創新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理念和方式方法,增強農村普法工作的實效性
普法是法治的基礎,普法教育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礎性工程。經過多年的普法宣傳,農村法制建設和農民的法律意識有了一定的進步,但由于普法工作實效性較差,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相比,還存在差距和不足。因此,要創新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理念和方式方法,增強普法的實效性。加強和改進農村普法工作,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一是普法內容要創新。普法內容要突出重點,加大與農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的宣傳普及力度。法制宣傳不能僅僅停留在法律條文的具體規定上,更重要的是要讓老百姓理解各種涉農法律法規的本意和精神實質,特別是要讓老百姓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不法侵害后的救濟辦法。從而維護其合法權益。二是普法對象要有突出。首先要突出對基層農村干部的法制教育。農村干部直接同農民打交道,他們能否嚴格依法辦事,直接關系到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響到農民對法律功能和價值的評判。因此要加強農村基層干部的法制教育,使其樹立起依法辦事、依法治農的觀念,學會運用法律手段管理農村各項事務。可集中對農村基層干部進行法制培訓,嚴格考核,并以此作為選拔干部的重要依據之一。其次要抓好農村在校學生的普法教育。孩子是農村的未來,是新農村建設未來的依靠力量,法制教育要從小抓起,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提高農民的法律素質。要充分發揮學校的主陣地作用,將普法教育納入學校思想品德和政治課教學。三是普法的方式方法要創新。現行的法制宣傳仍然是一種政府主動策劃實施,農民被動接受的模式,方法單一,流于形式,鮮活度不夠,不易為廣大農民群眾理解和接受,效果不明顯。因此要改進和創新農村普法的方式方法,增強農村普法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一方面要結合農民群眾文化素質較低、認知能力有限的實際情況,在法制教育中改變單一的說教方式,采取多種形式和方法,如采取以案說法、在農貿集市設立法律咨詢點以及法制文藝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動形象、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使農民群眾在寓教于樂中增強法制觀念,在潛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識。這樣才不至于使“送法下鄉”變成簡單的“送書下鄉”。另一方面,要多渠道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介覆蓋面廣、滲透力強、傳播速度快的優勢,進行農村普法工作。只有增強農村普法工作的針對性,不斷拓展普法工作的渠道和方式,才能增強農村普法工作的實效,真正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分析(優秀19篇)篇五
農民法律意識是指農民對法律的思想、觀點、知識、心理的總稱。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況體現為農民學習、理解、掌握和遵守的心理狀態和行動。自十一屆三_以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法制化進程的加強,廣大農民對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認識愈來愈明確,整體法律意識普遍提高。但我們也應該看到,盡管法制建設在農村中收到許多成效,但這與依法治國和徹底解決“三農”問題的要求還有較大距離,特別是在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問題還相當嚴重。據媒體先后報道:在河源市某村的村委會換屆中,有的村民以10元的單價出賣自己的選票;在白水縣有個別果農因討不回果款而自尋短見;在龍川縣有兩位農村婦女撿到一萬二千元現金,因分配不公而跑到鄉派出所要求明斷的。凡此種種事實,都暴露了農民在法律意識上的欠缺,這已成為制約農村法制化建設和經濟發展的瓶頸,是影響黨和國家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難題之一。
農民的法律意識問題一直是法律界和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的熱點之一。為了切實了解當前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態,研究農村法制化進程中的難題,我于20__年1月對河源地區進行了農民法律意識專項調查。調查問卷以法律常識為主,設置了16個基本問題,主要調查農民對法律性質,法律維權的途徑,以及對一些基本法律現象的看法。本次調查有以下特點:
1.調查問卷的題目設計簡單明了,符合農民的實際。
2.參加調查時走街串巷,深入田間地頭,深入農民家中,獲得的資料信息可靠,聽到了農民朋友真實的訴說和心聲。
3.參加調查的學生走遍了5個縣市,深入到50多個村莊,接觸了200多位農民,調查的覆蓋面較廣。
4.調查的策劃和安排始終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整個調查過程有始有終,成效顯著,調查結論對當前解決“三農”問題有一定的參考作用。
本次調查共發出問卷200份,收回有效問卷195份。通過統計分析,我們認為當前農民法律意識的基本現狀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廣大農民對法律的需要非常強烈,急需學會用法律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每一種社會現象產生都和社會的需要分不開的,法律作為一種社會現象也不例外,其產生以后也是為一定社會生活服務的,評價一個法律部門的實際價值關鍵在于它是否為社會所需要。調查農民法律意識現狀必須了解農民對法律需要的程度,為了此問題的調查,我們設置了兩個調查內容:
調查內容一:你認為日常生活是否需要法律?統計結果:近60%的人認為很需要,22.5%的人認為需要,還有13%的人認為不需要,約4.5%的人認為無所謂。
調查內容二:你認為農民最需要了解什么法律?統計結果:12%的農民認為需要民法,5%的人認為需要合同法,約6%的人認為需要刑法,約13%的人則選婚姻法,近70%的人認為都需要。
從調查結果可以看出,隨著市場經濟的引入,廣大農民在日常生活和經濟活動中迫切需要法律知識,大多數農民已認識到法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認識到日常生活與法的關系,他們渴望了解各種法律,渴望用法律解決日常生活的各種糾紛。出現這一可喜變化的原因有:一是中央和各級政府多年來普及法律、宣傳法律的結果,使法律基本深入人心;二是農村改革使農民接觸和碰到許多復雜問題,使他們體會到必須有大家共同遵從的“游戲規則”,法律便是最重要的規則之一;三是隨著公眾媒體的普及,農民朋友的視野也不斷開闊,他們也能看到和聽到外面的世界,從這中間也感覺到法律在人們生活中的公正和權威。這種現象表明,我國農民對于法律的不再是一種茫然,不再是認為法律可有可無。
2.現實中農民對法律知之甚少,法律意識現狀令人擔憂。從以上的調查中,我們知道法律已經成為農民迫切需要,但現實中農民對法律了解的程度確實不入人意,很難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很難正確地在生產生活中運用法律來規范自己的行為,以致在實際中陷入認識的誤區和行動的困境。
調查內容三:法律的職能是什么?統計結果:53.2%的人認為是打擊犯罪;30%的人認為是保護人民;16.8%的人認為是其它。
調查內容四:你認為現實生活中最嚴重的犯罪是什么?統計結果:62.1%回答殺人,7.6%的人回答販毒,27.5%回答是貪污、受賄,2.8%認為是其它。
調查內容五:你認為誰最應該守法?統計結果:33.6%的人回答是干部;27.6%的人選擇黨員;33.3%的人選擇公民,6.4%的人選擇大學生、軍人。
調查內容六:當你的親人犯罪后,下面哪個做法是你選擇的?統計結果:7.4%回答檢舉揭發,1.6%回答幫助其趕快離開,73.9%回答勸其自首,7.1%回答任其自然。
調查內容七:你認為男女雙方舉行結婚儀式之后是否是合法的`夫妻?統計結果:43.2%回答是,56.8%回答不是。
從調查結果看,農民對法律的職能認識還不到位,有相當一部分簡單認為法律就是打擊犯罪,這只看到了法律懲罰性的一面,而對保護人民的本質屬性還認識不清。大多數農民對于守法的主體認識模糊。在調查中,一些農民朋友講:“領導干部手中有權有勢,應該帶頭守法,”這話有一定的道理,但并完全正確,因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守法應該平等,不存在誰先誰后的問題。對于最嚴重犯罪的回答,雖然有62.1%的人回答的殺人,但是,他們判斷的標準只是靠道德和人之常情,而不是現行的法律,他們也沒有認識到販毒,貪污、受賄給社會和人們帶來的更大的危害。至于親人犯罪該采取什么辦法和合法夫妻是否要結婚證的問題,農民存在的糊涂觀念和錯誤做法主要還是受落后愚昧觀念的影響。
農民法律意識淡薄有其自身的原因,但也和政府沒有深入地宣傳、推行法律有很大的關系。從19__年以來,國家已經開展了4個普法的5年計劃,其成果是顯著的,但是對于農民來說,只是粗略了解了法律的作用和與切身利益相關的一些法律條款,但對于法律到底是什么,法律的具體內容如何他們并不了解。在最基本的婚姻問題上,他們知道有婚姻法,但并不知其具體內容,甚至有些連最基本的結婚年齡的規定也不知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只要舉行了傳統的結婚儀式,就是合法夫妻。對于法律認識的誤差,導致在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他們很難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三.大多數農民對法、權關系認識有所偏差,法制觀念淡薄。中國兩千年的封建人治社會,使得“權力至上”的觀念在中國農村社會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農村社會過去主要是靠權力(如長老權力、政府權力)來統治管理的,因而,法律對農村的較大介入,首先便要碰到權力的挑戰,要了解農民對法律的評價,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農民對法律與權力二者的態度。
調查內容八:你認為權利與法律的關系如何?統計結果:約44.7%的人認為法大于權,21%的人認為權大于法,約32.3%的人認為權法并重,1%的人認為互不干涉。
從調查結果來看,有部分農民對于權與法的關系有了正確的認識,但仍然有相當一部分人不能認識到權力是法律賦予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活動。正確處理好權與法的關系問題是我國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方面。依法治國要求法律至上,但是,長期以來,由于人治思想和傳統觀念的影響,在廣大農民思想觀念中,權大于法的思想難以根除。這些問題不僅發生在一般的農民身上,更嚴重的是我們一些國家基層工作人員和村民自治委員會成員,根本不能依法行使權力,往往是以政代法、以權代法、以言代法。曾經發生過這么一件事,一個村的治保主任在處理一起民事糾紛時,當事人之一提出了相關法律依據,此治保主任竟聲稱:“什么是法,我就是法。”從這一實例足以可見,在民眾內心深處,法律遠遠不如權力在他們意識觀念中的地位。四.農民法律上的權利認識模糊,權利和義務意識較差。法律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調整人們之間的社會關系,可以說,法律就是以為主體設定權利和義務為目的,從對于權利與義務的認識狀況,以及對于權利和義務的態度上,可以看出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況。
調查內容九:你認為法律與權利的關系任何?統計結果:34.6%回答保障權利,32.7%回答限制權利,8.9%回答沒有關系,23.8%回答不知道。
調查內容十:你認為揀了別人錢包要報酬做法如何?統計結果:83.4%的受調查認為不合理,13.2的認為合理不合法,沒有人認為是合理的。
調查內容十一:社會生活中以下什么事最重要?統計結果:68%回答孝敬父母,27.1%回答撫養子女,4.9%回答其他,沒有人認為尊重權利和自由。
從調查結果看,農民對法律和權利的關系認識較為模糊,有相當一部分人沒有把法律看作人們行使權利的保障,有的甚至錯誤地認為法律是對人權利的一種限制和剝奪。在實際生活中,他們還習慣于運用傳統的道德標準來判斷自己的行為正確與否。盡管他們對贍養老人,撫養子女,種田納稅都有一定的認識,但還沒有上升到法律意義上,只是停留在一般的道德要求上。
比如,在以往的村民自治選舉中,有部分農民并不能認識到選舉是自己的一項合法權利,不能很好正確地行使自己的選舉權利,使選舉過程往往受宗族和血緣、邦族或者黑惡勢力等因素的影響,導致選舉結果并不能達到真正實現村民自治的目的。不僅對于民主權利如此,對于其他的權利他們也不能正確的認識和行使。對于揀了別人錢包要報酬做法,他們有83.4%認為不合法,13.2%的認為合理不合法,沒有人認為是合理的。顯而易見,他們對于這一問題評判的標準完全是道德操縱下,并沒有人問及法律對它作出了什么樣的規定,自然不能依據法律規范此行為了。對于權利的認識尚且如此,在義務的認識上農民更加模糊。比如,在農民減負問題一直是我國目前農村問題的一個重點。但是,從我國法律的規定中來看,農民合法的負擔并不是很多,但是,通過層層增加,到了具體的交費人身上就顯得難以承受,面對難以承受的費用,很少有農民對其收費的合理性提出質疑,只是在自己難以承受的時候請求能否緩交,他們并不了解法律對自己納稅義務作了那些規定。他們履行義務的標準日常生活中是道德,國家義務上是行政命令,不能對法律義務產生一個正確的認識,這樣就導致他們難以正確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維權意識淡漠,法律還沒有完全成為解決糾紛途徑的有效途徑。權利意識的模糊必將影響自身合法權益的維護能力減弱,致使有時遇到糾紛時并不能及時的運用法律途徑解決爭端,化解矛盾,保護自己。
調查內容十二:當別人侵犯你的權利,你選擇什么方式保護自己?統計結果:31.6%回答起訴,6.3%回答報復,34.5%私下和解,26.3%公家調解,1.3%回答其他。
調查內容十三:你認為被別人告上法庭如何?統計結果:42.2%回答丟人,31.8%回答正常,18.6%回答無所謂,5.4%回答其他。
調查內容十四:你對私了有什么看法?統計結果:11.7%的農民認為合理,約11.2%的人認為不傷和氣,約27.5%的人認為難公平,約27.3%的人認為不影響名聲。
從調查結果看,農民盡管對法律的作用有一定的認識,但真的在生活中出現了矛盾和糾紛,又不愿意到法院去打官司,有的寧愿去選擇“私了”來解決問題。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傳統思想的影響。長期以來在農民心里形成一種“上法庭太丟人”的落后思想,總認為好人就不打官司;另外中國傳統文化的“吃虧”思想和“和為貴”思想還有一定市場,錯誤地認為寧可自己權益受點損失,也不愿傷害相互的和氣,求得相安無事。二是訴訟成本過高,農民難以承擔。訴訟成本不僅包括相關的訴訟費用,還包括時間上的耗費。從我國目前的訴訟制度來看,民事案件一般在6個月內結案,對于一些簡單的民事糾紛,當事人不愿意耗費過多是時間。加上社會上的不正風氣,使農民害怕打官司。在調查中有的農民說:“公檢法大蓋帽,吃了原告吃被告。”“打官司難”的問題使農民不愿意或者不敢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當權益受到侵害時,有的選擇沉默,有的選擇私了,有的甚至選擇報復,做了對社會、對家人、對自己不可挽回的損失。
3.農民獲得法律知識途徑少是農民法律意識淡薄的主要原因。
調查內容十五:“對于報紙上公布的法律,你讀過嗎?”統計結果:64.2%的調查對象回答沒有讀過,還有11.4%的回答從來不讀,只有23%的回答有些讀過。
調查內容十六:你了解法律的途徑是那種?統計結果:55.3%回答電視,18%回答報紙,12.4%回答政府執法,6.6%回答法院判決,7.3%回答其他。
一、主觀原因:
1、農民群眾本身文化素質相對偏低,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村民對于法律知識的接受水平。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更多的農村村民特別是農村青壯年涌入城市,而留守家中更多的是老人、婦女和小孩。而這樣的一部分人往往文化水平低、接受能力差,更甚者不識字的占據了絕大多數,他們不懂法律并且法律意識相當薄弱,所以這樣的農村村民較少參與普法活動。正是由于他們法律知識水平和法律意識都比較低,對法律缺乏信任感,從而不會應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
2、鎮、村雖然都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機構,但法制宣傳作為一種“軟指標”做與不做在短時期也沒有明顯的效果。在一些村干部中,他們本身的法律知識就相當的薄弱,更別說讓其帶頭學法了。所以少數地方的農村法制宣傳教育還僅僅停留在表面的應付檢查上。
二、客觀原因:
1、封建文化思想在農民百姓腦中已根深蒂固。
由于傳統觀念的影響,在廣大農民思想觀念中,權大于法的思想難以根除。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農民對國家法律看到更多的是其強制性的一面,認為法律的主要職能是鎮壓,而相對忽略了法律同時還具有權利保護的一面。長期以來,就形成了政府的權利大于法律的思想認識。這種法律制度與封建文化思想之間的鴻溝,阻礙了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
2、法制宣傳隊伍力量薄弱。
目前農村的普法工作主要依靠鄉(鎮)司法所進行。全國農村人口占據全國總人口的80%,如此龐大人口的法制宣傳任務,僅僅讓司法助理人員擔負,普法職能存在嚴重不足。以筆者所在縣司法局為例,全縣設立司法所共24個,共有專兼職司法助理員100人,他們不僅要完成司法行政的事務性工作,同時也是法制宣傳的主力軍,而該縣為農業大縣,總人口達93萬余人,力量明顯不足。所以基層普法工作人員往往身兼數職。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法律維權意識的薄弱現象,影響農民百姓對法律的深入了解。
3、普法宣傳的形式單一,內容缺乏針對性。
首先,農村普法的方法比較單一,大多時候還是采取橫幅、標語、黑板報、宣傳櫥窗、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通過掛橫幅、貼標語進行宣傳,往往造成農民只知法律名稱而不知其內容。至于分發的宣傳資料,雖然內容詳細,但是受不同程度的文化影響他們不一定能夠理解。其次,內容缺乏針對性表現在,沒有對不同地區的農民百姓所需的法律知識進行認真的分類。比如,在工業發達的鄉鎮著重宣傳《企業法》、《勞動合同法》等;在涉及征地拆遷的地方著重宣傳《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等;在當地法律相對薄弱的地方宣傳《刑法》、《民法》、《選舉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婚姻法》、《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等關于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法律法規。這樣一來才能調動農村村民的學習積極性,覺得學有所用。
2.3.2對策研究。
1、提高農民文化素質,增強農民法律知識接受水平。
如前所述,文化素質低下是影響農民法律意識提高的重要因素。提高廣大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是增強農民法律意識的重要途徑。首先應該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而對于農村教育的投入,首當其沖站在最前面的應該是政府部門的支持。只有當一個地方農村的教育得到了長足的發展,才可能從根本上增強農民法律知識的接受水平。
2、建立健全領導機制,推動農民法制宣傳工作制度化。
首先,搭建以基層司法所為主體,鄉鎮相關職能部本齊抓共管的第一層普法平臺。實現對轄區內農村村民的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協調,形成政府指導、基層司法所協調、各相關職能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的農民法制宣傳新格局;其次,搭建村(居)兩委干部為第二層普法平臺,嚴格實行村(居)兩委干部培訓制度,以發揮基層村(居)干部的組織帶動作用,不斷增強農村基層組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服務農民群眾的能力。“五五”普法期間,要爭取努力實現在每個行政村“兩委”干部中培養一名熟悉法律知識的兼職法制干部。再次,搭建當地優秀普法人員為第三層普法平臺,以其最能接近農村村民這一顯著特點,及時發現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以適應工作的新形式。逐步形成和完善層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
2.3.3探討符合農村和農民特點的普法形式。
1、農村村民文化知識水平低下,特別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青壯年農民向城市的大量擁進,留守家中的老人、小孩、婦女對事物特別是對于法律的接受更是受到很大的限制。由此,對于這樣一批特殊的人群對于普法的形式應該有其特殊的要求。我們要充分認識枯燥的法律教條對他們來說沒有一點興趣,他們更容易接受的是生動、直觀的案例,特別是就發生在自己身邊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分析他們會更加的感興趣,從而調動其學習的積極性。
2、打破以前普法宣傳的單一形式,有針對性進行法制宣傳。
在以往的法制宣傳中多采取橫幅、標語、黑板報、宣傳櫥窗、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這樣的宣傳方式一是不夠形象生動,無法引起村民的興趣;二是受文化素質的影響不一定能夠看懂。首先,我們是否可以通過如快板說唱這樣一種幾千年文化傳承下的古老方式,生動明了的展現,相信農村村民中特別是老人更容易接受;又或者將法制宣傳以畫圖的形式,制作成年歷,這樣的宣傳資料特別具有適用性的同時也達到宣傳的目的;再者,將法制宣傳的內容以小品、歌舞的形式展現,顯得更加的直觀、生動。
黨的_報告明確提出:“在本世紀的頭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要實現這個目標,就必須切實解決好“三農”問題。而農民法律素質的提高它不僅是衡量農民素質的一個重要依據,也是衡量農民是否拿起法律武器維權保障自己權益,從而實現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依據。所以,必須從提高農民法律意識入手,把農民法律意識教育作為一個中心工作來抓,切實加強農村經濟發展,才能真正實現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
結論。
通過上述河源地區農民法律知識、法律評價和法律要求的分析,我認為,較之以前,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逐漸開放,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況有較大提高或增進的一面,農民對法律、法制的認識在不斷發展、深化,愈益趨于理解,認可和接受。但是也不宜作過高的估價,其種種不足是有目共睹。農民法律意識離人們的期望與社會發展的要求還相差甚遠,法律在農民心中還未獲應有的地位,未能在農民的生活中獲得現實的生命力,要實現依法治國的宏偉藍圖,我們必須從農民法律意識這個最根本的問題著手,作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努力提高廣大農民的文化教育水平,使他們能夠在較高的水平上認識到法制建設在保證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中的巨大作用;二是幫助農民通過各種渠道學習法律,掌握法律,使他們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并敢于同違法犯罪作斗爭;三是切實實行村民自治,使農民真正以主人翁的姿態參與村級民主建設,以他們的實際行動推進基層民主化進程;四是各級政府部門要依法行政,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切實保障農民的合法利益,使農民在實踐中體驗法律的公正和權威;五是要加大懲治腐敗的力度,特別是加強對公、檢、法、司部門的整頓和規范,使他們切實樹立“執法公正”、“執政為民”、“情系于民”的思想和作風,讓農民真正把法律作為為自己的靠山。同時我們必須有效發揮電視、報紙等媒體的作用,用各種喜聞樂見的形式,吸引農民把法律學習法律,掌握法律,學會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農問題是我國目前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農村、農業、農民的發展問題直接關系著國家的整體發展,農民素質的提高關系著整個民族素質的發展。法律素質是農民素質的一個重要方面,它不僅是衡量農民素質的一個重要依據,也是衡量國家法制建設的成就的重要依據。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民人口占總人口的80%以上,要提高國民整體的法律素質,必須從提高農民法律意識入手,把農民法律意識教育作為法制建設的一個中心工作來抓,才能真正實現依法治國的宏偉藍圖。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分析(優秀19篇)篇六
調查當前中國農民法律意識的一般情況及其特征,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必要性及其方法,最后就農民相對落后的法律意識與當前法律的沖突等提出一些建議。農民法律意識狀況任何是衡量農村法制建設的重要標志。本次調查報告以河源地區農民為調查對象。通過調查,分析該地區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以利于提出了推進農村法制化進程的思路,為解決“三農”問題構建良好的法律環境。
1.2調查目的。
在遇到糾紛或麻煩時,農民們首先想到的解決方式一般不會用法律來解決,法律方式往往是他們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招。他們經常選擇的解決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內或是村內有威望的人調解。如果糾紛再大一些,就會去找村干部解決。在遇到糾紛時選擇通過民間調解方式和通過行政方式解決的農民遠遠多于選擇通過法律來解決的。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來維護自身的權利不受侵害在農民的意識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領域。總之,不到萬不得已,農民們一般不會直接選擇通過法律方式來解決糾紛。相較法律而言,它們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過人與人之間的協調可以解決的事情就沒有必要去通過法律解決。而且他們相不相信法律還另當別論。
全社會要樹立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圍。按照著名法學家蘇力的觀點,信仰法律并不是一個只要下決心信仰就能信仰的,而是體現為一個過程,或者說是在一系列社會活動、經驗、感受之中而達到的“皈依”。我們不能僅僅靠論辯、靠灌輸“法律必須信仰”,“對法律應多些尊重、多些崇拜”,而使人們信仰法律,而必須以實際的法律運作使他們感受到“還是信仰法律好”,感受到法律值得尊重和崇拜。具體到農民的法律意識,決不是靠法律的嚴酷與冷峻,也不是靠外力的強迫、壓制與威脅。它們只能使村民產生敬畏感,關鍵是我們的農村、農業立法要體現農民的情感,維護農民的利益。“法律只要不以民情為基礎,就總要處于不穩定的狀態。”
要使普法下村成為一項制度予以貫徹執行。目前,農村接受法律知識的渠道還較單一,法律知識面還較窄,主動學習法律知識的人還較少,而其中中年人居多,而年輕人、老年人占較低的比例,農村普法的形式還停留在集市上的宣傳單。上述情況表明,要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必須多管齊下,既要政府主動安排,還要民間的積極組織,既要農民主動去學,還要以案說法,通過多種形式使農民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到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用法律知識武裝大腦,既要使農民養成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又要使其形成人人遵守法律的公共意識。因此,我們不僅要大力實施普法下村,還要使其成為一項制度加以落實。
1.3調查范圍與方法。
(一)抽樣范圍。
本次調查針對本區農村各年齡人口,被調查的對象主要為我身邊的朋友,家庭,同事,村民等進行調查。
調查表(見第14頁)。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分析(優秀19篇)篇七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體系的形成,法律文明的重點也將從以普及法律知識為基礎向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弘揚法治精神和加強公民意識教育轉變。城鄉法制建設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廣泛而深刻的實踐,具有直接參與的特點。
這次我以隆堯縣城及其所轄下的毛爾寨村作為縮影點。通過對隆堯縣城鄉居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狀況的調查,了解現今隆堯縣城鄉居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狀況,通過了解進而加強隆堯縣城鄉居民的居民法律意識,減少法盲。通過這次調查,使得法律知識得到普及,隆堯縣城鄉居民的法律意識也在提高,進而使城鄉居民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對法律保持正確的態度,能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此推動隆堯縣的法制化發展的進程,推動我國法制現代化的進程。
本次調查問卷共發放了二百份一共回收了二百份,回收率達到了百分之百。經過此次問卷調查我們發現:雖然城鄉居民的法律素質總體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
與以前相比,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居民法律意識有所提高,但整體而言仍然是很薄弱的。現實生活,相當一部分居民對我國的法律體系了解不夠全面,不習慣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力。當自身權利受到侵害時,居民們不知道如何運用法律來維權,有的人屈從于權威,忍氣吞聲,而有些人“以暴制暴”。在抽樣調查中,設問“在平時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運用法律手段來進行維權”時,回答“經常”的占29.5%,回答“很少”的占64.5%,回答“沒有”的占6%。由此可見,城鄉居民很少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反映我國城鄉居民法律意識薄弱。在回答“當你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你首先想到的是”時,回答“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占9.5%,回答“用武力解決”的占33%,回答“通過關系解決”的占38%,回答“感覺很委屈但是認為也是沒辦法的事”的占19.5%。由此可見,居民很少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在法制化過程中,人們對法律知識掌握的多少,既影響對自己權益合法的維護,又影響自己對法律的遵守。在調查中,我發現居民的法律知識很匱乏,絕大多數居民表示對法律知識,特別是與平時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完全不了解,而且也很少主動去了解法律知識,在“你對我國法律體系了解嗎?”這一個問題中,選擇“非常了解”的占5.5%,選擇“一般般(了解不全面的)”的占67%,證明隨著社會的進步和完善,法律意識也慢慢地深入到城鄉居民的心里。然而選擇“一點都不了解”的占27.5%。從中我們可以看出,仍然有些人對我國法律體系一無所知,試問居民法律知識匱乏,對自己享有的基本權利和應履行的義務不明確,怎么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隨著國家的普法力度的增強,借助現代各種傳媒手段,法律知識傳播的途徑越來越多,傳播的范圍越來越廣,相應的居民可以借助多種方式快速便捷地獲取相關的法律知識。但是在我的調查中發現,居民了解法律知識的途徑比較單一化。從“你一般通過哪些方式獲取法律知識?”這一問題的回答中我了解到,通過媒體(電視、報紙雜刊、互聯網)的方式獲取法律知識的比例是71.5%,通過通過閱讀法律的書籍的方式獲取法律知識的比例是9.5%,通過和親朋好友聊天的方式獲取法律知識的比例是11.5%,通過其他方式獲取法律知識的比例是7.5%。從數據上可以看出,媒體已經成了居民了解法律的主要工具,居民通過看電視、報紙雜刊,上網能夠迅速獲取國家的法律動態,但是這也從側面反映出當地居民了解法律的途徑呈現單一化。居民獲取法律知識途徑狹窄潛移默化中也影響著居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和法律知識的豐富。
通過這次調查,我對隆堯縣城鄉居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狀況有了更深的了解,城鄉居民法律意識薄弱,法律知識匱乏,獲得法律知識的途徑單一,這種狀況不利于我國“依法治國”基本國策的實施。為了讓我們的.國家變成一個法制化的國家,需要我們的共同努力。首先,應該加強文化教育,提高居民文化程度。在調查中,我發現文化水平低的居民要比文化水平高的居民法律意識弱、法律知識少。其次,加強法律知識的宣傳。在調查中發現,多數居民喜歡通過參加法律宣傳活動來學習法律知識。
這樣也就增加了居民們獲取法律知識的途徑。也希望司法機構能夠采取更多有效的措施,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理念深入人心,推進我國法制化的進程。
通過這次實地的社會實踐,讓我受益匪淺。既加強了我的社會實踐能力,又豐富了我的社會實踐經驗,既培養了我關心社會熱點問題的興趣,又提高了我今后融入社會的能力。同時也要特別的感謝我的同學們,他們幫助我分析調查問卷的數據。也是通過這次的社會調研,我從中了解到了作為一名通信專業的大學生對法律知識的了解還是很少的,法律意識也很淡薄。所以我以后的努力方向就是不僅要學好我的專業知識,還要更多地去了解法律知識,并將其運用到實際生活中去。通過這次關于我國城鄉居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狀況調研,也讓我深刻認識到提高城鄉居民法律意識以及普及法律知識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但我堅信,通過各方的共同努力,法律之花一定會在廣大農村結出累累碩果的。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分析(優秀19篇)篇八
為了全面了解我國農民的法律意識,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東莞理工學院河源實踐分隊于20xx年7月10日至8月10日在河源市調查了農民的法律意識、法律觀念。這次調查我采用了問卷抽樣調查的方法,調查了20位龍川縣鐵場鎮的農民,下面是這次調查的主要結果。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和農民生活水平地不斷提高,農村社會關系和經濟關系逐漸復雜,農村法制建設也因形勢需要而不斷加快。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法制建設。從19xx年開始實施五年普法,農村干部群眾的法制觀念和權益意識不斷增強,法律意識也逐漸提高。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由于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傳統法律文化深厚影響,廣大農村存在以下幾方面的缺陷。
1.農民法律意識水平總體上仍然十分淡薄,農民的法律知識水平匱乏我國幾千年人治傳統的影響,加上建國后長期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與強大的行政權力相比,法律只是處于無足輕重的位置。直到今天,這些傳統的觀念還在深深地影響和左右著廣大農民。而且農民的文化水平很低,有很大部分人字都不認識,他們不懂法也不愿相信法,很多人都在耕地上建房子,甚至干部也是知法犯法,那些農民更不相信法律了。更多時候依賴武力解決問題。我的鄰居就曾因為發生土地糾紛時,沒有尋求法律的幫助直接選擇武力解決,和別人打架,最后進了監獄。
中國法律文化傳統符合現代法治的因素較少,缺乏人權、主權在民的思想,以禮教為核心的中國傳統文化——不重權利、重義務、追求絕對和諧,導致了傳統法律文化重禮輕法的價值取向,并深深地滲透于中國農民的法律意識之中,使之普遍重傳統禮俗而輕法律規范。農民往往認為吃虧是福,他們不敢和官斗,當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卻不敢抗爭,一味忍讓。
在現實生活中,農村權利泛濫的現象很嚴重。官官相護,法律只是約束人民的,而對當官的,不起作用。一切政府說了算而不是法律。
1.是文化素質低下阻礙農民現代法律意識的形成。據有關資料統計,目前我國農村勞動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為7.7年,而城市為12.2年。我國文盲有8507萬左右,90分布在農村。農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響到其學法、知法、用法的積極性和實際效果,進而影響其法律意識的提高,阻礙農村法制建設的進程。
2.是農村經濟發展落后是造成農民法律意識滯后的重要原因。在我國農村,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仍占主導地位,農民與外界很少接觸,本身難以產生內在的法律需求,加上農村市場經濟的發育還很不完善,也促進了農民對傳統觀念和落后意識的.繼承,導致了農民現代法律意識的缺乏。
3.是農村一些司法、執法人員的素質不高,農民難以信任法律。
一些司法、執法人員執法手段粗暴,以權代法,以人代法,甚至徇私枉法。那些干部帶頭貪污,要他們幫忙,不塞紅包則不行。他們的行為嚴重扭曲了法律的公正,占污了法律的形象,損害了法律的權威,造成了農民對法律的不信任。
1.提高農民文化素質,發展農村教育事業。
如前所述,文化素質低下是影響農民法律意識提高的重要因素,而文化素質與受教育程度是成正比的。因此,發展農村教育,提高廣大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是增強農民法律意識的重要途徑。發展農村教育首先應該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當前,農村教育資金不足,大部分的教育資金投入在城市,而農村則是少之又少。據有關部門統計,擁有總人口數70%的農村,卻只有10%的學校;農村適齡兒童的入學率只有80%,而城鎮達99%;農業勞動者中的文盲占全國文盲總數的94%,而且每年以200萬人的速度增加。針對這種情況,加大農村教育投入勢在必行。近年來,農村義務教育問題已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視,并出臺了一系列有關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的政策。只有政府高度重視,教育投入增加了,農村的義務教育才能有較大發展。農民的文化素質才能得到提高,法律意識的提高才有了基礎。
2.加強農村立法工作。健全適應新農村發展要求的農業法律體系。
立法是法律運行的前提和起點,依法治農首先要有良法可依,提高農民法律意識,也必須先有良法可信。針對目前我國農業立法方面的不足,加強農業立法工作,是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必要舉措。加強農業立法,首先,應對已有的農業法律法規進行清理,對不適用的法律法規加以廢止或修訂,對一些過于原則性的法律法規應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增強其可操作性,針對一些立法過程中的盲區,及時制定出臺新的法律法規,使農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夠有法可依。其次,農業立法應改變過去重管理輕權利保護的傾向,切實反映和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只有想農民之所想、急農民之所急的法律,才能使農民對法律的關注從被動接受到主動需求。最后,農業立法應體現鄉情。在農業立法過程中可以學習和借鑒國外的有益經驗,但更要體現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在進行農業立法的時候,既要考慮到我國農村地區相對落后的現實,又要尊重那些已經存在并長期影響老百姓生活的習俗、習慣等“民間法”,考慮到農村的鄉情鄉俗;否則,一味強行將現代法律制度引入鄉土社會,可能適得其反,引起農民的反感。因此,在進行農業立法時,應深入農村,進行調查。
3.加強農村執法工作,提高法律運行成效,樹立法律的權威性。
樹立法律的權威性,并得到老百姓的信任,關鍵在于法律能否在現實生活中得到貫徹執行。因此,加強農村執法工作,提高法律運行的成效,就可以為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營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針對目前法律在我國農村的實施現狀,要提高法律的實施效果,首先要深化農村的司法改革。由于傳統的“厭訟”思想和現實因素的影響,鄉土社會的司法狀況令人堪憂。鑒于這種情況,必須進一步完善涉農案件的審判和監督機制,加強司法隊伍建設,本著方便農民訴訟的原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簡化立案程序,減免訴訟費用,加強法律服務,縮短辦案期限,加大執行力度,強化審判監督,公正妥善地解決各種涉農案件和糾紛,使農民從司法活動中得到實惠,從而從內心認同法律,樹立起對法律地信仰。其次,要進一步完善農村的行政執法工作。法治的真正含義是各級政府官員依法行政,依法治農首先要依法治官。
通過這次社會實踐,我更加深入的了解到農民法律意識的缺乏,當他們的權利受到侵犯時,他們不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他們更傾向于非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因此,不知不覺,他們已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這些情況應當引起社會的關注,然后改善現狀。只有農民的法律意識提高了,才能更好、更快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分析(優秀19篇)篇九
村民、村干部及個體經商戶。
了解農村普法現狀,找出解決辦法。
問卷調查、現場訪談。
侯寨鄉所轄四個行政村。
20xx年10月11日-11月20日。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全社會范圍內開展了普及法律常識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與過去相比,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群眾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識,對如何依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等有關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開始有了依法辦事、依法治理的覺悟,人們的法制觀念初步形成。但是,這些成績與現代法治國家的要求仍有相當的差距,公民的法律意識仍然處在較低水平。特別是是當前本土的農民法律意識,亟待認真分析和總結。
調研中發現問題及解決辦法:當代中國,仍然是一個有著9億農民的比較典型的農業國家,塑造當代中國農民的現代法律意識,推進其現代化進程,是社會主義事業,特別是實現依法治國的一項基礎性工程。
公民意識說到底是一種權利意識——政治權利意識。
問卷中設計了三個問題,以人身權為視角考察了村民們對自身權利的認知程度,回答情況:
第一個問題要求較高,它考察村民們是否意識到了“法無明文規定即可為”。完全意識到這一點的人數為約40%,對這一點比較模糊的也有約40%,有20%村民的理解與這條現代法治基本原則的內容恰好相反。看來村民權利意識不段提高的同時,還留有“義務法”傳統的烙印。
第二個問題中,只有1%的村民選擇了“聽父母的”,這表明幾乎所有人已經意識到當事人擁有婚姻自主權,父母再也不能包辦子女的婚姻了。但66%的“看誰有道理”的答案也告訴我們:人情——這個傳統社會遺留的倫理因素在相當大的.范圍內還影響著人們的思維方式。第三個問題表明絕大部分村民贊同“男女是平等的”。但約16%“各家情況不一樣”的答案又一次提醒我們“人情”這個因素的重要。雖然“人情”不必然與“國法”相沖突,但不能排除沖突的可能性,好在我們的調查中沒有發現種情況。
在遇到糾紛或麻煩時,農民們首先想到的解決方式一般不會用法律來解決,法律方式往往是他們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招。他們經常選擇的解決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內或是村內有威望的人調解。如果糾紛再大一些,就會去找村干部解決。在遇到糾紛時選擇通過民間調解方式和通過行政方式解決的農民遠遠多于選擇通過法律來解決的。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來維護自身的權利不受侵害在農民的意識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領域。總之,不到萬不得已,農民們一般不會直接選擇通過法律方式來解決糾紛。相較法律而言,它們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過人與人之間的協調可以解決的事情就沒有必要去通過法律解決。而且他們相不相信法律還另當別論。
關于訴訟意識的調查:“沒有救濟便沒有權利。”在現代社會,訴訟是救濟權利、解決糾紛的最正規途徑。而在傳統社會,人們習慣于一種“無訟”的社會生活,把到司法機構打官司的人視為“敗類”,而把司法機構視為破壞既定和諧的不祥之物,是“一個包庇作惡的機構”。可見,人們對訴訟的認知度、評價度、參與度是反映其法律意識的重要方面。我們的問卷中有這樣的問題,表3是回答情況:
從表中可以看出,侯寨鄉的農民,已經不認為打官司是不光彩的事了,有90%的人認為這是“正常的”和“值得鼓勵的”。同時,70%以上的人認為“打贏官司主要靠自己請求合理合法”,這表明了他們對通過訴訟途徑維護自身權利的信任。二三兩個問題表明在知識層面上,大多數村民對通過訴訟可以解決問題的范圍以及刑事案件不能私了是比較了解的。但只有48.1%的人認為親友之間借錢需要寫欠條,這表明村民們保留證據的意識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絕大多數糾紛在非訟程序中得以解決的事實也是侯寨鄉農民對訴訟參與度不高的原因。一般民事糾紛在訴訟開始之前,要經歷基層調解(村調解主任或村長的調解)、鎮調解(法律服務所或綜合治理、調解委員會領導小組的調解)、法院庭外調解三個調解過程。越溪鎮法律服務所的老張不無自豪的告訴我們:去年他處理糾紛26起,只有3起最后鬧上了法庭。看來,幾千年傳統文化烙印在中國人心靈深處的“息訟”觀念,就連這位有著法律大專文憑的法律工作者也不能從骨子里徹底拋棄。
總結:
齊下,既要政府主動安排,還要民間的積極組織,既要農民主動去學,還要以案說法,通過多種形式使農民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到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用法律知識武裝大腦,既要使農民養成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又要使其形成人人遵守法律的公共意識。因此,我們不僅要大力實施普法下村,還要使其成為一項制度加以落實。
農民法律知識的欠缺是導致農民法律意識水平低下的首要原因。正是由于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所以農民們才會對法律有很多的不解與迷惑。也導致了他們不信法、不用法。如此一來,便形成了很嚴重的惡性循環:由于不懂法而不用法,越不用法則更加導致了農民不去學法,不去了解法。農民對于法律知識了解的有限性,即使有所了解也只是停留在很膚淺的層面上,甚至根本了解的就是錯誤的信息。要在農村全面實行法治,必須將現代法律意識的培養、法治精神之建立,作為農村法治工作的重要環節。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分析(優秀19篇)篇十
農村問題是我國的發展和建設中最基本的問題,“沒有農村的法治化就沒有整個中國的法治化”,農村的法治化建設是實現依法治國方略的主要環節。而農民法律意識的現代化又是實現農村法治化的關鍵和核心,沒有與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相適應的現代法律意識的支持,是不可能真正實現農村法治化的。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農村法治化建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農民的法律意識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總的說來,現狀還不盡人意,我國農民的法律意識的狀況并不令人樂觀。
(一)法律意識有所增強,開始信仰法律
從我了解到的情況來看,現在很多人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的人們都在有形、無形之中有了一種意識,就是遇到糾紛、權利受到侵害時,會多考慮集中解決方法,而很多時候會想到運用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河口村的一位陳姓建筑工,他是農民工,年齡54歲,家里負擔也比較重,還有個上大學的孩子要他供著,對于這種農民家庭,供一大學生是比較困難的,就靠這么一點工資,據他說,也幸好現在建筑工資提高了些,因此還算不是很窮。到年末了,其工資還有被拖欠的,為了拿回拖欠工資,他們已經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樣把建筑工地上的東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帶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鬧事了,索回工資。
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議、交涉之后,見未果就去找區政府,請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資。當時,他們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如果實在不行就是會去法院對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訴訟。基于這種認識我相信,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相信法律是解決爭議,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便開始信仰法律了。對這點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們國家封建時間太長,受歷史影響,能夠樹立法治意識,即使不是很深已經很不錯。
(二)對法律知曉不夠,認識不足
農村人基本是不知道多少法律的,只是通過電視,或者一些法律宣傳活動,普法教育活動了解一些法律知識。他們有很多人對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認為法律只是給有錢、有權勢的人準備的,總結起來就是為有地位的人準備的,一般的農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處,只要有錢,也只要給錢就會有相對輕的結果,就能贏得官司,平頭老百姓因為既沒錢也沒有地位,所以總是吃的啞巴虧。
這種看法對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的目標是種曲解,對法律認識不到位,這樣對法制建設產生影響,偏離正常法治軌道,對我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產生不良影響。
(三)運用法律解決糾紛較少
廣大農民雖然對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曉了一些法律知識,也稍微增強了法治意識。但是,真正會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的糾紛、維護自己的被侵之權的人很少。通過調查走訪,了解到一個因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大坪村村民,其要求行為人支付醫療費是通過聯合親戚朋友,強制威脅行為人賠償的。據說,一些因交通事故受傷的,是和行為人私下協商給點錢了事的。雖然,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私下解決即私了。私了解決起來更迅速,但是,這樣的話容易引起打擊報復,相互之間,由于威脅或者忍氣吞聲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發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潛在的影響。而且,私了,賠償的數額很多要么具有敲詐性,要么就是讓受害人受損。盡管如此,他們還是不愿意讓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干涉。
(四)農民提起的訴訟少
法治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五)農民對運用法律解決爭議心存恐懼
經過多年的法治建設,廣大農民雖然意識到了,可以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但是,在他們心中人仍就認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徑。因為在他們看來,打官司容易引起對方的打擊報復。因為在我們農民心中,一向喜歡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別是在對方或者對方的親戚朋友,有些權勢,會利用聚集眾人暴力威脅,那勢必對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響。
(一)觀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農村生活久了就會發現,農村受傳統的思想影響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國家機關干預他們的生活,特別是司法機關干預他們的糾紛。
(二)司法工作人員及相關法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由于基層很多司法人員專業素質不過關,很多都沒有接受正規的大學法學專業知識教育,因此他們中很多人,素質低,辦理案件是容易出現錯案,同時很多司法,職業道德素質也比較差,沒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審查合理解決糾紛,相反很多人還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把這種機會當作是發財機會,到處收受錢財。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拋于腦后,給農民造成不良的影響。
(三)法律意識不深,對法律知之甚少
法制宣傳不夠,農民們對法律知道的很少,也很模糊,只知道些大概,沒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沒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識,很多農民遇事,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來解決,而是用比較慣常的手段,鬧或者威脅。這就足以說明農民不了解法,也沒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識。
為了真正貫徹黨和國家依法治國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設,特別是加快基層發展,提高農民法制意識。政府得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提高他們的收入。增加農民的經濟收入,使他們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產,以便于他們負擔各種司法費用,以及相關因運用法律而產生的各項支付。然后,應加強對從事司法工作以及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服務人員的素質教育,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提高辦案能力。
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職業道德水平,使他們真正樹立公正司法,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權謀私。還有,對司法機關進行改革和監督,加強管理,加大簡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對舊案、積案的處理正的基礎上盡快結案,及時解決爭議。其次,應該加大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教育,發揮各種媒體宣傳作用,引導農民去學習法律,增強法治觀念,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同時也去積極監督其他主體守法。
在法律意識還很淡薄的農村,農民法律意識的養成注定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只有農民具備了應有的法律意識,也只有農村實現了法治,我國才能真正實現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宏偉目標。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分析(優秀19篇)篇十一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不僅我國的經濟實力在不斷提高,而且法律也在不斷地健全。而法律是公民在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時維護自己權益的有力武器。但是,我國大部分的公民對法律都不甚了解,甚至根本沒有法律意識,每當遇到問題,比如權益被侵犯,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利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而是與對方爭吵,或用暴力手段爭取權益,甚至采用極端的手段來爭取自己的權益。這種方法不僅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還可能使自己犯法,甚至是犯罪,走上一條不歸路。
為了全面了解我國農民的法律意識,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東莞理工學院河源實踐分隊于20xx年7月10日至8月10日在河源市調查了農民的法律意識、法律觀念。這次調查我采用了問卷抽樣調查的方法,調查了20位龍川縣鐵場鎮的農民,下面是這次調查的主要結果。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和農民生活水平地不斷提高,農村社會關系和經濟關系逐漸復雜,農村法制建設也因形勢需要而不斷加快。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法制建設。從19xx年開始實施五年普法,農村干部群眾的法制觀念和權益意識不斷增強,法律意識也逐漸提高。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由于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傳統法律文化深厚影響,廣大農村存在以下幾方面的缺陷。
1.農民法律意識水平總體上仍然十分淡薄,農民的法律知識水平匱乏 我國幾千年人治傳統的影響,加上建國后長期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與強大的行政權力相比,法律只是處于無足輕重的位置。直到今天,這些傳統的觀念還在深深地影響和左右著廣大農民。而且農民的文化水平很低,有很大部分人字都不認識,他們不懂法也不愿相信法,很多人都在耕地上建房子,甚至干部也是知法犯法,那些農民更不相信法律了。更多時候依賴武力解決問題。我的鄰居就曾因為發生土地糾紛時,沒有尋求法律的幫助直接選擇武力解決,和別人打架,最后進了監獄。
2.缺少權利意識
中國法律文化傳統符合現代法治的因素較少,缺乏人權、主權在民的思想,以禮教為核心的中國傳統文化——不重權利、重義務、追求絕對和諧,導致了傳統法律文化重禮輕法的價值取向,并深深地滲透于中國農民的法律意識之中,使之普遍重傳統禮俗而輕法律規范。農民往往認為吃虧是福,他們不敢和官斗,當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卻不敢抗爭,一味忍讓。
3.在農村法律沒有權威
在現實生活中,農村權利泛濫的現象很嚴重。官官相護,法律只是約束人民的,而對當官的,不起作用。一切政府說了算而不是法律。
1.是文化素質低下阻礙農民現代法律意識的形成。據有關資料統計,目前我國農村勞動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為7.7年,而城市為12.2年。我國文盲有8507萬左右,90 分布在農村。農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響到其學法、知法、用法的積極性和實際效果,進而影響其法律意識的提高,阻礙農村法制建設的進程。
2.是農村經濟發展落后是造成農民法律意識滯后的重要原因。在我國農村,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仍占主導地位,農民與外界很少接觸,本身難以產生內在的法律需求,加上農村市場經濟的發育還很不完善,也促進了農民對傳統觀念和落后意識的繼承,導致了農民現代法律意識的缺乏。
3.是農村一些司法、執法人員的素質不高,農民難以信任法律。
一些司法、執法人員執法手段粗暴,以權代法,以人代法,甚至徇私枉法。那些干部帶頭貪污,要他們幫忙,不塞紅包則不行。他們的行為嚴重扭曲了法律的公正, 占污了法律的形象,損害了法律的權威,造成了農民對法律的不信任。
1.提高農民文化素質,發展農村教育事業。
如前所述,文化素質低下是影響農民法律意識提高的重要因素,而文化素質與受教育程度是成正比的。因此,發展農村教育,提高廣大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是增強農民法律意識的重要途徑。發展農村教育首先應該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當前,農村教育資金不足,大部分的教育資金投入在城市,而農村則是少之又少。據有關部門統計,擁有總人口數70%的農村,卻只有10%的學校;農村適齡兒童的入學率只有80%,而城鎮達99%;農業勞動者中的文盲占全國文盲總數的94%,而且每年以200萬人的速度增加。針對這種情況,加大農村教育投入勢在必行。近年來,農村義務教育問題已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視,并出臺了一系列有關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的政策。只有政府高度重視,教育投入增加了,農村的義務教育才能有較大發展。農民的文化素質才能得到提高,法律意識的提高才有了基礎。
2.加強農村立法工作。健全適應新農村發展要求的農業法律體系
立法是法律運行的前提和起點,依法治農首先要有良法可依,提高農民法律意識,也必須先有良法可信。針對目前我國農業立法方面的不足,加強農業立法工作,是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必要舉措。加強農業立法,首先,應對已有的農業法律法規進行清理,對不適用的法律法規加以廢止或修訂,對一些過于原則性的法律法規應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增強其可操作性,針對一些立法過程中的盲區,及時制定出臺新的法律法規,使農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夠有法可依。其次,農業立法應改變過去重管理輕權利保護的傾向,切實反映和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只有想農民之所想、急農民之所急的法律,才能使農民對法律的關注從被動接受到主動需求。最后,農業立法應體現鄉情。在農業立法過程中可以學習和借鑒國外的有益經驗,但更要體現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在進行農業立法的時候,既要考慮到我國農村地區相對落后的現實,又要尊重那些已經存在并長期影響老百姓生活的習俗、習慣等“民間法”,考慮到農村的鄉情鄉俗;否則,一味強行將現代法律制度引入鄉土社會,可能適得其反,引起農民的反感。因此,在進行農業立法時,應深入農村,進行調查。
3.加強農村執法工作,提高法律運行成效,樹立法律的權威性
樹立法律的權威性,并得到老百姓的信任,關鍵在于法律能否在現實生活中得到貫徹執行。因此,加強農村執法工作,提高法律運行的成效,就可以為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營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針對目前法律在我國農村的實施現狀,要提高法律的實施效果,首先要深化農村的司法改革。由于傳統的“厭訟”思想和現實因素的影響,鄉土社會的司法狀況令人堪憂。鑒于這種情況,必須進一步完善涉農案件的審判和監督機制,加強司法隊伍建設,本著方便農民訴訟的原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簡化立案程序,減免訴訟費用,加強法律服務,縮短辦案期限,加大執行力度,強化審判監督,公正妥善地解決各種涉農案件和糾紛,使農民從司法活動中得到實惠,從而從內心認同法律,樹立起對法律地信仰。其次,要進一步完善農村的行政執法工作。法治的真正含義是各級政府官員依法行政,依法治農首先要依法治官。
通過這次社會實踐,我更加深入的了解到農民法律意識的缺乏,當他們的權利受到侵犯時,他們不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他們更傾向于非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因此,不知不覺,他們已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這些情況應當引起社會的關注,然后改善現狀。只有農民的法律意識提高了,才能更好、更快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分析(優秀19篇)篇十二
通過對目前農村情況調研和了解,希望能夠引起重視,增強農村法制教育,使依法治國真正的深入人心。
面談,實際走訪
中和鎮,中和街道
xx年12月28日—xx年1月13日
從黨的報告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到1999年通過憲法修正案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第五條,從此,我國真正意義上實施了依法治國,時至今日,依法治國已經實行了十多年了。而起作用也巨大,影響也極具深遠。以此同時,民主意思不斷增強,人民更會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是,這些只是從全國的平均水平來看的,我們當然知道,現在的中國城市生活法制融入的很深,市民們讀懂的運用法律。可是如果從基層來看,特別是從鄉鎮、農村、農民,來看的話,結果又會怎樣了呢?秀山縣也是一直都是緊緊圍繞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
(—)法律意思有所增強,開始信仰法律
從我了解到的情況來看,現在很多人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的人們都在有形、無形之中有了一種意識,就是遇到糾紛、權利受到侵害時,會多考慮集中解決方法,而很多時候會想到運用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自秀山縣的一位姓王得建筑工,他是農民工,年齡也比較大,50大幾了,家里負擔也比較重,還有個上大學的孩子要他供著,對于那種農民家庭,供一大學生是比較困難的,就靠這么一點工資,根據他說,也幸好現在建筑工資提高了些,因此還算不是很窮。到年末了,其工資還有被拖欠的,為了拿回拖欠工資,他們已經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樣,把建筑工地上的東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帶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鬧事了,索回工資。
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議,交涉。之后見未果,就去找縣政府,請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資。當時,他們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如果實在不行就是會去法院對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訴訟。基于這種認識我相信,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相信法律是解決爭議,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便開始信仰法律了。對這點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們國家封建時間太長,受歷史影響,人治色彩太濃了,能夠樹立法治意識已經很不錯,即使不是很深。
(二)對法律知曉不夠,認識不足
我就是來自農村的,所以對于農村生活還是有較深的了解。相對來講是比較深入的,每次,我回家的時候,跟家鄉那邊的村民聊天中發現,他們基本是不知道什么多少法律,只是通過電視、別人講的知道點法律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權益被侵犯時能夠即使得到救濟。就這樣開始對法律有種崇拜感、高深感。是些很深奧的東西。一般村民是了解不到,知曉不多,當得知我的專業就是法學時候,再他們看來,那是個很好的專業,很有前途的。可他們并不清楚,法律其實就是調整社會普遍生活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的規范。
就是與他們生活有關,也是從他們的生活中抽象出來的用于指導以后的社會生活。而且,他們有很多人對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認為法律只是給有錢、有權勢的人準備的,總結起來就是為有地位的人準備的,一般的農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處,只要有錢,也只要給錢,就會有相對輕的結果,就能贏得官司,平頭老百姓因為既沒錢也沒有地位,所以總是吃的啞巴虧,這種看法對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的目標是中曲解,對法律認識不到位,這樣對法制建設產生影響,偏離正常法治軌道,對我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產生不良影響。
(三)運用法律解決糾紛較少
基層人民,特別是廣大農民雖然對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曉了一些法律知識,也稍微增強了法治意識。但是,真正會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的糾紛、維護自己的被侵之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人民醫院看望我一個以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舅舅,在那骨科住院部,從其他病人中了解到,他們很多人是因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屬也遇到這種情況,當我得知他們很多人為了要求行為人支付醫療費,很多要么就是通過聯合親戚朋友,強制威脅行為人賠償,妖媚就是與行為人私下協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費用。雖然,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私下解決,即私了。私了,地區解決起來更迅速,但是,這樣的話容易引起打擊報復,相互之間,由于威脅或者忍氣吞聲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發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潛在的影響,而且,私了,賠償的數額很多要么具有敲詐性,要么就是讓受害人受損。盡管如此,他們還是不愿意讓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干涉。
(四)農民提起的訴訟少
我去秀山縣人民法院了解到,現在法院受理的案件雖然在增多,特別是,民事案件增多,這說明人民越來越接受司法解決爭議,人民的法律意識得到了增強。后來我才發現那些提起訴訟的原告很少有農民的,聽法院內部人說就民事案件,農民提起訴訟比例不足民事訴訟的10%,基本都是些企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一些收入相對較高的縣城居民。這也說明了,農民中的法治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對運用法律解決爭議心存恐懼
經過多年的法治建設,廣大農民雖然意識到了,可以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但是,在他們心中人仍就認為法律并不是煮好的途徑,因為在他們看來,打官司容易引起對方的打擊報復。因為在我們農民心中,一向喜歡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別是在對方或者對方的親戚朋友,有些權勢,會利用聚集眾人暴力威脅,那勢必對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響。特別是現在咱門中國的黨、政干部,由于其受嚴格監督,極易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用權謀私,到處魚肉農民。
同時還有個問題就是,當廣大農民與政府有關部門鬧矛盾,那么,農民處于弱勢地位,而政府及相關部門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權,加上執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強勢了。可以通過給農民辦理各種事情通過拖延,敲詐勒索等各種方式來對其進行打擊報復,因為就與農民關系密切的還是政府,從出生到死亡都是離不開的,也正是在此,即使當時通過法律維護了權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辦了。會惹上更多必要的麻煩。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國,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很少由農民會運用法律來維權,原因可能是是因為他們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纏上國家機關,但最主要的是費用問題,因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進行司法救濟那么久的請懂法的律師,那么就得花費很多,而請律師,我們都知道,費用是比較高的。好像最少也是總費用的百分之十以上。
同時由于我國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還多是誰告誰舉證,因此花費的時間、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識缺乏。同時,在農民看來就那些訴訟費用也是很高的,訴訟費用可能由于我國人口多,問題也多,而國家給予的經費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滿足辦案需要,可能多訴訟費用高有些影響。更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員在我國比較少,一個縣就一個法院,一個律師事務所,少量的人在農村地區做法律服務者。據估計也就差不多十萬農民就兩法律服務者,五到七個司法工作人員。
而且,因為案件多,各種舊案,新案都拖沓,堆積,辦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個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結果也很正常。假期我去看我舅,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療花費大,家里條件不好,很多親戚朋友湊齊錢進行治療,當對肇事者要求賠償時,肇事者只賠償小額之后就沒有支付。為此,就請律師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費用沒有,又不好想大伙借時,律師便提議有律師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資金給我舅先行治療,而由律師進行訴訟,而對于勝訴而得到的賠償就歸律師所有。從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運用法律來解決的話,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對治療就非常的不利。因為不能及時得到賠償。有點遠水解不了進火。
(二)觀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農村生活久了就會發現,現在的農村受傳統的思想影響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國家機關干預他們的生活,特別是司法機關干預他們的糾紛。我在叔叔上班的一名叫金達威飼料公司的工人中了解到,其實他們基本都是從農村來的,當問到他們對打官司的看法時,普遍的反應是他們都是害怕,在他們一向看來,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覺都是壞人似的,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錯的。而且他們也根本就不想跟國家機關接觸,有種對國家機關的恐懼感,而且農民還會感到他們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認為即使有理由也很難站的住腳,也容易受其借用種種理由敲詐。
(三)司法工作人員及相關法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由于我國實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員專業素質不過關,很多都是中專生、高中生、或者一些干部只是經過短期培訓就上崗,很多都沒有接受正規的大學法學專業知識教育,因此他們中很多人,素質低,辦理案件是容易出現錯案,同時很多司法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素質也比較差,道德素質也比較差,沒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審查,合理解決糾紛,相反很多人還利用職權,假公濟私,用權謀私,把這種機會當作是發財機會,到處收受錢財。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拋于腦后,給農民以很不良的影響。
(四)法律意識不深,對法律知之甚少
在農村那塊,法制宣傳不夠,農民們對法律知道的很少,也很模糊,只知道些大概,而且很多也都市從別人那聽來的,很多都是不準確的,沒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沒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識,很多農民遇到正義,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來解決,而是用比較慣常的手段,鬧或者威脅,只有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才會想法設法去運用司法解決。這就足以說明農民不了解法,也沒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識。
(五)中國法治建設大背景
在我國,法制建設是在政府的推動下進行的,因此存在著集中明顯特征,即是政府推進型、政治體制改革滯后型、法制觀念缺失型。因此在政府推進型法治中,政府權力很少受限,這種情況在農村比較典型,很多的法治宣傳都是由政府推進,而且很多的法治執行無形之中也讓基層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體制改革中,權力制約問題還不完善,這更是阻礙了法制建設,而在農村,這種狀態體現在政府與其他權力機關的權屬不明確,職權錯位;就法制觀念來說,我國距西方發達國家大概相差32019年,而就硬件來說,和西方國家沒有多大差異,科技的差別也很小,制度差別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觀點現在才提出,而人家幾百年前就提出來了,這就是差距。再與我國農民的法治意識中,更是有距離。
(六)經濟基礎
在我國,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思想,所以我們的法律本質的認識也是以馬克思主義為立場,采取階級意志劃分的。而根據馬克思的相關理論的理解。階級是有掌握一點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的人組成的一個社會階層,就為統治階級,相反,則為被統治階級。而在現實的中國,真正掌握大多數財富的那些認為人數不多的黨,干部,以及相當多的富有階層。而廣大農民,收入少,自然也就談不上統治階級。這雖然是有些人的想法,但是呢,這對農民來說,就他們的切身體驗來說,是很貼切的。即使這樣,把黨和人民,干部和人民割裂了開。因此,在經濟基礎都不牢靠的農民,很少有能有農民會真正運用法律,樹立法制觀念。
為了真正貫徹黨和國家依法治國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設,特別是加快基層,而關鍵又是農民那塊。因為我國農民人數眾多,我國整體提高法治水平是一個挑戰。為此:
首先,我們得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提高他們的收入,增強農民階層的經濟基礎,是他們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產,以便于他們負擔各種司法費用,以及相關因為運用法律而產生的各項支付。
然后就是加強對從事司法工作以及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服務人員的素質教育,是他們的服務水準更上一個臺階,更好的服務,具體說來,可以是,加強對司法服務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嚴格專業法律服務人員的準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過大學專業法學教育的大學生入司法服務系統,充實整個隊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時還得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思想、道德水平,使他們真正樹立公正司法,為人民司法,而不是用權謀私。
還有,對司法機關進行改革和監督,加強管理,加大簡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對舊案、積案的處理,在保證公正的基礎上盡快結案,及時解決爭議。
再有,我們應該加大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教育,發揮各種媒體宣傳作用,可以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向廣大農民宣傳,同時也引導農民去學習法律,增強法治觀念,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同時,也去積極監督其他主體守法。如,對政府,對黨員,對干部進行監督。
最后,廣大干部,黨和領導人,自己要積極主動守法,維護法律權威,同時司法部門應對違法法律的行為人依法處理懲罰,為全社會建設法治社會樹立榜樣,特別是在農村地區更是要樹立典型。為全社會建設法治創造良好環境。
我相信,我縣農民法治問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會取得長足進步的。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分析(優秀19篇)篇十三
調查時間:20xx年3月。
調查地點:農村、鄉鎮、就業辦事處等地方。
調查方式:采用收集材料、電話、網聊、面談等方式進行調查。調查目的:了解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深入剖析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前言:農民工是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大量進城務工的農民成為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農民工法律素質普遍較低不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針對這一問題我對清澗縣的農民工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調查。
通過調查清澗縣外出的農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業、餐飲服務、批發零售、車輛修理、輕工業等行業。
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志這些傳統媒體仍然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占到了被調查人數的54.64%。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占到了總數的25.24%,以互聯網為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占到了總數的1.6%。
在農民工認為在哪里咨詢法律問題比較可靠這一問題上,有48%的人選擇了政府相關部門,44%的人選擇了法律服務所,33%的人選擇了律師事務所,還有13.5%的人選擇了熟人介紹。
在有效解決法律問題途徑這一項目上,有66.51%的人選擇了依法解決,另外還有9.57%的人選擇了上訪,這說明大部分農民工已有了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識,而少部分把上訪作為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符合當前社會的實際。
在農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體條件的問題上,有84.07%的人選擇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調查者認為,當他們需要法律幫助時很方便或比較方便。此外還有89.84%的農民工認為他們能夠或有時能在社區獲得法律幫助。
1、農民工分布較廣、流動性大、居住分散、難以集中這些特性給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特別是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比較薄弱,存在不少盲點。
2、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還處在初始和嘗試階段,沒有形成制度化和規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經費保障,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觀因素,造成宣傳形式單一,特別是對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更好的辦法,不斷探索新形勢下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將是今后一個時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一個重點。
4、個別單位和部門領導重視程度不夠,認識不到位,沒有將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也沒有將其列入年度普法計劃,致使此項工作開展的力度不大。
5、農民工的文化素質普遍偏低,教育對象文化程度參差不齊這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宣傳效果。
6、雖然建立了目標責任,但各部門的工作力度不盡相同,因此,在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加強各部門密切配合、總結推廣經驗等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發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單位對在農民工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識不足,熱情不高,目前宣傳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規模較大的工廠等農民工較集中的企業,分散在個體商業、服務業、私營企業的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比較薄弱。
調查中,62.44%的被調查者認為建筑工地農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幫助,在外經商人員占23.08%,這說明建筑工地農民工人員較集中,有些共性問題最需要得到法律幫助。
在農民工最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上,有43.72%的人認為是拖欠工資問題,另有24.02%及21.26%的人認為是勞動時間過長和用工單位待遇過低。
新途徑。協調解決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出現的問題,注重開展對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系統化和規范化的理論研究,以引導農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適應形勢的變化和發展。普法主管部門負責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對每一時期的具體工作制定方案,協調、督促和檢查。要加強對本轄內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協調、督促和檢查,共同推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層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網絡。
2、將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活動相結合,積極營造氛圍,發揮媒體作用。一是普法部門要聯合各相關職能部門定期開展“送法進企業”、“送法進鄉村”等活動,適時組織普法講師團巡回進行法制演講。二是注重整合社會資源,充分發揮法律專業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勵法律職業工作者在承接農民工法律服務時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倡導律師事務所自主為農民工舉辦各種類型的法制講座。三是充分發揮各級調解組織及法律援助機構的作用,將人民調解與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相結合,及時調處農民工因工傷、勞資、人身傷害等引發的各類矛盾糾紛,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四是組織農民工積極參與法律知識競賽、征文比賽、法制文藝匯演、學法考試等活動。五是及時總結推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典型經驗,表彰先進,帶動后進,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農民工之中扎實、有成效地開展。
3、充分發揮企業的自身資源優勢,營造學法用法氛圍。企業自身要發揮內部黨、團、工會組織的作用,加強企業內部普法的組織領導,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普法宣傳,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促進企業健康發展。要建立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制教育培訓制度,制定企業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標、定人員、定形式、定內容、定時間,統一培訓后進一步進行考試的制度。同時制定培訓細則、學法制度、簽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證企業法制教育培訓工作真正落到實處。要依靠和發揮企業自身的宣傳資源,利用已有的墻報、專欄、展板、內部刊物、內部網絡開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學法、講法的氛圍。努力探索依托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室、調解組織促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企業內部的法制部門,以及受聘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在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業工會維權制度,通過職代會,依法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把評選“學法先進”同評選“名牌員工”、“守法員工”“優秀農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動結合起來,激勵廣大農民工自覺學法用法,不斷奮發向上。
4、重點抓好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企業主是企業發展、運營的決策者,抓好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樹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關鍵。因此要重點加強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使他們深入理解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意義,努力掌握憲法、基本法律以及規范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誠實信用、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觀念,并輻射影響到在企業內的農民工,達到依法治企誠信、經營、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和市場經濟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內容上,要選擇一些實用并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流通、金融、稅收、勞動社保,以及與市場經濟規則有關的法律法規。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組織一些質量較高,有一定層次的集中培訓或專業法講座。同時,鼓勵自學和積極參加政府部門、行業管理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在組織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門具體協調,行業協會和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各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與政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企業主的法制宣傳工作,積極引導企業主遵紀守法、依法決策、依法經營。
5、進一步抓好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聘用誰負責”的原則。將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融入社會治安、勞動用工、計劃生育、衛生管理于一體的管理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相關的部門和相應的用工單位中。在教育內容上,選擇與其工作生活相關,以及維護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訴訟法基本知識。在教育形式和組織方法上可以因地制宜,靈活多樣。要抓好農民工的法律培訓工作。勞動部門在用工單位招聘人員時要把好就業前的培訓關,在崗前培訓時組織學習《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用工單位也要將法律學習融入各項業務培訓活動中,如經營培訓、管理培訓、市場培訓、策劃培訓,使農民工在接受業務培訓過程中逐步接受法律知識,使農民工掌握與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知曉解決法律問題、尋求法律幫助的渠道和方法。滿足農民工的學法需求。同時,做好農民工的維權工作,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經過本次調查,我們發現,農民工群體的法律素質水平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還比較大。在今后的“六五”普法工作中,應定期舉辦“法律進工地”活動。宣傳與其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使普法教育經常化、多樣化。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司法行政職能,簡化程序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工地民調組織,法律宣傳與法律服務相結合,積極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理性表達利益訴求。
針對農民工法律知識需求量大的特點,在對農民工普法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知識覆蓋面,在過去的勞動法、民事法律法規等傳統普法內容上加大與農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貼近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由于用工單位勞動時間過長及待遇過低等問題已開始凸現,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繼續加強對農民工合理合法討要拖欠工資的宣傳教育之外。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對用工單位的宣傳教育,提高用工單位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自覺性。
通過對返鄉農民工的法律知識宣傳工作的調查,綜合清澗縣的情況,參看調查數據,我認為整個情況暫不嚴重。但可能會隨著金融危機的影響深化而趨向嚴重,不可掉以輕心,必須積極應對。我們要看到這是挑戰與機遇并存的新情況,要努力變不利為有利,化危機為轉機,確保農民工就業與增收不受影響,并借此促進現代農業和打工經濟的發展,加快新農村建設。同時這是我們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過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問題,我們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人為本、統籌兼顧、穩妥解決、促進我縣的經濟、社會持續較快發展。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分析(優秀19篇)篇十四
調查時間為2020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學的幫助下,對汕大未返鄉過年的50名非法學本科專業的外地大學生進行問卷調查,調查方式是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人工進行調查結果分析,從而得出調查結論。
通過問卷調查,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了解,調查情況如下:
a、農村74%b、城市26%。
a、有18%b、沒有82%。
從以上的數據可以看出,大多數的大學生并不擁有良好的法律意識,當其政黨權益受到侵犯時,都沒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類的想法。而在生長在農村的大學生中這一現象較為明顯。
a、能24%b、不一定能14%c、大部分能62%。
a、懂得法律知識但不會實際運用32%。
b、缺乏法律知識40%。
c、能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并解決現實問題28%。
a、經常12%b、偶爾74%c、從不14%。
從以上的數據可以看出,只有12%,即6個人(調查對象為50人)會經常關注國家立法活動或是法律報告,還有14%,即7個人表示自己從不去關注,這表明了大學生對法律的重視程度是非常不夠的,其認為自己只要守法不違法,法律是離自己很遙遠的。
a、三個月22%b、六個月48%c、一年30%。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試用期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而在調查中發現,有52%的大學生不知道,這一問題與大學生畢業后的就業問題相關,可見大學生對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了解并不多。
a、很重要,是維護權益的有效手段32%。
b、比較重要,有時試圖用法律解決問題42%。
c、一般重要,不到萬不得已不會運用法律26%。
d、不重要0%。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分析(優秀19篇)篇十五
摘要:法律素質作為國家上層建筑的組成部分對國家的法制建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大學生是一個特殊群體,大學生法律素質如何直接關系到未來國家法制建設的進程。為此我們對在校大學生法律素質的狀況進行了一次問卷調查。本次調查以“大學生法律素質”為主題,通過調查、分析等方法的運用,對大學生的法律素質進行分析,進一步了解大學生法律素質的現狀,并就此提出相應的改善措施。
我們對魯東大學商學院公管系和經濟系進行了抽樣問卷調查,調查的對象是在校大學生,調查方式是無記名調查,人工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
問卷結果如下:
(1)你生長在()
a。農村76% b。城市24%
(2)違法和犯罪()
a。能23% b不一定31% c不能56%
(3)在你的經歷中,曾用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么()
a。用過25% b沒有用過75%
(4)你是否會通過一些渠道了解國家的法律制度或法制進程()
a經常會20% b有時會60% c不會20%
(5)你知道勞動法是何時頒布的嗎()
a知道34% b不知道66%
(6)超市的人員要求你被搜身,你會怎么做()
a拒絕80% b如果對方度強硬就接受15% c完全接受5%
(7)如果你參加勤工助學或者工作時,你有意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么()
a有47% b沒有53%
(8)你認為法律在你的日常生活中作用如何
a非常重要33% b一般40% c不重要27%
(9)目前我國的法治狀況:
a已經是法治社會21% b各方面差的還很遠79%
(10)你覺得將《思想到的與法律修養》作為大學生的公共課程有意義么()
a意義很大63% b意義不大29% c沒有意義10%
問卷結果分析:
通過調查,我們對大學生法律素質是有了基本的了解。來自不同地區、不同背景的同學對法律的認識程度不同,但總體看來,大學生的整體法律意識不強,法律素質亟待提高。
我認為,大學生整體法律素質偏低主要是由以下幾個方面造成的:
1)心理因素的影響
在校大學生正處在心理和生理的發育期,心理上具有強烈的要求他人和社會認可的沖動,喜歡用批判的懷疑的眼光看待周圍事物,極力想擺脫來自外界的干涉和約束,獨立自主意識增強。同時,這一階段,大學生世界觀、人生觀尚未完全確立,對錯綜復雜的社會系統還缺乏完善的認識能力。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以灌輸為主的法律教育的效果。另一方面,學生進入大學后,學習環境、學習方式、人際關系、自我評價等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逐步開始對時代發展和社會變革有了更深刻的感受。面對著經濟壓力、學習壓力、就業壓力等眾多人生考驗,一些心理脆弱的學生會感到無所適從。隨著心理壓力的積淀,部分學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隨意性心理癥狀混合交織,客觀上會對法律、制度產生心理抵觸。
2)價值取向的偏差
當代大學生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和了解世界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文化狀態,這有利于他們學習知識、開闊視野。但真假難辨、魚龍混雜的各種信息也會對他們的價值觀造成沖擊和影響。有的在主流與支流、精華與糟粕、真善美與假惡丑等問題上分辨不清,甚至顛倒是非;有的只顧搞所謂的“自我設計”、“自我完善”,從而陷入極端個人主義泥潭;有的把追求物質享受作為人生的精神支柱,追捧“金錢萬能、享樂至上”的生活方式。這種價值觀的錯位一旦受外界不良因素誘導,就容易走上違法的道路。
3)高校法律教育薄弱
一些高校對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到位,重視程度不夠。有的把法制教育作為軟任務,認為可抓可不抓;有的對學生法制教育定位不準,提不到重要的議事日程。在知識傳輸上,也存在一定誤區。一是重刑事輕民事。教育者常常突出刑事法律在教育內容中的重要地位,過多地講解刑法關于犯罪和刑罰的具體規定,從而導致學生對法制教育產生逆反心理,并且強化了“我不犯罪何須學法”的錯誤觀念。同時,由于輕視民事法律教育和民事權利義務觀的正確引導,使學生在日常生活中,不能正確處理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常常引發糾紛。二是重義務輕權利。忽視對公民享有權利的宣傳,使學生產生“法律就是要求公民盡義務”的錯覺,有礙于大學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
4)社會環境的不利影響
一是腐朽思想的侵蝕,在不同程度上對大學生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產生了影響。二是不良風氣的干擾。隨著高校與社會聯系的日趨廣泛與緊密,社會上各種不健康的東西通過各種載體和渠道進入了學校,侵蝕了部分學生的心靈,使其偏離正常健康成長的軌道。三是市場經濟的負面影響。分配不公、貧富分化、利益矛盾等的發生,極易使大學生價值觀念出現個人化傾向。如果不能把握合適的“度”,就容易產生犯罪。有的大學生錯誤地以物質利益為尺度評價個人利益,甚至為了經濟利益,放棄了最基本的道德規范。
提高大學生法律素質修養,提升法律思維水平,不僅是我們自身健康成長的需要,也是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需要。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需要學校的教育,也需要大學生自己的努力。
1)高校應注重《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改革。
改變《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僅僅是思想教育和法律知識教育的看法,將開設《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目的轉化為使學生“通過學習法律知識,要達到既掌握法律這一重要武器,又提高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另外,高校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應實行以法律意識教育為中心的教學改革。因為這樣做可以克服“課時少、內容多”的矛盾,這種改革會使課程內容得以精練,即使講些必要的具體條文,也只是作為培養學生法律意識的材料對待,而不必花費過多的時間,這不僅會為教師在課堂上講深、講透主要內容,也會為運用其他的教學方式、手段提供可能,從而提高課堂教學質量、豐富教學內容,增強教學的說服力和吸引力,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從而來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
2)在教學中,高校法律教師應樹立三種教學觀念。一是樹立“學生是處于主體地位,教師起主導作用”的觀念,使學生由被動接受轉化為積極主動的求學;二是使教師認識到教學的根本目的是使學生養成獨立思考的習慣,而不僅僅是傳授法律知識,即是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教育;第三、在教學過程中,“教書”和“育人”密切結合,相輔相成,避免教書和育人相割裂。
3)作為高校大學生,在學習法律公開課的時候,應該注意培養以下素質:
1、法律至上意識。美國法學家伯爾曼說過“在法治社會中,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他形同虛設。“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是人們對法律的一種尊重。法律的權威不僅來源于其強制性,更源于人們對法律的尊重、信賴和崇尚。
2、公民意識。培養公民意識就是培養樹立人人平等的法治觀念,權利與義務辯證統一的觀念,民主與法制辯證統一的觀念。從而正確認識自己與國家的關系,與人民的關系,以主人翁的態度正確對待國家利益與人民利益。
3、主體意識。市場經濟從某種意義上說是一種主體經濟,只有作為生產者和經營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成為真正主體是,才會有競爭,有效益,有資源優化的配置。也才會有市場經濟本身。因此培養自身的主體意識,充分認識到自己的獨立的主體地位,要在競爭中求生存和發展,這樣才能實現自身的社會價值和自我價值。
4、守法意識。樹立正確的守法觀念,自覺守法,用法,護法。
5、法律保護意識。既要學會將自己的權利法律化。比如為自己的發明申請專利保護等,又要認識法律不僅是懲處犯罪的工具,更是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有效武器,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敢于并善于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大學生是21世紀的建設者和接班人,大學生法律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國家的前途和命運。本文通過對大學生法律素質現狀的調查和分析,初步提出了相應的改進建議,希望能喚起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對大學生法律素質的增強有所幫助。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分析(優秀19篇)篇十六
秉承學院團委“實踐真知,提升自身,服務社會,共建和諧”的宗旨,今年我選擇了社會調研活動作為我的實踐內容。眾所周知,法律是我們維護正當權益的武器,只有充分運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而擁有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是運用法律的前提。大學生作為具有專業知識的21世紀高級人才,其法律意識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對汕頭大學留校過年的50名外地大學(非本科法學專業)進行了調查。
調查時間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學的幫助下,對汕大未返鄉過年的50名非法學本科專業的外地大學生進行問卷調查,調查方式是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人工進行調查結果分析,從而得出調查結論。
通過問卷調查,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了解,調查情況如下:
1、85.13%的大學生認為法律與他們的生活密切相關,但還有少數14.87%認為無關。
2、54.87%的大學生秉信法律能為他們解決現實中的問題糾紛,維護切身的利益,8.21%卻認為不能,還有36.92%認為目前不能,但相信以后會逐漸完善。
3、23.59%的大學生對法律所規定的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的了解不是很清楚,73.33%大學生了解一般,只有3.08%了解很透徹。
4、通過電視、網絡、報紙、雜志等渠道獲得法律知識的學生比例居多,占76.41%,12.82%是自己通過看有關法律方面的書籍了解,通過國家普通法宣傳這一途徑的占最少數,為10.77%。
5、問如果你在網上買到一件偽劣的電子產品,70.77%的人采取要求退貨的措施,13.85%大學生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好自認倒霉,15.38%表示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其中1.54%認為找不到肇事者,只能自認倒霉,88.72%贊成報警,讓公安機關介入調查此事的方案,9.74%的大學生主張把整棟樓的居民全告到法院。
7、12.31%學生認同“違法行為一定是犯罪行為,犯罪行為一定是違法行為”的說法,其余87.69%則反對。
8、只有少數14.36%大學生有過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經歷。
9、83.08%大學生認為在不被告知的情況下,自己的照片被他人用于商業宣傳屬侵權行為,8.21%大學生持相反觀點,另有8.72%表示不清楚侵權與否。
10、如果被侵權,5.13%大學生認為“無所謂,反正對自己也沒多大的影響”,26.15%表示要私下和平解決,甚至有1.03%堅持私了不行,要用武力解決,67.69%大學生則希望通過老師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11、對于大學生闖紅燈或騎自行車載人的行為,15.38%以為不必大驚小怪,10.77%認為要嚴格禁止,甚至8.72%的大學生主張應加以處罰,65.13%認為應加強宣傳教育。
12、50.26%大學生認為法律的執行在新聞、報刊、電視、廣播等輿論的監督下最有效,18.97%認為在黨委政府,人大,政協等領導機關的監督下行之有效,23.08%認為群眾監督更有力,4.62%認為這取決于執行機關的自身監督,最后有3.08%表示說不清。
13、79.49%大學生同意“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說法,14.36%則不認同,6.15%覺得得看錢數目大小,如數額較大則同意,數額小就無所謂。
14、80%大學生認為任意毀壞公共垃圾桶的行為屬違法行為,13.33%則認為不違法,還有6.67%表示不清楚此種行為是否違法。
15、2.05%大學生表示從來不會關注日常生活中社會發生的法律案件及從中汲取法律知識并嘗試從法律角度來分析這一案件,90.77%承認很少有這種自覺性,只有7.18%大學生經常關注這種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識的熱情。
備注:本次調查問卷共200份,有效填寫人次為195。
(一)、學生方面的因素。
(1)重視程度不夠,缺乏主動性。根據調查了解到,仍有14.87%大學生認為法律知識與他們的生活無關。在當前嚴峻的就業形勢下,大學生普遍認為專業知識才是他們應該努力與花放精力的方向,不是法律專業的學生把時間浪費在學法律知識上并不能獲得什么實質性利益,是極愚蠢的行為。據我切實了解,多數大學生認為法律枯燥乏味,法律課上基本臥倒一大片,更談不上會主動學習法律知識。學校開設的相關課程,也只求考試過關,大多數學生重學分輕實效,也是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之一。
(2)傳統的妥協性與劣根性。調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學生在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堅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協觀點,得過且過,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這將助長了違法分子的氣焰)
(3)缺乏實踐性。關注日常生活中社會發生的法律案件及從中汲取法律知識并嘗試從法律角度來分析這一案件的學生僅占調差人數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數14.36%大學生有過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經歷。大學生極少參加法律實踐,是對現實法制缺乏感性認識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師、學校方面的因素
(1)重視程度不夠。除了法律專業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關法律的課程,老師都不會嚴格要求學生,對于學生在課堂看其他與課程無關的讀物或睡覺或聽音樂等一切做與法律無關的事的現象,也司空見慣,這似乎也是近年各高校的“教學傳統”了,這師生“默契”潛滋暗長,發展得順乎自然。由此,學生得到的法律知識更加貧乏了。
(2)課堂氣氛沉悶。法律知識相對于其他學科,確實比較枯燥,老師授課方式又缺乏生動性,導致課堂氣氛呆板,學生昏昏欲睡,鮮有積極性。
(3)學校宣傳力度不夠,學生不能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與生活的密切性。
調查顯示大學生的維權及守法自覺性不高。要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必須采取多種途徑和靈活多樣的方法。為此,我建議學校可有針對性地從三方面入手。
(一)進行普法教育
1、教學內容的選擇:
應充分考慮學生的特點與需要,有針對性地突出重點,應講授與學生有一定聯系的法律,容易提高學生興趣,增強普法效果,從而也使學生通過普法教育獲得值得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觀念。
2、教學方法的改革:
原本枯燥的法律課加上教師死板的教學方式更使學生上課提不起精神。因此,加強對教學方法的改進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徑之一。因此在教學中應采用多種方式方法,比如課堂討論,多進行社會案例分析,結合錄像等多媒體教學,提高學生學習的興趣,才能使普法達到我們所要達到的效果。
(二)實踐性的增強:
多組織學生進行與法律有關的活動普法教育畢竟過于抽象,要真正喚醒學生的法律意識,應采取一些更具體,更行之有效的辦法,針對大學生年齡及性格特點,把法律意識的培養同組織活動相結合、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組織學生開展“模擬法庭”活動。學生通過自己模擬法官、律師、檢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國一些訴訟法程序掌握,也通過模擬對犯罪分子的審判,對旁聽的學生起到震懾作用,提高他們守法的警惕性,從而自覺守法。
2、組織一些有關法學方面的知識智力競賽。
4、請有關辦案人員或法學專家來校開講座,既能讓學生了解時事,也能使學生更深切體會法律的權威。
目前,公民法制觀念還是比較淡薄,成為推進法治進程的障礙,所以,樹立法制觀念,增強全社會成員的法律意識,是實現我國法治化的前提,更是我們大學生的義務。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分析(優秀19篇)篇十七
了解并提升公民法律意識的意義在于:只有當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達到一定程度,具備了相應的法律素質,才能夠形成整個社會的法治思維。公民認同法律權威,主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是實現法治社會的必不可少的前提要件。
調查地點:宣威市市政府對面。
調查時間:20xx年2月13日。
調查方式:在指定地點設定答卷點,行人觀看完展板后可自愿到答卷點答卷,問卷共有50份。
調查對象:宣威市市民。
通過對宣威市市民法律意識狀況調查結果的研究,發現該市市民的法律意識正在逐步的提升,但是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下面就所調研的結果具體總結分析一下。
1.市民法律意識明顯提升。隨著政府堅持不懈地開展普法工作以及媒體對案說法的報道越來越多,市民的法律意識特別是維權意識迅速覺醒。調查表明:在被調查的人群中,有一類市民是比較精通法律,善于使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的,這類市民占被調查對象的15.6%的;一類市民則具備了最基本的法律意識,有一定的法律常識,這類市民占被調查對象的67.3%;只有17.1%的市民則還處于法盲狀態。說明絕大多數市民的法律素質已達到中等水平,法盲的比例正在日趨減少。
也反映了市民權利意識的覺醒和提高。對一些基本法制觀念市民能作出正確判斷。市民不贊同“人情大于國法”、“權力大于國法”。例如,20xx年底,宣威市行政復議辦公室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52件。行政復議案件,其實反映出市民勇于質疑政府違法行為,勇于依法維權以及對法律權威的認可。
當權益受到侵害時,市民傾向于通過法律途徑保護自身權益。69.5%的市民在購物受騙時會選擇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79%的市民在受到商場保安人員無理搜查隨身攜帶的物品時,會選擇合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可以看出,多數市民已經具備了運用法律途徑解決生活中常見問題的意識。比如,宣威市老十字街街邊居民房被拆遷后,居民未能領到滿意的補貼款,群眾曾集體進京上訪,而問題最終圓滿的解決是通過法律途徑,這些拆遷戶通過申請仲裁的方式最終解決了糾紛,他們依據仲裁裁決書領到了住房補償款。
2.市民的法律基礎知識相對薄弱。此次調查顯示,雖然市民的法律素質總體較好,但是呈現“意識先行,基礎薄弱”的勢態。由此可見,法律基礎知識是市民法律素質中的薄弱環節,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市民法律素質的提高。
比如市民對憲法的理解還存在誤區,對于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有哪些,知之甚少,甚至對于其中最基本的人權都不太了解。僅35.8%的人知道平等權是其基本憲法權利,僅44.8%的人知道人身自由權利是憲法權利,人權意識淡薄程度讓人無法忽視。對于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有哪些認識也很模糊,比如僅29%的人認識到依法納稅是公民的基本義務。其他涉及到我國法律制度、法律監督機制等基礎法律知識的認識上,大部分人并不清楚。懂法成為市民法律遵守和運用的攔路虎,法律認知不足很大程度地影響到法律遵守。
調查同時反映出來,雖然市民表現出強烈的維權意識,但只有少數市民有過運用法律的經歷,絕大多數市民不是沒有遇到需要法律解決的問題,而是感到“費時費力、成本太高,不劃算”。
3.不同群體法律素質表現出一定的差異。領導干部、公務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大學生,其法律素質較高;社區居民則次之;其次是青少年、農民、流動人口,其法律素質相對較低,其中流動人口的法律素質堪憂。總體來講,學歷越高法律素質水平也相對較高。這種趨勢在法律認知方面體現的最為明顯,特別是權利義務對等的意識明顯較強。
要解決當前普法工作中面臨的問題,我們應著重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
1.大力開展法律基礎知識教育,加強重點對象普法。比如針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尤其民營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要利用企業職校、培訓講座等形式有計劃、分步驟地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法規、企業管理知識,提高其依法生產、依法經營管理、依法納稅和依法參與市場競爭的水平和能力。青少年學法應與德育工作相結合,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培育公民契約自由、公平競爭、誠實信用意識,促進市場經濟依法規范運行。針對企業員工,廣泛宣傳安全生產、勞動和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針對廣大市民,廣泛傳與城鎮房屋拆遷、農村土地征用、承包和流轉以及國企改制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廣泛宣傳與新農村建設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
2.不斷提高政府立法質量,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從20xx年5月起,市政府法制辦就著手對宣威市現行的涉及35個部門的203件規章進行清理。同時,在媒體上公布了宣威市人民政府現行有效的132件規章目錄。使法律法規更加有效地規范和制約現代社會生活的運轉。
科學制定立法計劃,合理安排立法項目,特別要突出振興宣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構建和諧宣威的內容。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單位要立足全局,努力克服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確保立法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公正性。要改變立法工作方法,完善政府立法的聽證、專家論證、公眾參與、新聞發布會等制度,使政府立法充分體現人民群眾的利益。
3.創新普法宣傳教育形式,加大宣傳力度。注意挖掘和發揮各種媒體的作用,促進法制宣傳教育資源共享。要充分利用普法網、局域網絡等先進科技手段,不斷提高法制宣傳工作的質量和水平。比如在宣威法制機構網頁上開辟復議與應訴專欄,將復議申請書格式、典型案例、相關法律法規等內容進行及時更新,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復議提供便利。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采取法制專題節目、法制類公益廣告、直播法律知識競賽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識,將其作為向公眾傳播法律知識、理念的大眾化和常規化的普法方法,這是最有效、經濟的宣傳方式,也是現代社會高度信息化發展趨勢的必然要求,是普法模式轉變的重要方面。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分析(優秀19篇)篇十八
法律意識是社會意識的一種形式,是指人們對于法律和有關法律現象的觀點和情感、態度的總稱。法律意識作為國家上層建筑的組成部分對國家的法制建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大學生是一個特殊群體, 大學生法律意識如何直接關系到未來國家法制建設的進程。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了大學生法律意識調查報告范文,歡迎閱讀。
秉承學院團委“實踐真知,提升自我,服務社會,共建和諧”的宗旨,今年我選擇了社會調研活動作為我的實踐內容。眾所周知,法律是我們維護正當權益的武器,只有充分運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而擁有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是運用法律的前提。大學生作為具有專業知識的21世紀高級人才,其法律意識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對汕頭大學留校過年的50名外地大學(非本科法學專業)進行了調查。
調查時間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學的幫助下,對汕大未返鄉過年的50名非法學本科專業的外地大學生進行問卷調查,調查方式是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人工進行調查結果分析,從而得出調查結論。
通過問卷調查,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了解,調查情況如下:
8、只有少數14.36%大學生有過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經歷;
15、2.05%大學生表示從來不會關注日常生活中社會發生的法律案件及從中汲取法律知識并嘗試從法律角度來分析這一案件,90.77%承認很少有這種自覺性,只有7.18%大學生經常關注這種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識的熱情。
備注:本次調查問卷共200份,有效填寫人次為195。
(一)、學生方面的因素。
(2)傳統的妥協性與劣根性。調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學生在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堅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協觀點,得過且過,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這將助長了違法分子的氣焰)
(3)缺乏實踐性。關注日常生活中社會發生的法律案件及從中汲取法律知識并嘗試從法律角度來分析這一案件的學生僅占調差人數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數14.36%大學生有過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經歷。大學生極少參加法律實踐,是對現實法制缺乏感性認識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師、學校方面的因素
(3)學校宣傳力度不夠,學生不能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與生活的密切性。
調查顯示大學生的維權及守法自覺性不高。要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必須采取多種途徑和靈活多樣的方法。為此,我建議學校可有針對性地從三方面入手。
(一)進行普法教育
1、教學內容的選擇:
2、教學方法的改革:
原本枯燥的法律課加上教師死板的教學方式更使學生上課提不起精神。因此,加強對教學方法的改進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徑之一。因此在教學中應采用多種方式方法,比如課堂討論,多進行社會著名案例分析,結合錄像等多媒體教學,提高學生學習的興趣,才能使普法達到我們所要達到的效果。
(二)實踐性的增強:
多組織學生進行與法律有關的活動普法教育畢竟過于抽象,要真正喚醒學生的法律意識,應采取一些更具體,更行之有效的辦法,針對大學生年齡及性格特點,把法律意識的培養同組織活動相結合、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組織一些有關法學方面的知識智力競賽;
4、請有關辦案人員或著名法學專家來校開講座,既能讓學生了解時事,也能使學生更深切體會法律的權威。
目前,公民法制觀念還是比較淡薄 ,成為推進法治進程的障礙 ,所以 ,樹立法制觀念 ,增強全社會成員的法律意識 ,是實現我國法治化的前提,更是我們大學生的義務。
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分析(優秀19篇)篇十九
法律意識,是人們的法律觀點和法律情感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對法的本質、作用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要求和態度,對法律的評價和解釋,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某種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關于法律現象的知識以及法制觀念等。大學生法律意識是大學生群體對法、法律或其現象的反應形式,即心理、知識、觀點和思想,包括對法律的情感、認知、評價和信仰等的內心體驗。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也是未來社會的支撐主體,其法律意識如何,直接影響到公民的法律素質和整個社會法治文明的程度。
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進行客觀、準確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教育,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的基礎。
從年齡上講,大學生是一個橫跨青年和成年的群體,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學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其法律意識帶有明顯的易變性和不成熟性。加之歷史原因、外部環境以及大學生自身素質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個別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行為與社會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準確地了解和掌握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和法律需求,對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針對性,切實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大學生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培養和提高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長遠方針,是國家法制建設的百年大計,是促進培養現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一)調查形式和結果
經過對某醫科大學汾陽分校09,10,11三個年級多名大學生的法律知識進行了隨機抽樣調查,本次調查共發出問卷100份,收回100份,收回率100%。其結果顯示:
分學生的需求。
2.主動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在實際生活中,有意識的主動運用法律知識的學生比例仍然不高,如參加勤工儉學時,有意向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的占61%,無意向的人占39%;被騙或被盜、被搶時選擇向公安機關或學校保衛處報案的占87%,不報告的占13%;認為報案沒用或司法機關不能提供有效保護的人占15.2%。遇到不法行為時,男生選擇漠不關心的比例占到10%左右,女生比例占6%。
3.對法律的信任度和對當前法治的整體現狀的滿意度對法律保持信任的學生占35%,認為法律會越來越完善的學生占31.2%,而認為法律不如權利有用及法律越來越成為有錢人和有權人的工具的占33.8%。對“法院做出公正判決有信心”者占26.4%,對“當前整體法治環境不太滿意和很不滿意”的達69.8%。這一方面說明作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還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敗現象仍然暢通無阻;另一方面這種消極的法律意識也會嚴重地影響到公民法律信仰確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終建立,表現出大學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法治環境和氛圍。
(二)調查結果分析
由于大學生法律意識是一個多要素、多層次的復雜系統,要精確全面地概括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的現狀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結合調查結果,對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所存在的問題作一個粗淺的概括:
1.大學
生缺乏從總體上準確理解和把握現代法治的基本精神現代法治是以民主為基礎,以保障人權為核心,與傳統的法制有著本質的區別,它視法為工具與目的的統一,并更加強調法的目的價值,而我們在調查中發現大學生對法的民主基礎尚未有明確的意識,仍然存在著一種傳統意義上將法作為統治工具的法律觀。譬如,他們也認可“法治”反對“人治”,但受到傳統人治觀念和現實中一些“權大于法”現象的影響,往往認為法律只具有工具價值而非目的價值;他們也認可民主反對專制,但受到中國現實國情的制約,往往認為法制只存在于民主制度而專制制度下就沒有法制,沒有認識到法制既可以與專制相結合,也可以與民主相結合,而只有以民主為社會基礎的法制模式,才能稱之為真正的法治。
2.有感性法律意識,但缺乏理性法律意識法律本身是一門學理性極強的學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礎理論,就難以用理論解決現實存在的法律問題。大多數大學生對法律的認識還只處于初級的感性階段,正是因為缺乏系統的法學理論學習,使得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仍處于對法律本質認知的啟蒙狀態。比如,多數學生都知道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但對憲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內容卻知之甚少,現代法治國家普遍都是實行憲政的國家,若不能將憲法提到憲政的高度加以認識,在論及憲法內容時不能立即想到公民的權利以及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的關系等諸如此類的關鍵問題,則是缺乏現代法治意識和憲政意識的表現。
三、培養和塑造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主要途徑
針對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與分析,現提出如下幾點對策建議:
大學生思想開放,時代感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境影響,因此,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法和監督法律實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跡,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對于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實行“依法治校”,營造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氛圍
高校的法治環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正確樹立起到積極正面的影響,反之亦然。學校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動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學校制定校紀校規時,要確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規章制度不違背法治的精神,與國家現階段所頒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規不沖突,并“嚴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則與規定,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尊重學生人格,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環境,不斷提高學校管理者、教師的法律素質,提高學校依法處理各種關系的能力”。
(三)深化大學“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改革,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以適應素質教育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要求。
目前的“法律基礎”課教材,普遍存在課程內容設置不合理的問題。教材內容未突出重點,只注重編寫的系統性,教材內容幾乎涵蓋了我國現行的法律,書中幾乎無任何案例對相應法理進行釋疑,而法律條文中大量引進的專業術語對于非法律專業的學生來說無異于讀天書,不適應學生自學和閱讀的需求。大學“法律基礎”課應改為法理學課,或者至少從內容上突出對法治的基本理論、現代法的基本觀念和法律的基本精神的介紹。同時,應當積極拓展法學選修課的開設門類和開設范圍,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需求,使學生從理性的層面對整個法治、法律及各部門法的基本價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個宏觀把握,從而逐步培養出適應現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的大學生。
等院校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迫切需要。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識的主要任務。